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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6 0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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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不是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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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1、单位简介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地处湖北省宜昌市,始建于196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健委业务直管医院、爱婴医院、宜昌市红十字医院。
2、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拟招聘100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从起点学历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当月通过学信网打印),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5)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等);
(6)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扫描件等;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正在培训且2023年7月31日前培训结束的可提供培训证明,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8)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9)其他相关证书。
3.报名邮箱及格式:邮箱rhyygkzp@1*.com,邮件名格式为“2023年+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
4.报送材料要求: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打包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
凡发送多次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一份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
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工作经历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现场所需资料:按上述“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的顺序整理,审查现场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所收材料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且须密切关注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官网相关通知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相关招聘信息均会在官网发布)。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三峡大学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工作由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组织。
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临床业务能力及业绩水平、科研教学能力、管理水平等情况,提出具体招聘引进意见,拟聘用结果报医院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2、笔试
(1)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2)学历要求为本科和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和既定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既定面试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达到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场打分。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式:
(1)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
(2)需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如果笔面均相同,则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院负责,考察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3.递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如需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html/tzgg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医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五、防疫需知
应聘人员自觉服从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网站(html/tzgg)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网站(html/tzgg)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717-6554538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2023年2月8日
附件: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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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19:37:561

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tvu.edu.cn)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3. 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有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职业大学官网()。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南通职业大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836。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三)面试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面试通知书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发放。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面试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南通职业大学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职业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须在南通职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政策咨询: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0513-81050837、81050836;监督电话: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0513-810508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附件: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南通职业大学2023年2月24日附件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附件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附件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5 19:38:121

2022年四川资阳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已公布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四川资阳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高级工程师1名;   (二)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师1名;   (三)安岳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主管1名。   招聘职位具体信息详见《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5月14日)。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8:30至6月20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3)。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聘任职位。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任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考试测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40%,专业知识测试占6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作业、专家座谈等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评估。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如考试测评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只有1人的经批准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与聘任职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照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聘任机关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结合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资阳组工网(www.zyzgw.gov.cn)、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srsj.ziyang.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按程序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均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与其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有关薪酬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条件的,可参照引进人才政策享受住房资助(人才公寓)和生活资助。   (二)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方式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聘任期满后,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经批准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依法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26560789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028-26921128   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028-24527347   1.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2.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2022年资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2023-08-25 19:38:191

聘任合同转到人事后,多长时间通知报到

3天。在人事部规定中了解到聘任合同转到该部门后会在3天内通知员工报到,进行公司内部工作,人事部是为企业建立培训制度,制定企业考勤制度及规章制度的部门。
2023-08-25 19:38:281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文秘写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具体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文秘或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政府基层工作经验、了解基层事务、热爱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的优先考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居住在市区,交通方便,能适应加晚班。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到4月25日下午5:00截止。 报名地点:观沙岭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82979000 82357500 2、资格审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 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1-2名试用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 围内进行公示。试用人员分配到党政办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同一岗位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5天内办完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三、管理和待遇 经试用合格者由观沙岭街道办事处与其签定正式雇用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观沙岭街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2500--3000元/月,提供中餐,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享受雇员福利待遇。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一十七日
2023-08-25 19:38:361

2022年河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5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河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8:00——2022年9月18日17: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试用期未满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6日8:00——2022年9月18日17:00   3.提交报名申请:   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阅读《诚信书》点击同意后,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者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9月19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本人于9月21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打印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笔试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法规)、形势与政策。笔试成绩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或技能要求的需提供对应的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至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下午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对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九、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全体报考者须在考前两周内了解许昌市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绿码;在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和场所码。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6日      原文标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citc.edu.cn/info/1033/6466.htm       2022年河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报名入口
2023-08-25 19:38:431

关于人事聘用的红头文件 急求 645091390

潭*政字〔20**〕*号关于**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所属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主任。特此通知***************************20**年1月8日抄送:*******************************************发文单位名称******** 2014年1月8日印发
2023-08-25 19:39:041

想问一下书面的聘用通知是新员工入职时必须给的吗?如果没有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有书面的聘用通知书肯定是对你的一种切实保障。法律规定,《聘用通知书》也是合同的一种。按合同法规定,一旦双方确定了承诺期限,即使一方想撤消,也要得到另一方同意;如果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撤消,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你有书面的聘用通知书绝对没有坏处!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2023-08-25 19:40:591

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聘用制干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聘用制干部,是指院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干部岗位上任职的工作人员。第三条 从工人中聘用干部必须在单位定员、定编、定岗位的基础上,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干部职数和院下达的增干指标范围内,根据需要聘用。第四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干部的待遇和权利。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第五条 选用聘用制干部,必须竖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第六条 聘用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三)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的聘用制干部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的聘用制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需具有聘用职务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有三年以上工龄; (五)首次聘用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特殊需要,经院人事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第七条 聘用程序 (一)聘用制干部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根据干部自然减员情况和工作需要,于每年七月份编报本年度需要聘用制干部指标数。院根据增干指标使用情况,考虑各单位工作需要,经平衡后,于每年第四季度下达本年度聘用干部指标。各单位在指标限额内按条件进行聘任。 (三)聘用制干部应由处、室提名,人事部门考核,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聘用制干部均须填写《聘用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京区和无分院地区的单位报院人事局审批。其他单位报分院人事处审批,分院人事处定期向院人事局备案。 (五)签定聘用合同,颁发中组部、人事部统一制发的聘书。 (六)聘用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原待遇,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职务。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八条 聘用制干部聘期一般不超过四年。聘用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对胜任工作、表现好的可以续聘。第九条 聘用干部应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合同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聘用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一)个人不能履行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企业被决定为关、停、并、转或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第十一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被刑的,合同自行解除。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属第十、十一条所列款项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第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聘用制干部可以要求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二)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或应征入伍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试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第十四条 单位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和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技术骨干,在聘期内,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批准。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都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保证在不损害双方权益的情况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第十六条 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应报院人事局备案。第四章 聘期内和解聘后的待遇第十七条 聘用制干部可以参加国家机关的招考,聘用制领导干部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一经录取和选调,即办理干部录用手续,享受国家机关干部待遇。第十八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用期间工作调动,在本地区院系统内按聘用制干部办理调动手续;调往院外系统,办理解聘手续后按工人身份办理调动手续。第十九条 聘用制干部解聘后,不再保留聘用期间的待遇,用人单位比照其新工作岗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待遇。第五章 退休、退职第二十条 被聘用为聘用制干部的工人连续聘用十年(本规定颁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原则上可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2023-08-25 19:41:111

2021河北省邢台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498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河北省邢台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498人】已发布,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10日。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和院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引进到医院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在本年度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现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工作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单位报名地址和报名邮箱详见《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人才网,下载并填写《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将表格及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到用人单位报名。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④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⑤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测评考察   由市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支持政策及待遇   1.“燕赵英才卡”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条件的,优先向省推荐申领“A卡”。  2.职称评定。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住房补贴。按照《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引进人才购(租)房补贴发放操作指南》文件规定,本次选聘的全日制博士,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后,在邢首次购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给予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4.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来邢就读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由居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考察、体检,未报到、未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咨询电话:0319—3699307。 2021年邢台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xlsx 2021年邢台市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邢台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国内双一流、世界大学排名前300院校名单.docx
2023-08-25 19:41:201

南通职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职业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7年6月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以后出生)。 (三)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强,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本地区行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职业大学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来函或E-mail报名均可 2. 报名时间:2012年78:00至7月26日17:00 月13日 3. 报名地点: 联系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39号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 联系 人:顾志祥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电话:0513-81050838 电子邮箱:ntzdrsc@163.com 4.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 ⑴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情况、2005年以来获得的各种奖励和荣誉、联系方式,等等)。 ⑵ 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⑶ 2005年以来的科研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作。 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考核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由我校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于2012年7月31日在南通职业大学网站(www.ntvc.edu.cn)进行公告。 考核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校通知应聘人员。考核的内容以说课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高职教育的理解和相关的专业素质,说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和南通职业大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等。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2012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050838 联系人:顾志祥 七、监督举报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810500825 联系人:黄勇 举报信箱:ntzdjj@mail.ntvc.edu.cn 附件一:《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2023-08-25 19:41:291

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聘职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聘职员1人。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6日9:00至2023年03月08日18:00。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公园管理中心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职位   (一)选聘范围   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6日)前通过全日制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符合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职位   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1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3.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6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职员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选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6日9:00至2023年03月0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打包并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lufen@szpsq.gov.cn)。   3.报名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和扫描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面试   1.时间:报名结束后2周内根据入围面试人数确定具体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具体视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官7名,考官组成人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官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面试具体组织工作。   4.入围体检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按约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0442462.html
2023-08-25 19:41:431

2021年福建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选聘通告【3人】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名(见附件1《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我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具有助理记者、助理我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2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且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九级及以下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2003年9月期间出生);八级及以上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2003年9月期间出生);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50周岁(即197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八级及以上职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不限全日制),详见附件1《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41幢3楼),联系人:杨燕蓉,联系电话:0598-8243196、13******808。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到现场报名时,提前电话预约,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不得现场报名。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   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体检人选人数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体检人选人数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选聘计划。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考试疫情防控书》(附件3,以下简称《书》),并如实填写、签名。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考点。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融媒体中心、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经调档审查后,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0598-8243196)。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3679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1.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书   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9月3日
2023-08-25 19:41:521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朝着稳步方向发展,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我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维护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遵府发[2004)14号)和《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府发[2004] 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人员聘用制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一、实施改革的范围及对象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县政府财政全额和差额预算(按机构编制程序上报审批核定收支的定额或定项补助)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经费靠财政拨款,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本次改革的范围。二、时间安排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事三正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并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总体要求为:今年底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员聘用工作。三、基本原则推行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也是事业单位用人的基本制度。人员聘用制即按国家法津、法规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 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响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形成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 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一种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二)坚持按照编制数和工作需要设置岗位的原则。设置岗位要坚持按需设岗;杜绝因人设岗。按需设岗,就是根据编制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科学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三)要与本单位人员的结构相结合,注意保留各层次的工作骨干,注意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调整,通过人员的流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四)坚持公:千、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人员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五)坚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竞争上岗、组织决定的原则。群众参与,就是要增强对岗位设置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评,就是在聘用各类人员时,要公布岗位、职责、任职的基本条件,通过竞争上岗,产生预聘对象,并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产生拟聘人选。组织决定,就是对拟聘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有关的任用程序,由部门党组(党委)或行政领导、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任命、办理聘用手续。(六)空编新增人员执行招考的原则。在编制范围内,凡出现空编新增人员(除军队转业等政策性安置、上级主管部门选任的领导人员、涉密岗位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考聘用制度,规范进人程序,严把进人关。(七)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在人员聘用过程中,对单位各层人员的聘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可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要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岗位结构比例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行评聘分离,逐步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有一定专业技术决定权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引入执业准入控制和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机制。对管理岗位人员,建立体。现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逐步完善和规范对工勤A员进管、出等环节。四、聘用工作的步骤和方法为保证人员聘厨工作的公平、公正,县直副科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或主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建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聘用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小组),明确专人具体抓。聘用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领导、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改革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聘用作考评委员会(小组)由业务领导、专家、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对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聘用、考核、解聘、续聘等;相关事项提出考评意见。聘用人埙经民主推荐,单位负责人提名,产生拟聘人选,经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后,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受聘人员,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确保在人员聘用过程中做到聘用程序规范,体现客观公正原则。具体工作步骤如下:(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岗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作为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已聘用人员履行职责的依据。岗位设置由单位聘用领导小组按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委办的有关规定确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按县编委下达的领导职数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照(遵市人职[2002]27号)文件规定,在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标内,科学合理设置高、中级岗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未超编的事业单位可按实:有人数95%设置岗位,未超编的单位不得超编设置岗位。(二)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各乡镇和实施改革的县直事业单位,要在本乡镇、本系统或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本乡镇、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内容。(三)公布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的实施方案,要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布,实施方案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报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四)竞争上岗与报批聘用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除特殊情况外,都要进行竞聘上岗,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运作,主要环节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评考核、组织决定等工作环节。聘用工作人员主要在本单位。人员中选聘,但按有关规定对于涉密和不宜公开竞争的特殊岗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经组织考察后可直接聘用。对空缺的岗位,需新增人员的,经批准后,可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为了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无论以何种形式聘用的人员,在产生拟聘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前,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满,无情况反映的拟聘人员,单位部门党组(党委)、乡镇党委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范围内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受聘人员经公示无情况反映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五)签订聘用合同决定聘用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聘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1、聘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名称、职责或工作任务及要求;(3)岗位工作条件;(4)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5)工作纪律:;(6)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聘用合同的期限,包括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短期合同;保密性强或者职业需要的岗位,可签订中长期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2、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执行以下规定:(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2)禁止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实行回避制度,不得聘用单位主要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担任与之有直接上下级的职位;(4)因特殊原因需缓签聘用合同妁,经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缓签聘用合同;限制氏,事行为能力人,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可,可以缓签聘用合同;(5)受聘人员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合同期至退休年龄时,聘用单位应当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的合同;(6)刚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聘用单位应与其签订5年的首期合同:(7)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实行试用期。聘用单位与本单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聘用单位招聘的新增人员,试用期—般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8)聘用单位.固定制职工二不愿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缓签的,聘用单位应给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流动期,逾期仍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愿调离或辞职的,聘用单位有权予以辞退;(9)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5份,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主管部门1份,鉴证机关1份,存入受聘人档案1份。(10)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2)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签订的聘用合同;(3)权利义务不对等,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聘用合(4)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5)未经当事人委托,由第三者代签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致,按原签订合同的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除去律法规或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合同继续有效。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五、受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掌 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工作。(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具备的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的结构,包括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的要求。2、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必要的工作经历。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团结同志,作风正派。4、近三年未受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三)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夕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聘用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有关要求;2、获得与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4、原任期内的继续教育成绩为合格以上;5、聘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通过考试取得中、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恪证(原件)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四)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等级制,分为一至六级,一至四级分设正、副级(本县不设一、二、三级职员职务)。管理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六级职员应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试用期满;2、五级职员应月广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六级职员3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3、四级职员(副)应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五级职员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且参加工作试用期满;4、四级职员(正)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四级职(副) 3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且参加工作试用期满;5、从下一级升上一级职务,必须是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上等次,在聘期内继续教育成绩为合格以上;6、符合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五)工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l、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技能,特殊岗位或技术岗位还需具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和上岗证;2、除原有在编人员外,首次被聘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特殊岗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3、续聘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4、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六、受聘人员应享受的权矛]及待遇1、受聘人员的待遇要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确定。2、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我县已启动的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统筹和其他福利待遇。3、受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4、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有按受国家规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力。5、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受聘人员的原身份及工作年限作为档案保存,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聘用单位应承认其连续工龄。6、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连续在该单位聘用的时间计算。原固定制职工首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前的连续工龄,视作该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七、解聘、合同终止和赔偿(一)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聘用期内违反合同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5、未经单位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合同的。(二)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辞职和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1、受聘人员患重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规定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2、受聘人员习二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的。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受聘人提供3---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份,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人员,聘用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仍未就业的,并不愿与聘用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人员,本人应当申请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根据被聘人员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聘用单位j乒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3、受聘人员牛;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被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支付其1个月上年本人平均工资,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聒用合同:1、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病终结后,经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5、用人单位以景乙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6、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七)其他规定1、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扩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若需续签合同由当事人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续签合同应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2、受聘人员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不属于第(六)款规定情形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聘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不得侵害对方利益。聘用合同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解除。4、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双方应当在聘用合同申明确约定培训后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受聘人员应以不高于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向聘用单位赔偿培训费和一定的违约金。5、关于不在岗人员的有关问题的处理。过去已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留职停薪、留职带薪的人员,无论是否到期,其留职停薪、留职带薪合同自然终止,由原单位通知本人回单位参加改革。虽经单位同意,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其本人回单位参加改革。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说明原因。未经单位同意自行离岗的人员,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其本人回来,先查清问题,并接受相关处理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以上人员,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按法定程序;书面通知其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回原单位。通知后,不按时回来的,视为本人自主择业,另谋职业。八、对聘用工作的监督管理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聘用合同的鉴证和人事争议仲裁,对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一)聘用合同的鉴证聘用合同签订后,经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应在1个月内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鉴证。鉴证时,聘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聘用单位法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受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4,签订的聘用合同文本一式5份(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5、需要的其他鉴证材料。(二),争议仲裁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若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按有关规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由一方当事人书面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九、未聘人员的安置(一) 未聘人至[的安置主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要通过开发服务项目或创办新产业、转岗培训、内部交流、高职低聘等多种形式,安置未聘人员。单位要向未聘人员提供不少于3次重新上岗的机会,不能简单地把未聘人员当成包袱推向社会。(二) 鼓励引导未聘人员向基层、向国有、非国有经济领域流动,向更能发挥专业特长的岗位流动。(三) 事业单位的未聘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退休待遇。按《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离休、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计算办法>的通知》(黔人通11994]05号)规定执行。提前退休的未聘人员待遇按原来的经费来源渠道解决。十、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3-08-25 19:42:251

2017年广东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民政局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聘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1名(管理八级),岗位职责:  (一)对馆长负责,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馆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抓好政策规定、制度的监督和落实。  (三)配合馆长做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抓好职工队伍建设。  (四)为馆长决策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馆长外出时,执行馆长委托,临时负责本馆的全面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民政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或财政金融专业。  (六)担任殡仪行业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管理九级)3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公墓管理的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七)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对象范围:   江门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三)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3日至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江门市广新路18号五楼)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公开选聘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报名表》(见附件,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如学历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市民政局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资格初审  市民政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由市民政局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如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市民政局在市人社局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表述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七、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且排名第一的列为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市民政局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过复审的,由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  十一、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张先生0750-3503120;投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50-3873702、3873786。   附件:公开选聘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报名表
2023-08-25 19:42:421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2019年1月31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人事部门,市委、区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人事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结全市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修订完善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京人发〔2005〕37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制度,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监管,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是指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统称“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市委、区委党校,民办高等学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应遵循“按需设岗、科学评价、公平公正、以用为本、能上能下”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是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政策制定、组织落实、监督检查以及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整。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区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实行结构比例调控。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职称结构比例,按照本市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功能定位、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任务、专业建设、人才队伍等因素,科学设置教师职务岗位,经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备案。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以教师工作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本校实际,在强化教育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在国家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基础上,确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教师职务的聘任条件,建立符合实际的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 高等学校还可制定高级职称的破格聘任条件,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符合破格聘任条件的高校教师,可直接参加评聘。 第八条 高等学校中经批准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或开展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与高等学校建立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教师,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业绩可以作为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聘委会可按校、院(系、所)分级组建,一般由校、院(系、所)、学术委员会、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聘委会主任一般由校、院(系、所)主要领导担任。 第十条 聘委会下设考核组和评议组。 考核组负责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从业操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 评议组负责对教师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评议组一般应由5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具有与所评级别相同或较高职务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尚不具备独立评议能力的高等学校,可采取全市联合评审的方式对教师进行中级及以上职务的学术评议。 聘委会负责根据考核组和评议组的考核、评议意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聘任意见。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拟聘岗位信息。高等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及岗位空缺情况,发布聘任岗位信息。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及本校制定的岗位聘任条件,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 (三)考评前公示。聘委会对应聘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核、评议。考核组和评议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组进行评议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评议通过。 (五)确定拟聘人选。聘委会综合考核、评议意见,结合岗位实际,提出拟聘人选。 (六)验收。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或区人力社保局,对考评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 (七)聘任前公示。聘委会对验收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校、院(系、所)长办公会审定聘任人员。 (九)聘任结果备案。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职责划分,将聘任结果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高等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教师职务聘书。 第十二条 对于高等学校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委会根据岗位情况提出综合考察评议意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经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直接聘用。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向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聘任情况和聘任结果备案。聘任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聘任全程可追溯。 第十四条 岗位聘用实行聘期制,聘用合同期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高等学校与受聘人员可按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续聘手续,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受聘人员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聘用职务确定。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须主动接受人力社保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的监督。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及各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对高等学校报送的聘任工作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定期开展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失信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任结果,纳入失信黑名单,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因聘任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市人力社保局将暂停其自主评审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评审权,并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第二十条 各级聘任组织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应聘人员做出客观、准确的评议。对于在聘任工作中打招呼、牵线搭桥、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泄露内部讨论情况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高等学校应将其调离聘任工作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涉嫌违法违纪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本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的,也应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并在修订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人力社保局重新备案。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主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社会化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后,由高等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31日起实施。 来源:
2023-08-25 19:42:541

职称聘任条件及流程

职称聘任条件及流程如下:一、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3、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相应具备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的学历。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各级职务的不同学历要求。对虽然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二、流程(1)初级职务评聘流程1、应聘人员根据当年职称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部门递交相应申报材料。2、各部门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3、学校根据条件对材料进行审核。4、学校发文公布结果。(2)中、高级职称评聘流程1、应聘人员向人事处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人事处统一将申报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职称申报通知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将社会工作、教学、科研等成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3、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民意测评以及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按照相关通知安排,将应聘人员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4、将应聘人员的评审表、简表进行网上公示,对应聘高级职称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现场公示。5、学校各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6、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7、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聘任。
2023-08-25 19:43:221

2022浙江省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科技信息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专技11级及以下)。   二、选聘范围   浙江省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20日后出生)。   (四)具有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8月20日),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历年考核及奖惩情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近3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除报名表需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xskjj2022@126.com。文件名命名为“选聘报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嘉兴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对象确定后,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本次公开选聘考试,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0573-82159806、82159825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82228947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3-08-25 19:43:591

2021河北省邢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选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河北省邢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4月20日-22日(8:30-12:00,13:30-17:30)。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主要职责是:负责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拟定前的调研、分析工作;负责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应用、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电子政务应用、大数据应用等支撑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非定向高校毕业生(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选聘条件且2019、2020年毕业已取得国家学历认证的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   选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2021年毕业的需于7月底前取得国家学历认证)。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4月14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0日-22日(8:30-12:00,13:30-17:30)。   2.报名方法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地点在邢台技师学院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850号技师学院南门旁)。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进入现场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合格(低于37.3℃)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需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五、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5:1时,采取公共基础测试的方式按5: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共基础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不超过5: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测评。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考核,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2021年毕业生,7月底前,由拟聘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后,按程序聘用,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视为不能按期毕业,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3288701、0319-2135938   监督电话:0319-3690133 点击下载>>> 大数据发展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大数据发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3-08-25 19:44:141

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大学生村官)

已经公布了
2023-08-25 19:44:515

2023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一)查询岗位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二)网上报名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提交应聘申请方式: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四)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二)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三)成绩查询《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五、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六、体检和考察(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七、公示、聘用管理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八、其他事项(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列表:1.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2.附件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3.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5 19:45:181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其中,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护理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2010届(含)之前的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五)报考对象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12年夏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0日(8∶30~12∶00,14∶30~18∶00)。 (四)报名地点 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港路6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2012年海安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⑥在我县区、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由海安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招聘研究生岗位和近两年来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ldbz.gov.cn)、海安县卫生局网(www.hawsj.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2年8月21日(8:30-12:00);改报地点: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港路6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2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卫生局网公示。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4:30-18: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卫生局网公布。 4.报考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10)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除01、02、10岗位外,其他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维反应、口头表达、应用本专业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01、02、10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卫生局网公布。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卫生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任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在2012年9月3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6.按照《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聘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按照雇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812816(海安县卫生局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 1.《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2年海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2023-08-25 19:45:411

2023年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岗位及职数本次统一公开招聘涉及33个事业单位,46个岗位,共招聘7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医疗卫生类( E 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并及时通过中国长阳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中国长阳网公布调整情况。(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前县人社局在中国长阳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确需递补的,招聘单位应报县人社局同意。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方案和公告中应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所有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中国长阳网公告。(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相关人员服务(役)时间计算方法见《公告》相关说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3月31日前提交给县人社局,具体申请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七、体检、考察(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中国长阳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联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八、公示、备案和聘用管理(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在中国长阳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三)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后,考生应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5年。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三)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报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5 19:45:581

招聘事业人员聘用通知书已发但没签合同

题主是否想询问“招聘事业人员聘用通知书已发但没签合同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招聘事业人员聘用通知书已发但没签合同的解决方法是尽快签订合同和及时解除聘用关系。1、尽快签订合同:尽快与招聘事业人员协商并签署正式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2、解除聘用关系:招聘事业人员拒绝签署合同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2023-08-25 19:46:431

聘用通知和编制卡时间不一致

修改。聘用通知是录用的通知,通知上的上班时间会与编制卡上的时间不一致,只需修改即可,是正常的。聘用指的是录用的意思。
2023-08-25 19:46:531

2021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20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2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3日09:00-2021年09月15日16: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即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6.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   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引进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2:00   报名网址: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审查通过人员按照要求缴纳面试考务费,具体缴费形式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面试人员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市本年度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考试。   八、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引进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由临清市委组织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06354105   监督电话:0635-7121745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pdf
2023-08-25 19:47:421

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理、工、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梅顺齐教授。目前,学校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8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60余人次。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5000余人。有69个本科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二、招聘计划2023年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216名。具体要求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面向社会发布。(二)报名时间与方式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sc@wtu.edu.cn报名。(三)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经历证明材料;(2)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3)个人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五、考核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前期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六、考察、体检与心理测试根据考生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考生。(一)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因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七、公示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或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职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九、防疫须知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十、违纪违规处理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主页()、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z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政策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2月14日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5 19:47:491

2014年陕西省拟聘用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公示

按照《陕西省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陕西省2014年拟聘用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4年7月30至8月1日。   8月5日前,各市(区)委组织部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接到聘用通知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应聘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安康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宝鸡).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汉中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商洛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铜川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渭南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西安).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咸阳).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延安市).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杨凌示范区).xls 2014年陕西各市(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人员名单(榆林市).xls
2023-08-25 19:47:561

保定高阳县2022公开选聘高中教师8人公告

保定市高阳县因教育事业需要,根据相关文案及政府同意,现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名,其中高阳中学选聘教师2名、职教中心选聘教师6名,下面是整理的“保定高阳县2022公开选聘高中教师8人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保定市高阳县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为高阳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2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6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选聘理由   高阳中学、职教中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自然减员增加,急需专任(专业)教师。    二、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专业条件:本科学历(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专业条件详见《高阳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专升本学历不在招聘要求范围之内;考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报名,也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必须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编在岗教师或已通过县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3、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高中选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3、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优秀教师须提供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选聘办资格审查后,合格者进入面试。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注:报名者留好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职教教材中抽取。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办联系上级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完当天,在高阳县教体局显著位置公布。   5、考试要求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为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请考生下载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依据省市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1、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2、学历高的;3、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4、有任教经历的;5、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无职业年金)。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其他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选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312-66995770312-6699702    1:高阳县公开选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2022年高阳县第二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3:2022年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2023-08-25 19:48:041

2022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24:00时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2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博士后、有科研工作经历者等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专业可放宽至所在学科门类。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聘用后,若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院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单位)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照1:6的比例开考;不足1:6比例的岗位,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开考。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入围。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社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89323(湖北省农科院人事处)   027-87389010(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70579(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392(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267(湖北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85557(湖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2023-08-25 19:48:111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要求,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数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7.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并发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3.报名须知(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4.资格审查及其他(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二)考试安排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1.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4)其他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招聘岗位。2.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2)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3)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在笔试实施前五天在三峡宜昌网发布。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考生。(5)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3.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五、公示和聘用管理(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三峡宜昌网公示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六、其他事项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2023年2月14日附件1: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附件2: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5 19:48:191

2022年海南医学院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及教辅公开招聘公告【47名】

  u2002一、拟招聘的对象、范围、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在省人社厅网站、海南医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受疫情影响,学校暂时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管控,暂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2日;   2.系统报名:https://asc.hainmc.edu.cn/RecruitManage/recruitment/#/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时-2022年4月12日24时)   3.报名要求:   (1)不同岗位的材料要求不同,请根据本人所报岗位要求上传附件,附件要求为pdf版本。各岗位均须提供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持国外学历学位的,需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A2岗位须提供政治面貌证明(须按照模板提供)。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并在有效期内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期内可修改报名内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填写成功后可自行查看本人的应聘填报信息,填写成功即可,无需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人事处及相关单位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四)组织考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组织考试,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方式及内容如下:   1.笔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2号),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到达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成绩平均分,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2.面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规定,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岗位适应力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及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考试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各占50%折算计入总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并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学校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制)》、《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员额制)》报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员额制)》,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员额制)》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95156   1.海南医学院二级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及教辅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2023-08-25 19:48:261

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政府网(www.ningwu.gov.cn)、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sxxzpta.com)发布。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资格条件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5、考务费用减免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六、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七、资格复审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八、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十、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十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咨询电话:0350-4723187 宁武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附件: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2023-08-25 19:48:331

2023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150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150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12月10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将赴部分高校设点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150人,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2)。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   7.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的合格证明或参考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10.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https://ks.wjhr.net/bmxt。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12月10日16: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6:00。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1MB以下)一一对应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上传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   (5)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国考准考证。   4.经资格初审需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上传材料的,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填报手机畅通,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距离报名截止日期不足2天的,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完成,否则该部分信息及材料视作无效。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也不可再修改信息或补传材料。   (六)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选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补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9:00-12:00。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情况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若有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u2002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最新要求执行。   六、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吴江区教育局根据选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当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录用人员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定额租房补贴标准:聘用后3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800元、硕士研究生600元、本科生400元。   (三)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67、63981953、6398197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原文标题: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jiang.gov.cn/zgwj/gggsh/202212/e1f0fd5a76044e2ca7398acb5a6ad31e.shtml
2023-08-25 19:48:481

莆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莆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网)

2022莆田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根据我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具体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条件本次公开企业员工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一览表》。二、招聘范围及程序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三、报名条件1.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候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认证信息和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查询认证信息。2.年龄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相关证书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6.其他条件详见图片。四、报名期限及方式1.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日起至7月15日17:30止。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3.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五、组织考试1.开考条件。须符合1:3以上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3.面试。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和我司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4.成绩评定。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当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仍有相同条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六、体检和考察政审组织体检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在职考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七、公示、聘用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八、其他事项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及通知均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国资委/人员招聘信息专栏、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及莆田市水务集团网等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本次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由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5026968。招聘咨询联系单位为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5026912,联系人:佘先生。
2023-08-25 19:49:071

2022年江西上饶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52人】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西上饶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2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近期上饶市人民医院北院开诊,大部分临床科室扩容,分科后人员较紧张。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切实解决南北院区同时开诊后医疗卫生人员紧缺的问题。上饶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2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上饶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2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5.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关于专业学历。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医疗卫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岗位中如要求“大专”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名、理论考试及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在上饶市人民医院水南院区1号楼7楼人事科,请一并携带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理论考试实行诚信报考,不进行资格初审。入闱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理论考试   1.时间和地点:理论考试拟定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00专业知识测试),考点详见理论考试准考证。   2.理论考试科目:理论考试采用电子试卷(“护理助手”试题库)进行,理论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以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u2002u2002u2002   3.领取理论考试准考证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上饶市人民医院水南院区1号楼7楼人事科)   理论考试开考比例应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初定2022年11月26日,在上饶市人民医院水南院区1号楼10楼学术报告厅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综合素质能力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1)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面试入闱人员在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人员中根据岗位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理论考试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得分不为0的成绩。   (2)符合直接考核范围的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上饶市人民医院负责。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上饶市人民医院水南院区1号楼7楼人事科)。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负责。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理论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招聘岗位中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岗位要求了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了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和护士执业证或社保缴费证明。   (5)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理论考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岗位缺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本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考场平均分或70分。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理论考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直接考核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市人社局、上饶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专业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上饶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上饶市人民医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上饶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上饶市人民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履职回避。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相应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由市卫健委纪检组实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u2002   1.政策咨询电话:上饶市人民医院:0793-8100123   监督电话:上饶市人民医院纪委:0793-8100797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3-8295986   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u2002u2002u2002u2002   2.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   3.医疗卫生专业目录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   4.上饶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士疫情防控公告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u2002u2002上饶市人民医院u2002   2022年11月4日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   原文标题: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zgsr.gov.cn/hrss/gsgg/202211/1cbfbb09ebc94715a15b552586256ed4.shtml
2023-08-25 19:49:151

聘用员工offer格式

聘用员工offer格式模板    聘用通知书 __________女士/男士:   根据在面试时的"协定及试用期的考核,我司将正式聘用您。有关职位具体描述如下,将会作为聘用合同要约,在您收到本通知函时生效:   1. 职位:______   2.聘用期:为 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工作制:实行每周__天工作制。   4. 职责:全面统筹_____   5. 汇报:您将直接向____汇报。   6.薪金: 聘用期月薪人民币(税后) 元,发放原则及奖金发放标准、方式见<聘用合同>。   7.年假:根据公司规定,您将会享有公司的年假。   8.社会保险:根据中国的相关劳动法规,公司将为您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9.其他: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 、附件2(聘用合同)。   我们欢迎您加入我司,成为我司正式员工!   聘用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经理 总经理   受聘人: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   2013年 月 日 ;
2023-08-25 19:49:221

2021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局选聘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详见《石家庄市体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六)热爱体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4   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八)具有2年以上体育教学工作经历;   (九)“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全国师范类体育大学、全国体育类大学(学院)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社局、石家庄市体育局、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3楼会议室。   周边交通:公交车10路、19路、游11路、49路到站前街南口下车,西行50米即到。   咨询电话:0311-85266517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石家庄市体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各类工作成绩、荣誉、奖励证明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将报名表及复印材料按以上顺序加封皮装订成册(封皮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统一用A4纸。   2、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等要真实,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2021年12月8日登陆石家庄市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tyj.sjz.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3楼3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权重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体育教学相关知识。   2、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二)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权重60%。   2、采取答辩方式,时间15分钟。答辩内容随机抽取,所有考生均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体育局查询是否进入体检、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石家庄市体育局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一)经公开选聘录用后,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实习待遇(具体标准由试用单位确定)。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单位并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宜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2021年公开选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五)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021年石家庄市体育局公开选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公开选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个人健康信息书
2023-08-25 19:49:351

以邮件的形式拿到公司的offer(聘用书或者录用通知书),没签字,不去的话会不会有影响或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也有这样的苦恼。
2023-08-25 19:49:454

5名研究生收拟东北师范大学聘用通知后未被录用,事情的始末究竟是怎样的?

这般操作太不专业了。东北师范大学在全国师范类院校可以说是名校之一,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是人为问题,查查看看吧!
2023-08-25 19:5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