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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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

一防:建立流程措施防范,尽量不给予打假人以漏洞可钻,不然即使没损失也会不断被骚扰。二应对:遇到打假投诉也好、索赔也好,不要慌不要怕,合理应对,减少或避免损失。三反击: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积极反击,让恶意打假人接受法律制裁。

工厂的法务部会给你打假冒官司吗

题主是否想询问“工厂的法务部会不会帮员工打假冒官司吗”?不会。工厂的法务部门不会主动为个人或企业打假冒官司,因为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公司的法律利益和权益,处理涉及公司合法经营的法律问题,而不是代表个人或其他企业进行打假等活动。

超市打假过期食品赔偿

超市东西过期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因此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但是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的,还要卖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主张赔偿,接到赔偿要起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不得推诿,若不属于己方责任的,可以在先行赔付后向责任方追偿。一、超市卖过期食品该如何赔偿超市卖过期食品该这样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自己因购买过期食品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二、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消费者怎么维权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当消费者买到了快要过期的商品,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退款,但是不能直接索要赔偿,因为出售临期商品也是商家的一种权利,只要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就可以。如果商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那是临期产品,而是以原来的价格售卖出去的,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现实生活中打假的事例,越多越好

王海--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大厦,又买了10幅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偿 200元,但拒绝对后10副给予任何赔偿,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空子”。王海感到愤怒。他相信自己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决心继续战斗。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王海的举动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他被多数普通百姓甚至被许多经营者当做英雄加以赞誉,同时也使制假售假者感到震惊。方舟子打工皇帝唐骏学历造假事件

被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违反《广告法》夸大宣传,工商局立案怎么办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如齐创辉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知女神柴静:遭遇打假风波后遭群嘲,选择移居国外,如今怎样?

现在的生活过得非常的幸福和美满,也在为自己做喜欢的事情不停的努力,如今状态不错,生活过得非常滋润。

从大家知道的女神沦为被群嘲的对象,被打假的柴静,现在过得怎么样?

一个靠出卖祖国,靠出卖良心的人,能够混的很好吗?

财务打假:垃圾股将批量退市

财务打假:垃圾股将批量退市 ——暂停上市是新旧制度套利的最后一根稻草 武汉 科技 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2019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资者保护,必须从源头堵死财务造假的所有制度漏洞,严查严打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既是对投资者的最大欺诈与伤害,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商誉及品牌的最严重自残。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落地实施,该法首次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首次构建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极大地提高了证券犯罪成本及行政惩处力度。 A股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散户市场”,过去,个人投资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许多股民被迫放弃证券民事诉讼索赔,再加上证券违法犯罪成本低下,行政处罚60万元封顶,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信息欺诈与财务造假,大量垃圾股及僵尸企业为了规避退市,公然财务造假,公开操纵报表,欺骗投资者,死不退市。 然而,刚刚生效的新证券法, 不仅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证券违法成本,行政处罚从过去60万元封顶提高至2000万元以上,而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中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财会人员)都必须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对自然人处罚可高达1000万元, 连带法律责任有效覆盖了“财务造假”链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这使得任何财务人员都不敢以自家私产为公司财务造假承担巨额赔偿风险。这就是新证券法产生的巨大威慑力。 更何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能还要承担一系列后续的裁制与代价,包括强制退市、保荐人先行赔付、证券集体诉讼的巨额索赔,法人代表及直接责任人(包括白领)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这足以让一家上市公司倒闭破产,或是通过一元退市标准直接退市。 事实上,在新证券法落地实施后,一场严查严打财务造假的风暴已经拉开序幕,这一场风暴的结果,是报表的净化与还原真相,更是垃圾股与僵尸企业本来面目的水落实出。这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财务打假风暴,任何人都不可小视。 当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刚刚落地实施之际, 在美上市的明星企业瑞幸咖啡竟然爆出重大财务造假的丑闻 ,这给我国A股上市公司及监管层敲响了警钟。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到了必须出重拳、下狠手的时候了! 打击财务造假,必须用“重典”。监管层将充分利用新证券法赋予的法律权利,加大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这势必有效震慑、威慑证券犯罪及财务造假,并将大幅提升信息披露尤其是年报数据的质量,垃圾股批量退市将无人能挡。 新证券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而且首次赋予了IPO注册制合法地位,并 取消了退市制度中“暂停上市”的条款 , 科创板退市制度及创业板新退市制度已然废除“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陈俗陋规,极大地简化了退市程序,大幅缩短了退市周期,大幅提高了退市效率。 如果说,新退市制度让垃圾股退市更容易,而注册制则让公司上市更高效、低成本,因此,垃圾股“壳资源”已分文不值, 保壳、炒壳、赌壳已成笑话。 过去,大批股民跟随皮包公司和牛散们大玩炒壳、赌壳的赌博 游戏 ,越垃圾、越暴炒。今天,股民已然觉醒,他们对垃圾股将“用脚投票”,比赛“跑得快”, 炒壳、赌壳将无人问津。 这是注册制和新退市制度带给A股市场生态及投资理念的一场革命。 尤其是 “一元退市标准”直接赋予了投资者“用脚投票”的决定权,这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退市标准,投资者“用脚投票”是神圣的,它具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 ,垃圾股退市不需要满足其他退市标准,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只要投资者“用脚投票”,它就必须无条件退市。这是市场的进步,也是投资者的觉醒与成熟。 唯有优胜劣汰、大浪淘沙,才能还原股价正常信号及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 2019年,科创板注册制+新退市制度落地实施,已然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预期。2019年全年已有8只股票被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股市,这是“一元退市标准”自2012年设立以来首次产生功效。这在过去的A股市场是不可想象的, 这就是股市的自我净化功能。 我们预测,今年A股退市家数最保守估算,至少可以突破20家。 其中,大部分将通过一元退市标准由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股市。 这种市场化退市标准是毫无争议的,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和理由,而且退市效率高、退市周期短,威慑力巨大。 实际上, 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投资者。 我们的股民很聪明,他们并不是赌徒,他们对制度变革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请相信我们的股民正在成长与成熟。 截止2020年5月15日,今年已有6家上市公司进入了正式退市程序,其中4家上市公司是被投资者“用脚投票”、通过一元退市标准而终止上市的。具体情况如下: (1) *ST神城 A(000018)、B股(200018)在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A股、B股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则,决定公司A股、B股自2020年1月7日起同时终止上市; (2) *ST华业 (600240)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自2020年2月6日起终止上市; (3) ST锐电 (601558)在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4) 东沣B (200160)发布公告称,截止2020年5月10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东沣B将是第一只通过一元退市标准退市的B股。 (5)2020年5月14日,深交所公告,决定创业板两只股票: 乐视网 (300104)及 金亚 科技 (300028)终止上市。乐视网退市原因是连续三年亏损且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值,2019年年报审计为“保留意见”;金亚 科技 退市原因是连续四年亏损。 截止2020年5月15日,上述处在“暂停上市”状态的垃圾股,共有11只,这些都是“死缓”级别的僵尸企业,一部分将在今年退市,另一部分最迟在明年退市。其中, 下列5只股票是在今年上半年“暂停上市”的,它们利用新旧制度的交接“套利”,暂时规避了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的厄运: (1)2020年3月13日晚间, *ST秋林 (600891)公告称,公司因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和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两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其实,早在3月3日*ST秋林停牌前收盘价为1.19元,如果不“暂停上市”,就会在20个交易日之后,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这便是旧制度留给它们苟延残喘的最后机会。 (2)2020年4月7日起, *ST盈方 (000670)因2017-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可以肯定,如果不“暂停上市”,*ST盈方也会提前被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市场。 (3)2020年5月13日起, 天翔环境 (300362)因2019年末净资产为-17.33亿元,且2018年、2019年两年连续亏损,而且两年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要求其股票2020年5月13日暂停上市。其停牌前最低价为1.36元。 (4) *ST信威 (600485)因连续三年亏损,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停牌前其最低股价为1.22元,如果不“暂停上市”,那么,它也会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ST信威在2016年12月23日至2019年7月12日之间 连续停牌长达两年半,无人问津,这是A股陈旧退市制度的尴尬! (5) *ST欧浦 (002711)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ST欧浦上市。实际上,早在2002年4月29日停牌时,*ST欧浦已经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收盘价0.77元,该公司原本应该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股市的,但是,它却借用新旧制度“套利”,并主动要求“暂停上市”,以求得“死缓一年”的喘息。 此外,还有一批“准一元”退市概念股正在耐心地排队、等待着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严峻考验,其中,最逼近一元退市标准的3只垃圾股分别是: (1)截止2020年5月19日, *ST美都 (600175)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 (2)截止2020年5月19日,创业板股票 神雾环保 (300156)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3)截止2020年5月19日,创业板股票 盛运环保 (300090)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最后是股民问答环节:ST康美能否赌一把?ST康美会被一元退市标准赶出市场吗? 2020年5月14日晚,证监会宣布依法对ST康美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ST康美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5月15日(周五),ST康美开盘封涨停板4.83%,并直至当日收盘也没有打开涨停板。许多股民禁不住要问:能炒一把? 5月18日(周一),ST康美高开3.19%,当天收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2.82元,零涨幅。 其实,ST康美财务造假,不仅损伤其信誉和商誉,而且后面可能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及刑事追责。你敢赌吗?试一把? 事实上,2020 年 5 月 15 日,ST康美已收到5个关键高管的辞职报告:马兴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冬瑾女士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国雄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庄义清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温少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公告之日起已生效。 最后结论:A股已然步入一元退市时代,凡是3元以下的股票,股民买入时必须谨慎!A股博傻 游戏 (越垃圾越暴炒)的时代已经终结。这是A股“最好时代”的开始。

职业打假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上打假会判敲诈勒索罪吗

【法律分析】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正常的消费者维权是合法的,但是采取偷换、造假手段等故意勒索财物的,可以构成本罪。成立敲诈勒索罪以目的不正当为前提。如果目的正当,就表明行为人是在行使权利,因而不是侵害被害人的财产;如果目的不正当,但手段不是胁迫,也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职业打假行为,都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赔偿,不能认为其目的具有非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国家还支持职业打假吗

职业打假人2022年新规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不是对所有的投诉都会进行受理,有些情形监管部门将不做受理。其中与职业打假人最有关系的一种情形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受理相关的投诉。这意味着职业打假人需要真实的做出消费,或是可以证明与被投诉人之前存在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才能进行投诉。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很明确,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仍受法律保护,这样可以引导‘职业索赔人"真正去关注食品安全等问题。另外,如何认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在实践中存在难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拓展资料:其中与职业打假人最有关系的一种情形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受理相关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打假是什么部门管的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主要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   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

如何对付“职业打假”人?

一防:建立流程措施防范,尽量不给予打假人以漏洞可钻,不然即使没损失也会不断被骚扰。二应对:遇到打假投诉也好、索赔也好,不要慌不要怕,合理应对,减少或避免损失。三反击: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积极反击,让恶意打假人接受法律制裁。和“它”耗,拖着就行,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个是行不通的,因为目前很多“职业打假人”是无业人员和兼职人员。他们有的是时间,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每一个案子都是有限期处理要求的,你拖,市场监管局是不会让你拖的,相应的时间你不配合,处罚就下来了。所以行不通。对付职业打假人的办法-掉包栽赃:先拿一包过期食品放到店里,改天专门挑那包食品买走;还有一种高发于烟草,就是买条烟,然后找借口暂时不买了,等拿回来时已经被掉包了,改天换人来买。这两种多为2-3人,有的还会专门注意躲避和遮挡监控,影响取证。经常还会在现场进行言语威胁,有不少小商家架不住巨额罚款的恐吓以及现场的威胁,选择妥协,赔偿几百到几千不等。像这种情况,保持镇定,平静告诉对方等警察来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已经被围堵控制,可以找借口“向老板报告”或“找街边商户借钱”来寻求帮助间接报警。多数情况下对方知道你已报警,马上就逃之夭夭了。注意平时定时检查货架排面,核对监控,可疑行为区域重点检查,离手的东西回来要再次检查。

职业打假人2021新规

我国鼓励国民参与打假,发挥国民之价值,提高经营者违法成本,提高行政、司法服务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 消费者举证证明所购买食品、药品的事实以及所购食品、药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主张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药品遭受损害,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药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要求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未取得食品生产资质与销售资质的民事主体,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者与销售者,生产、销售食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挂 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仅起诉挂靠者或者被挂靠者的,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民事主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故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业打假人”(Professional extortioner for fraud fighting)是指一种民事行为人,由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横行,普通民众无法识别保护自身权益,许多民众通过自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应该怎么处理

1.复查一下是否属于自己产品或者广告的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问题经过问题复查之后,发现结果如果不是自己产品和广告的问题,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即可;对于无理纠缠的个别用户可以上报平台协调,或者不予理会,直接回绝赔偿要求。如果复查结果是自家产品或广告的问题,那么就要制定应对策略,想法设法减少店里或公司的损失,但这不代表完全拒绝消费者的合理索赔要求。比如进行退货退款、赠送优惠券等消费者合理的要求,店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退货退款。另外如果是存在问题的,问题有多严重,是可以和消费者私下协商赔偿的程度,还是必须及时预防被监管局行政处罚的程度,负责人需要及时确认好问题情况,弄清楚了问题的严重程度就可以从容的制定应对策略,为减少损失做好准备。2.积极应对本公司或本店的产品和广告存在的问题很多商家遇到了消费者的投诉或者职业打假人的举报甚至是起诉,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出各种手段,就是非常极端性的攻击报复投诉举报人,这其实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曾经有商家对于投诉人电话一直狂轰滥炸,但这其实对于解决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职业打假人怎么办?

到起诉人对方人民法院官网,裁判文书查看她有没有起诉别人的记录,找多一些案例可以起诉他作为职业打假人的证据,

职业打假人2022新规

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诈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不构成敲诈;2、如果职业打假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那么就构成欺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这是由敲诈勒索罪的特定的犯罪方法所决定的。但是敲诈勒索罪并非以当场实施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当场占有财物。因此,本罪的社会危害性远不如抢劫罪大。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对其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威胁、要挟的内容包括暴力伤害、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名誉、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被害人的重要财物、栽赃陷害等;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合法债务,而对债务人使用了威胁手段,由于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高法对职业打假人的规定

职业打假人是专门购买问题食品向生产者、消费者寻求赔偿而营利的一类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表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条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怎么看待职业打假?

两个方面看待吧,这种为自己牟利的行为或许不好,但也打击很多不良商家。

遇到职业打假师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恶意的打假师可以把他们爆光在反恶联盟网站上,让这种恶人无处打假!

遇到职业打假敲诈怎么处理

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打假的怎么处理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后,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4、仲裁机构仲裁。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遇到恶意投诉可以找寻公权力帮助:有的政府、单位的参与,会使恶意投诉的处理事半功倍,所以要学会借助政府之力化解危机。举例来说:如果在调查事件背景时,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敲诈,此时,务必要做好证据的固定,选择适当的时候以被敲诈勒索为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彻底粉碎阴谋。如果恶意投诉是由同业竞争者发起的,企业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汇报,寻求政府出面维持竞争秩序。恶意投诉人如果采取极端手段,在窗口或营业场所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制止这种破坏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的行为。并且通过公安部门施压,要求投诉人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遇到职业打假敲诈怎么处理

遇到职业打假敲诈,可以报警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遇到职业打假人该如何应对?

遇到职业打假人可以这样做:普通消费者维权配套体系未搭建起来,维权成本还是太高,然后职业打假人应运而生。当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案件潮水般涌来时,KPI层面的利益冲突就出线了。全国范围看,绝大部分地方消费维权在内的市场监管案件,从受理案件到案件延期再到办结回复,没有自动化系统去支撑,主要靠一线监管人员肉身来挡。比如京沪广杭这些城市,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巨大的,就是把职业投诉举案件去掉,数量也不少。不管你是打假人,还是普通消费者,还是纯粹公益举报,从案件受理、案件延期、办结回复,全部由系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使用短信、电子邮箱、平台告知或系统语音回呼的方式予以告知,并将告知情况后台记录,让一线监管人员摆脱繁锁的程序性事项。

淘宝打假会不会抓吗

法律分析:会抓,经营者不管是线下还是线上经营的商品涉及假货、以次充好的均视为欺诈消费者。经营者有义务对消费者保持诚信经营的理念。欺诈消费者犯法,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职业打假人违法吗?卖家如何应对?

支持职业打假,没有造假哪来的打假,造假打假是对立面,如果说打假违法,那难道就让造假就合理的存在下去?买东西付了钱就是消费者,就应该按消费者保护法,该怎么赔怎么赔,难道买东西前还要去申报买来做什么吗?

打假是什么部门管的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主要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 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

打假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主要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假人投诉到工商局怎么处理

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会对赔偿的问题进行调解。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会对赔偿的问题进行调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第十八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职业打假人的最新法律规定

职业打假人2022年新规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不是对所有的投诉都会进行受理,有些情形监管部门将不做受理。其中与职业打假人最有关系的一种情形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受理相关的投诉。这意味着职业打假人需要真实的做出消费,或是可以证明与被投诉人之前存在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才能进行投诉。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很明确,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仍受法律保护,这样可以引导‘职业索赔人"真正去关注食品安全等问题。另外,如何认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在实践中存在难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拓展资料:其中与职业打假人最有关系的一种情形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受理相关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网上打假会判敲诈勒索罪吗

【法律分析】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正常的消费者维权是合法的,但是采取偷换、造假手段等故意勒索财物的,可以构成本罪。成立敲诈勒索罪以目的不正当为前提。如果目的正当,就表明行为人是在行使权利,因而不是侵害被害人的财产;如果目的不正当,但手段不是胁迫,也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职业打假行为,都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赔偿,不能认为其目的具有非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把职业打假人告上法庭

您好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第一步:工商开始和你面对面,你要给工商材料,这时候你拖着不给,打假人会催促工商,工商又来催你,你就不给搪塞,这样过了3个月,部分打假人就放弃了。第二步:如果打假人等不下去投诉工商,工商就会给你期限,你肯定是拿不出证据,这时候你就认栽,这时候工商给你开发单,你要求复议。第三步:要求复议是90天内,你就可以拖,到时间了,工商催你,你说你在准备材料,然后拖个3-6个月,有一部分打假人又放弃了。第四步:复议完了,你肯定又又认栽,然后你要求刑侦诉讼,这个时间是30-90天不等,等到最后期限要求诉讼,去法院叫50元诉讼,可以取证3个月。一般法院对这个无厘头诉讼是不理的,你可以拖着。第五步:因为你诉讼了,工商是免责的,打假人告不了工商。法院一直压着案子,最后大多是不了了之。第六步:也有几率取证,又3个月开庭,然后判你挂,3个月,你要求2审,然后1234重复。总结:要记住,这期间你是和工商诉讼,不是和打假人,你认罚没事,工商会出公示。而且这个时间过去都1-2年了,打假人早忘记你了。就算没忘记,也没精力和你周旋了。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是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完善自身制度、不息事宁人。1、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如被投诉举报,确认投诉性质并快速查明事实真相,如遇以举报、曝光相威胁,“勒索”钱财,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面对已经明确存在处罚风险的投诉事项,如价格标签出错,促销方式/广告违规,或者商品过保质期等等,争取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公司政策规定的范围快速处理,避免投诉到职能部门给公司造成处罚。2、完善自身制度做好日常的商品物价、质量自我检查,保证所有在柜商品的质量,并认真核对检验报告和实际货品的各项内容,降低问题的概率。3、不息事宁人经营者不要为息事宁人而姑息职业打假人,应尽量减少或拒绝赔偿,降低职业打假人购假获利概率。另外,与打假人和解并不当然能够停止行政调查程序。职业打假人的套路1、重复购买和大量购买职业打假人最常用的一种套路,就是当发现企业食品标签存在错误之后,重复购买,大量购买!从这两年法院的判决来看,已经开始遏制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所以当出现重复购买和大量购买的情况的时候,不要着急。先把自己产品标签问题的严重性分析清楚,再做应对决定。2、现场翻找有的职业打假人挺敬业,他们会准时上下班,上班的地点,就是超市,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去货架上翻找一些问题产品,然后索赔。翻找超过保质期,或者是没有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日期印刷模糊的食品。只要找到一袋这样的食品,那么他今天的收获就到手了。还会找异物,有的产品包装是透明的,他们就会去看产品里是否有异物,譬如一些坚果炒货类食品,一旦发现异物,也会要求赔偿。

职业打假人违法吗?卖家如何应对?

职业打假人是违法的。卖家应该不售卖假货,抵制假货,打击假货,共建绿色和谐商业生态圈。职业打假人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职业打假人的办事规程中,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是重要一环。为牟取非法利益,职业打假人往往大规模对商家进行恶意投诉与威胁。大部分的执法资源被用于处理职业索赔举报及其后续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纪检监察等,造成执法资源被不正当挤占。职业打假本身是一把双刃剑,能够对假冒伪劣行为起到制约、遏制作用,但也可能产生一些道德风险或者市场秩序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 生产、销售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者与销售者需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请求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首先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打假人索赔是否构成敲诈分以下情况:1、如果职业打假人打假内容属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敲诈勒索;2、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打假人存在敲诈勒索行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应该怎么处理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后,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4、仲裁机构仲裁。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网络打假人算违法吗

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那么不是属于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假一般就是打击假冒的产品,这种做法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前提是本意是属于合法的,没有违法性的。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打假赚钱犯不犯法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那么不是属于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假一般就是打击假冒的产品,这种做法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前提是本意是属于合法的,没有违法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职业打假人的最新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法对职业打假人的规定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业打假人是通过法律途径打假的一种民事行为人。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打假的是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主要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假犯法吗

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 但 职业打假人违法。“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以赚钱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标准职业打假人是专门购买问题食品向生产者、消费者寻求赔偿而营利的一类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表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业打假人投诉工商局不去处理会怎么样如果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不去工商局会再次提醒,再次不去的话会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打假人是否合法

打假人不违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分析】“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以赚钱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不构成敲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假犯法吗

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那么不是属于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假一般就是打击假冒的产品,这种做法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前提是本意是属于合法的,没有违法性的。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法律

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不构成敲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假”是什么意思

指打击制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打假违法吗?

打假是否违法,要看实际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是恶意的打假行为,则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恶意的打假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2、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职业打假”合法吗“职业打假”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如下:1、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2、要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利益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因此打假公司需要明白自己的定义,要分得清打假和假打,不能打着打假的名义却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假找什么部门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主要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假”是什么意思

指打击制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打假的解释是什么?

打假的解释是: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打假”。法国的打假工作一是行业协会。如科尔贝委员会,它是由75家名牌商品生产厂家在1952年建立的,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利用信息网络,与政府合作打假。二是政府机构,即消费党争与反诈骗总署。该总署是政府打假的主要机构,它下设21个地方局,8个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覆盖整个法国。三是法国宪兵、警察机构。法国法律赋予他们“打假”的职能。四是法国海关,只要海关发现有疑问的商品就 可以扣留,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后就可以行使处罚权。

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

拒绝调解,配合行政机关,接受行政处罚

“打假”是什么意思

恶意打假违法吗

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对付职业打假人?

一防:建立流程措施防范,尽量不给予打假人以漏洞可钻,不然即使没损失也会不断被骚扰。二应对:遇到打假投诉也好、索赔也好,不要慌不要怕,合理应对,减少或避免损失。三反击: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积极反击,让恶意打假人接受法律制裁。和“它”耗,拖着就行,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个是行不通的,因为目前很多“职业打假人”是无业人员和兼职人员。他们有的是时间,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每一个案子都是有限期处理要求的,你拖,市场监管局是不会让你拖的,相应的时间你不配合,处罚就下来了。所以行不通。对付职业打假人的办法-掉包栽赃:先拿一包过期食品放到店里,改天专门挑那包食品买走;还有一种高发于烟草,就是买条烟,然后找借口暂时不买了,等拿回来时已经被掉包了,改天换人来买。这两种多为2-3人,有的还会专门注意躲避和遮挡监控,影响取证。经常还会在现场进行言语威胁,有不少小商家架不住巨额罚款的恐吓以及现场的威胁,选择妥协,赔偿几百到几千不等。像这种情况,保持镇定,平静告诉对方等警察来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已经被围堵控制,可以找借口“向老板报告”或“找街边商户借钱”来寻求帮助间接报警。多数情况下对方知道你已报警,马上就逃之夭夭了。注意平时定时检查货架排面,核对监控,可疑行为区域重点检查,离手的东西回来要再次检查。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应该怎么处理

  各行各业很多商家都遇到过职业打假人,尤其是食品行业,更是重灾区。  只买假的?偷产品?勒索?  一些“优秀的人”会通过各种渠道招徒弟,大部分职业打假人都有一个群体。他们每天会在群里交流、分享、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案例,也会分享网上发现的疏忽和漏洞的业务。在群里热烈讨论他们这个月赚了多少暴利!这个“行业”在过去几年可以说是暴利行业。每天小团体都能看到这群特殊行业的人在商家里一个接一个分享胜利果实,好骄傲!  我听一个个体商家提到,商家卖的一个红糖卖十几块钱。有一天,突然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投诉中添加了益母草,一个职业打假人要求赔偿1000元。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这样的案件,包括所有职业打假人的案件,我觉得至少要从两个角度来看:1。商家的操作是有漏洞的,但是很多商家,尤其是一个小企业,并不详细了解产品管理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坦白说,即使是法官也不一定知道每个案件的全部法律规定。)面对以职业打假为生的职业打假人,这群人对这些产品的相关章节研究得很透彻,他们甚至会买很多法律条文重复的相关书籍。在任何情况下,商家都要尽到核对商家环节的义务。购买商品时,他们必须有发票,收据,营业执照和所有其他相关资格。他们必须履行控制他们销售的每一种产品的义务。2.职业打假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职业打假人的目的不是帮助国家消灭和整顿非法商家,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钱”。但不可否认的是,不管这群人有多可恨,它从另一个层面上,尤其是在过去的漫长历史中,或多或少起到了整顿和规范经营行为的作用。但是经过多年的沉淀,证明这群人长期盯着各种小企业(反而往往不敢和大企业一起上阵),利用了小企业的胆怯和怕实力弱的心理,等等要求按钱数赔偿。已经完全背离了相关法律赋予正常消费者索赔权的初衷,对个人创业和经商的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各个法院对职业打假人的态度和风向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打手会更换产品,企图索赔更高的金额。  笔者了解到一个案例:同一商家曾在淘宝和微店两次敲诈不同大小和金额的燕窝产品。  第一种情况的职业打假人并没有特别的恶意。淘宝店拍的燕窝,当时网店的网站很简单,打开后只有几张主图是三角灯笼。一个职业打假人拿了30克展颜,大概几百元。收到货后,他直接在阿里旺旺向店主勒索10倍赔偿,否则就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说让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封。职业打假人的理由是店家送的燕窝不是国家源码燕窝。请注意,这里有一个知识点。如果该案中商家确实销售非法燕窝,且工商局能够查封大量非法燕窝,那么该商家很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所以笔者多次提醒各位商家,一定要研究好自己产品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不赚钱就不要亏钱!  这种情况下,店家经营燕窝多年,源代码三角灯是自己送的,这一点是相当确定的。根据商家的反馈,其在平时的运营生涯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奇葩客户,很多客户往往通过各种方式贪小便宜:找各种理由申请退款却不退货,用差评威胁等等!有经验的商家淡定的在阿里旺旺向职业打假人传播关于燕窝的知识,重点是:发出去的燕窝,原来的500克被客户拆开后,装在一个小盒子里,但是商家很确定,盒子是按照国家要求贴标签的:比如要写明食品的相关日期和保质期。整个过程中,职业打假人一直威胁要去工商局投诉举报,但商家全程都很淡定,义正言辞的告诉他,自己是合法经营,不怕查处。最后,职业打假人见自己讨钱无望,主动申请退款。  第二个案例也是同一商家在微店遇到的真实案例。这一次的金额要大很多,包括遇到的职业打假对手。这里说一个细节:现在的微店、淘宝店都会公示商家的营业执照,职业打假人会根据商家所在地下单?为什么?因为不同地区的法院对职业打假的态度不同:2022年忠县毛母亲扣150碗蒸肉事件之前,绝大部分案件法院都是支持职业打假人的!所以以上地区是职业打假人最爱的重灾区!但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重庆高院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对于食品:重点是:1。企业是否履行了审慎义务;2.涉案食品是否能证明对购买者有害!虽然有数据显示,近几年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大部分案件都显示法院并不是特别支持职业打人者,但另一个原则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要知道不同法院的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可能会得出两种完全相反的结果!

打假举报电话多少

12315。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扩展资料:拨打情形: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注意事项应符条件(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二)有具体的申诉塌消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亏衫氏个方面)(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否决申诉(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销散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315打假都检查一些什么内容?

01 315打假都检查,品牌logo、价格、质量、虚假交易等。假冒伪劣商品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最早是在1960年,美国、英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五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的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其后,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上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是以官方名义首次提出的,其中包含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此举,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家消费者联盟组织最终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此315打假日就开始延续了下来。315打假都检查,品牌logo、价格、质量、虚假交易等。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打假”。主要内容: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职业打假人违法吗?卖家如何应对?

要看具体情况。1、“职业打假人”在打假活动中能够守住道德法律底线,以此为职业并无不可,其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伸张消费者权益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2、“职业打假人”如果是以赚钱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该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职业打假人会怎么样?

职业打假人最害怕的就是举报,曝光。所谓职业打假,就是购买者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知假买假”,获取3倍甚至10倍惩罚性赔偿的行为。职业打假在中国的历史不长,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才开始,公权机构对其态度却几经反复。商家要求限制职业打假,很好理解:随着职业打假趋向商业化、集团化,组织起来的职业打假者常常针对同一商家反复打假,商家损失惨重;有的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实,如用化学试剂将商品的生产日期擦去,或将商品藏到货架深处,等到商品过期时再拿出来索赔……企业防不胜防。还有打假者不关心产品质量,专门挑大中型企业的商品标识等瑕疵,然后跟企业谈条件,要挟“敲诈”,影响企业经营,让企业倍感头疼。政府部门要求限制职业打假,是因为他们觉得职业打假滥用消法维权,增加了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运行成本。如国家工商总局12315工作指导处处长张道阳曾说道,“工商部门每天有大量的行政复议,诉求可能只有200元,但是政府派人应诉,要承担的成本可能就不止200元。”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在职业打假可获惩罚性赔偿以后,知假买假类索赔案件迅速增加(有的地方占消费者维权案件的90%)。这些案件中,八成左右是关于商品标识瑕疵的,真正关注商品质量的很少。总之,在公权部门看来,职业打假人打击假冒伪劣的效果有限,还浪费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有违诚信原则,理应加以限制。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职业打假人”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政府应当积极地利用、引导、规范,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合法的打假人给予合适的支持。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1   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   “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不构成敲诈。   近几年,由于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宣传,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职业打假人”,导致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大量增加。在审理”职业打假人“提起的诉讼案件时,有的法院表示支持,也有些法院不支持这种赔偿,以减少类似案件的受理。不过,类似徐闻县人民法院将原告”职业打假人“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的,在全国实属罕见。陈之强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职业打假的刑事边界、法律红线又在哪儿?   “打假不等于‘瞎打",要遵循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行事。什么是瞎打?就是起诉理由不成立,比如一个非食品类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索赔,国产产品要求提供进口产品的文件,这就属于瞎打。不过,即使是瞎打,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也是有争议的。”“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认为,从底层逻辑来讲,这涉及打假人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如果明知道诉讼理由不成立,利用商家怕麻烦心理,还敲诈对方一笔钱,这就涉嫌敲诈勒索了;如果打假人不太懂业务,并非故意“瞎打”,只有少量这种行为,则不应该被认定敲诈勒索。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2   “职业打假人”向生产经营者索取巨额赔偿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监管部门有无义务提醒商家尽到法律责任,以规避“被打假”的风险?近日,在九江发生的一起“职业打假人”事件,再次引发了相关问题的探讨。   目前在立法层面,各界预期将在2016年底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仍“千呼万唤难出来”。有学者刊文指出,这或与《条例(送审稿)》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外引起巨大争议有关。专家认为,在对 “职业打假人”进行约束的同时,也要正视他们净化市场环境的积极作用,建议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将他们引导到合法轨道,形成一股共治的力量。    “职业打假人”合法性再引争议   近日,因为一则报道,“职业打假人”再次引发关注。   3月26日,九江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火车站分局接到投诉,举报人坚称在某超市购买到了过期食品,而超市则表示并不存在。鉴于双方都没有进一步证据证明过期食品的归属方,最终经调解,超市赔偿举报人1000元。   熟料,该举报人又拿出一瓶过期食品,称是在另一家超市购买的。执法人员意识到举报人可能是“职业举报(打假)人”,过期红油豆腐乳的来源也令人生疑,当即驳回举报人的投诉,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违规。   事实上,自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对“消法”的适用对象进行界定,拟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后,“职业打假人”的合法性再度备受质疑。   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从法理上看,“职业打假人”的主观目的是以高额索赔来牟利,并非生活消费,不应适用《消法》关于欺诈的惩罚性赔偿。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孙某与他人以打假为名,专门选购没有中文标识加贴的进口商品“打假”,向商家施压索要赔偿,最终被当地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    是否涉嫌违法?   “职业打假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职业,有人对他们嗤之以鼻,有人却拍手称快。”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教授颜三忠说,只要“职业打假人”在打假活动中能够守住道德法律底线,以此为职业并无不可,其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伸张消费者权益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打假人恶意打假,以违法为代价去换取利益,那么其行为就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受到法律惩治。   在他看来,“职业打假人”虽然知假买假,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认定“职业打假人”身份,但也未规定不许知假买假,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并不越界。   江西东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强则认为,“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具体到江西而言,《江西省实施办法》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兼职教授王有银指出,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虽然成为司法界目前的趋势,但是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具体区分处理,在消费者比较敏感的食品、药品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还是应该重视对于“职业打假人”的回应。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来看,‘职业打假人"尽管游走在法律法规边缘,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行为,一般也不宜认为涉嫌违法。”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法学博士李迎春提到,“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动机可能不纯,有关法院的判决虽有限制“职业打假行为”的个别判例,但也有非常严格的限定,并没有直接认定“职业打假人”的行为违法。   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3]28号)第3条中曾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理由而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5月,最高法办公厅下发了对工商总局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法办函【2017】181号)》,其中虽肯定了职业打假人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但也指出,“就现阶段情况看,职业打假人群体及其引发的诉讼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其负面影响日益凸显。”“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更有甚者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上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    和解后监管部门还应“有假必查”   在本案中,虽然经调解超市赔偿了举报人1000元,但由于无法证明过期食品的归属方,监管部门没有对商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这其中值得思考的是,倘若假货归属确定,但生产者、经营者已与“职业打假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监管部门还要不要作出行政处罚?   “生产者、经营者与‘职业打假人"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解决的是民事问题,但是不能豁免生产者、经营者的行政违法责任。”王有银评论道。   李迎春也认同这种说法,他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在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于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商品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生产者、经营者与打假人之间的和解,并没有改变生产者、经营者违反市场秩序的本质。   “‘职业打假人"的出现,反证了市场上的一些混乱局面。”颜三忠提到,真正职业打假的主角还应当是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以拓宽监管渠道,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经营者造价售假行为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做到“有假必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4月18日,濂溪区市监局火车站分局组织辖区内火车站周边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次集体行政约谈,向参会个体工商户介绍了近期存在于火车站周边职业打假人日益活跃的现象,也普及了识别“职业打假人”的特征等常识。   “监管部门对‘职业打假人"的"举报,首先应当采取肯定的态度,积极受理,并依法处置。但对于他们再次获取高额赔偿时的违法违规行为,确实应向生产经营者宣传、防范,让其非法目的不能得逞。”刘东强说。   不过王有银也建议,对待“职业打假人”,可以从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引导,使其能够起到协同治理的作用。    打假之路何去何从?   一方面,职业打假索取惩罚性赔偿被认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让社会诚信体系受到损伤;另一方面,职业打假确实大大打击了假冒伪劣,对净化市场环境颇有裨益。两难之下,职业打假之路又该何去何从?   “这主要是法律漏洞等原因造成的,需要完善的是相关法律。”颜三忠说。   值得一提的是,各界预期将在2016年底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仍“千呼万唤难出来”。有学者刊文指出,这或与《条例(送审稿)》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外引起巨大争议有关。   颜三忠认为,法律要保护的是守规矩的“职业打假人”,对不守规矩的“职业打假人”则要约束。需要理性对待“职业打假人”,同时疏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让消费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能“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这样才能减轻对“职业打假人”的依赖。   刘东强也指出,“职业打假人”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政府应当积极地利用、引导、规范,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合法的打假人给予合适的支持。通过多种方法净化市场,让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和谐共存。   王有银也说,对于确实属于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职业打假人”,其又是一股正能量的共治力量,既能够倒逼市场机制的净化,又可以促使监管部门更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所以,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理性引导、有效规范和制约。   “‘职业打假人"的问题,的确也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所面临的现实窘境。”李迎春分析说,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鼓励消费者打假维权;另一方面,对一些以打假为名实为谋取巨额利益的行为确有必要加以规制和惩处,但执法实践中如何去评判却又存在难题。其根本问题在于,“职业打假人”与正常的消费者应如何区别,这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明确。   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3   一提到“打假”我们老百姓聚焦的目光都是官方组织的打假活动,例如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在3.15晚会上呈现出来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由国家重拳出击进行报道、打假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说是老百姓最减气的一天,殊不知这成功打假的背后有一种隐形助手-职业打假人,他们长期隐秘在消费者第一线进行调查、发现举报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情报,为此,鹰盾论讨债今天就带大家揭开他们那神秘的面纱:告诉你什么叫“职业打假人”为您揭秘他们不为人知的一面。    职业打假人简介   职业打假人指一种新型隐秘的职业,他们主要是以赚钱为目的打假职业,利用商品过期、商品假冒、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最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财物的行为,近些年延伸到受企业雇佣调查、发现假冒商品,然后他们会追根溯源查找商品的制假窝点取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查抄打击。   我结识一位职业打假人,据他介绍职业打假人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他们长期都处于半隐身状态,出行都是墨镜不离眼,把自己装饰的越普通越安全,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经常都是触碰对方的核心利益,存在一定的被报复行为,所以他们也属于高危职业。   职业打假人在购假之后,50%以上的他们都会与商家“私了解决,不愿意私了的他们会去工商举报,或到法院起诉,就在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每年的诉讼就有加起来就有几百起,因考虑到自身安全,很多都不是用“职业打假人”自己的名字起诉的,客观上说,也只有赔钱才能触动商家的利益,促使他们把问题改正,针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企业更是他们所打击的目标。    商家:“他们是在借机敲诈”   对于被举报商家来说,这些所为的“职业打假人”令他们感到头疼。北京、上海的一些著名购物中心的一些负责人这也评价道,这些人职业打假人在购买问题商品后,一般都先给商场打电话要求“私了”。“其实就是为了要钱来平息这场风波”   职业打假人要求“私了”时,他们往往会开出高于商品价格几倍的索赔额,有时还会抛出“让媒体曝光”、“诉诸法律影响不好”等带有威胁性的语言,很多商家出于商业声誉考虑,那么如果商品真的存在瑕疵,商场也不愿意闹到法院,通常都会选择“私了”。“他们就是在借机敲诈,而且是以此为营生的职业。    法律认定   我们知道根据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网购消费者可向网络平台主张权利等问题。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化妆品和保健品领域,也在2014年3月15日起就开始施行。    读后评价   由于职业打假人职业的特殊性,他们也属于打法律擦边球类型,社会上给予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更多的消费者把他们当作是英雄,真正站在老百姓利益出发,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英雄。   但这其中也有部分人认为他们就是在借此为己谋利,职业打假人纯粹是为了赚钱,商家给钱,他们就闭嘴,假货越多他们赚的钱越多,他们希望假货越多越好,他们打假,不会告诉群众也不希望群众知道哪里有假货怎么识别和预防假货。   其实我们认为“职业打假”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他们一方面能够对假冒伪劣行为起到制约、遏制作用,但他们也可能产生一些道德风险、安全风险、市场秩序上的问题。   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方面,一些假冒伪劣、过期、违规商品进入老百姓的口中,危害可想而知,假冒伪劣商品是切身触碰我们老百姓安全的行为,我们应当给予职业打假人更多的理解,让更多的职业打假人参与进来一起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核心利益,真正做到全民打假让那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无处遁形。

职业打假合法吗

一些职业打假行为索赔不被支持,或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于职业打假人根据食品安全法提起的民事诉讼,各个法院判决的结果不一致,有的获得支持,有的被法院驳回。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打假人因敲诈勒索涉嫌了刑事犯罪。除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被法院驳回不予赔偿外,还有一些外包装上没有中文说明标识,或者因为原告多次提起诉讼涉嫌恶意诉讼而被驳回的情况。扩展资料:职业打假人最新赔偿标准(1)食品领域赔偿《食品安全法》新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2)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费、治疗费和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并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3、职业打假人的定义职业打假人是指以赚钱为目的打假,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财物的人。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业打假必须守住法律底线

遇到职业打假敲诈怎么处理

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业打假者打假是否构成欺诈

一、职业打假者打假是否构成欺诈1、职业打假者打假是否构成欺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不构成敲诈;(2)如果职业打假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那么就构成欺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这是由敲诈勒索罪的特定的犯罪方法所决定的。但是敲诈勒索罪并非以当场实施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当场占有财物。因此,本罪的社会危害性远不如抢劫罪大。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对其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威胁、要挟的内容包括暴力伤害、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名誉、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被害人的重要财物、栽赃陷害等;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合法债务,而对债务人使用了威胁手段,由于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打假举报电话多少

315打假投诉电话是12315。  2020年2月9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已正式上线。你可以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首页,点击【价格举报】,对这些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之前部门分管,去年合并为12315都可以打通投诉了。  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消费者拨通12315热线后,会听到提示音‘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及保健食品请按1,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请按2,物价请按3,知识产权请按4"。”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将网络、来信、来人等电话接听渠道外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录入相关业务系统,按投诉举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遇到打假的怎么处理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后,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4、仲裁机构仲裁。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遇到恶意投诉可以找寻公权力帮助有的政府、单位的参与,会使恶意投诉的处理事半功倍,所以要学会借助政府之力化解危机。举例来说:如果在调查事件背景时,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敲诈,此时,务必要做好证据的固定,选择适当的时候以被敲诈勒索为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彻底粉碎阴谋。如果恶意投诉是由同业竞争者发起的,企业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汇报,寻求政府出面维持竞争秩序恶意投诉人如果采取极端手段,在窗口或营业场所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制止这种破坏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的行为。并且通过公安部门施压,要求投诉人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职业打假人违法吗

违法。“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以赚钱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打假了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要确认一下,你的产品或者广告是不是存在问题?若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果是非食品,就是不是食品保健品的其他产品,像服装电子产品什么的,不管是产品质量还是广告,是三倍赔偿,最低五百元。如果超过次数,可定为敲诈勒索,请举报给公安局或工商局。如果是食品保健品,是十倍赔偿,最低一千元。如果是食品广告,也是三倍,最低五百元。如果超过次数,请按照敲诈勒索举报对方。如果你没有问题,那么正大光明的拒绝对方。如果对方纠缠不放,按照敲诈勒索举报。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职业打假人的最新法律规定

职业打假人2022年新规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不是对所有的投诉都会进行受理,有些情形监管部门将不做受理。其中与职业打假人最有关系的一种情形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监管部门将不受理相关的投诉。这意味着职业打假人需要真实的做出消费,或是可以证明与被投诉人之前存在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才能进行投诉。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很明确,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仍受法律保护,这样可以引导‘职业索赔人"真正去关注食品安全等问题。另外,如何认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在实践中存在难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

职业打假到底算不算违法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假的是什么部门

打假属于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及公安局等,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为消费者打假和为企业打假。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理方法有: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依照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打假违法吗?

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那么不是属于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假一般就是打击假冒的产品,这种做法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前提是本意是属于合法的,没有违法性的。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打假的合法吗

专业打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知假买假的顾客也属于消费者,明确“知假买假”不受法律保护。“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在日常生活总,因为存在假货,所以职业打假人才有存活的空间。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时,也要守住一定的底线。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职业打假就像在打擦边球,同样要面临风险。他们以维护企业的利益为目的,有能力对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进行调查取证,并且获得合法的授权和身份,从而达到打击假冒产品的目的。打假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两种:一是有资质的专业打假公司,他们有联盟律所跟调查团队,通过分析不同市场制定不同的维权打假策略;二是没有资质的打假公司,他们的打假能力受到工商部门的严格监管,他们只需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样品单证进行取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恶意打假构成什么罪

恶意打假情节严重构成敲诈勒索罪。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形式,然后再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敲诈勒索罪的加重情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假违法吗

不违法但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对职业打假不太友好。打假涉及的法律主要是消法,最主要的不利就是打假不符合消法对消费者的定义。也就是打假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是知假买假,因此也就不能得到消法的保护。二、打假方法1、刑事调查和起诉2、发挥中介打假作用3、中介机构打假服务三针对企业打假服务内容如下a.深入调查产品的生产地、流程、产量及仓库,作品的复制、出版地复制、出版数量,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为你高效解决此问题。2.调查产品及作品的销售流程及销售渠道,进行各种取证活动,做好下步法律工作。3.调查产品及作品的销售资料,进行全方位的取证。4.调查主要侵权人的有关情况,调查造假企业相关责任人,企业内部规划,主要技术人员,市场营销状况等。b、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打击:1为客户制定有效的打击方案,接受客户委托后,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个案的不同,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工商、版权局、公安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或在调查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协助客户向人民法院或版权局提起诉讼或调处。2.进行打击后的跟踪暗访,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协助客户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c.对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1.为客户制定有效的打击方案,接受客户委托后,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个案的不同,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公安、专利局、工商、技术监督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2.进行打击后的跟踪监测,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协助客户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必要时代理客户参加争议的行政调处和诉讼,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打假违法吗?

法律分析:“打假”顾名思义就是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假有政府打假,也有企业打假和消费者打假,甚至还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但不管何种形式的打假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特别是民间打假。现在出现了一种恶意的打假行为,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利用假货掉包真货或者自带假货等方式,以购买到假货为由逼迫店家付出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因此,职业打假人如果采取合法方式打假不构成敲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假违法吗?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那么不是属于不合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假一般就是打击假冒的产品,这种做法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前提是本意是属于合法的,没有违法性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打假的是什么部门

公安局打假需要多部门协调合作才能有效的打击,公安局负责刑事打击。国家对打假设置主要机构是国家质监局设立的打假办公室。针对涉案金额巨大的侵权行为,通过调查收集立案前所需的证据和报案材料整合,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材料并提出立案申请,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对涉案目标的查处行动。工商局管的主要是是不是正规品牌,有权吊销营业执照;而技术监督局是对质量的打假,如企业或相关产品技术不合格或充假,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责令该类企业整改,可能没收或销毁相关产品。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理方法有: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依照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假犯法吗

打假一般是属于合法的。 但 职业打假人违法。“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以赚钱为目的打假,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标准职业打假人是专门购买问题食品向生产者、消费者寻求赔偿而营利的一类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表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业打假人投诉工商局不去处理会怎么样如果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不去工商局会再次提醒,再次不去的话会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怎么样可以打假维权呢

打假维权的途径有如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向网络购物平台进行投诉;2、拨打消费者协会12315电话进行投诉;3、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工商部门举报。4、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打假违法吗?

一、打假违法吗1、打假是否违法,要看实际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是恶意的打假行为,则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恶意的打假行为主要表现为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2)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业打假”合法吗“职业打假”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如下:1、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2、要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利益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因此打假公司需要明白自己的定义,要分得清打假和假打,不能打着打假的名义却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

打假是什么意思

打假的意思为:打击和惩处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职业打假和企业打假。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

打假治敲汇报总结报告

【 #报告# 导语】通过总结报告,深知过去工作的成绩与失误及其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使今后少犯错误,取得更大的成绩。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打假治敲汇报总结报告,欢迎阅读! 1.打假治敲汇报总结报告   根据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关于下发和榆高速公路“打非”及“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榆建安字【20xx】5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力度,促进我合同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合同段决定从六月初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我项目部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解决我合同段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降低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高速公路施工风险,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努力促进和榆高速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公司成立了“打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共、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成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采取形势多样,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活动的第一阶段,我项目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了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教育,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方法大力宣传法律法规,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知识,并散发相关“打非”知识的传单,保证了“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狠抓落实、确保“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在本活动的第二阶段,我项目部以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2、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工区,项目部坚决予以清除出场。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关于“打非”活动的几点体会   1、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认真搞好“打非”专项整治活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行动难以到位。开展“打非”专项整治活动,不能直接的获得经济效益,但通过开展“打非”专项整治活动,人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下降了,对本项目乃至整个地区的经济腾飞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领导重视,才能给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把握创新,才能使“打非”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4、突出重点,才能达到“打非”专项整治活动的最终目的。开展“打非”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是提高人们安全符合规定生产的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   五、活动中发现的问题   尽管项目部“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实施的如火如荼并且卓有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全员参与的意识还不够强,内容形式也较为单调。   六、继续努力的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打非”专项整治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余下的各项工作。 2.打假治敲汇报总结报告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认真贯彻新义街道关于“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我社区根据新义街道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社区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高旺芝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网格长,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我社区“打非治违”工作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治理。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纪律,标本兼治,成效显著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我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无证的、三合一、五合一等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找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了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了良好地社区生产环境,确保了生产安全。此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社区组织专项检查48次,发现安全隐患35条、人次90次,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行为,通过检查集中整治,有效的预防了事故发生的几率。 3.打假治敲汇报总结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卫计委《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深化“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目标,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为重点,做好“庸懒散”专项整治,树立行业形象,服务百姓群众,现将我局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机构。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全局的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将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各自承担的领导责任和应履行的各项工作职责,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严格考核。局党组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将其纳入全局工作的整体格局中统筹考虑,并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和奖惩。同时,将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目标责任纳入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   二、及早介入,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学习动员。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刚刚启动,局长王绍美就给全体机关干部上了一堂题为《只要自律,一切皆有可能》的廉政党课,冷眼看成绩,回头看问题,从打牢廉政思想入手,从单位到个人,从普通到个别,结合工作讲廉政,正视成绩找问题,号召大家收心归位早规划,专项治理“庸懒散”。   二是开展了为期五天的“教育学习周”活动中,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每人一课,每课一题,精心备课,领学讲学,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为全局党员干部打廉政预防针。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重点针对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管理不严等问题,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不彻底及其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等现象,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即:查工作职责,看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坚持高标准;查工作态度,看是否端正服务意识;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党员干部通过深入查找在党性、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下一步将集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让每位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开诚布公谈问题,深挖思想找原因,认真负责提建议,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庸懒散问题。   四、落实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抓效能,提升办事效率。按照整治要求,我局进一步落实了首问责任制、服务制、按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坚决杜绝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勤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每天早到10分钟”工作制度和上班时间不炒股、不玩游戏等规定,全系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力求把此项整治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抓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第一,结合崂山区大社区建设,将所有的计划生育服务事项下沉到大社区,将提出“零距离服务”理念,即在一个街道内,选择任何一个大社区均可办理所需要的服务事项,让便民服务真正落地。第二,围绕单独生育二孩政策,开展调研摸底,了解群众的真正生育意愿,加强宣传指导,让群众自主选择生育时间,避免扎堆生育,对大龄群众,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优生指导。第三,围绕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聘请市中心医院、第八人民医院的专家走进社区为群众进行两癌筛查和生殖健康查体,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专家服务。第四,围绕空巢老人、失庭、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扶救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3、抓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一是通过培训等专业学习,增强社区和窗口计生工作者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建立服务长效机制。二是通过暗访、抽查、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被投诉的职工和事项进行严厉批评,切实整改完善,切实提升服务形象。三是强化监督。对科室、局属单位的监督和考核,加大对机关纪律、效能建设等情况的约束力度,建立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的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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