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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

2023-08-27 03:23:51
TAG: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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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知情权的特点有以下几种:(1)取得信息的权利;(2)不经事前控制而印刷的权利;(3)印刷而无须担心非经正当程序受到至报复的权利;(4)对于报道而言接近必须的设施与资料的权利;(5)传播信息而不受政府或者无视法律活动的市民的干涉的权利。

知情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者的知情权包括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知情权。单位的知情权包括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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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3-08-26 05:05:311

知情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知情和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包括官方或非官方信息。知情权之所以能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就在于知情权客体的“智能”和“信息”的巨大价值。公民是否拥有、掌握多少信息,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和自身利益的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8-26 05:05:581

知情权包括哪些方面

知情权的内容基本有以下几种类型:1 政治知情权,即社会公众依法享有了解知悉国家政治事务及其活动的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活动的义务。这一权利内容,现今普遍被称之为 “政务公开化”要求。2 社会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权知悉社会所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并有权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生产、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资讯。3 自我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知悉和掌握有关自己的或与自己密切联系的各方面情况的权利,如公民的出生概况、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基本情况;在不妨碍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法人有权获得一切对它有用的信息,包括法人对其内部成员的有关情况的以及要求加入其组织的人的基本情况。但无论如何,“知情权”表达了现代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的一种普遍的利益需求和权利意识,为公民权利建设展示了重要且不容回避的认识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有:1、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是经营者单方拟定的,消费者或者只能接受,而无改变其内容的机会;或者只能拒绝,但却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消费需求,当该经营者处于独家垄断时更是如此。经营者作出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亦属于单方意思表示,侧重于保护经营者的利益。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经营者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其内容无效。2、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真实的信息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前提和基础,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对消费者关于质量、使用方法等问题的询问,经营者应作出明确的、完备的、符合实际的答复。此外,商店提供商品应明码标价,即明确单位数量的价格,以便于消费者选择,同时防止经营者在单位数量或重量价格上随意更改。3、保证质量的义务。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该义务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3-08-26 05:06:08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所有人都有知情权吗?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知情权能契合于现代社会并且其重要性日益突显的原因在于该权利之客体的“情报”、“信息”的巨大价值。公民是否占有以及占有信息的多少直接影响其参与管理国家和实现自身利益的程度。因此,知情权的客体应当包括国家机关所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利益、公民个人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各种信息。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公民信息接受权和信息获取权;而后者更包括了不受公权力干涉以妨碍其请求权的权利,与要求政府机关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而且当公民的信息获取权遭到不当否决时,有权请求法院给予救济的权利。公民知情权的主要内容从知情权的基本内容来看,既包括知晓属于公法范围的事务,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社会公共事务等,也包括对公民自身信息的知情。因此,说它的性质兼有公法权利和民事权利两方面特征是有根据的。总而言之,知情权就是公民可以知晓其感兴趣的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及与已有关的私人信息的权利。对于知情权的性质,学术界尚无定论。有人主张知情权是一种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而非民事权利;有人认为知情权主要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公法权利),但也具有一定成分的民事权利性质,尤其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民事权利。
2023-08-26 05:06:312

民法典关于知情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知情权是指知道和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道和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的知情权只是指知道和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和权利。随着知情权扩展的不断扩大,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客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23-08-26 05:06:391

知情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023-08-26 05:06:501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属于什么

属于人民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属于人民所有,而公民依法拥有其中的“表达权”,即“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力。
2023-08-26 05:07:065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公民知悉、获取政府信息及人民关注的事情进展情况的权利。为保证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信息公开平台。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公民拥有知情权,但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及公民拥有的政治权利自由是知情权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3-08-26 05:07:211

知情权属于人身权利吗

法律主观:一、 知情权属于人格权吗 知情权属于 人格权 ,我国法律规定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 民事权利 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二、什么是知情权知情权,又称为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三、知情权的基本性质(一)知情权又称为了解权或知悉权,就广义而言,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就狭义而言则仅指知悉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接受信息的权利和寻求获取信息的权利;后者还包括寻求获取信息而不受公权力妨碍与干涉的权利以及向国家机关请求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同时,知情权这一概念还可以从两个层次上理解,一方面是作为报道活动前提的知情权,这是为了保障信息传递者的自由,与“采访自由”几乎是同义的;另一方面则是信息接受者的自由,即收集、选择信息的自由。这两个层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又有着很大的差别,在当今时代后者的重要性则日渐明显。(二)知情权首先是一种个人权。对知情权的保障,使公民有机会充分获取对个人而言至关重要的各种信息,使得个人发展自身人格以及实现自身价值成为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公民其他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无论信息与思想的社会价值多么低下,对于自由的社会而言,获取信息的权利都是最基本的。1969年联邦德国宪法法院在一项判决中曾指出信息的自由即意味着个人权利,它指出:尽可能从多个来源接受信息、拓宽自己的知识、发展人格乃属人类根本性需求;并且,现代工业社会里拥有信息对个人的社会性地位尤为重要,信息自由的基本权利与表现自由的基本权利一样,是自由民主制度最为重要的前提之一。知情权是人格权的基本范围之中。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023-08-26 05:07:29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范围关于知情权的范围,我国学者的分歧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五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指司法机关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2、“三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因为法人知情权在本质上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感情利益,其与公民的知情权在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别,不宜归入同类,而法定知情权则属国家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体现,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也不宜归入知情权;3、“二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和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不是知情权的内容,个人知情权应属于隐私权的隐私知悉权能。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6、?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7、?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8、?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9、?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0、?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2、?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按侵害对象分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范围】身体权、名称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信用权、知情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债权,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身、财产权利。
2023-08-26 05:07:371

知情权是公民的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3-08-26 05:07:55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知情权的法律是根据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首先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这一权利的是1949年实施的联邦德国基本法,该法第5条规定,人人享有语言、文字和自由发表传播其言论的权利并无阻碍的依通常途径了解的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法律是根据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3-08-26 05:08:111

什么是患者知情权

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的相关信息的权利。患者知情权一般包括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知悉权、医学费用知晓权、医疗行为知情权、医疗资料知情权、医疗争议知情权等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26 05:08:24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主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023-08-26 05:08:341

公众知情权

法律分析:如果是政府信息与公共利益相关,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即使第三方不同意,行政机关也可以公开,公众具有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2023-08-26 05:08:421

消费者保护法知情权法条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以,具体的行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三)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如果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可以根据本法的第39条寻求救济。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可以说是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就上述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提供信息。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来讲,就要求交易者意思表示真实,对与交易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不得作虚假表示,否则就是侵犯厂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争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若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2023-08-26 05:08:491

业主知情权在民法典哪条

法律主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对于单个业主而言,他如果购买独立的土地与房屋,就不存在与其他人的共享,也不存在共同管理,完全是自己独立决断。现在,小区资源共享的现实,使得业主不得不放弃独断权,而接受共同决定的制约。但是,为了防止其他人的共同决定对自身利益的侵犯,按照公平原则,业主必然要求得到更全面的知情权,这是针对业主间利益诉求差异、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对自身权利侵害的防范,是对服从业主共同决定的义务的承担而获得的公平交换。因此,单一业主在共同管理中的知情权,包括对一切物业服务过程、一切业主组织活动过程的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抄录与复制相关资料的权利,与遵守共同管理约束的义务,是合理的搭配。,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业委会的任期一般为五年以内,具体年限由业主大会在《议事规则》中约定,但可以连选连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1、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2、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3、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4、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5、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6、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7、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8、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023-08-26 05:09:221

股东知情权范围是什么?

一、 股东知情权 范围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手段,是 股东权利 中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我国 公司法 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诉请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新公司法对股东的知情权有哪些规定 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一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知情权。新《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的知情权,被公司无合理根据拒绝时,股东是否可以提起知情权 诉讼 ,新《公司法》没有作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那样的救济方式。 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无条件的查阅、复制;对会计账簿进行有条件的查阅;而对于会计凭证,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股东查阅的权利。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该项知情权受到侵犯时,股东可以提起知情权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人主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这项知情权被侵犯时,也可以参照此条规定提起知情权诉讼。这一观点是否可行,在此不讨论。 另一方面,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完毕后必须依法接受法定的外部审计。换言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是其法定义务。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时,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公示、备置。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这些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行使知情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就股东的知情权,主要体现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上面,但由于一部分股东实际并没有参与对公司的管理、经营,若允许他们了解公司过多的机密,就有可能给公司日后的发展经营造成一定的阻碍,甚至可能出现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所以法律上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也是有限。
2023-08-26 05:09:301

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怎样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首先,股东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并提出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的申请。然后,公司依据申请材料,一般会准予查询。且查阅范围一般为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023-08-26 05:09:421

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法律主观:《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法院法院院长??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较之原《公司法》,新《公司法》扩大了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知情权 的范围,将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纳入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同时规定,股东可以有条件的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查阅、复制,系股东的法定权利,系股东参与重大公司决策的重要权利体现,且公司 法规 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因此只要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公司应当予以提供,不得拒绝,且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限制股东查阅、复制的有效抗辩。 对于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股东可以查阅的范围如何,是否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则涉及会计法及其财务会计实务具体内容。 会计账簿的登记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而会计凭证则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依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以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账簿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依法登记,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应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有权知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而只有将原始凭证以及记账凭证纳入查阅的范围,才能使股东知情权得到实质性保护,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清晰的了解,避免公司控股股东等制作所谓的“黑账”并提供给股东而损害该股东的合法权益。 但是,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为登记制作公司会计账簿的基础性财务凭证,原始凭证则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故为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被非法侵害,规定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理由,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关于 股东知情权 起诉书 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发现股东知情权被侵犯,为了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利,保护股东的利益,走法律途径是最明智并且最有保障的方法,因为股东知情权被侵犯的情况有很多种,因此在书写 起诉状 时会有不同,起诉状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023-08-26 05:09:491

劳动者的知情权有哪些

劳动者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享有知情权。 《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 劳动合同 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3-08-26 05:10:081

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023-08-26 05:10:241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法律主观:股东知情权 系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的,对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财务状况等事宜知悉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建议权、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公司信息接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2023-08-26 05:10:311

消费者权利里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怎么区分?我要的是技巧!!!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质量保障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这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价格合理充分地体现了等价交换的原则。计量的准确性则直接涉及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的经营者在掌握了人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紧俏的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从而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消费者知情权主体体现在对产品本身相关的信息;而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价格、质量方面。
2023-08-26 05:10:391

我国宪法有没有对知情权进行明文规定

目前来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直接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只是仅在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023-08-26 05:10:471

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什么形式打通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8-26 05:10:542

村委会的什么事情村民应该有知情权

一切事情村名都有知情权啊
2023-08-26 05:11:113

煤矿怎样赋予班组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制度建设煤矿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煤矿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二、明确班组长个人任职条件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三、明确班组长职责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四、授予班组长权利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四)赋予的其他权利。五、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2023-08-26 05:11:211

夫妻间有隐私权吗?

夫妻之间当然是有隐私权的,但在这种关系下,知情权和隐私权经常会有冲突的情况,作为夫妻,彼此间尊重隐私,但也要忠诚相待,如何看待夫妻间的隐私权?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夫妻之间有隐私权吗 如何看待夫妻间的隐私权夫妻之间有隐私权吗《民法典》 规定了隐私权,任何人都不能窥探、公布他人隐私,夫妻之间自然也有隐私权。现实中,夫妻生活中,常常有一些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的情况。一方面,夫妻双方又都各自具有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另一方面,夫妻之间具有知情权。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配偶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之间的忠实请求权赋予了一方对另一方涉及夫妻生活内容的知情权。配偶知情权可以分为人身知情权和财产知情权。人身知情权:健康、教育、职业等。财产知情权:共同财产的形式、数量等。在婚姻关系中,配偶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主要表现在:1、一方隐瞒“私房钱”。此时,需要注意婚前“私房钱”可以作为自己的隐私,不予告知。但婚后“私房钱”的性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知情权。2、一方隐瞒婚外情。婚外情就不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另一方有权知悉。一方以跟踪、刺探、偷窥等方式获取的证据,只要采用合法的手段,使用合法的器械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法院将予以采纳。3、婚前隐瞒个人疾病、恋爱史等,对此,具体得看该疾病是否会侵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草案增加了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即便是结了婚,婚姻并不能满足人们情感的全部需要,除了亲情、爱情之外,友情也是我们的需求。双方也都有各自的朋友圈、工作圈等需要经营,没有义务全部告知另一方自己的对外交往活动。配偶一方行使知情权的前提是必须涉及到夫妻共同利益;行使知情权时也应该谨慎,注意边界,要在合理知情范围之内行使权利。在知悉对方私生活秘密后,应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扩散、泄露或宣传。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距离产生美。”即便夫妻之间偷看微信、日记、信息等构不违法,但是是非常不尊重、不信任的表现,势必会影响夫妻关系的和睦。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彼此尊重,和谐共处,夫妻之间也一样。夫妻之间有隐私权吗 如何看待夫妻间的隐私权如何看待夫妻间的隐私权对不同的人来说,隐私权的范围肯定也是不同的,“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同一个的一些个人情况,对普通路人就是私密,对朋友、对配偶未必就是私密了,隐私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身体之类的显然不在隐私范围,最常见的隐私争议应该就是手机了。问夫妻之间有没有隐私基本上就是“夫妻间能不能互相看手机”的另一个问法。配偶的手机算不算隐私,完全取决于手机持有人主观意愿。如果配偶间分享了密码,互相随便看,那就不叫隐私;反之,则属于隐私,不得侵犯,哪怕那手机里有问题。真正的夫妻不是1+1=2,而是0.5+0.5=1。两个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粘合在一起才会完整。如果双方没有相互的忍让大度和包容理解,如果双方没有怀有一颗彼此感恩的心,把优点放大、把缺点转化,两个人最终可能很难成为一体而各分东西。彼此相互尊重隐私是相爱的基础,彼此相互强调隐私是不相爱的前提。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不想被他人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私应该被尊重,夫妻之间也应该互相留一点独立空间,让两个人在努力前行的同时,能够始终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秘密存在,生活中也就不存在任何新鲜感,这份感情会急速进入枯燥期。失去了自我的两个人,也不可能在婚姻生活里感受到幸福与快乐。
2023-08-26 05:11:571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知情权的内容包括哪三类?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股东知情权所包含的内容有查阅权,复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等相关权利,股东可以查阅复制的内容包括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像是监事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此外公司的财务问题像是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本等,公司均具有知情权,股东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一、股东知情权内容具体包括:(1)查阅权股东查阅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中,查阅权处于股东知情权的核心地位。(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3)质询权质询权,即公司股东就公司特定事项请求公司予以解释的权利。注意:质询权行使的主要时间和场所就是公司开股东大会的时候。(4)公司信息接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二、除了知情权股东还有的权利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2、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3、行使优先购买权。4、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5、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6、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三、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都属于公司的重大会议,此外还有向公司的财务问题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股东均具有知情权,但是股东行使知情权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为避免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通过公司章程约束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023-08-26 05:12:041

遗嘱知情权?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法律上不可能有这个规定的,比如说有的父母他就没有留遗嘱,而有的留遗嘱的很少,所以说你不知道,那你是没有办法的,为什么不经常去父母那里?这也是你的主要原因
2023-08-26 05:12:135

股东是否有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会计凭证

要看章程怎么规定了
2023-08-26 05:12:303

消费者权利中,知情权和获得有关知识权有什么区别?还有结社权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得到?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结社权:所谓消费者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2023-08-26 05:13:372

夫妻之间有哪些知情权

知情权的特点有以下几种:1、取得信息的权利;2、不经事前控制而印刷的权利;3、印刷而无须担心非经正当程序受到至报复的权利;4、对于报道而言接近必须的设施与资料的权利;5、传播信息而不受政府或者无视法律活动的市民的干涉的权利。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理解上一般依据普通法理。绝大多数的专家学者认为,夫妻之间的知情权,一般而言,具体表现在个人信息中,夫(或妻)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收入情况、性癖好恶等,以上信息,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在一般公民身上属于个人隐私的内容,但在夫妻之间,均认定彼此都应享有知情权。夫妻之间,不是应该举爱齐眉、相敬如宾、白头到老么?不是应该同舟共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么?夫妻之间,不是应该相互坦诚、真诚相爱么?夫妻之间不是应该相互分享、相互拥有么?
2023-08-26 05:13:471

知情权在民法典哪条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知情权在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2023-08-26 05:14:061

什么是知情权?

“知情权”一词是现代法治、民主国家的公民之所以为国家一员所必须享有的权利。“知情权”作为一种权利主张的法学概念,由美国的一位编辑肯特·库柏(Kent Copper)首先提出来。他针对当时美国政府权力不断膨胀的状况,呼吁官方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并建议将知情权推升为一项宪法权利。公民的知情权作为抑制国家权力的产物,它的最大威胁始终来自国家权力的过度膨胀。因此,知情权成为当代国家公民权利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不容漠视的认识主题。 从宪政民主制度的角度讲,知情权是指公民接受、寻求和获取官方所掌握的情报信息的自由和权利。知情权能契合于现代社会并且其重要性日益突显的原因在于该权利之客体的“情报”、“信息”的巨大价值。公民是否占有以及占有信息的多少直接影响其参与管理国家和实现自身利益的程度。因此,知情权的客体应当包括国家机关所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利益、公民个人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各种信息。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公民信息接受权和信息获取权;而后者更包括了不受公权力干涉以妨碍其请求权的权利,与要求政府机关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而且当公民的信息获取权遭到不当否决时,有权请求法院给予救济的权利。
2023-08-26 05:14:282

知情权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信息不对称是消费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产品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矛盾就越发突出。还有的经营者有意隐瞒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甚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此,赋予消费者以知情权尤其必要。消费者的这项知情权,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权、选择权等能否最终实现。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悉,经营者都应当提供。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和信息:一是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费用等。二是商品的性质状况等基本情况,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或者服务的规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3-08-26 05:14:42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嫌蚂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范围关于知情权的范围,我国学者的分歧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五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指司法机关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2、“三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迹陆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因为法人知情权在本质上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感情利益,其与公民的知情权在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别,不宜归入同类,而法定知情权则属国家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体现,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也不宜归入知情权;3、“二权说”,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和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不是知情权的内容,个人知情权应属于隐私权的隐私知悉权能。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6、?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7、?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8、?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9、?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0、?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2、?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按侵害对象分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侵权芹州埋责任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范围】身体权、名称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信用权、知情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债权,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身、财产权利。
2023-08-26 05:14:51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知情bai是指知du悉、获取信息的zhi自由与dao利,包括从官zhuan方或非官shu方知悉、获版取相关信息。狭权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法律是根据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范围】身体权、名称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信用权、知情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债权,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身、财产权利。
2023-08-26 05:15:083

知情权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知情权具有法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可以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来进行认定的,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被侵犯的,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处理的。一、知情权是什么?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知情权能契合于现代社会并且其重要性日益突显的原因在于该权利之客体的“情报”、“信息”的巨大价值。公民是否占有以及占有信息的多少直接影响其参与管理国家和实现自身利益的程度。  因此,知情权的客体应当包括国家机关所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利益、公民个人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各种信息。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公民信息接受权和信息获取权;而后者更包括了不受公权力干涉以妨碍其请求权的权利,与要求政府机关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而且当公民的信息获取权遭到不当否决时,有权请求法院给予救济的权利。二、公民知情权的主要内容:  从知情权的基本内容来看,既包括知晓属于公法范围的事务,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社会公共事务等,也包括对公民自身信息的知情。因此,说它的性质兼有公法权利和民事权利两方面特征是有根据的。总而言之,知情权就是公民可以知晓其感兴趣的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及与已有关的私人信息的权利。  对于知情权的性质,学术界尚无定论。有人主张知情权是一种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而非民事权利;有人认为知情权主要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公法权利),但也具有一定成分的民事权利性质,尤其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民事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2023-08-26 05:15:171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法律是根据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3-08-26 05:15:401

民法典知情权在第几条

法律主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客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23-08-26 05:15:481

公民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与公民的三项基本政治权利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属于参政议政的权力,依法由人民享有,而不是公民。公民依法只享有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等。
2023-08-26 05:15:583

知情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吗

属于。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知情权的范围有:1、知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国家事务、政府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活动,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利。2、社会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其所感兴趣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了解社会发展变化的权利。如公众对社会新闻、股市行情、商品质量的知情权。3、个人信息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了解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的权利。如公民有权了解其亲生父母、出生时间等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023-08-26 05:16:39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是第几条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以,具体的行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三)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如果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可以根据本法的第39条寻求救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2023-08-26 05:16:461

什么是第一人知情权?

知情权,又称为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
2023-08-26 05:16:553

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好闹悉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的法律是根据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
2023-08-26 05:17:031

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法律分析:知情权是指收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3-08-26 05:17:101

知情权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法律主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023-08-26 05:17:171

宪法公民的知情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主观:宪法没有对公民知情权做出规定,只对公民以下权利做了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客观: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23-08-26 05:1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