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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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高空作业中高处坠落 防止高空作业中掉下来的办法

1、施工人员应符合高空作业要求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人员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严禁无证(特种作业)上岗;所有的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 2、施工单位教育要到位施工单位应强化落实安全教育,向工人提供经检测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有针对性地悬挂各类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单位教育要到位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指定安全生产管理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安全巡查,并拍照存档,做好记录。 4、建筑吊篮规范使用吊篮的装置必须有相应的检测报告,达到一定高度的吊篮作业应编制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吊篮停层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5、移动式作业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移动式作业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严禁采用门式脚手架搭设。 6、高处作业时拆梯的使用拆梯使用时,梯脚底部应坚实可靠,不得垫高使用,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典型案例分析: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

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了某市某街3号楼(6层)建筑工程项日,并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某建筑施工队。该建筑施工队在主体施工过程中不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施工之规定,未设斜槽,工人爬架杆乘提升吊篮进行作业。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队长王某发现提升吊篮的钢丝绳有点毛,未及时采取措施,继续安排工人施工。15日,工人向副队长徐某反映钢丝绳“毛得厉害”,徐某检查发现有约30cm长的毛头,便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而钟某为了追求进度,轻信钢丝绳不可能马上断,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楼干活,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四楼时,钢丝绳突然中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问题: 1.简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型。 参考答案:建筑施工行业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是以下5类: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事故。 (4)机械伤害。 (5)坍塌。 2.请问如何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参考答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措施有: (1)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 (2)临边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装设安全门。 (3)施工现场的洞口设置围栏或盖板,架网防护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 (5)高处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工作服和工作鞋。 (6)6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7)无法架设防护措施时,采用安全带。 3简述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参考答案: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有: (1)使用检验合格的钢丝绳,保证其机械性能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必要时使用前要做受力计算,不得使用报废钢丝绳。 (3)坚持每个作业班次对钢丝绳的检查并形成制度。 (4)使用中避免两钢丝绳的交叉、叠压受力,防止打结、扭曲、过度弯曲和划磨。 (5)应注意减少钢丝绳弯折次数,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6)不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防止外界因素对铜丝绳的损伤、锈蚀,使钢丝绳性能降低。 (7)保持钢丝绳表面的清洁和良好的润滑状态。加强对钢丝绳的保养和维护

杂技演员从八米高处坠落身亡,马戏团该负什么责任?

马戏团会赔一些钱,但不负刑事责任,因为绝大部分责任归咎于演员自己。

三岁小孩进入电梯导致坠亡,高处坠落究竟有多严重

在8月28号的时候,当时那名三岁的小女孩随着外婆一起坐电梯,由于外婆的年纪大了,在电梯关上门之前没能坐上电梯,就留了小女孩一个人在电梯里面,最后小女孩在寻找外婆的时候,不慎从8楼的楼梯间窗户坠落,后来当场死亡了。在事情发生以后,公安机关立马就赶到了现场,随后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勘察,机关在勘察以后,排除了小女孩他杀的可能,确认了小女孩是在8楼的楼梯间的窗户坠落的。在湖南株洲渌口区的跃达幸福里小区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在这个小区里面一名仅三岁的小女孩随着大人一起上电梯,但是小孩上去了,大人却没有来得及跟得上。就导致了小女孩独自待在电梯里面,后来小女孩在寻找家长的时候不慎坠亡了,渌口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联系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并承诺牵头组织事故双方进行协商。 女孩的家属认为这场事故物业跟开发商也是有责任的,小女孩的身高有1米,但是她坠亡的窗户窗台距离地面仅92厘米高,底部还设计有一个突出的踢脚线。 在1点10分的时候,小女孩、外婆还有曾外祖母一起等电梯,在电梯门开了以后,小女孩一个人先进入了电梯,在外婆还有曾外祖母想进入电梯的时候,电梯的门就突然关了,当时的电梯里面只有小女孩一个人了,当时慌张的小女孩按错了楼层,按到了4楼。电梯到达4楼以后,小女孩就走出了电梯,发现电梯外面没有人以后就又返回了电梯,之后电梯来到了8楼,小女孩出了电梯以后,大约过了一分钟,这场悲剧就发生了。目前他们正在联系跃达幸福里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并承诺牵头组织事故的双方进行协商。

怎么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为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宜发生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等。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楼梯口的梯段边;尚未安装的栏板、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临边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坠落伤人的重要部位。2、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事故方案,并监督实施。3、施工单位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预防工作。(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4、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5、在高处施工作业前,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应用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表示,盖建等以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派监护人监护,方可实施。施工完后按原防护归位,报项目主管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离开。6、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拆施工方案,设备主管负责人、项目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阅签字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方可实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必须灵敏可靠,楼层门必须设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防护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必须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楼层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要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必须有断绳保险装置和安全停靠装置。各层上料通道口走道板要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用钢管设置防护栏杆,要求离地高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及底部空隙。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塔吊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不缺项。钓钩、卷扬机滚筒、上人护圈等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必须按说明书要求安装服枪装置,塔吊按拆队伍必须有资格证书,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指挥必须采用旗语或对讲机形式指挥。轨道保证路基坚固、平整、有排水设施,枕木、道钉与螺栓、轨距偏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轨道设置极限位阻挡器。行走塔吊卷线器必须安全、可靠、灵活,保障接地、接零。塔吊与架空线路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高塔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隐蔽记录。两台以上塔吊作业必须有防碰撞措施,措施可靠。7、移动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应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及验收同第六条)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模板满铺,并设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架体应保持稳固,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8、脚手架、模板、吊蓝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及验收同第六条)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悬挂式脚手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做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走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必须由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进行监护。(2)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不得超出设计计算要求。(3)吊蓝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作,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蓝连接。9、其他防护措施:如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闭必须严密。电梯井口门高度不得底于1.5m至1.8m,电梯井内每个两层、不超过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设置要求离地高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必要的洞口应设挡脚板。窗口底于1.2m设一道防护栏杆或系挂红色线绳示警。通道口防护棚及其他防护棚必须牢固,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危险地段防护棚必须设双层棚顶,其棚顶上下间距不小于200mm,板厚5cm。进行屋面防水及其他施工时,屋面必须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空洞必须加盖封闭,孔洞短边大于1.5m时,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_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由于其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曾被列为建筑施工四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建筑事故的60%以上。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1   一、事故简介   2002年2月20日,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由中建某局第二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主体为钢结构。6号机组东西(A~B轴)钢屋架跨度为27m,南北(51~59轴)长63m,共7个节间,钢屋架间距为9m,屋架上弦高度为33.2m。屋架上部为型钢檩条,间距为2.8m,檩条上部铺设钢板瓦。截至2002年2月20日前,已完成51~52轴1个节间的铺板。 2002年2月20日继续铺设钢板瓦作业,开始从52~53轴之间靠近A轴位置铺完第1块板,但没进行固定又进行第2块板铺设,为图省事,将第2块及第3块板咬合在一起同时铺设。因两块板不仅面积大且重量增加,操作不便,5名人员在钢檩条上用力推移,由于上面操作人未挂牢安全带,下面也未设置安全网,推移中3名作业人员从屋面(+33m)坠落至汽轮机平台上(+12.6m),造成3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在铺完第1块板后,没有用螺丝固定便继续铺第2块板,且作业时又一次铺设2块,给继续作业带来危险。   2)作业人员并没按要求将安全带系牢在安全绳上。   2.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承包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程序,以致安全防护 措施 过于简单。钢结构吊装是一项比较危险的高处作业工程,必须全面考虑防护措施。   2) 安全 教育 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或在挂安全带后操作不便等情况下而未挂安全带时,缺乏其他保护措施。且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对现场缺乏检查,没人制止工人的违章操作。   4)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按照规定高处的钢屋架上作业,应在节间处设置安全平网,而此作业场所却未设置。   四、事故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施工企业既不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进行作业前的培训,又不按施工工艺全面采取防护措施,方案过于简单,以致发生意外事故时失去防护。   1.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过于简单,未按施工工艺全面考虑,施工前又未对作业人员交底,强调作业程序及必须挂牢安全带和进行检查,致使铺设第二块板时便发生事故,应负指挥责任。   2.该建筑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该公司管理上失误,方案编制后不经审批,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以及现场作业违章不能及时得以制止等违章行为负主要管理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的 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各种安全 规章制度 。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应将项目负责人的指挥行为纳入规范管理。   2.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并认真加以 总结 改进。加强对工人的安全三级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   3.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和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   4.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安全隐患。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2   事故经过:   2012年4月28日19:00时左右,某船务黄海工程部某队3名施工人员在外租黄海工程部场地三跨80吨龙门吊底部对吊运摆放在托架顶部DN0060船646分段进行摘钩作业时,在摘除最后一处吊点时,支持工段一名吊车司机操作钩头起升带动前期摘除的另一根索具发生急速旋转后将配合摘钩操作其中2名施工人员扫打发生坠落(坠落高度4米),经送往医院救治:其中1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工人头部损伤。   原因分析:   受害人张某某、受伤人张某严重违章,在翻越分段护栏外侧处于分段面边缘弧形部位配合摘钩作业时不扣安全带,安全意识极差,忽视高空作业过程中所存有的坠落安全风险,严重违反了登高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最终导致坠落过程中失去了有效的安全保护,这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黄海工程部支持工段起重工邹某某责任意识极差,未经审批便开始吊运作业,特别是在分段吊运进行过程中擅离岗位,没有针对性对吊车司机及配合司索作业人员提出暂停等待正确指令,存在严重“不作为”行为,并且对于现场操作人员安全行为没有做到有效指挥控制,造成吊运作业现场出现失控状态,这是引发此起事故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黄海工程部支持工段吊车司机李某某作业过程中随意听取非起重指挥人员指令并盲目操作吊车,严重违反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另外在完全清楚起升钢丝绳卸扣未摘除情况下仍采取二档快速起升 方法 野蛮操作,最终导致仍处于连接状态的钢丝绳受力崩紧连带前期摘除的一根索具急速旋转后将两名作业人员扫打坠落地面,这是引发此起事故的又一个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   2米以上3米以下高空施工未系挂安全带对责任人考核200元以下;3米以上高空施工未系挂安全带的严重违章行为,一经查处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开除处理,同时对责任班组长及临近可发现但未提示的施工人员进行连带考核处理。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3   200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A公司工人李某在1.7m的脚手架上进行钢筋尺寸测量时,不慎自脚手架上后仰坠落,导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紧急抢救,生命无危险,但脑部受损伤。伤者在进行作业时,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事故原因】   以上两个案例都存在如下共同点:操作者在进行操作时,距离坠落基准面的高度都不足2m,但却都发生了坠落事故;操作者本人都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然而结果却造成一死一伤。   原因一:忽视了准高处作业的特殊性--可能坠落。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为高处作业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如何进行安全防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所有安全管理者对基准面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有法可依,操作者有章可循。然而,准高处作业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安全防护,却没有任何规范或标准明确地提到。于是,在部分管理人员视准高处作业为一般的普通平地作业,仅仅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操作者所使用的简易操作平台仅仅是满足立足之用,并无可靠防坠落措施。   其实,准高处作业与高处作业有着共同点--有坠落的可能,其共同点恰恰又是准高处作业与普通平地作业的不同点。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准高处作业既非普通平地作业,又非高处作业。如果视准高处作业为高处作业,提高安全防范要求,既无法可依,又不符合实际,对正常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视之为普通作业,就会降低安全防护要求,也不符合实际、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当然会发生上述事故。   原因二:操作工人所佩戴安全帽存在缺陷。   在《高处作业分级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已经提到了1983年以前2m以下坠落死亡事故占总坠落死亡事故的7.103%,并不是说2m以下不存在死亡事故,而且也提到了2m以下的坠落死亡事故全由脑部受伤引起。由此可见,在2m以下的准高处作业时,并不是不存在危险,或者不存在死亡事故发生的可能,只不过事故严重程度由受伤部位决定。脑部受伤是准高处作业坠落致死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脑部的保护尤为重要。目前操作工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是保护脑部受伤的主要措施。以上的两个事故,操作者都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然而没有逃脱厄运。这不能不让我们对他们所佩戴的安全帽的保护作用产生怀疑。   众所周知,人体在向侧面、正面摔倒时,人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要远远强于后仰摔倒时的保护能力。因此,人体后仰摔倒后,安全帽对头部的保护就更加重要。然而,现在使用的安全帽大部分存在操作者后仰倒下时,脑部不能得到足够保护的缺陷。脑袋比较大的操作者,后仰摔倒时后脑部分可能直接接触坠落基准面,那后果更加严重。所以,现如今使用的安全帽不能对操作者在后仰摔倒时起到全面、充分的保护。   原因三:工作环境复杂,操作工人准高处作业的机会多,发生准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大。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工作环境复杂,相当长时间、相当多的机会是在准高处进行作业,而且工作点频繁移动,在每一处准高处作业的时间又相当短,这样的工作性质无疑为操作工人时时刻刻得到相对稳定的保护措施增加了难度。另外,坠落高度2m以下的坠落事件经常发生,除头部受伤处,其他部位的受伤一般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所以,从管理人员到操作人员,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够,总认为2m以下坠落无太大危险。于是操作者在2m以下的高度进行操作时,管理人员对他们要求比较低,操作者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安全意识淡薄的操作工人就可能发生事故。   【防范措施】   以上三个原因中,复杂的工作环境及特殊的工作性质我们是不可能改变的,可以改善的是对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帽的缺陷,因此,我们的对策就有如下两个方面:   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大家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的认识。安全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告诉或提醒大家危险有哪些,长期以来的高处作业教育使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已经明确认识到高处作业有危险,而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大家认识不够,因此,我们要加强这一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这一危险性。只有在认识基础上才能提高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才能改善目前无防坠落措施的简易操作平台的状况,才能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带不仅仅用在高处作业的防护中,在准高处作业的防护中也相当有效。.   2、对安全帽现有的缺陷进行改进,使之对操作工人的头部起到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作用,要对安全帽后侧的安全距离、安全屏护区别对待于前侧和两侧。其实,这一缺陷是导致准高处作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家潜意识里认为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下操作时安全帽可以起到足够的保护作用,然而事与愿违。   3、从技术层面进行风消除。制作安装拆卸专用工具,减少准高空作业的机率。 看过"高处坠落事故案例"的人还关注了: 1. 关于安全事故案例读后感 2. 安全事故案例感想 3. 重大飞行事故案例 4. 高处坠落伤的现场急救 5. 高处坠落伤的急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