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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 A.社保基金理事会 B.证券业协会

【答案】:C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设立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所以,本题答案为C。

金融危机对证券业的影响

中国的经济崛起取决于历史性机遇的出现和抓住机遇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面对美国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可能正悄然而至,今天的中国比任何国家和任何时候都更具备抓住这一机遇的能力,对此,我们应保持清醒认识。一、是机遇而不是灾难1、中国的货币体系、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相对独立。纵观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由于发达国家金融一体化的特点,美国的危机使得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无一幸免。中国是不多的受危机影响较小,相对置身于美国金融危机之外、并能在这场危机中能够掌握主动权的大国。由于中国在货币体系、资本市场体系及商业银行体系上都相对独立,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并不直接相关,这使得我们的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并未受到美国次贷和金融危机过多的影响,从而免受“金融海啸”的直接冲击,这些都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2、中国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基本面尚好。无论是在改革开放的30年,还是美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均10%的高速增长,这种增长势头并没有因为近年来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经济的衰退受到影响。即使是在美国饱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长和国内企业微观面的业绩增长仍然是良好的。所以被人称为世界经济衰退沙漠中的绿洲,具有强大的内需市场的开拓能力和强大的经济发展潜力。3、我国目前的财政和金融状况良好。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遇到金融危机的特点不同:从银行的资产状况看,我们有46万亿元的银行储蓄总资产,其中居民储蓄近18万亿,存贷差约12万亿,资金相对充足。今年以来,虽然企业的资金普遍紧张,但那是由于双紧的宏观政策决定的。一旦我们为应付金融危机采用宽松的政策,就会具备流动性充足的特点。同时,经过2005年以来主要商业银行的上市,治理结构也得到了大的改善,因此,银行的资产质量也是比较好的。从外汇储备看,1.8万亿美元的储备也使得我们面对这场金融危机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和应对能力。从国家财政收入看,2007年高达5.1万亿的财政收入,能使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在这场危机中保护自己。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4、中国具备庞大的内需市场开拓潜力。对中国的出口会有一定影响,但中国13亿人口和庞大的内需市场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即使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虽然美国消费的倒退使得我国出口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庞大的内需市场一旦通过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启动,是完全可以通过内需弥补出口下降的。从投资的角度,中国庞大的城镇和城市的基础设施有大量的项目需要资金,带动经济。无论是从资金的供应还是从项目的选择上,都有较大的潜力。我们应对美国金融危机的能力是足够的。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国际舆论普遍把中国当成是世界经济衰退“沙漠中的绿洲”,他们普遍希望中国担当新的领跑者,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站在一起来应对这场危机。一些跨国公司和企业家也把中国当作躲避这次金融危机的避风港和比较选择后的最佳投资地,他们看好中国,投资中国。与此同时,从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危机必然还会带来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的分工,中国要从制造业低端的打工者向金融和服务业的高端转型。综上所述,这场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对中国而言,不仅不是灾难,相反,还是一次重要的历史性机遇。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二、要异船相帮,不要同舟共济当前世界各国都希望我们能够对美国出手相助,此时我们也应履行大国责任,展现我们和世界主要国家站在一起共渡难关的姿态,把握历史机遇,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双赢模式。虽然中国庞大的外汇储备几乎有一半购买了美国国债和两房债券,但是,目前中美两国仍有一些人士认为,中国应该继续以购买美国国债方式帮美国救市,和美国“同舟共济”。以中国现有的国力、财力和外汇储备的实力而言,要想拉美国“走出泥潭”是不现实的,而且风险很大。希望通过中国增加购买美国国债或者直接运用中投公司类的主权基金来让中国“上船拯救美国的同舟共济”模式将会使我们越陷越深。如果美国经济衰退进一步恶化的话,最终我们会从“局外”人变成同行者,陷入被动,无法脱身。因此,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走出两个误区:一是“美国的金融危机是中国的次生灾难,因此救美国就是救中国”的误区;二是“救美国就是要购买美国的债权和股权”的观点。面对这场危机,我们应该选择的不是“同舟共济”而是“异船相帮”,也就是我们在美国这条船之外,寻找帮助美国和世界经济走出困境的方式。三、从振兴股市入手,帮外先安内首先,美国的金融危机并不能否定以证券金融为主导,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将成为推动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如果说,美国这场危机起源于金融衍生品的盲目创新和过度发展,那么对今天的中国来说,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发展现状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中国所处的金融发展阶段和美国完全不一样,必须大力发展。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其次,股市既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政治状况的晴雨表,也是关乎一个国家社会稳定状况最敏感的显示器。面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冲击,尽管实际上中国的机遇远大于灾难,但为什么国人却感觉身在其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的股市一年来持续暴跌,且下跌幅度远超美国。为什么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衰退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而中国的股市却是世界股市下跌中的重灾户呢?股市这种状态,从长远看危害极大。第一,将会连带商业银行,单腿支撑社会融资的重任,重蹈2005年银行坏账率过高、存在系统性风险的旧辙。第二,股市不振,对我们实体经济将产生不利影响,这也会在今年的四季度和明年陆续发生。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激活股市,有可能导致金融业和其他产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进入恶性循环,掉入这场全球范围的经济灾难之中。显然,无论是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救市角度,还是从中国自身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需求看,都应从振兴股市入手,激活股市,鼓舞信心。从资本市场入手,抓住机遇。只要找到我国股市下跌与美国不同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就能事半功倍,迅速走出颓局。四、走出中国股市下跌是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误区从去年10月以来,中国股市的暴跌恰巧和美国次贷危机所导致的海外股市下跌在时间上吻合。股市下跌的偶然重合,使得人们往往把中国股市下跌的原因和美国的次贷危机连在一起,造成市场的恐慌。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然而,仔细分析中国股市今年来持续的暴跌和美国股市受次贷危机影响的下跌的原因截然不同。美国资本市场的下跌,是由于美国经济衰退及金融危机、次贷危机等一系列问题连带导致的。而中国股市这一时期的宏观经济面良好,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微观业绩面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都得到极大提升,近两年业绩持续以 50%的速度递增,根本不具备美国股市暴跌的任何基本面条件。同时我国的股市也与美国的股市体系没有直接相关,其风险并不能直接连带到A股市场,尽管从表象上看,两国股市的下跌都是由缺乏信心所致,但美国投资人的信心缺失是由市场自身规律所致。而中国投资人的信心缺失则是由政策人为所致。在中国,政策因素对股市的影响要比市场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得多。一年来,中国股市不仅和美国股市一样下跌,而且比美国跌得还厉害,无论美国股市是涨是跌,中国股市都是跌,美国股市的跌幅至今也不过下跌了30%,而中国股市的跌幅超过了65%,因此,必须走出我国股市下跌是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误区。中国股市下跌的主要原因不是受美国影响,而是有其特殊的内在原因。五、导致股市下跌的首要因素是“大小非”和“大小限”1、何谓“大小非”?“大小非”产生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历史上中国的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招股书上说的是非流通股暂不流通,导致股民高价入市。鉴于非流通股要进入流通状态,则将会带动流通股的股价下跌,所以股改就是通过对价让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在这一过程中,可能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损失由非流通股股东给予补偿。在股改中,由于基本模式采用的是非流通股向流通股送股的模式,例如10送3,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0股送3股。送股后,非流通股股东则获得了流通权。考虑到非流通股股东一送完股就获得流通权市场压力大,于是监管部门又颁布了爬行流通下的“锁一爬二”政策,即非流通股送股之日起 12个月后,可流通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后,可流通10%,36个月后,才可100%流通。其中,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被称为 “大非”,持股5%以下的,被称为“小非”(小非在12个月后即可100%流通)。这就是所谓的“大小非”。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从2005年6月开始,到2006年底,1360多家上市公司除100多家外,基本搞完。从进行股改公司的总体情况看,在送完股之后,由于“锁一爬二”的原因,非流通股并不能立即卖出,因此,股市大盘表现为整体的上涨,甚至摸高到6000点。但随着解禁期的到来,“大小非”呈加速度的方式获得了“自由身”,给市场造成极大的压力。2、关于“大小限”“大小限”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时发起人持有的股份通常要有三年的锁定期,即从上市之日起三年后方可流通。这种流通权限售股票被称作“大限”。但如果在上市前12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的股份,则可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即可流通,锁定期仅为一年。这样的流通权限售股票被称为“小限”。目前市场上被大家所称的“大小限”是指在2006年5月新老划断后产生的。所谓新老划断是以2006年5月18日为限,在此之后,新上市的公司属于全可流通的公司,已不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也就是说,一旦一年或三年的锁定期结束,这些股票不用再通过股改向股民送股,即可自动流出。因此,股民购买这类股票时,就应考虑这种风险。例如,在海外全流通背景下的股票IPO发行通常的市盈率在8-12倍之间,价格相对较低。然而,我国股市在股改新老划断后,发行的 298只股票,发行的平均市盈率高达30倍,最高为99倍的中国远洋(601919,股吧),居然比股权分置时期股票发行的市盈率还高。其原因还是在于我们对“新老划断”这一重要的时点没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告诉股民从2006年5月18日起买的股票已经是全流通股票了,必须在购买时就考虑到它一年或三年后将自动流出的风险,不要再以如此高的价格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买卖。但由于这一宣传几乎就没有进行,导致可怜的股民在不知不觉中仍在按股权分置时的思维购买股票。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3、“大小非”和“大小限”现实与未来的巨大压力在2005年6月股改时,我国1300多家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非流通股约为4600亿股。而在2006年5月新老划断后,新发的298只股票中,由于像金融、石油和煤炭的大盘股较多,“大小限”竟高达8000亿股,是“大小非”的1.51倍。而“大小非”和“大小限”两者合计竟高达1.26万亿股,比18 年来两市所形成的6000多亿流通股的两倍还要多。这些股票都是以一元钱左右的成本作价入股的,这和股民在市场上十几元甚至几十元的IPO价格形成鲜明对比。即使股市跌到1000点,“大小非”和“大小限”仍有利润空间。迄今为止,解禁的“大小非”只有1100亿股,实际卖出的仅有213亿股。那么后面还有1.18万亿股的非流通股的解禁。而解禁的时间也越来越紧迫,市场在下行中感受到了“大小非”的压力。而“小限”也开始流出,加上对2009年下半年“大限”开始流出的预期,对市场压力极大。所以这是股市抬不起头来的最主要原因。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无论1.18万亿的限售股在现实中是否会流出,但投资人在考虑投资风险时就是这样的思维,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它们流出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在股市如此暴跌的情况下简单得出股市越跌,限售股就越不会流出,并得出“大小非”和“大小限”不是当前股市下跌的主要矛盾,那我们就找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六、大股东自锁减持价格 化解限售股压力的零成本模式如果我们能够得出当前导致股市下跌的主要矛盾是“大小非”和“大小限”问题,那么,再反思我们解救中国股市下跌的一系列美国式救市政策就会发现,无论是减税、融资融券,还是注资回购,都没有对症下药。中国股市缺的不是由于钱导致的信心缺失,而是政策导致的信心缺失。所以,当前稳定中国股市的关键,在于正视 “大小非”和“大小限”问题。当前,只要在“大小非”和“大小限”是导致中国股市下跌的主要因素上取得共识,就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离解决这一难题也就不远了。因为从主观上看,目前中国股市的有关各方,无论是监管者还是股民,无论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是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都期盼股市实现上涨中的多赢。而从客观上看,无论是从中国国民经济的宏观面,还是从上市公司业绩的微观面,都具备股市上涨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具体做法是:通过大股东对限售股解禁后的可流通底价进行自愿基础上的锁定,把限售股的问题从简单的时间锁定风险滞后,调整到用价格锁定彻底化解。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1、何谓大股东减持价格自锁。所谓自愿的价格锁定,是指由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自愿将所持解禁的非流通股减持的价格锁定在一个预设的可流通底价上。这一价格是指由大股东自己预设一个可流通的最低价格,其所持股票的价格只有高于这个价位才能售出,而低于这个价格,其所持股份将自动锁定,不再卖出。这个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根据本公司实情,并参照大盘在3000-5000点时本公司的股价来确定。假设某一公司的大股东自锁的可流通底价定在15元,即所持的股票只有在15元以上才能卖出。如果由于其售出,该股票跌到了15元以下,则会自动锁定。2、大股东自锁减持价格的程序(1)大股东提出自锁可流通底价的议案。从公司法律上说,任何一个超过5%的股东都可以提出议案,并按关联交易的法律程序进行表决,而这项议案是对提案人的自我约束,它符合中小股东和整个公司的利益,并无被否决之忧,且在法律上无任何障碍。(2)该项议案在通过后,要在媒体上公开披露,把大股东自愿锁定的可流通底价公之于众,该项议案和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一样,一旦通过,即应被遵守。同时由沪深两个交易所来把关执行。(3)若公司未来发生送股和转股,其可流通底价也相应除权下移。这一议案应是由大股东启动的、自愿为实现股市多赢提出的。其中,最核心的是大股东自愿的价格锁定。3、相应的配套措施具体做法可以是:充分利用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特点,近860家国有上市公司可由国资委倡导,支持上市公司大股东可流通底价的自锁。而另 800多家民营上市公司则可由证券业协会来统一倡导和协调。中国证监会只需在这一过程中对那些通过大股东可流通底价议案的上市公司给予再融资的优先安排。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4、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施这一方案的可行性当前中国股市跌到目前的水平,不仅股市的功能丧失,而且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增值功能也都无法实现。这是一种多输的局面。从笔者和十几家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接触看,他们愿意通过可流通底价的自锁向市场投资人明确这一信息,打消非流通股随时会流通出来的疑虑,实现其股价的上涨。同样,很多上市公司的老总是对其公司有信心的,但在目前的大盘点位下,什么事也做不了。因此,只要稍加引导,有关各方就能在这一问题上形成共识,因为它符合共同的利益。可流通底价是可以实现的。目前已有一些公司各自颁布了类似的信息,但由于没有形成群体效应,在大盘的整体下跌中,声音微弱,没有发挥出作用。5、这一做法和股改不是一回事推进这样的改革措施需做两个说明:第一,上市公司可流通底价的自锁绝不是二次股改。首先,这一措施是大股东自愿提出的,不存在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推行的问题。其次,可流通底价的确定是由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根据自身的情况在3000点到5000点之间自愿做出的,并无一个外部强加的、千篇一律的价格规定。可流通底价定得低,其股价也会低;可流通底价定得高,其股价则会高。因为不到那个点位,股民就无对该公司大股东减持的疑虑。第二,大股东可流通底价的自锁是一种价格约束,而不是像“锁一爬二”那样的时间约束,风险滞后。笔者认为,如果这种自愿锁定的提案是一种群体行为,而不仅仅是个体行为的话,是可以化解限售股的系统风险,振奋市场信心的。6、推出这一措施的时间是关键长达一年的股市下跌,尽管其负作用已开始在上市公司显现出来,但由于总体看我国的宏观经济面和上市公司微观业绩面还没有走坏,我们通过调整和实施大股东可流通底价自锁的措施,还能发挥作用。若拖到明年,市场和上市公司之间一旦进入恶性循环,即使有好的措施,也将回天无术。因此,今年第四季度是我们通过政策措施扭转股市大盘持续低迷的关键。

上市公司子公司审计算不算证券业务

这个是算的。上市公司上市了,尽管子公司没有上市,但是,子公司的业务,财务报表也会影响母公司的业绩。所以,属于证券业务。

证券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2011年6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10月24日民政部核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SAC。第二条 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设在中国北京市。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六条 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责:(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 协会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使下列职责:(一)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二)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三)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四)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五)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实施诚信引导与激励,开展行业诚信教育,督促和检查会员依法履行公告义务;(二)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三)推动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组织制作投资者教育产品,普及证券知识;(四)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五)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六)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第三章 会 员第一节 会 籍第九条 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构成。第十条 协会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从事与证券相关的业务;(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协会会员包括法定会员、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第十二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成为法定会员。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与证券有关业务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经营或服务机构,在获取业务许可后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普通会员。第十四条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的特别会员:(一)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融资融券转融通机构;(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证券业社团组织;(四)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五)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其他机构。第二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特别会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对协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五)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六)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七)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二)执行协会的决议;(三)维护协会的声誉;(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七)服从协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协会的检查与协调;(八)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节 会员入会、退会程序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申请加入协会,申请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机构的名称、法定住所等,并承诺拥护本章程;(二)按协会要求填写的《会员登记表》;(三)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资格文件;(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八条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审核申请机构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对符合入会条件的,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会员注册登记并向申请机构发放会员证书。第十九条 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会长办公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以接替该会员在协会的理事或监事职务。如该会员为副会长、监事长单位,继任会员代表须经理事会或监事会选举通过,方能继任协会的副会长、监事长职务。第二十条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第二十一条 除法定会员外的其他类别会员可以自愿退会。会员退会应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书。除法定会员外的其他类别会员,无正当理由在二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法定会员有前述情形的,协会将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协会将给予取消其会员资格或其他纪律处分。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一节 会员大会第二十三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七)决定咨询委员会的设立、注销和更名;(八)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第二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第二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第二节 理事会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第二十九条 会员理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协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三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审议通过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四)选举或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聘任秘书长;(五)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理事;(六)决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注销和更名;(七)聘任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八)提请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九)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十)审议协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十一)审议会长办公会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十二)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监事、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三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数量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十条规定的除第一、四、五及十二项外的理事会其他职权。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可以提请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三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长办公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第三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第四节 监事会第三十七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全体会员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第三十八条 监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当选的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监事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的职权是:(一)监督协会章程、会员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三)选举和罢免监事长;(四)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监事;(五)监督协会的会费收取及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第四十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监事长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五节 会长办公会、会长、秘书长第四十二条 协会设专职会长一名,专职副会长和兼职副会长若干名。会长、专职副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兼职副会长从会员理事中遴选,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专职会长、专职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兼职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超过两届的比例不得超过兼职副会长总数的三分之一。超过60周岁的,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十三条 协会根据需要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中国证监会推荐。秘书长连任不超过两届。第四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第四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二)提请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三)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协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五)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六)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报民政部备案;(七)提请罢免理事、监事资格;(八)审议并决定会员资格;(九)提名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聘任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六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七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二)主持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三)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四)聘任副秘书长,提请理事会聘任秘书长;(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六)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第六节 任职条件第四十八条 协会会员理事、监事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二)诚实信用,规范经营;(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行业使命感,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四)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四十九条 协会会员理事、监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会员理事、监事单位的会员代表;(二)具有良好的证券金融实践经验;(三)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四)最近3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协会自律处分;(五)会员大会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五十条 协会的监事、理事不得互相兼任。第五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证券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履行民事行为能力;(四)热爱协会工作;(五)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二条 理事或监事不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到会的,或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由会长办公会提请理事会或监事会表决,罢免其理事、监事资格。第七节 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第五十三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并向民政部申请登记。第五十四条 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为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五十五条 咨询委员会由有较大影响、良好声望、丰富经验并长期从事证券业务、证券研究和证券监督管理的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由相应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组成。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第五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一)会费;(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四)利息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五十七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第五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五十九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继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六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六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六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十三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向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六十五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预审通过后,交会员大会审议。第六十六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审查,经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六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六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第六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七十条 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十一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1年6月2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进入证券业逐步做到分析,研究员之类的职业需要考取哪些证?

进入证券业逐步做到分析,研究员之类的职业需要考取哪些证? 1、如果已经过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有心情的话可以把五科都考了,拿个三级 证。 2、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是面向基金销售人员的,考试科目为“基金销售基础”一科。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科目考试。在证券从业资格里面考过基础和基金两门的,就自然有了基金销售资格。 3、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是针对证券经纪人设立现在考试物件是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证券公司内部员工和证券经纪人。如果没在证券公司呆,是没有报考资格的,但是可以考证券从业资格。 4、最值钱的证书:证券保荐人资格考试。国内现行保荐人制度规定,保荐机构应该承担十大责任、享有五大权利。 具体内容包括:持续跟踪发行人公开募集档案中资讯披露及其他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档案或做出的陈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跟踪伴随股市走热,越来越多的人除了业余炒股之外,也将自己的职业发展锁定了证券行业。在各大论坛上,不时会有人问“转行到券商工作需要哪些条件”、“现在能不能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问题。其实,因工作范畴不同,从事证券行业的人需要考取的证书也不同。 5、最后还有一个业内最受瞩目的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 在财经节目里,分析师对股市的分析非常专业。一般来说,这些人都是获得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认证的。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是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及其成员机构联合组织的国际投资分析师资格考试,包括国际通用知识考试和本地考试两部分。它同时也是中国证券业专业水平级别证书。 国际通用知识考试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统一管理。本地考试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各成员组织管理。中国境内的相关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通过考试者可以获得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颁发的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资格证书。国际投资分析师中国注册会员享受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资格认证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证券业有没有职称?不是职业资格之类的。 1.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2.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 3.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 一般有四类。 1、证券业从业资格。这个证书是最好考的。一共有5门。1门基础4门专业课。分别包含了证券的4个方向:基金,投行,分析以及交易。只要有高中学历就可以报考并且成绩常年有效。1门基础加1门专业课就可以领到从业资格。当然多考了更好,证书级别更高。其中我们常见的所谓证券分析师就是通过其中的基础和分析,并且在所从业的证券机构拿到分析师推荐资格,就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分析师职称。 2、保荐人资格考试。主要是投行业务时候推荐公司上市的。相比从业资格稍微难一点,但也比较好考。 3、CIIA,即国际证券分析师。从去年引入中国。该证书由欧洲、亚洲、拉美分析师协会引入中国。具有本科学历即可报名。但考题涉及学科较广。有一定的难度。一次性通过花费5800。 4、CFA,即特许金融分析师。引自北美分析师协会。该证书是业内最顶尖的,全球公认。当然,难度也是最大的。与CIIA相比,难度最大的差异在于,该考试是全英文答题。而且报名费用最贵。一次性全部通过的花费都要上万。 证券业职业有哪些? 很多呀,有搞技术分析的,有做营销的,有后台执行的,有管理部门的,就看你的能力做什么了解,但如果没关系没超常的条件,一般都只能从客户经理做起。也就是从营销做起。 要成为证券分析师或者基金研究员需要哪些条件(学历 要做证券分析师,首先得有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sinobalanceol./front/zhengQuan 证券(期货)研究员与证券(期货)分析师的区别?那个前途好些? 研究员侧重标的,某种期货品种或某个上市公司 分析师侧重市场,标的在市场中的表现,未来趋势的判断,市场的趋势,解释变动的原因。 证券公司的行业研究员和证券分析师,有什么区别? 行业研究员是做基本面分析的。证券分析师要对大盘和个股进行判断,工作更多更杂。 请问金融类职业(如商业银行、银行证券基金分析,助理研究员等)属于靠人际关系、混迹于人群的职业? 不是,虽然我们的工作离不开人际的关系,但你所说的那些职业主要依靠的还是你自己的才能。 zz如何成为证券分析师或者行业研究员? 下次不能这么笨蛋了,一定要先卖再买。。。。我这种先买后卖的,就是悲剧。。。。不过这种经历告诉我,抱大腿才是王道。。。。where is 大腿。。。。 真正大公司高水平的分析师估计没什么时间泡论坛,也没有机会给别人讲这些。尤其是其中很多人都是很顺利的进入这个行业,或者发展的很好,没有体会到很多个中难处和迷惘。看来只能由我们这种比较闲暇的人来说一说了,如果您是某大行的分析师,我哪里说得不对请不要拿诺基亚拍我,至于大部分还没工作的同学们,希望能从我的废话中获得自己想知道的资讯,早日成为分析师,或者发现分析师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避免误入歧途。 首先,什么是分析师,或者有些地方叫做研究员。不光在证券行业里,很多金融、财务、咨询等相关行业都有这个岗位,英文是 *** yst。其实国外的分析师大部分是指那些拥有指定机构或协会注册证明的分析师,比如RCA注册特许分析师、FRCA资深注册特许分析师、CFA金融特许分析师。仅仅通过考试的一般称为准分析师,必须其他条件也都合格,比如说3-5年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才能正式在协会或机构注册,成为注册分析师,这才是真正的分析师。 国内的分析师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仅有证券业协会主办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相应的岗位注册制度。对应的分析师来说要考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这两门,通过后加上2年的工作经验,取得的是证券投资咨询的资格。这仅是个从业的资格,与国际的注册分析师来讲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尤其是国内的考试很简单,工作经验可以编一编啊。 有了这个从业资格之后,就可以在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业务了,但不能说就是大家所理解的分析师了,很多其实是股评和大客户经理。因此我们需要在这里应该把我国的分析师做个定义,或者说做个分类。 第一,分析师应该指的是任职证券公司,公墓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门,专业投资咨询公司(天相,万德),私募基金等主要从事证券投资或者为机构提供专业投资咨询的分析师。那些咨询公司的财务分析师,专案分析师,产业研究员就不算了,一般跟证券投资不挨边,不是仅专注于上市企业,非上市企业对他们同等重要。 第二,买方分析师和卖方分析师。这是最常见的分析师分类:买方分析师就是指购买其他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和天相这样的咨询公司)的分析报告,然后为自己公司提出投资建议的分析师,一般隶属于证券,基金,私募,资管的投资部;卖方分析师就是销售自己报告的分析师,多数是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这两者的具体区别以后介绍。 第三,经纪业务分析师。主要指的是针对大客户的或者证券公司各营业厅的分析师,主要面对散户进行服务。 提供买方分析师岗位的:各证券公司投资部(如东方证券,上海证券等等,没有中金公司,不过中金现在好像正在筹备这方面的事宜),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不是每个公司都有的),各公募基金(嘉实、易方达、南方,QFII,QDII等等),各私募基金,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如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这可是个大户),资产管理公司(除了几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外,还有很多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还有诸如联想控股的这类民营公司,实际上应该算私募。还有各大集团的财务公司,有证券投资资格的。),而很多企业也都在主营业务外利用闲钱投资证券市场,其中的投资人员还不能称为分析师。 提供卖方分析师岗位的:大证券公司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如中金、中信,国金,国信,申万、国泰、海通,招商,平安,兴业,光大,中信建投,广发,长江,银河是做的比较久的,渤海、东兴、信达、民族、东北、联合、第一创业、安信也都不错,还有外资那些高盛高华、UBS那种。国内券商太多了(超过100),当然有些公司并不具备投资咨询的资质,也有很多公司没有成立卖方研究所,剩下一些小的证券公司,国都、日信、东海、东吴、太平洋等,虽然有研究所,有卖方分析师岗位,但并不是以卖报告赚钱的,估计也没人会买,更多的是跟外界交流的渠道,或者让股市中有自己的一种声音,算是种对外宣传吧。此外,像山西、齐鲁、国元、这类地域性比较强的公司做做本地上市企业的卖方报告还是可以的。天相投资咨询也是做卖方,虽不是券商,不过做的还不错。 提供经纪业务分析师岗位的:各证券公司的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各营业厅可能都会招的,跟上面两种比,无论从声势上,从地位上都差点,但是水平不一定差,很多人炒股的能力,看盘看技术分析的能力很强的,很有感觉。不过这个也没法比,毕竟两者的客户不同,资金规模和风险偏好有明显差别,就好像我们不能拿男人喜欢的足球和女人喜欢的时装作对比一样。 说说买方分析师,基本上各个券商都有(我没仔细查过牌照,应该有些小券商没有投资的资格,中金以前也没有这个资格,现在好像在筹备这方面的业务),隶属于证券投资部,如果说的专业点就是自营业务部,这个部门是专门负责股市投资的。一般的流程是,自营的分析师通过各种渠道,包括自己选择,购买报告,听从上级指示,按照市场传闻确定一家或者几家研究公司,对该公司的公开资讯进行研究,在电话调研或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形势写出投资建议报告给本部门的投资经理,然后投资经理决定是否买入或卖出,什么价位买,买多少,当然不太正规的也可以先买入再写报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私募等等,他们的买方分析师或自营分析师都是这个样子,工作流程都很接近,只是名称都不太一样。 证券分析师的职业职能 证券分析师的主要职能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用各种资讯,对证券市场或个别证券的未来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判 2、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过程提供分析、预测、建议等服务,传授投资技巧,倡导投资理念,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 3、为涉及上市公司收购、兼并、重组等方面的业务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4、为主管部门、地方 *** 等的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