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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应积极行使的党员权利和履行的监督义务有哪些?

2023-08-25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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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1.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4.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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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监督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党员的监督义务有以下几项:1、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2、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3、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4、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2023-08-25 11:03:531

党员的监督义务

法律分析: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1、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23-08-25 11:04:011

党员的党内监督权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党员有党内监督权,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要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在民主评议中指出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的缺点错误;有权向党组织反映对本人所在党组织、领导干部、其他党员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十一条 党员有党内监督权,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要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在民主评议中指出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的缺点错误;有权向党组织反映对本人所在党组织、领导干部、其他党员的意见。
2023-08-25 11:04:091

党组织应当通过什么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

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集体之外,擅自独断专行。(2)实茄亩余行党的组织监督制度,各级党的纪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督党员干部,按照党章规定切实担负起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任务;切实执行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监督检查和对下级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执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的请示报告制度。(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疏通党内和党外监督的渠道,充分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地进行批评、揭发和检举。扩展资料:党内监督三个原则(一)搞好党内监督要求相关制度具体细化搞好党内监督,从根本上说要走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的道路,即以制度制约权力。现在,我们党关于实行党内监督的制度并不耐裤是一片空白。恰恰相反,党在监督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应该说是卓有建树的。然而,我们依然感到,开展党内监督远非一件易事,甚至无从下手。虽然现有的这些监督条规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很好地阐述了党内监督的地位、作用、意义,制定了基本的制度、方法,但是这些制度都是比较宏观、抽象的,如果真正使其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尚需要以一系列的具体措施规定给予支持。
2023-08-25 11:04:171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什么的职责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主要由党组织的基层干部承担。他们是党组织中直接领导党员的重要力量,负责指导和帮助党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推进组织工作的开展,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并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包括:1.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负责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活动,如会议、讲座、培训和考试等,提高党员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意识;3.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中的不良思想和行为,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4.对党员的工作开展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考核,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提高工作水平;5.确保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保持党员组织的纯洁性;6.协助党组织做好日常工作,如会议记录、资料归档等。拓展资料如下: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出,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首先,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支部落实到群众中去,党的各项任务最终要靠支部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要靠支部来保持和发展。其次,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的党员来体现。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要从严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做好关怀帮扶服务党员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要强化党员监督,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身上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
2023-08-25 11:04:311

党内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内容包括: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2023-08-25 11:05:001

普通党员怎样进行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有:(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党内监督条例》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023-08-25 11:05:071

党内监督体系包括哪些

我国的监督体系,依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2023-08-25 11:05:164

党内监督包括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六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扩展资料: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我们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员网—党内监督条例
2023-08-25 11:05:481

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

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党内监督意思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相互间的监督。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党内监督是中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国家法律,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党内监督就是党内不同层次,不同组织,不同人员自身和相互间以党规党法、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为依据所进行的监督指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内监督三个原则:1、搞好党内监督要求相关制度具体细化,搞好党内监督,从根本上说要走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的道路,即以制度制约权力。现在,我们党关于实行党内监督的制度并不是一片空白。恰恰相反,党在监督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应该说是卓有建树的。2、搞好党内监督要求党务活动公开透明,搞好党内监督,必须建立在对属于监督范围内的人和事有清楚了解的基础上。实行党内监督,需要党内生活和党务活动的公开性、透明度。我们党的党内监督,必须也只有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进行。3、搞好党内监督,要求确立党员本位的原则,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发展观在党的建设领域应用的生动体现。可以说,以人为本在党内的反映和要求,就是以党员为本,确立党员本位的原则,因为全体党员是实施党的实践活动的主体。
2023-08-25 11:06:141

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日常监督具体有哪些方面?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   (二)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   (五)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2023-08-25 11:06:411

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什么的监督

我们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当中就有每个党员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有这一条的。我们党无论做什么都是公开公正的?所以不怕别别人监督的是希望群众监督的。因为我们的党是为人民办事的,所以处处。想为人民所想急。为人民所需这是我们党党章规定的。没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党成立了70周年。已经带领了中国人民从艰难的岁月艰苦的岁月。战争的岁月走向了胜利走向了我们今天。今儿我我们今天。科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是在群众监督下党。领导我们。一步步走过来的。所以我们的党就是群众的领导核心。法律分析: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2023-08-25 11:06:491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哪些义务

法律分析: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条: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023-08-25 11:07:031

党员应当履行的监督义务是什么

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拓展资料:党内监督的任务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
2023-08-25 11:07:101

党内监督的四种监督方式

法律分析: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集体之外,擅自独断专行。(2)实行党的组织监督制度,各级党的纪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督党员干部,按照党章规定切实担负起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任务;切实执行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监督检查和对下级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执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的请示报告制度。(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疏通党内和党外监督的渠道,充分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地进行批评、揭发和检举。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2023-08-25 11:07:181

如何加强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主要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特别注意防范在党员干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负何种领导职务,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实行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要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谈心活动,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2023-08-25 11:07:261

如何发动党员共同履行监督职能,解决当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

大多数普通党员,由于 受个人视野、岗位、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对履行监督职能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等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普通党员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实施监督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教育,提高自觉行监督职能的自觉性。首先,通过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人手,让党员清楚,实施党内监督是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权利,不是想不想监督、愿不愿监督的问题,而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要懂得只有履行监督责任,才是对党负责,对自己的权利负责,搞不搞监督,不仅是个态度问题,而且是党性问题,那种“见了矛盾绕着走,看到问题不开口”的行为,是党性不纯、明哲保身的表现,从而增强参与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其次,第三, 要从提高党员监督能力入手,了解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掌握监督程序、手段和方法等,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在监督中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四,从 解决“知”的问题人手,各级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务、政务和权力运行的公开,让 党员都更多地了解实情,满足他们的知情需要,从而使每个党员人人都是党内监督的“主角”,不是党内监督的“旁观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同时,党员的意见、建议,应该成为党组织决策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上,更要鼓励党员参与监督,使每个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营造氛围,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些监督对象大都是“管官”的官和“拍板”的官,监督不好容易影响到自己的利益,为此一些党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难免有所顾忌。面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强保护党员的监督权。一是要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撇弃“人微言轻,作用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等影响监督开展的错误观念,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真正把“ 监督面前人人平等”落到实处。二是靠党纪党规“壮胆”。党纪党规,是党员用于加强自我保护的“挡箭牌”,也是与违纪行为做斗争的“利剑”。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侵犯党员权利等行为的处理都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行为的处理,都专门作了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每个党员要学会用党纪党规这一有力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二靠各级组织“撑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为普通党员撑腰打气,要自觉破除私心杂念,坚持做到不因实施监督得罪人而放弃原则不敢监督,不因当前问题多而逃避现实不愿监督,不因搞好监督难度大而丧失信心不去监督。 学习,搞不搞监督,不仅是个态度问题,而且是党性问题, 支持党员履行监督职能;对党员举报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绝不大而化之,让普通党员看到组织的威力,从而更加敢于直言,敢于监督。三靠保密措施保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监督者利益的保密制度,如对举报内容进行批转时,要隐去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举报材料由专人保管等。同时采取建立监督电话、开设监督网页、单独见面谈话等形式,增加监督的隐密性,努力营造“监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军队建设负责”的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注意调动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把能不能主动行使监督权,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党性强弱的重要尺度。
2023-08-25 11:07:331

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也曾经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能不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关系着党的建设事业兴衰成败。  一、强化观念,善于运用制度监督党员干部  加强制度监督是加大标本兼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当前,一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制度。为树立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观念,提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重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精心筹备廉政党课活动。二是定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教育,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三是积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展。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激发了同志们服务群众,廉洁为民的工作责任感,促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四是充分利用廉政之窗专栏。适时更新专栏廉政动态、文件规定、警钟长鸣、廉政史鉴板块的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廉政文化学习载体,达到了廉政教育的目的。二要建立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就党员干部而言,手中都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严格防止滥用职权,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如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落实财务定期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经济活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身的廉洁从政负起责任来。三要建立汇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主要有二点:一是主动自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自觉地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要讲真心话,有一说一,有二谈二,对成绩优点不夸张,对问题缺点不掩盖,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虚假汇报。四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要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中,通过组织生活检查党风、党纪情况,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积极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在工作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双重性”,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关键是要调动每个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要注意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了解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严肃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负责地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勇于维护真理,坚持原则。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同志间开展思想交锋或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立管人、管物、管钱的人相互监督机制,对职责、权力和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奖惩规定。同时,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人物。  三、拓宽领域,实施全方位过程的监督  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严格落实省纪委“五不准”,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并以活动月为契机,加大督查力度,在党员干部活动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而且要注重监督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从个别党员干部案件看,极大多数往往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拓宽监督视野,开辟监督的路子,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实现关口前移,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是“外出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外出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应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去向和动态,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做到每位外出党员干部与一位在家领导干部保持双向联系,建立党员干部活动制度,确定每月向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使党员干部个人经常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第二,对“生活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采取分类指导、分块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社区活动情况,从而构成一个从工作圈的管理延伸到生活圈,从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人人都在组织之中、时时都在管理之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第三,对“社交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可采用聘请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与本人较熟悉人员担任监察员,随时掌握社交情况,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也可采取双向联系方式,使其相互监督、相互管理,达到共勉,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密监督之下。第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决议、党组织概况、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等,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体现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总之,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密切党员同群众的关系,为国家建设共创佳绩。
2023-08-25 11:07:411

如何完成党的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各级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机关支部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局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党内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前,机关党组织要提前十天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如实向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要在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的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组织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中层党员领导干部,由部门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机关党组织参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和机关干部的公务员考评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和建议。 5.各个局下属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由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提请行政负责人做出安排。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机关党组织接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各级机关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023-08-25 11:07:502

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一、目的与宗旨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二、实施原则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三、考核方式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单学期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年终得分在120分以下的,视为该年度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四、考核办法1、根据党章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教学成绩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2、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1、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组织观念强,及时交纳党费。(10分)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0分)2、群众基础方面。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10分)3、积极参加团体活动方面。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能够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0分)4、专业学习方面。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本处室、教研组良好学习风气,教学成绩突出。(20分)5、行为自律方面。在考勤上,没有缺席旷工记录,并能在其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10分)带领本处室教研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考核,办公室、卫生区整洁,能够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10分)平时生活作风良好,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六、考核程序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2、每学期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成绩及名次、每次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各处室教研组中民主推选出5-7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4、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打分,对每位党员前一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在每年三月份左右(即次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年度的两次考评进行总结,得出每位党员的最终得分。其中年度总分在170(含170)分以上为优秀,140-169(含169)分为良好,120-139(含139、12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6、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7、预备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七、奖惩制度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2、对在党员考核中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若有学期的考核总分不合格,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八、考核时间党员的每学期的考核工作,在下学期的开学初完成。同时,对于年度的考核,定于次年的三月份(即次年第一学期初)完成。4月份,公布考核结果。
2023-08-25 11:08:091

如何加强党内监督

当然是纪检员监督了!
2023-08-25 11:08:186

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包括那几个方面?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http://news.xinhuanet.com/weekend/2004-02/18/content_1320429_1.htm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1987年7月29日)http://news.shangdu.com/271/2005-02-26/20050226-750003-271.shtml
2023-08-25 11:08:321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监督职责

法律分析:(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2)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五条 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第八条 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在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二)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四)负责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08-25 11:08:391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党内的专门监督机构是什么?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08-25 11:08:483

党员和党组织如何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开化
2023-08-25 11:09:052

如何根据党员实际情况进行有力有效的教育监管?

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的主要方法:(一)进一步抓好思想建设1、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重要决定和决议,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2、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组织要担负起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责任,教育党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3、加强党纪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纪法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引导教育党员发扬实事求是、顽强拼搏、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维护和塑造党的光辉形象。勇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敢于同败坏党风的言行作斗争。只有这样,党的形象才能更加光辉,党的战斗力才能更加坚强,党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加雄厚,党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三)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1、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是党员发挥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党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内容。三是要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四)进一步抓好党员发展工作1、严把入口关。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严格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神圣与威严。2、疏通出口关。要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帮教责任制,指定专人进行帮教,限期改正,扎实做好其思想工作。(五)进一步抓好能力提高要从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高度出发,促使广大党员自觉成为学习型党员。要根据时代要求和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能力,重点进行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执政能力和履行岗位能力的教育。要抓好党员的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经营和管理知识,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加强防范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当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却不了了之;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错误地把监督理解为和自己过不去,在思想上消极对待;有的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监督,总以为自己不错,常常有意无意回避各方面的监督。为此,就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突出监督重点,对症下药,方可取得成效。1、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要建立健全党委(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联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和提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考核选拔领导干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对拟定提拔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党委(工委)讨论前,应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2、合理分解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当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和权力制约。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3、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自觉和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廉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换,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三)坚持“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情况。江泽民同志就说过:“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当前许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大多发生在“8小时以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如果忽视了八小时以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就会给腐败问题的产生有可趁之机。当然,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制度。因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往往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如不注意往往就会造成侵害领导干部的隐私权。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关键还在于依靠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那些不够自觉的领导干部,就可以起到敲警钟的作用,使他们警醒。
2023-08-25 11:09:131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什么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扩展资料: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2023-08-25 11:09:571

如何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讨论

第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民航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全面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第二,要严守法纪,率先垂范。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干部要做党员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这一问题上,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担负起双重责任: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能抹不开情面,听之任之,更不能包庇纵容,任其发展。要坚持抓业务不忘抓廉政,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分管工作、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为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干部廉洁自律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要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第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民航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参考内容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当前,的确有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违法乱纪,服务意识意识不强,奉行“权力私有化”和“权力商品化”,大搞吃喝玩乐,生活腐化坠落等问题,脱离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因而被判处多少不等的徒刑,有的甚至被判无期或被执行死刑。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带头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经受住权、位、钱、色的考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认真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廉政跟踪监督卡等制度,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尽职尽责,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参考内容三:一是带头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廉政准则》,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二是带头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构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三是带头检查。认真对照,严格执行,以《廉政准则》为镜,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检查以及述职述廉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的行为。四是带头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于职工和群众的监督之中,把廉洁自律的过程,当作党性磨砺的过程,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良好表率。
2023-08-25 11:10:131

如何加强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主要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特别注意防范在党员干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负何种领导职务,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实行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要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谈心活动,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2023-08-25 11:10:361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什么权等相关权利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和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都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实践证明,动员党员发扬党内民主、开展党内监督,必须充分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利,营造主动监督、便于监督、敢于监督的环境和氛围;必须充分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有效防止监督权的滥用。切实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申辩权、申诉权是党员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面。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有关党内法规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党员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党组织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党员的申辩和申诉。
2023-08-25 11:10:462

普通党员如何进行党内监督?

觉悟
2023-08-25 11:11:143

论述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党的廉政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的群众纪律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也可以说是中国公民自律遵守的行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包括:保密工作纪律,宣传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等。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 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
2023-08-25 11:11:237

党员干部监督应该由什么转变?

一、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够有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主要表现为:对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造成不良后果。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处",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有机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二、实现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转变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的正常运用。事实证明,"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又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靠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全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脱离和超越监督的特殊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同时,由于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了,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头脑中都多了一根严格自律的"弦",自我约束的意识就会明显增强。三、实现由注重查处惩治向经常教育、谈话诫勉、批评纠正和严肃处理转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不是要查处惩治得越多就越好,查处惩治只是监督的其中一项手段,不应该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主要手段。只注重惩治查处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监督的过程,是严肃党的纪律的过程,是教育干部的过程。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教育是基础,教育工作做得好,队伍的精神境界提高了,思想防线牢固了,许多问题就可以防患于未然。因此,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由注重查处惩治向经常教育、谈话诫勉、批评指正和严肃处理转变,把爱护和关心干部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状况,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小错误"及时给予"提醒"、"敲警钟",防止"小问题"不解决变成"大问题"、"小错误"不改铸成"大错误"。但是,对于真正"倒下去"的领导干部,要排除干扰,严肃查处,该摘"乌纱帽"的就摘"乌纱帽",该搬"交椅"的就搬"交椅",决不能心慈手软,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四、实现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监督转变一个单位的好坏,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否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班子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领导班子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有监督权,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要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成功经验和中心组学习等,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建立起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成克杰、程维高、李真、慕绥新……这些曾经风光一时的党政"一把手",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个人世界观的改造,置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不顾,最终被人民所抛弃。五、实现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党内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弥补其"先天性"的不足
2023-08-25 11:11:471

党员有党内监督权有权干嘛

法律分析:有权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不同意见向上级反映;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023-08-25 11:12:571

党员受纪委监督不受国家监察机关监督对吗

不对接受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等。
2023-08-25 11:13:041

农村党支部如何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是党的组织细胞,党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党员素质,党的战斗力主要取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因此,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直接与党员群众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与党员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最了解党员的基本情况,最有权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因而在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中,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其主要任务之一。对党员的教育,首先是思想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思想教育为主,就是要用党的方针政策和先进思想教育农民群众,促使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面教育为主,就是要善于发现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因素,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运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教育农民群众,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用先进典型带动和引导农民群众,从而形成积极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状态,树立起良好的村风村貌;自我教育为主,就是要发挥农村干部群众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启发引导的方式,让农民群众自我学习、自我批评、自我总结、自我提高,调动起每一个农民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热情和积极性。对农村党员管理的重点是对党员干部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兑现奖惩,逐步形成一个寓现任、后备、离任干部于一体,选、育、管相衔接的农村党员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机制。通过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存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另一方面,逐步把管理工作向后备干部延伸,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育和管理,分配给后备干部有一定难度的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待其成熟后,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同时对于从正常岗位上退下来的村干部,也要注意吸收他们参加一些活动,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本村发展做贡献。对党员的监督,主要是纪律监督,使党员用党的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严格履行党员应该履行的职责,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对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实行监督,是督促其做好工作、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主要方法。农村党员干部,虽然是我国干部队伍中最基层、手中权力最小的干部,但是权力不论大小,失去监督,就必然滥用,就必然导致腐败。特别是从当前一些农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来看,虽然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主观原因所致,但在某种程度上与失去监督或监督不力也有着重要的关系。因此,为了促使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少犯错误;为了使农村集体财产和农民利益少受损失,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要把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农村党员干部之间的互相监督结合起来,把农村党员干部的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推动农村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更好地用手中权力为农民群众服务。总之,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使广大党员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做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使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23-08-25 11:13:131

党员的监督义务和职责有哪些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023-08-25 11:13:211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承担哪些具体任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概括地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为维护党章、加强党风建设和严肃党纪而斗争。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2023-08-25 11:13:293

简要陈述党员的监督义务?

法律分析: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023-08-25 11:13:581

如何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遇到违法者监督举报,遇到受贿者监督举报,遇到不对百姓举报置之不理者监督举报,做一名有良心的中国人。
2023-08-25 11:14:062

党员的监督义务有哪些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2023-08-25 11:14:142

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分别是哪些

法律分析:在党内,监督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组织、专门机关(即各级纪委)和全体党员。监督的对象则是这些组织的活动和党员个人的行为。也就是说,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他们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也履行接受监督义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2023-08-25 11:14:221

如何发挥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近年来,阳新检察院认真践行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在构建平台上下功夫、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在创新举措上下功夫,在教育管理党员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一、以政治教育为先导夯实教育管理组织基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细处入手、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领导、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对思想政治工作加以改进,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成效引领检察干警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一是从“注重管理型”到“率先示范型”转变。注重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党组坚持带头学理论、带头写文章、带头讲党课,用自身的清廉带动干警自觉遵章守纪。二是从“单方灌输型”到“双向交流型”转变。党支部定期开展问卷调查、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既“疏”又“导”。三是从“传统说教型”到“网络引导型”转变。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检察局域网为载体,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的连带协同效应,精心打造网络政工。四是从“劝教说服型”到“关心感化型”转变。出台从优待警相关规定,坚持定期考察学习、年度体检、生日祝福、鼓励体育锻炼、慰问困难干警,以真心爱警、真情护警凝聚警心,充分调动干警投身本职工作、奉献检察事业的积极性。五是从“主题教育型”到“隐形渗透型”转变。将教育寓于环境、文化、活动之中,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在机关设置文化长廊、格言警句、运动场、体能训练中心等各项文化设施,用良好的文化环境影响人、塑造人。六是从“群体教育型”到“群分结合型”转变。建立检察长亲自抓、副检察长分头抓、政工部门具体抓、检察官“一岗双责”、政工干部积极配合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形成以院领导为“龙头”,以政工部门为主体,以中层干部为“支点”,以政工干部为“纽带”的“大政工”格局。2016年11月22日,该院在黄石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会上,被列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首批示范点。全市首批共计9类21个试点,我院是党政机关类首批试点两家之一。  二、以完善制度为手段构建教育管理机制。该院以支部为单位,积极搭建各类形式多样的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水平,克服“本领恐慌”。一是推行岗位培训制度。搭建在线自学考试平台,要求干警每日一练,每周一考,每月一总结,巩固法律知识。要求各支部自主开展“每周交流一次办案心得、每月讨论一个主题、每季阅读一本好书、每半年聆听一次讲座、每年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文章”为内容的学习活动,支部党员一起学习新法律法规,交流学习心得,探讨疑难案件。二是推行分类引导制度。各支部根据干警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引导策略,促进潜能得到最佳程度的发挥。如:第一党支部人员主要从事文字材料、信息报送及协调工作,该支部常邀请材料能手为该部干警讲解公文写作技巧、组织干警到省市参加各类学习,重点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能力。该院已培养全国优秀宣传报道员1名,全国十佳反渎局长1名,全省优秀宣传报道员2名,办案能手18名,全市业务尖子12名,办案能手25名。三是推行实践历练制度。针对有的干警业务能力足文字材料较差、有的干警文字材料强业务能力弱的特点,各支部之间形成了岗位轮岗历练制度。如:第六支部(反贪部门)组织年轻干警到第二支部(办公室)挂职锻炼,提升材料写作水平,为案卷材料整理打基础;第二支部(政治部)组织干警到第四支部(综合受理接待中心)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应对复杂疑难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打造服务型政工队伍。通过不同的岗位历练,在教育管理中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  三、以两学一做为契机丰富教育管理内涵。该院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在活动在不断丰富教育管理党员的手段和内容。一是规定动作规范有效。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党员三日+”为基本载体,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努力创新方式讲好党课,积极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精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合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对规定动作,做到一个不落,事事落实。去年5月,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到第二支部将党课并参与了支部民主生活会。同年6月3日,7个支部,124名党员分别在自己所在支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缴纳党费、党员民主评议、上党课、党纪理论知识测试等活动。二是自选动作创新开展。在开展“党员三日+”活动中,该院党支部坚持在“+”上做好文章,使“党员三日+”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激情与活力。2016年“五四”前夕,第二支部组织28名“80”后干警来到精准扶贫挂点村—白沙镇汪武颈村,开展访贫问苦,走访过后大家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立行。5月26日,第三支部赴王英镇检查26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并为他们上了一堂法制课。“六一”前夕,第四支部5位“爱心妈妈”来到枫林镇五合教学点和排市镇鄢家巷教学点开展“赠送爱心礼物,共庆快乐六一”山茶花志愿者活动,并看望留守儿童。6月15日,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前往浮屠镇方林小学开展“党员三日+”送国史、党史、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自发捐款为学生购买了学习和体育用品以及2000元捐赠款。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党员监督教育管理。作风建设是党建的永恒主题,该院党支部在党员作风建设上发挥了及其重要的监督作用。一是强化日常行为监督。党组要求各党支部经常性开展法治思维、检察纪律教育,对检察人员定期开展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忠诚意识,确保支部党员在工作中有组织有纪律有活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各党支部书记以签订责任制的形式把责任压实到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洁教育,同时把警示教育贯彻工作的始终。去年,第二支部在全院党员大会上通报上级传达的违纪违法文件18次,通过短信平台给全体干警发送警示短信22条,发作风通报5次。三是加强对党员检察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检察人员向党支部述职述廉制度、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诫勉谈话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如:五年来,第五党支部以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评查案件3340件,督促整改201件,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了办案安全。
2023-08-25 11:14:301

如何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既体现时代性,又体现先进性。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机制。一是要建立宏观指导机制,科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目标,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二是要建立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对党员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激发接受教育培训的自觉性。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一次党小组会,开一次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定期上好党课。二是实行党日活动制度。定期开展党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一是实行责任激励。结合实际,结合党员的具体岗位、职务,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创造条件、定期检查、民主评议等形式,督促党员积极履行职责。二是实行目标激励。完善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和民主评议的依据。建立健全党员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每个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下而上监督和自上而下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强化廉洁自律。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定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党员质量保障机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两推一公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处理上,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进行查处。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机制。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二是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三是完善结对帮扶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落实好各项制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023-08-25 11:14:561

党内监督坚持的原则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23-08-25 11:15:042

什么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什么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如下:1.党内监督是指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在中国共产党内,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保障党的纪律严明、凝聚党心、加强党的团结,促进党的事业不断发展。2.组织监督:党内各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这包括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审查和处置,各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通过组织的层层监督,确保党的决策和任务得到贯彻执行。3.党员监督:党员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党员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会议等渠道,对党的工作和党员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错误,促使党的事业更好地发展。4.群众监督: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党员群众通过参与党的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建议等形式,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推动党的事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5.舆论监督: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新闻媒体和网络舆论平台通过报道、评论和监督,对党的工作和党员的行为进行曝光和监督,推动党内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2023-08-25 11:15:181

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  二、实施原则  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单学期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年终得分在120分以下的,视为该年度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党章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教学成绩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  2、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  1、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组织观念强,及时交纳党费。(10分)  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0分)  2、群众基础方面。  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10分)  3、积极参加团体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能够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0分)  4、专业学习方面。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本处室、教研组良好学习风气,教学成绩突出。(20分)  5、行为自律方面。  在考勤上,没有缺席旷工记录,并能在其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10分)  带领本处室教研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考核,办公室、卫生区整洁,能够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10分)  平时生活作风良好,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  六、考核程序  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  2、每学期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成绩及名次、每次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  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各处室教研组中民主推选出5-7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  4、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打分,对每位党员前一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同时,在每年三月份左右(即次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年度的两次考评进行总结,得出每位党员的最终得分。其中年度总分在170(含170)分以上为优秀,140-169(含169)分为良好,120-139(含139、12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7、预备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2、对在党员考核中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若有学期的考核总分不合格,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八、考核时间  党员的每学期的考核工作,在下学期的开学初完成。同时,对于年度的考核,定于次年的三月份(即次年第一学期初)完成。4月份,公布考核结果。
2023-08-25 11:15:421

健全党什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1.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  一 要广泛推行党务公开。要畅通党员知情渠道,提高党内生活的开放程度,推行党务信息公开化,实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推进党员知情权规范化。要健全党员监督运行的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党员参与决策监督机制、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监督机制、信访机制、落实和反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党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建立可操作性的制度,确保党员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监控权力运行过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支、支部)内部议事和决策规则、机制,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形成经常性监督的氛围。  2.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要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责任制,明确各权力层次、权力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不要对“一把手”赋予过重的权力。二是要科学分解权力,对于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和某项职能,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三是对“一把手”的权力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尤其是项目决策权、资金调度权、财务处置权、设施使用权、机构设置权、人员使用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相机处置权,都必须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四是要建立权力与责任相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决策或权力运作失误,不仅要追究行使该项权力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3.依靠群众,提高民主监督水平  加强群众监督,实质上是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一要深入推行局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二要在企业内部普及民主法制教育,认真受理、及时核查职工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种问题,营造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三要重视家庭监督的作用。通过相互提醒、相互勉励,达到提高廉政意识、共建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风尚。同时要探索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问题,把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  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为 了实行有效的监督,应当对现行的职能监督体系的相互关系进行改革和调整,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将监督同级党委、行政领导调整为由上级部门监督下级党委、行政领导,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使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得以充分发挥,不再因自身的人权、财权受制于监督客体而出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监督不好、不监督好”的监督不到位情况。在现行领导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要从党内十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督关口前移、群众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入手,加强对现行的监督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的研究。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要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同时要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培养纪检监察人才;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023-08-25 11:15:501

如何做好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监督干部工作是否严格遵守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第一,要看选人用人的民主制度是否健全。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党委民主议事规则,看其能否坚持用好的领导作风选人。第二,要看选人用人的决策行为是否民主。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六中全会《决定》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议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是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第三,要看选人用人的程序是否到位。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等基本程序,看其有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行为。
2023-08-25 11:16:042

每个党员必须接受()的监督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在履行党员义务和享受党员权利方面都是一样的。由于工作需要,有的党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但是,不论是否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职务的高低,只是分工的不同,所负的责任有区别,并没有尊卑贵贱之分。所有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都要毫不例外地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我们党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政党,她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每个党员为人民服务做得怎样,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都有权监督、批评,其目的也是为了使党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党不怕监督、欢迎监督。从党员个人来说,接受党内外的监督,是对自己的鞭策、约束、激励。党组织要求党员接受监督,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真正关心、爱护党员。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但是,由于所处环境的复杂性,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不注意学习、放松要求,又受不到有效的监督约束,思想就有可能退坡。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遵守规定,不断强化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特别是在担任领导职务后,要坚持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同党内外群众保持最直接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和批评,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有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由于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容易产生特殊化的思想,脱离党内外群众,有的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所以,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来说,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对于防止和克服特殊化的倾向,保持普通党员的身份,加强同群众的联系,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2023-08-25 11:1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