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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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是干嘛的

法律主观: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简述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分析:1、内容的合法性。(1)正确适用实体法绝大多数法律文书是解决实体问题的载体。 司法机关制作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司法文书,必须恪守“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按法定的程序制作我国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法,对各类案件的诉讼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3)履行法定的手续依照法律规定,不少法律文书在制作时还必 须履行法定的手续。例如,各类诉讼文书的送达,某些笔录啲制作, 法律都有具体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果不履行法定的手续,则所制 作的法律文书,就失去了它的有效性。2、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形式即结构是程式化的,这是法 律文书制作结构的明显特点。我国各司法机关相继制定了法律文书格 式。3、制作的时效性。注重制作法律文书的时效,是法律文书的一个重 要特点。有许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法律文书的制作时限,制作文书 时,必须严格遵守这种时限,否则所制作的文书就不具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有多种,以法院移送公安法律文书为例。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民事案件 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什么是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非诉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问题一:有哪些文书属于非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讼类案件文书目录及顺序 一、 法律援助申请书; 二、 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三、 经济困难证明或相关证明; 四、 案件证据材料及接收凭证; 五、 法律援助审批表; 六、 法律援助决定书; 七、 法律援助告知书; 八、 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 九、 授权委托书; 十、 仲裁申请书; 十一、 调查笔录; 十二、 调解、仲裁笔录; 十三、 代理词、答辩状; 十四、 调解协议、仲裁裁决书; 十五、 文书送达证; 十六、 结案报告表; 十七、 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笔录。 xx县法律援助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 族, 岁, 文化, 系 省 市(县)人;现住: ;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案 由: 申请事项: 由于我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法律服务等费用。因此,根据《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特此向xx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特此申请 呈xx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 年 月 日 民事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案 由: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或者 出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出证单位是指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 机关、单位。无相关单位的,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为出证单位。 2.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申请人仅填报 个人情况。 3.重大支出是指自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家庭或者个人重大支出。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材料接收凭证 问题二:非诉讼业务包含哪些? 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 一、咨询及文书服务 1、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这是每个律师都会涉及的非诉讼业务,但被众律师忽视。解答好法律咨询,既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只能给当事人带来误导。切记:要把法律咨询当做自己的律师事务来重视,它同时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与前程。律师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2、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律师函是指委托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名义,向委托人指定的当事人发送就相关事务进行声明的函件。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包括企业的设立和解散的相关事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般法律事务,投资及项目开发、金融融资、公司证券业务、收购与兼并、企业的租赁、承包、托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特别法律事务。 2、建筑与房地产专项法律服务 包括创设公司阶段中的计划拟定、谈判参与、报审文书准备、代为报批等事务;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的涉法事务;拆迁阶段的文书处理、纠纷解决、文件报送等事务;工程建设阶段中招投标文书的准备、起草、审核及工程和设备合同履行的监督等事务;房地产经营阶段中的销售、出租、抵押融资等环节的事务;物业管理阶段中的相关事务等。 3、金融、证券、保险专项法律服务 包括金融机构法律顾问服务,存、贷款法律服务,票据、信托、外汇法律服务,期货、债券法律服务,租赁法律服务,国际结算、国际融资法律服务,保险法律服务,以及涉及信用卡、电子银行、网上支付、外资金融保险机构的设立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4、知识产权专项法律事务 包括知识产权申报代理,产权管理协助,产权转让代理,专项知识产权代理,权属代理,侵权代理,技术对比咨询,纠纷代理,提供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信息网络法、商业秘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业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既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的还是非诉事务,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就是为了避免诉讼事务的产生,使自身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制规定。例外,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还要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订章程、合同管理规定、员工手册等,这些既需要律师同时具备经济及管理知识。 5、商帐管理,非诉催收事务。 6、刑事非诉讼业务 刑事业务历来是诉讼业务。刑事非诉业务概念的提出,是汉卓律师所在韩冰主任领导下,总结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研发的新型业务。其核心是以避免多发性刑事案件为导向,包括多种类型职务犯罪、特定行业领域犯罪等。针对这些犯罪主体和涉嫌犯罪的主要特点,制定预防性措施,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比如金融领域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具有涉案金额大、隐蔽性强、财产损失难以挽回等特点,有些也与金融监督缺位有关联;在很多违规事件的背后往往隐含着违法犯罪的基因。对此从抑制此类犯罪特点上做好内控机制的建立,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和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通过大量司法实践,汉卓律师意识到,很多犯罪原本完全可以采取合法方法解决,这些方法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法律规避。民事法律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合法,刑事法律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律......>> 问题三:法律文书包括哪些文书 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文书、决定、通知。 问题四:法律文书有哪些种类 一、 侦查文书的分类 1、 立案、破案类 2、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3、 强制措施类 4、 侦查措施类 5、 延长羁押期限类 6、 侦查终结类 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 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三、法院种类: 1、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3、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问题五:律师非诉讼业务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是什么所谓非诉讼业务是指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务的业务。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业务的主体。非诉讼业务的范围:一、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公司业务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2、办理免3c认证。3、办理商标注册。三、证券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四、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五、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六、招标、投标接受委托,为 *** 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七、建设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八、投资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九、房地产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十、涉外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十一、保险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十二、税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税收环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税收申报、减免税申请等。十三、消费者权益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十四、私人律师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十五、律师见证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十六、法律咨询、调查、代书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十七、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问题六:非诉讼的种类有哪些? 概念: 所谓非诉讼业务是指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务的业务。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业务的主体。 范围: 一、公司业务 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办理免3C认证。 3、办理商标注册。 二、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三、证券 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五、知识产权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 六、建设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七、招标、投标 接受委托,为 *** 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八、投资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九、房地产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十、涉外业务 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保险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 十二、税务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税收环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税收申报、减免税申请等。 十三、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四、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五、律师见证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十六、法律咨询、调查、代书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十七、其它 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问题七: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是什么所谓非诉讼业务是指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务的业务。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业务的主体。非诉讼业务的范围:一、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公司业务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2、办理免3c认证。3、办理商标注册。三、证券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四、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五、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六、招标、投标接受委托,为 *** 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七、建设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八、投资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九、房地产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十、涉外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十一、保险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十二、税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税收环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税收申报、减免税申请等。十三、消费者权益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十四、私人律师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十五、律师见证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十六、法律咨询、调查、代书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十七、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问题八: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中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问题九:律师从事的非诉业务都包括哪些? 1代办专利、贷款、租金减免、商标注册、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申报、申领手续。 2代办企业、联营组织的筹建、开业、歇业、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务。 3代办财产投保、交付保险金、转移保险代位权、请求保险赔偿金等事务。 4代办财产租赁、抵押、借用、赠与、信托、寄售等事务。 5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认购事务。 6出具各种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 7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8接受委托,代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海事海商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9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10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中的非诉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申请人的代理人。 11接受委托,担任判决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申诉代理人。 12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13接受委托,担任劳动教养案件被先行羁押人的代理人。 14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15代理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场合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表明立场、态度和观点 16接受当事人或法人的申请,对某项法律事件或行为进行见证。 17代办市场、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事务。 18代办经济民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各类事务本书的审查。 19代理企业的歇业、破产的清算事务。 20接受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的法律事务。 楼主 我打得好累啊!~~~ 问题十:中国的非诉律师业务范围主要是那些? 一、公司业务 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三、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房地产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五、涉外业务 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六、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七、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八、律师见证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九、法律咨询、调查、代书、指导诉讼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十、其它 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十一、商业秘密保护 十二、法律咨询 十三、单项法律事务 十四、知识产权保护 十五、律师调查 十六、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文书包括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是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一般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在上述案件中使用的。例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就属于法律文书。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有什么区别

司法文书主要是指司法机关也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要用到的,当然还包括与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用的. 但法律文书就更广了,只要是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应该都算.比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其相对人就是非讼机关当事人. 司法文书属于法律文书中的特定部分。二者包含的内容范围不一样

法律文书包括

法律文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文书网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网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法律文书交流中心。 其重点法律文书有 民事诉状 刑事诉状 仲裁申请书 仲裁协议 民事判决书 笔录 不起诉决定书 刑事抗诉书 公证法律文书 等。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真实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上传裁判文书;(二)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三)其他相关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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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最高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律文书包括哪些文书

法律分析:判决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文件都属于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谈谈对法律文书的认识

浅谈法律文书写作 学习法律文书的心得体会 关键字:态度 合法 合理 准确 高效 摘要:法律文书课是我们法所应掌握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专业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利用法律文书写作,对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实际运用和掌握,并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为了学好本课程,我觉得首先要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在学习过程中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虚心求教、持之以恒。另外,在学习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具体写作方法;要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要注意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要重在理解,能提出问题,积极思考,不要死记;要注重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实际应用以及它们的作用,不要孤立地去看待一个法律文书,应有完整的系统概念。通过习题练习可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并培养分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所以应按要求完成布置的作业题。做题前,要对所学内容基本掌握;做题时,要看懂法律文书要求,注意分析,熟练应用各种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和写作要点。除学习规定教材外,应参阅相关的参考书,尤其是陈老师给我们指定的参考书。如果有条件,还可通过模拟法庭练习、验证和巩固所学法律文书知识,训练实际法律文书的应用,培养我们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想,通过上述各个环节的学习,定能培养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不是仅仅照着书本上的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做练习题,而是要求使用已有的知识对新提出的要求和案例能理解和领悟,并能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更是如今所倡导的创新过程。 1首先,“学习心得”对法律文书课程的地位、作用及其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特定进行了概括,指出了学习该门课程的必要性,即学习本课程不仅为掌握和实际运用各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业务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学习

法律文书有哪些种类?

  一、 侦查文书的分类  1、 立案、破案类  2、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3、 强制措施类  4、 侦查措施类  5、 延长羁押期限类  6、 侦查终结类  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  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三、法院种类:  1、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3、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什么是生效法律文书

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一审判决在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则判决生效,二审判决、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如下:1、正确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2、反映诉讼和非诉讼的忠实记录;3、保证诉讼和非讼活动顺利进行,反映办案质量;4、考核司法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尺度;5、对立法和执法有借鉴意义。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法律文书是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法律文书是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法律文书是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合议庭或者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签署,由人民法院发布。

法律文书有哪些

法律分析: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第一条 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法律文书包括什么

法律文书大致来说可以分为公法律文书和私法律文书。公法律文书是指公权力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裁定书、处罚决定书。私法律文书可以是单位或这个人作出的,比如法律意见书、诉讼文书。

简述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有以下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制作的前提,也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2)、形式的程式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用语成文化。(3)、内容的法定性。任何一种法律文书都有明确的法律内容。解决实体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实体法为依据;解决程序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程序法为依据。(4)、语言的精确性。要求语义单一,准确精当,以给文书的实施兑现提供最便捷的条件。(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最讲求实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十九条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拒不履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检察院法律文书有哪些

立案、破案类、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强制措施类、 侦查措施类、 延长羁押期限类、 侦查终结类、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一、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在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二、侦查文书的分类1、 立案、破案类2、 法律相关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类3、 强制措施类4、 侦查措施类5、 延长羁押期限类6、 侦查终结类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三、法律文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文书的种类:1、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2、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3、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诉讼法律文书是什么

诉讼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都有哪些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电子送达,是指法院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现代化电子手段进行的送达;7、公告送达,是指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即视为送达的方式。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

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一审判决在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则判决生效,二审判决、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什么是法律文书

回答的很全。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分析:1.法律文书的概念: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2.法律文书的种类: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如下:在法律适用的每一个过程中,都必须用相应的法律文书来记载和认定,才能生效。可见,法律文书承担着记载和体现法律实施的任务。如果没有法律文书,各个环节的司法工作便缺乏依据和凭证。一、体现国家意志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严肃性。这体现着国家赋予司法机关和个人或组织的实施法律的权力或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即有国家权力保证实施和实现,另外,诉讼当事人必须直接承受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受法律文书决定的约束。制作法律文书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非常慎重。从内容到格式、到语言文字,都必须正确无误,否则,就会因他的强制性而造成恶果。二、适时地、准确地适用法律,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惩罚犯罪法律文书体现国家意志,反映审理案件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的适用法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惩罚犯罪。三、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主要是从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体现出来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判断是非,调处纠纷,依法确认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民事违法行为,由此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四、教育公民遵守法律法律文书在客观上有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公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种方式。五、法律工作者素质的评估标准要完成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首先要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写作基础,其次还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以及相应的社会知识和必的工作经验。法律文书的制作关系到我国法制的发展,要制作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必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因此,法律文书制作也成为考核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尺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法律文书是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一般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在上述案件中使用的。例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就属于法律文书。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效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法律文书包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民商裁决文书;2、行政裁决文书;3、刑事裁决文书;4、仲裁法律文书;5、公证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规范性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书,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扩展资料: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

法律文书送达回执格式

法律分析:受送达单位(人):送达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送达方式:送达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中由当事人方写的法律文书有哪些,越详细越好!有加分!

起诉书

执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咋回事

您好,举例来说,您要执行被告的财产,依据是法院的判决书,那么首先要在判决生效之后联系法官去开生效证明,证明判决书已经生效。

法律文书公告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依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

你好,法律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一、司法文书的概念  司法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执行法律在处理诉讼案件或与诉讼有紧密关系的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制作的、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递交并被司法机关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专用文书。具体地说,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监狱劳改部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其他社会组织与公民在处理各种案件的过程中,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制作或递交的各种文书。它在司法活动中产生和使用,既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法律的执行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它既应用于各种诉讼案件,也应用于非诉讼案件。  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司法文书是一个法学概念,它是适用法律的载体,是司法实践的产物;从写作学或文章学的角度来讲,司法文书又是一个文体概念,它是应用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前者主要揭示它的法律实质及其特征;后者主要揭示它的文章属性及其特征。  同司法文书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有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非诉讼文书。  法律文书泛指国家立法、执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制作的一切表述法律内容、记载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书面材料。它是国家立法、执法机关在立法、执法活动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活动、民事往来或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中,依法制作的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或证据价值,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可见,法律文书的内涵和外延要比司法文书深刻、广泛得多,它可以包含司法文书。  二、司法文书的特点  从司法文书的概念可以看出,它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司法文书的制作主体是特定的,它的制作及其内容必须符合实际和法律,体现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政策性。  第二,司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第三,司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按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既要体现公、检、法各机关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的关系,又在实施中具有排他性。  第四,司法文书有自己的特定内容、专用范围、适用对象和特定功用,又有完备的体制和鲜明的文体特色。  司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选用材料,必须证据确凿,一点一滴都要经过查证核实,不得有半点夸大或缩小,这就是材料的规定性。当然在选用材料时要有所取舍和剪裁,详写重要的材料,略写一般的材料,舍弃虚假及无关的材料。  司法文书的语言要准确、庄重、明白、简练,不能含混不清,并且有自己的一套专用术语,必须注意恰当地使用。  司法文书的分类:  (一)按司法机关的职能和制作主体分类。  1.公安机关使用的司法文书  2.人民检察院使用的司法文书  3.人民法院使用的司法文书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同使用的文书  5.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制作、使用的文书  6.法庭演讲词:法庭演讲词是在开庭审理时使用的司法文书  7.律师业务文书  8.诉讼当事人的诉状  (二)按文种的性质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按各种司法文书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特点而划分的,大致分为:报告文书(指司法机关的内部文书)、起诉文书、裁判文书、笔录等几类,各类之下再分若干种。此外,对公证文书、狱政文书和法庭演说词、律师业务文书及诉状等也分别论列。  二、法律文书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文书进行不同的分类。①根据制作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②根据写作和表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和笔录式文书。③根据文种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和决定类文书。    2.法律文书从体例上可以分为哪几类  根据文书体例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文书。   3.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根据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过程来看,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   4.写作法律文书有哪些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下面五项: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5.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哪些要求  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运用要求很高,具体要求包括: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当,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制作司法文书的基本要求  一、格式规范,要素齐全  二、主旨鲜明,事实准确  三、叙事清楚,条理分明  四、说理充分,有根有据  五、语言准确,简明有力  司法文书的作用  (一)司法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司法机关办案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国家意志,适时地、准确地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处理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通过判定是非,调处纠纷,可以依法确认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处理民事违法行为,从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教育公民遵守法律。  公开发布一些司法文书,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种方式,能够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同犯罪行为作积极的斗争。  (四)是国家的重要档案。  司法文书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的各种社会关系、社会治安状况和国家的法律、政策执行的情况,因此它是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是国家的重要档案,是研究一个社会的重要资料,有的文书须永久保存。  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  法律文书是诉讼和部分非诉讼法律活动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诉讼活动和部分非诉讼法律活动的进行而发挥作用。其主要作用体现为: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是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是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司法文书与法律文书的异同点  司法文书与法律文书的异同点:  首先,各种司法文书的制作格式、方法和制作规律有共同的一面,但同时每一种具体的法律文书的制作格式、方法和制作规律又有其独特的一面。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司法文书是一个法学概念,它是适用法律的载体,是司法实践的产物;从写作学或文章学的角度来讲,司法文书又是一个文体概念,它是应用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前者主要揭示它的法律实质及其特征;后者主要揭示它的文章属性及其特征。  同司法文书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有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非诉讼文书。  具体地说,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监狱劳改部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其他社会组织与公民在处理各种案件的过程中,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制作或递交的各种文书。它在司法活动中产生和使用,既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法律的执行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它既应用于各种诉讼案件,也应用于非诉讼案件。  法律文书泛指国家立法、执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制作的一切表述法律内容、记载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书面材料。它是国家立法、执法机关在立法、执法活动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活动、民事往来或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中,依法制作的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或证据价值,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可见,法律文书的内涵和外延要比司法文书深刻、广泛得多,它可以包含司法文书。  由以上所述可见,法律文书、司法文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几个概念,不要把它们等同起来。  其次,从司法文书的概念可以看出,它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司法文书的制作主体是特定的,它的制作及其内容必须符合实际和法律,体现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政策性。第二,司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有的司法文书在使用中具有实效性和强制性,必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第三,司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按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既要体现公、检、法各机关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的关系,又在实施中具有排他性。第四,司法文书有自己的特定内容、专用范围、适用对象和特定功用,又有完备的体制和鲜明的文体特色。  司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选用材料,必须证据确凿,一点一滴都要经过查证核实,不得有半点夸大或缩小,这就是材料的规定性。司法文书的语言要准确、庄重、明白、简练,不能含混不清,并且有自己的一套专用术语,必须注意恰当地使用。  司法文书也有统一的格式,在制作时要符合规范的要求。  明代的祝允明指出:“文体既出,其状自殊。”(《罪知录》)从文体分类的角度和文章的分类体系上来看,司法文书是应用文体中的专用文书,具有自己的特点。关于它的写作理论和知识,是写作学的一个分支,是应用写作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司法文书的写作,应该从写作学和法学这两个方面去学习,要对各种司法文书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充分认识它的性质和特点,才能真正掌握它的写作规律和方法。司法文书的制作离不开国家的法律及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以制作司法文书既要掌握一定的写作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又必须懂得制作司法文书的特殊要求和必要的法学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写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司法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1)列举事实证据确凿;(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据案引法,依法论理;(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司法文书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 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司法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最后,司法文书在实施国家法律、加强法制建设的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司法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司法机关办案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国家意志,适时地、准确地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二)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三)教育公民遵守法律。(四)是国家的重要档案。  我们就从司法文书的共同性出发,谈谈制作司法文书的基本要求。一、格式规范,要素齐全(一)格式规范(二)要素齐全。二、主旨鲜明,事实准确三、叙事清楚,条理分明(一)抓住来龙去脉,写明事实要素(二)针对案件特点,写清关键情节。(三)表明因果关系,做到逻辑严密。四、说理充分,有根有据五、语言准确,简明有力

写作基础与应用自考教材,法律文书写作自考教材?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写作基础与应用自考教材,法律文书写作自考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谁知道汉语言文学专科所有自考科目的教材及版本?00506写作(一)7——北京大学出版社徐行言2013版00529文学概论(一)7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6———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陈思和2013版00531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5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6———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方智范2013版00533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600534外国文学作品选600535现代汉语7————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齐沪扬2013版00536古代汉语8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00024普通逻辑400031心理学400429教育学(一)4这门专业我全考完了,2014年4月教材只改动了4门,除了这四门,其他的你报代码,自考书店就给你拿书了,这四门是新教材,要留意下。其实改动性不会太大,我见过很多用老教材参加自考的人,照样能考过。教材虽说变动,知识性和要考的内容不会变动的。写作一,现代作品选,古代作品选一,现代汉语。出版社和版本作者名标在后面了。最后三门是三选一,我选的教育学一,因为我只想背背做做题赶紧考过,趣味性其他两门更强一些。个人觉得有难度的是古代汉语和古代作品选一,前一个需要理解运用,后一个是阅读量太大,且都是跟古文有关,学起来确实有点费劲,古代汉语三进宫才考过的。现代汉语也算一个理解运用性比较强的,主谓宾定状补和拼音学好就没问题,否则有点困难。文学概论,理论性比较强,关键在于记忆。其他的都是读读,做做题,再背背,考试答对关键点就有分。这门专业应该算自考里比较简单的,不用上什么专业的辅导班,不会的在网上找找资料,一般需要的是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的翻译资料和古代汉语的课后习题资料。网上视频是要花钱的,我没有看过,有多次进宫的经历,习惯了···古代汉语考了三次,现代汉语两次,古代文学二考了三次。自考实际不难,都是书本知识,不会出书本以外的,所以不用担心,自考难在难以坚持上,多次失败也不要放弃,肯定能考过的。谁用过自考教材《应用写作学》代码06779的,没有考试大纲,问问你们买到的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你好,部分选考课程或地方课程确实没有附带考试大纲,只要系统复习备考,一般可以顺利通过。自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9的考试大纲有哪些?自考的计算机应用基1、在C:答题处下新建一个文件夹T□□□□□□□,并将C:试题处File2文件夹的全部文件复制到新建的文件夹T□□□□□□□中。安徽计算机应用基础自考是笔试吗信用社考试笔试内容一般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岗位共考科目,而《专业知识》按报考岗位分为:《财会》、《金融》,《经济》,《信贷》、《稽核》、《计算机》、《文秘》、《法律》,为各岗位专考科目。但试题每个省是不相同的,大同小异!一般以下分:1、笔试:笔试分为五类:金融财会经济大专;金融财会经济本科;文秘专业大专及以上;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A、B试卷内容为金融、财会、经济等基础知识;C试卷内容为文秘、金融、法律基础等知识;D试卷内容为经济法律法规、金融、文秘等基础知识;E试卷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提交的行政诉讼答辩状在法律文书的编号上写错了,是否允许补正?谢谢

可以变更的。

人民检察院哪些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

根据最高检司法公开要求,除了案件评查类的文书不予公开以外,所有的文书一律上网。但是是已结案件,全部经过整理,中国检察院文书网上可以查看。很详细,包括卷宗的卷皮都扫描【拓展资料】一、 侦查文书的分类  1、 立案、破案类  2、 法律相关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类  3、 强制措施类  4、 侦查措施类  5、 延长羁押期限类  6、 侦查终结类  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  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在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三、法院种类:  1、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3、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2002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刑事起诉书

被告人李玉书,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本题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   赤山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赤检刑诉字(2000)第***号   被告人李玉书, 男, 1970年8月2日生, 汉族, 农民, 赤山市人,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8日因强*(未遂)、故意杀人、盗窃罪被赤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0年9月15日被赤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0年9月15日被赤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玉书强*(未遂)、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经赤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00年**月*日收到,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如下:   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赤山市郊区时, 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被告人李玉书产生了强*邪念,便将徐桂珍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桂珍的裤子欲行强*。徐桂珍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玉书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桂珍继续呼救,李玉书一手卡住徐桂珍的脖子,另一只手向徐桂珍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桂珍当场死亡。李玉书随后取下徐桂珍身上带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桂珍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 李玉书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进行销赃。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告人供述、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 第一,被告人李玉书,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与被害人徐桂珍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的极力反抗并未得逞。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和第23的规定规定,构成强*罪(未遂)。   第二,被告人李玉书,在强*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 用匕首将被害人徐桂珍杀害。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第三,被告人李玉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以及被害人的手表、80元钱窃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李玉书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严惩。   此致   赤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X X年X月X日  (院印)   1.证据目录   2.主要证据复印件

求各种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文书有很多种,你说的很笼统哦。我现在提供几个。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x日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怎么从法律文书上区分安置帮教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

一般在刑释5年内,即都是罪犯,即都已经恢复为普通公民了、监所的决定书等,只是执行非监禁刑而已、管制。安置帮教人员指已经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人。主要法律文书有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是缓刑。主要法律文书为《刑满释放通知书》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监外执行、解教3年内即为安置帮教对象、假释

法律文书格式怎么写

法律方面的申请书主要有: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撤诉申请书民事授权委托协议民事授权委托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支付令异议申请书公示催告申请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复议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通用的范例如下:仲裁申请书格式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此致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二、证据XX份;三、其他材料XX份。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是法律文书吗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是法律文书。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稽核中,发现被稽核对象在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中,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书

刑事自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刑事答辩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授权委托书 接受指定辩护函 接受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委托协议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延期审理申请书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刑事起诉书 传唤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 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 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书 撤诉申请书 调查取证申请书 法庭辩护词 回避复议申请书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减刑、假释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控告状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立案监督请求书 接受指定辩护函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案件批办单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函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刑事申诉状 刑事自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刑事代理词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刑事) 延期审理申请书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抗诉请求书 刑事答辩状

第一次股东大会需要哪些法律文书?

你说的是创立大会吗? 首先跟所有普通的股东大会一样,需要一套程序上的文件,包括: 会议议程、股东签到册、主持人词、会议通知、表决票(每股东一份)、表决票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如果有法人股东,还需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股东委托其他人参加,还需要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然后内容上的文件是一系列的需要在创立大会解决的议案,各个公司依自己实际情况各不相同。一般需要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公司设立费用情况报告、发起人出资情况报告、公司章程的说明、选举董事会的议案、选举监事会的议案、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然后一般需要制订的规范是: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审、二审法律文书的格式

  上诉是一项重要审判制度, 也是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 上诉状是民事当事人,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或刑事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 对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判决、 裁定不服,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规权益而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而制作的文书。  上诉状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 标题。应写明案件性质(如刑事、民事或经济) 和诉讼程序(如一审、二审)。例如:“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等,不能混淆。  二、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主要写明案件当事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外籍的写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以便法院传唤或通知到庭。当事人的顺序,应先写上诉人(如有多人依次写出)。后写被上诉人(也是有多人则依次写出),同时还应将当事人在一实所处的诉讼地位即原告、 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加以标明。 例如: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告) X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如果是民事案件, 涉及第三人,也应写明。  三、上诉的请求。要依次写明两项内容:1.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案由和案呈;2.上诉 的请求,即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 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判或全部地、 部分地变更原审裁判结论。上诉的请求,也可以写在上诉理由之后。  四、 上诉的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裁定的不当, 写明上诉的理由。上诉状不必详述案情。如果是部分上诉, 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主文的哪些部分提出上诉。 如果上诉状要定几点理由,就应分项叙述这些理由供受理法院具体研究。 在上诉内容安排的顺序上, 往往是针对一审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采证上的错误, 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依据和人证、 物证、书证,而后针对一审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最后针对 一审在适用实体法上的错误, 加以反驳,并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 最后可再简要强调上诉理由,写明致送哪个法院, 并在其右下方由上诉人署名,注明具状的日期。  五 、附注。要写明上诉状的份数,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物证和书证的 件数。  附: 申诉状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并已交付执行的判决、裁定不服,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请求法院再审而制作的文书。 申诉是当事人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司法机关动用特殊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申诉状的内容、结构和写法,均同上诉状,供参阅。

求各种法律文书格式。

1、起诉书格式 X事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X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起诉书的格式基本相同) 2、 答辩状格式 X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 、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答辩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3、上诉状格式 X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上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一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X份(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上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4、申诉状格式 X事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5、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6、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7、仲裁申请书格式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变更执行是什么样的法律文书

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在公益诉讼中,当诉讼请求需要变更执行时,提出一份书面的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通过此法律文书确保变更请求的合法性和证明变更请求的依据。

有多人的违法的行政案件如何制作处罚决定呀这些法律文书

分别立案。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

代写法律文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一项。律师根据当事人所述事实,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及法律文书格式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内容。代写法律文书,根据案情的复杂和难易程度及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一般50元起,常见200元至500元间,高的可达10000元不等。我当时就是找的专业律师写的,很规范,省的自己写出很多错,她的V信:lvshi235,价格合理,态度很好。problems that have presented themselves

关于几种法律文书!!求格式~~~~~~~

  起诉状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阶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案由: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公民提起经济诉讼  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一)民事调解书的含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三)具体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四)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两者的区别很大。尤其要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不同于诉讼外调解,它具有诉讼的性质,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的制作应与民事判决书的制作一样,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身份概况  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二)正文  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  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对于不同内容的一审裁定,格式写法有所不同,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裁定写作格式:  1.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写为:  “××××年×月×日,本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写明起诉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与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据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若异议不成立的则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3.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写明请求具体内容)并已提供但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要采取保全的,不写× 告×××……一段,接写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保全的,则写本院为了……(写明需采取财产保全面的理由)〕。依照……(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4.准许或不准许撤拆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 本院提出撤拆申请。  本院认为,……(准许或不准许撤拆的理由)依照……(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拆(或不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5.中止或终结诉讼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中止或终结诉讼的事实根据)依照……(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或本案终结诉讼)。”  (三)尾部  1.交待有关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对上述裁定,在尾部应写明:“本裁定书送达后,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对于不予受理或裁定、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在尾部应写明:“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和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裁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故上述裁定书的尾部应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准许或不准撤诉、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裁判文书笔误的裁定,不存在有关事项的交待,故“准话撤诉”的或“终结诉讼”的只需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即可。  2.署名、日期与用印  审判庭人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日期、用印等与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编辑本段]四、 范 文  ××省××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0〕港经初字第××号  原告:梁跃芳,女,52岁,汉族,原×××市新雅楼酒家承包 人(总经理),住×××市建筑设计院宿舍。  委托代理人:王鸿,×××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其付,×××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地址在本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棠路54号。  法定代表人:罗祖耀,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跃芳与被告×××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承包合同纠纷,愿意通过内部协调解决,要求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13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00元及其他诉讼费2200元,共计44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2000年×月××日  书记员:×××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认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予以纠正而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编辑本段]抗诉书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编辑本段]抗诉书的种类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抗诉书法律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我国法律文书的格式,字号。

我国法律文书的格式,字号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一般标题用三号,正文用四号,仿宋。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分类详述如下:1、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2、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3、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4、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5、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6、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7、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文书学的学科性质是什么

过的人回复过后

公安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治安案件申诉裁决审批表【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保证书(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传唤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拘传证【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处罚告知笔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举行听证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听证笔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被行政拘留人家属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证金交纳人交银行)【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担保人保证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执行回执【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送达回执【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传唤证【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限期戒毒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遣送出境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责令停止___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用)【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复查意见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送案件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机关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回避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谈话记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尸体处理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移送案件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取保候审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监视居住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决定释放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讯问笔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询问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解剖尸体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勘验/检查笔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调取证据清单【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对保证人罚款段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拘留证【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拘留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逮捕证【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逮捕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提请批准延长侦察羁押期限意见书【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本】● 延长侦察羁押期限通知书

我国行政机关在依法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过程中制作使用的法律文书

行政听证法律文书。听证告知书是在进入听证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我国行政机关在依法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过程中制作使用的法律文书是行政听证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涉及听证的文书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公告、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等。

法律文书的作用有哪些?

法律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中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用途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是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是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是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法律文书在实施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 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 书 档案。 法律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你好,刑事文书类型较多,常用的有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申诉书、举报信与控告状等。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文书很多时候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例如对一审判决不满时则必须通过写刑事上诉状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从新审判的要求。通常来讲刑事文书都有较为规范的格式,在写内容是只需要填写相应的事实即可。 法律文书有哪些种类 一、 侦查文书的分类 1、 立案、破案类 2、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3、 强制措施类 4、 侦查措施类 5、 延长羁押期限类 6、 侦查终结类 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 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三、法院种类: 1、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3、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有关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重要作用?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启动和深入发展以及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生动宣传法律的弗实教材。 三、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五、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法律文书程序化的表现体现在两个方面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程序化的表现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结构固定化,而是用语成文化,其中结构固定化是指法律文书有固定的结构排版,一般法律文书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用语成文化则是指 法律文书语言严谨,书面化,一般很少有口语化词汇出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依据写作和表达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哪几种

依照法律文书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用途: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基本特点: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案情事实;处理(请求)理由;处理(请求)意见;尾部: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常见种类: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写作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法律文书的写作受政治体制、国家体制、社会环境、以及人们受教育的程度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制约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主旨鲜明,阐述精当;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好考吗?

法律文书写作需要遵循原则、主旨、理由、叙事、引证、语言这六个方面的要求,法律又是一门如此严谨,丝毫不得马虎的学科,因此这门课程对不少考生来说确实是比较难的。但其实每个专业都会有比较难的学科,最重要的是找对教学方法,摸索出通过考试的小诀窍。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 1.公务员 对法学毕业生来讲,进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但是,如果想进入公检法机关至少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被公认为是中国最难的四大考试。 2.律师 律师是一个对经验要切比较高的行业,基于此,律师之间的的收入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专业经验和业务积累,律师收入一般会比较低。我国对律师采取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3.公司法务人员 大多数法学毕业生选择了去公司做法务人员,他们在公司的法律咨询部或法律事务部专门处理公司运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务。公司法务人员以普通本科生居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写一篇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小论文

要分清楚。不分清楚有什么后果要看具体情况。

法律文书写作

1、BCE2ABCD3ABD4CD5ABD6CD7CD8ABC9ABC10BC

如何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

多看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讲什么内容?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一门应用写作课。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工作以及律师业务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写作技能。《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分为绪论和文体分论两大部分。绪论部分属于法律文书写作的理论部分,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特点、分类和写作的基本要求等。文体分论部分按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章节,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根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标准格式(给个完整的标准文书给我看下)

A1 通 缉 令 京公缉字(XXXX)XX号 发布范围: 简要案情: 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携带物品: 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 公安局印 X年X月X日 抄送部门

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答:(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 (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3)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根据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

法律文书的写作方式有多种,如果说根据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来划分的话,法律文书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法律依据:《关于修改和补充部分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侦查文书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分为: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留证拘留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通缉令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根据案情需要,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①将通缉令发给各有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⑴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⑵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⑶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写作法律文书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为什么?

1、列举事实有根有据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针对案情引法说理4、理由应该统领全文叙事的几大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引证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根据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

法律文书的写作方式有多种,如果说根据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来划分的话,法律文书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法律依据:《关于修改和补充部分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侦查文书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分为: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留证拘留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通缉令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根据案情需要,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①将通缉令发给各有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⑴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⑵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⑶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写作法律文书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为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好考吗?

法律文书写作需要遵循原则、主旨、理由、叙事、引证、语言这六个方面的要求,法律又是一门如此严谨,丝毫不得马虎的学科,因此这门课程对不少考生来说确实是比较难的。但其实每个专业都会有比较难的学科,最重要的是找对教学方法,摸索出通过考试的小诀窍。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法律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1.公务员对法学毕业生来讲,进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但是,如果想进入公检法机关至少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被公认为是中国最难的四大考试。2.律师律师是一个对经验要切比较高的行业,基于此,律师之间的的收入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专业经验和业务积累,律师收入一般会比较低。我国对律师采取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公司法务人员大多数法学毕业生选择了去公司做法务人员,他们在公司的法律咨询部或法律事务部专门处理公司运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务。公司法务人员以普通本科生居多。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法律文书写作的法定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内容的法定性。主要体现在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两方面。做到内容的合法性有两点: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履行法定手续。大量的法律文书要解决实体问题,因而在制作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叙述事实、论证理由、得出结论都应坚持与实体法相适应的原则。另外制作法律文书都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主要是依诉讼法而行,尤其是某些重要的法律文书更离不开程序法的规定。有关履行法定手续,主要是为了保证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些手续有的是在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的,有的是法律机关内部规定的。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综合表达,叙议为主行文章法,因文而异。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1. 叙事的原则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2. 叙事的几大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如何写作法律文书

一笔一画的写

法律文书如何写作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的写作应注意以下几点:1、列举事实有根有据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针对案情引法说理4、理由应该统领全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比如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文书包括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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