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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操作指南

2023-08-27 2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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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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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笔记

  美国的证券市场立体多层次,为不同融资需求服务的鲜明特征。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2个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纳斯达克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NASDAQ)这个世界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此外,还有柜台电子公告榜(OTCBB)等柜台交易市场。不同的市场为不同的企业进行筹融资服务,只要企业符合其中某一个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向美国证监会申请“登记”挂牌上市。

  1、美国上市的条件

  美国各个交易所和交易市场的上市要求,可以在下面的图表中大致表现出来

  OTCBB场外柜台交易市场 NASDAQ 纳斯达克 NYSE

  纽约证券交易所 AMEX

  美国证券交易所

  NASDAQ 小型资本市场 NASDAQ 全国资本市场

  有形资产净值 无要求 400万美元或 600万美元或 4000万美元或

  市值 无要求 5000万美元或

  净收入 无要求 75万美元

  税前收入 无要求 100万美元 250万美元 75万美元

  股本 400万美元

  公众流通股数 100万 110万 100万 50万

  流通股市值 无要求 500万美元 800万美元 1800万美元

  买方最小报价 无要求 4美元 5美元 N / A 3美元

  做市商数量 3 3 3 N /A 3

  公众持股人数 无要求 300个 400个 5000个 400个或800个

  经营年限 无要求 1年或市值5000万美元 N / A N / A N / A

  公司治理 有要求 有要求 有要求 有要求 有要求

  另:凡是已在NASDAQ Small Cap/ National Market、美国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不得在OTCBB申请挂牌交易。

  表2:(资源来源:纽约交易所、美国交易所、纳斯达电子市场及OTCBB柜台市场)

  2、美国上市的方式

  在美国,上市的方式主要有2种:IPO和反向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

  对中等偏大的企业,比如净资产5000万人民币左右,或者年营业额达2亿人民币左右,并且净利润在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考虑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发行IPO,更好的企业则可以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IPO。

  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国的中小企业,在美国上市最适宜的方法是采用买壳上市的方法,因为无论是在时间上或费用上,买壳上市都比IPO要少很多。IPO的前期费用一般为100-150万美元,时间一年左右;买壳上市的前期费用一般为45-75万美元左右,时间一般为4-6个月。

  3、美国上市的优势

  首先,美国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要求。通过上面的表2可以看出,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OTCBB)柜台挂牌交易(这里说的交易Trading与我们说的严格意义上的上市Listing是不同的,这里不详述)对企业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只需要3个券商愿意为这只股票做市即可,企业可以先在OTCBB买壳交易,筹集到第一笔资金,等满足了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便可申请升级到纳斯达克上市。

  其次,美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是中国香港、新加坡乃至世界任何一个金融市场所不能比拟的,这在上文分析中国香港市场的时候有所提及。在美国上市,企业融集到的资金无疑要比其他市场要多得多。

  最后,美国股市极高的换手率,市盈率;大量的游资和风险资金;股民崇尚冒险的投资意识等鲜明特点对中国企业来说都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4、美国上市的劣势

  第一,中美在地域、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异。很多中国企业不考虑在美国上市的原因,是因为中美两国在地域、文化、语言以及法律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会遇到不少这些方面的障碍。因此,华尔街对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似乎显得有点遥远和陌生。

  第二,企业在美国获得的认知度有限。除非是大型或者是知名的中国企业,一般的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可以获得的认知度相比在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来说,应该是比较有限的。因此,中国中小企业在美国可能会面临认知度不高,追捧较少的局面。但是,随着“中国概念”在美国证券市场的越来越清晰,这种局面2004年来有所改观。

  第三,上市费用相对较高。如果在美国选择IPO上市,费用可能会相对较高(大约1000-2000万人民币,甚至更高,和中国香港相差不大),但如果选择买壳上市,费用则会降低不少。

  5、适合在美国上市的企业

  无论是大型的中国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美国上市都应该适合他们,因为美国的资本市场多层次化的特点以及上市方式的多样性为不同的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服务,令各个层次的企业在美国上市都切实可行。

  参考下,有得已经有变化了,希望你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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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如何进行海外重组上市

美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近年来,随着盛大网络(SNDA)、携程(CTRP)、掌上灵通(LTON)、e龙(LONG)等纷纷在纳斯达克上市,国内民营企业赴美上市的热情与日俱增。2005年起,又先后有德信无线(CNTF)、百度(BIDU)、分众传媒(FMCN)、中星微(VIMC)等登陆纳斯达克,而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的“尚德控股”(STP),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完成国际私募和IPO,于2005年12月14日作为中国首家非国有企业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企业在美上市空间,必将引导更多的国内优秀企业赴美上市融资。

但是,根据笔者担任包括“尚德控股”在内的多家非国有企业赴美上市中国法律顾问的体会,由于特定的生存条件和法律环境,中国民营企业赴美上市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企业赴美上市就会面临许多困难甚至失败。

为什么选择红筹上市和海外重组?

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外上市,一般采用海外红筹的方式进行,即由企业的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一个为此上市目的而成立的海外控股公司(通常是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成立的税收豁免型公司或香港公司),通过海外重组,将企业权益(包括股权或资产)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注入该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海外上市。

红筹上市与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在境外上市(“境外发行上市”)不同。从实务的角度看,红筹上市较境外发行上市具有更多优点。

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因为红筹上市的主体是海外控股公司,因此,该公司本身应适用离岸公司登记地法律,即以离岸地法律为上市主体的属人法。而操作中通常选择的离岸地均为原英属殖民地(如上述4个著名离岸地),其法律原属英美法系,与美国公司法同源,与中国法律相比,更容易被国际投资人、美国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理解和接受。在上述离岸地中,开曼群岛又因其完善的司法体制、稳定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和便利的公司运作程序被认为是最佳的海外控股公司法域,为美国上市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所普遍接受。目前,中国在美国通过红筹上市的非国有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并以此作为上市主体,因此,开曼群岛是中国企业以红筹方式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首选。

对国际投资人而言,如果上市主体能够适用同属英美法系的离岸地法律,同时受英美法系制度下有关法院的司法管辖,将使其对投资安全性的顾虑消除,有利于企业在境外进行融资和上市。而以境外发行上市的公司来说,境外发行上市完成后,其仍属中国法人,必须无条件地适用中国法律,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由于中国外商投资等法律相对于英美公司法尚有差距,因此,对公司法律乃至中国法制的投资安全性的考虑,往往影响国际投资人对企业投资的判断。这一点,在国际私募过程中,尤其突出。

审批程序更为简单

自2003年初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方式上市的无异议函监管后,中国企业本身通过红筹方式在境外上市,在境内不存在审批的问题。而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境外发行上市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上市。由于中国证监会对境外发行上市的审批时间一般较长,并不易预计和把握,因此,通过红筹方式上市,在程序更为简单,时间可控。

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经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合法注册登记程序或根据美国证监会(SEC)《144规则》的规定进行有限出售,均可实现在交易所的流通。而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除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股外,其余股份一般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流通。

股权运作方便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红筹上市在实践中最为突出的优点,当数股权运作的方便。由于股权运作全部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完成,而海外控股公司股权的运作实行授权资本制。包括发行普通股股票和各类由公司自行确定权利义务的优先股股票、转增股本、股权转让、股份交换等的大量股权运作事宜,均可由公司自行处理,并可授权海外控股公司董事或董事会决定,因而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同时,海外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设立时仅需认购,不需实缴,使公司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特别适合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尚未完全放开的中国企业。

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上,股东和私募中外部投资人的出资及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均可由各方自由协商确定,这在吸引和引进海外资本时,极具灵活性,对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灵活满足包括股东和私募投资人在内的各方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务豁免

海外控股公司最广为人知也是最易引起争议的,是离岸地政府对海外控股公司除收取有关注册、年检等费用外,不征收任何税收,这样,就使上市主体将来进行各类灵活的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的豁免,也是红筹上市得以运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海外重组是红筹上市的基本步骤。海外重组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对企业的权益进行重组,将企业的权益转移注入海外公司,即将来的上市主体。在“尚德”上市这个案例中,就是通过成立由施正荣先生控制的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Power Solar System Co., Ltd.,并通过该BVI公司直接或间接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该BVI公司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进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尚德控股”,通过以“尚德控股”的股票与该BVI公司股东的股票进行换股,实现了“尚德控股”间接持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从而完成了境内企业的权益进入海外上市主体的目标。

海外重组方案取决于产业政策

海外重组并不是股东的简单变更。由于海外控股公司属于“外商”范畴,海外重组的结果将导致“外商”全部或实质上持有境内企业的权益,因此,海外重组必须符合中国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海外控股公司应当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海外重组,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确定该行业是否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

外商准入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海外重组的方案。在企业所在的产业允许外商独资控股的情况下,重组的方案较为简单,一般通过海外控股公司进行返程投资,收购境内企业全部的股权,将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主营业务为生产光伏电池产品的“无锡尚德”,就属于此种类型。

在境内企业所在的产业不允许外商独资的情况下,重组则需采用不同的方案。一般的做法是根据美国会计准则下“可变利益实体”(Various Interests Entity,VIE)的要求,通过海外控股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的部分资产,通过为境内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和服务类和(或)垄断贸易等方式,取得境内企业的全部或绝大部收入。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通过以上安排,将企业成为海外控股公司的可变利益实体,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在这种方案下,重组应当在具有美国GAAP实践经验的财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目前中国在美国上市的诸多互联网企业,包括“百度”、“盛大”及“搜狐”等,因涉及的电信增值业务尚未对外商开放,均通过上述类似方案进行海外重组。

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较为可行

境内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可能存在国有股权的情况。国有股权是否可以通过海外重组进入海外控股公司?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这个问题。在境内企业准备进行境外红筹上市时,国有股东往往希望能够与其他非国有股东一并参与海外重组,并将其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持有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将国有股权转移到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或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由国务院按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予以审批。因此,从规则的层面上讲,将国有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是可能的,但是,从实务操作上讲,审批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且结果不可控,是该种方案的最大问题。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红筹上市的进程和时机的选择。因此,在实践中,上述方案一般不具有可行性。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

境内企业国有股权向海外控股公司转让而退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资产价格的依据。因此,在海外重组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国有股权的收购,应当遵循评估、备案的原则和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购价款更具灵活性

海外重组过程,涉及到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权益的收购,因而涉及到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的问题。在此方面,因境内企业性质的不同,其价款的确定和支付有所不同。

由海外控股公司收购内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应当适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并购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境内非外资企业即内资企业的购并(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在定价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和境内企业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双方不得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对评估定价原则,《并购规定》没有给出例外的规定。在对价款支付期限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于并购后之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一次性支付”)。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展期支付”)。因此,海外控股公司的上述并购,应当实际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价款。在所转让权益生效期间方面,根据《并购规定》,在展期支付的情况下,外商对被并购企业的权益,应当根据按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在境内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海外控股公司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重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资股权变更规定》”)的规定。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对外资投资企业在海外重组中进行股权转让的有关定价及其支付问题,并无专门规定。尽管《并购条例》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并购规定》办理,但是,外商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所持有股权并购的定价及支付期限,应当根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并不能当然适用前述《并购规定》关于定价及支付期限的规定。

这是因为: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其作价可由各方协商评议确定,因而其转让也可在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应为应有之意。

第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外资股权变更规定》除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评估外,均仅规定投资人向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并未规定需进行评估,因此,上述规定实际上排除了《并购规定》中要求对非国有股权转让进行评估的要求。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款的确定方式,已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实践所认可。

因此,我们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海外重组过程中,除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资产评估,并按照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外,海外控股公司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的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不需进行评估。

对外资企业的海外重组,还有一个不同于内资企业海外重组的特点,在于根据《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在有权外商投资审批部门审批并核发或依法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即生效,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否无关。因此,只要海外控股公司对外资企业原投资人股权的收购,经外商投资审批部门批准后,海外控股公司即合法取得了对其所收购股权的合法权利。此点,对于在审计中确定收购生效时间具有较大的影响。

重组资金来源的主要解决方法

非国有企业在进行海外重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用于收购境内企业权益的价款的资金来源问题。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境内企业原股东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何筹集海外重组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实际问题。

由于中国对于资本项目外汇实行严格管理,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对外支付,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银行办理售付汇。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将其现金资产跨境转移至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下,就必须办理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方可对外支付。同时,由于境内企业股东现金资产大量以人民币的形式存在,需首先转换为外汇,而中国对境内居民资本项下购汇使用予以严格限制,因此,对境内企业至股东而言,凭借自身的资产,合法完成上述海外重组中的重组价款的支付,较为困难。在红筹上市的实践过程中,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境外过桥贷款的方式。即由境外合格贷款机构向海外控股公司及其股东个人提供境外贷款,用于海外重组中收购价款的支付。此种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通常仅用作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二,境外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方式。即由海外控股公司以完成收购为条件,进行私募,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可转换为海外公司普通股的优先股(通常称之为“优先股”)。海外控股公司股东和新私募投资人在海外控股公司之间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此种优先股,可以在重组完成后,或在公司上市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此种方式,既可用于筹集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作为海外控股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筹措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

以上两种方式的取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有爆发性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对投资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海外重组的资金需要完全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筹集,海外公司原股东和新投资人之间的股权配比,由双方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协商解决。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主要是关于企业合并的FASB 141(“FASB”系美国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Board,即“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简称)和关于可变利益实体的FIN 46(指FASB Interpretation 46)。

FASB 141的主要影响在于,对海外重组采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海外重组完成后上市主体的财务报表。在美国通用准则下,对海外重组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即购买法(Purchase Accounting)和权益结合法(Pooling Accounting)。购买法将海外重组视为海外控股公司购买了境内企业,因而将其作为一个与原企业不具有持续经营关系的新的主体,要求购买企业(海外控股公司)按取得成本(收购价格)记录购买企业(境内企业)的资产与负债。与此同时,购买法引进了市场公允价格(Fair Market Value,即“FMV”)的概念,要求对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并将取得成本与该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并进行摊消。权益结合法将企业的海外重组的主体,即海外控股公司视为境内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延续,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商誉,即认为海外控股公司仅系境内企业的延续。

购买法和权益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对海外控股公司的财务影响不同。在购买法下,海外控股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必须以公允市场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摊消。权益法下则不存在此问题。由此,对上市主体在将来会计期间的收益会产生较大差异,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热情。由于两种方式下对企业的不同财务影响,美国会计准则对权益结合法的选择,一贯持限制态度,并于最近取消了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仅在重组存在共同控制,并满足特定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适用权益结合法。因此,如何能够结合FASB 141的要求进行海外重组,特别是私募,对上市主体的财务后果具有直接的影响。

由于海外重组的具体情况不同,重组前后企业的财务结果可能大相径庭。为避免由于上述财务处理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的变化,进而影响上市进程,在海外重组方案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应积极引进精通美国会计准则并具有实务经营的财务顾问参与策划并形成海外重组方案。

FIN46是FASB对在无法根据传统的投票表决权方式来决定财务报表合并与否的情况下,关于如何通过确定可变利益实体(VIE),并据此将其合并到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情况。如果一个实体,尽管与另一个实体不存在股权上的控制关系,但是,其收益和风险均完全取决于该另一实体,则该实体构成另一实体的VIE,双方报表应当合并。VIE的确定,通常应满足如下两个标准:第一,VIE的风险资本明显不足,即其所有的资本如果没有合并方(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外提供财务支持,企业经营将无以为继;第二,VIE的股东仅为法律名义上的股东,并不能享有实际上的投票表决权,同时,其对公司的亏损也因合并方的承担或担保而得到豁免,其对公司的经营效果没有真正股东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对VIE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也不享有分配权。在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该公司应当与实际控制它的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通常将FIN 46作为对境内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属于特许行业,不能由外商直接控制情况下海外重组方案的会计基础。由于海外控股公司作为外商不能直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全资或控股该境内企业,因此,通常由原股东名义上持有境内企业,同时,由海外控股公司通过自己直接或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垄断该境内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控制境内企业的全部收入和利润。除有极少的利润留存在公司外,其余全部收入和利润通过各种经营安排,流向海外控股公司。同时,境内公司董事会全部授予海外控股公司指派的人控制,海外控股公司并对境内公司原有股东股权设定质押,以实现对境内公司股权和董事会的绝对控制。通过上面的一系列安排,虽然在法律上境内企业仍然视作独立的内资企业,不会违反关于外资转入限制的规定,但是,该公司实际上一切经营及其相应的资产、收入和利润均归海外控股公司,并由海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境内企业满足了上述VIE的标准,即该VIE应合并进入海外控股公司的报表范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如盛大、搜狐等,均是通过VIE的方式完成海外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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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14:23:462

什么是返程投资

返程投资的定义返程投资是指一个经济体境内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境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入该经济体的经济行为,75号文返程投资。75号文返程投资精华文章导读外管局75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5)75号】将其定义为:“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返程投资的基本特征返程投资不仅指货币资本的跨境往返运动,还包括反向并购导致的股权跨境转移。返程投资一般具备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尽管返程投资的过程可能涉及一层或多层境外壳公司,但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居民;二是返程投资的路径往往都是境内投资者通过选择在香港、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地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来对境内开展直接投资活动。尽管返程投资的过程可能涉及一层或多层境外壳公司及复杂的关联资本交易,但实际上相关资本或股权的最终控制人仍是境内居民;境内投资者多选择香港或其他国际避税地作为境外关联企业注册地,国际避税地的地位非常显著;在资本流出环节往往存在不规范行为,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境外投资管理程序,或者未在审核过程中披露返程投资事项;返程投资会导致“内资变外资”,但企业性质改变的同时境内主营业务并不会发生改变。 返程投资的实现方式返程投资的实现方式主要为: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或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向境内企业增资等。根据返程投资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融资性返程投资和纯投机性返程投资。前者直接和境外融资运作相联系,一般只涉及股权的跨境转移,且完成融资后会给境内带来增量资本;而后者往往与资本外逃、政策寻租等行为相联系,表现为资本跨境的往复运动,一般不涉及增量资本的流入。返程投资,75号文返程投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返程投资方式,广州75号文返程投资,返程投资外汇登记,广州返程投资,广州市返程投资,广东省返程投资,广州返程投资 ---------------------------------------------------------------------------------------------------------------------相关资料》 》返程投资的最佳方式 》什么是特殊目的公司 》外管局75号文分析 》外管局106号文意义 》律师尽职调查 》离岸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法律分析更多...
2023-08-26 14:24:021

返程投资的相关事宜

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即通常所说的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FDI中的返程投资(Round—tripping Capita1),也称为“假外资”、回流资本或迂回资本,是指由境内的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通到境外,以外国直接投资的名义再返回到境内的投资。近年来,返程投资现象在中国逐渐增多,对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更是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返程投资作为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一直广受关注,其发展历史,几乎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2)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5)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向境内企业增资。早期的返程投资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跨境实际流动,或者以跨境并购为主要手段,为境内资本权益的跨境转移,甚至有人称之为内资企业的外资化“运动”。而返程投资的产生,是利用外资政策、资本市场发展、税收制度改革、资本项目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有着复杂的国内制度背景,其动机是多元的,对于国内经济发展、金融稳定、社会公正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尽管返程投资的过程可能涉及一层或多层境外壳公司及复杂的关联资本交易,但实际上相关资本或股权的最终控制人仍是境内居民。境内投资者多选择香港地区或其他国际离岸注册地作为境外关联企业注册地,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百慕大、塞舌尔和萨摩亚等国际离岸注册地。而在诸多优惠政策中起最主要作用的便是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税率优惠。(2)减免税优惠。(3)退税优惠。(4)扣税起算日期优惠。另外,根据返程投资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1)直接和境外融资运作相联系,一般不涉及资金的实际出境,只是股权的跨境转移,且完成融资后会导致增量资本入境。(2)与过渡性的资本外出相联系,直接表现为资本跨境的往复运动,但一般不涉及增量资本入境。像是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等国际离岸注册地早已成为我国外国(地区)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特别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小岛屿,对华投资总额和比例不断上升,英属维尔京群岛已连续多年成为对华投资最多的地区。而在这些国际离岸注册地对华投资中,返程投资占了很大比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注册离岸公司的流程和操作步骤,请联系我司!详情以专业顾问实际答复为准。
2023-08-26 14:24:132

返程投资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1、返程投资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2、返程投资可以带动外国投资者拥有的技术的储备,把外资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和管理方法引进到国内,提高本国企业的生产能力,有助于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率,是一种积极的经济贡献。3、返程投资也可以带动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推动本国市场的发展,也可以为本国国内市场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增加本国投资者的实力,不仅有利于本国企业的发展,也可以让国家受益。
2023-08-26 14:24:271

返程投资的发展史

返程投资作为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一直广受关注。返程投资的历史,几乎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早期的返程投资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跨境实际流动;近期则以跨境并购为主要手段,表现为境内资本权益的跨境转移,甚至有人称之为内资企业的外资化“运动”。返程投资的产生,是利用外资政策、资本市场发展、税收制度改革、资本项目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着复杂的国内制度背景,其动机是多元的,对国内经济发展、金融稳定、社会公正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有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才能在制定政策时合理地加以规范和引导。
2023-08-26 14:24:341

办理37号文件可以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吗?

37号文的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其主要规定的是境内居民(境内自然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权益出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返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的相关问题。为什么要办理37号文登记?1.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问题2.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问题3.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2023-08-26 14:24:482

假外资的法律后果

判刑坐牢,“假外资”作为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一直广受关注。经济学把“假外资”称为“返程投资”,专指一个经济体境内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境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入该经济体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纯粹的内资企业,希望通过返程投资的方式获得税收优惠;其二是内资企业引入境外投资者(包括投资基金)后在境外上市,需要有境外投资主体,因此采取返程投资的方式。
2023-08-26 14:25:131

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并返程投资(此处特指境外投资目的即为返程投资的,无论境外公司属不属于外汇 75 号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75号文)执行和适用中的相关问题,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现将修改后的75号文操作规程(见附表)印发给你们,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中的附表6和附表7同时停止执行。一境内居民所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资金调回及开户境内居民“资本项目专用外汇帐户”的开户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的时间、原因、方式等基本情况,资本变动所得收入的金额、拟开户银行等)。2、境内居民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持有境外权益并调回收入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有关委托关系的法律文件)。3、关于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的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明(如股权处置协议,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的董事会决议、股票交易的境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所的交割单等)。4、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5、境内返程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二、特殊目的公司相关的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1、书面申请(说明账户开户的银行、账号、资金结汇用途、金额等)。2、境内居民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持有境外权益并调回收入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有关委托关系的法律文件)。3、直接向其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的书面支付命令。4、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5、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二境内居民自然人为其已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内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境外融资情况,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投资详细情况)。2、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3、居民个人身份证明。4、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商业登记证明。5、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第三.特殊目的公司因重大资本变更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及备案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本次变更或备案的事由、特殊目的公司架构及自成立以来的历次增资、减资、股权转让、股权置换、合并、分立、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境内资产的对外担保、分红等事项,并声明“特殊目的公司已按规定完整办理了外汇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已获得的境外融资资金及境外分红、资本变动收入已按规定调回境内,若存在虚假陈述,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2、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或招股说明书)。3、境外法人提交《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居民自然人提交原办理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并填写新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4、被返程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5、境外融资协议(境外上市无需提供)。6、证明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资本变更的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第四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并购境内企业外汇登记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股权及管理架构及自设立、控制以来的历次增资、减资、股权转让、股权配置、合并、分立、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境内资产的对外担保、分红等事项,并说明“特殊目的公司已按规定完整办理了外汇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已获得的境外融资资金及境外分红、资本变动收入已按规定调回境内,若存在虚假陈述,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2、境内标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3、商务部批准返程投资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留盖原章的复印件。6、与特殊目的公司对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或《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7、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第五境内居民以境内企业资产权益注入并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一、境内居民法人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内企业基本情况、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境外融资安排)。2、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境内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历程、近3年财务状况;(2)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的基本情况介绍;(3)境内企业所在市场前景、市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市场风险分析;(4)将境内居民的境内资产转移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过程、控制方式及后续融资的法律安排及可行性分析,境内居民与其控制的境内企业、计划设立或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说明;(5)各境内居民在特殊目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若有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期权激励计划,应予以披露;(6)计划融资方式、融资金额以及境外融资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与境外融资机构达成的融资意向及备忘录情况说明。以过桥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应说明其融资利率、期限、还贷资金来源;以私募或公募方式(包括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的,应说明特殊目的公司资产或股权的定价方式;计划以上述两种方式分阶段进行融资的,应一并说明有关情况;以所拥有的境外权益注入境外特殊目公司的,应说明该境外权益合法取得并存续的原因及过程等情况。(7)境外融资资金使用计划说明,包括境外投资计划、融资资金调回计划、调回方式的可行性分析。3、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审核批复。4、填写《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5、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二、境内居民自然人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内企业基本情况、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境外融资安排。2、境内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拟境外融资的境内企业的登记注册文件和最近一期会计财务审计报告。4、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境内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历程、近3年财务状况;(2)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的基本情况介绍;(3)境内企业所在市场前景、市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市场风险分析;(4)将境内居民的境内资产转移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过程、控制方式及后续融资的法律安排及可行性分析,境内居民与其控制的境内企业、计划设立或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说明;(5)各境内居民在特殊目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若有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期权激励计划,应予以披露;(6)计划融资方式、融资金额以及境外融资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与境外融资机构达成的融资意向及备忘录情况说明。以过桥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应说明其融资利率、期限、还贷资金来源;以私募或公募方式(包括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的,应说明特殊目的公司资产或股权的定价方式;计划以上述两种方式分阶段进行融资的,应一并说明有关情况;以所拥有的境外权益注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应说明该境外权益合法取得并存续的原因及过程等情况。(7)境外融资资金使用计划说明,包括境外投资计划、融资资金调回计划、调回方式的可行性分析。5、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6、委托主要控制人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7、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第六境内居民法人境外投资企业转作返程投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1、境内居民法人为其境外投资企业转作返程投资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申请(包括境外企业设立的时间、地点、返程投资资金来源、经营情况、企业类型等);2、所投资境外企业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所投资境外企业的商业登记证明;4、所投资境外企业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情况说明;5、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或招股说明书);6、所投资境外企业最近三年的境外审计报告;7、《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8、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第七境内居民自然人注入境外权益并返程投资的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外汇登记1、境内居民自然人为了返程投资以其持有的境外权益注入境外企业,并为该境外企业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包括境外权益类型和来源、境外企业设立的时间、地点、经营情况、企业类型、已投资的所有境内企业情况介绍等);境内居民自然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中应声明以下内容;”本人境外投资所有资产权益来源符合中国和注册地法律,不存在逃汇、骗汇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整遵守了本人作为中国居民的纳税义务,有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责任”。2、境内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拟返程投资企业最近一期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4、所投资境外企业的商业登记证明及境内居民自然人持有该企业股权的相关证明。5、所投资境外企业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与纳税证明(境外科技研发型企业可缩短为一年);6、商务主管部门对被返程投资企业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7、前期已投资境内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8、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9、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106号文件,外汇106号文件,返程投资 106 号文件,汇综发 2007 106号,外汇管理局[2007]106号,外管局106号文件,外汇管理局106号文件,外汇106号文件,商务部106号文件。对于外管局颁行的106号文,有人认为操作细则烦琐且无实效,干脆束之高阁;也有人依稀看到了一些操作空间,并尝试付诸实践 进入8月以来,“红筹回归”政策发生微妙逆转,中移动(香港交易所代码:0941)、中国海外(香港交易所代码:0688)等原来大唱“归去来”的红筹公司纷纷偃旗息鼓,表示将暂时“搁置回归计划”。H股和A股市场在争夺内地上市资源上的矛盾日益凸显。 在去年达至IPO规模的巅峰后,H股市场的好景似乎正在淡去,眼前正面临着双重危机:一方面是已上市的红筹公司必将回归内地A股,不可避免地分流H股上市资源,减弱其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A股自身的上市资源亦日渐紧张,境内监管层不鼓励境内企业赴海外上市,不仅国企赴海外上市几无可能,民企“红筹”之路亦遭遇封堵。 自去年9月8日六部委“十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颁布以来,在整整一年时间内,未见有一例中国企业通过新设海外SPV(特殊目的公司),实现境内资产境外并购并上市成功之案例。  “现在想做成生意实在是困难重重。”一位在海外融资机构供职的知名律师在接受《财经金融实务》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我们开会是讨论哪些行业适合海外基金投资,收益更高;而现在是讨论海外基金怎么投资,大家都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实际上,今年以来,在PE/VC界、外资投行界、律师会计师界,这样的抱怨不绝于耳。  市场和监管的博弈从来都不会停止。仍有众多企业因种种需求而希望到境外上市融资,特别是这些企业身后的外资风险投资家们,更希望在海外实现全市场化的投资退出。  政策面却显得扑朔迷离。商务部、证监会等各监管部门,并不公开置评,与10号令相关的操作细则在无限期的制定中。惟有今年五六月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一份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06号文)的文件,但此文仅限于外管局内部下发,颇有神秘色彩。操作界对此也反响不一,有人认为操作细则烦琐且无实效,干脆束之高阁;也有人依稀看到了一些操作空间,并尝试付诸实践。 无论如何,106号文成为海外红筹上市之“围堵”与“突围”剧情中的最新情节。106号文核心 106号文是外管局针对2005年发布的75号文的配套操作细则。然而,106号文的部分细化内容,也被很多业内人士解读为增加了外资境内投资的难度。不过,一些习惯于“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律师还是在106号文的繁琐规定中,为国内民营企业红筹上市找到了“模糊的口子”。 75号文明确允许境内居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可以特殊目的公司的形式设立境外融资平台,通过反向并购、股权置换、可转债等资本运作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事各类股权融资活动,合法地利用境外融资,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因而,它曾普遍被风险投资业和企图在境外红筹上市的企业看做“重大利好”。 106号文的核心内容在于关于境内居民以境内资产注入方式设立SPV并利用SPV进行返程投资两个方面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要求和规定。在境外(目前主要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群岛等“避税天堂”) 设立SPV,是此前风险投资公司对国内企业进行投资以及国内企业进行红筹上市的操作过程中的必经环节。  根据106号文规定,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的SPV均须按75号文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而在外汇登记的要求方面,106号文根据75号文有关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SPV的两种不同资产来源方式,对其开展境外投资所需的外汇登记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在间接控制SPV的方式中,则分为由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境外权益注入的或由境内居民法人以境外企业直接转作SPV两种形式。  在对境内自然人将境外权益注入特殊目的公司方面,106号文明确规定,“无法证明境外权益合法性或境外持续经营时间不足、不能提供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与纳税证明(境外科技研发型企业可缩短为一年)的,境内居民自然人不得办理以该境外权益成立特殊目的公司的手续,并且不得从事返程投资。”而对于将境外公司直接转作SPV并进行返程投资,106号文则要求,在进行外汇登记审核时,提供境外公司最近三年的境外审计报告。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条款实际上要求资产至少转到境外满两年后才能从事返程投资;没有两年的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也无法进行相关的外汇登记。但现实中,如果风险投资公司看好了国内的企业,想通过返程投资形式对国内企业进行投资,它们不可能坐等两年,因为这足以错失投资机会及所投资公司的发展时机。  而针对在境内居民通过其境内企业权益注入直接设立SPV的方式,106号文中规定,境内居民申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时,须提交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该计划书中应包括其“境内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历程、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这实际上限定了其境内公司须已成立至少三年。有业内人士指出,实际上,很多境内公司在申请到境外设立SPV时成立还不到三年,有的企业甚至就是为境外融资而专门成立的,这种情况尤以民营企业为多,106号文这一规定无疑给这类企业增加了障碍。  此外,106号文对先前并不清晰的名词“境内居民自然人”的概念作了更清晰、严格的界定,如75号文中关于“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自然人”的概念,在106号文中被进一步细化为:“在境内拥有永久性居所,因境外旅游、就学、就医、工作、境外居留要求等原因而暂时离开永久居所,在上述原因消失后仍回到永久性居所的自然人;持有境内企业内资权益的自然人;持有境内企业原内资权益,后该权益虽变更为外资权益但仍为本人所最终持有的自然人。”  这样,实际上明确了外籍人士在相关投资中也必须要取得外管局的外汇登记,封堵了利用境内外籍人身份规避相关监管操作的可能。
2023-08-26 14:25:231

成立境外公司的目的

1、实现返程投资境内的投资者可利用海外离岸公司结构,将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国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回该经济体境内,以符合目的地政府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快资金回流,扩大收益。2、进行国际贸易在低税区组建公司最常见的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国家生产产品,并将它销售往另一个国家,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润可积累在该海外公司。而在外汇管制的国家,设立离岸公司有利国际收支,以及方便使用国际现金管理工具,以达到更佳的资金运作效率。另外,作为中间商设立离岸公司的手续也相对简便。3、国际资本运作,便于境外上市境外上市,是海外公司在国际资本运作中一个重要目的。由于离岸地公司注册简便,并可规避本国政府的审批程序,在开曼等离岸地发展出了配套成熟的境外上市操作模式,并在当地云集了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等完善的服务机构。并且,由于国际风投更熟悉有限合伙等合作模式,因此离岸公司相对国内更方便国际融资;同时利用离岸公司相对简单的法律结构,以及离岸当地充分的投行资源,更有利于公司的买卖。
2023-08-26 14:25:461

个人在境外投资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普通人也可在境外投资,直接投资或将资金交给机构进行投资都可以。银行外币理财产品、外国股市、海外基金、国外房地产都是不错的选择,根据方式选择是否需要跨境转账或操作资金出海。要注意大额交易和转账达到一定额度是需要报告的,个人银行购汇也审核也比以前更加严格。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26:121

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

现在很多公司,很多人都热衷注册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又有什么好处呢?很多人不甚了解。其实设立离岸公司的好处有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就是海外上市、返程投资、合理避税、无外汇管制等等。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具体了解一下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一、海外上市其实对于离岸公司海外融资上市的重要功能,各国家的主要证券交易所的态度各不相同,虽然没有命令禁止离岸公司上市,却仍然进行了筛选。世界几大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注册地要求如下:1、港交所认可的注册地:中国大陆、香港、英国、开曼、百慕大、澳洲、塞浦路斯、德国、卢森堡、新加坡、泽西岛、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和安大略省。2、美国纳斯达克认可的注册地:美国、开曼。3、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注册地:英国、泽西岛。4、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二、注册程序便捷,开设成本低廉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由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如瑞丰,代为完成,无须注册人亲临注册地。一般成立一家新公司的手续费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下,实缴注册资本为2美元,所有注册程序在3周左右就可完成。三、返程投资境内的投资者可利用离岸公司结构,将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国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回该经济体境内,以符合目的地政府的投资优惠政策,扩大收益。公司注册资料及文件高度保密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东身份,董事名册,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资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护,公众人士不能查阅。只有合法取得对离岸公司进行监管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阅公司的背景资料,同时,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对外任意泄露有关材料。五、离岸基金离岸基金设立的目的主要有简便设立程序,利用离岸地对海外利得免税进行合理避税,以及利用离岸当地成熟的基金设立及服务功能,可以更合理的建构基金管理结构。六、国际投资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控股。在许多情况下,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无须交税。另外,离岸公司由于可以避开本国对外投资上的限制,作为对外投资的跳板,加之离岸公司对股东资料的保密性,增加了投资人的安全性。七、避税在国际贸易中的定价转移可以适当的减少公司的税负或构成税负的有效递延;用离岸公司结合离岸信托或私人基金会可以大幅度减少遗产税;移民前的规划中合理的使用离岸公司,可以有效的减少税收负担。八、个人财富管理对于高个人资产价值的人来说,可通过海外投资,以达到分散资产风险的目的。离岸公司及离岸信托一方面可以保护收益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者进入海外投资市场的便捷通道。而合理利用离岸结构,更可以在税赋上获得减免,增加个人资产价值。九、对投资人、股东、董事没有限制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均没有限制,大多"离岸"区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职。十、国际资本运作由于离岸地公司注册简便,并可规避本国政府的审批程序,逐渐在开曼群岛等离岸地,发展出了配套成熟的境外上市操作模式,并在当地云集了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等完善的服务机构。另外,由于国际风投更熟悉有限合伙等合作模式,因此通过离岸公司在注册地的身份,相对国内更较容易达成此类协议,因此更方便国际融资;同时在退出方面,利用离岸公司相对简单的法律结构,以及离岸当地充分的投行资源,更有利于公司的买卖。
2023-08-26 14:26:221

注册新加坡离岸公司的好处和流程?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任何公司如想在新加坡开展自己的业务都可以先注册一个分公司或成立子公司。注册新加坡分公司后,外国公司可以在新加坡出售其总公司的产品,以新加坡作为一个区域性的销售基地,开发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市场。新加坡注册离岸公司,有着自己独特的商业优势。注册新加坡公司的优势:1、从知识产权的创造到对它的保护和利用,新加坡在一整套知识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上都可为企业增值;2、新加坡是属地征税国家,新加坡公司在海外运营业务无需纳税;3、新加坡政府欢迎各企业利用新加坡作为策略性发展的跳板,以落实企业未来的发展方针及有效管理和整合区域以及环球运营;4、新加坡是东盟成员国,东盟10国零关税自由贸易;东盟10国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即“10+1”;5、突破国际贸易壁垒,与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的敏感技术贸易,对澳洲等国资源产业的投资,新加坡公司都没有限制;6、新加坡与包括中国在内的50多个国家签订了括免双重征税协定,海外投资和返中国投资更为便利;7、新加坡公司可做离岸业务也可做在岸业务(本地经营);8、新加坡公司在岸业务(本地)运营,企业家获家庭移居新加坡获永久居民机会,实现企业与家庭双增值;9、新加坡公司通常对注册资本的缴足无严格的时间期限,且不征收印花税。注册资本可以为新币,也可以为其他常用外币。注册新加坡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新加坡公司必须是英文名称,而且公司名称必须以英文Ltd或Pte结尾;二、注册资本: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注册资本是最低新币10万元,缴足资本则是新币2元起。三、成立条件:最少两名发起人或董事(法人或自然人,其中一人必需为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佣通行证持有人);每间新加坡公司须在当地设立注册办事处,该注册办事处须为实际地址,而非邮政信箱;各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可担任公司秘书);
2023-08-26 14:26:334

为什么出口企业都要注册离岸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回国创立公司,这种行为又叫“返程投资”,就是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通常表现为购买、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用这一模式的企业越来越多。返程投资在近些年的表现,基本都与跨境避税相关。通常返程投资的过程会涉及一层或多层境外壳公司,并伴随复杂的关联资本交易,但实际上相关资本或股权的最终控制人仍是境内居民。境内投资者通常选择香港或其他国际避税地作为境外关联企业注册地。返程投资作为内地吸引外资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一直备受关注。返程投资的历史可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早期的返程投资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跨境实际流动。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境外控股公司的兴起,返程投资越来越多的表现为跨境并购,特别是境内资本权益的跨境转移,甚至有人称之为“内资企业的外资化运动”。返程投资涉及外资使用政策、资本市场发展、税收制度改革、资本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样也是这些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拓展信息:外资投资中国主要有4种方式1、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代表处并非独立法人实体,只能在中国进行产品展示、市场调研、科技交流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常常作为联络处,进行“投石问路”性质的活动,为将来成立外商独资企业进行基础性工作。2、外商独资企业为有限公司形式,公司由外资完全控股,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可以从事获得批准的商业活动、开税务发票。因此,这种方式是外资进入中国最常用的方式。3、分支机构所谓分支机构,就是分公司。分支机构为非法人实体,其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有国外总公司承担。但由于中国法律没有域外效力,因此,对这种类型的投资活动要求较为严格(按照规定,这类型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常见于银行和保险业)。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即为双方共同设立企业,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EJV)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CJV),这两种方式主要在投资及共同管理方面有区别。以上便是注册离岸公司的相关优势和原因了,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我,期待得到您的采纳~
2023-08-26 14:26:553

返程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返程啥意思 返程 (1).回程。《人民日报》1981年1月8日:“ 北京 - 上海 - 旧金山 - 纽约 ,全线航程为一万五千八百多公里,空中飞行时间:往程为16小时30分钟,返程所需时间为20小时20分钟。” (2).指返回。 张周《步履艰难的中国》第二章:“待返程,有人提议:‘ 郭晓红 沿路关系熟,由她陪。"” 问题二:返程车是什么意思 我的理解是,比如说有人从A地打车到B地,然后这个人下车走掉了。但是这个出租车司机是从A地来的,所以还是要回A地的,与其空车回去,还不如以很便宜的价格拉几个正好要从B地去A地的客人,反正都是要回去嘛~所以返程车的基本特点都是比正常打出租车要便宜,但是似乎有点不正规的,据说开的很快,还有如果是晚上不好打车的时候也会漫天要价的。 问题三:往返机票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 你从大连到北京 北京到大连两张机票一起订 就叫 往返机票 网上显示的是起飞时间 只有你的起飞时间确定了才能确定回程时间 不管是回程还是去程都是直接拿着身份证到机场换取登机牌就可以了 武汉票务网为您解答 问题四:搬家返程是什么意思 小品《土豆搬家》改编自不久前陕西省旬邑县土豆滞销后,当地人通过卖土豆的真实故事。 内容简介:在小品中,饰演一位菜农,他的几万斤土豆亟待出手,在王茜华“县长”的帮助下,通过寻找买家,得到网友的响应,并发生了一连串逗趣乐事。 问题五:往返票什么意思 往返票是去的时候就把回来的票给买好了,买车票的时候直接跟售票员说你要往返票并且告诉他你回来的确切时间,就好了,现在车票应该不难买啊, 问题六:返程的反义词是什么 返程的反义词去程 返程_词语解释 【拼音】:fǎn chéng 【解释】:1.回程。2.指返回。 【例句】:在返程途中,展开越野赛,你追我赶,鱼贯而行,也有的越过其它车辆,不断穿插,沉浸在游闹嬉笑之中。 问题七:出租车计价表的“单程”和“往返”是什么意思? 单程就是指送你到比较远而且比较偏僻的地方,回来时候很少会遇到客人,所以他回来时只是空车,所以就收多了回来的油钱和路费,自然会贵一点..不过这是你上车说去哪里时,如果是单程收费,司机就会说清楚,如果司机是开车以后或到达目的地以后再告诉你的话,你可以打这台车的所属公司投诉,从而,司机会收到他们公司的处罚 往返就是指送你到达目的地以后,还会有客人座他的车返回(或去其他地方),因此就便宜,就是你平时在市区打的那样 我们这里是这样规定的,15公里以内,无论去哪里,都算是往返(2.60元 一公里),超过15公里以外,计价表会自动以单程(3.90 一公里)收费 (广州) 问题八:往返的意思是什么 往返:一去一来;指来回 问题九:返程投资是什么意思 “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返程投资是指一个经济体境内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境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入该经济体的经济行为。返程投资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返程投资仅指货币资本的跨境往返运动,广义的返程投资还包括反向并购导致的股权跨境转移。 问题十:半价返程费是什么意思 返程费半价咯,比如车费100!回来就50咯
2023-08-26 14:27:051

我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后,再以境外公司名义向我国国内投资,是否允许?

可以的啊。到时候到一些地方,地方政府还u会有很多优惠政策的。变成外资了。
2023-08-26 14:27:16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是否必须以外币投资?

请查看中外合资企业法都可以的
2023-08-26 14:27:335

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再投资

法律主观:一、投资境外资产,除了要承担与境内资产一样的所有投资风险外,同时还要承担汇率风险。由于美元是国际主要货币,长期趋势相对较好预测,投资人在汇率判断上普遍会有比较好的把握,但若是投资如日圆、欧元、澳币等其他境外资产,汇率波动就更难以判断,投资人应该审慎判断自己的能力。 二、投资境外基金也要考虑基金产品本身的投资标的及策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QDII基金普遍采取指数型的投资策略,没有经理人的主动管理帮助,投资人自身需要具备良好的择时能力,才能有效地从标的市场获利。 三、投资正规的公司,避免步入灰色地带投资让个人资金打水漂。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29:101

个人直接境外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37号文的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其主要规定的是境内居民(境内自然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权益出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返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的相关问题。为什么要办理37号文登记?1.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问题2.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问题3.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谁需要进行37号文登记?按照“37号文”法规规定,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1. 中国企业创始人2.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3.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2023-08-26 14:29:213

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现在很多公司和人都热衷于注册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有什么好处?很多人不太了解。事实上,设立离岸公司有很多好处。我们熟悉的是海外上市、返程投资、合理避税、无外汇管制等。下面财税将带您了解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现在很多公司和人都热衷于注册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有什么好处?很多人不太了解。事实上,设立离岸公司有很多好处。我们熟悉的是海外上市、返程投资、合理避税、无外汇管制等。下面财税将带您了解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一、海外上市。事实上,对于离岸公司海外融资上市的重要功能,各国主要证券交易所的态度各不相同。虽然没有禁止离岸公司上市的命令,但仍进行了筛选。世界几大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注册地的要求如下:1.港交所认可的注册地:中国大陆、香港、英国、开曼、百慕大、澳大利亚、塞浦路斯、德国、卢森堡、新加坡、泽西岛、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和安大略省。2.纳斯达克认可的注册地:美国。3.伦敦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注册地:英国泽西岛。4.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需在新加坡进行实质性业务运营。二、注册程序方便,开设成本低。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以由瑞丰等专业注册机构完成,无需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一般新公司成立手续费不足1万元,实收注册资本2美元,所有注册手续3周左右即可完成。三、返程投资。国内投资者可以利用离岸公司结构将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国外,然后作为直接投资回归经济体,以满足目的地政府的投资优惠政策,扩大收入。公司注册资料和文件高度保密。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东身份、董事名单、股权比例、收入状况等信息高度保密,受法律保护,公众无法查阅。只有合法取得离岸公司监管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能查阅公司的背景信息。同时,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任意泄露相关材料。五、离岸基金。设立离岸基金的目的主要是简单的设立程序,合理避税海外利得,利用离岸成熟的基金设立和服务功能,更合理地构建基金管理结构。六、国际投资。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和合资项目进行投资和控股。在许多情况下,特殊投资带来的资本增值不需要纳税。此外,由于离岸公司可以避免对外投资的限制,作为外商投资的跳板,加上离岸公司对股东信息的保密性,增加了投资者的安全性。七.避税国际贸易中的定价转移可以适当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或构成税收负担的有效延期;离岸公司结合离岸信托或私人基金会可以大大降低遗产税;合理使用离岸公司可以有效减轻税收负担。八、个人财富管理。对于个人资产价值较高的人,可以通过海外投资分散资产风险。离岸公司和离岸信托一方面可以保护收益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者进入海外投资市场的便捷渠道。合理利用离岸结构可以减税,增加个人资产价值。九、对投资者、股东、董事没有限制。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没有限制,大多数离岸地区都可以接受法人担任公司董事。十、国际资本运作。由于离岸公司注册简单,可以避免国内政府的审批程序,开曼群岛等离岸公司逐步发展了成熟的海外上市运营模式,聚集了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等完善的当地服务机构。此外,由于国际风险投资更熟悉有限合伙等合作模式,离岸公司在注册地的身份比国内更容易达成此类协议,更方便国际融资;同时,在退出方面,利用离岸公司相对简单的法律结构和离岸当地充足的投资银行资源,更有利于公司的交易。
2023-08-26 14:29:291

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个人在境外所进行的投资,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其投资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29:361

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批复难度有多大?

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批复难度有多大?一、[ODI备案]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商委、发改、外管等多部门审批,可获批一定的外汇额度。满足企业的跨境投资合规需求和跨境注入资本金需求。二、[37号文]是外管局2014年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去境外设立特殊目公司(spv)进行投融资或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相关规定。三、ODI和37号文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时也有相似点。都是对外持有境外公司股权,都满足对应相关规定的合规性,都是跨境业务的常见结构。
2023-08-26 14:29:443

境外投资资金合法出境

法律主观:个人在境外所进行的投资,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其投资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29:511

境外投资注意事项

法律主观:一、投资境外资产,除了要承担与境内资产一样的所有投资风险外,同时还要承担汇率风险。由于美元是国际主要货币,长期趋势相对较好预测,投资人在汇率判断上普遍会有比较好的把握,但若是投资如日圆、欧元、澳币等其他境外资产,汇率波动就更难以判断,投资人应该审慎判断自己的能力。 二、投资境外基金也要考虑基金产品本身的投资标的及策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QDII基金普遍采取指数型的投资策略,没有经理人的主动管理帮助,投资人自身需要具备良好的择时能力,才能有效地从标的市场获利。 三、投资正规的公司,避免步入灰色地带投资让个人资金打水漂。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29:591

个人在境外投资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普通人也可在境外投资,直接投资或将资金交给机构进行投资都可以。银行外币理财产品、外国股市、海外基金、国外房地产都是不错的选择,根据方式选择是否需要跨境转账或操作资金出海。要注意大额交易和转账达到一定额度是需要报告的,个人银行购汇也审核也比以前更加严格。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30:061

境内居民境外投资

法律主观:个人在境外所进行的投资,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其投资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8-26 14:30:141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怎么把购汇的钱转到他人账户

跨行转账需要的时间: ① 选择快速到账,一般为实时到账,延迟不超过2小时; ② 跨行交易因为要通过双方银行柜台进行业务处理,一般要一至三个工作日才能到账; ③ 如果是周五晚上转的帐,最早下周一到账,最迟周三到账; ④ 周一到周五白天下午三点前转账基本能当天到对方银行,但对方银行是否及时入账决定到账实际时间。
2023-08-26 14:30:237

什么是odi境外投资备案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中国内地企业想要去中国港澳台或者国外地区进行新设子公司、并购/参股等投资行为,都必须先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否则就是属于违规操作,银行会禁止该企业的资金进出入境
2023-08-26 14:31:003

向境外企业支付商标授权使用费,需麻烦告诉我

要缴税吗 境内工厂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商标授权使用费,该商标使用合同已经登记,用于该工厂出口和内销的所有商品,支付使用商标授权费时已代扣代缴相应税款。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务局要求该工厂按出口给商标使用权提供方销售额占全年总销售额比例调减当年列支的相应商标使用费。即出口给商标使用权提供方货物所附加的商标使用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请问税务局的处理是否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成都离岸伟业认为境内工厂与境外母公司为关联方,其向境外母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同时具备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并且与境内工厂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可以在境内工厂的所得税前扣除。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调整。推荐咨询服务机构——成都离岸伟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上门咨询服务,专注于成都内资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设立、变更、改制、注销及年检服务。成都内资企业:成都有限公司、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成都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伙、驻蓉代表处。海外公司注册:香港公司、英国公司、美国公司、英属维尔京公司、萨摩亚公司、开曼公司等离岸公司注册。知识产权代理:中国商标注册、香港商标注册。企业配套服务:年审年报、改股、增资、商务秘书、银行开户、工作签证咨询、专家证咨询、签证延期咨询、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一般纳税人申请、进出口许可办理等。特别代理:外资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内外资改制、境外投资、前置审批等委托事项。
2023-08-26 14:31:111

注册香港公司的弊端是什么

香港公司的弊端基本没有,每个月税务方面按时维护,年检按时做就可以,若不处理好税务,会有税务罚款。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很多,具体如下:a.可提高企业知名度及国际地位;b.公司资料可公开查册;c.资金转移灵活,无外汇管制;d.可在香港及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和经营;e.可在世界各大银行开设外币账户;f.税种少,税率低,能合理避税:g.可以在国内设立代表处或外资企业,返程投资。
2023-08-26 14:31:223

境外投资的申请主体和投资主体能为同一个吗

  1,《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第2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称“投资主体”),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的核准。根据第2条的规定,境外投资主体是各类法人。但是,即便是法人进行境外投资,也不一定需要经过发改委的核准,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需要发改委核准的范围。《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也就是活,只有是资源开发类或大额用汇类境外投资,才需要发改委的核准。否则,即便是法人进行境外投资,如果既不属于资源开发类也不属于大额用汇类,则不需要发改委的核准。当然,根据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的进一步划分,核准权限分别属于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省级以下发改委无权核准境外投资,无论针对什么境外投资项目。  但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26条同时规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就是说,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进行境外投资,同样需要参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在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进行境外投资的情形下,如果属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类项目,则同样需要发改委(国家级或省级)的核准。注意,是核准,并非简单备案。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境内的自然人是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在触发一定条件后(资源开发或大额用汇),只是需要发改委的核准。  可实践中,又有哪个自然人获得了发改委,无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的核准件了呢?不知道上市公司中有没有真刀实枪的案例。  2,《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  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根据第2条的规定,境外投资主体是企业。  注意,商务部所称的境外投资主体仅仅局限于企业,并没有包括境内自然人和非企业,而这样的规定和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外投资主体是不一致的:(1)发改委规定包括了自然人,商务部规定没有包括自然人;(2)发改委规定的是各类法人,及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非企业法人,商务部规定仅仅包括企业法人;(3)发改委的规定包括了其他组织,商务部的规定仅仅涉及企业。  因而,境内自然人或非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如果到境外新设或并购境外公司,则不适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却有可能适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那么,境内自然人或非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境外投资根据具体情况(资源开发和大额用汇)仅仅需要到发改委核准,而不用理会商务部,因为这不属于商务部的权限。而境内自然人或非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如果不是资源开发类或者大额用汇项目境外投资,是不是连发改委都不用去,直接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就可以了呢  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外汇局的这一规定约束的是境内机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发改委、商务部上述境外投资的约束的投资主体又出现了不一致:(1)发改委的规定包括了自然人,商务部和外汇局的规定都没有包括自然人;(2)发改委的规定包括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商务部仅仅涵盖了其中的企业(不一定是法人,也可能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汇局规定的是机构。  据此,境内自然人进行境外投资不适用汇发[2009]30号文,即不需要外汇局的核准或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投资不包括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情形,也不包括境内自然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情形,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两种情形都属于持有境外公司权益的境内自然人进行境外投资的行为。  4,《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5] 75号):  第1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根据这一规定,境内居民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到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而进行境外投资。但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目的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融资目的+权益转移。也就是说,境内居民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才需要在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到在地外汇分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取得《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当然如果是境内居民法人,也需要遵守这一规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取得《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尽管汇发 [2005] 75号做了比较严格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时限规定,但是,实践中,境内居民自然人却可以先行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之后再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补登记。如果境内居民自然人在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后也不进行补登记,那么,这个SPV将不能作为后续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合法主体,也不能发生实质性的资本或股权变动。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SPV还有何用呢,因而,无论是事先登记还是事后补登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可见一斑。  关于境内居民自然人的范围,汇综发[2007]106号又做了进一步扩大解释: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不论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件):(1)在境内拥有永久性居所,因境外旅游、就学、就医、工作、境外居留要求等原因而暂时离开永久居所,在上述原因消失后仍回到永久性居民的自然人;(2)持有境内企业内资权益的自然人;(3)持有境内企业原内资权益,后该权益虽变更为外资权益但仍为本人所最终持有的自然人。  提请注意的是,汇综发[2007]106号已经自2009年6月9日被废止。而被废止后关于境内居民自然人进行境外投资外汇补登记的问题,则成为了悬念。不知哪位大侠在2009年6月9日之后办理过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或补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汇发 [2005] 75号还是汇综发[2007]106号,所针对的都仅仅是居民自然人境外投资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SPV)的情形,而对于居民自然人不设立SPV而投资实业并不存在相关操作规程。因而,外汇局也不进行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不知哪位大侠办理过居民自然人境外投资实业而非SPV的外汇登记或者哪家上市公司中存在类似的情形  5,《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78号):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也属于境内居民自然人进行境外投资的一种形式,因为上市主体是在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而自然人属于境内的居民自然人,只是进行境外投资的形式是参与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权。  作为结论,境内居民自然人如果不涉及到境外进行资源开发或用汇额度较大,那就不需要涉及发改委的核准,也不需要商务部的核准或备案,而对于外汇局,目前由于不存在境内居民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实业开设公司的操作规程,因而,外汇局也不受理此类申请。
2023-08-26 14:31:301

外汇 可以转账吗

买进卖出现货、国内外电汇、安全可靠。点我、私信U0001f601如有打扰请谅解U0001f917
2023-08-26 14:31:415

他们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流程?转让流程?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的基本流程:1. 融资租赁公司董监高人员替换/变更;2. 安排融资租赁公司资本金账户开立;(考虑到要避开返程投资这块的监管)3. 安排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股东变更(主要以香港公司作为主发起股东,是将香港公司打包出让。优质融资租赁公司资源转让,干净不失联
2023-08-26 14:32:213

为什么很多大公司注册地选择开曼群岛

为什么很多大公司注册地选择开曼群岛,金百利国际为您解答:1、开曼贸易环境稳定;2、开曼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公布受益人身份,提供隐私保护,董事、股东资料享有高度的隐秘性,绝对保密,完全不对外公开;3、取名自由,允许使用多个国家公司结尾形式;4、注册资金无上限,无需交纳厘印税;5、经营范围没有限制,无外汇管制;6、不需出具核数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即可;7、离岸经营所得利润无须交利得税;8、上市需要。
2023-08-26 14:32:366

请问,跨境电商为什么要注册海外公司呢?

您好,跨境电商注册海外公司的原因主要如下:1、想要进行海外税务合理筹划的企业对中小企业来说新加坡离岸公司最实际的用处之一就在于税收方面。所有的离岸法区都不同程度的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2、想要打造国际品牌的企业很多内地企业在新加坡设立总部,注册海外公司之后又注册海外商标,之后利用此商标来提高国内产品的附加值,打造国际品牌,同时对于提升企业形象也有极大促进作用。3、想要利用海外公司做中间商的内地企业对于还是无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以及SOHO个人做外贸的时候,如不想让外商直接接触国内供货厂商,而通过注册新加坡公司来设立一个中间商。外商的订单先交给离岸公司,再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下单给国内厂商,由国内厂商自己出口(出口给离岸公司),这样外贸足不出户也能完成整个转手交易过程。4、想利用海外公司规避贸易壁垒,进行返程投资的企业大家都知道,在进出口贸易中中国企业在向美欧等发达国家出口产品时,通常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繁琐且成本高。而在海外成立公司后,可以由国内企业向自己的新加坡公司出口产品,再以新加坡公司为转口向这些发达国家出口,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规避贸易及非贸易壁垒的歧视与限制。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2023-08-26 14:32:561

注册香港公司的优点有哪些?

1、提升公司形象,创立国际品牌;2、经营不受限制,不过部分行业需要牌照;3、税种少,只有利得税与薪俸税,税率也较低;4、资金进出自由,无外汇管制;5、可以在香港及任何国家开展业务;6、注册简单,后期维护方便;7、允许空壳公司存在。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香港公司优点,有不懂的可以私信哦
2023-08-26 14:33:193

为什么要注册新加坡公司,到底有什么好处?

亚洲各国家中,新加坡是无论财力、社会福利都非常好的,尤其是金融行业发展非常顺利,已经成为国际知名金融国家。如今很多商业人士都想在新加坡银行开户,新加坡账户除了方便拓展业务,收付外汇之外,还有以下原因:1、新加坡金融行业发展成熟,目前为止已有200多家银行机构,各类金融服务都有,能满足申请人各项需求。如在新加坡拥有银行户头,很多问题都能顺利解决。2、新加坡华人比较多,银行工作人员很多都能使用普通话交流,开户或者进行其他金融交易时,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3、开户比较容易。国人要在新加坡银行开户,只要资料准备齐全,并由专人办理,开户会非常顺利,所需时间也比较短。4、如果是外国人士开户,一开始存款金额会有所限制,越是发达国家,存款金融要求就越高,相对来说新加坡银行对于申请人的首次存款要求比较低,也不需要很多存款结余,这样个人开户较容易。开户文件:1、身份证/护照(年满18周岁)2、地址证明(近3个月,信用卡账单/水单单,单据上需有地址信息)3、银行开户KYC及银行账户低资金要求
2023-08-26 14:33:416

为什么一些公司要在开曼群岛注册?

一、开曼群岛的特点1. 政体长治久安。开曼属英国的海外属地,无战争纷扰和政局动荡,为政治经济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2. 政府领导地位。旅游业和金融服务是开曼的两大经济支柱,开曼政府能随时修订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险、商业等方面的领导地位。因为离岸注册是该地支柱产业,通过收取注册手续费、企业维护年费、少量税收和一些金融管理费用,支出当地经济发展。3. 宽松金融政策。开曼法令规定永久豁免开曼群岛的交税义义务。几十年来都没有对个人、公司或信托行业征收过任何税收,成为全球著名的“避税天堂”。4. 世界金融中心。在开曼,有700多家世界知名银行都在此设立分行,成为世界第四大离岸金融中心,同时,也是全球欧币交易的主要市场之一。优势:1. 合理合法避税——开曼无任何税收,豁免信托公司50年内不征所得税。2. 绕开外汇管制——属于离岸公司,账户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自由进出。3. 有利国际贸易——可避开贸易壁垒,可与世界任何国家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4. 公司信息保密——开曼政府鼓励对公司注册信息保密,银行保密制度严格。5. 上市融资容易——利用开曼空壳公司引入外资或海外上市,成本低、上市程序透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对公司:1.控股上市——各大企业都利用开曼控股国内公司,进行曲线上市。2.避税——利用离岸管辖区的空壳公司,大量制造关联交易,利润截流在离岸公司,减少国内昂高税收,而开曼公司不需交税。3.打品牌——利用取名自由,可以任意取名高大上名称,或以境外公司进行宣传打品牌4.国际贸易——可以突破关税壁垒和出口配额节制,也突破国内出口的关卡,成为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5.隐藏信息——可以很好的隐藏公司及股东信息,公司运作模式也无从得知,受到很多高净值人员为达到隐藏财富的目的。6.开离岸账户——注册离岸公司后,即可开离岸账户,进行自由外汇收付申请资料:1、注册授权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0 美金;2、董事要求:必须委任最少1名董事,无国籍限制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或法人都可
2023-08-26 14:34:017

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对打算去新加坡公司担任董事的中国人有什么要求,如:年龄,学历

A: 新加坡公司注册优势:1、新加坡作为世界上经商最便利对的国家之一,以及600多家本地和国外金融机构的总部所在地,新加坡为企业家投资创业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而且新加坡还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促进种族和谐是政府治国的核心政策,新加坡以稳定的政局、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著称,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也是是继纽约、伦敦、香港之后的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亚洲重要的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新加坡作为世界上较大的转口贸易港之一,因为当地地理环境的因素与自由贸易港政策会使新加坡与全球各地的国家和地区的关系都密切联系起来;2、在1998年9月,根据新加坡的政府新例规定,外国人仕是可以以经营管理一间公司为理由进行申请新加坡的工作证的,而获得新加坡的工作证则是注册公司的前提,两年后,如果需要申请旅游签证的(多个国家的免签证证件),1—5年内就可以直接向新加坡政府申请当地的护照;3、新加坡的税收体系也比较简单低廉,没有资本税;4、如果以新加坡公司作为控股公司进行返程投资中国大陆的,还可以享受优惠的外资政策;5、保密性强,公司资料、银行信息和股东董事资料均获得严格的保密。注册新加坡公司需要资料:1、 确定公司的业务范围:新加坡对于公司的业务范围的限制少,但从事以下行业需要许可证,例如:银行保险/房地产/公众娱乐/食品等。且需要在章程上进行登记;2、确定公司名字:目前注册局只接受用英文注册,不能出现中文,以PTE.LTD.(PrivateLimited)结尾;3、确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从1新币起,最高没有上限。且对于注册资本的缴足无时间期限;后期可自由增加注册资本且不征收印花税;4、确定注册地址: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不能是住宅地址;5、确定股东董事:股东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年满18周岁),但要求公司至少有二位董事。其中有一位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持有业准证/原则同意书/家属准证;6、 确定秘书:公司的法定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PR;以上信息准备齐全后,交付当地持牌秘书公司进行办理。
2023-08-26 14:34:171

进行注册新加坡公司有什么样的优势条件?

新加坡公司优势:1、新加坡公司的税收制度简单新加坡的税收制度组成相对简单,对投资十分友好,没有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也无外汇管制,因此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即公司向其股东支付股息)不再征收税收。并且,新加坡的资本收益是不征税的(如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资本交易外汇收益,保险金收益等)。2、国际贸易的优势众所周知,新加坡在成为离岸金融中心之前,就是亚洲最重要的自由贸易港口之一了。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新加坡作为自由贸易港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因而,新加坡可以利用其国际贸易优势,突破关税壁垒和制裁,将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影响降到最低。3、与多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主要优点主要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减少预扣税和税收优惠制度”。这些优势可以帮助减轻公司结构的税收负担。广泛签署的双重征税避税协议(dtas),加上没有资产增值税(VAT)和股息税,使从新加坡注册的控股公司投资成为一项重大优势。4、良好的商业环境新加坡的国家法律就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商业环境而制定的,商业要想有所发展,首先就需要开放的政策,而新加坡移民政策极为开放。同时,新加坡还建立起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也让新加坡的商业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诚信。
2023-08-26 14:34:263

怎样证明外商投资跟国内企业的关联关系?

我做外商投资相关工作的,这事儿还真不好查,很多所谓的返程投资都是离岸公司往国内投资,很难追溯真正的控制人。不过上市公司就好办,审查比较严,公司一切都必须公开透明的
2023-08-26 14:35:111

今年2007中国最新的外汇管理措施有哪些?

貌似不太好找~``帮你找找看~``
2023-08-26 14:35:233

注册一家新加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确定公司以下材料a.公司名称:新加坡公司名称为英文,并且不接受中文名注册,以PTE.LTD.(Private Limited)结尾。(注册局www.acra.gov.sg可查询名字是否可用)b.公司地址:新加坡公司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公司的经营和联络地址可与注册地址不同。c.营业范围:自2005年公司法修订以后,除非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营业范围有所限制,新加坡公司可以从事所有合法的经营活动,但在注册时需要选择一项或者两项公司的主营业务。d.注册资本:新加坡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从1新币起,最高没有上限,并且对于注册资本的缴足无严格的时间期限;后期可自由增加注册资本且不征收印花税。2.注册资料确定后,公司股东和董事只有PR或公民的,可以直接在注册局官网注册(www.acra.gov.sg),或直接去注册局找工作人员协助注册,也可直接去会计公司注册,一般会计公司有提供商务秘书以及挂名董事服务。如果公司有外国人担任董事或股东,则需找会计公司注册。
2023-08-26 14:35:4113

香港注册公司的十大好处,为什么在香港设立公司

1、税率低2、名称自由方便宣传3、方便开美金账户收款
2023-08-26 14:36:303

什么是BVI公司

英属处女岛又称维尔京(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BVI)。BVI自一九八四年引入国际商业公司法例以来,当地离岸金融服务业迅速崛起,现时已是全球较受欢迎的离岸注册地点。过去十年内,在当地注册成立的BVI公司已超过近百万家。BVI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政府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股东、董事资料绝对保密;在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因此,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注册BVI公司(注册英属维尔京公司),搭建国际架构,开拓国际市场,此举不但可以提高公司形象、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还可以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2023-08-26 14:36:4111

中国、美国上市方面的区别?

优势:国内用审批制,美国用注册制,很多不符合国内上市硬性要求的公司可以在美国上。在美国上,更能提升一些国际知名度。美国股市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比较理性,公司管理层的精力能更多专注于经营和管理上。劣势:美国大多数行业的估值水平比国内低很多,不少企业在美国融资和再融资额也比国内少。也因此,管理层套现的金额当然就会缩水一些了。
2023-08-26 14:37:102

怎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怎么办理ODI备案?

一定要做,如果不做,就有有以下影响1.投资主体可能会被中止或停止实施境外投资并处以警告。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有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金融企业为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但为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该违规行为并商请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该金融企业及有关责任人。3.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大的是外汇进出受限。如果需要进行对外投资却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或核准,投资资金将无法通过银行顺利汇出,无法完成投资工作。另外,如果境外公司的利润分利等,也无法通过银行渠道汇进。4.如果境外子公司要返程投资回大陆,如果没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也无法完成返程投资,海外上市或有架构设计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尤其要重视;5.无法享受国内政府相关补贴和奖励,包括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两反一保”应诉补贴等。
2023-08-26 14:37:185

香港属于外资吗

问题一:为什么香港,台湾,在大陆的投资称为外资呢?不是一个国家的么 香港虽然回归了;台湾虽然是我们国家的领土;但是这个2个地方一直以来都不受中央控制;无论政治和经济。。所以经济上九归类为和外国人一样的称谓外商投资,享受外商享有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特殊的地域优惠政策; 问题二:香港、澳门、台湾企业是属于外企吗? 可以这么说啊 因为中国大陆又叫“内地”。那么相对而言,香港,台湾等处属于外地区。如果说外企就是外国企业的话有点太狭隘了,像小孩说的话,没文化。 问题三:台湾和香港人注册公司算外资企业吗 1、 属外国投资者的,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2、 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原件1份),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原件1份)。 3、银行资信证明 但是,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已经进入境内的,如果能提供有近期入境记录的材料,可无需再对投资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或认证(转递): 外国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港澳地区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回乡证”)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问题四:香港投资的企业算外商投资企业吗 是的,港澳资本到现在为止被视为外资不享有本地企业待遇,很多行业不能经营又要事先报批. 问题五:香港的企业算外资企业吗? 当然算了。 我们公司是中国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与国内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就属中外合资公司。 问题六:老板是香港人,这样的公司是内资还是外资 20分 公司是外资还是内资,不是看老板是哪里人,而是看营业执照的“企业性质” 问题七: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 属于外资公司吗 根据释义: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跟上市没有关系 问题八:港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区别? 港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港资企业也就是由香港投资的外资企业。 问题九:在香港注册的香港公司属于外资企业(公司)吗 对的是外资公司;而且如果是(大陆人)还是返程投资,比较麻烦的! 问题十:香港企业属什么性质企业?外企? 外企
2023-08-26 14:37:331

个人如何注册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注册流程1、为客户提供公司的名称进行注册,然后将该机构注册在开曼群岛公司进行查询的名称,以确认名称是可用的。海外公司名称可以用英文或中文和英文,但公司拟使用公司名称的公司不能注册和公司名称已被重复。2、在确定公司名称后可使用名称后,签署委托书、协议书并支付代理公司注册的海外公司服务费用3、在成功支付代理服务费后,国外公司开始准备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和以下文件:(1)委任海外公司的第一名董事(2)海外公司董事的通知(3)海外公司的其他适当文件,如股东和董事会的记录。每一个注册成功的海外公司都有自己的备忘录和章程,包括英文版和中文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目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并打算注册的股权和数量的明细。4、由该机构拟支付的第一年政府牌照费提交给注册地的外国公司注册处的公司章程,并在相关文件的审查注册,一般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发布境外公司注册证书。5、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证明,由境外公司代理人领取证书。6、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1)海外公司章程大纲及海外公司章程大纲(2)一个公司海外金属密封刻上公司的名字清晰的形式,作为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3)以海外公司名称及“代表公司”一词的名称抵销。使用此印章时,公司的高级员工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4)海外公司法定登记册、董事及秘书记录登记册、会员登记册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或资料。(5)海外公司向股票投资者发行股份。(6)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处理海外公司的各种问题,如租赁办公室、海外公司的开业、银行账户等。7、接收注册文件,接收文件,在指定的客户签署文件后,将该机构签署的文件副本文件,注册过程完成。扩展资料:登记证件名称预先登记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登记注册委托书;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开业登记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投资者的资信证明;《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开业登记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注册百度百科——外资企业
2023-08-26 14:37:431

小米算是中国企业还是开曼群岛企业?

是事实上的中国企业。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名义上注册地不在中国的公司,可以获得一定注册地不同于国内的便利性。第二个层面,主要业务和营收利润在中国国内的,则是事实上的中国企业。以李嘉诚为例,当他的企业业务、收入和利润绝大多数在大陆境内的时候,他的企业毫无疑问是大陆企业。但是当他的业务和利润退出大陆的时候,即使假设他的企业注册地仍留在大陆,不能把他的企业看作实质上的大陆企业。第三个层面,实际控制的心理。然而现实不一定由企业心理倾向决定。对于资本的进出,是有一套原则和逻辑。但是如果要是是境内原生成长起来的企业,想走一种是不会让走的例子就是万达。一种是自己走了就意味着企业走向衰败的。在开曼注册公司主要有以下好处:1、合理避税像世界所有的避税地一样,由于开曼当地自然资源的贫乏,所以当地政府以发展配套金融服务、放松管制、致力拓展离岸业务来吸引外资。因此,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没有利润税、财产税,唯一之税项为印花税,任何转让或按揭房地产均需缴付印花税。在开曼注册但不在开曼经营的豁免公司,开曼提供20年内不征收所得税的保证,而豁免信托公司可得到50年内不征所得税的保证。2、方便上市开曼群岛是香港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两个离岸公司注册地之一,这也让开曼群岛公司提供了一个进入全球资本市场的绝好条件。中国的多家海外上市企业也都在自己的离岸结构中拥有不止一家开曼公司,在返程投资和直接外商投资中,也有很多客户使用开曼公司做为控股公司对中国市场进行投资。3、限制少1)无外汇管制开曼没有附加条例限制贸易发展,也没有外汇管制,因此企业资金可以灵活调动。2)公司名称几乎无限制注册的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的名称相同或过于近似,也不可以涉及违法或与政府机构类似的名称,除此以外,没有特殊要求。注意: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3)注册资本无限制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最少投资为1美元,但是一般默认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划分为5万股,每股1美元。4、保密性极强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受《保密关系维护法》保护不对外公开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受益人和授权人的资料,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都将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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