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都是干什么的?

食粮2022-10-04 11:39:541条回答

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都是干什么的?
元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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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uren587 共回答了9个问题 | 采纳率88.9%
中书省,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最重要的职权是撰作诏令文书.
自魏晋以后,中书省是与尚书省、门下省鼎立的三省之一.
唐代,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唐朝前期中书令执政事之笔,有出令之权,遂居宰相之首.中书省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唐代后期中书省大权旁落.
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

枢密院,唐、五代、宋、辽、元等朝代的官署名称,长官称枢密使,主要掌管军政.唐永泰中始置,本在内廷,用宦官为枢密使,执掌机要事务.五代时,后梁建立崇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宋代沿置,主要管理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
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

御史台,是监察机构,设立于唐朝,掌监察之事.
元在御史台以外,尚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及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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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元朝疆域图,今天的广东属于A.中书省 B.岭南行省 C.云南行省 D.湖广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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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hi12132 共回答了16个问题 | 采纳率87.5%
元代的江西行省包括了今天广东的大部地区,湖广行省只占有今天广东的最西端的一部分,也就是雷州半岛吧,这道题出的有问题.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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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六部所掌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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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行政区划的问题?元代在一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下,置路185,府33,州559,军4,安抚司15它们具体是那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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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在一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下,置路185,府33,州559,军4,安抚司15
它们具体是那些啊?之间的隶属关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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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li2000 共回答了13个问题 | 采纳率92.3%
这个表里说的很详尽了,请参考:
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职务分别是?
爱生活爱辣椒1年前1
异乡人的生活 共回答了16个问题 | 采纳率93.8%
  三省六部 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三省为中央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一般为中书决策,门下审核,尚书执行.
  三省长官:中书令(隋为内史令)、门下侍中(隋为纳言)、尚书令共行宰相之职.六部为尚书省属下的中央行政机构,分掌各方面的政务及政令的贯彻执行,并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有领导、监督之权.其后,三省长官成为荣誉之职,其决策权逐渐被剥夺,宰相一职为他官参加议政所替代.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宰相,其后,地位尊崇的翰林学士,因拥有起草诏敕权,被称为“内相”.尚书省六部及下属各司的职权,在安史乱后,由于使职的趋重与普遍化,逐渐被分割,故三省六部制在唐中叶以后,趋向名存实亡.
  简述唐代三省六部制
  答:唐代的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户口和赋税、礼仪制度、军政、法律、刑狱、水陆工程等.各部长官为尚书.三省分权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编辑本段]隋朝的三省六部 隋朝以前,自西汉至南北朝,基本沿袭秦朝官制,隋文帝即位后,为加强中央集权,综合前代各种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在中央设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内史省是决策机构,长官叫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长官叫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处理全国行政事务,长官叫尚书令,副长官叫左、右仆射.尚书省下设史、礼、兵、都官(后改为刑)、度支(后改为民)、工六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传郎.三省的长官等于秦汉的宰相.把宰相之职一分为三,避免了权臣专权,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和补充.三省为中书、门下和尚书省.
  中书省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长官叫中书令.
  门下省
  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长官叫侍中.
  尚书省
  是最高执行机构,长官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副职称侍郎.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六部与地方诸州联系,必须通过尚书省各级长官. [编辑本段]唐朝的三省六部 唐初,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因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以后此职虽设而不任人,左、右仆射遂为实际的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后因三省长官品位崇高,不轻易授人,中书令、侍中也不再常设.官虽不设,宰相却不可缺员,唐太宗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高宗以后这些名号逐渐统一、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带此类头衔的官员,即为宰相.但这些作宰相的人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唐朝宰相平时讨论军国大事的场所是政事堂,即宰相的总办公处.政事堂开始设在门下省,后来迁到中书省,唐玄宗时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会议协助皇帝决策国家大事.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人开始为三省长官,后来由皇帝指定参加政事堂会议行使宰相职权的人,以本官加“参知政事”“参预朝政”等衔,后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
  宰相权力分于三省,宰相又由品位较低的官员充任,并且协同议事;各省分工合作、互相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封建统治机构日益完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
  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
  门下省
  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
  尚书省
  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 [编辑本段]三省六部以后的历史变迁 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一度改称同二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益,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至宋代,另使枢密院掌管部分军权,以牵制武将、分散相权;另设三司掌财政,宰相理行政.三省六部之外另设“中书门下”.
  至元代.废三省制,只保留中书省,行一省制.中书省设左右丞相.
  三省六部 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隋称内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王皇帝的过失.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见卿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这个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合议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高宗死后,移至中书省,玄宗时改名中书门下);但又择他官参加议政,号为参知机务、参议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时,决定政事之权已不全由三省长官,其后又有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名的他官参政.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三省长官却先后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为荣誉职,决定政策之权则被剥夺.玄宗以后,中书舍人起草诏敕之权又为翰林学士所分割;尚书省各部司的职权,在安史之乱后也大部分为各种使职所瓜分.故唐中叶后,三省六部制名存实亡.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北宋前期除刑部尚保留审覆天下大辟案的职权外,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已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细务,三省六部制仍是名存实亡.元丰改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除正、副宰相外,门下、中书省分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掌原谏院所领谏诤弹劾职务,起居郎、起居舍人掌原起居院所领修起居注职务,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分别以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主管,以给事中掌原封驳司的封驳职务,并以封还词头的方式行使封驳权.尚书省下领六部,由各部尚书、侍郎主管,以原审官东、西院,流内铨,三班院所领职务归吏部,以原三司与司农寺所领主要财政职务归户部,以原太常礼院所掌礼仪职务复归礼部,以原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覆刑狱及三司有关审核会计帐册等职务并归刑部,以原三司有关修造、坑冶等职务归工部,某些次要军务归兵部,并废除枢密院之外的旧有机构,恢复六部下属二十四司.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建炎三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水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元朝中书省和唐朝中书省有什么不同.元朝实行行省制的意义是什么.
cheny771年前1
linkman 共回答了22个问题 | 采纳率86.4%
元朝不是中书省,是行中书省
明朝“折中书省之政归六部”.六部所掌主要是() A.决策 B.行政 C.监察 D.司法
轩辕之光11年前2
乌云遮住了太阳 共回答了21个问题 | 采纳率95.2%
选择B
六部所掌主要是行政.
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
我来了哈哈1231年前1
spcl1 共回答了14个问题 | 采纳率71.4%
自从洪武十三年开始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分设六部,用尚书令来管理天下,侍郎在其后.殿阁大学士用于顾问.
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的职能各是什么?三省六部制度具有什么特点?考试的
1234ly1年前1
13222509 共回答了26个问题 | 采纳率80.8%
  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 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 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 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 负责军事
  刑部 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 负责工程建设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三省的历史演变
  秦朝: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汉朝: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隋: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唐: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五代
  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于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并不掌握权力.三省形同虚设.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代以差遣为正官的开始.
  宋
  有宋一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六部
  官署名.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参考:
  《宋史.职官志四》:“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
  《明史.职官志一》: “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设尚书、侍郎一人.”
  (1)吏部
  官署名.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参考
  《晋书.职官志》:“后汉光武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及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部事.”《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入,为之注拟.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2)户部
  户部是中国古代官署名.三国时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代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代改称户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政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属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遂废.
  (3)礼部
  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 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检查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宴席)廪饩(粮食)牲牢(牲畜)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4)兵部
  兵部,中国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源于三国魏五兵制,隋唐以后设立兵部,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历代相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兵部的名称遂废.
  (5)工部
  官署名.周代属冬官事,秦汉属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晋置屯田曹、起部曹,掌农垦(军垦由屯田中郎将领之)和水利事业.南北朝时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损益不定.隋朝将前述诸曹合并置为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称,列为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为工部头司,掌营建之政令与工部庶务;屯田司掌天下田垦;虞部司掌山川水泽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长官称工部尚书,置工部部侍郎一人,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工部职务为诸使所夺.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
  参考
  《新唐书.百官志一》:“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周礼.冬官》其属有考工,掌百工之事,曰国有六职,百工是其一焉.至隋乃有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二曹,盖因工部后周之名,兼前代起部之职.”
  (6)刑部
  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后改为刑部尚书,刑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
  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法部.刑部之称遂撤.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坐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着再下中书,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坐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着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请指出其政体的性质.】
我是玉米11年前1
yuhongcai 共回答了25个问题 | 采纳率88%
三省六部制 中书 门下 尚书省 礼部吏部兵部户部工部刑部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世祖皇帝建元中统以来,始末取古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前典,立朝廷而建官府,辅相者曰:“中书省”……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世祖皇帝建元中统以来,始末取古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前典,立朝廷而建官府,辅相者曰:“中书省”……则镇之以行中书省。
——引子《元文类》卷四十
材料二:明朝洪武(明太祖朱元璋年号)年间,有一天,大学士宋濂在家中宴请宾客。第二天,明太祖问宋濂,昨天请了些什么人?做了些什么菜?喝了什么酒?宋濂如实回答。明太祖听了后说:“你说的全对,没有欺骗我。”说完,拿出一张图。宋濂一看,是昨天家中宴请宾客的座位情况,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材料三: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的是中国古代哪一个朝代的什么制度?“中书省”是什么机构?

(2)材料二中监视大学士宋濂的是什么人?他们由谁直接指挥?为了加强统治这个指挥者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3)材料三中的军机处是哪一个朝代设立的?其职责是什么?

(4)从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你能看出中国历史发展的什么趋势?
接龙261年前1
ofly 共回答了15个问题 | 采纳率100%
(1)元朝的行省制度;全国最高行政机构。
(2)锦衣卫;皇帝(或明太祖);在中央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
(3)清朝;皇帝发布政令、处理政务的枢纽。
(4)中央集权不断加强(皇权不断膨胀)。
中国古代某位皇帝“革中书省,归其政于六部”.
中国古代某位皇帝“革中书省,归其政于六部”.
他还设置了
A.参知政事   B.殿阁大学士  C.内阁      D.军机处
清风198107171年前1
登陸 共回答了14个问题 | 采纳率85.7%
B.殿阁大学士
元朝的设置的中书省和唐朝的有何不同?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
小蕥1年前1
nclzh 共回答了14个问题 | 采纳率92.9%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
行省是因为元朝地盘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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