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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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贷款担保

中国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担保: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必须以所购房屋为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加质押担保、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当地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在抵押登记手续正式办妥之前,必须设定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须由开发商承担。若开发商不能承担阶段性担保,则须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及贷款人认可的其它担保。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受理网点。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现在做银行贷款担保行业前景怎么样?我去的那家公司客户经理主要是做电话销售的,

需要的是客户圈,没有靠电话,悬

贷款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后的二年怎么解释?

就是主债务最终的履行期届满第二天开始算,有效期2年。

贷款担保,贷款人无法偿还,银行起诉担保人,担保人怎么办?

请回去看你的担保合同,银行贷款担保一般是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归还贷款本息),没法拖,应诉与不应诉结果都一样,更不必浪费律师费。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必须先起诉借款人,或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担保享有先诉抗辩权。

贷款担保的主要作用

1.贷款担保的主要目的是: (1)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本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本息; (2)借款保证合同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在借款人或保证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主要目的是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分散银行借贷和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以借条、收据、借条等债务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辩称借款已经偿还的,被告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对借贷关系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人的防卫借贷行为未实际发生且能够合理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贷数额、给付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本地或者区际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核实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2.贷款担保人的要求是什么? 1.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作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担保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人。企业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有权拒绝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

贷款担保有几种方式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综上所述,现在银行给个人发放贷款的时候,经常要去对方提供担保,如果没有动产做抵押的话,就要提供一名担保人,其要和银行签订担保合同。能够成为担保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比如具有还款能力,在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并持有一定资产,个人信用没有污点等。

贷款担保是什么

贷款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贷款。作为贷款担保人人应当证明其具有可以代替贷款人清偿债务的能力。一般的法人,公民及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贷款担保人的主体,但是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可以作为保证人。【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贷款担保有哪几种方式

目前常见贷款担保方式有三种:1、住房抵押;2、权利质押;3、第三方保证。其中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是指: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什么是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 是指为降低贷款损失的风险,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信用社与借款人及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协议后,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 借款合同 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信用社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贷款本息。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 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 担保物权 。

贷款担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做贷款担保人:有完全民事行为,年纪在18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证件,在贷款申请的所在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的;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谓的贷款担保人就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当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按时归还借款时,担保人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借款人无法承担的借款责任。当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贷款担保人,金融机构对于贷款担保人还是有很多要求的,根据借款人的资质、贷款的金额都会影响到贷款担保人的选择,比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是不能作为贷担保人的。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其实是共同在承担贷款的风险,金融机构在审核担保人资质的时候对于征信的要求与对借款人的征信要求是一样的。贷款担保人的征信情况必须是良好的,而且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如果贷款担保人的征信记录较差,那么就会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金融机构就不会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法律分析:担保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借款人的居住证明。借款人银行流水。让银行认可担保方式的证明资料。借款人其他资产证明。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什么是贷款担保呢

贷款担保是指为降低贷款损失的风险,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信用社与借款人及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协议后,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借款合同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信用社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贷款本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担保承诺书等,成为担保人还需要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具有代替借款人还款的意愿、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等,提交以后银行会进行审核。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担保,大多是因为借款人的资质条件不够好,贷款机构觉得有风险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如果是借款人收入稳定,并且个人信用良好,满足了有关贷款要求,那么申请贷款也是比较容易的。当然,除了担保人之外,如果借贷人能提供有关担保物,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如房产、汽车等,在有物品担保的情况下,尽管借贷人个人资质一般,也是很有可能申请贷款的,不过,不同贷款机构规定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以有关机构规定为准。一般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银行贷款担保方式是什么?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具体如下: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 连带责任保证 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 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以上就是对小贷担保的解答。

贷款担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贷款担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1、贷款担保需要证件:(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5)担保人需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书,需要办理登记的,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比如抵押登记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贷款做担保有何风险?1、如果贷款人不偿还月供,担保人是要担负还款责任的。在做贷款担保人之前,个人一定要慎重考虑。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贷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作为妻子贷款的担保人,即使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其依然有效。2、贷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贷款时,其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为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将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目前常见的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权利质押和第三方保证。一、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如果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则无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贷款人以自己已经押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贷人承担。此外,借贷人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保险费用由借贷人承担。因此,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贷人经济较为宽裕,可以考虑选择这一方式。二、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除了房产和汽车外,银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指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至少要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一定要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存单需有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该银行承担保管责任。一般来说,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但一时难于变现或若变现将带来一定损失。三、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这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借贷人应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须是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借贷银行开户,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否则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充当第三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方式有哪些?

贷款担保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人发生债务违约的时候,借款机构会先看贷款担保人是何种担保方式,那么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1、 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 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 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 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分享的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方式,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银行会向担保人要款的,如果贷款人真的无钱可还,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而你可以再向法院申请,主张你自己的权利。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银行贷款担保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贷款担保方式分为几种,各是什么?

目前常见的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权利质押和第三方保证。一、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如果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则无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贷款人以自己已经押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贷人承担。此外,借贷人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保险费用由借贷人承担。因此,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贷人经济较为宽裕,可以考虑选择这一方式。二、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除了房产和汽车外,银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指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至少要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一定要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存单需有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该银行承担保管责任。一般来说,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但一时难于变现或若变现将带来一定损失。三、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这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借贷人应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须是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借贷银行开户,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否则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充当第三方。扩展资料:贷款担保的流程: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4、担保:与企业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参考资料:贷款担保_百度百科

贷款担保有的方式有几种

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贷款担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请问一下给别人担保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1、担保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2、保人可以提供合法居住证明。3、担保人可以提供月收入证明。4、担保人可以提供银行流水证明。5、担保人有代借款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更多关于给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进入:查看更多内容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在担保公司贷款?以申请住房贷款担保为例。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指针对市内六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⑵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⑷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⑸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扩展资料:在担保公司贷款的,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都比较多。例如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做贷款担保人:有完全民事行为,年纪在18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证件,在贷款申请的所在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的;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谓的贷款担保人就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当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按时归还借款时,担保人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借款人无法承担的借款责任。当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贷款担保人,金融机构对于贷款担保人还是有很多要求的,根据借款人的资质、贷款的金额都会影响到贷款担保人的选择,比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是不能作为贷担保人的。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其实是共同在承担贷款的风险,金融机构在审核担保人资质的时候对于征信的要求与对借款人的征信要求是一样的。贷款担保人的征信情况必须是良好的,而且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如果贷款担保人的征信记录较差,那么就会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金融机构就不会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一、贷款担保人条件(一)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即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不要以为有债务人了,您就感到安全。债务人不一定承担责任。假如您是连带保证人,那银行也不一定要选择向债务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债务人或您追债。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扩展资料: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也即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没有在履行期届满时履行时,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者连带保证人追诉。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借贷担保,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第一、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第二、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第三、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银行贷款都有哪几种方式银行主流的贷款方式分别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等。以下就是几种贷款方式的特点:1、信用贷款:借款人凭借个人信用获得贷款,通常以贷款人的信用资质以及还款能力作为贷款额度判断的依据,该种贷款由于没有抵押与担保,因此贷款的风险较大。2、抵押贷款:借款人需要将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如果到期未还款,银行有权利对抵押物进行处理用于还债。3、质押贷款:存单、保单、国库券等有价债券的贷款形式通常会质押贷款。4、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可以让资质较好的朋友以及亲人做担保,这样一来借款人与担保人均要为此笔贷款负责,借款人可以较快获得贷款。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在贷款事中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那么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1、 自然人担保:也就是说贷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你的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当然了银行对于自然人个人信用记录是有要求的,银行会申请自然人的过往的贷款还款情况,对于自然个人收入水平也会有一定的要求,银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风险性。 2、 担保公司:目前市面上也会有专业的担保公司,但是需要国家资格认证才可以,担保公司会对于你的个人贷款能力进行调查,要是没问题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为你做担保。 3、 企业担保:个人向银行贷款,贷款担保人也可以是企业。个人所在的企业可以出面为个人进行贷款担保,保证借款人可以按期偿还银行的贷款,企业的担保可以帮助个人获得成功贷款的机会。企业可以是个人所在的企业,个人经营贷款是用于企业相关的经营,一般企业都会出面做担保;而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担保企业可以是与借款企业利益相关的企业。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银行贷款有哪几种方式?你好,在银行贷款有很多种方式,比如信用贷款、商业贷款、抵押贷款等。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目前网上有很多平台可以借钱。建议你在选择的时候注意两大因素。第一,选择值得信赖的品牌;二是要注意贷款产品服务项目的清晰透明,如可贷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只有选择可靠的贷款产品,才能满足你急需用钱的需求,保证你的个人利益不受侵害。推荐使用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Money Spend,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的话可以去小满金融APP(点击官方测算)。耗钱贷日利率低至0.02%,具有申请简单、利率低、放款快、借贷还款灵活、利息费用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与你分享富消费产品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两部分:年龄要求和信息要求。1.年龄要求:18-55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拒绝向在校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果你是在校学生,请放弃申请。2.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和我的借记卡。注意:应用只支持借记卡,应用卡也是你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办理。(插入图片)本回答由优花花提供。由于内容时效性等客观原因,如回答内容与优花花贷产品实际利息和费用计算方式不一致,以度小满金融APP-优花花贷页面显示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贷款担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贷款担保需要证件: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5、担保人需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书,需要办理登记的,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比如抵押登记等。贷款做担保有何风险?1、如果贷款人不偿还月供,担保人是要担负还款责任的。在做贷款担保人之前,个人一定要慎重考虑。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贷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作为妻子贷款的担保人,即使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其依然有效。2、贷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贷款时,其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为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将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什么是贷款担保

法律分析: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贷款担保 的方式包括: 1、 抵押担保 。对设定的 抵押 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 质押 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 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 4、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 购房 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 连带责任保证 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贷款担保的种类都有哪些呢?

无论是抵押、质押还是个人或公司担保,都是一种担保形式。不同的担保形式引出的贷款品种也不同。以银行贷款为例,包括:担保公司担保企业贷款、票据质押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核心企业+配套加工企业贷款、有价证券质押担保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大型机械设备抵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等,很多。详细的东西可以咨询下厦门鼎信天成投资顾问公司

贷款担保承诺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贷款担保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担保承诺书1 _____信用社(贷款社):   ______系本人(子、女),于_____年____月被_____(高校全称)录取。现因家庭经济状况暂时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同意_____(借款学生姓名)向贵社申请助学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   为确保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本人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郑重承诺:如本人子女,即借款学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人自愿代其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承诺人:   父亲(签字):__________母亲(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指印:__________指印:________   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2 (承办单位):   本人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承诺用于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所需资金,从事微利经营项目,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不存在弄虚作假套贷小额担保贷款资金的行为。本人承诺内容属实,若日后经查实或经他人举报贷款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欺瞒以及不符小额担保贷款要求的,本人愿承担所贷款项全额贴息资金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经营场所地址: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贷款担保承诺书3 北京钱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单位(人)于年月 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借款合同号京钱龙借字[20xx] 号。我自愿以自有财产(财产证明或复印件)或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间不作财产变卖,不向外抵押,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 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 第三保证人(签字): 第四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   年   月 日   以上保证人签字属实无误,如有不实,本调查人负全部责任。   调查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4   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支行:   本人_____愿意为__________在贵行贷款______万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直至此笔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如此笔贷款出现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我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直接代偿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贵行可执行我本人的全部资产进行代偿,并保证该笔贷款安全收回,我本人无任何异议。 担保单位: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5   _____信用社:   我系_____(保证人),每月工资额_____元,工资由_____(银行)代发,本人自愿为_____(借款人)以每月工资_____作为向贵社借款本金_____元及利息的还款来源。   担保人承诺:在贷款未偿清前,以本人的工资作为清偿借款人本息来源归还贷款本息,直至偿清为止;如担保人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更换工资存折及卡或工资转由单位自发的,担保人将委托代发工资的金融机构或担保人单位代扣工资继续偿还贷款本息;如贷款未偿清前,担保人擅自向代发工资的金融机构挂失担保人工资存折及卡,逃避清偿义务的,贵社可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依法追究本人涉嫌诈骗信贷资金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同意贵社把本人工资担保贷款的有关情况告知本人所在单位。   特此承诺! 担保单位: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6   xx银行:   兹有借款人 与贵行所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年字第号合同项下所购房屋/商铺作抵押的,由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我公司将在贵行开立的账户内保证留存按揭贷款总金额10%的保证金。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特此承诺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7   借款单位(人) 于 年 月 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 ,借款合同号京钱龙借字[20xx] 号。我自愿以自有财产(财产证明或复印件)或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间不作财产变卖,不向外抵押,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 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第三保证人(签字): 第四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以上保证人签字属实无误,如有不实,本调查人负全部责任。   调查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8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XXXXXX   兹有借款单位(个人)XXX(全称)在贵社借款(大写)XXXXXX万元,借款合同编号XXXXXX,借款用途为XXXXXX,做为担保单位(全称)XXXXXX自愿履行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我担保单位愿替借款单位归还借款本息,直至借款还清后,方能撤销此担保。   此承诺具备法律效力。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贷款担保承诺书9 xx银行:   我叫xx,是20xx年从部队转业到xx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收入xxxx元。因经营现缺少资金,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xxxx元。如借款到期后,未按借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及家属自愿由市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逐月扣划本人账户上的退役金(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向银行偿还贷款。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和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20xx年x月x日   承诺人家属:20xx年x月x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10   因借款人XXX 向XX 申请借款人民币XXX 万元,郑州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借款人提供了担保。现本人愿用坐落于XXX 的房产,房权证第 号;丘(地)号: 为借款人上述借款向郑州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并愿意协助郑州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办理相关房产抵押手续及反担保事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房屋所有人联系电话:   (房屋所有人、共有人签字并按手印)   XX年 X月X 日   附:房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担保承诺书11 信用社:   因借款人的请求,我自愿为以下借款人使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还款。现作如下承诺:   借款人:xx   贷款银行:xx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米山信用社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金额及期限:人民币XXXXX万元整,XX个月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XX保证还款资金来源:月工资收入、家庭收入及资产等。   我保证上述借款人能够一次性按时偿还到期全部贷款。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如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到期贷款,我本人愿意替借款人偿还到期贷款,并同意县财政局、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对我本人采取财政扣发工资的方式偿还到期全部贷款本息和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贷款担保承诺书12   信用社:   我叫家住,现在单位工作,兹有在你社申请贷款万元,我愿作为   (借款人)在你社贷款的保证人,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借款人未按期偿还信用社借款时,我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我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借款合同,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严肃性,一旦借款人做出与合同相违背之事而引起法律纠纷,我愿接受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无条件履行本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借款人在信用社(分社)申请贷款________万元,利率‰,期限,事实清楚。   担保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全年工资收入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为事实。   保证人: (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1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_____愿意为__________在贵行贷款______万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直至此笔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如此笔贷款出现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我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直接代偿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贵行可执行我本人的全部资产进行代偿,并保证该笔贷款安全收回,我本人无任何异议。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14   保康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承诺人: ,性别 ,现年 岁,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家庭人口 人,职业 (工作单位 ),职务 ,系借款申请人(或保证人) 的丈夫(或妻子)。   关于我丈夫(或妻子) 向贵社申请贷款 万元,期限 年,用于 ,本人知情。此贷款经贵社批准并承贷后,为我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以上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特此承诺!   承诺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承诺书15 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于xx年_____月_____日在你行办理抵押担保借款_____万元,期限_____个月。我(_____)及丈夫(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人及共有人现向贵社郑重承诺:   自愿用我(姓名:_______、________)名下两宗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第一宗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57。37平方米,他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第二宗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_____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平米(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平方米;他权证号为__________。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你社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 抵押担保承诺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行外汇留学贷款担保如何办理?

外汇留学贷款担保:1、抵押方式:外汇留学贷款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住宅及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包含商铺)。暂不接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以抵押担保申请外汇留学贷款,经办行应与押品所有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1)以住宅或商铺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参照中国银行现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业务相关规定执行,详询当地中行网点;(2)以商业用房进行抵押的,经办行可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保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经办行应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条款不得损害经办行的权益,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贷款未清偿期间,保险单正本应交由经办行执管。2、质押方式:外汇留学贷款可接受的质押物为中国银行系统开具的本外币存单,暂不接受其他质押。(1)以质押担保申请外汇留学贷款,经办行应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2)以存单作为质押物的,质押率参照现行中国银行现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相关规定执行,详询当地中行网点。3、第三方保证方式对于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贷款金额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含)的等值外币,可接受自然人保证。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拥有当地房产,能提供固定和详细的联系地址;(3)在我行及其他金融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4)保证人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主要指在金融、能源、邮电、交通等部门工作五年以上的正式员工;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与公务员基本一致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行政级别副处级及以上;中央部属及211工程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经办行根据保证人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核定担保金额,详询当地中行网点;(5)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借款人,不适用自然人保证。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经办网点,也可进入在线客服人工服务、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贷款担保如何办理?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贷款担保:1、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必须以中国银行开具的个人定期存款作质押担保。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可接受的质押品为中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种类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可质押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包括中行开具的定期一本通存折、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记卡、整存整取定期存单等。经办机构可以受理以非本机构开立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品的贷款申请。2、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供质押的定期存款种类仅限定期一本通账户(账户关联介质可为定期一本通存折或借记卡)下已办理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款须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该定期一本通已关联至网上银行。3、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定期存单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冻结,包括借方全额冻结(禁止出账交易)、借贷方冻结(禁止出入账交易)、金额冻结(禁止账户余额少于约定冻结金额)等。4、通过经办机构办理的业务,出质人应将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贷款人将冻结出质人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出质人无须交付权利凭证。5、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适用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冻结止付手续。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网上银行将展示贷款合同,借款人通过安全认证工具确认的方式完成签署,质物将由系统自动冻结。质押期间,质押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质押的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期内正常计息,但停止取息。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哪个网站可以查贷款担保公司是否正规

据我所了解,目前好像没有这样的网站以湖南为例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实力一般强于投资性的担保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十个有几个骗二、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受政府、金融办和协会监管、监督的三、如果想了解一个担保公司是否是具有资质,可在当地的或全省的融资担保协会官网查询,是否有名字,有名字的一般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四、可在网上搜索,如果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般有政府批文五、如果想知道投资担保公司是不是正规的,那就三言两语讲不清了,得练就一双火眼晶晶了,我知道一点,懒得打字就不细说了

政府政策中的创业投资贷款担保等措施对应着企业有什么分期

政府政策中的创业投资贷款担保等措施对应着企业的成长期。为支持创业,国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人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银行贷款担保人答辩状

  客户银行贷款担保人答辩状【1】   原告:银行A   地址:   负责人: 职务:行长   被告一:B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C自然人   被告二:C自然人 女 日生 汉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三:D自然人 男 日生 汉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欠付利息34,617.92元(计算至2012年1月29日,自2012年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110,000元,以及原告为催收借款本息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3、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为催收借款本息所支出的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质押物,即位于[ ]承租仓库内的高棉酸板,享有优先受偿权。   5、由被告一承担因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最高综合授信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2年1月23日止,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等约定以相应的单项业务合同、凭证为准。   2011年1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月26日起至2012年1月25日止,借款年利率为6.391%,并约定“本合同是编号为[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   授信,本合同是其有效附件”。   为确保被告一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被告一以其拥有的价值为[ ]万元的172.41吨高棉酸枝(红木)向原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1年1月24日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该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2011年1月24日,原告、被告一及江苏盛永资产监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由[ ]监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原告监管质押物。   协议签订当日,被告一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交付了质物。   另外,被告二和被告三于2011年1月24日与原告签订一份《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为[ ]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约定“无论贵行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合同和协议签订后,原告于2011年1月26日向被告一发放借款500万元,被告一也在借款借据上签章确认收到借款。   但是借款到期后,被告一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12年1月29日,被告一尚欠原告借款本金[ ]元及利息34,617.9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约定,被告一应当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和被告三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 ]人民法院   银行A   2014年[ ]月[ ]日   代偿银行借款纠纷案答辩状【2】   答 辩 人:苏州A公司,住所地:u2026u2026,法定代表人u2026u2026   被答辩人: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u2026u2026,住所地:u2026u2026   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2011)苏中商初字第00**号】,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诉称其为答辩人偿还了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000万元不符合事实。   1、根据(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分行”)于2010年2月23日与深圳B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答辩人与交行**分行于2010年5月27日签订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合同编号:88**500500)第七条、2010年6月3日签订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合同编号:800**060000)第七条之约定,以及(3)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2010)沧商初字第02**号《民事调解书》之当事人协议内容;李某某、B公司等都对答辩人的上述两个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义务。   2、基于上述连带担保义务,B公司为答辩人代偿了交行**分行合同编号分别为88**500500、800**060000的合同项下结欠的银行承兑汇票垫款415万元。   依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9、10、12可以证明:2010年12月3日,B公司通过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支行分两笔向交行**分行汇款415万元,并在结算业务委托书中“用途”一栏注明“代还苏州A公司银票款”,并未注明是代李某某代偿答辩人银行承兑汇票。   3、被答辩人和B公司同为无先后秩序的连带担保义务人,二者对答辩人的上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债务负有同等的连带担保义务,被答辩人诉称B公司为李某某代为支付担保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符逻辑。   B公司偿还415万元的行为是B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行为,不可能也完全没必要由B公司代李某某代偿答辩人的上述债务。   被答辩人出具证据11,意欲证明这415万元是为李某某履行保证义务,实为无稽之谈。   实际上,B公司乃答辩人的另一股东张某与李某某共同投资的公司,李某某利用大股东地位和法人便利完全控制了公司。   现李某某与张某之间有了较大矛盾,李某某为了一己私利,滥用法定代表人控制权,出具上述证明,缺乏真实性,对其效力不应予以认定。   4、在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19中,有一份交行**分行于2011年4月14日出具的证明,该证明也明确表述:“上述款项应李某某和B公司的要求用来归还了苏州A公司在编号为88**500500、800**060000合同项下结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债务”。   李某某乃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为了减轻自身的担保义务,从而让B公司尽可能多地承担担保债务,对该行为应予以认定。   另据答辩人提供的证据86{苏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B公司至今拖欠苏州A公司各种应付款22068668.5元,所以B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为答辩人代偿的415万元也在情理之中。   综上可以认定:B公司根据其与交行**分行于2010年2月23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代偿了答辩人上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总计415万元的合同债务,故被答辩人据此主张为答辩人代偿了1000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退一步说,由于担保期未满,且被答辩人尚未清偿完毕全部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即使认定被答辩人承担了585万元的担保义务,被答辩人目前也无权行使追偿权。   1、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分行”)于2010年2月23日与李某某等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250902010AM00000100),被答辩人李某某自愿为债权人(指交行**分行)与债务人(指答辩人)因银行承兑汇票、短贷授信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为2010年2月23日至2013年2月23日,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   根据该《最高额保证合同》第2.3条约定,“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另据该《最高额保证合同》第4.5条约定,“在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保证人不向债务人或其它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该约定乃签约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其合法有效。   2、基于2010年3月1日答辩人与交行**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2****100的《借款合同》(标的额1500万元);2010年3月8日答辩人与交行**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2****400《借款合同》(标的额2000万元);2010年3月15日答辩人与交行**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2****500的《借款合同》(标的额1500万元);上述三份《借款合同》皆为贷款期一年的短贷业务合同,且都约定受交行**分行与张某、李某某签订的编号为32****10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束。   另,根据(2011)沧执字第0445、0446、0447、0448号,现上述三份借款合同债务人(即答辩人苏州A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借款。   故根据前述李某某与交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第4.5条之约定,由于上述三份借款合同均属于该《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在答辩人尚未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即使被答辩人履行了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担保义务,被答辩人也不得向答辩人行使追偿权。   三、再退一步讲,即使认定被答辩人履行了担保义务且可以行使追偿权,但基于被答辩人尚欠答辩人14353543元借款之事实,答辩人也有权行使抵消权。   截止2010年4月29日,李某某分70多次从答辩人处以各种名义借支/暂支人民币总计6753543.1元,答辩人曾多次要求李某某归还上述款项,但李某某至今未还。   被答辩人上述应付款有答辩人提供的77份银行存款凭条或转账回执或现金领取签字单等为证。   根据苏州*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2010]C015号)中“苏州A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附注”“5.其他应收款”之审计结果,至2009年12月31日,李某某尚欠答辩人公司各种应付款5275038.01元。   该审计报告是被答辩人任职苏州A公司总经理期间所出具,应予采信。   2011年4月22日,苏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苏瑞[2011]A047号),确认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李某某拖欠苏州A公司5406670.01元,从而对被答辩人李某某拖欠答辩人数百万元应付款之事实予以佐证。   另,2011年答辩人查账时发现:2007年7月12日、7月20日,李某某两次批示从答辩人处分别提取现金500万元、260万元,根据答辩人公司财务账记载,这两笔资金流向了B公司。   答辩人就上述两笔资金向B公司进行确认,而B公司对该两笔资金的"收取未予认可。   而根据会计管理规则,公司之间如此大金额的资金往来,不应该以现金形式转入。   综上只能推断出一个结论:是李某某借天亿飞名义拿取了该两笔款项。   故李某某负有偿还义务。   综上,被答辩人李某某从答辩人处借款或借各种名义支取款项达到14353543元,这些款项均未约定清偿期,答辩人可随时要求被答辩人予以归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互负金钱给付债务,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   故此,退一步讲,即使认定被答辩人履行了585万元的担保义务且可以行使追偿权,但基于被答辩人尚欠答辩人14353543元借款之事实,答辩人也有权行使相应金额的抵销权。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被答辩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A公司   2011年*月*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3】   答辩人:王XX、蔡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所述不实,不实之处有以下几点: 1、2012年11月23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后,被答辩人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户名叫卢XX,账户号为6222XXXXXXXXXXXXXX5的账户上转至XX的62XXXXXXXXXXX账户上20万元,之后被答辩人在其工作的成都XX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将27500现金交给答辩人,口头说将其余22500元作为第一个月的利息先予扣除,并让答辩人手写了一张借条一张收条,收条内容是收到现金25万元。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答辩人实借的本金应按227500计算。   2、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最初约定的利息不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辩人于2012年12月22日和2013年1月23日分别按九分利息还了两次单笔22500元后,与被答辩人协商,答辩人同意将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后答辩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20000元开始还款。   3、答辩人没有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答辩人在实际获得借款后的一个月即从2012年12月22日起就开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还息,在2012年12月22至2013年12月9日期间,分十六次累计将23万元打至被答辩人要求汇入的卢兴根的工商银行账号上。   2014年1月27日因答辩人经济紧张,距离上次还钱49天都没有还钱,被答辩人便主动联系答辩人王XX,答应再借给答辩人10万元,条件是将借到的   钱中一部分用于归还上一笔钱。   于是双方在2014年1月27日再次签订借款协议,被答辩人借给答辩人10万元,亦通过卢XX的工商银行账号转账10万元,答辩人收到该款时马上按要求将其中5万元转入被答辩人徐X的账户。   二、因最初被答辩人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所以该笔借款利息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答辩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还款时多还的利息应算至偿还本金,并且每次计算利息时也应以扣除已还款后的本金为基础。   2012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年利率为6%,四倍的月利率则为2%,本金为227500元,至2014年1月27日止,答辩人累计还款280000元,而至该日,答辩人所欠被答辩人连本带息仅为262298.59元,答辩人不仅归还了被答辩人全部借款,还多还了17701.41元。   (答辩状后附计算过程)   三、被答辩人约定的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予以支持。   四、2014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辩人徐X找到答辩人王XX要求其继续还钱,因答辩人当时没有钱,被答辩人便要求其写下两张欠条,一张数额60000元,一张数额33000元,用来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   上述欠条是建立在高利贷基础上的,答辩人已于2014年1月27日还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条所载的债务是子虚乌有的。   五、答辩人于2012年末在网上查到成都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可以贷款,于是联系到名为卢X的经理,因卢X指派徐X一起承办答辩人的借贷业务,所以答辩人才认识被答辩人徐X。   放款、还款时用卢XX的账号也是卢X和徐X要求的,而答辩人从来都没有见过或联系过卢兴根此人。   被答辩人拒绝承认答辩人用卢兴根的账号还款意图很   明显,因为作为专业的放贷人员,被答辩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属于违法的高利贷,法院一定不会支持,所以其采用说谎隐瞒的方法拒不承认答辩人已还款。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和其背后的投资公司采用说谎隐瞒真相的手段企图钻法律的空子,利用诉讼侵占答辩人的合法财产,这种行为应当得到严厉制止,否则受到侵害的将远不止答辩人。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期贵院依法公正审理。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0一X年七月十五日

中国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担保规定有哪些?

中国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担保:1、中行个人委托贷款担保方式由委托人确定,并告之中行。中行个人委托贷款为抵质押担保的,抵质押权人应为委托人。2、担保人应未被列入国际组织、中国或其他国家发布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不在中行禁止与其建立或保持客户关系的范围。3、中行不得作为委托贷款借款人的担保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押品状况以及押品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需交纳哪些费用?

(一)企业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查询信息复印件 2、上年度及当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年报需附现金流量表) 3、委托担保承诺书(授信)或委托担保合同(专项)(盖章) 4、不可撤消信用反担保函(盖章) 5、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及相关财产清单 6、反担保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副本)复印件7、反担保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年报需附现金流量表) 8、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书或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9、委托担保申请书(专项) (二)银行提供: 1、推荐项目一览表(授信) 2、企业信用等级评分表 3、信贷员贷前调查报告 4、银行审批书 5、保证合同(盖章) 6、借款合同(放款后) 7、上笔还款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附还款凭证复印件)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6、结婚证书(复印件);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3、《代码证》(复印件);14、《验资报告》(复印件);15、《公司章程》(复印件);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二、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企业申请本公司担保服务的,除如实填写《担保申请表》外,还要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除提供反担保人(企业)外,还要提供固定资产抵押、业务托管、应收帐款代收、客户资料质押等方式。1、企业(公司)设立时的有关批复、文件、验资报告;2、企业(公司)章程;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证(卡)、开户许可证;4、经审计的上年度、本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资金流量表;5、近期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6、企业截止上月的应收账款明细;7、同意申请担保借款的文件(或董事会批准文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简历;9、财务负责人简历;10、担保申请书(需载明企业概况、还款来源及可提供的反担保措施);11、担保期经营计划书和近期购销合同、定单复印件;12、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贷款担保?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扩大业务产生增加周转资金需求,并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此谓之融资。借款人自身没有足够资产抵押,由专业担保公司对该笔银行授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此谓之担保。融资性担保区别于非融资性担保,主要是视乎借款人的担保业务是否解决资金问题,若担保目的仅为解决业务中的阶段性问题,增强申请人对责任的承担能力,与资金没有直接联系,则该类担保为非融资性担保

什么是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商业银行 (含农村信用社, 下同) 发放, 由专门担保机构或专项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 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再就业的贷款, 以及商业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主要为城镇各类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 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创业的农村劳动者以32 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及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