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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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货款 赊销 跟单托收 和 跟单信用证的风险

预付货款——这种付款方式对买家的风险最大——如果卖家不交货(卷款跑路),买家将损失预付的货款。赊销—— 这种收款方式对卖家的风险最大——如果买家不付款(卷货跑路),卖家将损失所发送的货物。跟单托收——这种收款方式对卖家有一定的风险——如果D/P方式托收,买家不付款赎单,则卖家无法保证收款,只要代表货权的正本提单没有给买家,还可以将货物转卖给其他客户,最不济还可以退运,会损失往返的运费和其它一些相关的费用,起码货物还在。但是,如果是D/A方式托收,买家届时不来付款,则有款货两空的风险。跟单信用证——这种付款方式对于买卖双方的风险基本平均——买家不会因为卖家不交货而付款,卖家也不会因为买家不付款而损失货物,即通过引入银行信用,卖家只要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则开证行将承担对受益人(卖家)的付款责任,不会出现交货后被买家卷货跑路的情况;同样,买家付款一定是能够收到卖家提交的代表货权的提单等全套单据,而不致款货两空——但是,上述皆以不存在信用证欺诈为前提,换句话说就是,信用证欺诈这种特例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