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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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户棚区 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 目前,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天津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

现如今较多地区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都会将周边一些比较老旧的建筑进行改造,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天津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以及其他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天津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天津市棚改征收补偿标准:一种为现金补偿,另一种为房屋置换补偿。棚改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会使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或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棚改服务模式取消:改为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任何人或组织不得以政府购买的名义变相举债。二、其他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1、平房补助费平房的补助标准为:400元一平方米左右,平房而定补助仅限于没有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二层以上等建筑使用,计算的基数应根据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2、低保、残疾补助费对于这些人群的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左右。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左右。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左右。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左右。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左右一台。7、对一些选择了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居民,应根据所选安置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给予相应的补助费,一般标准为1500元左右一平方米。8、对于没经过批准私自建设的地下室或地面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不给予补偿,只能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给出相应的补助费。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天津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以及其他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中国改造:改造背景:截至2012年9月,中国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中国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政策支持:2008年,中共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

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涉及到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3、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5、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6、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基本上每个城镇都会存在棚户区,这称为城镇发展的一个弊端,因此政府都会对其进行改造。那么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以及棚户区改造有何意义,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简单的说就是将城镇中的一些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将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改善的,民心工程。而在棚户区内,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小、房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并不是那么完善,环境卫生无法达到标准。 二、棚户区改造有何意义 1、进行棚户区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城镇的整体发展得以体现。棚户区的改造,让居住于棚户区的居民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极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平和公证的原则。 2、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可以让城市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及完善。而且政府在对棚户区改造时,会采取招商引资的方法,绝大程度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让原本落户的棚户区,变成城镇中一道靓丽的区域。 3、通过棚户区改造之后,可以让城镇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应用,让土地的价值大大的提升,而且在资金投入的问题上,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形成了土地资源的再生和利用。在另一个方面,也让城市管理的水平得到了提升。 4、棚户区的改造,也改善了就业难的问题,拉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让更多人有了就业的机会。此外,城镇的经济发展也跨越了一大步,发展的质量及效益也得到了很好的提高。 关于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以及棚户区改造有何意义,就先介绍到这里,各位是否有了解了呢?棚户区改造,可以让一个城镇体现出更强的公平、公正原则,让城镇得到全面的发展。

棚户区改造要点有哪些

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仅针对城市房屋虽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分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农房改造,这些项目都强调"国有"而不是"农村集体所有制"。但事实上,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涉及到了大量的城中村、城郊村和靠近城市的农村房屋。因此,广大被拆迁人应注意所涉项目的具体性质,尤其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因为这将直接影响所涉项目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作为棚户区,法律依据可能有很大不同,不能直接简单的根据第590号法令的规定简单地理解为棚户区。2、棚户区改造未必以征收形式开展近年来,以征用形式进行的棚户区重建项目逐渐减少,出现了许多“协议搬迁”形式的新项目。非征收项目的最大特点是不受第590号令和其他征地条例的约束,而只是"参照"其规定的精神来实施,这给该项目的自由运行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客观上给被拆迁人的权利救济造成了一些困难。对于这种非征用项目,一般人对补偿和安置条件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合同的搬迁。否则,你所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将被视为你的真实意图的表达和补偿权益的处置,签署后很难推翻和后悔。3、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极难撤销或确认违法对于房屋征收推进的棚户区改革工程来说,征地决定自然是不可或缺的法律步骤。自以来,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的复议和诉讼越来越难以达到废止或确认违法的效果。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实现,并不直接针对某一被征收人的补偿和安置,这是相当多的法院在判决中反复确定的,因此,很难将任何与补偿安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关的审查点视为与征用决定的合法性有关的问题。4、针对“强拆前决定”要坚决依法提起诉讼“强拆前决定”这种行政决定使拆迁的推进具有“强制性”,如果被拆迁人忽视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容易错过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时限,那么司法执行环节上的救济就很难思考,因此,被拆迁的广大民众在认定这类行政决定时,必须用"火的眼睛",而不让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和安置的最重要机会溜走。5、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能逐步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取代在"两选一"逻辑关系下,以"拆旧建新"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棚户区改造,可能逐渐让位于以"改造改造升级"为主导的旧城住区改造,这一变化关系到棚户区改革发展的必然规律,也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深刻变化和调整密切相关。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房子补偿方式应该按照房子的土木结构、砖混结构等进行不同的标准制定。

棚户区改造流程

1、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的房屋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编制该地区的改造计划,并将改造计划上报到重要项目建筑指挥部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召集其他相关部门一起对改造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公益性进行审查。2、征询意见、办理手续:改造计划经确认后,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进行征询意见的工作。若大部分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都同意改造的,则政府就可以确定相应的拟征收范围了。在确定要改造之后,当地各部门会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3、暂停办理,调查登记:暂停期的规定是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相同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在确定征收范围后会发布暂停公告,要求在一年内禁止抢建、扩建、新建房屋等行为。同时,房屋征收部门还有组织对要征收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包括权属、用途、建筑面积,并予以公告。4、征询方案,预签协议:棚户区改造中也有安置补偿方案的要求,经批准后的安置补偿方案需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意见书。多数被征收人都有意见的,征收方还需要举行听证会,并就听证会和公民意见修改方案。方案通过后,征收方就会组织被证书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征收协议。5、决定征收或补偿: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后,预征收协议就跟正式协议一样生效了。签订了协议的,征收方会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未签订协议的,则由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补偿决定。6、强制执行:如果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2023年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下:1. 从2023年4月1日起,城市危房、城中村纳入城镇棚户区范围,具体改造对象包括:* 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集中成片危旧房屋。* 房屋结构整体安全性评估为C级或D级的房屋。* 地基变形对结构影响较大、有随时倒塌风险或已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事故的房屋。* 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评估为危险房屋的房屋。2.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016年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哪些最新优惠政策

没有最新的优惠政策。 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参照国务院590号令执行。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则依据国务院590号令执行。

棚户区改造属于什么产权

棚户区改造属于非完全产权,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手续才能把产权改变为完全产权,至少要等满5年后才可以改变,这样就可以像其他商品房一样出售抵押等,棚户区改造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如果要过户的话,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是什么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棚户区改造的改造现状

棚户区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的欠账问题,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有必要加快改造的步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这几年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力度。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类棚户区改造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不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这一群体的住房给予保障或支持,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从这几年实践来看,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既能改善民生,又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不仅能够增加投资,而且能够带动消费,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针对各类棚户区改造,七部门给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任务较少的省(区、市)要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未完成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 。此外,七部门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并强调,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有明确要求,2016年还要开工改造600万套棚户区,同时要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十三五”的棚改任务依然艰巨:一方面,“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的“硬骨头”项目越来越多,征收拆迁的难度也会更大;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速放缓,配套资金的难度也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完成600万套棚户区改造的任务,压力很大,困难也不少。但是,有信心全面完成任务,有三点:一,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在财政各方面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还提高了棚户区改造补助的标准。二,各地很早就开始行动,项目到现在为止已经全部落实,比往年提早了两到三个月。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了支持力度。所以,有这些有利的条件,相信今年的棚改任务一定能全面完成。 客观上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原因是商业价值高、容易改造的已基本改造完毕,剩下的大多改造成本高。看来,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一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供地计划落实受到影响,一些纳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不少地方改造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尤其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难以落实,影响到已建成棚户区安置住房的交付使用;少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部分构件的尺寸偏差较大,存在一些质量通病等。 虽然难度大,但要下决心深入推进,因为这是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有利于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今后一段时期,中央政府将以各项规划为指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能够住上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各地要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各类棚户区的改造,同时加快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使其中的群众与其他群众同步改善居住条件。 为实现以上目标,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研究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积极创新融资方式。二是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努力加快改造进度。三是加快已建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配套设施建设,做好交付使用准备。

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最新政策

一、2022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5、选房顺序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2、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4、外迁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五)其他补助费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二、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是什么1、建立绿色规划管理渠道。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控制调节调整,程序简单。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实现项目收支的总体平衡。2、如果砍伐树木,绿色空间,调整道路挖掘,公共厕所和垃圾站点,和电力、电信、广播和电视波兰人和线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删除根据规划要求,补偿费用免征,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重建或恢复项目根据规划需求。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中没有改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3、配套商业设施用地红线内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当构建依照“谁管理,谁投资”的原则,和社区外的大型配套管网由邮政部门,同时构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气体和水等。社区用电、用气、用水增加的费用只收取。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得重复发生水电分离改造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棚户区改造方案有什么

对于棚户区的改造,各级的政府都有自己的规划与方案,但是对于方案建立的原则,都是希望能够改善人民的生活与居住条件来定的的,接下来的内容主要为大家说说棚户区改造方案有什么,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了。棚户区改造方案有什么房产补偿方法及标准,但凡合法房产、修建附属物,其补偿方法首要有三种,分开为产权置换、资金补偿、产权置换与资金补偿,被拆迁人可自行挑选。产权置换:依照房产套内面积置换并结算。房产差额面积在5个百分点以内(含5个百分点)的,按相关部分核定的建安资金价格结清差价;超出5个百分点的,按销售点评价结清差价。资金补偿:按安置房产的销售点评价值补偿,详细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点评组织依法点评断定。房地产价格点评组织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洽谈选定;洽谈不成的,由市住建部从已存案的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点评组织库中随机抽取。被拆迁人亦可挑选产权置换与资金补偿相结合方法。拆迁安置,暂时过渡、搬家补助费及其它补偿,暂时过渡费,挑选产权互换的被拆迁人可享用暂时过渡安置补偿,挑选单一资金补偿的被拆迁人则不再享用暂时过渡安置补偿。从被拆迁人腾空房产之日起核算,至安置房可处理交房手续之日后3个月止,暂时安置费标准为20元/平米(高标准每栋每月不超出6000元,低标准每栋每月不低于3000元)。搬家补助费,住所房产和商业用房的搬家补助费以被拆迁房产修建面积为基数补偿,补偿标准为20元/平米·栋(高标准每栋不超出6000元,低标准每栋不低于3000元)。被拆迁人挑选资金补偿的,一次性结清搬家补助费;挑选过渡房安置的,按两次核算搬家补助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政策多途径筹集资金。要采纳添加财务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撑、招引民间资金参加、扩展债券融资、企业和大众自筹等方法筹集资金。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撑。中心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务困难区域予以歪斜。省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实在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能够从城市保护建造税、乡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准设备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途径中,组织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开销。各区域除上述资金途径外,还能够从国有资金运营预算中恰当组织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借款贴息。加大信贷支撑。各银职业金融组织要依照危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准则,立异金融产品,改进金融工作,活跃支撑棚户区改造,添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组织,向契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给借款。各区域要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借款还款保证机制,活跃招引信贷资金支撑。鼓舞民间资金参加改造。鼓舞和引导民间资金根据保证性安居工程使命组织,经过直接出资、直接出资、参股、托付代建等多种方法参加棚户区改造。要活跃履行民间资金参加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撑方针,消除民间资金参加棚户区改造的方针妨碍,加强辅导监督。标准运用企业债券融资。契合规则的区域政府融资途径公司、承当棚户区改造项意图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收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优先处理核准手续,加速批阅速度。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鼓舞企业出资参加棚户区改造,加大改造投入。企业参加政府同样组织的工矿(含中心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契合规则条件的开销,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活跃性,活跃参加改造,合理承当安置住所建造资金。上面的文章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棚户区改造方案有什么的资料,大家如果对于相关的方案具体内容需要更加明确的条款,可以通过文章及专业资料得到答案。

棚户区改造审批流程

法律主观:棚户区改造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 拆迁 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房产产权依据、有效 身份证 ;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 拆迁补偿 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 投标 ,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 施工合同 、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2)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法律客观: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有什么区别,都需要什么条件,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有类似问题但不懂的朋友不用着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流程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棚户区改造流程】六个阶段一个不能少!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你知道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棚区改造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计划、房屋拆迁、政府供地、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分配和管理。一、前期准备计划一项目选址,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棚户区特征,对改造的单位住户进行前期入户摸底调查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项目规划,确定改造区的面积划出红线地图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故土局有关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三项目立项,由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的住户户主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在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最少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去领取补偿,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迁。三、政府供地由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项目竣工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向外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到市棚改办规划处核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并该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供电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有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址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择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每一个流程都不可或缺,当中或者有某个流程某个环节会很复杂处理过程中会很繁琐,但是都是无法避免更绝不可以回避。每一个流程都务必认真对待和处理。今天小编的介绍就这么多啦,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法律主观:我国的经济正以看得见的速度飞速发展着,很多人都是国家发展的受益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也在不断进行着,很多城市都对一些地方进行了改进和装饰,让城市整体效果提升了很多,其中对棚户区对改造就是很重要对一部分。一、棚户区的相关信息1、定义“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棚户区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2、规划布局重点安排:(1)资源枯竭型城市(2)独立工矿区(3)三线企业集中地区(4)将中国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规划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二、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是什么?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对于棚户区改造,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以上就是本文关于“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的相关信息的介绍。对于棚户区的改造,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建设的重视,在我国经济呈上升阶段的新时期,城市建设尤为重要。在城镇化日益加深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去到城市里扎根,这就更需要扩大城市规模,加强城市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流程要多久

取决于政府财政保障的力度

国家对林区棚户改造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林区棚户改造的相关规定有《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科学发展观在林区的具体实践。  (二)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  (三)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深化林业改革、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http://www.gov.cn/zwgk/2013-07/12/content_2445808.htm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

2023棚户区改造城市

2023年棚户区不会继续改造。当前许多媒体开始报道拆迁已经结束的新闻消息。该消息一经披露,对于期盼拆迁的国民来说,让他们立刻陷入了焦虑难安的状况当中。甚至曾经花费高价购买老旧房屋、破旧房屋和小型房屋的炒房国民也都吓得寝食难安。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国家一直在进行收缩棚户房调整所进行的改造拆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未来城市转型最应该停止的就是大规模拆迁和大规模建设,以及大规模一拆了之。停止改造的原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的防止大规模拆迁和建设文涵,对2023年城市做出了新安排,并制定了4个新规定。通俗的意义理解就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规定,从2023年起,所有旧房子都要按照新规定完成相应的处理。文涵当中明确规定新的拆迁要按照新原则执行,城市更新区域或进行项目拆迁,建筑面积比例不能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对于大规模增加建设要进行严格控制。这一条文涵当中规定的是,城市更新区域或项目拆除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2。

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是什么?

旧城改造是保护性施工,保护性改造。它不仅仅指的是老旧小区,还有棚户区改造。只要需要改造的地方,都是包括了的。而棚户区改造只能改造棚户区。旧城区改造一定要注意保护文化古迹,而棚户区改造一般都是大拆迁。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基本原则内容

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第一项第二条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3、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和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棚户区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其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国有土地,也可能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主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则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值得注意的是:若棚户区改造同时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采取不一样的征收流程。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征收部门对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及征收的必要性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2、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进行实地调查3、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落实征收补偿费用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2、征地调查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4、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三、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和补助。(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原地回迁。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即可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

棚户区改造流程六个阶段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流程每一个流程都不可或缺,当中或者某一个流程、某个环节会很复杂,处理过程中也会很繁琐,但是无法避免,更不可能回避;每一个流程都务必认真对待。法律客观: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有什么区别,都需要什么条件,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有类似问题但不懂的朋友不用着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流程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意义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以及意义等知识!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05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的。  截止2008年,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2012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棚户区改造意义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棚户区改造要求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棚户区改造补偿方面的信息,就请继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北京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名单介绍

  北京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不仅能够增加投资,而且能够带动消费,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下面一起来看看北京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名单有什么变化吧!  北京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名单  北京棚户区改造名单以及范围无论是去年已经动工的危改项目,还是今年新增的改造项目,市民都可以上网查询到项目的详细信息。今年,本市计划对14个区县以及国有工矿的118个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和环境整治,总涉及5万多户居民,其中八成居民位于城六区。  《北京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显示,今年,在北京市14个区县加上国有工矿中,包括上一年结转的和今年新增的改造项目总计118个。其中,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城六区涉及89个,门头沟、房山、顺义等8个远郊区县涉及23个,国有工矿6个。据统计,57377户棚户区居民被列入今年的改造计划之内,其中位于四环内的有29010户。在这5万多户居民中,城六区占据49641户,8个远郊区县占据5684户,国有工矿2052户。在公布信息中,可以看到包括去年已经动工的涉及5000户居民的东城区望坛危改项目、涉及近3000户居民的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或者今年新增的涉及2500户居民的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等,市民均可以了解到每个区县改造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性质、地点、建设单位、占地面积等内容。  今年,北京市改造棚户区项目达118个,涉及57377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公布《北京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北京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意义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名单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加深大家对北京棚户区改造的理解,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是什么

1、棚户区改造,简单的说就是将城镇中的一些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将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改善的,民心工程。而在棚户区内,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小、房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并不是那么完善,环境卫生无法达到标准。 2、进行棚户区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城镇的整体发展得以体现。棚户区的改造,让居住于棚户区的居民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极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平和公证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国家规定具体结束时间了吗?

截至2020年1月9日,国家暂无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具体结束时间。2018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要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例如:三明市2018-2020年棚改计划。计划2018-202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7834户,其中:2018年计划2615户,2019年计划2747户,2020年计划2472户。例如:淮南市2018-2020年计划棚改开工11706套,其中2018年已完成棚改开工5316套、2019年计划开工2433套、2020年计划开工3957套。因此,相关地区棚改计划还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根据计划进行。扩展资料:棚户区改造的相关原则与目的:实施原则中国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改造目的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参考资料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我市明确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编制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中期计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2021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2008年,中共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中国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2012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针对各类棚户区改造,七部门给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任务较少的省(区、市)要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未完成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201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70万户以上。2016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6年要开工改造600万套。扩展资料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基本原则内容

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第一项第二条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和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有四种类型:1、城市棚户区改造;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4、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棚户区改造流程棚户区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其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国有土地,也可能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主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则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值得注意的是:若棚户区改造同时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采取不一样的征收流程。1、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征收部门对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及征收的必要性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2)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进行实地调查(3)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落实征收补偿费用2、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2)征地调查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4)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和补助。(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原地回迁。2、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即可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政策棚户区改造涉及的主要政策包括: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3、《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4、《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7号)7、《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棚户区界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保函〔2014〕535号)8、《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计划工作的通知》(建办保函[]217)号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37号)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旧城改造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市民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的项目。2、运作模式不同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是民生工程,补偿较少,只要90%业主同意改造,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政府的行政权力介入进行房屋强制拆除。旧城改造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是商业投资行为,旧城改造项目补偿数额较多,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政府不可直接行政介入。3、改造对象不一样棚户区改造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一般是直接拆除。旧城改造对象是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符合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旧城改造一般是对旧城区进行重建、翻新。4、改造流程不同棚户区改造流程,一般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但旧城改造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5、配建要求不同棚户区改造除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外,其余住房均会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但旧城改造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

国家棚户区拆迁政策是什么?

1、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2、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其它规定1、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商定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2、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贫困农林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1、棚改、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均非明确的法律用语,是通俗的说法,并没有完整准确的概念。 2、根据实际情况及常见的案件,对这些概念可以作一个简单的区分。 概念:旧城改造着眼于全城市,而城中村则强调的是城市中的某一个区域。棚改则是棚户区进行改造。 内容:旧城改造应当是系统性的,全方位的。可以包含了城中村改造。 无论上述的哪种概念,均会涉及法律层面的征收拆迁,这也是法律的核心。 法律依据:旧城改造更多的是行政层面的规划。而城中村改造,则多是把原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土地,房屋等征收变更为国有。居民亦相应的脱离原农户状态。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

棚户区改造审批流程

法律主观:棚户区改造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 拆迁 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房产产权依据、有效 身份证 ;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 拆迁补偿 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 投标 ,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 施工合同 、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2)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法律客观: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有什么区别,都需要什么条件,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有类似问题但不懂的朋友不用着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流程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是什么

1、棚户区改造,简单的说就是将城镇中的一些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将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改善的,民心工程。而在棚户区内,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小、房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并不是那么完善,环境卫生无法达到标准。2、进行棚户区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城镇的整体发展得以体现。棚户区的改造,让居住于棚户区的居民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极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平和公证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什么要备案

这是政府的重要工程,必须要备案,记录在册。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提议并组织实施制定《棚户区征收标准》,各地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能够应急保障和环境卫生能够保洁等城市农村历史顽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优化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一大批困难家庭住房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扩展资料: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当然,只有经过市里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参考资料:棚户区改造房-百度百科

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棚户区改造不是拆迁,两者性质不一样。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拆迁的话是直接拆除,不需要改造。”棚户区改造需要走哪些法律程序?由于棚户区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因此其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国有土地,也可能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主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集体土地则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值得注意的是:若棚户区改造同时涉及到了以上两种不同的土地,则需要采取不一样的征收流程。(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征收部门对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及征收的必要性需要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2.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进行实地调查;3.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落实征收补偿费用。(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1.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2.征地调查: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4.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主要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被改造的人可以任选其一。选择产权调换,也即回迁安置的,需要按照原有房屋的面积、用途、结构,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的金额。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当然,选择产权调换,一般情况下还需要考虑过渡费,即在得到回迁安置房前的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则需要考虑被改造房屋的的市场评估价值、搬迁补偿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具体情况,应当具体分析:(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和补助。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原地回迁。(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即可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产权置换也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

棚户区改造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简单的说就是将城镇中的一些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将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改善的,民心工程。而在棚户区内,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小、房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并不是那么完善,环境卫生无法达到标准。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棚改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改造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棚户区改造意义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意义是什么? 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 *** 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意义: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 *** 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地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同煤棚户区改造为例,就是为了解决和改善各个煤矿职工和家属的居住环境,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是指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差收入低的地区. 棚户区改造就是改造这样的地区,提高这个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 你可以看看下面的网址,参考一下: zhidao.baidu/question/2040774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 *** 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盯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是拆迁吗?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 *** 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拆迁是棚户区改造中间的一个步骤 棚户区改造什么叫以房换房 30分 您好,什么叫以房换房?以房换房是指已有房屋出产权的双方在互相认可的前提下,通过等价或者补差价的形式进行房屋交换交易,从而满足双方各自的需求。以房换房有什么好处编辑 对于有房想买房的—提升购买能力 通过已有房屋的置换无形中使得购房者在购房时已经具备了与自有房产等值的交易支付底价 。使得购房者可以在此基础上能够选择更心仪,性价比更高的理想居所。对于有房想卖房的—保证房产及时出售得到资金周转  在当下房地产市场调控,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二手房卖买卖成交量一跌再跌,成交价格直线下降,饶是如此,很多急于资金周转的二手房业主,仍不能保证二手房及时出售,而通过以房换房补差价的方式,既可以得到急需周转的资金,又可以换到令人满意稍小一点的房子。 减免买房贷款造成的巨大生活压力 以房换房是在双方房产交换交易的基础之上,减少了因为购房而需要的巨大的资金缺口。在等价或者价值认可的基础上,补充差额的方式来交换交易。极大的缩小了或避免了贷款金额,减小了还贷的生活压力。望采纳谢谢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在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在全市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建设区是指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寿命长,房屋质量差,较低的人均建筑面积,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环境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所谓的“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于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区棚户区改造的性质。 可见,所有的村庄都拆除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拆迁任或其他项目,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每个批次的补偿标准。如有异议,可向申请鉴定 做法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命名棚户区改造,那么价格会低偿! 这是真正的普通人变相侵吞财产

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是什么?

主要政策1、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2、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其它规定1、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商定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2、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贫困农林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上述仅供参考。。。。。

已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要拆迁了

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法律分析:是,一般房屋拆迁是包含棚户区改造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要求和相关政第

国家有关部委在2008年曾发出一个通知,具体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最困难、最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国家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国家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森工)、发展改革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区住房保障规划,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纳入棚户区改造试点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分解下达明细计划,监督工程实施进展。   三、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用地计划、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要充分尊重民意,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拟改造棚户区的拆迁、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各试点单位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后,要抓紧开展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相关设备采购,确保在2009年3月份前将新增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形成实物工程量。   四、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等项制度。要严格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质量,满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功能要求,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   各试点省区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国家将把省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安排今后年度棚户区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争取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土地、拆迁、税费、产权等方面参照当地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政策执行。   六、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以及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投资效益和资金安全。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特别是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停拨资金、停止审批项目,并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国家林业局各驻在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质量、住宅分配方案等情况的监督监管。各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按要求提供投资计划、资金使用会计凭证、工程建设方案、住宅分配方案等棚户区改造基本信息,接受国家林业局各驻在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七、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反馈   搞好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非常重要,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立即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措施?

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林计发〔2008〕251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林业厅、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2008年四季度,国家安排专项投资,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启动棚户区改造试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是当前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建设任务,试点工作的成效如何,不仅关乎试点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是事关为全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探索经验、搞好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大局。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和试点单位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林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按国家相关要求按期完成试点任务,为在全国各重点国有林区全面铺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条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最困难、最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国家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国家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森工)、发展改革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区住房保障规划,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纳入棚户区改造试点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分解下达明细计划,监督工程实施进展。   三、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用地计划、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要充分尊重民意,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拟改造棚户区的拆迁、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各试点单位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后,要抓紧开展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相关设备采购,确保在2009年3月份前将新增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形成实物工程量。   四、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等项制度。要严格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质量,满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功能要求,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   各试点省区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国家将把省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安排今后年度棚户区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争取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土地、拆迁、税费、产权等方面参照当地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政策执行。   六、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以及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资金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第六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3、第八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法律依据:《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财政局收到专项补助资金后,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当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目标任务下达后,将资金按照棚改项目建设任务套数分解到具体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第八条 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虚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棚户区改造流程】六个阶段一个不能少!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你知道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棚区改造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计划、房屋拆迁、政府供地、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分配和管理。一、前期准备计划一项目选址,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棚户区特征,对改造的单位住户进行前期入户摸底调查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项目规划,确定改造区的面积划出红线地图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故土局有关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三项目立项,由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的住户户主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在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最少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去领取补偿,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迁。三、政府供地由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项目竣工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向外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到市棚改办规划处核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并该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供电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有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址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择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每一个流程都不可或缺,当中或者有某个流程某个环节会很复杂处理过程中会很繁琐,但是都是无法避免更绝不可以回避。每一个流程都务必认真对待和处理。今天小编的介绍就这么多啦,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 征收房屋 价值补偿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外迁补助费 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 安置房 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 商品房 ,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 “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 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 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在我们国家,不论是进行土地还是房屋的征收,都需要进行一定的金钱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货币方面的货币补偿的具体项目,包括搬迁费和临时的安置费以及其他的补助费用,对于房屋本身的价格,需要进行评估之后才能补偿,一般是按照市值。

被列入棚户区改造的多久会拆

一个月到半年。被列入棚户区改造的房子,通常是在一个月到半年的时间进行拆迁。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法律分析:不是。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国务院令

中央2011年有关棚户区改造政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1年

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如下:一、计划开工项目:我县2021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分别是高河城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900套,高河E-3地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800套,共计新开工1700套棚改房。二、计划基本建成项目:2021年计划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分别是石牌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套,高河镇城东城中村改造项目444套,高河老街城中村改造项目300套,高河镇高岭路城中村改造项目400套,月山镇老城棚户区改造项目20套,共计基本建成2164套棚改房。扩展资料: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市和相关单位要根据下达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计划任务,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待资金落实到位后,抓紧开工建设。2021年4月底前,新建项目要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设及概算批复、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续建项目要全部复工。2021年6月底前,所有资金落实到位的新建项目要全部开工;配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的,要完成协议签订或房屋交易手续工作。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地市要明确项目建设法人,严格落实责任,地市直项目由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项目法人;县(区)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新建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同级审批”的原则,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备案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地市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将2021年新建项目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并按照发改部门的要求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三、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城镇棚户区改造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由中央和自治区给予补助;公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2020年补助标准测算补助额度,具体补助标准以实际下达为准。各地市、县(区)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执行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财政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避免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长期闲置,坚决防止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四、强化督促指导工作。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加大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力度,认真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项目信息统计及情况报告工作,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认真落实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本地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行专项督办,对未能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将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参考资料来源:怀宁县人民政府-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参考资料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和 公租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扩展资料: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如今,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房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棚户区改造规定如下:1、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册燃、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兆姿备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族毁1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4万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3、申请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4、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5、资金管理:政府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禁止补助资金被挪用,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只领补助不建房的现象;6、建设标准: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重建房屋结构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房屋重建户要及时拆除原居住的危旧房屋;改造后的农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调整,不准超面积建房。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7、改造原则:应改尽改,主要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8、工作要求:危改农户提供的农户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将取消其补助资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一、2022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5、选房顺序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2、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4、外迁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五)其他补助费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二、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是什么1、建立绿色规划管理渠道。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控制调节调整,程序简单。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实现项目收支的总体平衡。2、如果砍伐树木,绿色空间,调整道路挖掘,公共厕所和垃圾站点,和电力、电信、广播和电视波兰人和线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删除根据规划要求,补偿费用免征,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重建或恢复项目根据规划需求。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中没有改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3、配套商业设施用地红线内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当构建依照“谁管理,谁投资”的原则,和社区外的大型配套管网由邮政部门,同时构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气体和水等。社区用电、用气、用水增加的费用只收取。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得重复发生水电分离改造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的区别如下:1、更新对象不同:棚改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应当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不再采用城市更新的方式进行改造;旧改对象为,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2、运作模式不同: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就属于棚户区改造;旧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深圳南山大冲村改造项目走的则是旧改模式;但不管是棚改还是旧改,最终目的都是城市更新;3、强制性不同:棚改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以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强制执行;旧改则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方可拆除动工;4、配建要求不同:棚改除满足拆迁安置需要外,其余住房均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改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5、改造程序不同:棚改没有明确规定,现实情况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并无章可循;旧改则对程序有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主要有两个区别: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

棚户区改造项目有什么要求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4、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如何办房产证棚户区改造房屋房产证办理手续和普通商品房办理流程一样,具体如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意义是什么?

  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意义: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政府棚户区改造的流程

法律主观:棚户区改造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要对棚户区的居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由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一、棚户区改造政策行政流程(一)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城市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需由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方可具体实施。(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棚户区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多样、权属性质复杂,既有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又有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除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国家实施征收、征用后,方能转为可以改造实施的用地。(三)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拆迁补偿合同涉及到主体的确定、拆迁时间、补偿标准、价款支付、回迁条款、异议处理和争议解决等。所以,拆迁补偿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棚户区改造中一个既无法回避又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四)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行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拆迁人应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能实施拆迁。对拆迁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纠纷。(五)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监督管理在拆迁基础工作完成后,实施改造重建任务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需要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施工单位,以保证质量、进度及成本的控制,这自然会涉及到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签订、物质材料的采购、勘验设计合同的签订及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确定等。所有这些与工程相关的事项,均对改造工作能否达到要求、能否如期完成,对拆迁户居住环境的好坏和法律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六)招投标程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取得、设计和施工均需采取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即委托人采取招标公告的方式,遴选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等进行工程建设,由此来保障整个改造工程在最大限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来运行,从而保障效率的最大化。委托人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建设单位及其他管理部门等。招投标程序除了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外,其外延还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组织与设计、投标文件的准备、保证单位及银行保函的确定、共同账户的开立等一系列涉法问题。二、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几年能过户般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一般在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这个并不影响正常买卖,只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即可,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即可。不过建议不要购买这种房子,风险比较大。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房屋过户的办理机关是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棚户区改造能不能直接强拆可以的,若程序合法,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则区、县政府做出行政裁决,则可以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棚户区改造政策行政流程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等。法律客观: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有什么区别,都需要什么条件,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有类似问题但不懂的朋友不用着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流程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

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中央棚户区改造新政策如下: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包括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根本上是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要解决住房条件困难的那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2、棚户区改造主要原则及改造由群众自愿申请,采取货币补偿,不进行土地安置的政策,禁止自拆自建。改造根据需要可选择成片改造或者一家一户零星改造,零星改造以栋为基本单位。3、“三个优先”改造原则坚持货币补偿安置意愿达的项目优先改造、改造意愿达能够成片改造的项目优先改造、年代久远破旧的棚户区(危旧房)项目优先改造。4、棚户区改造政策时限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阶段性政策,我县棚户区改造时限为2016-2018年。5、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年代久远、安全隐患多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在我国很多的地区都存在危险旧老的房屋,因此我们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诞生,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述棚户区改造规划方面的相关知识。经过我们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部门得出,我们的国家在已经过去的这几年有着大型的棚户区改造规划,使得许多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提高。制定改造计划,根据不同的地方不一样的方案。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目前,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棚户区改造意义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棚户区改造政策最新消息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_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_、小于33_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_棚户区改造规划1、透明式的进行,对于棚户区的中央遗留产权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解决,将已经得到房屋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补偿,要对棚户区的人民进行全方位的考虑他们各方面的承受的范围,同每项住房性质的政策进行有效的连接,将房屋被的拆迁的人民有效的进行安置2、对于棚户区进行安置住房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同最好的单位进行合作,在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面应大力的加强,对房屋的质量要能够确保。避免因为房屋的质量好坏而导致纠纷现象发生。3、对于棚户区的公共设施等要尽可能的完善,要尽可能的借鉴已经完成的棚户区在以前遗留下来的一些好的方面。第一次将棚户区的改造归纳进棚户区规划中,每个地方都要通过将其底数分析清楚的情况下,加快编制改进2015到2017年棚户区的改造工作,涵盖中央在内的国有企业类型的棚户区也被归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计划之中,其主要是在资源亏损型的地区。对于能够进行集体工作成片改造的地域首先考虑。中国人民政府按照各项指定的规划,投入的工程力度加强,各项政策措施尽可能的进行完善。推进棚户区进行改造的步伐,达到棚户区的人民理想中,符合标准的住房,每个地区都应该尽最大的努力达到集中式的片区化的棚户区的改造,同时的对于非集体棚户区,危险性住房的改造进一步的加快。为了达到上面的效果,应该加强以下几点的工作力度:1、工程资金的来源,努力开拓新的方式2、对于工程的质量的加强,要进行落实,同时的对于改造的进程也要加快,3、对于快要完工的项目以及配套的设备的验收要加快,对于交付使用的工作应事先准备好。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编辑总结: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众所周知,棚户区是历史遗留问题,它由来已久且影响深刻,所以对棚户区的改造是决对不能急于求成的。要认清,棚户区改造仍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如果永远不迈出第一步,就永远也不会成功。虽然现在改造起来非常艰苦,但是这是一项可以造福后代的惠民之举。所以,还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进程。总而言之,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的意义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棚户区改造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旧城改造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市民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的项目。2、运作模式不同。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是民生工程,补偿较少,只要90%业主同意改造,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政府的行政权力介入进行房屋强制拆除。旧城改造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是商业投资行为,旧城改造项目补偿数额较多,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政府不可直接行政介入。3、改造对象不一样。棚户区改造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一般是直接拆除。旧城改造对象是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符合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旧城改造一般是对旧城区进行重建、翻新。4、改造流程不同。棚户区改造流程,一般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但旧城改造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5、配建要求不同棚户区改造除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外,其余住房均会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但旧城改造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商品房与棚户区改造房的区别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_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_、小于33_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_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提议并组织实施制定《棚户区征收标准》,各地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能够应急保障和环境卫生能够保洁等城市农村历史顽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优化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一大批困难家庭住房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完善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生产生活、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8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要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发展布局、功能区划、土地利用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的区域范围,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地、环境保护、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必修内容。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1、棚户区改造,简单的说就是将城镇中的一些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将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改善的,民心工程。而在棚户区内,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均占有的建筑面积小、房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基础设施并不是那么完善,环境卫生无法达到标准。2、进行棚户区改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城镇的整体发展得以体现。棚户区的改造,让居住于棚户区的居民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极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平和公证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规模内、平房密度大、运用年限久、房子质量差、人均修建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危险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依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缔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通常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通常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一、棚户区改造规模依据各地汇总的数据,全国还有1400多万户需求进行棚改。改造这1000万套但是“硬骨头”。现在没有改造的棚户区大多坐落中西部区域、独立工矿区、资本枯竭型城市和三线公司较集中的城市。处于中西部区域的这些棚户区,大多也远离城市、县城,即使在城市核心区的棚户区,修建密度都很大,加之各地通常都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相对曾经改造的,待改造的难度更大。二、棚户区改造要求1、方针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留传的产权疑问,对现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房子,依法抵偿。充分考虑人们的承受力,做好与各项住宅方针的联接,妥善安排好居民。实施产权互换或许货币抵偿。2、解决被拆群众的各种问题,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立异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方针;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顿用房的建造质量管理。尽可能经过公开招标的方法挑选有实力的单位参加建造,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回迁安顿房子的建造质量,避免因质量疑问引起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效劳功用。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构成的长处,并发掘其潜力。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只是一个政策上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定义,一般是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等房屋集中的地方。从定义上看,棚户区的特点主要是,地理位置处于城市中心地区,但是房子简陋,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二、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1、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关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还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客观: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有什么区别,都需要什么条件,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有类似问题但不懂的朋友不用着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一样吗?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4、中签户选房。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流程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政府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怎么处理

第一条 为规范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城市棚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以及市、区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造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外,其他资金通过市、区政府财政补助,争取开发性金融专项贷款和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集。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补助(含基础设施配套),其余由各地自筹。第四条 防范棚改贷款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棚改成本。认真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6﹞156 号)要求,确保棚改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所有的棚改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设施租售收入,优先用于棚改,努力实现在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大体平衡。棚改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动态还款机制,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棚改融资行为。第五条 区住建部门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核拨流程、财务公开、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行为一经查实, 除收回全部资金外,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的规定严肃处理。第七条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优选施工队伍,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坚决问责。第八条 区住建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估棚户区改造的效益指标,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按规定时限报区民生工程办公室。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情况汇报

  2017棚户区改造情况汇报【1】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和发展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醴陵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振兴醴陵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工作,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科学部署,全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做为棚户区改造的管理部门,现将我市棚户区改造情况汇报如下,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醴陵市是全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传统的陶瓷生产基地,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先后布点建设了多家大型陶瓷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在为全省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建成了一大批企业职工住宅,聚集着一些平房和简易楼,由于经营不善或改制转轨,企业无力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再加上醴陵历史悠久,老城区房屋密集,多为上世纪建设的房屋,改造难度大,逐步形成了现在的棚户区。   历史原因形成的这些棚户区具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棚户区房龄大多超过30年,阴暗窄小。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区内普遍自来水没有入户,居民仍使用公共厕所,道路狭窄且没有排水,居民吃水难、如厕难、行路难等问题十分突出。三是职工支付能力低,既无能力出资改造房屋,更无能力购买新房。四是商业化运作难度大。棚户区大部分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动迁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长期以来一直无法改造,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成立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在我市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如下:   1、已完成项目   我市已完成湖电、永胜、国光建陶、星火、李畋路(原电瓷厂)、潘家冲铅锌矿、新民瓷厂、瓷泥矿等八个企业的部分棚户区改造,共改造棚户区2200户。建设棚改安置房2000套。   2、现在建项目   目前,我市已动工在建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3个,全部为渌江集团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阳三棚户区300户为2013年任务,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珊田城中村改造项目60户安置房正在建设中,玉屏山城中村改造项目200户已长期停工。   3、201X年将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根据企业及相关单位申报,201X年,我市将开展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共七个,分别为渌江集团的万宜城中村改造、茶塘城中村改造、陶机棚户区改造448户、群力瓷厂棚户区改造96户、柳家湾棚户区改造470户、醴浏棚户区改造480户以及改制企业改扩翻814户,目前,七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改造前期工作。   4、2017-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5号,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就我市2013-2017年需进行的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了摸底(摸底情况见附表),根据摸底,我市需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8个,拟改造4337户,改造面积220000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改造380户,改造面积19000平方米;林业及农业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改造250户,改造面积13000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8个,改造739户。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下一步工作仍然十分艰巨,许多矛盾和问题也在不断地显现出来。主要是,启动资金的筹集更加困难,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缺口较大;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土地的出让和保障住房建设用地受到制约;棚户区困难群体比例较大,拆迁和安置面临较大压力。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认为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规划。要统筹城市发展与棚户区改造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公共配套设施,逐步推进城市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居住问题。针对很多人担心棚户区新盖楼房密度大,缺少统一规划,甚至会变成未来新棚户区的问题,采取用规划先行办法推进城市的合理布局,保证棚改工程的质量。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党政一把手考核指标体系,在进一步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将棚户区领导成员单位,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切实形成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省住房保障融资平台的资金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进一步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四)、要进一步完善制定优惠政策。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在坚持政策统一的前提下,加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出台新办法,起到政策管用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尤其是拆迁政策要切实使其在棚户区改造中起到“风向标”作用。   (五)、提前开展明年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对明年拟启动的`项目,争取在今年底前完成具体安置方案、安置房规划设计等拆迁前期手续,完成拆迁摸底及前期准备,年初即开展拆迁项目的启动工作。   2017棚户区改造情况汇报【2】   一、象州县201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201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没有建设任务,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350套。情况如下:   (1)象州县 职业中学棚户区改造项目,176户,面积2688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446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即将竣工待验收,累计完成投资3850万元;   (2)象州马坪镇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30户,1200平方米,计划投资24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装修,累计完成投资190万元;   (3)象州县恒星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20户,1820平方米,计划投资291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建设,进度情况为四层主体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50万元;   (4)象州县妙皇乡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17户,680平方米,计划投资4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42万元;   (5)罗秀镇旧住宅综合整治项目,107户,计划总投资197.95万元。目前,正在对旧街老楼房改造的前期工作,项目累计投资5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对项目点的确定问题存在异议,资金一直没有拨付,影响到工程的进度。   主要是对象州县职业中学、马坪镇政府、恒星公司、妙皇乡政府等4个项目是否符合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异议。住建部门根据桂建保【2014】3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现场指导确定的项目,县人民政府已将其纳入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象政办发【2015】101号,项目在上级相关平台都有备案设有台账,并通过2015年区、市年终绩效考评的核验。财政部门没有认同,所以资金一直没有拨付。一定程度影响工程的进展。   2.罗秀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   三、今后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一名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涉及保障性安居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分工协作,制定保障标准、条件、措施和程序,确定保障对象,落实保障资金,推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2.制定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各项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棚户区改造工程有关政策办事。   3.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经常下到项目点检查、指导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   4.加强培训,确保项目质量。各业务部门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棚户区改造由哪个部门负责?

规划部门及建设部门。部门发展规划:部门发展规划是一项企业管理学中的方法,要让员工认识到在部门中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总有事情去做。棚户区:"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的规定,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设立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为规范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三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地区),专项用于纳入补助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第四条 各地区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第五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第九条 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各市、县申报资料,并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提交下列资料:(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本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及本年度改造计划,各市、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本年度改造计划;规划计划和列入规划计划的项目发生变更的,以市县政府出具的文件为准。(二)加盖部门印章的本办法附表1、附表2。(三)上年度各市、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收购)方案,以及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和补偿决定复印件。(四)省级财政部门、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对市、县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说明。(五)与审核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专员办应对地方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实地抽查审核比例不少于3个地级市(含省直管县),抽查城市棚户区改造数据比例不低于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据的20%。重点核查征收补偿(收购)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抽查审核结果与报送数据相差较大的,应当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要求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核实数据后重新报送。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向专员办报送审核资料、审核发现严重弄虚作假或重大违规等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专员办审核工作结束后,应于3月31日前将审核意见表(附表3)报送财政部,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审核总结报告。第十一条 每年3月31日之前,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将专员办审核认定后的附表1、附表2和相关文字说明,分别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未附专员办审核意见的,不予受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地区,视同不申请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处理。 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对各地区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将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时向专员办报送审核资料、上报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因素,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下一年度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关地区的补助资金。第十三条 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数额后,应当参照中央财政的分配方案,于每年5月31日前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次下达已经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市、县财政部门,并将下达文件同时抄送专员办。市、县财政部门收到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后,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尽快将资金分解或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并报上级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各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各地区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及时下达预算并拨付资金,保障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需要。对于年底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中央财政将酌情减少安排该地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数额。第十七条 市、县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 第十八条 专员办应当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申报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区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违规虚报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申请数据问题严重的,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或者不按规定分配使用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由财政部收回已安排的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或者扣减下一年度该地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申报与审核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如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分配时可以适当向受灾地区倾斜。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同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46号)同时废止。附表:1.____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2.____年度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3.____专员办审核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意见表(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我是牡丹江市八面通镇居民。原住房棚户区改造.实行是否合理,还有说是1:1.3的是吗.

1:1,还是1:1.3,是由当初你们拆迁谈妥的。比例是根据地理位置等因素定下来的

住建部介绍十年来我国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900多万套多少

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 中共中央宣传部于9月14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介绍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姜万荣:这十年,是我国历史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十年,亿万百姓喜圆安居梦想。我们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任务,努力为百姓安居托底。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实施,住房公积金惠及群体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十年来,累计完成投资14.8万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900多万套,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4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这十年,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速度最快、房地产市场规范程度不断提高的十年,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我们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动摇,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们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城市主体责任和省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坚定不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这十年,住房供应规模持续增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132.34亿平方米,是上一个十年的2.2倍。住房品质逐步提升,新建住房质量更高、配套设施更全、居住环境更加优美。这十年,是我国城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的十年,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我们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道路。十年来,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建成区面积6.2万平方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98.0%,供水普及率99.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7平方米。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这十年,是我国乡村建设力度空前、乡村面貌发生巨变的十年,广大农民拥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深入落实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国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累计建设5万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全国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6819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寺庙祠堂等传统建筑52万栋,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这十年,是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从建造大国迈向建造强国的十年,中国建造持续改变着中国的面貌。我们深化建筑业“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十年来,建筑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牢固,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工程质量稳步提高。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万亿元,是2012年的2.1倍;增加值达到8万亿元、占GDP的7%;吸纳就业超过5000万人。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一批世界级标志性重大工程相继建成,“中国建造”展示了强大综合国力。这十年,成就非凡。这一切,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这一切,凝聚了新时代建设者的智慧和汗水,凝聚了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好城乡、同圆安居梦想的磅礴力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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