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谐声者必同部,求古汉语文学大虾指点...感激不尽

白大姐农家院2022-10-04 11:39:54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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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abenysia 共回答了24个问题 | 采纳率83.3%
  清人【段玉裁】根据谐声系统的特点提出了【“同谐声者必同部”】的著名论断,意思是说【声符相同的字必然属于同一韵部.】
  这一论断与事实基本上是相符的,下章诗就是极好的证明:
  鹳鸣于垤,妇叹于室.
  洒扫穹窒,我征聿至.(《诗·豳风·东山》三章)
  “垤、室、窒”三字均以“至”字作为声符,它们正好都作了韵脚字,同在《诗经》“质”部.段氏的这一发现不但证明了《诗经》归部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扩大了韵部的归字.例如: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卫风·氓》一章)
  此章诗的韵脚字中共含有“之、丝、某、其、丘”五个谐声声符,以它们作为声符的形声字常见的有:
  之——蚩芝寺志诗持时侍待
  丝——蕬兹
  某——媒煤谋
  其——淇期欺旗祺琪骐
  丘——蚯邱
  这些形声字有的在先秦韵文中充当了韵脚字,有的则没有,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都可以根据声符把它们归入同部,这样就扩大了上古韵部的归字范围.如果将《诗经》一个韵部中包含的谐声声符都找出来,它们一起就构成了该韵部的主谐字群.例如《诗经》“之”部的主谐字群是这样的:
  才 台 采 以 宰 梓 丝 里 思 其
  而 之 市 事 兹 辞 司 疑
  己 止 已 士 耳 史 喜 子 某 母
  负 妇 龟 久 邮 牛 友 丘 旧 有
  又 尤 不 啚 意 异 佩 再 亥
  乃 矣 咅 戒 灰 来 能 甾 在 寺
  蚩 齿
  散字:裘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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