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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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年鉴合并怎么写

根据查询百度文库得知,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年鉴合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撰写:1.概述:在文章开头简要介绍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年鉴合并的意义和目的,为读者提供背景和基本信息。2.年报概述:介绍地方志资料年报的概念、特点和作用。概括性地说明该年报所涉及的地区、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3.年鉴概述:介绍地方志年鉴的概念、特点和作用。概括性地说明该年鉴所涉及的地区、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4.合并方式:详细说明年报和年鉴合并的方式和过程,包括如何将两个不同的资料体系整合在一起,如何处理其中的差异和矛盾等。5.合并后的内容:列举并简要说明合并后的年报和年鉴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信息。6.应用价值:阐述合并后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年鉴对于历史研究、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决策等方面的应用价值。7.结论: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强调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年鉴合并的重要性和意义。

什么叫党史地方志

记载本地区党和政府改革发展重大事件 历史发展情况 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事件的资料 以及宣传相关机构叫做 党史办或党史研究室 史志办或方志办相当于古代修史机构 但政治性较强

地方志书由谁来编纂

史志办 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编撰当地年鉴、修编地方志的部门。 主管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史志工作,具体承担下列任务: (一)规划、协调地方史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史志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史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七)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史志办办公室与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一套机构吗 还是相互独立的啊?

其实是一个单位,史志办就是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合并的,人员都是公务员。秦以来,历朝历代均设史官,虽然今为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史志部门是古代史官部门的继承延续和发展,史志工作人员承担为国家或地方记志修史的重任,是现代意义上的“史官”。

县志,地方志里都记录了哪些内容

县志和地方志通常记录一个特定地理区域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信息。具体内容可能因地方志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但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地域性:地方志的首要特征是它的地域性,即专注于记录特定地理区域的信息。2. 资料性:地方志的重要功能是保存大量珍贵资料,这些资料可能涉及历史事件、人物、文化、地理信息等。3. 历史记录:地方志通常会记录一个地区的历史变迁,包括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和变化。4. 地理信息:地方志中通常会详细记录一个地区的地理环境,包括地形、气候、水文、植被等。5. 风俗文化:地方志通常也会记录一个地区的风俗文化,包括传统节日、习俗、民间艺术等。6. 人物记录:地方志通常会记录一个地区的历史人物,包括他们的生平和贡献。7. 文教物产:地方志还会记录一个地区的教育、文化、特产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志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由于地方志的编纂通常需要较长时间,因此记录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发挥其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工作是指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相关地情文献等活动。第四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遵循存真求实、忠于史实、据事直书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将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地方志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建设地方志资料库和地方志网站。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文献;  (四)组织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  (五)开展地方志学术交流,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六)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地方志相关工作。  按照规划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承编单位),应当确定负责编纂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和办公条件,并接受同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按照质量和时限要求完成编纂任务。第八条 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拟定省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市(州)、县(市、区、行委)地方志工作机构根据省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第九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每年一卷,逐年编辑。第十条 地方志书编纂实行承编责任制度,按照下列规定签订承编责任书:  (一)以省、市(州)级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的承编单位应当与省人民政府签订承编责任书;  (二)以县级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的承编单位应当与市(州)级人民政府签订承编责任书。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资料征集制度,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征集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被采用的,应当给予适当报酬。第十二条 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地方志资料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定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编纂工作完成后,依法移交本级地方志馆或者档案馆。  承编单位撤销、合并或者注销的,应当将所存地方志资料移交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承编单位承担编纂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承编单位移交所存地方志资料。  资料移送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地方志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损毁、出租、出让、转借、变卖。第十三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参加,主编和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编纂能力,实行编纂人员专兼职相结合。涉及少数民族内容的,应当有相关民族专业人员或者从事民族工作的人员参加。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科研人员、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第十四条 建立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制度,明确审查验收组织单位和参与人员责任。地方志书经下列程序审查验收后,方可公开出版:  (一)省志各分志,由承编单位地方志工作机构初审,承编单位编委会复审,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终审,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验收;  (二)市(州)志,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初审、编纂委员会复审,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终审并验收;  (三)县(市、区、行委)志,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初审、编纂委员会复审,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终审并验收。  审查验收工作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民族、宗教、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并听取其意见。  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中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地方志是为什么不是文献史料

地方志是文献资料的一种。文献史料狭义上讲,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或与某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从广义上讲,是记录人类知识一切载体,凡是用文字、图形、符号、音频、视频、电子文件记录下来,具有存贮知识功能的一切载体都称为文献。文献的类别,按载体形式和记录技术分:手工型、印刷型、缩微型、机读型(电子型)、视听型等;按编辑出版的形式分:书籍、期刊、报纸、特种文献等;按公开程度分:国内外公开文献和内部文献。

地方志是党委系统 还是政府系统

按照近些年的行政设置常规,各地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一般均为非常设的的议事机构,该委员会的主任,会由当地政府的行政正职或常务副职担任。 具体到临汾市,就是由市长来当编委会主任,某个分管的副市长当编委会第一副主任,现在临汾市分管地方志的副市长是谢碧玲。 但这个地方志编委会是没有行政级别的。你要问的行政级别,实际是和当地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即临汾市地方志办公室挂钩的。 至于临汾市地方志办公室的级别,这个真是不好说。各地的方志办,如果是独立的,一般行政级别相对会高一些,和当地各政府职能机构平级,在临汾,这就该是正县团级。 但也有些地方,机构设置比较复杂: 有些将方志与档案、党史混编在一起,有些将方志挂在政府办下面当作一个科室。 临汾的问题或许就出在这里: 市方志办主任是由市政府一位叫尉俊的副秘书长兼任的,志办的实际业务负责人大概是副主任靳水旺。这就表明临汾市地方志办公室极有可能不是一个有县团级编制的正式机构,而只是一个挂靠在政府办下面的带有临时性的二级机构。 综上所述,我个人猜测,临汾市地方志办公室,如果它有具体的行政级别的话,应该是副县团级。 ———————————————————— 楼上楼下的两位,答复都有些想当然。 不是某个地区是什么级别的,下属的某个职能部门就一定是某个相应的等级。 以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例。 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大家都知道是省级建置了,按理说它们的省(区)地方志办公室就应该是正厅级单位了? 就算不是正厅,怎么也得是个副厅级吧? 其实这两个省份的省(区)方志办,偏偏就长期是正处级单位。 同样,在全国的各个地级市里,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行政级别也是五花八门的,正处、副处、正科、副科都会有,甚至还有些市,压根就没有单设的地方志办公室,譬如陕西省铜川市,叫市委史志办公室,是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党史方志办公室,以党史的业务为主,方志的业务为辅。 一个地区的方志办是什么级别,受很多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 比如说历史因素: 有些在1980年代初成立时,有地方领导格外重视,有高级别的老领导亲自挂帅,当地的志办级别相应就会定高一些。 比如说现实因素: 有些地方吧,历任领导长期不重视方志工作,方志工作机构今天撤、明天又恢复,今天和档案合并,明天和党史合并,过一段时间又丢给政府办去代管,每逢地方机构改革时,首先拿方志办这类弱势单位开刀,这样的地方,自然志办的行政级别不会定太高。 不客气地说一句: 山西省临汾市的领导,仅从目前当地志办格局设置来看,就不会是太重视方志工作的。属于上述那种随便丢给政府办代管的类型。

方志学·地方志与方志学——源流与发展·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方志学·地方志与方志学——源流与发展·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方志渊薮何在?历代学者考辨颇多,说法各异:早在宋代,地理学家王存、程大昌等人就推《禹贡》、《山海经》等古地理书为方志之祖;而同时代的司马光、马光祖等则认为方志出自 《周礼·地官》、《周礼·春官》所载诵训、小史等官掌管、训讲的 “方志”、“邦国之志”,也就是古方国史。还有的学者将两者结合起来,或从多源的角度探讨方志的起源,如《隋书·经籍志》认为古方志乃合《禹贡》、《周官》例而成; 宋代欧阳忞则说古史官的作品与山经、地志等,旁见杂出,都归入方志之中;元代郭晦、黄溍还认为方志是古地志与古地图的合流; 同时代的张铉则着重指出,古代诸侯置史来纪国政,采诗以观民风,《诗经·国风》也应是方志的源流之一。明、清时,方志源于史书的说法盛行起来,章学诚认为《周礼》外史所掌“四方之志”应是古方志;而洪亮吉则把《华阳国志》、《越绝书》等方舆史和霸史作为方志的源头。《四库全书总目》总结说,《禹贡》、《周礼·职方氏》这类古地志记载了方域、山川、风俗、物产,《元和郡县志》用《山海经》例,颇涉古迹,《太平寰宇记》则增加了人物和艺文,它们都应该是当今志书的滥觞。近现代以来,方志起源问题虽未得到统一的认识,但多源说已被多数学者所接受,并进一步拓宽了研究的范围。 方志的发展形式则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普遍以为,秦汉时出现的全国区域志和魏晋南北朝时众多的区域性史地著述对方志的形成起了直接的促进作用。最重要的全国区域志有东汉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和晋挚虞的《畿服经》,尤其是后者除记地理、风俗之外,还兼及人物事迹,开创了史、地结合的形式。区域性史地著述则有属于地理类的地理书、都邑簿、地图、图经和属于史书类的方舆史、地方杂史、载记、郡书、别传等。其中,地理书(又称地记、地志)数量最多,是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而方舆史则影响最大。流传至今的方舆史有晋常璩的《华阳国志》、东汉袁康的《越绝书》等,它们都汇历史、地理、人物为一书,做为方志之祖,更广泛地得到了学者们的公认。 隋唐以来,全国一统,经济繁荣,中央 ***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定期编呈图经版籍的制度,开始了大规模官修志书的活动。私人撰写的地记、杂史退居次要地位,图经的纂集成为主流。到了两宋,图经进一步演变成为方志,内容、体例逐步完善并趋于定型,纂修志书的范围也扩展到全国每个区域,即使“僻陋之邦,偏小之邑”也都有图志。纂修形式也由纯粹官修变为官府主持、延聘学者名士纂集。元、明以后,方志的形式、体例、内容更加成熟、稳定。就形式来看,全国性的一统志,以及省志、府志、县志、乡镇志、边关志、山水志、名胜志等都已出现;就体例来看,平列体、纲目体、史书体、政书体、三宝体都已齐备;就内容来看,有注重雅洁简明的,有崇尚掌故详实的,旁征博引,考辨参校,史地并重,图表兼收,不一而足。到了清代,方志成书数量之多,分布区域之广,更是前代任何时期所无法比拟的,旧方志的编纂发展到了顶峰。民国时期,时局动荡,战事纷扰,修志事业虽历经坎坷,编成方志仍然达到1500种,特别是在近代科学和民主思潮的推动影响下,方志的体例和内容发生了革新,方志反映古代文明的进步、近代科学的发展、救国图强的愿望更是比比皆是,在许多方面冲破了封建旧志的藩篱。 新中国成立以后,发布了《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把编修新方志列为重点项目之一,并成立了国家地方志小组领导全国的修志工作,先后在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掀起了两次修志热潮,编纂的新方志截至1993年已超过千种。新方志的体例和记述方法已摆脱了旧志的束缚,努力按照科学的观点、方法和手段去编纂方志成为共识。这项工作已经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展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面貌。

地方志最早可追溯到哪本

现存最早的地方志,是东汉初年袁康编的《越绝书》(相当于浙江省志)。

地方志的价值

地方志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方志提供大量社会历史史料,如农民战争、少数民族史料等等,是历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参考书。不足之处:方志有掩盖事实的地方,同治《新繁县志》:“史家著体,褒贬互用,为万世之劝诫,志则有褒无贬,善善从长,做善必录“

请高手指点地方志书里面不同内容的排序

正确的排序应该是:一、封面二、前环衬三、书名页————编辑、印刷行业一般称此页为扉页四、书名页背页一般为版权页————也有称此页为“扉背”的,意思就是扉页的背面。————这里插一句,要看你所编修的是什么样的志书,如果是厂矿企业学校机关志,或是乡镇村志,就可以不受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如果你编修的是省、市、县三级正规志书的话,就最好按照你们本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要求,在版权页后面依次排上两三页,内容是本地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名单、本志编纂委员会的名单、本志编纂办公室(工作组)的人员名单、各级审稿单位名单等等。为方便印刷单位装订起见,这几页也可以和前面的书名页、版权页,后面的彩页一起排成铜版纸印刷的。五、卷首彩页六、序文————序言为什么放这么前呢?因为序言的基本功能是介绍这部书写些什么内容,或是介绍一下作者(当然各种书的序言现在发展为五花八门的种类,但对于地方志书来说还是应该保持序言的基本功能),这样读者就可以占一点便利,即这部书需不需要继续看下去,看了这个基本介绍就知道了,没必要先读凡例啊、概述啊这些内容就能有个基本的了解。七、凡例八、目录————也有将目录放在凡例之前的,这两种做法可以说都有一定道理,不必强求一律。九、正文————概述和大事记,其实都是志书正文的内容,如果你的志书是分篇的话,那么概述和大事记其实也就是你的志书的第一篇和第二篇而已。它们的特殊性只是在于其性质,与志书正文的主体部分(即各分志部分)有所不同而已。————通常说志书的主体由述、志、记、表等多种形式构成,其中的“述”就主要是指全书的这一篇《概述》。但又不完全是,因为每一篇、章、节前的无题小序,也都可以采用“述”的方式来写,也有人将其直接称为“篇前概述”、“章前概述”,这些名称可以商榷,但写法是相通的。————概述的位置不宜讨论,一定是放在全书正文的第一篇的。近年志界流行写简志之类说法,头脑虽然比较颟顸,但出发点总是好的,希望读者能够用更少的时间去了解一地、一行业的大致发展脉络。实际志书的概述就是起到这个作用的,所以应该放在最前面。————大事记的位置摆法,目前志界的确有前置和后置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我个人倾向于前置。因为大事记是一部地方志书中最独特的部分,当你整部志书都是横排竖写的格局时,唯独有大事记这一篇是完全按照史体来竖写的,这种书写模式就是它的特殊性。————如果说概述是用文字的形式来对全志内容进行概括、提炼、升华的话,那么大事记就是用纵排的史实来搭建全志的脉络。概述是文字的“纲”,大事记是史实的“纲”,纲举才能目张,对吧?————如果把大事记甩在全志正文的最后,实际就是对大事记功用的蔑视态度,认为它不过是和附录、索引一样可有可无的东西。古代修正史,先要修史料长编,有了长编,才能捋清这部历史的基本脉络,才知道需要从哪些方面去寻找材料、补充材料。史料长编对于编者而言,是志书在编辑过程中的基本线索,同样,到了志书修成之后,大事记对于读者而言,也就成为阅读、把握全志,寻找相关资料的基本线索。读者想要了解志书中某一段叙事、某一件史实,在整个地区、整个行业中的位置、重要性,只需要到大事记里去寻找、去比较,就一目了然了。当然,这都说的是大事记编辑水平比较高的情况。如果你确实是新手,编修这部志书有很大的难度,资料搜集不易,编写水平一般的话,那么把大事记后置也是可以考虑的。毕竟献丑不如藏拙,因为大事记的编写是最考验志书编辑水平的。志文部分都可以乱塞些文字进去,大事记却条条都是“干货”,有经验的编辑人员只随便翻看其中几条,立刻就能由此判定整部志书的编写水准。罗嗦太多了,我把志书装订结构的后面几个部分补完吧?十、附录十一、索引————正规的三级志书,现在按照中指组的要求都必须加上索引一项。如果是非三级志书,就可以灵活掌握了。十二、资料征引目录————这部分同样不是硬性要求,毕竟志书不是严肃的学术论著,我们今天编的也不是孙星衍、洪亮吉们的纂辑派志书,有没有资料出处都无所谓的。十三、资料提供人员名单(包括图片提供者)————有些地方的志书,习惯在这个位置用几页篇幅,列出资料提供人员名单,也是可以参考的做法。地方志是弱势行业,能给别人落个名字,也算是对支持修志者的一种回报吧?十四、编后记(或直接用“跋”的名称)十五、后环衬十六、封底

求有关党史方面、地方志方面的标语!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地方志属于第一手资料还是第二手资料?

第二手资料,第一手的不是地方志这种啊!!

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地方志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适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组织编纂的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并以本行政区域名称和志冠名的资料性文献,包括省志、州(市)志、县(市、区)志。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组织编纂的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并以本行政区域名称和年鉴冠名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包括省年鉴、州(市)年鉴、县(市、区)年鉴。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条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按时足额拨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地方志工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由有关机关负责人担任。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地方志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第六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及政策;  (二)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三)负责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备案审查;  (四)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撰)人员。第七条 省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拟定全省地方志总体工作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州(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根据全省地方志总体工作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向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地方志资料和工作情况。具体办法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第九条 承担地方志编撰任务的有关单位,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和工作条件,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编撰任务,并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十条 对地方志书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批准审查验收:  (一)省志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审查验收并提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州(市)志由州(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并提交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再报州(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县(市、区)志由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并提交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报州(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再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对地方志书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批准审查验收手续:  (一)申请审查验收单位填写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申请表,并附送审报告和装订成册的地方志书文稿;  (二)地方志工作机构对送审地方志书文稿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对审查验收合格的,出具审查验收合格证明;  (三)对取得审查验收合格证明的地方志书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发给批准文件。第十二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取得审查验收合格证明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方可以公开出版地方志书。  地方志工作机构取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方可以公开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第十三条 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向本级和上级方志馆、国家综合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无偿提供馆藏书。  以电子出版物形式出版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地方志的开发利用,建设地方志资料库、地方志信息网站;具备条件的,应当建设方志馆(室)。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利用地方志资料库、地方志信息网站和方志馆(室)向社会公开地方志文献资料,并将服务范围和开放时间等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地方志资料库、地方志信息网站和方志馆(室)免费查阅、摘抄地方志文献资料。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从其规定。

文献参考是地方志,怎么写

  地方志以图书形式出版,引用时按图书的引用格式即可:  作者(如果不是个人作者,就写编撰机构). 书名[M]. 出版社(如果不是出版社正规出版,则写编撰机构),出版年. 月.

地方志有哪些主要特点

地方志的主要特点:1.记录某一地域是历史人文,重大事件;2、以年代为经,事件分类为纬;3、记叙为主。

地方志属于哪个部门

区级地方史志办公室是区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直属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属于政府机关单位,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编制,区级地方史志办公室直属区政府领导。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拟订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2、承担市级综合志书、史书、地情专著、年鉴的编纂任务。3、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综合志书、史书的指导和评审工作。4、保存、整理、利用地方史志资料,开发市情信息,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5、编辑出版史志刊物,开展史志理论研究。6、开发利用市志资源,交流市情信息,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党史地方志是什么编制

是事业编制。以南昌市史志办公室来说明。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南昌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于2002年8月21日合并,组建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归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为主,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修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

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什么工作的机构

法律分析: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法律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地方志书几年修订一次?

01 20年 2005年5月18日总理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工作条例》是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于2005年5月18日由总理温家宝发布。 内容: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九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二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四条 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第十五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第十六条 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地方志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编纂地方志涉及军事内容的,还应当遵守中央军委关于军事志编纂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部门志书的编纂,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志的演变

方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的记载。周秦以降,方志之称逐渐增多,并趋于普遍。如《后汉书·西域传》“二汉方志,莫有称焉”,左思《三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郦道源《水经注》“因其方志所叙,就记缠络焉”等记载就是。宋以后,方志这一名称就基本固定为地方文献的专用名词。此外,方志还有过不少别名异称,诸如图经、传、录、乘、考、书、簿等。方志的源头较多,如《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是其主要源头,这些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和后来的地方有一定源流关系,其内容不外乎记载各地山川、土地、户口、贡赋、物产、关塞等,其编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国,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为序,对有关情况加以记载,对后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响,但是它们还不算是地方志。地方志的发端是秦汉之际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郡书记载一地的先贤、耆旧、节士的事迹,如《陈留耆旧传》、《兖州山阳先贤赞》等,地理书记载一地的疆界、区域、山川、道理、物产、户口、风俗等,如《秦地图》、《三秦记》等。都邑簿记载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闾巷、寺院、古冢、坟墓等。如《三辅黄图》、《三辅宫殿名》等。成于东汉的《越绝书》,记载人物、地理、都邑,内容全面,可以认为是地方志发端的代表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志进入大发展时期,出现《豫章古今记》、《荆州记》、《华阳国记》,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记》之后,受该书影响,地方志又有所变化。

苏州地方志综录的目录

修志感言(代序)概论方志的源流与变迁吴地名志与方志名家修志入门ABC(上)修志入门ABC(下)苏州旧方志述略苏州的府志苏州的州县志苏州的乡镇志苏州的山水寺庙道观志苏州的人物冢墓祠堂志苏州园林风俗金石掌故志旧志整理苏州新方志书目市、县(市)、区志书目专业志(史)书目乡镇(街道、场)、村志书目方志书目提要《江苏旧方志提要》(苏州部分)指正《江苏旧方志提要》拾补三则《志苑耕耘录》提要《志苑新葩》提要《苏州市志》提要《苏州郊区志》提要《浒墅关志》提要修志丛谈从《苏州方言志》谈专题评审地方志与档案乡镇志艺文卷编写琐谈高度重视志书编纂中的校对工作努力开拓修志工作新领域从《苏州市志》的得失谈续修志书从“续修”的概念谈起重修《苏州市志》的探索与思考读志用志是实现方志价值的有效途径谈谈专家修志在苏州二轮修志中的实践与尝试……方志评点苏州市志馆苏州修志纪要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几年编修一次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2、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3、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4、地方志书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

地方志书几年修订一次

法律分析: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志》是记述当地情况的一种史志,一般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县志两种,它是研究历史以及历史地理的非常重要的一种资料。法律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地方志工作条例》内容 2005年5月18日总理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工作条例》是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于2005年5月18日由总理温家宝发布。 地方志书介绍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广州市地方志是公务员编制吗?

地方志一般由史志办编写,里面的工作人员多数都是老干部,不一定是公务员,也可能是事业单位人员。

地方志的三级志书有哪些

指省、市、县三级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编修一次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2、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3、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4、地方志书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

“市地方志办”是什么?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市地方志办公室,主管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责一般是: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地方志主要记载那些内容?它的重要性主要在哪里

主要记载当地风土人情、历史、各种事件、人物。地方志相比较而言,比中央记载的更全面、更真实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67 号《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温家宝总理于二○○六年五月十八日颁布并实行。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

地方志每年多少年编一次

二十年左右“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这也是我国2006年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同时,《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编一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扩展资料:《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除了20年左右一次的编修,地方志一般还要有一年一次的检查和小的修改添加等等。就比如有行政区域的调整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地方志有着“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作用,对于地方的政府官员来说,地方志是他们必备的书目,也是他们必须熟悉的书目。只有真正了解当地的历史,当地的地理,人文等等,才能带领或者推动当地更好地发展,走向正确的发展的道路。发展不是一条容易的路,而且在我国还要追求均衡全面地发展,不能落下任何一个村,一个人,背后需要做的工作是难以想象的。法律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条例。2006年5月18日,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如何查询当地的地方志?

可在各市、县级门户网站查阅。具体操作如下:1、进入该市、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进入百度搜索”湖北省黄冈市政府“,找到该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2、进入门户网站后,在页面底部的”导航链接“,查找”地方志“等链接。3、点击该”市志地方志“,即可看到地方志。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地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赓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焕发出勃勃生机。

各省地方志行政级别

各省地方志行政级别如下。1、国家级,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2、省部级,省政府(同级:直辖市政府、民族自治区政府)。3、司厅局级,地区级市政府(同级:地区行政公署、州)。4、县处级,县政府(同级:县级市政府、县级区政府)。

地方志的诗词地方志的诗词是什么

地方志的诗词有:《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地方志的诗词有:《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拼音是:dìfāngzhì。词性是:名词。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二、引证解释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三、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四、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成语志在四方方寸之地盂方水方元方季方关于地方志的词语赍志没地方寸之地方便门志在四方方寸地四方之志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惟有明清两代海南的地方志和地理总志有各种说法,也多为数千年后的揣测之词,莫衷一是。2、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3、清代地方志中保存了两份“唐蕃会盟碑”文本,是时人据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约的汉文而录。4、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5、地方志里当然不只有数据,那些由迁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资源占用,潜江县“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土著者反为其佃仆,贫弱受累,赋役不均”。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的词语地方志的词语是什么

地方志的词语有:方寸地,方便门,志在四方。地方志的词语有:方寸地,方寸之地,方便门。2:词性是、名词。3: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4:拼音是、dìfāngzhì。5: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二、引证解释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三、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四、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诗词《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关于地方志的成语志在四方方寸之地元方季方盂方水方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2、借此时机,“北京地理”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存档。3、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包括正史、稗史、地方志、碑碣、家谱、民间故事、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历时三十余年。4、民国五年,教育部合同内务部谘文各地编纂地方志,给予推动。5、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和地方通志有什么区别、

1 地方志:简称“方志”。 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和参考价值。是综合反应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自然与人文的历史与现状发展状况的百科式要述。 地方志简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为“识、记、记述、记载”。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地方志是记述特定时空内1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2 通志:历代称谓省一级行政区域的地方志书 如:《广西通志》即指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志书。

怎样查找地方志?

可在各市、县级门户网站查阅。具体操作如下:1、进入该市、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进入百度搜索”湖北省黄冈市政府“,找到该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2、进入门户网站后,在页面底部的”导航链接“,查找”地方志“等链接。3、点击该”市志地方志“,即可看到地方志。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地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赓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焕发出勃勃生机。

地方志的结构地方志的结构是什么

地方志的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地方志的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词性是:名词。拼音是:dìfāngzhì。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二、引证解释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三、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四、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诗词《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关于地方志的成语方寸之地元方季方盂方水方志在四方关于地方志的词语方便门方寸之地赍志没地志在四方方寸地四方之志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地方志里当然不只有数据,那些由迁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资源占用,潜江县“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土著者反为其佃仆,贫弱受累,赋役不均”。2、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3、清代地方志中保存了两份“唐蕃会盟碑”文本,是时人据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约的汉文而录。4、“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是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综录,具有完整的权威性和资料性,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工具书。5、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包括正史、稗史、地方志、碑碣、家谱、民间故事、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历时三十余年。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的网络解释地方志的网络解释是什么

地方志的网络解释是: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地方志的网络解释是: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拼音是:dìfāngzhì。词性是:名词。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二、引证解释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三、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关于地方志的诗词《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关于地方志的成语方寸之地元方季方盂方水方志在四方关于地方志的词语四方之志赍志没地方寸之地志在四方方便门方寸地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惟有明清两代海南的地方志和地理总志有各种说法,也多为数千年后的揣测之词,莫衷一是。2、清代地方志中保存了两份“唐蕃会盟碑”文本,是时人据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约的汉文而录。3、借此时机,“北京地理”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存档。4、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5、民国五年,教育部合同内务部谘文各地编纂地方志,给予推动。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的读音地方志的读音是什么

地方志的读音是:dìfāngzhì。地方志的拼音是:dìfāngzhì。词性是:名词。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二、引证解释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三、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四、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诗词《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关于地方志的成语元方季方志在四方盂方水方方寸之地关于地方志的词语方寸之地方寸地四方之志志在四方赍志没地方便门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惟有明清两代海南的地方志和地理总志有各种说法,也多为数千年后的揣测之词,莫衷一是。2、借此时机,“北京地理”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存档。3、“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是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综录,具有完整的权威性和资料性,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工具书。4、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5、照着地方志的原话是“人烟浩熙攘,海泊辐凑”。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的意思地方志的意思是什么

地方志的词语解释是: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地方志的词语解释是: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拼音是:dìfāngzhì。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词性是:名词。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二、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三、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诗词《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关于地方志的成语元方季方方寸之地志在四方盂方水方关于地方志的词语赍志没地方寸地志在四方方寸之地四方之志方便门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借此时机,“北京地理”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存档。2、清代地方志中保存了两份“唐蕃会盟碑”文本,是时人据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约的汉文而录。3、“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是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综录,具有完整的权威性和资料性,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工具书。4、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包括正史、稗史、地方志、碑碣、家谱、民间故事、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历时三十余年。5、地方志里当然不只有数据,那些由迁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资源占用,潜江县“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土著者反为其佃仆,贫弱受累,赋役不均”。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属于哪类书籍,且用哪个英文字母表示

地方志,简称“方志”。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和参考价值。是综合反应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自然与人文的历史与现状发展状况的百科式要述。取向  一)强调志书的查考价值;强调资料性、实用性、检索性;   二)强调志书的学术价值;强调著述性、学术性、可读性;

地方志的有种编纂方式叫“横排竖写”,麻烦解释下.

  横排竖写,也叫【横分纵写】,是当代编纂地方志的重要原则之一.即【横分门类,纵写事实】.   具体方法是:   将志书内容按科学分类,确定各种事实的隶属关系,制定篇、章、节、目——这就是横分、横排.   对分类后的各种事实,以时间为序,溯其发端,记述沿革及现状,以明了事实的始末——这就是纵述、竖写.   两种方法合称【横分纵写】或【横排竖写】.

关于写地方志诗句

1.地方志怎么写 首先,设计篇目。 篇目按类设置,遵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规则,同级类目不能存在交叉关系,上位类概念的内涵必须包含所有下位类。从地方志来说,篇目一般设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5大类,另有序、概述、大事记、人物传、附录、图、后记、索引等。 其次,收集资料。资料收集的原则是应收尽收,以档案资料为主,口碑资料为辅,并进行实地考察、调查。 第三,纂写正文。地方志纂写要求资料性记述,言必及事,言之有无,纵述历史,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忌空谈空论。 地方志编纂是一门科学,只言片语是不可能讲透的,需要系统学习。目前市场上有关地方志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专著比较多,网上有关地方志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知识也比较多,建议多学学。 2.描写“痣”的诗句有哪些 描写"痣"的诗句比较少,现整理如下: 1. 说甚左眼痣,已过洞庭湖。——刘辰翁《水调歌头·似不常似》 释义:说它左眼下的痣,已经过了洞庭湖。 2. 云端日放霓虹彩,美痣眉生凤冠辉。——佚名 释义:云端旁天天放着霓虹的光彩,在眉上生的痣更加大放光彩。 3. 更有下巴一点痣,无形之中添欢笑!——佚名 释义:更有甚者下巴上一点痣,无形之中就能增添欢笑! 4. 拈指绣黛朱砂泪,覆墨舞尽为谁媚。——佚名 释义:形容美女额间朱砂痣更添妩媚。 5. 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河图 释义:江山如画,都不敌你眉间的朱砂妩媚动人。 6. 彭年头脑太冬烘,眼似朱砂鬓似蓬。——陈彭年《题黄敕背诗》 释义:该诗形容眼似朱砂两鬓似蓬草。 7. 疑似女娲抛彩石,恰如瀚墨点桃腮。——熊树忾《七绝》 释义:她的痣好像女娲抛彩石到她嘴上,也像用墨汁点到了美人腮上。 3.《地方志》应该怎么写 地方志书与史书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是局限于一个地方罢了,写志书的知识基本上属于档案学范畴,用的最多的是档案学中的“档案文献编纂学”,当然,这些专业知识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掌握的,一般地方上都有专门的地方志编纂机构(地方党史办也行),求教于他们应该是捷径,假如要一个月出东西,最好请人家给你出个提纲兴许还来得及,因为开头一般都是个“XX地方XX(地方人物志?)概况”这个是需要你写的,中间的主要内容一般按时间顺序或者什么顺序分类罗列(比如地方领导、教育人士、工商业人士…………出生在本地的各个方面名人、海外名人等等)这些东西你们当地的档案馆、人事部门、史志部门应该有现成的,既然领导让你写这种东东你应该有权使用,只要符合格式要求(名字、性别、那里人、政治面貌、曾经和现在担任何职、经历…………),复印—粘贴即可,这一行当的老祖宗孔子仲尼老先生曰过嘛“述而不作”嘛,最后不要忘记写个展望性质(比如如何利用好我们当地的人员优势,为我们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等等)的东西结束就可以收工了,呵呵。 4.描写坟墓的诗句 描写“墓碑”的诗句有: 1. 诵诗相挽真区区,墓碑千字多遗余。——苏轼《苏子容母陈夫人挽词》 2. 古墓碑表折,荒垄松柏稀。——灵澈《句》 3. 抚碣伤禾黍,怡情醉管弦。西湖风月好,不慕赤松仙。——弘一《贻王海帆先生》 4. 路逢一石碑,亭亭傲风雨。停骖彷佛看,云是无主墓。——文天祥《葬无主墓碑》 5. 明年塞北清蕃落,应建生祠请立碑。——唐代张籍《送裴相公赴镇太原》 一、诵诗相挽真区区,墓碑千字多遗余。——苏轼《苏子容母陈夫人挽词》 原诗:苏陈甥舅真冰玉,正始风流起颓俗。夫人高节称其家,凛凛寒松映修竹。鸡鸣为善日日新,八十三年如一晨。岂惟家室宜寿母,实与朝廷生异人。忘躯殉国乃吾子,三仕何曾知愠喜。不烦拥笏强垂鱼,我视去来皆梦尔。诵诗相挽真区区,墓碑千字多遗余。他年太史取家传,知有班昭续汉书。 二、古墓碑表折,荒垄松柏稀。——灵澈《句》 原诗:松树有死枝,冢上唯莓苔。石门无人入,古木花不开。绿竹岁寒在,故人衰老多。月色静中见,泉声深处闻。古观茅山下,诸峰欲曙时。真人是黄子,玉堂生紫芝。禅门至六祖,衣钵无人得。古墓碑表折,荒垄松柏稀。秋深知气正,家近觉山寒。山僧不记重阳日,因见茱萸忆去年。今非古狱下,莫向斗边看。海月生残夜,江春入暮年。窗风枯砚水,山雨慢琴弦。 三、抚碣伤禾黍,怡情醉管弦。西湖风月好,不慕赤松仙。——弘一《贻王海帆先生》 原诗:社盟称后学,科第亦同年。抚碣伤禾黍,怡情醉管弦。西湖风月好,不慕赤松仙。 四、路逢一石碑,亭亭傲风雨。停骖彷佛看,云是无主墓。——文天祥《葬无主墓碑》 原诗:路逢一石碑,亭亭傲风雨。停骖彷佛看,云是无主墓。末书戊申岁,屈指九十秋。是时龙渡江,甲子恍一周。借问葬者谁,承平百世祖。亦有周馀民,战骨委黄土。太祖下江南,誓不戮一人。神孙再立国,天以报至仁。大河流血丹,屠毒谁之罪。潼关忽不守,皇皇依汴蔡。螳螂知捕蝉,不知黄雀来。今古有兴废,重为生人哀。 五、明年塞北清蕃落,应建生祠请立碑。——唐代张籍《送裴相公赴镇太原》 原诗:盛德雄名远近知,功高先乞守藩维。衔恩暂遣分龙节, 署敕还同在凤池。天子亲临楼上送,朝官齐出道傍辞。 明年塞北清蕃落,应建生祠请立碑。 5.描写书法的诗句 1,郑板桥 《题竹兰诗》 日日临池把墨研,何曾粉笔去争妍。 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 2,黄庭坚 世人但学兰庭面,欲换风骨无金丹。 谁知洛阳杨风子,下笔便到乌丝栏。 3,杜甫《饮中八仙歌》 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 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 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辨惊四筵。 4,李欣《醉后赠张九旭》 张公性嗜酒,豁达无所营。 皓首穷草隶,时称太湖精。 露顶据胡床,长叫两三声。 兴来洒素壁,挥毫如流星。 5,李焕《赠零陵僧》 张颠没后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 零陵沙门继其后,新书文字大如斗。 兴来走笔如旋风,醉后耳热心更凶。 忽如斐旻舞双剑,七星错落缠蛟龙。 又如吴生画鬼神,魑魅魍魉惊本身。 钩锁相连势不绝,倔强毒蛇争屈帖。 6,李白《赠怀素草书歌》 吾师醉后倚绳床,须臾扫尽数千行。 飘风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 起来向壁不停手,一行数字大如斗。 恍恍如闻魔雷惊,时时只见龙蛇走。 7,韩偓《题怀素草书屏风》 何处一屏风,分明怀素踪。 虽多尘色染,尤有墨迹浓。 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 若教临水照,字字恐成龙。 8,王梦楼《快雪堂跋》 曾闻碧海掣鲸鱼,神力苍茫运太虚。 问气古今三鼎足,杜诗韩笔与严书。 9,窦冀《怀素上人草书歌》 狂僧挥瀚狂且逸,独任天机摧格律。 龙虎渐因点画生,雷霆却避锋芒疾。 鱼笺绢素岂不贵,只嫌局促儿童戏。 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少豁胸襟气。 长幼集,贤豪至,枕糟藉麴犹半醉。 忽然绝叫三五声,满纸纵横千万字。 10,傅山《论书》 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 平原气在胸,毛颖足吞虏。 6.描写衡山的诗句有哪些 送道士薛季昌还山 唐明皇 洞府修真客,衡阳念旧居。 将成金阙要,愿奉玉清书。云路三天近,松溪万籁虚。 犹期传秘诀,来往候仙舆。注:唐明皇(685-762)即唐玄宗李隆基 送曲山人之衡州 唐/司空曙 白石先生眉发光,已分绀雪饮琼浆。 衣巾半染烟霞气,语笑兼和药草香。茅洞玉声流暗水,衡山碧色映朝阳。 千年城郭如相问,华表峨峨有夜霜。注:司空曙,唐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 寄赠衡州杨使君 唐/李益 湘竹斑斑湘水春,衡阳太守虎符新。朝来笑向归鸿道,早晚南飞见主人。 得卢衡州书因以诗寄 唐/柳宗元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林邑东回山似戟,羊可南下水如汤。 兼葭浙沥含秋雾,桔柚玲珑透夕阳。非是白频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赋秋鸿进刘衡州 宋/梅尧臣 秋鸿整羽翮,去就自因对。往春南方来,遂止天泉池。 天泉水清此,鸳鸯日追随。蒲藻岂不乐,江湖信所宜。 今朝风色便,暂向衡阳归。洞庭蓬叶下,潇湘先客飞。 渚有兰杜美,心无稻粱畀。罾缴勿尔念,鹰隼宁尔规。 烟波千万里,足以资盘嬉。峰前想回日,青冥生路岐。 谒衡岳庙遂宿岳寺题门楼 韩愈 五岳祭秩皆三公,四方环镇嵩当中。火维地荒足妖怪,天假神柄专其雄。 喷云泄雾藏半腹,虽有绝顶谁能穷?我来正逢秋雨节,阴气晦昧无清风。潜心默祷若有应,岂非正直能感通?须臾静扫众峰出,仰见突兀撑青空。 紫盖连延接天柱,石廪腾掷堆祝融。森然魄动下马拜,松柏一径趋灵宫。 粉墙丹柱动光彩,鬼物图画填青红。升阶伛偻荐脯酒,欲以菲薄明其衷。 庙令老人识神意,睢盱侦伺能鞠躬。手持杯珓导我掷,云此最吉余难同。 窜逐蛮荒幸不死,衣食才足甘长终。侯王将相望久绝,神纵欲福难为功。 夜投佛寺上高阁,星月掩映云膧胧。猿鸣钟动不知曙,杲杲寒日生于东。 望衡山- - 刘禹锡 东南倚盖卑,维岳资柱石。前当祝融居,上拂朱鸟翮。 青冥结精气,磅礴宣地脉。还闻肤寸阴,能致弥天泽。 步入衡山 范成大 应有人家住隔溪,绿荫亭午但闻鸡。松根当路龙筋瘦,竹笋漫山凤尾齐。 墨染深云犹似瘴,丝来小雨不成泥。更无骑吹喧相逐,散诞闲身信马蹄。 渔家傲 秋思 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刘禹锡 【望衡山】 东南倚盖卑,维岳资柱石。前当祝融居,上拂朱鸟翮。 青冥结精气,磅礴宣地脉。还闻肤寸阴,能致弥天泽。 柳宗元【过衡山见新花开却寄弟】 故国名园久别离,今朝楚树发南枝。晴天归路好相逐,正是峰前回雁时。 杜甫 【朱凤行】 君不见潇湘之山衡山高,山巅朱凤声嗷嗷。侧身长顾求其群,翅垂口噤心甚劳。 下愍百鸟在罗网,黄雀最小犹难逃。愿分竹实及蝼蚁,尽使鸱枭相怒号。 贾岛【慈恩寺上座院】 未委衡山色,何如对塔峰。曩宵曾宿此,今夕值秋浓。 羽族栖烟竹,寒流带月钟。井甘源起异,泉涌渍苔封。 陈与义【衡岳道中】宋诗 城中望衡山,浮云作飞盖。朅来岩谷游,却在浮云外。 戴复古 【沁园春(送姚雪篷之贬所)】宋词 访衡山之顶,雪鸿渺渺,湘江之上,梅竹娟娟。寄语波臣,传言鸥鹭,稳护渠侬书画船。 7.关于法志的句子 关于法治的句子 1、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彰显法治力量,建设法治中国。 2、德行天下,法治社会,人人用法,和谐中华。 3、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精神成为全民的信仰。 4、学法辨是非,守法践于行,宪法广宣传,社会更安宁! 5、以宪为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实施依法治国,让宪法走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遍及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7、学法爱法维护法,知法用法行天下。 8、依宪治国,处处政通人和;依法兴邦,人人安居乐业。 9、古语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只有法律才能保障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只有!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母法,也是根本大法。大学生更是要主动知法、学法,带头做宪法的“代言人”! 10、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地方志的历史

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 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据1976年统计,我国仅现存的地方志即达8000多种,约12万卷。地方志的地方,不仅仅是针对中央的那个地方,也不只是行政区划界定的区域,而是广义上的某个区域。它既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如省域、市域、县域、乡域、村域等。也可以是1个地理概念,如江河的流域、山脉所在的区域、海域等。还可以是国域、国外的某个区域,如某个国家、某个国家的某个区域、跨几个国家的某个区域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3])。地方志按它记述的空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区域志和非行政区域志2大类。记述空间是行政区域的有:国志、省志、自治区志、直辖市志、市志、县志、乡志、镇志、村志等。记述空间不是行政区域或跨行政区域的有:山志、江(河)志、海域志、海岛志、寺(庙)志、南极志、远东志、西欧志、北美志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3])。按照志书记述的内容不同可分为2类。1类是综合性志书。综合性志书记述的内容是所志时空的方方面面,从自然到社会、从经济到政治、从美德到陋习,无所不包。一统志、省志、县志等即属此类。另一类是单一性志书。单一性志书记述的空间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也可以是几个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还可以是国外的某个国家或跨国家的某个区域。这类志书的名称庞杂,如:山东文化志、中国戏曲志、欧洲风俗志、南极矿业志、日本服装志、西非报业志、平邑县水利志、临沂市农业志、亚洲铁路志、东欧工业志、北戴河水产志、世界人口志、西欧教育志、各国领海志、北美物产志、南极探险志、世界航天志、北极动物志、太平洋生物资源志、中国淡水渔业志、杂志、怪异志,等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3])。按照志书记述的时间不同可分为通志和断代志2类。通志记述的时间上限是被志事物的发端,下限是志书断线(截止时间)。如《费县志》(时限是开天辟地到1985年)。断代志记述的时限是某个时期或者说某个历史阶段,如《费县志(1986-2005)》。

方志学·地方志与方志学——源流与发展·方志学的起源和发展

方志学·地方志与方志学——源流与发展·方志学的起源和发展 在方志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方志实践的逐渐深入,人们不断地总结经验,开始从理论上对方志加以探讨。这种理论,开始是初步的、零散的,后来逐渐系统化,最终形成了方志学。 汉郑玄在《周礼注》中,对《周礼》提到的“方志”、“四方之志”、“天下之图”等概念做了解释,对后世的史志学者影响较大。南朝范晔《后汉书·西域传论》中也提到“二汉方志”的内容、门类。晋常璩在叙述《华阳国志》的选材上,认为单一记载方国史事或地理或人物,都不足以反映一域全貌,提出汇史事、地理、人物为一编的主张。唐李吉甫则认为,编纂区域志,应首明“丘壤山川,攻守利害”,不能搜古略今,传疑失实。《隋书·经籍志》对唐以前的区域志、地理书的沿革源流进行了系统论述,为后世研究方志发展史提供了重要资料。 两宋时期,方志的内容和体例逐渐固定下来,宋代志家对于方志理论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如论方志性质,就有方志是古代地理书的发展、“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郑兴裔《广陵志》序)、古代图志籍的综括等等多种说法。论方志功用,则普遍提到志书的资鉴、教化作用;论方志编纂,则提出重事实、正伪谬、厚风俗、表人才的取舍选材原则,以及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的编修步骤。这时期的志家主要有马光祖、朱长文、郑兴裔、董弅、张栻、周应合等,方志理论多反映在一些志书的序文里。 元代志家在方志编纂学上创见颇多,如张铉在《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文移》上提出修志应用史书体例:首为图考,次述通纪,中为表、志、谱、传,终以摭遗论辨;统志应用《史记》宗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撰志应用信史笔风:不虚美,不隐恶;续志应详今略古等。这时期的志家还有黄溍、杨敬德、杨升云、欧阳玄等,对方志的性质、源流、功用都做了进一步探讨。 明代志家普遍将志书与史书列为同类著作,对于方志起源论说更加周详。在方志编纂上,则将文直事核、义严词工作为善志标准,提出 “三善”、“三长”、“四贵”、“七不书”等原则,达到了较高水平。志家如杨一清、张嘉谟、杨廷和、李维桢、姚九功、吕怀等都在各自的修志实践中发展了方志理论。 清代乾嘉时期,许多著名学者,如方苞、戴震、钱大昕、洪亮吉、章学诚等都亲身参与了修志实践。他们把各自的学术观点带进实践中,并在方志理论上反复研讨、辩论,逐渐形成了各种流派,发表了一些方志理论专著,方志学最终得以诞生了。清代方志学流派,主要是考据派和史志派。考据派又称地理派、纂辑派或旧派,代表人物是戴震、孙星衍、洪亮吉、李兆洛等。他们鄙视明以来方志的标新立异、繁芜乖谬,主张用考据学来指导地方志的研究和编纂,主张在修志中贵因袭不贵创新,信载籍不信传闻。应广泛搜集旧文献,详注出处,以资取信。他们尤其重视地理沿革的考订,并以此作为衡量志书的标准。史志派又称历史派、著述派或新派,代表人物是章学诚。他对方志的性质、体例、功用和编纂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形成了系统的方志理论。他认为方志属史,“乃一方之全史”,“并非地理专门”,否定了以地理沿革的考证作为衡量志书优劣的标准。从这个观点出发,他认为方志当用史体,并设计了 “三书”、“四体”结构。“三书”即:“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方志分立三书议》)“四体”即: “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修志十议》)这是对方志理论的重要贡献。他还认为通志、府州志自成体系,各有志例,不可相互分合,相互有无;指出州县应把志科的设置立为成法,编纂人员要通史体,要具备识、明、公三长,文人不可参与修志。在方志纂修上,他提出了简、严、核、雅四项衡量标准,并要求去除“五难”、“八忌”。章学诚的这些理论体现在他的论文《记与戴东原论修志》、《方志分立三书议》、《方志辨体》、《州县请立志科议》、《修志十议》之中,收入他的著作《文史通义》外编中,成为第一部方志理论专著。章学诚本人也被近现代学者公认为中国方志学的奠基者。除《文史通义》外,清代许多学者都发表了方志专论,如戴震《与段若膺论县志》、陆陇其《灵寿志论二十条》、朱鹤龄《复沈留侯论修志书》、程廷祚《修一统志议》、刘光谟《县志分篇议》、王棻《与戴鳌峰论修志书》等,从方志性质、功用、编纂方法上进行了系统的探讨。 民国时期,方志学理论在近代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和推动下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确立了独立的学科体系。1924年,梁启超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了《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一文,明确提出了“方志学”这个学科概念,并力倡章学诚为中国方志学的奠基人。2.出现了许多对方志理论进行系统总结的著作,如李泰棻《方志学》、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甘鹏云《方志商》、黎锦熙《方志今议》、寿鹏飞《方志通义》等。著名论文除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外,还有王葆心《方志学发微》(载《安雅》第4—6、8、12期)、于乃仁《方志学述略》(载《建国学术》创刊号)。专论章学诚方志理论的有张树棻的《章实斋之方志学说》(载《禹贡》第2卷第9期),张树棻还辑录了《章实斋方志论文集》。3.发表了许多关于新志纂修和评论的文章,尝试应用近代科学的新方法编纂方志,如邓之诚《省志今例发凡》 (载《地学杂志》第9卷第4—5期)、吴景超《中国县志的改造》(载《独立评论》第60期)、傅振伦《新志述略》 (载《新河县志》卷首)、《编辑北平志蠡测》(载《地学杂志》第19卷第1—2期)等。民国志家对于方志源流、性质、功用、编纂方法的讨论都取得了突破 (见后 “方志学专题研究综述”)。 建国以来,大规模的新志编纂促进了方志理论的探讨,从深度、广度上都超过了以往。有关方志、方志史、方志学基本理论、方志编纂、方志应用的研究以及专志评论都已开展,并已发表了近万篇学术论文,出版了一大批专著,如傅振伦《中国方志学》、薛虹《中国方志学概论》、仓修良《方志学通论》、刘光禄《中国方志学纲要》、林衍经《方志学综论》、黄苇《方志论集》、何成顶主编《新编方志引论》、黄德馨等主编《中国方志学家研究》、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编《中国地方史志论丛》等,还出版了方志学辞典和反映1949年至1987年方志研究概况的 《中国地方志综览》。同时,学术活动也广泛开展,除专业学术刊物《中国地方志》外,各省市还拥有自己的专业期刊。此外,各种新志编纂会议、培训进修班也不断召开或举办。方志研究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共同关心的事业。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党史地方志部门怎么改?

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合并。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成立。中共宣城市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市委党史研究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市档案馆、市地方志馆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党史研究室,以及单设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扩展资料:继海南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后,山东、福建、江苏、广东四省机构改革方案也相继获批。机构改革后,海南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5个;山东省级党政机构60个,福建省级置党政机构60个,广东省级置党政机构59个。二、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一)《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如下:调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党政机构撤并组建和职能调整情况,同步调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同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清理省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并写入行政机构“三定”规定。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为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从严控制。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划转、更名和整合。(二)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此外,《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宣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市地方志办”是什么?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市地方志办公室,主管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责一般是:(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地方志历史地名

1.地方志的起源和来历 中国的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 方志起于何时,渊薮所在,历代学者曾经作过多方面的考辨,并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宋代学者王存、程大昌、王象之等人推《禹贡》、《山海经》等古代地理书为方志之祖,同代人司马光、马光祖则认为导源于《周礼》记述的古方国史;还有学者以多源的观点阐释方志的产生,如《隋书·经籍志》的作者以晋挚虞所作《畿服经》为例,称该书合《禹贡》、《周官》例而成。 宋代地理学家欧阳?胱搿队叩毓慵恰罚ue0eb虺?"凡自昔史官之作,与夫山经、地志,旁见杂出,莫不入于其中。"元人黄?迷蚪ue074街竟榻嵛u0639诺刂居牍诺赝嫉暮狭鳌C髑逡岳矗ue0e6莘街局ue1ab从谑肥榈乃捣ń衔u064a⑿校ue0f0卵С狭χぁ吨芄佟吠馐匪ue2c6?四方之志"即是当时的地方志,洪亮吉认为,汉晋霸史《越绝书》、《华阳国志》是方志之始。 建国以来,对于方志起源问题的讨论,虽未完全统一认识,但方志多源,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地方志内容包罗万象,宋代以前出现的各类名目纷繁的地方史籍、地理杂著、人物传记、诗文选集均与定型方志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渊源关系,其中,以《山海经》、《禹贡》、《周官》和古地图对方志的定型与成熟影响最大。 2.洛阳市属市、区、县、乡村地名由来及历史记录的地名书籍 《洛阳地方志》,地方志简称“方志”,按照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书籍文献,包括方志和年鉴。 洛阳作为13朝古都,在各个朝代都不乏专门官府官员对地方志的记载,留下相关著作,在新中国成立后,专门成立了洛阳地方志史办公室,搜集历朝历代洛阳方志的集大成著作,详细专业的记叙了洛阳市包括县、镇、乡村等各地域自然风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渊源。 但是,这部书在市面少见,在洛阳市各大高校图书馆及洛阳市图书馆可见。在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书库藏有,可以借阅,但是不能借出书库。

谁知道地方志办公室是什么单位?

是个对现在史长官喊咋个写、重点突出什么就咋个写就突出什么的吃皇粮的单位。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每20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扩展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01 20年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2005年5月18日总理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哪一年公布施行的

地方志工作条例是2006年5月18日施行。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第六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第九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第十二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是中国自从有了地方志以来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它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法律依据:《地方志条例》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志怎么写

首先,设计篇目。篇目按类设置,遵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规则,同级类目不能存在交叉关系,上位类概念的内涵必须包含所有下位类。从地方志来说,篇目一般设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5大类,另有序、概述、大事记、人物传、附录、图、后记、索引等。其次,收集资料。资料收集的原则是应收尽收,以档案资料为主,口碑资料为辅,并进行实地考察、调查。第三,纂写正文。地方志纂写要求资料性记述,言必及事,言之有无,纵述历史,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忌空谈空论。地方志编纂是一门科学,只言片语是不可能讲透的,需要系统学习。目前市场上有关地方志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专著比较多,网上有关地方志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知识也比较多,建议多学学。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几年编修一次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2、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3、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4、地方志书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

著名的地方志有哪几部

地方志书每几年

你想问的是地方志书每几年编纂一次吗?20年左右。1、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由《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2、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3、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后会上报。4、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地方志主要记载哪些内容?它的重要性在哪?

简单地说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现在的各市县方志体例一般都是按照行业或管理部门进行分类的,而部门志、行业志则主要记载该部门或行业的方方面面的情况的。地方志的作用在于“存史、资政、教化”。

现存最早的地方志是

现存最早地方志是《华阳国志》。《华阳国志》是现存最早的地方志,作者是西晋常璩。

地方志具有什么功能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瑰宝,其发展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方志是重要的地方文献,是一个地区的史书,其资料都取于当地的档案、访册、谱牒、传志、碑金碣、石、测绘、笔记、信札、诗文集等原始材料,蕴含着丰富详实的地情资料,因而为中外古今人士所瞩目,并享有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正是如此,地方志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经历了短暂的中断之后,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掀起了续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热潮,地方志再次受到人们的重视,方志的功用问题,成了方志界讨论的热点,并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与见解。

地方志在哪里可以查阅?

可在各市、县级门户网站查阅。具体操作如下:1、进入该市、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进入百度搜索”湖北省黄冈市政府“,找到该县政府网站,以.gov.cn结尾的网址。2、进入门户网站后,在页面底部的”导航链接“,查找”地方志“等链接。3、点击该”市志地方志“,即可看到地方志。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地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赓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焕发出勃勃生机。

地方志的意义和价值

地方志具有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所谓资治,是指地方志是施政必备之书。所谓教化,是指地方志不仅是“官书”,也是百姓生活必备之书,能起到扬善惩恶、表彰风化的作用。所谓存史,是指地方志具有“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存史价值。 地方志的意义和价值 随着时代的变迁,地方志的价值也在发生一些变化。当代学者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认为地方志有四个作用。 四个作用:一是科学资源,二是地方年鉴,三是乡土教材,四是旅行指导。 如今看来,一部好的地方志不仅具有保存地方文献、帮助政府决策的功能,而且还具有充当乡土教材、提供科研资料的重要作用。

地方志 是什么

各个地方自己写的历史

地方志每年多少年编一次

二十年左右“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这也是我国2006年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同时,《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修编一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扩展资料:《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除了20年左右一次的编修,地方志一般还要有一年一次的检查和小的修改添加等等。就比如有行政区域的调整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地方志有着“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作用,对于地方的政府官员来说,地方志是他们必备的书目,也是他们必须熟悉的书目。只有真正了解当地的历史,当地的地理,人文等等,才能带领或者推动当地更好地发展,走向正确的发展的道路。发展不是一条容易的路,而且在我国还要追求均衡全面地发展,不能落下任何一个村,一个人,背后需要做的工作是难以想象的。法律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条例。2006年5月18日,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地方志和地方通志有什么区别?

【地方志】,是指本地的大事、要事记录,也就是记载地方历史,各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域都有地方志编写办公室,有的每年编辑出版,有的3-5年编辑一次,也有的十年编辑一次.【地方通志】,是指当今称其为以人物为中心的、主要是写当地著名人物纪传体通史 ,根据需要编辑出版.地方志可以包含地方通志的主要部分内容

地方志 是什么

地方志,简称方志.方,地方,方域;志,记也;“永志不忘”、“日志”即取此意.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

地方志是什么意思

地方志是指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两类。总志如《山海经》、《大清一统志》。以省为单位的方志称“通志”,如《山西通志》,元以后著名的乡镇、寺观、山川也多有志,如《南浔志》、《灵隐寺志》。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地方志的功能:一、社会制度之委曲隐微不见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梗概。二、前代人物不能登名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姓氏。三、遗文佚文散在某部者,赖方志然后能以地为纲有所统摄。四、方志多祥物产税额等事实,可以窥见经济状态之变迁。五、方志多详建置兴废,可以窥见文化升降之迹。六、方志多详族姓之分合门第之隆衰,往往可与其他史实互证。

地方志的解释地方志的解释是什么

地方志的词语解释是: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地方志的词语解释是: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拼音是:dìfāngzhì。词性是:名词。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二、国语词典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三、网络解释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关于地方志的诗词《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关于地方志的成语方寸之地盂方水方元方季方志在四方关于地方志的词语赍志没地志在四方方寸地方寸之地四方之志方便门关于地方志的造句1、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包括正史、稗史、地方志、碑碣、家谱、民间故事、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历时三十余年。2、惟有明清两代海南的地方志和地理总志有各种说法,也多为数千年后的揣测之词,莫衷一是。3、地方志里当然不只有数据,那些由迁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资源占用,潜江县“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土著者反为其佃仆,贫弱受累,赋役不均”。4、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5、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地方志的详细信息

地方志是什么?

地方志 本质是 大一统中央派到地方的流官为了快速的了解该地方的情况,而地方豪强又为了让中央派驻的流官快速知晓自己在当地的力量而盛行起编纂地方志的。属于桂枝特色。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志书、年鉴及地方史的组织编纂、指导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志书、年鉴和地方史。  本办法所称志书包括地方志书、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  本办法所称年鉴包括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编修地方志的工作机制,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件。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自治区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拟定本级地方志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根据上级地方志工作规划,拟定本级地方志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第六条 自治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直驻桂、自治区驻各地单位,应当按照本级和所在地地方志工作规划确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地方志编纂任务并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第八条 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年报制度报送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报送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收集到的资料以及编写的地方志文稿,不得损毁。工作人员不得将收集到的资料和编写的地方志文稿据为己有或者将文稿作为个人著作发表。第十条 地方志的编纂内容和过程应当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编纂工作的意见、建议。  地方志编纂工作涉及有争议的重要事项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学者或者有关组织、人士的意见,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告。第十一条 编纂地方志时,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兼职编纂人员应当参加编纂业务培训。地方志文稿涉及少数民族、宗教内容的,应当有相关的少数民族人士、从事少数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人员参加。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客观公正,据事直书、忠于史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虚假记述或者加入虚假资料。第十二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宪法以及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三)体例格式正确;  (四)文字表述准确、简练;  (五)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的使用规范、标准;  (六)装帧印刷符合出版要求。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地方志主编、总纂等责任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制定全区统一的地方志评议及审查验收制度,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地方志文稿经评稿和修改后,按照下列规定审查验收:  (一)以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审查验收;  (二)部门志、行业志、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由主持编纂工作的部门、行业组织在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下进行审查验收;  (三)乡镇志由主持编纂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下进行审查验收;  (四)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编纂的志书,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下,由主持编纂的机构进行审查验收。  地方志的编纂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验收意见对地方志文稿涉及的重大质量问题进行修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地方志工作是社会主义 文化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背景下,加强地方志工作更加凸显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听了大家的汇报和这两天的实地调研,我首先谈一下我的感受。之前通过到新疆开展信息化专题调研,以及与廖运建书记在不同场合的沟通交流,对新疆地方志工作有了较深的了解。这次陪同伟光组长再次来新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大家在汇报中介绍了许多成绩、 经验 和做法,使我对新疆地方志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新疆地方志工作在廖运建书记的领导下,在人员少,但又承担多项任务的形势下,主动作为,谋划有方,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成绩突出,信息化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可谓难能可贵。   下面,我就廖运建、胡国强两位同志提出的几个建议,简要做个回应。第一,关于19省市援疆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中指组有一个明确的指示,中指办按照中指组的要求,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援疆援藏工作方案。在这期间,一直与廖运建同志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第二,关于专业人才匮乏,希望加大培训力度。20xx年11月,伟光组长在福建省调研地方志工作时提出要把20xx年确定为全国地方志工作的培训年以来,中指办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20xx年年初至今,已举办13次包括志、鉴、方志馆等方面的全国性培训班,新疆都派人员参加了培训。8月16日还要在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举办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培训班,新疆也派人员参加培训。除此之外,中指办还协调有条件的省份加强对新疆、西藏等地区地方志人才的培训,比如8月20日山东省将要举办的全省精品志书编修培训班,通过沟通协调,在人才培训上给予新疆较大的支持。第三,关于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志经费方面的支持问题。20xx年,伟光组长就这个问题在兰州召开的甘青宁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提出明确要求。中指办为落实伟光组长的指示,启动了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志书出版资助工程。财政部每年以项目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也从出版项目经费中给予一定的支持。新疆、西藏等地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中指办制定的方案逐级进行申报。除了志书出版资助工程,下半年中指办还要启动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年鉴出版资助工程。刚才胡国强同志介绍说,和田地区有两部年鉴已经编纂出来,但没有经费出版,你们可以提出申请,中指办将按照方案的要求给予一定的支持。总之,下一步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将在顶层设计、经费支持、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新疆大力支持,为新疆到2020年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两全”目标提供有力指导。   最后,就新疆下一步地方志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当前,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并且进入高位运行的态势。从新疆自身来看,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相继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全疆地方志工作会议,形势一片大好。因此,新疆地方志工作者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明确目标,突出中心。《规划纲要》提出的志鉴编修、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化建设等11项任务,即是近五年的工作目标,而中心任务即是志鉴的“两全”目标,只有明确目标才能找准方向,只有突出中心才能抓住关键。   三是要立足本地,抓住特色。新疆地方志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就。下一步要从新疆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围绕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谋划地方志事业发展,干出具有新疆特色的地方志事业。   四是要上下联动,协调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中指组及其办公室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实施的“十大工程”;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推动新疆地方志事业跨越发展。   谢谢大家!   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篇2   这次到新疆调研地方志工作,很高兴和同志们见面并召开座谈会。   刚才听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与和田地委委员、纪委书记胡国强两位同志对新疆、和田地方志工作的汇报,对新疆、和田的地方志工作有了深刻的印象。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向新疆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们、和田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先后成立五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20xx年12月,第五届中指组成立,根据中央的安排,由我担任组长。我担任组长以来,已到19个省份开展工作调研,了解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情况,收获很大。这次到新疆调研,想进一步了解新疆地方志工作情况。刚才听了同志们的汇报,对新疆地方志、和田地方志的工作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很好的成绩感到非常满意。   听了廖运建同志的汇报,我认为新疆地方志工作有几点很有特色:一是按《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规矩办志,依法治志理念逐步深入人心。20xx年5月,国务院出台《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们依法修志提供了基本依据,标志着全国地方志工作走上依法修志的轨道;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又颁布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将“坚持依法治志”明确为地方志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划纲要》,新疆分别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志,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志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推进,任务完成得好。三是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大编委会的作用。这项工作做得很不错,其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四是坚持质量第一,抓好质量建设。地方志编修出版后,不仅要给今人看,还要给后人看,保证质量很重要。质量不高,就会误导工作,贻误后人。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地方志工作的良好氛围。最近几年,新疆地方志每年都开展主题 教育 活动,坚决治理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懒、散、庸、拖、贪”五种机关病,这一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六是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七是加快推进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建设,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刚才听了胡国强同志的汇报,我觉得和田地方志工作与新疆全疆地方志工作一样,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大体上可概括为五个“好”:一是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得好。刚才胡国强同志介绍了和田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编制情况,这是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一纳入、八到位”中的两个“到位”,和田的机构、编制落实很到位。二是《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落实得好。三是志书编写任务完成得好。四是年鉴编纂进度好。五是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效好。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新疆地方志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是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指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各项部署。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他在福建宁德担任地委书记的时候亲自出席地方志工作会议并讲话,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的时候亲自指导白沙村的地方志编纂,在上海担任市委书记的时候也是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担任后在参观首都博物馆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同志也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他两年多来连续对地方志工作作出三次重要批示,特别是提出了“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论断。“修志问道”指明了修志的目的,就是为了探索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刘延东同志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去年年底在表彰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时又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融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变成地方志工作的实际行动。此外,我们还要继续贯彻落实好《条例》和《规划纲要》、学习贯彻好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中指组颁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二是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担任中指组组长后到各地调研,感觉到地方志工作在前几届中指组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发现有两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地方志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正如大家所说,地方志工作机构是冷部门、是边缘单位,一些地方还存在无房子、无经费、无编制、无机构的情况,特别是有些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更是如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提高做好地方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是我们做好地方志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八到位”中的第一个要到位的,认识要到位,必须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认识提高了,重视了,工作才能抓上去。我希望,同志们继续提高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我们党一定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在5月17日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时指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特就特在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一定意义上讲,地方志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修志编鉴最重要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方法 来指导修志编鉴。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来修志编鉴;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指导修志编鉴;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来收集和分析资料,编修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志鉴成果。我希望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真正用于指导修志编鉴。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在修志编鉴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要加强党对地方志的领导。在“七一”讲话中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重要原则提出来,在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讲话中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也作为一个重要原则提出来,因此,我们在地方志工作中一定要体现党的领导。怎么体现?就是要把党中央的指示、要求真正吃透,树立看齐意识,切实抓好落实。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地方志工作,按照地方党委的要求做好地方志工作。第二,要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从20xx年开始,中指组就把培训地方志人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有条件的也要组织培训。   五是要增强精品意识,进一步提高志鉴编纂质量。地方志工作要把质量放在首位,树立精品意识,把质量为先贯穿于志书编纂出版的全过程,创造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名志佳鉴,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把好政治关。就是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放在首要地位,不要出政治错误,不要违犯四项基本原则,不要出现历史虚无主义的倾向,不要把错误的东西写到志书里。第二,要把好史实关。修志不是编 故事 ,不能像电视剧那样搞什么戏说,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遵照志书的要求来编写。第三,要把好文字关。文字上一定要过硬,不要有错别字,这是最低要求。   关于廖运建、胡国强两位同志提出的建议,我认为比较合理,要尽快研究解决。一是要尽快形成援疆援藏的意见,召开19省市对口援疆援藏会议。二是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志人才的培养,可以专门举办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志培训班,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开展培训工作,时间可以长一些,让大家多学一些。在这方面,中指办可以制定一个专门的培训计划。三是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志经费方面的支持。刚才大家谈到,希望中指组在志鉴编纂出版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目前,中指组及其办公室推出的民族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志书出版资助工程,初步解决了一些问题,今后还要重点研究有没有可能对有些经费特别困难的地方多给予一些支持。   谢谢大家!   地方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王伟光组长对辽宁省全体地方志工作者表示亲切问候,对辽宁省地方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特别是在辽宁省当前经济运行困难、财政紧张的大形势下,在省直部门专项经费总量压缩70%的情况下,辽宁省志编修专项经费不减反增,殊为不易。第五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20xx年12月组建后,按照王伟光组长的要求,为履行国务院交给的职责,我们要在任期内走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指导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辽宁是我们调研的第30个省份。之所以没有早点来,主要是考虑辽宁现在经济上确实出现一些困难,我们也担心这时候来会给地方增加一些负担。这次借到长春参加会议之机,顺道过来进行调研,也是想尽早与辽宁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同志们见面,看望和慰问大家,同时也深入了解基层的工作情况。为召开这次座谈会,占用了大家的周末休息时间,在此也表示特别感谢。   我对辽宁省的情况有些了解,对这里也很有感情。在1996年、1997年前后,辽宁省在推进国有企业大规模减人增效改革的时候,我在这里搞了很长时间的调查研究,见证了那个时候的悲壮。后来,李铁映同志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时,辽宁省领导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请求支持,希望帮助调查资源枯竭型城市如何进行转型。我当时带了调查组,到抚顺、本溪、朝阳、阜新等城市做大规模的调研,去研究这些城市到底怎么转型。国际上有很多传统工业城市,像英国的曼彻斯特、德国的汉堡、美国的底特律,实现转型都超过了30年,有的甚至历时半个世纪,都经历了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辽宁省要转到技术创新和以新兴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在人才结构、资源配置、机构调整等各方面都要经过一个特别艰难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所以,对辽宁现在面对的这些困难,我也有深切的理解和感受。但辽宁有很好的工业基础和人才储备,要对产业结构的浴火重生充满信心并坚定不移地实施转型。   党的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多次进行强调。我自己这样理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把更多的目光转向文化建设,就是说我国在国际上要称得起是一个大国,仅仅是经济上强大远远不够,文化上也必须强大起来,掌握话语权。所以,就传承弘扬中华 传统文化 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强调要坚持文化自信,加强历史文化建设,提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三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等;刘延东副作出两次重要批示,还两次参加地方志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切实采取有效 措施 ,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中央领导同志如此密集地强调这个问题,是极为罕见的。而且,党中央、国务院还给予地方志工作一些特殊的支持,比如说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国务院是在严格控制发文的情况下对地方志工作给予了特殊的支持,非常不容易;今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还首次写入“加强修史修志”,实现了“一纳入、八到位”的“一纳入”在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层面的重大突破,对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希望,辽宁省要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一、全面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两全”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礼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这就是“两全”目标。关于第一个“全”,工作重点是县一级,难点也是县一级。全国有2000多个县(市、区),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每个县(市、区)同时都有志还从来没有过,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如西藏,至今大概三分之一的县还没有地方志工作机构,而且留下来的藏文资料也很少,这些地方怎样来修志?再如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三分之一的人员都被抽调进村去维护稳定和安全,这种情况下地方志工作如何保证?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要强调“两全”目标是刚性指标,必须落实。为此,我们也着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对西藏、新疆地方志工作进行对口支援等。另外,如三沙市,刚成立不久,没有多少历史记载,但《三沙市志》必须编出来,不然全国省、市、县三级志书中唯独缺少《三沙市志》,就可能被理解成一个政治问题,影响到维护国家主权。现在,我们不但要把《三沙市志》编写出来,还要配合国家南海战略,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统筹下,集中力量编写《南海志》。刚才,听了樊文忠主任的汇报,感觉辽宁省在市、县两级志书方面问题不是太大,省志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关于省级志书的规划数,各省份的情况不太一致,少的有50—60部,多的如上海有200多部。但各地都遇到过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情况,即随着机构改革调整和行业发展变化,原先列入规划的一些志书很难找到承编单位,完成任务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对规划进行调整。第二轮辽宁省志规划84部,下一步要认真研究这个规划数是否需要调整,如需调整就及时进行,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并尽快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政府备案。备案通过后,就按照新的规划扎实推进。   关于第二个“全”,同样是一个难点。过去,很多县(市、区)没有“鉴”,现在要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确非常困难。从比较实际的角度说,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本“鉴”,能做到这一点,就算统一达标、实现第二个“全”的刚性目标了。但这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来落实。现在,辽宁省有些县(市、区)财政压力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这项工作,要认真加以研究,也需要向主管领导汇报一下。我认为,最主要的困难可能还是在基层。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克服困难,到2020年实现“两全”目标。届时,我们要郑重对外宣布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做到了全国县级以上每个行政区域都有志有鉴,这是全国地方志系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上的一份大礼。   二、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工作中心,加强地情 报告 工作   大家从事地方志工作,非常辛苦。我们秉笔直书,字斟句酌,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把志鉴成果编纂出来。但是,辛辛苦苦编纂完成,使用得却太少,可能就是举行个仪式,领导出来照张相,很少有哪个领导能把一本志书从头到尾翻看一遍,老百姓能去看的恐怕就更少了。志鉴编纂完成之后,好像就成为一个非常珍贵的东西放在一边保存起来,到必要的时候再去查阅。也就是说,我们在用志方面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路子。我们总是说坐“冷板凳”,感觉地方志工作是个边缘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好像距离比较远。但是,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前面已经提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对文化建设也越来越重视,对地方志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刚才,大家在汇报中围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介绍了一些很好的经验,比如编纂简志。现在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更换较为频繁,新领导到任都想先通过志书来了解地方情况,这时候拿一大厚本志书过去,他们会望而生畏,不得其门而入。对此,中指办也可以进行研究,考虑如何规范编纂《简志》,比如在内容、格式、字数等方面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   我们还可以编写地情报告,有的地方称其为简本大事记。这个地情报告,是对上一年度本地地情作非常准确的记述,大概万字左右,可以在每年本地“两会”之前拿出来,提供给“两会”代表,使他们对本地上一年度总体概况有个了解。事实上,因为地方志工作者重在客观记述,存真求实,很多部门很多人还是很相信我们编写的报告的。关键是我们有没有这个条件,有没有这个能力,编写出一个涵盖本地各方面地情的综合性报告。中指办可以作进一步研究,看如何能让各级政府的相关人员读后对这个报告感兴趣。大连市刚才提到的《数字看大连》(年刊)让我很受启发。目前,很多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在做类似的工作,都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统计部门虽会推出《统计摘要》,但《统计摘要》往往就是一些表格、数字,一般人看不太懂。地方志工作者可在《统计摘要》基础上撰写一些叙述、解说、解读,并创新发布手段,如使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这样,有关领导在介绍工作时,在手机上一点击,相关地情信息内容就可以全部呈现出来!今后,我们要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提供服务进行深入探讨,强化这种服务意识。我们要把为地方经济社会工作中心服务当作今后工作的重点。只强调地方志工作就是记录历史,是远远不够的。   三、推动“互联网+地方志”建设,服务群众、服务生活   这里谈到的,还是属于用志范畴,但我们提到用志,不能只是服务政府、服务领导,还要服务群众、服务生活。我们编修出这么多优秀的志鉴成果,要认真考虑怎么样把它们充分运用起来,让它们发挥更大的作用。“互联网+地方志”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让老百姓经常翻看厚重的志书是不现实的,他们也没有时间去看。现在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都是用手机进行阅读和获取信息,也同样不太可能到图书馆去翻看厚重的志书。但是,志书里蕴藏的知识又非常宝贵,如何把这些宝贵的知识挖掘出来并提供给群众,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去年底中指办建成开通了中国地情网、中国方志网。目前,中国地情网只完成了第一期建设,实现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情网的链接,在信息检索等方面还不够深入。今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又投入经费用以支持中国地情网二期建设。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国所有地情信息并提供便捷检索服务的中国地情网,让它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地情信息的最佳平台。无论需要什么地情信息,如地理、天气、人口、旅游、交通、PM2.5等,通过检索都能得到满足。地方志为一地之 百科 全书,横陈百科,包罗万象,依托我们掌握的地情资料优势,地方志工作机构完全具备提供这种服务的条件。简单地说,我们要做的,就是要让群众获取相关地情信息变得非常容易。而且,这在技术上也不存在很大的困难。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群众生活习惯的变化,紧紧抓住“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趋势,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地方志中蕴藏的宝贵知识开发出来,努力使地方志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得到便捷服务,实现文化知识共享。这也是地方志工作向群众、向基层的延伸,通过为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在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知识共享方面作出我们的贡献。   下一步,有一项工作希望得到辽宁省的支持。党中央很重视抗日战争史研究,但是截至目前在资料建设上还很不完备。为了加强抗日战争史研究,有关部门制定了抗日战争史研究中长期规划,其中就包括基于国家层面的资料数据库计划。根据党中央的要求,中指办正在筹划建立抗日战争史料库,辽宁省在这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希望给予积极的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