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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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会议的其他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近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其中,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办法》指出,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方面。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办法》要求,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违反《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400 150 110 660 二类会议 300 150 110 550 三、四类会议 240 130 80 450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多少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近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其中,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办法》指出,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方面。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办法》要求,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违反《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400 150 110 660 二类会议 300 150 110 550 三、四类会议 240 130 80 450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三类会议标准

法律分析: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三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三类会议标准

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三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会议分类及会务标准一类会议:1、上级领导到访汇报会二类会议:1、中层干部会议2、年终总结会议3、中层干部述职会议4、职工代表大会5、兄弟单位领导来访6、员工大会7、传达上级公司工作会议三类会议:1、视频会议2、专题报告会3、领导例会四类会议内:1、各部门业务会议2、各党支部会议3、工会组织会议4、部门协调会议一类会议要求1、座位牌2、参会人员名单3、会议议程4、汇报资料5、莹屏欢迎词6、纸、笔、文件袋7、茶水、矿泉水8、纸巾(小毛巾)8、领导指定配的东西9、半小时倒水10、摄影、摄像。二类会议要求1、应急预案容2、座位牌(主席台、中层干部、部门)3、会议议程4、报告做成PPT会场放映5、领导报告(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代表)6、茶水、矿泉水7、纸巾(小毛巾)8、横幅10、纸、笔11、摄影、摄像。12、半小时倒水三类会议要求1、茶水2、半小时倒水四类会议要求1、茶水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