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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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标签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要求

法律主观: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指的是有形物质产品的产品质量,但对于无形的数据库产品而言,仍然适用。,(一)具体来说,数据库产品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比如电话号码数据库,就要求其中的电话号码应当真实存在。,2、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的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3、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完整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4、可行性:可行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应当对内容进行方便用户检索的适当加工,配备合理的检索手段,使数据库适合用户具体环境(擅自化环境和非数字化环境)的需要,尽可能提供使用户最大化共事知识信息资源的全面解决方案和知识挖掘与信息处理的手段。可行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5、合法性:合法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的内容和侵犯他人版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内容。,(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说明等。,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做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流程与工作程序标准或质量要求等。,(二)管理标准,所谓管理标准是指为了达到质量的目标,而对企业中重复出现的管理工作所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手段。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经营工作标准。它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工作的工作程序、办事守则、职责范围、控制方法等的具体规定。,2、管理业务标准。它是对企业各管理部门的各种管理业务工作要求的具体规定。,3、技术管理标准。它是为有效地进行技术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而作出的必须遵守的准则。,4、经济管理标准。它是指对企业的各种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协调处理所作出的各种工作准则或要求。,根据我国最新相关政策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几大方面,具体有: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产品质量准确无误。,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可行性:可行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应当对内容进行方便用户检索的适当加工,配备合理的检索手段,使数据库适合用户具体环境(擅自化环境和非数字化环境)的需要,尽可能提供使用户最大化共事知识信息资源的全面解决方案和知识挖掘与信息处理的手段。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标签应当标明哪些事项

内容如下: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第七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七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第四节特殊食品  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第七十七条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及时将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第八十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八十二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第八十三条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以上!

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为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销售包装上的用于识别保健食品特征、功能以及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一、产品名称(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名称一致。(二)对于横版标签应标注在标签主要展示版面的三分之一范围内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标注在标签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三分之一范围内位置。(三)进口保健食品除标注中文名称外,还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四)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篆书、隶书、草书等,应当书写正确,易于辨认。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应当与汉字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产品经营企业地址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经营企业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名称、地址。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应当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地址一致。(一)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应当分别标注委托企业、受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及生产许可证证号。(二)标注的生产企业注册地和生产(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址的,应分别标注。三、生产日期、有效期(一)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二)年代号一般应标示4位数字,小包装食品也可以标示2位数字。月、日应表示2位数字。(三)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号分隔,或不用分隔符。四、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和规格标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标注要求予以标注。五、保健食品标识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清晰易识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为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销售包装上的用于识别保健食品特征、功能以及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食品标签上,哪些代表防腐剂?

大多数食品都含有防腐剂。酱油中毫无例外地必须加入防腐剂—苯甲酸钠,否则它很容易滋生霉菌。苯甲酸钠毒性非常低,经过多年使用,并未发现在规定数量下添加会对人有什么危害。面包和豆制品中常常添加的防腐剂是丙酸钙或丙酸钠,它可以保证面包在一周内不长霉菌。酱菜、果酱、调味品和饮料中往往加入山梨酸钾,这种防腐剂也是无毒无害的,可以作为营养物质参与人体代谢,因此各国食品专家对它都比较放心。葡萄酒等果酒的防腐传统上用亚硫酸盐,但此时的使用数量非常微小,不可能对人体发生危害,如果添加的数量过高,酒中便会有明显的硫味,使产品不受欢迎。以上内容出自范志红老师的《范志红谈怎样吃最安全》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标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进行清晰、准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以及食用、饮用说明等信息。 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的运输包装或商店称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快餐盒饭等非定量包装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食品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特定事项,这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近年来,一些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签上标注食品添加剂时,仅简单地标注“稳定剂、着色剂、甜味剂”等字样,而具体品种并不明确,实际上使用的多种食品添加剂,属于复合食品添加剂。如果不标明具体名称,食品生产者可能在“稳定剂、着色剂、甜味剂”的幌子下,使用大量复合食品添加剂,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还有些食品生产者,在标注食品添加剂时使用化学式名称,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些化学式名称可能闻所未闻,但若告知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一般都会知道。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在于,它们是为了满足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需要,其营养成分和含量具有显著的差异。如果食品标签上标称具有某些营养成分而实际上没有,标称营养成分达到一定含量而实际上低于标称含量,必将影响婴幼儿的成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危及生命。为此,《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食品标签是什么,在哪个位置

正上方我有

食品标签错误处罚依据

食品标签存在的“瑕疵”,依法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是对食品标签“瑕疵”违法者的首次处罚。 对于食品生产者,应要求其今后的产品不在存在已被发现的“瑕疵”。 对于食品经营者,应要求其后经营(进货)的产品不再有相同的“瑕疵”。 至于说,在“责令改正”之前生产经营的存在标签“瑕疵”的食品,鉴于其并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可允许其销售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哪些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内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内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从其规定。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介绍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如何制作

它的种类有很多,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软件中自定义设置即可,下面以一个简单的标签为例,如图所示:

食品标签检测报告检测哪些

法律主观: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一)食品名称; (二)配料表; (三)净含量和规格; (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八)产品标准代号; (九)营养成份表; (十)法律、法规或者 食品安全标准 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十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 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基本内容: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3、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统一化,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1995年3月8日我国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中的具体规定是每个商家最关心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到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供大家参考!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相关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  号: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0号   发布日期:1995-6-20   执行日期:1995-10-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标签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饮料酒标签标准》(GB10344)、《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13432)的规定,食品标签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第三条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   (一)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任何一项的;   (二)食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齐全,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四条基本原则(注1)的;   (三)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的六条基本要求之一(注2)的。   第四条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5%的罚款:   (一)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 方法 任何一项的;   (三)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计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   (四)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第五条   预包装食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   (一)无食品标签的;   (二)无中文标签的国产或者进口食品。   第六条   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五千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冒用他人食品标签的;   (二)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   销售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食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五千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应当明示销售,未明示销售的,比照本规定第三条给予行政处罚;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者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 报告 的,比照本规定第七条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   违反上述第四条的规定,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应当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给予行政处罚;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比照本规定第七条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对违反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据本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1)   基本原则   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注2)   基本要求   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2.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   3.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必须清晰、简要、醒目。文字、符号、图形应直观、易懂,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4.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   5.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6.食品标签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   质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   体积单位:mL、ml或毫升,L或升。   国外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介绍   根据世界包装组织提供的信息,全球包装业营业额已逾5000亿美元,占全球GDP的1%~2%,其构成情况为:纸和纸板32%,塑料28%,金属24%,包装机械5%,其他5%。随着食品包装技术的发展,食品包装对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消耗的负面影响也日渐突出。拓展食品包装的安全性能,减轻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污染,已成为食品包装新的发展趋势。食品包装接触物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目前,各主要贸易共同体或国家密切关注食品包装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不断出台更新关于食品包装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限量、检测方法等。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最早的指令是76/893/EEC,该指令是一项框架性指令,目的是协调各成员国在该领域的立法,使各国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趋向一致。2004年底欧盟又发布了(EC)No.1935/2004,该法规代替89/109/EEC指令,是欧盟最新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34项。   欧美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确保化学物质不会影响食品,软包装的粘合剂已经渐渐转向水性或者无溶剂产品,而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也在欧美、韩国成为主要的发展趋势。在相应的法规方面,美国以及欧盟都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于食品或药品包装的粘合剂和油墨类型,只要是法规中没有提到的化学品,一律禁用。美国食品和药物治理局(FDA)前不久发布了一份“再生塑料应用于食品包装中的留意要点——化学关注”的文件,当中夸大了再生塑料在食品包装中使用的留意题目,并对其作了明确规定。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治理局的规定,不能作为食品组分和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物质在应用食品和药品领域时必须使用正确的化学数据和推断来证实其没有毒性。然而,在欧洲,不管迁移量的数目或者是否具有迁移可能性,所有材料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毒性评价。   包装材料的重复使用和再生是保护环境,促进包装材料再循环的有效方法,像啤酒、饮料、酱油等包装所采用的玻璃瓶可以反复使用,如瑞典等国家规定聚酯PET 饮料瓶和PC奶瓶的重复再用次数达20 次以上,在美国和日本,包装材料的回收再利用已形成产业化、商品化。日本于1997年制定了容器包装回收法规,要求消费者将废物分类,而各省各市将之分类回收,再由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生以向政府领取营运资金。   德国对食品包装用纸箱要求尽可能用胶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假如不得不用塑料胶带,也要求用不含有PE/PB的胶带。   2005年10月20日,阿根廷卫生政策秘书处、农畜渔食品法规关系秘书处(SAGPA)颁布食品法典第IV章修订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规定了与食品接触的包装设备、遮蔽物、涂层、封盖、瓶帽、塞及器皿必须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一般标准要求。它对接触食品的材料成分规定了治理原则,还规定了准许回收留器使用的情况。   据统计,全球食品包装业的产值正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增长,同时部分生产厂家在激烈竞争中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忽视安全卫生题目,而人们对包装材料中某些物质的性能尚不能充分熟悉,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情况不容乐观。2005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机制(RASFF)多次通报了我国出口的食品包装物中迁移物质总量超标。因此了解国外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控制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理解和应对全球各地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法规   按照各国的规定,食品包装上通常会详细地标出成分列表:食品成分、防腐剂、色素、可能 存在的过敏原。然而,对于溶剂残留物,或是那些消费者根本无法闻到、品尝出或者看得出的与 包装材料相关的不必要的添加物而言,成分清单中并不会对此透露清晰。   近年来,由于全球各地食品污染事件频频发生,许多地区为了保护消费者而制定了相应的法 律规章,以此指导包装厂商和食品包装商安全地进行食品包装。然而,这些规章准则本身就会令 人困惑不已,特别是在采用新方法时,例如蒸馏、热封装、液体包装和蒸汽杀菌等尤为明显。这 些情况,使得生产商在查找“可适用的”法规时常常遇到麻烦。当他们评测当前的工作状况,或 是对出口产品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包装时,他们往往找不到合适的法律规章。   食品包装商要承担责任,材料供应商也须提供必要信息。   当包装厂商和最终用户还在认真地了解和遵循法律规章时,许多国际性的公司通常可以借助 其在这个问题上重要的全球性 经验 ,帮助用户解读规则。通常来说,最终用户对其特定产品、包 装设计、制造加工和包装物往往有着最深刻的认识;而同时,消息灵通并且经验丰富的材料供应 商也能够提供颇有价值的产品信息,从而帮助最终用户决定如何使用这些原材料。各国有不同的 有针对性的法规。   美国食品包装的法规   美国联邦法规中的第 21 章(CFR)从第 170 节至 186 节,严格规定了食品的包装。通常与食 品接触的材料必须符合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的规定,并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的测试。 化学成分组成:包装使用的材料必须在法规中有明确的确认,包装商还必须遵照法规要求的 方法条件处理这些材料。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材料而言。   迁移测试:包装材料需要经过检验,通过复杂的迁移测试并被认定是安全可靠的材料。迁移 测试是用于评测从包装材料中流失出来的食品残留物的含量水平。通常,这个方法是新型包装材 料的必选测试。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还允许公司提交一份“食品接触证明”,凭此判定接触食品 的一种材料及其使用方法和相关数据是安全可靠的。   美国进口的食品包装或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都必须符合 FDA 的严格测试。而确保该包装 材料满足 FDA 的规定则是食品包装商的份内职责。   欧盟食品包装的法规   当前,欧盟这方面的法规制度比较复杂并在不断变化中。欧盟颁布的 1935/2004 框架性法 规是目前有关各种食品接触材料的主导性规章,欧盟成员国都有权监督该框架法规。它的规定有: 包装材料中的成分不应向食品中转移,转移的量不得危害人类健康、改变食物组成、或是损 害食品的品质、外观等特点。   可用于追溯的标签必须贴在材料上或是商品外。   满足要求的文件应该妥善保留。   生产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应该能对材料进行追踪。   目前,许多公司都遵守欧盟颁布的 2002/72/EC 塑料指南及其修订版,该目录记载了塑料 包装通常使用的材料,以及更详细的材料应用指南。而更专业的材料如胶粘剂、油墨和涂料方面的应用指南目前尚未出版。由于欧盟缺乏可适用的材料指南,很多公司因此都采用一些国家现有 的食品包装法规,例如德国和荷兰都有这些欧盟尚未出台的材料的使用规章。就像在美国一样, 食品包装商将最终负责包装的安全问题。   日本食品包装的法规   日本早在 1947 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中就提到了食品接触材料的问题。同之前的一个法 规规定的一样,日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 ofHealth,Labor,and Welfare)颁布了食品包装的标准。 目前,针对一系列特殊的塑料包装材料、软包装胶粘剂和树脂等的应用,日本厚生劳动省已经推 出了一些法规标准。   一家名为“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胶协会(JHOSPA)”的工业社团早在 1973 年首次发布 了非官方性的材料使用指南,这些标准是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展而来的。JHOSPA 发布的指南,涉 及了聚烯烃和 其它 聚合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与美国的 FDA 法规有些共通之处。这个指南是 非强制性的,但是,日本的公司都知道并遵守这个指南。   任何个人或公司想将包装材料出口到日本,都必须通知日本厚生劳动省。另外,除上述发达 国家和地区以外,很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的食品安全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变化之中。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标签应标注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50问(20)——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标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进行清楚、正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以及食用、饮用说明等信息。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的运输包装或商店称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快餐盒饭等非定量包装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食品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特定事项,这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食品标签违规处罚

食品标签错误怎么处罚:1、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2、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影响食安问题的错误或误导消费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消费者如果购买到可进行消费维权,10倍赔偿。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包括:1、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3、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4、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名,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5、无食品标签的;6、无中文标签的国产或者进口食品。7、伪造、冒用他人食品标签的;8、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9、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综合新颁标准的要求,一个完整合格的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 (一)食品名称;(二)配料表;(三)净含量和规格;(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贮存条件;(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八)产品标准代号; (九)营养成份表。(十)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是以上强制标注的内容缺项就可以认为标签不合格乃至产品不合格,同时可以向执法部门投诉和索赔。(本文由潍坊市情报所王新利提供)

食品标签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生产日期,保质期,品名,生产许可编号,添加剂,厂址,

食品标签条码的规定

法律主观: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 标签的基本功能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它是对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说明的描述。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 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标签中食品名称的字体是否有要求

有的。 中国食品标签标准中规定,不允许产品利用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橙汁饮料”、“酸奶饮料”四个字必须使用同一字号,且必须在同一版面。 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是什么?

你最好看一下《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一)食品名称; (二)配料表; (三)净含量和规格; (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八)产品标准代号; (九)营养成份表; (十)法律、法规或者 食品安全标准 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十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 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基本内容: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3、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统一化,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法律分析: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标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否则可判定该食品标签不合格。3、配料清单,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所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4、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升/毫升,克/千克)标示食品的净含量。5、将“必须标注内容”直接印制在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的相应位置;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将上述内容印制成面积适合的中文标签进行加贴,应加贴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定位置。6、图片要足够大,图文要清晰,这个是最直接的要求,不能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模糊,字体很小,这样是不符合要求的。中文字体不得小于外文字体。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另外,标签上的字体不得小于1.8毫米。7、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8、内容不能出现错误,在很多的情况下都会发现一些小问题,这个是要严格注意的,避免内容不对应的问题出现,这样的话是很难通关的。如果是特殊食品还需要标注它的营养成分,转基因食品还要标注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是什么?()(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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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制售食品标签规定

一、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准是什么1、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准如下:(1)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标签上的内容,必须清楚、简单、醒目,文字、符号要清晰、规范,图形绘图设计要直观、易懂,背景和底色要采用对比色;(3)食品名称必须在整个标签最为醒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的显著位置;(4)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合乎规范的汉字,不得出现已经被简化的繁体字、被淘汰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和错别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现制现售食品包括哪些现制现售食品包括以下内容:1、饮料;2、冷冻饮品及果蔬;3、焙烤食品;4、肉制品;5、坚果和籽类;6、糖果;7、巧克力制品。

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一)食品名称; (二)配料表; (三)净含量和规格; (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八)产品标准代号; (九)营养成份表; (十)法律、法规或者 食品安全标准 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十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 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基本内容: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3、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统一化,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是什么

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准是什么

一、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准是什么1、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标准如下:(1)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标签上的内容,必须清楚、简单、醒目,文字、符号要清晰、规范,图形绘图设计要直观、易懂,背景和底色要采用对比色;(3)食品名称必须在整个标签最为醒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的显著位置;(4)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合乎规范的汉字,不得出现已经被简化的繁体字、被淘汰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和错别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现制现售食品包括哪些现制现售食品包括以下内容:1、饮料;2、冷冻饮品及果蔬;3、焙烤食品;4、肉制品;5、坚果和籽类;6、糖果;7、巧克力制品。

食品标签问题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食品标签存在的“瑕疵”,依法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是对食品标签“瑕疵”违法者的首次处罚。 对于食品生产者,应要求其今后的产品不在存在已被发现的“瑕疵”。 对于食品经营者,应要求其后经营(进货)的产品不再有相同的“瑕疵”。 至于说,在“责令改正”之前生产经营的存在标签“瑕疵”的食品,鉴于其并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可允许其销售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小作坊食品标签标识

1. 食品标签标识小知识(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食品标签标识小知识(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1.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注意事项: 1、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配料表:各种配料应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要求标示名称。 3、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4、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 5、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6、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拓展资料: 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食品标签应该看哪些内容 食品标签有很多内容,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肯定看到过,但不一定知道怎么看或看什么。首先您肯定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不一定是生产日期越近越好,其实 只要在保质期内就行了。买食品不要囤在家里,如果买太多,很可能放在角落里根本想不起来,再长的保质期也没用。除此之外,您应该看看包装上有没有写保存条 件,如果有特殊要求,比如冷藏,您就需要按照它的要求存放,否则可能会提前变质。 您还会看到配料表,尤其是看使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其实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很高,您看了这些信息也不可能了解每一种成分的作用。配料表的作用只是满足知情 权,对于您选择什么食品并没有多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还是要看这个食品提供哪些营养,这就需要您学会看营养标签(后面的内容会有介绍)。有些食品还会注明可 能引起过敏的物质,如果您是过敏体质,可以关注一下是否有相关信息。 您还应该看看生产厂家的信息,正规的产品会标示得很清楚,比如产地、生产许可证号、制造商、地址、电话等。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作坊食品往往没有这些信息或标示不全,这样的食品风险很大,最好不要买。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当食品包装面积很小的时候,可能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食醋、食盐、固态食糖、味精、酒精度大于10%的酒类等个别品种可以不标保质期。 3.如何看懂食品标签 学会看标签,要分五步走。 第一步:看日期 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是必须要看的,如果在超市里看到过期的产品,一定要买回家,别拿去送礼就好,一定要求索赔,2009年6月1号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买到超市里过期、变质的产品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厂家十倍索赔。而且索赔的是,保证质量的产品,所以购物留好了购物小票,有的产品明明看着没过期,但是食用时已经变味了,这样也可以要求索赔,如果你的购物小票没留好,就直接给厂家打电话解决。 第二步:看配料表 有些配料表,化学名词太多,消费者可能会看不懂,这个时候不要怕,食品添加剂不是坏东西,只是有些不法商贩把不是添加在食品里的添加剂添加到食品里了,人们都让食品添加剂背了黑锅。当然食品添加剂超量食用的话,也会给人体带来危害,所以选择食品时,还是选择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天然的东西越多越好。 第三步:看营养成分 何为营养成分,就是吃了对我们人体有好处的营养,叫做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大多没有什么营养,所谓的营养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和水,当然是种类越全,比例均衡的比较好,按需求购买。 第四步:看安全标识 现在市场上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的,绿色、无公害、有机、都各有自己的安全标识,其实这些食品的营养价值并非就比普通的高,不过送礼还是很有面子的,有条件可以选择吃有机食品,毕竟相对安全些,种植有机食品的土地,是三年以上没使用过农药化肥的。 第五步:看特殊标识 有一些保健品是一定要看特殊标识的,比如功效和含量,最重要的是适应人群。看产地、看品牌、比如要送礼给家里糖尿病的病人,要是挑选了含糖量很高的食品,到时候是不是丢了很大面子呢,要是送了标识“不含蔗糖”几个大字的,配料表却标识含有麦芽糖的食品,又被病人吃了,那就麻烦大了。 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学会看标签,健康自己,健康他人,不只是过节,日常购物,也应该养成购物看标签的习惯。 4.食品标志 、我国国家标准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8项: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7产品标准号 即产品执行标准 8特殊标注内容 详细规定摘录如下: 5必须标注内容 5。 1食品名称 5。 1。 1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 的一个。 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5。 1。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 同时使用5。 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5。1。 3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 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5。 2配料表 5。2。 1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 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 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 始配料。 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 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5。 2。2各种配料必须按5。 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2760规定 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5。2。 3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 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 条的规定标注。 5。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5。 3。 1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液态食品,用体积; b。 固态食品,用质量; c。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5。3。 2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 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5。 3。3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 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5。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5。 5。1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 a。 “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 b。 “保质期至……”; “保存期至……”; c。“保质期……个月”。 “保存期……个月”。 5。 5。2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5。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5。7产品标准号 必须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5。8特殊标注内容 5。 8。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5。8。 2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二、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组成,象征和谐的生态系统。 整个标志为正圆形,寓意为保护。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类,这两类的主要区别是: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 *** 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A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绿色食品认证指南提供了以下概念: 第一章 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 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 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 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祝好! 。 5.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有哪些 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六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第九条 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第十条 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第十三条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五条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六条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第十七条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第十八条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六)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食品包装上有哪些标识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 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标准规定: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 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 7.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标签应标注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50问(20)——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标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进行清楚、正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以及食用、饮用说明等信息。 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的运输包装或商店称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快餐盒饭等非定量包装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食品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特定事项,这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如何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内容

  随着人们对食品的越来越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成了职业打假人的打假重点,那么怎么去监管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如下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一: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资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纵观世界,各个国家对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是高度关注。亚太经合组织也将食品标签标准一致化工作列入四个首要完成的工作之一,并将食品标签法律、法规 及标准研究专案定为最优先顺序及最重要的A级专案。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都相应出台了很多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等,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标识问题。 我国也已经颁布《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60《食品新增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来严格规范食品标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经济秩序。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二: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及标注方法   2.1 产品名称   在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中我们会发现有的食品名称不能直接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让消费者有些摸不著头脑都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比如:有个企业在他们的产品上标的美国肥牛,实际上跟牛肉边都沾不上,就是属于方便食品里的面制小食品。还有在月饼的检查中发现产品名称那里标的是富贵团园几个字,你说消费者看到这样的名称他能明白这是月饼并且知道是什么口味的月饼吗?所以,标注产品名称时应该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业名称。   2.2 配料表   产品配料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可是我们有些食品就不把配料表给你写清楚。如:XXX代泡茶,它的配料表就写成鲜叶,消费者一看头都大了,根本不知道这鲜叶到底是茶鲜叶还是其他的什么树的鲜叶,怎么敢喝。还有的产品配料表不按配料的从多到少来标注,这也是让人搞不懂这食品到底什么为主料什么是辅料等等的问题。其实在标配料表时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新增食品新增剂的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新增剂通用名称。   2.3 净含量   在食品标签中净含量经常出错的主要是单位问题,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质量和体积的单位,往往就乱标,液态食品标成多少kg或者g,有的还把kg的大小写都分不清,标成Kg或者Ml。我们的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字元高度也要符合GB7718的规定。   2.4 厂名、厂址和联络方式   最突出的问题是有些产品同时标注很多个分厂或分装地的厂名、厂址和联络方式,根本不标示清楚这个产品究竟的产地是哪里。正确的要求是应当清楚的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络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络方式应至少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路联络方式等。   2.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尤其关注的重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事情在电视和媒体上频频曝光。所以生产日期的标注应该清晰、明了,而且应当标示在醒目的位置。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2.6 产品标准   由于对产品标准不懂或者不熟悉,我们的很多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号不正确或者和自己的产品不匹配,从而导致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者找不到标准来判定的情况发生。有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切记不要乱套,应该找有关部门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标准。   2.7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今年3月份,我们有一家企业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油辣椒,可是这个生产许可证却用在油炸土豆片的包装上,于是我们有关部门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罚。针对超范围或者乱用生产许可证的这种情况尤其值得企业注意的。在产品的标签上不但要正确标示QS证号还要清楚的标示QS的图示。   2.8 营养标签   根据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标注清楚产品的营养成分和营养值,并且按照营养标签标注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标注,国家不要求标示的例外,比如饮用水、茶等产品。   2.9 贮存条件   这条对一些特殊的食品要求很严,特别是一些要求冷藏、冷冻、密封干燥等要求的食品一定要标示清楚,如果不正确会导致食品很快腐烂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0 其他   像糕点、植物油等需要标注加工方式、转基因食品要标注是转基因、有的产品分等级的还要标注产品的等级、有致敏物质还要求标明具体的致敏物质名称、有些食品还必须标注食用方法等等。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三:规范食品标签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以上标签标识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不重视还有的企业根本不懂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而我们的监管部门有的也不完全了解食品标签的规定和监管不力造成的。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地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工作作为2015年以及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针对本地区标签标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并确保治理到位。   2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的整改,确保标识标注的真实合法。编制《食品标签标示监督检查指导书》、《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案例集》等,指导基层开展监督检查,并且重视和加强标签的举报投诉的处理,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强化标签标识的意识,不断完善食品标签标识。   3加强标签的培训指导,积极推进社会共治。通过请食品专家对我们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认真培训学习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并且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食品标签标识的相关知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标签标识违法案件,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社会共治。   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一定会越来越规范。我们消费者一定会可以买的方便吃的放心的。

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恩,应该是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还有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但是现在做的不好的就是应该把添加剂的用量,和对人体的危害填上那才好呢、

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是什么

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签应当注明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此外,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什么?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食品标签所要标明内容的一个标准,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食品标签的其他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有哪些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食品标签? 如何看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标签的基本功能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它是对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说明的描述。   一、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   所有食品生产者,都必须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正确地标注各项内容。   二、标签是否完整   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   三、标签是否规范   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且与净含量排在同一视野内。   四、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错误的”:是指食品标签的设计者由于疏忽或知识的原因在标签上出现的差错。例如:将配料表误标成成分表。   “引起误解的”:是指食品标签的内容容易使消费者对食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决策。例如:某厂生产的饼干根据其形状及颜色称为“多维杏子干”。消费者会误认为是杏干。因此,消费者应对标签的内容进行识别。   一是从食品标签上标明的食品名称区别食品的内涵和质量特征。   二是从配料表或成份表上识别食品的内在质量及特殊效用。   三是从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上识别食品的数量及价值。   四是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

食品标签应多大尺寸?

长5公分,宽44公分。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什么?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是食品标签所要标明内容的一个标准,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食品标签的其他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散装食品标签要符合什么规定?

散装食品标签要真实,并标明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在货架或盛装容器外放置、张贴散装食品标签,标签须真实标明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重新分装的散装食品须标明分装日期和分装后的保质期;散装酒必须标明酒精度。散装食品的选购:1、慎用塑料袋目前市场、街头小店、大排档等各式各样的风味小吃吸引着众多消费者,一些经营者销售这些食品时,大多是用塑料袋套在碗上盛装,这样看似卫生,实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国家规定用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原料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且在产品最小销售单元上注明“QS”标志和“食品用”或“食品专用”等字样。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盛装食物的塑料袋是否符合标准。2、食品级塑料袋不可盛放高温食品经营者经常用食品袋盛装麻辣烫、热汤等高温食物,存在安全隐患。当食品达到一定温度时,塑料袋里的化学成分就有可能会渗出,从而污染食物,对人体造成危害。即使是用食品级塑料袋盛装,长期食用也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3、尽量少用色泽鲜艳的一次性吸管、塑料杯,尽量不用塑料杯、吸管喝热饮一次性塑料碗、纸杯、塑料吸管很容易荧光物质和脱色实验不达标。荧光性物质不容易被分解、排除,积蓄在体内会影响细胞的正常发育和成长,严重的会引起细胞变异。人工合成色素色泽鲜艳、着色力强,但某些合成色素具有毒性,可导致腹泻。甚至可能导致生育力下降、畸胎等等,有些色素在人体内还可能转换成致癌物质。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标签上的产地如何标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02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食品标签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散装食品标签要符合什么规定

主要是有下面两个文件:《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 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三条  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 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如何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内容

  随着人们对食品的越来越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成了职业打假人的打假重点,那么怎么去监管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如下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一: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纵观世界,各个国家对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是高度关注。亚太经合组织也将食品标签标准一致化工作列入四个首要完成的工作之一,并将食品标签法律、法规 及标准研究项目定为最优先级及最重要的A级项目。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都相应出台了很多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等,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标识问题。 我国也已经颁布《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来严格规范食品标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经济秩序。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二: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及标注 方法   2.1 产品名称   在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中我们会发现有的食品名称不能直接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让消费者看了有些摸不着头脑都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比如:有个企业在他们的产品上标的美国肥牛,实际上跟牛肉边都沾不上,就是属于方便食品里的面制小食品。还有在月饼的检查中发现产品名称那里标的是富贵团园几个字,你说消费者看到这样的名称他能明白这是月饼并且知道是什么口味的月饼吗?所以,标注产品名称时应该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业名称。   2.2 配料表   产品配料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可是我们有些食品就不把配料表给你写清楚。如:XXX代泡茶,它的配料表就写成鲜叶,消费者一看头都大了,根本不知道这鲜叶到底是茶鲜叶还是其他的什么树的鲜叶,怎么敢喝。还有的产品配料表不按配料的从多到少来标注,这也是让人搞不懂这食品到底什么为主料什么是辅料等等的问题。其实在标配料表时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2.3 净含量   在食品标签中净含量经常出错的主要是单位问题,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质量和体积的单位,往往就乱标,液态食品标成多少kg或者g,有的还把kg的大小写都分不清,标成Kg或者Ml。我们的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字符高度也要符合GB7718的规定。   2.4 厂名、厂址和联系方式   最突出的问题是有些产品同时标注很多个分厂或分装地的厂名、厂址和联系方式,根本不标示清楚这个产品究竟的产地是哪里。正确的要求是应当清楚的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至少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   2.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尤其关注的重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事情在电视和媒体上频频曝光。所以生产日期的标注应该清晰、明了,而且应当标示在醒目的位置。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2.6 产品标准   由于对产品标准不懂或者不熟悉,我们的很多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号不正确或者和自己的产品不匹配,从而导致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者找不到标准来判定的情况发生。有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切记不要乱套,应该找有关部门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标准。   2.7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今年3月份,我们有一家企业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油辣椒,可是这个生产许可证却用在油炸土豆片的包装上,于是我们有关部门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罚。针对超范围或者乱用生产许可证的这种情况尤其值得企业注意的。在产品的标签上不但要正确标示QS证号还要清楚的标示QS的图标。   2.8 营养标签   根据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标注清楚产品的营养成分和营养值,并且按照营养标签标注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标注,国家不要求标示的例外,比如饮用水、茶等产品。   2.9 贮存条件   这条对一些特殊的食品要求很严,特别是一些要求冷藏、冷冻、密封干燥等要求的食品一定要标示清楚,如果不正确会导致食品很快腐烂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0 其他   像糕点、植物油等需要标注加工方式、转基因食品要标注是转基因、有的产品分等级的还要标注产品的等级、有致敏物质还要求标明具体的致敏物质名称、有些食品还必须标注食用方法等等。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之三:规范食品标签的 措施 和建议   针对以上标签标识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不重视还有的企业根本不懂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而我们的监管部门有的也不完全了解食品标签的规定和监管不力造成的。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地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工作作为2015年以及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针对本地区标签标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并确保治理到位。   (2)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的整改,确保标识标注的真实合法。编制《食品标签标示监督检查指导书》、《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案例集》等,指导基层开展监督检查,并且重视和加强标签的举报投诉的处理,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强化标签标识的意识,不断完善食品标签标识。   (3)加强标签的培训指导,积极推进社会共治。通过请食品专家对我们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认真培训学习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并且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食品标签标识的相关知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标签标识违法案件,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社会共治。   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一定会越来越规范。我们消费者一定会可以买的方便吃的放心的。 猜你喜欢: 1.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2. 食品标识管理实施办法 3. 进口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4. 酒类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5.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6.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1. 食品标签标识小知识(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食品标签标识小知识(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1.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注意事项: 1、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配料表:各种配料应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要求标示名称。 3、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4、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 5、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6、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拓展资料: 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食品标签应该看哪些内容 食品标签有很多内容,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肯定看到过,但不一定知道怎么看或看什么。首先您肯定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不一定是生产日期越近越好,其实 只要在保质期内就行了。买食品不要囤在家里,如果买太多,很可能放在角落里根本想不起来,再长的保质期也没用。除此之外,您应该看看包装上有没有写保存条 件,如果有特殊要求,比如冷藏,您就需要按照它的要求存放,否则可能会提前变质。 您还会看到配料表,尤其是看使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其实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很高,您看了这些信息也不可能了解每一种成分的作用。配料表的作用只是满足知情 权,对于您选择什么食品并没有多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还是要看这个食品提供哪些营养,这就需要您学会看营养标签(后面的内容会有介绍)。有些食品还会注明可 能引起过敏的物质,如果您是过敏体质,可以关注一下是否有相关信息。 您还应该看看生产厂家的信息,正规的产品会标示得很清楚,比如产地、生产许可证号、制造商、地址、电话等。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作坊食品往往没有这些信息或标示不全,这样的食品风险很大,最好不要买。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当食品包装面积很小的时候,可能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食醋、食盐、固态食糖、味精、酒精度大于10%的酒类等个别品种可以不标保质期。 3.如何看懂食品标签 学会看标签,要分五步走。 第一步:看日期 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是必须要看的,如果在超市里看到过期的产品,一定要买回家,别拿去送礼就好,一定要求索赔,2009年6月1号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买到超市里过期、变质的产品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厂家十倍索赔。而且索赔的是,保证质量的产品,所以购物留好了购物小票,有的产品明明看着没过期,但是食用时已经变味了,这样也可以要求索赔,如果你的购物小票没留好,就直接给厂家打电话解决。 第二步:看配料表 有些配料表,化学名词太多,消费者可能会看不懂,这个时候不要怕,食品添加剂不是坏东西,只是有些不法商贩把不是添加在食品里的添加剂添加到食品里了,人们都让食品添加剂背了黑锅。当然食品添加剂超量食用的话,也会给人体带来危害,所以选择食品时,还是选择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天然的东西越多越好。 第三步:看营养成分 何为营养成分,就是吃了对我们人体有好处的营养,叫做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大多没有什么营养,所谓的营养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和水,当然是种类越全,比例均衡的比较好,按需求购买。 第四步:看安全标识 现在市场上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的,绿色、无公害、有机、都各有自己的安全标识,其实这些食品的营养价值并非就比普通的高,不过送礼还是很有面子的,有条件可以选择吃有机食品,毕竟相对安全些,种植有机食品的土地,是三年以上没使用过农药化肥的。 第五步:看特殊标识 有一些保健品是一定要看特殊标识的,比如功效和含量,最重要的是适应人群。看产地、看品牌、比如要送礼给家里糖尿病的病人,要是挑选了含糖量很高的食品,到时候是不是丢了很大面子呢,要是送了标识“不含蔗糖”几个大字的,配料表却标识含有麦芽糖的食品,又被病人吃了,那就麻烦大了。 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学会看标签,健康自己,健康他人,不只是过节,日常购物,也应该养成购物看标签的习惯。 4.食品标志 、我国国家标准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8项: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7产品标准号 即产品执行标准 8特殊标注内容 详细规定摘录如下: 5必须标注内容 5。 1食品名称 5。 1。 1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 的一个。 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5。 1。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 同时使用5。 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5。1。 3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 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5。 2配料表 5。2。 1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 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 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 始配料。 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 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5。 2。2各种配料必须按5。 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2760规定 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5。2。 3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 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 条的规定标注。 5。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5。 3。 1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液态食品,用体积; b。 固态食品,用质量; c。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5。3。 2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 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5。 3。3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 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5。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5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5。 5。1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 a。 “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 b。 “保质期至……”; “保存期至……”; c。“保质期……个月”。 “保存期……个月”。 5。 5。2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5。6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5。7产品标准号 必须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5。8特殊标注内容 5。 8。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5。8。 2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二、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组成,象征和谐的生态系统。 整个标志为正圆形,寓意为保护。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类,这两类的主要区别是: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 *** 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A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绿色食品认证指南提供了以下概念: 第一章 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 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 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 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祝好! 。 5.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有哪些 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六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第九条 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第十条 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第十三条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五条 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六条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第十七条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第十八条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六)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食品包装上有哪些标识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 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标准规定: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 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 7.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标签应标注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50问(20)——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标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进行清楚、正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以及食用、饮用说明等信息。 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的运输包装或商店称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快餐盒饭等非定量包装食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的食品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特定事项,这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最新食品标签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正面回答自2022年3月15日开始执行。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行为的,或将被最高处罚5万元。二、分析详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的升级版。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三、食品标识违法行为包括哪些食品标识违法行为包括:1、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3、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4、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名,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5、无食品标签的;6、无中文标签的国产或者进口食品。7、伪造、冒用他人食品标签的;8、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9、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

食品标签法规

法律分析: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1] 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第六条 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综合新颁标准的要求,一个完整合格的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 (一)食品名称;(二)配料表;(三)净含量和规格;(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贮存条件;(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八)产品标准代号; (九)营养成份表。(十)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是以上强制标注的内容缺项就可以认为标签不合格乃至产品不合格,同时可以向执法部门投诉和索赔。(本文由潍坊市情报所王新利提供)

散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要求

散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要求包括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要求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标签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名称和使用标准等。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不能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同时,在标签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问题。此外,散装食品生产经营者还需建立并保持完整的产品追溯体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解、误食或者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故标签的真实、准确、清晰是重要保障。散装食品标签缺少某些信息是否即属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散装食品标签必须包含规定的一些信息,如果标签缺少这些信息,则属于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可能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属于违法行为。散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要求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包装或者容器上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有关信息,并国家标准的规定使用标签。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有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

食品标签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标签应有哪些内容1.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5.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2.配料表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始配料。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各种配料必须按5.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 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5.2.1.2条的规定标注。3.固形物含量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液态食品,用体积;固态食品,用质量;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地区名及总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4.保质期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保质期至”;“保存期至”;“保质期个月”。“保存期个月”。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什么是食品标签?如何看食品标签?

什么是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标签的基本功能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它是对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说明的描述如何看食品标签?1.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2.标签是否完整3.标签是否规范4.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

食品标签需要那些

食品标签需含有以下内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2、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保质期;4、产品标准代号;5、贮存条件;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7、生产许可证编号;8、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9、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包装标识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漏标;2、错标;3、无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第七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什么是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 标签的基本功能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它是对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说明的描述。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 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什么是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相关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在流通环节中不得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什么是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适用于国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上面的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上面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食品标签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固形物含量、指南、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其中,指南是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

食品标签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表)、净含量、固形物、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品质等级等。食品标签包括多项内容,不同的食品标签会略有差异。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所有包装食品的标签都必须标识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表)、净含量、固形物、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品质等级等。除此之外,食品标签还可以标示营养成分(所谓营养标签)、食用方法、批号等,但这几项不是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的,因此有些食品尚未标示营养标签。

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食品标签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法规,旨在规范食品标签的内容、格式和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标签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标识应该具有的格式、使用范围和标识要求等多方面内容。同时,该办法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标签法规对食品标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食品标签真实、准确、完整。食品标签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食品名称、成份表、含量表、保质期或者生产日期、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贮存期限等。同时,还需遵守该办法对标签的字体大小、颜色、排列方式和留空等格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对所有食品标签进行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标签内容不符合法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更正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如果发现食品标签内容不真实,应该怎么办?如果消费者发现食品标签内容不真实,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者也必须对所有食品标签进行管理,并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标签内容不符合法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更正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食品标签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法规,旨在规范食品标签的内容、格式和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对所有食品标签进行管理,并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标签内容不符合法规要求,应立即更正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标签法律法规要求对食品标签进行管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