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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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第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第九条 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安全评价报告;  (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经营单位名称;  (二)经营单位住所(地址和经营场所);  (三)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四)经营单位的经济类型;  (五)许可经营范围(剧毒化学品应当注明品名,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注明类项;成品油应当注明油品名称);  (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证书编号。第十二条 经营单位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经营、储存场所,扩大许可经营范围,应当事前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或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变更手续,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应将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及时向同级公安、环保部门通报。第十五条 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第十七条 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八条 市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情况报省级发证机关备案。省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对本行政区内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发证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省级发证机关或市级发证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二)不再具备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基本条件的;  (三)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的。第二十二条 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经营许可证,但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仍需办理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生效之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二十六条 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分析: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化品的不同性质穿着与其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2、危险物品装卸钱,要对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剧毒物品的搬运工具,卸车后必须清洗干净;3、托运危险性化学品比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公路、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4、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位列入国家品名表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等等。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应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出静电等安全装置是对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日期

2020年12月1日。根据查询百度题库试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自()起施行。A.2020年3月1日,B.2020年12月1日,C.2020年5月1,D.2020年12月1日。答案是B.所以是2020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主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法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延期。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危险化学品什么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1、隔离贮存: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2、隔开贮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3、分离贮存: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基本要求: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有什么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解读:运输危险品需要用专用车辆,就危险品车来承运,即车辆要有相关的危运许可证,悬挂明显的危险标识,停放位置有严格的限制要求等。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院(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四)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者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责,并负责落实保管责任制。(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采取:按危险级别设定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六)购买剧毒化学品,必须提请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批准,使用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到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购买。(七)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后的危险化学品,由保卫处、公安部门、使用部门共同送指定单位处理销毁。危险品的储存保管(一)、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二)、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火灾、防晒、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三)、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主要通道必须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四项备案制度”分别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共确立了四项备案制度:(1)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2)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颁布实施2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度安监总局新闻谈话人黄毅透露表现,最新修订的《风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2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度安监总局新闻谈话人黄毅透露表现,最新修订的《风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将公布施行,新《条例》添加了树立危化品平安答应准则等新条目。“十二五”时期,将以树立健全平安出产法制、体系体例、机制为要害环节,起劲完成“十二五”平安出产规划目的。 近日,国务院曾经审议经过了新修订的《条例》。黄毅引见,新《条例》中的详细条目由74条添加到101条,改动的当地比拟多,主要的改动有5处。 新《条例》树立了危化品运用平安答应准则。指出,化工企业出产的终端产物固然不是危化品,然则在出产进程傍边运用了危化品也必需依法请求处理危化品运用的平安答应证才干从事出产。还,恰当下放了危化品运营答应审批权限,由曩昔的省级和市级安检部分下放到市级和县级安检部分。 新《条例》完美了危化品内河运输的规则,有限制的适度摊开危化品的内河运输,并执行分类治理。完美了危化品注销和判定的相关规则,增补了危化品情况治理的注销以及危化品物理风险性、情况风险性、毒理特征的判定。 新《条例》特殊加大了对危化品出产运营不合法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力度。如《条例》修订规则:“未经平安前提搜检,新建、改建、扩建出产、贮存风险化学品的建立项目标,由平安出产监视治理部分责令中止建立,限日矫正;过期不矫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黄毅透露表现,新《条例》行将正式公布施行,还将加速制订相关配套的部分规章和技能规范,强化对危化品的平安监管。 据调查,“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树立完美企业平安保证、当局监管和社会监视、平安科技支撑、司法律例和政策规范、应急救援、宣教培训“六大系统”,确保完成平安治理系统愈加完美、平安出产才能分明进步、变乱总量和灭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变乱获得有用遏制等“十二五”平安出产规划确定的目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什么

法律主观:危险化学品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等。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条件: 1.企业要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地方。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要对设施经常维护和监控。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六条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确保安全: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三)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法律客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危险化学品主标志和副标志有多少

危险化学品主标志是根据国际上通用的颜色和图形设计的,用于表示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常见的主标志包括爆炸物、氧化剂、易燃物、毒性物质、腐蚀品等。而副标志是用来补充主标志的,表示化学品的特殊危险性质,如可燃气体、腐蚀性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则》(简称UNRTDG)的规定,共有9种主标志和10种副标志。

沥青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问题一:沥青属于危险品吗 沥青主要可以分为煤焦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三种, 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只收录了煤焦沥青, 所以煤焦沥青是危险化学品,而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不是危险化学品。 问题二:沥青是属于第几类危险品? (沥青的话属于多类混合危险物品,易燃、有机溶剂等,主要是易燃!韭黄炒蛋,你比较清楚吧~)第一类 爆炸品(分类)   1.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2项 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3项 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1.4项 不存在显著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  1.5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而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1.6项 无整体爆炸危险性且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第二类 气体   2.1项 易燃气体。  2.2项 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2.3项 毒性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 易燃固体。  4.2项 自燃物质。  4.3项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五项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剂。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场.1项 毒性物质。  6.2项 传染性物质。  第七类 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 腐蚀品。   第九类 杂项危险物品。 问题三:沥青属于危险品吗 液体危险品 UN1999 固体不是危险品 具体可以查找《危险化学品名录》 问题四:沥青是属于第几类危险品? (沥青的话属于多类混合危险物品,易燃、有机溶剂等,主要是易燃!韭黄炒蛋,你比较清楚吧~)第一类 爆炸品(分类) 1.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2项 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3项 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1.4项 不存在显著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 1.5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而敏感度盯低的物质。 1.6项 无整体爆炸危险性且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第二类 气体 2.1项 易燃气体。 2.2项 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2.3项 毒性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 易燃固体。 4.2项 自燃物质。 4.3项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五项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剂。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6.1项 毒性物质。 6.2项 传染性物质。 第七类 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 腐蚀品。 第九类 杂项危险物品。 问题五:液体沥青是危险品吗 运输方面:液体沥青属于危险品,大批量运输需要司机持有危险品运输通行证;小批量的也需要固化才可运输。 使用方面:可用于防水卷材或者筑路,不同型号不同厂家质量标准稍有出入。 问题六:沥青属于危险品吗 液体危险品 UN1999 固体不是危险品 具体可以查找《危险化学品名录》 问题七:沥青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液体危险品 UN1999 固体不是危险品 具体可以查找《危险化学品名录》 问题八:石油沥青是否属于危化品 石油沥青常温性能稳定,不属于危化品。 问题九:沥青到底属不属于危险品,如果是危险品属于几类危险品? 安全气囊属于烟火类(PTI)器材,无论是装配、储存、运输以及环境条件,都必须按照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爆破器材法”的规定来处理。 具体的不清楚,不过按照上边的说法,应该是在某些方面视同危险品,并不属于危险品。 问题十:沥青属于危险品吗 沥青主要可以分为煤焦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三种, 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只收录了煤焦沥青, 所以煤焦沥青是危险化学品,而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不是危险化学品。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3.14)整体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整体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2.28)整体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条适用我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条适用我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条适用我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适用我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条适用我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条适用我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 22-26、61、63条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  17,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 3096-93)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2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2.1)  2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9.1)  2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2.1)  2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8.1)  25,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1988.10.1)  26,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1992.10.1)  2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8.7)  28,职业病目录(2002.4.22)  2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3.12)  30,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29)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1)  32,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26)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8.3.9)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1987.1.1)  3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2001.10.27)  3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5.1)  39,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  40,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9.5.1)  4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2.4.9)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请问二甘醇(DEG)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普通化工品

危险化学品查询怎样通过cas编号查到un号

可通过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搜索cas码先确定正式名称,再用正式名称搜索海运危规,或者gb12268危险品名表,或者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就可得到对应un号。现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名录覆盖面不广,不一定都能搜索的到。

甲硫醇钠是不是危险化学品

甲硫醇钠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里!

危险化学品运输怎么收费的?

这个和距离还有所运输的的产品有关系,你可以咨询下密尔克卫这家公司,听说专门做危化品运输的,我朋友公司一直和他们合作。

氧氯化锆是危险化学品吗?

是的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有何不同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的差异何在。第一,分类标准完全不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采纳了2016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X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4修订版完全一致,将化学品的危害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大类,28个大项和81小项。而危险货物分类刚是采纳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为9大类。第二,范围不同。危险化学品中很多具有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例如致癌性、生殖毒性等)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所采纳;而部分货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或运输条件特殊,也被定为危险货物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例如锂电池、汽车安全气囊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3条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清单及确认原则为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36号令)中第3条明确了“危险货物”是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为准,未列入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MTS(一甲级三氯硅烷)是危险化学品吗

名字应该是甲基三氯硅烷:Methyl trichlorosilane.是危险化学品,等级与盐酸相等。因为其与空气中的水份接触,即刻水解得刺激性的HCl 气体。

MTS(一甲级三氯硅烷)是危险化学品吗

名字应该是甲基三氯硅烷:Methyltrichlorosilane.是危险化学品,等级与盐酸相等。因为其与空气中的水份接触,即刻水解得刺激性的HCl气体。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MSDS

MSDS怎么联系?

危险化学品msds是什么意思

危险化学品的说明书,里面说明了具有什么危险性,该怎么应急处理。

英文翻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有害物(有害物)证明 三证齐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有害物(有害物)证明 三证齐全。英文:Dangerous chemicals production license, dangerous chemicals business license, the pests (harmful) prove three certificates complete.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英文是什么啊?

Dangerous chemicals warehouse比较合适吧,顺便问一下你是干什么的。。。。。。

英文翻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有害物(有害物)证明 三证齐全。

你好,很高兴可以为你解答问题。1.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有害物(有害物)证明三证齐全。翻译:Hazardouschemicalsproductionlicense,Dangerouschemicalsbusinesslicense,Non-hazardousmaterial(hazardoussubstances)proveiscompleteofthisthreecertificates.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英文是什么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耐火等级要二级以上,一般是砖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建筑结构:砖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英文版

Regulations on the Control over Safe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Decree No. 344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Decree No. 344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gulations on the Control over Safe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 have been adopted by the 52nd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9th January 2002. We hereby issue these Regulations, which shall take effect as of 15th March 2002. Premier: Zhu RongjiPromulgation Date: 26th January 2002Effective Date: 15th March 2002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Article 1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ver safe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 to guarantee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and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ese Regulations are hereby enacted.Article 2 Production, operation, storage, transportation, and use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disposal of the wasted dangerous chemical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se Regulations, laws and othe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State on production safety. Article 3 “Dangerous chemicals” as referred to herein include explosives, pressure gas, liquefied gas, inflammable liquid, inflammable solid, spontaneous combustible articles, combustible materials in case of moisture, oxidants, organic peroxide, toxic articles, corrosives, etc.Dangerous chemicals listed onto the List of Dangerous Articles (GB 12268) promulgated as the national standard, the catalogue of hyper-toxic chemicals, and other dangerous chemicals not listed onto the List of Dangerous Articles shall be determined and announc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economy and trade jointl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public secur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ealth, quality control, traffic control, etc of the State Council. Article 4 The personnel chiefly in charge of units that manufacture, deal in, store, transport, and use the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dispose of the wasted dangerous chemical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unit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must guarantee the safety control for their own dangerous chemicals satisfy provisions of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rules, as well as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standard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their own dangerous chemicals.The personnel engaging in the manufacture, operation, storage, transportation, use of dangerous chemicals or disposal of wasted dangerous chemicals of the unit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must take part in the training for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rules, safety knowledge, professional skills, vocational safety protection, and emergency knowledge. Only those passing the examination may hold their posts. Article 5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manufacture, operation, storage, transportation, use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 disposal of the wasted dangerous chemicals shall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1)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overall management of economy and trade of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of economy and trad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Regulation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overall work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safe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the establishment, reconstruction, and expansion of enterprises that manufacture or store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examination and appointment of the professional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of packing materials or containers (including trough containers used for transportation, hereinafter inclusive), be responsible for issuance of the licenses for oper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registration of domestic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organizing and coordinating the emergency rescue for the dangerous chemical accident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foresaid matter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the overall work for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safe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municipalities (with districts) and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the county level shall be determined by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and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Regulations.(2)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public security control over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ssuance of hyper-toxic chemical purchase credence and purchase licenses, be responsible for examining, approving, and issuing road transportation passes for hyper-toxic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on over the safety of the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foresaid matters.(3)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quality control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ssuance of the manufacture license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ir packing materials as well as container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over the quality of packing materials and container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foresaid matters.(4)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disposal of wasted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serious dangerous chemical pollution accidents and the ecological damage incidents, be responsible for the emergency monitoring of the sites of toxic chemical accidents and registration of the imported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foresaid matters.(5)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railways and civil aviation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railway and air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 safety control,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railway and air transportation unit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ir means of transport.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communications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control of the highway and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unit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ir means of transport, and the supervision over safety in the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be responsible for determining the professional levels of highway and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unit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drivers, shipmen, loading and unloading personnel, and transport escorts, an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foresaid matters.(6)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health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uthentication of toxicity of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the medical rescue of the personnel who die or are injured due to accidents of dangerous chemicals.(7) The administrations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roval or licenses of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issue the business licenses for units that manufacture, deal in, store, or transport dangerous chemicals, and supervise and administer the business operations in the dangerous chemical market.(8)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pos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sent by post. 全部内容见链接:

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的目录

上篇 国内事故一、火灾爆炸1.1 生产辽宁省辽阳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2008-9-14)浙江省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2008-1-15)江苏省联化科技有限公司爆炸事故(2007-11-27)山东省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爆炸事故(2007-7-11)河北省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硝化装置爆炸事故(2007-5-11)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公司临海分公司爆炸事故(2006-7-28)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11-13)山东省鲁西某化工公司脱碳塔爆燃事故(2000-2-28)贵州省开阳磷城黄磷厂赤磷车间爆炸事故(2000-2-16)安徽省芜湖某化学公司氯乙烯泄漏爆炸事故(1998-8-5)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隔油池闪爆事故(1998-5-7)河南省尉氏县化工总厂合成氨系统高压管爆炸事故(1997-7-18)辽宁省抚顺石化乙烯化工公司空气分离装置爆炸事故(1997-5-16)陕西省兴化集团公司硝酸铵装置爆炸事故(1998-1-6)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特大火灾事故(1997-5-4)山东省瑞星化工集团化肥厂压缩机爆炸事故(1996-12-6)山东省瑞星化工集团山梨醇加氢反应爆炸事故(1996-8-12)山东省瑞星化工集团精甲醇计量槽爆炸事故(1996-7-30)贵州省遵义碱厂氯乙烯车间爆炸事故(1996-4-17)河南省浚县化肥厂高压管爆裂着火事故(1996-1-4)河南省信阳化工总厂乙炔干燥器爆炸事故(1995-5-8)江苏省无锡化工集团大众化工厂混合桶爆炸事故(1995-3-24)河北省兴隆县化肥厂爆炸事故(1995-2-13)陕西省陕西化肥厂铜洗工段回流塔爆炸事故(1995-1-13)江西省丰城化肥厂水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1994-4-19)北京市燕化公司化工一厂高压聚乙烯装置爆炸事故(1993-10-22)河南省辉县化肥厂氨水罐爆炸事故(1993-9-18)浙江省温州瑞安化工厂反应釜爆炸事故(1993-6-14)山西省临县电石厂炉面爆炸事故(1993-4-12)内蒙古通辽油脂化工厂癸二酸车间水解釜爆炸事故(1992-6-27)上海市硫酸厂二甲基亚砜氧化器爆炸事故(1992-3-17)河南省开封化肥厂液位计爆炸事故(1992-1-24)福建省福州第二化工厂氨油分离器油气爆炸事故(1991-10-12)江苏省淮阴有机化工厂高压釜爆炸事故(1991-10-8)山东省莱芜化肥厂氨合成塔后废热锅炉进口管破裂着火事故(1991-8-24)广东省黄埔化工厂爆炸着火事故(1991-5-17)辽宁省旅顺化工厂消沫剂聚合釜爆炸事故(1991-5-16)山东省安丘化肥厂合成塔出口高压管道爆炸着火事故(1991-4-26)河北省万全化肥厂压缩厂房爆炸事故(1990-10-27)辽宁省本溪市草河口化工厂氯乙烯外泄空间爆炸事故(1989-8-29)陕西省汉中市电石厂熔融电石遇水爆炸事故(1989-7-22)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化工厂汽化锅爆炸事故(1989-4-4)河北省内邱县化肥厂铜洗塔爆炸事故(1989-4-24)湖南省株洲化工厂氯气过量引起乙炔调节阀爆炸事故(1988-10-18)吉林省辽源市石化厂环氧丙烷罐爆炸事故(1988-4-21)湖北省云梦县农药厂新建装置爆炸事故(1988-4-3)山东省平度化肥厂再生器爆炸事故(1986-5-22)内蒙古乌拉山化肥厂爆炸事故(1985-8-28)山东省招远化工厂染料十三车间爆炸事故(1985-8-14)北京市昌平县化肥厂碳化罐爆炸事故(198346)辽宁省大连石化石油七厂丙烷外泄爆炸事故(1984-1-1)北京市延庆县化肥厂中间换热器爆炸事故(1983-10-8)吉林省梅河口八一化工厂电石炉炉喷事故(1983-5-8)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氮肥厂煤渣堆放场爆炸事故(1982-6-14)浙江省温州电化厂化学爆炸事故(1979-9-7)河北省大城县化肥厂化学爆炸事故(1976-4-20)江苏省镇江农药厂试制新农药爆炸事故(1976-4-1)石油二厂氯气缓冲罐爆炸事故(1971-4-21)辽宁省锦州石油六厂聚异丁烯装置爆炸事故(1970-7-21)辽宁省抚顺石油二厂原油三部炉爆炸事故(1959-12-7)1.2 使用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油罐爆炸事故(2000-7-2)南京市金陵石化公司炼油厂钢瓶爆炸事故(1993-6-30)湖南省株洲市化工助剂厂爆炸事故(1989-2-13)河北省沧州市染料化工厂磺化罐爆炸事故(1989-1-13)江苏省南京助剂厂酒精蒸馏锅爆炸事故(1988-10-22)天津市染化公司染化五厂一车间爆炸事故(1985-12-10)1.3 储存云南省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硫黄仓库爆炸事故(2008-1-13)山西省晋安科贸有限公司爆炸事故(2008-1-7)四川省南充炼油厂铁路专用线油库油罐爆炸事故(1998-11-27)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特大火灾爆炸事故(1997-6-27)辽宁省辽阳石油化纤公司聚酯厂爆燃事故(1996-10-9)南京金陵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分厂油罐爆燃火灾事故(1993-10-21)广东省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993-8-5)山东省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1989-8-12)福建省厦门电化厂糖精车间甲苯罐爆炸事故(1989-7-17)上海市高桥石化公司炼油厂小梁山液化气罐区爆燃事故(1988-10-22)江西省南昌钢铁厂动力分厂球形储氧罐着火事故(1985-5-19)云南省建水县化工厂汽油库爆炸事故(1983-3-7)吉林省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爆炸事故(1979-12-18)江苏省太仓化肥厂液化气槽车液化气外泄爆炸事故(1978-3-4)1.4 经营上海市浦三路油气加注站液化气储罐爆炸事故(2007-11-24)1.5 运输江西省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事故(2005-3-17)长江航运公司3000t油驳爆炸事故(1972-10-13)上海焦化厂苯槽车装料外溢致火灾事故(1968-9-27)1.6 其他河南省焦作市化工总厂科研所干燥器爆炸事故(1997-1-9)贵州省贵州有机化工厂研究所反应釜物料外泄爆炸事故(1992-12-2)二、中毒窒息2.1 生产云南省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氯气泄漏事故(2008-9-17)云南省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2008-6-12)湖北省随州市大地化工有限公司氨气泄漏事故(2008-3-17)河南省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毒窒息事故(2008-2-23)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2004-4-16)重庆市开县特大油气井喷事故(2003-12-23)山西省运城某化肥厂煤气中毒事故(1999-4-2)浙江省开化县化肥厂华鑫分厂中毒事故(1997-11-5)安徽省灵壁县化肥厂清理变换炉料中毒事故(1997-4-9)辽宁省营口市分水化工总厂硼砂车间中毒窒息事故(1995-5-23)河南省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分厂氯化工段中毒事故(1994-6-11)山东省德州农药厂硫化氢中毒事故(1994-5-24)湖南省岳阳市氮肥厂甲胺分厂中毒事故(1994-2-17)江苏省南化公司氮肥厂氮氧化物中毒窒息事故(1993-6-2)辽宁省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石油二厂中毒事故(1993-2-21)江苏省睢宁县化肥厂活性炭脱硫塔煤气中毒事故(1989-6-22)福建省邵武市二化肥厂-氧化碳中毒事故(1989-6-15)四川省合江化肥厂-氧化碳中毒事故(1989-4-21)湖北省武汉炭黑厂-氧化碳中毒事故(1989-1-14)吉林省延吉市化肥厂-氧化碳中毒事故(1988-10-13)辽宁省大连染料厂剧毒气体泄漏事故(1988-6-28)河南省扶沟县化肥厂液氨储罐爆炸事故(1988-3-4)河北省南和县化肥厂活性炭罐内工人中毒事故(1986-10-11)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县化肥厂-氧化碳中毒事故(1986-4-10)四川省遂宁县化工厂工人盲目进炉煤气中毒事故(1984-7-8)2.2 使用山东省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2007-10-11)重庆钢铁集团公司煤气泄漏事故(2006-10-30)四川省彭山碱厂地下矿爆破中毒事故(1988-7-15)2.3 储存江苏省南京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煤仓内中毒窒息事故(1993-5-5)2.4 运输江西省贵溪农药厂一甲胺重大中毒事故(1991-9-3)2.5 其他甘肃省某县工程一队擅自打开下水井中毒事故(1992-12-8)三、其他事故3.1 生产四川省某电冶公司黄磷厂黄磷自燃事故(2002-7-2)贵州省盘县化肥厂天桥坍塌事故(1999-5-30)陕西省华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灼烫事故(1997-11-20)陕西省西安化工厂电石炉内塌料灼烫事故(1997-10-29)河南省焦作化工二厂盐库触电事故(1991-7-29)3.2 使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橡胶厂物体打击事故(1991-7-31)下篇 国外事故一、火灾爆炸1.1 生产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一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2001-3-13)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勘探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1998-3-4)美国某助爆药生产厂爆炸事故(1998-1-7)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1997-1-21)美国新泽西州Napp公司爆炸事故(1995-4-21)美国Treea公司氮肥厂爆炸事故(1994-12-13)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1991-6-26)美国斯特灵顿ICM化肥厂火灾爆炸事故(1991-5-1)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1991-3-12)美国莱克查尔斯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火灾爆炸事故(1991-3-3)美国-石油化工厂爆炸事故(1989-10-23)韩国幸福公司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1989-10-4)保加利亚氯乙烯单体和聚氯乙烯厂火灾爆炸事故(1986-11-7)英国环己烷空气氧化反应罐爆炸事故(1974-6-1)日本-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1.2 储存法国-化工厂硝酸铵大爆炸事故(2001-9-21)泰国-桂圆干加工厂爆炸事故(1999-9-19)美国衣阿华州一农场丙烷储罐爆炸事故(1998-4-9)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火灾爆炸事故(1988-11-9)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1984-11-19)美国-液化天然气(LNG)地下储罐爆炸事故1.3 运输泰国液化石油气槽车爆炸事故(1990-9-24)前苏联乌德市附近输油管泄漏液化石油气爆炸和客车脱轨事故(1989-6-3)墨西哥液化石油气罐车火灾事故(1978-7-15)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1978-7-11)美国硝酸铵运输船爆炸事故(1947-4-16)1.4 其他美国阿科化学公司废水罐爆炸事故(199075)二、中毒窒息2.1 生产泰国-化工厂光气泄漏事故(2000-3-6)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1998-3-27)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1984-12-3)日本-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1973-5-10)2.2 储存塞内加尔液氨储罐破裂事故(1992-3-24)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参考文献后记·收起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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