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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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调查以( )为基本调查单位,按照调查内容分为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

【答案】:A农村土地调查以县为基本调查单位,按照调查内容分为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

谁能知道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是依照什么法律吗?

处理农村林地权属纠纷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处理各类纠纷问题的通知》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你们的证据,县发放得管业证是有力的证据,你们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是指什么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时)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后,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用益物权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有权利推定效力,可以据此认定权利人取得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用以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土地权属证明。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更名(址)土地登记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2)更名(址)批文(复印件)(3)土地证(原件)(4)房产证(复印件)(5)单位登记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身份证复印件(6)个人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个人需提供本村证明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权属证明去哪里开

土地权属证明去国土所办理。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办理程序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证明,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明必须是由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来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所以土地使用人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本人前往,不只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来源的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的个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户籍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权属证明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土地权属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权属证明1   亚特矿业〔20xx〕55号 签发:贺登平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出具《甘肃 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证明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拟建的《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项目,为综合回收利用废弃尾渣的循环经济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已同意开展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   价、安全生产预评价等前期工作。目   前,按程序已完成环评、安评、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复垦方案、水保方案的相关报批备案工作。   《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堆浸尾渣6000t选矿厂, 年治理堆浸尾渣198万t;建设内容主要为选矿厂工业场地、尾矿坝、办公生活区;拟定总投资3.8亿元。   项目建设选址按照距堆浸尾渣(原料)较近、运输距离较短、节约用地的原则,现已确定项目建设选址在甘肃省礼县罗坝乡王寺村、焦赵村区域内。该区已纳入礼县黄金产业开发建设规划区。   项目建设拟用地总规模约17.98公顷。在拟占用的土地中选矿工业场地13.31公顷,办公区生活区1.34公顷,尾矿坝3.33公顷。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标准。   此区域均在县、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贵局审核向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 使企业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预审手续。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土地规划证明 报告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xx年6月21日印发 存档(二)共印8份 土地权属证明2   宅基地权属使用人: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 ;土地所有权人:新蔡县余店乡二宋村民委员会;使用的宗地坐落在新蔡县余店乡二宋村民委员会赵庄村民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宅基地使用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来源类型:二宋乡村集体划分,使用土地起始日期: ;土地使用现状宅基地。附图。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证明3   国土资源局:   兹有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   置座落在 村(居委会), 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   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办   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20xx年11月19日 土地权属证明4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约占地_________亩(或平方米),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该校使用土地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特此证明   项目学习印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中心学校印章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人民政府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土地权属证明5 国土资源局:   兹有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侧的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图所示___号至___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_______________,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权属证明6   镇村_社户主_,家庭农业人口_人。申请占地建房的土地属于村_社所有,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   社长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章:   国土资源所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民政府(公章)

土地权属证明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具有凭证作用,持有者可以凭借它证明自己的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证明很是头疼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土地权属证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权属证明1 国土资源局:   兹有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侧的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图所示___号至___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_______________,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权属证明2   国土资源局:   兹有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   置座落在 村(居委会), 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   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办   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20xx年11月19日 土地权属证明3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约占地_________亩(或平方米),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该校使用土地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特此证明   项目学习印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中心学校印章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人民政府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土地权属证明4   镇村_社户主_,家庭农业人口_人。申请占地建房的土地属于村_社所有,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   社长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章:   国土资源所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民政府(公章) 土地权属证明5   亚特矿业〔20xx〕55号 签发:贺登平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出具《甘肃 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证明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拟建的《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项目,为综合回收利用废弃尾渣的循环经济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已同意开展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   价、安全生产预评价等前期工作。目   前,按程序已完成环评、安评、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复垦方案、水保方案的相关报批备案工作。   《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堆浸尾渣6000t选矿厂, 年治理堆浸尾渣198万t;建设内容主要为选矿厂工业场地、尾矿坝、办公生活区;拟定总投资3.8亿元。   项目建设选址按照距堆浸尾渣(原料)较近、运输距离较短、节约用地的原则,现已确定项目建设选址在甘肃省礼县罗坝乡王寺村、焦赵村区域内。该区已纳入礼县黄金产业开发建设规划区。   项目建设拟用地总规模约17.98公顷。在拟占用的土地中选矿工业场地13.31公顷,办公区生活区1.34公顷,尾矿坝3.33公顷。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标准。   此区域均在县、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贵局审核向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 使企业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预审手续。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土地规划证明 报告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xx年6月21日印发 存档(二)共印8份 土地权属证明6   宅基地权属使用人: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 ;土地所有权人:新蔡县余店乡二宋村民委员会;使用的宗地坐落在新蔡县余店乡二宋村民委员会赵庄村民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宅基地使用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来源类型:二宋乡村集体划分,使用土地起始日期: ;土地使用现状宅基地。附图。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证明是什么

法律分析:现在已取消“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证书是证明当事人享有土地权属有效的法律凭证。各类土地权属审核,必须以土地证书作为土地权利的唯一证明材料。取消以前在国企改革等工作中,以出具“土地权属证明”,代替土地证书进行权属审查的作法。凡土地征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和国企改革等涉及土地权属认定,必须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对以其他材料作为土地权属证明的,一律不予承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纠纷能否直接诉讼土地承包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土地承包纠纷的四种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直接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化解矛盾。2、调解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彼此信得过的第三人斡旋,通过相互谅解、让步,达成一致,解决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的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但是无论在哪一种机构(个人)主持下调解,都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自愿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任何情况下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如果事后反悔,仍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调解协议只要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就可视为民事合同。这种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起诉时,法院经审查,只要符合上述法定生效条件,就应直接确认其效力,并以判决方式,判令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3、仲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仲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纠纷的仲裁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其不同点在于:(1)申请程序不同。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有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2)仲裁机构设置不同。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县、乡两级,(3)裁决的效力不同。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裁决不是终局的。与诉讼相比,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不仅省时、省钱,而且程序简便,处理争议较快。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而只能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也不愿进行仲裁时,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决,这种裁决具有权威性,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当事人最终权利的实现有较充分的保障。美中不足的是,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程序复杂,同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容易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不利于维护村民的团结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因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权属转移是什么求解答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内容包括:经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利人变更;经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内容变更;经登记他项权利内容的变更。但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权属变更和土地他项权利内容的变更。本文介绍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概念、类型、特点、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变更土地登记的,除按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的,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处理。  由以上规定可看出,变更登记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最基本的土地管理制度。  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类型  1、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是指,登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调整土地发生了权属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和转让,但可以进行调整,而且其调整仅限于相邻集体之间为了方便生产和生活而进行的调整。  2、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和出让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两种。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包括两种情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变更登记,其特点是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均未发生变化,变化的只是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及内容;因出售公有住房引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其特点是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单位变成职工个人,而且土地的使用用途严格限定为住宅。  出让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经登记的出让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入股或转让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引起出让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将通过出让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以入股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引起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由于登记过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发生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我国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限制较多,权属变更仅限于以下三种类型:集体土地农用承包地的转包;荒地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转让等。  四、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在已经确定了他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保留其他利用土地方面的权利。目前,土地他项权利主要包括抵押权和出租权。  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是指对登记过的土地他项权利因合同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五、土地权属转移契税如何计税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四)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找法小编提醒您: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是经登记的土地权利,由于其中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权属发生变更或土地他项权利的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土地权属转移,只有经过登记,才能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