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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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分析师的简要介绍

新兴职业网络舆情分析师,是现代社会一种崭新的职业,他们活跃在许多党政机关、企业以及专业学术机构中。他们每天浏览成百上千个网页,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热门话题如数家珍,熟知网络流行语和热门段子,迅速把握热点,准确分析舆情,预测舆情走势,有效化解危机。迅速发展国内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机构在2008年开始大量出现,舆情分析师也开始大规模走进公众的视野,成为朝阳职业。截至2011年5月26日,在百度中输入关键词“舆情监测”,相关网页高达153万多条。含有“舆情分析师”的网页也多达70多万条,“舆情分析师 招聘”网页42万条,由此可见,中国舆情分析市场已经大行其道。

网络舆情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现在网上的信息量十分巨大,仅依靠人工的方法难以应对网上海量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需要加强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形成一套自动化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及时应对网络舆情,由被动防堵,化为主动梳理、引导。这样的系统应该具备以下功能:  首先是舆情分析引擎。这是舆情分析系统的核心功能,包括:1、热点话题、敏感话题识别,可以根据新闻出处权威度、评论数量、发言时间密集程度等参数,识别出给定时间段内的热门话题。利用关键字布控和语义分析,识别敏感话题。2、倾向性分析,对于每个话题,对每个发信人发表的文章的观点、倾向性进行分析与统计。3、主题跟踪,分析新发表文章、贴子的话题是否与已有主题相同。4、自动摘要,对各类主题,各类倾向能够形成自动摘要。5、趋势分析,分析某个主题在不同的时间段内,人们所关注的程度。6、突发事件分析,对突发事件进行跨时间、跨空间综合分析,获知事件发生的全貌并预测事件发展的趋势。7、报警系统,对突发事件、涉及内容安全的敏感话题及时发现并报警。8、统计报告,根据舆情分析引擎处理后的结果库生成报告,用户可通过浏览器浏览,提供信息检索功能,根据指定条件对热点话题、倾向性进行查询,并浏览信息的具体内容,提供决策支持。  其次是自动信息采集功能。现有的多瑞科信息采集技术主要是通过网络页面之间的链接关系,从网上自动获取页面信息,并且随着链接不断向整个网络扩展。目前,一些搜索引擎使用这项技术对全球范围内的网页进行检索。类似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舆情监控系统应能根据用户信息需求,设定主题目标,使用人工参预和自动信息采集结合的方法完成信息收集任务。  第三是数据清理功能。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预处理,如格式转换、数据清理,数据统计。对于新闻评论,需要滤除无关信息,保存新闻的标题、出处、发布时间、内容、点击次数、评论人、评论内容、评论数量等。对于论坛BBS,需要记录帖子的标题、发言人、发布时间、内容、回帖内容、回帖数量等,最后形成格式化信息。条件允许时,可直接针对服务器的数据库进行操作。好的舆情分析报告需要有以下特点:一、热点识别功能根据新闻出处权威度、 评论数量、发言时间密集程度等参数,识别出给定时间段内的热门话题。二、主题跟踪功能实时热点根据对热点问题的信息来源、转载量、转载地址、地域分布、信息发布者等相关信息元素的跟踪,进行倾向性与趁势分析。三、倾向性分析功能根据信息的转载量、评论的回言信息时间密集度,对信息的阐述的观点、主旨进行倾向性分析。四、趋势分析功能根据信息的时间、区域分布,转载量与转载网站类型等,对监控词汇和时间、空间的分布关系进行阶段性的分析。五、信息自动摘要功能根据监控系统自动抽取的能准确代表文章主题思想的智能摘要,以快速了解文章大意与核心内容,提高用户信息利用效率。六、预测报警功能根据信息的语料库与报警监控信息库进行分析,以确保信息的舆论健康发展。七、事件分析功能根据对热点信息的倾向分析、趁势分析和整体分析,以监听信息的突发性。八、 统计报告功能根据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舆情分析引擎处理后的结果库生成报告,用户可浏览信息的具体内容,做出最佳决策。

怎样写好网络舆情分析报告?

这个写好网络的分析报告的话,你必须得有做一定的调查才可以

如何评价“网络舆情分析师”

网络舆情分析师是指专职从事互联网信息监测、舆情态势分析、舆论环境研究、网络危机处置等工作,为各级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互联网信息监测、分析和咨询服务。他们从庞杂的海量网络信息中,提取有价值的内容,对其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为服务对象了解互联网信息,观察网络动态,处置舆论危机提供决策参考。新兴职业,网络舆情分析师,是现代社会一种崭新的职业,他们活跃在许多党政机关、企业以及专业学术机构中。他们每天浏览成百上千个网页,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热门话题如数家珍,熟知网络流行语和热门段子,迅速把握热点,准确分析舆情,预测舆情走势,有效化解危机。在舆情分析师这个新职业群体中,虽然不乏搜索引擎专家、网络调查专家、统计高手、图表专家等“高技术”人才,不过,分析师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舆情监测软件(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和平台提高了效率,但人工分析仍是重点。此外,舆情分析师还是紧跟新媒体发展的观察家和“时尚”的体验群体。“我们通常被要求比一般人更熟悉网络新工具和即时通讯领域,更熟练地使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软件。

如何正确对待消防网络舆情分析报告

做人不要太飘,小心背后挨刀

网络舆情分析报告怎么写?

1、全面了解整个舆情事情一个舆情事件的爆发必定会经历4个阶段,发酵期、发展期、高涨期和消退期。舆情事件到达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在发酵期的时间,最重要的是第一时间掌握到,追溯根源,把舆情事件尽快尽早的控制下来。而到了发展期,就应该追踪导向,掌握主动权,及时处理。如果发展到了高涨期,网友正负面评价、网友情绪、媒体观点等维度全数据做研判。到了消退期,要做的就是修复措施,重塑形象。2、各个维度深度数据整个舆情事件,都离不开数据支持。那如何获得全面的数据呢?现在大数据时代,靠人工不停地电脑前守着挖数据,实在是浪费人力物力,不仅如此,效率还极慢,可能已经错过了处理预警的最佳时间。舆情监测系统是一个很好的辅助工具,能够多维度的知道的事件趋势、热点词、核心传播人、主流媒体观点、热门信息、传播途径、网友情绪、网友主要观点及占比等等。24小时监测,全网数据采集,能够做到对舆情事件及时察觉、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这些都是一个舆情事件的核心数据,也是后续做研判的主要参考标准。3、对重要数据的分析有了全面数据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第二步就是专业的分析。有了数据但不会解读也是没有用的,就像千里马和伯乐。有些人看了数据也不会做处理是因为他们没明白我需要这些数据是为了干嘛,舆情分析是是要把背后有价值的内容呈现出来。是针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维加工和分析研究得到相关结论的过程,挖掘出问题的最重要的关键点。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及引导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廉政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应遵循五原则 毛昭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涉及公共管理主体及其公职人员的廉政、勤政和善政方面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反腐败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即使那些表面上看不属于廉政勤政舆情的网络事件,其背后或多或少也与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廉政勤政等因素有着关联。因此,在网络舆情频发和网络舆情监管缺乏成熟制度的条件下,反腐败职能部门准确把握廉政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的基本原则就显得甚为重要。笔者认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应把握五个基本原则:不惧不偏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依法处置原则、合理怀疑原则、问责与制度修正同步推进原则。 不惧不偏原则 不惧不偏原则,自古就是中国官员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这也应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在廉政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毋庸置疑,不惧才能做到不偏。何谓“不惧”?中国古语曰,“惧,恐也”(《说文》);“故有知非以虑是,则谓之惧”(《荀子·解蔽》);“勇者不惧”(《论语·子罕》)。首先“不惧”是指“无虑”,心底无私天地宽。在应对廉政网络舆情时,反腐败职能部门应本着“没有自己的利益”的理念研判、处置。反腐败职能部门只有真正做到“无虑”才能“无惧”。其次是“正义感”。伸张正义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存在的第一价值。在实践中,反贪肃腐的激情有时会被“理性”所扼杀,而正义感则是“不惧”的精神力量。三是不惧权势。反腐败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依纪办事,敢于碰硬。 “不偏”是指反腐败职能部门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时,应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公平公正。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强势者与弱势群体利益博弈引发利益冲突加剧的产物,是公众对政府满足自身利益的期望与政府不能有效满足公众期望之间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的产物。基于反腐败职能部门的职能特点,廉政网络舆情一旦发生,其很可能成为一些人寻租的对象。故此,在网络舆情研判、处置中,反腐败职能部门应当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惩治腐败,提升政府公信力。着重防范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中出现“选择性失明”与“选择性监督”的问题。 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是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的理论构想:“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 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过早地和无根据地把任何人看做罪犯,不允许有权机关根据未经充分检验的材料和违反既定证明程序而取得的信息来认定犯罪,实现对人权的保护。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中,反腐败职能部门应秉承理性宽容的伦理观,以无罪推定原则去理解与善待网络舆情的传播者。如果轻率地将一些过激的乃至不当的网络言行简单化处理,视为有罪而加以推定,那将扼杀这一新型社会民主监督的萌芽。毋庸置疑,网络舆情尤其是廉政网络舆情是社会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衡量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反腐败制度创新的外部动力,它将有力弥补体制内监督的缺陷。 依法处置原则 在应对、处理网络舆情事件中,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坚持依法处置原则。 某地曾出现“房票门”,这一乱象被网络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处置这一网络舆情时表示:“只要自觉上交不正当所得将免予处罚。”该言论明显背离依法办事原则。类似这种以功利主义的方式平息事端,解决社会矛盾,以求维护政府形象的情况时有发生。故反腐败职能部门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中,应当严守法律底线,做到依法处置。 首先,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中,应当遵循宪政原则。宪政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当前一些地方的法规、制度本身就存在违背宪政的现象,反腐败职能部门如果据此来处置网络舆情,很可能会陷入以违法不当的手段处理违法不当事件的境地。 其次,正确处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中,存在着泛政治化的现象,用政治眼光而不是依据法律来认定网络舆情的性质与影响。不敢正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腐色变,认为腐败问题揭露多了,就会影响到当地和谐稳定和党政机关形象。长此以往,问题会越积越多,网络舆情风险也会越大。 再次,网络舆情处置的法律依据往往具有双重性,即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由于网络舆情源往往不是来自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而是社会普通公众,故不能以党内法规来代替国家法律,不能运用党内规定来认定社会公众的责任,而应依据法律原则,在法律框架下实施对社会领域的管理,更多地运用非强制性的政策工具实施管理。 最后,依法办事也应凸显反腐败职能部门履职行为的法治化,即反腐败职能部门自身首先应当成为网络舆论监督的对象,其自身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有效行使职权,尤其是防范案件查办中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合理怀疑原则 网络舆情往往凸显为网民或者新媒体对某些官员腐败行为的一种怀疑,甚至是道听途说,类似中国古代的“风闻奏事”。这种怀疑或真或假,有多少水分,是需要加以认真调查的。针对这样一种网络舆情现象,反腐败职能部门应当立足于防范利益冲突的理论视野,本着合理怀疑态度去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因为社会公众的怀疑源于社会民主监督的伦理要求,社会公众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其与官员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他们对官员的监督往往是通过任意怀疑来表现的,你不能要求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也非公众之义务。如果要求社会公众的怀疑必须限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范围内,就等于变相地剥夺了社会公众的宪法权利。 防范利益冲突理论为评定官员“可能的”道德危机和法律危机提供了分析框架。正如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前司长梁锦松引咎辞职书中所述的:“我承认我并未能完全符合《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尤其是第5.1条有关主要官员须避免令人怀疑他们不诚实、不公正或有利益冲突。我就事件对政府带来负面形象深表歉意。我愿意为我的过失负上责任。”由此可见,合理怀疑原则既是社会公众监督权的体现,也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问责与制度修正同步推进原则 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中,反腐败职能部门还必须坚持问责与制度修正同步推进原则。 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中,反腐败职能部门要强化对网络舆情事件中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刚性问责。现在,某些地方官员为应对舆论的压力,往往在问责技巧方面做文章,以假问责、轻问责来规避真问责、重问责,采取问责手段如同蜻蜓点水,“高调问责、低调复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被问责以后,只要“实绩突出”,一年后就可官复原职,两年后还可提拔使用,这使问责制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对公众的反腐败信心的维护产生了逆向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切忌出发点错位,廉政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不是单纯放在如何应对网络舆论所带来的对政府的负面影响上,而是应当对在网络舆情事件中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强有力的问责,在严厉问责的基础上改进制度缺陷。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对政府各项制度进行廉洁性审查,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修正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