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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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与工资改革后有关会计核算的问答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财务部门: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举措,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决定》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做出周密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本省(市、区)政策要规范统一,防止政策多样。各地区原来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政策要按照《决定》进行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制定本部门贯彻《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各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实施办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连同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见附表),在2015年5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部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三)关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国家每年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等因数,确定并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N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N=2015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五)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数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关于规范统一政策标准。各地区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确实难以一步到位实现省级统筹的,基金可暂不归集到省级,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市、区)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五、规范各地区试点政策。各地区要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决定》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范。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各地区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六、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七、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八、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提高贯彻《决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实施情况,认真分析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应对预案,把工作做实做细,保持社会稳定。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5年3月日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前养老保险由谁缴纳

一、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二、对《决定》的实施,各地会制订相应的方法,详细内容请查询当地有关规定,在此略述几点:1.公务员要缴纳养老金了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2.养老金不再按级别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3、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具体计发月数表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阅),就是退休之后平均每个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4、“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5、改革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6、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决定不一致的,按照决定执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带薪休假细则是什么?

公务员工资改革一直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以及在职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针对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引起社会各届关注,更多公务员工资改革消息请点击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消息汇总。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多地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休假细则“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带薪年假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不少地方加大了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记者注意到,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加把火”。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这与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相一致。对于没休带薪年假是否有补贴的问题,湖南和哈尔滨提出,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但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兰州则“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地出台的细则均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此,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带薪休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落实,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单位“不让休”、员工“不敢休”的现象,以致于带薪年休假沦为“纸上福利”。“地方政府发布实施细则,能够推进一部分人率先带薪休假,这对于全社会落实带薪休假是好事,值得鼓励。”刘思敏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的带头和示范效应。国务院去年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刘思敏认为,在机关事业单位加快落实带薪休假的同时,在企业尤其是民企、中小企业,更要加大推动带薪休假的力度。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推进带薪休假的落实,有利于增加群众出行,使得旅游消费更合理释放,也有助于分散出行,缓解黄金周和小长假拥堵。”刘思敏指出,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施行已超过7年时间,但目前带薪休假仍面临“落实难”的问题。对于落实难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的逐利性和职工的弱势地位,是导致带薪休假难落实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黄细花说。刘思敏表示,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单位违规后受处罚力度小甚至可以“零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长远来看,为了完成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能够得到基本落实”的目标,推动带薪休假的步伐仍需加快。建议,应尽快从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明年国企工资改革将试点薪酬分配差异化有什么意义?

12月30日,人社部公布部长尹蔚民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记者从公开信息获悉,尹蔚民讲话透露了多项明年将要实施的就业、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安排。尹蔚民表示,明年要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公务员分类改革将加快,同时明年还要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完善体现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对于明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尹蔚民提出,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总体要求。人社部明确,明年将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目的?尹蔚民的讲话提出了我国到2020年和到2035年的两个目标。到2020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合理、更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人们的工作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劳动价值得到充分尊重”。明年的工资改革如何进行?尹蔚民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着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明年要尽快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稳慎把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幅度。要以完善体现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为核心,加强制度设计,注重与公务员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衔接、协同推进。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制度。试点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在就业方面,明年我国仍将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同时,尹蔚民表示,将深入研究加快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政策措施,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在社保方面,尹蔚民讲话透露,明年,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继续延长一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此外,在公务员改革方面,尹蔚民讲话也透露,明年要进一步加快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协同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及时做好入轨实施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并推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方案。国企要做到好榜样。

退休工资改革方案什么时候执行安工龄一年100

没有听说这个政策,现在退休费都是按照政府**号令养老保险条例计算的,估计这个说法是谣传。

全额供款事业单位未建立社会保险且已退休人员工资改革后如何解决

那要看你妈妈退休的年龄了,不同的年龄的解决方法不同。主要的要看你妈妈有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到了,那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有相关依据,有着最终解释权的。如果听不懂,那就详细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吧,也许你就明白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又称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三类,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包括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由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设立与撤销。事业单位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与公务员大致相当,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时,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俗称“打折”,根据现在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休金按原工资中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两部分为基数,根据工作年限长短分别按70%—90%计算,再加上各项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一般情况下,退休金大约为本人退休前工资的90%以上,这也是比较典型的“待遇确定型”的退休金计发办法。在退休金的支付方式上,目前除部分市、县组织试点外,我省还没有建立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退休金主要还是实行财政供给或单位自行解决。二、事业单位转企的概况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是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改革需要,实行体制改革的方式之一。转制改企的内容大体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应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将事业单位改变为企业,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可以独立承担各种企业法人行为的相关责任,取得融入市场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二是促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多元化,事业单位过去都是国家独投,产权与其所依附的机关之间关系比较复杂,产权不明晰,影响单位进入市场,改企后可以使产权进一步明晰,促使投资多元化;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将原来实行的人员编制管理改变为劳动合同管理,同时改革分配制度。历史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历次机构改革当中均有事业单位成建制改为国有企业,但由于过去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许多具体制度方面,包括产权制度、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等大体上是相同的,因此过去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单位,多数都只是单纯的改企,涉及转换机制的内容不是很多。目前所说的转制改企是自1999年以来开始的,已经实行转制改企的有中央部属和省属的部分科研机构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正在实行转制改企的有文化出版系统的事业单位,下一步将要改制转企的还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三、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养老保险政策主要内容顾名思义,事改企过程中的养老保险政策,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将转为企业的原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执行企业的养老保险政策。从1999年起,国家先后就中央部(委)所属的科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具体政策。省人民政府为推动我省事改企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精神,于2004年批转了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试行意见》,即皖政办〔2004〕57号文件,综合上述的有关规定,事改企的主要政策包括:(一)参保政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从批准转制之时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单位和个人按照当地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及比例,履行缴费义务。社会保险机构自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时起,为职工个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在转制之前在事业工作期间,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均可视同缴费,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二)养老金的计发政策1、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转制前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原已按事业单位计发办法及标准计发的养老金维持不变,继续享受。2、转制后办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政策计发,对自转制起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企业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按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部分,加发补贴。补贴的计算方式为:截止转制时,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的退休金,与转制时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之间的差额作为计发补贴的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转制日后第1年内退休的发给该基数的90%,第2年至第5年内退休人的,依次发给该基数的70%、50%、30%、10%;如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与加发补贴高于原按事业单位标准计发养老金金标准的,执行原事业单位计发标准。至第6年起退休的不再加发补贴。3、转制后调入人员养老金计发转为企业之后再调入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企业办法计发。(三)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政策转制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区分为转制前后以及按单位拨款性质不同分别规定:1、转制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不执行事业单位调整政策。2、转制前已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1)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包括原为全额、差额拨款的),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资政策调整退休金,所需资金仍按原拨款渠道解决。(2)无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即原为自收自支单位),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的政策调整养老金,按企业政策调整与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之间的差额,由原单位视情况自行解决。(四)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政策1、有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养老金的支付原为全额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两部分支付,社保机构承担按照接收时当地企业人均月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一次核定后不再增加。其与原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由财政按原拨款渠道安排资金划入社保专户,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全额发放,按事业单位标准和办法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照此办理。原为差额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保机构负责发放接收时按当地企业人均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今后不再增加。差额部分由原单位支付,财政按原承担比例解决相应部分,遇事业单位调整养老金,调整退休金由财政和单位共同承担,原单位支付。2、无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养老金的支付无正常事业费转制单位已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今后按企业办法调整的养老金,全部由社保机构支付(离休人员待遇仍按事业单位办法调整)。3、转制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及今后调整的养老金全部由社保机构支付。(五)转制事业单位认定及养老保险其他管理政策1、需转制的事业单位,其性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编委认定。2、转制后养老保险业务由参保地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包括参保、缴费申报以退休审批,待遇调整审批等各项业务管理。3、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4、57号文件下发前已经转制并参保的单位,养老保险维持既定政策不变。原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个人帐户资金(个人缴费)并入转企后参保建立的个人帐户。5、转制单位可以为职工建立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本企业工资总额5%以内的可在税前扣除。(六)关于提前退休问题今年以来,为配合文化出版事业单位和省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经省委研究决定,对这两类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转制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工龄满20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可以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期间的退休金(按事业单位标准计发),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增资部分,据测算人均约15万元左右,由原单位一次性缴清,或从资产变现中筹集,不增加社保基金和财政负担。四、事业单位转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思路省政府皖政办〔2004〕57号文件下发后,各地都陆续组织贯彻,芜湖、马鞍山、安庆等地已经出台实施意见,其他市的具体贯彻意见也正在制定之中。由于全省事转企工作尚未全面推开,目前政策执行的面还不是很大,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目前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有:1、由于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分配制度的不同,使得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这已经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职工心理上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甚至抵触。2、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所需支付的成本较大,特别是地方社保资金要为此承担的资金和责任都较重,对一些市县来说造成的冲击比较大。3、对过去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然按照原定政策不变,虽然避免了政策上的翻烧饼,但引起的新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4、对几类比较特殊的事业单位如农(林)场、种子园艺场,招待所等,现行政策还不能够很好的适应其改革改制工作,另外过去一些执行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企业,也要求享受这项政策。事业单位转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今后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思路是:1、将转制改企养老保险工作要与下一步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在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研究转制养老保险政策完善问题。要把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转企养老保险政策相互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在不同的制度之间设计相互衔接的办法。2、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实际情况,对目前转制工作进程当中尚未解决好的以及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特别是要结合分配制度改革的进程来抓紧建立事业、企业之间大体相当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在二次分配领域注重公平因素。3、加强对各地执行政策情况的指导,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实践中对转制政策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抓好政策的宣传。翻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文件

这是网上别有用心的人制造的谣言。请勿再传播!首先文号就不对。即使有文,也应该是 国发【2015】3号,不应该是国办发【2015】3号。请参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文件里面的措施明显不符合官方发文习惯和行为规范。对经常收发公文的人来说,一眼就能看出是假冒的,虽然里面费尽心思,做了那么多表格和数据。国发【2015】2号文,是在2015年01月14日发布,是一个关于养老金并轨的通知,这是对公务员群体的利空消息,不可能紧跟着就发布一个3号文,增加公务员工资。不符合时代潮流,也更容易激化矛盾。2号文的发布就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缓解社会矛盾。怎可能再发一个3号文,立即增加工资呢?为什么这个假文件选择【3号文】?因为在国务院的官网中,已经公示了2号文和4号文,偏偏3号文没有公示。这就给制造谣言的人有机可乘,因为大家没办法在官网得到验证。其实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很多文号都没有被公布,这是很正常的,比如【2015】1号文也没有公布为什么这个谣言能迅速流传?1.【2号文】发布后,当前对公务员相关待遇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尤其是公务员群体(包含事业),如此时编造这样一个假的类似文件,必定能迅速传播2. 【3号文】增加工资,符合公务员群体(包含事业)的心里预期,期盼涨工资已经太多年了,很希望这是一个真的文件,所以宁可信其有地大肆传播。3. 自媒体和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媒体跟风,博取眼球4. 一些意图不明的人员推波助澜,和平时期尤其需要防范利用大众的不知情,或绑架大众的感情来制造舆论,最终达到对我们民族意识形态的颠覆,扰乱社会稳定的发展局面。最后一点最可怕!如若只是个别人哗众取宠,想博个彩头,只能说明现今的网络民众对虚假信息的甄别能力太弱,容易被煽动。谣言止于智者!请勿再传播!

我国最新工资改革政策

城管怎么没提到日程上

2015年到201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怎么改

再过几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要进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新鲜出炉。每高一个级别,处级以下实发工资提高大约600元,处级以上1000元。级别的差距也会在工资差距上得到体现。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详情请见下文。  交通罚没收入比2012年降低  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公布2014年度部门决算,这也是市公安局首次公布部门决算,以前仅公布过“三公”费用和会议费等。  根据公安局公布的2014年部门决算,市公安局工资福利支出为9 。84亿元,其中支出最多的一项为津贴补贴,为7.5亿余元。公安局称,这些经费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不过公安局没有像其他部门一样公开人数。在文件最后,该局说明称,没公开的是涉及国家秘密。  另有一项数据值得关注,即是罚没收入为6 。54亿余元,占各类非税收入合计8亿余元的81%。而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天河区分会场,代表陈彦文提出,2012年交通罚没收入达到8 个亿。从此次市公安局公布的决算来看,交通罚没收入在两年后,尤其是市内车辆增多的背景下,反而有所下降。  细读市直机关公务员工资  南都记者搜集不同部门的公务员工资和补贴,与决算互为补充,呈现公务员待遇  尽管此次工资福利支出已经公布得更细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都列了出来。但是公众仍然无法得知某级公务员的确切收入,因为每个部门人员构成不同,工资构成本身也受职级影响。南都记者通过搜集不同部门的公务员工资和补贴,与决算互为补充,力求点面结合地呈现各级别市属公务员的待遇。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工资  市财政局介绍,在决算账本中,公众可了解部门整体工资福利支出。这是不是代表市民可以看出公务员工资高低呢?不尽然。  工资福利支出不能完全称为“公务员工资”。政府单位人员构成包括行政编制(即公务员)、事业编制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一类显示的是该部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如空港委只有一个行政单位,人员编制中有25名公务员。而如教育局系统,除了教育局一个行政单位,还有6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务员只有95人,事业编制24313人,此外,还有长期聘用人员5416人。  市财局特别说明,部分经济分类科目核算人员口径不同,如绩效工资仅包括在职事业编制人员支出,又如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包括在职人员和编外人员支出,住房补贴支出对象包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工龄、级别和职称决定收入  南都记者了解到,行政单位不同级别人员的工资、补贴不同,而市属和区属单位也有所差异。除了人员级别,人员的工龄、专业技术职称、是否特殊岗位,都会影响工资和补贴标准。比如军转干部、在岗转为公务员的人员工龄较长,比同行政级别的人员工资要高。  南都记者从决算中发现,大多数单位的“津贴补贴”项都高于“基本工资”项,譬如比例比较高的有市协作办、市社会主义学院、市监察局的“津贴补贴”项与“基本工资”项之比,分别为5 。01到5.16倍。  然而也有特例,例如市信访局的决算账本显示,“基本工资”项为455.21万元,而“津贴补贴”则为“0”。  事业单位大多有绩效工资、奖金的支出。如白云山风景管理局“绩效工资”1120 。56万元,约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0%。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的计算方式跟普通单位职工一样,一般按工资的12%缴存,不同的是,行政单位的“单位缴存”部分跟个人一样,企业职工可能存在个人与单位缴存不同的情况。  有公务员透露,购房补贴跟工龄、级别和提拔年限有关系。所谓提拔年限,就是比如两个同为正处级的公务员,但一位是5年前提拔的,一位是刚提拔一年的,两人的购房补贴都会不同。  工资条细细睇  虽然部门决算还是不能爽快地公布社会关心的“公务员工资”,但南都记者搜集了不同级别的市属公务员真实工资。  公务员工资构成包括职务和岗位工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津贴等,以南都记者了解的看,市属副科级公务员每月应发工资约为7800元,扣除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后,实发6400元;市属副处级公务员每月应发工资约9500元,扣除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后,实发工资7500元。  每高一个级别,处级以下实发工资提高大约600元,处级以上1000元。副科级在6300元左右,正科工资在6900元左右,副处级在7500元左右,正处级在9000元左右,副局级在10000元左右,正局级11000元左右。  公务员还有购房补贴和房屋维修金,据不愿公开姓名的公务员透露,市属科级公务员大约每月1600-1700元左右,级别越高差距越大。

企业职工工资改革什么时候

您好, 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紧随其后  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制度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据悉,在完成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之后,人社部正在着力推进针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预计下一步,紧随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的公开,人社部将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的政策性文件。  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其中主要包括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立法、建立和完善人工成本与薪酬调查及发布制度、建立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和评估制度等。涉及到最低工资制度改革,中央2013年已明确短期目标,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一位不愿署名的人社部专家认为,工资制度改革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而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很多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普通职工工资偏低,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问题,这将是整个工资改革的难点所在。  按照人社部的工资改革计划,下一步先行推进的是对国企高管薪酬的“控高”,接下来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低收入职工工资的“提低”,再往后,才会着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  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提低”更艰难  按照中央的部署,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提低、扩中、控高”,具体到工资改革,应该遵循的改革原则、改革方向也是如此。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开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之后,外界曾提出诸多看法,认为方案侧重框架方面的阐述,只有“原则”没有“细则”,且整个收入分配改革进程过于缓慢。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等专家认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是在“提低”,现在国内经济增长缓慢、国家财政收入出现下降,政府通过政策改革,干预市场的能力并不强,依靠企业“提低”的空间也很有限。  具体到工资改革,所谓“控高”主要是限制国企高管的畸高薪酬,“提低”则重点维护的是中小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利益。  从工资制度改革的进展来看,目前人社部方面已经完成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中央在“控高”上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决心。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进行审议,11月上旬,国务院又成立了深化国企高管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并由马凯副总理亲自挂帅,推进整个央企、国企高管薪酬改革。  2014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下降: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编者,从9月开始,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已经在较大范围内传达,预计央企薪酬改革方案很快就会向社会公开。下一步,人社部方面着力推进的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工资改革,年内将会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有《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这将有助于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现在国内的最低工资计算口径不一,对于如何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的普通职工偏低难题,人社部将要实施的步骤是,在设立全国性或地区性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基础上,再经历国家层面对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到地方层面对最低工资评估实践的反馈过程,才能最终在全国逐步统一最低工资计算口径,这样才能逐步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  前述人社部专家还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是由由人社部门相关人员,科研机构、大学院所的专家,以及工会代表、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组成,这样才能多方工资协商机制,确保最低工资评估较为合理、公平。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及细则都是怎么规定的?

还没出呢!落实需要时间

2016年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工资改革应该参照什么标准

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新消息、养老金改革方案最新规定一直是广大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关注的焦点,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多地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吉林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们注意了!近期,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多省份机关事业单位今年将调薪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人社部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1月19日,四川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并指出,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天召开的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也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标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等。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其基本工资也进行了调整。截至2015年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全面完成。此次工资调整优化了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同时,重点向基层倾斜,并确保所有人员的工资都有所增加。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这次调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 对于如何调整,人社部表示,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 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国家什么时候工资改革

哈哈我也在等,祝愿我们的梦想都能实现

国有企业工资改革有何意义?

改革有许多重大突破,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一是突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二是突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分类管理,三是突出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统一,

新的公务员工资改革什么时候实行

还没有时间表。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什么时候实施

已经实施

公司工资改革目的

您好。 工资改革目往往有三大目标:  1、支持战略和业务目标的实现,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提高员工满意度。支持战略和业务目标的实现优秀企业都将激励政策作为业务目标实现的驱动力,在激励政策和业务目标之间建立强有力的联系。  2、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  同样一个岗位,不同能力的员工,绩效产出可能相差数十倍甚至更高。如何利用工资体系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对于企业而言尤其重要。在工资体系设计当中,如何能够在控制总额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的工资竞争力,企业在改革薪酬时要考虑的核心问题。  3、提高员工满意度  公平的薪酬政策是影响员工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优秀的企业都会在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以提升薪酬体系的公平性。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还有十三月工资吗

2017年底也没有取消啊

工资改革是哪一年?

好像好多年了。又好像年年都改革。

新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恐怕要到16年工资套改,吉林省已经试点了公务员工资改革:具体工资分配制度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2012教师工资改革

都是骗人的!!!!没人把老师当人看。

公务员2014年工资改革方案及细侧

没有这个方案

国企工资改革什么时间实施?

国企工资改革2019年将全面实施,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有望年内落地。资料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企工资改革将在明年全面实施。6月11日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明年全面实施。强化督促指导,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此前表示,根据相关要求,国资委将在2018年适时出台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配套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等操作性文件。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认真梳理本企业制度建设、流程规范、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完善相关办法,编制申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落地。在此基础上,国资委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监督指导,其中包括,各中央企业要牢牢盯住市场化薪酬分配这个“风向标”,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调整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做到收入能增能减。2018年5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此为契机,新一轮国企薪酬改革启动。邱小平指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改革要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突出工资分配的市场化,兼顾效率与公平、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表示,除了打破工资总额的固有管理模式,形成中长期激励机制也是促使国企薪酬改革落地的举措之一。作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预计有关部门将会出台股票期权、岗位分红、利润增量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激励并约束企业负责人着眼于长期效益,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来源:新华网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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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新似企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什么时侯开始的

2018年。根据查询太原日报网显示,山西省太原市新似企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方案旨在改善企业的薪酬结构,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改善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要求企业在薪酬结构上实行绩效改革,将基本工资比例提高到70%以上,提高绩效工资比例,并将绩效工资按照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激励。

20世纪80年代工资改革的特点

20世纪80年代工资改革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政府主导。**工资改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这体现了政府对于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循序渐进。**改革的过程是逐步推行的,而不是一蹴而就,这种渐进改革的方式有助于确保改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重视提高脑力劳动者报酬。**在这次工资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向脑力劳动者适当倾斜,这反映了对于知识和技能的高度重视。* **工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工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它旨在改变平均主义状况,推动按劳分配的原则。* **实行政企分开、分级管理。**在工资改革中,政企分开和分级管理也是重要特点,这意味着政府和企业需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事,以提高效率和公平性。这次工资改革对于改变原有的不合理的工资制度,提高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水平,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22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您好,很荣幸为你解答,2022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6月底开始。2022年6月底事业单位改革工资分级分类。工资构成和岗位分类现在事业单位是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奖金等组成的。事业单位是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来设置岗位的。具体分成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重庆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法律主观: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个的《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怎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在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它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人社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工资改革

法律分析: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取消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一、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二、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2023新一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法律主观:国务院就下发文件提出要对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 养老金 并轨改革。那么,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哪些人的工资涨了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哪些人的工资涨了 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范畴。据悉,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将改革的范畴给予了清晰的划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二类参与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而新闻媒体等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向企业养老保险过渡。 这意味着,以后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将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同一个"池子"。 人社部的通知规定,作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政策的落实,各地方的实施办法按规定需在5月底前报人社部备案。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才能参加养老改革 今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很多人预计,所有事业单位都将参与这次改革,并与机关单位一道,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单独建账。 其实,经查询发现,该《决定》规定的对象是,按照 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即使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没有编制也没办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进一步明确,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养老逐步企业化 按照人社部等已出台的政策,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由财政、个人缴费实现参保;对差额拨款单位,由财政、单位、个人缴费实现参保。对自负盈亏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最终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这与之前公布的职业年金做法稍有差别。作为养老金并轨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强制性推进的职业年金,只分为两类,一类是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由单位、个人缴费实现;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这种表述,实际上是说,在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里,只要有编制,都要建立职业年金,而职业年金是与 企业年金 相对的,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有范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绥分析,对于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属于必须负担的人力成本。 以上就是 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

2024年退休后的工资改革

法律主观:2024年以后的退休的人员,退休工资中不包括过渡性养老金补贴。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来说,在十年过渡期之内办理退休,养老金按照新老办法对比确定,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部分,按照十年过渡期之内退休的年限,发放相应比例的补贴金额。比如,在十年过渡期的第一年退休补发比例就是10%,第二年是20%,第三年是30%,以此类推,2024年是第十年,补发比例就是100%。在2024年退休的人,养老金是全额领取的。法律客观: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20年未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法律、政策,目前仍执行的是上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5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而关于2020年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相关文件。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2015公务员工资改革军转干部正营级满15年能调上副处级吗

恐怕要到16年工资套改,吉林省已经试点了公务员工资改革:具体工资分配制度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方案了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一、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发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配合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已于1月12日下发有关工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三是《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文件显示,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加薪将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二、提高基本工资,冻结津贴补贴,人均增300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以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办法为例,本次改革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减少金额,从最低岗位等级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从最低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0元。那么,经过增加基本工资和减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扣除养老金前实际收入如何变化?经过简单计算得知,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工资由低至高分别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当然,这部分增加的工资,将大部分用来支付个人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个人需缴纳工资8%的养老险和4%的职业年金,12%的总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见,之前港媒报道的“公务员将涨薪60%”的新闻并不属实。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 三、机关事业单位涨薪频率或加快  本次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距离上次调整整整过去了9年。本次调整方案明确指出,将“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幅度将依据工资调整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四、退休人员普遍增加退休费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从省部级及以上至科员及办事员分别增加1100元至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方面,教授及相当职务至助教及以下职务分别增加700至260元。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单位工资改革是否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有规定吗?

改革方案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改革不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