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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主要内容

2023-07-14 14: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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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第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第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六条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第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第十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九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二十条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第二十三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第二十八条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第二十九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第三十一条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第三十三条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第三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第三十九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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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规定了什么?

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义务维护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国家,,不得提交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预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交,教唆或赞助商的间谍行为对国家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与任何机构勾结,中国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犯间谍罪追究法律责任。扩展资料: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拥有、使用特种间谍设备或者从事间谍活动所需的特殊设备。特种间谍装备和设备,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或组织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投诉反对任何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任何超越或滥用权力的行为或任何其他非法行为,国家安全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信访人。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或者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依法进行检举、控告,不得压制、打击报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23-07-14 06:59: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过什么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立法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照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6:59:451

反间谍法于哪一年起施行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6:59:521

反间谍法修订哪些法律

反间谍法修订的法律内容如下:1、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2、《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反间谍法规定下列行为为反间谍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综上所述,要是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能及时向我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入境后,直接或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条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0:051

反间谍法立法目的

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立法宗旨,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第一,本法的直接目的和任务是“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以来,出入境人员大量增多,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增多,国内因公、因私出境的人员增多。扩大对外交往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争取世界和平,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更加紧了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已成为目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经常采用的方式。国内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支持。还有一些人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这些都对国家的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危害。当前,随着国家安全领域不断扩大,国家安全和反间谍工作又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针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什么是间谍行为、违犯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有关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负有什么职责、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斗争中负有哪些义务和权利等,既有利于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间谍、境外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间谍行为,又有利于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和各方面提高警惕,增强同一切间谍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国家的权益,维护正当活动和中外正常交往,维护国家安全,保卫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本条也明确了反间谍工作的主要内容,即从防范、制止和惩治三个方面着手。所谓“防范”是指教育公民、组织、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自觉建设、遵守和严格执行保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堵塞工作和制度上的漏洞,使间谍、境外敌对势力的间谍情报活动无隙可乘,通过积极主动的措施防范间谍行为的发生;所谓“制止”是指提高警惕,加强相关监控工作,及时了解境外间谍组织和敌对势力的动向,及时获取他们的活动线索,及时发现间谍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间谍行为发生,或者将已经发生的间谍行为遏制在未果状态,避免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后果;所谓“惩治”,是指及时抓获间谍犯罪分子,坚决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间谍犯罪的法律责任,使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惩罚,同时达到警诫其他不法分子的目的。第二,本法的根本目的,是通过“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最终“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的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社会制度的巩固,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民安居乐业,是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要面对的最重要的任务。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积极防范、及时制止、严厉惩治间谍行为,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这是我们制定反间谍法的最终目的。具体而言,反间谍法要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政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政权是社会制度的保证,而社会制度则是政权的基础。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人民经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所取得的胜利成果,它集中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国家的安全关系到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反间谍法要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要保持这种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则必须坚决、有效地同间谍行为等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破坏活动作斗争。而且,根据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反间谍法也要保障我国在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从而全面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反间谍法是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一方面,反间谍法有利于规范、加强和保障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使反间谍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另一方面,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和中外交往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淡薄了国家安全意识,不能放松对间谍行为和一切破坏活动的警惕性。反间谍法有利于贯彻宪法规定的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义务,有利于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协助和配合,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反间谍斗争,构成综合防线,也有利于维护有关组织、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还明确了制定本法的法律依据,即“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的基础,其他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对禁止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作了原则规定。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反间谍法是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着重从反间谍工作需要出发,规定了反间谍工作的基本原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斗争中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危害反间谍工作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也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落实和具体化。另外,其他一些法律也对与反间谍有关的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比如,刑法从犯罪与刑罚的角度规定了间谍犯罪所应受到的刑罚处罚;保密法从保守国家秘密的角度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反间谍工作中也应当落实这些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正确理解和适用本法,需要准确把握本法的立法背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各种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意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间谍活动和其他敌对活动从未停止过,我国反间谍工作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斗争一直是尖锐、复杂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的间谍和破坏活动不仅没有停止,范围还不断扩大,除国家安全领域外,还涉及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为了有效防范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事业顺利进行,1993年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自公布实施以来,对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国家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同时,我们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和发展。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现在的国家安全,既包括传统安全,也包括非传统安全。当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各种敌对势力除了在传统国家安全领域进行间谍和破坏活动外,还不断加大在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的间谍和破坏活动。在这种总体形势下,我们必须构建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原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主要还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各项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难以在国家安全立法领域发挥统领作用。同时,反间谍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将原国家安全法修订为反间谍法。修订国家安全法的总体考虑:一是以原国家安全法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的特点,将多年来坚持并行之有效的原则和制度,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二是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确保国家安全机关正常行使职权,有利于反间谍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注意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协调一致。根据上述总体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原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认真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国家安全法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于当日颁布实施。原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原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对于原国家安全法该条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本法作了两处修改:(1)删去了“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表述。这些内容可在将来制定新国家安全法时通盘考虑。(2)本法的名称由“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因此,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法的直接任务,本法立法宗旨中相应增加“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的表述,使本法的立法宗旨更具有针对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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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基本法的立法依据,一切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反间谍法的第一条就明确说明其立法依据是宪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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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

法律主观: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以下职权: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九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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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第三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4 07:00:351

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立功表现

1、揭发、检举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分子,情况属实的;2、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得以发现和制止的;3、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捕获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4、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用的其他行为。间谍性质:1.从事间谍活动的人物亦被称作“卧底”或“边缘人”,其人身及心理方面的风险程度亦很高。因为此项任务通常由年轻的警员担当数月,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搜集犯罪集团的证据,而任务成功的前提往往是必须取得对方的信任方可实现,当事人亦会牺牲自己的亲情、爱情、友情,甚至一些警方卧底因为需要博取对方信任,拥有极大地大无畏精神,以身试法进行贩毒、吸毒、军火买卖或伤害他人身体的非法活动,对于他们的自身健康和心理状态产生严重的后果和负担,当任务一经成功,这种牺牲自我保全大多数警队同僚的方式往往会得到警队内部乃至政府方面的丰厚嘉奖,但只要失败一次,其生命亦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威胁。2.间谍是一种很危险的职业。从事间谍情报工作,好比刀头舐血,整日生活在危险之中。永不暴露的间谍几乎是不存在的。间谍活动的风险总是在变化,举一个例子。3.譬如一名间谍在其他的国家内,违反了当地的法规,就会被人以间谍罪名放逐、囚禁,或甚至被处死。如果在自己的国家里犯了法,则会被以叛国的罪名囚禁,同样有机会被处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第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2023-07-14 07:00:441

对我国人员违反反间谍法适用的处罚措施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对于实施间谍行为的人,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3-07-14 07:0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14 07:01: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法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第二十三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二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二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第二十九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第三十三条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1:341

反间谍法实施时间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1:461

反间谍法于哪一年实施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于哪一年实施:《反间谍法》是2014年11月1日实施。 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1:531

反间谍法是经过什么通过的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都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反间谍法》的目的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等。《反间谍法》 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14 07: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什么时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分析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间谍罪的三种行为方式如下:1、参加间谍组织。就第一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只要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是期待着这样的一种结果:成为间谍组织的一员。既然有如此期待,当然无以存在间接故意的可能;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就第二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予以接受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仅仅是将任务接受下来,只要予以接受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并不以行为人在实际上执行了具体的任务为必要。接受任务与执行任务并不是一回事,接受任务是本行为方式的直接结果,而执行任务则是接受任务以后造成的间接结果,执行某一任务当然意味着期待和追求,而接受某一任务则并不排除被动接受的“间接故意”的可能性;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就第三种行为方式而言,只要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足以成立故意,在此,“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直接结果是 “目标被敌人发现”,而不是“目标被敌人炸中”,不能将后者作为这种行为的结果。显然。这种故意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着希望目标被敌人发现,也包括着对“目标被敌人发现”这种结果的漠不关心,当然不可排除间接故意存在的可能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2:0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什么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六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反间谍工作一般由国家元首或政府军队首脑直接控制,由国家或军队的专门机构组织实施,高度缜密进行,消极措施和积极措施相结合。
2023-07-14 07:02: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法律修订

(一)加强对本法的宣传。《反间谍法》是一部新法,首先要做好社会宣传。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是我区反间谍工作的主责部门,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做好对《反间谍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一是使广大群众了解间谍行为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危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主要职权和国家法律对间谍行为的惩治措施,在公民中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使广大群众在了解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共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活动,提高反间谍工作成效,切实体现反间谍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二)切实发挥国家安全机关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反间谍工作属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需要坚持中央统一领导,需要充分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的重要职能作用。在党委、政府及国家安全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充分结合国家安全工作的特殊方式,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拓反间谍工作的外部环境,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联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反间谍工作领域的成效。一是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专群结合工作路线,动员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依靠和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切实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能优势,把握反间谍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结合多年来反间谍工作的经验总结,根据当前反间谍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反间谍工作涉及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确需解决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完善相关机制建设;三是执行相关技术查验措施,充分发挥以国家安全机关为指导的多部门联动机制,真正体现反间谍工作由多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全面开展的工作效应。
2023-07-14 07:02:382

依照反间谍法的规定对什么予以奖励

依照反间谍法的规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奖励。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7-14 07:02:501

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间谍,也作“奸谍”, 是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广义来说,间谍是指从事秘密侦探工作的人员,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间谍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采取非法或合法手段、通过秘密或公开途径窃取情报。被派遣或收买来从事刺探机密、情报或进行侦查活动的人员。间谍罪危机国家和人们的安全,情节严重法律上会从重处罚。实践中,犯间谍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谋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但所实施的间谋行为,确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等。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3:401

反间谍法于多少年起施行

法律分析: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公布并实施。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3:471

我国2014年8月25日颁布的反间谍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反间谍法》重大的意义在于内容更加具体,使工作更具针对性。1、它对各类的间谍行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界定;2、它也为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确立了更为清晰的权限。给反间谍工作以明确、详细的指导方针和法律依据,有助于提高反间谍工作的效率与水平。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同时,为使公民和组织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间谍法》还将宪法规定的一些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化规定。包括开展教育防范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及时报告、提供间谍行为的情况和证据、保守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和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等义务。根据《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间谍法》还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后续的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该法还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而对于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该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根据《反间谍法》,公民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023-07-14 07:03:571

反间谍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反间谍法立法宗旨是:防范间谍行为;制止间谍行为;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广义来说,间谍是指从事秘密侦探工作的人员,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
2023-07-14 07:04:201

违反反间谍法,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法律主观:违反《反间谍法》的行为人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就可以被决定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被决定限期出境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法律客观:《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2023-07-14 07:04:271

间谍罪量刑标准

间谍罪量刑标准:1、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间谍罪的主犯,即直接犯罪的人,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间谍罪的从犯,即帮助主犯实施犯罪活动的人,根据其犯罪行为的轻重,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反间谍法修订的内容如下:1、定义和范围扩大:反间谍法修订可能会对间谍活动的定义进行更新和扩大,以适应新的情报收集和间谍行为形式;2、刑罚加重: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可能会增加对间谍活动的刑事处罚力度,提高对间谍行为的打击力度;3、数据和信息保护: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可能会加强对敏感数据和信息的保护,以防止间谍获取关键信息并泄露给外部势力;4、技术监测和侦查措施: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可能会扩大对间谍活动的监测和侦查措施,包括使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侦查;5、国家安全保护: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可能会进一步强调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强对国家安全的保护措施。反间谍法的一些主要作用:1、预防和打击间谍活动:反间谍法通过明确规定和定义间谍活动,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具,使其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间谍活动;2、保护国家安全:反间谍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保护国家安全。它禁止和惩罚从事间谍活动的个人和组织,以防止他们获取和泄露国家机密、军事情报和其他敏感信息;3、维护社会秩序:间谍活动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反间谍法帮助执法机关追踪、拘留和起诉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4、保护商业利益:间谍活动有时也涉及商业间谍行为,即为了获取商业机密或敏感商业信息而进行的间谍活动。反间谍法可以保护商业利益,防止商业机密被窃取和滥用;5、维护国际关系:间谍活动可能对国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反间谍法的存在使得国家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在处理跨国间谍活动时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和交流。综上所述,反间谍法是针对反间谍活动的法律法规,不同国家的反间谍法可能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__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2023-07-14 07:04: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28条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不予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彰显打击间谍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威慑间谍行为。将间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对防范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2023-07-14 07:04:421

根据反间谍法公民和组织在开展反间谍斗争中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法律分析:公民和组织在开展反间谍斗争中需要承担如下义务:1 . 教育动员组织的义务;2. 提供便利和协助的义务;3 . 及时报告的义务;4 . 提供情况证据义务。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2023-07-14 07:05:011

反间谍法于哪一年起施行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公布并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5:081

对我国人员违反反间谍法不能使用的处罚措施

法律分析: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对我国人员违反反间谍法不能使用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2023-07-14 07:05:151

反间谍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14 07:05:223

反间谍法的规定有哪些?

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义务维护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国家,,不得提交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预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尊重和保护人权,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交,教唆或赞助商的间谍行为对国家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与任何机构勾结,中国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犯间谍罪追究法律责任。扩展资料: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拥有、使用特种间谍设备或者从事间谍活动所需的特殊设备。特种间谍装备和设备,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或组织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投诉反对任何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任何超越或滥用权力的行为或任何其他非法行为,国家安全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信访人。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或者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依法进行检举、控告,不得压制、打击报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23-07-14 07:05:421

反间谍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法律主观:《反间谍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6:001

我国反间谍法是什么?

《反间谍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制定的。法律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6: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023-07-14 07:06: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意义

法律解析: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 反间谍工作 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 国家工作人员 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6:201

对我国人员违反反间谍法适用的处罚措施包括

对我国人员违反反间谍法适用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有期徒刑。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4 07:06:261

反间谍法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基本法的立法依据,一切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反间谍法的第一条就明确说明其立法依据是宪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2023-07-14 07:06:351

《反间谍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反间谍法》共设置了5个章节40个条款,在总结以往反间谍斗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回答、规范了新时期开展反间谍工作的重大问题。一是明确了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反间谍法》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反间谍实际工作需求,将我国反间谍工作多年来坚持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原则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二是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并要求“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三是完善了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职权。《反间谍法》增加了在法定情形下,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规定。四是增加了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内容。《反间谍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对间谍行为进行了法律认定。《反间谍》规定:“本法所指的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对具体的间谍行为进行了法律认定,以便准确理解和执行。六是对《反间谍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反间谍法》为保证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执法工作出现法律真空,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七是与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衔接。《反间谍法》注意与《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法律规定相衔接,有关内容保持协调一致,体现了法律的统一,并对原《国家安全法》颁布之后新修订、制定的法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2023-07-14 07:06:432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的什么义务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并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2023-07-14 07:07:021

反间谍法于哪一年起施行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7:101

反间谍法所称的间谍行为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所称的间谍行为包括: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4、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5、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6、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7:161

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7:244

反间谍法于什么时候公布并颁布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14 07:08:271

反间谍法规定的间谍行为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的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有证据证明知道他人有间谍行为,或者经国家安全机关明确告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处理。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一)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二)组织、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三)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四)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五)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六)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七)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八)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2023-07-14 07:08:361

反间谍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什么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加入间谍组织并接受其任务,叛变,为敌人提供情报等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5、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6、进行其他间谍活动。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组织或者其他条件,从事针对第三国的间谍活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适用本法。
2023-07-14 07:08: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是经什么通过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2023-07-14 07:08:501

反间谍法于几几年几月几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而制定的。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3-07-14 07:08:5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立法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照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2023-07-14 07:09:041

反间谍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法律分析:《反间谍法》是2014年11月1日实施。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2023-07-14 07:09: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什么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六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反间谍工作一般由国家元首或政府军队首脑直接控制,由国家或军队的专门机构组织实施,高度缜密进行,消极措施和积极措施相结合。
2023-07-14 07:0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