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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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意见怎么写

一、本小组评查组织情况。二、评查案件的总体情况以及突出问题。1、在受、立、撤案方面。2、在强制措施方面。3、在侦查取证方面。4、其他方面。三、有关涉访涉诉情况。四、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案件质量评查是建立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提高检察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通过评查,可以确定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或一个阶段办案质量的基本指数,并根据这个指数对案件质量做出客观的、有根有据的正确估计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和每个检察官改进检察管理和办案质量;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以下简称原案件)的法院负责立案办理,必要时也可以由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联动救助的案件,由上级法院根据救助资金保障情况决定统一立案办理或者交由联动法院分别立案办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通过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和网络等渠道公开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处理原案件过程中经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其提出救助申请,并按照申请须知和申请登记表的指引进行立案准备工作。原案件相关人员不经告知直接提出救助申请的,立案部门应当征求原案件承办部门及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

案件评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已经结案的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的管理活动。案件质量评查以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开展,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开展人工评查。法律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 》第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各类案件的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的质量进行的检查和评定。各类案件主要包括法院审结的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复查、再审、国家赔偿确认、减刑、假释和执行等案件。法律文书主要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

政法委可以对个案进行案件评查吗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在完善评查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真正“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是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质量的长久之道。

政法委案件评查申诉人要到场吗

不要。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当事人办理起诉手续并不需要必须原告申诉人到场,以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代理办理起诉手续,办理起诉时应当出示原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民事复查案件与民事案件评查的区别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民事复查案件与民事案件评查的区别是评查实行分项扣分制,同一案件出现两处以上扣分。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一手权威消息。

执法案件评查由执法队组成对吗

对。根据查询个人图书馆网显示,行政执法机关是执法案件评查通过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

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现阶段,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已经成为案件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从目前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评查工作仍存在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梳理、分析,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结合近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市范围内集中对近三年五类重点案件及专项工作涉及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工作量剧增,充分暴露出该项工作前期准备的不充分问题,如系统的操作培训、评查人才库的建立、专职评查员的培养、评查标准的统一、评查工作的重点要求、评查结果的认定等多方面。(二)专职评查员队伍建设及培养不足评查工作在引入技术支持的同时,最关键的还是专职评查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现阶段,从全市范围来看,评查队伍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一是评查人员不固定、不专业的问题,有些县区院对交叉评查及专项评查工作不够重视,很难保证参与评查的人员为员额检察官,甚至选派书记员或者没有直接办案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评查,对案件办理流程不熟悉,对定罪量刑或者专业性工作不了解,导致评查工作只能从形式问题入手,如文书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卷皮、目录填写不完整等,提出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没有针对性和说服力,评查效果及评查权威性大打折扣。二是缺乏专职评查员。这是我省评查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评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应为案管部门,但是现阶段,评查工作被认为是案管部门的专职工作。随着内设机构的改革,导致基层案管部门的工作繁杂琐碎,重服务轻监督,仅凭案管部门的一己之力,导致评查工作往往不被重视。案管部门负责人身兼数职,时间和精力都不能确保其专职进行案件评查工作,在缺乏专职评查员的情况下,评查质效受到很大影响。(三)评查标准不统一从近期评查出的的问题分析,一是存在个别院、个别承办人问题相对集中的问题;二是存在各评查员对评查标准的把握尺度不统一的问题。评查标准的把握因人而异,哪些问题应当扣分,依据那个条款进行扣分,扣多少分,往往会出现偏差,在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下,评查结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按照省院近期评查工作精神,要抓大放小,逐步将评查重点由形式内容转向实质内容的评查,评查工作开展前有必要统一范围内评查标准,尤其是形式上存在的高频率扣分项,对于高频率扣分项要逐项进行梳理,分析高频率出现的原因,存在分歧且没有必要一再扣分的内容应当在评查工作前期明确提出,便于评查员统一认识,规范系统操作。(四)评查结果的认定存在分歧这里主要体现在对瑕疵案件的认定上。评查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案件因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原因导致案件做出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处理结果,而这些案件往往会成为评查的重点案件。在评查过程中,案件做出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决定是否正确成为影响案件评查结果认定的关键因素。评查人员在初步认定案件为瑕疵案件时,多数是因为与承办人对案件的证据采信、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不一致的看法。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案件即使最终被认定为瑕疵案件,只能说明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有不完美的地方,有需要改进和注意的地方,瑕疵案件与不合格案件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五)评查结果运用不充分从基层院到市级院,评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都做的不够足。评查工作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我们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评查,但是,我们发现了问题,对于一再重复出现的问题没有警示教育的机制,对于问题存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的总结、剖析,对于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没有进行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上内容导致评查工作一再不被重视,评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脱节,未能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二、开展评查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评查数量与评查质量的关系在目前评查队伍相对不固定,参与评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当注重评查工作的质量,以提升质量为前提,不断拓宽评查案件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查工作。首先,案件调取方面,完全依托于办案系统后台调取案件,可能出现与评查范围不符的案件,如认罪认罚又反悔案件的调取,存在实际办案情况与调取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导致无形中增加了评查案件数量,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在组织评查前做好案件的筛查工作,将真正符合评查条件的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同时,对于罪名简单的案件,应当在抽取案件时剔除,如近两年危险驾驶案件增多,在系统抽取案件时,危险驾驶案件占有份额较大,此类案件案情简单,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很小,从提升评查质效的角度考虑,建议不再抽取此类案件或抽取部分进行专项评查。其次,尽量避免同一案件多次被抽取的现象。近年来,评查工作成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不同部门、不同级别都在不同程度的开展此项工作,导致部分案件,尤其是所谓的重点案件,如不捕、不诉案件,被多次抽选为评查案件。在现有评查系统不统一的情况下,线上、线下多部门集中进行评查,给案管部门及承办人带来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二)统筹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系这里讲两点,一是作为对内监督的一项工作方式,我们有必要加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性。简单地讲,现阶段,评查工作往往停留在发现问题的层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往往被忽略。要想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通过倒逼的方式强化案件评查对办案工作的指引,就需要将这种内部监督方式以规范的制度加以体现,现阶段,可以探索评查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的方式和方法。二是积极引入外部监督。这里的外部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上级机关,如省院、市院对基层院评查工作的监督,也应当包括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还应当包括人民监督员在内的人民群体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统筹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才能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合法、合理运行。(三)统筹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实践证明,日常评查,包括所谓的办案单位自查及交叉评查,其评查实效微乎其微,存在诸多弊端。目前,全省范围内正在运行跨地区的交叉评查及专项评查工作。交叉评查、专项评查已经成为今后评查工作的趋势。跨地区的交叉评查、专项评查有利于发现地区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专项工作的推进更具实践意义。该项工作推进中,应当做好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统筹关系。一般情况下,案管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案件的系统筛选及评查工作的组织工作,业务部门为配合部门。在评查前期,需要业务部门对专项评查开展的目的性及具体要求提出具体的方案,评查工作中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和答复,评查结束后,案管部门出具评查报告,提出评查中发现的集中问题,针对集中性问题,需要业务部门给予专业性的分析研判,并对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法律依据《案件质量评查存在问题及建议》 案件质量评查是建立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提高检察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通过评查,可以确定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或一个阶段办案质量的基本指数,并根据这个指数对案件质量做出客观的、有根有据的正确估计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和每个检察官改进检察管理和办案质量;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xx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37.5%,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5.5%;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94.3%。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37.5%,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0.5%,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 %。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38.5%,良好案件32件,占61.5%;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   (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   (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个别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卷内证据不符。如金静与杨聪离婚案在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认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纠纷不断,但判决不准离婚,但卷内无夫妻感情好与不好的证据,使阅卷人感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结果相互矛盾。有的缺席审理案件未注重对主张人的主张进行证据核查,仅以主张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1)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代、、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   (2)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太简单,说理方面不透彻,特别对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总结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确,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文书核对不严,有多字或掉字现象。有的工作马虎,制作法律文书甚至将案件款数字计算错误,如胡馨月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裁定书将下欠款19971元,误为1917元;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2)正副卷装订的内容不符合装订规定,个别案件将诉讼费结算票或廉政监督卡装在了副卷中;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 学习 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 档案 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 制度 ,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公安案件评查制度

法律分析: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中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律师能否参与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

不能。检察院的案件评查工作是由检查院人员完成的,律师无权参加。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

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 #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20XX年全年以及20XX年上半年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国华担任,副组长由韩胜军、李孝刚、侯国成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10月11日前)完成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   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   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   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主要来源是举报及安监大队的日常巡查。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如下:①对依法调查 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 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进行自查。②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进行自查;③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进行自查。④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进行自查;⑤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进行自查。   3、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主要成绩   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   2、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条文,为20XX年12月1日的实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   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17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二、求真务实,高质量完成案卷自查自评   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三、案卷自查自评的情况   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 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四、案卷自查表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我局自查自评行政处罚案卷691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682宗;城市燃气管理处7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具体详见附件: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   五、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17〕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2〕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案件评查意见怎么写

案件质量评查是建立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提高检察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通过评查,可以确定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或一个阶段办案质量的基本指数,并根据这个指数对案件质量做出客观的、有根有据的正确估计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和每个检察官改进检察管理和办案质量;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以下简称原案件)的法院负责立案办理,必要时也可以由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联动救助的案件,由上级法院根据救助资金保障情况决定统一立案办理或者交由联动法院分别立案办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通过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和网络等渠道公开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处理原案件过程中经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其提出救助申请,并按照申请须知和申请登记表的指引进行立案准备工作。原案件相关人员不经告知直接提出救助申请的,立案部门应当征求原案件承办部门及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评查标准

案件质量评查方法从时间上可以分为定期评查和不定期评查。法律政策研究室于每年1月和7月按每半年度对业务部门所办结全部案件提请检察长办公会决定开展案件评查。检察长办公室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开展不定期案件质量评查。从评查案件的覆盖范围可分为全面评查和抽样评查。全面评查是对特定期限内的全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普遍评查,因工作量过大在实践中不易采用此方法。抽样评查是随机抽取全院业务部门所办理案件,评查人员通过查阅卷宗、法律文书,听取承办人陈述,质询、评议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案件进行评查,因其简便易用而在实践中应用较广。在案件评查方法的选择上要注意多种方法并举,体现案件评查的综合性,具体要实现全程跟踪与逐案评查相结合,即在月底、季度末进行逐案评查的基础上,对部分案件全程跟踪评查,将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人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除专职评查人员外,适时让其他同志参加评查,多人多次交叉评查每一本卷宗,多角度防止错误,促进卷宗评查的良性循环项评查与重案评查相结合,重点评查“三不二撤一无罪”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案件评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已经结案的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的管理活动。案件质量评查以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开展,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开展人工评查。法律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 》第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各类案件的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的质量进行的检查和评定。各类案件主要包括法院审结的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复查、再审、国家赔偿确认、减刑、假释和执行等案件。法律文书主要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

案件评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关于法院案件评查的规定

1、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本院审结的各类诉讼案件和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检查和质量等级评定。2、审判监督庭负责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向审判委员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篇

【 #报告# 导语】整改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 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14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 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11〕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 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 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11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篇

【 #报告# 导语】整改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14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 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11〕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 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 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11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