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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关于非京籍律师在北京人才存档的方法,请求高人指点,感激不尽!!!!!

2023-07-13 1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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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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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本身是没有存档权限的,但他们有司法局和律协指定的45家人才,只要在这范围内,以律所名义开户,办理集体存档,那么外地非京籍的律师也可以在这存档档案。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的范围《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的具体存档服务机构范围如下:北京市及所属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例如: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共计十六个区)、街道办事处(限北京户籍)、各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限北京户籍);除上述人才机构外还包括以下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序号 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名称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2.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 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4. 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6.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7.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8.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9. 机械工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10.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1.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12.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13. 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15.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1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才交流中心18. 新华社人才流动服务中心19.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1.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2.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23. 轻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24. 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25.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26. 国土资源部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7.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28. 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9. 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中心30.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1. 人民日报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2. 石油人才交流中心33.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34. 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35.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36.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37. 中汽人才交流中心38. 中建人才有限责任公司39.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40. 北京运嘉外交机构人才服务中心41. 世中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2. 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3. 中智国际人才资源服务有限公司44.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5. 北京纺科人才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编辑于 2020-03-06TA的回答是否帮助到你了?能够帮助到你是知道答主们最快乐的事啦!有帮助,为TA点赞无帮助,看其他答案查看全部10个回答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是骗子吗?..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拥有2000多名专业律师团队,24年专..xzh.g**********.com广告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是骗子吗?..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京师总部执业律师达961名,员工总..j**********.com广告 评论据说评论才是真爱~— 你看完啦,以下内容更有趣 —诉讼代理人 房产哪个律师比较好?李松律师好。李 松房地产律师团队,由李松律师于2008年创立,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 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精英律 师团队。团队律师梯次明朗,各有所长,均富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对于房地产法律纠纷,一贯采取“专长律师为主,团队协作相辅”的 原则,充分发挥团队律 师的优势,要求案情分析、诉讼策略选择必须经过团体讨论决定,集众人之智,避偏颇之事。独特的团队管理模式赋予团队整体的灵活性和强 韧性,能够妥善应对 风险高、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广告2019-04-16非京籍律师能否在北京从事律师行业只能找已经律师事务所挂靠了,没有别的办法。1,451浏览非京籍户口,要在北京存档案,需要如何办理?通过北京单位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委托存档。 办理流程: 1、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 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一式3份由委托存档单位在乙方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丙方签字。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3份《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一并交回,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4赞

ardim

目前北京司法局和律协有指定的人才中心。但是绝大多数是不给个人存档的,只能以律所集体开户办理,个别人才可以接收外地户籍个人档案。

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的范围

《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的具体存档服务机

构范围如下:北京市及所属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例如: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共计十六个区)、街道办事处(限北京户籍)、各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限北京户籍);除上述人才机构外还包括以下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

序号   人事档案存档服务机构名称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

2.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 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4. 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6.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7.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8.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9. 机械工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10.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12.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13. 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15.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1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1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才交流中心

18. 新华社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19.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1.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22.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3. 轻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24. 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

25.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6. 国土资源部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7.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

28. 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9. 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中心

30.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1. 人民日报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2. 石油人才交流中心

33.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34. 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

35.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36.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37. 中汽人才交流中心

38. 中建人才有限责任公司

39.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40. 北京运嘉外交机构人才服务中心

41. 世中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2. 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3. 中智国际人才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4.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5. 北京纺科人才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蓓蓓

的确已经指定了一些部委级人才市场存放律师档案,目前基本上是只针对律所开户存档,非京籍律师个人去存还是拒收的。

主要原因还是国家取消了存档管理费,我说的比较直白哈,但也是根本原因。

但还是有存放渠道的,正所谓关门留窗。

想找到窗的律师朋友可撩拨。附图为经办示例。联系方式也有了。

北京市律师协会

FinCloud

北京市区县人才不存外地人的档案,但是北京市律协指定了45家存档机构,是可以办理外地人的档案进京存档业务的。

北京司法规定,外地律师,在京执业存档,需要是单位集体存档性质,所以首先本人需要联系好律所,有律所接收他的工作关系,可以开调档介绍信。

其次,需要看律师本人是什么学历,统招非统招,不同的学籍性质,档案调京的方式也不同。如果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可以去就职的律所开户的任意一家人才中心开商调函,直接把档案调过来即可;如果是自考网教成教函授的学历,则需要在外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转正定级,存到合理合法的人才中心之后,再办理调京手续。这个环节,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

可乐

北京司法局的《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二)律师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在外省市或者军队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供律师资格档案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档案);(三)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四)身份证复印件;五)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增设);(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增设);(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八)劳动聘用合同(增设)。  (九)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增设)。    而《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应当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四)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查的执业经历证明

《受理外地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档案完整的进京执业律师存档。 王律师:18301435809》

max笔记

北京律协指定了45家人才,这些人才可以以律所的名义开户进行存档。

只要档案资料完整,符合北京地区人才对于档案的规定,就可以进行调动流转(仅限于律师)

律所和人才签订开户协议之后,人才可以出具调档函进行调档,然后出具存档证明。

再也不做稀饭了

今年开始北京市司法局对于存放人才资质这一块有放松,指定了45家部委人才。但是这些人才大多都不接收外地档案,少量接收也只针对于律所,而个人仍然无法存档,且对于一些非统招生来说,即便律所可以存档,人才仍不接收。

LuckySXyd

北京律协指定了45家人才,这些人才可以以律所的名义开户进行存档。

只要档案资料完整,符合北京地区人才对于档案的规定,就可以进行调动流转(仅限于律师)

律所和人才签订开户协议之后,人才可以出具调档函进行调档,然后出具存档证明。

gitcloud

北京的区县人才是存不了的,18年放宽了我们45家,可以接收律师的存档。但北京对档案的要求比较严格,调档迁提前咨询了解档案相关政策。

大鱼炖火锅

律所在人才立户,可以单位集体存档啊,律所没立户,需要自己解决,方法还是有的,大部分人才是不接收个人存档的,但找找还是可以找到。一八五一九九五六三个一

nicehost

2018年起司法局指定了45家部委人才,可以存档

左迁

去试试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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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09:08:09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处

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律师协会设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由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置,现律师协会秘书处设有10个工作部门。综合调研部主要配合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会以及秘书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各类文件、档案、图书管理;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准备、记录、纪要的整理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理事履行职责的考核;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以及行规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整理、编辑研究成果和行规等。会员权益部主要配合会员事务福利及文体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会员的登记、公告以及日常管理;组织新会员的宣誓和开业培训;会员提案的收集、整理和回复;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组织会员的各种福利活动及有关福利项目的设立、给付;会员奖励;会员权益维护以及执业环境改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业务培训部主要配合业务指导及继续教育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各专业委员会的组建;督促、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全市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律师接受培训情况的审核;外派培训计划的落实;配合司法局相关部门做好律师职称评定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协调。行业纪律部主要配合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会员惩处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员间执业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行规执行情况,并负责提起行规制定、修改建议。宣传联络部主要配合宣传联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协会简报、动态、工作通讯、大事记的编辑、报道及协会宣传材料的制作;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以及与各有关媒体的联系;《北京律师》的编辑、出版;国内同业之间以及本地区跨行业的交流工作;北京律师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国际事务部主要配合外事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与国际律师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向世界展示北京律师的窗口和渠道;组织各类工作团、考察团或派员出访,与有关国家的律师协会以及律师同行进行交流;邀请外国专家、同行举办各种讲座、演讲。信息网络部主要配合宣传联络委员会、律师协会各个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协会现代化办公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协会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购买、维护及更新工作。财务部配合财务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起草律协财政经费预、决算报告;会费的收缴、使用及帐目管理;律师协会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年度及每届任期的财务审计工作等。机关事务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后勤保障部门,配合机关事务委员会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协会机关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协会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协会与机关协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会各类会议、活动的会务组织;协会各类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使用和管理;协会各类文件(杂志、资料、信函)的发放、发行、征订工作等。监事会办公室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负责监事会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监事会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的整理工作;监事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记录;搜集、整理、传递相关的工作信息;监事会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监事会对外事务的联络、送达等工作。
2023-07-13 09:08:261

北京十大律师是谁

你这个内容太宽泛,我只知道其中一个是浩东所的尚连生律师。
2023-07-13 09:08:424

律师简历:王律师简历范文

的我为您准备了关于律师简历:王律师简历范文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律师简历:王律师简历范文 王科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业务主任,高级合伙人,总监,“双资格”(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职业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公民律师团律师,中国文联《神州》杂志社法律顾问。 1990年至1992年在党政机关工作。 1992年9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一次性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 1992年10月从事法律工作。 1996年与人合著《担保法论》,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0年参与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成为合伙人,任副主任律师。 2000年11月参加“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尉健行、罗干等领导出席。 2001年6月—2003年5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民商法硕士。 2002年参加司法部第十五期涉外经济法律人才英语培训班,在清华大学外语系学习并结业。 2002年8月在北京市君方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3年1月在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10月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03年—2006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5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4年7月,成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同年同月,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采访,谈在校大学生打工依法维权的法律问题,在该台《关注》栏目播出。 2004年9月,参加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4年10月出席中英国际法律研讨会。 2005年5月入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同年同月,担任北京市律协国际贸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同年6月,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的采访,谈律师的定位与律师法的修改建议,在2005年第25期刊登。 同年8月参加第xx届北京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同年9月,出席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召开的专家座谈会并发言,李毅中等领导出席;10月11日、13日,《中国煤炭报》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分别发表了发言的主要内容。 2006年3月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日本一桥大学共同举办的“欧洲法在东亚的移植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 同年4月接受搜狐网站新闻中心的邀请,作为嘉宾参加《土家掉渣烧饼的命运》节目的在线访谈。 同年6月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与中央党校政法部共同举办的“依法执政研讨会”。 同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聘请为社区法律事务助理。 同年11月担任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公民律师团律师。 同年11月应邀出席中国安全生产报和中国煤炭报举办的整顿、关闭煤矿专家座谈会,23日、24日两报分别刊登图文。 同年担任中国文联《神州》杂志社法律顾问。 2007年,参加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重组,担任业务主任,成为高级合伙人出资合伙人. 2007年4月应《教盟网》邀请,讲解合同法的有关问题。6月1日,应邀出席北京仲裁委2007年第7期仲裁员沙龙。6月16日,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职能部门共同举办的“2007中国市场准入与企业发展高层论坛”。
2023-07-13 09:09:001

[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施办法

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 第二章 公司律师任职条件 第三条 企业申请设立公司律师的条件: (一)北京市行政辖区内; (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或主要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 (三)具有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人员; (四)确有设立公司律师的需要。 第四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在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在试点企业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四)所在企业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 公司律师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 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申请书; (二)本人申请书; (三)本人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开除公职行政处分的存档证明; (五)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 (六)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证明; (七)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第七条 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本人申请,所在企业同意,经北京市司法局核准后,颁发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北京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做出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不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不予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 公司律师职责范围 第八条 公司律师仅限于从事其所在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的法律事务,为本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其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对生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审核规章制度; (三)审查和管理合同; (四)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的建议,并在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谈判,代理本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的诉讼(刑事诉讼除外)、仲裁活动; (六)其它应由公司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 第五章 公司律师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公司律师具有以下权利: (一)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执业权利; (二)加入北京市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可以直接转换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调出本企业并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按换发证件程序进行,担任公司律师的经历计入执业年限。 第十条 公司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 纪律; (二)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企业或企业系统以外的法律事务; (四)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 第六章 公司律师组织机构与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律师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的领导下开展业务活动,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所在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律师试点企业应当建立关于公司律师待遇、晋升和职称评定等事项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由所在企业负责,北京市司法局负责公司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公司律师应当加入北京市律师协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执业纪律教育等活动,接受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律师办理业务所需文书样式等由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统一制定、提供。 第十六条 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公司律师或调出本企业的,由所在企业收回其公司律师执业证,并交北京市司法局注销。 第十七条 公司律师应按规定参加北京律师的年度注册,对于通 过年度注册的,北京市司法局应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办理年度注册时,公司律师除应按规定填写《公司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度 工作总结 ; (二)完成业务培训的证明; (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报告; (四)所在企业的考核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在年度注册时,将根据以上材料对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将不予以注册。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项义务的公司律师,由北京市司法局收回其公司律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的转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转为社会律师 申请书 ; (二)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其在本所执业的证明; (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市考取资格的, 还需提供资格档案); (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七)原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社会律师申请转为公司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转为公司律师申请书; (二)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三)所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五)原社会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京司发[2003] 第43号《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023-07-13 09:09:071

北京打行政官司最好的律师

打行政诉讼最厉害的律师如下:1杨在明律师,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行政法专业所为愿景,用“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在明精神服务客户。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级行政地区代理案件7000余件。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杨在明律师还担任人民日报社《民生与法》栏目的特约评论员。同时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法制晚报》《南方周末》《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经济观察报》等数十家媒体上作为特邀嘉宾、作者发表法律评论等;2、马丽芬律师系北京市最早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之一,自2006年起代理拆迁领域的各类案件,,在该领域已有14余年的经验,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曾参加过《置业法眼》等多个法学类节目专访和法学杂志专访。马丽芬律师为人正直,讲究诚信,办案严谨、负责,执业以来独立或合作办理征地拆迁相关纠纷案件超2000件,其中以公司企业厂房拆迁案件、住宅房屋拆迁案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等见长,取得了卓越的办案成果,成功维护了数千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3、聂荣律师,2012年与杨在明律师共同组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4、杨念平律师,具有十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执业以来,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达800件以上,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者吵“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杨念平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智慧勇敢、思维敏捷的铁娘子人物,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5、梁红丽,于2008年师从杨在明律师,开启征收拆迁律师的执业生涯,至今已近10个年头。曾就职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杨在明主任创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首穗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北京《置业法眼》栏目案件讲解员及评论特邀嘉宾。梁红丽律师从一入行便专注于征收拆迁法律领域,奋斗了近十年的时间里,主办及参与的案件近四百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在专业的征收拆迁领域经历了法律的新旧族轮更替、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熟悉和把握各地区的补偿政策和标准,真正能够运用其掌握的专业知识、谈判技巧与斡旋能力为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奋斗在前线,最大程度的把控案件的成功率;
2023-07-13 09:09:15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组织结构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全部是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并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5名。理事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监督理事会、会长会议依照《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对违反《律师协会章程》和损害律师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是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会长会议对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工作部门组成。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会长会议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由本届理事、律师代表及会员组成。作为律师协会的工作机构,与秘书处相互配合,贯彻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2023-07-13 09:09:39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委员会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北京市律师协会成立了13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律师组成。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创造和维护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律师执业中的人身权益和执业权利,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包括不定期发布规范执业指引,对会员违反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以及对会员之间因执业而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和裁决。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当会员对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时,可向该委员会申请复查。业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及工作,指导全市律师业务的拓展及规范操作行为。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对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律师对法律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律师对各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实务的实际运用和操作能力。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广泛听取、调研律师通过代表提出的诉求、建议;及时把律师诉求和建议反映给律师协会领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律师协会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律师的诉求及建议的处理意见及时转复给律师;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研究律师代表和律师的提案,协调律师协会和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报律师协会领导机构,转复提案人。规章制度委员会,负责律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以及编纂工作,逐步建立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切合中国国情,符合北京市律师执业及行业自律实际的,又具有适当超前性的、较为完善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宣传联络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以及律师协会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各种宣传方案;负责协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与宣传相关的工作;建立各种宣传渠道,管理《北京律师》杂志;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公益事业活动;完善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区同行的交流。财务委员会,负责编制年度预算与决算,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向理事会提交相关报告;制定和完善财务支出的标准和相关财务管理规章。使协会的财务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管理模式、方法、经验、教训进行研究、探讨,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总结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经验,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化程度,促进首都律师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会员的登记、注册、公告以及会员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各种福利制度、保险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外事委员会,负责建立和规范外事工作纪律和制度;制定整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范围;组织北京律师广泛参与国际交往,加强律师协会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展示北京律师整体形象。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北京市律师协会领导下团结、联系全市女律师的工作机构,负责维护女律师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女律师特点的活动。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负责审议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研究工作计划、规划;主持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协调、处理与行业发展研究有关的其他事务。 随着律师业务领域的扩展,北京市律师协会从1994年起开始成立了专业委员会,主要以律师业务领域区分,现有54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均由律师组成。具体包括刑法专业委员会、民法专业委员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审计会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奥运与体育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环境与动物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按揭贷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商标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专利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著作权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传媒与新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航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保险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商业银行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项目融资与租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资产证券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担保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票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风险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国际贸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反垄断反倾销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期货经纪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2023-07-13 09:09:55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规章制度

为加强行业规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规范体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02年2月专门成立“规章制度专门委员会”,并启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以期初步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切合中国国情,符合北京市律师执业及行业自律实际,又具有适当超前性的、较为完善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行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行业化。该委员会已制定《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规划》,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整理、编纂和起草等工作。目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建章立制方面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委员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处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广告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宣誓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培训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值班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出国费用支付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规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国培训助学金申请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国(境)考察补助金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试行)》※《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试行)》※《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股票发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及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推荐文本)》
2023-07-13 09:10:11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章程

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2008年12月20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协会管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及律师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设立的、由北京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团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本会的英文名称为:BEIJINGLAWYERSASSOCIATION,缩写:BLA。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第三条 本会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管理、教育、监督会员,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为目标。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第五条 本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第二章 会员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的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通过本会团体会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本会的预备会员,接受本会的管理。第七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继续教育、业务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的权利;(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享受本会提供的福利待遇及其他服务的权利;(四)享有使用本会的信息资料及设施的权利;(五)享有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关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六)享有对本会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七)享有获得本会救助的权利;(八)享有对本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申请复查的权利;(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规定的权利;(十)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律师行业规范;(四)接受本会的考核、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五)参加本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六)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七)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八)按规定缴纳会费;(九)接受并履行本会作出的惩戒决定;(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规定的义务。第九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一)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业务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的权利;(二)享有使用本会信息资料及设施的权利;(三)享有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关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享有就律师事务所管理获得本会指导和帮助的权利,享有请求本会调处其内部争议的权利;(五)享有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六)享有对本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申请复查的权利;(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并按规定办理团体会员登记手续;(三)教育和指导个人会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四)组织个人会员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五)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并报本会备案;(六)为个人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七)组织并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八)接受并履行本会作出的惩戒决定;(九)按规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及代收个人会员会费;(十)组织本所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降低执业风险;(十一)接受本会的考核、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第十一条 本会可以对为北京市律师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第三章 职责第十二条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对外宣传与对外交流,扩大行业的对外影响;(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监督、指导和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四)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六)对会员给予奖励;(七)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拓展会员执业领域,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八)依法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服务;(九)指导团体会员的规范化管理;(十)建立并完善会员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十一)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十二)参与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十三)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十四)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对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惩戒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并受理会员的复查申请;(十五)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十六)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十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或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十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章 代表大会第十三条 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四条 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制定、修改并监督实施本会章程;(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重要的行业规范;(三)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四)选举或罢免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七)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会费预算方案及上年度决算报告;(八)审议重大的资产管理及处置方案;(九)审议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或理事会提交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举产生。第十六条 律师代表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在业内声誉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律师代表的名额、比例以及选举办法由理事会制定。第十七条 律师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从每届律师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律师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前为止。律师代表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 律师代表在任职期间应定期听取所在选区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对本会重大决策进行调研论证、督促决策落实、对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监事长进行监督、按时出席律师代表大会等职责,建立代表提案及反馈工作机制、代表培训及履职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律师代表在任职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提案权、提议权、罢免权;(二)联系会员、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利益;(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 律师代表在任期内累计两次不参加律师代表大会或不履行表决职责的,自动丧失代表资格,由理事会进行公告。第二十一条 律师代表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律师代表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举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由理事会决定。下列事由发生时,应自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一)三分之一以上律师代表书面联名提议;(二)理事会决定;(三)监事会提议。第二十二条 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全体律师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律师代表大会形成决议,须经全体律师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律师代表大会对章程的制定或修改,必须有全体律师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经全体律师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 每届律师代表大会的理事会在其任期届满六个月前,应当在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设立本会换届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换届选举的相关事宜。第二十四条 每届律师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应当在律师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举行换届会议前应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届会长主持,在预备会议上产生主席团。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审议提交大会表决事项,确定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监事长候选人。第二十五条 经本会换届工作机构审查、确定,可邀请特邀代表列席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第五章 理事会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理事组成。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律师代表大会的决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律师代表大会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律师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理事会为止。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律师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二)决定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三)制定并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会费预算方案及上年度决算报告;(四)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律师代表大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及规章制度;(五)决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具体工作事项,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六)经会长会议提议,聘任或解聘本会秘书长;(七)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修改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八)推选及建议罢免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北京地区的代表;(九)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增补或罢免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十)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需提交律师代表大会通过、修订或废止的行业规范及规章制度;(十一)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形成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闭会期间,经会长会议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第三十条 理事应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在北京市执业五年以上,在业内声誉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的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与律师代表每届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每次换届留任的理事应不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十一条 理事一年内累计两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或不履行理事职责的,理事会、监事会应当提请律师代表大会罢免该理事的任职资格。第三十二条 理事人数出现缺额时,理事会可提请律师代表大会补选理事。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工作规则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第六章 会长及会长会议第三十四条 会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副会长由全体律师代表在每届律师代表大会的换届会议上从当选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可连选连任,但在同一职位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三十五条 会长的职责:(一)主持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会议;(二)代表理事会向律师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三)代表会长会议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四)签署本会文件;(五)督促、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六)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六条 本会实行会长会议制度。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第三十七条 会长会议是本会的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受监事会的监督。会长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第三十八条 会长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决策方式。第三十九条 会长会议的职责:(一)决定本会的日常工作事项;(二)决定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三)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四)对律师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在执行过程中作出必要的解释;(五)建议理事会、监事会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增补或罢免理事、监事;(六)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提交理事会的议题,审核提交理事会表决的事项;(七)向理事会提议召开临时律师代表大会;(八)提请理事会审议不需提交律师代表大会通过、修订或废止的行业规范及规章制度;(九)提请理事会审议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十)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律师工作、对律师事业做出较大贡献、有较高声望及影响的人士担任本会顾问;(十一)其他应当由会长会议决定或提请理事会及律师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第七章 监事会第四十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监事组成。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及会长会议工作实施监督,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的职责:(一)监督理事会、会长会议执行本章程及律师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二)监督预算执行及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三)监督理事、副会长、会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四)提议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五)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增补或罢免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六)律师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可通过下列方式行使监督权:(一)列席会长会议和理事会会议;(二)作出决议,对监督事项提出建议、异议或提案;(三)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四)提议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四十四条 监事应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在北京市执业八年以上,在业内声誉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的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律师代表每届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每次换届留任的监事应不超过三分之二。理事、副会长、会长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全体成员以超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监事长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二)委派监事列席理事会、会长会议;(三)代表监事会向律师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四)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监事召集并主持。第四十八条 监事一年内累计两次不参加监事会会议或不履行监事职责的,理事会、监事会应当提请律师代表大会罢免该监事的任职资格。第四十九条 监事人数出现缺额时,监事会可提请律师代表大会补选监事。第五十条 监事会工作规则由监事会另行制定。第八章 秘书处第五十一条 本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本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第五十二条 秘书处的职责:(一)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监事会的各项决议;(二)对律师行业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理事会、会长会议提出工作建议;(三)承担本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四)承担本会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秘书长经会长会议提名,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由会长会议聘任或解聘。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第五十四条 秘书长的职责:(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及其他事务并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将实施结果报告理事会、会长会议;(三)拟订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四)聘任或解聘除副秘书长以外的秘书处工作人员;(五)列席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六)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机构的联络工作;(七)完成理事会、监事会、会长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章 专门工作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第五十五条 本会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决策咨询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业发展调研与行业规范起草、会员权益保障、会员事务与会员福利、执业规范引导、执业纠纷调处与违规执业行为惩戒、会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会员业务培训、业务研究与经验交流、国际交流、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青年律师的培养及指导、律师行业宣传、财务预决算报告起草等工作。第五十六条 专门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全体委员组成。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会长会议提名,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产生。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第五十七条 本会负责业务研究与交流的专门工作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全体委员组成。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会长会议提名,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第五十八条 专门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撤并办法及工作规则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第十章 奖励与惩戒第五十九条 对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会员,本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十条 会员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受到行业惩戒:(一)违反有关律师执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二)违反有关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的行为;(三)其他严重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及行业声誉,应当受到惩戒的行为。对上述行为除作出惩戒决定以外,本会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单独或同时作出责令会员限期纠正违规行为或履行特定义务的决定。第六十一条 行业惩戒的种类包括:(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取消会员资格。第六十二条 对会员的奖励及惩戒规则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第十一章 经费第六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一)会费;(二)国家拨款;(三)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第六十四条 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应当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律师代表大会另行制定。第六十五条 会费按年度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登记注册前。第六十六条 会费应用于下列开支:(一)工作和业务研讨会议支出;(二)本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三)开展律师国内和国际交流活动;(四)开展行业宣传工作;(五)专门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活动;(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会员奖惩工作;(七)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八)开展会员福利事业;(九)经理事会通过的其他必要支出。第六十七条 本会负责财务工作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会费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第六十八条 本会单独设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由理事会根据审计报告作出会费收支决算报告,经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会员发布,接受会员的监督。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本会标识由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五颗五角星、三组正反相背代表律师的“L”图案组成。本会标识图案加外圈标有“北京市律师协会”黑体中英文字样,为本会专用会徽,蓝色、淡黄色为会徽主要色调。第七十条 本会会旗为白色旗帜,左上方为蓝色本会会徽,中间为“北京律师”蓝色字样。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修改。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修改本章程:(一)本章程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二)律师代表大会根据律师行业发展实际认为需要修改本章程时。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本会各机构的工作规则,授权理事会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生效前已试行的本会各机构的工作规则、细则与本章程不相抵触的继续有效,有抵触的应在本章程生效后90日内修订完毕,并报理事会通过后正式实施。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的“至少”、“不少于”、“不超过”、“以上”均包含本数在内,“超过”不包含本数在内。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自律师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报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2023-07-13 09:10:261

北京哪些律师最厉害?

1.顾永忠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60多岁,他主要兼职做律师,办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以职务犯罪辩护为主。2.李贵方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60多岁,办理了多个知名刑事案件,在业界享有盛名,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为主。3.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检察官出身,40多岁,办理了多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口碑效果很好,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为主。4.李肖霖律师,法学本科,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70多岁了,早年因办理刘晓庆案出名,此后也办理了不少重大案件,以暴力犯罪、死刑案件辩护为主。5.刘晓林律师,法律硕士,法官出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40多岁,以毒品犯罪、人身伤害犯罪辩护为主。6.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办理了不少重大刑事案件,50多岁,还举办了很多刑事论坛。以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为主。7.钱列阳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办理金融案件,60岁左右,在刑事辩护界有一定知名度。8.陈红律师,北京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40岁左右,对于环境犯罪、毒品犯罪辩护颇有心得。9.赵运恒律师,现在好像开了一家律所,60岁左右,主要办理职务犯罪、合规案件、二审案件等。10.田文昌律师,原来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现在年龄快80岁了,不知道还接不接案子了。
2023-07-13 09:10:434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历史回顾

第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2年4月——1986年11月)第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6年11月——1990年12月)第三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0年12月——1995年10月)第四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5年10月——1998年11月)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8年11月——2001年9月)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1年9月——2005年3月)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5年3月——2009年3月)
2023-07-13 09:11:531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会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即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即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会员均应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会员转所到异地执业,必须到新执业地律师协会办理转移会员关系手续,提交原所在律师协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移证明并填写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1. 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3. 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4. 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5. 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6. 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7. 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8. 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9. 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1. 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2. 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3. 对律师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个人会员承担的义务:1. 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2.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3. 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4. 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5. 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6. 按规定交纳会费。团体会员承担的义务:1. 遵守律师协会章程;2. 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3. 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4. 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5. 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6. 为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7. 组织和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8. 按规定交纳或代收会费;9. 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2023-07-13 09:12:231

律师平台咨询问题公开违法么

律师法有明确的规定,律师应该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允许律师在知道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后报警,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
2023-07-13 09:12:399

加入北京律师协会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律师协会加入要与谁联系?

北京各区县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名单已经出炉,谁更有机会当选呢?大家一起来猜猜!1.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郝惠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北京兰台所主任),高子程(北京康达所高级合伙人);2.东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连艳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于萧峰(大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找不到,显示的是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3.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王立华(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原宣武区会长);4.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张小炜(原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7.昌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吴晓刚以下区县已选律师协会班了1.石景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邵昊 (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2.房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会长:刘德诸(北京市太行律师事务所主任)3.丰台区律师协会会长: 于君(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4.大兴区律师协会会长:肖焕坤
2023-07-13 09:12:582

北京有名律师事务

小杜家在农村有一套房屋,前不久收到了要拆迁的消息。收到消息后小杜家与周边邻居一样都在期待着能获取一个合理的补偿。但是在周边邻居陆续都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的情况,小杜一家还没有与对方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小杜自然是就变成了“钉子户”。最初拆迁方还每天都找人来协商,无果后开始动起了强拆的心思。拆迁方号称小杜家的建造不符合周边规划,本来就属于违章建筑,下发了限期拆除的通知后不久就找到了一些人来实施强拆。小杜保留了所有证据后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并且胜诉了。胜诉后小杜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国家赔偿的申请,在小杜官司胜诉的情况下,大概率小杜能申请到国家赔偿,同时申请到的国家赔偿不会低于市场标准。打拆迁官司胜诉率高的律师事务所您知道有哪些吗?1.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恒略前期对案件的评估和风险把控极其严格和精准,保证了当事人的案件可以快速精准匹配到专业对口的律师手上。2.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尚伦律师事务所平均每年服务近百家客户,帮助他们从初创到上市。3.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坚持采用伙伴的合作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不止步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4.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5.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6.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7.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8.北京柳沈君律师事务所9.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10.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023-07-13 09:13:062

在外地获得律师执业证后有什么方法可以转成北京的律师执业证?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包括本地变更执业机构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是指律师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  第十七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和财务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应当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四)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查的执业经历证明。  申请人应当提交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原执业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供协会审查。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第二十二条 区县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异地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调转律师执业档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开具调档函,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完成后,北京市司法局在网站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县司法局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调转律师执业档案期限不计算在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  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023-07-13 09:13:234

除北京律师协会外,北京哪几个区有律师协会?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张小炜律师是律师协会长会长吗?同时还可以做执行董事吗?还可以在别的公司做监事吗?
2023-07-13 09:13:572

周垂坤哪里人

周垂坤周垂坤(北京刑事律师),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中文名:周垂坤国籍:中国民族:汉族职业:律师主要成就: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成就: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华律网2019最具吸引力律师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兼职导师代表作品:《亲友被逮捕把握无罪辩护的黄金37天》人物简介周垂坤,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执业证号11101201610460916。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让法律温暖起来”2017年十佳公益法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兼职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在周垂坤律师的带领下的刑事律师团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刑事部指导的下设经济犯罪中心、职务犯罪中心、金融犯罪中心、非法集资研究中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中心。代表案件才某等盗窃;张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案臧某某与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辽宁某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山东农行行长张某受贿案河北省姜某贪污案上海市周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北京市何某涉嫌诈骗案云南省魏某走私运输毒品案李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上海某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北京某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河北省土地局杨某贪污案河南刘某涉嫌诈骗案河南某集团涉嫌集资诈骗案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有价值的刑事辩护服务。个人荣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教育部创新创业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兼职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特聘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阳光导师北京市总工会特聘“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北京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宣讲团讲师北京市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专家评委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创赢人生》栏目特聘客座律师服务领域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缓刑、商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死刑复核。代表作品《民营企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律师在辩护中的博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司法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职务类犯罪的辩护技巧》《无罪、罪轻辩护的标准》《关于经济类犯罪中的数额认定问题》《存量房买卖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经济社会企业的刑事风险防控》《律师在公司上市过程中作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需关注的项法律风险》《PPP项目实践法律问题》《私募基金法律意见相关事项》《无罪辩护黄金37天》《新刑事诉讼法及解释的辩护制度》《新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借名购房暗藏的四大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及成因》《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法院离婚案判案标准大全》《防卫致人轻伤属正当防卫》《业主弃房断供转投股市等于经济自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正确理解盗窃罪事前通谋情形》《虚假诉讼罪的辩护观点》媒体活动多次接受《有法大家帮》、cctv-10频道《人与社会》,北京电视台《非常看法》、《大家说法》、《律师帮帮忙》、《警法目录》、山西卫视《顶级咨询》、上海电视台《风言锋语》长期点评嘉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节目特邀嘉宾;《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信报》、《经济与法》、《北京商报》、《人物周刊》、《CHINADAILY》、《今日北京》、《东莞时报》、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法制网、中国新闻网、经济网、北青网等媒体采访。
2023-07-13 09:14:251

孙中伟律师排几名

前三。根据百科网查询显示,孙中伟律师排前三。“孙中伟,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2012)、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2011)、“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2012)”荣誉称号获得者、北京市青年律师联合会副主席,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第一届,2011年)、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创办人及首席律师,北京艺术法律师网创办人及首席律师。
2023-07-13 09:14:321

北京律师郑爱丽怎么找

你好:怎么联系到郑爱丽律师呢
2023-07-13 09:14:531

北京实习律师申请执业考核通过率

百分之九十三点七。自2022年3月2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实习律师采取线上面试考核以来,共组织40余期,参加考核人员近2000人,平均通过率93.7%。
2023-07-13 09:15:111

赵小鲁的工作经历、社会兼职和主要嘉奖

1969年至1979年,在北京铁路分局基层站段工作,当过工人、干部。连续六年被评为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务段各级“先进生产者”。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8年,在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执教,任教师、党支书书记。1985年被评为北京市委党校“优秀共产党员”。在北京市委党校执教期间被评为“最受学员欢迎的青年教师”。1983年至1988年,在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89年作为发起人,和其他同事共同组建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1989年至1998年,担任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至1996年,司法部“《律师法》起草修改小组”成员。1995年至1999年,担任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律师》杂志编委会副主任、第四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和《北京律师》杂志编委会主任。1996年至1999年,担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8年至2000年,由司法部派驻香港工作,担任中国(香港)法律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0年至2001年,作为访问学者赴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法学院留学一年,研究英国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2002年至2007年,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2002年至2005年,担任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2004年,在 “北京市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活动中获嘉奖。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2005年,受聘为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服务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2007年,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2010年,被评为“2009/2010 年度 北京市优秀党员律师 ”。赵小鲁律师先后担任第四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总监事、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第六、七、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2023-07-13 09:15:171

北京户口人如何办理实习律师证

可果北京市司法局网站。
2023-07-13 09:15:33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协会概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信息调研部。 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领导介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196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4年获ALB最佳管理合伙人大奖;2005年至2006年获Legal证券领域最佳律师;2006年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最佳律师。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专业贡献奖”,“北京市律师行业贡献奖”,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  1986年7月-1993年4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商事部负责人、律师  1993年-至今,创立金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目前当任金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1962年4月出生,汉族,硕士,一级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委员,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称号。  1994年至今 天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在读管理博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01-2005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5-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2004年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海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  1993年-1998年 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至今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首席执行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1965年3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律师、被评为安徽省首届“十佳律师”、被评为“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获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称号。  1990年9月-1995年12月 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1月-至今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洪波1959年11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第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福建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会长,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曾获福建省司法厅、团省委等六部门授予的“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被全国百家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1986年 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  2000年-至今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1965年10月出生,汉族,研究生,中共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十一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第四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副主席。获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杰出律师奖”,2011 年,被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2011 年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999年-2000年 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至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1970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被评为“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司法系统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手”,司法部“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先进个人等。1993年7月-1996年11月 上海对外商贸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6年11月-2001年12月 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年12月-至今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1969年1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协直属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获“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行业服务特殊贡献奖”。2010年,获“广东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1992年7月-2001年7月 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1年-至今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1964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无党派。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被评为“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获广东省政协颁发的“优秀提案奖”,2010 年,先后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全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全省律师行业管理杰出贡献奖”。1993年起 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至今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1965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成都市十佳律师”,“成都市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获全国律协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1986年7月-1993年8月 成都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1993年8-至2000年9月 成都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9月-至今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
2023-07-13 09:15:411

北京市前十名律师事务所是什么?

提到征地拆迁,人们最为关心的往往是拆迁补偿。当遇到拆迁补偿纠纷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面是征地拆迁领域专业的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2、己任律师事务所3、立方律师事务所4、嘉源律师事务所5、天同律师事务所6、中咨律师事务所7、汉坤律师事务所8、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9、世辉律师事务所10、植德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中,除了最常见的房屋拆迁外,农村用地、养殖场等也都会面临拆迁的情况。那么如果是养殖场拆迁是否会给拆迁补偿呢?如果补偿的话,以什么标准来补偿,跟普通的房屋拆迁一样吗?由于拆迁相关政策的完善,在养殖场拆迁方面,相关部门也专门规定了相关的补偿政策,以保证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在养殖场拆迁时,除了养殖场土地的补偿外,还会给予养殖场对应的重建、营业损失等补偿方案。北京十大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2022年企业拆迁律师榜单)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中,一般为了方便与被拆迁住户的拆迁方案达成,会除了给予货币补偿之外,再给予拆迁安置房的方案,毕竟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房子的重要性还是不可替代的。但是在谈拆迁安置房的协议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因为给是一回事,怎么给又是另一回事,不能为了一时的方便,而在拆迁补偿方案上随便带过。比如拆迁安置房中的交付时间、房子的位置、产权问题,交付之前的租房费用及临时居住的问题,如果安置房没有及时交付,如果再给对应的补偿费用等等,这些细节都需要在协议签订之前谈清楚,避免日后出现问题。如果说拆迁协议已经签订后,再发现这些问题,那真的可能就没有办法了,具体的话,只能让这方面的律师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可以挽回的办法。在北京,对于拆迁协议比较精通的十大律师事务所为: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2、达辉律师事务所3、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4、炜衡律师事务所5、国枫律师事务所6、百宸律师事务所7、权亚律师事务所8、海问律师事务所9、韬安律师事务所10、奋迅律师事务所
2023-07-13 09:16:025

律师执业证没有进行年检,若干年后想再做律师,重新申请后,执业证号是新申请年份的新号码了是吗?

是的
2023-07-13 09:16:292

北京市前十名律师事务所是什么?

你是想统计还是找律师咨询案子呢?要是找律师咨询案件可以直接去法火监理网,挑选的律师特别“靠谱”你可以统一去知道了解下
2023-07-13 09:16:386

北京知名的律师有哪些推荐的?

我所知道的很牛的刑辩律师是以下八位,能请到其中一位就是福气。1.田文昌律师,最早是高校教师,后来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现在因为年龄大了(快80岁了)基本退居二线了,偶尔也接案子。2.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博士,主要研究刑事诉讼与律师制度,兼职做律师,不知道还接不接案件了,现在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专业能力很强。3.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专业能力强,负责任、口碑很好,办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效果很好。4.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挺负责的,尚权刑事论坛就是他搞起来的。现在好像在支援西藏做法律援助律师。5.李贵方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名气挺大,理论与实务都很好,代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6.王兆峰律师,好像是自己办了个律所,专业能力不错,也负责任,代理过不少重大疑难案件。7.高子程律师,挺敢仗义执言的,理论与实务都不错,以前是北京律师协会会长,现在好像还在全国律协任职,估计办案的时间少了。8.李晓华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不错,也代理过很多效果不错的案件。
2023-07-13 09:17:014

北京打行政官司最好的律师

乡政府和我签订补偿协议,只履行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没有完全履行,我想起诉,
2023-07-13 09:17:302

紧急求助:北京市律师协会是民间组织?还是国家专门机构?请专家解答!谢!

国家专门机构
2023-07-13 09:17:452

北京最厉害的律师是谁?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哪个律师最好不好说,只能说北京比较好的刑事律师。根据我的了解,以下律师都很厉害:1.田文昌律师,最早是高校教师,后来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现在因为年龄大了(快80岁了)基本退居二线了,偶尔也接案子。2.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要研究刑事诉讼与律师制度,兼职做律师,不知道还接不接案件了,现在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专业能力很强。3.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专业能力强,口碑效果很好,办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4.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挺负责的,尚权刑事论坛就是他搞起来的。现在好像在支援西藏做法律援助律师。5.李贵方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名气挺大,理论与实务都很好,代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6.王兆峰律师,好像是自己办了个律所,专业能力不错,也负责任,代理过不少重大疑难案件。7.高子程律师,挺敢仗义执言的,理论与实务都不错,以前是北京律师协会会长,现在好像还在全国律协任职,估计办案的时间少了。8.李晓华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不错,也代理过很多效果不错的案件。
2023-07-13 09:17:533

北京最厉害的律师有哪些?

没有最厉害的律师。只是经验丰富而已。首先,需要看是什么案件。其次,要看律师的办案经验,是否代理过类似案件。再次,看律师的阅历等。
2023-07-13 09:19:025

打行政诉讼最厉害的律师

只知道京声律师事务所是周边服务挺不错的,前段时间我表哥被刑事拘留找的就是他们律所,他们律所大部分都是介绍过去的,回头客比较多。不知你是什么案子,希望能帮到你吧。 可以统一去知道了解下。
2023-07-13 09:21:462

北京有哪些厉害的律师?

直接挑选办理过自己案件的律师就可以了。所谓的厉害律师,只是办案经验丰富而已。
2023-07-13 09:22:035

北京打行政官司最好的律师

你好,征地拆迁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所以,在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7-13 09:24:232

北京刑事律师哪家最好?

1.顾永忠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60多岁,他主要兼职做律师,办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以职务犯罪辩护为主。2.李贵方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60多岁,办理了多个知名刑事案件,在业界享有盛名,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为主。3.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检察官出身,40多岁,办理了多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口碑效果很好,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为主。4.李肖霖律师,法学本科,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70多岁了,早年因办理刘晓庆案出名,此后也办理了不少重大案件,以暴力犯罪、死刑案件辩护为主。5.刘晓林律师,法律硕士,法官出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40多岁,以毒品犯罪、人身伤害犯罪辩护为主。6.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办理了不少重大刑事案件,50多岁,还举办了很多刑事论坛。以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为主。7.钱列阳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办理金融案件,60岁左右,在刑事辩护界有一定知名度。8.陈红律师,北京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40岁左右,对于环境犯罪、毒品犯罪辩护颇有心得。9.赵运恒律师,现在好像开了一家律所,60岁左右,主要办理职务犯罪、合规案件、二审案件等。10.田文昌律师,原来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现在年龄快80岁了,不知道还接不接案子了。
2023-07-13 09:24:363

离北京市律师协会最近的地铁站是哪个?

离北京市律师协会最近的地铁站是北京站。
2023-07-13 09:25:481

怎么进北京做律师

在京可以申请实习律师,但是必须提交北京本地人才市场的档案存放证明,也就是说你的档案必须存放的北京的人才市场,目前北京的律所一般都在全国人才开了集体户用以存放本所律师的档案,只要你的档案在外地做完转正定级的手续,可以转入全国人才,前提是你找到接收你实习的律所。在外地完成律师实习的人员,在京无法申请执业律师。外地的执业律师可以转入北京执业。
2023-07-13 09:25:572

法考过后如何取得律师资格

(一)法考过后,首先要申请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就可以开始申请实习了,因为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前提要求之一是,申请人要提交实习满一年期的实习证书。那么应该如何申请实习证书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三) 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后,将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实习律师培训的规定,实习人员还需要参加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实习人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必须完成实习人员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最后一天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四)完成以上步骤后,就可以申请“实习鉴定”;(五)申请人员提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后,应当按统一安排,参加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结束,律师协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律师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通过实习鉴定的人员名单。通过实习鉴定的申请人员,律师协会将核发《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合格意见书》。(六)申请人在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证》、至少三个案卷材料以及社保管理中心打印的个人缴费清单原件,就可开始申请执业的网申,等待直辖市司法局或(省级)司法厅通知,领取律师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 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通过司法部网站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三)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现场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原件由受理机关核验并复印或者扫描后退回,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留存归档。
2023-07-13 09:26:181

王隽的简介

教育背景:1979年—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1985年—1987年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工作经历:1983年07月—1985年07月 铁路运输高级法院,1987年09月—1996年03月石油大学,1996年03月—2009年01月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2009年02月—至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律师资格(1989)、独立董事资格(2008),专业领域:诉讼仲裁、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城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代表性学术论文和专著:组织翻译、编辑、出版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的专著——《律师事务所管理》;主编了国内首本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的论文集《律师事务所管理前沿》;撰写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及评估指南》; 发表文章:《律师行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迫在眉睫》、《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正确处理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的关系》、《建立专职管理合伙人制度》,《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相关问题》、《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如何选择律师营销模式》、《合伙人关系六面谈》、《论如何正确处理合伙人关系》,《谈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的实务性探讨》,《如何开始你的律师生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机制和分配问题初探(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机制和分配问题初探(上)》,《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律师转所: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
2023-07-13 09:26:481

在北京如何申请律师执业证

问你们所的行政啊!
2023-07-13 09:27:414

北京律师转到外地需要重新面试吗

北京律师转到外地需要重新面试,北京市律师协会按要求对提交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或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考核申请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2023-07-13 09:27:482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是哪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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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的专家介绍

刘宏辉律师简介刘宏辉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热线12》节目特约嘉宾“刘谈判”、北京电视台《非常看法》、《第三调解室》调解律师,贵州卫视《现场》节目主持人。刘宏辉律师的专业领域是房地产与矿产法律,是上海“楼倒倒”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件)、北京“最牛钉子户”案(北京太阳宫张氏兄弟拆迁案)、北京房山区“阳光邑上”小区迟延交房120户集体维权案、大连“顺风里”小区180户供暖、搬迁、房屋质量集体维权案的代理律师。  张军律师简介张军,男,汉族,1965年8月7日出生,保定学院教师,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河北律师协会会员。自1998年执业以来,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和公司、合同诉讼纠纷业务。      徐阳律师简介身份简介: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樊至强律师樊至强,1973年生人,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他的执业成果丰硕,是内蒙古唯一一名入选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 的主讲客座教授、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乌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芳律师简介身份简介:王芳律师现任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全国妇联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委员,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老师,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经济与法》、《为您服务-律师支招》、《大家看法》长期点评嘉宾,凤凰卫视台《一虎一席谈》点评嘉宾,北京电视台《首都热线》、《情感部落格》、《帮帮忙》等节目的点评嘉宾,上海交通大学的聘用讲师,在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任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  韩颖梅律师简介身份简介:1983年9月至1995年2月,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5年2月至今,分别在同一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余婧律师简介身份简介余婧律师不但相貌端庄,容貌秀丽,楚楚动人,气质雍容华贵。而且毕业于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cctv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律师,cctv10频道《人与社会》点评嘉宾,上海电视台《风言锋语》长期点评嘉宾。现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部主任、首席律师。  江敏律师简介身份简介:法学硕士,四川师范大学法院院兼职教授,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          侯盛律师简介身份简介:中共党员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委员成都首届青年律师电视辩论擂台赛总冠军 最佳辨手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辩论赛 优秀辩手四川省律师岗前集中培训 授课人  于继春律师简介于继春律师简介,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获法律、会计双学位。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河南省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河南电视台9频道《乡村服务社》律师顾问团成员、河南省电台新闻广播《海天说法》专家律师、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治讲堂》的主讲律师、商都网特邀法律评论员、河南省电视台《廉政报道》特邀法律顾问、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维权律师。   宗春山简介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监管局犯罪心理咨询与矫正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北京青年研究会青年发展部副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鸿鹏律师简介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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