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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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17家房企联名状告:全国首个房企抗议“房闹”案例,谁才是弱势群体?

对于这样的事情就是老百姓,这是弱势的群体,因为老百姓交了钱,也没得到房子,而且得到了更闹心的事情,所以他们是弱势群体。

为什么智力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

可能他们对社会的看法很单纯,有的甚至无法自理自己的生活。

弱势群体的成因?

弱势群体的成因:(一)由于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一些传统的职业正在被淘汰。(二)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整个社会要从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以城市为主的社会(三)弱势群体中大多数是我国原有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阶级或阶层。(四)现阶段伴随经济和社会的急速转型,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在一定时期具有扩大趋势。

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

一、我国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知用途。要看所指的弱势群体是谁,弱势群体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其存在具有相对性。该问题很泛,很多的法律都有涉及弱势群体保护的内容。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最高院、最高检一大堆的司法解释。二、有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吗?叫什么名字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第一:根据弱势群体的分类不同,所对应的法律也不同。第二: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第三: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保护劳动者的有《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六:有问题在留言。三、为什么要对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弱势群体是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的,它的存在是任何社会都具有的社会现象,当然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来说,也是不可避免会出现的。近年来,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已成为影响治安秩序、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棘手问题。在这些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参与者多数是弱势群体,而且往往是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要求相结合,多数人的过激行为与少数人的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全局性的不利影响。由于弱势群体长期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其生存条件、所处环境与其它群体相比极易使其产生对现状的不满情绪,再加上其人权得不到的保障,又无有效的权利救济措施,在得不到合理宣泄的情况下极易出现犯罪现象。由此可见,能否解决好弱势群体中的社会矛盾,关系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矛盾多发期,大量的矛盾纠纷都直接或间接由弱势群体引发,因此,维护好弱势群体的权益,事关国家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现状和问题(一)立法不够完善随着1994年法律援助在中国得到开展并迅速发展,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200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但是首先,《法律援助条例》效力层次不高。从《法律援助条例》的地位看,其毕竟属于行政法规, 效力层次不够, 立法层次不高。其次,《法律援助条例》对许多重要的内容未做规定, 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问题还有欠缺。而且其中困扰法律援助发展的机构、经费、人员和部门配合协作等问题并未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极不利于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专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再次,法律援助范围过窄。我国法律援助实行援助条件和经济困难的双重标准,也即除工伤和拖欠工资等实行绿色通道的案件外的当事人,必须同时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条件和经济困难标准才可以申请到法律援助。而经济困难标准又是十分严格的,一般是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这就将大部分的人群挡在了法律援助的大门之外。我国法律援助的援助条件从立法到实践,呈现出由小逐渐扩大的趋势,但对于离婚诉讼案件,侦查阶段案件等却未能够涵盖,从而将大量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排除了。(二)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所谓法律援助经费,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所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1]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物质基础和保障。随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的开展。但现实中,法律援助经费的不足也制约了法律援助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援助经费是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并且财政拨款渠道不畅通,水平低下。据统计,我国国务院对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拨款每年为50万元,经济发达的上海市每年也仅仅有57.5万元,有些比较贫困的省份尚没有援助经费。这与我国每年至少需要3亿元的法律援助费用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缺口。(三)现有法律援助机构存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编制不足、办案流于形式等问题。由于经费短缺和地方政府未给予充分重视等原因,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办案流于形式等现象。有的地方虽然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但实际上却没有人员编制和实际活动,有的虽然采取司法行政机关内调的人员形式配备,但这些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不能满足法律援助机构大量繁杂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的需要,人才缺口很大。(四)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制度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存在。虽然中央多次发文要求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公众法律教育的力度,有些地方也做了一些,甚至搞得不错,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就鹿城区而言,绝大多数的法律援助宣传还停留在办公室接待和应对检查的层面,很多就只是在法制日等时候才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和其他小册子,数量有限,并且只局限在城镇地区。而弱势群体集中的广大农村、边远山区、工矿区和民工居住的城郊却很少涉及。宣传工作与受众脱节,致使这些真正最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往往没有机会和途径知晓法律援助制度,从而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通过法律援助制度得到维护。对策和建议(一)完善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立法。一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备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援助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纵观世界上那些法律援助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 都有健全的法律援助法律体系作保障, 不仅在其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作出有关法律援助的原则性规定, 而且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 如英国有《法律援助法案》、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法》、美国有《法律服务公司法》、韩国有《法律援助法》。[3]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今中国,仅仅依靠《法律援助条例》来调整法律援助关系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和弱势群体的需要,亟需尽快制定一部统一完善的《法律援助法》。在该法中应对法律援助的性质和任务,指导原则、机构设置、经费来源、管理主体和管理模式、对象范围、程序、协作配合机制和责任等等,作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规定,操作性强且便于执行,同时出台相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法律体系。(二)完善以政府财政为主导、多方筹措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是法律援助作为政府责任的具体体现。可以将法律援助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一定标准(可按人均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及办案成本等标准进行测算)确定每年法律援助所需要的最低经费数额, 由同级财政按年度拨付, 并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从而使法律援助获得稳定且可靠的经费来源。2、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鉴于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才刚刚起步,社会对其认识还不足,而法律援助的经费短缺问题又将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存在,因此为解决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 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还必须动员广大人民群众, 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参与, 探索建立资金筹措的社会化、经常化机制, 充分利用社会财力,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只要没有政治背景, 不附加任何条件, 不是违法资金, 经批准后都可以利用。(三)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公职律师队伍,以缓解法律援助机构当前的人才瓶颈。公职律师是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他们取得律师资格或律师执业证书,任职于政府并由政府支付薪水,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公职律师队伍的建立可以有效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才法律素质低、人员不足的问题,还可以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还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经费短缺的问题。此外,在各地建立公职律师队伍的基础上,可以实行跨区域人才共享机制,可以建立较大区域的援助律师人才库并联网管理。对于相对落后的地区,可以跨地区选派援助律师进行援助,以解决地区间法律援助人员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四)加大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首先,要继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普法宣传。要将《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有关的弱势群体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文件列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采用图片展览、新闻报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尤其是要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并将其作为构建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次,要加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宣传, 让他们在充分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上, 认同和支持法律援助制度。使其在法律援助经费拨付、工作开展、机构建立和人员编制、创造相关社会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 改变法律援助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维持的局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什么样的人属于弱势群体?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 1、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3、保护劳动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群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的。第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

为什么残疾人是弱势群体

身体有缺陷,很难做到正常人随手可为的事。

为什么有些人会欺负弱势群体?

在有阶级敌对和阶级压迫的社会里,弱势群体受人欺负是必然的。但是像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弱势群体不但不会受人欺负,还会受到很好的保护和扶持,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突出体现。纵观世界古今中外,在所有存在剥削的国家和朝代中,弱势群体永远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那个群体,比如说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封建社会中的农民,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等,他们始终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遭受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成为这种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自始至终都会受到别人的欺负。这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造成的,也非常的难以做出改变,他们的不幸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而在我们社会主义新中国,剥削阶级已经被打倒,已经不存在剥削和压迫的现象了, 所以在我国已经不存在阶层型的落实群体了。当然,由于各地的发展不同,和每个人自身的情况不一样,当今社会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还处在相对弱势的层面上,咱们也姑且称之为弱势群体吧!我们的党和政府始终保持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扶持力度,从多方面下手,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帮助他们尽快脱离弱势局面,让他们和全国绝大多数人一样,能够享受到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比如说,对于残疾人群体,我们有相当完整的帮扶政策,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就业上,都有很大的扶持力度。再比如,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国家和政府也提供了多种手段的帮扶政策,够条件的会成为低保户和五保户,不够条件的,也有专人帮助他们想方设法脱贫致富。还比如像下岗职工群体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国家也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正是我们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这些帮扶政策,让他们更加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也让他们尽早脱离弱势地位充满信心。在我国,弱势群体没有被人欺负的感觉,反而会觉得自己被国家更加重视,比别人感受到了更多来自国家的温暖。

何谓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在社会学、政治学、社会政策研究等领域中,它是一个核心概念。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研究、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发展和普及,可以说是推动弱势群体概念成为社会科学主流话语之一的重要因素。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同性恋者、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有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个体在强势个体面前都可被认为是"弱势群体", 在一定的条件下强势群体也可转变为弱势群体,比如说地震后的灾民,在震后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都会被认为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的分类广义上应包括:区域和时间的分类,区域分类主要指贫困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时间分类指人的个体在不同情景、时间的转变下会处于弱势群体.另外中小企业也应归入"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在什么样的人群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我觉得独自前行追寻目标的人是弱势群体,我这种定义并不只是从收入上定义的,包含着其他方面。再现如今的社会,为了一个梦想、一个目标努力十几二十几年的人大有人在,可是最后却总是被有背景、有资历的人所顶替,也就是俗称的被黑!独自前行的人,从精神上来讲是孤单的,他的人生没有明亮的前进灯塔,没有人在身侧陪伴,还会被人嘲笑对于梦想的坚持是一种不自量力的的行为,更会随时被人用冷漠相待,被人不止一次的挑战底线和追寻梦想的信念。独自前行的人不仅面对这社会的精神压力,还遭受的现实的打压,因为有比他更有资历和背景的人可以轻易得到或者抢走他们辛辛苦苦想要实现的梦想,而这些人得到了又不珍惜,在他们面前得意地炫耀,用尽各种办法凌辱独自前行的人。每个人生来都有梦想,无论社会怎么样的变迁和进化都会存在着强者和弱者,但是总会有人说不是强者就一定强也不是弱者就一定一直弱,总有一天会努力得到和实现,可是现实生活确实独自前行的人依旧在苦苦追寻梦想的路上挣扎着,而那些生来就得到的人站在他们遥不可及的梦想旁边嗤笑着一步一步努力独自前行的人。弱势群体,不仅仅是需要经济意义上的帮助,还需要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需要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至少要让追寻梦想独自前行的人在失去一切之前能够找打下一个追寻的目标!

弱势群体有哪些人

其实,这只是代表性,举例而言,突出了重点,未包括全面.推而广之,还有不少.   从下岗职工延伸,可以包括失业者、半失业者和待业者.“待业”这个名词,久不用了,本来是指到达就业年龄而未能就业的人,现在已经纳入失业一群.大学生毕业,相当时间未找到工作,也是失业者.半失业者,一般是指其职业不固定和收入不稳定,时有时无,时多时少.这些与下岗职工,本来有业,现在无业,来历不同,现状无异.   从进城农民工,可以延伸到相当多数的农民.本来,农民工来自农村进城打工,相对地说,其收入比务农多,就业机会也好一些.但是看实际情况,他们干最累、最苦、最脏和最危险的活,拿最少的工资,并且多数、长期被拖欠.所以,列入弱势群体,是合理和必要的.但是这样一来,令人自然地想到广大农民,同样处境困难,至少不比农民工好,否则又为什么要进城呢?特别是纯农户,种少量的田,种粮粮价贱,日子不好过;还有失地农民,补偿有限,又无田好种,困难容易想象.可见,多数农民,应当在弱势群体之列.   “体制外”的人,可能是指无业者,不是失去了职业,而是向来不在任何单位.这些人,基本上无收入,有也不经常,除靠家里赡养外,生活无来源也无保障.一旦失去赡养或赡养者下岗,其困难更大.这在城镇有,农村也有.   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是指拿养老金(退休工资)不多的老人,其困难不想可知.何况,过去在困难地区或困难企业,包括从机关抽调去的,养老金较少还不能做到按期、足额发放.   从以上后两种人,又能联想到社会上有一批老弱病残的人,同样是收入不多或无收入,生活困难,应当列入弱势群体.   这样一来,弱势群体的人数就多了.这是基本国情所决定,尤其在目前处于转型期,体制在变迁,冲击力很大,与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比,其弱势群体除失业者外,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孤儿、单身母亲以及吸毒者、酗酒者等,大不一样.他们在分类上,相当部分是生理性的弱势群体,其余才是社会性、经济性的弱势群体.由于国家大、人口多、发展不平衡,我国的弱势群体还有区域性或地方性,在经济欠发达、自然条件差和自然灾害多的区域,弱势者成群,有特殊因素,包括某些少数民族,成为弱势群体形成和集聚的另一种情况.   对弱势群体,有人还分为初级弱势群体和次级弱势群体.前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而陷于困难者,后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虽然得到基本满足而与其周围人们相比,差距显得过大者.这也表明,在不同地区,似该有不同标准.   对弱势群体,有人建议,可以划一道贫困线.其实,两者有联系,又不是一回事.低于贫困线的,无疑属于弱者,而略高于贫困线的,既不属于强者,就不一定摆脱了弱者的身份.这在掌握上,还是要从实际出发,有一定的弹性.   以上为弱势群体试作界定,总的是适当定性,不可能精确定量.弱势群体的划定,并无明明白白的边际,主要是设置一个概念,认知社会人群中有这样一群弱者.他们的大多数,不可能仅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善自己的命运,应当得到各级政府、社会和其他人的关怀、帮助和尽心、尽力.

如何才能真正地帮助那些弱势群体

  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社会政革,带来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到目前为止,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除了加快了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外,还导致了社会分化的加剧,由此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大致由以下几部分人构成:一、国家发展、政府机构的全面改革而产生的下岗失业群体。这些人是新时代的产物,我国真实的失业率很可能超过10%。 二、以进城民工为主体的群体。这些民工大量地涌入大城市,填补了城市“剩余”的就业岗位,但由于其缺乏城市的社区生活经验,加上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就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外来人中的相当部分人员处于贫困境地。 三、城乡低收入人员。这部分人员包括没有正式工作的、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约占人口总数的5%-6%;较早退休的人员,因其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两三百元,只够吃饭,没有缴纳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到目前仍不能解决温饱,贫困农民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仍为3%左右。 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因病致困的人口。由于受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往往是一人患重大疾病,高昂的医疗费用,使全家人生活水平一下了跌进贫困线之下。家有长期患病的病人和老人,医疗负担更重,这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弱势和弱能,弱势群体普遍身处困境之中,这种困境主要体现为“六难”。即:就业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于女教育难和法律救助难。其中关键是就业问题。正是因为就业困难,才导致收入偏低不稳定、影响了生活;正因为能力方面的欠缺,让他们实现正规就业似乎不太可能。一是岗位少,劳动力供大于求;二是就业不稳定,由于就业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及年龄(偏大)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人处于经常的工作变动中,且从事脏苦累险等岗位的工作。 具体地说,正是由于就业困难,影响了收入,中国目前的贫困人口就是由弱势群体组成的。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城市贫困者中,各类下岗人员占40.2%,失业者占2.4%,提前退休者占5.5%,个人收入低者占56%,家庭人口多者占16.1%。住房改善与收入是直接相关的,由于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住房改善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不仅不会被弱化,而且只会越来越强化,贫困者中有三分之二家庭住的是平房,具有较明显的“棚屋区”特征。 弱势群体中只有下岗失业人员中的一部分享有医疗保险,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取向是提高个人自负比例,对于这些收入低且不稳定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医疗费用是难以承受的。即使参加了医保,但由于医疗保险不保大病,一旦得了大病,将是灭顶之灾。而更有大部分人员中是被排队在医疗保险之外的,这些医疗费全得由自己负担。子女教育难尤其体现在农民工身上。由于中国的教育制度是与户籍挂钩的,农民工子女只能在农村上学,平时委托别人照顾,有些小孩甚至无人照看,或干脆缀学或失学,或是不得不花高价进入城市学校。同时不断上涨的教育费用也让这些农民工父母难于承受,他们的子女也只好望学兴叹,无法继续升学成为新一代的农民工,如是地恶性循环着。 弱势群体普遍遭遇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主要表现形式有身体虐待、超时超强度劳动、拖欠工资、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虽然有相关法律(如《劳动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制约,但弱势群体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当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却是救助无门。 综上所述,弱势群体的存在,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就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对于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当持以关心的态度。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形成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正。一个真正分正的社会是所有人都受益的社会,在这层意义上,关心弱势群体也就是关心强者本身。由于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为他们制定特殊的就业政策是极其必要的。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在35岁以上,大多只受过中等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能的、稍加培训就能就业的岗位,因此,建议就政策的重点集中在:既要积极地创造就业岗位,又要加强技能培训。 加大医疗保障的范围和力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应该是解决弱势群体医疗困难比较理想的政策选择。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如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己经实施了医疗救助措施。另一方面,从已经实施的医疗救助措施来看,基本上是大病救助,对基本的医疗保健关注不够。大病救助,建立慈善医院、组织社会募捐等是可以尝试的方式;加大医疗保障机制,降低住院起付标准线,扩大门诊特殊病科项目,专门为困难职工筹措大病救助的基金,同时也要发展农村的合作医疗和城市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以解决弱势群体的日常的基本医疗保健所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要保护弱势群体

问题一:为什么要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因 谢谢 法律就是保证公平的。 如果双方强弱不等,还不保护弱势的,那么双方的差距会加大,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 所以要保护弱势的。 问题二:论保护我国弱势群体的几点建议 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有困难者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一是下岗职工,二是体制外的人,即从未在国有单位工作过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进城的农民工,四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面对现如今弱势群体范围逐渐扩展的状况,在以下阐述中,我会逐一解释保护弱势群体的意义,现有的法律保护及援助依托,以及我的建议。 [关键词] 弱势群体 保护 法律 援助 剖析 一、 弱势群体产生原因 概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已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少儿人口(0~14岁)为28979万人,依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年型。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到,尽一步做好保护弱势群体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而这日益增多的弱势群体来自哪里呢?原因何在?我认为应主要归因于社会背景。 首先,社会体制的变革是造成大量弱势群体出现的直接原因。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得到了逐步的完善。过去那种平均主义被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所取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日趋明显。贫富悬殊的分化致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局面产生。由于社会贫富悬殊,网络时代的经济和便捷并非人人都能够享受,世界因此而被慢慢分割成两种不同的文明,一头是生活在网络之中能够了解全世界最快最全面的信息,拥有更加强大市场竞争力的高知识精英,一头便是生活在网络之外固守最初的生存之道,在市场日趋发展时急速流失自身竞争力的弱势群体。 其次,我国长期以来对工农产品价格采取“剪刀差”的手段,将农业剩余转移到工业部门,加上经济政策的倾斜和地方行政部门执行的偏差,严格的城乡二元制度将农民死死束缚在乡土等等一系列不合理因素致使农民收入长期低下,生活贫困,成为中国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如果抛开平均数字给人们带来的迷雾,事实上随着我们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的增加,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在我们国家,弱势群体的数量非但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减少,而是在上升,他们正在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人群,为我们的社会转型付出着巨大的代价。 二、 弱势群体之现有法律保护及不足 对于弱势群体,现有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国家赔偿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等。在这些法例中,对于如何保护弱势群体有十分详细的描述,但是尽管如此,其中原则、范围、实用性等方面依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方面。根据我现有的了解,不足之处有如下几点: 1. 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总量上较少,而且没有形成系统,甚少有专门针对弱势群体而制订的法律,使弱势群体在很多时候无法可依,难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2、 现有法律的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方式,以致实际中往往难以有较为确定的客观标准进行操作。 3、 法律保障的范围过于狭窄,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对历时性的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甚少,或根本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保护。 4、 缺少应有的诉讼制度作为后盾,使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更多地成为形式而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三、 保护弱势群体之我见(原因剖析) 随着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率日渐增强,保护弱势群体的措施也逐渐增多,面对更多没有被完善的方面,我有如下几点建议: 1.形成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的环境 对于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改变途径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广开就业门路。同时,通过慈善机构和组织进行各种义举、募集资金、帮扶结对,常送温暖。要建设一支从事社会救......>> 问题三:为什么我们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事实上,弱势群体的出现及形成并不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现象。我国 *** 和社会也一直在为构筑救助困境群众的“安全网”、“保障网”而努力,媒体的相关报道本身就是社会关注的一种反映。当前媒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角度:从弱势群体个体的角度;从政策规定制度等的角度;从现状、事件、情况等的角度。  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媒体确实做到了及时把握动态,传达政令民情;而且,媒体还主动参与到相关新闻报道的策划中去,比如《广州日报》开办 “欠薪追讨”热线,为保障打工仔们的应得利益作出努力,说明媒体在这一主题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主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在报道手法上,也逐渐注意到这一领域本身的特殊性,不仅有“从上到下”传达式的报道,还直接走进弱势群体中间,以他们的视角,写出他们的心声;以及对病患者受害者一般采用化名、眼部遮挡等技术加以处理,这些都反映了当前我国媒体对弱势群体关爱意识保护意识的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其中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之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在具体实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前,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平视他们的存在,尊重他们的要求,而不是怀着一种优越感俯视他们。陆幼青在《生命的留言》中写道:“癌症病人是孤独的,他们头顶上有一张无形的网”,“(媒体)常会用很肯定的语气报道一些肿瘤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这样的讯息对于日夜挣扎在死亡边缘的癌症患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啊,很多人会付诸行动,投入到对某种植物狂热的追寻中,或费时耗财地得到,却不知道怎样应用,更多的是空手而归”,“癌症患者为此投入的时间金钱尚可计数,但是这种屡屡失望造成的心理打击却是致命的,没有生存的信心纵有良药又如何呢?”尽管陆的措辞尽量客气,我们还是不难感受到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在受到媒体的“捉弄”后的愤怒与失望。不负责任、轻浮草率的文字背后是服务意识淡漠的理念在作怪,而其中除了操作上仍需改进的客观原因之外,恐怕还有新闻从业人员对求助者的不尊重甚至冷漠。  2.在对弱势群体的整体关注面上,还存在着不够全面的地方。弱势群体本身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决定了对其报道不是一个简单的报道与否和报道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报道领域开发问题,同时也就涉及到培养从事此报道领域的专职人员,以及设立固定版面、栏目,定期出版、播出等一系列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东西。从实例分析来看,这一点我们的媒体做得还远远不够。   3.在相关报道中,根据事实变动作出的伴随的被动的报道居多数,媒体主动关注的意识尚且不足。不少报道缺乏追踪、后续,没有深入开掘,这样必然使得报道的力量大打折扣。弱势群体很显然在社会地位、消费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可能就被排斥到一些服务意识淡漠的媒体的报道范围之外。然而,适当、正确地对弱势群体予以关注,虽然引导可能会付出代价,但当这种努力为社会认可时,获得的回报也是丰厚的。  4.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存在着“治本不够只治标” 现象。表现在只报道事实不解决问题;后续报道不足;虎头蛇尾蜻蜓点水等方面。媒体不但要采用多种报道手法从多个报道角度对事实进行充分报道,由此形成足够大的舆论声势,对体制、制度所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产生促使其变革完善的压力;同时,媒体不仅要善于报道,还要善于分析,虽然具体情况有具体特点,但相似的社会事实之中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除了充分报道找出规律之外,媒体还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论坛等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治本上下功夫,从而起到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和预防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的作用。  当然,在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的问题上,能切实起......>> 问题四:为什么说劳动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问题五:有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吗?叫什么名字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根据弱势群体的分类不同,所对应的法律也不同。 第二: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 第三: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第四: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俯五:保护劳动者的有《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条例》 。 第六:有问题在留言。 问题六:中国的法律为什么会有同情弱势群体的思想? 你好,当你车上看见一个孕妇或者残疾者你都会主动让座一样的心情了 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就该受到照顾的,人之常情的。 问题七:弱势群体主要指哪些人,为什么要关注弱势群体 农村的农民、城市的农民工、儿童、老人、城市低收入人群等等都属于弱势群体。所谓“弱势群体”一般指,在社会中地位低、收入低、没保障还没有说话资格的人群。“关注弱势群体”就是这么一说,你还当真了吗?!“弱势群体”通常是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群,但由于利益分散很难真正凝聚起来。经常喊喊“关注弱势群体”让社会大多数人觉得还有人关心他们。可以避免被少数人挑动那些活不下去或生活困难的人闹事。仅此而已!从来没有一个社会能够把“关注弱势群体”落到实处,原因是弱势群体的人太多,根本没有那个经济能力。

什么是弱势群体

老人孩子和残疾人

浅谈弱势群体

在于这套是一世纪学校社会的发展发现了较大的转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升,但是我们中间有很多弱势群体,他们有的是儿童。有的,还有的流浪没有家的人。在我们的家乡有一个三分

什么是弱势群体?

一、进城务工但没有社保的农民工;二、无子女赡养的孤寡老人;三、无法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四、身体或精神残疾且无法正常工作的人群;五、因自身原因造成(以家庭为单位)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群;另外还有法定的另外几个特例情形:如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正接受拘留、劳动改造等强制措施而无法正常抚养其子女也算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就应该被欺负吗?

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这个问题是很一般的道德问题。别人比你穷,别人力量比你弱小,你欺负别人就是应该的吗?显然是不应该的。我们人类不是孤零零的生活在世界上,而是作为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要面临其它群体的竞争。假如一个群体内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么这个群体就会缺乏凝聚力,和其他群体竞争时就会因为没有团结,而处于劣势。假如一个国家内部平时人们就互相倾轧,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那么国民整体上就很难团结在一起。当面对外敌入侵时,这样的国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很快被敌人占领,无法有效的保护自己。所以为了群体有凝聚力,为了社会能团结和谐,不能欺负弱势群体。其次,人类的社会身份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今天你是强势群体,你去欺负弱势群体的话,如果哪天你变成了弱势群体,别人是不是也要来欺负你呢?人都有风光的时候,也都有落魄的时候。如果不想自己在落魄的时候被人欺负,那就在风光的时候不要欺负别人。想要别人怎么对你,先要怎么对别人。这话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弱势群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面我们论证了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但是现实中弱势群体被欺负的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妄自尊大,狂妄傲慢。简单说,就是修养太差。稍微有点财富地位,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看见别人不如自己,总想上去踩别人一脚。这样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三观是变态的。他们只有在欺压别人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一丝满足感。但是这样的人早晚会摔跟头。不可一世的人往往目空一切,对自己有错误的认识,觉得自己最牛,谁能看不到眼里,横行霸道,张牙舞爪,猖狂至极。这样的人不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过于猖狂,仗着自己牛今天欺负这个,明天欺负那个,不知不觉中就会把人得罪。很多人看起来是弱势群体,但是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给你使个绊子,你就栽了。还有的人太猖狂,也会引起正义人士的不满,别人知道你这样的人太霸道,早晚会收拾你。真正有修养的人从来不会仗势欺人,反而是与人为善。只有尊重比自己弱小的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敬仰你,当有一天你也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会来帮你。不欺负弱势群体,给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

申论时事名词解释:什么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并不是指哪一类或哪一些特殊的群体,而是笼统的描述社会中各类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其社会经济地位比较低下的群体。

林永说“什么是弱势群体”

林永说什么是弱势群体是老人。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按老、中、青、少、幼几个年龄层次划分,他们是社会中的真正弱势群体.从生命过程看,他们不如婴幼儿.婴幼儿处于生命初期,而老年人离生命终点最近。

弱者和弱势群体的区别

弱势群体特指老幼病残。

社会弱势群体名次解释

  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  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关爱弱势群体,我们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青少年可以采取以下行动来关爱弱势群体:1. 了解弱势群体:花时间了解弱势群体的困境和需求,包括他们的生活环境、教育状况、健康状况等。2. 参与志愿者活动:参与志愿者活动可以帮助青少年更深入地了解弱势群体的生活,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可以参加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或社区组织的志愿者活动。3. 提供物质帮助:弱势群体可能需要一些基本的物质支持,如食物、衣物或医疗用品等。青少年可以通过捐赠或亲自送去这些物品来提供帮助。4. 促进平等机会:帮助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平等的机会。这可以通过支持教育机会平等、争取公平待遇和权益等方式来实现。5. 倡导社会改变:青少年可以通过倡导和参与推动社会改变,以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这可能涉及到倡导政策变革、增加资源分配或促进社会包容等。6. 建立友谊和支持网络:与弱势群体建立友谊和支持网络可以为他们提供情感支持和实质性帮助。这可以通过与弱势群体建立联系、分享经验和提供鼓励来实现。7. 参与社区建设:参与社区建设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青少年可以参与社区活动、建立社区组织或为社区服务,以促进社区的凝聚力和相互支持。总之,关爱弱势群体需要我们采取实际行动,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促进平等机会和社会改变。青少年可以通过以上建议来积极参与关爱弱势群体的行动。

弱势群体指的是弱肉强食的同义语吗

不是!

弱势群体指什么人?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扩展资料:产生原因1、信息不对称虽然在某些社会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对信息掌握的程度不同,造成二者地位实际上的不平等。2、经济力量差距在原始社会以后,贫富差距甚至贫富悬殊始终与人类相随。在现代社会,随着具有强大经济力量的垄断组织的出现,现实社会中与之相对应的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力量根本无力与之抗衡。3、传统影响儿童、老人、残疾人往往是社会中的弱者,虽然其中也不乏佼佼者,但整体而言,由于生理方面的自然原因甚至传统社会中的观念、歧视,他们往往在体力、智力、机会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为什么要尊重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这个问题是很一般的道德问题。别人比你穷,别人力量比你弱小,你欺负别人就是应该的吗?显然是不应该的。我们人类不是孤零零的生活在世界上,而是作为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要面临其它群体的竞争。假如一个群体内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么这个群体就会缺乏凝聚力,和其他群体竞争时就会因为没有团结,而处于劣势。假如一个国家内部平时人们就互相倾轧,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那么国民整体上就很难团结在一起。当面对外敌入侵时,这样的国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很快被敌人占领,无法有效的保护自己。所以为了群体有凝聚力,为了社会能团结和谐,不能欺负弱势群体。其次,人类的社会身份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今天你是强势群体,你去欺负弱势群体的话,如果哪天你变成了弱势群体,别人是不是也要来欺负你呢?人都有风光的时候,也都有落魄的时候。如果不想自己在落魄的时候被人欺负,那就在风光的时候不要欺负别人。想要别人怎么对你,先要怎么对别人。这话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弱势群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面我们论证了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但是现实中弱势群体被欺负的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妄自尊大,狂妄傲慢。简单说,就是修养太差。稍微有点财富地位,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看见别人不如自己,总想上去踩别人一脚。这样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三观是变态的。他们只有在欺压别人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一丝满足感。但是这样的人早晚会摔跟头。不可一世的人往往目空一切,对自己有错误的认识,觉得自己最牛,谁能看不到眼里,横行霸道,张牙舞爪,猖狂至极。这样的人不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过于猖狂,仗着自己牛今天欺负这个,明天欺负那个,不知不觉中就会把人得罪。很多人看起来是弱势群体,但是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给你使个绊子,你就栽了。还有的人太猖狂,也会引起正义人士的不满,别人知道你这样的人太霸道,早晚会收拾你。真正有修养的人从来不会仗势欺人,反而是与人为善。只有尊重比自己弱小的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敬仰你,当有一天你也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会来帮你。不欺负弱势群体,给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政府为什么要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扩大化是社会之痛,它不但加剧了社会不公,破坏了社会正义,也打击了人们的上进心,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要减少社会“弱势群体”,别无他法,一是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首先消灭经济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再就是把一切纳如法律轨道之内,通过法律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让公民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经济上强势了,权利上也强势了,自然也就没有“弱势”之说了.需要从收入分配机制上加以保障,政府应当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突出位置,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人群给予特别的关注;第二,要赋予不同群体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在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要形成合理机制;第三,要科学设计社会阶层流动机制,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通过制度变革使国家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

弱势群体的特征有哪些弱势群体的特征有哪些

(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中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弱势群体具有哪些特征

弱的经济地位,弱的经济能力,弱的竞争力

交通法中的弱势群体是指什么人群啊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弱势群体的定义?

一、弱势群体指什么人1、弱势群体是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什么弱势群体的划分包括: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

为什么我们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事实上,弱势群体的出现及形成并不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现象。我国政府和社会也一直在为构筑救助困境群众的“安全网”、“保障网”而努力,媒体的相关报道本身就是社会关注的一种反映。当前媒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角度:从弱势群体个体的角度;从政策规定制度等的角度;从现状、事件、情况等的角度。   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媒体确实做到了及时把握动态,传达政令民情;而且,媒体还主动参与到相关新闻报道的策划中去,比如《广州日报》开办 “欠薪追讨”热线,为保障打工仔们的应得利益作出努力,说明媒体在这一主题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主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在报道手法上,也逐渐注意到这一领域本身的特殊性,不仅有“从上到下”传达式的报道,还直接走进弱势群体中间,以他们的视角,写出他们的心声;以及对病患者受害者一般采用化名、眼部遮挡等技术加以处理,这些都反映了当前我国媒体对弱势群体关爱意识保护意识的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其中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之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在具体实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前,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平视他们的存在,尊重他们的要求,而不是怀着一种优越感俯视他们。陆幼青在《生命的留言》中写道:“癌症病人是孤独的,他们头顶上有一张无形的网”,“(媒体)常会用很肯定的语气报道一些肿瘤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这样的讯息对于日夜挣扎在死亡边缘的癌症患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啊,很多人会付诸行动,投入到对某种植物狂热的追寻中,或费时耗财地得到,却不知道怎样应用,更多的是空手而归”,“癌症患者为此投入的时间金钱尚可计数,但是这种屡屡失望造成的心理打击却是致命的,没有生存的信心纵有良药又如何呢?”尽管陆的措辞尽量客气,我们还是不难感受到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在受到媒体的“捉弄”后的愤怒与失望。不负责任、轻浮草率的文字背后是服务意识淡漠的理念在作怪,而其中除了操作上仍需改进的客观原因之外,恐怕还有新闻从业人员对求助者的不尊重甚至冷漠。   2.在对弱势群体的整体关注面上,还存在着不够全面的地方。弱势群体本身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决定了对其报道不是一个简单的报道与否和报道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报道领域开发问题,同时也就涉及到培养从事此报道领域的专职人员,以及设立固定版面、栏目,定期出版、播出等一系列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东西。从实例分析来看,这一点我们的媒体做得还远远不够。    3.在相关报道中,根据事实变动作出的伴随的被动的报道居多数,媒体主动关注的意识尚且不足。不少报道缺乏追踪、后续,没有深入开掘,这样必然使得报道的力量大打折扣。弱势群体很显然在社会地位、消费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可能就被排斥到一些服务意识淡漠的媒体的报道范围之外。然而,适当、正确地对弱势群体予以关注,虽然引导可能会付出代价,但当这种努力为社会认可时,获得的回报也是丰厚的。   4.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存在着“治本不够只治标” 现象。表现在只报道事实不解决问题;后续报道不足;虎头蛇尾蜻蜓点水等方面。媒体不但要采用多种报道手法从多个报道角度对事实进行充分报道,由此形成足够大的舆论声势,对体制、制度所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产生促使其变革完善的压力;同时,媒体不仅要善于报道,还要善于分析,虽然具体情况有具体特点,但相似的社会事实之中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除了充分报道找出规律之外,媒体还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论坛等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治本上下功夫,从而起到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和预防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的作用。   当然,在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的问题上,能切实起到实际效果的“主力军”并不是媒介。发起实实在在的救援之举,并且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更新与完善。

弱势群体,是什么意思?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弱势群体的定义

“弱势群体”这个词是由一位民间政治经济学者梁彦军创造。弱势群体概念成为社会科学主流话语之一的重要因素。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弱势群体为什么会被欺负?

我不认同弱者就该受欺负这个理论,但是弱小不该被欺负,可弱小一定会被动受别人欺负。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绝对公平的,弱肉强食才是森林法则,也是社会潜规则,只有你自己变得更强大才能不被欺负。我们人类不是孤零零的生活在世界上,而是作为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要面临其它群体的竞争。假如一个群体内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么这个群体就会缺乏凝聚力,和其他群体竞争时就会因为没有团结,而处于劣势。 假如一个国家内部平时人们就互相倾轧,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那么国民整体上就很难团结在一起。当面对外敌入侵时,这样的国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很快被敌人占领,无法有效的保护自己。所以为了群体有凝聚力,为了社会能团结和谐,不能欺负弱势群体。 其次,人类的社会身份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今天你是强势群体,你去欺负弱势群体的话,如果哪天你变成了弱势群体,别人是不是也要来欺负你呢?人都有风光的时候,也都有落魄的时候。如果不想自己在落魄的时候被人欺负,那就在风光的时候不要欺负别人。想要别人怎么对你,先要怎么对别人。这话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现实中弱势群体被欺负的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妄自尊大,狂妄傲慢。简单说,就是修养太差。稍微有点财富地位,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看见别人不如自己,总想上去踩别人一脚。这样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三观是变态的。他们只有在欺压别人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一丝满足感。真正有修养的人从来不会仗势欺人,反而是与人为善。只有尊重比自己弱小的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敬仰你,当有一天你也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会来帮你。不欺负弱势群体,给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

弱势群体指什么人

一、弱势群体指什么人1、弱势群体是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什么弱势群体的划分包括: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

什么是社会弱势群体??!!

我再补充一点 学生也是

弱者和弱势群体的区别?

1、弱者是指的个体, 比如一个妇女或者一个儿童或者一个孤寡老人这都是弱者。弱者是一个相对于强者而言的群体,是通过比较得来的。相比强者身体素质或者其他方面比较差的一方。现也特指势力弱的一方或畏惧困难、挫折,意志薄弱的人。指社会资源占有的份额相对较少的个人或组织。形成弱势主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隶属关系、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的差异以及自然原因和传统的影响是最主要的原因。 弱者也就代表了能力差,或者是没有能力需要别人保护的意义弱者是社会资源占有量较少,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或受侵害后难以维护自身权益的人或事物。2、弱势群体指的是群体,制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中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中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为什么弱势群体总受欺负?

在有阶级敌对和阶级压迫的社会里,弱势群体受人欺负是必然的。但是像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弱势群体不但不会受人欺负,还会受到很好的保护和扶持,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突出体现。纵观世界古今中外,在所有存在剥削的国家和朝代中,弱势群体永远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那个群体,比如说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封建社会中的农民,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等,他们始终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遭受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成为这种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自始至终都会受到别人的欺负。这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造成的,也非常的难以做出改变,他们的不幸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而在我们社会主义新中国,剥削阶级已经被打倒,已经不存在剥削和压迫的现象了, 所以在我国已经不存在阶层型的落实群体了。当然,由于各地的发展不同,和每个人自身的情况不一样,当今社会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还处在相对弱势的层面上,咱们也姑且称之为弱势群体吧!我们的党和政府始终保持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扶持力度,从多方面下手,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帮助他们尽快脱离弱势局面,让他们和全国绝大多数人一样,能够享受到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比如说,对于残疾人群体,我们有相当完整的帮扶政策,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就业上,都有很大的扶持力度。再比如,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国家和政府也提供了多种手段的帮扶政策,够条件的会成为低保户和五保户,不够条件的,也有专人帮助他们想方设法脱贫致富。还比如像下岗职工群体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国家也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正是我们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这些帮扶政策,让他们更加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也让他们尽早脱离弱势地位充满信心。在我国,弱势群体没有被人欺负的感觉,反而会觉得自己被国家更加重视,比别人感受到了更多来自国家的温暖。

“弱势群体”的定义是什么?

对其定义也有多种,尚未统一。大家已经熟知的,有下列几说:   郑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困难者群体。”   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   邓伟志在《让“弱势群体”从弱到强》一文中肯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   还有其他说法,大同小异。如在国外,有人把弱势群体描述为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对这些人群,又称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我国一度回避弱势群体的名词,改称困难群众,实质上是互通的,并且更浅显易懂。   几种说法,措辞不同,重点各异,也有相似。综合地看,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   1.低职化或无职化。指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表现在对社会资源,分为管理(权力)、经济(财富)、文化(知识)三大类,或者与他无关,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旧话,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   2.贫困化。这是从低职或无职而来,收入分配不多,处于社会平均线下或分组中的低级、最低级。于是,一般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到发展和享受。无论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档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碰到不同困难,陷于缺食少衣、饥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和在市场上竞争力也不强一样。因此,他们虽然应当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改善其处境,但是机遇不多,并且风险不少,经济社会上风吹草动,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产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差。   4.边缘化。这是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使他们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也因此,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参见刘卓红、胡宜安:《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理论视野》、2004年第2期。   具体地说,能否这样诠释: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制约,缺乏较强的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获得甚至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职业,使其收入分配较少或很少,只能过着水平较低的、主要是维持生存的生活,同时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来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并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处于社会边缘。

中国的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

你我他。

弱势群体具体指什么?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同性恋者、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当然,这里只是简单地列举,各个群体之间实际上存在交叉。我们认为,有必要确定优先支持的若干原则:(1)对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2)对于不能享受任何社会保障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因缺乏就业机会而长期无法就业或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当给予优先支持。明确了优先支持对象,才能有效地开展社会支持工作。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只能逐步地创造消灭弱势群体的条件。结构性特征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   弱势群体应该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微弱,他们对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在涉及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弱势群体的介绍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什么?

一、弱势群体指什么人1、弱势群体是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什么弱势群体的划分包括: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

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哪些关爱

公平

弱势群体该帮助弱势群体吗

1、城乡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是构成社会弱势群体的主体组成部分,它一般因收入极低或无收入来源造成,包括传统的城镇“三无”人员、乡村“五保户”以及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乡村贫困线的贫困人口.这些人口由于缺乏收入来源,其生活往往处于极端贫困状态,通常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相应的救助才能维持最低或最起码的生活.2、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失业、下岗人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情形下的失业人员并不一定构成弱势群体,为其提供失业保险的目的主要不是将其作为弱势群体来保障,而是为了促进其尽快恢复就业(许多国家的失业保险向就业保障转化表明了这种政策取向).但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大量失业、下岗职工却因年龄相对偏大、知识技能相对较低、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就业竞争能力弱等原因,不仅整体上处于就业竞争的不利地位,而且事实上处于社会生活的不利地位,他们中的许多人客观上沦为社会弱势群体.3、残疾人残疾人是指因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并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残疾人作为一个群体,对社会保障有着较健康人更多、更迫切的需求,但不同的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亦有着差异,如社会救助、就业保障、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等.4、天灾人祸中的困难者中国是一个多灾国家,每年不同程度地遭遇各种自然灾害袭击者达2亿多人次,还有数以百万计的意外事故受害者.根据以往的经验,在遭遇不同灾难事件的人中,约有20%左右的受灾居民抵御灾害的能力很弱,如果没有国家和社会的援助,贫者会因灾愈贫,即使所谓小康或中产阶层人士也可能难以很快摆脱困境.因此,全国每年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不同程度的援助才能摆脱灾难困境的城乡居民约有4000-5000万人.当然,受灾居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主要是灾害紧急救助机制.5、农民工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5] 农民工的农村户口阻碍着其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向拥有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等)所排斥;同时亦形成了与传统的、真正的农民群体日益加深的隔阂;这种被排斥、被隔阂的状态决定了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6、老龄与高龄人口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老龄化还同时伴随着高龄化现象.在现实中,除乡村老年人外,城市中的一部分老龄、高龄人口亦因养老金水平低或不能按照足额领取、子女不在身边或身体疾病等原因而存在着生活困难,处于需要社会援助才能正常生活的状态,这一部分困难者亦可以归入到弱势群体中.

弱势群体都有什么群体?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中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中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残疾人的弱势群体成因

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深层次原因。从全国看,经济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残疾人的弱势状况就更为明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机构设置不合理,机制体制不建全,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维护。随着社会的变革,残联特别是基层残联受大环境的影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功能逐渐丧失,工作困难重重。在现行体制下,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的服务机构,性质是群众团体,作用是联系、协调、服务,本身既不是行政主体,也无行政执法资格,从而形成了“弱势机构,管理弱势群体” 的恶性循环现象。2、认识不足,渠道不畅,残疾人就业问题异常严峻。残疾人当前的就业模式有三种:一是集体就业,将残疾人集体安排在福利企业之中。福利企业数量有逐年减少的趋势,其原因是:结构单一、机械老化、缺乏资金、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素质偏低,生产政策严重滞后,福利企业申办主体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投资主体限于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部门之间政策不一,限制了福利企业发展。二是按比例就业。目前我国规定企业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不安排或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征缴残疾人保障金。有些企业为完成任务而雇佣“名义”上的残疾人挂靠在该企业,实际并未上岗,每月仅发给其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工资。对残疾人安置的岗位也较低,对残疾人的能力认识不全面,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雇佣残疾人工作,但当国家检查达标后,便立即辞退,以避免交纳残疾人保障金。残联仅靠软弱的联络、协调职能,去“乞求”强势单位给面子、给人情安排残疾人就业。三是自主就业,由残疾人员自己经营一些传统的门店或摊铺,象报亭、修鞋铺等,但由于多种原因影响,竞争力大都不强。3、手段乏力,职能错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重不足。残疾人保障金收不上来,残疾人的就业、康复、教育、培训、生存与发展、残疾人危房改造都将成为空话。 执法力度弱、社会缺乏人性化关怀,许多工作停留在表面。

弱势群体的现状

“弱势群体”扩大化是社会之痛,它不但加剧了社会不公,破坏了社会正义,也打击了人们的上进心,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要减少社会“弱势群体”,别无他法,一是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首先消灭经济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再就是把一切纳如法律轨道之内,通过法律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让公民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经济上强势了,权利上也强势了,自然也就没有“弱势”之说了。需要从收入分配机制上加以保障,政府应当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突出位置,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人群给予特别的关注;第二,要赋予不同群体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在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要形成合理机制;第三,要科学设计社会阶层流动机制,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通过制度变革使国家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

请问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哪些相关部门来申张

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政府和执法部门来申张。政府的责任最大。

弱势群体应该受到保护吗?

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这个问题是很一般的道德问题。别人比你穷,别人力量比你弱小,你欺负别人就是应该的吗?显然是不应该的。我们人类不是孤零零的生活在世界上,而是作为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要面临其它群体的竞争。假如一个群体内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那么这个群体就会缺乏凝聚力,和其他群体竞争时就会因为没有团结,而处于劣势。假如一个国家内部平时人们就互相倾轧,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那么国民整体上就很难团结在一起。当面对外敌入侵时,这样的国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很快被敌人占领,无法有效的保护自己。所以为了群体有凝聚力,为了社会能团结和谐,不能欺负弱势群体。其次,人类的社会身份是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今天你是强势群体,你去欺负弱势群体的话,如果哪天你变成了弱势群体,别人是不是也要来欺负你呢?人都有风光的时候,也都有落魄的时候。如果不想自己在落魄的时候被人欺负,那就在风光的时候不要欺负别人。想要别人怎么对你,先要怎么对别人。这话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弱势群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面我们论证了弱势群体不应该被欺负。但是现实中弱势群体被欺负的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妄自尊大,狂妄傲慢。简单说,就是修养太差。稍微有点财富地位,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看见别人不如自己,总想上去踩别人一脚。这样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三观是变态的。他们只有在欺压别人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一丝满足感。

我国,弱势群体包括哪些类型?其主体是哪两类?

下岗失业人员。城市农民工

弱势群体指什么人?

一、弱势群体指什么人1、弱势群体是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什么弱势群体的划分包括:1、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2、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

大学生属于弱势群体吗?

嗯,大学生也属于弱势群体的一部分,跟老人孩子一样,但是比这两类要好一些,仍然归属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群

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应该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微弱,他们对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在涉及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存在隶属关系:并不单单身份关系会产生隶属关系,劳动者通常是不得不成为一名被雇佣者,由此雇主获得了对劳动力的支配权,同时,也获得了对劳动者的支配权,隶属关系也就形成了。 2、信息不对称:在某些社会关系中,由于对信息掌握的程度不同,造成二者地位实际上的不平等。 3、经济力量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具有强大经济力量的垄断组织的出现,现实社会中与之相对应的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力量根本无力与之抗衡。 4、传统影响:儿童、老人、残疾人往往是社会中的弱者,由于生理方面的自然原因甚至传统社会中的观念、歧视,他们往往在体力、智力、机会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5、制度影响: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

弱势群体的特征是什么?

“弱势群体”这个词是由名不见经传的民间政治经济学者梁彦军创造。弱势群体概念成为社会科学主流话语之一的重要因素。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弱势群体应该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微弱,他们对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在涉及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弱势群体”的定义是什么?

对其定义也有多种,尚未统一。大家已经熟知的,有下列几说:   郑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困难者群体。”   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   邓伟志在《让“弱势群体”从弱到强》一文中肯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   还有其他说法,大同小异。如在国外,有人把弱势群体描述为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对这些人群,又称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我国一度回避弱势群体的名词,改称困难群众,实质上是互通的,并且更浅显易懂。   几种说法,措辞不同,重点各异,也有相似。综合地看,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   1.低职化或无职化。指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表现在对社会资源,分为管理(权力)、经济(财富)、文化(知识)三大类,或者与他无关,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旧话,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   2.贫困化。这是从低职或无职而来,收入分配不多,处于社会平均线下或分组中的低级、最低级。于是,一般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到发展和享受。无论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档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碰到不同困难,陷于缺食少衣、饥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和在市场上竞争力也不强一样。因此,他们虽然应当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改善其处境,但是机遇不多,并且风险不少,经济社会上风吹草动,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产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差。   4.边缘化。这是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使他们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也因此,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参见刘卓红、胡宜安:《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理论视野》、2004年第2期。   具体地说,能否这样诠释: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制约,缺乏较强的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获得甚至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职业,使其收入分配较少或很少,只能过着水平较低的、主要是维持生存的生活,同时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来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并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处于社会边缘。

为什么我们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事实上,弱势群体的出现及形成并不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现象。我国政府和社会也一直在为构筑救助困境群众的“安全网”、“保障网”而努力,媒体的相关报道本身就是社会关注的一种反映。当前媒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角度:从弱势群体个体的角度;从政策规定制度等的角度;从现状、事件、情况等的角度。   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媒体确实做到了及时把握动态,传达政令民情;而且,媒体还主动参与到相关新闻报道的策划中去,比如《广州日报》开办 “欠薪追讨”热线,为保障打工仔们的应得利益作出努力,说明媒体在这一主题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主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在报道手法上,也逐渐注意到这一领域本身的特殊性,不仅有“从上到下”传达式的报道,还直接走进弱势群体中间,以他们的视角,写出他们的心声;以及对病患者受害者一般采用化名、眼部遮挡等技术加以处理,这些都反映了当前我国媒体对弱势群体关爱意识保护意识的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其中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之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在具体实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前,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平视他们的存在,尊重他们的要求,而不是怀着一种优越感俯视他们。陆幼青在《生命的留言》中写道:“癌症病人是孤独的,他们头顶上有一张无形的网”,“(媒体)常会用很肯定的语气报道一些肿瘤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这样的讯息对于日夜挣扎在死亡边缘的癌症患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啊,很多人会付诸行动,投入到对某种植物狂热的追寻中,或费时耗财地得到,却不知道怎样应用,更多的是空手而归”,“癌症患者为此投入的时间金钱尚可计数,但是这种屡屡失望造成的心理打击却是致命的,没有生存的信心纵有良药又如何呢?”尽管陆的措辞尽量客气,我们还是不难感受到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在受到媒体的“捉弄”后的愤怒与失望。不负责任、轻浮草率的文字背后是服务意识淡漠的理念在作怪,而其中除了操作上仍需改进的客观原因之外,恐怕还有新闻从业人员对求助者的不尊重甚至冷漠。   2.在对弱势群体的整体关注面上,还存在着不够全面的地方。弱势群体本身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决定了对其报道不是一个简单的报道与否和报道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报道领域开发问题,同时也就涉及到培养从事此报道领域的专职人员,以及设立固定版面、栏目,定期出版、播出等一系列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东西。从实例分析来看,这一点我们的媒体做得还远远不够。    3.在相关报道中,根据事实变动作出的伴随的被动的报道居多数,媒体主动关注的意识尚且不足。不少报道缺乏追踪、后续,没有深入开掘,这样必然使得报道的力量大打折扣。弱势群体很显然在社会地位、消费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可能就被排斥到一些服务意识淡漠的媒体的报道范围之外。然而,适当、正确地对弱势群体予以关注,虽然引导可能会付出代价,但当这种努力为社会认可时,获得的回报也是丰厚的。   4.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存在着“治本不够只治标” 现象。表现在只报道事实不解决问题;后续报道不足;虎头蛇尾蜻蜓点水等方面。媒体不但要采用多种报道手法从多个报道角度对事实进行充分报道,由此形成足够大的舆论声势,对体制、制度所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产生促使其变革完善的压力;同时,媒体不仅要善于报道,还要善于分析,虽然具体情况有具体特点,但相似的社会事实之中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除了充分报道找出规律之外,媒体还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论坛等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治本上下功夫,从而起到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和预防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的作用。   当然,在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的问题上,能切实起到实际效果的“主力军”并不是媒介。发起实实在在的救援之举,并且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更新与完善。

弱势群体主要指哪些人,为什么要关注弱势群体

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之所以要得到社会的特殊保护,是因为它们相对于其他群体而处于一种权能较低的相对不对等状态。在这种不对等状态中,弱势群体往往受到不公平对待而导致自身权益被违法者不合理侵害,或者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失去工作机会而危及生存。

关爱弱势群体,我们可以做的力所能及的事情有哪些?

捐款捐物

弱势群体是否会受人欺负?

在有阶级敌对和阶级压迫的社会里,弱势群体受人欺负是必然的。但是像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弱势群体不但不会受人欺负,还会受到很好的保护和扶持,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突出体现。纵观世界古今中外,在所有存在剥削的国家和朝代中,弱势群体永远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那个群体,比如说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封建社会中的农民,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等,他们始终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遭受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成为这种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自始至终都会受到别人的欺负。这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造成的,也非常的难以做出改变,他们的不幸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而在我们社会主义新中国,剥削阶级已经被打倒,已经不存在剥削和压迫的现象了, 所以在我国已经不存在阶层型的落实群体了。当然,由于各地的发展不同,和每个人自身的情况不一样,当今社会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还处在相对弱势的层面上,咱们也姑且称之为弱势群体吧!我们的党和政府始终保持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扶持力度,从多方面下手,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帮助他们尽快脱离弱势局面,让他们和全国绝大多数人一样,能够享受到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比如说,对于残疾人群体,我们有相当完整的帮扶政策,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就业上,都有很大的扶持力度。再比如,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国家和政府也提供了多种手段的帮扶政策,够条件的会成为低保户和五保户,不够条件的,也有专人帮助他们想方设法脱贫致富。还比如像下岗职工群体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国家也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正是我们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这些帮扶政策,让他们更加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也让他们尽早脱离弱势地位充满信心。在我国,弱势群体没有被人欺负的感觉,反而会觉得自己被国家更加重视,比别人感受到了更多来自国家的温暖。

弱势群体的注释

[1] 英文中关于脆弱、弱势的相近说法还有disadvantaged,disabled,weak,等等。disadvantaged与advantaged相对,表明处境不占优势,并且缺乏改变其境遇的条件,通常也被翻译为“弱者”;disabled 是指身体受到伤害或具有精神疾病,从而严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一般翻译为“残疾人”;weak是指人的力量或精力较差,或者对某个领域不熟悉,没有掌握太多的知识和技能,也指人的缺点。相对而言,vulnerable的含义稍微宽泛一些,既有本人比较脆弱的意思,又有由于缺乏社会参与和社会保障等原因而变得容易受到伤害的意思。因此,本报告采用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来指称“社会弱势群体”。[2] 事实上,法学、伦理学和经济学也很关注弱势群体。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学科对于弱势群体的界定不尽相同,研究重点也不完全一样,甚至同一学科的不同学者在学术观点上也有所差异,但是,学者们都很强调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与支持。本报告有意吸收不同学科的学者,以体现多视角、全方位研究的特点。每一份子报告相对独立,并没有刻意追求概念上的一致。[3] “两个确保”是指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条保障线”是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让弱势群体体验到社会的帮助!"弱势群体"有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个体在强势个体面前都可被认为是"弱势群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强势群体也可转变为弱势群体,比如说地震后的灾民,在震后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都会被认为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分类广义上应包括:区域和时间的分类,区域分类主要指贫困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时间分类指人的个体在不同情景、时间的转变下会处于弱势群体.另外中小企业也应归入"弱势群体"的范围。人类不平衡和工作歧视最重要和修改关于弱势群体的划分,以及这些人是否应该受到社会的特殊关照,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反对者认为,“弱势群体”这个词本身带有很大争议性和局限性,这些人应该平等对待而不是特殊对待,例如在就业和纳税等问题上,对其提供特殊照顾,实际是对其他人的变相歧视。

弱势群体有哪些人

其实,这只是代表性,举例而言,突出了重点,未包括全面。推而广之,还有不少。  从下岗职工延伸,可以包括失业者、半失业者和待业者。“待业”这个名词,久不用了,本来是指到达就业年龄而未能就业的人,现在已经纳入失业一群。大学生毕业,相当时间未找到工作,也是失业者。半失业者,一般是指其职业不固定和收入不稳定,时有时无,时多时少。这些与下岗职工,本来有业,现在无业,来历不同,现状无异。  从进城农民工,可以延伸到相当多数的农民。本来,农民工来自农村进城打工,相对地说,其收入比务农多,就业机会也好一些。但是看实际情况,他们干最累、最苦、最脏和最危险的活,拿最少的工资,并且多数、长期被拖欠。所以,列入弱势群体,是合理和必要的。但是这样一来,令人自然地想到广大农民,同样处境困难,至少不比农民工好,否则又为什么要进城呢?特别是纯农户,种少量的田,种粮粮价贱,日子不好过;还有失地农民,补偿有限,又无田好种,困难容易想象。可见,多数农民,应当在弱势群体之列。  “体制外”的人,可能是指无业者,不是失去了职业,而是向来不在任何单位。这些人,基本上无收入,有也不经常,除靠家里赡养外,生活无来源也无保障。一旦失去赡养或赡养者下岗,其困难更大。这在城镇有,农村也有。  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是指拿养老金(退休工资)不多的老人,其困难不想可知。何况,过去在困难地区或困难企业,包括从机关抽调去的,养老金较少还不能做到按期、足额发放。  从以上后两种人,又能联想到社会上有一批老弱病残的人,同样是收入不多或无收入,生活困难,应当列入弱势群体。  这样一来,弱势群体的人数就多了。这是基本国情所决定,尤其在目前处于转型期,体制在变迁,冲击力很大,与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比,其弱势群体除失业者外,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孤儿、单身母亲以及吸毒者、酗酒者等,大不一样。他们在分类上,相当部分是生理性的弱势群体,其余才是社会性、经济性的弱势群体。由于国家大、人口多、发展不平衡,我国的弱势群体还有区域性或地方性,在经济欠发达、自然条件差和自然灾害多的区域,弱势者成群,有特殊因素,包括某些少数民族,成为弱势群体形成和集聚的另一种情况。  对弱势群体,有人还分为初级弱势群体和次级弱势群体。前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而陷于困难者,后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虽然得到基本满足而与其周围人们相比,差距显得过大者。这也表明,在不同地区,似该有不同标准。  对弱势群体,有人建议,可以划一道贫困线。其实,两者有联系,又不是一回事。低于贫困线的,无疑属于弱者,而略高于贫困线的,既不属于强者,就不一定摆脱了弱者的身份。这在掌握上,还是要从实际出发,有一定的弹性。  以上为弱势群体试作界定,总的是适当定性,不可能精确定量。弱势群体的划定,并无明明白白的边际,主要是设置一个概念,认知社会人群中有这样一群弱者。他们的大多数,不可能仅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善自己的命运,应当得到各级政府、社会和其他人的关怀、帮助和尽心、尽力。

国家有关弱势群体的法律

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 1、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3、保护劳动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什么叫弱势群体?有哪些类型?

社会弱势力群体,包括推休,事业人员等

弱势群体包括哪些人

老人小孩,残障人士,妇女

弱势群体是什么意思?

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   1.低职化或无职化。指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表现在对社会资源,分为管理(权力)、经济(财富)、文化(知识)三大类,或者与他无关,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旧话,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   2.贫困化。这是从低职或无职而来,收入分配不多,处于社会平均线下或分组中的低级、最低级。于是,一般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到发展和享受。无论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档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碰到不同困难,陷于缺食少衣、饥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和在市场上竞争力也不强一样。因此,他们虽然应当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改善其处境,但是机遇不多,并且风险不少,经济社会上风吹草动,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产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差。   4.边缘化。这是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使他们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也因此,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

哪些人群属于弱势群体?

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目前中国弱势群体在整体上具有以下5个重要特征:(1)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2)现有弱势群体中的很多人是在原体制下做出贡献的人。特别是一些早年退休者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社会应当考虑对其实施补偿(3)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中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规模继续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那些接近资本、接近权力或者受过良好教育的强势群体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普通的劳动者不仅获利机会少,而且可能降低福利,成为全球化成本的承担者。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5)目前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还很有限,难以有效地改变其弱势地位。

什么叫做弱势群体?女人算弱势群体吗

得了吧,我们男人和女人都是弱者,在天灾面前我们都弱小的可怜,说别人是弱者前,看看自己是不是强者有没有资格说别人是弱者,男人里有男子汉,女人里有女强人,男人里的强者凌驾很多女人之上,同理女人里的强者也凌驾很多男人之上,男人比女人强的地方就是体制,力气,可是这些都是可以弥补的,一个女人练了10年武功有几个男人打的过她,别跟我说不是打不过而是舍不得打,说这句话的太能装看着都搞笑。

“弱势群体”的定义是什么?

对其定义也有多种,尚未统一。大家已经熟知的,有下列几说:   郑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困难者群体。”   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   邓伟志在《让“弱势群体”从弱到强》一文中肯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   还有其他说法,大同小异。如在国外,有人把弱势群体描述为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对这些人群,又称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我国一度回避弱势群体的名词,改称困难群众,实质上是互通的,并且更浅显易懂。   几种说法,措辞不同,重点各异,也有相似。综合地看,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   1.低职化或无职化。指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表现在对社会资源,分为管理(权力)、经济(财富)、文化(知识)三大类,或者与他无关,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为一种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旧话,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   2.贫困化。这是从低职或无职而来,收入分配不多,处于社会平均线下或分组中的低级、最低级。于是,一般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到发展和享受。无论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档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碰到不同困难,陷于缺食少衣、饥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和在市场上竞争力也不强一样。因此,他们虽然应当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改善其处境,但是机遇不多,并且风险不少,经济社会上风吹草动,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产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差。   4.边缘化。这是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使他们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也因此,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参见刘卓红、胡宜安:《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理论视野》、2004年第2期。   具体地说,能否这样诠释: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制约,缺乏较强的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获得甚至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职业,使其收入分配较少或很少,只能过着水平较低的、主要是维持生存的生活,同时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来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并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处于社会边缘。

弱势群体是指的什么人?

弱势群体,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事实上,“弱势群体”一词所包含的人群非常广泛,依据不同的方法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方法也需要根据相应的类别来具体分析。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当然,这里只是简单地列举,各个群体之间实际上存在交叉。我们认为,有必要确定优先支持的若干原则:(1)对于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2)对于不能享受任何社会保障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因缺乏就业机会而长期无法就业或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明显弱势的人群应当给予优先支持;(3)对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当给予优先支持。明确了优先支持对象,才能有效地开展社会支持工作。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只能逐步地创造消灭弱势群体的条件。

新闻媒体如何关注弱势群体

一、当前的社会分层与传媒歧视 1、社会主流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社会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社会阶层由区域和政治身份分层体系向经济分层体系转变,分野形成了社会主流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 社会主流群体是指社会上消费能力较强、掌握消费的话语权,有一定的经济政治权力、掌握管理的话语权,属于社会文化精英、掌握知识话语权,对于流行时尚敏感的享有最多的高档和豪华生活用品、掌握时尚话语权,年轻、有钱、有文化、有势力和有发展前途、追求时尚的人群,这批人是供职于政府机关、教科文卫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专业人士或白领人士,是拥有较高经济收入和消费投资决策能力的城市人。 与主流人群相对应的是非主流人群,按照以上标准,自然是指那些没钱、没权、文化不高的普通工人、农民、进城务工者、失学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弱势群体处于其他社群所支配的社会,在社会生活上比其他社群拥有较少的控制力和主宰力,其接受教育、追求成功、财富与个人幸福的机会,远比其他社群有限。因而,相对于主流群体或强势群体而言,弱势群体往往扮演附属的角色。弱势群体通常具备以下特质:感受到强势群体的偏见、歧视、隔离等形式的不平等;在生理上或文化上不同于强势群体;每一个人无法自愿选择成为弱势群体;由于意识到自己的附属地位,这种认知导致强烈的族群孤立,因为当一个群体长期被歧视,其成员对此群体的归属感逐渐形成,且日益强烈,而对于主流社会日渐疏离甚至仇视。在我国,“弱势群体”是一个特殊的名词,主要指信息的不对称、经济收入的不对称以及能力上的不对称。例如老人、孩子、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城市务工的农民。他们离社会的主流文化或生活方式相对偏远,而主流文化或生活方式对边缘群体有明显的歧视,他们很难进入主流文化或生活方式。当前中国“弱势群体”的特征之一就是生活贫困,另一特征是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弱势群体的形成机制很复杂,有制度层面的原因,有历史原因,有与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等个人原因有关。目前,我国有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务工的农民等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约3.5亿人。 2、对社会弱势群体有两种明显的“传媒歧视” 因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不同而在受众中产生的社会分层,是大众新闻传媒产生传媒歧视的根本原因。所谓“传媒歧视”,是指不能够平等地对待分布于不同社会地位维度上的人群,歧视弱势群体即处于阶层低端和社会边缘位臵的人群。 大众传媒是重要的舆论阵地和宣传资源。在这种重新分配、复杂博弈的过程中,大众媒体的舆论宣传出现了两种明显的“传媒歧视”: 一方面,新闻传媒热衷于炒作富翁效应、老板经济、明星绯闻、美女形象,献媚于少数上层人和富人阶层,忽视了为大多数普通人特别是穷困群体的服务责任,追求经济效益和“眼球效应”,忘记了自身所承载的社会责任。传媒资源越来越向只占人口少数的“主流人群”倾斜,反映在报刊的版面上和广播电视的频道中,那些以白领、金领、“成功人士”、“新新人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刊和栏目越来越多,而为平民百姓特别是农民、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工人服务的专刊和栏目却越来越少。如农民在我国人口比例中仍占80%以上,是最大的社会群体,而目前全国现有期刊9000余种,农业期刊仅187种;有报纸2000余家,以农民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报纸仅几十家;全国已注册的各类电视台有上千家,开办对农(农村、农业、农民、农民工)栏目的只有1%,省级电视台中,只有大约十五、六家开办了农村专栏,与368家注册的各种电视媒介相比,开办率只占有4%。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在传媒资源的分配和利用上显然处于明显的“弱势”。这种传媒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实际上是对弱势群体的媒介接近权、知情权、话语权的公开侵害和剥夺。 另一方面,一些所谓关注民生的大众媒体,报道鸡毛蒜皮小事琐事的“市侩新闻”多、报道中媒体自身角色越位出现越俎代疱、报道内容上存在负面报道或局限于一般展示的浅表报道等。在今天大多数都市类或市民类新闻传媒中,有关弱势群体的宣传报道应该说仍占有一定比重,但他们的整体形象却常常因为媒体有意无意的扭曲而变形。大多数媒体工作人员本身就属于社会“主流人群”,有着相近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感情并用同样的视角看待弱势群体,在他们的笔下和镜头里,要么就是居高临下对弱势群体现实生活中的窘境表达一点慰抚和同情;要么就是着力渲染那些有损于弱势群体整体形象的负面报道。如进城农民工如今是一个很大的社会群体,在城市中他们常常被视为“外来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加快城市化步伐作出了贡献,理应得到新闻媒体的尊重和关注,但我们一些媒体对他们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片面侧视”,津津乐道他们中个别的犯罪、群欧、嫖娼、为讨薪跳楼自杀等负面新闻,或者在报道中使用“无业人员”、“闲散人员”、“社会闲杂”、“盲流”等明显带有身份歧视的词语。如何发展,在社会统治阶级那里,它都是实施意识形态统治的有力工具。这是大众传媒的阶级属性。社会控制具有两种表现形式——硬控制和软控制,前者是指社会管理部门通过法院、监狱、军队、法律规章制度等外在强力手段,形成骇人的武力威慑力,确保自身的权力地位不受动摇,维护社会安定;后者则是通过对国民意识形态的熏陶教育使其接受社会控制,形成合法性认同。显然,大众传媒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软控制的作用。大众传媒的强大社会影响力能够引导民众形成社会认同,客观上能够保证社会的安全稳定的运行,至少会降低恶性运行风险。 4.具有伸张正义、确保社会公正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所具有的监察和协调功能,使得大众传媒在社会中便成了市民社会的“包青天”,倾向于在社会成员遭遇不公时,介入和关注整件事情,从道德和公正的立场出发向社会弱者提供各种援助和支持,发挥舆论媒体的影响力,向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和社会不合法现象施加压力,促使不公正问题得到尽快完善的解决。目前大众传媒非常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保护、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参与权利等,如弱势群体、听证会等社会焦点。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主要包括提供新闻舆论支持、信息资源、精神激励、经济援助等形式和内容。 5.具有表达公共利益诉求的作用。大众传媒作为公共政策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连接政治体系和社会公众的重要中介因素, 也是确保民主政治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环节。大众传媒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达和诉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大众传媒影响公共利益选择,大众传媒往往从社会利益和道德的立场出发,对不同的社会利益选择(社会问题的代价)做出述评,这会对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公众的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共利益的选择;(2)大众传媒促进利益整合,做出利益选择后,大众传媒还会引导人们对不同的利益选择进行整合;(3)大众传媒公开利益分配,这是大众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的职责所在,它会整合后的利益方配方案向社会宣传;(4)大众传媒督促利益落实,利用大众传媒的媒体监督功能督促利益方配方案的完全落实。 因此,大众传媒正确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有助于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实现自立自强,有助于提升新闻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有利于大众传媒品牌的塑造和维护 三、大众传媒关注弱势群体的误区 误区一:“只要与老百姓有关都可以做新闻”。有些民生新闻节目把亲切感与肤浅泛化,有时栏目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充斥大块的版面,成了典型的“市侩新闻”。有些民生新闻题材是街头闹剧,如打架、跳楼、纠纷、自杀等等。这一段又一段火爆的街头闹剧,没有完全揭露社会本质,仅仅是“眼球”行动,通过极个别的现象,极端孤立地、片面地甚至不健康地反映生活。例如,有的人因为生活不如意,想通过自杀来解决问题,通过“跳楼”来对一些人施加压力等。对于这种类型的报道就不宜过多,这种过激的行为也不值得宣传。正面报道过少,负面报道过多,也是民生新闻中常见的问题。党的宣传政策要求以正面宣传为主。负面报道过多,易使受众产生不安稳感,甚至对社会失去应有的信心。 误区二:局限于浅层的反映。民生新闻固然较好地体现了“三贴近”原则,但民生新闻在“三贴近”的过程中,要注意把引导和服务统一起来。新闻记者不仅要向公众展示事件,描述冲突,还要向公众解释事件,尽可能地提供建议,引导和帮助公众。有些地方,每年夏收后农民把秸杆烧掉,常引发火灾,有的严重污染环境。媒体除批评这种现象外,还报导有的地方如何把秸杆处理成肥料,甚至加工成工艺品。这样,既有利于保护环境,也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效益。这样的报道就显示出较强的引导性。 误区三:角色定位有偏差。民生新闻之所以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发挥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加快问题的解决进程,因此,受众多了一种“找媒体比找职能部门更有效”的感觉。但是,新闻媒体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能成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作用仅局限于表达民意,而不能落到实现民意的层面。也就是说,只能反映问题,而不能代替行政执法,不能越俎代疱,不要向老百姓发送错误的信号。一定要把握住舆论监督的力量和尺度。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民生新闻报道的内容,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报道后,事情也未得到解决,往往不了了之,经常以“本栏目将予以关注”而结尾。长此以往,老百姓对民生新闻栏目的权威性就会产生质疑。 四、对大众传媒正确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思考 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大众传媒传播报道活动对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方面作用巨大。大众传媒在弱势群体报道中应当做到:ue004 1、党委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这是改变当前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传媒要贯彻和落实好三贴近的报道原则,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一方面,由于党委、政府对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大局有较全面的了解,因此,通过党委和政府的指导,可以使新闻报道更加具有针对性,对于政府关注、人民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另一方面,党委政府根据中央精神进行适当的宣传策略调整,能够更好地帮助地方新闻单位贯彻和落实“三贴近”的报道原则,充分发挥新闻传媒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持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有序、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要腾出大量头条的版面和时段用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报道。 2、切实实行三贴近的报道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新时期下党中央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要求。贴近实际要通过贴近生活和贴近群众两个方面的落实为基础。以农民工报道为例,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以利益主体——农民工为信源,深入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的交流获得信息,倾听他们的利益要求,感受他们切实利益需要,只有通过采访中的深入基层,才能为后边的写作和报道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克服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妖魔化、戏说化的倾向。要反对高人一等地对民众的疾苦和忧患麻木不仁的偏向或作为煽情造势报道原料的恶习,以平视眼光、设身处地的情感,来报道他们的现实生存状况,报道他们生存中的坚韧和善良。对他们的弱点或问题,应该从与人为善的视角进行报道和批评。特别要注意把个别问题同他们整体的生活状况区分开,不要在报道中进一步加剧对他们的边缘化和隔离化。ue004 3、实现话语权下放。由于话语权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掌握在社会管理和精英阶层的手中,使得弱势群体报道中出现“主体错位”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了报道视角和受众对农民工形象认知的形成。要改变这种情况,关键在于话语权的下放,使农民工在新闻报道中回归主体本位。当前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新闻报道中不缺乏政府部门“邀功型”的“利益实现”报道,缺乏的是真正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有价值的“利益诉求型”报道。如果记者在最初进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报道时就采取一种“话语权下放”的采访策略或传媒姿态,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实际,让农民工和弱势群体有充分的利益表达机会,也许就不会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总理在农民家中视察时才听说”的情况了——这就是新闻传媒没有履行好下情上达职能的体现。ue004 4、加强大众传媒队伍建设,提高从业素质。大众传媒能否坚持正确的传播价值取向,能否熟练驾驭大众传媒建构社会价值观念的各种功能,能否组织投放符合受众体验心理需求的内容产品,取决于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价值观念及业务技能状况。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是当前我国传媒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政治家办报办台”的要求,加强政治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以满腔的热情去宣传主流价值观念,去发掘和报道体现主流价值观念的先进事迹;以崇高使命感去了解、把握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清源正本,用主流价值观念引导、整合社会上不同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 5、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增强社会成员参与建构社会价值观念的自觉性。媒介素养教育是指导社会成员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媒资源的教育。通过这种教育,培养社会成员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社会成员良好的传媒素养是大众传媒正确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保证,可以增强传媒体验的认同效应。随着媒介传播技术的发展,社会成员获取信息并不困难,难的是分辨信息的价值,有效地利用信息。社会成员一旦成为有识别力的媒介使用者,便能增加其正面效果并减少负效果。社会成员通过选择高水平、可信赖的信息与娱乐来源,避免低水准、煽情的或偏颇的媒介信息,可以修正媒介内容的走向,有助于形成大众传媒正确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