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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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

经侦大队是经济案件侦查大队的简称,其侦查工作管辖下列案件:(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第140条—148条。(2)走私案,《刑法》第151条—155条。(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58条—169条(其中第163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70条—191条(其中第183条第2款、第184条第2款、第185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5)金融诈骗案,《刑法》第192条—198条。(6)危害税收征管案,《刑法》第201条—209条。(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第213条—219条。(8)扰乱市场秩序案,《刑法》第221条—230条。(9)侵犯财产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案和第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