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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  )年正式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

2023-09-02 1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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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eVinne

【答案】:D

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签署国家教委第25号令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该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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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程

幼儿园规程如下:《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制度。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发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2023-08-29 04:53:311

幼儿园工作规程主要内容

幼儿园工作规程主要分幼儿园招生编班、卫生保健、幼儿园教育、园舍、设备、工作人员和经费几部分。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2023-08-29 04:53:511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1、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程。2、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属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3、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幼儿家长安心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便利条件。4、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入小学前。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二年制的幼儿园。5、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6、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以混合设置。7、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入园,应予照顾。8、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9、幼儿在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招生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10、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入小学前)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2023-08-29 04:54:241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幼儿园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幼儿园应当为工会、共青团等其他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幼儿园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年末应当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和反映情况。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
2023-08-29 04:54:421

《幼儿园工作规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⑴关于保教结合原则;⑵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⑶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⑷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⑸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⑹关于幼儿游戏;⑺幼儿园管理;⑻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⑼附则。
2023-08-29 04:54:591

2020幼儿园教资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

知识点: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工作规程一、《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结构《幼儿园工作规程》一共有十章,其中,总则是对规程宗旨、适用对象等做出了总体的规定,分则是对幼儿人园和编班、幼儿园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等的规定。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主体内容解读《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96年颁布,它是一部专门对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的相关理念、细则、标准作全面阐述的法规。(一)幼儿园教育的性质、任务与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1)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阶段。(2)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3)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发展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培养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感受美和表现美的兴趣和能力。(二)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管理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编制 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班额标准有以下几种: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或6~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三)幼儿园的园舍、设备(1)幼儿园应设活动室、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2)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同时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3)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四)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卫生保健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保证幼儿身心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而实施的各种措施。因而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科学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体检,进行疾病的防治和生活卫生常规的培养,加强体格锻炼,以及建立安全措施等一系列工作。(1)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应根据各地实际和园所条件,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使园舍、场地、设施等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创设净化、绿化、美化和儿童化的环境。(2)建立科学的生活制度。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同时考虑幼儿在园时间的长短和季节特征等因素,制订适宜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中各项活动的顺序和时间。(3)提供营养膳食。合理均衡的膳食是幼儿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制定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进行烹调指导和监督等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需的营养。(4)健康检查防病。幼儿园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预防接种、消毒隔离、体格检查、环境和个人卫生等制度,完善各种防病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幼儿的免疫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5)开展体格锻炼。幼儿园应注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并利用自然因素(如日光、空气、水)增强幼儿体质,减少发病率,增强其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增进健康。(五)幼儿保护规范(1)尊重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幼儿园不得使幼儿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3)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的社会、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4)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5)任何人不得在幼儿的活动室、寝室和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六)幼儿的发展幼儿的发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着眼于幼儿终身发展的长远目标,培养其适应未来,适应终身教育的社会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合作精神、乐于助人等现代社会需要的重要个性品质,使他们今后能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有自我教育能力,能做到自律自控、有责任感,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二是着眼近期目标,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主要在社会适应性、学习适应性、身体素质以及良好的习惯、态度、能力等方面,帮助他们打好基础。以上就是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2023-08-29 04:55:071

吉林教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

  导语:以下是在吉林教师教学工作中关于《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工作内容法律条文的规定,需要了解相关规章制度的教师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第三章 幼儿园的安全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各、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   幼儿园的设各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   第四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笫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第二十一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   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配各必要的设各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幼儿园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当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五章 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   (四)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六)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第二十六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当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内容应当根据教育目标、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确定,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教育活动的组织应当灵活地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个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不应片面追求活动结果。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创设游戏条件,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保证充足的游戏时间,开展多种游戏。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幼儿园应当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   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有利条件,丰富和拓展幼儿园的教育资源。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当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第六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和办公用房等,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   寄宿制幼儿园应当增设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各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   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   笫三十七条 幼儿园的建筑规划面积、建筑设计和功能要求,以及设施设各、玩教具配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幼儿园的教职工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十条 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各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五)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   (六)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保育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各、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   (四)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五)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六)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幼儿园的经费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各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接受财政扶持的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等幼儿园,应当接受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当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教职工培训。   第五十条 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园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九章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幼儿园应当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   第十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幼儿园应当为工会、共青团等其他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六十条 幼儿园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年末应当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六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和反映情况。   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   第六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第六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   第六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六条 本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9日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2023-08-29 04:55:331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哪一年颁布的

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在2016年1月5日。《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目标: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023-08-29 04:55:421

简述《规程》中幼儿园教师主要职责的要求。

幼儿园工作规程通常会对幼儿教师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规定,以下是一些通常被包括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幼儿教师职责和要求:1.、保证幼儿园安全稳定。幼儿教师需要负责幼儿活动场所和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在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对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保障,确保幼儿的安全。2、实施教育教学。幼儿教师需要制定科学的、富有创意的教育教学计划,负责教育教学的现场管理,掌握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3、与家长沟通。幼儿教师需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幼儿的生活状态和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幼儿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向家长提供育儿建议。4、照顾幼儿的生活和健康。幼儿教师需要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包括给幼儿喂食、更换尿布、协助孩子去卫生间等,同时对幼儿的爱护、健康进行管理和保障。5、建设教育环境。幼儿教师需要负责幼儿园教育环境的规划和建设,使幼儿园环境有利于幼儿的身心发展,帮助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念。6、参与团队建设。幼儿教师需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协力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2023-08-29 04:56:211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属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幼儿家长安心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三周岁至入小学前。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二年制的幼儿园。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萌发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第六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以混合设置。第二章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入园,应予照顾。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九条 幼儿在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园招生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二十五人,中班(四至五周岁)三十人,大班(五周岁至入小学前)三十五人,混合班三十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四十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第三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高寒地区在冬季可酌情减少。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量体重、测视力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活动场所严禁吸烟。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以及食品、药物的管理和幼儿接送等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走失、砸伤、摔伤、烫伤、溺水、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  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有条件的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四章 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  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2023-08-29 04:56:311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第三章 幼儿园的安全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  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第四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2023-08-29 04:56:411

幼儿园保育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39条规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扩展资料岗位职责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二、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餐桌的消毒工作。每天要定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三、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好保中有教,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四、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每天擦净席子。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五、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防止霉烂、损坏、丢失。六、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1)保持儿童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2)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暖工作;(3)配合教师进行晨、午检,协助保健员带儿童看病,督促教师给幼儿服药;(4)帮助备课和准备上课及游戏的材料,参加一定环节的组织儿童工作(如作业、游戏、值日等);(5)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耐心细致,态度和蔼;(6)仪表整洁,以身作则,处处做儿童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7)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8)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定时清点,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由班长签字,负责填写每月领物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育员
2023-08-29 04:56:511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介绍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
2023-08-29 04:57:061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工作的基本要求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2023-08-29 04:58:201

教育部有关于幼儿园在园时间不超过五小时的规定吗

没有的。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规定: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扩展资料:幼儿园的要求: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
2023-08-29 04:58:591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主要有哪些职责

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问题,包括伙食安全!
2023-08-29 04:59:142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容解读

修订《规程》对于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程》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规范本地学前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规程》的贯彻落实。首先,落实《规程》的重心在幼儿园。《规程》是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每个幼儿园的举办者和管理者都应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组织和安排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规程》下发后,幼儿园要对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管理的各个方面、各项环节进行逐项检查,对自身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改,完善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工作,提高办园水平。第二,落实《规程》的着力点是完善幼儿园制度建设。幼儿园要按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一要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幼儿园环境、园舍设施、卫生保健及幼儿园教职工素质等实际状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要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更要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要结合管理实际和保教实践的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使这些制度规定能变成每个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切实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中去。第三,落实《规程》的关键是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照《规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督导检查,引导和规范各类幼儿园依法举办幼儿园,依规管理幼儿园,推动《规程》在幼儿园层面的落实常态化、长期化。
2023-08-29 04:59:241

2022.11.12(作业1)《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教育也在不断改革创新,尤其在2022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发布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规模明显得到改善,普及教育程度也逐渐提高,此次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新版的规程中具体都规定了什么内容,下面将对其进行具体的介绍。首先,在新版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是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园内行为为主要改革内容,并结合我国相关教育法律,制定了此规程。幼儿园主要对3周岁至6周岁的幼儿进行指导,其主要的教育目标是:(1)培养幼儿的基本生活能力和语言交往能力;(2)促进幼儿身心的正常发育和身体机能的协调发展;(3)发展幼儿智力,强化心理健康,探究其求知欲望。第二章主要对幼儿园内的人员和编班进行了规范,主要为便于管理。第三、四章对幼儿园的安全及卫生保健设置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幼儿园应执行国家的安全管理和卫生检查规定,建立起安全责任机制和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以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卫生。除此之外,还主要对幼儿园的教育、职工、设备以及经费等问题进行了管理,在教育方面遵循幼儿自身的发展规律,教师应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并积极鼓励,激发幼儿的正面教育。以游戏为主要教育形式,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类游戏,合理利用室内外教育环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和探究兴趣。其次,新版规程还规定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置活动室、保健室和卫生间等,同时结合建筑规划执行。
2023-08-29 04:59:392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的任务如下:提供安全保障:幼儿园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幼儿的安全与健康。这包括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幼儿。儿童教育:幼儿园负责提供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服务,包括启蒙教育、认知能力培养、社交技能、运动发展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幼儿园致力于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包括语言能力、思维能力、创造力、情感社交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实施适宜的课程:幼儿园制定和实施适合幼儿年龄和发展水平的教育课程,包括各种主题的活动、游戏和学习材料,以帮助幼儿获得全面的成长。与家长沟通合作:幼儿园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和需要,提供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指导。培养良好习惯:幼儿园帮助幼儿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和礼仪意识,促进他们的自理能力和社交技能的发展。健康管理与营养计划:幼儿园负责管理和维护幼儿的健康状况,包括提供适宜的营养饮食计划、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控等。
2023-08-29 04:59:491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学前儿童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3.5个小时。餐前餐后半小时不做剧烈运动,进餐前后十五分钟内组织安静活动。增强幼儿食欲,为幼儿介绍当餐食品。给幼儿适当的选择机会,允许幼儿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进餐座位、食物等。鼓励幼儿独立进餐,不催促幼儿用餐。提醒幼儿在用餐时间内进餐完毕(中大班不少于30分钟,小班不少于40分钟)。巡视指导幼儿正确使用餐具;观察进食量;纠正不良进餐习惯;对特殊幼儿给予个别照顾;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023-08-29 05:00:141

1996年与201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区别和联系

主要区别是,版本不同、组成不同、发布和实施时间不同,具体如下:一、版本不同1、1996年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2、2016年颁布2016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强调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针对多次被爆出的幼师虐童案,《工作教程》也再次强调,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二、组成不同1、1996年颁布内容包括:总则,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的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经费,幼儿园与幼儿家庭, 幼儿园的管理工作,附则,共 10 章,60条。2、2016年颁布内容包括:总则,幼儿入园和编班,卫生保健,幼儿园的安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的教育,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幼儿园的经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幼儿园的管理,附则,共11章,66条。三、发布和实施时间不同1、1996年颁布发布时间:1996年3月9日。施行时间:1996年6月1日起。2、2016年颁布发布时间:2016年1月5日。施行时间:2016年3月1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工作规程
2023-08-29 05:00:431

幼儿园工作规程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幼儿园工作规程于2016年开始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是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工作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三章,幼儿园的安全。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五章,幼儿园的教育。第六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七章,幼儿园的教职工。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第九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第十章,幼儿园的管理。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的意义1、规范化管理:工作规程为幼儿园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种职责、流程和程序。它帮助确保幼儿园的各项事务能够有序进行,减少管理上的混乱和不确定性。2、保障安全和保护权益:工作规程涉及到幼儿园的安全保障、食品卫生、急救措施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它的实施可以确保幼儿的安全,保护幼儿的权益,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照顾和教育。3、提高教育质量:工作规程一般包括了教学计划、评估方式、教师职责等方面的规定。它有助于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确保教师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教学活动,使所有幼儿能够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4、沟通和协作:工作规程为幼儿园内部的教职工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参考基准,在处理问题和解决冲突时能够更加明确和高效地进行沟通和协作。它促进幼儿园内外各方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推动幼儿园整体发展。5、法律依据:工作规程通常会涉及到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要求的内容,如劳动法、教育法规等。它帮助幼儿园遵守相关法规,规避法律风险,提高幼儿园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2023-08-29 05:01:141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大班班额为(  )。

【答案】:D《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2023-08-29 05:01:441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1   这学期我们幼儿园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我对纲要、规程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分析,这使我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知道保育员也是幼儿园重要工种之一,是幼儿教师的助手,是辅助教师负责幼儿的保健,并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虽然幼儿园的工种职责有所差异,但是基本职责与要求都是一样,目的是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规程》中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如何保护幼儿的安全呢?作为保育员,首先整理好本班教师的卫生,减少幼儿与细菌接触的机会,坚持每日用消毒液消毒幼儿能接触到的地方,对于幼儿的玩具、椅子等都要定期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教室、厕所的地板保持清洁与干爽,避免地面有积水使幼儿摔跤,给幼儿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同时培养幼儿注意保持个人卫生的好习惯。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也是保证幼儿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流行性疾病多发的季节,要多教室进行消毒,教室要通风,督促幼儿多喝水,增加抵抗力,定期通知家长清洗被褥,保证幼儿的良好睡眠。让幼儿能自由愉快地在幼儿园学习。   保育员也要协助本班教师配合引导幼儿顺利完成教学活动。《规程》中指出,幼儿园要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幼儿园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保育员也要坚持学习的原则,认真学习《工作规程》,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熟练掌握保育员职业培训中所学的内容,并能运用到实践中,并积极参加幼儿园里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并与本班教师一起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保教合一。   促进幼儿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幼儿的发展是依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来实现的,作为保育员工作的职责,同时,要树立保育观,成为孩子的好老师,教师的好帮手,还要用自己的一颗爱心去爱每一位孩子!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2   书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导师,带给人类无穷的智慧,给人以启发,它是我的良师益友。生活,学习中不可缺少的朋友,就像《幼儿园指导纲要》一书中常伴我的左右,每当我困惑的时候都会翻翻,看一看,找到教学中的精髓,来填充我的不足,并试着进行反思,这也是我的成长历程,《幼儿园指导纲要》是《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实施之后,我国教育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必将引航和推进幼儿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创造更加优异的幼儿教育。   幼儿园指导创造了优质的幼儿教育,成为摆事在我国的幼教工作者面前的新生活。《纲要》集中体现了对幼儿的教育的指导。因此它的实施将在更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教师的努力。从《规程》总则部分的基本指导思想,到后面的幼儿园内容,实施,评价等各部分,都与教师范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落实《纲要》、《规程》,教师在理论和实践上就要有进一步的提高   《纲要》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奠定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正在进行一场根本性的改革,随着终身教育的提出和学习化社会的到来,基础教的功能正在被重新定义,我们必须根据新的基础教育理念来调整幼儿教育价值取向,在社会和教育的整体结构中,正确而清醒的把握幼教的实践方向。根据新的基础教育理念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自觉地规范自己教育行为,理性的构建自己的教育观念。 我们都知道幼儿园期是对人的一生有着着重要影响的时期,然而又是易被成人忽视,幼儿自己全然不知其价值和不能把握其发展进程的时期,幼儿期是幼儿需要成人精心照相照顾和保护的时期,然而又是其自理,自立的需要日益增长的时期。为此纲要中指出教师的责任更加的重大。它需要教师对生合的热爱珍惜和敬畏对生命规律和生命潜力的认识,理解和尊重对生命早期智慧的敏感,心中惊喜和理解。它需要教师深刻地懂得生命的整体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幼儿教师必须进行上与幼儿生命特性相结合适应的教育,让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规程》中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这一作风和角色的定位符合当今世界的幼教发展的潮流。xx年代以来的许多研究都清楚地表明。教师技持是儿童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如费德曼教授的“非普通性发展理论”告诉我们幼儿个体可凭借其后学习的倾向在“普遍范畴”(指人类个体一般都能获得的共同发展经验,如客体永久性概念的获得)实现其发展,总之教师承担的不仅仅是知识传授者的角色,如何在教育中灵活地扮演适宜的角色与幼儿积极的互动,这是教师工作中富有挑战性的环节。   学习《幼儿园指导纲要》与《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们一生学习的重要源泉,它值得我们珍视一生,它就像一面镜子一样随时照亮着我们,是我们进步的一个重要方向。只有学习好它,才能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3   通过认真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让我感悟很深,受益很多。我对幼儿园工作和教育方面的认识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改观。   我认为做为一名幼儿园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很重要的。《规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的。《规程》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在规程总则中,还提出了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大致有:增进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兴趣和求知欲,和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爱国,爱集体的情感,培养幼儿感受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等。这些也将成为我以后保育教育工作的奋斗目标。《规程》既强调幼儿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奠基阶段,而且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的教育能够为入小学做准备,也为幼儿的一生健康发展打基础。   认真学习《规程》能够让我在进行园内各项工作时确实做到实处,我也将坚持幼儿园教育和保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幼儿教育和保育相并重。同时我觉得幼儿园应该以游戏为主要活动,让幼儿在玩中学习,快乐中成长,这点也是《规程》中体现的。《规程》提出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园应该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并注重活动过程。这使我明白必须彻底改变原先学习的小学教育教学法,现在我们给孩子们设计的活动非常丰富多彩,孩子们在愉快的游戏中发展着社会性和自己的智慧。《规程》中的指导思想为我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我教育教学的活动指南。我认为教育为学生提供了获取知识的方式和渠道,但仅仅让学生掌握知识远不是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理想在于将一个孩子的知识转为智慧,推动他们去体验人生去关注了解社会,从而构建起健康的价值理念和健全的人格。   在尊重幼儿方面,我觉得做为一名教师,要得到孩子的喜爱,尊重。就必须先要学会尊重、信任孩子。教师都应该以全面的眼光来看待每一位孩子,发扬幼儿的长处。同时幼儿园老师还应该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不能静止的看问题。作为教师,要很好的把握教育教学方向和目标,在教学实践中在汲取其他教师的长处上,还要学会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的教研能力。时刻坚持幼儿园的教育宗旨,为幼儿更好的成长而奋斗。   通过学习《规程》,使我做到了心中有数,不再迷惑。对于教育所遵循的发展方向,所要制定的教育目标等都有据可依。我觉得《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所有幼儿教师在幼儿园教育中的理论依据,它为幼儿园我们的教育工作指引了方向。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4   新《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日起施行。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随着时代的推进与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现在政府教育部门越来越重视幼儿教育,社会各界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幼儿园。幼儿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之后,我进行了认真的研读。修订后的规程内容中,让我感受颇深的是以下几点:   一:更加注重幼儿的心理健康。新规程在第一条增加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在第五条增加了"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在第十九条增加了"幼儿园应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地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与接纳";在第三十九条改"爱护幼儿"为"尊重和爱护幼儿",改"身体健康为身心健康"等。   二: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一章中,对建立与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制度做了明确规定。   四:规范办园行为。新修订的《规程》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一方面是做好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如:近年下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教育活动组织等提出了清晰而具体的要求,修订《规程》时将这些方面的要求改为一些原则性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规程》与之做了相应衔接;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另一方面,《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一些具体办学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的,《规程》不再重复提出要求。   六: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管理,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对第一点,有关幼儿心理健康方面感触最深。在此,简单谈谈自己的感想。当今世界,心理健康已成为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各阶层人们的广泛关注,而幼儿期正是一个人心理发展人格形成的关键期,个性和很多心理品质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可塑性大,心理上极不成熟,自我调节控制水平低,极易受环境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这一阶段加强对幼儿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和促进幼儿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我国儿童心理健康的现状。国内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对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出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许多儿童都普遍存在着嫉妒、任性、孤僻、焦虑、情绪反常、社交困难等心理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品行问题。   当今的儿童大多是在家庭的过分溺爱中成长,许多家长因为是独生子女就一味的满足孩子的需求。而长此以往,在儿童心中就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蛮横霸道的行为。随着年纪的增长,逐步会发展到破坏课堂纪律、说谎、打架等劣迹行为,甚至违反社会法纪,这常常令家长追悔莫及。   (二)情绪问题。   情绪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多种感觉、思想和行为综合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最普遍、通俗的情绪有喜、怒、哀、惊、恐、爱等,也有一些细腻微妙的情绪如嫉妒、惭愧、羞耻、自豪等。在儿童时期,其情绪问题极易受到家长们的忽视,如果父母不从小就注重孩子情绪培养的话,可能孩子成长后将   很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行为。   (三)人际关系问题。   荀子曰:"人之生也,不能无群。"意思是说,人要通过交往、通过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适应社会生活。调查表明,许多儿童都存在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这种人际关系的障碍会对儿童个体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幼儿时期培养孩子人际交往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四)性格问题。   性格是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在儿童阶段,性格问题主要表现在胆小、害羞、自卑、怯懦、暴躁、身体或语言攻击等众多方面。儿童由于胆小、害羞等性格,会经常难于完成家长让他的如表演、和别人比赛、主动和别人玩等事情,这样会使他们更加恐惧做这样的事,反而加重了儿童的心理障碍。   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许多幼儿存在这样和那样的心理问题,因此对于幼儿心理健康的教育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新修订的规程更契合现在幼儿园工作中的现实情况,让老师们找到了工作中新问题的解决渠道和方向。新《幼儿园工作规程》给我们幼儿教育指出了更清晰的方向,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5   20xx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了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与学习最新的教育思想,我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下面简称《规程》)。学习完新规程,我有以下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幼儿园教育的内外环境和条件也发生着巨大变化。1996年的规程,已经不能完全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具体来说是为了加强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落实依法治教,新规程也随之而产生。首先,新规程与旧的规程相比,我总结了与之前的规程的不同点,然后就不同点体会了什么教育思想展开论述。   修订内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在贯彻落实方面主要有:重心在幼儿园、 着力点是完善幼儿园制度建设、关键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新《规程》的颁布主要有以上几个鲜明的特征。   1 以幼儿园行为规范编织密网,注重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   新《规程》与近年来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重要文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相互呼应与衔接。   新规程明确了一些笼统、模糊的表述,也细化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能使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更加缜密,更好地提升保教行为规范,强化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新《规程》还要求幼儿园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引导教师在研究中不断提高保教能力。   2 为幼儿的良好发展保驾护航,重新表述幼儿园任务   把幼儿园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的调整是对幼儿园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强调了幼儿园与小学和中学教育不仅是相互连接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而且在其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与责任凸显幼儿的主体地位。建立全面安全防护体系,而且要求教职工具有责任意识和防护能力。凸显幼儿的主体地位强调了的身心健康,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与特点,尊重幼儿游戏权力,保证适宜的游戏条件, 尊重个体差异,实施个性化保育和教育。儿童已经是成为主体的儿童,教育正在成为对个体具有一是发展的新的教育。幼儿园教育不仅重视了童年的快乐生活,也关注了幼儿的后继学习与终身发展。   3 提高认知资格和职责要求   专业的师资是了提高教育的重要保证,新《规程》规定普遍提高工作人员认知资格和工作职责要求。这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来说,是一个让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给我们的头上架上了一把软性的指标,更加有利于督促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实现保育和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6   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实行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学习心得。根据自身的理解及教研讨论后的结果,得到了以下几点启发。   本次新规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更加注重了幼儿健康方面的发展。   从以前的《纲要》、《指南》中都有简略提到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字,但是从新规程中总则的第一条又再次清晰提出,可见幼儿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在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在因材施教,促进幼儿个别化教育的发展。   另外,新的规程中增加了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收普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删除单亲。这个是从最基础的人性无歧视原则进行,对于这个的理解就是类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幼儿的身心从小开始就受到关注,特别对于天生或外在环境给予的条件,残疾、单亲等条件都是幼儿无法选择的环境,作为这些幼儿身边的成年人都应该以平等、尊重的态度积极给予对待。   同时也增加了从有条件的社会开放到有创造条件像社会开放,这里多了创造的一次,给于一种新的发现、新的突破。   最后特别增加了幼儿园的安全,投保校方责任险。公开食谱,禁止吸烟,园舍符合国家和地方建设标准。这条规则将幼儿园中安全的问题再一次推上了首位,所以幼儿园的安全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幼儿的个性发展在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进行。每位幼儿教师需要认真学习新规程,更好的为自己的幼儿教育灌输新的了理论基础。 幼儿园工作规程心得7   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了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后,我园开展了学习新《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活动,我作为一名来自一线的幼儿园教师,认真学习了规程的内容,在听取了老师的解读后感悟很深,受益很多,对幼儿园工作和幼儿教育方面的认识上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新《规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的。《规程》中指出,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认真学习工作规程能够让自己把工作做到实处,在规程总则中,还提出了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标大致有:增进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兴趣和求知欲,和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爱国,爱集体的情感,培养幼儿感受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等。这些也将成为我以后保育教育工作的奋斗目标。《规程》既强调幼儿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奠基阶段,而且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的教育能够为入小学做准备,也为幼儿的一生健康发展打基础。   认真学习《规程》能够让自己在进行园内各项工作时扎实做到实处,本人也将坚持幼儿园教育和保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幼儿教育和保育相并重。同时个人认为幼儿园活动应以游戏为主要活动,让幼儿在玩中学习,快乐中成长,这点也是《规程》中体现的。《规程》提出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园应该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并注重活动过程。这使我明白必须彻底改变小学化倾向的教育教学法,每年9月份大班一开学就会有很多的家长前来向我们咨询,询问幼儿园是否会在这一年里提前教授一些拼音、数学或是写字的知识。对此我们都是一一回复没有,学龄前的幼儿在幼儿园里就应该享有游戏的快乐,这些小学化的学习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并不能起到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相反让孩子进入小学之后因为已经学过而导致上课不认真听课的现象,在如今的公办园里,现在都已经没有了提前教授小学化知识的现象,所以在一年级的开学初,老师都是会带着孩子进行统一的规范的知识的学习。而在幼儿园里,现在我们给孩子们设计的活动是非常丰富多彩,孩子们在愉快的游戏中发展着社会性和自己的智慧。在游戏这个小社会里学会与人交往的方式。   其次兴趣是成功之母,我觉得应该从幼儿的兴趣出发,一步步引导幼儿去自主学习。在《规程》中指出教育内容要从幼儿的生活经验出发,关注幼儿的兴趣,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参与活动,提供选择和创造的机会;教育要关注个别差异,满足发展中的不同需要参与情况,建立幼儿成长档案。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闪光点,这需要我们细心去发掘,根据不同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目标。同时,幼儿园要创设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良好环境。我们为幼儿布置科学的学习生活环境,合理的区角游戏,提供幼儿认知发展所需的材料,特别强调人际关系、环境、强调幼儿之间的相互交往,这些指导思想为我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我教育教学的活动指南。我认为教育为幼儿提供了获取知识的方式和渠道,但仅仅让幼儿掌握知识远不是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理想在于将一个孩子的知识转为智慧,推动他们去体验人生去关注了解社会,从而构建起健康的价值理念和健全的人格。   通过学习新《规程》,让我对幼儿教育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其中对于教育所遵循的发展方向,所要制定的教育目标等都有据可依。我觉得新《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所有幼儿教师在幼儿园教育中的理论依据,它为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2023-08-29 05:01:541

幼儿园工作规程由谁负责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一、幼儿园出现事故谁承担1、首先要看发生事故的时候教师是否在场,在场的教师有没有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接着就要分析责任发生的原因。2、如果是因为幼儿园的设施等设计考虑欠妥的话,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在场的教师处理不当导致重大后果的,那么教师的责任要大一些。二、幼儿园4岁小朋友撞到人别人受伤怎么划分责任?1、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小朋友造成其他学生损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 是连带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小孩受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怎么办?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可见,幼儿园对小孩受伤的损害后果并无过错。小孩受伤属意外事件。从法律归责上看,幼儿园并无过错。三、幼儿园校车出车祸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1、孩子在法律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乘坐校车过程中受到伤害,幼儿园承担的过错推定责任。2、幼儿园只有证明自己尽到了保护、管理职责,才能对幼儿在受到的伤害免责。通俗的讲,幼儿园在幼儿伤害发生后将成为第一责任人,除非其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即法律首先推定幼儿伤害发生后,幼儿园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3、另外肇事车辆和司机也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条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管理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编制 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2023-08-29 05:02:051

简述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幼儿园招生编班的具体规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幼儿园招生编班的具体规定:幼儿园招生按年龄编班,大班:5周岁至6周岁,中班:4周岁至5周岁,小班:3周岁至4周岁,托班:2周岁至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第四条幼儿园最大规模为12个班级,每班幼儿数上限标准核定为: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幼儿园(英文/德文:kindergarten),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它是进行学前教育的学校。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岁至6岁。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可以说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其教育课程没有明显的区分,大概由语言、科学、艺术、健康和社会等五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决定教学内容。
2023-08-29 05:02:141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保育员的四条要求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保育员的四条要求如下:1、照顾儿童的生活:包括饮食、睡眠、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照料,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2、组织儿童的活动:包括教育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等方面的组织和指导,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3、观察和记录儿童的情况:包括观察儿童的行为表现、身体状况、情绪变化等方面的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4、与家长沟通合作:包括与家长开展沟通、交流和合作,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协同家长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保育员岗位职责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二、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餐桌的消毒工作。每天要定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三、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好保中有教,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四、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每天擦净席子。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五、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防止霉烂、损坏、丢失。六、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2023-08-29 05:02:361

最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在哪年颁布

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96年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发布,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05:03:051

1.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描述的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10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3.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4.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保育工作的特点:重复性:有很多常规性的工作。即时性:有很多来自家长、来自孩子、来自工作,大大小小的临时性、突发性的事。创造性:用创造激发对重复工作的兴趣,用创造增加受服者的信任度,提高满意度。时代性:适应时代的需求,办家长和社会满意的教育。保育员证的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2、理论知识考试试题难度以中等难度为主, 难度低的试题约占20%;难度高的试题约占10%。3、操作技能考试试卷由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考场准备通知单和考生准备通知单)、操作技能考核试卷正文、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记录表构成。4、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023-08-29 05:03:161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第五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六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七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注: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 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 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二十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井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二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二十五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 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 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待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 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 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幼儿园园长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五)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审具。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 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第四十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 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于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幼儿园的经费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 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 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第四十六条 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助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第四十九条 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第五十条 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第九章幼儿园的管理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团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团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五十四条 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表。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第六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工作规程。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 本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号令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2023-08-29 05:05:042

幼儿园规程内容有哪些

幼儿园规程内容如下:《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制度。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发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2023-08-29 05:05:121

幼儿园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制度。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2023-08-29 05:05:321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规程》规定:一是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二是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三是提高了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准入门槛。
2023-08-29 05:06:241

幼儿园的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第一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 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 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促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学、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三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 体、质、德、美诸方面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2023-08-29 05:07:291

幼儿园规程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扩展资料《规程》规定:一是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二是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三是提高了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准入门槛。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
2023-08-29 05:07:391

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时间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制度。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2023-08-29 05:08:081

简述幼儿园工作规程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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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05:08:262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政策全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第三章 幼儿园的安全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幼儿园的设各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第四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笫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第二十一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配各必要的设各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幼儿园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当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五章 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以下原则和要求:(一)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四)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六)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第二十六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当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内容应当根据教育目标、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确定,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教育活动的组织应当灵活地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个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不应片面追求活动结果。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创设游戏条件,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保证充足的游戏时间,开展多种游戏。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幼儿园应当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有利条件,丰富和拓展幼儿园的教育资源。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当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第六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和办公用房等,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寄宿制幼儿园应当增设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等。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笫三十七条 幼儿园的建筑规划面积、建筑设计和功能要求,以及设施设各、玩教具配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幼儿园的教职工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四十条 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五)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六)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保育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二)在教师指导下,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三)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三)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四)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五)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六)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第八章 幼儿园的经费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接受财政扶持的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等幼儿园,应当接受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当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教职工培训。第五十条 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园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第九章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幼儿园应当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第十章 幼儿园的管理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幼儿园应当为工会、共青团等其他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第六十条 幼儿园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年末应当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第六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和反映情况。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第六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第六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第十一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第六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本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9日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2023-08-29 05:08:361

10月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

【导读】目前,10月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即将到来,9月就要进行考试报名了,相信很多考生都在紧张的复习中,但是因为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点比较多,所以需要我们进行单科目复习,把历年必考的考点进行认真的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10月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下面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幼儿园工作规程》一共有十章,其中,总则是对规程宗旨、适用对象等做出了总体的规定,分则是对幼儿人园和编班、幼儿园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等的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96年颁布,它是一部专门对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的相关理念、细则、标准作全面阐述的法规。幼儿园教育的性质、任务与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1)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阶段。(2)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3)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发展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培养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感受美和表现美的兴趣和能力。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管理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编制 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班额标准有以下几种: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或6~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幼儿园的园舍、设备(1)幼儿园应设活动室、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2)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同时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3)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卫生保健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保证幼儿身心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而实施的各种措施。因而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科学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体检,进行疾病的防治和生活卫生常规的培养,加强体格锻炼,以及建立安全措施等一系列工作。(1)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应根据各地实际和园所条件,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使园舍、场地、设施等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创设净化、绿化、美化和儿童化的环境。(2)建立科学的生活制度。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同时考虑幼儿在园时间的长短和季节特征等因素,制订适宜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中各项活动的顺序和时间。(3)提供营养膳食。合理均衡的膳食是幼儿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制定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进行烹调指导和监督等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需的营养。(4)健康检查防病。幼儿园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预防接种、消毒隔离、体格检查、环境和个人卫生等制度,完善各种防病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幼儿的免疫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5)开展体格锻炼。幼儿园应注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并利用自然因素(如日光、空气、水)增强幼儿体质,减少发病率,增强其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增进健康。幼儿保护规范(1)尊重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幼儿园不得使幼儿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3)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的社会、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4)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5)任何人不得在幼儿的活动室、寝室和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幼儿的发展幼儿的发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着眼于幼儿终身发展的长远目标,培养其适应未来,适应终身教育的社会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合作精神、乐于助人等现代社会需要的重要个性品质,使他们今后能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有自我教育能力,能做到自律自控、有责任感,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二是着眼近期目标,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主要在社会适应性、学习适应性、身体素质以及良好的习惯、态度、能力等方面,帮助他们打好基础。关于10月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这是综合素质必考点,希望大家能够在最后的阶段回归教材,进行考前模拟,查漏补缺,加油!
2023-08-29 05:08:511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哪一年正式颁布的

《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89年开始试行,1996年正式颁布实施。附上: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施行,有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第五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六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七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注: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 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 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二十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井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二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二十五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 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 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 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 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幼儿园园长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五)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审具。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 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第四十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 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于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幼儿园的经费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 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 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第四十六条 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第四十九条 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第五十条 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第九章幼儿园的管理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团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团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五十四条 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表。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第六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工作规程。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 本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号令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2023-08-29 05:09:231

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哪一年

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在2016年1月5日。《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扩展资料目标:(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工作规程
2023-08-29 05:09:321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教师的职责要求

幼儿园工作规程通常会对幼儿教师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规定,以下是一些通常被包括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幼儿教师职责和要求:1. 保证幼儿园安全稳定。幼儿教师需要负责幼儿活动场所和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在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对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保障,确保幼儿的安全。2. 实施教育教学。幼儿教师需要制定科学的、富有创意的教育教学计划,负责教育教学的现场管理,掌握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3. 与家长沟通。幼儿教师需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幼儿的生活状态和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幼儿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向家长提供育儿建议。4. 照顾幼儿的生活和健康。幼儿教师需要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包括给幼儿喂食、更换尿布、协助孩子去卫生间等,同时对幼儿的爱护、健康进行管理和保障。5. 建设教育环境。幼儿教师需要负责幼儿园教育环境的规划和建设,使幼儿园环境有利于幼儿的身心发展,帮助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念。6. 参与团队建设。幼儿教师需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协力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些职责和要求未必都适用于各个地方和幼儿园,可以参考规程并适应实际情况。
2023-08-29 05:09:451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实施时间是(  )。

【答案】:D《幼儿园工作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故选D。
2023-08-29 05:10:041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分析:幼儿园工作规程于2016年颁布。法律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2023-08-29 05:10:301

2020幼儿园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

知识点: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工作规程一、《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结构《幼儿园工作规程》一共有十章,其中,总则是对规程宗旨、适用对象等做出了总体的规定,分则是对幼儿人园和编班、幼儿园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等的规定。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主体内容解读《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96年颁布,它是一部专门对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的相关理念、细则、标准作全面阐述的法规。(一)幼儿园教育的性质、任务与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1)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阶段。(2)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3)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发展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培养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感受美和表现美的兴趣和能力。(二)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管理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编制 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班额标准有以下几种: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或6~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三)幼儿园的园舍、设备(1)幼儿园应设活动室、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2)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同时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3)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四)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卫生保健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保证幼儿身心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而实施的各种措施。因而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科学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体检,进行疾病的防治和生活卫生常规的培养,加强体格锻炼,以及建立安全措施等一系列工作。(1)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应根据各地实际和园所条件,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使园舍、场地、设施等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创设净化、绿化、美化和儿童化的环境。(2)建立科学的生活制度。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同时考虑幼儿在园时间的长短和季节特征等因素,制订适宜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中各项活动的顺序和时间。(3)提供营养膳食。合理均衡的膳食是幼儿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制定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进行烹调指导和监督等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需的营养。(4)健康检查防病。幼儿园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预防接种、消毒隔离、体格检查、环境和个人卫生等制度,完善各种防病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幼儿的免疫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5)开展体格锻炼。幼儿园应注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要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并利用自然因素(如日光、空气、水)增强幼儿体质,减少发病率,增强其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增进健康。(五)幼儿保护规范(1)尊重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幼儿园不得使幼儿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3)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的社会、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4)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5)任何人不得在幼儿的活动室、寝室和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六)幼儿的发展幼儿的发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着眼于幼儿终身发展的长远目标,培养其适应未来,适应终身教育的社会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合作精神、乐于助人等现代社会需要的重要个性品质,使他们今后能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有自我教育能力,能做到自律自控、有责任感,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二是着眼近期目标,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主要在社会适应性、学习适应性、身体素质以及良好的习惯、态度、能力等方面,帮助他们打好基础。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考点整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0幼儿园综合素质考点: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环球青藤分享更多干货
2023-08-29 05:10:381

《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1、《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二、实施时间不同1、《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幼儿园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2、《幼儿园工作规程》: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强调禁止虐童。《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幼儿园管理条例
2023-08-29 05:10:461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教师进行班级管理的指导作用有哪些

工作规程对教师进行班级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规范教师的言行,有利于幼儿教育。以下是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一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第五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六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七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注: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 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 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二十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井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二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二十五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 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 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待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 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 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023-08-29 05:11:041

《幼儿园工作规程》当中规定了我国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023-08-29 05:11:162

求教育法第29,31条幼儿园工作规程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3月9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 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第二章 幼儿人园和编班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力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第三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 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子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第四章 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井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 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五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 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 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 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 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五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待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 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 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 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亲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幼儿园园长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审具。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土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 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国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四十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 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于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幼儿园的经费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 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 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 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 住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 第四十六条 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章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助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四十九条 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 第五十条 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第九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国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团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国务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国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不设国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团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 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国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表。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 第六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工作规程。 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号令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2023-08-29 05:11:242

幼儿园工作规程》属于教育政策吗

属于《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2023-08-29 05:1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