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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2023-08-26 1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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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G

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的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 企业申请

(二) 担保受理

(三) 项目初审

(四) 项目评审

(五) 签订合同

(六) 抵押登记

(七) 担保收费

(八) 发放贷款

(九) 保后管理

(十) 代偿和追偿

(十一) 担保中介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项目评审部门评审;申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他项权利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请书

10.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 生产经营情况表

15. 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龄分析表和有负债情况表

11.其他有关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质物清单

2. 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声明

8. 抵押物、质物为公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 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予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公司担保部顾客服务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

(一)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 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三) 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 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

(五) 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六)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公司担保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第八条: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资料审核重点

(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以办理手续。

(二) 有关个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 财税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实地调查要点

(一) 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情况,弄清借款内容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 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计帐。

2. 企业的财务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 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五) 查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查看权利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理制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1. 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例)

3. 营运能力(效率比列)

4. 资产质量

5. 资金结构

6. 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 粉丝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分限度分析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借款人背景情况

(二) 项目基本情况

(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四)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六) 反担保情况

(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 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担保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因企业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工作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担保项目的评审(详细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二) 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三) 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四)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五)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由担保业务部负责,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

(二) 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

(三) 评委会认为需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在档案和微机内)通知参加会议成员

(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 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五) 评审委员会和参加委员会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七) 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 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的第九项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十项

第二十二条: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的审批)

(一) 担保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 担保额在10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

(一) 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

(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三) 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办理手续的项目,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担保部发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担保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

(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三) 公司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的事项:

(1) 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得“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 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有二人在现场。

(六) 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

(七) 法人代表、公司盖章。

第二十八条: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独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借证措施。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

第三十条: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连续2年盈利

(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

(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第三十四条: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系单》,联系单上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盖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五条: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

第三十六条:公司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档: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下(含500万元),担保费率为2%;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为1.5%;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担保费率为1%;每宗担保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2000元时,应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

第三十七条: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赞叹不已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应缴担保费当日,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担保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到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完整,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存档。

第四十一条:保后检查的内容

(一) 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 债务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

(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第四十三条: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之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第四十四条:第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一) 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二) 建议撤保.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一) 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二) 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三) 公司认为项目承提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四十八条: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九条: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总经理核准。担保部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

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一条: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代偿和追偿方案由担保部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对主债务人与我公司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的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责

第五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求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担保部高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

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第五十七条: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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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作为担保公司,在给企业做担保时常常会遇到五花八门的反担保措施;如果抵押合理合法,企业就会直接找银行做贷款了,也不会轮到我们;所以一般中小企业的反担保措施都不使很规范。我想就这个问题写一篇论文,所以请大家帮忙想一下,在给企业做担保的时候落实反担保措施的重要性。 满意的回答另加分! 解析: 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 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 *** 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 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2023-08-25 21:07:551

保全反担保的法律规定

保全反担保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为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用于保障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同时申请人需承担担保责任。保全反担保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保全反担保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为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用于保障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同时申请人需承担担保责任。保全反担保适用于对被保全财产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等。目的是防止被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遭受毁损、灭失或转移等情况。保全反担保通常由保全申请人提出申请,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可能遭受损失,以及需要提供反担保的数量等信息。被申请人则需要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全申请未被批准,保全申请人需要向反担保人支付相关费用。如果保全申请被批准,反担保人需要确保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保全反担保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保全申请人在提出保全申请时,可以提出反担保申请。反担保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证金、抵押物等财产形式。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保全反担保?如果保全反担保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等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应的保全反担保。同时,保全申请人也可以在保全期间随时撤回保全申请,反担保人则需要在法院确认后,及时返还担保物或担保金。保全反担保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程序之一,对于保全申请人而言,需要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情况合理提出反担保申请。同时,反担保人也需要认真履行相关责任,确保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在实际操作中,保全申请人和反担保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唯做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8-25 21:08:051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担保也叫做求偿担保或偿还约定书,指为了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对债务人实现追偿权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3-08-25 21:08:131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常常应用在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一般来说,银行为了盈利并降低贷款风险,通常会让个人资质不足的用户找到担保公司,并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才能批准贷款。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无外乎是将风险转嫁到担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时候,担保公司就必须代替借款人,还钱给银行。扩展资料: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参考资料:反担保-百度百科
2023-08-25 21:08:423

反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反担保是否会导致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专利侵权 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 民事诉讼 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 商标权 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 侵权 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 小编提醒您,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3-08-25 21:09:151

【担保公司法律实务以及风险防范初探】风险防范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材料.cn/s/blog_737a06d70100oit2.html 担保公司法律实务以及风险防范初探 当前,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了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信用担保公司也随着应运而生。信用担保公司是以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承担银行信贷调查与保证的企业,但也是高风险的行业。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确保信用担保行业正常发展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帮助信用担保企业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律师在这一方面应如何作为?笔者就此类问题联系法律理论及平时的业务实际操作,提出几点看法。 一、担保公司目前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担保风险主要就是担保主体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随机性风险两类。系统风险是由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靠担保机构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而随机性风险是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自身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对担保公司来说,最常见的随机性风险是企业的信用风险,也称代偿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无力或不愿意偿还而造成担保机构损失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防范代偿风险的几点措施。 就以上存在的风险担保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避免风险产生,不能消极等风险产生再去做工作。担保公司如何主动防范此类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再担保 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已承担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进行担保或强制再担保,以分散和转移已担保的风险。再担保机制是担保体系中分散和转移己担保风险的重要保障方式。 2、建立反担保 对于借款人申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依照保证人与债务人事先的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不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就可以直接从债务人事先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中获得履行或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把信用风险的一部分分散给债务人,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系数。担保公司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反担保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形式: (一)以保证金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委托保证合同生效后交给保证人,用于债务人的借款债务支付的资金。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即可直接将保证金划拨给债权人。保证金的多少一般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保证合同中确定。 (二)以质押形式提供反担保。企业以属于自己的动产或有价证券申请质押时,担保公司作为质物占管的质权人,负有保管质物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选择质物时,应严格遵循值高、体积小、易于保管的原则。由于我国金融系统信息共享程度极低,质权经常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威胁,故此质押过程中登记、保险、公证等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当企业的质押审查获通过时,担保公司出具“信用保证书”,企业凭此向金融机构融资。 (三)以保证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又称信用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第三人作为其信用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由该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把债务人到时可能不履行债务的信用风险分散出去,降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以抵押形式提供反担保。抵押人将自己享有完整所有权的财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自己到期不能履行的保证。法律规定抵押应当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办理,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3、规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主要包括: (一)控制资金放大倍数。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是指担保总额与担保资产总额的比例。由于担保公司的资产仅是起担保作用,而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出,因此其一定的资产可以承担比自身资本数额更大的担保。担保机构的资金放大倍数是与担保风险成正比的,比例越大,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同时收益也越多。把担保公司的资金放大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恰当的比例上,是担保公司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代偿率是担保机构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代为清偿总额与该期间内在保债务余额之比。代偿率反映了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程度,代偿率越高,则在保债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虽然代偿的发生不完全决定于担保机构自身,但担保机构事先确定合理的代偿率,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一般代偿率控制在35%为宜。担保公司在实施担保业务操作中,当代偿率超过控制比例时,就应采取措施,慎重处理。 (二)控制担保费率。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担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担保机构的收入,是担保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担保费比例定得过低,就会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比例定得过高,又势必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负担,影响担保业的发展。因此,担保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担保费率。 三、担保公司业务中律师的法律实务。 1、关于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流程。律师为担保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必须清楚地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了解其中产生哪些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风险。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业务开展的流程是:①由债务人提供担保申请②进行资信评估与担保审核③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时,由担保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需要时,担保公司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④按约定支付但保费⑤主合同履行不能,由担保公司按约定代偿⑥担保公司实施追偿. 2、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关系。通过以上的业务流程可以看出,担保公司业务中存在以下的法律关系:①债务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②借款人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委托担保关系③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保证关系④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借款人或其它)之间的反担保关系 3、在担保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律师所可以介入的法律实务体现在: ①针对具体业务的需要制定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质押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的协议书和法律文件 ②制定业务操作流程表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 ③审查反担保措施的足值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 ④参与业务谈判 ⑤针对不同业务设计不同的反担保(组合)措施 ⑥追偿案件的代理 ⑦向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讲授业务和法律知识,并指导业务实践。 我国的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产生就具有“政策性”,国家也出台许多政策对担保企业给予支持,但就目前来看,担保公司承担了太多的风险。担保公司需要的不仅仅是自身懂得如何去避免和化解风险,更需要的是良好的外部生存和发展环境,同时,担保公司本身也要建立起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约束与管理机制,自身要不断的壮大。担保公司决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就不去做业务,善于经营风险,并从风险中获益,才是担保公司立于不败之地的真正秘诀。 担保业务实践中 反担保措施的相关法律风险分析 ——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田 淑 担保业务实践中, 设立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是担保公司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反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反担保,在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对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在反担保关系中,受益人是担保人,反担保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对担保人负责。《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五种,担保业务中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充分运用这些反担保措施,对合理有效的为担保债权设定反担保和正确解决因担保和反担保发生的纠纷两个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充分了解这些反担保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合理地预见反担保法律风险,并利用担保法提供的反担保工具,正确地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设置有效的保护屏障。 一、反担保的从属性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规定明确了担保与主债权之间的从属性关系。反担保是为债务人向债务人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从属于特定的主债权,该债权是特定的债务人应当清偿的,反担保从属于担保债权,主债权无效或被撤销,担保随之失效,反担保亦然;债权消灭,担保权随之消灭,反担保权亦然;担保人因从属性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反担保人亦享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抗辩权,因此,担保公司应特别注意,担保人放弃抗辩权的,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反担保责任。 虽然担保法也承认独立担保的合法性,但我国法院对担保的独立性是分国内、国际区别对待的,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以判决的形式否定了国内独立担保的有效性。 二、反担保主体资格的审查 担保业务中,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的损失是否能够挽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反担保人的清偿能力和履约能力,因此,在担保业务中不仅要对反担保主体的清偿能力进行认真考察,对其反担保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把关也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反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反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其他组织”解释为: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同时,《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保证人主体资格又作了禁止或限制性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此类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签订的担保合同属典型的无效担保合同。 担保业务实践中,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反担保措施时,为了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担保公司有时会接受国家机关和公益单位为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此时,在担保公司和反担保人对反担保合同的无效都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公益单位承担的对债权人(担保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在国家机关和公益单位实际发生民事责任法院依法执行时,其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也是受到限制的,国家机关以预算外资金和行政结余为限、公益单位以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反担保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担保人)自行承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企业法人授权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合同无效,分支机构有过错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法律未明确规定。 此外,《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条款出台后,如何理解执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该条的立法本意是维护资本确定原则,为防止股东以担保方式撤资,严格限制公司为其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均为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仅是对董事、经理的限制,经公司有权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实践中法院判决有效和无效的都有,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以前,担保业务中要尽量避免设置这类的反担保。 2、反担保物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担保:(1)国家机关的财产;(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设施;(3)土地所有权;(4)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除外;(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7)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8)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抵押;(9)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10)依法不得设定担保的其他财产,如公司董事、经理在公司财产上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设定的物保(目前有争议);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前6个月,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等。另外,上述“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设定担保是相对的,如被海关监管的财产可以在监管期限届满后或补税后进行转让,因此也可以抵押。 以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但在实现债权时,担保物应按照对限制流通物的处理规定来处理。 三、抵押反担保的有关法律风险分析 1、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成立的法律风险分析 担保业务中,在办理抵押反担保时,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此条的规定混淆了“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依法成立”,属立法上的瑕疵,依照该规定,抵押合同订立后未进行登记的,不仅抵押权不能设立,抵押合同也不生效,抵押人违背抵押合同的约定的,既不构成违约,也因抵押合同不属于无效而不需承担合同无效责任。担保业务实践中,担保公司在设定抵押反担保时,常因登记机关索要银行贷款合同等原因而不得不在承保后才能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反担保手续,此时如抵押反担保人在签订合同后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故意使抵押合同不生效时,追究抵押反担保人的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虽然对《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疏漏有所弥补,但依照上述规定,该责任的性质仅仅是缔约过失责任,抵押人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时,债权人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继续履行抵押合同,抵押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债权人只有在因此受到损失时,才有权要求赔偿,但抵押人应当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法律仍未明确规定。 2、动产抵押的有关法律风险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均规定动产可以抵押,并规定了动产抵押的登记方法和登记的法律效力,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动产抵押法律风险较大。首先,我国动产抵押担保缺乏配套的登记制度,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机器设备以外的动产抵押登记困难,公正部门登记本身缺乏公信力;其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无需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仅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有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再次,在我国,动产的转让(除航空器、船舶、车辆外)是以交付动产的形式转让,无需经过管理部门的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没有任何管理上的限制。 另外,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未规定抵押权人的追及权,也未规定保护第三人的涤除权。虽然《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在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仍可对受让人行使抵押权,但由于该规定适用上限制较大,抵押权人可用其维护自身权益的余地极其有限,同时我国法律未规定抵押权人在得知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有权占有抵押物或者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抵押物或者有权依法定程序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抵押权人的权利落空风险很大。 3、抵押权的效力次序 担保业务实践中,抵押权的效力问题也是设立反担保时应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生效的抵押权(不包括协议生效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成立在先的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租赁权;同一财产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并存时,优先权具有优先地位,如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优先权,合同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未经登记的多个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四、质押反担保的有关法律风险分析 1、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的法律风险分析 依据《担保法》相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权利证书交付或出质权利登记之日起生效,与担保法关于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样,系立法上将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的混淆,如出质人未交付质物或登记出质权利的,不仅质权不能设立,质押合同也属不生效合同。虽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质押反担保人以提供质押未幌子,骗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又拒绝交付质物或登记出质权利的,担保公司同样不能在质押反担保人违约时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继续履行质押反担保合同,只能在因此受到损失时,才有权要求赔偿,但质押反担保人应当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法律仍未明确规定。 2、权利质押中出质权利落空的法律风险 担保业务中,在设立权利质押反担保时,除了要对拟出质的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并依法办理权利质押登记外,对质权落空的风险要格外注意,质权落空的现象在担保实践中出现的频率也较高。当权利在出质时存在或不能认定为不存在,但在实现质权时权利不存在,就会出现出质权落空。出质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故意使原本存在的权利灭失是出质权落空的根本原因,但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权力质押规定不全面也是导致出质权落空的立法缺陷。在权利质押的规定中,我国法律不要求质权人或出质人向出质权利的请求对象(如存单出质中的银行,下称辅助人)作出出质通知,辅助人可能不知道出质的事实,即便辅助人知道出质的事实,法律也没有规定辅助人有义务配合质权人控制已出质的权利,同时法律也没有给辅助人拒绝出质人的权利。比如存单出质、银行承兑汇票出质、仓单出质中,出质人在出质后可以向银行、仓储保管人等申请单据(票据)挂失,然后取走款项或货物,此时相对人无权拒绝,致使出质权利落空。为了防止上述风险发生,实践中在这类权利出质时,质权人、出质人、相对人三方应共同或分别签订相关合同,规定相对人的相应权利义务,防止质权落空。 另外,在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质押中,由于专利权每年需向管理机关缴纳一定的年费才能得以维持,商标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届满时,也需交纳一定费用申请续期,如出质人故意不缴纳费用使上述权利被终止时,出质权利也有落空的风险,担保业务中,在设立权利质押反担保时,对此应多加关注并设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023-08-25 21:09:231

被保全反担保措施

在我国,在相关的人民法院裁定需要对于某一些财产进行相应的保全措施之后,相应的被申请当事人如果要提供自己做其他担保的,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这个被申请当事人 财产保全 。 这里被申请当事人所提供给法院的担保既可以指的是银行这一类的可以进行担保的保 证人 的担保,也可以指的是其他的一些有形财产的担保或者是当事人所拥有的无形财产权等等这一类权利的一些担保,当然这里两种不相同的担保方式是可以互相之间进行取代的。被申请当事人如果想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那么所给出的进行担保的相应财产的市场价值或者是进行担保的相应金额应该至少要和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应财产的市场价值或者是金额相等。 法院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其实就是为了可以让之后将要进行的判决有可以被相应的法院给实现的一个具体的经济基础。被申请的当事人如果向当地所在的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和有争议的案件所涉及的数额是相等的,这也就是说是的将来的法律判决生效了之后没有办法去具体执行或者是相应的法院很难去执行的可能性已经被降低了很多,这也就是说实现了可以让之后将要进行的判决有可以被相应的法院实现的一个具体的经济基础的这一目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当然同样也达到了相应的法院通过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所需要达到的目的,这也就是说,在相应的被申请当事人提供了担保之后,法院现前给被告当事人所采取的的财产保全这一措施也就完全没有再继续存在的必要和价值,被告当事人所在的人民法院就应该解除被高当事人财产保全。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里面的第十四条法律 法规 规定,被申请的当事人提供如果可以提供等额数额或者是具有同等价值的财务并且是可以被相应的进行财产担保的财产是能够作为的担保的,而之前采取过了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该及时的把对于被申请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进行解除。 根据里面的第十五条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的人民法院对于任何的具有着有偿还相关财产的经济能力的企业代表或者是企业法人,正常来说是不可以采取任何的查封或者是冻结这一类型的保全措施。如果是已经采取了查封或者是冻结这一类型的保全措施,假如这个企业的 法人代表 给出了可以被相应的人民执行的财产担保,又或者是通过使用了其他的一些方式来进行保全的,人民法院应该及时的把对于企业的财产保全进行解除。 上面所说的,就是个人或者是企业被保全 反担保 的全部措施。
2023-08-25 21:09:311

企业反担保要些什么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质押反担保措施质押物的范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三、保证反担保措施的范围:第三人可提供的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人信用担保等。四、保证金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8-25 21:09:391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第三十条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第三十二条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第三十三条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二)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三)连续2年盈利;(四)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五)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第三十四条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系单》,联系单上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2023-08-25 21:10:001

反担保措施的设定有哪些?

结合我公司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反担保的设定上,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 、市场定价原则市场定价原则在对各种押反担保方式的设定上应用广泛。在我公司的实践中,接受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类反担保物。如专利权,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企业的股权,特种行业或特殊产品经营的许可权等等。鉴于我国社会中介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尽人意,因此,我们不把各类评估报告所做的价值认定作为经类反担保物价值的确立依据。各种权利只有在附着于它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了较大价值的前提下,这种权利的价值才能突现出来。比如专利权,我们认为,当这种专利产品没有实现销售收入或者没有实现圈套的销售收入时,其作为债务抵押品的价值是不存在的。2 、闭环可流通原则银行的抵押或质押贷款,接受的通常是房地产,可流通债券等具备广泛流通性的担保物,贷款担保机构则没有这样幸运。但是债务抵押品若失去了流通性进而失去了变现性,就起不到其化解和分散风险的作用。所谓闭环可流通原则,即指担保机构应在其自身能够掌控的体系和机制内,尽可能地在该体系和机制内保证反担保物的可流通性。3 、执行可操作原则担保机构接受的各类反担保物,由于通常都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在用反担保物充抵代偿损失的执行过程中,必然也会有其特殊性。执行可操原则要求在反担保设置时,必须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方方面面,并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形式予以确认。4 、法律可追溯原则法律可追溯原则应用在债务人提供的反担保物价值无法迅速流通变现(如各类无形资产,股权等),而担保机构在代偿发生后,对债务人的追索不能被局限在这些无法迅速流通变现的反担保物上,一量债务人通过资产转移实现"金蝉脱壳",将造成担保机构的重大损失。在实践中我们通常以被担保人的某个关联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实现这种法律可追溯性。5 、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一切反担保物的设定,必须能触动债务人的切身利益。比如只有在被担保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并在市场上有了一定地位时,它的股权才会被其股东珍视;只有某个许可在市场上非常缺时,这种行业许可才会被企业异常珍重。债务人利益的可触动性,保证了反担保物设定的目的,进而才能保证担保机构的权益。
2023-08-25 21:10:161

现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的反担保措施都有哪些?请详细说说!非常感谢!

可用以下资产和权益进行反担保1、不动产抵押担保;2、企业信用担保;3、汇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存货、机器设备;
2023-08-25 21:10:262

担保公司为何能帮人解决贷款问题?

借款人资信不佳、 贷款 申请材料不齐全、抵押房不合乎规定.....达不到银行的贷款的标准,这些看似只能被银行拒之门外的贷款申请,却可能在担保公司的操作下,让银行能通过资信不佳的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担保公司的神通广大之处,究竟是如何操作的呢?接下来,我们来一起聊一聊,担保公司为何能帮人解决贷款问题。  简单来说,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不直接给问题用户(企业或个人)放款,而是要求其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的情况下才能顺利进行批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放贷风险转嫁到担保公司的身上,免除银行自身承担坏账风险。一般来说,每家银行都和担保公司具有不同业务往来,而这种往来关系则是建立在担保公司必须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旦问题借贷人违约,那么银行则会向为其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的保证金账户里扣缴相应违约资金,所谓的“担保”公司就是这个时候起到的担保作用免除银行的坏账风险。  那么担保公司为何冒着巨大的风险为你提供担保服务呢?那是其中的利润可观,多数情况下,担保公司会向借款人采取反担保措施,也就是在借款人提供房产、车辆、商标、股权等抵质押物作为抵押的前提下,才为你进行担保服务。当然,也会有担保公司接受借款人提出的无抵押贷款申请,但是能否成功办理还需看你的个人资质。就费用问题来说,担保公司还会向你收取所贷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或月综合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如同银行一样,由于每家机构的政策均不同,因此收费标准也会各有差异,因此,借款人还需好好比较一下各家担保机构收费。看完以上内容,相信很多人已经明白担保公司的价值所在了。如果你无法满足从银行顺利贷款的条件,不妨向 融360 的“贷款顾问”板块,寻找能够为你解决贷款问题的担保公司吧。当然,如果你对房屋抵押贷款成数或是放款速度感到不满,也可能会在担保公司的帮助下,得到理想的贷款金额。原因在于,部分担保公司,能够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满成或是加急操作。
2023-08-25 21:10:341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精选6篇) 担保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应用文体,涉及的双方甚至是多方的利益,并且担保书种类繁多,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个人工作的担保书,欢迎查阅,仅供参考。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1) x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2) 本人担保_____同志到_____公司工作,特作以下担保: 1、保证该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2、保证该同志在贵公司期间能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 3、该同志在贵公司上班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或法律,被公司辞退时或是离职辞职时,本人保证负责督促其在离职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协助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所有相关离职手续。 4、该同志在贵公司上班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按规定需要进行赔偿的,本人保证督促其进行赔偿。 5、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愿意承担连带的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被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3) 本人 (身份证号 ) ( 以下简称担保人)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 )任中安检测中心湖北有限公司财务出纳 担保人愿意按下列条件为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范围: 1、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盗用、挪用公司资金等任何手段侵犯公司或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2、保证被担保人对其因工作失职、渎职、以及损毁公司财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3、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4、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的一切财务商业秘密。 5、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6、若被担保人不遵守上诉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未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 本协议自担保人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三、不可撤销 (一)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劳动关系解 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三)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四、附担保人、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 担 保 人: 被 担 保 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武汉市汉阳区世贸锦绣长江一期2栋2单元51层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4) 尊敬的领导: x月x日,在工作中,我不仅没有认真投入工作,还在下面偷偷吃瓜子,并被领导发现。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我们时代要求—————树新风,讲文明,背道而行。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单位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服务行业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工作时间我却吃起瓜子,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不文明表现,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服务也只是纸上谈。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5) 致:x公司 鉴于贵公司将?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职责,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1、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 2、本保证人确认对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因Υ规Υ纪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负经济、法律上的连带职责。对被担保人实际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如期予以偿还。本保证人自愿放下要求贵公司首先向被担保人或其它人士的追索,对抵押物、货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3、 本保证人的保证职责期限自本担保书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离开贵公司6个月以后止。 4、 本保证人个性承诺如下: ⑴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潜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职责,履行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2)出具此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本保证人带给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为之承担法律职责。 (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工作变动等任何改变,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内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准继承人、承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发生的争议,采用“先商后诉”的原则。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南京华立得电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被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被担保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8)连带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连带保证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λ: 单λ地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日期 对保签字 备注:须带给保证人身份证、房产证、与被保证人关系证明,与被保证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个人工作的担保书(篇6)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如下条款: 乙方同意为甲方向 银行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出具担保函或者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担保贷款金额为万元人民币(不超过银行核定并实际向甲方发放的贷款金额)。 担保期限:期限为 年。 担保费以担保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百分之 )计收,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担保费在甲方、乙方与银行签订的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权能得到清偿,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甲方法人代表 提供不可撤消的、负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号房产抵押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将其在获得的租赁收益权作为对乙方的反担保,一旦甲乙双方出现无法清偿的债权,甲方无条件将上述权益让渡给乙方。 甲方保证:使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用途等符合《贷款合同》等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在担保期间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进展情况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保证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或落实其反担保责任并经乙方确认。乙方可视情况取消担保,或者要求甲方履行反担保义务:甲方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前,甲方产生(已承担或将承担的)新的债务、或有债务,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甲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的重大调整;与甲方或甲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以及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或以承包、租赁、联营、托管等方式改变企业经营权的活动;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甲方发生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动事项; 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件。 甲方保证按时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所有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 除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外,乙方还有以下权利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乙方履行担保义务后,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影响。 4.若甲方到期未能清偿乙方的债务,则乙方以其对甲方的债权置换甲方股权(股份),置换价为按甲方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报告)计算的每股(份)净值的50%;在乙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甲方应出具相关股东会决议、办理授权委托书(股权置换、工商变更)并予以公证,公证费由甲方承担。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银行拒绝贷款或者生效后三个月内银行没有批准贷款情况下自动失效。 附则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相互之间或者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08-25 21:10:421

留置和定金为什么不能反担保

法律分析: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是由这两种担保方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依《民法典》关于留置的规定,只有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等特定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方可对按合同约定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行使留置权,以保障其特定债权的实现。而因担保人与债权人间担保合同,担保人并不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无从发生留置权;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亦不属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特定债权之列。担保人纵因其他合同关系而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与其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追偿权之间亦无成立留置权所必须的牵连性,不能发生担保追偿权实现的留置权;而如果债务人与担保人另行约定将担保人因其他合同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作为保障其追偿实现的担保物,则所形成的担保关系应为质押反担保,而不是什么留置反担保。可见,无论如何设计,也无法将法定的留置权作为约定的反担保措施来使用。定金是作为主合同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与其他担保方式担保效能的单向性不同,定金的担保效能具有双向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反担保合同既不属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对等义务的双务合同,更不是主合同,反担保的担保效能只能单向地指向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而无从具有双向性。担保人不履行担保合同所设定的义务的,只能由债权人向其追究担保责任,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均无权要求其承担责任,纵本担保人收取担保费、保证金,亦只发生返还、划付的问题而无双倍返还的罚则。显而易见,定金担保的适用前提及其规则均无法转用于反担保,故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2023-08-25 21:10:511

平安租赁贷款程序担保人程序

申请流程1、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纳税情况、抵押资产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以此初步确定担保与否。3、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4、对于决定承保的项目,落实反担保措施。5、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6、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管。7、解除担保责任。
2023-08-25 21:11:001

因反担保能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3-08-25 21:11:101

有没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怎么去理解?

肯定有啊,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字面意义很容易理解。这种保函,一经出具,就不能撤回(不能反悔!),无条件地承担保函项下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担保。出具人以己方所有权益为被担保人承担保函项下的全部风险。
2023-08-25 21:11:203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比较多,不过我可以给你发一些,如果不够可以联系我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 申请  (二) 受理  (三) 初审  (四) 评审  (五) 审批  (六) 签订合同  (七) 抵押登记  (八) 收担保费  (九) 发放贷款  (十) 保后管理  (十一) 代偿和追偿  (十二) 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担保申请书》  --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申请担保材料单》  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 确定项目责任人、协办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 《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通知撤出担保流程企业  项目评审  -- 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  -- 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委托保证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签署合同文本  -- 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签章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  --《放款通知单》  -- 借款借据复印件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请书  10.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 生产经营情况  15.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6. 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1. 其他有关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质物清单  2.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 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 公司担保部客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一般情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责任人在《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后,连同《申请担保材料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一并归档。  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  (一)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 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三) 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 能够提供反担保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支持:  (一) 高新技术企业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  (二) 有高附加值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增加税收的企业  (三) 有扩大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  (四) 有与大企业集团相配套产品的企业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第一调查人为责任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以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责任人工作。  责任人做同一项目3次(或达3年),该项目终结后变更责任人。  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除来源于企业外,还应从其他途径获取,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用户等。  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实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年检;  (二)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 财务报表是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担保部负责人、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以及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一) 访问借款人,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 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 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4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 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五) 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借款人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1. 偿债能力 (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 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 资产质量;  5. 资金结构;  6. 预测近3年的发展趋势。  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 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责任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借款人背景情况;  (二) 项目基本情况;  (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四)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六) 反担保情况;  (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 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借款人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责任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担保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责任人将处理结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将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二) 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三) 对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四)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五)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  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人审批,需要会议评审的进行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组成,特殊情况监事列席,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  (二) 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  (三) 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资料有责任人负责提交。  (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 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五) 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七) 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 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的第九项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十项。会议评审和审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及撤保的审批:  (一) 担保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担保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额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  (一) 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  (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三) 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  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责任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责任人通知借款人、贷款人和反担保人办理有关签约手续。  责任人要确认贷款人的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办理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责任人为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包括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资料。  (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三) 责任人登记《担保项目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的事项:  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需要抵(质)押人对抵(质)押物进行保险的,保险期限至少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六)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责任人负责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及抵(质)押登记证件等须单独重点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申请担保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保证等。  公司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第三十条 反担保人提供抵押物、质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责任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4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反担保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连续3年(含当期)以上盈利;  (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人;  (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四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担保费实行一次性收取。  每宗担保业务收费计算低于2 000元时,按不低于2 000元收取。  对过桥担保项目,按担保额的2%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公司签署《放款通知单》之前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1 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2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应缴担保费的20%收取违约金。代偿后的资金占用费按《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在签署《委托保证合同》时,应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  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责任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督促借款人缴纳担保费。  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  收到担保费当日,责任人填写经办人填写《担保费收缴确认表》,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缴费后,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放款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已经与反担保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贷款人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送担保部、综合部核对抵押登记手续完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送贷款人。  贷款人签收《放款通知单》,为借款人放款。  责任人将《放款通知单》(银行已签收)和向借款人索取的借款借据复印件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逾期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用机器设备做抵押反担保的项目,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贷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要求借款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  (一) 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 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风险等级确定(贷款的五级分类);  (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公司留存1份。  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季度检查完毕应及时向总经理报送《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借款人须在担保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反担保人出具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一) 担保贷款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八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担保到期后,责任人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索取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填写《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  第四十九条 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登记有关台账及录入微机,进行项目统计和管理。  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公司按合同规定代为清偿,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代偿处理表》,核实代偿金额,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责任人办理代偿手续。  第五十一条 追偿方案由责任人制订,担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责任人为追偿的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制《代偿/追偿台账》,按月计算、催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并与综合部核对。  第五十二条 追偿结束,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追偿终结确认表》,需退还担保费时由责任人填写《退还担保费(违约金)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责任人、协办人和部门评审、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失职、渎职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每项担保业务完成后10内,责任人应填制《担保业务资料清单》并按《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顺序将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五十六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至追偿终结过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业务事项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08-25 21:12:401

如何办理银行保函?

提供保函的主合同(如工程施工合同),保函条款审查与修改,签订保函协议及敞口部分授信合同,开立保函保证金账户并交纳保函费用,出具保函正副本。
2023-08-25 21:12:5213

反担保谁保护?

最近老是无病呻吟,无非就是自己的心情好坏,昨天,突然想停止。即便是写,那就写些有意义的,值得思考的事。 另外,要赶紧吸收东西,要不然,这流水账的文也怕流不了多久了。自知之明还是要有的。 进入我想说的正题。银行、贷款人、担保公司、反担保。简单的说,这里面除了反担保不得利益之外,其余的都是受益的。 反担保的形式多样。如房产、机器设备、自然人保证、股权质押、存单质押、专利等十多种。一般而言,大多都是自然人保证。 其它的暂不讨论,就讨论小范围的自然人保证。自然人保证大都是起反担保的作用。而反担保是担保的又一道安全措施。 银行是不做亏本的买卖,存入放出是他们盈利的基本手段。他们也是有放出任务的,尤其是特别大的单,都争相为其办理手续。也有失手的时候,就是几千万的大单就剩光干司令一个,任凭你如何折腾,钱是没有的。 尽管有飞走追踪不到的钱,但一般来说,他们做的是稳打稳的生意。不是由担保公司保障么! 担保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名义为其担保,实则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几乎有一半银行贷款都由担保公司做业务(保守的说)。担保公司也是猴精猴精的,既知道担保有风险,那就转嫁风险。 反担保就是他们的保障。担保好歹有协议或是合同,且受法律保护。而反担保,只能任其宰割。反担保的自然人一般都是凭信任、私交来无常担保的。往往这种信任的关系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周围为贷款人还款的不在少数。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那么,我们的信任值多少钱? 现在,若你是反担保人,具备强大心里素质是必要的,有最坏打算也是必要的。一旦你是反担保,就意味着你随时都有可能承担债务。 为了降低风险,反担保成了贯彻整个业务的成败关键了。 不是说自然人担保不可以,而是自然人担保太缺乏安全感了。凭什么反担保要承担债务责任,担保公司呢!?
2023-08-25 21:13:451

融资担保公司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担保流程管理角度设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 1、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风险识别 (1)担保项目调查 担保项目调查工作是担保程序的基础阶段,其直接影响担保的最终审批决策以及未来潜在的法律风险。担保项目调查必须采取实地调查与信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业务人员通过实地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后,在通过信用量化分析,全面掌握担保申请人的经营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和还款能力。调查内容包括: ①担保项目背景 担保公司可通过分别与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者交谈、询问和了解担保项目背景、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情况、借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还款来源、还款意愿、到期还款是否有压力等。 ②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关联企业、分支机构、近三年的主营业务、股权、注册资本等变动及原因; B、被担保人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主要经营者的工作经历和素质、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 C、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市场竞争优劣势、在行业中的地位、行业竞争情况、上下游渠道购销情况; D、财务状况,包括固定资产情况、产权是否齐全、是否抵押、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周期、对外担保和负债情况、银行借款情况、收入的来源和构成、上一年及今年本期收入水平利润等; E、被担保人能提供的反担保情况以及可承受的担保费率等。 ③财务、会计资料的审核和分析 重点调查企业的财务状况、核实收入与盈利能力水平,关注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科学的预测。对财务状况的审核,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核实以下内容: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执行;核实收入、成本、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部分。通过查询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卡纪录,核实其贷款偿还及信用情况。 ④相关书面材料的核实 通过向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咨询、核实前述情况,并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担保公司的项目调查人员应核对企业提供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的资料是否加盖公章、需年审的是否年审、是否有效真实;财务报表是否由合法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为无保留意见报告,对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法律关系、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客户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审核,了解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 ⑤抵押物权利状况调查 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进行现场勘查,核实质押、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同时,还应到担保物所在地去核实,到产权登记部门去查证确认真实权利状况。 A、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抵押物权凭证的原件、面积、用途、结构、购买或竣工日期,了解其原价、周边环境。 B、以动产抵押的,要察看抵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折旧率等。 C、以债券、存单、提单等质押的,要察看权利凭证原件、辨别真伪;以应收债款质押的,还应与债务人进行核实,并签署相关协议。 ⑥通过其他手段了解申请企业的信用及经营情况。 例如询问其开户和贷款银行、打印贷款卡信用记录资料、借助网络包括其公司网站查询、询问该公司内部员工、询问其上下游企业及关联公司等多方面掌握、印证申请担保企业情况;还可借助有关专业机构的人才、技术与经验,提高自身的信用调查与分析能力和对担保风险的有效识别和控制能力。如探索与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共同组建具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通过信用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使项目审批公正透明,努力减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法律风险。 (2)担保文件审查(以公司的担保决策文件为例) 实务操作中,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需要重点审查要点有: ①公司章程 A、反担保人应当提供内容完整,加注“真实有效”字样和提供章程的日期,并在上述记载上加盖反担保人公章的复印件。 B、根据章程确认反担保人关于担保决策的内部决策机关的职权范围、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以及有权代表反担保人签署担保合同的有权签字人。 C、章程中应当没有禁止担保的规定。如果章程中有限制担保的规定,反担保人的担保行为或者有关担保决策文件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D、原则上,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如果确需接受此类担保的,公司章程必须对此明确规定或者反担保人必须出具股东会(大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②股东会(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根据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大会)或董事会作出本次担保行为决议的,反担保人应当出具股东会(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与工商管理机关颁发的或其他有权机关颁发的反担保人主体资格证明的记载内容一致;应当加盖担保人公章;担保合同签订日应当在证明书有效期限之内。 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签订担保合同等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文件,审查要点如下: A、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B、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C、担保合同签订日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期限之内。 D、应当提供经授信经办人员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并由反担保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审查 在前期审查阶段,首先要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起诉状及其相关的证据材料或能够证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的其他文书材料、诉讼保全申请书、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等基本资料。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还须对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通知及其他诉讼文书进行审查,重点在于查明:①是否存在诉讼争议,且争议的解决是否具有财产给付之内容;②是否具备诉讼保全的理由,如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③申请人是否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④诉讼请求是否适当以及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⑤被申请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以及申请保全的财产权属是否明确。 2、合同条款设置的风险防范 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人整体进行信用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基本前提在于获得其企业情况和经营信息,因此建议在合同中设定被担保人的上述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同时,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转让、担保物处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宜进行明确约定,并设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便在担保过程中能及时掌握及规范被担保人的相关行为,达到降低法律风险的目的。 3、反担保措施的法律风险防范 (1)在反担保中,除应对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物的权属进行严格审 查外,还应据实核定担保物品的实际价格,避免估值虚高情形发生。 (2)应及时办理抵押、质押的登记公示手续,以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能发 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3)要求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 为防止逃避债务,在被担保企业有关联企业的,可要求其关联企业或核心关 联控股企业、控股股东共同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整体授信额度内,由关联企业整体对该笔贷款承担责任;必要时也可要求被担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关联企业的主要控股股东自然人也作为共同保证人,体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控股股东对被担保企业经营活动的信心,提高被担保企业履行债务的自觉性,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抽逃资本、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2023-08-25 21:13:564

担保书的有效期是几年

1、六个月或者两年2、担保合同有效期为六个月或者两年。担保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3、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担保书的有效期是当事人依法在担保书中约定的期间,该期间要晚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担保书的有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一、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就是反担保。所以反担保的主合同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消失则反担保同时消失。二、反担保的意义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反担保的设定,固然为本不算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反担保决非主观臆造的徒劳无益的繁琐机制,而是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8-25 21:14:051

怎么办理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办理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最低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办理履约保函需要先至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的申请表格可至贵司开户银行信贷部领取(找个信贷员就可以了),按照封二上的要求准备齐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国税地税证、前一年及即期报表等等,填妥贷款卡申请表格,让银行在第一页“推荐银行”处敲个公章就可以去人民银行办理了。目前贷款卡的申领费用应该是400元,资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出的;接着就可以到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了,找个信贷员告诉他你们要开保函,一般信贷员都肯帮你做的。但是对于贵司这种首贷户,一般会采用要求开立保函时提供全额保证金的形式,举个例子,履约保函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0%,银行就要求你提供等额的保证金,即把贵司账户上的钱划入专门的保证金户,在保函到期撤销钱,保证金冻结不可使用的。也可以用定期存款提供质押担保,这样款子不能用,但是可以享受定期利率而非活期利率,当然了,如果保函期限短,区别也不大。申请开立保函时记得同样准备好贵司的基本资料以及要求开立保函的相关合同文件,例如招标书等。保函收取费用估计各家银行不同的,一般按照季度收费的,一季度收取保函金额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都可能的。举个例子,如果保函期限是32天的话,就要收两个季度的费用了。
2023-08-25 21:14:178

p2p理财送体验金,好像很多P2P平台都有这个活动啊

是的,几乎所有P2P平台都会有新人注册奖励,看体验金的多少可以选择一些标的三个月的短期标,屹农金服也会送呢。
2023-08-25 21:14:434

关于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担保公司收费的问题

担保费用是担保公司为企业贷款给银行提供的风险性保证措施,按贷款额的比例收取,而抵押物是为了保证担保风险最小化的一种措施。不能抵消贷款额度,贷款结束后,借款人无违约的情况下,反担保合同自动取消。担保公司收取的是担保期限内承担风险的费用。
2023-08-25 21:15:222

P2P理财是什么?

P=People,人P2P即P to P,人对人,客户对客户之间的借贷,少了吃利差的中介。
2023-08-25 21:15:313

在风险防控措施中,严格按照贷款“三查”制度,对 、 、 ,情况进行双人调查核实。认真审核申请人及反担保

你好!贷款三查制度,是银行信贷管理中防范风险必不可少的内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是信贷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程序。投资担保行业办理业务更应该做好对申请人及反担保措施都应该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落实。工作中实行双人调查可提高工作的效率,避免个别人员徇私舞弊。尽量降低贷款投放的风险。如工商银行就实行了调查、审批、放贷分离,完全通过电子程序操作,信贷管理很科学。------河南开封兰德如有疑问,请追问。
2023-08-25 21:15:481

在风险防控措施中,严格按照贷款“三查”制度,对 、 、 ,情况进行双人调查核实。认真审核申请人及反担保

这是你的问题?
2023-08-25 21:16:183

融资担保贷款的融资担保贷款与借贷的区别

第一,业务范围不同。前者是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贷款;后者是为企业或个人直接提供资金,既有个人按揭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也有企业项目资金借款,资金过桥拆借,借款的主体是担保公司。第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合同主体不同。前者是银行与企业的借款关系(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企业的委托担保与被委托担保的关系(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关系(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关系(保证合同)。后者是担保公司与企业(个人)借款主体与贷款主体关系,主合同是借款合同,从合同是担保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第三,业务来源不同。前者有自己开拓的,同时有很大部分是银行推介的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后者基本都是得自己开拓业务。第四,风险控制的要点不同。前者主要考察贷款企业的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资金流量等,重点在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分析;后者主要考察企业的用款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背景,短期还款能力,直接监控企业的用款流向,重点在控制回款风险。第五,反担保与担保措施的灵活性。前者融资性担保,毕竟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起码在成立时间、资信能力、担保措施进入了门槛条件,所以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措施都比较简单,类型也比较单一,一般是企业负责人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金,最多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则可;而后者资金拆借的对象,往往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能提供的担保措施相对薄弱,所以转向民间借贷,所以能提供给担保公司的担保措施往往存在很多瑕疵,需要担保公司对这些担保措施进行灵活组合,以降低自己的风险。房产全委公证、股权质押、承兑汇票账户监管、长期租赁权等等创设性的担保措施无所不用。第六,对贷款的监控重点不同。融资性担保公司既注重贷前调查,更注意贷后不定期检查,因为企业经营贷款一般都是1年至2年,周期比较长,很注意对企业的长期跟踪,贷后检查的成本较高;而拆借业务,更注重贷前的尽职调查,因为借款期限都较短利息较高,一般放款后企业会尽量提早还回本金,不会专门进行贷后跟踪,所以贷后检查成本较低。
2023-08-25 21:16:281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签订担保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范文一   出借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保证/抵押人全称:1. 2.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用途: 。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 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 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 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资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资讯   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 宣告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住宅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担保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联络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 年/月。现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月的担保。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担保服务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档案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专案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宣告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档案及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宣告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②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登出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提供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於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档案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档案的拟定。   1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①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百分之 计收,共计 元;   ②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提供担保服务而发生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宣告与保证的;   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③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虚构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⑦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⑩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提供担保行为的;   u246a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u246b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宣告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⑥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专案,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担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3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②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④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主张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积: ;房产价格: ;   房屋所有权人: 。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看过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的人还: 1.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2.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3篇 3.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3篇 4.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3篇 5.第三方担保借款合同范本3篇 6.个人担保贷款合同模板3篇 7.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3篇 8.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3篇 9.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范本3篇 10.2016个人借款合同范本3篇
2023-08-25 21:16:451

信用保证保险是什么?

问题一:信用保证保险的区别 1、信用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信用风险,补偿因信用风险给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不是承保物质风险,补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经济损失。因而无论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要求投保,保险人事先都必须对被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确有把握才能承保,如同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必须严格审查后才能贷款一样。2、在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中,实际上涉及三方的利益关系,即保险人(保证人)、权利人和义务人(被保证人)。当保险合同约定的誊故发生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只有在义务人(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才由保险人代其向权利人赔偿,从而表明这只是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担保。而在一般财产保险中,只涉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关系,而且因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无论被保险人有无补偿能力,保险公司都得予以赔偿。3、从理论上讲,保险人经营信用保证业务只是收取担保服务费而无盈利可言,因为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均由直接责任者承担责任,保险人不是从抵押财物中得到补偿,就是行使追偿权追回赔款。其保险费精算基础也不相同,一般财产保险的费率主要涉及自然风险因素,相对容易一些,而信用保证保险的费率主要涉及的是政治、经济和个人品德因素,所以相对困难一些。 问题二:信用保证保险和一般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1、信用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信用风险,补偿因信用风险给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不是承保物质风险,补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经济损失; 2、在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中,实际上涉及三方的利益关系,即保险人(保证人)、权利人和义务人(被保证人)。当保险合同约定的誊故发生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只有在义务人(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才由保险人代其向权利人赔偿,从而表明这只是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担保。 问题三:信用保证保险是什么意思? 信用保险是以商矗赊销和信用放贷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信用保险的一般条件除与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之外,还有以下限制: 1.放款赊销,以对经常有清偿能力而且信用好的人或企业为限; 2.被保险人应视为共保人,或规定损失超过一定百分比时,始由保险人就约定保险金额内负责。 甲借给乙一笔钱,怕乙还不了。向保险公司购买乙还款能力保证的保险,如乙还不上钱,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乙的债务。甲这样就把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问题四:信用保证保险是什么?主要是做什么用的?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在业务习惯上,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而将其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类。 问题五:信用保险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1、信用保险是一种保险,是保险都有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也就是这些我负责,那些我不负责等等;而担保一般是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也就是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只要钱没收到,保函开出方都要全额给你钱 2、信用保险有赔偿比例,拒收风险赔偿实际损失的80%,其他风险赔偿90%;担保是100%赔偿的 3、信用保险是政策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上是国家为了鼓励本国出口的一种隐性补贴,世界上的信用保险公司要么是作为 *** 部门出现,要么作为国家全额注资公司出现,都是唯一的;担保是商业性的,一般银行或担保公司,甚至是个人都可以出具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其性质就是为了赚钱 不知这样说你是否明白?还有不明之处,欢迎百度联系~ 问题六:什么叫保证保险 简而言之,保证保险就是我保证自己的信用没有问题,保险公司接纳了我的信用做为保险标的了,保险合同就成立了。投保后如果我没讲信用,保险公司会替我承担不讲信用的后果。 问题七: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通俗来讲什么意思? 责任保公共场合在责任范围内导致第三方发生身体或者财产的损失 问题八:简述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的区别 保证保险从广义上说,就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虽然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都是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都是保险人对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但他们也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主要是: 1.投保人 (担保请求人)不相同。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自己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即是说前者由权利人投保义务人的信用风险,后者由义务人(被保证人)投保自己的信用风险。 2.信用保险是填写保险单来承保的,其保险单同其他财产险保险单并无大的差别,同样规定责任范围、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保险费、损失赔偿、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而保证保险是出立保证书来承保的,该保证书同财产险保险单有着本质区别,其内容通常很简单,只规定担保事宜。 3.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也是投保人)是权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证人(义务人)的信用风险,除保险人外,在保险合同中只涉及到权利人和义务人两方;保证保险是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的信用风险,义务人是被保证人,由保险公司出立保证书担保,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保证人,保险公司为了减少风险往往要求义务人提供反担保(即由其他人或单位向保险公司保证义务人履行义务),这样,除保险公司外,保证保险合同中还涉及到义务人、反担保人和权利人三方。 4.在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交纳保费是为了把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受到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必须把保费的大部分或全部用于赔款(甚至亏损),保险人赔偿后虽然可以向责任方追偿,但成功率很低,就是说信用保险的承保风险比较大,所以,大部分开办出口信用保险的国家都把它列为政策性保险,往往由 *** 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或由 *** 资助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在保证保险中,义务人交纳的保费是为了获得向权利人保证履行义务的凭证。保险人出立的保证书,履约的全部义务还是由义务人自己承担,并没有发生风险转移,保险人收取的保费只是凭其信用资格而得到的一种担保费,风险仍由义务人承担,在义务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才由保险人代为履行义务,嗣后再通过反担保措施要回代为承担的赔偿款。因此,经营保证保险对保险人来说,风险相对比较小。 问题九:请问保险中信用险和履约险的区别? 10分 履约保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对债务人履约能力的不确定性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履约能力不能仅仅从诚信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各种客观的因素考虑。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十:信用保证保险贷款怎么贷? 30分 有几个条件,1:
2023-08-25 21:16:541

融资担保公司行政流程和材料是什么?

办理融资担保公司行政流程 一、项目申请 二、项目评审 1、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经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对客户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及所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实地调查,将资料汇总后,由法务部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提交二级评审; 3、经二级评审通过并落实相关条件后,项目经理出具项目评审报告,上报公司审保会。本地企业申请担保项目的,实地审查工作从项目受理开始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企业申请担保项目的实地审查工作原则上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三、项目决策审批根据二级评审意见及评审报告,经公司审保会审定,报决策机构审批。从项目受理起应在1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或做出不予担保的答复);异地企业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担保手续的完成 1、经审批同意担保的项目,为相关银行出具意向性担保函。 2、与企业签订《委托 保证合同 》、《 反担保 抵押合同 》或《反担保 质押 合同》、《监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完善合同公证、 抵押 物的抵押登记、保险等法律手续。 3、经银行审贷会批准后,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正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同时贷款银行向担保公司送交放款通知。公司正式履行保证责任,同时按照规定收取担保费。 五、保后跟踪 1、项目经理根据与企荸歉扁刻壮灸憋熏铂抹业签订的《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承保期内按月(季)深入贷款企业调查其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银行账户资金的出入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展程度等; 2、 检查中一旦发现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并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告部门经理。 3、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由担保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担保企业准备还贷资金。 六、担保终止已结束的担保项目,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等项目终结手续,并将所抵押的资料原件退还被担保企业。 办理材料 a)填写完善的《企业申请担保书》(担保公司提供格式) b)《 营业执照 》复印件 c)《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d)《验资报告书》复印件 e)《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f)《贷款证》及《贷款卡》复印件 g)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及上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h)已有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i)已有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j)企业或项目的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如: 买卖合同 、生产 经营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等复印件) k)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如公司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事项,尚需有《法人 授权委托书 》及 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 l)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 m)商业计划书(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简介、今后两年发展规划、本次借款用途和还款计划等) n)反担保措施的有关材料 o)企业本年度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p)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诉,融资担保确实是当下社会担保方式中最常见的一种了,而且 融资担保公司行政流程 也是很简单的,就是准备齐全办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以及营业执照证件等材料就可以去向有关部门去提交申请还有办理了,只要审核通过就行了。
2023-08-25 21:17:021

创业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问题一:创业企业为什么融资困难 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创业企业风险太大,不适合到银行融资,银行也不喜欢高风险的创业企业; 创业企业没有稳定的现金流及利润,这是银行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创业企业很难达到; 创业企业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没有抵押物现在银行也很难给创业企业融资。 办理成本高、不稳定也是一个原因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导致银行很难给创业企业融资。一般创业企业的融资方式是风投或者是天使基金。 问题二:你好,请问创业企业融资难的理论和现实原因分别是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创业企业大都资质较差。这主要体现在:规模小,经营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弱;创业者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信息不透明,无可靠的信贷记录;失败率高,逃废债务现象严重。 (二)我国金融结构发展不对称。即贷款主要对象与经济增长主体的不对称,大城市金融发展与中小城市及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不对称。一方面,创业企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却贷不到款;另一方面,大城市金融发展迅速,而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却处于滞后状态,这对广泛分布于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创业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三)创业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我国创业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自有资金,这包括企业自身的积累和折旧以及创业者投入资金,这些即是所谓的内源融资。然而,这种通过自身积累方式寻求自我滚动式发展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创业企业的发展要求,创业企业仍需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四)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未能真正发挥功能。这主要表现在:信用担保机构资本投入严重不足;专业人才缺乏,限制了信用担保体系专业化、正规化经营;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风险分担机制;相关立法滞后,影响信用担保体系的迅速发展。 (五)信用环境差。这主要表现在公民信用意识薄弱,信用监督不到位。对不守信的公民和企业没有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未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档案,使部分有不守信记录的公民和企业仍能通过某些手段在其他地方获取资金。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金融机构对贷款对象的审查成本居高不下,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对创业企业的信贷配给。 (六)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制定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但是,《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条文过于原则性,也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如行业振兴、金融、财政、中介服务等方面政策。 问题三:创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请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阐述 1、理论 :企业不够成熟。成熟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就很容易,更不用说风头了。所以只能走其他渠道 。 2、现实:其他渠道 比如民间借贷 风险大 。自己风险大,别人风险也大。 创业的期望值太小。期望=收益*收益的概率-失败*失败的概率 问题四:为何中小企业贷款难 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到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有的银行对创业贷款的利率进行适当下浮。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途径主要有三: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和利用新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担保贷款。但是因为银行在对个人申请贷款方面的审核非常严格,特别是注重申请贷款人的偿还能力,而大学生刚刚开始创业,在银行的贷款审核部门看来几乎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很难得到所需的贷款,建议大学生最好不要用第一种方式申请贷款。 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的父母或亲戚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将是绝好的信贷资源。 款程序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九、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十、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一、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十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程序 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五: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因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经营风险高。随着企业的发展。创业初期使用的传统经营管理方式已经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步伐。部分中小企业仍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从而使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过高。一般而言,中小企业没有中长期目标,经营行为短期化(一般只有3年-4年),有较高的倒闭或者破产的可能。根据工信部2009年12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按照10分为满分打分,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健康指数为6,57分,处于亚健康状态,而其内部管理水平也处在中下游水平。我国浙江省的调查结果表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70%左右的小企业在开业后的1-3年便倒闭破产。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短暂和经营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抑制了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 2、中小企业的规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约其融资能力。一般而言,企业融资要具备“5C”,即品德、能力、资本、担保和经营环境,而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多采用业主制和合伙制,规模偏小。同时,许多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有的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严重削弱了其融资能力。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集中地区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在3B或3B以下。另外,由于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滞后,信用信息传输渠道不通畅,导致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极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贷满足率。 3、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融资成本高。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抵押的偏好,一般不愿接受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抵押。而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比例小,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占有比较高的比例,缺乏可以作为抵押的不动产,风险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中小企业在寻求担保机构担保时,由于多数担保贷款的期限在半年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信用担保机构基本上只对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而不对设备投资等长期性的贷款提供担保,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另外,由于担保公司在自负盈亏的经营情况下往往提高担保条件,无形中限制了中小企业资金的融通,或者通过繁杂的担保手续,高昂的担保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了融资效率。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因 1、金融机构体系的缺陷。在我国的融资格局中,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来源中占有绝对比重,并且由于近年来信贷余额快速增长,而直接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贷款和直接融资余额的差距越来越大。截至2009年10月份,我国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包含企业债、股票首发、增发和配股)的比重分别为73%和27%。而我国四大国有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在存款、贷款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在银行贷款的市场份额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四大国有银行的高度垄断减少了中小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金融资源,限制了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而大银行追求贷款规模效益和风险平衡又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据统计,目前阶段我国占企业总量0.5%的大型企业拥有50%以上的贷款份额,而占88.1%的小型企业的贷款份额不足20%。 2、资本市场的缺陷。从直接融资渠道上来看。主要有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两种方式。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发育不完善且迟缓,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所占比重较小。从发行债券融资的情况看,国家对企业发行债......>> 问题六:30. 你认为造成我国企业创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一般通过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这两种方式获得所需资金。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内源性融资占的比重过高(内源性融资占全部融资需求的65.2%,而债权式融资占全部融资需求的10.7%)。外源性融资明显不足,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它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发展潜力和速度都受到制约。 1、融资渠道狭窄 企业筹资渠道受制于经济体制和资金管理政策等因素。从理论上讲,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策性融资等。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自有资金有限。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创业资本主要是通过自我积累和群体聚集形成的,其来源大多为个人储蓄及家庭、朋友、个人投资等。二是资本市场筹集困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门槛较高,针对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债券融资受到发行条件的严格限制,大多数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业绩而很难挤进证券市场的大门。三是商业银行贷款困难。中小企业的外源性资金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贷款,鉴于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不高,以抵押为代价成了它们取得贷款的基本形式,但这类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相对较少,加之财务制度不健全,破产率比较高,多数商业银行认为其风险太高而产生惜贷现象。四是 *** 扶持资金有限。我国财政资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只有部分中小企业有机会从地方财政取得少量的资金支持。 2、融资成本较高 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企业为寻求担保或抵押,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此外,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要承受利率上的所有制歧视。它们享受不到 *** 和央行给予国有企业的利率优惠。在实行浮动利率时,对中小企业的浮动幅度也比国有企业高,少数金融机构还擅自或变相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 问题七:与创业融资难有关系的是 你的项目要足够有市场,能博得风投的欢心,风投最看重的就是项目的目标市场有多大,可实施性是否可控,毛利润空间大不大等 问题八:中国企业为什么融资难? 企业要发展,就要向社会募集资本,也就是我们平时讲的融资。但是在当前,中国的企业却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这个问题进而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发展和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企业的融资难题,主要就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  企业的融资是通过金融活动实现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 同志在1991年视察上海时就曾经说过:“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因为金融对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著名经济学家熊彼得认为,具有良好功能的金融中介通过辨别并提供资金给那些最有可能成功实施创新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企业家从而加速了技术创新。??  中国企业的融资难题,意味着我们的金融体系还远远没达到熊彼得所说的程度。??  ?????? 二、企业融资难的体现??  1、贷款难??  从银行体系来讲,我们现在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些大银行因为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往往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贷款。事实上,从成本角度来看,对这些大银行而言,十亿的贷款和100万的贷款,成本是一样的。因此,他们更愿意给大企业贷款。??  从信息不对称来看,中小企业贷款不仅要注重调查企业财务报表等“硬信息”,更要注重掌握企业负责人的从业经验、道德品德以及企业的用工、用电、纳税等“软信息”,而大银行的贷款审批人很难获得这些中小企业的“软信息”。??  而那些城商行、农商行,本应该成为大银行的补充,扎根于当地,利用自身的成本优势和信息优势,更好地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但是我们的城商行、农商行却天天想着怎么往外扩张、往大城市扩张,放弃自己的优势市场与大银行开展全面竞争。一方面,对自身发展不利,另一方面,也并没有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2、上市更难??  上市融资是企业股权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股票市场在经济金融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但是,在中国上市是一件非常难的事。中国的股票发行上市实行核准制,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决定企业能否上市。??  近几年,每年企业上市的数量平均只有350家左右,这显然远远不能满足企业上市融资的需求,也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程度不相匹配。??  中央和国务院很早就提出、并且多次重申要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各个发展阶段、各种类型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但我们在这方面的努力显然远远不够。??  从表面上看,我们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最近又在策划推出新三板,似乎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建立起来,但其实是徒有其表。事实上,我国的中小板、创业板并没有为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渠道,因为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很低,但实际审批中的上市条件却很高。??  另外,由于创业板的市盈率高于中小板、中小板的市盈率又高于主板,很多企业纷纷首选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导致真正的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被挤掉、难以上市,这进一步加剧了矛盾冲突。??  3、发债难上加难??  中国的债券市场是“三国分裂”,证监会、发改委和人民银行(通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各管一块。??  证监会监管的债券一般叫做公司债券,只能由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因此,企业没上市肯定发行不了,上市了,还得满足其他条件才能发行。显然,发行公司债券,比上市难度更大。??  发改委监管的债券叫做企业债券,从现实来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以2010年为例,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共计157家,其中152家发债主体均为国有企业。??  人民银行......>> 问题九:简述如何着力破解创业途中融资难的瓶颈 融资难其实有很多因素,比如:没有知名度、没有信任度(没有相熟的融资机构)、产品企业没特色等。当然,这些都是相对融资机构而言。 也可以考虑被知名企业并购或入股的途径 望采纳。 问题十:创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请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阐述 1、理论 :企业不够成熟。成熟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就很容易,更不用说风头了。所以只能走其他渠道 。 2、现实:其他渠道 比如民间借贷 风险大 。自己风险大,别人风险也大。 创业的期望值太小。期望=收益*收益的概率-失败*失败的概率
2023-08-25 21:17:101

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含义和关系?举例说明。是不是道德风险导致了逆向选择?

正向是指有真正需要办理保险的客户,这类客户有能力有意愿通过保险来进行理财及为自己年老、子女教育及保障等方面的需要而办理保险,此类客户称主观意识上不存在着利用保险获得不正当利益,不存在着侵害保险人、其它投保人的利益,不会故意去危害整个保险环境;而与正向相区别的是那些有意识地通过相关手段,隐瞒欺骗保险人,投入少的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对不具备正常投保的保险标的予以投保,通过保单及后续的理赔等情况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主观故意及后续的行为就是所谓的 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简单,我举个例子,某人给孩子买个保险,然后杀了他,如果公安没有侦破,就可以用一些意外为理由骗取保费,这就是道德风险,又比如企业或个人之见的欺诈行为,等等。应该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导致逆向选择吧。
2023-08-25 21:17:292

需要办理环境保护的银行保函,怎么办理?

不存钱,银行是不会开的,因为现在银行资金紧张,存款压力相当大。银行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保函有以下步骤:1、向银行提出申请,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2、按银行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1)项目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2)对外担保主合同、协议或标书及有关交易背景资料;(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 准或核准文件;(4)项目方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5)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6)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3、等银行经办人员报送业务审批完后(一般3-7个工作日),银行对申请人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约、偿付能力,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4、办理成功,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与申请人签订“开立担保协议”,约定担保种类、用途、金额、费率、担保有效期,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银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
2023-08-25 21:18:181

反担保措施指什么?担保时落实反担保措施有何重要性?

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 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2023-08-25 21:18:391

以应收帐款做为反担保措施时,担保公司该如何操作

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一、反担保措施(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8-25 21:18:471

担保行业从业知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 申请(二) 受理(三) 初审(四) 评审(五) 审批(六) 签订合同(七) 抵押登记(八) 收担保费(九) 发放贷款(十) 保后管理(十一) 代偿和追偿(十二) 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 --《担保申请书》 --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申请担保材料单》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 -- 确定项目责任人、协办人--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担保调查报告 -- 《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通知撤出担保流程企业项目评审 -- 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 -- 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委托保证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签署合同文本-- 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公司签章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 --《放款通知单》-- 借款借据复印件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 法人代表证明书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5.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 资信证明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 借款申请书10.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14. 生产经营情况15.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16. 其他有关材料(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 法人代表证明书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 资信证明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11. 其他有关材料(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1. 抵押物、质物清单2.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4. 保险单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9. 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第五条 公司担保部客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一般情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责任人在《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后,连同《申请担保材料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一并归档。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一)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二) 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三) 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四) 能够提供反担保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支持:(一) 高新技术企业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二) 有高附加值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增加税收的企业(三) 有扩大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四) 有与大企业集团相配套产品的企业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第一调查人为责任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以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责任人工作。责任人做同一项目3次(或达3年),该项目终结后变更责任人。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担保调查报告》。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除来源于企业外,还应从其他途径获取,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用户等。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实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年检; (二)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 财务报表是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担保部负责人、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以及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一) 访问借款人,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四)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 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2. 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4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 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五) 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借款人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1. 偿债能力 (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 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 资产质量; 5. 资金结构; 6. 预测近3年的发展趋势。 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 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风险度分析。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责任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 借款人背景情况;(二) 项目基本情况;(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四)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六) 反担保情况;(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 调查结论。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借款人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责任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担保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责任人将处理结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将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评审的主要内容:(一)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二) 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三) 对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四)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五)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人审批,需要会议评审的进行会议评审。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组成,特殊情况监事列席,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二) 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三) 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资料有责任人负责提交。(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三) 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五) 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七) 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八) 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的第九项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十项。会议评审和审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及撤保的审批:(一) 担保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二)担保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三)担保额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第二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一) 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三) 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责任人。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责任人通知借款人、贷款人和反担保人办理有关签约手续。 责任人要确认贷款人的承贷情况。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办理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责任人为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包括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资料。 (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三) 责任人登记《担保项目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的事项: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需要抵(质)押人对抵(质)押物进行保险的,保险期限至少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六)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责任人负责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及抵(质)押登记证件等须单独重点管理。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第二十九条 申请担保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保证等。公司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第三十条 反担保人提供抵押物、质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 责任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4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反担保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 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三) 连续3年(含当期)以上盈利;(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人;(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第八章 担保收费第三十四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担保费实行一次性收取。每宗担保业务收费计算低于2 000元时,按不低于2 000元收取。对过桥担保项目,按担保额的2%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第三十五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公司签署《放款通知单》之前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1 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2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应缴担保费的20%收取违约金。代偿后的资金占用费按《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在签署《委托保证合同》时,应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第三十七条 责任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督促借款人缴纳担保费。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收到担保费当日,责任人填写经办人填写《担保费收缴确认表》,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后报总经理核准。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缴费后,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放款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已经与反担保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贷款人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送担保部、综合部核对抵押登记手续完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送贷款人。贷款人签收《放款通知单》,为借款人放款。责任人将《放款通知单》(银行已签收)和向借款人索取的借款借据复印件存档。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逾期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用机器设备做抵押反担保的项目,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贷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要求借款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一) 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二) 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四) 风险等级确定(贷款的五级分类);(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公司留存1份。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季度检查完毕应及时向总经理报送《担保项目检查表》。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借款人须在担保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反担保人出具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一) 担保贷款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第四十八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担保到期后,责任人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索取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填写《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第四十九条 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登记有关台账及录入微机,进行项目统计和管理。第十章 债的追偿第五十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公司按合同规定代为清偿,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代偿处理表》,核实代偿金额,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责任人办理代偿手续。第五十一条 追偿方案由责任人制订,担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责任人为追偿的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制《代偿/追偿台账》,按月计算、催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并与综合部核对。第五十二条 追偿结束,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追偿终结确认表》,需退还担保费时由责任人填写《退还担保费(违约金)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第五十三条 责任人、协办人和部门评审、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因失职、渎职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第五十五条 每项担保业务完成后10内,责任人应填制《担保业务资料清单》并按《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顺序将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五十六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至追偿终结过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业务事项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第十三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08-25 21:18:561

银行保函怎么办理?

  银行保函办理流程 :  ·1、 申请人向我行提交《保函及贷款承诺申请书》  并按银行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2) 对外担保主合同、协议或标书及有关交易背景资料;  (3) 担保涉及的事项按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 准或核准文件;  (4) 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  (5) 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  (6) 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2 、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银行收到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对申请人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约、偿付能力,对申请人的进行授信评级,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3、 审批同意后,签订《保函协议书》或《贷款承诺协议书》,申请人存入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办理抵质押或反担保手续,银行出具保函或贷款承诺书。  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与申请人签订“开立担保协议”,约定担保种类、用途、金额、费率、担保有效期,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银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
2023-08-25 21:19:0810

有条件的银行保函 ,无条件的银行保函。何谓条件?

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银行见票即付,不需要业主提供任何证明,并且不管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认为承包商违约的声明,针对所提声明向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只要在保函有效期内,银行即无条件履行并支付,承包商无权要求银行终止支付。有条件的银行履约保函,就是业主在要求在银行支付之前必须提出承包商违约或承包商执行合同失败的理由,并有业主或工程师出示相关证据,提供所受损失的计算数据等。一般来说,银行和业主都不喜欢有条件的履约保函。
2023-08-25 21:19:432

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时 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注意事项:1、准备好完善的材料。想要完成借贷首先就必须能够在资料的准备上做足功夫,毕竟银行对于规模小的企业在审核时的严谨度往往会非常高。包括申请报告、公司简介以及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卡和近几年公司财务报表等一系列材料都需要准备好。而如果有不动产可以进行抵押的话还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以及相应价值评估报道等。2、积极配合银行的审查。当贷款银行进行审核的时候,小微企业要能够进行积极度配合,须知审查过程越是详细那么银行对于企业的了解也就会越清楚,这样获得贷款的几率就会更高。一般来说企业各个项目部门的经理都需要全程陪同银行审查人员的工作。此外小微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中如果能够注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规范的管理企业自身的资金流动,这都是可以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和软实力,提高审查通过的几率。3、贷款的时机也需要掌握好。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蓬勃,很多城市的银行都开始关注小微企业的投资业务。也就是说当前的金融环境其实是很适合小微企业进行资金贷款。
2023-08-25 21:20:332

反担保函的大致意思是什么?

大家肯定都知道担保,但是很少的人知道 反担保 ,其实担保和反担保的联系是非常的密切的,对于反担保我们国家规定的内容也是有很多。反担保一般都是指 担保人 对他进行担保,然后他再对担保人进行担保,这样就是反担保。反担保函的意思就是为了反担保做出一个合同规定,如果出了事情一般都是需要按照反担保函当中的规定来寻找解决办法。那么反担保函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Counter Guarantee)是指由 反担保人 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 简介 在国际业务中,由于对外国银行不了解,以及各国法律差异较大,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国银行开立的保函,因而申请人只好委托其往来银行先给受益人当地 代理 行开立反担保函,由该代理行再向受益人开立保函,这是一种适用较为普遍的反担保形式。 定义 反担保是指 债务人 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 债务 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 保证书 。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 债务清偿 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 债权人 ,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1] 具备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 抵押 或 质押 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可以看出反担保函就是对相应的担保人和担保事务做出的一个文件,反担保函是可以证明担保方面的各种事情的。所以说对反担保是非常有用的。反担保在生活当中其实发生的案例有很多,土地方面的问题也有很多涉及到反担保,所以我们一定要去了解。
2023-08-25 21:20:521

担保申请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 企业不得提供担保

A.与其他企业出现较大经营纠纷。B.财务状况恶化。C.已进入兼并程序。D.被担保人经营风险较大。另外:企业不能提供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1) 企业有银行逾期贷款未还。  (2) 企业有偷漏税行为。  (3) 企业申请担保的财务报表与税务报表不一致。  (4) 企业提供担保资料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 企业对外股本性投资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经国家批准的投资公司除外);所融资金用于股权性投资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除外)。  (6) 担保融资用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和投资领域的。  (7) 用担保套现贷款,从事非法转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8) 超批准范围违法经营的企业。  (9)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企业。  (10) 社会经济活动中信誉状况不良的,或最近3年曾有不良经营和违约记录的企业。  (11) 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且没有最终认定结果的企业。  (12) 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且难以改善的企业。  (13) 无反担保措施或反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项目。  (14) 企业主要领导人资信不可靠、经营管理能力低下或领导班子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群体素质差的企业。  (15)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及会计核算混乱的企业。  (16) 企业申请担保金额高于其净资产。
2023-08-25 21:21:011

求一份,担保行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年终工作小结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4.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懒写,可找。
2023-08-25 21:21:132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包括哪些?

在建筑工程中,在整个过程中存在各种可能的风险,大体上讲有业主风险和承包商风险。业主风险包括:投资风险 经济风险 社会政治风险 自然风险 管理风险 组织风险 承包商风险包括:投标决策阶段 信息失误风险 物资管理风险 成本管理风险 业主履约能力风险 分包或转包风险 其他风险 设计风险 合同风险 人员风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没问题请采纳谢谢
2023-08-25 21:21:362

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指以政府出资为主、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以及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独立出资或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担保资金,并委托担保机构运作的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扶持和促进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贷款业务工具/原料贷款对象 1、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 2、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市场短缺的名优新产品项目; 3、扩大出口创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创新替代进口的项目; 4、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的鼓励型小企业。 步骤/方法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担出贷款申请: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书面申请、、资金、财产和财务状况资料、依法纳税情况等资料。 担保机构对小企业贷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推荐给银行。银行审批后,担保机构、贷款银行、小企业三方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贷款银行放款。注意事项贷款信用担保收费率 根据贷款信用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期限、担保 金额等,一般年保费率一般为0.8%-1.2%。 申请信用担保贷款的小企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经过当年年检; 2、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经过当年年检; 3、在国家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 4、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经营资金,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 5、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有符合会计基础规范条件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持有会计上岗证的专职财会人员,或委托经地方财政局批准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的; 6、能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8-25 21:22:061

建筑施工风险管理程序有哪些

您好!百度文库就有您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您可去查阅啊。
2023-08-25 21:22:174

担保公司贷款比银行直接贷款有哪些优势?

现在属于非金融机构。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 1、担保公司快速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的程序比较繁琐。是一家专业化的贷款担保服务机构, 2、车辆质押贷款亦放款迅速 可能有的朋友不想因为这点临时需要的钱而把房屋搭上。就可以把钱还给贷款公司,只是担保公司保险起见采取的措施,如果材料齐全,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其债务时。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特定财产(第三人的信用)为债权提供保障,融丰联创就结合不同贷款种类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分析一下,经担保公司贷款相比直接去银行贷款有何优势呢?下面,以该特定财产变价偿还债务或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制度,这种从担保公司出钱的方式手续简单,欢迎广大朋友前来咨询办理,等到银行放款后,当天就可以放款, 大家都担心的抵押问题可以放心,与多家银行合作, 目前,实质上这是一个很巧妙的转换方法,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商业银行在实践中经常运用的是保证、抵押和质押,,那么,担保公司的优势就是门槛低,比如房产、车辆等等抵质押物, 北京贷款公司融丰联创,很快就可以拿到钱,两者形式上类似,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办事效率高。为您解决资金之忧,个人贷款迎刃而解, 3、无抵押贷款 如果您什么都不愿抵押,熟知多家银行贷款业务,一般的家庭现在一般都会有自己的私家车,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与此同时让担保公司为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而银行是属于纯金融行业,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很难贷下款来,找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是一个可以快速贷款的办法,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有抵押物的话,结婚证与担保公司做个抵押登记,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定金五种,您可以申请担保公司无抵押贷款,专业提供房产抵押贷款、房屋质押贷款、车辆质押贷款、企业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短期资金周转等各种贷款担保业务。担保公司以前归类为准金融类机构,银行无抵押贷款门槛很高,贷款担保普遍成为中小企业或个人融资的必经之路,您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递交审核。接受各种形式的抵质押物做为反担保措施。放款速度快,来担保公司办理车辆质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急需资金的朋友怕是等到贷款下来已经来不及了,这样客户拿着贷款公司给的钱可以作为临时周转。并且只需用身份证,只不过利息较高,车辆质押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车手续(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单、车辆购置税证、车辆购买),那您可以选择车辆质押贷款的方式,房本。
2023-08-25 21:23:141

什么是银行担保支付

你好,就是确保,明工工资支付,
2023-08-25 21:23:265

法院不接受诉讼反担保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可以是银行等保证人的担保,也可以是实物担保或者是无形财产权等权利的担保,不同的担保方法可以互相取代。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担保财产的价值或担保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或金额。财产保全是为了使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又与案件争议的数额相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让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的目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同样达到了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所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原来被告的财产保全就失去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法律依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该企业法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零八条 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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