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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需要税务登记及报税吗

2023-08-28 18:30:46
TAG: 税务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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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不需要报税。

因为工会组织没有发生应税行为的可能,所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没有经营性收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偶尔有经营性收入可以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收。经常性发放经营收入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

协会社会团体组织,非盈利,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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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

  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下面YJBYS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工会法实施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应聘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承认《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工会的,可以成为中国工会会员。   第三条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级地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职工所在单位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同职工所在单位协商、谈判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五条镇的经济比较发达、职工人数超过一万人的,可以建立镇工会。   第六条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单位,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第七条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未经上级工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散工会,不得把工会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工作部门。   基层工会因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因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而相应撤销时,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地方各级总工会有权指导所在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第九条上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建立时,对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同时确认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参与民事活动,兴办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   第十条工会应当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在劳动中发扬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工会应当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工会兴办文娱体育活动场所、职工学校等,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会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工会可以建立职工技术协会,组织职工开展科学技术活动,职工技术协会从事技术商品经营活动,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政策优惠。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辞退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的职工,应当征求上一级工会意见;辞退担任工会委员职务的职工,应当征求同级工会意见。   第十三条企业辞退、处分职工,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有权对所在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总工会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六条市、县(区)总工会派出代表参加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工作者可以应聘担任兼职仲裁员。   企业工会派出代表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工会可以建立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发现企业的劳动条件或者安全卫生设施违反法律、法规,在向企业提出解决建议不被接纳时,应当向劳动、卫生、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建议企业作出应急处理。   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出现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在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告知当地工会。   第十八条工会协助和监督所在单位合理使用福利基金,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协助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积极作用,依照规定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工会应当积极向政府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政府应当建立必要的制度或者通过适当的方式,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参与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两上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   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应当建立民主协商或者劳资协商会议制度,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解决有关职工权益问题。   第二十二条企业董事会以及不设董事会的私营企业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会员超过两百人的,工会可以与企业协商设置必要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专职工会工作人中工资福利待遇由工会与企业商定。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非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因工会活动需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同意,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五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每月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当月工会经费。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和工会所在单位应当为工会提供办公用房和设备,提供开展活动所需的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工会法》和本办法,阻挠职工建立工会或者参加工会活动、任意解散工会、限制工会行使合法权利的,有关职工和工会有权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投诉。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职工和工会。   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无正当理同逾期不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经屡次催收无效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由工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工会财产,挪用或者贪腐工会经费,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会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1985年5月8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工会规定》同时废止。
2023-08-26 23:24:581

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2022工会经费

法律主观:工会经费新政策的规定如下: 1、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原因,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有一定困难,单位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可以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政策。 其中,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返还工会经费的条件如下: 1、属于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微企业已经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且建立了工会组织。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8-26 23:25:061

湖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是针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的行政法规。该细则包括工会经费的保障、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湖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行政法规。该细则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的保障、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保障方面,细则规定工会经费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提供,并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工会经费的决定权和执行力度。使用方面,细则规定工会经费应当用于推进工会事业的发展、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职工群众性公益事业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等方面。管理方面,细则规定工会经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备和审核,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标准,并加强对工会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方面,细则规定建立工会经费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细则还明确了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工会经费如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细则规定工会经费应当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包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工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湖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细则和法律法规,规范收支管理行为,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 工会经费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并由工会组织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工作需要使用。工会经费应当用于从事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不得挪作他用。
2023-08-26 23:25:151

国有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企业工会经费缴纳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组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拨缴与上缴的费用以及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2023-08-26 23:25:231

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2022

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2023-08-26 23:25:331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如下: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2023-08-26 23:25:541

重庆工会经费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和重庆市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法律依据:《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3-08-26 23:26:131

广州市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

广州市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2月7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三条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其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镇总工会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下列方式或者手段,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组建工会:   (一)拒绝为上级工会派员到本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   (二)编造虚假情况误导职工或者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福利待遇等威胁职工;   (三)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其他方式、手段。   第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与同级工会的联系会议,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制度,规范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职工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 单位及其部门的经营管理负责人不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   第八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会,应当配备工会专职工作人员。职工不足二百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街道、镇的总工会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应当完成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须报上级工会批准。延期换届选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工会委员会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缺位时应当自缺位之日起三个月内补选。   第十条 企业改制、转制的,企业工会应当自企业改制、转制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选举产生新的工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 工会有权就职工劳动权益等事项,代表职工与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单位收到工会书面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与工会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 工会对单位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为,应当要求单位纠正。单位不予纠正的,工会应当提请市或者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工会对单位裁减人员实施监督。单位违法裁减人员的,工会应当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不予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企业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并在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依法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工会对单位执行法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规定实施监督。单位违反规定的,工会应当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不予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六条 工会有权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单位、知情人调查,有权查阅、复制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 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代表职工向单位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对职工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二)依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   (三)支持和帮助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职工在其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要求处理。单位工会应当自收到职工要求之日起五日内与单位交涉。单位工会认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应当要求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单位工会不作处理的,职工可以向单位工会的上级工会反映。上级工会认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应当责成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自行受理。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单位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第二十条 单位逾期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的,应当及时补缴,并交纳所欠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未缴或者少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单位工会应当及时催缴。   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破产企业在清算、处理破产财产时,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对其欠缴的.工会经费提出清偿要求。   第二十二条 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的意见,上一级工会认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单位应当进行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上一级工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征求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的意见或者未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上一级工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依法组织、参加工会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职工本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单位给予职工本人上年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完成调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8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
2023-08-26 23:26:341

工会工作有哪些内容?急!

(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五)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迫害妇女的行为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九)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以个人工作经验简单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法律维权、贫困帮扶、组织建设、经费管理、文体活动、劳模评选、劳动监督、职工培训。
2023-08-26 23:27:042

2020年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十一、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四款修改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款修改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十三、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四、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款修改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七、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删去第(四)项。   十八、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修改为:“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十九、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十、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三、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第一款。   二十四、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此外,对条文的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对条文的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号]劳社部函〔2004〕256号   [发文时间]2004年11月1日   [生效时间]2004年1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四、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各级工会组织。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六、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八、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2023-08-26 23:27:111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下面是我整理的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1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根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要求和部署,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我会开展以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为重点内容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市总工会文件指示精神,覃塘区总工会成立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黄文龙任组长、副主席曾活才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韦景梅主任具体负责整个“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二是下发了活动通知。3月1日,区总工会向各乡镇、企业工会,下发了《覃塘区总工会关于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为主题,以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为重点,向下级工会组织提出了整个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及措施要求,确保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覃塘区总工会会同区妇联、区人社局、区法院等部门,于圩日到各乡镇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期宣传板报,利用展牌、宣传单、知识手册,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了《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普及知识,切实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并开展了现场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对妇女群众的法律问题释疑解惑;   (二)深化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积极组织动员各企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自查,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企业、合同到期未续约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并全程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开展活动遇到的难题,及时纠正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证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三)举办女职工维权法律知识专题座谈会   覃塘区总工会会同区妇联、区人社局、区法院等部门在区大会堂举办女职工维权法律知识专题座谈会,紧紧围绕女职工对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广泛征求她们的意见建议,促使女工干部到普通女工、女农民工,特别是各企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四)以“走部门”的形式宣传女职工维权   3月4日,我会干部以“走部门”的形式,到覃塘区行政中心各部门分发由我会印制的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内容的宣传单,对涉及女职工合法利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大力地宣传。   据统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共发放了维权知识宣传单2800余份。   三、活动成效、下步计划   今年的“三八”节,我区总工会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形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在我区内形成了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广益、幸福广益提供有力的保障,将真情送到了各个角落,将服务渗透到妇女群众心中。今后,我区总工会将做好下半年的女职工“两癌”体检工作、女职工安康医疗互助保障宣传推动工作和继续做好女职工我维权工作。并加大妇女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扩大对象覆盖面,推动妇女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使广大妇女以高昂的姿态和顽强的精神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2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度“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红岛经济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使广大妇女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区总工会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组织辖区内一区两街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维权月活动落到实处。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女职工维权服务和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目前,共组织全区175家企业开展了“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组织6125名女职工参与到维权学习活动中来。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出口加工区、各街道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培训 143 次,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及有关法规,并结合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维权讨论与分析。青岛伦敦杜蕾斯集团、蓝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学习,极大的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三、开展知识竞赛,营造氛围。宝佳自动化设备,土大力等企业组织女职工参与到知识竞赛中,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测验。使女职工充分了解自身享有的权益,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四、举办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高投集团工会聘请专业律师,就婚姻、工作等方面如何保护自己为内容为举办了妇女维权专题讲座,提高了广大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形成了良好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氛围。   这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广大女职工送去了温馨的节日问候与关爱,还扩大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提高了女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更是增强了她们在本职工作上继续勤恳工作建功立业的信心。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3   20xx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6周年,《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为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部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意识,加强女职工的工作安全理念,我部根据杏酒集工字(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加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的维权月活动。   为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持续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我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1、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动员   活动前,工会组织工会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及内容,电子版发放各科室,要求组织全体女职工认真学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印制《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手册》   将汇总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印制手册,发放到女职工手中。目的在于提高女职工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社会文化进步的推动者。   3、举办“三八”联欢会有奖答题活动   以“三八”联欢会为契机,选取《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手册》中的部分内容,以填空、选择等不同形式作为答题题目,在联欢会上进行了有奖问答,大家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心态,认真学习的态度参与了答题环节,将法律法规知识贯穿于整个活动。   通过维权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全体女工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投入到各自工作中,为公司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4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了使女职工维权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达到宣传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的目的,学校工会组织女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等法律法规,并对《规定》进行了解读,为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开设知识讲座,提高法律意识。   为了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她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学校由蔡校长和褚主席牵头举行法制讲座班,讲座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为主要内容。并对女职工关心的问题经行了解读。《规定》对产假假期所作的规范,《规定》对产假待遇作的规范等。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维护女职工权益。   (一)开展一系列活动,庆祝“三八”妇女节。   “三八”期间,开展了一系列趣味活动,组织女职工及全校教职工庆祝“三八”妇女节。   女教职工跳绳比赛   (二)组织女职工广场舞活动   鼓励女职工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在刘金美老师、王秀丽老师带领下,女职工组织了健身操、广场舞以及太极拳的活动,锻炼身心,提高爱美,尚美的情操。   (三)切实为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规定,认真落实产假及哺乳期女职工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陈蓉老师产假结束后,因为离家远,需要住校,学校立即组织人员调整住房,给本人及其家属提供方便。   总之,通过这次维权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提高职工的权益意识。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5   (一)召开全体女工委员会议   3月4日下午,全体女职工委员在明德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会议,谢亚锋副主席对20xx年女工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全总《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提升女职工懂法、知法、用法能力,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会上,所有女职工委员纷纷表示要做好女工工作,为我院女工谋福利、促发展,更进一步提高我院女工综合素质,带领全体女职工称为内外兼修的精英群体,为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女职工力量。   (二)举办三八妇女节趣味运动会   3月5日下午,我院迎“三八国际妇女节”趣味运动会在明德楼广场拉开帷幕。副院长陈哲、蒋晓雷、刘永建,工会主席张瑞玲,各分工会主席出席了运动会开幕式,开幕式由工会副主席谢亚峰主持。张瑞玲主席致辞。她代表学院党委和院工会向全院女同胞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对大家的辛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她说,作为一名教师,把自己的勤奋和智慧献给学生,就是学院一道最美丽的风景线。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院女教职工围绕学院发展大局,创先争优,真正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脚踏实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我院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接下来,趣味运动会正式开始。比赛由集体项目“旋转风火轮”、T恤接力和个人项目踢毽子、跳绳等组成。广场上妙趣横生,欢声笑语不断。通过此次活动,丰富我院广大教职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充分展示了我院女教职工勇于拼搏、奋发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   (三)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知识竞赛   我院以宣传贯彻《规定》为契机,广泛宣传普及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与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女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女职工在线进行知识竞赛活动,我院女职工全部参与答题。   此次活动,不仅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得到了广泛宣传,更让广大妇女同胞充分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维权意识,为我院各项工作发展注入了法律基础。   另外,我院女工委员会还布置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展板,学院还从20xx年11月份开始兑现了女职工每月补助35元卫生费的规定。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6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五一”女职工维权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重点,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于五月八日~五月十四日开展了《女职工维权周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维权小组。   收到通知,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成立“女职工维权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及女工委员任付组长,各项目部、分公司工会主席及女工委员任组员,确保维权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   为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我单位特邀请长沙市芙蓉区妇联主任于五月九日在公司机关二楼会议室举办长沙地区“女职工维权知识讲座”,许多在岗、待岗女职工踊跃参加,当天到会场人数多达220人,占公司女职工总数的50%。   我们还采取粘贴标语等形势,在公司上下形成宣传声势,营造维权氛围。活动周期间共出横幅3条,小标语56条。   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机关出了一期《5.8~5.14》女职工维权周宣传栏,宣传栏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章节;维权咨询台和长沙市区、派出所、街道维权站投诉电话;公司xx年“三八”妇女节活动剪影、图片等。   5月9日上午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了各分公司、项目部女职工委员会议,学习文件、布置工作。为使维权进一步深入,我们“女职工维权活动领导小组”深入项目部、分公司开展女职工维权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新婚姻法》,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及有关法规,并结合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维权讨论与分析。   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学习,大大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三、积极推进维权行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   为把维权工作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依据有关法规对项目部、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例如有一位女职工,离异多年,小孩读初中,自己身患慢性重病每年都列为总公司的重困户和公司的重点帮困对象。但在机构改革中由于新上任的分公司领导不了解情况,使其下岗,每月仅拿三百多元的她根本不够支付医药费,更谈不上养家育儿。我们得知此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安排她上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的她,激动得热泪盈眶。   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女职工做实事。我们在五月十三日~五月十四日期间开展女职工妇科普查。   总之,通过此次维权周活动的开展,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大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新得进展,公司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氛围。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7   20xx年,我院工会根据万州区总工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在三八期间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使广大女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是我院工会在三八节期间,在院内电子显示屏、内部网络系统开展了国家和地方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相关知识宣传。   二是开设知识讲座,提高法律意识。为了提高院内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她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3月22日,我院工会在院内开设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法制知识讲座班,讲座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为主要内容,由医院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副院长杨小玲和女工委委员王华英主讲,女职工参加人员达到170人,占全院女职工的80%。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广大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这次三八维权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8   按照省总女职委的统一部署,今年三八期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为开展好今年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我们接到省总通知后,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给合三八活动安排,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及时下发了《xx市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通知》,把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作为庆祝“三八”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这一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迅速在全市拉开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序幕。   二、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   为提高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我们以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1、印制宣传资料和展版。市总女工委积极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筹措资金1万余元印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津贴+重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彩页x余份,广泛发放,方便广大女职工了解相关知识。   2、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市总女工委结合市上开展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时机,联合市综治办、检察院等部门在市中心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展版4块,悬挂宣传标语,并设立咨询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接受女职工现场咨询服务,两天时间共发放宣传彩页x余份,现场解答职工提问x余人次。各县区工会也纷纷结合本地开展的“综治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中心城区或到乡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为返乡女农民工、下岗女职工、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信息、政策咨询、劳务派遣、求职指导、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切实提高女职工维权意识和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在维权月活动中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x余份,制作各类宣传展版x余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5场次,参加职工x人;开展法律咨询x场,参与职工x人次;开展专题讲座x场次,参与职工x人次;开展知识竞赛x场,参与职工x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开展关爱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   1、继续开展“三个一”活动。近年来,我们持续在全市开展了“三个一”活动,目前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办理一份特殊疾病保险,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已在各单位形成常态,部分企业还将这项活动写入专项集体合同内容。镇坪等县区联合计生部门为全县女职工进行免费体检,对查出问题的出具疾病证明,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积极协调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治疗,石泉、汉滨等工会出资为困难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体现对最基层女职工的关心与关爱。仅“三八”节期间,新增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x份;组织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专题讲座x余场次;x多个单位为女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今年在维权月活动中,各基层工会在对困难女职工进行帮扶慰问的同时,有的县区还对困难女劳模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并鼓励他们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职工勤奋工作,奉献社会。市直部分工会还组织女职工到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为老人和孩子们送去食物、生活日用品等,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人般的关爱,号召更多的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正能量。   3、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按市总女工委的统一安排,x个县区及市直共x个企业广泛开展了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共查出安全隐患46起,解决侵权问题8个,为广大女职工创造了良好工作环境。   总之,维权月活动的开展,不但促进了广大女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的提高,使女职工维权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而且在全市形成了关爱女职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良好氛围。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9   根据黔西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深化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我校工会开展了《女职工专项合同》、《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学校女职工特别是外聘女工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她们的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   活动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为主题。3月16日,学校工会组织女教职工代表和外聘女工人代表46人开会,学习了《女职工专项合同》、《特别规定》和《反家庭暴力办法》等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她们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会上,发放宣传资料58份。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学校工会还将《特别规定》和《反家庭暴力法》下载转发到学校的QQ办公群,让因上课未参加会议的女教职工在课余时学习、阅读,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也同时提高了学校履行守法义务的自觉性,推动了全校形成尊重女性社会价值、保障女教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   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篇10   为增强女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权益,广场处工会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7月10日下午,组织全体女职工开展了“法律护我行”女职工维权知识学习和答题活动。   会上,工会主席带领全体女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文件及法律、法规,大家相互交流学法心得,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试卷答题。女职工们积极思考,沉着答题,认真完成了相应的答题内容。   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体女职工掀起了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了单位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女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023-08-26 23:28:201

日本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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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23:28: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体如下:宪法,刑法,民商法规,诉讼法规,行政法规2:解释如下:A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B: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订后的刑法自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中国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九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C民商法规--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D诉讼法规--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刑事和解程序。E: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2023-08-26 23:29:422

如何建立和完善工会资产监管体制,监管机制以及监管职责

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第二章 一般原则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第三章 资 产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第四章 负 债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第五章 净资产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第六章 收 入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第七章 支 出第三十九条 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第四十条 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第八章 会计报表第四十一条 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第四十二条 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三条 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四条 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08-26 23:29:501

工会经费包括哪些部分?

  工会经费包括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2023-08-26 23:30:014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依照《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三、全省设区的市依照《条例》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阿坝州继续实行工伤保险州级统筹。甘孜州、凉山州的统筹层次由州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逐步实行州级统筹。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中央在川行业单位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其他中央属、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四、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这里有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啊,这里有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我还是找不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网址吧,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谁要是可以找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就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找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挺不容易的啊,这儿有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啊,这里有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我还是找不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网址吧,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谁要是可以找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就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找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挺不容易的啊,谢谢啊
2023-08-26 23:30:356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主要是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对策、企业文化建设及党群工作、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问题。u2002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提案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提案。u2002扩展资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1、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统一职工思想每次大会,都有统一思想的目的。但相对于其它各种形式的会议来讲,职代会的这一目的性更加明确。2、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每次开职工代表大会,都要在会议前收集提案,在开会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3、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一个集体的工作搞的如何,有没有创新,有没有效益,班子的素质和工作业绩非常重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代表提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代表大会
2023-08-26 23:31:214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寻求哪些途径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寻求哪些途径解决? 劳动仲裁,国资委上访,目前没有特别的好办法,只能一级一级的找,社会就这么个现状,希望能帮到你。 药品经营企业合法权益受侵害 怎么依法解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具体内容请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如果损失不大,就忍了吧,毕竟相对与监督管理部门来讲你想打赢官司很难啊。 当药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解决 行政途径,民事诉讼途径等. 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宗教事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 *** 责令停止侵权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国有企业改制不保留公章是否合法 改制结束后,公章作废,是否保存,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会计帐册保存时间: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浅谈新时期如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等日益多元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突出。新时期如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着力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制度。 如何落实基本制度。一是以深入贯彻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按照维权制度的工作标准和企业状况,修订完善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强调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具体落实,纠正集体合同制度推行重签约轻协商,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向,逐步履约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促使企业经营者产生一种不落实两项制度就办不好企业的约束力和紧迫感,二是要密切制度相互联结。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之间,既有相对独立性,也有密切相关性。因此,我们应注意使其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确保质量,造福职工。 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公平、公正、客观地处理在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出现的争议调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推动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各级工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企业调解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早期、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依法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既对工会干部履行维权职能遇到侵害时应有的保护作了法律规定,也对工会干部损害职工权益的失职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工会要采取必要措施,制定相关的规章、公约,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会系统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以维权为终极目标的工会工作的考核体系,做到任务、责任、奖惩三落实,让下级工会来评价上级工会,让职工来评价工会组织,把职工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履行基本职责的根本标准。 四、要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者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当前,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极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工作中来。同时要坚持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会干部还必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一切工作中尤其是处理复杂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另一方面,工会组织在一切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并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中国公民在国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你应该先找领事馆或者大使馆。。 如果和中国没建交的国家,那你就只能自认倒霉。。。 宁乡氮肥厂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第一:靠 *** 。目前的县 *** 一小撮昏官用95年的补偿标准作为2011年改制的条件,用心之 *** 路人皆知。 第二:如果第一条不行,靠清官。 *** 成立90周年,领导人民生活富裕奔小康,涌现了一大批类似焦裕禄的好干部,县委、市委、省委、党中央有一大批体察民意的好官清官主动出来主持公道。 第三:如果上面两条都不行,只能靠我们全体宁乡县氮肥厂职工和所有同情支持关心我们的全国各族劳动人民。生命不息,奋争不止,为自己又为全国的改制法规健全用不放弃! 7月4日我们宁乡氮肥厂职工组织到宁乡县 *** 请愿,到晚上谢蓉被宁乡公安所抓,大家到公安局要人,又有几个人被抓,这样的县 *** 我们还能信赖吗? 国有企业改制给法人,而法人确没有出资合法吗? 这个看情况。 国企如果己经资不抵债,改制时,接手的,当然不需要再向国家出资了。 改制后,往往还有人员的安置,这才是个大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是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 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堵小区门是违法行为吗 是,扰乱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是扰乱社会秩安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和他们理论,实在不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8-26 23:32:041

如何写好教代会提案

【】 紧紧围绕教学改革的内容提出提案;首先给出“提案名称”【】最好要有提案的背景(提案的由来)【】试验实施方案的方法、过程及初步效果,【】优化提出提案的文本
2023-08-26 23:32:142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汇总5篇

当进入公司工会工作的这段时间,你在工作中一定都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那么是时候都来写一篇 工作总结 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汇总,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1 20_年度,我校工会在县教育工会及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以法治会,加强自身管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教代会质量,组织全校教职工团结进取、奋力开拓,加强学校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文明学校作出了应该有的贡献。现将20_年工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培养新时期的人才是初级中学的主要职责。要提高学校教育的教学水平就必须有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今年工会配合学校教导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切实提高了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坚持校务公开,发挥工会的监督功能。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学校的工会长期以来,一直关心职工的生活,坚持教代会的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1、实施民主管理。 学校让教师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学校全方位的民主管理。在较大的采购方面、基建的招标等都有工会代表参加。并且在教学楼挂上了校长信箱,公布学校领导电话号码,供广大师生向校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校的重大的政策出台。我们在六月和七月两次召开教代会预备会,讨论绩效工资奖励条例,为最后通过各项条例作准备。 2、坚持校务公开。 学校工会全面贯彻、执行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积极配合进行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向全校教职工全面公开学校党建、财务、基建、职评、评先、考核、福利、教学、后勤等整个工作情况,设立学校校长意见箱,学校“校务公开”公开栏有两处,一在会计室;一在办公大楼大厅里。不定期、随时公开这些内容。校务公开使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前途、改革的目标、管理的方法、工作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全面调动了广大教职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参与管理学校的意识,加强了学校的民主建设和廉政建设。 三、开展各项活动,关心教职工;献爱心,回报社会。 要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在工作上压担子,更要在生活上关心教师,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教职工之家。 首先,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我校开展了一帮一活动,由老教师带年轻教师结成对,帮助他们在业务方面的成长。使年轻教师,逐步成长为合格的教师。 其次,关心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在12月份富乐镇组织的“献爱心”活动中,我们组织教职工共捐款2880元。我们还开展了一些常规活动,如:和学校一起在春节慰问离、退休教师;三八妇女节召开女教师代表座谈会;段家毅老师的母亲和段娇老师的母亲去世,我们和学校一起去吊唁。我们在20_年10月罗平县教育局组织的文艺汇演中,组织参赛节目2个,获三等奖。针对我校教师爱打篮球的特点,我们组织了一场和富乐二中教师的篮球友谊赛。 总之,20_年,我校工会在县教育工会和学校的领导下,创造条件为教工服务,为了学校发展服务,很好地发挥了桥梁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教工温馨的家。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2 20_年,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基层分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工会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年初的 工作计划 和省_“三抓一创”总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调动职工的聪明才智,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全面落实依靠方针,突出维权、参与、创新职能,组织引导职工积极开展“建功在企业、和谐促发展”主题活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进_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积极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_工会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大力开展“创争”活动,努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开展职工读书活动。要求以分会为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员工礼仪手册》等有关书籍和各班有关业务技术书籍,每人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二是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工作。三是分别举办了一期女工培训班和职工代表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为大家讲课。着力提高职工的综合文明素质。 在开展“创争”活动中,_工会还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利用分会主席会议、工会委员会会议等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电力工会三届九次全委会和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体女职工中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要点宣传活动,组织百余名女职工进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竞赛试题答卷,举办了一期女职工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讲座;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举办了1期生产劳动保护培训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省电力_和电力工会《关于印发_年年度年度河南省电力_劳动竞赛计划的通知》精神,_工会积极向广大职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聪明才智,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工作,掀起学习练兵的高潮。各基层分会、各部门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项目。经劳动竞赛委员会各成员的认真审核和综合筛选,确定了今年我_的竞赛项目,计划开展变电检修、继电保护、抄核收、变电值班员等20项知识技能竞赛。 截止6月底,已经举办6项知识技能竞赛。其中承办了全市农电配电线路工、电网变电站值班员、企业变电站值班员和变电检修工等四项技能竞赛。同时,还组队参加了省_组织的线路安装技能竞赛,我_排名十四。通过各项知识技能竞赛,培养了广大职工努力学习的兴趣,营造了钻研业务技能的良好氛围,推到了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 (二)、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完善 1、4月份制定了各_年年度基层分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在各分会充分讨论修改的基础上与各分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2、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进程,及时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_工会重申了“工会工作大家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了管理,并纳入分会目标现任进行考核。 3、加强工会的信息报送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向局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和省电力工会报送信息15篇,其中上报《_电力工运》18篇,上报《_电力报》和《_工人报》2篇。下发了_年年度工会理论调研课题,要求各分会于8月底前上报_工会1—2篇工运论文或调研报告。 4、规范工会财务管理,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自觉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在省电力工会财务竞赛评比中,我_工会财务工作被评为一等奖先进单位。 (三)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深化企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企务公开工作,_工会认真落实《企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规定》,并要求各分会明确责任人,每月将公开内容上报_工会,工会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检查,与各分会目标考核挂钩,使企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让职工代表参政议政,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民主评议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并对_年度我_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激励职工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多做贡献。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3 一、_年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工会在_年上半年工作中,突出履行工会职能,关心职工生活,搞活职工文化活动为指导思想,将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贯彻全国总工会精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荐阅读:_年个人工作总结 组织分工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委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培养职工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注意多提高自身素质,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使工会工作达到快、稳、准、实上来,充分发挥工会特殊的桥梁与扭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多听、多问、多了解职工生活、学习情况,统一广大职工的思想,团结带动广大职工投身于高速公路管理事业之中,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_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开展群众性健康活动,保证职工以健康的身体投入的各项工作中去。 为加强局机关职工防病、治病意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局工会于_年3月27至29日组织了局机关全体职工身体健康情况普查。并根据体检报告结果,针对每名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针对职工就餐为自助通用餐具接种了乙肝疫苗,建议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同志及时治疗及保健。 (三)以“一、二、三工程”建设为载体,随时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在局一楼展板展出大型两首局歌,利用局网宣传文化建设情况及重大事情的通知、通报。 年初与办公室、经营处联合、配合举办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新春联谊会”,联欢会邀请了省高速公路公安局的各级领导。此次联欢会采取了两个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互动形式自娱自乐,亲自登台献艺,气氛十分融洽,不仅达到了迎新春的目的,更加增进了两个单位之间友谊、交流、沟通与发展。 5月15至17日我局男、女乒乓球队参加了吉林省交通厅“航道管理杯”职工乒乓球赛。本次赛事,男子团体19支队,女子团体11支队,参赛人数约150人。经过3天的激烈角逐,我局男、女乒乓球队在团体赛中双双夺冠;男子、女子单打前三名全部包揽;男子单打冠军长吉处张健、亚军长吉处曹磊、第三名四评处白国胜;女子单打冠军长吉处张旋、亚军四平处兰艳、第三名待分配曲风红,并在众多参赛单位中荣获优秀组织奖,极大地推动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 月25日至28日我局男、女乒乓球队代表省交通厅参加了“省直属机关_年职工乒乓球赛”。本次参赛共有男子团体76支队,女子团体38支队,参赛人数达380多人。经4天赛事,我局女子乒乓球队荣获团体冠军;男子乒乓球队荣获团体第三名。男子、女子单打均前五名,女子单打冠军四平处兰艳、长吉处张旋、待分配曲风红并列第五名; 男子单打亚军长吉处曹磊、长吉处张健、四平处白国胜并列第五名,极大地展现了高速公路人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女工工作: 以“双最佳”为主线:最佳文明女工、最佳文明女工集体。我们抓住这两条主线开展系列的女职工创先、争先活动,以“奋斗求解放,贡献求地位”活动,要求新时期女性增强实现自我价值意识,注重典型的树立与培养,以点带面。三八节期间,长春处金梅、长余处张伟被省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极大的触动了全局女职工奋发向上的热情。 (五)工会会费完成情况: 年内对工会会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及把关,及时上缴工会会费,上交费率达到100%。 (六)随时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如各项报表、各类答卷、各类捐款、各类活动及经费的赞助。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的要求来完成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我局工会_年12月8日成立,任期已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并对已起草的《工会工作范围》、《工会委员会规则》、《工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等 规章制度 按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建议各分工会在下半年工作中多开展一些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以竞赛的形式使全局职工都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建家”活动在全局上下广泛开展起来,并达到升级的要求。 (三)深入开展“温心工程”,年末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工作,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职工进行经济扶助,提供脱困条件,帮助早日摆脱生活窘境,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把党的温暖、领导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把送温暖活动落实到实处。 我们要以吉林高速文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紧紧围绕高管局“_”和“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文化理念,充分发挥特长人员作用,以一带十的原则,广泛培养特长人才、普遍开展活动,真正的把“一二三工程”活跃起来。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4 20xx年以来,公司工会紧紧围绕公司年度“文化、发展、效益”三大任务,以加强区域工会工作管控为手段,以提升工会工作贡献度为目标,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实践,努力以“三融”促“三力”,实现了工会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融入企业发展,在创业创新中更加“给力” 拓宽职工建言献策渠道。充分发挥党群工作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认真贯彻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带领职工主动参与推动改革发展。建立公司职代会制度,制定下发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组织召开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善了职代会相关机构和运行机制。认真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深入班组现场调研、倾听职工心声,注重平等协商,维护职工合法诉求。XX发电厂坚持通过“113”,即做好一份简报、一个公开栏和三个签报,来抓好厂务公开工作。xx公司修订印发《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完善执行三务公开。 深化劳动竞赛岗位建功活动。针对公司系统基建项目多、节能环保改造任务重、在运机组优化运行挑战大等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岗位建功活动,深化“五小”、QC、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式,加大了职工创新创效成果转化和推广的工作力度。在基建项目中围绕创“工程建设、工程技术、工程建设‘四好"(安全好、质量好、效益好、形象好)、职工素质提升”等,开展“基建优质工程”竞赛,以及项目建设“金点子”评比;在运行机组中开展了小指标竞赛、“争星夺标”等常态化竞赛。xx发电厂坚持“3+X”模式,与运行部、检修部、燃料生产部一起,组织开展了“双文明竞赛”“缺陷管理竞赛”“配煤加仓竞赛”等经常性的劳动竞赛。句容发电厂全年制订xx项劳动竞赛方案和xx项技能比武方案,目前已开展值际指标、设备消缺、大修技改、二期重点工程等xx项竞赛,兑现奖励xx万元,开展运行部燃煤发热量化验、设备部电气一次专业电机电气试验等xx项技能比赛,其余竞赛和技能比武正按时间节点和计划方案稳步实施。xx公司全面开展“安全技能竞赛、基建之星竞赛、基础管理竞赛”三大劳动竞赛,积极助力公司“安全管理、基建管理和基础管理”年度三大任务顺利完成。 强化全员素质登高工程。公司将“技能大赛”作为发挥工会“大学校”的有效平台,近年来通过组织开展集控运行、精密点检、燃煤采制化、安生生产、热控、继电保护、财务管理、党群管理、法律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工种的技能大赛,实现“以赛促训、以训促学、全员提升”的目的。每项竞赛均制定“3+3”培训方案。即一个月的基层企业全员培训、一个月“高潜质人员”强化培训以及参加决赛种子选手一个月的集中封闭培训的“三轮培训”;进行全员海选赛、精英淘汰赛、终极pk赛“三轮选拔”。抓住从全员培训、层层选拔、强化提升、集中检阅、交流展示、激励考核的闭环,实现“服务岗位需求、服务职工技能提升,为企业培养高质技能人才”的目标。此外,修订《技能大赛管理标准》,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与基层单位职责,并将技能大赛结果与企业工资总额,以及职工个人奖金、职位晋升等挂钩,为技能大赛的高质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激发系统职工练艺展技的热情,引领职工在技能竞赛比武不断成长成才。 二、融入企业文化,在凝心聚力中展现“魅力” 突出职工文化共建。把职工文化建设纳入公司企业文化大战略整体推进,将“文化引领”与“文化互动”结合,引导职工“人人争做创者,处处都要先行”。组织开展“我为企业文化献一计”专项合理化建议征集,系统各单位职工针对公司,以及本单位企业文化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六百余条,公司“先行”文化的形成以及基层单位企业文化体系完善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对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三统一”和公司“六统一”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在身边”系列活动,发动职工对厂(班)容厂(班)貌、职工言行等进行自查自改。 提升职工文化内涵。开展以“文化·力量”为主题的“职工文化月”活动。举办了一场由公司系统职工自编自演的文艺演出,开展“我与企业文化”主题班会xx多场。系统各单位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以“4.20”员工日为契机,开展了小型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公司系统整体联动、干部员工热烈互动,充分展示了广大员工积极进取、拼搏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发了员工对华电江苏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营造出“风清、气正、心齐、人和”的浓郁氛围。 深化“三项活动”。公司工会持续深入开展“健康食堂、快乐运动、美化环境”三项活动,促进企业环境美化,营造企业文化氛围。下发《关于加强“三项活动”考评激励工作的通知》,对考评内容、考试方式及激励办法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健康食堂”考评标准,通过开展定期检查、职工代表巡视等手段加强对健康食堂创建过程的监督;将环境美化、优化经费纳入全年预算,细化职工作业场所、集控室、运行公寓、单身公寓、车间班组等职工生产生活场所的环境指标,进行全方面的普查和改造。今年以来,xx等为职工改建、翻新食堂、增添设备,xx联合“食行生鲜”为职工提供净菜服务,xx公司“生态渔场”、xx公司的“生态农场”已初具规模,源源不断为职工提供新鲜的鱼和时蔬;xx为职工兴建小型足球场,XX公司将废弃仓库改造成羽毛球馆;XX公司以认捐树木的形式,组织、吸引职工共同参与到厂区绿化工作中;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在对职工爱好、特长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成立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登山等兴趣小组数十个,大大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了职工文化需求。 三、融入标准化建设,以夯实基础激发“活力” 健全工会工作标准化体系。遵循“简化、统一、协调、优化”和“稳步推进、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工会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对包括民主管理、素质工程、岗位建功、职工关爱、评先选优等方面的xx余项工作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于xx月正式颁布。进一步通过标准文件明确做什么、为什么做、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工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体系与企业管理有机融合,对工会工作的覆盖率达到xx%,做到制度不交叉,规定不冲突,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而确保标准体系能够真正落地、有效运行,促进了工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新建企业建会工作。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和“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结合新建企业发展和人员增长实际,分步推进建会工作。xx月份,XX公司、XX、XX分别成立分工会。抓好工会换届和工会干部配备工作。按照《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条例》规定,对XX公司工会等任期期满的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结合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调整,完成xx家单位工会干部的增补和改选工作。 完善工会工作考评体系。按照省总工会、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关于职工之家和工会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提出的“三力”工会建设意见,制定并下发了公司“三力”工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在考评体系中,纳入企业的创业创效、技能竞赛、“三项活动”(健康食堂、快乐运动、美化环境)等年度领导人员绩效指标,力求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结合、过程与结果评价兼顾,确保考评体系实用、管用、易用,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任期业绩考核;为加强建家工作,还将三力评比结果与职工之家建设相衔接。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工会干部的选拔培养上,还需进一步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培养一批既懂电力相关专业知识,又熟悉工会工作要求,敢于发声、善于办事的专家型工会干部。二是在民主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职工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以及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三是对照中央对群团工作的要求,区域工会工作的创新实践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公司工会的工作总结范文5 20xx年以来,在市总工会和局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履行工会职能,不断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市、区举行的各种运动会,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职工生活丰富多彩的同时,有效的推动了企业稳步发展。文秘范文- 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公司工会自荣获“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以来,工会的管理工作已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为适应更高的管理要求,今年以来,公司工会在公司总支的领导下,狠抓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使公司职工入会率达到98%,并完善了“活动室”、“职工之家”、“电教室”。在职工学校建设中,我们以“文明职工”学校为依托,加大硬件、软件投入。为了把职工之家办的更有特色,工会又新添置图书、书桌等设施。工会在每季度还适时组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议,有效地吸引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的贯彻和落实 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公司工会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重点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跟踪监督制度。全年工会共组织职工代表会议两次,参与讨论了公司的一些重大事务,充分保证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增强了企业工作的透明度。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督促和检查 为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很好履行的,督促违约方及时履行,深受职工和企业的好评。根据合同签订制度,我们在上半年及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集体合同中的工资、休假等问题,并将续签内容向职工进行了传达,正确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们正在准备集体合同续签工作。 四、深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帮扶”活动 为了引导职工建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我们积极组织参加助残日捐助、白血病捐款等活动,全年累计捐款0余元,帮助困难职工投入近0元,使广大职工受到了集体主义、爱心教育,公司内部文明风尚得到了持续发展。 五、加强业务技术教育,提高企业竞争力 我们以坚持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出“融智胜于融资”的理念,把企业的发展定位于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本着请进来,送出去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引进、培训、电教、自学”的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聘请大学教授、经济专家等为公司员工上课,举办各种培训班多期,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我们组织参加了市总工会举办的第三届市职工运动会和市直运动会,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极大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 六、充分发挥维护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消除事故隐患,公司工会扎实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坚持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公司共上报信息10期,被市总工会采用2篇。另外,公司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截至目前,公司上缴工会经费0元,完成了上缴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工会将会继续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同广大职工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使工会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2023-08-26 23:32:331

法律法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3、民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5、经济法: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23-08-26 23:32:431

中国足协制度有哪些缺陷

太多拉
2023-08-26 23:32:5312

微型企业还需要交工会经费吗?

按规定,交工会费是不分企业大小的。当然,有些私企是不提也不交的。
2023-08-26 23:33:193

通告的正确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写法:一、是“发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的形式,如“国家教委关于维护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的通告”、“水利电力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等,这样的标题使人一看便知通告的内容。二、是“发文单位名称+文种”的形式,如“x市通告”、“x市公安局通告”。三、是只写“通告”两字,这种情况用于对外张贴或在报纸上发表。文示例xx市总工会关于市区内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的通告根据《工会法》、《xx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上级工会组织、税务机关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从x年xx月xx日起,市区内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xx市总工会、xx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的《xx市(市区)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已由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x年xx月xx日起,xx市区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二、自x年xx月xx日起,xx市区范围内,开业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筹备金。三、自x年xx月xx日起,缴费人应于每月xx日前(遇法定休假日按照《熟手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顺延)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申报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签章后,将缴费纳入xx市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征集专户,凭有效缴费凭证到xx市总工会、xx市地方税务局工会经费收缴服务大厅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xx市总工会。x年xx月xx日。
2023-08-26 23:33:542

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稿

工会主席是工会委员会的领导者,是负责单位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选工会主席后要如何发言才比较的妥当呢?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讲话,仅供参考。 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篇1 各位会员,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新当选的工会委员感谢各位代表和大会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决心同工会班子全体成员一道,在__ 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不辜负大家对我们的期望,带领全体职工会员群众,紧紧围绕__ 工作中心,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家法律法规,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职工会员的头脑,努力培育有道德、有理想、有 文化 、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二是紧紧围绕__ 中心工作,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竞赛活动,在职工中深入开展技术学习、技术练兵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为__ 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努力做好“两个维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在维护好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的疾苦,倾听和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努力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职工 教育 ,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业务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和 渠道 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和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活动。 五是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我们将按照上级行工会的建家标准,制定符合我单位实际的建家实施细则,真正把__ 工会建设成党政靠得住、职工信得过的群众组织。 各位会员、同志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在__ 党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做好工会工作,为建设和谐单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进行的工会主席换届选举,大家把选票投给我。这一张张选票是代表的心,代表着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此时此刻,我内心非常激动,同时也感到肩头责任重大,作为新任的工会主席,我将尽最大的努力担负起工会主席这个光荣的责任。在此,我先作一个表态:我相信自已的能力,同样更需要大家的扶持和帮助,我们同心协力,把公司工会工作搞得更好,把公司建成和谐幸福的大家庭! 工会作为领导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代表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担任公司第五届工会主席,对我来说,既是荣誉和地位,更是使命和责任。我将带领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我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立足本职岗位,不求索取,积极奉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关心周围同志生活,用《工会法》赋予的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在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工作,发动和组织广大会员勤奋工作, 爱岗敬业 ,推动公司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3、积极宣传《工会法》,做《工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高身边会员的维权意识、参与意识,以身作则,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公司生产建设中。 4、及时了解身边会员思想动态,为五届工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团结同志,虚心学习,用实际行动树立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形象。 5、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服务工会工作大局,切实履行职责,做职工群众信赖的工会委员会委员。 5、先会员之忧而忧,后会员之乐而乐,急职工之所急,想职工之所想,做为工会委员会委员,我将和其他六位委员一起,做桥梁上的铺路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团结拼搏,努力奉献,为开创公司工会工作新局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要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大家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推动公司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同志们,工会工作对我来说是新的起点、新的开始,衷心希望大家对我的工作多指教、多帮助、多支持。我将以问心无愧的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来报答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谢谢大家! 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承蒙各位领导和大家的厚爱,选举我担任工会主席,这既是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对我的鼓舞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工会委员会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当选我为工会主席,能为工会工作尽自己微薄之力而感到荣幸,同时也深感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我自__年7月到我院主持工会工作以来,在局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为以后工会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但是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探索和完善,如何开展好未来工会工作,在这里,我代表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表个态: 一是加强服务职工工作,推进和谐医院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服务职工方面的作用,立足于职工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倾力做好职工的帮扶工作,打造“职工之家”。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及院务公开制度,保证职工在重大决策方面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调解处理各种劳动争议,化解矛盾,打造和谐稳定的医院环境。 二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 保障。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作用,配合医疗中心工作,党组织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和创先创优活动,打造一支学习型、知识性、创新型职工队伍,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优秀团队,凝聚发展合力。紧 紧围绕我院年初确定的打造“国内领先,省内一流”的奋斗目标,不断探索完善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建设一流医院相适应的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并积极开展能够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医院凝聚力的文化活动和体育竞技活动,号召职工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就我个人而言,既然组织和大家信任我在工会主席这个岗位上工作,我就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靠得住、职工信得过”的组织。一是讲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高政治素质,始终如一地同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工会工作的发展。二是讲勤政。始终坚持工作上求真务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深入基层摸实情,多着眼全局谋大事,多立足本职抓执行,一心一意抓工作,扎扎实实促落实。 三是讲团结。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自觉加强修养,培养“坦诚”、“公道”的气质和“容人”、“容事”的气度。四是讲纪律。严格遵守廉政的 规章制度 ,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艰苦朴素,洁身自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各位领导,同事们,请你们相信,我们新一届工会委员 会一定会牢记院党委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期盼,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切实把工会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努力促进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经济效益、稳定繁荣的和谐统一。同时也希望大家支持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把工会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新高度,为我院的美好明天和辉煌未来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下一页更多“当选工会主席后的表态发言”
2023-08-26 23:34:241

什么是工会经费?

记入管理费用的费用
2023-08-26 23:34:3610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的内容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第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第五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何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六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第七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第八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第九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十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第十一条 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第十二条 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取消其监督检查员资格。第十三条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会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08-26 23:35: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实体法,它本身不是行政法规。但劳动法体系中包括行政法规与配套法规。  我国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以上两法的司法解释与实施细则,还包括国务院和劳动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的行政法规等组成劳动法体系。  劳动法(及劳动法体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范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2023-08-26 23:35:255

工会的财务档案遗失应负什么责任?

会计档案遇有遗失损毁时,应即呈报主管,除经调查认为经管人员并无怠忽且予解除责任外,应交付惩罚。因会计档案遗失或损毁而财物受损害者,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赔偿责任。
2023-08-26 23:35:504

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剥夺。2、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地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3、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职工所在单位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同职工所在单位协商、谈判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4、镇的经济比较发达、职工人数超过一万人的,可以建立镇工会。5、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单位,可以设女职工委员。6、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未经上级工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散工会,不得把工会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工作部门。基层工会因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因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而相应撤销时,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备案。7、地方各级总工会有权指导所在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8、上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建立时,对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同时确认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参与民事活动,兴办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
2023-08-26 23:36:091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如下: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2023-08-26 23:36:361

工会经费包括哪些部分?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对工会经费的来源、标准与使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的来源及标准。第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它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有利于职工之间互助互济,增强阶级友爱和阶级团结。会员会费缴纳标准目前是按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  第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这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这里所说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应根据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第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是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上缴的收入是指工会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自身的业务收入抵补各项支出后的净收益,按照规定上缴主管工会的一部分收入,作为主管工会的经费来源之一,用于弥补工会活动经费的不足和发展工会事业用。  第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人民政府补助,是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给工会的补贴、基建费用、活动经费或专项经费。  第五,其他收入。是指个人、社团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1992年现行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单位工会拨交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在实际执行中,工会要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均按百分之二拨交经费。这笔经费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工会收缴的经费用于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其中百分之六十留在企业工会,百分之四十上缴上级工会调剂使用。全总建议工会法能够明确规定,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都按照同一标准向工会拨缴经费。  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拨缴百分之二的经费给工会,并允许从成本中列支,主要体现着国家财政对工会的扶助。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已作出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同的规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工会法规定了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机关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拨缴会费。  工会法还规定了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即可以将这一部分费用列入成本,由此可以减少相应的税收,以体现国家的支持。
2023-08-26 23:36:561

国家法律内容

当代中国法律包括: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3、民法: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5、经济法: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3-08-26 23:37:061

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分类: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2023-08-26 23:37:322

小微企业是否应该交纳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不符合此类型则需要缴纳。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各项税、费、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委托代征工会经费均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各级地税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包括各项减免退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残保金、工会经费征收依据1、《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和《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修订)、《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通知》(川办函[2006]187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缴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全额委托地税部门代征,基层工会应留成部分经费,由地方总工会按规定比例返拨”。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川财综[2016]1号文件和《泸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泸市财综[2016]22号)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1.6%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2023-08-26 23:37:561

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

宪法根本大法下分 民法 民事诉讼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商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2023-08-26 23:38:069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所有工会基层组织和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组织。   第三条 开展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第四条 建家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一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职工之家u2019”、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娘家人u2019”的要求,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基层工会“双亮”、乡镇(街道、园区)工会“6+1”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活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赋予建家工作新内涵。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五条 建家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规范建设、齐抓共建的六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形成党政工齐抓、各部门配合、职工全员参与的共建局面。   第二章 评定与管理   第六条 建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总工会负责制定全市建家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意见,对各级工会开展建家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负责市级合格职工之家(小家)、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评定与管理和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推荐、申报。接受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委托负责对我市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考核验收工作。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分细则,负责本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评定和管理;负责市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推荐、申报;负责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及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分类指导,培育典型。   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做好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并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合格、先进职工之家(小家);乡镇(街道)总工会,可评定和管理乡镇(街道、园区)一级的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建家活动,负责合格职工小家的确认和管理。   第七条 各级工会要建立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的“先进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市总工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定期评选、表彰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第三章 评选要求   第九条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新时期建家工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 坚持建家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要求并形成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2. 履行维护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包括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体面劳动;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双赢。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探索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群众性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和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3. 促进科学发展。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调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发展创新型经济、发挥主力军作用”、“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建功立业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勇创佳绩。   4. 提高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主题教育 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引导职工群众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在一起,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完善职工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 服务职工群众。把工会组建、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和创建“职工之家”统一起来,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主张;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指导帮助职工就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和“春风行动”,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水平,引导企业单位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集体宿舍标准化、文娱活动普及化、医疗帮扶常态化,让广大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建设“职工之家”的成果。   6. 加强自身建设。工会组织网络健全,落实“双亮”要求;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巩固、发展会员队伍。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职工之家的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以上。   7. 坚持会员评家。建立完善每年一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制度;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市级的达85%、省级的达90%、全国级的达95%以上。   第十条 职工小家建设要坚持分工会、工会小组与车间、班组、科室建设相结合,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二、三级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积极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建立职工小家资料档案。坚持会员评家,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小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小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小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小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以上。   第十一条 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必须在下一个层次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满一年以上的单位中推荐评选。   大中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区县(市)或产业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1. 工会组织机构(包括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和工会班子不健全,不按时换届,工会干部待遇未落实的。   2.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未实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的;非公有制单位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或与其所有制相适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   3. 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事件的。   4. 公司制企业未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   5. 近三年内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   6. 工会经费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的(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7. 职工(含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未达95%的。   8. 未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会员对建家工作满意率低于90%,考核基础分低于90分的。区域性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低于85%的,考核基础分低于85分的。   9. 获区县(市)或产业级先进职工之家未满一年的。企业单位未实施“双亮”、未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   10. 因劳动争议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称号的评选、命名和复查确认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评选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采取由基层工会组织申报,逐级推荐、考核、审定的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单位,应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后,同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向上一级工会申报。   第十六条 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由市总工会在市级及以上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复查验收的基础上,择优选树,数量控制在10%以内。在推荐省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优先考虑。   第五章  考核验收   第十七条 对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实行考核验收的办法。   第十八条 市级以上合格、先进职工之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各类型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基础分要求: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90分、省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分以上;区域性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85分、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0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以上。在落实工会重点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和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可适当加分,加分部分作为推荐时参考。   第十九条 市级以上先进、模范职工小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市级合格职工小家考核分达80分、先进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0分、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分以上。                    ;   第二十条 评选单位可委托下一级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其考核组成员应报评选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先进、示范、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3年要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对经复查合格的单位颁发合格证书,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经复查发现其工作不符合先进、模范标准的应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对逾期未改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省级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将复验结果书面向省总、全总报告,提出确认或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改制企业的荣誉称号归属:   1. 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单位更名需及时向上级命名单位报告备案。   2. 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其工会组织在合格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应重新争创先进、模范职工之家。   3.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者与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合并形成新的企业,应对新企业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4.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的,该企业以子公司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制和领导班子没有大的变化,对该子公司的建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5.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以工会分会、小组形式存在)或倒闭破产的,不再复验,由命名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   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以上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评选和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评选条件、程序等要求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牌由县级以上总工会收回处理。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五条 对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由授予机关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工会主席,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研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凡被推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市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   第二十八条 凡车间、班组、科室被推荐为全国、省工人先锋号的或车间、班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为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该车间、班组、科室原则上应是市、县级以上先进职工小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23-08-26 23:38:341

高温天气停工规定

法律分析:1、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9摄氏度时,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8摄氏度时严禁加班加点;以及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视为工伤等等。2、重庆和南京等有火炉之称的城市也有不成文的规定,当当地气温达到40上时劳动者不用上班,39只上半天班。3、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上、40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上、37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2023-08-26 23:38:431

工会年度财务工作总结报告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 经验 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 工作 总结 。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工会年度 财务工作总结 报告 范文 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会年度 财务总结 报告1 努力做好工会财务工作为工会整体工作服务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和加强工会经费审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经费收入多少,管理工作强弱,经费使用趋向都直接制约着工会整体工作的开展,体现着工会整体工作的重心和政策水平。因此,进一步做好工会财务工作是工运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收好 工会经费,保证工会经费的持续增长,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始终是 财务管理 工作的首要任务。随着市场新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工会经费收缴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困难河和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因素。从客观原因讲:一是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绝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转为非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解体或名存实亡,缴费收缴的基数减少;二是新建企业发展较快,即使建了工会的大多数单位还未能依法拨交上解工会经费;三是我区经济欠发达,各级财政都比较紧张,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拨交不足,甚至不拨。从主观讲,我们有些领导和财务干部畏难情绪较大,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高度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首先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创新意识,坚持依法收缴原则,要从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出发,既要总结成功做法,又要学习先进经验,重点,克服经费收缴难点,开发新的增长点。继续强化经费收缴工作力度,创造新的收缴 方法 。在以往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各级工文秘杂烩网会强化法律、政策宣传积极征得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执法检查,审计帮收、银行代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以促进和保证工会经费收入的增长。但是随着金融、财政体制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过去许多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也会遇到新的问题。为了保证工会经费收入稳定增长,各级工会必须研究新问题,及时提出新的 措施 和办法,进一步强化收缴经费工作的力度,逐步把经费收缴工作纳入依法治会,依法收费的轨道。 二、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1、要加强预算管理。各级工会必须增强预算管理的法规观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年度预算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坚持先报批后使用的原则。经过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为了保证年度预算的正常执行,要正确运用“预备费”和“预算周转金”科目,既要保证非开支不可的不可预料的开支项目,又不至于频繁追加预算,保持预算计划的严肃性。凡是未经批准的大项开支,各级工会都不得“先斩后奏”,也不能列入决算,上级工会更不得批准。凡是给工会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查处。 2、要加强票据管理。 各级工会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的发放范围,凡是没有专职财务机构和专职财务人员的单位,一律不得领取和使用不规范票据。必须严格票据的使用范围,专票专用,不得相互替代。坚决禁止用工会经费专用 收据 和工会内部往来收据用于事业性收费。对于违犯规定,擅自改变票据用途的必须严肃查处,并停止票据领用。 3、要加强现金管理 国家财政和银行对现金库存和现金的使用范围及额度都做过严格的规定。各级工会对本级所辖财务核算单位的现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并针对问题,充实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 4、要严格经费开支的报批程序和手续 各级工会必须健全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杜绝或减少随意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要完善报批手续,经办人、财务审核、物品验收、领导审批必须健全。原始单据必须合法,坚决杜绝白条报账。对于实现在无法取得原始单据的个别开支项目,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说明,审核人、验收人、领导签字盖章后,可视同原始单据,否则一律不得报销入账。要使用全区统一规定的工会报销单据。 5、要加强民主理财,自觉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各级工会及直属的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计划,必须报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必须自觉地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各级工会领导要增强群众观点,树立民主意识,正确处理民主理财与坚持一之笔审批原则的关系。工会经费的重大开支项目必须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已经集体决定,并报上级批准的经费计划,在执行中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以便确保计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要搞好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 1、在经费收缴管理上,要研究经费收缴的方法和标准。研究解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依法治会原则,坚持依法收缴经费的方法和 渠道 仍是各级工会的一项长期任务。 2、在经费管理体制上,需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研究。 企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二是新的会计制度已经执行,总的看执行的比较顺利。 三是进一步搞好工会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 四、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财务纪律 各级工会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经费留成比例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改动。 五、要加强财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培养造就一支政治敏锐,业务精炼,懂经营会管理,能吃苦,事业心强的财务干部专业队伍,是做好财务工作的组织保证。 工会年度财务 总结报告 2 为深入贯彻____省总工会第____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全省工会20____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____]____号及云狱电[____]____号文件精神,配合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20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核实____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____元计拨工会经费为____元实际拨入数为____元,干部工资总额为______元计拨经费为____元,实际上拨入数为____元干部少拨经费____元。____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____元计拨经费为____元实际拨入数为____元干部工资总额为____元计拨经费为____元实际拨入数____元,____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____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____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 日记 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工会年度财务总结报告3 20____年度,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用心进取,勤奋学习,用心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状况简要总结。 1、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20____年______职工理疗互助参保单位共______个,总人数______人,共收取职工医疗互助金______元,在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参保单位______个,总人数______人,共收取互助金______元,圆满完成邵阳市分配的各项指标任务。到目前共报销职工医疗互助金人数为:______人,金额____万余元,女职工特殊疾病报账一人一万元,由于今年各种因素的影响,放慢了互助金的报销进度,今后将多加强与邵阳市总工会的联系,争取及时准确足额的将互助金报销资金发放到各患者手中。 2、基层工会报账 认真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把控各基层工会应遵循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用好、管理好各项工会收支经费,但根据武冈市的实际情况,有些乡镇的工会经费不能及时足额的落实到位,很多乡镇工会只有一年来报一次账,导致有些发票过期,工会活动审核不规范等问题。今后我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把好基层工会审核关。 3、扶贫工作 今年我负责20____年后脱贫对象2人,20____年至20____年脱贫对象13人,多次上门宣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政策,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状况,顺利通过省交叉检查。今后我将更加扎实的上门入户了解困难户的情况,做好贫困户的所有材料,确保检查万无一失和永久性脱贫。 4、财务方面 认真学习工会法和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细则和邵阳市总工会财务部的指示精神,严把支出关,及时准确和夏奇峰结算会计凭证,做到账账相符,账目相等。 今后我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个优秀的工作者。 工会年度财务总结报告4 转眼间20____年已经走过,回顾走过去的20____年,心中有很多的感受,在不断的前进中,我得到了更大的进步。作为财务工作者,这些年来,我时刻的告诫自己,一定要认真工作,20____年,是本人在总队财务工作的第三年。在总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部门同事的协作和帮下,在财务部各位同事紧密配下,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以有序的开展,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将20____年各项工作加以回顾总结。 一、努力学习,增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20____年,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把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 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预备。 二、 爱岗敬业 、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今年,根据总队的工作安排,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把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与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审核和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果断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总队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4、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随着 财经 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集团对下属各单位财务核算要求不断的严格,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维护总队整体利益。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其他同事共同完成各项工作各任务,给财务部其他同事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本人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始终以较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依法、知章偱章。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20____年,为配合实现辽宁总队的全面管理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配合审计事务所进行决算和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好全年财务工作,为下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2、做好20____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和20____年各期报表工作,20____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合理地降低各项税务风险。 3、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生产成本,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和执行力度,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更加细化财务成本核算项目,保证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4、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 5、不断加对强财务人员的新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丰富和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 新的20____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心里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劲。要踏实工作,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我也会向其他同志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和经验,共同进步。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加倍努力,再接再厉,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工会年度财务总结报告5 20____年,财务部在市总党组和上级工会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工会经费收缴,规范财务会计管理,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为工会全局工作和工运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财务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与地税对接,强化工会经费地税代收 市总工会与地税局年初召开经费收缴协调会议,确定了工会经费20____年收缴任务为____万元,并将工会经费收缴额和收缴面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财务部每季及时与地税对接,分析经费收缴情况,及时掌握收缴进度,从而加大经费情况监控力度,设法解决收缴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不按工会法相关规定拨缴工会经费或拖缴经费的单位,工会和地税联合下达“催缴 通知书 ”,保证地税代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年工会经费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预算管理,着力优化支出结构 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是坚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按照预算编制原则,把部门年度支出预算与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注重细化预算项目内容,做到基本支出执行标准,项目支出合理、高效。二是坚持预算审核的有效性。凡是工会经费必须经市工会主席办公会、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并报送上级工会批复。三是坚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规定,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从严从紧控制追加预算,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纪律性。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心下移、服务职工”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把经费支出的重点向推动工会创新发展、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倾斜,为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证。 三、加强基层服务,促基层财务建设 为了指导基层工会更好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财务操作,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每年对乡镇、系统工会进行考核,年初制定目标,下达任务(经费、开户)、建立所属工会财务台账资料,实行全年考核,这样他们目标明确,效果比较明显。 二是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实行“四有五好”竞赛考核。年初以系统、乡镇为块集中按照评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打分,针对各家存在的不足,当场逐个进行讲评,这种考核即是调研、交流沟通的好形式,又是相互学习观摩的有效途径,基层普遍反映较好。 三是针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会会计开设了培训班,我们邀请业务精通的相关专业人员,将近几年全总、省总、泰州市总出台的新文件新政策通过具体案例的讲解剖析,让基层一线财务人员掌握好平时工作中该如何合法合规操作,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此外,在培训中我们还让财务人员就工会财务业务进行探讨沟通,不少人交流了自己实践中遇到的业务实例,同行们之间互通有无,更直观地提升了业务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四是主动联系基层企业工会会计,特别对新建账企业的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加强指导和沟通。 四、按制度程序办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们财务部认真学习《工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工会计制度》的要求,建账记账,规范了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了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严格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经费,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支出原则,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工会财务政策,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和标准进行经费管理。 20____年除了完成以上工作以外,还召开了基层工会财务年报会议;拟定了乡镇工会经费下拨计划;完成了财务论文的组稿工作,配合完成了20____年的杂志征订,及时与各相关部门对接,调整办结各类人员的工资、公积金及新老政策对接等方面。 这一年来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1、地税代收经费模式还要进一步加强沟通。 2、对新建企业的工会财务指导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20____年财务工作打算: 1、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工会预算反映了工会工作的活动范围、规模和使用方向,是工会 工作计划 的资金反映,也是落实工会工作目标的保证。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原则,结合年初确定的工会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集体研究制定本级预算。市总财务部将从工会的整体利益出发,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采取至下而上的方法逐级编制预算。逐步建立预算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明确规定预算资金审批使用权限,严格追加预算审批程序,严格按年度预算确定的范围开支,加强资金的统筹调度能力,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效益,减少或杜绝经费支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有预算不突破,无预算不开支。 2、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正确方向,大力压缩工会行政费用、会议费开支。在保证工会重点工作需要的同时,争取把更多的资金用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用在帮扶困难职工上。各级工会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违规支出现象。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强化工会经费监督。要完善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经审会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经审会对下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审查,使工会经费管理更加规范,经费支出结构更加合理,同时协助经审会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力度。 4、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市总全体财务人员将进一步充分认识财务工作在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财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工会法》要求,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注重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确保财务队伍和工作的延续性。工会财会人员要学法律、学业务、学技能,坚持职业道德,严守财经纪律。继续将深入开展基层工会“四有五好”财务竞赛活动,并组织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参与市总组织的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会财务基础明显加强、制度建设明显完善、财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总之,工会财务工作任重道远,20____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市总工会确定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奋进,以工会财务工作的实际成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和工运事业服务,为开创我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工会年度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相关 文章 : ★ 2020年工会财务工作总结范文 ★ 公司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范文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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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23:38:531

公司搞消防演习没参加被罚钱合法吗

那要看你公司合同有没有写这条约定!还有如果演练按正常上班而你却没请假不去是属于旷工的这种情况是需要扣钱的
2023-08-26 23:39:031

请问:EHS法律法规有哪些,谁有清单

请问:EHS法律法规有哪些,谁有清单 看看我们的资料是否符合你的要求! 谁有EHS法律法规清单,最全的。 法律法规的建议去安全第一网下载,注册使用者花不了多少钱 请问谁有2010年最新法律法规清单啊! 人民法院网的法律文库,很全,应该可以找到你想要的 :chinacourt./flwk/index.php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02-2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1-01-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0-12-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0-12-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12-13】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12-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11-26】 ·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2010-11-22】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11-19】 · 国家智慧财产权局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2010-11-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0)【2010-11-1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11-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1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10修订)【2010-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2010-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10-28】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0-10-27】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10-27】 · ***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10)【2010-10-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10-26】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10-2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10-20】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10-13】 · 释出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2010-10-12】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10-10-12】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修正)【2010-10-11】 ·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10-09-30】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2010-09-30】 · 固定资产投资专案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09-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0)【2010-09-14】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10-09-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2010-09-14】 ·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2010-09-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09-13】 ·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09-12】 ·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0-09-08】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0-09-07】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09-06】 谁有2010年更新的法律法规清单 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吸毒检测程式规定》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最新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有哪些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法律法规的标准清单有很多,不知您是指哪一方面。 例如: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m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9.2释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9.7释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 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4.30)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1987.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7.1.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1987.8.1) 等等…… 如能给出详细资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请问当前农村有哪些法律法规? 各方面的基本都会涉及到农村,因为我国农民有九亿,忽视农村是不行的;但因为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淡泊,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很少通过法律途径,也就不难解释,为何律所集中在城市。据我所知,主要关于我们农村的法律有《农业法》、《林业法》、《渔业法》等,和农民利益联络比较密切的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其他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就太多了,自己需要用的时候再去检视。 法律法规谁有 此类书籍可以去书店法律区购买。 谁有最新的EHS法律法规清单,要包括地方上的法律法规(苏州地区的),要2012年的。 我有无锡地区的,2012年的,电子档的。但是,内容很大,无法传送。 备注:一般可以在当地相关部门买1年或多年下载权,出钱了,可以网上下载。1年在千把块钱,一般公司出得起,只要是关注安全的公司。 民事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民事法律有很多,大致分为实体法和程式法两类。实体法是指以《民法通则》为母法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等法律;程式法有《民事诉讼法》等。我国的民事法规就更多了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各民事法律的司法解释等等 请问图书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急需! 图书馆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关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活动的专门法规。它是建立与管理图书馆,制定图书馆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总依据。图书馆法是调节国家与图书馆之间、图书馆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等在图书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领导、组织和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稳定性等特点。
2023-08-26 23:39:101

中国现有的所有法律法规有哪些?

在百度上搜,可以找到
2023-08-26 23:39:215

合作协议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合作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意作为_________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与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乙方)讨论、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坚持“面向未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建立并发展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发展,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多作贡献。   二、合作内容   在共同遵守_________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章程的基础上,双方开展合作。   对于甲方   (1)促进与乙方“官产学研金”的全面合作;   (2)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为乙方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及高科技产业化提供条件;   (3)为乙方改革发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4)积极提供与乙方发展有关的各种资源。   对于乙方   (1)促进与甲方“官产学研金”的全面合作;   (2)优先为甲方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   (3)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甲方的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   (4)积极为甲方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管理决策提供咨询。   三、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下属的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公司简介 乙方在了解甲方的教育培训及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有意接纳甲方培训的合格人才。   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用人意向协议:   一. 期限   此协议于_20xx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至____20xx_____年___月____日为止,期限_____1____年。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乙方的需求,向乙方推介 学员候选人;向学员候选人告知乙方背景及要求,并根据乙方背景及要求对其进行面试及评估;   2. 向乙方提供面试及评估后的候选人名单,标准简历及评估,确保候选人资料完整、真实;   3. 安排乙方对学员候选人进行面试;   4. 协助乙方商定意向候选人的薪资待遇及上班时间;   5. 协助乙方选定的候选人顺利上岗。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公司或下属各个有招聘需求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各类办理相关手续的文件;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信息真实性,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 招聘人数   乙方预计招聘人数____根据乙方所需的 人员确定岗位_共计____人。   四. 终止协议   1. 履行本协议发生突发事件,致使协议失去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确无履行的必要;   2. 由于非自然的原因,包括企业破产、清盘、国家政策变更等,或者一方的法人资格   消灭,协议自然终止   3. 协议到期,双方最终没有实现或未完成用人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4. 协议到期,双方没有达成续签合同的意向,协议终止。   五.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都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 其他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提供之日起的12个月内都将视为甲方的候选人;   2. 在协议期间内如乙方或乙方介绍的第三方雇用甲方提供的候选人,以上条款同样适用;   3. 本协议在解释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唯一准据法;   4. 协议双方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将   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第一章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合作各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______   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2.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中国, 电话: , 传真:,电传: ,电子信箱: 。   2.2.国(地区) 公司,英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地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电话: ,传真:,电传: ,电子信箱: 。   (注:若有二个以上合作者,可依次称丙方、丁方?)   (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   第三章 合作经营公司   3.1.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同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2. 经核定,合作公司名称: (下称合作公司),英文名称: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 。   3.3. 合作公司是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   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的保护。   3.4.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承担债务责任。合作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加或经营范围的改变,均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1. 合作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4.2. 初定年产量: 。   4.3. 最终年产量: 。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1.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注: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应说明从境内、境   外筹措的途径及数额。)   5.2. 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 (注:合作条件可以是资金、厂房、设备、物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3. 合作各方提供的条件,须在领取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的 个月内完成,其中占注册资本XX%的首期出资额应于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应承担违约的责任。   第六章 各方责任   6.1. 合作各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合作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6.2. 甲方有如下责任和义务:   6.2.1.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而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6.2.2. 按本合同第五章5.2.条款规定,如期提供合作条件,交付使用。   6.2.3. 负责合作公司的各项筹建工作(包括场地使用、厂房建设、辅助设施等)。(注:该条款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详加补充)   6.2.4.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生产设备、材料等的进口报关手续。   6.2.5.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6.2.6.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6.2.7.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6.3. 乙方有如下责任和义务:   6.3.1. 按本合同第五章5.2.条款规定,如期提供合作条件。   6.3.2. 负责联系并落实有关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生产的各项工作。   6.3.3. 负责提供国际市场的产品信息。   6.3.4.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设备和原材料   7.1.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测量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等),由 方负责提供,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   7.2. 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7.2.1. 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 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可靠的适用技术,保证能按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标准而稳定地生产合作公司的合格产品。   7.2.2. 保证在技术培训期内、按培训合同的要求使合作公司的有关人员掌握技术。技术培训费由 负责(技术培训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2.3. 如因提供技术的不可靠、不完善而导致合作公司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限期在 个月内解决。否则,承担合作公司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额的。   7.2.4. 如发现提供技术有欺骗或有意隐瞒的,技术责任方须负责赔偿合作方的全部直接损失。   7.3. 合作公司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须由合作各方共同确定,并由合作公司与国/境外 公司签订购买合同。价格必须经合作各方认可。   7.4. 合作公司产品采用 质量检验标准;内销产品须满足中国的检验要求。   第八章 董事会   8.1.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8.2对如下重大问题,应经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8.2.1. 合作公司章程的修改;   8.2.2. 合作公司延期、中止、解散;   8.2.3.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2.4. 合作公司的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8.2.5. 合作公司的资产抵押;   8.2.6. 合作公司各方认为需要一致通过的其他事项。   8.3 上述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生效。   8.4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注:至少三名董事),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任期_____年,期满后如再次受委派可连任。合作各方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应将其印鉴及签字底样送公司   存查,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8.5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书面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8.6.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8.7.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作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8.8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8.9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8.10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代理人具有与董事同等的权责。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8.11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且各方都有董事出席,不够三分之二数时,所通过的决议无效。   8.12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须出示被代理人的授权书,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由公司存档。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9.1 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劳资、行政、财务等部门。具体由董事会确定。   9.2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9.3 合作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9.4 合作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提请由董事会决定。   9.5 总经理任期为_____年。到期后,经董事会继续聘请,可以连任。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增设副总经理。   9.6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作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9.7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资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9.8 总经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9.8.1 按照合作公司的章程,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一系列制度,组织合作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9.8.2 组织编制合作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各项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9.8.3 主持制定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升级与奖罚制度等草案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9.8.4 组织制定合作公司财务制度以及提出资金筹措、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基建规划送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控制合作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   9.8.5 按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季、月生产经营进度表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董事会提出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9.8.6 提出适合合作公司管理的结构设想,送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订立下设部门的职责条例,聘用部门经理,报董事会备案。并按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决定该类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奖罚和提升。   9.8.7 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接受董事们的质询。   9.8.8 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统计报表。   9.8.9 负责做好其他应做的经营管理工作,全权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正常业务,以公司名义签发各种文件,办理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 代理总经理的职责,决定重大问题时,总经理应与副总经理协商,正、副总经理意见不一致时,应报董事会裁决。   9.9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研究讨论获准后,交接工作完结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或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董事会有权随时解聘,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经考核不称职者,董事会有权更换。   第十章 财务会计   10.1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10.2 合作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10.3 合作公司的一切凭证、帐薄、报表,用中文书写。并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10.4 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调剂价计算。   10.5 合作公司经外汇管理局同意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10.6 合作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复式借贷记帐法记帐。   10.7 合作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0.7.1 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10.7.2 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购入及库存情况;   10.7.3 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10.7.4 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10.7.5 公司在与其他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资、收益、负债情况;   10.7.6 公司的帐目,除按记帐本位币记录外,对于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款项以及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如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时,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   10.8 合作公司财务部门应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10.9 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作公司应提供方便。   10.10 合作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10.11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1.1.合作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三项基金”,储备基金为纯利润的 %、企业发展基金 %、福利奖励基金 %。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11.2. 合作各方税后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甲方 ;乙方 。   11.3. 乙方所得的合法利润,可按中国有关规定汇往国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1.4. 合作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或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用于扩大再生产。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办法。合作公司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公司合同的约定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12.1.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合作公司与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或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需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13.1.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 合作公司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待遇。   13.4.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   13.5.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需用中文书写。   13.6.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他方可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均由聘请方负责。   13.7.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应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13.8.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会计表和统计报表。   13.9.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14.1.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4.2. 合作公司凭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公司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第十五章 工 会   15.1.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15.2. 合作公司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作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15.3. 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同合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有权列席董事会有关合作公司的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和劳动保护等问题的会议,以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15.4. 合作公司应积极支持本公司工会的工作,并按中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合作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供工会经费。   第十六章   16.1.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共同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6.2. 其余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七章 期限、终止、清算   17.1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17.2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经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应在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3 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须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做出决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17.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作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7.4.1合作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出资,逾期超过六个月。   17.4.2合作他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严重亏损,甚至无法经营。   17.4.3合作他方破产、倒闭、终止、清算、期满、解散。   17.4.4发生争议按合同规定办法进行裁决后,合作他方拒不接受。   17.5 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合作公司清算办法遵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   17.6 清算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报告,提交董事会确认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17.7 合作公司终止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8.2.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下列附件,包括:章程、技术转让合同、设备购买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培训合同及销售合同等(注:具体项目有多少附件,一并在此明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属文件如与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20.2.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由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20.3.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可用信函、电话、传真等,但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故各方地址如有更改,务须在地址更改前30天内通知董事会,否则,因此而引起失误的责任,概由地址更改方负责。   20.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正本一式 份,合作各方各执壹分,其余上报审批机关和各有关管理部门。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两种文本文字解释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注:如只有中文写成,则外文本的说明可予删略。)   21.0.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 市签署。   甲方: (印鉴) 乙方: (印鉴)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3-08-26 23:40:411

部门法对应什么法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军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7大法律部门构成: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以及程序法部门。法律部门:1.宪法: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除了宪法这一主要的、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特别行政法方面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法等。3.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是《民法典》。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等。4.商法: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商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地位才为人们所认识。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商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民法规定的有关民事关系的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5.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实行间接调控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有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如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等;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包括有关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卫生和劳动安全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的法律法规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为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主要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这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自然资源法方面的,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8.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刑法,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也可能规定刑法规范(如文物保护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准用性条款的内容)。9.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已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此外还针对海事诉讼的特殊性,制定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保证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诉讼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同时。我国还制定了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非诉讼程序法。律师法、监狱法等法律的内容也大体属于这个法律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23-08-26 23:40:491

工会专职工作者是做什么的

看了这篇文章大致上你就会了解了掌握“五种功夫” 做合格的工会工作者---- 某某公司工会争做模范工会工作者交流材料某某公司是四川省大型酿酒民营企业,是某某市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从2001年公司转股改制以来,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企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全面的进步,公司工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之家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创建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工会一班专兼职工会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几年来的工会工作,我们认为,要创建模范工会须从打造模范工会工作者入手,打造模范工会工作者又须掌握“五种功夫”(学习、围绕、维护、文化、贴心),才能不断提高工会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兼顾各方利益,达到既维护职工权益,又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一、在理论学习、综合素质提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干事创业的基础要干好工会工作,首先要保持自身思想觉悟的先进性、专业知识的熟练性、综合素质的完善性。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责任感”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思想上、认识上、理论上、行动上保持了与党中央的一致性、统一性,使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中心组学习、会议、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的学习;通过绵阳市总工会、绵阳市财贸轻化纺工会组织的培训、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我们的素质得到了不断提高。二、在围绕公司的发展开展工会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和技能保持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企业一切工作的中心,也是员工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借助工会的特殊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民心凝聚和汇集到一处,为公司的良性发展提供根本的保证。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根据企业生产任务、目标要求,广泛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不断地提高员工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效益,把广大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努力发展生产,实现企业的方针目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上来。与此同时,每年公司都组织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公司已连续几年获得了四川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公司安全总体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使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实现了全年“五无”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人身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及资产损坏事故),确保了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圆满完成。 三、在维护职工权益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会参政议政的能力工会工作既要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也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努力把工会工作做到“行政欢迎、职工高兴、上级满意“的组织,我们始终立足“三个坚持”,不断提高工会参政议政的能力:(1)坚持“两个维护”,做到双向“渗透”。既要渗透到企业“中心”,组织和引导员工为促进企业发展做贡献;又要渗透到员工心中,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切实把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与实现员工个人价值最大化统一起来,从整利益与具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结合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以利益“双赢”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真正和谐。(2)坚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的民主政治氛围。工会是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在企业中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同企业民主管理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员工群众的基本权利。工会应该在组织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实现维护职责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通过实施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强化厂务公开、促进职代会建设等方式,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抓住监管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监督权,保证员工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3)坚持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途径。公司每年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凡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都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我们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审议通过了一系列的合同、协议和细则。比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丰谷酒业劳动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丰谷酒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用工协议书》、《关于申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报告》等,目前公司职工合同签约率达到了100%。四、在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和谐企业的建设水平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公司的大事,广泛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员工身心健康,活跃了公司的文化氛围,提高了企业的建设水平。比如春季职工运动会、职工文艺汇演、职工歌咏比赛等。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市总工会、集团公司的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员工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另外,我们还积极支持公司艺术团的活动,几年来公司艺术团参加了各类演出累计30几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五、在贴心职工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职工之家建设成效我们作为工会工作的代言人,权利行使者,让工会成为员工“有话好说,有事好找,有难好帮,有苦好诉”的娘家,做广大职工的贴心人。为此,我们积极争取政策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比如: (1)大力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公司的大力实施下,我们坚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配合公司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设立“友情爱心基金”,通过职工捐款与行政补助的方式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设立“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对考入中专以上的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设立专项资金为全体女职工购买季度卫生用品;对家庭突遇灾祸、大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慰问;为全体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年春节,我们还积极组织为离、退休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和慰问酒;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对1000余名职工办理了健康证,对涉及危险品、粉尘、噪音等岗位的职工进行职业病检查等等。通过这些点点滴滴、实实在在对员工的关心、关爱,让员工深深体会到了丰谷酒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和企业归属感。在过去几年里,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公司争得了一定的荣誉,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与上级工会、公司党委、广大员工的要求相比,与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所展开的活动还不够多;维护员工合法权利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待进一步推进;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加倍努力,争创模范工会组织,争做合格工会工作者。
2023-08-26 23:40:591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企业放假先放残疾人?

劳动法规定的是所有劳动者的假期,不会针对伤残人士 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同时希望您能采纳一下 劳动纠纷一键通 400-。000。-9164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  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病 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 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2023-08-26 23:41:201

我想考安全员C本,请问我需要看什么书籍?

是在北京吗,北京建委的安全员培训机构一般的培训时会发教材的
2023-08-26 23:41:319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导读: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共2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u2265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8-26 23:42:011

民法、宪法、劳动法、婚姻法,请问还有哪些法?

还有许多比如刑法,保险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8-26 23:42:113

2021年女工工作总结范文

   2021年女工 工作总结 范文   外来女工是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特殊群体,她们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和城市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女工工作总结范文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20xx年女工工作总结篇一   回顾过去的一年,燕子岩片区女工小组在上级女工委和片区党政工的支持关心下,顺利的完成了20XX年上级女工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片区现有女职工33人,33名女职工分别分布在片区的皮运、压风运输管理后勤等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她们为片区20XX年取得了良好的生产经营情况作出了不少贡献,展现了矿山女工的风采。在20XX年工作中女工小组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1、完善组织机构   在20XX年里片区女工小组以《公司20XX年度女职工工作重点》为目标,建立健全了女工组织成立了片区女职工委员会,制定了片区20XX年女工小组工作目标,并围绕此目标开展了女工小组工作。   2、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   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女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女工们进行了《新婚姻法》、《新工会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发(20XX)23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通过学xxx一步增强了女工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思想意识,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提升素质,争做“四自”女性   片区女工小组认为,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就应该有新时代女性的风采。而全面提升素质,争做“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四自女性则是展现风采的重要一方面。片区女工小组结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情况,通过女职工大会集体讲,班组分别说,个人重点谈等形式,教育女职工争做四自女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增强服务理念,作好本职工作,强化女职工“爱岗敬业”的意识   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就应该干好一行。一切的工作都应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前提,所以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意识。女工们在不同的岗位上尽着不同的职责,下半年车间生产形势发生了变化,业务不饱和不能满足岗位的需要,为增创车间效益,车间抽调分布在压风、司磅的富余劳动力开展编锚网和井下轨道维修废旧材料的回收,特别是女工们不畏艰苦克服1690山高路远井下水大的恶劣环境与男同胞们一起安装铺设轨道,一个班下来衣服都湿透了。   事故来源于麻痹大意,个别人在思想上还存在包袱,就燕子岩压风站井下20XX米处供风来说,噪音大温度高,有时离开设备旁边,外面人员定位系统就看得一清二楚,有的人在思想上有点波动,说对他们的行动实行了监控,女工小组了解到情况后,主动积极开展了谈心做思想工作,讲公司及国内现在的安全形势,讲现在岗位的情况,要大家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重视安全工作,通过做系列思想工作后,女工们消除了顾虑,带着轻松的心情投入到了工作中,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增强了服务理念。   5、响应号召积极参加及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为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女工小组开展了以下工作,在车间党政工的大力支持下,在三。八节时组织片区女工参加上级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也组织女工到洛带郊游,参观古镇和历史博物馆,弘扬正气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拓女职工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在冬季组织片区职工开展了趣味冬季运动会,更进一步增进了职工之间的团结协作,也增强了片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如组织女工向困难职工家属、姐妹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物等活动。通过具体的活动,增进了友谊和交流,也增强了企业大家庭的气氛。还抓住“三八”节、护士节、教师节、母亲节这些对女性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组织召开座谈会、安全知识竞赛、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等活动,激发女职工的爱国之情、爱岗之志、慈母之心,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虚功实效,软件硬化。   因地制宜,除组织一些传统的项目活动外,还要注重活动的2新颖性,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如组织中青年“广场健身操比赛”等等。通过各具风格的活动,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新颖、可行、动情,增进了职工的友谊活跃了职工队伍的建设。片区女工小组还经常组织女职工为片区其它班组的职工开展缝补衣服活动,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团结,也增强了片区的凝聚力。   6、为了增强女职工岗位业务的提升,车间在二季度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技能比赛,更进一步强化了女职工的岗位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20XX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是存在有不足之处。比如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女工教育方面的工作还需加强等等工作。但是女工小组有信心和决心,把片区20XX年的女工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和谐矿山作出更多贡献。   20xx年女工工作总结篇二   xxx年是实现xx规划,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和迎接评估工作之年。女工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建设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发展目标,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把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维护女职特殊利益,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作为工作出发点,以奋发有为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努力为女职工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带领全院女职工以昂扬姿,开阔的眼界,务实的精神迎接教学评估。   一、加强女工委员的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女工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强化服务意识,女工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心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进一步促进维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大局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女工干部的新形象。   3、加强调查研究,增强调研能力,提高调研水平。通过扎实的工作,及时向工会和各部门提出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女工工作规律,不断加强理论创新,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   4、积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的意识,更好地发挥女工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党政、工会的得力助手。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女工干部培训。   二、、积极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三育人"水平   1、继续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创五一巾帼标兵”活动。在广大女职工中营造“双争u2018的浓烈氛围,按照时代的精神的要求不断丰富:“双争”活动内涵,将“双争”活动与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与建设学习型班、创新型班组相结合,不断提升教师的教研能力,发挥典型师范作用,推动巾国建功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女职工立足岗位争奉献的热情。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开展评选活动,推选出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岗、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厉争创市级“巾帼标兵、巾帼标兵。   2、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建功xx、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从女性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动员和引导职工岗位创新,围绕增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水平的提升,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积极投身教学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等活动,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争作贡献,争当女创新能手、女科技带头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创造激情和活力。   三、关心女教职工的生活,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组织女教职工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规法律。提高她们法律意识,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女职工,要热心指导和帮助她们依法维权。让女教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增强女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女职工权益专项保护实施细则》。   2、继续开展“姐妹情,献爱心”互助捐款活动,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体职工每人捐款10元,用于帮助困难女职工、贫困女学生,帮助她们克服困难,度过难关,体现了大家庭的温暖。   四、广泛开展关爱女职工活动。   1、组织全院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体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就医,提出合理建议,以免耽误病情。建立女工体检档案   2、开展"四探望"、"二祝贺"活动。即:女教职工有困难、有生育、有大病、有丧事、有家庭矛盾必探望;女教职工有婚姻喜事,有重大成绩必祝贺活动。   3、对怀孕女职工给予医疗照顾,对生育职工哺乳期女职工进行健康指导,上门探望,及时报销生育费用。   4、及时发放妇女卫生用品。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女教职工的身心。   1、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   (1)召开女职工座谈会   (2)表彰先进   (3)向全院女职工发出《倡议书》   (4)举办女职工读书心得征文比赛   2、搞好群众性的健身活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教职工的体质。   (1)、开展1-2项适合女职工体育活动,如:操场舞、太极拳。   (2)、适当时机组建女子合唱队。   3、组织参加工会的各类活动,如球类、体操、趣味运动会等。   20xx年女工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公司工会及上级女工组织的部署,我车间女工工作围绕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女职工活动和工作,促进了女职工岗位成材,提高了女职工的整体素质,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署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组织思想政治学习   为加强女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提高女职工的思想素质,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车间开展了以学习江**同志“三个代表”为主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车间全体女职工对邓**理论和江**同志“三个代表”思想有了比较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同时结合我车间生产实际情况,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实效的落实,较好地激发了女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女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真正达到了学习的目的,许多女职工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目前已有14名女职工递交了入党 申请书 ,其中有3名女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活动   在车间党支部的组织和领导下,在女工中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活动,专门成立了女工示范岗管理小组,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车间44名女职工在各岗、区长的带领作用下,在车间安全生产、技术考核、现场管理、综合治理、劳动纪律、宣传工作、团结协作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促进安全生产。只有掌握更多的技术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车间每年都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建立以“班组培训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职教管理网络,号召女职工自觉学习文化技术,增强信心,提高自身素质,迎接挑战。通过导师带徒、岗位练兵、劳动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激发了女职工参与学习的兴趣,形成了女职工学技术、学先进、比贡献、比成材的良好风气。车间技术员xxx同志的“合理化建议”、“五小”成果等,共8次获得公司奖励,她撰写的技术论文也多次获奖,成为我车间一名不可多得的技术女尖兵。   2、热情投身班组建设,促进车间管理。每月的“月明星”评比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女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充分调动了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女工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女工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团结协作,协助班组做好岗位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文明生产;严格遵守车间的各种 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当值工作,保证安全用电和优质供电,仔细整洁地填好当班报表和各种记录。积极地将自己投身到班组建设之中,为促进车间的管理工作添砖加瓦。   3、宣传工作成绩斐然。由于车间紧抓宣传,重视宣传工作,几年来车间涌现出了一大批积极踊跃的宣传员,先后共有8名女职工被公司评为优秀通讯员。在公司每年的政研会论文评比中,车间女职工在XX年完成论文2篇;XX年完成论文7篇,完成反腐倡廉论文3篇,其中荣获二等奖论文2篇,三等奖论文2篇。   三、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在竞争中往往成为弱势人群。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车间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向上级工会反映女工的要求,重视女职工的三期保护工作,有特殊情况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从而保障了女职工的工作权利,免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为了维护好女职工的利益,车间向班组发放了《劳动法》、《新婚姻法》等资料,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车间女工委员xxx同志是女工们的老大姐,经常和女工们交流谈心,了解她们的心声,及时向领导反映女工们的困难和需求,想女工所想,急女工所急,以她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评为优秀女工干部。   四、了解女职工生活情况,开展五好家庭活动。   车间领导经常对女工的家庭状况,婚姻情况进行摸底,当女职工出现家庭矛盾时及时给予解决;当其家庭出现困难时,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去年,两名女职工荣获“五好文明家庭”,六名女职工获优秀女职工称号。   五、认真参与公司的各项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在公司举办的女工素质达标活动中,多数女职工在思想政治,道德情操,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等方面都实现了自己预定的目标,使车间女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车间组织大家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如扶贫助学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务献血活动等等。   在义务献血活动中,我车间女工积极响应公司号召,共有30多人次参加,xxx和xxx两位女同志共参加献血3次。工作之余,车间党支部和团支部也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迎新春趣味活动、黑板报评比活动、三八女工棋牌赛等等,极大地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女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中放松了自己,陶冶了情操。   我车间女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带领女职工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我,充满信心地去迎接新挑战,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再创新辉煌!
2023-08-26 23:4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