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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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醉酒群众到信访局上访怎么解决

方法如下:01首先要准备好上访的内容,然后信访局要经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信访举报件、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反馈、信访案件的审结四方面进行办理。02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群众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来信、来电、网上举报,主要是处理举报件,跟来访后举报件的程序相同,因此这部分仅介绍来访工作。群众来反映问题,我们接访要按这一顺序进行:1、登记来访情况。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3、答复受理范围。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根据我几年来的总结,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争权益。希望通过信访解决涉及本人的权益问题;二是夺权力。希望通过信访把台上干部搞下台;三是谋私利。希望通过信访胁迫县、乡、村干部给自己好处;四是图报复。由于与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希望通过信访使对方受到惩处,以解心头之恨。尤其是到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问题主要是这几种。因此,群众来访时,我们一边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反映,一边要弄清他们的真实意图,分析形成信访问题的真实原因,为以后处理信访问题奠定基础。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接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防止先入为主。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目的与动机不清楚,为了引起重视,往往夸大事实。因此,接访人要防止先入为主,不轻易相信信访人,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否则,纵容了无理信访人,又使息诉罢访工作难做。因此,接访工作人员,尽量少说话,多听信访人讲,不轻易表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既是原则,也是方法。二是要遵守保密纪律。一是利于保护信访人;二是利于查实信访问题;三是注意方法,做好解释工作,不与信访人发生冲突。反映事实是否真实需要调查后才能做出结论,因此既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也不要说一些反对信访人的话。否则,言多必失。接访过程中,要学会察颜观色,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我们要耐心一点,和蔼一些,多一些理解。

关于民事案件的上访是在法院的上一级信访比较好还是在政府信访部门?

你好,两种各有不同。政府信访部门可能比较严格一点,等于多了一个把关口,如果在地方信访部门信访,地方的信访部门会把相关信访件转移给法院,让法院做出说明,由法院接待信访人,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部门。如果是向上一级法院信访,处理方式是比较多样的。有的先交由地方法院审查接待,有的是上一级法院直接接待处理。

上访被跟踪怎么举报

可以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官网进行实名举报。 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是:https://www.12309.gov.cn,点开网页,找到网上信访再找到举报这一块,点击开,按实填写相关要求的信息就可以举报了。 登陆中国检察网需要注册个人的信息,需要先注册好再进行举报等信息的填写和提交,这样还可以跟进查看。

寄信上访违法吗

走访与写访上访是两种形式完全不同的信访形式。不能说凡是越级上访就是非法。当然:反映的事情必须真实:合法。

信访立案了,还能上访吗?

1,信访是两级信访制,如对县一级信访局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市一级信访局要求复查,市一级信访局作出的意见为终结信访意见,即使不服也不能上访了。2,在目前情况下,没有人会遵循这种信访程序的,而是目的不达,信访不止。有些人干脆不走基层信访部门,直接到省里、北京上访的人很多。3,因拆迁的问题上访的人很多,政府会重视的。如果你觉得要尽快解决问题,可以选择往更高一级政府上访的途径。

两个月内同一件事连续五次上访违法吗?

两个月内,同一件事,连续5次上访。违法么?不违法

湖北省党政机关处理群众集体上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接待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各级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体上访系指人民群众五人以上(含五人)共同到党政机关反映同一问题和要求的上访活动。第三条 党和政府欢迎人民群众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反映意见和要求,对党和政府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但集体上访参与的人员较多,容易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甚至造成不良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教育群众不要采用集体上访形式反映问题。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定期排查分析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的发生。第五条 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法”和就地化解矛盾的原则,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接待和处理工作。第二章 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和处理第六条 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受理单位应本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疏导工作,及时妥善予以处理。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在接待群众集体上访时,要做到以下各点:  (一)稳定情绪,维持良好的上访秩序。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纪守法。集体上访人数多时,由其推选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反映问题,对情绪激烈、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应采取妥当的方法控制局面,以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掌握情况,研究措施。认真听取上访群众的反映,了解和掌握上访群众的心态,弄清上访起因及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等,区别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不可久拖不决。对情况清楚又有明确政策规定可依的,则及时答复;若适用政策规定不明确,则应商请有关部门研究答复意见,并做好上访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如需要有关机关派人协助做工作的,应立即通知有关机关。  (三)实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集体上访制度。凡是规模较大或问题比较突出的群众集体上访,接待部门要及时报告领导,有关领导要亲自接待、研究和布置处理工作。对越级到上级机关的重大群众集体上访,有关地方的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和劝返工作。  (四)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超出本级、本部门处理权限的,以及上访群众有可能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的,接待单位应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稳定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第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问题时,要做到以下各点:  (一)凡群众集体上访反映问题涉及面较大的,应及时交办有关地方或部门查处。承办地方和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及时作出恰当处理,并向上级机关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二)涉及跨地域的问题,报上级机关协调处理;涉及同级两个以上部门的,由本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处理。第九条 各级党政信访部门是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工作部门。对群众到党委、政府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信访部门有权向同级有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党委、政府交办,并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处理不当的,有权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第十条 对处理群众上访活动,一般不要动用公安干警。发生较大规模群众集体到党政机关上访,确需公安机关派员维护秩序的,可报请领导机关批准后,予以协助;对煽动闹事和有其它非法越轨行为的,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第三章 集体上访群众的行为规则第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在接待和处理集体上访时,要教育上访群众以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切实做到以下各点:  (一)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集体上访反映问题,应按接待部门的要求推选代表;推选出的代表应客观反映集体上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负责维持被代表人的上访秩序。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要求解决问题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政策法律依据,不得提出过分或无理要求。  (三)不得在党政机关围堵、静坐和滞留;不得呼喊口号、张贴大小字报,扰乱机关工作秩序;不得到党政领导同志住地滋扰;不得围攻、谩骂、殴打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砸抢公私财物,冲击党政机关。一旦接谈完毕,应迅速离开接待机关返回当地。  (四)不得以集体上访为由成立非法组织,进行集会,堵塞交通;不得违反有关法规,擅自举行请愿、游行、示威等活动。

上访能在身份证上加标注吗

上访不能在身份证上加标注。身份证上标有涉访不能消除。身份证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终身有效证件、按照国规定身份证是每人一证、不能专借、不能涂改、为了防止造假国家把身份证上做上防伟标识就是为了涉访不消除、更好的保护每个公民的身份证件的有效。

公务员的家人利益受到损伤可以参加上访维权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公务员家属权益受侵害,可以依法信访。但是不能有《信访条例》禁止的行为。《信访条例》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逐级上访不受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申请信访后,信访机构多次不处理信访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信访机构申请复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以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具有上访史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既有沙黄色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这个是没有后果的。

杭州市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来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来访工作的正常秩序,及时、正确、就地处理来访事宜,根据《浙江省信访处理规定》,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来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以下统称来访者),通过走访或书信形式,向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管单位、派出机构(以下统称来访受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请求处理,以及对处理意见不服请求复查的活动。第三条 来访者依法进行的来访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来访活动实行逐级上访制度。  来访者应当根据来访的问题性质和内容,首先到对该问题有直接处理责任的机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的来访接待室(以下称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反映,由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答复来访者。  来访者对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或者对其答复不满意的,方可持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签署的意见向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反映,请求复查,由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处理并作出答复。第五条 来访者来访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逐级上访,不得越级上访;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社会公德;  (四)尊重来访受理部门工作人员,遵守来访受理部门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  (五)服从来访受理部门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处理意见。第六条 反映群众意愿的来访,应当推选代表进行。代表人数一般为1至3名,最多不超过5名。第七条 来访受理部门办理来访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类型,按行政区域、部门、行业,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二)就地解决;  (三)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处理;  (四)尊重上级来访受理部门的复查意见。第八条 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对于受理的来访事项,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内容和解决的条件分别处理。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应予以解决;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无具体规定而实际又需要解决的,应酌情予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说明情况或向上级报告请求协助解决;对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的,应予以解释说服或批评教育。  直接责任单位已分设、合并的,由分设或合并后承担其职责的单位受理;已撤销的,由其上级单位直接受理或指定受理。第九条 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来访者;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需要转办的,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责任部门办理,并履行相应转办手续,承办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月内结案并上报处理结果;如到期不能结案上报的,应当向交办部门报告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提出延长结案期限的请求。第十条 来访受理部门对于受理的来访事项处理有困难的,可以报告同级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协助解决。第十一条 来访受理部门办理完来访事项(包括来访事项复查,下同)并答复来访者后,应填写《群众逐级上访处理意见单》(以下称《处理意见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来访者,一份报告上一级部门(复查意见送下级来访受理部门),一份由本来访受理部门保存。第十二条 来访者对来访受理部门的处理、答复意见表示同意的,应在《处理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即为上访终结。如对处理意见不服或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来访者可持《处理意见单》向其上级来访受理部门反映。第十三条 来访者对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逾期不处理向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的,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应责成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予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第十四条 来访者对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或对答复意见不满意,向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反映要求复查的,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应仔细了解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复查,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复查完毕,并答复来访者。  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经复查,确认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处理答复意见并无不当的,应当予以维持,答复来访者,并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处理答复不当的,应责成其在1个月内重新处理或纠正,并答复来访者。  直接责任来访受理部门对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意见置之不理的,上一级来访受理部门应立案处理,并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处理完毕,答复来访者。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上访时给工作人员录像违法吗?

对他说是应该是违法的,因为他违反了相关的这种劳动和工作经历,应该是给予相应的处理。

找地委书记算不算上访、

属于上访范畴。上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决定、行政行为,而向上一级政府机关提出申诉、控告、举报等要求处理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访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之一,但应当在法律和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并遵守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在此意义下,如果公民通过找地委书记等方式向上级政府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属于一种正常的上访行为。虽然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之一,但过度频繁的上访行为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政府工作效率,引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纠纷。因此,在行使上访权的同时,公民也应当理性、合法、有序地进行,避免滥用和损害别人利益。

上访维权和起诉打官司哪种更合适?

上访。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短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而信访从提出信访到获得最终答复,时间最长则须花费7个半月,再加上其他时间或形成耽搁,拆迁户在信访上花费太多时间很容易就会耽误起诉期限。因此,对于信访维权,大家可以尝试,但一定不要因为信访耽误太多时间,如果信访了三个月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一定要及时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信访则相对简单,另外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也是拆迁户需要额外关注的,信访可以随时信访,但起诉期限一旦超过,那么就将丧失法律救济的权利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拆迁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于信访的时间,首先,信访机关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其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最长可延期30日。而如果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则可在收到信访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收到复查请求后30日内进行答复。信访人对复查结果不服的话,可向再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申请复核与复核答复的期限,也都是30日。

上访多少次是上访户

没有次数限制。(国家也没有出台过任何限制上访次数的规定文件)。只要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就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上访,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的表达形式。

地方上要上访需要准备什么?

拿上身份证、书面上访材料到地方信访局上访,应该逐级上访-先县里、后市里、再省里,逐级拿答复意见书。

昆明市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正常上访工作的管理,即使妥善有效的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群众上访工作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以部门和辖区管理为主、就地妥善处理”的原则。根据逐级受理群众上访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减少或杜绝群众越级上访。第三条 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群众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合法、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各级信访部门要引导群众按信访工作程序办事。第四条 各级信访部门除负责接待和处理好属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上访问题外,还应该做好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宣传、指导、协调、检查、咨询、服务工作。第五条 接待处理群众上访的基层单位,是指上访群众所在地区的直接管辖籍贯或所在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属涉及司法诉讼方的信访问题,应引导群众护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第二章 逐级上访程序第六条 群众反映问题,应首先到直接领导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或地区申请解决。在受理时限内,不得越级上访。第七条 对基层单位处理不服的,可持基层单位的《人民群众上访问题处理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答复书》),到主管单位的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诉反映,不得越级上访;对不接待《答复意见书》或越级上访的,上级机关只作登记、咨询、释疑工作,不立案受理,但应负责做好解释、说服教育工作,重大或特别紧急的问题,应按特殊情况处理。第八条 负责处理上访问题的单位合并或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被撤销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多个单位和地区的信访问题,由上一级信访部门协调并责成有关单位和地区处理。第九条 上访的问题属于有证据地揭发、检举或者对某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不受越级上访规定的限制。第十条 对群众集体上访,应按照《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推选三至五名代表,按逐级上访程序,由同级信访部门接洽处理。  对精神病上访,由基层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亲属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工作;如到上级机关上访,有关单位应主动接回,并通知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工作。第三章 处理程序第十一条 负责处理上问题的单位,对群众上要认真负责地接待,耐心细致地听取申诉,做好纪录,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时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一般性问题受理后,应在两个月内调查处理并答复上访人;复杂问题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时限内办结的,应向上放任说明情况,并尽早办结答复。第十二条 上访人不服,要求到上一级机关申诉的,原受理部门要认真填写《答复意见书》,并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答复意见书》一式三份,一份交上访人,一份报上一级主管机关,一份存档。第十三条 持有《答复意见书》的上访人到上一级机关上访时,接待后要认真调查处理。认为应予维持《答复意见书》意见的,要及时给上访人书面答复意见;认为需要复查的,可责成原受理单位进行复核,或者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核后,给上访人答复意见。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第十四条 上访人员应按照逐级上访制度规定的程序自下而上反映问题。对不按规定上访的,应劝其服从规定。第十五条 对上访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或者已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了妥善解决和明确答复后,仍坚持物理上访,妨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纠缠取闹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上访人,除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上访秩序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第十六条 处理信访问题的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在处理信访问题后,应按规定给上访人出具《答复意见书》。对玩忽职守、借故推诿、扯皮或刁难上访人的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相应处理。对《答复意见书》审查定性不当、处理不妥或结案不符合时限要求的,要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负责解释。

村里有人恶意越级上访,村书记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村里的一些居民可能出现恶意上访行为,对于村书记来说,如何妥善处理这种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该如何应对。首先,村书记需要强调依法行政的原则。无论是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是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村书记都应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村里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恶意上访的人员,必须仔细核实其所反映的问题,并适当采取措施解决,同时也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寻求帮助。其次,村书记需要认真了解恶意上访人员的情况。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村书记应该主动与恶意上访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心理需求。有时候,恶意上访的人员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而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才会不得已而为之。如果能够真正理解他们的处境,就能更好地引导他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再次,村书记需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要减少恶意上访的发生,就必须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知识储备和法律素养。村书记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村民了解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最后,村书记还应该注重人文关怀。在处理恶意上访问题时,村书记不能只看到问题本身,更要注意到其中的人文因素,注重对恶意上访人员的关心和关怀,尽量化解他们的情绪和不满。恶意上访可能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的一种行为,而这其中包含着很多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如失去信任、缺乏安全感等。只有关注到了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恶意上访的问题。总之,作为村级管理者,村书记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协调能力,以便更好地解决村里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处理恶意上访问题时,村书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和策略,以期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同一事情换个人去上访属于越级上访吗?

越级上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因此,如果同一事情换个人去上访,如果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则不属于越级上访。

农民有事找社区,他为什么要让你上访

农民有事找社区要让你上访是解决不了问题。群众到政府部门或信访局反映问题,这种现象叫做上访,上访人员被称作上访户。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

串联2个人上访算不算违法犯罪

不算违法犯罪。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32种上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其中不包含串联2个人上访法犯罪。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201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表示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

什么情况可以越级上访

法律主观:1、可以越级。 2、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非法上访处罚条例怎么规定的

非法上访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身份证为啥有上访记录

如果不是自己所为,可能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了,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上访证是什么

走访途径。上访证是走访途径,主要为反应情况。信访又称上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表达形式,主要指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

因上访被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被执行人上访是什么意思

对被执行人上访的意思是:被执行人越过基层组织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要求解决。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上访必需有人接访吗

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上访必需有人接访,因为接访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处理民众的诉求,并给予答复。

为什么非法上访会犯刑法,要坐牢?

因为你触犯了刑律,影响了公共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

2022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走什么程序?

上访流程1、对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反映。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通过书信反映问题,需要写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告诉、申诉、控告、检举信,需要写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投诉要求。  4、通过走访反映问题,须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外,应当先向责任归属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6、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7、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8、信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9、走访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堵塞交通,不得拦截公务车辆。

个人如何维权上访?

首先,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规定了信访权的,也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通过法定的形式,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向国家和政府表达意志的自由。但是,上访也是有严格的限制规定的,我国《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因此,以下这些行为一定不要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上访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此外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32种上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这里不做一一赘述。非法上访 毁人毁己毁家庭非法上访,特别是在越级非访中,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个人触碰法律红线,对自身的影响不用强调,关键是还可能影响子女亲属,很可能把孩子的一辈子毁了!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入伍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审查。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的话,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能参军入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律师提示:目前,我国法律关于上访问题只出台了《信访条例》,其中关于上访问题只是具备简单的概述性条款,没有具体细则,还不能从根本上很好的保护上访当事人的权利。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在遇到问题后首先选择上访,舟车劳顿、劳人伤财,上访时常因为情绪或者不明程序将合法上访演变成了非法上访,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当上访无果准备选择寻求律师帮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时,可能会由于已经过了有效期限而维权无门,这样反而得不偿失。

上访人员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上访人员是进行信访的人。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上访流程

法律分析:上访程序分为上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谁能告诉我上访程序

  一、对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反映。   二、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三、通过书信反映问题,需要写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告诉、申诉、控告、检举信,需要写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投诉要求。   四、通过走访反映问题,须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外,应当先向责任归属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六、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上访和信访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信访是除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上访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上访法院打电话让去再审

你好请问是问上访法院打电话让去再审的原因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上访法院打电话让去再审的原因是法院受不了当事人的亲属的闹访。因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缠访闹访或上级机关要求限期化解信访案件的压力,不得不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即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当相关案件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就会启动再审监督程序。再审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些错误的判决或者是裁定,其中可以启动再审的方式包括法院、检察院提出再审以及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提出再审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

正当上访属于社会群体性事件吗

正当上访属于社会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大致可划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正当有理型;二是无理缠访型;三是诬告陷害型。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上访维权和起诉打官司哪种更合适?

这个不好说,两者各有优缺点。第一,上访维权范围小,只是涉及与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的,起诉的话都是可以的。第二,上访处理时间快,但是相关部门会因为维护自己权益,处理难度大,起诉的话,一般都是依法处理的。第三,一般上访只是贴了点时间和人工,成本低,但是上访的效率不高,起诉的话,需要请律师,成本高,时间长,但是只要判决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上访,能够要回自己的钱吗?

能对于不合理诉求是可以退回的,但是要履行正当合法手续,应该给信访人一个书面回执,详细说明退回的理由,即对诉求不合理给予一个全面的解释,使信访人能够理解和接受,化解信访人的情绪,使信访人认识到自己的诉求不合理,不能够得到支持,以达到将不合理诉求和谐化解的目的。

上访工作不合理,领导同意处理,但是过2天还没有消息,我们怎么办?

可以婉转告诉他们,我可以再等一天,如果没有消息,我们将离职。

上访影响政审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上访和告状 有区别吗?

上访,是反映情况,让上级领导判断,答复,解释……告状,就是起诉了

企业上访中什么意思

企业在接受信访中。上访也是信访,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部门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企业上访就是接受信访的过程。企业上访指企业在生产管理活动中与职工发生权益冲突、或在经营活动中与顾客发生权益冲突而造成职工、顾客上访,由企业自身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的信访活动过程。

群众上访是否合法?

网友大明大内行厂,您好!希望我点滴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您!群众向正斧部门进行申诉、上访是合法行为,是公民的权利。您所说的千方百计拒绝或者阻止群众上访,应该是部分部门害怕他们所做的事情产生某些不良问题被反映到上一级而希望逃避处罚,而对公民的合法行为进行的干扰。登记在册也应该是正当程序。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上访通知是什么

上访通知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向当事人或其家属发出的文件。上访通知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向当事人或其家属发出的文件,要求当事人或其家属出席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调查会议,讨论和处理有关问题。上访通知也可以是关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决定和处理的通知。上访通知是政府有关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依据。

请问我给省扶贫办打了个电话,说说我家的困难,这属于上访吗?

应该是信访的一种方式。

上访对投诉对象有影响吗?

有影响的搞不好会被拘留了千万不要去上访。

如何上访

对不起,我无法为您编写一个上访的计划方案,建议您通过合法渠道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或帮助,请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群众的上访应该如何接待和处理?

群众的上访应该如何接待和处理? 群众上访必有为难之事,而且此为难之事对于上访之人已经非同小可,否则群众是不会群体上访,甚至不远千里到省城、北京上访的。对此,应该理解。现实社会中,真正的刁民不是没有,但只是极少数,而且只要措施得当,他们根本不会形成气候。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特别是避免越级上访的关键在于为群众解决处理好与他们利益相关的问题,真正关心群众、爱护群众,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困难。只要我们想群众之所想,真正为群众解决现实的困难,从感情上关心群众,从工作上维护群众利益,从方法上公平客观地处理各种利益纠纷,做到客观、公正、公平、热情、关心,一般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出现群众集体上访问题。 当然作为信访部门来讲,不直接从事领导工作,对很多问题不了解,也无权进行处理。但信访接待机构,应该做的是: 一是,认真听群众倾诉,仔细进行记录,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要求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他们进行解决和处理,并进行跟踪。如果问题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和处理,甚至被领导或部门搁置一边,要及时进行督促和提醒。 二是,当群众集体上访,情绪又很激动,信访人员劝解无效时,有关主要领导要及时直接出面对群众进行情绪输导,甚至做出进行处理的承诺,以安定人心,稳定事态,不致使其恶化。事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调查,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认可。 三是,解决群众上访问题要做好每项工作,需要所有干部和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就注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信访部门只能发挥临时性的应急处理功能,发挥一个临时挡箭牌的作用,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集体上访,还是要党委 *** 及所有干部共同努力才行。要真正解决问题,而不只是对群众进行临时敷衍,过后不再关心。否则,小矛盾积成大矛盾。 四是,对有些确实不好处理,甚至无法处理的问题,可以设定矛盾双方进行沟通的平台,帮助其协商解决。只有通过对双方进行劝解,帮助其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对方,通过理解来实现双方的合解。 如何接待上访群众 我认为不宜直接接访,而应该让上访者先递交材料。从材料审查中筛选出应与重视或解决的物件,发通知进行约见。对于其它的,应以回函的方式告知他们应找哪个部门解决(同时将材料转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接访),或告知应补充什么材料,或告知他们的诉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不支援。 不直接接访的原因是:越是讲不清楚的人越喜欢面谈,工作效率非常低,最后还很难解决问题。 我看过不少材料,认为相当部分人的上访是不知道一般民事纠纷或行政复议等诉求应走诉讼程式,或者是认为走诉讼得花钱。相当部分人还是相信走上层路线有效,青天大老爷的希望满满。在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现今,这本身就是一种需要逐步纠正的误区。 公安民警在值班时,有群众上访应该如何接待并且妥善处置 先安排会议室,然后在向领导请示,请专门的接待民警处理 书记省长怎么接待处理群众上访 不能事必躬亲。你也接待不过来。责成信访部门认真接待、认真处理相关问题。如果时间许可,书记省长可以亲自过问。 协警队员如何处理群众上访? 协警无权出来群众上访,只能在警察的指挥下维持秩序 对“问题补充”的回答:协警遇到群众上访,应当及时维持秩序,并且通知自己的直接领导,在自己的直接领导的警察的指挥下处理问题(应当有 ***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面接待上访群众) 街道办干部如何处理上访群众 先劫访,劫回来了,进大牢,直到逼的你不去上访为止,而且,你还不能出去,时刻当地 *** 监视着你。 如何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 第一,及时和媒体进行沟通,让媒体了解相关动向,不要隐瞒或者是对部分情况进行遮掩,在许多时候,之所以造成恶劣的形象,各种谣言满天飞,就是因为沟通不畅,在面对记者的提问的时候总是遮遮掩掩, 第二,和相关的群众上访代表,及时做好相关的沟通,真正把握他们所想,所要,认真听倾他们的声音,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相关的问题,尽量将矛盾最小化, 第三,问题不上交,对于各种问题在自己的范围之内进行妥善解决,不将问题上交给上级 *** ,以免产生更恶劣的影响, 关于农民的上访信应该如何写 上访信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信访人),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以书面信件的形式,向各相关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行为。而上访信是有一定格式的,格式如下: 开头: 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 上访信 机关提出。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正文: 按照《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 、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这是因为,不真实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是会殃及信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其次,对信访权力的实现造成障碍,导致办理机关在审查和办理环节遭遇本不应有的障碍,增加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成本,最终损害的还是信访人的利益。信访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访事项的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写清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损害的具体利益等等。这些内容应当尽量写的详细一些,要把关键的最想反映的事实叙述清楚,力求言简意赅。 结尾: 写信访人的诉求,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本人联络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收信机关和受理机关与写信人沟通联络。如果是联名信,要由每位信访人亲自签名。只标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要写上两名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和邮编,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方是有效署名信件。本人签名,表示自己对上访信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需要通过与信一起递交的有关信访事项的证实材料或照片等,要在信的结尾写上所附相关证实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所附证实材料最好是影印件,原件要自己储存好,待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时提供。上访信写好后要用邮局统一印制的有效信封邮寄,封皮填写要按格式要求填准邮政编码,写清邮寄单位或收信人姓名、信访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现役军人殴打群众应该如何处理 怎么判罚 应该马上报警,,直接去找部队领导,如没结果就通知报社去采访,到信访去告状,再不行、就到所在军区反映情况。

经济纠纷被判输后能上访吗?

经济纠纷被判输后能上访吗?无论什么案件,我觉得判处后都能上访。但是它有一个程序。

有醉酒群众到信访局上访怎么解决

01 首先要准备好上访的内容,然后信访局要经过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信访举报件、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反馈、信访案件的审结四方面进行办理。 02 (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群众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来信、来电、网上举报,主要是处理举报件,跟来访后举报件的程序相同,因此这部分仅介绍来访工作。 群众来反映问题,我们接访要按这一顺序进行: 1、登记来访情况。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根据我几年来的总结,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争权益。希望通过信访解决涉及本人的权益问题;二是夺权力。希望通过信访把台上干部搞下台;三是谋私利。希望通过信访胁迫县、乡、村干部给自己好处;四是图报复。由于与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希望通过信访使对方受到惩处,以解心头之恨。尤其是到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问题主要是这几种。因此,群众来访时,我们一边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反映,一边要弄清他们的真实意图,分析形成信访问题的真实原因,为以后处理信访问题奠定基础。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接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防止先入为主。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目的与动机不清楚,为了引起重视,往往夸大事实。因此,接访人要防止先入为主,不轻易相信信访人,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否则,纵容了无理信访人,又使息诉罢访工作难做。因此,接访工作人员,尽量少说话,多听信访人讲,不轻易表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既是原则,也是方法。 二是要遵守保密纪律。一是利于保护信访人;二是利于查实信访问题; 三是注意方法,做好解释工作,不与信访人发生冲突。反映事实是否真实需要调查后才能做出结论,因此既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也不要说一些反对信访人的话。否则,言多必失。接访过程中,要学会察颜观色,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我们要耐心一点,和蔼一些,多一些理解,

上访户是什么

法律分析:以往,媒体及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常常把到党政机关上访的人称为“上访户”,对一些重复上访的称为“老上访户”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因上访被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访需要带哪些材料?

1.准备好需要反映问题的材料。去上访之前,一定要明白上访的目的。自己一定要把上访的材...2.到信访局(办)进行上访登记。来到信访局(办)上访,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3.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到指定的场所反映问题。一般来说,有时上访的人是比较多的。工作人...4.在接访人面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一般来说,接访的人可能是领导,...5.按规定等待上访的结果。你所反映的问题和表达的诉求,接访人会认真对待,并且还会做好记录的,...

上访有记录吗?

【法律分析】:信访会留有信访记录的,任何关于公民个人名义对政府的意见建议举办投诉等都会被记录在案。信访是正常的,谁有不公平的事情都可以反应。不过,具体需要看什么事情,因为有些事是会对单位或者个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逐级上访要求

法律分析:逐级上访要求。信访人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行为。属于通过诉讼、仲裁程序或行政复议管辖处理的问题,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属于检举揭发、重要情况反映、批评建议和咨询方面的问题以及重大、紧急、突发案件,不纳入逐级上访的程序。法律依据:《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第二条 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信访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信访问题的直接管辖部门,是逐级上访的起点单位。群众上访应先到这些单位反映问题。各级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于乡镇、街道一级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由乡镇、街道一级的部门或单位处理;属于县(市、区)一级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以及经过乡镇、街道一级处理后仍不服的问题,由县(市、区)一级的部门或单位处理或复查;属于市一级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以及经过县(市、区)一级处理后仍不服的问题,由市一级的部门或单位处理或复查。

上访是不是违法行为?

首先,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规定了信访权的,也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通过法定的形式,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向国家和政府表达意志的自由。但是,上访也是有严格的限制规定的,我国《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因此,以下这些行为一定不要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上访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此外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32种上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这里不做一一赘述。非法上访 毁人毁己毁家庭非法上访,特别是在越级非访中,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个人触碰法律红线,对自身的影响不用强调,关键是还可能影响子女亲属,很可能把孩子的一辈子毁了!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入伍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审查。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的话,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能参军入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律师提示:目前,我国法律关于上访问题只出台了《信访条例》,其中关于上访问题只是具备简单的概述性条款,没有具体细则,还不能从根本上很好的保护上访当事人的权利。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在遇到问题后首先选择上访,舟车劳顿、劳人伤财,上访时常因为情绪或者不明程序将合法上访演变成了非法上访,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当上访无果准备选择寻求律师帮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时,可能会由于已经过了有效期限而维权无门,这样反而得不偿失。

上访犯法吗

您好,不违法。信访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之一,是政府倾听民声的重要渠道。但是去信访的话你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为就算是受理了的话,还是会返到当地来办理,可是也有例外的,如果你确实受了很大的冤的话,国家是不会不管的,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信访机关,有义务接待来访人员、倾听并解决反映的问题,如不属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可以告知或转给有关部门,不能认为原告来访就是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或者公共秩序。 我国公民的信访权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上访是《信访条例》允许的信访形式之一,是受《信访条例》保护的合法行为。望采纳,谢谢!

上访和随访的区别

  上访,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的表达形式。   随访,是指医院对曾在医院就诊的病人以通讯或其他的方式,进行定期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指导患者康复的一种观察方法。通过随访可以提高医院医前及医后服务水平,同时方便医生对病人进行跟踪观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进行统计分析、积累经验,同时也有利于医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医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所以,上访是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而随访是指在诊治后,对病人继续追踪、查访。二者不相关连。

上访程序

总体来说,上访程序分为上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访犯法吗

上访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正常上访,反映的上访事件确实是合理有据的,国家是支持上访的,不违法;2、如果是非法上访,上访的诉求不合理,上访事项无依据,就属于非法上访,属于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违法。一、上访流程如下:1、向信访部门提交反映材料;2、由信访部门登记反映材料;3、由信访部门审查反映材料;4、由信访部门给予回复。二、上访的原则如下: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4、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总而言之,上访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如果违法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等处理。总而言之,上访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如果违法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等处理。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扩展资料:寻衅滋事罪:非法上访人员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主要表现形式有随意殴打、辱骂、恐吓、追逐、拦截接访人员或其他群众,情节恶劣的法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七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上访违法吗

上访是不违法的。我国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信访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上访流程

法律分析:1、对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反映。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3、通过书信反映问题,需要写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告诉、申诉、控告、检举信,需要写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投诉要求。4、通过走访反映问题,须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紧急情况外,应当先向责任归属机关或者单位反映。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6、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7、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8、信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9、走访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堵塞交通,不得拦截公务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上访是什么意思

上访的意思是指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上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上访的意思是指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上访渠道1、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2、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3、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访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建设,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办国办信访局《关于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的几点意见》,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群众逐步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是指群众通过上访形式反映情况、表达意愿、要求等,应当首先向依法有权对该上访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办理部门提出,信访部门和上访人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上访问题。第三条 对群众上访(包括集体上访)反映情况、表达意愿、要求等,原则上按照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和其它法律、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  二、提出咨询、建议的;  三、检举、揭发重要问题和反映重大、紧急情况的;  四、其他须即时处理的。第四条 认真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增长率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各级信访工作部门既是本机关党政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办事机构,又是本机关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上访问题,由主管领导和信访部门协商各部门处理。第五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正确对待群众越级上访,特别对越级集体上访应当慎重处理。必须认真接待、耐心疏导,为他们指明受理单位;对上访人来自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情况,应当用特殊的办法处理。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草率或对上访人进行卡、压、堵而使矛盾激化。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为四级负责制:  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  二、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四、司法部。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为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基层单位。第七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信访部门职责:  一、负责接待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与司法行政业务有关的其它群众来访;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和所属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三、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八条 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所属机关执行本办法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  三、审核、复查对下级机关、单位处理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四、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所属单位执行本办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  三、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协调工作,帮助本机关和所属单位处理复杂的上访事项;  四、审核、复查对下级机关、单位处理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五、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十条 司法部机关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司法行政系统执行本办法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负责受理属于司法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三、审核、复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复查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四、负责与有关部(委)协调处理本系统复杂的上访事项;  五、负责查处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来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天。对复查的上访事项,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天内提出复查意见,并对上访人予以答复。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结的,应将原因告知上访人。第十二条 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复查意见不服的,上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请求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天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应将原因告知上访人。经复查,原单位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处理。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上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上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司法行政机关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