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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煤炭工业局的机构职责

2023-09-01 09: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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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9〕22号),设立晋城市煤炭工业局(以下简称市煤炭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市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四)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省煤炭厅和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市直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七)承担全市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监督实施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煤炭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和管理工作。  (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工作。  (九)对全市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初审和管理。  (十)负责全市煤炭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经费管理;协调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煤矿安全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普及工作;指导全市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  (十二)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承担全市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对全市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研究拟订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市政府煤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

(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执法工作,指导、监督驻矿安全监督员的选拔、聘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瓦斯监控系统工作,参与对市属国有煤炭企业领导的业绩考核。

(五)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炭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调度指挥工作;参加全市非煤行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煤矿安全调度工作。

(六)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情况。

(七)负责“一通三防”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煤矿灾害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实施产能、产量控制;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协调组织全市煤炭生产调度工作。

(九)按有关规定,负责行业内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统筹全市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全市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初审和管理;负责全市《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

(十二)统筹全市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有关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在市煤炭领导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市煤炭营销工作。

煤炭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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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第十条 国家维护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保护煤矿企业设施。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第十二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第十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第十八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二)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三)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五)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 开办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煤矿企业,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第二十条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用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二十二条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际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发给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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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10:30:311

煤炭混合所有制,大佬怎么看

煤炭混合所有制,大佬怎么看?在煤炭产业构建混合所有制是个方向,但如何推进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2014年6月28日,30人论坛(CCEF-30)就“混合所有制及其在煤炭产业的实现”进行了讨论,大胆探索混合所有制理论及其实现途径。岳福斌(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煤炭产业已具备混合的客观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已具备构建混合所有制的客观基础。一是以“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大通道”建设为标志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局面已经形成并快速发展;二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煤炭生产手段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且不断创新;三是世界能源结构性变化以及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得煤炭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出现了新变化;四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五是改革开放使得煤炭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制度性变革,而且不断深化。新变化产生新要求。一是要求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生产要素)配置和再配置与社会化的煤炭大生产发展相适应。二是要求顺应产业革命的发展趋势,加大煤炭生产工艺和手段的创新力度,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三是要求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四是要求培育和发展功能齐全、公平竞争、信号准确、规范有序的煤炭产权交易市场。五是要求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经营规范、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协调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制度。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安全性与效益原则、自主性与开放原则、多样性与创新原则以及平等性与法制原则。当务之急是以开放型煤炭产业经济新体制的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要清除所有制歧视、行政壁垒和产业准入限制;要以“去行政化”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创新管理模式,大企业集团一律“去官阶、脱官服、摘官帽”, 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要加大国有独资公司的改革力度,大胆吸收民间资本的进入;要深化煤炭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为打胜构建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战役保好驾、护好航。 云公民(全国政协常委)“混制”先得“转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系列政策性问题有待解决,而关键就在于思想和观念的转变。上市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畴,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存在一个问题,即国有资本是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出于控制权考虑,一般在上市公司中都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以避免失去控制权带来的诸多麻烦。中信集团借壳中信泰富香港整体上市,国有股权退至20%左右,实际上也会面临失去控制权的问题。阿里巴巴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日本软银集团持股占34.4%,雅虎占22.6%,创始人马云仅占8.9%。这就存在一个思想和观念的差别,在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持股比率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年初国资委出过一个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案,提到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需要国有独资,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的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这些概念其实很难界定。实际上,民营资本也很难进入到一些国有企业,以电力企业为例,一个电厂的资产往往高达近百亿元,这是民营资本进入的天然的资金屏障。再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银行信贷、行政审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待”,国有企业担心“混合”之后失去这些“待遇”,这些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形成了阻碍。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条路要走得通,关键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华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党委书记)要把积极的东西往里装在研究和推进混合所有制过程中要把积极的东西往里装始终体现中国特色。具体说,一是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这个基础不能动摇。二是混合所有制形式要多样化,不应仅局限于国企与民企的混合,由国企共同投资建立的股份制公司,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可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减少决策失误,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三是要处理好一系列关系,即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与政府的关系,股东之间的关系,治理结构的关系等,这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很重要。四是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可以办好的事情,而不把精力放在不能解决的问题上。在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过程中要考虑到国资委等部门在其中的权力设置问题。国有资本和自然人合作的企业,国资要有绝对的控股权,否则很难进行,因为国企与民营企业存在根本的理念差异。最好的混合模式应该是国有企业参股绩效好的民营企业,既能解决效益问题,也能化解体制矛盾,但这需要政策环境的改善。五是要讲效益,如果不能产生效益,资本收益不能实现相对最大化,即使混合成了也不能算成功的混合所有制,因为这其中存在非效益的投资,没有完全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吴吟(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顶层设计决定混合成败混合所有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合所有制即股份制,狭义的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混合。我认为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形式是股份制,核心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作用和地位有所不同。按追求目标分,一类支撑经济的稳固发展,另一类追求经济效益,即要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从市场角度,可以分为垄断型和自由竞争型。从产业角度,分控制型产业、战略型产业、经济型产业。控制型产业主要是电网、铁路等,政府控制比较多;战略型产业,包括资源开发如煤矿、石化,以及公共系统的运营,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除此之外,就是经济型的产业。从企业角度,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保障型企业,国家要实行控制,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第二类是战略型企业,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第三类是竞争型企业,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煤炭产业属于战略型产业,不属于国家需要完全控制的产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不仅必要而且迫切,这既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也是煤炭产业摆脱困境的路径。煤炭产业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第一,通过建立新项目公司,在增量方面实行混合所有制,这样矛盾相对较小。第二,对于公司的存量,可以从子公司、孙公司入手。通过实地调研,我们认为企业应该能做到。具体可选择三种途径。一是产业向外,如川煤集团,技术力量强,但当地资源条件差,如果能到条件好的地区发展,可能会产生更好的效益;二是向产业外发展,在产业链上,向电力、钢铁等产业发展;三是发展向外产业,如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有条件的话都可以尝试。通过往外发展,也可以解决一些内部的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在政府,政府应当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首先,政府的观念要转变。其次,要真正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再其次,要建立资产评估平台,通过招拍挂形式,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此外,政府还要做好产业政策的引导工作,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好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产生的冗余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刘建功(冀中能源集团副董事长)方向正确问题也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算不算混合所有制?值得商榷。因为公司很多高管都是组织部门或国资委任命的,并且带有行政级别,并没有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与规范的上市公司自然形成的约束机制有很大区别。受体制影响,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分工也不很明确。此外,还存在决策机制问题。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决策理念并不一致,国有资本的决策依据相对公益化,民营资本决策的出发点则是利润最大化。十多年来,煤炭产业从亏损走向辉煌,产能逐步扩张,从供给紧张到严重过剩,又重回困难,现在的日子甚至比十几年前还艰难。这些与产业内部企业主体的决策机制不无关系。若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条件下,两种决策机制能有机结合,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也是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实施上遇到的阻碍,同时,资本运作政策、干部管理政策、产业政策的不配套,也使得煤炭产业不能顺利地构建混合所有制。比如,冀中能源集团在山西与民营企业进行合营,国有、民营股份占比为6︰4,国有资本控股并承担主要的经营管理职责。但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就产生了问题:代表国有资本的管理人员的收益以薪酬体现,民营资本代表人的收益则是以分红体现,二者之间相差悬殊,虽然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相矛盾,但在个人之间难免产生心里不平衡,也会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这是既存的也是将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也许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较好地解决类似问题,但从目前的体制看,很难过渡到这一步。翟德元(内蒙古伊泰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混业合作的空间在哪里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存在很多差别。在运行管理与决策机制上,国有企业信息传递与反馈慢,民营企业在决策机制上则更有效率;在薪酬与收益分配上,国有企业机构复杂、人员较多,与人员机构相对精简且实施按股分红的民营企业相比,相差较大;国有企业有政策优势,民营企业有市场优势,但从长远看,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的政策优势将逐渐淡化。那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途径在哪里?笔者认为,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合作空间不大,有效的合作途径应在“新业务、新产业”上。新业务,是指某一个项目在规划、开发时就能够真正实现联合发展,如共同去新疆开发煤田等;新产业,是指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下共同发展新兴产业。需要强调的是,“一边倒”的合作模式是成功的基础,如伊泰集团作为主体与粤电集团、晋能集团在酸刺沟煤矿—坑口电厂项目上进行合作,粤电集团和晋能集团只参股,不介入运营管理。再如伊泰集团与铁路公司的合作,也是参股,只求保障运力与分红,不介入运营管理。考虑到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差异性,将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排除非国有经济占主导。聂锐(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权益划分等问题待解根据十八大报告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定义,混合所有制是国有、集体和个人混合的产权组织形式。那么,各种产权结合在一起后,其处置权、分配权、流通权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而混合所有制里各主体之间决策权、分配权的配置问题想必也会让人头疼。从资产的流动来看,私有资产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流动,国有资产则不同,它是侧重于公益性的,因此在决策时就会出现“私有资产从利润最大化角度希望进入,而国有资产基于公益性考虑不能进入”的情况。在进入和退出方面也有悖论,即国有资产应该退出竞争行业,那么混合之后的主体还要不要进入竞争行业?公平机制如何体现?治理结构层面,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高管的任命,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高管应由股东大会推举,董事会决定。但在混合所有制情况下,仍会有很多高管由组织部门任命,这就产生了矛盾——私有产权方对任命干部认不认可?不认可怎么办?再如激励机制,国有企业高管是委托代理人,而非产权所有者;私有企业高管则一般是产权所有者,股权收益分配自由,混合之后,就会出现两类高管在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公平”;若将股权收益分配给管理者,则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主管部门也不认可。因此,在诸如此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混合所有制到底能不能搞?能不能搞出中国特色?我们乐观其成。
2023-08-28 10:30:401

山西的煤和内蒙的煤区别

山西的煤和内蒙的煤的区别:1、煤的生产方式不同。山西的煤主要是主焦煤,而内蒙的煤主要是电力煤。2、价格不同。山西的煤开采成本高,价格也高。而就是内蒙古露天煤矿多,开采容易,价格较低。山西以地下煤矿为主,这导致内蒙古的煤炭开采成本更低,山西的成本更高。由于山西的采煤历史较长,浅层的煤炭资源开采的得差不多了,只能向深层开采,难度更大使得设备成本增加。这样一来,和露天采煤的内蒙古相比,价格优势就不存在了。扩展资料:山西煤炭产业的相关情况:1、2018前三季度,山西的煤炭工业增加值下降0.6%,非煤工业增加值增长8.9%;采矿业增加值下降1.2%,制造业增长9.6%。制造业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83%,引领了山西工业的增长。2、“一煤独大”的畸形产业结构,让山西的经济经常随着煤价的起落坐“过山车”。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在全省已形成共识,但解决问题的决心却随着煤炭价格的起伏而退进摇摆,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3、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山西去产能、调结构提供了机遇。山西适时出台并实施了“五个一批”(淘汰一批、重组一批、退出一批、核减一批、延缓一批)等去产能举措,关闭退出灾害严重、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化解过剩产能。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山西 转型可期
2023-08-28 10:30:511

国家对煤的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条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第二条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第三条 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第四条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第五条 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六条 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七条 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第八条 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的衔接,促进总量平衡,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023-08-28 10:31:301

煤炭产业政策的发展目标

第一条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第二条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第三条 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第四条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第五条 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六条 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七条 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第八条 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的衔接,促进总量平衡,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
2023-08-28 10:31:391

煤炭产业政策的产业布局

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按照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 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第十条 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第十一条 大力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第十二条 鼓励建设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第十三条 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资源开发。
2023-08-28 10:31:561

关于煤炭产业政策的公告

( 2007 年第 80 号)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号) ,严格产业准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力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 《煤炭产业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煤炭产业政策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 号) 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第一章 发 展 目 标第一条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第二条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第三条 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第四条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第五条 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六条 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七条 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第八条 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的衔接,促进总量平衡,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第二章 产 业 布 局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按照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第十条 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 ( 华亭) 、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 ( 东北) 、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第十一条 大力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第十二条 鼓励建设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第十三条 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资源开发。第三章 产 业 准 入第十四条 开办煤矿或者从事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查,从事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等,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煤矿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装备及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五条 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 ( 市)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5 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 万吨 /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30 万吨 /年。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 ( 审批) 30 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地矿类主体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鼓励煤矿企业从技术学校招收工人。第四章 产 业 组 织第十七条 取缔非法煤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乱采滥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煤矿。第十八条 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资源、联合改造,实行集约化经营。第十九条 鼓励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第二十条 积极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支持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转产发展。建立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资源枯竭煤矿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异地开发煤炭资源。第五章 产 业 技 术第二十一条 鼓励发展地球物理勘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鼓励发展厚冲积层钻井法、冻结法和深井快速建井技术。第二十二条 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高产高效矿井。鼓励发展露天矿开采技术。鼓励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推行壁式采煤。发展小型煤矿成套技术以及薄煤层采煤机械化、井下充填、“三下”采煤、边角煤回收等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技术。鼓励开展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技术的研究。鼓励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第二十三条 加快推进小型煤矿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改革,推广锚杆支护和采煤工作面金属支护,淘汰木支护。加快发展安全、高效的井下辅助运输技术、综采设备搬迁技术和装备。第二十四条 发展自动控制、集中控制选煤技术和装备。研制和发展高效干法选煤技术、节水型选煤技术、大型筛选设备及脱硫技术,回收硫资源。鼓励水煤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第二十五条 鼓励煤炭企业实施以产业升级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煤炭勘探、开采、洗选加工、转化等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集成和自主化生产。第二十六条 推进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控制技术、矿井通讯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数字化。推进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第六章 安 全 生 产第二十七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遏制事故发生。煤炭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突、防火、防尘、防水、防洪等系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落实优先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突措施,提高瓦斯抽采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监测控制和顶板事故防范。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持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煤炭生产各环节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设备。对煤矿井下和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七章 贸易与运输第三十一条 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促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优化,形成以煤炭生产企业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为主体、中小型煤炭经营企业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第三十二条 积极推进煤炭贸易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全国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及信息发布平台,鼓励煤炭供、运、需三方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合理生产、有序运输和均衡消费。稳步发展国际煤炭贸易,优化煤炭进出口结构,鼓励企业到国外投资办矿。第三十三条 积极发展铁路、水路煤炭运输,加快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长距离运输。煤炭运输应当采取防尘、防洒漏措施。第八章 节约利用与环境保护第三十四条 实施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煤炭加工利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第三十五条 加强节能和能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行业节能管理、评价考核、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奖惩制度。鼓励煤炭企业开发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煤炭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必须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第三十六条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井下充填、复垦造田和筑路等,综合利用矿井水,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煤层气 ( 煤矿瓦斯) 长输管线建设,鼓励煤层气 ( 煤矿瓦斯) 民用、发电、生产化工产品等。第三十七条 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建设 “三同时”制度。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第三十八条 煤炭采选、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减少排放。洗煤水应当实现闭路循环。优化巷道布置,减少井下矸石产出量。第三十九条 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排污收费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加强废弃矿井的综合治理。第四十条 加强对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报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制定防灾减灾预案。第九章 劳 动 保 护第四十一条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煤矿职工收入水平。第四十二条 加强劳动用工和定员管理,推广井下四班六小时工作制。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为井下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四十三条 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和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投入。发展和推广职业病防治、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控制体系。第十章 保 障 措 施第四十四条 完善有利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煤炭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税费政策,完善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四十五条 煤炭资源开发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国家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详查,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有计划地将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给企业,形成煤炭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 ( 周转金) 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 ( 带) 内煤炭资源勘查。第四十六条 支持煤炭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煤矿企业可以从煤炭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生产完全成本化改革,严格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督的原则,煤矿企业应按规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区环境治理。第四十七条 实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国家煤矿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煤炭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完善对口单招和订单式培养。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第四十八条 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支持煤矿企业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第四十九条 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矿业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发放排污许可证,水利部门不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准手续。第五十条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煤炭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供求、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提出政策建议,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发展。本政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煤炭工业有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08-28 10:32:101

我国的煤炭行业发展前景是怎样的?

  二十一世纪的头2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是实现工业化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结构、城市化水平、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的阶段。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实现经济翻两番。在确保中国经济未来20年发展中,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明显的改变,煤炭资源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煤炭资源的经济价值将在未来得到不断提高。x0dx0ax0dx0a  从2007年到2020年,中国将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这14年也是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时期。预计未来14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7.5%,到2020年GDP总量将由2005年的18万亿元增加到54万亿元,按现行市场汇率计算,折合6.7万亿美元;人均GDP将由2005年的1700美元提高到4800美元。改革开放以来27年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平均为0.54,今后15年按0.5计算,能源消费年均增长速度按3.75%计算,到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大约将达到38亿吨标准煤。x0dx0ax0dx0a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包括煤炭在内的能源需求增长明显加快,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煤炭行业面临巨大发展机遇,其发展具有诸多有利因素: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煤炭需求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煤炭行业在能源供应中不可动摇的主导地位巩固了其作为支柱产业发展的地位;国家积极的产业政策保障了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为煤炭行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等。x0dx0ax0dx0a  (1)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煤炭需求持续增长提供了可能x0dx0ax0dx0a  我国煤炭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我国煤炭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由于经济增长强劲,一些工业如钢铁、电力、化工、汽车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和居民生活等用煤相对较大,引发了煤炭需求量的快速增长,煤炭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且煤炭需求旺盛的势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x0dx0ax0dx0a  国际国内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一个国家能源消耗的多少,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水平、居民的消费结构、国家的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以发电、钢铁、建材、房地产、家用电器迅速发展为代表的重工业化时期。经济的高速发展、消费结构迅速升级、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速,为煤炭行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据统计,我国1985-2005年煤炭消费量对国民经济的平均弹性系数为0.53。“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约为7.5-8.5%,年均煤炭消费增长量约为4-4.5%。x0dx0ax0dx0a  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动电力、钢铁工业用煤继续快速增长,建材工业用煤基本维持不变,煤化工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这些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为煤炭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x0dx0ax0dx0a  (2)能源基础地位不可动摇x0dx0ax0dx0a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关系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发展格局是“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将煤炭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重要位置。煤炭是确保中国未来20年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资源,其经济价值将在未来稳步提高。x0dx0ax0dx0a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拥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它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到60%以上。我国电力燃料的76%、钢铁能源的70%、民用燃料的80%、化工燃料的60%均来至于煤炭。煤炭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x0dx0ax0dx0a  (3)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x0dx0ax0dx0a  近年来,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的同时,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清理在建项目,控制超能力生产,较好地抑制了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总量的过快增长。《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x0dx0ax0dx0a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煤炭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优化煤炭布局,调控煤炭总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加快煤炭科技创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x0dx0ax0dx0a  国家不仅确定了煤炭在我国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而且指明了煤炭工业发展方向,这将有利于我国煤炭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x0dx0ax0dx0a  (4)技术创新为煤炭行业发展提供动力x0dx0ax0dx0a  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我国煤炭行业带来了无限生机,随着煤炭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一大批技术含量高、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化矿井先后建成投产,大大提升煤炭行业整体生产水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成为煤炭开采主流。目前,我国煤炭气化技术已比较成熟;煤炭间接液化技术在国外已经商业化,美国已完成第二代直接液化技术,我国目前也正在进行液化煤的性能和工艺条件试验以及商业化可行性研究;水浆煤技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熟,目前我国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煤炭液化和气化技术为煤炭成为洁净能源创造了条件,煤炭清洁开采技术和洗选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煤质,减少了污染,为煤炭产业开拓了广阔的市场。x0dx0ax0dx0a  另外,目前全球面临能源短缺、资源类产品日益紧缺等问题,因此,未来煤炭在人类社会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价值也会得到人类的重新认识。
2023-08-28 10:32:201

09年有关煤炭的新政策

(一)健全宏观调控体系1.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以《煤炭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煤炭准入管理制度,严格煤炭地质勘查、开办煤矿及煤炭经营准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制定和完善与之配套的产业政策、制度和标准。2.完善经济政策。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煤炭税费制度改革步伐,把煤矿企业税负降到合理水平。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将资源、环境、安全、劳动力、转产发展等费用足额纳入生产成本。推进电煤价格与市场价格并轨。3.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建设,科学确定职能,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对煤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积极推进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4.强化规划调控。强化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的作用,规范煤炭勘查开发秩序,加强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调控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和建设规模,防止煤炭产能过剩。加强规划队伍建设。适时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5.扩大对外开放。在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煤矿灾害防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煤层气开发、煤炭气化液化等领域,鼓励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和经济合作。煤炭出口调控在合理水平,增加东南沿海地区煤炭进口。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到境外开发煤炭。(二)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煤炭企业整合1.加强资源勘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优先保障煤炭资源勘查需要,重点用于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特殊和稀缺煤种矿区普查和必要的详查。提高勘查质量,完善储量评估制度。2.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以建设大型煤矿为主,优先建设特大型露天煤矿和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国家给予适当国债资金补助,重点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整合中小型煤矿。3.构建大型煤炭集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煤炭企业联合重组,引导形成产能亿吨级和5000万吨级的大型骨干企业。鼓励有优势的煤炭企业实行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4.促进小型煤矿整合。产煤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型煤矿整合规划和控制目标,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煤矿。(三)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1.加强煤运通道建设。重点加强晋、陕、蒙、宁、黔煤炭铁路外运通道及北方煤炭港口建设,合理布局矿区铁路支线、矿区公路。加快铁路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特别是优势煤炭企业的投资,参与运煤通道建设。2.鼓励发展坑口电站和低热值燃料电厂。做好与电力规划的衔接,合理规划一批大型坑口电厂。在水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增加晋、陕、蒙、宁、黔、皖电力建设规模。低热值燃料电厂建设纳入国家电源建设规划,优先予以核准。3.大力发展煤矸石建材。将煤矸石、粉煤灰生产建筑材料纳入国家建材发展规划,完善生产和使用煤矸石墙体材料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煤矸石墙体材料快速发展,促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土地资源。(四)优先发展煤炭科技教育1.加强科技攻关。国家列专项支持煤炭工业科技基础研究,支持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攻关。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协作,开展技术创新,建立煤矿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国产化。2.提高职工素质。国家制定煤矿特殊工种定员标准和培训标准。大中专院校要通过减免学费、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校企对口招生等措施,扩大生源并提高教学质量。企业通过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改变用工制度、提高技术人员待遇等措施,尽快提升煤矿职工队伍素质。(五)加强煤矿安全综合治理1.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抓紧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力度。加强安全执法,协调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权威性,做到违法必究、令行禁止。2.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把百万吨死亡率、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培训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3.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企业要提足用好生产安全费用,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国家继续安排国债资金,重点支持特殊困难煤矿以“一通三防”为主的安全改造、瓦斯综合治理和科技攻关试点工程,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搞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23-08-28 10:32:321

我国的煤炭行业发展前景怎样?

013年2月中旬,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管道外输项目已完成80%以上的项目前期工作。这条天然气外输管道沿线经过13个省份58个地级市172个县区,兵团五个市16个农牧团场,目前已有159个县级市区,50个地级市,16个农牧团场,5个师的规划部门出具了选址意见,规划报批率达到85%以上,中石化正在为争取2013年国家发改委开工建设批复做最后冲刺。或许读者会有些疑问,煤炭和天然气本身就是一种已存在的能源形式,为何要多此一举,将煤炭转化为天然气呢?下面且听前瞻分析员为您解读我国能源的新生力量——煤制天然气。参考此文章:http://wenku.baidu.com/view/c39759dff705cc1755270963.html
2023-08-28 10:32:434

我国的煤炭行业发展前景怎样

煤炭行业矛盾依旧突出,发展中存在的老问题仍然没有根除,产业发展中的新问题还在不断显现,“闯关”任务依然艰巨。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累计生产煤炭17.13亿吨,同比增长5%,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产煤8.09亿吨,同比下降0.3%;第二季度产煤9.03亿吨,同比增加10.66%。虽然行业整体出现回暖,但实际上,煤炭产能依然较大,供大于求基本面没有改变。自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超过4万亿,形成了巨大产能。尽管近两年全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已经超过4亿吨,但潜在产能依然较大。目前,多数煤炭企业经营状况并没有出现根本性好转,产业效益巨大的同比增幅源于去年同期的利润基数较低,而且产业利润主要集中于少数企业,大部分煤企仍然经营困难。
2023-08-28 10:32:575

煤炭行业的发展前景如何?

不太好,现在很少用煤炭。
2023-08-28 10:34: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第十条 国家维护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保护煤矿企业设施。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第十二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第十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第十八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二)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三)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五)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 开办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煤矿企业,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第二十条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二十二条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2023-08-28 10:36: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 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第十条 国家维护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保护煤矿企业设施。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第十二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第十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第十八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二)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三)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五)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 开办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煤矿企业,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第二十条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二十二条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际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发给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2023-08-28 10:37:011

准格尔煤田及黑岱沟露天矿露天井工联合开采

2.5.3.1 准格尔煤田概况准格尔煤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为鄂尔多斯高原的一部分。煤田范围东西宽21km,南北长65km,面积1022km2。煤田北部隔黄河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清水河县相邻,东部、南部分别与陕西省偏关县、河曲县相邻,西南部与山西省府谷县相邻,西部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相接。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0′~111°25′,北纬39°25′~39°59′。整个煤田被广阔的黄土所掩盖,厚度大;部分为风积沙覆盖。由于风蚀、水流向源侵蚀造成黄土高原的复杂地形地貌,沟谷纵横交错,树枝状的冲沟十分发育,原始黄土高原地貌被肢解得支离破碎,自北而南呈近东西的沟谷主要有:大路沟、孔兑沟、小鱼沟、窑沟、龙王沟、黑岱沟、哈尔乌素沟、罐子沟,以及煤田西缘呈北南方向的十里长川沟等。沟谷多呈放射状分布,向源侵蚀为主。横断面多呈“V”字型,深沟之中多有泉水涌出,形成溪流。雨季山洪暴发,流量大而历时短促。全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最高处见于煤田北部孔兑沟上游分水岭,海拔标高1365.5m,最低处在煤田南端马栅乡的毫米疙瘩一带,海拔标高870m,相对高差为495.5m,一般高程在1100~1300m。准格尔煤田露天井工联合开采总体规划情况如下:(1)矿(井)田划分主要原则1)发挥露天开采优势,有露天开采条件的区域优先进行露天开发。矿区主要可采煤层赋存稳定,单位面积生产能力大,煤层倾角平缓,部分区域煤层厚、赋存浅,可以露天方式开采。我国亟待开发的大矿区虽有多处,但适宜露天开采的矿区和储量却屈指可数,像准格尔煤田这样煤层赋存条件简单、煤质好、露天开采储量可达7000Mt的矿区,可圈定为大型露天煤田的则更少。考虑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大,产量易于调节等生产特点,尤其考虑露天较井工开采方式煤炭回收率高、作业环境好、安全生产条件优越,所以凡适宜露天开采的区域均划定为露天开采范围,其余区域采用井工方式开采。2)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大中小型煤矿开发范围。矿区内的中小型煤矿已开采多年,现已形成生产规模,按照我国的煤炭产业政策,矿区开发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充分发挥多层次办矿的积极性。目前数十个中小型煤矿主要集中在小鱼沟、牛连沟、窑沟、城坡等区域,考虑中小型煤矿的开发能力、持续关系及长远发展,同时遵照国家计委对矿区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将上述区域以及沿煤层露头和风化带的其他区域划归中小型煤矿开采,分别称之为东北部、中部、中南部和东南部中小型煤矿开发区。考虑中小型煤矿井型小,资产和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单井生产能力和持续关系受内因和外界因素影响大,所以设计只划分开发区域,规划总产量,不具体划分井田。3)发挥资源优势,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高产高效的现代化特大型矿井。本矿区适宜井工矿开采的范围大、资源丰富,煤层开采厚度大、倾角平缓,瓦斯含量小,顶底板属中硬岩性,地质条件简单,生产条件好,是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大型矿井比较理想的煤田,是我国难得的资源条件优越的矿区之一。采用现代先进的采煤技术和设备,矿井高度集中化生产,是煤矿生产的发展趋势,参照资源条件类似的神东矿区的经验,矿井井田按特大型规模划分,可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2)开发范围的矿(井)田划分方案全区共划分大型矿(井)田17个,其中4个露天煤田,13个矿井井田。矿(井)田划分见图2-11。图2-11 准格尔矿(井)田划分(3)矿区分期建设规模准格尔煤田是我国超大型煤田之一,目前已探明的地质储量为25673.00Mt,属低硫、低磷、中灰的长焰煤,开采技术条件较好,适宜建设一个大型的动力煤基地。鉴于西部大开发和建设西部能源基地的战略部署,并考虑到矿区建设与相关电厂、铁路建设分步到位的可能,设计提出准格尔矿区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60Mt,二期最终建设规模100.00 Mt。矿区在2008、2010、2015、2020年分别达到40.00 Mt、60.00Mt、80.00Mt和100.00 Mt的生产规模。实现上述建设目标,规划中遵照优先开发露天矿的原则。准格尔煤田露天井工联合开采主要矿井田特征见表2-4。表2-4 准格尔煤田露天井工联合开采主要矿井田特征(4)建设顺序及均衡生产年限建设顺序的原则首先集中开发矿区中部龙王沟两侧地区,以便充分利用现有地面的工程设施,减少投资,缩短工期。在矿井安排中,充分利用准格尔煤田赋存的特点,近、中期以露天开采为主,充分发挥露天开采的优势。在矿井开发顺序中,开发条件相近时,优先建设煤质条件好的矿山。对各露天矿田的开发顺序应优先安排剥采比小、煤质好的露天矿。同一时期的矿、井建设规模与其铁路运量相匹配。(5)矿、井建设顺序及均衡生产年限依据规划推荐的分期建设方案,其露天矿和矿井的建设顺序安排如下:2003年,开始扩建黑岱沟露天矿,2007年扩建完毕,当年达产20.00Mt。该矿稳产58年,至2063年由不连沟矿井和黄玉川矿井接续其生产能力。2006年,开始新建哈尔乌素露天矿,2008年建成并达产20.00Mt。该矿稳产68年,至2076年全矿开采终了。2007年,开始新建酸刺沟和神龙矿井,2010年建成并分别达产10.00Mt,其后各自保持10.00Mt的生产能力。神龙矿井稳产144年,至2154年结束。酸刺沟矿井稳产102年,至2112年结束。2012年,开始新建罐子沟露天矿,2015年建成并达产20.00Mt,该矿稳产45年,至2060年由长滩露天矿接续其生产能力。2017年,开始新建唐家会和石岩沟矿井,2020年建成并分别达产10.00Mt,其后各自保持10.00Mt的生产规模。石岩沟矿井稳产122年,至2143年结束。唐家会矿井稳产105年,至2126年结束。2010年,矿区达到一期产量规模60.00Mt。2020年开始,矿区将达到二期规模(最终规模)100.00Mt,均衡生产56年,规模生产92年,至2112年矿区规模逐渐下降,产量递减时间72年,于2184年,本区已探明储量开采完毕。上述产量规模中,不包括中小煤矿规划的5.00Mt规模。以上规划未考虑煤田600m水平以下的远景储量的进一步勘探和开发,如果考虑煤田600m水平以下远景储量的勘探和开发,将使矿区满产年限、规模生产年限大大延长(可达100~150年)。由此可以看出,准格尔煤田露天井工联合开采是典型的、合理的、科学的,是适合露天开采煤田的露天井工联合开采规范方案、方法与程序。2.5.3.2 黑岱沟露天煤矿采场内露天井工联合开采黑岱沟露天煤矿隶属于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能公司),是国家“八五”计划期间重点项目,也是准格尔项目一期工程三大主体工程之一,是我国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特大型露天煤矿。该矿于1990年开工建设,1998年投入试生产,1999年正式移交生产,并于次年达产。2006年6月,经过扩能改造后的黑岱沟露天煤矿年原煤年产量达2500万t,成为中国第一大露天煤矿。2011年突破3100万t。图2-12为准格尔黑岱沟露天矿坑。黑岱沟露天煤矿位于准格尔煤田中部,距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9.8km,北距呼和浩特市120km,西距鄂尔多斯市135km,南距平朔露天煤矿225km,均有二级公路相通。大准(大同—准格尔)电气化铁路直通黑岱沟露天煤矿,呼准(呼和浩特—准格尔)铁路正在兴建,交通运输极为便利。黑岱沟露天煤矿的设计开采范围42.36km2,可采原煤储量14.98亿t,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000万t,服务年限75年。图2-12 准格尔黑岱沟露天矿黑岱沟露天煤矿东沿帮为露天不采区,已为内排剥离物所覆盖,但存在边角煤炭资源,因此为充分利用资源,采出所埋煤炭,采用露天井工联合开采方法开采。东沿帮边角煤回收井为黑岱沟露天煤矿的一部分,即黑岱沟露天煤矿扩帮区东部边角区域,南与黑岱沟露天煤矿改扩建后的第三条区相连,北部以黑岱沟露天煤矿矿权范围为界。煤层埋藏较深,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0′~111°25′,北纬39°25′~39°59′。黑岱沟露天煤矿采场内露天井工联合开采关系见图2-13。图2-13 黑岱沟露天煤矿东沿帮井田境界与采场相对关系示意
2023-08-28 10:37:101

煤炭的主要应用价值,及对中国经济和世界的影响

楼上的答案太繁琐了。首先,煤是混合物主要含有碳元素。此外还含有氢元素和少量的氮、硫、氧元素及无机矿物质,将煤做燃料主要利用碳元素与氧反应放出热量。煤隔绝空气加强热(化学变化),分解成焦炭(灰黑色)、煤焦油、煤气等。煤气的主要成分为氢气、甲烷、一氧化碳和其它气体等。
2023-08-28 10:37:212

2015年两会煤炭有哪些看点

春风三月桃花开,当下“开”得最火热的当属“两会”。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伊始,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代表委员齐聚北京,共商国事。代表委员们带来的提案、发言,也自然成为三月里“最吸睛”、最热的话题。而煤炭行业“两会”聚焦的热点又是什么呢?1、聚焦“洁净煤” 推进绿色开发利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环境商会在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1、制订清洁高效用煤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2、扩大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建议国务院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扩大对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例如将所有型号的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小规格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目录。3、对采用清洁高效用煤的给予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比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对工业园区集中制气、分散用能项目的节煤量,给予财税上的优惠或奖励。民建中央: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实施“洁净煤”战略民建中央在今年《关于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中建议,要有效治理煤炭行业不同类型的产能过剩问题,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当前煤炭产业的主要矛盾是产能过剩与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之间的矛盾,煤炭产业要走出困境,必须要破解产能过剩问题。民建中央认为,应积极实施“洁净煤”战略,推进煤炭生产和消费的高效化、清洁化。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从“运煤”到“输电”,减少煤炭分散使用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煤炭高效利用。此外,还应完善煤炭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依法对“劣质煤”的使用和生产销售进行限制。梁嘉琨委员:促进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开发梁嘉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建议:(一)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三)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四)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 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2、关注雾霾 煤企何去何从胡淑萍代表: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江西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洗煤班班长胡淑萍通过广泛调研,准备了关于合理利用低热值煤发电、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她希望煤矿企业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改变目前相对不景气的状况。张文学委员:补充完善相关煤矿退出政策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补充完善以前相关煤矿退出政策。建立煤矿退出长效机制,形成政策机制,连续性的,不搞阶段性的。建议设立煤矿退出关闭长效基金。煤炭税收太重,应留出一部分做煤矿转退基金。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伊永春代表:老国有煤炭困难企业生存问题亟待改善为了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伊永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妥善安置职工。如:对于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技能单一的“40、50”职工,由国家托底,允许提前退休;对于“40、50”以下的职工,由国家托底,鼓励其自谋职业等;二是减轻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社会负担,减免因承担社会责任而支付的税收、贷款利息;三是减免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各种税费,如资源税,应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浮动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生存环境,为职工留住生存岗位。卜昌森代表为老矿退出开药方卜昌森表示:“企业如人体,长期超负荷、缺营养,必然积劳成疾、酿成病患。”。针对上述问题,他尝试开出药方。药方: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关闭转产长效机制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姜耀东委员建议:首先,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延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继续对破产煤矿离退休人员工资、医药费和必要的后勤运行费用等给予补助,并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其次,支持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移交。由中央财政足额拨付资金,对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弥补历史欠账,使其尽快达到移交条件,便于尽快移交社会。 最后,给老煤炭企业的保证补助资金到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仍以1998年中央下发地方的煤炭企业名单为基本依据,按原渠道专项下拨,以便于企业接收,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截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聚焦税改 代表有话说华炜张有喜卜昌森:推进“清费立税” 取消铁路建设基金华炜认为,铁路建设基金是在特定时期、特殊背景下,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对资金短缺的一种应急性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相继建立和健全,特别是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铁路建设基金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张有喜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后,,铁路建设基金征收主体已由国务院组成机构变为企业法人,铁路建设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由企业继续征收“名不正言不顺”。卜昌森表示,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决定了煤炭运输呈“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格局,西部和东北地区煤炭外运量大,运距远,承担的铁路建设基金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难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既加剧了我国煤炭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也影响到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此外,铁路建设基金的存在,使得国内煤炭运输费用高昂,煤炭价格与进口煤相比毫无竞争优势。贾康:环境税改革,费改税为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党委书记,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去年12月1号作为代表事项启动的资源税改革,也是政府手里增加的一个很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这样存量变存价的改革,要扩大覆盖面。另外消费税,在今年应该听到它的方案信息的披露,在这方面优化它的设计,使消费税能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有分量的财力来源。除此之外,方案里的税制改革明确规定,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要推进以环境方面的费改税为第一阶段重点的环境税改革。这两个税种改革主要是完成立法先行的过程,立法过程可以拭目以待。山西国资委朱晓明:煤炭业增值税由17%调回13%去年山西省煤炭业经历“寒冬”,而这“寒冷”在短时间内或很难消退。“建议国家把(煤炭业)增值税调回到13%。”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今年两会要提出的建议,是“缓冻”的针对性举措。
2023-08-28 10:37:291

我国现代煤炭工业取得长足具体表现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一、煤炭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家煤炭工业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存在严重问题。原煤炭工业部撤销以后,煤炭主管部门多次撤并,集中统一管理的力度严重削弱,资源、规划、技术管理分离、政出多门、管理人员大幅度减少,吴吟局长讲,原煤炭工业部有700多人,现在国家发改委管煤炭的算上他才5个人,根本管为过来,多省的管理体制也是一家一个样。另外,对煤炭企业的资源政策、税费政策、销售政策、成本政策等都很不合理,致使煤炭企业的负担明显加重。岳福斌教授讲,煤炭行业发展到今天几乎没有哪一个政策是对的,包括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都存在很多问题。二是资源开发秩序乱,资源浪费严重。近三年来,一些煤炭、电力、钢铁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投资煤矿项目,跑马圈地,炒卖探矿权和采矿权,少数地方出现了拍卖国家规划区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后备资源的现象,有的甚至将国家明令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稀铁焦矿资源化整为零,将整块资源分割成小井田招标挂牌拍卖,严重影响了国家煤炭开发规划的实行,扰乱的正常的煤炭开发秩序。同时资源浪费严重,全国平均回采率只有35%,吴吟局长特别提到温总理就鄂尔多斯煤炭资源管理和浪费问题,国务院已经两次派调查组到鄂尔多斯进行调查。三是产业集中程度低,市场稳定性差。2004年,全国有大小煤矿2.8万处,平均年产量不到7万吨。煤矿点多面广,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缺乏一批对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导致市场竞争过度。当市场供过于求时,众多企业竞相压价销售,市场价格大跌,全行业陷入困境;妆市场供应紧张时,不少煤矿超能力生产,拼设备、拼人工、忽视安全和煤炭质量等问题突出。四是煤矿安全条件差,人员伤亡率高。2002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6995人,其中占原煤总产量70%的国有煤矿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27.5%,而占原煤总产量30%的乡镇煤矿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72.5%。在事故死亡人数中,瓦斯事故占34.6%,水灾事故占7.5%。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虽已从2002年的4.94降到2004年的3.08,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属高死亡率。瓦斯和水灾类事故一次死亡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仍是煤矿安全事故防范的重点。五是综合利用水平低,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煤炭开采过程中每年排放的瓦期约120亿立方米,其中有效利用的只有10亿立方米。原煤洗选过程中每年产生煤矸石7000万吨,利用率仅为30%,已累计堆存近40亿吨。煤矸石堆存占用土地已经超过1万公顷。部分煤矸石自燃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六是行业税负不合理,社会历史包袱沉重。一是现行增值税计征办法没有体现采选业的特点,加重了煤炭企业的税负。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采选业实际增值税综合税率约为9.98%,高于1993年煤炭企业3.35%的平均综合税率6.63个百分点,每年多缴纳30多亿元。二是煤矿企业办社会的沉重负担,据测算,国有重点煤矿担负的矿区党校、医院、商业网点等社会服务功能,每年至少需要经遇支出60亿元。三是煤炭占铁路货运总量的40%以上,每年缴纳铁路建设基金160亿元。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义我国是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受能源资源结构的约束,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问题实质上是中国能源问题,是中国能源安全的基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煤炭工业发展支撑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炭既是资源性行业,又是高危产业。我国96%的煤矿井工生产、地下作业,矿井开采深度大,水、火、煤尘、瓦斯、顶板和冲击地压等灾害俱全,煤矿管理和安全生产难度大。长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深层次矛盾与经济转型期中出现的新问题交织在一起,煤炭工业发展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需求的不断增加,煤矿安全、资源和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三、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对策(一)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第一,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第二,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第三,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第四,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第五,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二)、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第一,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第二,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第三,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物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2023-08-28 10:37:371

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资源的规划、勘查、开采、利用、管理、保护和煤田火区灭火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自治区对煤炭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资源开发保护的指导、监督工作,协调、解决煤炭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第五条 自治区对太西煤资源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限量开采的保护性开采措施。第六条 自治区鼓励煤矿企业采用先进采煤技术和工艺,优化开采方式,开采难采煤层、极薄煤层和边角煤或者进行复采,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第七条 自治区建立煤炭资源储备制度,规范煤炭资源储备建设和管理,强化对煤炭资源的控制,保障煤炭资源供应安全。  煤矿企业应当对煤炭资源及其煤层气、煤矸石、矿井水和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防治灾害,恢复和治理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和地表塌陷区。第八条 自治区对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矿权人,按照资源高效利用、保障安全、合理补偿、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的原则,依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方案,通过兼并、转让等方式,实施煤炭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煤矿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二章 规划第十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列入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的矿区总体规划,组织专家预审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自治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列入国家大型煤炭基地以外的矿区总体规划,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并应当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煤炭行业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中、长期勘查规划和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编制自治区煤炭资源年度勘查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煤炭资源采矿权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方式出让;出让采矿权应当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按照批准的设置方案进行。  开发太西煤资源,除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外,不得批准新的采矿权。第三章 勘查第十五条 自治区对煤炭资源探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对由国家或者自治区出资勘查形成的煤炭资源矿产地,应当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有偿出让。第十六条 煤炭资源的勘查项目应当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承担。由国家和自治区出资勘查的项目,由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商业性勘查项目,应当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第十七条 地质勘查单位应当遵守勘查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编制勘查设计,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勘查设计方案施工。  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对勘查区内的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和评价,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勘查报告。第十八条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探矿权,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勘查报告后,对大中型勘查项目报告在三个月内、小型勘查项目报告在二个月内完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在收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勘查报告评审意见和储量备案材料后,一个月内汇交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地质勘查报告未经评审,不得作为矿山设计、建设的依据。
2023-08-28 10:37:451

谁能告诉我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 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 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 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 国家维护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保护煤矿企业设施。 第十一条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 第十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第十八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二)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三)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五)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开办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煤矿企业,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条 煤矿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征用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煤矿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二条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际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发给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第二十三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 (二)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三)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 (六)有实测的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七)有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下列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一)国务院和依法应当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煤矿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负责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得将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转让或者出租给他人。 第二十六条 在同一开采范围内不得重复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届满或者经批准开采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已经枯竭的,其煤炭生产许可证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公告。 煤矿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经核查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其煤炭生产许可证由发证机关予以吊销并公告。 第二十七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地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 第二十九条 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资源和开采条件确定。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煤炭产品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分等论级。 第三十一条 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 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 第三十二条 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关闭煤矿和报废矿井,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煤矿企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的制度。 国家鼓励和扶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 第三十五条 国家提倡和支持煤矿企业和其他企业发展煤电联产、炼焦、煤化工、煤建材等,进行煤炭的深加工和精加工。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石煤和泥炭。 第三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推广洁净煤技术。 国家采取措施取缔土法炼焦。禁止新建土法炼焦窑炉;现有的土法炼焦限期改造。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务局长、矿长负责制。 第三十九条 矿务局长、矿长及煤矿企业的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煤炭行业规章、规程和企业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在煤矿井下作业中,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排除的紧急情况时,作业现场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方面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 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权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炭。 第四十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必要的设施和储存煤炭的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八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四十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善服务,保障供应。禁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第五十条 煤炭经营应当减少中间环节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 煤炭用户和煤炭销区的煤炭经营企业有权直接从煤矿企业购进煤炭。在煤炭产区可以组成煤炭销售、运输服务机构,为中小煤矿办理经销、运输业务。 禁止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第五十一条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质级相符,质价相符。用户对煤炭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在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不得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质级不符、质价不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依照法律、国务院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供应、运输和装卸煤炭。 运输企业应当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 第五十六条 煤炭的进出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矿企业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法许可,有权从事煤炭出口经营。 第五十七条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危害煤矿矿区的电力、通讯、水源、交通及其他生产设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五十九条 对盗窃或者破坏煤矿矿区设施、器材及其他危及煤矿矿区安全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十条 未经煤矿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煤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间内在该土地上种植、养殖、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六十一条 未经煤矿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煤矿企业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道路、专用航道、专用码头、电力专用线、专用供水管路。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煤矿企业同意,报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在煤矿矿区范围内需要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与煤矿企业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煤炭法律、法规,掌握有关煤炭专业技术,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六十五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用户对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提供方便。 第六十六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违反煤炭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其依法改正。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停产。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或者出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由煤炭管理部门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未经煤矿企业同意,在煤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间内在该土地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动员拆除;拒不拆除的,责令拆除。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未经煤矿企业同意,占用煤矿企业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道路、专用航道、专用码头、电力专用线、专用供水管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煤矿建设,致使煤矿建设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故意损坏煤矿矿区的电力、通讯、水源、交通及其他生产设施的; (三)扰乱煤矿矿区秩序,致使生产、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七十七条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煤矿企业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设立煤炭经营企业予以批准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8-28 10:37:562

煤矿四化建设是哪四化

法律分析: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法律依据:《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一)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煤矿;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研究制定信贷、财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煤矿准入标准。国家支持小煤矿集中关闭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缺煤地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优先保障缺煤地区的铁路运力。  (三)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四)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2015年底前,重新核定上述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生产能力。  (五)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建立完善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井下合理生产布局以及能力核定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六)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灾害防治能力的企业申请开采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情况和条件复杂等煤炭资源的,不得通过安全核准。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小煤矿,提高小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评价机制。
2023-08-28 10:38:071

如何看待煤炭行业寒冬持续低迷?

持续低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煤炭现在用的人很少,基本上都是农村城里人,没有人买,所以销量也是很低的。
2023-08-28 10:38:196

关于煤的发热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 大哥大姐帮下忙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煤炭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煤炭产业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于11月29日正式对外发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的鼓励政策将使中小煤炭企业面临整合,而大煤炭企业,尤其是煤炭板块的上市公司将从中受益。 政策鼓励 提高煤企产业集中度 产业政策提出,要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为达到这一发展目标,产业政策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资源、联合改造,实行集约化经营。 同时还鼓励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并将积极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支持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转产发展。建立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资源枯竭煤矿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异地开发煤炭资源。 政策限制 30万吨/年以下停批 产业政策还提出,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同时,为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我国将建设神东、晋北、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蒙东(东北)、宁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 贸易与运输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鼓励煤炭供、运、需三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长距离运输;在节能与环保方面,提出实施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行业利好 抑制行业过度竞争 我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7%。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6%和69%。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发展中心预测,未来15年内,煤炭仍将是中国的基础能源。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提出,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这意味着,我国煤炭业将进入“大煤企”时代。 根据《煤炭产业政策》要求,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东方证券分析师袁晓梅认为,目前在国内A股上市的煤炭企业,基本上都是本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随着产业政策的落实,后期这些企业除了可以得到优先发展的机遇之外,并购地区性中小型煤炭企业将成为明年煤炭行业的“主流动态”,不排除未来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诞生一批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政府主管部门在治理煤炭行业的过程中已经逐步明确,要建立煤炭治理的长效机制,就必须确保国有经济对煤炭资源的控制,因而国资委提出国有经济应该对煤炭行业具有绝对控制力。从近期国家针对煤炭行业出台的治理措施也不难看出,国家的煤炭政策已经明显向国有大型煤炭集团倾斜。去年以来,主管部门一边继续加大对中小煤矿的关停整顿力度,一边推进煤矿资源整合、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等有助于大煤企发展的政策。 《煤炭产业政策》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发展大型煤炭集团的政策,将使煤炭行业的过度竞争受到抑制,行业集中度得到显著提高。根据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2006全国煤炭工业100强企www.xf88.net 这里有更详细的答案
2023-08-28 10:39:061

煤炭钢铁等四大行业将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定价

7月18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为此专门配套制定了《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支持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水电、 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可适当减免交叉补贴,并可通过协商适度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定价 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加速推进。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成立北京、广州两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和32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据中电联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约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60%,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9%,比重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10家大型发电集团合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的66%,占这10家大型发电集团上网电量的33%。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全部开展市场化交易。各地在落实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积极推进4个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部放开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通过市场交易满足用电需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4个重点行业是高耗能行业,电力需求较大,且又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这4个行业的许多企业已经有了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经验,为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林伯强表示,以前通过市场化交易,对电力用户来说,曾经有过1度电能够降1毛钱的情况,但在目前煤炭价格上涨的背景下,火电电价将不会有那么大的优惠。 他解释说,煤炭价格上涨,但计划内电价受政府管制,所以并不会出现明显上涨。而计划外的市场化交易电量,虽然煤炭价格上涨,但由于整体电力过剩,所以约束了电力价格的上涨幅度,但又因目前电力过剩情况较前两年有改善,且局部偶尔还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所以电价不会有太大的优惠幅度。“综合来看,市场化交易对电力用户来说,不会吃亏,但也不会占很大便宜。”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起,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再执行目录电价。上述电力用户可选择与各类型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并明确双方可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在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时自主协商,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方案指出,双方协商一致的,全部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电价。用户也可参与集中竞价交易,或向售电公司购电。 取消跨省市场化交易限制 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发电企业作为供给端也是重要参与者。 据川财证券研报显示,广东省6月月度电力市场化集中竞价交易于近日结束,从成交结果来看,市场所属部门统一出清价差为负39.30厘/千瓦时,上月出清价差为负42厘/千瓦时,交易价差继续缩窄。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用户端的扩大将改善电力供需关系,市场化交易价差有望持续缩窄,利好优质电力企业。 目前,多地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据中电联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合计2576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化电量的比重为77.5%,省间(含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合计702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化电量的比重为21.1%。 不过,也有发电企业在跨省跨区域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中遇到问题。一家华北地区火电厂员工对记者表示,其所在电厂专门成立营销部门,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去年有近三成电力就是通过市场化交易,在一些企业那里已经有了一定口碑。但在参与过程中也发现,有部分地方基于对本地电厂企业的保护等原因,存在对其他地区发电企业售电配额的限制。 针对这一现象,实施方案指出,逐步放开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各地要逐步取消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允许重点行业电力用户跨省跨区购电,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确,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水电、 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尽快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应按要求承担相关责任,落实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可适当减免交叉补贴;鼓励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并可通过协商适度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对记者表示,由于我国资源和负荷分布的不均衡性,加之西北可再生能源富集省份本地消纳空间有限,加快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意义重大。
2023-08-28 10:39:271

山东省印发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在完成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基础上,结合要求和各市实际,确定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为40927万吨,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这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 突出九大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要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方案》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同时,山东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明确五项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为此,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实施煤炭消费压减量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各市政府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压力传导部”“落实执行者”的作用,传导好压力、履行好职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和总量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纠正过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对于确定的关停并转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定决心、敢抓敢管,争取主动、防止被动,实施铁腕治理、强力攻坚,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 针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 《方案》强调,根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
2023-08-28 10:39:401

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的业务职能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划与战略研究 研究制定煤炭工业方针、政策与规划。先后完成煤炭工业“六·五”“七·五”“八·五”“九·五”“十·五”煤炭工业中长期规划和煤炭工业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资源政策研究制定和修订。为解决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过程环境、生态、资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寻求行业整体最优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提供了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安全生产战略与政策研究 受政府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定期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安全评估主要从事安全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方法研究,提供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的技术分析,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和现状安全评价以及专项安全评价,现已实施矿山、化工、冶金、电力等方面的安全评价项目200余项。安全培训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培训规划相关政策,制定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及影像资料。开展国际安全培训和交流,承担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及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技术培训。完成各类培训近万人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取得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已开展多项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三十多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咨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政策研究,起草0SHMS相关标准,同时,为用人单位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专项服务。目前,有国家注册OSHMS主任审核员13名,审核员27名,已完成和正在开展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咨询工作139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展企业战略研究和流程咨询服务。近年来,制定企业战略50余项,涉及煤炭、交通、化工、电力、建材、机械、金融投资等各行业,使企业实现了长久的收益和快速发展。项目咨询 承担煤炭行业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股份合作过程中的资源、资产、融资等的评估、论证、评价、咨询。为超过500余家国内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余家国内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余家国内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社团和企业提供投资、技术、信息、市场等咨询,组织国际间的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承办各类交流会、研讨会、技术与产品展览会,组织煤炭行业人员参加国外重要会议,组织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境内外培训等,先后为德国、澳大利亚、印度、俄罗斯、孟加拉等十几个国家的企业提供咨讯服务。几个国家的企业提供咨讯服务。几个国家的企业提供咨讯服务。信息服务依托中心庞大的信息数据和客户群,以及专家资源和分析力量,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商务人才提供专业技术、市场、分析、投资等行业报告、数据定制、商业情报等服务。技术服务主要进行煤炭行业和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及工艺安全研究,并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负责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的整体协调以及编制安全科技发展纲要和计划;同时,组织、协调行业科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鉴定、推广、应用和科技评奖,是国家煤炭行业和安全科技支撑的主要依托单位。
2023-08-28 10:39:511

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主要成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继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日趋健全。 “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显著。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2010年与2005年相比,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5938人减少到2433人,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由58起减少到24起,下降58.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下降73%。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配套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制定出台21部部门规章;制定和修订300余项煤矿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新增设4个省级、7个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111个省级直属安全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充实和加强了监察监管力量。完善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加大。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不断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力度,增加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完善煤层气抽采利用相关经济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连续投入国债资金150亿元,带动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安全改造资金880亿元,中央财政投入27亿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煤矿整顿关闭,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了煤矿“一通三防”等各大生产系统,推进了煤矿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一五”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l7.9万次,查处隐患106.8万条,隐患整改率平均达到96.7%,实施行政处罚9.1万次,经济处罚总额累计达到26.5亿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事故9270起,结案率达98%。瓦斯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出台了一系列瓦斯防治规章和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积极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示范县(市)工程建设。201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88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5亿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上升282.6%和250%;瓦斯事故比2005年减少269起、死亡人数减少154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5%和71.3%。整顿关闭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9535处、淘汰落后产能近5亿吨,超额完成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2010年,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18.8亿吨,占全国总产量58%;产能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产量7亿吨,占全国总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安全基础管理不断改善。研究出台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煤矿机械化、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和班组安全建设,广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10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4%,比200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安全高效矿井359处,产量10.2亿吨。全国有6000余处煤矿达到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累计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382.7万人次,全国25万名煤矿班组长已轮训一遍。安全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依托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计划,取得煤与瓦斯突出的力学作用机理学说重大突破,开发了一批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成果推广,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59项,完成科技项目3项;总结了14家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技术集成体系,提炼10项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推广了100项瓦斯治理技术成果,实施10项瓦斯治理示范工程,煤矿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二)“十二五”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的攻坚阶段。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市场对煤炭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煤矿安全生产压力。煤炭市场需求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亿吨。目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个别地区和煤矿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能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盲目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个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仍较为严重。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国煤矿企业平均产能不足30万吨/年,各煤矿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象,全国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缺口约7万人,其中约96%的煤矿企业机电专业人才不足,88%的煤矿企业采矿专业人才不足。井下一线工人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产能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仍有9000余处,大多数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煤矿尘肺病等职业危害仍较为严重。目前,全国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矿有5000余处,在建项目7000余个,“十二五”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将全面铺开,兼并重组矿井跨行业、跨地区扩张现象多,办矿标准多层次、办矿格局多元化,现场管理相对薄弱,事故易发。煤矿灾害日趋严重。我国煤矿约91%是井工矿,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平均每年增加20米以上,随着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每吨左右,高瓦斯矿井数量每年增加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每年增加3%。矿井突出危险性加大,水、火、冲击地压、热害等灾害越来越严重,防灾抗灾难度加大。同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更面临着重要机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教培训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通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准则和得力抓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的不断加快和煤炭大集团、大基地建设的稳步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尽快解决煤炭行业增长方式粗放、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和全面提升“六个能力”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六个能力”,有利于加快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023-08-28 10:40:081

煤炭应该如何利用才最有价值

煤炭的用途十分广泛,可以根据其使用目的总结为两大主要用途:(1)动力煤,(2)炼焦煤。我国动力煤的主要用途有:动力煤1) 发电用煤:我国约1/3 以上的煤用来发电,目前平均发电耗煤为标准煤370g/(kW·h)左右。电厂利用煤的热值,把热能转变为电能。 2) 蒸汽机车用煤:占动力用煤2%左右,蒸汽机车锅炉平均耗煤指标为100kg/(万吨·km)左右。 3) 建材用煤:约占动力用煤的10%以上,以水泥用煤量最大,其次为玻璃、砖、瓦等。 4) 一般工业锅炉用煤:除热电厂及大型供热锅炉外,一般企业及取暖用的工业锅炉型号繁多,数量大且分散,用煤量约占动力煤的30%。 5) 生活用煤:生活用煤的数量也较大,约占燃料用煤的20%。 6) 冶金用动力煤:冶金用动力煤主要为烧结和高炉喷吹用无烟煤,其用量不到动力用煤量的1%。炼焦煤我国虽然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但炼焦煤资源还相对较少,炼焦煤储量仅占我国煤炭总储量27.65%。 炼焦煤类包括气煤(占13.75%),肥煤(占3.53%),主焦煤(占 5.81%),瘦煤(占4.01%),其它为未分牌号的煤(占 0.55%);非炼焦煤类包括无烟煤(占10.93%),贫煤(占5.55 % ), 弱碱煤(占1.74%),不缴煤(占13.8%),长焰煤(占12.52%),褐煤(占12.76%),天然焦(占0.19%),未分牌号的煤(占13.80%)和牌号不清的煤(占1.06%)。 炼焦煤的主要用途是炼焦炭,焦炭由焦煤或混合煤高温冶炼而成,一般1.3 吨左右的焦煤才能炼一吨焦炭。焦炭多用于炼钢,是目前钢铁等行业的主要生产原料,被喻为钢铁工业的“基本食粮”。中国是焦炭生产大国,也是世界焦炭市场的主要出口国。2003 年,全球焦炭产量是3.9 亿吨,中国焦炭产量达到1.78 亿吨,约占全球总产量的46%。在出口方面,2003 年我国共出口焦煤1475 万吨,其中出口欧盟458 万吨,约占1/3。2004 年,中国共出口焦炭1472 万吨,相当于全球焦炭贸易总量的56%,国际焦炭市场仍供不应求。2008 年我国焦炭产量总计约32700 万吨,2009 年1月至9月焦炭产量25276.87万吨。在中国资源概述中国煤炭资源丰富,除上海以外其它各省区均有分布,但分布极不均衡。在中国北方的大兴安岭-太行山、贺兰山之间的地区,地理范围包括煤炭资源量大于1000亿吨以上的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河南6省区的全部或大部,是中国煤炭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其资源量占全国煤炭资源量的50%左右,占中国北方地区煤炭资源量的55%以上。在中国南方,煤炭资源量主要集中于贵州、云南、四川三省,这三省煤炭资源量之和为3525.74亿吨,占中国南方煤炭资源量的91.47%;探明保有资源量也占中国南方探明保有资源量的90%以上。 2007年度中国能源矿产新增探明资源储量有较大增加,17种主要矿产新增大型矿产地62处,其中煤炭新探明41处大型矿产地,其中资源储量超过10亿吨的特大型矿产地有14处,净增查明资源储量448亿吨。中国已经查证的煤炭储量达到7241.16亿吨,其中生产和在建已占用储量为1868.22亿吨,尚未利用储量达4538.96亿吨。2006年1-12月中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698,829,619,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45%;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709,234,867,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72%,实现累计利润总额67,726,662,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5.34%. 2007年1-12月中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916,447,509,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6%。2008年1-10月中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1,155,383,579,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7.81%。“十一五”期间是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工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基本情况中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中华民族赖以生息繁衍、发展壮大、立足世界民族之林的要物质基础。在已发现的142种矿物中,煤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量,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煤田面积约55万平方公里,居世界产煤国家之前列。 中国聚煤期的地质时代由老到新主要是:早古生代的早寒武世:晚古生代的早石炭世、晚石炭世—早二叠世、晚二叠世;中生代的晚三叠世,早、中侏罗世、晚株罗世—早白垩世和新生代的第三纪。其中以晚石炭世----早二叠世,晚二叠世,早、中侏罗世和晚侏罗世—早白垩世四个聚煤期的聚煤作用最强。中国含煤地层遍布全国,包括元古界、早古牛界、晚古生界、中生界和新生界,各省(区)都有大小小一、经济价值不等的煤田。中国聚煤期及含煤地层的分布在:华北、华南、西北、西南(滇、藏)、东北和台湾六个聚煤区而各有不向。煤炭储量分布省(区) 预测资源量 褐煤 低变质烟煤 气煤 肥煤 焦煤 瘦煤 贫煤 无烟煤北京 86.72 - - - - - - - 86.72天津 44.52 - - 44.52 - - - - -河北 601.39 9.98 7.24 508.44 30.19 - - - 45.54山西 3899.18 12.68 53.85 70.42 343.90 508.02 301.89 589.79 2018.63内蒙古 12250.4 1753.40 9004.00 1079.45 11.02 364.18 0.23 23.96 8.15辽宁 59.27 6.04 25.35 7.52 1.05 1.63 - 2.15 15.53吉林 30.03 7.46 11.06 3.68 0.48 0.71 1.88 1.96 2.80黑龙江 176.13 44.49 8.53 83.33 - 37.65 0.55 1.58 -上海 - - - - - - - - -江苏 50.49 - - 34.71 1.57 6.90 2.022 3.45 1.84浙江 0.44 - - - 0.44 - - - -安徽 611.59 - 0.66 370.42 35.00 154.37 33.69 3.56 13.89福建 25.57 - - - - - 0.09 - 25.48江西 40.84 - 0.38 1.60 0.83 6.09 2.35 5.52 24.07山东 405.13 24.67 3.23 220.68 76.50 5.64 - 27.66 46.75台湾 - - - - - - - - -河南 919.71 8.82 3.75 86.11 19.20 163.77 87.94 109.29 440.83湖北 2.04 - - - - - - 0.49 1.55湖南 45.350.15 1.27 2.28 2.06 1.31 1.65 36.63广东 9.11 0.41 - - 0.06 0.07 - 0.74 7.83广西 17.64 1.69 1.44 - - - 0.44 5.46 8.61海南 0.01 0.01 - - - - - - -四川 303.79 14.30 - 4.90 5.71 75.46 55.38 14.78 133.26贵州 1896.90 - - 5.22 41.40 319.57 133.97 247.27 1149.47云南 437.87 19.11 0.67 6.22 3.58 124.00 31.17 125.48 127.64西藏 8.09 - 0.08 0.08 0.20 0.13 0.14 0.03 7.43陕西 2031.10 - 523.79 800.15 115.89 111.49 64.45 94.53 320.80甘肃 1428.87 - 242.49 1172.99 1.63 - 5.72 4.83 1.21宁夏 1721.11 - 1264.83 84.31 20.73 17.75 24.79 123.52 185.18青海 380.42 - 143.60 51.86 7.85 33.00 30.34 81.18 32.59新疆 18037.3 - 12920.0 4754.50 312.60 24.80 25.40 - -全国 45521.0 1903.06 24215.1 9392.38 1032.11 1957.29 803.75 1468.88 4742.43发展建议调整铁路运力结构由于运输瓶颈的影响,运力配置的失调,我国煤炭主产区的煤炭长期以来集中供应到华东、华南相对狭窄的沿海地区,而中部的湖南、湖北、江西省,西南的大部分省区及西部的部分地区由于铁路运输的运力分配问题使煤炭供应特别是电煤供应一直比较紧张。因此,应努力调整好铁路运力结构,加大对煤炭供应紧张、运力短缺地区的铁路建设投入。加快大型煤炭企业、煤炭基地建设我国煤炭行业的集中度还较低,煤炭开采企业过于分散,存在大量个体开采的情况,这一方面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煤炭企业的管理难度增大,安全问题令人头痛;另一方面加剧了煤炭供给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煤炭作为一种日趋减少的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应当对其开采、使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而不是放任自流。而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在技术性、安全性、可控性等方面的优势勿庸置疑,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煤炭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一方面,对所有不具备安全和科学开采条件的企业坚决关闭,另一方面,由政府牵头,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将大量分散的煤炭开采企业以股份制的方式,组成大型煤炭集团和基地,实行统一开采、统一管理、统一销售。针对此块精英人才,也是目前我国最稀缺的,目前收纳煤炭人才较多的有煤炭英才网,是煤炭行业人才的一个专业性招聘、求职网站。积极探索煤电联营的新模式、新途径煤炭与电力是密切相连的上下游产业,电力企业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煤炭消费量的一半以上,煤电联营模式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长期以来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由于资源的布局无法改变,要改变阶段性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况,必须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煤电矛盾,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推进产业融合。煤电联营模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在煤矿所在地建立坑口电厂,改“输煤”为“输电”,加快发展特高压输电,提高煤电就地转化比例,减轻电煤运输压力。其次,煤电企业之间还可以签订长期煤炭供需协议,进行煤电战略合作。再次,大型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相互参股,形成煤电一体化的企业。最后,使煤电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上市、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促进煤电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国许多行业的高速发展是建立在低电价、低煤价和高能耗的基础上,市场化的煤炭价格不断上涨,恰恰反映了这些产业对能源的过度消耗。应下决心、下力气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势头,完善产业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抑制不合理的能源需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方面,对高耗能产业和过热行业在项目许可、土地、环保、信贷投放等方面要收紧口子、抬高门槛。另一方面,尽快改革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使资源价格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使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加快资源税费改革,促进煤炭资源的节约改革我国的资源税制度,改从量征收为从价征收,实行以储量为基数、与回采率等挂钩的资源有偿使用办法,这一方面加大了煤炭资源获取的难度,增加了煤炭生产的前期投入和财务成本,使得煤矿不能够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将使煤炭生产企业更加珍惜资源,节约资源,更加科学合理配采,在某种程度上遏制“采肥丢瘦”,盲目增加产量的行为。加快煤炭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成立于2009年7月,致力于推动煤炭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建立高度信息化、标准化、开放性的煤炭电子交易平台和煤炭供应链服务平台。随着煤炭产业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提出“成为领先的全球煤炭产业链整合者”的愿景,并以“建设煤炭交易和煤炭供应链服务标准,优化煤炭产业资源配置,促进产业价值链的高效协同,推动煤炭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为使命,明确提出建设成为“煤炭交易与煤炭供应链服务平台”的战略定位。 依托中国、蒙古、朝鲜、俄罗斯远东、越南、印尼、澳大利亚等全球主要煤炭产地,辐射东北亚主要煤炭消费市场,通过集约的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提供公开、高效、公信的煤炭现货交易服务平台,同时通过引进和整合金融、物流等专业服务商,为交易提供信息资讯、仓单质押监管、代垫货款、结算、库存管理、代理采购、运输代理、综合物流、化验检测等综合一体化的服务解决方案。
2023-08-28 10:40:35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能管煤矿工人压工资问题么?

劳资问题煤炭厅不管。下面是煤炭厅的职责范围,你看看,不是煤炭厅不想管,主要是这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管了属于越权。就比如你看病就要去医院,而不能去民政局一样,虽然都是关爱百姓生活,但方式是不一样滴!同样管煤炭,但人家管的是整体煤炭工业经济的运行情况,你这个案是劳资纠纷。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如果不行就走司法程序诉诸法院。解释的很详细了,下面资料你参考下吧。想开点儿吧,现在办事难是真的。省煤炭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二)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三)拟定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四)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五)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六)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设区的市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七)承担全省煤炭生产监管责任,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颁发管理工作。(九)对全省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十)指导全省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十一)经授权,承担全省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十二)指导全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十三)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08-28 10:40:451

如何对煤炭行业有个全方面的了解?

我不是行内人!我只能告诉你,你只需要做两件事:补充知识,建立人脉。去找一些你行业内的人,只有他们才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2023-08-28 10:41:115

全国煤炭日产量1205万吨创历史新高,现在的产量大于产能吗?

是的,现在的产量是特别高的,所以就可以满足人们生活当中的需要,也正在改进。
2023-08-28 10:41:305

2O15年煤炭行业好不

2O15年煤炭行业好不 从目前供需情况和国家环境方面的调控来看,明年的煤炭会有所好转,但不会大幅涨价。 煤炭行业好不好 前景不是很乐观,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煤炭一直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与重要的工业原料,在能源结构中占比超过60%,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不过,近年受环保压力、低油价冲击与煤企盲目扩产影响,国内出现煤炭产品产能过剩的问题,供过于求的市场关系下,煤企难以稳价,生存压力加剧。 2015年上半年我国煤炭产能为17.25亿吨,同比减少13788万吨,下降7.4%;销量为16.22亿吨,同比减少14226万吨,下降8.06%。在国家监管趋严以及部分煤企自觉减产的作用下,煤炭产量得到一定控制,但煤企困境依旧存在。减产成为煤炭行业持续与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煤炭消费90%以上集中在电力、钢铁、煤化工、水泥、建筑、建材等工业领域,上述领域有极大的减产空间,这为国家未来有效调控煤炭产量提供了可能。 中国经济正走入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中,煤炭企业更应该顺势而变,在政策指导下积极转型。具体有以下发展出路:首先,关闭落后煤矿,提高生产技术与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其次,环保压力下,更换环保设备,发展清洁煤;再者,互联网时代,借助煤炭电商增加煤炭销量;最后,“一带一路”背景下,寻找与中国友好的贸易往来地区,推进过剩煤炭产品出口。 2016年煤炭行业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煤炭贸易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国内煤炭价格继续维持下跌态势。原本传统的用煤高峰季也未出现煤价大幅反弹。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截至12月23日,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平均价格为372元/吨,而去年同期为525元/吨,降幅达29%。 根据《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研究报告》建议,“十三五”末中国应该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将煤矿企业数量由2015年的6390家压缩到3000家以内。这意味着近半煤炭企业将淘汰出局。 据中国煤炭市场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份-11月份,国内煤炭业有49起并购,较2014年的31起多出58%。 11月份国内主产矿区动力煤和炼焦煤亏损面按矿井个数来看分别达到91%和 95%。而煤炭行业前5家、前10家以及前50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分别为27%、40%和73%,集中度相对较低。 煤炭行业产能淘汰、兼并重组正在进行中,但远远不足以抵消行业的下滑趋势,重组转型措施仍需加码。兼并重组将成为2016年煤炭行业的趋势所向。 煤炭行业赚钱吗,煤炭行业好吗?求大神帮助 那当然好呀 煤炭行业的ERP 满足煤炭行业销售特色的运销管理 集中采购、集中销售是煤炭企业的特色,煤炭销售独具特色。首先,地磅、轨道衡取数提高计量的准确性,实现管控一体化;其次,按合同安排销售计划,按计划安排调度发运,按实际发运业务结算;最后,按产品质量及销售状况进行内部结算。一套完善的销售体系,充分体现“运”和“销”。 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 设备管理系统是在调研众多煤炭企业设备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特别适合大中型流程类企业的管理需求,支持整个设备“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用户可以及时了解到设备管理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准确数据信息,并通过系统制定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使设备故障造成的停工时间降到最低,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变被动管理到计划管理到全面的资产管理。同时我们引入一些大型煤炭企业的经验建立了设备租赁管理体系,由设备租赁部门统一管理设备的购置、维护、分配、报废等工作,生产作业单位按租赁体制使用生产设备,以解决生产作业单位设备管理人力不足的实际情况。 强大的查询、统计,实现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控。 集团公司可以实时查询任意下属矿的资金情况、代存煤数量、库存物资数量、生产数量、运销情况。某些往来单位跟集团下属的所有企业都有业务往来,可以一次的查询到这个往来单位跟所有单位的业务发生情况,并分清单位和会计科目,做到整个集团一本帐;对某种物资也能做到查询在整个集团的库存情况;对运销的统计可以分矿别、分煤种统计,也可以统计集团的数据…… 业务推荐 运销管理 业务背景 能源产业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近几年也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其中煤炭作为重要能源表现的越来越抢眼,整个社会对煤炭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如何合理开发、有序分配,同时保障煤炭生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已成为煤炭行业关注的焦点。 通过抓好煤炭运销管理来解决煤炭资源的合理分配流通已成为行业企业的共同认识,业内众多企业也已为之做出了很多工作,改善管理模式和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已成为了两大主题工作。 煤炭运销管理系统将运销业务中的合同、计划、调度发运、销售结算以及内部结算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全面支撑煤炭企业运销管理业务,系统提供了强大的数据分析平台支持企业决策。煤炭运销管理系统的建设能帮助企业快速适应新的销售模式,及时应对灵活多变的市场及销售策略,同时给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注入强劲动力。 系统架构 系统引入了先进的几种式管理模式,采用领先的.技术体系基于GS产品框架构建而成。整个系统设计灵活,业务点广泛,安全性、可靠性高,能适应目前行业企业中的自销、统销以及自销与统销并存的多种管理模式。 产品特点分析 集中式管理模式 在市场和 *** 决策的推动下煤炭企业的销售模式逐渐由分散经营转向集中经营的管理模式,各企业相继强化了运销公司(处)的职能,但由于地域的分散给其带来很大困难。 管理难点主要体现在: 1. 信息不能及时共享,管理者得到的信息通常是过时的或者不完整的; 2. 支持决策数据杂乱,决策执行周期长且效果不理想; 3. 信息阶层化上层的管理机构无法掌握销售细节数据; 4. 成本居高不下,存在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 运销管理系统针对行业现状并融入先进的管理念,同时吸收了大量行业企业的实际管理经营及需求,统一规划设计了一套集中式运销管理架构体系。 集中式管理优点体现: 1. 数据集中,信息及时共享,解决信息传递带来的时效性、完整性问题; 2. 集中式管理真正实现信息扁平化管理,为企业统一的数据决策分析平台,能够实现对业务的细枝末节进行挖掘分析支持决策; 3. 严密的权限管理实现数据分权管理,可以根据企业实际定义自己的组织机构并对各环节进行授权与监控; 4. 优化业务流程,各部门在同一平台上工作,降低沟通与协调的人力和物力成本; 运杂费自动稽核体系 煤炭的运输成本非常之高,运杂费在整体费用中占有很大比例,但由于运输过程涉及环节和交互方多、信息量大、计算方法灵活多变等特点影响很多企业采用了粗放的运杂费稽核方法。 问题主要体现为: 1. 只进行粗略计算无明细信息; 2. 过度依赖运输机构提供的数据,难以核对准确性; 3. 计算周期长不能及时掌握; 4. 事后计算难以进行运杂费预测; 运销管理系统设计了一套运杂费自动稽核体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定义符合现状的费用体系,系统在业务中融合了运杂费计算,自动调用费用体系的稽核规则。企业在系统建立之初收集运杂费相关的数据载入该体系,主要包括运输线路、运输站点、站点距离、基本装卸费用、相关费用计算系数等,再根据运杂费收取政策定制运杂费项目并定义项目的计算方法,企业可随时修改调整定义数据以适应业务变化。 体系特点体现: 1. 运杂费项目完全可定义,让运杂费管理可粗可细收放自如; 2. 运杂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可定义,能适应业务的无穷变化; 3. 将运杂费计算融入发运业务,让企业及掌握运杂费发生情况,提供准确稽核依据; 4. 准确进行运杂费预算,能对费用进行精确控制; 结算可定义设计 集中式管理的运销业务结算分为对外结算和内部结算两个业务环节,对外结算是跟购煤用户直接结清货款、代垫运杂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内部结算是销售公司(处)与生产矿之间的销售收入结算。煤炭企业的发运量大、客户众多、结算处理复杂多变等给企业带了很多困难,主要如下: 1. 结算周期过长,响应缓慢; 2. 结算业务给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大,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财务人员; 3. 收集整理结算依据数据工作量大,数据误差率高; 4. 结算政策不能快速调整; 企业销售结算的方法随着管理的改善和外部运营环境的改变而不断调整,行业内的各家企业都使用各自的结算政策,这就要求运销管理的结算设计需要考虑灵活设置结算政策以适应变化和个性化。同时系统提供自动结算功能,帮助企业快速准确结算,提高用户满意度,加速资金回笼。 结算(包含对外结算和内部结算)的特点如下: 1. 结算项目可完全自定义,项目支持煤款、运杂费和其他项目等; 2. 结算项目计算方法可定义,可以定义算法组织发运、运费数据等运算取得结果; 3. 结算项目可以随时调整适应变化; 4. 自动根据定义的结算政策进行结算生成结算单,快速及时处理结算业务; 灵活设置的价格政策体系 随着整个煤炭行业市场化煤炭企业面向市场就意味着要适应市场的变化,煤炭在市场中表现最受关注的应该是煤炭价格,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政策体系来适应市场的变化牢牢把握市场同时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企业面临的又一重大问题,行业中相继出现了随行就市、以质定价等定价措施。要落实这些定价措施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和复杂的计算,给企业执行销售价格带来了很多困难。 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 定价依据数据搜集整理工作量大,常出现数据丢失造成定价不准确; 2. 价格计算复杂工作量大,计算周期长出错几率大; 3. 价格政策调整落实周期长,需要逐一给相关部门的人员解释调整内容; 4. 价格政策调整对全局业务影响大,所有涉及的业务部门都要做调整,响应缓慢; 运销管理系统内置了一套灵活的价格政策体系,与发运结算等完美结合,在发运资信检查、销售结算(对外结算和内部结算)等业务处理使用价格政策体系定义的价格策略取得价格,适应价格的灵活多变,真正实现一套切实可行的价格政策体系。 其特点表现如下: 1. 自动收集整理相关依赖业务数据,例如:发运数据、质量数据等; 2. 用户可对业务数据进行数学算法定义生成数据对象作为定价依据; 3. 用户可根据政策定义定价方法; 4. 系统在检查资信、结算等业务环节自动调用定价政策计算价格; 客户应用价值——山东新汶矿业集团 新汶矿业集团是国家512户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之一和山东省136户重点企业集团之一。新汶矿业集团目前有煤炭主业和非煤产业并举的两大产业群落,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在2004年中国煤炭企业100强中排名第8位。 新汶矿业集团的财务和物流全部采用集中式的管理模式,虽然企业众多、规模较大、分散较广,但管理却紧凑有序,集团的管控力度很大。集团设立结算中心对集团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设立供应公司统一物资采购和仓储,并且采用物资超市的管理模式;设立销售公司对煤炭进行统一销售、发运和结算。 新汶矿业集团通过成功实施浪潮煤炭行业软件不仅仅解决了原系统存在的不统一的问题,而且实现了支持集中式的集团管理模式。系统实现了数据的集中和管理的集中、支持集团的标准化管理和控制、支持跨煤矿的业务流程、支持煤矿之间多种业务处理模式和结算关系、支持集团对各煤矿数据信息的及时查询、汇总和分析。信息系统给新汶矿业集团的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财务实现集中管理后,集团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规范得到了充分的贯彻,杜绝了以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各矿的财务信息对集团来讲是透明的,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软件可以实时的查询集团的合并会计帐,能对有异议的下属矿会计帐进行进一步分析查询,继而查询下属矿的明细账、会计凭证,直至原始凭证的影印文件。发现问题能及时的做出反映,从而杜绝了暗箱操作的问题;信息收集的及时准确性,提高了集团对财务状况的掌控能力,便于及时做出分析与决策;集中化的资金管理,大大降低了融资和使用成本、降低了因资金的挪用、盲目投资等引起的财务风险。集中物流管理更能体现集团公司统一对外的优势所在,大宗的物资集中采购可以获得供应商的更多价格、付款、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物资超市模式,降低了集团的存货成本和存货损失;集中仓储可以实现物资在集团范围内的调配,减少占压和浪费;这种模式消除了各煤矿间的业务壁垒和管理屏障,更体现出集团的整体利益。 :oint..article/2009/07/242136_2. 煤炭行业股票有哪些,2014煤炭行业股票解析 中煤能源,璐安环能,兰花科创,上海能源,冀中能源,大同煤业等等;煤炭行业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行业,是自然垄断行业,企业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所占有资源量决定。我国煤炭市场受之前鼓励政策影响,民间资本纷纷涉足,煤炭产销量大幅提升,为国家能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不过,安全事故、资源浪费、收入分配不均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大型煤企多为国有企业,其依托雄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在煤炭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同时,国家给予的诸多倾斜政策,助其迅速确立了垄断地位。经历了行业“黄金十年”的发展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大,高耗能产业受到限制,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煤炭消费需求不旺,国内煤炭行业产能建设超前、进口煤价略低、煤碳价格持续下跌的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行业近几年的处境十分不利,行业优势已不明显 股票 煤炭行业 煤炭有色已处高位,随时都有下跌的可能,这不需要利空。利空是好事,主力股票难以出货,此时最惧怕的是利好,一旦出现,就会借机出货。 煤炭行业怎样? 我国的能源消费是以煤炭为主,短期内这一现状也不会改变,处于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的考虑,传统粗放式的利用煤炭资源以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越来越受到大众欢迎,面对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瓶颈,煤制天然气为其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继续推进“十一五”期间国家已核准煤制气项目建设,尽快达产达标。“十二五”期间,开展煤制气项目升级示范,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示范规模。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中国煤炭行业专项调研与前景预测分析报告 中国能源领域改革的关键是促转型,在国内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尤其是控制煤炭的背景下,石油和天然气未来还要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按照《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计算,2015年中国能源自给率要保持在85%的水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煤炭行业的前景 前景不看好,属于夕阳产业 煤炭行业的走势! 煤炭价格比07年涨了一倍还多·现在民用碳的销量不行了·都用电啦·用电比烧碳还合适的·目前供需关系不算太好· 煤炭行业重组后的垄断力更为强大了·价格更是没的说·
2023-08-28 10:42:231

面对煤炭市场低迷,如何为企业分担责任,如何开展好本部门工作

一、当前煤炭市场低迷的原因分析 一是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制约。制约煤炭行业发展最主要的因素还是整个经济发展疲软,这包括国内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状况,如果全球经济长期放缓,那整个能源需求都会受到影响,煤炭将首当其冲。 二是进口煤的大量涌入,是这一轮市场形势发生转折、煤价大幅下跌的最主要因素。进口煤之所以能够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依靠的是成本优势。去年以来的价格数据显示,无论国内煤价如何快速下跌,进口煤价格始终低于国内煤价10-30元的水平。据测算,当环渤海指数低于630元时,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煤矿处于亏损状态,而进口煤却仍有利可图。从近期煤炭市场行情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降至615元,同比下跌了22%,再度刷新该指数发布以来的新低。自2008年我国开放煤炭进口限制以来,国内煤炭进口迎来“井喷”期。海关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进口煤炭量仅有4040万吨,而到了2012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已经达到了2.9亿吨。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口煤炭8000万吨,同比增加30%。当前市场形势下,部分煤炭企业由于在成本上无法与进口煤竞争而陷入亏损。今后中国煤炭企业将长期面对进口煤的竞争压力。 三是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煤炭供应能力大幅增加。“十一五”以来,煤炭固定投资快速增加,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煤炭产能,山西、内蒙古和河南等主要产煤省区经过近年来的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了一大批大中型煤矿,加上新建煤矿陆续投产,煤炭稳定供应能力大幅提高。2010年全国已取得探矿权的煤炭项目14423处,总产能36亿吨/年。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数千个,总规模超过10亿吨/年。预计到2015年,全国煤炭总产量将超过42亿吨。产能过剩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四是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耗增速将放缓。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度加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愈来愈严格, 环境保护问题,包括对碳排放带来气候和氮氧化物、硫化物以及粉尘带来的环境污染的要求也将会愈来愈高愈来愈严,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需求将得到控制,能源消耗降低。只有电力成为煤炭需求增长的主要动力,但电力产业中,火电不在优先发展之列,水电、风电、太阳能、核能、生物能发电都排在火电之前。 五是清洁能源加速发展和页岩油气等变革,可能对煤炭产业带来深刻影响。作为未来最重要的新能源之一,页岩气正在改写世界能源格局。2010年,美国页岩气开采量高达1379亿立方米,极大提高了能源的自给率和能源安全,我国页岩气可采量约25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一,目前页岩气开发利用日益得到国家和市场关注,从2012年开始已经有国内大型煤炭企业三大油企、神华集团、永泰能源、华电集团涉足这一行业,未来必然会有更多的能源企业涉足,形成勘探、开发、开采热潮。虽然短期对煤炭产业构不成大的威胁,由此造成煤价大跌,但煤炭行业盈利却持续受到挤压。这些可能对未来能源结构特别是煤炭行业发展产生新的严重的影响。 煤炭行业十年黄金期已经结束,今后也不再可能出现类似于十年黄金期的大规模发展的态势了。 二、市场低迷情况下国有煤炭企业的应对措施 国有煤炭企业是支撑我国一次能源需求的主力军。在未来十到二十年,中国的能源结构依然将以煤炭为主,市场将依然会出现波动,由于前面分析过的原因,煤炭价格不会大幅增长,相反还有可能出现低位下行的趋势。这就倒逼煤炭企业必须采取必要措施,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生存发展能力。 第一、转型升级,科技引领,多元化发展 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导向、推动、规约、限制因素很多,涉及到政策、资金、土地、环保、生态、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而技术瓶颈是制约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主要手段必须依靠技术的改进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对于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不容忽视。我们认为,其着力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确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科技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技术创新系统是由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核心部分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经过兼并重组整合,目前集团化的大型企业主导了煤炭产业,建设以煤炭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煤炭产业创新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而煤炭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煤炭企业本身转型升级的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合理引导。 二是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煤炭等传统能源的出路在于生产的机械化、信息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利用的清洁化和发展高端化。要实现这“五化”,科技的支撑必不可少。政府要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股份制、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创新链上、中、下游的对接与整合。各级政府科研经费优先支持产业联盟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煤炭企业也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寻求联合,实施联盟。 三是推广多联产技术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多联产技术是利用物理化学方法达到煤的高效、洁净利用的途径。它以煤炭气化为中心,可以将95%以上的煤转换成一种称之为合成气的可燃气体。将合成气用于联合循环发电,可以获得比常规燃煤发电高的能源利用效率。多联产是国际国内煤炭企业当然也是煤炭产业今后发展“大型煤化工—— 能源综合”产业的一大技术方向。另外,当前煤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等新兴产业正处于大规模发展前期,我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在这几个产业方面都有技术探索,而且正在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未来煤炭的多联产方面应该大有作为,应该有条件引领全国煤炭产业现代化的新潮流。 四是打造循环经济模式,推进煤炭工业园区建设。要建设煤炭产业循环园区,建设能把煤炭“吃干榨净”的生产链,比如原煤洗选后精煤外运,洗中煤用于发电或甲醇生产,电厂的余热用于供热,废弃的粉煤灰做为水泥生产原料,水泥厂废渣制成建材,煤矿伴生的其他矿藏综合利用,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净化后用于电厂冷却和花草浇灌。园区各项目要首尾相接、闭路循环、互为利用,实现“挖煤不见煤,发电不冒烟”产业链条最完整的循环经济园区。这一发展方向对大型煤炭企业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五是企业要加大科研投入。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炭企业应走集团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整合的是资源,也是实力。政府和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发挥科技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导向作用,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共性技术项目,加大对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政府科研经费也要向这方面倾斜,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另外,在兼并重组整合中可置换出部分闲置资金,这样就可为煤炭工业的转型跨越提供资金保障,这部分资金可以适当方式投入到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中。 六是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各煤炭企业主体要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加快培养造就引进聚集煤炭企业领军人才及生产、科研一线人才,重点做好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大力倡导以入股、聘用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入股及股权分红制度。神华集团率先在国内创建了低碳研究院,低碳研究院要出成果,出人才。 依靠科技引领使大型煤炭企业及矿区的大气、水、噪音、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显著改观,产业链条得到进一步延伸,实现资源保护性开发和环境综合治理同步进行,已成为国内大型煤炭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也是提高煤炭企业核心竞争力,应对当前市场变化的必由之路。 第二、降本增效 国内煤炭价格回落,主要是受进口煤价低的影响。毋庸讳言,进口煤炭之所以能够对国内煤炭形成冲击主要依靠的是低成本。这就说明国内煤炭企业的成本太高,降低成本大有潜力可挖。在当前形势下应科学制定决策,采取多种方式,深挖企业内部潜力,通过实施目标管理、精细管理,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确保企业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成本控制应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财会人员对企业成本控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制定企业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建立成本控制责任制等。这些都使人们认为成本控制是财会部门的事。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也是企业不能有效控制成本的根本原因。固定资产的增加更新改造、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设备的效率、利用台时等,诸如此类问题是由生产技术部门决定的。只有摆正生产技术部门在成本控制的主导地位,明确企业各部门成本控制的责任,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 二是成本控制是全员、全过程的成本控制。首先,是企业领导对成本的控制。领导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组织者,他们对成本控制是否重视,决策是否正确,是否得法,是成本控制的关键,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成本控制的效果。因此,企业领导必须重视成本控制,积极组织和领导全体职工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其次,是一般职工的成本控制。企业每个职工的劳动成果,每项费用支出,最终都要反映到成本中去。因此,人人都要有成本控制的意识。即使是企业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也涉及到成本控制的问题,如办公费用指标是否超支,业务招待费用能否降低,这些都是成本控制的内容。总之,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要有成本控制的意识,这样才能对成本进行较好地控制。 企业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是指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的成本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成本
2023-08-28 10:42:451

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的提高供给

长期以来,中国主要依靠本国能源资源发展经济,能源自给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远远高于多数发达国家。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具备了较强的能源生产供应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中国将首先立足于国内能源资源,着重优化能源结构,努力提高供应能力。中国能源资源的开发潜力较大。煤炭已发现的资源量仅占资源蕴藏量的13%,可采储量占已发现资源量的40%。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仅为20%。石油资源探明程度为33%,开始进入勘探中期,仍有较大潜力。天然气资源探明程度为14%,处于勘探早期,资源前景广阔。非常规能源资源尚处于开发利用初期,开发潜力较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刚刚起步,发展空间很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好的前景。中国提高能源供应能力的措施是:——有序发展煤炭。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增加供给能力、优化能源结构、保障煤矿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是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支持大型煤炭基地的资源普查和地质详查,规范商业性勘探,提高资源保障程度,稳步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通过企业兼并和重组,形成若干产能亿吨级的大型企业集团。继续推进煤炭资源开发整合,调整改造中小煤矿,依法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小煤矿,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实行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和采煤综合机械化程度,推进煤炭的清洁生产和利用,鼓励洁净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替代液体燃料研究和示范。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加强煤炭运输体系建设,稳步提高运输能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积极发展电力。电力是高效清洁的能源,建立经济、高效、稳定的电力供应体系,是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要求。中国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电源结构。在综合考虑资源、技术、环保和市场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发展煤电,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鼓励发展坑口电站,重点发展大型高效环保机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在保护生态、妥善解决移民问题的条件下,大力发展水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电。加强区域和输配电网络建设,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实行电力统一规划和调度,建立健全电力安全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节能调度,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油气。中国继续实行油气并举的方针,稳定增加原油产量,努力提高天然气产量。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重点加强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等主要含油气盆地勘探开发,积极探索陆地新区、新领域、新层系和重点海域勘查,切实增加可采储量。深入挖掘主要产油区的发展潜力,加强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延缓老油田产量递减。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积极开发煤层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能源。继续加快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中国能源优先发展的领域。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是解决能源供需矛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国已经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价格优惠及社会公摊的政策。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资源调查、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的发展目标。中国将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加快大型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适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成熟技术,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发电等利用技术,将建设若干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以规模化带动产业化。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和配套政策,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和市场及服务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中国有7.5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受经济和技术水平的限制,仍有多数农村地区依靠传统方式利用生物质能源。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的一个特殊问题。中国政府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中国通过实施“光明工程”、“农网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送电到乡”,同时充分利用小水电、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解决了3000多万农村无电人口及偏远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基本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中国将继续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生物质能利用、太阳能热利用等,为农村地区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继续推广应用省柴节能灶炕、小风电、微水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继续增加农村优质化石能源的供应,提高农村商品能源的消费比重。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积极扩大电网覆盖范围。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2023-08-28 10:42:561

2021年煤炭紧张是什么原因?为什么煤老板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好的很
2023-08-28 10:43:1110

浅谈煤炭企业如何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新形势下企业宣传工作的内容要更加多样化,不仅包括矿区生产动态、煤炭产业行情、相关政策法规等,还应在宣传工作中对矿区员工给予更多人性化关注,在宣传内容上更加活泼有趣而不失原则性。此外,煤炭企业宣传工作者在对企业进行宣传时还应虚心学习借鉴同行业其他企业宣传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不断改进完善宣传工作,进而为煤炭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保证。  1、明确宣传目的  企业的宣传部门是企业党政工作的“耳目喉舌”,承担着党和领导政策决策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是企业员工了解企业行情、动态的重要渠道,也是塑造企业社会形象的关键举措。煤炭企业的宣传工作应站在政治的高度层层展开,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迅猛增长,部分煤炭企业出现“重生产、轻政治”的经营理念,导致生产作业现场事故频发、问题不断。企业内部的宣传工作者应首先具备极高的政治敏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拓宽新闻视野。只有将宣传与政治有机结合起来,煤炭企业的宣传方向才有保证。  2、重视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新闻学中对新闻属性做出明确规定,第一点就是真实,真实性是新闻的第一属性。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宣传在宣传内容上存在大量失实报道,不仅有违新闻宣传工作的本质,还极大地影响了企业信誉。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宣传工作,煤炭企业的宣传部门应从宣传内容层面作出改进。宣传工作者应对新闻稿件认真审核,摒弃假新闻和低质量的新闻稿件,秉着对企业宣传负责的原则,对发表的每一篇稿件内容信息都应进行核实,明确作者详细信息并予以记录。由此,不但新闻宣传质量有了一定保证,企业员工也能逐渐在企业宣传中找到共鸣,增强企业归属感、认同感。  3、创新宣传方式  随着社会发展,多媒体科学技术也日趋成熟。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要在激烈的企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煤炭企业宣传工作应更加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化、高科技化。二十一世纪对新闻媒体而言,无疑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面对丰富多彩的传播手段,媒体应接不暇,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传统媒体如纸媒、广播、电视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威胁。煤炭企业在宣传手段转型的关键时期,应大胆创新改革,勇于尝试不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不同传播媒体的特性,为企业宣传服务。  4、加强宣传团队建设  当今的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谁拥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谁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笑到最后。煤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宣传,宣传工作离不开专业的宣传团队。在煤炭企业中,宣传工作从组稿、编稿、排版到审稿,直至最终发稿,无一不需要专业的高素质人才来完成,只有建立健全宣传团队建设,企业宣传品质才有保证。具体来讲,新形势下的煤炭企业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宣传团队建设,制定企业宣传规范,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科室机构,对宣传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合理分配,在宣传工作中采用责任制。  此外,面对当前媒体手段的多样化竞争,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企业人才招聘时应更加注重计算机网络与新闻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选用。在新形势下,计算机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更是在企业宣传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型的煤炭企业宣传工作者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新闻素养,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互联网操作处理技能。煤炭企业应加强对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宣传工作者的业务素养,进而更好地投入到企业宣传工作中去。
2023-08-28 10:46:162

中国是哪一年放开煤炭价格的?

真正的煤电博弈始于1993年煤炭价格放开按照政府当时的理念,要进行市场经济改革,首先要有市场化的企业,而企业市场化的关键则在于“自负盈亏”。在这一思路指导下,煤炭企业所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日渐减少,相反,各地政府对所属煤炭企业的利税标准却越来越高。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定价机制,使得煤炭业顿时陷入全面亏损的状态。 在当时的环境下,电力价格的弹性远远不如石油产品,电力价格的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难以预计。出于种种原因的考虑,主管部门最终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即部分放开煤炭价格,采取“价格双轨制”的政策,从此,电煤市场就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之下。也正是从这一年,煤电两大产业之间的关系由“煤从属于电”转变为“煤电互搏”。 2001年以后,煤炭价格改成由政府协调下的企业协商,但是由于中国电力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国家“有形的手”依然操控着煤炭市场。 据统计,自1993年放开煤炭价格以来的13年里,绝大部分时间段是市场煤价高于重点煤炭合同价,这期间电力部门与煤炭企业以国家重点电煤合同形式签订的煤炭供应量为20亿吨,由于这20亿吨煤是煤炭企业以低于市场煤炭的价格销售,仅此一项,13年来煤炭企业实际少收入约328亿元。在2003年的长沙煤炭订货会上,这一多年的“积怨”终于全面爆发。电力部门自始至终坚持“三个不能改变”——按2002年煤炭订货合同“价格不能改变、合同条款不能改变、订货基数不能改变”,而由于供应紧缺获得发言权的煤炭企业并不买账,致使煤电矛盾不断升级。 尽管由于煤电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纳入市场“无形之手”的操控之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现状,价格双轨制非但没有将市场与国家调控有机结合起来,反而形成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双手互搏的尴尬局面。
2023-08-28 10:46:251

谁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煤炭资源枯竭市政府将如何转形?

首先对阁下忧国忧民的心感到敬佩,不过七台河没啥发展,谢谢~~
2023-08-28 10:46:363

节能评估报告的相关政策

以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网披露的相关政策为参考:通用法律法规具体如表1所示:表1节能通用法律法规 序号 名称 编号或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5 《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告》 国发[2007]15号 6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发改环资[2004]2505号 7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2006年12月 8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15587-2008 9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2006 10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3485-1998 11 《评价企业和利用热技术导则》 GB/T3486-1998 12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2008 13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 国家发改委2005年65号 14 《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与审查暂行办法》 发改委令2010年6号 15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令[2004]第16号 16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原国家经贸委令[1999]第7号 17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改能源[2007]2174号 18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改能源[2008]610号 19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 20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发改环资[2004]73号 21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发改环资[2007]199号 22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国家发改委公告2005年第17 号 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发改环资[2007]21号 24 天然气利用政策 发改能源[2007]2155号 在节能通用法规的指导下,各部门制定了一些与节能评估相关的专项法规,具体如下:表2节能专项法规 序号 名称 编号 1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科[2006]231号 2 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 建科[2005]78号 3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科[2007]245号 4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部长令[2005]第143号 5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建科[2005]199号 6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析及其检测方法》 GB7017-2008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07]42号 8 《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 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 9 铁路节能技术政策 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 10 《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 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 11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交体发[2006]592号 12 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发改能源[2007]1456号 13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发改能源[2007]141号 14 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 原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颁布的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也与节能评估密切相关,表3列出了与节能评估相关的一些主要的产业政策。表3与节能评估相关的产业政策 序号 名称 编号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 国家发改委令[2011]第 2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2007]第57号 3 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5]40号 4 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紧急通知 发改运行[2007]933号 5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改委令[2004]第8号 6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35号 7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改委令[2006]第50号 8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71号 9 煤炭产业政策 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80号 除表3所列的产业政策外,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以及各行业的准入条件等规则,对于本行业项目的节能评估来说也很重要。 各行业与节能评估相关的一些标准与规范,对节能技术的应用、能耗限额等方面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对于本行业的节能评估工作来说有着重大的意义。如工业类相关标准与规范、建筑类相关标准与规范、交通运输类相关标准与规范等。
2023-08-28 10:46:561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省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生产管理;负责省属煤矿基建项目的审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对煤矿经营管理实行宏观指导;指导煤炭运销协调。(三)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的监管工作;对全省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煤炭行业安全技术培训。(四)负责依法整顿全省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生产安全整治;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及相关工作。(五)负责省属国有煤炭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省内国有重点煤矿亏损补贴指标方案制定和专项工程补贴资金的审定、分配;负责国家煤矿各项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审定、报批、使用、监督和管理.(六)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按管理权限履行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七)受省国资委委托,代表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负责省属国有煤矿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及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奖惩.(八)负责掌握和分析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动态、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省内外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的发布.(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设8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调研、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信访、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二)干部管理培训处 负责省属煤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的管理与考核;指导煤炭企业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编制管理工作。(三)规划发展处 负责研究拟订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按《煤炭法》规定权限对开办煤矿条件进行审批;负责煤矿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专项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四)行业管理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定和提出煤炭工业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建议;负责煤矿企业经济运行,指导经营管理;承担煤炭企业管理和煤矿质量标准化的相关业务;负责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改制、破产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及年检工作;掌握和分析全省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省内外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五)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受省国资委的委托,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产权管理;负责国有煤炭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省属国有煤炭财务管理工作;拟定省属国有煤炭亏损补贴方案;监督、检查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六)生产技术处 负责煤矿生产管理;负责煤矿企业重大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批;负责煤矿生产运行的调度管理和险情报告;负责煤矿重大生产事故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负责煤矿瓦斯检测鉴定、生产能力核定和计划控制工作;负责煤矿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年检工作;负责煤矿生产和安全信息管理。(七)煤炭运销协调处 负责监测、分析和掌握煤炭产品生产、运输、销售情况,对省内煤炭产运销衔接进行宏观指导;组织解决煤炭产运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省内国有煤矿订货和煤炭产量、运输计划、产品价格的协调;研究提出省内煤炭需求平衡、煤矿产量计划、市场价格有关政策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 抓好国有煤矿产品质量工作。(八)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日常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参考资料http://www.lnmgj.gov.cn/indexOpe.do?id=1和http://baike.baidu.com/view/3438471.htm
2023-08-28 10:47:272

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山西省总结出了哪些有效的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资源开发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但是,煤炭被视为我国能源资源中的“基石”,我们不能因为环境污染就放弃资源开发。解决煤炭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整顿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从循环经济入手,治理污染的同时综合利用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煤层气,大力开发煤化工产品,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1.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小型矿山企业的无序开采,不仅造成了煤炭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由于装备差技术水平低,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大型现代化企业由于污染防治设施配置齐全,自身能耗低,污染物处理和回收利用率高,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证。关停小型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促使全省煤炭资源尽快摆脱“多、小、散、乱”的局面,向优势煤炭开采企业集中。加快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全力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搞好统筹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完善资源管理和生产开发制度,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整顿资源开发秩序,严禁擅自开办煤矿、私挖乱采,实现合理有序开发。2.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积极开发塌陷区土地、煤矸石及粉煤灰等废弃资源堆场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征用耕地原则,是保证山西省国土资源总量平衡和生态安全的重大措施。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综合利用塌陷土地进行矸石、粉煤灰充填复垦造地,或发展养殖业、种植业,逐步发展生态产业,可使已被破坏的土地逐步恢复生机。3.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做好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矿井废水和废气以及脱硫废渣等废弃资源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利用的重要措施。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水泥及建材,利用煤矸石发电,回用矿井废水用于选煤和工业用水,抽取煤层气发电或为居民提供燃气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最有效途经。4.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建议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水资源损失、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煤矸石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重要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等。5.大力发展煤化工,向煤炭精深加工要效益  煤化工是以煤炭为资源,利用科学技术加工生产化学化工产品的一个大产业。其产品如化肥、甲醇、乙烯、丙烯等,市场潜力巨大,产品附加值高,1吨化工产品价格是1吨煤炭价格的几倍到几十倍。根据山西省煤炭及工业特点,重点发展甲醇及衍生物、乙炔化工、化肥、煤焦油深加工、煤制油以及煤层气和焦炉煤气联产利用等项目。  6.用新装备生产焦化产品  只焦不化,这是过去人们描述山西焦化行业时常说的,即指将炼焦时产生的大量煤气排放掉,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通过改造旧焦炉,更新炼焦生产装备,实现收回焦炉剩余煤气,利用余热发电并开发醇醚燃料等。综上所述,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炭资源。同时告别只挖煤、采煤的单一经济模式,走以煤为原料提炼转化系列化工产品,形成煤化工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的保障。
2023-08-28 10:47:421

有国家政策鼓励的行业有那些?

现在的政策就是省道,国道不让走,让走高速就是国家的政策吗?
2023-08-28 10:47:552

煤炭行业有关的协会是什么?对具体煤炭企业影响有哪些?作用大不大? 请业内人士多多帮忙。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简称,中煤协会,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COAL ASSOCIATION(缩写:CNCA)。是经原国家经贸委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煤炭行业综合 性社团组织。理事会由593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66人,团体会员单位984家,就其组织规模和涵盖范围,是目前煤炭行业最大的社团组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成立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以推动煤炭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为重点,努力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判断形势,科学地把握未来,适时提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议,千方百计地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促进煤炭行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坚持深化协会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协会逐步成为政府认可、会员信赖、具有较强凝聚力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订和实施煤炭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协调会员关系,不断提高行业凝集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与制定,做好法律咨询。参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做好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质量、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和规范,组织和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产业安全状况调查,参与起草行业安全生产发展 规划,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鉴定,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引进、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受国家相关部门委托,开展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对会员单位的发展状况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为会员单位和政府、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贯彻国家技术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煤炭工业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发展煤炭工业技术的政策建议,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和规模化。 (八)加强煤炭工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推动煤炭行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参与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前期论证。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安全核准的专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参与行业资质认证和煤炭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煤炭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工作,发布行业新纪录。经授权,开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等评审奖励工作以及有关国家奖项的推荐工作。 (九)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会员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图书。 (十)经授权,开展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煤炭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十一)推进行业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十二)参与煤炭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建设,指导煤炭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评选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优秀矿(厂)长、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推介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加大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促进煤炭深加工、煤炭转化和煤层气资源开发与利用。开展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四)协助企业做好煤炭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行业文化、体育、新闻等方面的工作。经授权,设立行业从业人员荣誉制度,发展煤炭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矿区建设。 (十五)行使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外事权,承担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代表中国煤炭行业并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与国际同业组织、境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际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单位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损害调查,维护正常的煤炭进出口经营秩序。 (十六)承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接受会员和社会的委托,提供有关专项服务。
2023-08-28 10:48:051

为什么山西煤炭资源这么丰富却还是很落后?

2023年产量13亿吨,人囗34807万,人均37吨煤,每吨800元,人均3万元。3口之家9万元,不含种地,手工,还落后么?
2023-08-28 10:48:162

“煤超疯”再现,市场煤价为何会疯涨?

我们这边现在1.2元一斤
2023-08-28 10:49:4210

山西焦煤年报分析?评价山西焦煤?下周山西焦煤能涨吗?

在国家提议"双碳"发展战略目标下,限制了一些正在发展的生产线,这些生产线都是高污染、低效率的。从而使得煤炭的供给量迅速而剧烈的下降,同时其价格也不断的快速上涨,而且A股中的煤炭采选指数也一度涨到巅峰。 作为投资者的我们目前是否还有机会参与其中呢?今天学姐就给大家科普一下煤炭采选行业的上市公司-山西焦煤! 在为大家讲解山西焦煤之前,学姐将有关煤炭采选行业龙头股名单已经整理到下面了,赶紧来看看吧:宝藏资料:煤炭采选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山西焦煤于1999年4月26日由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西山劳动服务公司、山西庆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杰森实业有限公司、太原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注册成立,在深交所2000年7月26日挂牌上市。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洗选加工、发供电、电力设施承运承修、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等。 大致了解山西焦煤的公司情况后,我们来看看山西焦煤公司有什么过人之处,它是否值得我们投资?亮点一:资源优势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和气煤等基本都是山西焦煤生产的,而在国内冶炼精煤供给方面,这些产品占据着重要地位。公司所在的矿区拥有非常丰富的资源储量,而且煤层赋存稳定、地质构造简单和煤种齐全是它的特性。掌握有十分充足的煤炭资源矿区,是公司增加营收的重要基础,对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做好充足准备是有好处的。 亮点二:区位优势山西焦煤的西山煤电生产矿区的地理位置是在国家大型煤炭规划基地的晋中基地,同时由于国家的能源产业政策、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和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等措施的实施,为公司发展主要业务提供了很大的机会。此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煤炭资源的扩张和产业整合,这是为了进一步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 亮点三:产业优势山西焦煤是作为第一批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公司,目前公司已形成"煤-电-材"、"煤-焦-化"两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和"煤、电、焦、化、材"协调发展的格局,此优势有助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最大化由于文章具有篇幅限制,要是各位想清楚更多关于山西焦煤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山西焦煤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由于煤炭具有低成本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说明在资源消费领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该企业依然担任着重要岗位。同时,国家对环保政策一直很重视,而且政策的程度不断加深,使得我国煤炭采选行业发展方向变成了集约式、绿色、循环,并且会整顿或者关闭中小型煤炭企业,将对煤炭采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竞争力和营收增加产生积极作用。总的来说,山西焦煤这家上市公司是在未来值得期待的! 不过文章不是实时发布的,要是想深入了解山西焦煤行情,不妨点击下方链接,将会有专门的投顾为你诊断股市,看下山西焦煤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山西焦煤还有机会吗?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2023-08-28 10:52:101

2011年山西省发展提出的“四条路子,三个跨越”具体指的是什么?

  “四条路子”的主要内容:  一是走出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路子。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快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制约发展的观念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更多地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发展,促进粗放式、被动性增长向集约式、稳健性增长转变,拓展和创新能源产业,培育多元支柱产业体系,提高新型工业化水平,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使我省能源基地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老工业基地增创新的优势。  二是走出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以永续发展为计,为子孙后代着想,借鉴国内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成功经验,掘弃不顾资源环境生态代价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的做法,大力推进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相协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作出我们这一代人应有的贡献。  三是走出欠发达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子。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更加重视维护公平正义,更加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在团结和睦的社会环境中推进发展,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走出内陆省份对外开放的路子。摆脱资源依赖性和思维封闭性对发展的影响,改变内陆省份扩大开放难有大作为的消极心态,树立开放理念、弘扬开放精神,创优投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外向度,构建开放而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体系,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用大开放促进新发展新跨越。  走出“四条路子”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在产业、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实现三个方面的跨越。  一是实现由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  我省是一个以煤为主的能源大省。据统计,从1979年到2007年,山西累计生产原煤85亿多吨,外调近60亿吨。可以说,山西煤炭工业为全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有力地支撑着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粗放式开采煤炭,也确实积累了许多问题,留下巨额的历史欠账。  实现由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其实质是提高煤炭产品的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这一跨越,关键是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同时要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  做好煤炭这篇文章,当前要做好国家确定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促进煤炭产业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具体要统筹做好行业管理、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煤矿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等各项工作,建立和形成五个机制,即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协调、务实高效的行业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节约、合理的资源开发机制,构建不欠新账、渐还旧账的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立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援助机制,促进山西煤炭工业尽快步入资源回采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大力发展煤化工,也就是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山西不发展煤炭是不行的,但仅仅挖煤也是不够的。必须以煤炭为依托向下游产业延伸。在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发展的同时,要立足现有基础,结合资源分布和环境容量,大力发展以醇醚燃料为重点的现代煤化工产业,比如,醛类、醋酸、二甲醚、煤基合成油、1 - 4丁二醇等等。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现有化工、煤炭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同业聚集、产业链延伸和循环经济为纽带,发展煤化工业园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新上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煤化工项目。到2010年,全省煤化工产业要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从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新型替代能源的煤层气、煤制油发展潜力也比较大。我省是全国煤层气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资源储量约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储量的1/3。在六大煤田中,沁水煤田和河东煤田煤层气资源量最大,分别为6.85万亿立方米和2.84万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的93.26%,是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两大战略重点。从煤层气资源的分布、开采条件和资源品质来看,我省煤层气资源有着分布集中、埋藏浅、可采性好、甲烷含量高(大于95%)等特点,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  煤制油是另外一个战略重点。目前国内煤制油项目开工建设的企业有神华集团、山东充矿集团、内蒙伊泰集团和我省的潞安煤矿集团、晋城煤业集团。其中,神华、充矿、潞安集团的煤制油项目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示范项目,晋城和伊泰的煤制油项目是省级发政委立项的示范项目。潞安集团煤基合成油项目是间接液化项目,主要产品为柴油、石脑油及少量混合醇燃料,生产规模16万吨,2008年建成投产;到2010年达到产业化规模以后,产能将达到每年260万吨;到2015年,每年产能将达到520万吨,利税可达80亿元。晋煤集团在初建10万吨规模的基础上,将发展为300万吨的规模。  二是实现由老工业基地向新型工业基地和精品原材料基地的跨越。  我省是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的重要产业不仅有煤炭工业、电力工业和焦炭工业等能源产业,还有冶金、机械等非能源产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不锈钢为主的钢铁,以氧化铝、电解铝为主的铝业以及镁业、机械装备等产业在我省都有很好的基础。不锈钢从“十五”初期的不到20万吨,增加到目前的300万吨产能;铝业南有河津、关铝、振兴集团,东有阳泉铝业、兆丰铝冶,中有太原新东方,北有晋西北铝业;镁业方面,主要有运城、大同、太原三大镁业基地,全省现有产能在50万吨左右;机械装备方面,大型起重机、大型挖掘设备、油膜轴承、内燃机牵引电机、细纱机等30多种装备机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第一。  但是,这些产业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才能有效提高附加值,并摊薄消耗、稀释污染。钢、铝、镁,要向下游钢材、铝材、镁合金及其压铸造件等发展;机械装备业,要充分整合资源,联合协作,积极推进军工技术民用化,重点发展规模效应突出、带动作用大的整机产品和成套设备,要大力发展煤机成套设备和重机机械、铁路机械、纺织机械、基础机械、环保机械等方面的优势产品;材料工业方面,要依托资源优势,注重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陶瓷材料、纤维材料、高端耐火材料、高岭土材料、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发展回转窑干法生产水泥、高标号特种水泥等。  三是实现由自然人文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跨越。  如前所述,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和文化旅游资源大省。但要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由自然人文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跨越,首先要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效益;其次,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以文化积淀、自然风情、红色景区开发为重点,建设精品线路,打造旅游品牌,壮大旅游企业,并做好旅游相关产业的开发;第三,加快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人文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就要依托现有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省形成文明进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就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把加强公益文化事业作为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途径。同时,还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传媒集团,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我省文化产业的竞争力。
2023-08-28 10:5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