《危化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所提到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品名录》中,关于大类产品的疑惑

眷恋风儿2022-10-04 11:39:541条回答

《危化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所提到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品名录》中,关于大类产品的疑惑
《危化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所提到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品名录中,有几个是大类产品,比如:3.4(硝基萘类化合物),3.5(硝基苯类化合物),3.6(硝基苯酚类化合物),3.7(硝基苯胺类化合物),这些大类产品,是指只要包含类似结构就算做是易制爆产品还是有其他规格?
公安部易制爆名录
比如说2-硝基苯肼(2-Nitrophenylhydrazine CAS:3034-19-3)是要算作第3.5项?又如五氯硝基苯(Pentachloronitrobenzene CAS:82-68-8)应该算作易制爆产品还是只是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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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新照 共回答了16个问题 | 采纳率93.8%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 具体还要查查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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