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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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如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这个需要时间过程毕竟情况不一样需要你多去看

如何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如何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增强遵法守法用法主动性,提高执法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从现实情况看,苛求领导干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样,系统掌握法律体系,熟练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是难以实现的。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在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2019年真题)加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下列做法不符合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是?

【答案】:A党的十八届四屮全会文件中明确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因此,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某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在普法活动中提出“外来人员守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不仅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而且从法律上来说涉嫌歧视。因此A项错误。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普法部门可以把自己工作一部分,特别是一些技术性工作通过合法形式委托给社会机构,这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B项正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因此C项正确。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提高普法实效。因此D项正确。

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生怎样树立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领导大局。一、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二、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四、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五、领导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是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制思维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当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民主法治观念来自古希腊、古罗马等西方古典政治观念和民主意识

不知道啊!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主要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依法治国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是执法为民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是党的领导的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大学生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先说必要性: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第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也是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第三,这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人治”思想严重;另一方面,现实中抛弃法制观念、违法乱纪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再说如何做:加强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应当加强民主政治方面的公民意识教育,从法制、道德、核心价值体系三个环节入手,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法制教育,核心是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二是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通过加强公民政治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政治道德素质,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政治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政治道德目标,更为理性地对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诉求,做有政治责任感的公民。三是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任何社会都要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此来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法治观念定义是什么

1、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在西方哲学中,“超越”虽然在不同哲学流派、不同哲学家语境下,内涵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哲学家都把它看成是超出某种界限之意,而不是将其全盘否定。2、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3、在法律文化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意识或称为法治观念,中国正在建设的是一种以邓同志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但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又无时不刻不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当然,这种西方法律文化也包括了WTO法律文化。再如:“法制观念”是指“遵守法律的意识”,“法治观念”则是指“不是依据长官意志、而是依据法律来进行治理”的观念。

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一、基本概念(国民义局导、心质价命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1、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2、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3、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4、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二、基本特征:(一)鲜明的政治性;(二)彻底的人民性;(三)系统的科学性;(四)充分的开放性三、本质属性(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三) “三个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思想蕴涵和作用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蕴涵丰富,概括起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2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3是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障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MBSL1.人民(M)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2.法制完备(B)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3.树(S)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4.权力(L)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1.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2.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3.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2.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3.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4.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1.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2.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3.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1.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2.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1)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2)司法制度。(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一、健全完善立法1科学立法; 2民主立法; 3法制统一; 4体系完备二、坚持依法行政1、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2、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3、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4、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5、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6、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三、严格公正司法1、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不断提高司法效率3、努力树立司法权威 4、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四、加强制约监督1、国家行政机关制约监督 2、权力机关 3、司法机关4、社会组织 5、社会舆论 6、公民五、自觉诚信守法1、自觉遵守法律 2、坚持明德守信 3、深化法制宣传六、繁荣法律事业1、坚持法律研究方向 2、明确任务 3、繁荣途径 4、提高法律教育水平七、坚持依法执政1、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 2、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3、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

什么是法治观念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  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1、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形成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和追求。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什么是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在西方哲学中,“超越”虽然在不同哲学流派、不同哲学家语境下,内涵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哲学家都把它看成是超出某种界限之意,而不是将其全盘否定。

为什么近年来中国人法治观念越来越强

这是由于这些年中国注重法治宣传,使得法治观念越来越强。

什么是法治观念,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一、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整体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建设,首先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用法,使公民在参与法制实践中坚定法治信仰,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权利。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等法治文化建设,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但是法治理念的具体精神还没有深入骨髓、深入民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处于文化层次低、公民法治理念旧的传统模式,固有观念限制了公民只注重“守法”,而忽略了“维权”,加上一些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工作的严重滞后,导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和可行性产生了片面消极的认识。因此,我们必须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前提下,兼顾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既要抓公务员队伍,又要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范围,通过法律讲堂、模拟乡村法庭等宣传教育载体,搭建法律直通车、法律宣传周等渠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公务员和人民群众在参与法制实践中学会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同时,根据不同对象、人群的需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城市法治顾问团”、“农村法律援助站”等机制,进一步拓展法律知识普及的覆盖面,提高整体法制观念。 二、改进形式方法,完善执法法治意识。公务员队伍的法治理念、法制方式的改进,是解决当前“民事纠纷、社会治安”的关键所在。然而当前公务员队伍不懂法、工作方式因循守旧、知法犯法者不在少数,一些执法者在行政执法中主观臆断、方式简单粗暴,面对这样的窘境,法治建设这张大网如何发挥实效,值得我们广大公务员共勉。一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广大公务员执法队伍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法制讲座、区别指导等形式组织学习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知识,定期开设执法培训班、执法知识竞赛、执法专题讨论会,并将学习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法治素养。二是要做到以法治法,完善领导干部执法法治意识。通过强化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切实使群众“信法不信权”、“信法不信访”、“信法不信关系”,杜绝社会上轻视、无视法治和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无理情况的滋长,真正做到政府懂法、公平执法,百姓知法、自觉守法,形成法律至上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管理创新,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是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可靠保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的重要前提,我们必须推动管理创新改革,建立健全有效机制。一是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促进行政公开透明。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府的决策、立法、行政和执法过程向公众开放,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广大人民群众和纪委进行监督和制约,建立与民联系沟通的公共事务平台,尤其是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所关心环保、医疗、养老、拆迁等热点问题,积极推动公民参与,使他们的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规范工作机制与流程,深化执法行政问责。通过实践,完善政府决策运行的法规体系,及时修正与实际不符的政策法规,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越权行政引起的不合理现象”和“粗暴执法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对违法行政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社会主义新时期,只有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开展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多管齐下,才能促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公务员作为党的一面旗帜,我们更应树立宗旨意识,充分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真心为民。

如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公民法治观念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一、我国现阶段公民意识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识在建构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存在一些影响公民意识形成的消极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臣民意识的影响。从历史上看,古代中国的基本政体形态是君主专制,维护皇帝的权力、地位和尊严,树立皇帝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乃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出发点。而且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也被皇权的绝对神圣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废法,使古代中国形成了系统严密的官僚体制,这种封建专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适应封建政治文化发展的臣民意识。近代以来,中国曾经有过几次思想启蒙运动,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都是昙花一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权观念、自由与平等、个性解放等现代价值观念统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抛弃,而许多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义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识却一直存在了下来。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思想得到了较大的解放,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长制、特权思想、臣民意识在一部分人的大脑中仍然根深蒂固。 (二)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极其淡薄。这主要是由于:1.客观上由于自然经济、宗法家族和集权专制三位一体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商品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与之相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与成长。这是传统社会民众缺乏权利意识的客观原因。2.主观上由于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义轻利。受其影响,时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于言利,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居然会因打官司有贪利嫌而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就不是现代公民应有的意识和行为。(三)公民教育的滞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证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没有及时转变思路。转变到提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上来。这也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会转型期制度的不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主要表现为:1.存在着制度空场和制度冲突。所谓制度空场,就是制度的供给滞后、不到位,人们有了新的活动却无相应的活动规则。所谓制度冲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比如在法律、法规方面,有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干着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勾当。2.现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无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没有约束力,则是无效。如制度对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行为的规定,基本上是无效的。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有一定约束力,但没有达到制定制度时的预期效果,则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行为的规定。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现了诸如打假者被打、索赔者索不到赔、纳税人竞争不过高逃税等现象。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公民意识的形成起着抑制作用。 二、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及方法 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认为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必须创造适宜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所谓外部环境,主要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政治环境方面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民主体、政治活动程序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文化环境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组成部分的法律意识必然要受到精神文明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公民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和发展。所谓内部环境,主要是指法制自身状况。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和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针;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识的体现。其创制和实施都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但是,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制观念的增强、正确法律观点的确立,都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完成。从1985年开始,经过几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这对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严格执法。认识来源于实践。社会上日常的法制实践活动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巨大的、现实的影响作用。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能严格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就能真正显示出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力量。显示出法制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得到他们的信任。经过长期的重复实践,就会形成固定的习惯和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四)重视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研究。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发达与否,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是否繁荣有直接的关系。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法律人才又是宣传、传播、深化法律意识的使者,法学研究是培养健全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条件。社会在不断发展,法律也需要发展,人们在运用法律来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仍有许多未知的领域。在法律实践中,一些新经验、新思想也需要及时总结、推广,这些都离不开法学研究。而研究的成果,又通过法学教育使一部分人先行接受,然后又通过这些受教育者用各种方式向社会传播、推广并付诸实践,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不断更新和提高。(五)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大众传播具有信息来源的普遍性、强烈的时效性和敏感性、广泛的普及性以及公众教育机能等特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率已大大提高。只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能产生迅速广泛的影响,同时极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六)强化或树立具体的法律观念。1.权利观念。树立公民的权利观念,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义务本质”反思的结果,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的需要。强化权利观念,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原则得以真正体现,在广泛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地适用权利,发挥其创造性,同时尊重维护他人的权利。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应当包括对权利概念、性质、来源的正确认识;行使权利的自主意识和自觉性;权利行使时的求实态度与自律观念;建立和完善权利行使机制的使命感和创造精神等。这种权利观首先是公民的,与以往只重视国家权力(利)是不同的,它是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2.契约观念。商品经济的交换活动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连接起来的。而契约具有平等、自主、自愿、互利、互相制约等特点。树立契约观念能够减少交换过程中的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其法律含义在于通过明确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担任的法律角色,从而有效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契约观念的普遍化,是指这种观念延伸到更广泛的政治社会领域,使整个社会活动既充满活力,又有必要的约束,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有序状态。3.正确的诉讼观念。程序法是对实体法的保护手段。诉讼是适用法律的必要方式,是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正当途径。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人们群众对诉讼抱有一种深深的偏见。不管有理与否,都认为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并往往把诉讼与受惩罚联系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们不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而是寻求法律以外的方式,这样就不能运用法律对其权利和利益进行有力保护。社会秩序是一种法律秩序,社会矛盾和纠纷如果只通过非正当途径解决,往往造成对正常法律秩序的破坏。因此,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既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三、结语 人们的法律意识状态是受其物质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意识制约和影响的。社会生活的变化必然引起法律意识的变化。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人们的法律意识尤其显得复杂。因此,从实践需要出发,深入到社会生活中,调查、了解、把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个体法律意识的状况,分析、总结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提出各种有益的看法、主张,对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现阶段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