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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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环境 ××县位于滇中高原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北纬××°′——××°′之间,东与××隔江相望,东南与××县毗邻,西南与××县接壤,东北连接××市,西北隔江与××县相邻。县城距省府公里,距州府公里。县城东西最大横距.公里,南北最大纵距.公里。 全县总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坝区占%,境内最高海拔.米,最低海拔米,相对高差.米。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平均温差.℃。多平均降雨量毫米,平均蒸发量.毫米,平均日照.小时。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大风、冰雹、低温和霜冻。 县辖×乡×镇,×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现有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全县经济收入主要为烤烟、粮食、林业、加工业、经济林果、养殖业。工农业生产滞后,,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为万元。境内东南部、中部商业、经济文化较好,而北部、西部等由于山高地少,经济文化较为落后。 (二)水资源现状 ××县境内河流均属金沙江水系,多为南北走向。主要河流有××河、××河、××河、××河。 县境内水资源丰富,多平均降雨量毫米,丰水.毫米,枯水.毫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地表水径流量.亿立方米,地下水.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全县区域的水资源总量为.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立方米。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已开发利用.亿立方米。 全县已建成水库、坝塘××座,总库容××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座,小(一)型水库×座,小(二)型水库×座,小塘坝×座,蓄水能力××万立方米,实际供水能力××万立方米。建成引水渠道条,总渠长 .公里,实际供水能力万立方米。全县耕地面积亩,实际灌溉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水浇地亩。由于工程老化,供水设施简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仅为.~.。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意义、原则、依据、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必要性 ××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县,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为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意义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确,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和完善我县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三) 原则 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注重基础,完善机构,措施配套,广泛参与。 、立足当地,多方筹措,省州扶,合理使用。 (四)依据 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省取水许可规定》、《××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国节水规划纲要》、《中国城市节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 (五)指导思想 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合理的资金投入和工作方式为支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六)目标 、结合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总量控制目标。 、发展目标 ()农业节水,重点对中型水库灌区以及万亩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带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化建设。 ()工业节水,重点行业是水泥厂,人造板厂,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到%,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到立方米。 ()县城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杜绝减少跑、冒、滴、漏。 ()农村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提高全县节水意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出适合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编制节水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对供水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方案。 、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对已建工程,按照水资源条件,调整现有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实现优化配置水资源。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包括水利项目、工业项目以及涉水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 、编制节水工程规划,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工程措施包括农业节水示范项目,灌区及工业节水改造,集镇供水设施改造,集雨设施建设,工业及生活污水减排处理和回用,引水冲污工程,河道清淤等。 、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的,包括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三同时四到位、节水产品认证等在内的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改革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对涉水事务统筹考虑,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适时、适度、适地调整水价和水资源费,实行超计划用水或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机制和良性的节水激励制度。从水资源费、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和排污费等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经费,作为节水管理专项资金。通过节水专项奖励,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发展。 、推动节水服务体系建设。搞好节水技术指导,示范培训,建立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专项课题研究。 、制定节水指标体系,建立监测监督检查系统。建立节水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大户的监督检查。 、建立节水宣传制度,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标语、循环宣传网站,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周期性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政策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认识。 四、试点工作组织形式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主体是××县人民政府,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试点实施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水利部门负责节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牵头工作,制定水资源统一管理有关政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负责农业节水工程的实施。 建设部门负责县城生活节水,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推广节水器具,制订县城生活用水、节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贸部门负责工业节水管理工作,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各种工业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 农业部门要根据水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负责做好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调整。 计划部门负责制订水价管理制度,适时、适度、适地调整水价和水资源费。 财政部门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资金投入。 科技部门负责做好节水技术、设备、器具的引进、推广和指导工作。 五、试点时间 根据省水利厅意见,我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时间定为。 六、试点实施步骤 、编制实施方案,并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准,时间:月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通过审查后,组织编制节水发展规划,时间:月底前完成。 、根据批准的规划,组织度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时间:月前。其中:月前完成节水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底前完成各项节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制订各种用水定额、总量控制指标。 、检查验收,时间:月。

2009年1月29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教师部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一、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二、对《决定》的实施,各地会制订相应的方法,详细内容请查询当地有关规定,在此略述几点:1.公务员要缴纳养老金了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2.养老金不再按级别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3、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具体计发月数表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阅),就是退休之后平均每个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4、“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5、改革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6、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决定不一致的,按照决定执行。

农村养老保险持卡缴纳养老保险费试点方案

一、,今年是试点,不是全面铺开,你是不是在这些四川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内:被列入首批试点的县(市、区)包括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富顺县、攀枝花市米易县、泸州市泸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苍溪县、遂宁市安居区、内江市资中县、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南部县、宜宾市珙县、广安市广安区、达州市宣汉县、巴中市通江县、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简阳市、阿坝州汶川县、甘孜州九龙县和凉山州西昌市。二、试点实施办法如下,你对照一下,他们有违规吗?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三、基金筹集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四、建立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五、养老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六、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七、待遇调整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八、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九、基金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经办管理服务全省要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建立统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一、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此前已经开展新农保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十二、精心组织试点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试点条件后上报国务院审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就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炉

主要目标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1日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方案指出,党中央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40年来,深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2019年8月,中央作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深圳改革开放开启新篇章。方案明确,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授权清单”形式制定,包括八部分、27项目标任务要求,围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方案强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分批次研究制定授权事项清单,按照批量授权方式,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落实地方责任,强化法治保障,营造改革氛围,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机制。

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方案

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下面是该方案的具体内容。 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安排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方案简要概括 试点高职院校每班招生不超过30人 《方案》显示,首批试点高职院校选择国家“双高”院校及其服务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需求的专业集群的核心专业,以及省“双高”医护类院校中服务疫情防控和大健康产业急需专业,以后适度扩大至省“双高”院校及紧密对接黑龙江省重点产业的高职院校和专业。试点本科院校以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主,鼓励其他高水平院校参与试点。 具体到试点规模,《方案》称,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每校试点专业原则上不超过4个(每个专业群各2个),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农业类高职院校可增加1个涉农专业),省“双高”医护类院校中疫情防控和大健康产业急需专业1个。试点高职院校每个专业办班数一般不超过2个,每班招生不超过30人。 根据《方案》,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黑龙江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本科院校全程主导5年课程教学任务 在培养形式上,《方案》指出,将严格执行一体化培养要求,以本科院校为主导,会同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组建“高本贯通”试点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工作。 《方案》要求,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要协同合作企业,共建“高本贯通”“双师型”教师队伍。本科院校要全程主导5年的课程教学任务,尤其是要对照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按照本科标准开足开好大学英语、数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以及专业基础课。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在配合做好基础课教学任务以外,重点承担实践教学、实习实训、1+X证书试点、职业技能竞赛等教学与指导工作。 对于如何考核转段的问题,《方案》明确,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 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公务员2月29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谁知道详细内容

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当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其内容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抚恤善后等。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3年,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年开始,云南、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开展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截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所属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原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的科研机构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部分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和试点基础上分别制定,要求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继续完善和规范。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作了规定。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70%—90%计发(退职人员按50%—70%计发)。2009年,为推动事业发展,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约束功能,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分三步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职职工领取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因此,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二是属地化的生活补贴,即替代绩效工资的部分。200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国务院要求5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是什么?有什么用?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这样可以解决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大量在城市打拼无钱买房的打工一族的居住问题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试点方案简介

该项目方案的的基本思路:依托郑州市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基础条件,以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特殊功能为前提要件,结合河南中部内陆区域的物流特性、企业的强烈需求,参考国家的相关政策,研究利用保税中心的平台功能,找出可行办法,搭建一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解决国家目前快件邮件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的通关、结汇、退税、产品安全及征信等系列问题;为行文方便,我们把这种基于保税物流的快件邮件跨境电子商务称为“E贸易”为政府解决E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为建立和完善河南电子口岸信息化的基础体系创造条件。最终目的:通过E贸易平台的建设,探索研究适应于E贸易正常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实现政府部门监管有据、效率提高;E贸易企业运营成本降低、渠道畅通、经营规范的目的。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飞速发展、企业为顺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环境,迫切需要新政策支持。作为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业态,网络购物已位居全球成长性最佳的热点行业之一。据统计,2011年全球网络购物交易额超过9000亿美元,预计2014年底全球网络购物交易额将超过12000亿美元。随着世界各国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及其配套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和提高特别是云计算及物联网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的完善,将使得传统的购物和贸易模式发生彻底转变,特别是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这种转折和变化日益凸显,是人类历史上继第一、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涉及流通领域的一次革命。以市场为导向的条件下,反应最灵敏的是企业。然后是服务于企业的综合第三、四方企业服务体系;从各种迹象上来看,E贸易已经成为当下人们消费的主要渠道之一,也必然是发展的趋势。2012年2月23日,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邮政速递”)得到邮政总局支持,向郑州海关提交了《关于河南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保税物流业务的请示》(豫邮速【2012】39号),申请利用保税中心平台,开展邮政保税物流增值业务。邮政速递公司的申请一方面反映了物流企业针对电子商务国际物流细分市场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也集中反映了从事E贸易的企业对新的物流、通关、外汇结算以及退税等模式的迫切需求。打造规范、高效、便利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作用,是河南及周边地区的外向型企业、国内外贸易型及物流企业抓住机遇、谋求发展的迫切需求。 单位名称: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试点负责工作:负责试点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保税货物仓储、配送、信息配载、物流服务、货物包装、货运代理、货物中转、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金属材料、汽车配件、电子、普通机械、建筑和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文化办公机械、包装材料、农用机械、二手设备、预包装食品、酒类的销售(涉及审批和许可,凭有效批准文件、许可证经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行后,小学教师的退休工资如何变动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三、改革的保障措施(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规定执行。(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五)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与试点省(市)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四、改革的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412304222643223442204521646212472084820449199501955119052185531805417555170561645715858152591456013961132621256311764109651016693678468756965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试点方案目标

试点方案总体目标通过该项目的试点和运营,一是探索符合国家利益又有利民生的通关、退税和结汇管理办法,实现商品的便捷通关和出口退税、理顺支付和结付汇流程,降低企业物流、财务等经营成本;二是尝试构建政府部门对E贸易的电子监管和服务模式,利用保税中心的政策和功能优势,建立以邮件、快件方式通关的E贸易的规范运营模式,疏通渠道,提高管理效率,引导和促进新兴贸易形式健康繁荣发展。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详细内容

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当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其内容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抚恤善后等。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3年,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年开始,云南、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开展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截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所属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原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的科研机构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部分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和试点基础上分别制定,要求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继续完善和规范。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作了规定。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70%—90%计发(退职人员按50%—70%计发)。2009年,为推动事业发展,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约束功能,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分三步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职职工领取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因此,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二是属地化的生活补贴,即替代绩效工资的部分。200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国务院要求5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四个关键词  9月19日公布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请他解读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的四个关键词。   关键词1  自主选择——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刘希平说,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校与学生不断相互选择中实现的。浙江的试点方案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分散考试压力,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根据浙江试点方案,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要求,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旨在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关键词2  多样科目——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浙江试点方案提出,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刘希平说,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此外,单独考试招生,浙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 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关键词3  综合评价——  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浙江试点方案十分重视高考招生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校教学改革相衔接。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刘希平说,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改革试点对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与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关键词4  确保公平——  全面监管,阳光招生   浙江试点方案提出,一是以制度保障公平。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刚性计划管理制度,考试全部实行全面监控、全程录像。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严格实施考生与考场、考官随机匹配、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和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   二是以公开促进公平。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政策制订倾听民意,政策形成广而告之,政策实施规范透明,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政策加分考生、特殊类型考生名单多级审核、多级公示,确保考试招生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以监督维护公平。始终将考试招生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纪检部门进驻命题、考试、录取和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现场,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监督和自律、监督和制约相结合的完备的体系,确保社会对考试招生的有效监督。   刘希平最后说,概括起来,此次浙江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四个特点:一是多元选拔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学生和学校选择权有效扩大;三是考试的社会成本有效减少;四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对接更为紧密。

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

一、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最新政策成都作为人社部确定的国家级试点城市,从7月1日起将启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家人照护失能人员将可以获得护理费。如何参保:单位和个人不再另行缴费据介绍,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是保障全市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基本保障的一项全新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内容为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有别于提供诊疗服务和医疗护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方式主要为服务提供,有别于其他社会保险或救助政策简单的现金给付给。按照逐步推进原则,试点期间先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韩x表示,“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并不局限于老年人,只要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均可以申请。”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试点期间,通过划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财政补助等方式筹资,单位和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每月按比例从个人账户划转,今年划转额度为5—15元不等,不到个人账户划入额的十分之一,就能享有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享受标准分三级,每月最高支付1796元长期照护保险失能待遇支付标准与评定的失能等级相关。失能等级划分主要考虑失能的具体程度,同时也兼顾到社会支持度、认知能力和疾病情况等。简单而言,失能评定等级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其中重度失能分为重度一级、重度二级与重度三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照护三级、二级、一级3个照护等级。此外,为鼓励居家照护和连续参保缴费,成都市制定了居家照护高于机构照护5个百分点,以及缴费年限累计15年后,每增加2年提高1%支付标准的鼓励政策。失能等级最重的重度失能三级人员,机构照护和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分别为1676元和1796元;重度失能二级人员,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额度分别为1341元和1437元;重度失能一级人员,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定额标准额度分别为1006元和1077元。值得注意的是,成都长期照护保险支付费用不是直接支付给重度失能人员,而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其他居家照护机构等服务机构,通过这些照护服务机构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机构照护或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同时,鼓励家人、亲戚、邻居等提供照护服务,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人员。就服务项目而言,为让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更加规范的照护服务,成都市专门出台了《长期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将生活照料、护理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四大类31项保障长期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照料相关的日常护理项目纳入其中,包括洗脸、洗头、口腔清洁、协助如厕、协助进食等。参保人员按照相应评定失能等级,在《长期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规定范围内享受基础服务项目,并可在《长期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保障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服务项目,超出《长期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保障项目范围的照护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重度失能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长期照护保险的支付标准、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选择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和具体的照护项目,并对照护机构的服务提供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将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准备,按期启动试点,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服务,将好事办好。”韩高告诉记者,通过试点,希望让重度失能人员“干干净净活出尊严、舒舒服服活出品质”,进一步筑牢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民生福祉根基。只要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均可以申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法律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突泉县决定先行先试,积极组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切实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浙江高考试点方案幕后:2年先后修改超30次

浙江高考试点方案幕后:2年先后修改超30次 高考改革大幕拉开,幕后有怎样的故事?钱报记者专访省教育厅厅长 刘希平揭密:为何试点是浙江 本报记者王玲瑛 这次新高考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之前,相关省份传出过试点消息,最后敲定的是浙江和上海,成为全国两大试点地区。 早在去年年底,浙江已拟定了一份高考招生改革方案,只等教育部全国方案出台,根据全国方案做出调整,再向社会公布。那时,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浙江争取成为试点省份,但还没有把握。 教育部最后选定浙江,昨天,刘希平把原因归结于,浙江有全面的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的良好基础,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其来也渐,其入也深”。 为什么试点是浙江 因为有教育改革的良好基础 这是一个快得出人意料的时代。 2年前的9月,浙江开始全面推行“深化高中课改”,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给学生更多选择权,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当时钱江晚报记者采访刘希平厅长时,他预计10年后,高考改革将与高中新课改配套,给学生更多自主权。那时刘希平还有些无奈,与高中课改相衔接的高考制度,是国家层面的设计,浙江希望在国家层面能早一些进行高考改革。 如果高考改革遥遥无期,这意味着,高中新课改会走得有些踉跄,一只脚往前走了,一只脚还在原地。这样的现状,会让家长和高中老师忧思重重,累觉不爱。 仅仅过了2年,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出炉,浙江和上海成为了全国两大试点地区。 刘希平把浙江这些年的“渐入、渐深”改革排了一个时间表: 2008年,浙江做了小范围的考试科目高考改革,英语听力、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实行平时考试,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 2009年,浙江高考科目进行分类,考生可在三大批次中自主选择。第一批科目,在保持原有“3+X”组合基础上,增加自选模块考核;第二批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第三批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科目测试。考生可以自主选择,量力而考。 这个方案实施后,教育部学生司司长王建国在一次调研中不无感慨地说,“在浙江看到了希望,增强了推进高考改革的信心”。 2011年,浙江高考招生率先尝试“三位一体”,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2年,浙江开始全面深化高中新课改,在普通高中推行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必修课也开始进行分层教学,并实行弹性学时,给学生更多选择权。 刘希平阐述,当时深化高中课改设计,是想为学生找一条多样 化发展之路。之前,在普通高中,长期以来似乎只有一条路:升学。教育更多是一种标准化培养,让所有人在一个模子里成长。但有的人,天生对动手感兴趣;有的人,天生对艺术感兴趣;有的人,天生对数学感兴趣……统一学习,就会学得很痛苦。深化课改,是想让孩子学得快乐,学将来对他有益的、适合的东西。 2013年,浙江省提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使之升格到国家级考试要求。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 这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成绩提供了制度支撑。 此外,浙江高考的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 “2009年的浙江高考科目分类,与当下高考改革方案的分类考试,在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2011年,浙江‘三位一体"招生提出的综合评价、学业水平考试与统一高考相结合,与今年新高考改革方案,在脉络上也是一致的;2012年,深化高中新课改,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刘希平说。 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浙江就这样一步步获得了“试点”资格。 为什么设计了那么多科目 因为想让学生有个性化选择 高考改革方案纷繁复杂,细节林林总总,但改革的内核却很清晰: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给学生和学校更多选择空间,使之符合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 选择权,或者说选择性教育思想,是刘希平担任浙江省教育厅厅长期间,数不清在多少场合或会议中阐述过的教育理念。 在深化高中课改时,他就说过,“我自己想像,经过多少年的努力,这个以‘选择"为主旋律的改革,会落地开花,以前那种育人的统一标尺,会完全改变。衡量学习,多一把尺子,就会多一群孩子的成功。” 这个“多少年的努力”,当时刘希平做了一个估计:10年。 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这10年的预计,将大大缩短。 “高考确实是个指挥棒,它对现实教育影响很大,会倒逼高中新课改,给学生学什么,考什么,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刘希平把“选择权”比喻为理解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钥匙,理解选择权,也就理解了新高考。 “要理解我们这次高考改革,为什么设计了那么多科目让孩子选,那么多考试机会让孩子选,就是想推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让学生可以自由组合,可以文理混搭 ,可以跨界,孩子不用苦苦地和自己的短板较劲,使他更多品尝到自己的成功。” “我们现在都认同,适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但什么教育才适合孩子,我们很难事先设定,选择性教育,就是要在学和教过程中不断发现,什么才是适合孩子的。不是孩子的第一次选择,就一定是他的兴趣、能力,他也要靠选,靠试,然后调整。”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家长过多干涉孩子的选择,老张家的孩子学奥数被自主招生了,我家孩子也去学奥数;老李家的孩子学钢琴被当作特长生招走了,我家孩子也要去学……家长要做的不是跟风,而是发现孩子的唯一性,发现孩子的特长,而不是根据别人的经验来事先设定。” 浙江新高考改革,昨天只是拉开了大幕,具体实施还有非常多的困难。刘希平目前最大的担忧是诸多期望值的冲突,“我理解,社会各界对高考改革方案的期望值都很高,但很多期望值在当下无法满足,甚至很多期望值是互相矛盾的。比如专家希望给予高校更多自主招生权,但家长也许希望有更多刚性要求,以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我们只能不断探索,让制度向更合理,更公平公正的方向去做。我想,未来总会越来越好。” 昨天公布的试点方案 前后修改了30多次 “从初稿到昨天方案公布,据我估计,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大概修改了30次以上。”一位曾参与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调研的中学校长昨天透露。 全程参与方案起草修改的一位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钱报记者,2013年年底的方案,基本格局与现行方案一致,像不分文理、选考科目多次考试等都没变,每次修改和调整都是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在早先的方案里,学业考试分等级,在等级制转换赋分时,原来的设想是5分一档,后来高中校长们提议,档次差别太大,后来改成了3分一档。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方案征求意见,邀请最多的是高中校长,包括重点中学、农村中学、普通中学等学校的校长代表,然后是省里的意见,高校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一定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等。 作为国家层面的改革,高考改革方案保密要求高。一名中学校长说,“我们参加会议,都有保密要求,现场不能做笔记,不能录音,不得拍照,方案看可以,但不准外带,也不能做个别解读。” “新高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高考模式的改变,引发学校管理要变革,传统班级、传统的教学流程、课时安排,都要重新设计,还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指导……最重要的是,让学生一定要学会自主选择。”一名校长说,这中间压力很大,特别考验执行中的智慧和艺术。 浙江 高考试点方案要求,高校要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2016年10月,浙江将第一次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省外高校能针对浙江试点,提前公布选考范围吗? 省教育厅工作人员昨天表示,教育部已经对省外高校提出要求,这一点浙江考生和家长不用担心。 一位高中校长则透露了更详细的时间表,据说明年5月之前,各个高校会根据专业要求提出对学生必考科目的要求。 语文、数学和外语,是全国统一考试,浙江还能自主命题吗? 浙江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直到目前为止,教育部还没有明确表示。但国家高考改革方案中提到,将逐步增加全国统一命题,所以浙江还在等国家的统一安排。2016年和2016年高考,语文、数学还是浙江自主命题,外语笔试也是浙江自己命题,听力委托国家考试中心命题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试点方案

U0001f613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当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其内容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抚恤善后等。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3年,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年开始,云南、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开展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截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所属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原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的科研机构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部分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和试点基础上分别制定,要求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继续完善和规范。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作了规定。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70%—90%计发(退职人员按50%—70%计发)。2009年,为推动事业发展,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约束功能,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分三步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职职工领取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因此,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二是属地化的生活补贴,即替代绩效工资的部分。200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国务院要求5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关于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集锦】

关于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集锦】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下面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买官卖官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家公务员法》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开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披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具体办法。 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投资创业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公报》称,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试点方案》是如何决定的?

在中央军委领导的支持下,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召开了一系列的座谈会和研讨会后,2003年6月27日,总后勤部正式呈报了《试点方案》。廖锡龙对这个《试点方案》,与2000年建立的联勤体制相比较,总结出哪五个方面的进步?联勤机关“三军合编”名副其实,军兵种干部比例大幅增加。保障实体“统管共用”比较彻底,体现了集中集约使用原则。供应保障“通专一体”,联勤范围进一步扩大。后勤管理“分工协作”符合现代管理理念,有利于建立多边协作、纵横结合的矩阵式管理模式。精简机构力度较大,可精简各类保障机构25个,有效解决“对门库、隔墙库”和一个城市多家医院、疗养院等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三、改革的保障措施(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规定执行。(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五)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与试点省(市)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四、改革的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412304222643223442204521646212472084820449199501955119052185531805417555170561645715858152591456013961132621256311764109651016693678468756965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法官检察官工资实行全国统一。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同时,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法官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一切个人和组织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试点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精神,实现文件要求目标,中国建筑业协会拟选定不同类型的建筑业企业承建的若干个工程项目,作为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试点工程。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的(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建筑业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调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以贯彻实施中央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二)一是通过试点为建筑业企业探索和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适应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组织模式和新型施工生产方式。使之不仅推动试点企业自身的壮大和发展,而且为政府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为行业的深层次改革启迪思路;二是为企业培育营造一批具有丰富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逐步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素质要求由实践探索阶段向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阶段发展,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职业管理标准雏形。三是鼓励和促进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强强联合,并通过改造重组,优化结构和资质转换,发展成为具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咨询、融资能力于一体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到工程项目的融资,设计,选择分包商,到开车运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四是以全面贯彻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基础,通过实施一批工程设计、监理与施工一体化的工程项目试点,有效地对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做到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试点工作,虽然目前只是在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中进行,但它的影响将波及到全国建设领域并必将带动一大批工程项目和具有远见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以及建设单位,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按照建设部和试点项目的成功做法去进行大胆的尝试。为适应这种发展,我们在认真总结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及建筑业企业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于2003年四季度在全国选定第一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试点工作。二、试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目标(一)试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分属不同类型的建筑业企业,既有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集团)总公司,又有股份制建筑公司,既有依托大中城市的“地盘”企业,又有远距离流动的中央管理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的规模、专业性质、组织结构、人员素质等条件的差别,在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进行资质转换的过程中,必然有着不同的发展途径和需要解决的不同矛盾。为增加试点工程项目和企业的示范作用,需要分门别类地加以推进和深化,为此,试点工作应遵循“深化改革、分类指导、有的放矢、专题突破、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改革:就是在总结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和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提供良好的市场空间;分类指导:就是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将试点工程项目按照分门别类划分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项目管理服务(PM)等不同类别,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有的放矢:就是要从研讨内容上启动,从试点项目上抓起,做到试点工作有项目,有企业,有人员,有指导,有监管,有评价,有成果;专题突破:就是在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大前提下,组织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各有侧重地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突破若干专题;分步实施:就是按照先在具有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同意,设计、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和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试点。逐步实现从设计、施工强强联合,再到勘察、设计、施工的改造重组,有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的实施,最终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从而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融资能力和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管理功能的工程总承包(集团)公司,使试点目标全方位到位。逐步推进:就是在专题突破的基础上,将有普遍意义的试点经验和成果,一方面在试点工程项目和企业乃至更大范围内推行,一方面概括上升为宏观的政策措施,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应法规政策提供一手资料,并以此指导和推进全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向深层次发展。(二)抓好各试点工程项目的确定,明确试点目标。——承建试点工程项目具有特级工程总承包资质的(集团型)企业要以实现EPC/交钥匙总承包为直接目标,逐步强化企业科研、设计、施工和采购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形成带动全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对于已经具备科研、设计、施工和采购一体化能力并已取得了对外承包权的集团型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集团优势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争取尽快在智力密集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龙头位置上就位,有条件的要在拓展国际市场方面有所突破。——承建试点工程项目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要以实现项目管理承包(PMC)为阶段性目标。一方面增强科研、设计能力;一方面寻求建立合作伙伴配套机制。把企业管理的基点转向工程项目,促使其技术管理素质的提高,强化项目管理层,最终增强和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能力。——承建试点工程项目的科技先导型或管理型企业要通过内部配套改革把加强项目管理服务(PM)作为主攻方向,主要任务是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理顺体制、创出信誉,建立和完善具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功能(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项目控制及监理等)的运行机制,充实技术管理力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三)在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试点中,要正确处理制造项目产品过程(EPC)和项目管理过程(PEC)的关系,坚持把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是创造项目最佳效益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四)试点工程项目的确定由企业申报,各地区行业协会推荐,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试点指导小组最终确定。确定的试点工程项目必须是经试点企业主管上级、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的工程项目,行业协会和指导小组在进行试点指导时,要遵循企业意见并会同有关各方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各试点项目都要实行严密网络计划信息管理,在开工前下达,施工中自行检查,竣工后实行评价总结。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重点解决好“三个”调整(一)为了使试点工作真正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各试点工程项目承包企业的合作优势,并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做到专人负责,有领导、有组织地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以便从理论和实践的指导上取得经验,为各类企业开辟实施和深化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示范。(二)围绕试点工程项目企业的资质转换这个核心,着重研究解决好“三个”调整:一是通过改造和重组调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组织结构,建立以核心层(挑头企业)为主的集团型企业的方式和途径;二是通过充实专业科技人员,调整企业智力结构,增强科研、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能力的方式和途径;三是通过增设相应资质,调整企业经营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和跨国经营的方式和途径。从而建立起企业集团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综合化、产业国际化的体制。从而使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组织结构合理,经营管理高效,企业综合实力生机勃勃,具有开拓奋进、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以加快中国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水平、项目管理人才的国际化,全面贯彻实施中央“走出去”战略,占据激烈竞争的国际建筑市场分工的制高点。(三)试点工程项目根据难易程度确定实施进度,一般应在2——3年完成。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加强联系和协调,以便结合各试点企业机制转换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同步进行。试点完成后,做好专题总结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农地入市试点方案介绍?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近一年之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问题终于有望实现“突破”。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完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如果不出意外,“试点方案”有望于近期上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深改组”)进行讨论审议。“深改组”讨论并原则通过后,国土资源部将在小范围内选择经济发达、欠发达、不发达地区进行试点。国家级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等将拥有优先安排试点的资格。拟报“深改组”“农地入市试点方案确实是马上要报到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不过,是讨论还是审议,现在还没有确定性的说法,总之试点方案是编制完成了。”2014年10月15日清晨,接近国土资源部一位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所说的“试点方案”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试点方案”。日前,有新华社国家级智库背景的自媒体账号地产锐观察称,国土资源部已经完成了“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披露了农地入市试点方案的部分内容。所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由于中国当前执行严格的城乡土地二元化管理体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不能交易,只能由政府通过征地将其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能入市交易。2013年11月9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针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按照这一要求,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年初启动了相关工作。而在2013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即已经筹备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并列入当年度工作重点。而这部分内容也进入了2013年10月提交给中共中央的“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此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开始编制“试点方案”。两位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份方案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修改工作。自媒体账号地产锐观察则称,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目前已经亲自完成了对“试点方案”的最后修订工作。这一试点方案有望于近期提交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路径确定实际上,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并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之前,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流转,在国土资源部内部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共识,但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路径、方式等技术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经政府征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实际上是落实“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关键所在。“完成最后修改的试点方案,基本给出了一个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基本路径和方式。”前述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称。目前,按照国土资源部拟定的试点方案,将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对有偿供地方式的选择权。但是,权利与义务并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也将承担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此外,试点方案将明确允许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转让、抵押,使用年期与同用途国有建设用地等同。使用期内,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权能。据地产锐观察披露,试点方案还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限定在规划确定的产业用地范围内,按照存量优先、增量补充的原则顺序入市。并且,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原则不在村庄内安排。两位接近国土资源部人士均向记者证实了上述内容。所谓存量优先,即在试点区内,原则上优先安排原有用于非农经济生产、建设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先行入市交易流转,在存量基本消耗完毕,且确有新的需求时,再补充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从而避免刺激不需要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冲动,造成用地浪费。此外,试点方案还要求试点地区要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交易规则,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规则和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回归社会的具体办法,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主体的内部决策机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政府监管制度,建立适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投资管理制度,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业务,探索集体与国有用地相协调的税收制度。试点分先后“还是先试点,试点期间的范围还是会严格控制的,不会大面积推开。”2014年10月15日清晨,接近国土资源部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着手准备试点区域遴选的有关工作。按照当前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计划,对于选定的试点区域,将首先要求试点区域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由于试点方案将涉及到规划、土地、税收、财政、产业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试点方案在上报国土资源部后,将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农业部等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最终下发实施。对于试点地区的安排原则,将本着“在各种经济发展条件的不同区域内选择典型”的原则,即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审慎选择试点,小范围试点总结经验后,再行推开。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最快有望在2014年四季度开始。唯一的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是中央深改组在讨论审议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据悉,试点工作将优先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宅基地改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量较多的市县中选择。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选择国家确定的扶贫市、县。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