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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2023-08-31 04: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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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应包括: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企业应依法按照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的个人防护用品。

  (6)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制度。企业应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制度。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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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内容和分类。

【答案】: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为消除、限制或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避免事故、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坏,防止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分类: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2023-08-27 19:44:511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

职业卫生规程规定如下:职工在作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培训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1)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2)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3)清扫一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露物、灰尘和污物。(4)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法律分析: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5、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2023-08-27 19:44:591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职业安全卫生法?

  该法于 1970 年由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释出,主要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劳动条件尽可能安全与卫生,向劳动者提供全面福利设施,保护人力资源。该法涉及国会、劳工部、各州职业安全卫生复查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工人补偿全国委员会、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雇主、雇员等各方面在职业安全与卫生事业上的责任与权利分配关系。下面由我为你介绍职业安全卫生法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司法经济法考点一   职业安全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在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宗旨,以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等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职业安全卫生法的立法目的是减少和避免因工伤亡事故以及职业危害、职业中毒和职业病。   职业安全卫生法与其他劳动法规相比有其特有的特征:   ***1***保护物件的特定性。职业安全卫生法保护的物件是特定的,即保护的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法规内容具有技术性。职业安全卫生法主要由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技术规程和标准组成,是具有技术性的法律规范。   ***3***法律规范多为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内容   1.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制度。职业安全卫生,包括职业安全、职业卫生两类。职业安全是为防止和消除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职业卫生是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预防和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和其他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度、职业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卫生检查与监察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内容。   2.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对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   为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法律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主要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4***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相关阅读:   职业安全卫生的特征   1.普遍的适用性   稽核规范适用于任何规模和型别的用人单位,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因此,稽核规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稽核规范为一般原则,根据其自身情况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的要求,使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更好地满足其安全健康管理的实际需要。   2.很大的灵活性   希望实施OSHMS的用人单位范围广泛,他们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不同,因此灵活性是OSHMS稽核规范的必然特点。实施OSHMS的目的是帮助用人单位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稽核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系统地进行要素管理和承诺兑现的方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建立OSHMS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承诺。   3.实施的系统性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强调结构化、程式化、档案化管理手段。首先,它强调组织机构方面的系统性——要求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不仅要有从基层岗位到最高管理层之间的运作系统,同时还要有一个监控系统。其次,它要求组织实行程式化管理,从而实现对管理过程的全面的系统控制。   4.未对用人单位提出绝对的绩效要求   稽核规范中要求用人单位在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中作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持续改进、事故预防与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其他要素中没有提出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索绩效的绝对要求,不包含任何劳动条件、危害治理技术与水平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的技术水平和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水平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身状况确定,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却具有不同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用人单位,都可能满足稽核规范的要求。   此外,用人单位实施OSHMS时,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OSHMS绩效的指标要求,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稽核规范本身主要着重于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手段,并未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与方法要求。用人单位根据稽核规范建立OSHMS,并不意味着不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以现状为绩效改进的基础,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所要求的持续改进机制来实现风险控制的完善,以求得最佳的安全健康管理效益。   5.遵循自愿的原则   不改变用人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OSHMS是用人单位进行安全健康系统化管理的一种工具,OSHMS稽核规范的目的在于规定并运用有效的管理机制,帮助用人单位实现其职业安全健康目标,不是强制性标准。各类用人单位是否执行OSHMS稽核规范,是否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进行OSHMS认证都取决于用人单位自身的意愿,不能以行政或其他方式要求或迫使用人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也不应改变用人单位原有的法律责任。   相反,用人单仕在实施稽核规范时应以我国的国家、地方、行业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基础,从对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传达、评价等环节来实现对其遵守的承诺。   ”的人还看过:
2023-08-27 19:45:3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什么等要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职业安全卫生方针;计划;实施与运行④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1、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企业应该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应该适合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特点、危险性质和规模,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对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要形成文件并传达到全体员工,使每个人都了解其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2、计划企业要制定和实施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计划;制定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和法规的计划;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目标,逐级分解并形成文件;制定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管理方案,明确各层次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权限、实施方法和时间安排等。3、实施与运行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教育、培训人员,提高其职业安全卫生意识与能力;建立信息流通网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的交流;形成、发布、更新、撤回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文件。利用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下能做出正确的应急响应。4、检查与纠正措施企业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调查、处理异常和事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审核和评审结果;定期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5、管理评审企业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实用性。根据评审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提出需要修改的方针、目标所示。
2023-08-27 19:45:391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法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2023-08-27 19:46:011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名词解释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名词解释是依据近代管理科学理论制定的管理标准来规范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行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是国际上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后,世界各国关注的又一个管理标准。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依据ISO9001、ISO14001的管理模式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如欧盟的OSHMS18001等管理体系标准。其目的均是依据近代管理科学理论制定的管理标准来规范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变被动接受政府的监督、被动接受强制性管理为主动接受,自愿参与,预防为主,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所需的材料:1、组织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申请认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服务简介以及组织的概况。3、简要的工艺流程图、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图、组织结构图。4、填写好的认证申请书、合同书。5、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需要)。6、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证明材料。7、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报告以及相关部门批文复印件。8、三同时设施技术方案以及运行验收报告。9、体系运行期间未受过职业健康安全处罚的证明。10、上一年度以来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监测报告。11、上一年度以来相关方的投诉和抱怨记录。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13、危险源及其风险以及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清单。14、使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15、内审方案及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2023-08-27 19:46:101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法律性质分析

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法律性质分析   论文摘要: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以保障职工在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而制订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安全法教科书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常常被视为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官方的文件似乎也印证了此种说法。但是笔者发现:很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即使在官方标准网站上也很难查到全文,大多数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全文只有通过商业性标准网站付费查询。这种情形引起了笔者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法律属性的怀疑: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真的是法吗?本文将分别从规范、价值和事实三个维度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有效性进行考察,然后根据三个方面的分析结果,对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性质作一结论,回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法吗?”这一问题。   论文关键词:标准;规范性;国家创制性;公开性      “所谓法的规则有效性,按照阿尔尼奥的主张:法的规则有效性主要就是一种依其形式化的鉴别标准而确立的形式效力。”笔者认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规范性;(2)国家创制性;(3)公开性;(4)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5)体系一致性。下面,笔者就以上述五个方面为鉴别标准,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否确立了规范有效性。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分析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C》的定义,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就是“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据此,所有的标准都是规范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当然也不例外。   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创制性分析   “国家创制性”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第二、该国家机关获得了立法的授权;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创制。我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级。下面分别介绍不同层级的标准的制定主体、授权根据和制修订程序,以供对比分析。   《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法》第10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11条分别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主体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快速程序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的普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根据《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采用快速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我国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大致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出版、复审等阶段。《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规定。   《标准化法》没有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作具体规定,从语境中似乎可以推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就是企业自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综上,职业安全卫生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首先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其次,职业安全卫生的地方标准虽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但根据《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立法权。地方标准因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因而也不是法。第三,根据立法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只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因此,出自这些部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穿上“规章”的外衣,才能挤进“法”的队伍。把标准看作规章,主体和授权根据上都可以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制定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规章制定程序有专门规定,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几个环节。而标准的制修订,不是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的,虽然各制定环节的名称与规章相似,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却有很多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并不完全合法。   总而言之,从“国家创制性“的角度看,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不具有法的有效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位相当于部门规章,但制定程序有待完善。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开性分析   法的公开性要求事前对公众发布。首先,法应该在事前公布。其次,法应该对公众公开。如上文所述,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必须由一定机关统一审批、编号、发布,企业标准也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至于怎样发布标准,上述部门规章没作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行政部门发布的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批准公告,只列出批准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标准号、采标情况及实施日期、标准的出版社等信息,并不直接公布也不另附标准的正文。   综上,以法的公开性的尺度来衡量,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事前公布方面做的较好。但在对公众公开方面,标准的公布与法律相比有较大反差。公开性不足,是标准被视为法外之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分析   法的普遍约束性体现在法在一定的国家权力所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拘束力。法的强制性体现在,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非他有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
2023-08-27 19:47:061

职业安全卫生法的(一)职业安全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在职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宗旨,以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等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成。职业安全卫生法的立法目的是减少和避免因工伤亡事故以及职业危害、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职业安全卫生法与其他劳动法规相比有其特有的特征:(1)保护对象的特定性。职业安全卫生法保护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保护的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2)法规内容具有技术性。职业安全卫生法主要由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技术规程和标准组成,是具有技术性的法律规范。(3)法律规范多为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
2023-08-27 19:47:311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有以下要求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6、职责6、1工程管理部门6、1、1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发立项和上报审批。6、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6、1、3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6、1、4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6、1、5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6、2安全管理部门6、2、1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6、2、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7 19:47:451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指?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指的是企业里自行编制的涉及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相关的企业管理文件,举几个例子:《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类似这样的有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内容的管理制度统称为: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
2023-08-27 19:47:551

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职责有哪些?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努力学习和钻研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虚心听取车间、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的领导。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交接班手续。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2023-08-27 19:48:051

职业卫生安全月是几月份

6月份。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通常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2023-08-27 19:48:151

职业病危害宣传标语:职业安全无小事

一、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二、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三、关爱员工生命,优化工作环境;做好劳动保护,共防职业危害。 四、职业卫生做到足,社会职工都幸福。 五、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六、职业卫生连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 七、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八、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九、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十、消除职业危害,共创美好明天。 十一、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十二、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十三、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十四、创造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是企业的责任。 十五、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十六、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十七、树立职防意识,杜绝职防盲区。 十八、防治职业病危害,促进经济发展。 十九、职业病以预防为先,预防以行动为先。 二十、保护劳动者健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二十一、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二十二、职业危害有效防护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二十三、职业病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十四、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十五、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十六、戴耳塞,防噪声,安全作业不耳聋。 二十七、改善作业环境,实现体面劳动。 二十八、卫生防护做到足,企业发展亦提速。 二十九、防治职业病,企业是关键。 三十、职业防护齐遵守,拥有健康乐悠悠。 三十一、职业卫生齐抓好,企业发展步步高。 三十二、了解职业病危害是劳动者的权利。 三十三、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三十四、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 三十五、职业病防护,关系千家万户。 三十六、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三十七、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三十八、职业病人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三十九、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四十、职业病防治做得好,企业效益步步高。 四十一、职业安全无小事。 四十二、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四十三、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四十四、职业卫生共关注,防治法规齐遵守。 四十五、关注职业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四十六、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利己、利人、利国家。 四十七、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四十八、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四十九、保护员工健康,建设现代企业。 五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 五十一、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五十二、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五十三、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五十四、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五十五、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五十六、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五十七、职业病,要防治,你规范,我健康。 五十八、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五十九、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六十、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六十一、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六十二、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六十三、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六十四、重视职业卫生,构建和谐生活。 六十五、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六十六、职防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六十七、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六十八、工作、健康、和谐。 六十九、提倡职业卫生,减少职业病患。 七十、为了您的健康,请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十一、人人落实职业卫生,个个享有健康人生。 七十二、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七十三、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七十四、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 七十五、和谐社会你我他,职业卫生大家抓。 七十六、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七十七、树立职业卫生意识,弘扬职业健康文化。 七十八、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七十九、职业卫生,防护第一。 八十、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八十一、职业病,好防不好治。 八十二、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八十三、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八十四、粉尘作业戴口罩,不得尘肺身体好。 八十五、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八十六、职业危害你我他,正确防护靠大家。 八十七、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八十八、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八十九、预防职业病,保障职业健康。 九十、防治职业病,幸福你我他。 九十一、尊重生命,远离职业病。 九十二、职业病防治,责任重于泰山。 九十三、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九十四、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2023-08-27 19:48:231

阐述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的意义怎么回答?

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2023-08-27 19:48:46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思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用人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l一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3)按事故类别分类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组织在进行伤亡事故报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第302号令——《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伤亡事故统计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我国目前有如下规定: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1.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1988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2.职业病处理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月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倩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职业病的防治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法共7章79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的规定、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此外,该法根据所设定的制度、措施,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危害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法还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做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诫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n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9年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供参考。
2023-08-27 19:48:562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有哪些?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3、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扩展资料: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指为消除、哏制或预防生产劳动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而制定的标准。它是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避免事故、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坏。防止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技术标准。我国劳动安全11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
2023-08-27 19:49:081

劳动部关于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高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矿山企业以外的所有全民、集体、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正副厂长、经理(以下简称厂长、经理)。第三条 厂长、经理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认证条件的,颁发《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是其能够对本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的凭证。第二章 认证条件第四条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条件如下:  (一)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安全卫生标准;  (二)基本掌握安全分析、安全决策及事故预测和防护知识,具有审查生产建设规划、计划、大中修施工方案的安全决策知识;  (三)能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考核年度前一年内没有发生由本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大伤亡事故。第五条 厂长、经理要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培训。凡持有《安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或持有《安全工程》专业证书的厂长、经理,可免予培训。第三章 培训第六条 培训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可委托同级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或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第七条 培训内容,应按全国统一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培训教学大纲》进行。第八条 培训教材,应采用由劳动部或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编教材。授课时间不少于42学时。第九条 各级劳动部门应组织师资培训。培训教学中的劳动保护概述,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伤亡事故管理课程,应聘请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具有授课资格的人员讲授。第四章 考核发证第十条 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负责。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负责;  行署、市属企业和市以下集体企业由行署、市劳动部门负责;  县(区)以下集体企业也可委托有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县(区)劳动部门负责。第十一条 现任厂长、经理应在考核发证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申请表》申请认证;新任厂长、经理应在接到任职通知10天内向考核发证部门申请认证。第十二条 各级劳动部门对考核成绩合格者应发给由劳动部统一印制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厂长、经理考核成绩由考核部门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干部管理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第十四条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参加培训、考核。第十五条 各级劳动部门在考核发证工作中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应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第五章 《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管理第十六条 凡发生由本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大伤亡事故,或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过程中有严重违章行为者,由当地考核发证部门记证,并限期重新培训考核。凡被记证两次者,由发证部门吊销《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七条 厂长、经理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每隔四年再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成绩记入《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的部门。第十八条 厂长、经理调动工作,到新单位仍任厂长、经理职务者,应在到任10天内(遇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超过30天),持发证部门的培训、考核认证登记表到调入地区的考核发证部门验证。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劳动部备案。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2023-08-27 19:49:271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几个月测定一次

煤矿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是国家规定的,每半年必须有国家认定的测定资质检测单位进行一次测定。地面:选煤厂转载点、破碎点、装车地点。井下;采煤工作面两顺、工作面、转载点;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转载点;等。一、明确工作目标。全矿职业卫生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控制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建立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矿成立职业危害领导小组。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作业场所环境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职业病进行诊断治疗,做好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统计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三、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基础设施。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保证在用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对职业危害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粉尘防治。按《安全专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噪声防治。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防治措施,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应当采取通风、及时合理地密闭采空区和废巷道、个体防护等措施,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不得超过(平衡当量氡浓度)1500 Bq.m-3; 氡子体浓度,8.3×10-6J.m-3 。5、高温防治。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缩短超温地点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应停止作业。
2023-08-27 19:49:51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哪些

  职业健康管理13项规范性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2023-08-27 19:50:041

影响职业安全卫生的因素有哪些

噪声气温辐射气压中毒
2023-08-27 19:50:152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服务

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1和ISO14001等标准规定的管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划时代的管理方法。GB/T28001-2001(OHSAS18001:1999)标准是目前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唯一OHSMS标准,该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结构化的运行机制,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和持续改进。随着工业科技地不断进步,职工的安全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全球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增长。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世界范围内每年约发生2.7亿起职业事故,200万人死于职业事故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1.6亿人遭受职业病,职工的安全健康受到严重威胁。90年代后期,一些发达国家借鉴ISO9000认证的成功经验开展了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活动,以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以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挪威的一些组织制定了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发展重要标志之一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却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为了尽快提高我国生产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贸易发展,符合WTO规则的要求,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所有的技术内容,适用于任何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寻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
2023-08-27 19:50:261

什么时间《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提出

1999年10月 中国国家经贸委颁布了GB/T2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内容跟OHSAS18000基本相 一致)。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标准不仅应与组织的全面管理职能实现有机的结合,而且它也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涉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一切活动。为了有效推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降低安全卫生风险因素及相关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并使企业管理模式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促进国际贸易及提高我国企业的综合形象,以此加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国内已有许多企业积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目前,我国的很多行业,如煤炭、石油、钢铁、核工业以及电力等都积极开展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23-08-27 19:50:371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指?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7.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锯机、木工刨床、木工铣床、木工钻床、木工榫槽机、术工车床等机械。17.2木工机械上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部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17.3在加工木材过程中,应使用推木棍或安全夹具,严禁操作者用手直接推木料。17.4木工机械采用非全封闭式结构的电机时,必须注意防火,或外加防火隔离罩。17.5凡已腐烂、横向有很辣的裂口、内嵌有金属的木材,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才能进行加工。17.6操作人员在电机停转后,严禁用手或其它物品强行制动木工机械。17.7在操作木工机械前,应检查作业区域内,地面要平坦干净,木料要堆放安全、可靠、整齐,人行通道应无障碍物、异物,保证安全通畅。17.8应检查刀具、锯片是否锋利,有无缺口或裂纹;各传动部件有无损坏,紧固件有无松动,并注入适当的润滑油;安全装置有无异常或损坏,紧固件是否松动,并确认制动器能否在10秒内制动。17.9木工机械开机后,待机械达到最高转速后方可进料。进料速度应根据木材材质,有无疤节、裂纹和加工厚度进行控制。选料要稳、慢、直,用力要均匀,不可过猛,防止损坏机具,造成伤害。运转时,严禁对机械进行任何调整。17.10凡测量工件尺寸,检查工件平直状况和光滑程度时.必须停车或将工件取下机械后进行。17.11操作时,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7.12在操作木工锯机时应:17.12.1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正面和切线方向,送料和接料的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好,送料不可过猛,接料应压住木料,以防回跳。木料夹锯时,必须立即停车,在锯口插入木楔扩大锯路后再继续操作。17.12.2疤节过多的木料,长度小于锯片直径的木料,嵌有金属等坚硬异物的木料,严禁上锯床。17.12.3锯木料接近尾端时,必须用推杆帮助推进,严禁直接用手推进。锯木确须回退时,要特别注意前段锯木中有无木楔,必须将木楔逐个退尽后方可回退。17.12.4锯片两侧的杂物,必须用木质物品去清除,严禁直接用手或金属物品清除。17.13在操作木工刨床时应:17.13.1凡疤节多的材料,长度小于工作台开口宽度6倍的材料,厚10mm×宽20mm以下的薄料,禁止在刨床上加工。17.13.2凡短于50cm的材料,窄于手掌的材料.厚度小于25mm的条料,厚度小于20mm的板料,以及被加工的材料巳接近尾端时,如刨床无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用推压板抵送。17.13.3厚(高)度小于:100mm的木料不得两根以上同时进行加工,厚(高)度大于100mm的木料,几根同时进行加工其总宽度不得超过120mm。17.13.4当一木料的一个面需进行多次加工时,每次加工都应将木料从刨床的前工作台向后工作台推送。严禁将木料从后工作台向前工作台拖回后再进行加工。17.13.5多面压刨机床只能采用单向开关,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操作时应按顺序开动。17.13.6进、接料不得戴手套,应站在机床一侧。进料应平直,如有走横或卡住.必须停机调整。遇硬节送料速度应减慢,进料时手必须距离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长度小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lcm的材料,不得在压刨机床加工。17.14在操作木工铣床时应:17.14.1铣削时进刀不能太深.适当掌握工件的进给速度,严防铣刀或工件损坏甩出。17.14.2用大型铣刀加工工件时,应适当减低主轴转速和工件进给速度。17.15在操作木工车床时,车活前,应仔细检查顶尖是否将工件顶稳、顶牢固.刀头伸出部分不得超出刀体厚度的1.5倍,刀具应紧固牢固.车活走刀时不得过猛。17.16木工机床在运转30分钟左右,应切断电源,检查主轴轴承是否发热,如温度过高必须停止作业。检查排除故障。17.17用打眼机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如凿芯被木渣挤塞应立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口,要勤拔钻头.清凿渣时.禁止用手掏。17.18严禁非木工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木工机械。17.19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靠;各传动部位是否温度过高;电器部件是否过热,接线是否牢固,并应将刨花、术屑清扫到房外安全的地方,严禁将刨花、木屑等杂物堆放在暖气及管道旁.严防其自燃。17.20清扫机械内渣屑时,必须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待机械彻底停稳后再进行清扫,严禁直接用手或脚扒渣屑。
2023-08-27 19:51:021

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的区别

广义上安全是包括职业卫生的,但是具体上,安全更多关注设备和厂区的安全,职业卫生只针对人。从评价上就看得出来,安全评估设备的安全性,针对人的话多为防护距离和比较简略的20条等,职业卫生多关注人的工作环境,尤其是毒物、噪声的浓度,这些在安全上是很少考量的。我是安全专业,现在在做职业卫生评价。
2023-08-27 19:51:101

职业安全的常见的安全卫生举例

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与健康影响因素:噪音;空气污染;营造安全卫生设施(安全网、安全带、护栏、工作平台、警戒线);坠落建筑工地安全问题一直是全球建筑界关注的问题.在香港,建筑工地意外约占全部工业意外的20%;英国的工地意外占四项主要工业意外的超过40%;在澳洲,平均每100,000个工人就有5.6个工人因为工地意外而死。 对于工作者的危害 (职灾:职业灾害、工伤:因工受伤或职业病),依暴露源可区分化学性,化学溶剂或是吸入有毒气体,如尘肺病、火灾爆炸、缺氧。物理性,机械防护,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电气安全。人因工程性,如坐椅,器械设计不良,引发工作者肌肉骨骼疾病,如腕隧道综合症。感染性,如病毒、细菌,使得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因针扎感染到相关疾病。社会心理危害,如职场暴力、性骚扰、工作压力,引发过劳死、精神疾病等心理问题。
2023-08-27 19:51:44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
2023-08-27 19:52:021

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制度

应该是安全生产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行政保卫科4、程序:4.1总则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 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 作。4.1.2 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4.1.3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4.1.4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4.1.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4.2机构与管理4.2.1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4.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4.2.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2.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4.2.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4.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 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 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4.2.7 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4.3.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 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3.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4.3.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4.3.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 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 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 管理台账。4.3.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3.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 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 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 负责整改。4.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4.4.1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4.4.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 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4.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4.4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 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 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4.4.5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4.4.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4.4.7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4.8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4.4.9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4.4.10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4.4.11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4.5作业场所管理4.5.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 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 公布。4.5.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 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 备和材料。4.5.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5.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4.5.5 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4.5.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4.5.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 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 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 业卫生监护工作。4.5.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4.5.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4.5.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4.5.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 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4.5.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4.6职业病诊断与管理4.6.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4.6.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4.6.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4.6.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6.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7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4.7.1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4.7.2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 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 理水平。4.7.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 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 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4.7.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4.7.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7.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4.8附则4.8.1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4.8.2 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8.3 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4.8.4 销售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4.8.5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8-27 19:52:321

职业卫生工程专业课程有哪些

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工业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医学基础、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职业卫生学、工业通风、噪声与振动控制、工业防毒技术、个体防护技术、职业危害检测技术、职业卫生评价。1.掌握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的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知识; 2.熟悉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引发职业性疾患的机理; 3.熟悉工作环境中各种常见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预测与控制方法; 4.掌握职业卫生学调查与统计方法; 5.熟悉我国职业安全与卫生基本状况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了解国外职业安全与卫生现状及法律法规; 6.掌握本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数据统计基本方法; 7.掌握一定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预防医学及心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一定从事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2023-08-27 19:52:401

职业卫生是什么

就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危害。所以有的企业都会做职业卫生检测,因为有国家标准的限值,所以检测看达不达标,出具一份合格的报告,避免以后员工得职业病与企业的关系
2023-08-27 19:52:516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的内容包括( )。

ACD
2023-08-27 19:53:433

13.职业安全卫生的目的是要( )。 A.效益 B.产量 C.健康 D.安全?

您好,主要目的是为了安全,其次是健康哦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2023-08-27 19:53:521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有何标准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为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是对于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技术监察有重大意义,以及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按照系统工程原理可分为五类,即通用标准、基础标准、安全工程标准、卫生工程标准和个体防护用品标准,这五大类标准形成一个科学的有机整体,即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023-08-27 19:54:021

劳动法对工作环境温度的规定

温度超过40度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度上、40度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上、37度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一、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3-08-27 19:54:111

法律规定从业人员在职业卫生安全方面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3-08-27 19:54:201

什么是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估

风险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子对职工身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或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的概率。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2023-08-27 19:54:441

谈谈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现在的安全是包含了安全及职业健康工作的,体系认证都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政府也把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由卫生管理部门划到了安监部门,也就是说把职业健康纳入了安全管理的范畴。两个方面的工作是大同小异(从安法和职防法都可以看出来),以下非特别说明,我说的安全都是职业健康安全。从具体工作类别来看主要有几个大类的工作:1,责任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与落实。建议把两个方面都揉到一起建一套制度(不要建两套制度)2,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3,培训、培训、再培训。各种培训内容和收到实效的教育培训形式都可以用。网上一大啪啦内容。但我还是强调法律法规特别是具体标准的宣贯。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重点就是依法依规和有依据。这才是武器。4,检查与隐患治理。这不是两项工作而是同一项工作。6大类检查按时进行,发现的问题就是隐患,及时整改。5、应急管理。相关的预案一定要切合自己企业的本身特点,不要抄。要提升员工的应急技能和班组、部门和公司的应急能力。演练重在“练”不在“演”。其他的什么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会议举行、安全竞赛开展等具体方式都是涵盖在以上内容中,我就不一一列举。安全管理上还要注重直接作业环节、消防、交通、危化品、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等环节的管理。职业健康的几个关键点在于危害因素的检测、具有职业禁忌证作业员工的定期体检、监护档案的管理,其他没说到的根据《职防法》、GB188和GBZ/T 225进行。从具体工作开展上,个人觉得要有几个方面要把握:1、一定要取得领导的支持,没有领导支持,下面干活的根本无法开展工作。2、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不断进行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婆婆嘴,反复的强调安全的重要和自身作业的相关性。3、把培训作为有力的抓手,重中之重。检验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其实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员工是否能入脑入心并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不在于是否开展了这项工作。因此,千万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取得培训的实效性。4、全员参与。这个不是口号性的语言。但只有把以上三点做得有效果了才谈得上全员动手。什么5S、属地化管理都是全员参与的良好方式。安全工作不是考一两个人管就能做好的。只有大家一起来才能把安全做好。5、人人平等。安全管理工作不存在上下级的。不能只听上级的指挥。电工是用电方面的专家,焊工是焊接方面的专家,管理人员往往不懂其中的要点。要采取老祖宗的民族集中制,集思广益。6、依法依规。刚才说了 安全管理一定要有依据,这个才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不能全凭经验、不能想当然。为什么不能干,拿出法律法规和标准中的条款,不是张三李四王麻子说的而是国家规定的,这样才能以理服人,才是规范管理。其实,一个企业能够完全依法依规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已,绝对都是很标杆的企业了。7、配备安管人员,抓好安管人员的素养。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得好,安管人员的素养其实是决定性因素。安全科学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学科,浩瀚如海,这个对安全管理人员(党政一把手、部门负责人、专兼职HSE管理人员乃至班组长都是)是很高的要求。我在就职的企业几乎把各个部门工作全涉及了(除了财务),现在落脚在HSE部门。感受就是安全最难做,对自己知识面要求最高。所以抓好安全队伍的建设吧!大概想这么多,供您参考
2023-08-27 19:54:551

谈谈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步骤和建议: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设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包括员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何应对突发事故等。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评估制度:对企业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员工和生产过程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卫生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方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保障员工在突发事故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审核: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以上是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一些基本步骤和建议,企业在实施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补充。
2023-08-27 19:55:051

ohsas18001简介及详细资料

简介 OHSAS18000系列 OHSAS18000系列标准及由此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识别制度是近几年又一个风靡全球的管理体系标准的识别制度。OHSAS18000系列标准是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在ISO尚未制定情况下,它起到了准国际标准的作用。其中的OHSAS18001标准是识别性标准,它是组织(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内审和识别机构实施识别审核的主要依据。中国已于2000年11月12日转化为国标:GB/T28001-2001 idt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同年12月20日,国家经贸委也推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并在中国开展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识别制度。国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已于2011年12月30日更新至GB/T:280012011版本,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新版标准(英文版)翻译,并于2012年2月1日实施。 SGS公司出具的OHSAS18001证书 套用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它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卫生风险。 识别范围 为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合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原则与方法,控制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此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 (5)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识别和注册; (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 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 识别流程 第一步、企业需求分析(明确企业需求 企业需求分析 潜在需求分析) 第二步、咨询过程策划(全期工作计画 咨询阶段计画 定期工作成果回顾) 第三步、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诊断(编制诊断计画 现场诊断 编制诊断报告 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步、体系分析/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危险源评审计画 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及评价 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初始环境评审报告 管理体系整合分析) 第五步、培训提供(基础知识培训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管理体系档案培训内部审核员培训 环境/安全保护相关能力培训 识别准备培训 环境/安全管理专项培训) 第六步、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设计(环境/安全管理业务活动划分 业务活动分析 体系整合设计 完整的档案化环境体系的设计 识别资源要求)第七步、档案编写指导(档案编写指导 符合性审查 目标与指标的审查 管理方案的审查 确定档案终稿 档案审批发布) OHSAS18001识别规划 第八步、(体系运行指导 目标与指标达成度审查 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查 两次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提出改进意见并检查改进效果) 第九步、咨询/实施效果的评价及改进(企业的书面评价 企业损失成本对比 咨询/实施方法的调整及改进) 第十步、第三方识别前准备(指导选择识别机构 提出识别申请 模拟现场审核 提出纠正措施并落实 接受正式的识别审核)第十一步、审核通过拿证 咨询流程 OHSAS18001咨询流程 标准宣贯和培训: OSHAS18001标准内容、特点和运行模式 OSHAS18001与ISO9001、ISO14001标准的关系 危险辩识和风险评价知识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介绍 初始状态评审: 初始状态评审计画 组织内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及评价 识别现存管理体系与标准之间的差距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策划: 制定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针 确定组织机构及职责 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目标及管理方案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业务活动及体系整合分析 识别资源需求 体系档案建立: 档案编写培训与指导 档案符合性审查与定稿 档案审批发布 体系运行: 体系运行指导 各部门各级人员操作培训和记录 体系评价和改进: 内审员培训 两次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提出改进意见、评价改进效果 申请识别: 模拟审核 识别准备 事故损失 方面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⑴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OHSAS18001标志 ⑵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⑶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⑷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⑸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⑹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⑺ *** 、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⑻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⑼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⑽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⑿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职业安全卫生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 识别意义 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获取识别的意义在于: 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各种伤亡事故和职业疾病隐患,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企业形象,打破贸易壁垒,在国内外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进而提高市场份额 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机制,降低企业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改善 *** 、企业和员工的公共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提高金融信贷额度等级,降低保险成本。 个人因素 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 工作和系统因素 工作/系统因素包括:指导/监督不足,例如委派责任不清楚或冲突,权利下放不足,政策、程式、作业方式或指引给予不足等;工程设计不足,例如人的因素/人类工效学考虑不足,运行准备不足等;采购不足,例如贮存材料或运输材料不正确,危险性项目识别不足等;维修不足,例如不足的润滑油和检修,不足的检验器材等;工具和设备不足,例如工作标准不足,设备非正常损耗,滥用或误用。由此可见,对损失的控制不仅仅限于个人安全控制的范围。戴明博士和其他的管理学家发现,一家公司里的问题,大约15%是可以由职员控制的,约85%或以上是由管理层控制的。损失并不是商业运作上"不可避免"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管理来预防和消除的。 发展 50年代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50年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有关人身受伤的意外,防止意外事故的再发生,不考虑其他问题,是一种消极的控制.70年代:进行一定程度的损失控制,考虑了部分与人、设备、材料、环境有关的问题,但仍是被动反应, 消极控制。90年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已发展到控制风险阶段,对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造成的风险,可进行较全面的积极的控制,是一种主动反应的管理模式。21世纪:英国安全卫生执行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显示,约占英国组织获利的5%-10%。日益强调对人员安全的保护,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高了。现代管理呼吁以人为本。对组织而言。各类组织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并考虑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全面纳入组织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因此21世纪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是控制一切风险,将损失控制与全面管理方案配合,实现体系化的管理。这一管理体系不仅需要考虑人、设备、材料、环境,还要考虑人力资源、产品质量、工程和设计、采购货物、承包制、法律责任、制造方案等。我们可以从英国几家大公司的有关论述中,看到21世纪组织界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重视程度:英国石油公司:预防便宜于治疗,仁心与商理并不必然冲突,工作安全就是好的业务,利润和安全并不互相排斥。英国贝电斯集团:通过改进我们的健康与安全的系统,我们省下了75万英镑的保险金。英国 Conolo公司:安全无疑是我们所作的投资的最吃重的一项,问题不是它花费我们多少钱,而是替我们省下多少钱。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产生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订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BS8800:1996),旨在保障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并使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减少经营风险、避免损失。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体现了保护人权的国际潮流,因而该体系继 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后,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新热点。许多组织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例如旁氏、 ABB、杭州松下等。 途径 但是, BS8800仅提供了建立体系的两条途径,是一个指导性纲要或推荐性作法,不能作为体系识别的依据;而尚无世界通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标准。在此情况下,为满足组织的识别需求,世界少数知名评审机构在 BS8800的基础上制订本机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标准。 利益具体表现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对组织的意义虽然世界范围内只有几十家组织获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但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寻求识别必将成为国际新潮流,其给组织带来的利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l)通过第三方评审,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证书,并对外公告与有关标准的符合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组织形象; ⑵体现管理者对员工的关心,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凝聚力; ⑶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消除组织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避免相关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达到企业永续经营的目的; ⑷通过体系化和全员参与,完善内部管理; ⑸承诺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动守法,善尽组织的国际/社会责任; ⑹顺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 从全球体系识别、产品识别的发展趋势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又将成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及早建立体系并通过识别,可帮助组织抢占国际贸易先机。 2000年1月9日,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发布《关于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工作的通知》"国检认[2000]7号",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识别机构为促进中国外向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识别工作。 职业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产生的背景 英国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报告显示,工厂伤害、职业病和可被防止的非伤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占英国企业获利的5-10%。 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令规定日趋严格,日益强调人员安全的保护,有关的配合措施相继展开,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升。 对企业而言。各类企业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对其员工所造成的各种危害风险,并考虑将对职工安全卫生的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 基于以上因素,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BS8800:1996),许多企业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1999国际上13家知名识别组织联合制定发布了《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控制范围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承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还是他人提供的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一般涉及管理内容包括: 消防管理 生产设备管理 劳防用品管理 机动车管理 办公条件管理 保健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工作要点 通过自我评估了解职业安全卫生损失与风险。 针对重要职业安全卫生损失与风险制定管理规定与改进计画。 执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与计画。 定期检查评估职业安全卫生规定与计画。 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表现,承诺符合法令规章及其它相关要求。 想到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证据。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益处 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 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减少企业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达到企业永续经营。 完善内部管理。 避免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 善尽企业的国际/社会责任。 因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 二十一世纪的管理趋势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二十一世纪的管理趋势是将这三个管理体系同时运用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使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 意义 必要性和急迫性 ⒈积极推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识别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⑴中国安全生产情势严峻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安全生产情势日趋严峻,各类伤亡事故的总量较大,一直居高不下,特大、重大事故频繁发生,职业病患者也逐步增多。 ⑵中国加快了职业安全健康立法步伐,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 来中国出台了大量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2001和2002年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对安全生产提出了强制性的法规要求和标准。 ⑶"以人为本,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日益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和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组织(企业)只有通过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对危险源进行源头识别和全过程控制,才能做到持续改进,持续守法。 机构和主要内容 ⒉OHSAS18001标准的机构和主要内容 OHSAS18001标准由: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档案,3 术语和定义,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等4系构成。 标准规定了17个名词术语定义,其中"危险源"、"风险"、"事故"是具有18001特色的四个术语。 第4章是标准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标准结构与ISO14001完全相同,亦由五个一级要素组成,下分17个二级要素,体现了PDCA回圈和管理模式。 方法和步骤 ⒊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法和步骤 组织(企业)建立OHSAS,要依据OHSAS18001要求,结合组织(企业)实际,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建立: ⑴领导决策与准备:领导决策、提供资源、任命管代、宣贯培训 ⑵初始安全评审:识别并判定危险源、识别并获取安全法规、分析现状、找出薄弱环节 ⑶体系策划与设计: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确定体系结构、职责及档案架构 ⑷编制体系档案: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有关程式档案及作业档案 ⑸体系试运行: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自己的活动和操作 ⑹内审和管理评审:体系运行2个多月后,进行内审和管评,自我完善育改进 条件 ⒋组织(企业)获得OHSAS18001识别证书的条件 ⑴按OHSAS18001标准要求建立档案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⑵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覆盖标准的全部17个要素 ⑶遵守适用的安全法规,事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准; ⑷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安评和卫评; 接受国家认可委授权的识别机构第三方审核并获通过。 识别资料 1、 有效版本的管理体系档案 2、 营业执照影印件或机构成立批文需要时 3、 组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4、生产工艺流程图或服务提供流程图 5、 组织机构图 6、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7、 地理位置示意图 8、 厂区平面布置图 9、 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10、 重大危险源清单 11、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2、 守法证明 获取证书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2.程式档案 3.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所必需的档案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5.目标、指标和控制方案 6.管理评审档案 7.内部审核档案 8.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培训安排及培训实施的记录 9.对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岗位任职人员的能力进行符合性评价 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主要变化 1、标准名称发生了变化,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 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改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2、增加了引言部分: "策划一实施一检查一改进(PDCA)"的模式图解也仅在引言部分给出,不在各主要条款开始位置分别给出部分图解。 3、术语和定义的变化: ①新增9个术语,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档案、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预防措施、程式、记录、工作场所。 ②修改13个术语的定义,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③"可容许风险"被"可接受风险"替代。 ④"事故"合并到"事件"。 ⑤"危险源"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⑥不再保留"安全"定义 4、将原标准的4.3.3和4.3.4合并。 5、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层级,提出了新要求。(3.1) 6、新标准更加明确强调对变更管理。 7、增加了新条款4.5.2,即"合规性评价"。 8、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的要求。(4.4.3.2) 9、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的要求。(4.5.3.1)
2023-08-27 19:55:131

安全和卫生的工作环境由什么构成

防火,防盗,防灾,防疫
2023-08-27 19:55:233

劳动安全包括几个方面

法律主观:"劳动安全法",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劳动安全法的内容十分广泛,它涉及生产和经营的各个领域,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工厂安全技术规程工厂的生产活动,涉及来自各方的不安全因素的危害,也是机器设备最集中的场所。因此,围绕工厂的活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内容包括: 1.工厂工作场所或环境的安全技术规范,如《工厂安全卫生规程》、《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等。这类规定,通过规定工厂区域和工作场所内安全标志、设施、各种机械位置以及光线、通道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指标, 保证劳动者 有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 2.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方面的规范,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这些技术规范主要通过规定机械各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压力机械安全装置、危险部位的安全指示装置的标准和要求,以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3.电器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电器设备质量安全,设备的安装、操作,线路的回调,定期的检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 4.锅炉压力窗口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如《压力窗口安全监察规程》等。具体内容包括压力窗口的制造、运输、安装、保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 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如《起重机安全规程》等。内容包括起重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行为规范、安全标记和操作信号规范等。(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具有高空作业、露天作业、流动性大家、劳动强度大家和劳动条件差等特点。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国家颁布了《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这个规程对施工的一般要求做了规定。(三)矿山安全法律规范矿山是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劳动场所。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国家制定了以《矿山安全法》为了基础的一系列矿山劳动安全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矿山设计与建设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露天矿的边坡角度和台阶的宽度;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以及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2.矿山开采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矿山开采基本安全条件;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条件;露天开采矿山的安全条件;乡镇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等。 3.矿山设备仪器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矿用产品的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矿山企业设备安全管理规程;矿山设备安全检查与维修规程等。 4.作业场所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保护地面建筑物及井筒的矿(岩)柱标准;地面建筑需设安全矿柱的规定;地面建筑物下开采的安全规定;井下境界和巷道矿(岩)柱标准;对于井下境界和巷道矿柱的保护规定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023-08-27 19:56:131

如何做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工作?

1、生产安全: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2、消防安全: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必须遵章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发现隐患、保护自己、保护企业的能力。3、交通安全:在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的过程中,对于车辆的处罚做到严格执行,对车辆监管到位,抓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预防预控工作。4、职业卫生:项目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扩展资料“安全生产”这个概念是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是搞好施工生产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良好载体和可靠途径。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对施工工地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了明确的要求,项目在施工生产中要认真遵照执行。
2023-08-27 19:56:271

什么是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是为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
2023-08-27 19:56:465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标准号GB/T15236-94)

看标准内容 GB/T 15236-94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资料语言: 简体中文 文档格式: PDF 打开方式: Adobe reader 下载权限: 无需注册标准免费下载 http://www.bzfxw.com/soft/sort055/sort054/542224.html
2023-08-27 19:57:091

安全和卫生的工作环境由什么构成?

安全帽和厕所
2023-08-27 19:57:22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 #报告# 导语】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我们要做好回顾和梳理。以下是 整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20xx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xxxx和我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把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员工职业的健康作为重点工作,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个体防护设施的配备、以及防尘措施等方面认真进行落实,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从业人员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公司建立了以行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系统化管理。   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领导责任通风科、人力资源部等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队对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明确了工作范围、内容,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会、宣传栏、培训学习、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今年共举办了xx次涉及职业健康的各类培训班,培训率达到xx%以上,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管理工作   1.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以及《各岗位生产操作规程》,通过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在公司20xx年度《安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伤、病号员工住院管理办法》等红头文件中对加强职业健康防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实现管理,使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2.对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受检xx人,经登封市卫生防疫站检查疑似尘肺xx人,xx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对这xx人进一步诊断,确诊患有尘肺病xx人,均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已落实到位。   3.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规定,高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有需即发,并对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台帐式管理。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推进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对公司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个人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检查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通过检查,各区队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加强职业病防治投入,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增加安装了xx台随机控制自动雨幕,在各运输转载处安装手动降尘雨幕等降尘装置。利用建设煤炭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机,敷设更换供水洒尘、供气管路xx余米,更新设备近xx套(件),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使员工生活在健康、清新的环境中。   5.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职业病的防护、检查、复检、治疗等全部过程的各类资料,为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数据。对于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调岗、安排内退休养并进行公示。   6.实施分步走战略解决“五险一金”问题,公司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五险一金”。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二是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有待加强。三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各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职业健康防护技术的设施,不断提升矿井职业健康危害防治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公司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塑造良好的xx成员企业形象。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一、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在对公司环境因素辨识、汇总过程中,根据其环境影响,采用是非判断法和三因子评价法,总结出了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并且形成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该清单中对重要环境因素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并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着相应的规程进行运行控制,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应于应急响应。同样的,在对公司危险源辨识、汇总过程中,根据其风险,采用是非判断法和D=LEC法,总结出了公司中重大危险源,并且形成了重大危险源清单。该清单中对重大危险源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并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着相应的规程进行运行控制,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应于应急响应。通过有法可依>有规程可执行>有预案可响应,这一整套机制,保证了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二、合规性评价结果   (1)环境合规性评价结论:公司建立体系以来,各级领导、员工重视体系要求,从污水、噪声、危险废物(固、液废物)、能源等方面加强管理,且各部门均按SOP要求进行操作运行。经安环小组评价,公司各项要求符号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OHSAS评价结论:公司从建立体系以来,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特种设备,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加强管理,各部门按SOP运行。经评价,公司各项要求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三、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为有效监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公司通过目标、指标、方案一览表和目标指标方案实施验收表的形式,清晰、明了地写出了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以及确认人签字。对于表中所有项目,都得到了很好的完成,并由相关确认人签字确认。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我公司开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以来,现已三年,业务部参与编制了主管业务的相关程序文件和有关的作业指导书,并按照标准和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这次管理评审会议,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如下:另外在会议上向各级部门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1、在没有搞三体系认证前,我部接受定单时,没有经过认真评审有时就会不能按期按期交货等,引起顾客的不满,体系运行以来,我们首先从相关文件上明确了合同或定单评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并针对不同的合同或定单规定了签定了前应进行评审的要求和评审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内容充分、明确,并且公司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   2、为了对用户负责,也为了了解我公司产品质量和顾客使用状况,我们对公司的新老用户进行了走访和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对我公司的产品技师、物点和顾客关注的有关事项进行满意度调查,这些调查项目主要有产品的性能、功能、交货时间、价格等。用户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难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全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比如产品的包装、交货时间等。   以上就是我部在贯标工作开展以来所做的部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大家对标准理解的不深、学习不够,今后还要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对相关方提出环境、职业健康要求!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紧紧围绕20xx年度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要求,突出水泥、矿山、石材加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统计、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了以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共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畅通信息,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加强了安监局职健股人员配备,选配了2名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安监局职健股。注重乡镇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县26个乡镇落实了专(兼)职监管人员,健全和强化了乡镇监管网络体系。四是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队伍建设,坚持职业卫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五是推行职工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发挥群众监督员在企业自查自纠中的积极作用。   (二)摸清职卫家底,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家底。上半年开展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统计上报职业卫生监管企业173家,从业人员8505人,接触职业危害2031人完成体检2019人。在此基础上又于10月份开展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进一步摸清了全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二是督促申报。督促全县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范围涉及矿山(煤矿除外)、建材(石材加工)、建筑施工、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酒类制造、物流仓储、汽车维修装饰、中药制造、印刷等行业,全县25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申报,其中变更申报5家。下半年经济下行部分企业裁员停产,用人单位申报154家,从业人员310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679人(其中接触粉尘危害因素职工有401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达27%。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促进工作。一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了检查执法行动。全县检查用人单位212家,下达执法文书321份,发现问题或隐患492项,责令当场整改387项,责令限期改正205项,警告41家。二是突出水泥、石材加工(采石厂)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108家,共查出职业病危害浓度超标、个体防护用品不达标、防护设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方面的隐患193条,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整治。三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进行整改。针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等重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严肃批评、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对职业卫生管理重视不够的企业,还采取了约谈业主的处理措施,通过约谈督促企业业主提高认识,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四是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五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全年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共计2989人,发现有职业禁忌506人,疑似职业病人12人(煤矿9人,其它3人),针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要求企业采取调整岗位等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档案管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宣传,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控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县安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安监办主任进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并送培职健股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用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共,培训合格246人。   (五)强制推进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及检测工作。县政府安办于20xx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通知》到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20xx年10月23日组织全县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和在我县备案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对50家企业检测和2家重点企业评价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不积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管理机构、制度和台账,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不足等情况依然十分普遍。甚至个别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没有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投入,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了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切实可行的使用监督检查制度,使劳动者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达到应有的预防效果。三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企业效益差,存在少体检或不体检现象,特别是离岗体检普遍落实较差,未建立或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四是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欠账较多。用人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向安监部门申报,致使“三同时”制度不能落到实处。五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县、乡两级监管队伍未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测手段,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六是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协同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为载体,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促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督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让劳动者掌握防护技能;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内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基础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报告   今年我项目部承建的津汉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第六标段工程。回顾全年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公司部门、项目部领导正确领导下和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配合下,在施工中未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实现了各项事故为零的安全目标。现将20xx年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施工各个阶段安全控制重点部位。研究制订控制措施。每周生产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部门按照公司项目部管理规定,逐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并对相关人员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20份,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重新编制了项目部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如《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彩钢板房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付诸实施。同时修订了项目部原有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并应用到施工生产中,有效地制约了施工人员的行为。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水平   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共200余人次。由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流动频繁,深入现场进行再教育60人次,全年共计教育培训260人次。并建立了教育档案;通过教育培训增强了作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5月份安全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周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和具体落实的标准,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按通知的要求和标准严格检查。通过此期间的安全治理活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显著提高6月份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月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悬挂标语5条、警示牌15块、安全学习3次、观看安全图片展10幅、安全检查6次大力营造了安全施工氛围。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工作的认知程度。使各项安全工作逐步完善,健全安全制度得到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在暑期开展了“送清凉,保平安”活动,为施工现场搭设了乘凉棚,为分包队宿舍配备了四件套(被子、床单、蚊帐、纱门),并为他们发放发放了西瓜、冰棍、矿泉水、绿豆和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品。通过开展了此项活动,使农民工度过一个清爽安全健康的夏季,保证了安全生产。   五、加强监督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坚持每日巡检、周检、月检、季节性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高处作业、脚手架施工,起重作业、施工用电、机械安全、夏季防暑、雨季防潮、习惯性违章、文明施工、消防等。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在20xx年度,共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整改项目120条.下发违章处罚单6份,罚款金额3200元,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加大施工过程中安全监察力度,强调文明执法,有利地控制了现场的违章现象,确保施工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加强消防工作提高消防能力   加强现场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动火过程检查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并下达整改通知单5份,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配备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箱30个,BC干粉灭火器60具,防火锹6把,消防桶6个,防火标识牌20个,布置在现场重点部位(电焊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木材加工及堆放区),保障消防工作的有效运行。   七、标准化管理健全安全内业   严格按照公司和项目部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从项目部开工至今,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始终与生产同步进行,保障了施工生产的完善性,使安全生产井然有序。
2023-08-27 19:58:051

工人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主要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主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023-08-27 19:58:152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须符合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待业标准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2)用人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用人单位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4)对特殊的作业场所,如密闭设备内和狭小空间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特殊的劳动条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23-08-27 19:58:361

劳动者在安全卫生工作是哪项权利

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体现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主要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困纤迅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主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汪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中华人民竖宏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023-08-27 19:58:431

职业健康保护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职业安全健康权,是劳动者依法所享有的在劳动的过程中不受职场危险因素侵害的权利。 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规定来看,则是指包括“工作的物质要求与进行或监督工作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机器、设备、工作时间、工作组织和工作过程对工人身心能力的适应”的“主要行为领域”所产生的安全健康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023-08-27 19:59:001

职业卫生管理方针

我国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法律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四)职业病诊断标准;(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2023-08-27 19:5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