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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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资料包括那些项目

山东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提交材料是:【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盖章注明意见);备案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表》2份(建设单位均盖章)【2】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的四方验收报告);【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份;【4】、《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局盖章的《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5】《山东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6】《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及《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原件各1份;【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施工单位统计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9】《工程使用性质登记表》;【10】《授权委托书》(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11】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原件3份;【12】竣工图纸或建筑工程图纸(建施、水施、设施、电施、装修)一套;建筑总平面图一份(A3或A4);【13】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防雷设施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14】复验时重新向受理窗口申报。

建筑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灭火器配置等。消防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通过整个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的调试和观感质量检查,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保证在竣工就位时启动验收程序,并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消防工程验收分解为事前(施工价格和施工过程)、事中(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事后(分项调试、综合调试及内检、外检和验收等)三大步骤。对此每步骤再从专业特点分解为若干工序。针对以上分解和组合,我公司将采用全程消防工程计算机和辅助设计及管理,明确其验收合格的措施及要求。验收管理控制要点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建筑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灭火器配置等。消防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通过整个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的调试和观感质量检查,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保证在竣工就位时启动验收程序,并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消防工程验收分解为事前(施工价格和施工过程)、事中(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事后(分项调试、综合调试及内检、外检和验收等)三大步骤。对此每步骤再从专业特点分解为若干工序。针对以上分解和组合,我公司将采用全程消防工程计算机和辅助设计及管理,明确其验收合格的措施及要求。验收管理控制要点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对建筑消防进行验收,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扩展资料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参考资料来源;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至少多少月进行一次检查

法律分析:维护保养最短周期是一个月,另外还有季度检查,还有年检。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析?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始终在高层建筑工程项目中占据着尤为重要的地位,高层建筑设施带有极强的特殊性,所以高层建筑设施中的给水工程项目尤为复杂,其和普通建筑给水工程差异性较为明显。本文主要就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及可靠性进行深入的分析。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析。探究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的特点,找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积水系统设计工作的要点,并对其给水系统的可靠性进行研究,以此来为我国日后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构建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提升其系统设计的真实可靠性。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1.1可靠性设计要求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方式较为复杂,而其可靠性则取决于各单元之间的功能关系,通过高层建筑各单元之间的可靠性提升,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该系统设计需要严格按照我国在高层建筑中提出的相关规范要求,可靠性的设计需要满足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指标。1.2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方式在高层建筑消防不分区给水系统中,必须要开展消防水池的设计工作。对其用水量的标准要求进行深入的分析,必须要让其用水量达到其消防用水量的储存要求。调控好水箱的安装位置,尽可能的让水箱安装在其系统的上部位置,满足消防用水量的使用要求。如果其高位消防水箱的高度比较小,那么就会影响到消火栓水压的数值的正常变化,想继续维持其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就需要在该基础层面上,对其出水管的位置处,适当的增设水泵和气压罐等一系列的系统稳压装置设施。在低位的水泵房面积空间之中,确保其系统稳压装置设立的集中性。2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点2.1消防水池容积的设计消防水池的构建主要是用来放置各类消防灭火用水等设备的设施,在构建消防水池时,必须要对市政给水管道以及进水管的消防用水量进行分析,其消防水池的容积要以该建筑设施自身的消防用水状况为基准。在室外的给水管网中,必须要确保其消防用水量足够,达到其消防用水量的使用要求,若其室外的给水管网无法达到室外的消防用水标准,那么就需要在火灾的延续时间段内调整其水池的有效容量。2.2水泵接合器数量室内消防水泵在产生故障时,就会让其室内的消防用水产生不足的问题,这时消防车就需要使用水泵接合器,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处开展取水等的工作,之后再把水运输到室内的消防给水管网之中,为其灭火工作做准备。3给水系统可靠性研究该系统中的可靠性是指其在规定的条件与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功能,起到防火、灭火的作用。而消防事件发生的变现为随机性,无法提前预知,消防给水系统中的可靠性是发生消防事件随机概率量。该系统可靠性的研究,需要以明确系统功能为前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掌握系统失效模式,通过消防给水系统可靠性的研究,绘制相关的框图,利用先进的三维立体,模型构建技术,建立该系统的可靠性模型,通过三维模型可以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到系统及其相关机组的可靠性关系。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析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通病及对策?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通病及对策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消防给水管网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验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且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2)管网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为数不少的工程为图方便和少花钱,对镀锌钢管未采用螺纹、法兰等连接,而是大量焊接,埋下了隐患。对采用焊接法兰进行连接的,不进行二次镀锌,应付从事。 (3)为确保管网的强度,安装给水管道支、吊架及防晃支架,但许多施工单位没能按规范要求施工,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有的工程中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安装数量少,在管道改变方向时,未增设防晃支架等,造成安全隐患。 (4)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管道与套管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结实。许多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套管设置,其危害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当建筑物的结构发生正常变化时会使管网遭到破坏;二是套管与墙体或楼板之间未进行封堵,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成为窜火的通道。 1.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导致箱门开启失灵;再者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1.3 自动喷水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当管子公称直径>100 mm,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1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但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没有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火灾发生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从而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迅速蔓延;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致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而存在隐患。 (3)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相关人员及时察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易于维修检查。 (4)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蓄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 2 主要对策 (1)加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培训,提高其消防意识。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4) 强化社会审核力量 逐步推行消防部门审核与专家审核相结合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方式,分化消防部门既进行审核又进行验收的不受监管的责任问题。 (5)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合格投入后,必须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灵敏有效;应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和检修,加强系统管理,责任到人,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门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健全故障处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注重抓落实。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学校建筑消防工程施工方法?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学校建筑消防工程施工方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一、工程概况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材采用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镀锌钢管采用丝扣连接,无缝钢管采用焊接。本工程采用室内消防采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不同管道连接避免采用补心而采用异径管,在弯头上不得采用补心,在三通上至多采用一个补心,四通上至多采用二个补心。管道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大于0.3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0.75m。吊架应设置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信喷头间距不大于3.6m时,可设置一个,小于1.8m时,允许隔段设置。二、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消防灭火系统流程:预制一安装一试压一调试①消火栓系统安装:(a)应根据图纸设计规范和技术交底内容对管道进行外观检查,是否有裂纹、砂眼等。抽查阀门,做强度、严密性试验。核对消火栓箱、阀门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合格证。(b)为防止消火栓阀关闭不严,且不易打开,因此在安装前必须对阀门严格检查,开闭不灵活者禁止使用。(c)消火栓要严格按规范规定安装,室内消火栓,栓口朝外,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2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表面为100mm。(d)水龙带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在箱内的挂钉或水龙带盘上。②试压:建立一个临时上、下水系统,每层甩头由阀门控制,在每个管路最高处设排气口,最低点设泄水口。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4MPa,最低不小于1.4MPa。系统灌满水后,30分钟压力降不超过0.05MPa,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自动喷水系统在这次试压的基础上,安装喷头、水流指示器,再进行一次试压,压力为1.0MPa,应对管子特别是丝扣部位仔细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对有吊顶的消防喷淋管道严格保护第一次试压管道,天棚做完后即进行第二次试压,以利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损失。③防腐:外露镀锌钢管刷银粉两道,焊接钢管刷红丹底漆、面漆各两道。设于吊顶及管井内的焊接钢管刷红丹底漆两道,面漆两道。④冲洗:室内消火栓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喷头前,应将室内管道冲洗干净,其冲洗水量应达到消防最大设计流量。冲洗时应将冲洗水排入雨水或排水管道。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一年一次。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至少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

这个是每年需要进行全面检测一次的。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详询当地的消防队 消防队的验收通过才是最终的规范 建议你先到消防队去咨询下 各个地方的消防队都有不同的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概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了政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还有就是像是一些紧急安全地方基本面一月检查一次,还有的地方是一天检查一次,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不同区域来进行计划的,还有就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消防意识的强烈程度来进行的。建筑消防设施巡査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3、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每周一次,班组(车间)每日上下班检查;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每日巡查。一般单位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第十条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前,消防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合格。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5、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五年以上备查。”目前,消防检测已经做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日常运营所必需的一项专项检测。同时也是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消防工作强有力的手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目前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各系统的检测能力与检测要求,能够出具合法有效(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在消防验收前一级的的程序,不属于审批,属于私营有资质公司的经营行为,所以也就是消防部门的跑腿人和分担责任着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建设工程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收费,根据国家标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价发[1988]099号《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消防技术检测站,担负着政府职能的检验任务,它对工程自动消防系统的质量监督检验具有科学性、公证性、法律性。凡经检测站检验合格的工程自动消防系统,都具有法律效力,负有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消防技术检测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所收取的检验费应本着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适当收取成本费。技术检测站所收取的检验费,主要用于检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工资及福利,购置、维修设备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等。收费存入财政专户,使用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收费票据,到省物价局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年审制度。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回答,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解决不敢给轻易给你方法和建议,请咨询相关人员给你正确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建筑消防设施多久检测一次?

建议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预防和扑灭建(构)筑物的火灾。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在保护建筑物、有效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灭火系统,一类是安全疏散系统。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用于操作、控制和维护,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检测一次(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1.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且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7.1.1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施工单位的配合是消防检测的首要条件,若不配合,工作基本上就无法开展。一般情况下是总包单位的负责人来协调各施工单位配合检测,特殊情况下就要甲方出面了。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有的施工方就会现场整改。若整改很快,自然好说。但若需很长时间那就不要等了,直接进行下一项,要知道时间的宝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消防设施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的法律依据及有关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方法

方法如下:1.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2.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有效期。3.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吊架等的外观,以及设备和管道有无泄漏现象。4.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记录。5.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6.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7.检测过程中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完成检测后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多久检测一次

建议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预防和扑灭建(构)筑物的火灾。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在保护建筑物、有效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灭火系统,一类是安全疏散系统。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用于操作、控制和维护,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检测一次

  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且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消防设施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火灾而设置的各种设备、器材以及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为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非常必要。以下是详细解释: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是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或者没有按照规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人员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可以确保其运行安全,并及时排除潜在隐患和故障,避免火灾发生。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是为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尽快地投入使用并起到预防和控制火灾的作用。对于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可以检查设备是否完整、功能是否正常,以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能够迅速启动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检测的频率全面检测的频率取决于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场所的性质。一般来说,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除此之外,在消防设施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或者变化,需要及时进行修缮和更换,并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全面检测需要对建筑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具体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显式报警、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报警设备消防电梯、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设备水源、供水管网、喷淋系统等消防供水设备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窗等消防被动设备注意,全面检测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如架空层数和高层建筑需检查防震措施的完整性。总之,由于消防设施的重要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是必要的。只有通过全面检测,才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专用场所

用于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场所。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专用场所是指用于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场所,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指挥室、消防设备室等。

高层建筑应配备哪些消防设施 探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摘 要: 随着现代建筑高度和广度的不断扩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已成为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部分,消防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贝水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1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责任与检修维护时间等,以此约束维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检修记录体系,维护部门要根据楼宇自身特点设计并完善有关的各项记录。日常运行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等的完善对于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记录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使用寿命到期部件所处位置,便于零部件的更换。通过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进行管理,减少故障率。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体系要保障系统有专人24小时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执业资格。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同时,还要加强系统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系统的完整技术档案,以方便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2.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进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自动消防系统探头、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疏散照明、显示标志、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淋系统的外观是或否完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设备安装记录,确保检查过程中每一个部件都检查到位。   2.3自动消防系统断电检查维护   在火灾发生时,断电时扑救火灾的第一步工作。因此,在对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时,要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断电实验。切断交流电,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同时还要检查疏散照明、显示标志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4自动消防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部门要在每季度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对于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5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广播等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时对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的完好。同时还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并检查所有设备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时候完好。   三、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在火灾初期进行扑救对于楼内人员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自动消防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及时发现火情并作出正确的灭火措施是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培养消防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时刻注意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按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在进行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的同时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的正常,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四、结语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关系到楼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加强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其需要物业部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硬件检修与维护为基础,以人员管理为关键进行长期工作。同时还需要楼内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消防系统的探头、开关、指示灯等消防部件,发现破损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盛赖强.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的维护与保养[J].消防安全,2007,10.   [2]王文东.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J].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2007,8.   [3]GB 50045-9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内蒙古出版社,2006,10.      探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鲁源   师宗县公安消防大队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 655700      摘 要: 随着现代建筑高度和广度的不断扩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已成为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部分,消防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贝水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应少于1人。法律客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应少于1人。法律客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有哪些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实践中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建筑消防灭火系统的种类有哪些? 急求

自动喷水,气体,泡沫

行业知识分享:建筑消防工程主要包括哪些系统

消防系统概述一、火灾自动报警1管、线敷设2火灾探测器2-1点型火灾探测器★2-2线型火灾探测器2=3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4火灾报警控制器5隔离器6火灾显示盘7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二、消防供水系统1消防水池2消防水箱3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3-1气压给水装置-2稳压泵、增压泵4消防水泵5水泵接合器三、消火栓、消防炮系统1消火栓系统1-1室内消火栓1-2室外消火栓1-3消火栓按钮1-4消火栓管网2固定消防水炮2-2水炮给水管网2-3水炮系统控制2-4启泵按钮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报警阀组 1-1湿式报警阀功能1-2干式报警阀功能 1-3预作用报警阀功能 1-4雨淋报警阀功能 2水流指示器3末端试水装置5喷淋管道安装6管网7喷头★五、固定泡沫灭火系统1供水设施、启泵按钮1-1消防水池1-2消防水箱2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2-1气压给水装置2-2稳压泵、增压泵2-3泡沫水泵2-4泡沫水泵控制柜2-5水泵接合器2-6启泵按钮3泡沫液储罐4比例混合器5泡沫产生器6管道与阀门的安装7泡沫消火栓8泡沫喷头六、气体灭火系统1瓶组与储罐2灭火剂充装量及充装压力3储存容器的安装4贮瓶间环境5灭火剂输送管件5-1集流管5-2选择阀6阀驱动装置7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8喷嘴具等。9气体灭火控制器七、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风机2风机控制柜3送风口八、机械排烟系统1风机2风机控制柜3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九、挡烟垂壁十、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1应急照明2疏散指示十一、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广播扬声器的设置2扩音机十二、消防电话系统1消防电话总机性能2消防电话分机设置与性能3消防电话插孔性能十三、防火分隔设施1防火门1-1钢质防火门1-2木质防火门3防火卷帘十四、消防电梯十五、漏电火灾报警系统1电气火灾探测器1-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2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十六、灭火器的设置

建筑消防技术是当兵的对口专业吗

是的。根据教育局官网显示,建筑消防技术是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自动化等专业的一个子领域,主要研究消防法规、消防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当兵的专业,尤其是工程兵和技术兵,会涉及到建筑和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比如营房设施的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等。因此是对口专业。

大专建筑消防技术需要考什么证件?

消防类的证件有:消防监督检查证、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岗位资格证、灭火岗位资格证、火灾调查证、消防许可证等。法律规定的,只有一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消防证可证明可以从事有关消防岗位工作的资格。如:商场、智能楼宇等人员集中或重要的工作场所的消防系统终端监控岗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等。

建筑消防技术就业前景

请问你是想问“建筑消防技术就业前景怎么样吗”?其就业前景还不错。建筑消防技术专业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消防和安全部门及建筑消防工程公司,据公安部消防局介绍,在未来的3到5年内,我国需要近50万注册消防工程师,该专业的人才需求面广。同时在各行各业,凡是有重要消防责任的单位及相关的中介机构,均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工程师才能取得资质。从事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消防专业技术的人员约为20万。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实施规范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水龙头水龙带泡沫灭火器消火桶消火箱消火消,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定期检查防范。安全事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层民用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委托方、出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承包方、承租方、受托方的消防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5、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6、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7、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有哪些内容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二、消防供水系统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三、室内消火栓系统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四、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五、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六、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1、对其外观、安装、传动机构、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七、气体灭火系统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贮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建筑消防设施包括可燃气体报警器吗

4.1.11 6.液化石油气如接头、阀门密封不严,容易漏气,达到爆炸浓度,遇火源或高温作用,容易发生爆炸起火,因此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建筑消防设施的分类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第五条 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委托方、出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承包方、承租方、受托方的消防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第八条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方式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四)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综合预案并开展演练。 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有关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第九条 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二)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 (三)配合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消防服务费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五)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第十条 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二)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七)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八)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业主、使用人、受委托的消防服务单位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帮扶。第十三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内由其管理的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期间应当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配置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得影响其他区域的人员安全疏散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第十五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人应当对动用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建筑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清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可燃物,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高层公共建筑内应当确定禁火禁烟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第十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单位,应当安排专业机构或者电工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由其管理的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第十七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第十八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第十九条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高层民用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第二十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管井检查门应当采用防火门。 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第二十一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改变或者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设置的装饰、广告牌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易于破拆。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第二十三条 高层公共建筑内餐饮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厨房灶具和排油烟罩设施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清洗。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排油烟管道应当定期检查,并采取防火措施。第二十四条 除为满足高层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所设置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档案室和资料室等附属库房外,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设置其他库房。 高层民用建筑的附属库房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并不得占用和堆放杂物。第二十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第二十七条 高层公共建筑内有关单位、高层住宅建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场所和器材、装备,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时处置、扑救初起火灾。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第二十九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指示避难层(间)的位置。 禁止占用高层民用建筑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或者堆放杂物,禁止锁闭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出入口。第三十条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以及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高层住宅建筑应当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摆放灭火器材,有条件的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至少应包括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并保留相关记录,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隐患发现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隔离或停产停业整顿。

建筑消防设施的介绍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消防法规定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

消防法规定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筑消防系统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建筑消防系统的结构及组成 :建筑消防系统一般由室外消防设施、室内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局部特种灭火装置等组成。 1)室外消防设施:   建筑室外消防设施主要有消防水池、供水管网、消火栓。 2)室内消防系统:   建筑内部的消防系统主要指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

什么叫建筑消防设施?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哪几类

您好。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如建筑物内的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便携及手推式,消防蓄水池等等用来灭火的装备的总称。它的分类有以下几点:一,按场合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二,安操作方式分为:电动型,气动型,自动型,手动型。三,按灭火剂种类分为:水型,泡沫型,卤代烷型,干粉式。只有这三种分法,并没您说的按功能这种。希望能帮到您。我就在企业消防上班。望采纳。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应少于1人。法律客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

消防设施包括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消防及给水、防烟及排烟设施、电器与通讯、自动喷水与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他灭火系统。 另外消防设施还分为自动设施、建筑设施和喷洒系统。1、电系统设施是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自动报警的设备。这些设备通过在各处安装探头,然后所有探头接入一台主机。2、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3、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最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建筑消防设施分为几类?

甲: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乙: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丙: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丁: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建筑消防分类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检测?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筑消防等级和防火等级有什么区别?消防等级怎么划分?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1.0.2条规定 1.体育馆、剧院、展览建筑等的观众厅、展览厅的长度和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三级 5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 四级 2层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等不应超过1层

建筑消防设备有哪些

消防水池、消防通道、消火拴、灭火器、喷淋设置、卷闸门区分的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墙、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火警控制器,消防水泵,以及一系类的控制联动回路。

建筑消防设备有那些

消防水池、消防通道、消火拴、灭火器、喷淋设置、卷闸门区分的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墙、疏散通道。

消防培训内容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第三节 建筑材料的分类及燃烧性能分级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五节 建筑耐火等级 第六节 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要求 第七节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一、建筑物的分类 二、建筑物的构造  一、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二)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三)按建筑结构分类 (四)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五)按建筑高度分类 (六)高层民用建筑按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七)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分类  (一)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1.建筑物 2.构筑物  (二)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1.民用建筑 2.工业建筑 3.农业建筑  (三)按建筑结构分类 1.木结构建筑 2.砖木结构建筑 3.砖混结构建筑 4.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5.钢结构建筑  (四)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1 砌体结构 2.框架结构 3.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 4.特种结构(五)按建筑高度分类 1.高层建筑 2.单层、多层建筑 3.地下建筑  (六)高层民用建筑按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 (七)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分类

建筑消防设计要求

  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4、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5、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6、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7、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8、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9、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建筑消防员是做什么的?

建筑消防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考核知识点如下: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3)钻研业务,精益求精;(4)英勇顽强,团结协作。2.2基础知识2.2.1消防工作概述(1)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2)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2.2.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1)燃烧的本质和条件;(2)燃烧过程;(3)燃烧类型;(4)燃烧产物及其毒性;(5)火灾的定义和分类;(6)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7)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2.2.3危险化学品常识(1)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特性。2.2.4消防水力学基本知识;(1)水的性质和灭火作用;(2)消防供水常识。2.2.5电气消防基本知识(1)电工学基础;(2)电气线路、设备防火;(3)雷电、静电防火。2.2.6建筑消防基本知识(1)建(构)筑物的定义及其分类;(2)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3)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5)建筑物的防火分区。2.2.7消防安全检查知识(1)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法;(2)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2.2.8初起火灾处置常识(1)火灾报警;(2)安全疏散;(3)火灾扑救;(4)火灾现场保护。2.2.9计算机基础知识(1)计算机系统的组成与功能;(2)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应用;(3)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4)电子表格软件的功能和使用;(5)因特网的基本概念和应用。2.2.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3)消防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知识;(4)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建筑消防工程资质标准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1.施工总平面布局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2.消防设施的配备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了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2.电气焊割场所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3.油漆作业场所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4.用电场所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5.民工临时宿舍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古建的

建筑消防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物的消防等级(还是防火等级)是如何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哪些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防火控制类设施、防火报警类设施、灭火类设施、消防通道类设施以及消防水源类设施。问题相关的建议:消防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使用都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安全性。

建筑消防系统由哪几部分组成?

1、建筑消防系统的结构及组成:建筑消防系统一般由室外消防设施、室内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局部特种灭火装置等组成。1)室外消防设施:  建筑室外消防设施主要有消防水池、供水管网、消火栓。2)室内消防系统:  建筑内部的消防系统主要指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

什么叫建筑消防设施?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哪几类

建筑消防设施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防火控制类设施、防火报警类设施、灭火类设施、消防通道类设施以及消防水源类设施。问题相关的建议:消防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使用都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安全性。

建筑消防设施有哪些类型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扩展资料:1、室内消防栓。室内消防栓是最为常见的室内用救火设施,它由阀门接口、消防水带等器材配套组成。室内失火时,由室内管网供水对工厂、仓库、高层建筑、船舶等进行灭火操作。2、室外消火栓。顾名思义,室外消火栓就是处于室外救火的消防设施。此类消防栓一般在建筑外面,职能主要是给予消防车室外水源,以便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能够及时取水灭火。除了取水,它也可以直接用水带和水枪灭火,因此可以说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3、旋转消火栓。旋转消火栓是目前较为先进的一种室内消防栓由于其面积小、可旋转的特点,能够安装在更薄更小的箱体里,因此速度快、效率较高。使用的时候,栓体出水口与墙体垂直;不使用的时候,栓体没入墙中与其平行,非常方便。4.地下消防栓。地下消防栓虽然也是室外消防栓的一种,不过它的作用比普通的室外消防栓更多、更重要。直接向消防车供水并连接水带的,可以进行直接的相连灭火,是室外必备的专用型消防设施。由于安装在地下,不会影响市容,并且由于某些公共地点的特殊性(矿厂、电站、仓库等等),地下消防栓是必不可少的消防装置。此类消防设施产品性能一般都很优秀,并且结构合理、使用方便、不易损坏。5.地上消防栓。同样不难理解,地上消防栓就是处在地面上的消防供水设施了。地上消防栓一般都会具备很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且作为城市消防的必须设备,在人口稠密和河道较少的地区都是很需要装设的。原则上,诸如大型商场、仓库、码头等场所有条件的话都必须安装地上消防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有哪些 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知识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具体包括: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水炮等。 3、防烟、排烟设施:包括送风机、排烟机、排烟阀、排烟窗等。 4、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包括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储油设施、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等。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报警阀组、控制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等。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 7、气体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等。 8、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水池、水泵、泡沫消防泵及泵控制柜、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等。 9、消防电梯:主要指电梯轿箱内消防电话、首层按钮控制、联动控制功能部分。 10、其它固定灭火系统。

建筑消防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消防工程主要施工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以下为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3.、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建筑消防系统由哪几部分组成?

七大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漏电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又称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主机、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传感器、人工火灾报警设备、输出控制设备组成。1、消防七大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漏电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2、消防报警系统又称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主机、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传感器、人工火灾报警设备、输出控制设备组成。传感器完成对火灾特征或火灾早期特征的探测,并将相关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主机。报警主机完成对信号的显示、记录, 并完成相应的输出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建筑消防间距是多少?

高层与高层之间的防火距离为13米。高层与多层之间的防火距离为9米。

建筑消防甲乙丙丁类别的划分

建筑物的消防等级(还是防火等级)是如何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消防工程包括哪些

消防系统概述一、火灾自动报警1管、线敷设2火灾探测器2-1点型火灾探测器★2-2线型火灾探测器2=3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4火灾报警控制器5隔离器6火灾显示盘7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二、消防供水系统1消防水池2消防水箱3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3-1气压给水装置-2稳压泵、增压泵4消防水泵5水泵接合器三、消火栓、消防炮系统1消火栓系统1-1室内消火栓1-2室外消火栓1-3消火栓按钮1-4消火栓管网2固定消防水炮2-2水炮给水管网2-3水炮系统控制2-4启泵按钮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报警阀组 1-1湿式报警阀功能1-2干式报警阀功能 1-3预作用报警阀功能 1-4雨淋报警阀功能 2水流指示器3末端试水装置5喷淋管道安装6管网7喷头★五、固定泡沫灭火系统1供水设施、启泵按钮1-1消防水池1-2消防水箱2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2-1气压给水装置2-2稳压泵、增压泵2-3泡沫水泵2-4泡沫水泵控制柜2-5水泵接合器2-6启泵按钮3泡沫液储罐4比例混合器5泡沫产生器6管道与阀门的安装7泡沫消火栓8泡沫喷头六、气体灭火系统1瓶组与储罐2灭火剂充装量及充装压力3储存容器的安装4贮瓶间环境5灭火剂输送管件5-1集流管5-2选择阀6阀驱动装置7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8喷嘴具等。9气体灭火控制器七、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风机2风机控制柜3送风口八、机械排烟系统1风机2风机控制柜3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九、挡烟垂壁十、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1应急照明2疏散指示十一、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广播扬声器的设置2扩音机十二、消防电话系统1消防电话总机性能2消防电话分机设置与性能3消防电话插孔性能十三、防火分隔设施1防火门1-1钢质防火门1-2木质防火门3防火卷帘十四、消防电梯十五、漏电火灾报警系统1电气火灾探测器1-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2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十六、灭火器的设置

建筑消防是消 防员吗?

消防一消二消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和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另一层是建筑一消二消的验收审核。根据国家规定,只有取得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后,二次消防即商户装修设计才能报审。一次消防是指这个商业建筑在建设时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用以保证建筑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此时,消防部门主要考虑的是防火分区设置、消防设备安装等问题。二次消防是指这个商业建筑在使用时需要进行的消防安全保护,一般就是指内装修设计审核。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是干什么的?

建筑消防技术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主要研究消防法规、消防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以及消防工程的施工、检测、管理等。培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运行管理、工程造价、施工图绘制能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一、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校的课程:《消防法规》、《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建筑供配电》、《通风与防排烟工程》、《消防系统设计与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技术》、《消防电器控制技术》、《安装工程预算》、《消防系统的调试与运行》、《消防安全技术)》、《自动灭火技术》、《电气消防工程技术》、《消防灭火救援》、《建筑消防员技能培训》、《消防供配电》、《广联达应用》、《消防工程造价》、《房屋建筑工程BIM建模》、《消防CAD》、《建筑设备安装与识图》、《电工电子技术》、《消防工程管理》、《消防系统运行调试》等。主干课程是消防安全技术:包括燃烧知识、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等;建筑消防员技能培训:包括消防设施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与检测、自动灭火系统操作与检测、消防设施维修、消防设施保养等。二、建筑消防技术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建筑消防技术就业方向主要就业岗位:消防安装工程师、消防项目经理、消防系统检测与维保工程师;在消防工程公司从事设计、概预算、施工管理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在消防专业检测公司从事消防安全检测与评估;在消防产品企业从事销售和技术服务;在物业公司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等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担任消防讲师;在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的概预算和招投标技术服务。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各个院校不同程度实行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强调训练学生的专项业务动手能力,将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的行业标准有机的融入到教学计划中,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能够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概预算、消防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建筑消防要求

建筑消防有以下要求2.1.1建筑应具备与其建筑高度或规模、使用性质或功能用途及其类别或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消防安全水平。2.1.2建筑的防火应符合下列目标要求:1 保障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健康;2 保障重要办公与公共活动、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续性;3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保护公共利益。2.1.3建筑的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1 建筑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仍能在设计耐火时间内正常发挥功能;2 建筑的疏散与避难设施应能使建筑内的人员在火灾时安全疏散至安全区或安全避难;3 建筑的外墙和屋顶应能在其设计耐火时间内防止火势蔓延至建筑内或建筑外;4 建筑内的防火分隔应能在其设计耐火时间内防止火势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区域;5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防止火势蔓延至相邻建筑;6 建筑的装修装饰应能限制火势的蔓延;7 建筑物的消防救援设施和场地应与其建筑高度或埋深、规模相适应;8 建筑中的主动防火设施与器材应与其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相适应。2.2 规划与设计2.2.1 建筑的选址和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减小火灾危害,方便灭火救援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应位于城镇规划区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 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位于重要设施、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区等附近,应位于重要设施、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汽车加油加气站等之间及与其他建筑之间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4 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设置消防车通道、完善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系统。2.2.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一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2.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7m 的住宅应按单层或多层住宅确定其防火要求;建筑高 度大于 27m 的住宅应按高层住宅确定其防火要求。其中,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高层住宅应符合一类高层住宅的相关要求,其他高层住宅应符合二类高层住宅的相关要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m 的多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应按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确定其防火要求,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多层公共建筑、生产厂房和仓库应分别按高层公共建筑、高层生产厂房和高层仓库确定其防火要求。其中,下列高层公共建筑应符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相关要求,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应符合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相关要求:1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2 建筑高度 24m 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 1000㎡ 的商店、展览、电信、 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5 藏书超过l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2.2.4生产建筑或场所的防火要求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场所应符合甲类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1) 闪点小于 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2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乙类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1) 闪点不小于 28℃,但小于 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不小于 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 60℃的液体雾滴。3 使用或产生闪点不小于 60℃的液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丙类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4 下列场所应符合丁类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场所;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场所;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场所。5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场所应符合戊类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2.2.5仓储建筑或场所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储存物质的性质和储存物质中可燃物的数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存下列物质的场所应符合甲类仓储场所的防火要求:1) 闪点小于 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 10%气体的固体物质;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2 储存下列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乙类仓储场所的防火要求:1) 闪点不小于 28℃,但小于 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不小于 10%的气体,助燃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4)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3 储存闪点不小于 60℃的液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丙类仓储场所的防火要求。4 储存难燃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丁类仓储场所的防火要求。5 储存不燃物质的场所应符合丁类仓储场所的防火要求。

建筑消防证好考吗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那么建筑消防证好考吗?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和我在一起去看一下吧。 建筑消防证考试难度怎么样 建筑消防证考试有些难度。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往往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但缺乏对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与梳理,且应试能力欠佳。同时作为需要兼顾工作和生活的社会人,即使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来,也很难长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内容太多,所以记不住。记忆有很多种方法,如果说学过又忘了,说明我们还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大脑遗忘曲线告诉我们: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而且遗忘的进程并不是均匀的。最初遗忘速度很快,以后逐渐缓慢。所以,我们要反复巩固已学的内容,才能将知识点了然于心。 建筑考消防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条件 1、初中以上学历,18-55周岁; 2、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初级职业资格证内页-1)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条件 1、 22-55周岁 2、 初级证书发证时间满2年:提供24个月社保证明和购买社保单位出具的24个月消防岗位工作证明,并取得本校颁发中级结业证书。 3、 无初级证书或初级证书发证未满2年:提供72个月社保证明和购买社保单位出具的72个月消防岗位工作证明,并取得本校颁发中级结业证书。 (初级职业资格证内页-2) 三、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条件 凡年满22至55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建筑消防证怎么考 1、深入了解消防证资格考试的大纲,有计划的学习教材。 2、教材作为基础的书籍,必须每天有计划的进行相关的学习。可以借阅相关辅导书,有助于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3、可以和朋友一起准备,一起交流消防证的相关考试经验。 4、可以借助一些软件刷题,必要时可以参加消防证的培训。

建筑消防会被淘汰吗

会。建筑工程系列中的建筑消防专业是很冷门的专业,故会被淘汰。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是干什么的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培养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风险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施工管理、操作、维修、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管理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防火灭火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施工管理、操作、维修、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管理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筑消防技术就业方向消防救援部门的灭火救援指挥、防火监督、火灾调查岗位;消防工程施工和安装企业;各级建筑消防设计企业;消防技术开发部门及各类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消防评估、检测、维保及消防安全培训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政府和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涉及消防管理的行政部门和城市及社区安全管理部门。

建筑消防技术学什么

建筑消防技术学消防电器控制技术,安装工程预算,消防系统的调试与运行,消防安全技术,自动灭火技术,消防法规,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建筑供配电,通风与防排烟工程,消防系统设计与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技术等专业。这个专业是一个专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程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设计消防系统,施工、检查和管理消防工程等的一个专业。像我们日常中看到的火灾感烟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洒水车、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维护,通风排烟工程等建设,都是这个专业研发出来的。

建筑消防设施有哪些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水炮等。   3、防烟、排烟设施:送风机、排烟机、排烟阀、排烟窗等。   4、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储油设施、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等。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报警阀组、控制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等。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   7、气体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等。

建筑消防规范介绍?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而制定本规范。那么最新的建筑消防规范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中达咨询对建筑消防规范进行相关解读: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数据,整理以下相关内容:近日,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新规范与上述两规范的的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1.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我国建筑消防法规有哪些?

按照国家法律体系及消防法规服务对象、法律义务、作用,我国消防法规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消防基本法:一是消防行政法规;二是消防技术法规。1.我国的消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于1998年1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农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施行。该法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2.我国的消防行政法规消防行政法规规定了消防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如《关于城市消防管理的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分、《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对于建立消防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协调消防管理机关与社会上各方面的关系,推动消防事业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3.我国的消防技术法消防技术法规是用于调整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城市煤气设计规范芳等。除了上述三类法规外,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以的实际情况,还制定颁发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规则、办法。这些规章和管理措施,都为防火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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