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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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为什么,管什么,怎么管

认清“党管干部为什么”——用人权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始终摆在干部工作各项原则的首位。我们党是执政党,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削弱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削弱党的领导,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意味放弃党的领导。通过党管干部,切实把“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干部、“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我们党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干部人事制度不管如何改革,党管干部这条根本原则决不能改,必须牢牢坚持、一以贯之。任何改革举措都应当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反之则必须坚决杜绝,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治底线,是避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的“定海神针”。  明确“党管干部管什么”——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党在各项工作中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但不能事无巨细、包揽一切。具体到干部工作方面,主要是通过“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来贯彻好党的意志,体现好中央要求。管方向,就是坚持正确的干部路线,为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形成任人唯贤、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管政策,就是根据新的实际,制定、调整和完善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政策,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时代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管制度,就是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工作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和办法,合理设计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明确干部工作纪律,切实把选人用人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用制度规范干部工作,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公平。管人头,就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坚持重点职位重点管理,把关到人头,管理到人头,选好、用好和管好每一位干部,确保用人质量和管理效能。  掌握“党管干部怎么管”——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完善党管干部方式,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探索科学有效的党管干部实现途径和方法。党管干部要取得好的成效,最核心的一条是党委(党组)要掌握好在干部问题上的话语权、决定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全程发挥主导和把关作用。要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在干部问题上必须集体主导、集体把关,领导干部的个人作用必须在集体中发挥,不能独断专行,将党委(党组)的主导和把关作用异化为少数人乃至某个人说了算。同时,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是统一的。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党委(党组)既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定人,成为群众的尾巴和计分的工具,也不能违背党的群众路线,在用人上搞神秘主义。在干部选拔中听取群众意见,目的是更加全面深入地考察识别干部,有利于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更好地履行领导和把关责任。依靠群众、发扬民主是党管干部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依规办事的关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干部选拔和管理,是干部工作科学化的鲜明特征和根本保证。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并相应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严格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不正之风才没有可乘之机,干部工作才有公信度。

什么是“党管干部原则”“党委制”“党组制”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如何理解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如何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首先,要正确认识党管干部原则。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用人权是最大的执政权之一,“党管干部”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另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党管干部是总原则,发扬民主是手段,发扬民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更科学、更有效地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既不能把坚持党管干部当作阻碍干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借口,也不能把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看作是什么都交给群众去选择,而是要在牢牢掌握党组织用人权的基础上,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其次,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在推荐环节,要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根据代表性、差异性、知情度、关联度的要求,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在推荐中的权重,力求推荐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在考察环节,要选派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的干部参加考察工作,注意拓宽考察领域,创新考察方法,改进考察方式,注重全方位深入考察干部,综合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力求考准考实。在酝酿环节,充分听取各方面包括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推荐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根据人选与岗位的匹配度,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在选举环节,要旗帜鲜明地向代表讲清楚人事安排方案的原则、目的,讲清楚人选产生过程,讲清楚人选的基本情况,并依法依规组织好选举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分清选任制干部和委任制干部的区别,委任制干部主要适用实绩晋升原则,不搞一刀切。再次,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能“一推定音”或“一考定音”,而是要注重完善干部日常考核,把功夫花在平时。要通过换届考察、届中考察、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巡视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要定期对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去,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去,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要注意听取老同志的评价意见,重视少数知情人的意见。要近距离地接触干部,多与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所思所为。最后,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一要正确看待票的作用。推荐票并不是选举票,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二要对票进行分析甄别。要将推荐结果与平时掌握情况、外部反映情况、干部群众认同情况进行比较,将推荐对象近几年内的推荐测评结果进行比较,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地甄别,分析是否存在拉票行为,是否存在影响投票结果的其它因素。三要科学运用投票结果。坚持从推荐得票较高的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但不唯票取人,同时要研究探索制定民主推荐结果一旦失真或明显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符后,党组织如何进行决策的意见办法,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合理、公正公平。

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首先,要正确认识党管干部原则。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用人权是最大的执政权之一,“党管干部”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另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党管干部是总原则,发扬民主是手段,发扬民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更科学、更有效地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既不能把坚持党管干部当作阻碍干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借口,也不能把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看作是什么都交给群众去选择,而是要在牢牢掌握党组织用人权的基础上,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其次,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在推荐环节,要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根据代表性、差异性、知情度、关联度的要求,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在推荐中的权重,力求推荐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在考察环节,要选派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的干部参加考察工作,注意拓宽考察领域,创新考察方法,改进考察方式,注重全方位深入考察干部,综合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力求考准考实。在酝酿环节,充分听取各方面包括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推荐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根据人选与岗位的匹配度,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在选举环节,要旗帜鲜明地向代表讲清楚人事安排方案的原则、目的,讲清楚人选产生过程,讲清楚人选的基本情况,并依法依规组织好选举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分清选任制干部和委任制干部的区别,委任制干部主要适用实绩晋升原则,不搞一刀切。再次,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能“一推定音”或“一考定音”,而是要注重完善干部日常考核,把功夫花在平时。要通过换届考察、届中考察、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巡视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要定期对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去,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去,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要注意听取老同志的评价意见,重视少数知情人的意见。要近距离地接触干部,多与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所思所为。最后,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一要正确看待票的作用。推荐票并不是选举票,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二要对票进行分析甄别。要将推荐结果与平时掌握情况、外部反映情况、干部群众认同情况进行比较,将推荐对象近几年内的推荐测评结果进行比较,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地甄别,分析是否存在拉票行为,是否存在影响投票结果的其它因素。三要科学运用投票结果。坚持从推荐得票较高的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但不唯票取人,同时要研究探索制定民主推荐结果一旦失真或明显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符后,党组织如何进行决策的意见办法,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合理、公正公平。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党管干部原则的主要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原有的党管干部原则的内涵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了,迫切要求进行再一次改革。那么,新时期党管干部原则的内涵是什么?: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实行了下管一级的体制;在干部分类方面,将“国家干部”分为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大类,探索各自特色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方法上,探索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推荐、考核、决定、选举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做法;在理论上,提出了“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一命题,并概括出党管干部原则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到实处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标准答案】()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放在第一位。

选人用人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什么作为干部?

我们一定要对干部严格要求。这样选拔出来的干部才会更加优秀。

为什么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公司法》规定了谁出资,谁管人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国有企业原有的地位和作用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宜再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等等。这些观点显然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误解和歪曲。实践反复证明,不管是今天还是将来,国有企业都必须一如既往的坚持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  (一)从宏观上说,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必然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当前,一切工作的中心是经济建设,而国有企业又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同时“国有企业的改革,涉及到经济、政治和党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应当是也必须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理应坚持也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只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才能保证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保证党对经济建设的领导权,才能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根本出发点来说是一致的。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和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的两条重要主线。首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 最根本的体制保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有” 企业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实现 “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才能从体制上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其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以后,最终得靠 领导管理层去认真执行。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班子问题,是关系到党的路线能不能贯彻执行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不要说带领群众前进,就是开步走都困难。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就在于为企业选好经营管理者,配好班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很多事例都表明,在外部条件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企 业的兴衰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个政 治思想素质好、富有创新精神、善于决策、精通管理的企业经营者能使一个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同样,一个好端端的企业 在某些经营者手中走向衰败, 由赢利变亏损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 可见,政策确定以后,企业经营者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又一决定性的因素。党管干部原则的深刻内涵就在于:依据党章的规定,适 3 应企业改制的要求,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监督、约束,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把好“牧羊人”关。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决不能丧失,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党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企业的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关键是把党的政治领导有机地融合、渗透在企业的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之中。党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领导,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依托。党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使企业经营者能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企业的规范运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只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才能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如果国有企业不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就不能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中的贯彻落实,也不可能从组织上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什么

1、干部选拔任用:党组织应该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认真选派干部,对干部进行考察和选拔,确保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符合党的要求,适合担任相应的职务。2、干部培养和管理:党组织应该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管理,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工作考核、奖惩管理等方面,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党管干部原则

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规定了干部工作的主体和体制,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由党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由各级党委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党管干部方法,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什么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实处

法律主观:党员标准: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党的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法律客观:《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哪一条党内法规决定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干部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2)客观公正的原则。是指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从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考察和评价全面、客观、公正。这就要求在干部考察中要全面历史地了解干部,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向组织汇报反映,要秉公办事,排除干扰,做到公道正派。(3)注重实绩的原则。干部的工作实绩是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成果,是干部德才的集中体现,是干部的思想、品德、知识、才干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干部考察注重干部的实绩,有助于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因此,不论是考察了解干部,还是分析评价干部,以及选拔任用干部,都要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4)群众公认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用人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方法,作为考察干部的必经程序,并把民主评议、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提拔。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干部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2)客观公正的原则。是指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从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考察和评价全面、客观、公正。这就要求在干部考察中要全面历史地了解干部,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向组织汇报反映,要秉公办事,排除干扰,做到公道正派。(3)注重实绩的原则。干部的工作实绩是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成果,是干部德才的集中体现,是干部的思想、品德、知识、才干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干部考察注重干部的实绩,有助于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因此,不论是考察了解干部,还是分析评价干部,以及选拔任用干部,都要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4)群众公认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用人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方法,作为考察干部的必经程序,并把民主评议、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提拔。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力。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

贯彻条例 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它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当把握以下基本要求:(1)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制定。凡属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由中央决定或批准。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所制定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和改革措施,必须与中央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2)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  (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中央和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各级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党委推荐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干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自觉维护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党委意图,正确履行职责。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党管干部的原则有哪些啊!

不矛盾,有执政为公,执政为民的为原则,与人大选举和任免不矛盾。是平行的两个机构。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它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当把握以下基本要求:(1)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制定。凡属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由中央决定或批准。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所制定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和改革措施,必须与中央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2)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  (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中央和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各级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党委推荐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干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自觉维护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党委意图,正确履行职责。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确保干部交流更加科学化。 一是要遵循规律,统筹规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尽量把近期需要和未来趋势结合起来,按照优势互补、梯次年龄和连续稳定的组合原则和成长规律,及时准确地做好干部交流。主要内容包括:由党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由各级党委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党管干部方法,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规定了干部工作的主体和体制,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始终摆在干部工作各项原则的首位。我们党是执政党,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削弱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削弱党的领导,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意味放弃党的领导。通过党管干部,切实把“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干部、“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我们党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干部人事制度不管如何改革,党管干部这条根本原则决不能改,必须牢牢坚持、一以贯之。任何改革举措都应当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反之则必须坚决杜绝,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治底线,是避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的“定海神针”。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这句话

应该对吧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历来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贯方针和根本原则。为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人以品为重,官以德立身。良好的道德修养是人生最可贵的资本,是事业的奠基石,是成功的必备根基。郑板桥在《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中谈到: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立德修身是为人的第一品德要求,领导干部的威信也是从品德形象中树立,古人云:服人者,以德服为上,以才服为中,以力服为后。很难想象,一个品行不端的人成为领导干部,能够对党绝对忠诚、处事公道正派、做人老实本分、干事勇于担当、为官清正廉洁。用人要把德放在首位。古往今来,为政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德薄而位尊是选拔干部的大忌,品德不端的人成为领导干部,其职务越高、平台越大,危害则越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很多领导干部,问题就是出在德上,无论他们当初做出多大成绩,也掩盖不了其违法乱纪给党和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害。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需要的好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什么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任用原则和任职资格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条例明确提出,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条例强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碰模荐。扩展资料:1、六种情形不予考察条例特别规定,弯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条例对党政领导任职作出具体规定: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同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一些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条例规定,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2、实行免、辞、降职制度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辞职或者调出的;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3、用人失察将被追责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笑闹缓、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4、条例明确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