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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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环保督查情况说明怎么写

1、首先按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其次调查环保督察的进度,并按实际填写。3、然后向上级进行汇报,按照格式填写即可。

2019环保督查时间

2019年7月12日-8月12日。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重庆时间为1个月。

环保督查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2022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几月份开始

2022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2月份开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2015年开始实施以来,对改善全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督查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环保督查哪些?

这个方面很多,主要还是看有害垃圾的处理。

环保督查的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环保督查的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保督查的工作总结 篇1 本次整改的内容共计2个大项10个小项,本着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将主要精力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五乱治理 1、整治车辆乱放 重点整治阶段在8、9、10三个月,因为这一阶段正是卖水果的关键时刻。这三个月乡治理办会同安办一道上路进行宣传、劝导,对乱停乱放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查纠,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整治垃圾乱扔 这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学生,二是保洁员未尽职,三是杂物乱堆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结合“七进”活动在两所中心校进行宣讲,并在学生中成立学长负责制,对学生乱扔的现状有了很好的助推作用。第二是加强了保洁人员的管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第三是对桃富路沿线乱堆乱放和树木遮挡视线的情况进行了强化整治。 3、整治广告乱贴 通过采取发动群众举报给奖励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加强了保洁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此项整治成效明显。 4、公路上施工乱象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输弃土砂石违反规定,散落在路上,造成不安全隐患。 一是责成两河砂厂落实专人一日一清除。二是对运输车辆加强劝导,对超载弃土散落路上的令其自行清除。 二、“七进”活动开展 1、进学校活动 针对存在的问题,乡整治办工作人员一方面到学校讲解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三是在学生中举荐学长负责监督乱扔垃圾的行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进企业活动 乡的企业主要是水电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意识不强。针对此种情况,乡治理办会同安全办一道,在与职工交谈中普及文明常识,通过交流交谈,已在企业中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 3、进村庄活动 针对部分村民环境意识差的现状,以及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乡整治办重点加强了宣传力度,结合入户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活动以及“四改三建三清”建设项目等进行引导,使部分思想僵化的村民思想认识有了一定的提升。 4、进景区活动 针对旭河自然景区垃圾清理不彻底影响环境形象的现状,在整改措施上责令景区所在的富强村委会、在重要节庆假日前往景区进行了全面清除,确保了旭河源头干净、整洁。 5、进家庭活动 针对环境意识不强,杂物乱堆等问题,通过开展“五星”文明来助推了该项工作。在全乡评选了“整洁优美星”28户,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增强了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杂物乱堆也得到了很好整治。 6、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针对桃富路主干道和村道垃圾有时暴池的现象,我们结合环保整治工作,及时进行了清运,在销号时限内没有出现过暴池的现象。 环保督查的工作总结 篇2 环境卫生是社会精神文明面貌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精神面貌的具体表现。因此,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首现要从环境卫生入手。环境卫生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整体利益。xx社区为做好社区环境卫生工作,通过一系列“xx杯”竞赛活动及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公民道德”、“健康知识”、“我爱我们的家园”等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爱护家园,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成立了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强调了保洁员上岗职责和制度,使xx社区的卫生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大力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工作 为使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做的更细更好,xx社区在社区共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狠抓了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严格对社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做到能及时清除社区和楼道的张贴物及广告、对树木悬挂物及时清理。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袋装垃圾的管理,在社区内设置了垃圾箱,方便了广大社区居民。对袋装垃圾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 灭蟑灭鼠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为了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在xx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x月xx日至xx日,我们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为居民家庭的“双灭”活动共走访居民家庭1200余户,为1100多户家庭投药,为居民投放蟑螂药共800袋,灭鼠共350袋(每袋100克);x月xx日至xx日,为居民投放蟑螂药共300包,灭鼠药4kg,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认真做好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为了迎接“xx杯”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给社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xx社区首先成立的“xx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主管环境卫生负责人每天对社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环境卫生负责人要求保洁员每天必须按时完成自己管区的卫生,同时还对社区内的健身器材、宣传栏也要进行清理,对楼道的卫生和广告也要做到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每天日产日清,垃圾容器无满溢,垃圾房墙面及周围卫生做到脏了及时清除。 一年来,我们保持了以往工作作风和先进经验,更加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中,xx小区内设有凉亭、健身广场、门前小草青青、绿树成荫,是一个健身、休闲、乘凉的绿色小区。xx社区居委会为把小区建设成为社区社会稳定、功能完善、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环境优美的文明小区,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们从一根烟头、一片纸屑、一口痰抓起,从垃圾房、乱搭乱建入手,彻底的狠抓并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社区环境管理力度,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是一段珍贵的工作时光,我们收获良多,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你所见过的工作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 篇1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按照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阅资料的通知》(靖环督改〔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镇认真核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中央巡察组反馈后,我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主要领导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站办所主要负责人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环保督查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镇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继强、镇长任组长,相关副镇长任副组长,站办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镇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对涉及各站办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镇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1.已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继续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开会讨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   2.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站所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持续、常久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1.本镇已成立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2.本镇现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3.本镇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及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个人。保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及时有效落实上级有关环保的政策方针,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已确定临时垃圾存放点。   1.本镇在县农村垃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方案。   2.根据我镇农村垃圾运转和处理问题,现已与县城建局协调,分别在村、村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城建技术人员已实地勘探多次,选址工作已完成。   3.同时在本镇设立了几处临时垃圾存放点,以规范防止农村垃圾乱堆放现象的出现,并且做到及时清理。   4.按照农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和转运车辆等费用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   (四)秸秆焚烧工作还不够到位,春季秸秆焚烧问题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现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各级网格管理监督人员,加强监管。   本镇为了更好的预防秸秆焚烧问题反弹,相继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离田方案》、《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等相关方案措施,并且于秋收之时已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先由镇领导开会向村干部宣传,再由村干部向村民进行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的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15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第22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排名全国第29名。   整改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定水源地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本镇已经清理一级保护区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对镇内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档案,制定水源地相关管理制度,将临时垃圾存放点及有可能影响河流水源的污染源搬离,并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 篇2   按照汉城乡治办﹝20xx﹞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将近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整改的内容共计2个大项10个小项,本着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将主要精力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五乱治理   1、整治车辆乱放   重点整治阶段在8、9、10三个月,因为这一阶段正是卖水果的关键时刻。这三个月乡治理办会同安办一道上路进行宣传、劝导,对乱停乱放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查纠,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0月25日已销号。   2、整治垃圾乱扔   这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学生,二是保洁员未尽职,三是杂物乱堆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结合“七进”活动在两所中心校进行宣讲,并在学生中成立学长负责制,对学生乱扔的现状有了很好的助推作用。第二是加强了保洁人员的管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第三是对桃富路沿线乱堆乱放和树木遮挡视线的情况进行了强化整治。10月25日已销号。   3、整治广告乱贴   通过采取发动群众举报给奖励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加   强了保洁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此项整治成效明显。7月30日已销号。   4、公路上施工乱象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输弃土砂石违反规定,散落在路上,造成不安全隐患。   一是责成两河砂厂落实专人一日一清除。二是对运输车辆加强劝导,对超载弃土散落路上的令其自行清除。10月25日已销号。   二、“七进”活动开展   1、进学校活动   针对存在的问题,乡整治办工作人员一方面到学校讲解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三是在学生中举荐学长负责监督乱扔垃圾的行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0月25日已销号。   2、进企业活动   乡的企业主要是水电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意识不强。针对此种情况,乡治理办会同安全办一道,在与职工交谈中普及文明常识,通过交流交谈,已在企业中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9月30日前已销号。   3、进村庄活动   针对部分村民环境意识差的现状,以及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乡整治办重点加强了宣传力度,结合入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活动以及“四改三建三清”建设项目等进行引导,使部分思想僵化的村民思想认识有了一定的提升。10月25日已销号。   4、进景区活动   针对旭河自然景区垃圾清理不彻底影响环境形象的现状,在整改措施上责令景区所在的富强村委会、在重要节庆假日前往景区进行了全面清除,确保了旭河源头干净、整洁。10月9日已销号。   5、进家庭活动   针对环境意识不强,杂物乱堆等问题,通过开展“五星”文明来助推了该项工作。在全乡评选了“整洁优美星”28户,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增强了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杂物乱堆也得到了很好整治。10月25日已销号。   6、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针对桃富路主干道和村道垃圾有时暴池的现象,我们结合环保整治工作,及时进行了清运,在销号时限内没有出现过暴池的现象。9月30日已销号。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领域的“巡视”。下面是我整理的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1】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我市多次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迎检重点工作,市里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细化出20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群,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该群是当时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 特色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为顺利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里领导非常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昄大泸口炼油厂、新岗山板桥染料厂和海口布头漂洗厂等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白天,我市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晚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会,将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日发布一期《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此外,我市坚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落地生根。 在全市集中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日以继夜、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依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地毯式地摸底排查,认真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10天之内就将这些“十五小”企业,科学、安全、快速、完全处置到位。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属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要求从速、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现已将该点业主李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也成为了德兴市首例“十五小”企业业主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二)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多次深入花桥镇绿源建材厂、龙头山乡百石特矿山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规定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每个信访件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天调度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市环保局及时贯彻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将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一支工作队伍,负责办好一个交办信访件。此外,我市还组织了7个部门和4家企业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谈话,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交办信访件办理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一个月以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件次。经现场核实,属实19件次,部分属实2件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部信访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其中,治理到位1件次,关闭取缔6件次,停产整改8件次,已制定解决方案正在实施中的5件次,正在制定解决方案1件次。 (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派人前往核实,严防暗地生产。同时,我市要求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要切实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强在暴雨期对酸性涌水的收集处理,防止外排废水pH值超标。 (四)检查市政环保基础设施。 我市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关系到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多次深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我市发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一些环保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市发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及时查明了进水水质异常原因。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7]11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在省厅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全县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3家,对全县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检查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行业、涉废气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检查信息一览表附后)。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我们要求未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确保生产时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通过检查,对所有企业的环保状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极大的促进了监管工作,确保了环境安全。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我县沅陵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1月6日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12]5号),目前园区内审批企业14家,其中已建成3家,其它处于建设中或未进行建设。防护距离内需搬迁1521人,已搬迁205人。污水处理管网已建成。 沅陵辰州工业新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15年11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函[2015]124号)。目前该园区内审批企业6家,2家企业处于建设中。 2.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5]107号文件),我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因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氨氮浓度超标,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总排放口不规范、无标识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于2015年12月获得省厅的批复,就氨氮及氯化物超标的问题,公司已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治理(治理方案附后);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鑫发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015年来2家公司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扩容整改,对厂区进行了规范性建设。通过近8个月的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规范排污口建设、雨污分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整改工作。于2015年10月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5月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现场验收工作。 3.加大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开展大检查以来,我局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监管工作,经多次检查,取水点周围无倾倒垃圾、网箱养鱼、打鱼、水上娱乐等违法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潜在的污染源。重点对已取缔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及取水点周围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加强了对新建自来水厂取水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照要求,请资质单位编制了划分方案。 4.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我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湖南金石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严格要求企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安全转运。其中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水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污酸泥,产生量不大,有专用仓库贮存。加强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县三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与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产生的废物都由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及健全相关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达标。 5.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3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城区周边的制砖企业,共计11家,二期整治一期外的所有制砖企业。整治要求主要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对污染物外排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直至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不愿意进行治理或无法治理、扰民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关闭。按照方案整治时间为2016年3月—12月。 二、加强联动机制,打击非法企业 2015年6月我局到官庄镇三渡水村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沅陵县正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通过我们调查,该公司准备加工氧化锌废料,回收铅、锌、铟等金属,属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同时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选址开工建设。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非法进行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我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处理,及时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情况 3月3日凌晨2时许,一辆牌号为贵A5880的重型半挂槽罐车在常吉高速公路怀化市沅陵县官庄收费站路口发生意外,撞上护栏,车上装载有30吨黄磷,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高支队沅陵大队、高速路政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疏散周边人群,启动易燃易爆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手段及时排除罐车安全隐患,直至事故车辆安全转移到位。 四、组织领导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专项大检查方案后,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协调督促会,多次带队到金石公司、菩恩公司等重点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均认真负责地完成着各自的工作。目前已处于资料汇总及整改阶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发现问题继续进行整改,防范突发性污染的发生; 2.对生产的企业试生产期限满的,督促企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 3.要求企业做好废水、废气的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及保护工作。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领域的“巡视”。下面是我整理的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1】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我市多次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迎检重点工作,市里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细化出20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群,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该群是当时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 特色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为顺利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里领导非常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昄大泸口炼油厂、新岗山板桥染料厂和海口布头漂洗厂等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白天,我市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晚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会,将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日发布一期《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此外,我市坚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落地生根。 在全市集中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日以继夜、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依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地毯式地摸底排查,认真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10天之内就将这些“十五小”企业,科学、安全、快速、完全处置到位。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属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要求从速、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现已将该点业主李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也成为了德兴市首例“十五小”企业业主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二)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多次深入花桥镇绿源建材厂、龙头山乡百石特矿山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规定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每个信访件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天调度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市环保局及时贯彻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将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一支工作队伍,负责办好一个交办信访件。此外,我市还组织了7个部门和4家企业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谈话,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交办信访件办理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一个月以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件次。经现场核实,属实19件次,部分属实2件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部信访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其中,治理到位1件次,关闭取缔6件次,停产整改8件次,已制定解决方案正在实施中的5件次,正在制定解决方案1件次。 (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派人前往核实,严防暗地生产。同时,我市要求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要切实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强在暴雨期对酸性涌水的收集处理,防止外排废水pH值超标。 (四)检查市政环保基础设施。 我市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关系到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多次深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我市发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一些环保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市发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及时查明了进水水质异常原因。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7]11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在省厅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全县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3家,对全县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检查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行业、涉废气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检查信息一览表附后)。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我们要求未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确保生产时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通过检查,对所有企业的环保状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极大的促进了监管工作,确保了环境安全。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我县沅陵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1月6日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12]5号),目前园区内审批企业14家,其中已建成3家,其它处于建设中或未进行建设。防护距离内需搬迁1521人,已搬迁205人。污水处理管网已建成。 沅陵辰州工业新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15年11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函[2015]124号)。目前该园区内审批企业6家,2家企业处于建设中。 2.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5]107号文件),我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因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氨氮浓度超标,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总排放口不规范、无标识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于2015年12月获得省厅的批复,就氨氮及氯化物超标的问题,公司已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治理(治理方案附后);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鑫发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015年来2家公司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扩容整改,对厂区进行了规范性建设。通过近8个月的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规范排污口建设、雨污分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整改工作。于2015年10月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5月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现场验收工作。 3.加大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开展大检查以来,我局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监管工作,经多次检查,取水点周围无倾倒垃圾、网箱养鱼、打鱼、水上娱乐等违法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潜在的污染源。重点对已取缔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及取水点周围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加强了对新建自来水厂取水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照要求,请资质单位编制了划分方案。 4.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我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湖南金石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严格要求企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安全转运。其中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水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污酸泥,产生量不大,有专用仓库贮存。加强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县三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与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产生的废物都由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及健全相关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达标。 5.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3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城区周边的制砖企业,共计11家,二期整治一期外的所有制砖企业。整治要求主要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对污染物外排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直至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不愿意进行治理或无法治理、扰民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关闭。按照方案整治时间为2016年3月—12月。 二、加强联动机制,打击非法企业 2015年6月我局到官庄镇三渡水村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沅陵县正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通过我们调查,该公司准备加工氧化锌废料,回收铅、锌、铟等金属,属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同时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选址开工建设。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非法进行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我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处理,及时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情况 3月3日凌晨2时许,一辆牌号为贵A5880的重型半挂槽罐车在常吉高速公路怀化市沅陵县官庄收费站路口发生意外,撞上护栏,车上装载有30吨黄磷,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高支队沅陵大队、高速路政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疏散周边人群,启动易燃易爆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手段及时排除罐车安全隐患,直至事故车辆安全转移到位。 四、组织领导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专项大检查方案后,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协调督促会,多次带队到金石公司、菩恩公司等重点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均认真负责地完成着各自的工作。目前已处于资料汇总及整改阶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发现问题继续进行整改,防范突发性污染的发生; 2.对生产的企业试生产期限满的,督促企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 3.要求企业做好废水、废气的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及保护工作。

4月最严环保督查来袭,29项检查不达标别想开工!

环保 督查在行动, 以下29点没做好,永远别想开工! 环保部部长两会谈环保督查:2017年环保绝不是开玩笑,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查大格局已形成。 4月5日, 环境保护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视频会议。 4月6日, 第一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培训在北京举办。 4月7日, 参加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224人即将赴“2+26”城市,全面开展强化督查工作…… 仅三天时间,环保督查工作就从会议落实到位,作为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 在中央督查效应的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市区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24个省市区出台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查的大格局已经形成。 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组将对剩下的15个省市区进行环保督查全覆盖,包括湖南、新疆、西藏、贵州、安徽、四川、山西、山东、天津、海南、辽宁、吉林、浙江、上海、福建等。 新一轮环保督察就要开始了,企业需知道:环保督察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环保部提醒:以下29点没做好,永远别想开工! 一、环保大检查一般都查些什么呢? 根据督察组督察相关领导的讲话,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那么地方检查又会检查哪些呢? 企业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 其他 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八大方面! 一、环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否则后果严重。 二、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A.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B.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A.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B.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C.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D.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E.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一、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2、污水排放口监察 1)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 4)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检查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6)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复核 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3)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4、排放水质 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1)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2)检查处理后废水的回用情况 二、废气污染检查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1、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1)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2)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2、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1)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3)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销、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4、废气排放口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2)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3)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4)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5、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查 1、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2、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3、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3)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 4)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四、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 五、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 1)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进行防渗漏、放腐措施。 2)有地下水的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六、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现场检查 1)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看中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 2)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电镀、印染、涉重等行业)和应急事故池等。 3)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名称、数量、有效期等) 七、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查 八、环保部门督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 --- END --- 如果您觉得内容好的话,不要忘了转发哦,当然,如果您对哪方面的内容比较感兴趣或者对我们有什么建议,都可以留言告诉我们,我在这,等您的消息啦~~~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心得体会【两篇】

【 #心得体会# 导语】工作不仅是为了拿份薪水,还为了成长和快乐。不要仅仅为了薪水而工作,还应该为梦想而工作,为自己的前途而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只有踏踏实实的干,用心去干,有责任感,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以下是 为您整理分享的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心得体会【两篇】,欢迎您的参阅。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心得体会【一】   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督察工作总结会,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并组织“回头查”行动,确保查处污染问题到位,整改工作到位,关停取缔企业不再死灰复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副市长孙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汇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案件的办理工作情况,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分别作了工作总结和表态发言。据悉,自去年11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我市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形成了统筹协调、互联互通、协同奋战的良好协作机制,打了一场漂亮的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收到交办案件32批156宗,截至今年1月16日,已办结131宗;全市关闭取缔企业73家,责令整改114家;立案查处65宗,处罚总额295万元;公安部门传唤41人,刑事拘留21人;约谈120人,问责15人,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健全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并实行环保网格化管理,加快设立茂名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大环保”的社会氛围。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心得体会【二】   11月30日,市委召开xx届4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审定《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1+2”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生为组长的武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信访组、联络组、舆情组、保障组5个小组,由市级领导担任小组组长。   并成立信访案件交办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各县区也成立了保障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作出了具体部署。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12月1日至2日,市委书记火荣贵带领由市级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督察组,采取实地查看项目,在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召开现场会,由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点评、列出问题清单,分管环保的市领导点评、提整改要求的方式,深入各县区7家重点企业进行督察。督察结束后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2月2日晚,召开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暨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了《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从当日起,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实行集中办公。12月3日,收到省委督查室《转办通知》后,市委书记火荣贵批示:“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即收即办,查处整改”。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李明生批示:“速印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各组长、副组长和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认真贯彻落实。当前一是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抓紧整改落实,同时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已交办问题开展自查整改。二是一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信访组第一时间依法依规组织查办。三是综合组要及时汇总上报工作动态及相关情况。四是加强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工作调度。”12月5日,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后,武威市随即召开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细致、严谨规范查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12月6日凌晨0时10分,收到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反映“古浪县土门镇一电石厂冒黑烟”信访件后,市委书记火荣贵立即赶到市协调联络组集中办公地,听取举报案件情况汇报,并与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副组长一起迅速分析研判案情。0时56分,火荣贵现场作出批示,要求对此件务必高度重视,按《武威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质量效率全过程控制办法(试行)》安排处理。工作组要连夜到现场开展工作,从严查处。1时15分,市信访组立即转办,并于1时34分派出人员赴现场督导古浪县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李明生3次在市信访组现场批办环境信访案件,随时掌握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2月6日,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和结果公开的紧急通知》后,市委书记火荣贵立即批示:“请各组组长、副组长组织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当日22时,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李明生检查了各小组工作情况,随后召开会议,进一步对信访问题的办理查处提出了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和环保业务知识的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做好保障工作的思想认识,掌握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和着力重点,增强遵守督察纪律的自觉性。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分别于12月4日、12月5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环保政策法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督查室《转办通知》精神,印发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基础知识汇编》,要求各工作组认真落实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做到认识更到位、工作更有力,不能有丝毫懈怠。

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

  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1】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1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 、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2017环保督查情况汇报【2】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上饶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自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饶机发422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召开工作会议   7月18日起,我市连续召开了迎检工作动员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等3次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成立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长根任办公室主任。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共细化出3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提出了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我市迅速开展了辖区内“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印发了《德兴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出台了《“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4.编制工作简报   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主要是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供市领导进行参考。   5.建立微信工作群   为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微信工作群。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是目前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清理整治,办好信访   1.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经排查,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德兴市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化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德兴市昄大乡大福机砖厂等9家企业。目前,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组织人员前往核实。   同时,赣环委字【201X】7号文件指出,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暴雨期不能对酸性涌水全部收集处理,导致外排废水pH值超标。目前,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汇报。其中,银山矿业已经选好酸性库新址,计划于下月招标建设。此外,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鉴于其喷涂车间气味大,群众反映大,已主动关停该车间。   2.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环保督查情况汇报

根据《钦州市人民 *** 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1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 *** 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 *** 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 ***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 *** 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 ***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 、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 *** 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 *** 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 *** 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 *** 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 *** ,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 *** 、县(区) *** 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 *** 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 *** 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 *** (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 *** (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覈,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上饶市委办公厅 市 *** 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自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饶机发422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召开工作会议 7月18日起,我市连续召开了迎检工作动员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等3次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成立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长根任办公室主任。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共细化出3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提出了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我市迅速开展了辖区内“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印发了《德兴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出台了《“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4.编制工作简报 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主要是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供市领导进行参考。 5.建立微信工作羣 为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微信工作羣。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羣,是目前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羣。 (二)清理整治,办好信访 1.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经排查,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德兴市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化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德兴市昄大乡大福机砖厂等9家企业。目前,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组织人员前往覈实。 同时,赣环委字【201X】7号文件指出,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暴雨期不能对酸性涌水全部收集处理,导致外排废水pH值超标。目前,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汇报。其中,银山矿业已经选好酸性库新址,计划于下月招标建设。此外,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鉴于其喷涂车间气味大,羣众反映大,已主动关停该车间。 2.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