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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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证是不是就是道路运输证

车辆营运证就是道路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扩展资料:申请资料(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参考资料:车辆营运证-百度百科

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具体手续和流程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步骤:1. 了解法规和要求:首先,您需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道路运输法规和要求,包括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条件、资质要求、申请材料等。这些信息可以从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获取。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法规和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一般来说,申请材料可能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登记证、营运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3.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的申请材料。4. 递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同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5. 审核和审批: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他们可能会派人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资料,并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6. 发放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您需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许可证,并确保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在开始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蓝牌货车无道路运输资格证被运政抓住后罚款范围是多少?怎么处理?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蓝牌货车无道路运输资格证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2018年交通部将取消蓝牌车营运证货车或者一些运输车辆需要办理运营证,不然运行就属于违法,但是2018年有个好消息。近日交通部宣布了一则消息:2018年交通部将取消蓝牌车营运证。具体政策如下:2018年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便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此后,国家将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广大皮卡车车主的福音!取消皮卡车营运证这一举动,不仅减去了每年两次季审等费用,还省去了一系列繁琐的办证手续。那么货车总质量超过4.5吨的货车营运证应如何办理呢?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领取税务登记证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领取营运证。温馨提示:营运证的办理一般不超过300元,只是需要跑的手续较多而已。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参考资料华律网:http://www.66law.cn/laws/434623.aspx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第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第六条 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区别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行政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隶属于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就是他的二级机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10章79条,分为总则,危险货物托运,例外数量与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的特别规定,危险货物承运,危险货物装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出台背景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也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大国。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依然时有发生,暴露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对标国际、统筹衔接、部门协同”的原则,制定了《办法》。以弥补法规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缝隙,着力构建“市场主体全流程运行规范、政府部门全链条监管到位、运输服务全要素安全可控”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体系,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更加安全高效。

如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国家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行业的特点和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进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从而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的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必然涉及到安全检查,从很大程度上来讲,做好了安全检查,就搞好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包括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等多项内容,其种类有经常性、专项性、定期性、季节性和临时性安全检查五大类;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有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抽查、辅助检查等。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检查,可以达到相互学习,提高认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增添方法措施,增强防范能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促进发展的目的。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尽管上级对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和作用都作了严格的强调、要求,检查者本身也对检查的方法和效果做了不少的完善和改进,但安全检查所要达到的效果总是不很明显,避重就轻,走马观花式的各类检查,总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至安全检查的发现、督促、指导、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本人作为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结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一下安全检查工作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首先要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秩序,是保障经济建设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是手段,其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状况,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每次检查,要检查什么,通过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检查人员,应该先做到心中有数。在安全检查中,常有这样一种情况,被检查者只知道要检查的大概内容,检查者对参与的那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并不十分清楚。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检查的次数多了,检查者习惯了,被检查者松懈了、麻痹了、厌倦了,认为检查就是那么一回事。因此,每次检查之前,可以采用现场动员和谈心等方式,结合实际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让每个参与者目的明确,做到心中有数。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对道路运输企业来说,检查项目大致可分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落实情况;安全保障与监督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驾驶员管理情况;营运车辆管理情况等。对汽车客运站来说,检查项目一般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执行情况等。安全检查内容广泛,每次检查前都应具有针对性。  三、要突出重点  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如果泛泛而检,势必走马观花,以至漏检和误检。因此,对安全检查应当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检查中应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应当突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安全工作的“软件”、“硬件”两个基本基础点。具体地说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情况;对领导、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开展全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对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讨论、运用和推广情况;认真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整顿情况;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养护、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软件”建设,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等等。  四、要讲究方法  安全检查关键是要克服形式主义,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有多种表现,有的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以文件来贯彻文件,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安全检查工作没有针对性;有的习惯于口号不断,花样不少,表面看声势很大,但不解决实际问题;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为赢得上级满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说假话,报喜不报忧。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危害很大,它不仅使规章制度难以落实,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更会留下安全隐患。  五、要发现问题  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从软件方面查找或发现问题,找出被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与上级的规定和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及问题;从从业岗位上发现问题,找出被查单位在劳动纪律、到岗到位、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从设备设施上发现问题,通过被查单位现有设备维修、保养现状,找出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从现场及管理上查找或发现问题,通过对正在作业的现场抽查,查找或发现现场管理上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对被查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问题的综合调查,分析该单位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并科学地掌握致险原因,危险程度,可能危害和应对措施;从细心地观察和日积月累的工作经验中查找或发现问题。  六、要提出意见  对查找或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及时向被查单位提出正确的处置意见。一般来说可以有:预防意见,对一般问题或可能出现的隐患的预防措施、方案;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或已经可能发生、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巩固意见,为确保已整改的隐患不再发生而提出的保证措施;发展意见,向被查单位提出的通过隐患整治而促进安全工作向前发展的方法、措施、重点;综合意见,向被查单位提出现场管理、设备更新、科技运用、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采取措施采集者退散  1)一般防范措施。对事故的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灾害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2)特殊防范措施。针对事故隐患的现状、成因所采取诸如停业整顿、全面检查等标本兼治的措施。  安全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它需要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抓紧、抓好、抓实此项工作,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子工程,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只要我们方法正确,运用灵活,重点突出,就一定能够通过有效地安全检查,深化管理、预防事故,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蓬勃健康地向前推进、发展,做好了安全检查,也就切实履行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是什么

不知道你问的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是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政管理工作;二、负责本辖区内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具体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本辖区内相关道路运政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三、根据本级权限,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含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申请开、歇、停业的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核发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四、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五、负责道路客(含出租汽车)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六、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要求,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七、负责对本辖区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维护本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行为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合法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九、受理各种运输经营投诉,调查和处理运输违法案件和服务质量纠纷。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专业简介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专业是专科专业,该专业培养从事运政、路政执法管理和内业管理及运输企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扩展资料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交通运输部门,在运政、路政、运输企业管理岗位群,从事运输行政管理、路政管理、统计、会计、调度、运输企业信息管理、运输企业营销策划、运输企业生产管理、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专业简介   是什么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主要研究道路交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货车驾驶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道路运输、路政管理等。例如:货车的"驾驶与货物的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的规范化管理,路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的监督管理等。   学什么   《交通概论》、《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驾驶心理学》、《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学》、《道路运输组织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汽车整车认识》、《汽车驾驶应急处理与安全自救》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运输会计。   干什么   交通运输类企业:运输管理、路政管理、运输调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  运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道路运输经营包括什么

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1.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2.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3.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1.道路货物运输的定义道路货物运输是指以载货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通过道路使货物产生空间位移的生产活动。2.道路货物运输的特点⑴适应性强。货运汽车种类繁多,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能和适用范围,不仅能够很好地承担其他各种运输方式所不能承担或不能很好承担的一些货运任务,可实现门到门的运输。⑵机动灵活。货运汽车单位载质量相对小,因而在货物运输中可以承担批量较小的货运任务,又能通过集结车辆承担批量较大的货运任务,并能实现较高的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⑶快速直达。道路运输比铁路、水路运输环节少,易于组织直达运输。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级道路建设的迅猛发展,在一定运距范围内,道路货运快速送达的优点十分突出。⑷方便。由于汽车运输具有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快速运达等特点,使得货物承运既可以在固定的站场、港口、码头装卸,又可以在街头巷尾、农贸市场、乡镇村庄等处就地装卸,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因而在很多情况下比其他运输方式更为方便,能更好地满足用户需要。⑸经济。从各种运输方式的始建投资效果看,道路修建比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投资少,周期较短;从各种运输方式的运送效果看,由于公路网密度大,加上道路运输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对汽车货运选择最佳线路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可以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相应地缩短货物运输距离,降低商品周转费用,加速资金流动,增加货物流动的时间价值,并相应节约了运力和能源,能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分类道路货物运输由于其货物种类繁多,组织方法多样,要求措施各异,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分类方法。主要有:⑴零担货物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计费重量3吨及以下的,为零担货物运输。⑵整批货物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引屯(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3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批货物运输或称整车货物运输。⑶大型、特型笨重货物运输。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专用汽车运输的,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⑷集装箱汽车运输。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为集装箱汽车运输。⑸快件和特快件货物运输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为快件货物运输;应托运人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⑹危险货物运输。承运《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名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和虽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险货物性质的新产品,为危险货物汽车运输。⑺出租汽车货物运输采用装有出租营业标志的小型货运汽车,供货主临时雇用,并按时间、里程和规定费率收取运输费用的,为出租汽车货物运输。⑻搬家货物运输。个人或单位搬迁提供运输和搬运装卸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的,为搬家货物运输。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指哪个单位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交通局、县级公路局、县级农机局、县级交警大队等单位。交通局下属的交通运输管理处完成具体的管理职能运输管理是指产品从生产者手中到中间商手中再至消费者手中的运送过程的管理。它包括运输方式选择、时间与路线的确定及费用的节约。 其实质是对铁路、公路、水运、空运、管道等5种运输方式的运行、发展和变化,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控制与协调,实现运输目标的过程。1.运输管理能保证劳动过程顺利进行,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一个规模较大的物流或运输企业,有几百人乃至几千人在一起共同劳动,这是一种协作性的劳动。凡是共同劳动都有程度不同的分工,而有分工就有协作,分工越细,各个部门、环节之间的联系性就越强,协作关系也越密切。为了保证劳动过程顺利进行,就必须有管理。这就是由共同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出来的管理职能。马克思说:"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 --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协作劳动需要管理,就象"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7页)。物流企业或运输企业的管理,就是对整个运输过程的各个环节--运输计划、发运、接运、中转等活动中的人力、运力、财力和运输设备,进行合理组织,统一使用,调节平衡,监督完成。以求用同样的劳动消耗(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运输较多的货物,提高劳动效率,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2.运输中运输费所占比重大,是影响物流费用的重要因素在物流业务活动过程中,直接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它所支付的直接费用,主要有:运输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搬运费、运输损耗费等。而其中运输费所占的比重最大,是影响物流费用的一项主要因素。特别在当前我国交通运输很不发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国外很重视物流费用的研究,如日本曾对一部分企业进行了调查,在从成品到消费者手中的物流费用中:保管费占16%,包装费占26%,装卸搬运费占 8%,运输费占44%,其他占6%;我国用于运输的费用也占物流费用的40%左右。可见运输费在物流费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因此,在物流各环节中,如何搞好运输工作,积极开展合理运输,不仅关系到物流时间问题,也影响到物流费用问题。物流企业只有千方百计节约运输费用,才能降低物流费用,以及整个商品流通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目前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五种。1、铁路运输铁路运输是利用铁路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是利用铁路设施、设备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在国际货运中的地位仅次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与海洋运输相比,一般不易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行,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铁路运输还具有载运量较大、运行速度较快、运费较低廉、运输准确、遭受风险较小的优点。铁路运输也存在缺陷,如运输受轨道的限制、不能跨洋过海,铁路建设投资大、使得其应用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限制。2、公路运输公路运输,是指以公路为运输线,利用汽车等陆路运输工具,做跨地区或跨国的移动,以完成货物位移的运输方式。它是对外贸易运输和国内货物流程的主要方式之一,既是独立的运输体系,也是车站、港口和机场物资集散的重要手段。公路运输生产点多、面广,公路运输最显著的运营特点是它的灵活性。表现在:空间上的灵活性,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时间上的灵活性,可以实现即时运输,即根据货主的需求随时启运;批量上的灵活性,公路运输的启运批量最小;运行条件的灵活性,公路运输的服务范围不仅在等级公路上,还可延伸到等级外的公路,甚至许多乡村便道的辐射范围,普通货物装卸对场地、设备没有专门的要求;服务上的灵活性,能够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性质的货物运送需求。3、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在水域沿航线载运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水路运输具有成本低(仅为公路运输的三分之一)、能耗省、过程长、运量大等与其他几种运输方式相比较的明显优势。但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与影响大,即受海洋与河流的地理分布及其地质、地貌、水文与气象等条件和因素的明显制约与影响;而且对综合运输的依赖性较大河流与海洋的地理分布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水运航线无法在广大陆地上任意延伸。4、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指利用飞机运送货物的现代化运输方式。近年来,采用航空运输的方式日趋普遍,航空货运量越来越大,航空运输的地位日益提高。速度快、安全性好、节省包装等费用、加快资金周转。但缺点投资大、运量小、运费比较高、易受天气的影响等。5、管道运输管道运输是一种以管道输送流体货物的一种方式,而货物通常是液体和气体,是统一运输网中干线运输的特殊组成部分。有时候,气动管 (pneumatic tube) 也可以做到类似工作,以压缩气体输送固体舱,而内里装着货物。管道运输石油产品比水运费用高,但仍然比铁路运输便宜。大部分管道都是被其所有者用来运输自有产品。就液体与气体而言,凡是在化学上稳定的物质都可以用管道运送。因此,废水、泥浆、水、甚至啤酒都可以用管道传送。另外,管道对于运送石油与天然气十分重要——有关公司多数会定期检查其管道,并用管道检测仪做清洁工作。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第六条 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第七条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第八条 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第二章 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托运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应当委托具有第一类爆炸品或者第一类爆炸品中相应项别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第十一条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第十二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妥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第十三条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承运人提交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货物托运清单。  危险货物托运清单应当载明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装货人、始发地、目的地、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包装及规格、数量、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危险货物危险特性、运输注意事项、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置、次生环境污染处置措施等信息。  托运人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托运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第十四条 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第十五条 托运人托运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或者放射性物品的,应当向承运人相应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明或者文件。  托运人托运第一类放射性物品的,应当向承运人提供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下同)的,应当向承运人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三章 例外数量与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包件测试,以及每个内容器和外容器可运输危险货物的最大数量,应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第十七条 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以及每个内容器或者物品所装的最大数量、总质量(含包装),应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第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应当向承运人书面声明危险货物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包装要求。承运人应当要求驾驶人随车携带书面声明。  托运人应当在托运清单中注明例外数量危险货物以及包件的数量。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客运经营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道路运输站(场)包括客运站和货运站(场)。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在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财政投入方面给予支持。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国土资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监督、通信管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输保障机制。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突发事件等应急运输任务,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补偿。第七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提升会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第八条 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班线客运、包车客运不得挂靠经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许可的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者申请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班线客运、包车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班线客运、包车客运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时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者更换客运车辆的,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客运车辆,并向原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原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车辆营运证的决定。第九条 客运班线经营权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方式取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人的,依法择优确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四年至八年。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时,应当明确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六十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线路运营,并向公众连续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需要暂停或者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前三十日告知原许可机构。第十条 成立线路公司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客运班线,其经营者可以自主确定运力投放、班次增减和停靠站点变更,并报原许可机构备案。  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乘客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出行设计、出行预约等客运定制服务,并报原许可机构备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第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越详细越好.

一般具体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具体实施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运输、出租车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运输)、营业性汽车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营业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营业性汽车技术等级评定、营业性汽车类型等级评定、汽车租赁、客货运输服务业(含物流业》、搬运装卸业的行业管理。(三)负责具体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任务;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工作。(四)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类票据、牌、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六)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类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七)负责做好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八)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的对外宣传、推广、指导工作。(九)掌握道路运输的运价执行情况,协助物价部门依法做好运价调整与改革工作。(十)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负责本省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辆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制定并实施道路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车客运、货物源头治超、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物流市场等行业的管理;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参与制定和调整道路运输价格,并负责道路运输价格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交通战备、重大节假日的道路运输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等行政管理工作。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第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从业资格管理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是什么

不知道你问的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是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政管理工作;二、负责本辖区内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具体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本辖区内相关道路运政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三、根据本级权限,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含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申请开、歇、停业的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核发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四、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五、负责道路客(含出租汽车)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六、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要求,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七、负责对本辖区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维护本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行为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合法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九、受理各种运输经营投诉,调查和处理运输违法案件和服务质量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运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的原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归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第五十五条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法规是什么

道路运输法规是什么第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五)没有来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撤等的。

道路运输的制度

道路运输的制度第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第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第五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第六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七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第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的法规

道路运输的法规第一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第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第四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五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第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来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第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第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道路运输条例是什么

道路运输条例是什么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第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第三条、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狗私舞弊的行为进行举报,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货、乱罚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第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道路运输货运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路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涉及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公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该规定共有七章,具体规定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二章明确规定了从事公路货物运输业务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对许可证申领程序、条件等做出了详细规定;第三章则对公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运输车辆的资质、运费、运输合同、运输保险等。此外,《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还对公路货物运输安全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资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也做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的规范化、安全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必须严格依照该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营活动,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注重安全措施的落实,不得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去追求利润。《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哪些单位和个人?《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从事公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包括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员等。该规定是公路货物运输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保障公路货物运输的安全、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公路货物运输领域的重要法规,主要规定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的规范化、安全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必须严格依照该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营活动,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注重安全措施的落实,不得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去追求利润。【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道路运输管理是什么

法律主观:制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2、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道路运输管理是干什么的

道路运输管理是负责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制定并实施道路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行业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指导并做好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等。具有开发道路运输市场、设计运输方案、管理运输作业,并进行运输组织新模式应用的能力;具有应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监控营运车辆动态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的能力。具有对营运车辆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进行管理,并开展节能减排应用推广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能力;具有运输统计指标应用、经营数据分析的能力。具有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相关业务进行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运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具有进行企业战略分析、经营管理、运输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1、专业基础课程:管理技能与应用、交通运输基础、运输经济地理、运输经济实务、汽车构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2、专业核心课程:智能运输系统应用、道路运输组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车辆使用与管理、运输数据分析、运输企业经营管理、道路运政管理。3、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运输组织、运输企业模拟经营、运政管理等实训。在旅客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道路运输的管理

道路运输的管理第一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七)其他违法行为,第三条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运输,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关的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五条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第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货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第七条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八条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管理专业是干什么的

道路运输管理专业是一个新兴的学科,主要涉及道路网络的建设、管理、运营、安全、效益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主要研究道路交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货车驾驶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道路运输、路政管理等。例如:货车的驾驶与货物的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的规范化管理,路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的监督管理等。《交通概论》、《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驾驶心理学》、《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学》、《道路运输组织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汽车整车认识》、《汽车驾驶应急处理与安全自救》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运输会计。具有开发道路运输市场、设计运输方案、管理运输作业,并进行运输组织新模式应用的能力;具有应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监控营运车辆动态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的能力;具有对营运车辆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进行管理,并开展节能减排应用推广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能力;具有运输统计指标应用、经营数据分析的能力;具有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相关业务进行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运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具有进行企业战略分析、经营管理、运输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具有使用智能调度、北斗车辆监控等进行运输管理活动的信息化技能;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道路运输类专业有哪些

你好呀学弟学妹,很高兴能够为你介绍这个专业~道路运输类专业包括:1.道路交通类:智能交通技术运用、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交通运营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交通运营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2.汽车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运用安全管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就业方向:通用、大众、本田等国际知名车企,也有像海马汽车、比亚迪汽车、长安汽车、奇瑞、吉利、宇通客车、金龙客车、一汽、上汽、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土的企业。还有一些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厂家以及全国各省市的运输集团公司、公交运输公司等:如苏州汽车运输集团、海南运输集团、西安市公交总公司,部分毕业生也应聘入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阳光保险等。祝你能够找到自己心仪的专业噢

道路运输类包括哪些专业

院校专业:专业层次 专科(高职) 基本学制 三年 学历 专科(高职) 专业代码 500208 是什么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主要研究道路交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货车驾驶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道路运输、路政管理等。例如:货车的驾驶与货物的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的规范化管理,路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的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道路 货运 路政 交通 学什么 《交通概论》、《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驾驶心理学》、《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学》、《道路运输组织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汽车整车认识》、《汽车驾驶应急处理与安全自救》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运输会计。 干什么 交通运输类企业:运输管理、路政管理、运输调度。 详解 基本修业年限 三年 职业面向 面向运输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机务管理、运政管理等岗位(群)。 培养目标定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道路运输运输组织、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具备组织道路运输生产、管理运输企业安全和处理事故、管理营运车辆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运输市场开发、运输作业管理、运输生产组织、运输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运输数据分析、运输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开发道路运输市场、设计运输方案、管理运输作业,并进行运输组织新模式应用的能力; 2.具有应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监控营运车辆动态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3.具有对营运车辆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进行管理,并开展节能减排应用推广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能力; 4.具有运输统计指标应用、经营数据分析的能力; 5.具有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相关业务进行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运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能力; 6.具有进行企业战略分析、经营管理、运输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7.具有使用智能调度、北斗车辆监控等进行运输管理活动的信息化技能; 8.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9.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 专业基础课程:管理技能与应用、交通运输基础、运输经济地理、运输经济实务、汽车构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专业基础课程:智能运输系统应用、道路运输组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车辆使用与管理、运输数据分析、运输企业经营管理、道路运政管理。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运输组织、运输企业模拟经营、运政管理等实训。在旅客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职业类证书举例 暂无 接续专业举例 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智能交通管理 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交通运输 持续本科专业举例 就业率 男女比例 男生 49% 51% 女生 开设课程 交通安全管理、运输组织与管理、交通运输法规、公路路政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运输企业管理、公路施工组织与养护管理等。 其他信息:道路运输类专业包括智能交通技术运用、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交通运营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运用安全管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道路运输类 600200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60020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600202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600203 道路养护与管理 600204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600205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600206 交通运营管理 600207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 600208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00209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600210 汽车运用安全管理 600211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600212 道路运输类专业介绍 一、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道路与桥梁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 主干学科:道路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土力学与基础。 主要课程:道路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土力学与基础、水力与水文、公路建筑材料、工程地质、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道桥工程计量与计价、道桥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道路建筑材料、公路勘测技术、公路养护与管理、道桥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工种操作训练、课程设计、工程实践、岗位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修业年限:三年 授予学位:高职专科 二、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熟悉交通运输行业业务知识以及具备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交通运输学、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班轮租船业务、运筹学、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规划原理、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运输市场营销学、铁路货运组织管理、航空运输业务、集装箱运输管理、港航商务管理、交通运输专业英语、交通运输统计等。 三、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科 开设课程 :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与CAD、电工与电子技术、液压与气动、内燃机构造与维修、装载机结构与维修、挖掘机结构与维修、现代工程施工机械、起重与搬运机械、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低压电器与PLC技术、电力电子与变频技术、电机与拖动、工程机械电液控制技术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定位在工程机械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协作精神 以上《道路运输类包括哪些专业 什么专业好》由发布,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关注首页。

请问下道路养护和安全技术与管理,还有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这三个专业的就业前景与哪个专业最好

管理所就是负责管理道路的,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维护路产,保护路权,你可以搜索路政管理规定,里面有详细规定。养护中心就是指的养护道路,包括道路的清扫,护理,小修保养等等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属于建筑学还是属于道路运输学?

道桥属于专门的学科哇,应该属于建筑工程哇

道路运输驾驶员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 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  第七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计分分值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计分时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计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  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  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0分。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  1.未达到AAA级的考核条件;  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  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  1.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  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20分。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20分及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第三章 诚信考核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并及时将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入其诚信档案。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包括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从业资格证件领取时间和变更记录以及继续教育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有关部门抄告的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死伤人数、经济损失等事故概况以及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  (三)遵守法规情况,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和本行政区域外抄告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情况;  (四)服务质量记录,包括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的服务质量事件的时间、社会影响等情况,以及有责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责任人、受理机关及处理情况;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式样见附件2)。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基本情况信息保存到从业资格证件注销或者吊销后3年。安全生产、遵守法规、服务质量信息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计分分值标准将其违章信息和计分分值填写在从业资格证件的“违章和计分记录”栏内,注明日期,由执法人员签字,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专用印章,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实行电子化从业资格证件的,相关信息直接存入电子证件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畅通投诉渠道,收集并汇总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有关诚信信息,存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或者正在处理的涉及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法规的相关情况,不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本辖区查处的外省地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计分情况,抄告相应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收到抄告信息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应当在计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结束后,道路运输驾驶员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并收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继续教育记录”栏内标注继续教育起止时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清除继续教育前的计分。在本次诚信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档案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并填写《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道路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尚未有责任认定结论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诚信考核等级签注手续。  道路运输驾驶员需要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诚信信息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收到《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后,应当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上的违章和计分记录、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中的记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计分汇总,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的“诚信考核记录”栏中标注诚信考核起止时间,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加盖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专用印章(式样见附件3)。  诚信考核周期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未有责任认定结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待事故责任明确后,签注诚信考核等级。  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道路运输驾驶员历次考核周期的计分分值、诚信考核等级以及下一次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时间等相关信息和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诚信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书面举报或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举报人应当如实签署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附联系方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等级,并作为培训、辞退道路运输驾驶员,调整道路运输驾驶员工资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社团组织对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承担具有重大政治和国防战备意义、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运输生产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一)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二)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  (三)从业资格证件被吊销的。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连续3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  (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3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在一个年度内,所属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累计有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得将其作为道路运输行业表彰评优的对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连续两个年度,所属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均累计有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应当向社会公告,且1年内不得批准其新增运力。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诚信考核办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三年没有诚信考核了,现在想用了,怎么弄?到哪去参加诚信考核和学习?

不行,没档案底,会注销的。找个托办理一下,说个大概靠谱理由就过关了。 乖乖的补吧,人太聪明会害死自己的。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没有诚信考核怎么办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一)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二)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  (三)从业资格证件被吊销的。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没参加诚信考核的是怎么处罚的

从业资格证的诚信考核过期了不用交罚款,只重新考核

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运输是用交通工具把物资运到另一地方,是实现人和物空间位置变化的活动。以下是我整理的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参考!   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1   为了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所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工作领导,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加大了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了汛期道路运输安全排查工作。现将20xx年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人身财产安全,我所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汛期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安全法制股,印发了富交管发24号《富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关于做好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防洪防汛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了所汛期防洪值班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召开汛期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落实防汛措施,制定防汛抢险预案,检查汛期防汛工作,处理汛期各种突发事件。    二、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汛期安全,我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围绕查各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各岗位,查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岗位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储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客运企业车辆例检制度,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制度是否落实;查各道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认真开展了各项排查工作。   整个汛期中,所运政安全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了安全检查19余次,其中客运企业12家、危险品运输企业2家、出租汽车公司2家、驾驶员培训学校1家、客运站2,发现安全隐患5起;对自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三、切实做好宣传、值班、应急管理工作   充分认识到汛期的安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时期,以构建和谐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保持通信畅通,及时通报汛情,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   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2   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黔交建设4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黔汛旱发2号)的要求,结合我公司道路运输实际,我公司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在公司开展汛期安全防汛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预案,动员部署   接到上级文件后,我公司立即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汛前防汛安全工作方案》、《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工作的时间、步骤进行安排,明确了此次工作的内容,为了做好汛前防汛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公司组织全体驾驶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围绕宣传贯彻上级部门汛期防汛工作工作部署,大力汛前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各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道路运输汛前防汛安全进行宣传教育,高度重视防火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整治   围绕制定的工作方案,公司于每月定期开展了汛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农村班线汛期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公司汛前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车载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等隐患部位进行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三、开展汛期自救逃生演练   为了推动公司防汛安全应急安全建设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力度,落实本公司防范汛期突发事故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逃生技能及救护伤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州、县两级道路运输领导部门制定的防汛安全工作内容,我公司于9月3日开展了20xx年防汛安全自救、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此次活动动员了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乘务员、承包人积极参加,本次演习对公司员工安全自救、逃生、疏散等安全知识有较大提高,增强了员工心中防患未然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为今年防汛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自救逃生等奠定了基础,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    四、提升全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管理   在此次汛期安全工作中,我公司认真认真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真正把汛期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员工的安全法制观念,掌握公司各部门及驾驶从业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快“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理念转变的步伐。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加强驾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我公司20xx年开展防汛安全工作的情况,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便捷的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1、构建完善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构建班线客运快捷服务网络。加快班线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整合,完善客运线路招投标管理制度,推进道路运输许可审批的规范化,促进运营管理公司化、客运车辆舒适化、服务标准规范化、运输组织科学化。探索形成新型的客运组织模式和客运站点体系,大力优化长途客运资源配置,拓展中短途客运市场,发展机场班车网络等特色客运服务,促进与其他客运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班线客运的规模效益、网络效益和机动化优势,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的服务品质和整体竞争能力。完善农村客运普遍服务网络。建立与农村公路等级、通行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指标协同的农村客运线路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的资源配置机制,对于偏僻地区的农村班线,可采取与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稳步推广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模式,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线路划定改为区域划定,鼓励实行公司化经营。建立农村客运财政奖励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客运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对客流不稳定、实载率低的线路进行扶持,经济发达地区要依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城市公交的政策、标准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建立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整合旅游客运资源,实现旅游客运与旅游市场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转变旅游客运运行机制,优化整体发展环境。鼓励旅游客运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不断完善旅游包车经营网点,打造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满足游客高品质、个性化的运输需求。2、统筹区域与城乡客运资源配置,促进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的服务功能,加强城乡公共客运的服务衔接。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城乡结合部要加强城乡客运资源的统筹配置,鼓励多种模式统一线路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统筹协调城乡公交客运在票价、税费、补贴、通行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发展适合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稳步推进区域间道路客运统筹协调发展。支持条件适宜的地区打破区域行政分割,鼓励开通区域公交化班线,有效覆盖沿途乡镇,逐步实现客运线网的区域融合。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城际、区间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支持并规范引导城乡客运经营者在节假日、春运等高峰时段跨市、跨区域的互助合作或运力调剂。3、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协同互动,实现优势互补。推行与其他客运方式的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综合运输体系中其他客运方式加快发展的挑战,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合理控制新增一类客运班线。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不得新增运力。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稳步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优化中长途客运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客运业务,进一步丰富道路客运服务品种,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服务衔接。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促进道路班线客运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充分利用道路班线客运资源,运输邮政包裹快件,加强与邮政网络的协调与融合。(二)提升货运组织化水平,服务现代物流发展。1、创新道路货运发展模式,提高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力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冷链运输。支持零担、快运、货运代理、城市配送以及利用班线客运为依托的小件快运等经营业务的网络延展。鼓励有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建立全程、无缝、连续性运输经营组织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加快优化货运车型结构。推进车型标准化改造,完善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综合性能检测标准,加快发展标准化程度高、自重轻、承载量大、安全性能好和能耗低的货运车辆,推进货运车辆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2、着力培育重点货运物流企业,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货运企业。从市场进入、车辆更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的现代道路货运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十二五”末,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业户中,道路货运一级企业达到50家,加快引导龙头和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网络、品牌、货源组织等各方面的优势,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经营规模和网络,对中小货运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起到引导、示范、整合、规范和服务的作用。对分散的道路货运资源实行整合。促进重点道路货运企业向物流服务商转型。在全国开展重点道路货运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工程,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集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促进货运企业加强与生产、商贸企业的合作与联盟,拓展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集成等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引导和规范货运代理、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的发展,鼓励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加快推进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发展。 专栏4:促进货运与物流发展重点专项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各省(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择一批具备良好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通过对其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设施装备更新的引导和扶持,鼓励其延伸物流服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在全国组织开展部、省两级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重点对试点企业(项目)的甩挂作业站场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甩挂运输车辆购置更新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大力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引导干线公路营运货车向重型化、轻质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1、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和运力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优化城市客运结构。完善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机制。引导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对等、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要求,完善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机制。完善运价与油(气)价联动机制,保持出租汽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2、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制度。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促进出租汽车企业诚信经营,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优质服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采取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出租汽车市场动态,细化管理内容,提高资源合理配置与决策分析能力,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3、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促进汽车租赁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汽车租赁法规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汽车租赁法规、规章,并纳入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制定汽车租赁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比,促进汽车租赁企业诚信规范经营。完善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引导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引领、经营主体多元、网络覆盖全国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汽车租赁网络。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汽车租赁服务模式。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开展异地还车、电话预约、电子商务、企业相互间代办业务、电子货币结算等业务,鼓励与交通运输企业、宾馆、旅行社、商务门户网站等开展合作,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培育汽车租赁发展环境。支持汽车租赁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行业及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完善消费者诚信体系,增强企业发展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诈骗租赁汽车等犯罪行为。(四)提升运输辅助业服务水平,强化规范诚信经营。1、推进维修连锁经营,强化维修质量管理。鼓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大力倡导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加盟连锁经营,树立维修品牌,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达标活动,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依托品牌优势积极拓展电话咨询、维修、检测、救援等全方位服务。“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培育形成5~10个全国性的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和若干个区域性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强化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对配件经销企业经销配件、维修企业使用配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质量动态监管体系,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规划建设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完善区域性救援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救援响应速度,50公里以内1小时内实现救援。2、开展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大力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继续推进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强化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和绿色驾驶技能培训,全方位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和驾驶道德操守。加强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全面推行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力推进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对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着力强化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驾驶员培训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推进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以及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教练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培训和远程教学,丰富培训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五)加快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提高运输服务能力。1、强化对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及相关协议。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外交、经贸合作的总体战略,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运输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汽车运输协定的签订、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加入有关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公约。逐步消除国际道路运输发展的非物理性障碍。开展双边或多边国际道路运输事务级会谈,积极协调各国与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消除各种非物理性障碍,延伸和拓展运输线路,大力推进便利化运输,促进公平竞争。2、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理顺国际道路运输口岸管理体制。加强与海关、边检及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查验和监管职责,确保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国家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运输车辆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六)加快枢纽站场建设,提升集约化组织与服务能力。1、加快城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加快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场建设,推动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和建设,初步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场系统。重点建设集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站和服务区建设。改革和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的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站场投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镇等级客运站建设,切实加快行政村招呼站、候车亭建设步伐。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强化农村客运站点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探索建立农村客运站管养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站特别是简易站和港湾式停靠站建成后的日常养护管理问题。促进农村客运与其他客运系统在站点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2、健全公路货运枢纽节点体系,提升物流组织能力。优化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布局。推动公路货运枢纽站场与港口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站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其与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商贸市场、国际口岸的有效对接。“十二五”期间,在全国所有百亿元专业市场,国家、省级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国家一类口岸,规划建设1-2个与之相配套的公路货运站场。积极推进农村地区货运站场建设,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服务功能。加大对甩挂运输等专业化作业场站的投资补助力度,鼓励公路货运站场经营主体积极拓展仓储、分拨配送、流通加工、保税等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运输组织及仓储管理技术,加快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加快推进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货运站场的升级改造。 专栏5: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地级市至少拥有1个一级客运站,县及县级市基本拥有1个二级客运站。建设与铁路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约100个,其中,在36个中心城市重点打造约40个集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在全国196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共建设200个左右的具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 (七)健全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整体保障能力。1、加强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各种防范措施。加强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进一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贯彻落实,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装监控设备、电子显示设备和危险品检测仪。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客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顽疾。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超。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超限运输源头治理的管控体系,全面实施货物装载源头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将基层运管力量向货物集散地和运输源头延伸。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切实把好车辆准入关,加大对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和支持公路货运站场推行货运车辆入站诚信验证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对营运车辆生产、改装、运行等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综合管理。不断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加强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综合性能检测许可证制度,加强资格管理。构建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范围的车辆技术管理信息共享。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春运及“黄金周”等重点时段、重点营运车辆、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站源头管理和违法经营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进车辆运行的全程动态安全监管,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必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快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严格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试,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应资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配合安监、公安部门,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进行责任倒查。切实加强对违章违法驾驶员的管理。全面推行运输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生产评估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内控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安全管理员资格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督。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体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资质等级评定等相结合。3、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道路应急运输指挥调度中心。根据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要求,依托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道路应急运输指挥中心,并与国家、省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相互对接,实现各级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调度能力。健全各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及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建立“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和“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应急运行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统一指挥”的原则,依托大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以省为基本单元,与交通战备运输保障相结合,构建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各省(区、市)不少于300辆。以地市为基本单元,分别组建地方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地方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客车不少于50辆、货车不少于100辆。强化应急运输队伍、应急运输装备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应急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建立应急运输征用补偿机制。按照“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为保障的运力征用补偿赔偿机制,切实保护被征用车辆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应急保障的积极性,形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装备购置、组织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客货运输站场等基础设施应急功能建设补助制度。(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道路运输发展质量。1、加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平台。加快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深化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建立长效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度。探索建立部省两级道路运输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模式,完善数据的采集、更新机制。在统一组织建设的行业通信网络总体框架下,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覆盖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管理机构的广域通信信息网络。积极推广应用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实现全国道路运输信息系统与治超信息系统联网与信息共享,加强对超限货运车辆的联防联治。加快基础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建设和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站和服务热线,及时发布各类服务信息,实现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并提供咨询、投诉、预约等服务。建设部省两级道路运输行业综合运行分析系统,为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依托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和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应用,推进道路运输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重大工程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货物甩挂运输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2、推动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导货运企业建立车辆指挥调度、货物跟踪查询、订单处理及甩挂作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形码技术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维修、租赁等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规范引导企业接入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交通通信专网和社会公网资源,稳步推进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运输企业、汽车检测站、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维修企业等的延伸。3、加快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险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的入网率达到100%,构建联网联控系统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车辆上线率,确保系统稳定可靠、有效运行。制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终端产品及数据交换的技术标准,降低系统运行、维护成本。建立维持系统平稳有序运行的机构及资金保障制度。逐步开发涵盖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安全动态监管、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在内的卫星定位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全国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建设。构建以道路客运站场信息平台为基础的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推进跨区域的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和电子客票系统建设,为旅客提供网上售票、电话订票、邮政网点售票、信息咨询等便利的售票服务。加快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分别建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口岸三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推进与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促进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和快速通关。(九)大力发展绿色道路运输,突出行业节能减排。1、强化节能减排制度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车辆燃料消耗和排放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燃料消耗量检测、车型动态管理、车辆配置及相关参数核查等配套监管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道路运输证》配发与车辆燃油消耗量监测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加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能源消耗和排放统计及分析制度,将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统计体系。研究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体系,制订监督考核和奖励办法。建立重点耗能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大能源消耗监控力度。研究建立针对运输企业的节能降耗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2、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大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增强节能减排意识。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油型车辆。鼓励道路旅客运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混合动力出租汽车。鼓励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强化节能减排基础上,积极探索道路运输行业从能源结构、发展模式上走清洁化、绿色化的道路,系统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整合节能减排的各项技术、政策、制度,加快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3、优化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推广节能管理经验。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全面推动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发展,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程,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推广绿色驾驶和绿色维修经验。在驾驶员培训中增加节能操作技术内容,在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加强节能相关知识的考核。广泛组织运营车辆节能操作竞赛,推广节能减排经验。鼓励企业加强节能驾驶和节能操作管理。推广应用驾驶员培训模拟器和多媒体教学,有效降低驾培能耗。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废水、废油的循环利用。

道路运输春节安全应急预案怎么写

  为妥善处置2016年春运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安全、畅通、有序、优质”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罢运、突发客流高峰严重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害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春运突发事件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二、组织领导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突发情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春运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三、突发事件预测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根据往年春运工作情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公路受阻情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原因,出现罢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动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四、应急车辆及物资准备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五、应急处置措施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立即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立即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根据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确实无法通车,为确保安全,应及时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及时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条件允许,要立即恢复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重损坏等情况,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受高速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情况,由市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情况,由市运管所协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安排运力疏运游客。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市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运企业3.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滞留。由市运管所负责安排运力,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疏运、分流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协助运输企业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故障车或肇事车辆应立即拖离至春运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投入春运。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4.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出现罢运、停运等现象。由市运管所组织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车主、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根据需求向有关运输企业调用客车,必要时安排应急客车,应急疏运沿线旅客。各有关运输企业做好相应的配合疏运工作。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5.客运场站、车辆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的道路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时,立即上报市反恐办,并启动《xx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各部门及各运输企业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第二章 系统建设第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第七条 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第八条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第十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车辆制造企业为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后,应当随车附带相关安装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第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第十七条 对新出厂车辆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监控平台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相应设置以外,不得改变货运车辆车载终端监控中心的域名设置。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和维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落实维护经费,向地方人民政府争取纳入年度预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逐级考核和通报制度,保证联网联控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道路运输,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和四川省有   关车辆技术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经营者***,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科学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所属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运距、道路条件等因素,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发展规划,对运力规模和运力结构进行巨集观调控,合理配置运力。   第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发展规划,结合运输市场供求状况和执行条件,对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择优购置符合运输和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按照制造厂的技术规定和执行条件正确使用。   第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车辆技术档案应当涵盖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的记录,记载及时、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   车辆过户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辆完整移交。   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维修合同、结算清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报告***、型别等级核验记录***限营运客车***、行驶里程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第八条 车籍地市***州***、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通过四川省道路运政资讯系统建立车辆管理电子档案,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应建立车辆管理纸质档案。   车辆管理纸质档案的主要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情况、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结论表***、型别等级核验记录***限营运客车***等。   第九条 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管理档案由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式样制作、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结合车辆年度审验,对车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车辆每半年检测一次。   综合性能检测可结合车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一并进行。   第十一条 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由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告的检测站,按照《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检测站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装置,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建立车辆检测档案,如实出具检测结论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信检测站出具的检测结论,将车辆的技术等级记入道路运输证,并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者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其它客***货***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第十五条 车辆维护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科学维护的原则,按照规定的间隔里程或者间隔时间进行。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一***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   其作业的主要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日常维护检查制度,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维护。   ***二***一级维护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   其作业的主要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一级维护的间隔里程或者间隔时间为:2500公里或者1个月。   ***三***二级维护由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负责执行。   其作业的主要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对车辆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悬挂等易磨损或者变形的安全部件进行拆检,对轮胎进行拆检换位。   二级维护的间隔里程或者间隔时间为:15000公里或者3个月***其中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车辆为1个月***。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二级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送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二级维护的执行情况,通过抽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年度审验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车辆修理应当贯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技术状况良好,兼顾经济节约,根据车辆诊断检测以及技术鉴定结果等,视需要进行修理,恢复车辆的正常技术性能。   第十八条 车辆修理分为整车修理、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零件修理:   ***一***整车修理是新车或者经过整车修理的车辆,在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通过诊断检测以及技术鉴定等,用修理或者更换车辆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的恢复性修理。   ***二***总成修理是车辆的总成***即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五大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或时间***后,用修理或者更换总成零部件的方法,恢复总成完好技术状况的恢复性修理。   ***三***车辆小修是用修理或者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者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执行性修理。   ***四***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的修理。   第十九条 客运车辆的型别等级核验由市***州***、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阶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释出的《中级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规定实施,中级以上的由车籍地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普通级的由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验结果记入道路运输证。   第二十条 客运车辆是新车的,其首次核验的型别等级的有效期为三年;从第四年起,在年度审验时,凡车辆的结构、配置和准乘人数等达不到道路运输证上的型别等级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年度审验,否则按照客运车辆的实际状况重新评定型别等级。   在用客运车辆过户应当核验其型别等级,并按本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已经是《高阶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和《中级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中的车型,但实际投入使用的车辆达不到相关技术引数和服务装备要求的,如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降级,由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进行现场核验及实测后,按照其实际技术引数和服务装备评定车辆型别等级。   高阶客车只能下降一个等级。   第二十二条 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者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的型别等级,应当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型别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新车入户、在用车审验及过户,均应当进行车辆技术状况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的,方可配***换***发车辆经营手续。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新车入户审查的主要内容: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登记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结论表,客运车辆还应包括型别等级。   另附车辆45度角外观4寸彩照一张。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在用车年度审验及过户审查的主要内容:车辆技术档案、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结论表,客运车辆还应包括型别等级。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在用车进行技术改装或者其总成及零部件进行技术改造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取得公安车管部门的批准档案。   道路运输在用车改装、改造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承改企业的资格证明及出厂合格证、公安车管部门换发的车辆行驶证,经重新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客运车辆还应重新评定型别等级后,方可换发车辆经营手续。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运输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结合车辆技术管理的规定,使用效能先进、节能环保的车辆,及时更换老旧在用车辆和不适应运输市场发展要求的车辆,改善车辆技术状况,优化运力结构,提高道路运输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车辆技术等级凡达不到本规定第十四条要求的,均应当终止车辆从事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   车辆技术状况达到车辆报废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废。   严禁使用技术等级不符合要求和报废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十九条 租赁性质客运车辆的维护、检测和技术管理按照客运车辆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的二级维护每6个月进行一次,教练车的检测和技术管理分别按照客***货***运车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出租客运汽车和城市公共汽车,其技术管理参照本规定有关客运车辆的规定执行。   交通运输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交通厅印发的《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川交函路运〔2001〕4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交函〔2007〕573号***同时废止;四川省交通厅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其它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第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第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第八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第九条 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第十条 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上线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第十一条 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第十二条 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第三章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  (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第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第十六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第十八条 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维修企业应开据统一规定的汽车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

道路运输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道路运输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道路运输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底至20xx年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恶劣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xx年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850”指挥中心,徐斌副局长任执行副指挥长。   二、应急机制启动原则   “850”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我市气象预报信息,按市气象局预报温度降至0摄氏度,则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及高速支队要根据辖区恶劣天气历史数据、交通事故等情况,排查辖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节点的安全隐患,主动向辖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隧道、桥梁、长下坡、临水临崖、易凝易冻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按照“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路经营管理权限,将隐患信息及时推送给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   (二)落实应急保障   各辖区分局(大队)要向辖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告,落实施救物资、设备、人员是否到位;高速支队要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按照“就近储备、重点设防”的原则,做好相应的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除雪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到位,一旦出现降雪结冰和交通事故,能够迅速清雪除冰,快速清障,确保路网的正常有效运行。   (三)科学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易凝易冻路段的巡查工作,启动24小时巡逻机制,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强化动态管理、预防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一旦发生路面积雪、凝冻等现象,及时报“850”指挥中心和各区政府应急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除雪、交通诱导等工作。   二是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各单位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分流小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对客运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城镇或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通过喊话警示、采取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压速通行等方式,确保安全,对大型超长、超宽的货运车辆要安排到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三是采取先干线道路,后其他公路分流的原则,首先要确保贵遵、环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两城区主次干道、两城区至观山湖区各条道路的交通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必须要按照规定报交管局批准。   四是为避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要尽量提前采取在封闭路段远端(如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提示告知,沿线分散,集中车辆警车带路等方式消化车流,避免车流在高速公路、城市主次干道某一路段大量积压。必要时采取借道通行措施,指挥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   (四)加强服务保障   高速支队、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建立恶劣气候下的联动机制,深入企业,督查企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落实防抗冰冻雨雪天气的具体措施,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出现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危化品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做好提示工作,必要时暂停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行驶三级以下公路。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收费站、服务区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当前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积极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力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   (五)加强应急处置   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发现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道路因地质灾害发生损毁,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向“850”指挥中心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值班分局(大队)干部必须到现场督促指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四、应急处置分工   (一)局领导按照分工督促挂包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850”指挥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研判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布预警预报,要求各部门按预案提前采取工作措施,及时通知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全市道路交通组织分流进行指挥、协调,传达上级领导指令,指挥各分局(大队)的协同工作;加强与交警总队及邻市交管部门的联系;全天24小时收集实时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必要时实行双指挥长值班模式。   (三)后装处要做好盐、锥形桶、三角木、除冰铲、防滑链、发电机等应急装备的储备及调配,撒盐车驾驶员进入待命状态,确保在遇冰雪凝冻极端恶劣天气时撒盐车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一线执勤民警准备相应的防寒装备,做好应急队伍拉动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秩序处要针对因路面积冰造成的通行困难,做好交通组织及分流方案制定工作。   (五)勤务处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勤务指导和应急工作。   (六)宣教处通过交广台、省、市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向市民广泛发布路况、气象信息,提醒市民安全出行,切实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   (七)设施处做好应急指示标志、便携信号灯、护栏等设施的准备,及时修复因恶劣天气损毁的交通设施。   (八)科技处要在户外大屏、“智行车”APP发布全市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做好全市信号灯、监控设备、对讲机系统、专项作业车的维护和保养。   (九)高速支队一是要与“一路三方”作好对接,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施救物资、设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到位,遇冰雪凝冻天气,要迅速联动,及时融冰除雪,并加强通行管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二是加强重点时段与路段的管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交通分流和事故救援清障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路面情况。   (十)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各区应急办联系,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准备到位;二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对二环路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对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采取疏导、处置措施;三是对接社会排障车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是接“85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布置警力启动应急响应,与区应急办联系,第一时间开展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向“850”指挥中心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作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科学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和事件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参加备勤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强化快速反应意识,接到指令后,立即按规定着装、携带必要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安全的防护。道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事件发生时,由交管局、分局(大队)根据事件情况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应急权限,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其他应急队伍支援。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要按规定完善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充实安全防护装备,检查执勤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等安全防护装备设施,严防执勤执法民警伤亡事件发生。 ;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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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为 元,经营范围是 ,法定代表人是 。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已(拟)购置 辆 (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 名: 、 、(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 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9、货物装载: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10、货物运输: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11、货物卸载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为 元,经营范围是 ,法定代表人是 。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已(拟)购置 辆 (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 名: 、 、(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 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我需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中港金邦(北京)国际文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金邦)是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安全文化咨询服务.安全文化教育培训与托管服务.安全文化研究与产品开发.安全技术推广与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咨询服务.安全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与咨询服务.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咨询服务.

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活动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1   对从事公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格、行为、运输质量、运价和运输法规的制定及实施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公路运输管理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为广大用户、货主、旅客及运输经营者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公路运输管理的目标是培育和发展公路运输事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体系。   自年初以来,我所法制工作在xx县道路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税费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指导,突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好执法建设和运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地推进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 主要工作成绩   1. 依法许可。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全年共办理许可xx次,其中新许可农村客运班线两条,客运班车4台,极大的方便了该区域农村居民的出行。新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xx家,积极发展大型化,专业化运输,其中发展重型载货汽车五台,专业载货汽车3台,极大的改善了我县货运市场的运力结构,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全年共更新报废县内班线客车xx台,以提高车辆安全性、车辆舒适性为重点,提高了全县客运服务舒适性、安全性,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审验客货运输车辆xx台次,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非法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上半年,全所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户xx起,依法查扣车辆xx台次。有力打击了非法营者的嚣张汽焰,营造了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共许可二类汽车维修厂家3家,提升了汽车维修市场服务能力。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家,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能力。   3. 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处政处罚案件603件,严格按程序办好每一件执法案件,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 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备案审查、错案追究、大案审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理顺执法工作关系。   二、 存在的问题   1. 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站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取证不够扎实,程序不够完备,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2. 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质量不高。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断克服重重困难,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2   为认真汲取近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工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全县客货运输企业召开了专项会议,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目前,我县无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工作重点主要是加强路面稽查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   (一)加强路面稽查,大力开展道路危货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加强了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在宜庆路来复口联勤执法点对途经的危货车辆及随车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电子运单等开展重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次,执法车48次,检查各类车辆488辆,其中检查危货车辆12辆,未发现违章行为。发放宣传单共计100余份。   (二)加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监管。目前,我县无危化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重点加强对普通货运企业的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4余人,检查货运企业16次,要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严禁运输危险货物和非法运输违禁物品,承运超出经营范围,要认真查验托运、充装企业或单位的相关合法经营资质和货物相关信息,严禁承运与合同不相符的货物。   (三)加强对客运车辆小件托运的安全监管。一是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行包三个100%,严禁托运违禁物品。二是驻站人员督促客运站加强对进站旅客行包检查,做到逢包必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加强了我县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3   20xx年春运40天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省、市春运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和市政府春运办的工作部署,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精心谋划实施,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序开展春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春运任务。现将有关春运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春运客流分析   春运40天,全市共安全发送旅客360.46万人次,同比下降21.45%;其中公路客运发送量为325.18万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3.86%;春运黄金周期间,公路客运发送量为63.74 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0.48 %。   今年春运的特点是,在时段上,两头松,中间紧。今年春运公路客流总体下滑明显:今年春运来的特别晚,节前公路客流较往年平稳,未呈现明显的客流高峰。客流下降原因。首先是因为高校提前放假,春运前学生流都已经基本结束;其次,私家车增长迅速、油价下调,春节期间国家对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因此有许多人员自驾车或拼车返乡,分担了部分公路客流。客流主要集中在节后,节后客流分散、持续时间长。节后统计数据显示,节后总体客流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苏北经济的崛起,我市经济大发展,外出打工人员在逐年减少,返乡农民工不再外出务工,选在家门口就业成为首选。另外,私家车的增长、周边城市航班增加和高铁的影响,也是影响节后公路客流减少的原因。具体分析:从大年初三(21日)开始,我市公路客运的客流量逐步提升。初五(23日),节后返程高峰开始显现,各条线路均呈现“满客”状态。当天,苏欣快客站共加了70多个班次,主要是发往南京、苏南、上海一带。这波高峰一直持续到大年初八(26日),然后就是断断续续的学生流和务工流了,至3月9号左右,我市公路公路客流量趋于平衡,进入正常运输阶段。   春运期间,全市共计加班2548班次。市区长途客流主要加班方向为苏南地区、南京、扬州、上海等地(加班442班次)加班班次),四县长途客流发送量同去年相比下幅明显。四县长途客流分布方向各有不同,赣榆县长途客流主要为南京、上海、昆山(含苏州)、无锡、常州方向(加班788班次);东海县长途客流主要为南京、上海、宁波、苏南方向(加班441班次);灌云县长途客流主要为上海、南京、常州、苏州等方向(加班542班次);灌南县长途客流主要为苏锡常、杭州、南京等方向(加班335班次)。   在短途客流方面,随着我市农村班车通达率的进一步提升,农民乘车出行的便捷性大大提高,市内跨区域农公线路营运班次和客运量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市内客流主要靠公交,我市快速公交线路的增多,普通公交线路的发展,再加上今年市里将举办多项节庆活动,节日气氛浓厚,出行需求旺盛,因此市区乘坐公交出行的客流量有较大的增长。今年春节私家车成为了市民省内周边短途出行的重要方式,因国家实行节假日小型客车高速免费通行政策,省内周边城市短途更多选择了自驾车出行。   二、春运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切实抓好今年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在各方面充分做好准备,提前组建春运领导工作机构,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并要求各县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和运输企业层层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前制定了全市春运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了春运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市领导对春运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检查春运工作并作重要指示。2月16日上午,赵晓江市长深入苏欣快客站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市领导徐家保、匡中远,以及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和市春运办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对辛勤奋战在春运工作一线的人员表示亲切慰问。   (二)科学运力分析,合理组织调度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往年的经验,提前对今年春运的特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春运开始前就组织编制《春运常规运力安排计划》和《高峰应急运力安排计划》,满足包车团体、大学城和工业园区等重点客源的运力需求,充分发挥“江苏快客”品牌班车以及公司化经营车辆的引导示范作用;认真做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力调度,重点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大学城、工业园区等旅客较为集中地区的疏运工作,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继续大力开行农民工春运直通车、高校直通车,减少中转环节和中心城市的运输压力,提高运输效率;做好包车、加班车管理;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点做好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三)明确春运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道路水路联合检查,深入县市区开展重点督查;市运管处组织工作人员全员深入客货运企业和客运站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运政驻站办公室职责,积极配合客运站做好安检;市运政稽查部门和交巡警部门联合设立了春运交通执法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公路客运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查站由交巡警和运政稽查部门共同派员值守,24小时运作;市公路处、航道处开展了春运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全市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和航标、船闸等航道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维护,积极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路航畅通;地方海事局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加大了对乡镇渡船、游船和危化品船舶等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船舶污染等责任事故。   (四)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水陆畅通   春运期间,客流、物流集中,运输市场异常活跃,运输违章多发。交通稽查部门分成二个稽查队和七个机动组,采取流动巡查与设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区主要地段进行划片管理。共分大学城周边、华联周边、火车站周边和东北片区四个重点区域进行巡逻检查。,重拳出击违规营运行为,重点整治、过境客车非法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春运以来,运管部门共查处违规营运行为xx起,74起,发挥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净化了春运市场环境;公路部门加强公路的检巡和养护,根据车流密度及时开足收费站道口,保障干线公路的畅通。并把“治理超限运输、严格依法处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有效整治违法超限运输;航道部门加强对重要航段的清障和疏浚,春运期间坚持每日巡行制度,加强航标维护和检查,确保航标正位率和发光率,确保船只在航道的安全通行;海事部门对全市渡口的设施安全状况、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与乡镇政府签定安全责任状,确保我市渡口连续多年安全渡运无事故。   (五)开展竞赛活动,提供特色服务   今年春运我市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为旅客全心服务、倾注真情、奉献爱心。在气象台的协助下,交通部门每天为参与春运的企业管理人员和长途驾驶员每日发送气象服务短信;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就餐、住宿、如厕、车辆维修、路况信息发布等服务条件,提供免费开水,维护停车秩序,完善照明设施,方便公众出行。   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以春运服务为契机,大力弘扬“雷锋车”精神,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岗)等一系列劳动竞赛活动。在售票服务上:汽车站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优化预售票时限,推行网络售票、电话订票、异地售票、手机售票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的订票、购票和乘车。在运力安排上: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运力,组织加班、包车,开通“直通车”,实现“门到门”运输。开辟农民工售票乘车绿色通道,开通“情满旅途”返乡直通车,满足农民工返乡迫切需求;开通直达南京江宁、浦口、仙林校区的“高校直通车”,并结合院校放假和开学时间,确保学生回家和返程不滞留。在服务质量上:通过扩大候车区域、增设服务设施、改善卫生条件、强化安全疏导等措施,为旅客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汽车站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副食品商铺夜间营业,并播放有线电视节目,为返程旅客提供文化和政策服务。为方便旅客从火车站至汽车站的换乘,“雷锋车”主动增加运送次数,并在高峰时段利用公交车进行免费接驳,确保广大旅客实现温馨换乘。在运输方式上:深入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加强综合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新浦汽车总站临时开通直达南京火车站、徐州高铁站的客运班线,主动融入高铁时代,方便旅客换乘高铁出行。   (六)高度重视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理。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针对恶劣天气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完善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春运期间,我市先后出现了雾霾天和雨雪天气,恶劣天气条件对春运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启动了紧急预案,切实采取应对措施。由于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我市未因气候条件恶劣而发生道路、水路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了春运安全形势的稳定。同时,通过及时调度运力,合理安排班次,也未形成旅客大面积、长时间滞留,基本确保了春运旅客疏运畅通。   整个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抓好了各种运输方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的执行和落实,密切监测全市客货流状况,遇到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了客流和重点物资的周转顺畅,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园满完成了各项春运工作任务。   道路运输的工作总结4   实业公司现有3辆皮卡和1辆柳特自卸供本单位自用。下属运输分公司是市场化外包单位,车辆全部属个人私有,运转围绕公司和实业公司服务主体的生产运行,即保生产保运转;其次,进行内部产品转运。20XX年在实业公司的正确领导和潘集运管所的指导、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转运任务。年度总结如下:   一、实业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安全机构健全,安监人员定编。公司设置安全监察部,各分公司全都设有安监站,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追究进行“三保”连带处罚。   二、运输分公司作为内转运输的安全监管单位,严把“三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辆准入关、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关。并签定安全运输协议,同时用制度管人,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三、负责督促外包车队认真开好班前会、安全例会、案例分析会,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方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及时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相应措施,规定所有车辆加装安全锁环、升降报警装置,从而能有效防范车斗不落刮碰架空线路,避免造成驾驶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分公司安监人员坚持每月两次安全自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配合公司安监部进行机动车辆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主要是六月安全月、安康杯、百日安全活动,把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理念灌输给每一个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实现双赢,进一步促进了内转运输安全工作。   七、针对事故大多发生在凌晨时段,使转运量尽可能调剂到白班,避免疲劳作业,从而控制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继续巩固已往成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强化安全教育,使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深得人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狠抓对危险源的监控,力求勤检查,早发现、快整改、及时处理,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万无一失。   尽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但为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教育要持之以恒,做到月有安排、季有打算、年有筹划,每年都提高。日积月累,随着实业公司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不断会有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更加认真分析,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有什么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解读:运输危险品需要用专用车辆,就危险品车来承运,即车辆要有相关的危运许可证,悬挂明显的危险标识,停放位置有严格的限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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