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阅读 / 问答 / 标签

发展党员程序的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发展党员程序的五个步骤及时间

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固定时间,看个人申请时间。党员发展流程五个步骤如下一、申请入党阶段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2.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3.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湖南农业大学的发展党员程序是怎样的

简述湖南农业大学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如下:个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个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定、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提名,团支部推荐,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党的理论或集中培训,帮助其思想进步。确定、审查和培训党员发展对象:经过1年以上教育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组织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考核和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后,应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逐个讨论表决,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一年后,本人可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党员大会逐个讨论表决通过,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发展党员程序的五个步骤及时间

党员发展共计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这样五个阶段。按照最顺的时间,递交入党申请后,半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后,成为预备党员,再一年成为正式党员,也就是说,从提交入党申请,到正式党员,最快要2年半。 一、申请入党阶段(一)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2.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3.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二)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三)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应注意的问题:1.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2.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3.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4.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四)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六)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1.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2.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3.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4.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七)报上级党委备案(八)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九)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3个类型: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2.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3.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__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十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1.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2.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3.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4.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十二)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十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5项: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4.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5.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十四)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十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十六)上级党委进行审批1.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2.必须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3.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4.党委审批后形成批复文件,通知报批党支部,批复文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5.党委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十七)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十八)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内容:1.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2.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情况;3.思想、学习、工作进步情况;4.存在缺点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十九)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二十)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二十一)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二十二)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二十三)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二十四)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二十五)建立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对象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入党程序: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3、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4、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5、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6、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整改措施

取消党员资格,这没说的。已缴纳的党费不退还。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要重新严格按照程序入党。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省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将发展党员工作分为申请入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五个环节。现将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入党 1.申请。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须本人手写,不能打印。 2.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一般情况下,对经过六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团员或非党员团干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由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登记。 2.培养。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安排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3.考察。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登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提交一份手写的思想汇报。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做好流动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和接续培养教育工作。 三、列为发展对象 1.确定。对经过至少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准备在一年内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基层党委备案登记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培养考察。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3.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和父母、配偶、子女等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政审综合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支部出具和盖章同时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