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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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建设方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有工程造价易于结算,风险主要有承包方承担。单价合同是指按照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是按实结算。一般情况下,建设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内涵分别是什么

一、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2)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二、单价合同。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2)纯单价合同。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望采纳希望能帮助到你

单价合同是按照单位工程的,按照一定的单价(单价包含各种风险),即按照工程?

是的,单价合同是按照单位工程的,按照一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单价合同中的单价通常包含了各种风险因素,例如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设备租赁费用等。根据单位工程的数量和单价,可以计算出总工程的费用。单价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明确工程的成本,并且在工程变更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有哪些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在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两种合同形式,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变,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会因为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而发生变化。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在于,双方可以更好地控制预算,并且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风险。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变,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会因为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而发生变化。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在于,双方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成本,并且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风险。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1. 合同条款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变,而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变。2. 结算方式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进行结算,而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3. 风险分担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分担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固定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是由乙方承担。四、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因素,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如果双方都希望更好地控制预算,那么固定总价合同是更好的选择;如果双方都希望更好地控制成本,那么固定单价合同是更好的选择。五、总结从上文可以看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在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因素,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基础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这话怎么理解?

固定单价合同属于 可调价格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单价合同结算依据

法律分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四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简述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一般看工程量是否已经明确。对于工程量确定的项目多采用总价,工程量未确定的(如设计分阶段进行的)多采用单价合同。其实还有成本+酬金的形式,这种形式一般是针对不确定因素较多的项目

单价合同和固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 区别: 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

综合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二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是针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来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当然还有风险。而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在变化,承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

怎样判断合同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

招标文件里只会提供一个总价,就是预算,你的报价不能高于预算,至于单价随便你订了。合同是根据你的投标报价来定。固定单价和总价,我的理解是指工程造价吧,在招标前算出来的。

单价合同需要写总价吗

不需要。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一般是给定的,没有特殊条件不能够调整单价,但是由于单价合同中以单价优先,当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矛盾的时候,一般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写总价相当于给定了一个固定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如果没有变更的情况出现的话,就不能够进行调整。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区别体现在性质方面、分类方面、特点方面这三个方面的不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而总价合同是以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确定一个明确的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合同当中对发包方应当了解其主体资格和资金履行能力。分别是:1、合同总价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是固定的,而固定单价合同的单价是固定的,合同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等于工程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与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之和;2、概念不同。具体区别如下:1、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3、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工程单价合同跟总价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哪个更好

单价合同更好。单价合同包括详细的每个施工项目的单价和数量,清晰明了,有利于避免任何纠纷。同时,单价合同可以根据材料成本的变化灵活地调整价格,因此不会因为价格波动而造成过多的经济损失。而总价合同无法进行详细的发票和材料成本计算,一旦工程变更或发生未预料到的问题,就不得不进行协商以调整价格。选择单价合同需要注意合同的基本要求、施工方的资质要求、合同的变更条款、纸和设计文件的准确性、棉价调整规定和变更的补偿等方面,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有效性。

关于单价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A“对于投标书中出现明显数字计算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力先作修改再评标”正确,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力先作修改再评标,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单价,业主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错误,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错误,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实际工程款的支付按照估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错误,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具体区别如下: 1、 固定总价合同 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3、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法律客观:《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到底是什么,固定单价合同具体又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在哪?

固定总价合同:这种情况一般是业主对工程量很清楚,举个例子,业主确定需要100个灯,每个确定10元,一共确定1000元,签完合同之后,不管因为谁的原因,灯具不许涨价。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不太确定工程量,举个例子,业主(暂定)需要100个灯,每个灯(确定)10元,一共暂定1000元,万一后期工程量增加了,就用合同中的固定单价乘以实际的工程量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如何定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所确定的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代用、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清单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固定单价合同吗

不是。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不属于固定单价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是供货方转移设备所有权于采购方,采购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

什么是固定综合单价?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二者有何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二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是针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来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当然还有风险。而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在变化,承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

单价合同适用什么范围?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包括:x0dx0a1、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x0dx0a2、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在招标阶段的工程范围不是特别明确的工程。投标过程很紧凑的简单工程,也可考虑单价合同。x0dx0a3、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单价合同表式中,通常包括有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分项工程名目,一般不列其工程量。x0dx0a4、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x0dx0a更多关于单价合同适用什么范围,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c172d0161582520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通常如下:概念不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要按规定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有什么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二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是针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来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当然还有风险。而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在变化,承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

单价合同分哪几类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表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可调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的区别?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性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些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总价合同:报价及签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总价合同。但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商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这种合同方式,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见因素的主要风险。承包人承担通货膨胀因素的次要风险以及通货膨胀因素外的其他风险。工期长(如一年以上)的工程,适合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假如你建一教学楼,对建一般的教学楼,正常情况下都是有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比较明确,工期一般不会太长(一年以内),建议选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如何结算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请问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价是由单价×工程量得出来的。总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不变的,工程量的变动不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0×100=10000。单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可以变动的,工程量的变动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5×100=10500。

pc招标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pc招标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

招标时实行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只通过这两个前提条件是无法确定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的。具体判定是否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因根据招标文件来确定。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价,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单价合同可以调整单价吗

法律主观:1、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2、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在招标阶段的工程范围不是特别明确的工程。投标过程很紧凑的简单工程,也可考虑单价合同。 3、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单价合同表式中,通常包括有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分项工程名目,一般不列其工程量。 4、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具体区别1、性质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2、分类不同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特点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1、概念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2、分类不同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特点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合同中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有什么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是指,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是指,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单价合同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价合同一般指的是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主要区别:  一个是工程总价,可以理解为中标价就是结算价格,一个是按工程量定价,工程总价可以调节。  理解: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者概念: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是针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来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当然还有风险。 而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在变化,承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

合同法规定固定单价合同能改成固定总价合同吗

合同法规定固定单价合同能改成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施工图集技术方案现场条件等基本平衡稳定了,就可以考虑转成固定合同。这样有利于甲方动态成本管理。作为施工单位,应详细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增项补项及合同条款等等。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

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一般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单价固定,合同总价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但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单价调整的方式。

你好, 请问下 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是可调单价合同,什么是固定总价合同

我也想问啊,求解!!!

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的区别

总价和单价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可变,而在于变化形式,总价合同是在总价上进行幅度变化,而单价合同是在单价或数量上变化后再做乘法。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工程总承包定义及特点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国际工程建设市场迅速发展和成熟,目前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按照参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这是最典型的总承包模式。2“设计+施工”总承包(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服务。3“设计+采购”总承包(EP):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采购工作,还可能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承包。4“施工总承包”(GC):承包商主要负责施工和安装,不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5“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rnkey):是EPC工程总承包的延伸,向前可延伸至可行性研究,向后可延伸到开车操作。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几个模式相比,EPC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EPC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最终的结算价为合同总价加上可能调整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很少,只有在业主改变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调整。所以EPC模式对承包商的报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合理控制总价合同的风险,EPC模式一般用于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明确的项目上。由业主或委托业主代表管理项目在EPC模式下,业主主要通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束总承包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此种模式下,业主自身的管理工作很少,一般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进行项目管理。正常情况下,业主代表将被认为具有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完成业主指派给他的任务。对于承包商的具体工作,业主很少干涉或基本不干涉,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在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和风险,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在部分省份的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有相关描述。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福建省的试点方案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做出了列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策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项目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勘察及设计管理、规划及设计优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后评价和配合审计等工程管理活动,也可包括规划、勘察和设计等工程设计活动。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730号)中对全过程项目管理做出了清晰的解释:“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综上可知,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既包括工程管理类的活动,也包括设计等生产类活动,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三、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的关系1、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虽然可以做规划、勘察、设计等生产活动,但更偏向工程管理类服务,属于一种项目管理模式。2、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是一种生产组织方式。3、从合同关系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接受业主的委托负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服务,在合同关系上更偏向于委托合同,为业主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是承包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责任。4、从管理范围和工作的内容来讲,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企业管理范围更广,工作范围涵盖了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有的管理和咨询服务,除了前期帮助业主进行机会研究、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选择相关合作方等,还包括对相关合作方的管理和监督,提供招标、造价、监理等各方面的咨询。而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和业主谈判的结果,根据合同约定部分的参与工程价值链的某些环节,最为典型的是设计-采购-施工环节。5、从承担的风险来看,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风险较大,而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为整个项目提供一整套咨询服务,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风险相对较小。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两种模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和最新的发布的《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市设函〔2017〕65号)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提出的要求,都明确提到“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即表示一个项目建设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可以同时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监督。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利用自身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对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有利于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定额计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区别

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不同,合同种类不同。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2、合同种类不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试述单价合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既单价优先。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依我个人经验,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在招标阶段的工程范围不是特别明确的工程。投标过程很紧凑的简单工程,也可考虑单价合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则最好时间跨度不要大,工程不要太复杂,因为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如果是可调单价合同,则可以适用于工期长,工程相对复杂的工程。如有帮助,请采纳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合同价是由单价×工程量得出来的。区别:1、总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不变的,工程量的变动不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0×100=10000。2、单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可以变动的,工程量的变动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5×100=10500。定义:1、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2、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扩展资料:一、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二、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1、固定单价合同。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时,可以按单价适当追加合同内容。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2、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3、可以将工程设计和施工同时发包,承包商在没有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报价,显然这种报价要求报价方有较高的水平、经验。参考资料:总价合同-百度百科单价合同-百度百科

单价合同的工程费用由哪些部分组成?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所确定的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 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 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代用、 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及 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将 一、合同价款的约定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约定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同歙介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合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区别: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固定单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来进行结算。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和工程量的增减而产生变化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给一个暂定量。结算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3、对于乙方来说,固定单价比较有利,但是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时,投入的管理人员会省心一些,其次就是容易控制造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二)分类不同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三)特点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法律依据:1、《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综合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二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是针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来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当然还有风险。而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在变化,承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第十五条 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等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预付工程款按照合同价款或者年度工程计划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和支付,并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抵扣。

单价合同分哪几类

法律分析: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表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什么叫综合单价合同

法律分析:综合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和单价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可变,而在于变化形式,总价合同是在总价上进行幅度变化,而单价合同是在单价或数量上变化后再做乘法。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属于无法生产类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性质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类不同: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单价合同有哪些形式?

(1)固定单价合同。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时,可以按单价适当追加合同内容。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在合同约定承包内容和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总价款不作调整单价合同;在设计做法不变的情况下,单价不作调整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分是计量的区分。在总价合同中,如实际施工内容与合同签订时的施工内容相同,且施工条件未发生变化,则视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等于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工程价款不因量的改变发生变化,即量是不可调的。而单价合同中,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范围通常没有强制约束性,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总价,即量是可调的。而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的区分是价的区分。在固定价格合同中,除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的情况,否则合同签订时候的价格即为结算时应使用的价格(无论是单价还是总价),即价是不可调的。而在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等进行调整,即价是可调的。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是指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的区分是相对的,固定价格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予调整,但如果风险的发生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则价格仍需调整。总价合同虽然有着上述优势,但在我国工程总承包推广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采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计算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常与实际造价差距过大,存在审计风险和腐败风险。二是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所要求的招投标准备、磋商时间过长,不适用于投标期紧张的项目。三是排斥发包人对工程的监管与变更。单价合同在我国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实践摸索中,由于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的原因,也有部分项目采用了模式工程量清单或定额下浮计价的价格类型,这些价格类型的本质都是单价合同。模拟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单价合同所谓模拟工程量清单是发包人以初步设计(或可研、方案设计)和类似项目为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均为估算,没有实际约束力,是虚拟的,投标人针对各项报出相应单价,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的合同签约价。如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模拟清单相近,则结算按照合同签约价进行支付,若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模拟清单差距过大,则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整工程量进行结算。这种方式实质上是一种重新计量的单价合同。如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推行模拟清单计价模式。模拟清单列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要发生的和可能要发生的各类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综合单价等,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填报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省厅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并另行发布。“这种合同类型相较于固定总价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有一定的优势:1一是避免了审计风险,以及决策者的腐败风险;2二是可以减少招投标的时间,适合于项目招投标时间不足的工程总承包;3三是并不像EPC总价合同那样绝对排斥发包人对项目的过多干预,可以适用于工程指标比较复杂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讲,由于该类项目通常存在审计压力,且项目进程会受到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因此相对来说,不适合总价形式,评价指标较多、投标期短的项目,尤其不适合总价形式,如学校、医院等项目。而评价指标单一、投标期充裕的项目,如库房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总价形式。如选择单价合同,不建议使用定额下浮形式的单价合同,建议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并根据项目特征辅以目标激励的单价合同。但仍需强调的一点是,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无法将工程造价的风险与收益真正转嫁给承包商,无法调动承包商设计优化的积极性,无法发挥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且该种工程总承包并非国际通行的模式,无法与国际真正接轨,仅是国内现行法律制度限制下的一种妥协形式,经常被称为假的工程总承包,也因此本文并不推荐单价合同。国家层面应尽快引导改变国内法律制度和国内市场的现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价合同形式的推广,发挥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培养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工程总承包公司。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共同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大力推动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制度发展。可以预见,未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将迎来进一步的快速扩张,因此,准确认识了解工程总承包合同各种价格类型,并有针对性作出选择十分必要。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结算价等于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加合同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等于工程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加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价,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概念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概念如下:1、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2、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单价合同一般指的是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单价合同是指,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 )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的承包方式。A.小型复杂B.小型简单

【答案】:D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的承包方式。

单价合同的结算书上报需要与谁确认

单价合同的结算书上报需要与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确认。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人员,他们通常具备决策权和授权确认结算书的能力。委托方是指委托项目进行的单位或个人,他们是合同的一方,需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确认。结算书上报时,确认的对象应当是具备相关授权和责任的人,以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单价合同的结算书上报需要准备的工作

填写工程结算书封面,给经办主管工程师。根据查询道客巴巴得知,单价合同的结算书上报需要准备的工作是填写工程结算书封面,给经办主管工程师,单价合同是指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的投标单价结算,也就是量可变、单价不变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