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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四线”?

2023-09-02 1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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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四线”分别指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是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

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绿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和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表水体的控制界线。

1、紫线划定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

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编制历史文化名城

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

2、绿线划定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3、蓝线划定

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规定城市蓝线范

围内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并附有明确的城市蓝线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城市划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4、黄线划定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应当划定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通信设施等。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内容和深度要

求,合理布置城市基础设施,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其用地控制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规定城市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并明确城市黄线的地理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max笔记

四线紫线最牛 一般紫线的建设控制区内的河道 都不能拓宽或者改线

蓝线是河道管理范围线 一般分级 控制 比如省级河道60米 市区级15米

绿线有很多 河道绿线 道路绿线 山体 公园 其中河道绿线 基本上是蓝线外XX米 或者与蓝线重合

紫线几乎每个点都要 画出核心保护区 和建设控制地带

紫线包括 历史街区 历史建筑 古墓 遗址 乡土文化遗产。因为四线范围内几乎可以说是非建设区 所以四线规划做完后就成为下层次规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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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

里论外几

像这样的问题.你自己动手查询一下规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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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3、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4、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5、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6、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7、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8、旧城区的改造规划。9、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10、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11、估算城市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三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城市规划区范围。(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023-08-29 05:34:341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及成果

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 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 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 *** 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 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023-08-29 05:34:421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谁出的这个破题ab看起来都正确,至少论证的内容都正确,确定的内容官方都没有直接表述的c肯定不对d只讨论目标,不论证原则 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市域城乡统筹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级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②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④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⑤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⑥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⑦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⑧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⑨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023-08-29 05:34:522

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发展原则包括以下几点:科学规划加强高新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的充分衔接,既要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发展规划,又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发展。聚集发展推动高新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中,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把握市场需求,推动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实现区内产业错位发展,积极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的有效运行模式。支持高新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形成技术创新强势聚集区。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2023-08-29 05:35:071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1、层次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城市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2、审批部门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3、内容不同城市总体规划: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3、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4、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5、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6、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1、详细规划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3-08-29 05:35:331

我国城市规划的阶段如何划分各层次基本内容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对一个城市或镇的总体布局、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内容的部署和安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前者是土地出让合同中所附规划条件的依据,后者是指导详细设计的依据。
2023-08-29 05:35:512

为什么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还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者 可否合二为一?应当怎样整合?

因为城市总规的主体是建设部门,是建设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土规的主体是国土部门,是国土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两者不可以合二为一,两者应该相互协调和衔接。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调一致。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观念。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2023-08-29 05:36:071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城市总体规划这个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具体内容也就在下面:城市总规具体内容⑴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⑵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⑶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⑷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⑸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⑹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⑺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⑻旧城区的改造规划。⑼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⑽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近期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⑾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例如:①城市现状图,②城市用地评价图,③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④城市规划总图,⑤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⑦城市郊区规划图,⑧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
2023-08-29 05:36:262

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基本程序?

(1)前期研究,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基础能力的支撑条件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2)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3)编制工作报告经同意后,开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的工作。(4)组织编制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6)组织编制机关按规定报请总体规划纲要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7)根据纲要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方案。(8)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组织编制机关公告30日以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9)规划方案的修改完善。(10)在政府审批基础上,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1)根据规定报请审批机关审批。(12)审批机关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13)组织编制机关及时公布依法审批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9 05:36:351

整体规划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整体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次序而作的未来空间的整体安排,这种对未来空间发展的安排,在更大范围内,可以扩大到区域规划和国土规划,而在更小的空间范围内,可以延伸到建筑群体之间的空间设计。建设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之前,所进行的一个轮廓性的全面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和全面安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该市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2023-08-29 05:36:431

城市规划有哪些层次,并写出规划的编制体系?

南林的?
2023-08-29 05:36:522

什么是规划“四线”?

什么是规划“四线”? 这四线指的是: 一、城市红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两侧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城市主、次干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管沟、消防疏散通道、防洪堤等内容。 二、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5大类别。 三、城市紫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保护的历史文化建设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国家、省、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等内容。 四、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或保护的现有城市水体规划水期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自然的江、河、湖泊、溪流、沼泽地、自然溼地、水塘、水库、景观水系等内容。 城市规划“四线”? 城市“四线”分别指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是对城市发展全域性有影响的、城 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绿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和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表水体的控制界线。 1、紫线划定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 *** 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 *** 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 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 *** 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编制历史文化名城 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式。 2、绿线划定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型别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座标。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3、蓝线划定 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溼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规定城市蓝线范 围内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并附有明确的城市蓝线座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城市划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4、黄线划定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应当划定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域性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通讯设施等。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内容和深度要 求,合理布置城市基础设施,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其用地控制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规定城市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并明确城市黄线的地理座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什么是规划 规划,意即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 什么是125规划 125就是第12个5年的规划 什么是GIS规划? 一、地理资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 Geo-Information system,GIS)有时又称为“地学资讯系统”。它是一种特定的十分重要的空间资讯系统。它是在计算机硬、软体系统支援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资料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二、GIS规划: ○ 数字化技术:输入地理资料,将资料转换为数字化形式的技术; ○ 储存技术:将这类资讯以压缩的格式储存在磁碟、光碟、以及其他数字化储存介质上的技术; ○ 空间分析技术:对地理资料进行空间分析,完成对地理资料的检索、查询,对地理资料的长度、面积、体积等的量算,完成最佳位置的选择或最佳路径的分析以及其他许多相关任务的方法; ○ 环境预测与模拟技术:在不同的情况下,对环境的变化进行预测模拟的方法; ○ 视觉化技术:用数字、影象、表格等形式显示、表达地理资讯的技术。 什么是BI规划 BI是 Business Intelligence的缩写,中文我们习惯于叫“商务智慧”或“商业智慧”。BI不局限于商务或商业领域,其实更好的名词应该叫“业务智慧”,只是在商业业务上用得比较多,所以早期人们把它翻译成“商务智慧”,现在也就约定成俗。 BI规划是企业或机构IT部门做的关于BI方面的规划,这种规划可能涉及:BI实施的范围,涉及的部门,时间表,可能要的硬体等等。 BI规划是整个IT业务规划的一部分。近几年来随着BI技术越来越成熟,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大部分中/大型企业或机构都会作BI规划。 什么是城市规划五线? 城市规划五线分红线、蓝线、黄线、紫线、绿线。 道路红线是规划的城市道路用地的边界线。反映了规划的道路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用地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用地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一般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溼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城市蓝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域性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 *** 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总规和控规四线规划图纸要求有什么不同吗 竖向规划(Siteengineering)即对建设场地,按其自然状况,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所作的规划。包括:场地与道路标高的设计,建筑物室内、外地坪的高差等,以便在尽少改变原有地形及自然景色的情况下满足日后居住者的要求,并为良好的排水条件和坚固耐久的建筑物提供基础。 总平面规划图即以平面图的形式将总平面规划的设计概念表达清楚,并配以适当文字说明,给出相关技术经济指标。(需建设单位提供原始图纸,标明平面位置、红线、规划要求、现状建筑、道路和规划道路) 什么是城市规划红线、蓝线? 红线有很多种,包括建筑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又细分为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 道路红线:是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建筑控制线:是指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有的也把建筑控制线直接称为建筑红线,或称用地红线)。 蓝线较简单,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 什么是线性规划what-if分析 就是在各种假设条件下得出各种结果,比较哪种结果是最优的,然后就采用这种最优的假设条件,是企业管理中管理分析模型
2023-08-29 05:37:141

城市总体规划的步骤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为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政府部门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就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规划标准、各项工程系统的规划等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再据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调查的主要基础资料有:1、城市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如地形、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城市历史沿革等资料。2、技术经济资料。如矿藏、水资源、燃料动力资源、农副产品等资料;城市人口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3、城市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等资料。4、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如环境监测成果,废气、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声、振动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等。 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
2023-08-29 05:37:251

试述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百度文库有现成的文章,自己去找,全家吃饱
2023-08-29 05:37:413

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

通常理解为:概念性规划表示发展的模型和方向,通常笼统,几张图和文字描述就行总规:是所有的规划设计方案的统表控规:比如是政府下达的某个地块用途,容积率等指导性规划意见详划:通常会直到某个详细的工程或者项目的各类参数,基本涉及到的施工启动了;之前的都是展望和意愿,可以不断的适度变动;详细规划一般展示后就难以变动了!当然国情特殊,呵呵 往往什么时候都可以变
2023-08-29 05:37:534

什么叫城市总体规划?

什么叫城市?答: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什么叫城市化?答: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什么叫城镇体系?答: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什么叫城市规划?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什么叫城镇体系规划?答: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什么叫城市设计?答: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什么叫城市规划区?答: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什么叫城市建成区?答: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什么叫旧城改建?答:对城市旧区进行的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等的建设活动。 什么叫城市基础设施?答: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 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反展目标、反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2023-08-29 05:38:0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是什么关系?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关系建设对土地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所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是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部署。2、土地利用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1)共同目标: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两者关系: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考试吧%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为主要目标,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对土地资源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和控制,而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③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要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应为合理选择城市建设用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灵活性;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应主要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概念。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商一致。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制约,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扩展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简介:1、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2、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3、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4、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6、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3-08-29 05:38:141

城乡总体规划的目录

第一章 绪论1第一节 城市与乡村1一、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和联系1二、城乡划分和建制体系2三、我国城乡发展的总体现状3第二节 城镇化及其发展4一、城镇化的基本概念4二、城镇化的机制与进程6三、中国城镇化的历程与现状7第二章 城乡总体规划的基本理论及内容11第一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及作用11一、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的概念11二、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的内容12第二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原则及程序13一、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13二、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程序13第三章 城镇体系规划15第一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及特征15一、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15二、城镇体系规划的特征15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地位与作用16一、城镇体系规划的地位16二、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作用17第三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主探讨)17一、市域城乡空间的基本构成及空间管制17二、市域城镇空间组合的基本类型19三、市域城镇发展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19四、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原则20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21第四章 城市总体规划22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2一、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任务及内容22二、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要求22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23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程序23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方法24第三节 城市总体规划基础研究26一、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26二、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调查27三、城市自然资源条件分析30四、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31五、城市空间发展方向32六、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39七、城市规模40八、城市环境容量研究44第四节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44一、城市用地分类及用地评价44二、城市总体布局52三、主要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55四、居住用地规划布局56五、工业用地规划?局58六、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63七、仓储用地规划布局69八、城市用地布局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71第五节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76一、城市综合交通的基本概念76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79三、城市交通调查和分析81四、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与交通预测注册书和教材83五、城市对外交通规划87六、城市道路系统规划93七、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110第六节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4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124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25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128第七节 其他主要专项规划130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30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37三、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140四、城市环境保护规划143五、城市竖向规划144六、城市地下空间规划148第八节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51一、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与任务151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153三、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方法155四、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157第九节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159一、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内容与深度要求159二、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内容与深度要求161三、城市总体规划附件内容与深度要求162四、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162第五章 镇、乡和村庄规划164第一节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及任务164一、城镇与乡村的关系164二、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167三、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171第二节 镇规划的编制173一、镇规划概述173二、镇规划的编制内容174三、镇规划编制方法176四、镇规划的成果要求180第三节 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181一、乡和村庄规划概述181二、乡和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181三、乡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方法183第四节 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188一、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188二、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内容188三、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成果要求189第六章 城乡总体规划实施190第一节 城乡规划实施的概念与作用190一、城乡规划实施的概念190二、城乡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191第二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191一、城乡规划实施191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192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193四、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含建筑、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193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194六、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196第三节 城乡规划实施的影响因素198一、国家或地区政策198二、城乡发展状况198三、社会意愿与公众参与198四、法律保障199五、城乡规划的体制199参考文献200
2023-08-29 05:38:421

谁知道城市规划总规图上各种色块代表什么意思?

常见的是 一类居住R1:浅黄色二类居住R2:深黄色 商业C2:红色文化娱乐C3:紫红色中小学C6:橙色河流E:浅蓝色市政基础设施U:蓝绿色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停车场S3:暗灰色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绿地G:各种绿色谢谢!
2023-08-29 05:39:004

什么叫城市规划控制区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扩展资料:划定城市规划区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出发,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以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现。1、城市建成区。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城市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2、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或中心城市)远期发展用地范围。3、城市郊区。它的开发建设同城市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对这一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的规划及其用地范围进行控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规划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区
2023-08-29 05:39:351

什么是城市规划区外和城市规划区内?建立工业园开发区属于哪种?

什么是城市规划区外和城市规划区内?建立工业园开发区属于哪种? 一个城市在划定范围的时候,会先划定行政区划的范围,这个范围包含城市规划区(也就是所谓的主城区范围)和城市下管辖的镇、农村以及非城市建设用地,简称城市市域范围。在对这个城市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时候,会在这个市域范围以内再划定一条线,就是城市规划区范围线。意义就是编制城市规划以及占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城市建设活动的时候(包括建立工业园区),只能在这个城市规划区范围线内进行。 以前某些城市由于建设用地指标不够,就打一些擦边球,比如在规划区范围外设立工业园区、开发新区等等。但现在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设立此类工业园区、开发新区等等。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 *** 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这个要看总体规划,如果在总体规划里面就是规划区内 什么是城市规划区? 《规划术语》第3.0.5条解释"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一般包含三个层次:①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规划术语》3.0.6)。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或中心城市)远期发展用地的范围。这部分包括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地段、水源及其防护用地、机场及其控制区、无线电台站保护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遗迹地区等。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划的要求,保证各项用地和设施有秩序地进行开发建设。位于其中的农村集镇和居民点要进行一切永久性建设,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③城市郊区。它的开发建设同城市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对这一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的规划及其用地范围进行控制。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用地,更要严格管理。这一地区内进行重大的永久性的建设,都要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什么叫 城市规划区域 已经做了规划的区域叫做城市规划区 由于规划起步晚 规划体制还不健全 因此很多偏远的山区甚至郊县都没有编制规划 这些就不属于城市规划区域 青岛开发区薛家岛镇属不属于城市规划区? 属于,详情请查阅《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总体规划文本》。 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要编制什么规划 分镇域和镇区两个层面 每个层面都要变质各自的近远期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和一些专题规划 城市规划区户口属于城镇户口吗? 城镇户籍又叫城镇户口,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城市规划区和行政管辖区不是必然重合的。 一个人的户口属于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即所谓的“城镇户口”),以户口本的记录为准,很难以居住地行政区来界定。 伤残补偿一般依据工资收入水平或者居住地的生活消费水平而确定。
2023-08-29 05:40:001

总规、分规、控规、区规、修规的区别??

(1)含义不同总规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分规即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控规即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区规即居住区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和城市现状条件,进行城市中生活居住用地综合性设计工作。它涉及使用、卫生、经济、安全、施工、美观等几方面的要求。修规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2)规划依据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分区范围的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的组团布局,结合城市的区、街道等行政区划,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3)执行程度不同总体规划是依据有关规范由上级规划部门制定的总体纲要性规划,在城市中做建筑首先要遵循这一规划,比如在规定的住宅区就不可能让你开办工厂。总体规范之后如果有分区规范,那么依照分区规范的有关条例实施,如果没有分区规范,接下来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了。如果说总体规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控规和修规就是具体告诉你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不能触犯的条例。扩展资料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城市总体规划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百度百科-控制性详细规划百度百科-分区规划百度百科-居住区规划百度百科-修建性详细规划
2023-08-29 05:40:081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为什么要进行土地适用性评定

看城市的可发展方向,可用地多少,他影响城市规模,近远期建设,用地性质等内容
2023-08-29 05:40:272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是什么

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的区别
2023-08-29 05:40:544

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6)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2023-08-29 05:41:233

城市规划名词解释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
2023-08-29 05:41:331

总规、分规、控规、区规、修规的区别??

总规、分规、控规、区规、修规的区别:1、规划依据不同总规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分区范围的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的组团布局,结合城市的区、街道等行政区划,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2、执行程度不同总体规划是依据有关规范由上级规划部门制定的总体纲要性规划,在城市中做建筑首先要遵循这一规划,比如在规定的住宅区就不可能让你开办工厂。总体规范之后如果有分区规范,那么依照分区规范的有关条例实施,如果没有分区规范,接下来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了。如果说总体规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控规和修规就是具体告诉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不能触犯的条例。扩展资料: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发展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科学规划加强高新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的充分衔接,既要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发展规划,又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发展。2、聚集发展推动高新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中,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把握市场需求,推动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实现区内产业错位发展,积极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3、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的有效运行模式。支持高新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形成技术创新强势聚集区。4、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2023-08-29 05:41:501

城市绿色基底是什么颜色?

常见的是:一类居住R1:浅黄色二类居住R2:深黄色商业C2:红色文化娱乐C3:紫红色中小学C6:橙色河流E:浅蓝色市政基础设施U:蓝绿色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停车场S3:暗灰色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绿地G:各种绿色图例:扩展资料: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憩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2023-08-29 05:42:111

城市规划的要求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023-08-29 05:42:321

城市规划中的颜色分别有哪些意义?

常见的是:一类居住R1:浅黄色二类居住R2:深黄色商业C2:红色文化娱乐C3:紫红色中小学C6:橙色河流E:浅蓝色市政基础设施U:蓝绿色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停车场S3:暗灰色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绿地G:各种绿色图例:扩展资料: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憩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2023-08-29 05:42:412

土规”.和“城规”,请问"土归,城规“是什么意思

土规---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城规---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和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023-08-29 05:43:042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site plan以、分区规划或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 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及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的,委托编制单位编制。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二)、等资料;(三)各类等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2);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5)住宅建筑,;6)。7)及。(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道路交通规划图。同上,图上应标路的红线位置、,点坐标、、停车场用地界线;5、竖向规划图。同上,图上标明点、变坡点控制,室外规划;6、单项或综合工程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管线的平面位置、、主要,以及有关设施和位置;7、表达意图的模型或。
2023-08-29 05:43:243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

法律主观:政府部门对于城乡所进行的规划一般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部分。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2023-08-29 05:43:481

城市规划中的色卡是什么意思?

常见的是:一类居住R1:浅黄色二类居住R2:深黄色商业C2:红色文化娱乐C3:紫红色中小学C6:橙色河流E:浅蓝色市政基础设施U:蓝绿色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停车场S3:暗灰色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绿地G:各种绿色图例:扩展资料: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憩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2023-08-29 05:43:58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 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  第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  第十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  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  第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  城市详细规划调整,应当取得规划批准机关的同意。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八条 编制城市规划,要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体现城市特色,考虑城市安全和国防建设需要。  第十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它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二条 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空间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安排,提出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  第二十四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第二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编制专门的保护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图件与附件中说明、专题研究、分析图纸等表达应有区分。  城市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城市规划,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当符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三十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法律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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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总体规划人口用地专题报告_土地总体规划

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第一节 市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一、总人口及城镇体系规模现状 1. 总人口现状 2004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总人口占全省的4%。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 5‰,死亡率为6.2‰,自然增长率为6.2‰。 2004年总人口概况 2. 历年总人口 1990-2004年滨州市历年总人口 3. 城镇体系规模现状 2004年大中小城镇规模情况如下表。 现状城镇规模概况 二、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1. 总人口预测 利用综合增长率法和线性回归分析,参考《滨州市远景规划》中人口专题(该专题对滨州市区域总人口及城市人口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预测),综合确定2010年区域总人口为385万人,2020年控制在425万人左右,2030年左右人口达到最高值,约450万人,故远景总人口控制在450万人以内。 2. 城市化水平预测 滨州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1)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是客观规律;(2)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富裕劳动力亟须向外转移。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通过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即通过城市化的途径解决;(3)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协调发展,客观要求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人口向城市集中。 本次规划确定滨州市城镇发展方针为:优先发展滨州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县级中心城市,择优培育中心镇,促进小城镇集中进愁发展,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 在城市化方针指导下,结合各个县城总体规划,采用列举法对滨州市各级城镇规模做出分析判断,最后预测滨州市城市化水平2010年达到51%左右,2020年达到65%。详见下表。 城市化水平预测 (单位:万人,%) 第二节 中心城人口现状人口统计 一、滨城区人口现状 根据滨州市统计年鉴,2004年底,滨城区户籍人口为621966人。2003年底,户籍人口为613130人。2004年较2003年增加户籍人口8836人。 滨城区2004年户籍人口一览表 二、中心城现状人口统计 1. 现状人口统计口径 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角度来考察,城市人口应包括居住在城区内的一切人口,包括一切从事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活动,享受着城区公共设施的人口。这些人口常年生活在城区内,构成了城市的社会整体,是城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建设的参与者,同时又享受着城区提供的服务。城区的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一些设施和物质供应及活动场所必须考虑容纳这些人口,并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本版规划现状中心城人口包含户籍人口和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两部 分。 2. 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划定 规划在划定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时为了考虑到与规划统计范围的一致,除对四环以内的主城区现状建成区进行统计外,还将滨北现状建成区、小营现状建成区纳入了中心城现状建成区。 3. 中心城现状人口统计公式 中心城现状人口=主城区现状人口+滨北现状人口+小营现状人口。 其中,主城区现状人口=主城区户籍人口+主城区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滨北现状人口=滨北户籍人口+滨北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小营现状人口=小营户籍人口+小营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4. 主城区现状人口统计 u2022主城区现状建成区范围划定① 城区现状建成区包括北镇、市东、市中、蒲城、市西、彭李6个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原杜店镇)大部分。根据统计年鉴可知,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现状建成区范围内户籍人口约3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约24.2万人。 u2022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根据滨州特点,现状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包括油田的外来人口、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及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四部分: 油田非户籍人口:滨南采油厂众多下属单位位于现状建成区内。根据滨州市提供的数据,约有5.4万人位于四环以内(即位于规划主城区范围内)。根据这些单位所处的位置,可估计位于现状主城区建成区内的油田单位人口约有4万人。 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多个大型企业纷纷入驻,提供了众多就业岗位。根据开发区提供的资料,区内工业企业目前约有职工5万人。这些企业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内务工人员大多都是来自建成区外,绝大多数为农业户口。估计在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约有4万人。 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由于建成区内现有中学均面向全市或整个滨城区招生,所以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在建成区内就读但户口不在建成区内的学生。根据滨州市提供的资料,2003年底,建成区内中学在校生数为1.75万人。按照初中30%学生户籍不在建成区内、高中40%学生户籍不在建成区内估 算,约有0.5万外来人口在建成区内就读。建成区内现有高校4所。根据滨州市提供的数据,2004年在校生达到了5.15万人。按照10%学生户口未迁入建成区内估算,约有0.5万外来人口在建成区内就读。合计现状建成区内约有1万在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 ① 由于本次规划中现状指2004年底情况。所以现状中仍采用2004年区划称呼。 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根据滨州市提供的资料,进入建成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在企事业单位务工的人员约有1万人。 综上所述,主城区现状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油田外来人口+开发区内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学校就读外来人口+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4+4+1+1=10万人。 计算可知,主城区现状非户籍常住人口约10万人。 u2022主城区现状人口计算与校核 通过计算可知,主城区现状人口约为4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0万人,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10万人。 为慎重起见,本规划将该数据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照。人口普查数据由于能客观反应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与城市规划的人口统计口径较为接近,所以通常在人口统计和预测中作为依据或者参照,距今最近的普查为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根据《滨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滨州六个街道办事处(北镇、市东、市中、蒲城、市西、彭李)实际人口合计为386683人,可约计为38.7万人。考虑到2000年后是滨州发展最快的时期,而且目前主城区范围增加了开发区(原杜店镇),所以2004现状主城区人口按40万计,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较为吻合。 u2022主城区现状人口确定 根据上述统计和校核,本次规划现状主城区人口按照40万人计算。 5. 滨北、小营现状人口统计 u2022滨北现状人口 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滨北非农业人口约1.8万人,全部在建成区范围内;纳入建成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约有0.3万人,现状户籍人口为2.1万人。随着滨北工业区的蓬勃发展,在滨北务工的外来人员日渐增多,约有0.9万人。 滨北现状人口按3万人计。 u2022小营现状人口 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小营非农业人口约0.6万人,全部在建成区范围内;纳入建成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约有0.7万人,可知现状户籍人口约为1.3万人。随着滨印工业园等项目的建设,在小营务工的外来人员约有0.6万人;由于小营交通条件较好,在建成区内从室贸易等第三产业的约有0.1万人。 可知,小营现状人口按2万人计。 6. 中心城现状人口确定 综上所述,中心城现状人口可按45万人计。其中,主城区40万人,滨北3万人,小营2万人。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第三节 中心城人口发展规模预测 一、预测方法选择 本规划中城市人口规模主要指中心城人口。中心城人口发展贵哦预测,就是在预测总人口变化得基础上,分析人口迁移转化的规律,按适合的方法预测未来城区人口发展趋势。对未来城区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本次规划主要采用递增法预测中心城人口,并通过环境容量法及比例法来进行校核。 二、递增法预测 递增法是根据多年城区人口平均增长速度,预测今后发展趋势,确定其平均增长率预测城区人口。其计算公式为: Y=Y0(1+X)n 式中:Y ——期末城区人口数;Y 0——基期城区人口数;X ——年平均城区人口增长率;n ——预测期年限。 从上式可以看出,预测基期城区人口数和适当的年平均增长率是保证预测结果可靠的关键。 1. 人口基数的确定 由于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内人口与规划城区范围内人口相差不大,所以人口基数采用40万人。 2. 人口增长速度预测 城区户籍人口数量的变化取决于城区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的共同作用。通过回顾一定时间内城区人口增长的情况,可以看出城区人口增长的趋势。 综合增长指一定年限内,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合计的增长,反映人口的实际变动。通常用综合增长率来表示,即一定年限内平均每年人口增长的速度。由于缺乏历年建成区人口数据,因此本规划主要通过分析历次总体规划主城区当年现状人口来预测人口变化趋势。 根据1983年版总体规划,1982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8.2万人;根据1990年版总体规划,1989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15万人;根据1996年版总体规划,1995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17.9万人,2004主城区现状建成区人口为40万人。计算可知,1983-1989年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1990-1995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1996-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3%;1982—1995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1990-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8%;1982-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5%。可以看出,滨州主城区人口增长速度相当不均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预计未来城市人口增长速度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较快的过程。本版规划预测随着城区规模的拓展和中心辐射能力的增强,主城区人口的增长率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延续。考虑到未来的不确定因素,规划提出稳速增长、高速增长两种可能,其中稳速增长为3%,高速增长为6%。根据近期、远期增长速度的不同,共可得出近期2种预测结果,远期4种预测结果。 3. 主城区人口预测 根据上述人口基数和增长率的推测,可计算出稳速增长和高速增长两种不同情况下近期、远期人口的预测规模。 主城人口预测表(万人)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期主城区人口上下限差别不大,为48-57万人左右;远期人口65-102万人左右。这是因为预测年限越长,不确定因素较多,不同方案预测结果差异越多。考虑到滨州刚刚步入快速增长时期,在2010年前应采取高速增长速度为佳。对于远期,由于存在着众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很难准确预测。本次规划建议采用稳速增长的方案。 最终,这种考虑,预测主城区人口按55万人计算。预测主城区远期人口为80万人。 4. 滨北、小营人口预测 由于滨北、小营第二产业有一定的基础,规划将两处作为主城区外围工业组团。 考虑到近期主城区发展空间较多,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吸引力较大,所以滨北、小营近期不会有大的人口增长。甚至会出现部分在滨北、小营工作,而在主城区居住的人。近期滨北小营主要是将在吸引现状在区内就业、区外居住的人入区居住,消除就业与居住分离的现象;同时逐步将纳入现状建成区内的村庄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 远期,随着主城区空间的饱和、人口扩张速度的下降,以及滨北、小营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将逐步增加,滨北小营的增长速度应开始加快。 根据以上分析,规划预测近期滨北、小营人口不会有大的变化,远期滨北、小营将发展到5万人。三、环境容量法校核 规划对影响城市拓展的限制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将滨城区内的非建设用地分为3类:严禁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和适宜建设用地。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用地评价一览表 从上表可见,适合城市发展的用地约为200km 2(含现状建成用地),完全可以容纳规划预测的人 第四节 中心城用地发展规模预测 一、人均用地指标确定 1. 现状建设用地规模 中心城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达到了59.5km 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达到了132m 2。详见下表: 口。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2. 国家相关标准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引自国标) 3.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滨州中心城规划可采用Ⅲ、Ⅳ级指标,即90.1-120m 2。 考虑到滨州土地盐碱度较高,肥力较差,缺乏高产粮田,适宜做基本农田的土地较少,所以本次规划取上限,按照人均120m 2控制城市建设用地。 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根据上述预测中心人口规模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计算出,规划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 2以内。可计算出,规划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km 2以内;远期2020年城2 三、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来源分析 1. 土地利用现状 滨城区总用地1040.6km 2。至2003年底,建设用地合计167.9km 2,农业用地合计728.7 km2,未利用地合计144 km2。详见下表。 滨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2003年) 2. 现状土地利用特点 现状土地利用存在以下特点: u2022土地质量总体较差,高产农田比例较低。 u2022未利用地较多。 u2022人均建设用地过大。其中,建制镇平均人均建设用地超过160m 2,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超过278m 2,远远超过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水平。 u2022空心村现象明显,土地浪费严重。农村人口入城务工人数日渐增加,而村庄建设用地却不降反升。根据国土局提供的数据,现状滨州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278m 2, 大大高于全省平均值190m 2。 3. 滨城区建设用地平衡 根据滨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2003年),现状滨城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143.3km 2,按照现状滨城区内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占59.4km 2计算,村镇及工矿点建设用地约有83.9km 2。扣除工矿点建设用地约25km 2,村镇建设用地约为58.9km 2。中心城现状人口按45万人计算,可知中心城人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32m 2。滨城区总人口按62.2万人计算,中心城外村镇实际人口约为17.2万人,可计算出村镇人均建设用地超过340m 2,较国土局提供的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278m 2偏高,原因是存在大量农村入城务工人员,造成人口统计口径不统一。即使按照人均278m 2,也大大高于全省平均值190m 2。如果将务工人员彻底转化为城市人口,将节约大量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远期滨城区内人口为100万人,除去中心城内90万人外,还有10万 村镇人口。规划严格控制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标准,通过缩减村镇建设用地来补充城市建设用地。如果按人均100m 2进行控制的话,10万村镇人口将占用10km 2土地。加上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107.9km 2,城市建设用地及村镇建设用地合计为117.9km 2,与现状118.3km 2基本持平。考虑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将有所增加,预计滨城区总建设用地将达到 170.4km 2。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依据上表,建设用地共计170.4km 2(包括中心城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较现状仅增加2.5km 2,却能多承载40万人。可见只要严格控制人均村镇用地标准,通过减少村镇建设用地来补充城市建设用地是切实可行的。
2023-08-29 05:44:381

总归、控规、详规的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概念规划 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 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强调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进行简化,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效益和整体效益,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题的研究。如从国家、区域的角度对城市的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探讨,从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指标体系和发展战略等,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变化和决策的要求. 概念规划的编制要求更灵活和富有弹性.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三)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绿地率。 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1、控规法定全称是“控制性规划”,目前不少大城市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深化控规内容,把地块规划条件等较为详细的控制指标纳入到编制成果中去,形成的编制成果称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实际管理中,“控规”、“控制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可以视为同一规划。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的总平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对于有些项目(一般是用地面积较大的居住类项目),规划部门会要求先行编制修规,以便平衡经济技术指标。而对规模较小的居住项目或工业项目, 往往只需要编制总平图。所以按照层次分,应当是控规-修规-总平-单体。3、规划设计条件是建设单位编制修规前,向规划部门申领的用于指导修规的基本指标。有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等同于在招拍挂前规划部门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的用地规划条件。
2023-08-29 05:45:085

城市规划综合辅导: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改

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改   城乡规划的调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实际需要,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所规定的空间布局和各项内容进行局部或重大的变更。   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做出重大变更。修改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同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1. 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需要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2.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的调整程序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的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征求意见的情况.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3. 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体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却要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 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5. 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与修改   城乡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 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分滞洪地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   2. 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3. 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 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区。   2.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等。   3.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5. 城市防灾工程。   6. 近期建设规划。   1. 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2.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3.调整详细强制性内容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保护工作的特殊要求确需要调整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法重新组织编制和审批。
2023-08-29 05:46:081

解读《新总规》——重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篇

9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 《新总规》)。重庆第一次被明确定位为: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重庆作为特大经济城市,将带动川东以及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报将从今日起开辟专栏、都市区城乡总体规划篇、近期建设规划篇,解读《新总规》的详细内容。   多中心五个等级谋求市域城镇大发展   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   《新总规》将重庆市域城镇分为五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都市区是重庆市市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突出其在长江上游经济带和西部地区的核心地位,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资金融通、现代管理、综合服务、技术传递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万州是重庆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发展成为重要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辐射川东北、陕南、鄂西的区域中心。   涪陵是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乌江流域物资集散地。积极培育高科技产业,推进核能能源开发,强化对乌江流域的辐射作用。   江津是重庆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合川是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进行以电力为主的能源开发。重点发展食品、轻纺、建材、商贸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永川是重庆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商贸物流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产业和旅游业。   黔江是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黔四省(市)商贸重镇。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   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发挥承接和传导经济辐射的功能,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种模式建设新农村   我市新农村的发展建设将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发展模式。   位于平坝、丘陵和低山区,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自然资源等条件相对优越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位于丘陵和低山区的其他行政村,经济、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条件一般,离主要交通线较远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对规模过小、位置较偏僻、基础设施差、缺乏基本生存条件,以及位于风景区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特殊控制区内的行政村,原则上进行撤并。   到2020年,我市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中心村还设置 “一校三室一园一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即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运动场地。基层村也要设置“三室一场”,即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运动场地。   重点保护三峡库区生态   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新总规》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做了明确的部署。要求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   建设三峡保护区将以长江全流域生态保护为原则,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全面完成三峡库区森林植被恢复和环库区绿化带建设工程。保护库区水环境,切实治理库区水域水污染,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库区工业企业提出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安全处置固体废弃物,开展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库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加强三峡库区及其支流回水变动区水体的富营养化防治,建立富营养化长效监控体系。   按照新《新总规》,到2020年,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和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也都能达达到Ⅱ类。      “一圈”奋起“两翼”高飞   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与周边省市协调发展   《新总规》构建了“一圈”带着“两翼”发展的战略,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我市还将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推进与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和陕西等周边省市的资源整合与协调发展,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未来几年,我市与四川省将共同构筑我国西部地区经济高地,共同构建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长江上游经济带,奠定西部开发的重要战略支撑地位。共同保护开发合江佛宝山、江津四面山、南川金佛山等风景名胜区。共同加强长江、嘉陵江、渠江、涪江等江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协调水电资源的梯级开发。   加快重庆经贵州的出海大通道建设,建设川黔铁路复线,改造南川、武隆到道真的道路,加快319国道线支线秀山至铜仁的道路升级改造,加强煤电开发合作。合理进行乌江梯级水电开发,共同强化对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与湖北共同构建重庆—万州—宜昌—武汉大三峡旅游格局,共同加强对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防治库区水资源污染,发挥三峡电站的综合效益,加强万州、黔江与鄂西地区的经济联系,形成万州、黔江、恩施三极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万州至宜昌高速公路、万州至利川(318国道)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湖北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网的联系。   与湖南共同推动沿线城镇的经济协作,促进旅游路线重组,加强大三峡旅游区与张家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联系,加强与洪安、凤凰等边城旅游开发合作,共同做好武陵山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加快渝怀铁路复线、渝湘高速公路的建设,规划黔江—咸丰—来凤—石门铁路支线。   与陕西规划安康—城口—张家界—常德铁路,强化与陕西南部地区的交通联系网络,共同做好大巴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保护,合作开发旅游产业,加强对矿业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合作解读《新总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篇   水陆空全方位发展   打造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到2020年,重庆不仅能实现全部区县(自治县)通高速路,90%通铁路,而且还将把“8小时重庆”变成“4小时重庆”。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重庆将被建设成为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高速公路实现“4小时重庆”   重庆将通过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区)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达到高速公路在区县100%的覆盖率。而现在的“8小时重庆”届时也将变为“4小时重庆”。   “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成都、重庆—遂宁、重庆—武胜、重庆—西安、重庆—武汉、重庆—长沙、重庆—贵阳、重庆—泸州、重庆—大足—成都、重庆—开县—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   铁路实现区县覆盖率90%   铁路基本网络“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将辐射各个方向。“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成渝(成都—重庆)、遂渝(遂宁—重庆)、兰渝(兰州—重庆)、襄渝(襄樊—重庆)、渝怀(重庆—怀化)、川黔(重庆—贵阳)、万宜(万州—宜昌)、渝泸(重庆—泸州)、达万(达州—万州)及远景预留的安常(安康—奉节—张家界—常德)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利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四支线”为三万(三江—万盛)、万南(万盛—南川)、南涪(南川—涪陵)、黔石(黔江—石门)铁路。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8个港口撑起航运中心   我市将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重点建设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和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集约利用岸线资源,结合产业布局,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要作业区。加强各作业区通道的规划建设。在主要作业区规划预留铁路专用线,充分发挥水铁联运的优势。   机场布局“一大三小”   民航机场将按“一大三小”布局。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以江北国际机场为中心,整合、协作五桥机场、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和旅游航空,形成功能互补、航线整合的区域航空枢纽。通过机场集疏通道的建设,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2023-08-29 05:46:201

f81用地是什么意思

这是规划一种用地性质为f8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
2023-08-29 05:46:291

城市规划图颜色含义

看此图,一目了然。
2023-08-29 05:46:474

城市规划审批流程

  城市规划审批的流程是什么,城市规划有哪些步骤。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市规划审批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城市规划审批流程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报批   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局负责具体工作。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建设的需要,提请市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下达规划编制计划,提出总体要求。   2.拟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针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和论证。   4.提请建设部组织召开总体规划纲要审查会,审查规划大纲。   5.提请建设部组织召开总体规划论证会,审查规划方案。   6.报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审议,提请市人大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7.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并组织宣传。   二、分区规划编制与报批   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1.拟定分区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分区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间成果。   3.经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中间成果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成果。   4.报批成果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后,拟定上报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5.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必要时可会同有关区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拟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间成果。   3.经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中间成果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成果。   4.报批成果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后,拟定上报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5.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城市重点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城市一般地段单独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1.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拟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其他单位委托单独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并负责组织审查。   2.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单独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成果。   3.拟定审批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查同意后形成批复意见。   4.经市规划局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五、法定图则的编制和报批   法定图则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1.拟定法定图则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公开展示法定图则草案,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4.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大会备案,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六、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城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单独编制和审批;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的城市设计,作为各阶段规划的组成部分,随各阶段规划一起编制和审批。   1.拟定城市设计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间成果。   3.经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中间成果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成果。   4.报批成果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后,拟定上报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5.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七、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市政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1.拟定市政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市政专项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间成果。   3.经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中间成果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成果。   4.报批成果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后,拟定上报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5.经市政府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八、村镇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建制镇和村庄规划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1.下达区政府确定的村镇规划编制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村镇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形成村镇规划报批成果。   3.建制镇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拟定上报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建制镇其他村镇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和审批,村庄规划由规划分局审查和审批。   4.经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和组织宣传。   九、专业规划综合协调和报批   1.单独编制的各专业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由各业务部门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应经市规划局综合协调,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审批。   2.市级以上层次规划协调项目,拟定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报上级来文部门;市一级规划协调项目,拟定意见发送来函单位,抄送市政府。   城市测绘的主要内容
2023-08-29 05:48:10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第十条 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第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第十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  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第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2023-08-29 05:48:291

什么叫城市规划的空间层次、规划层次?

城市规划的空间层次:我没有找到明文解释,参照城市设计的空间层次解释,简单规纳了一下。 城市规划的空间层次指城市规划的工作范畴在具体空间上的表现。一般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例,我们先对城市在国内、省内、所属经济区中所承担的功能和所处的地位进行分析,这就是宏观空间层次的分析;然后我们对全市域范围内进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项进行预测,并提出发展目标和策略,这属于中观空间层次的分析;最后具体到城市中心区的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各项的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这属于微观层次的分析。 再延伸下去,总体规划的每一项也都可以分出不同空间层次的研究内容。单就用地布局一项而言,首先在宏观空间层次上把握整体空间结构,各类用地比例和功能分区;其次在中观空间层次上处理各功能片区内的各类用地的选址、布局形式;最后在微观空间层次上处理某块用地性质、规划的调整或改变。关于规划层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组成的比较完整的规划层次。 不同层次的规划由不同等级的行政主体组织编制,并由不同等级的审批机关进行审批。(具体什么层次的规划由什么部门组织编制和审批,就不详细说了)在实际工作中还涉及到总体规划纲要、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上层次的规划为下层次的规划提出强制性框架,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并通过下层次规划的编制落实和深化上层次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下层次规划成为上层次规划实施的工具和途径。以规划推进城市的建设,发挥引导城市建设的作用。
2023-08-29 05:48:391

深圳城市规划发展历程

深圳这个过去的一个小渔村,现在已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现代化城市,是我国东部沿海一座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美丽城市。   深圳特区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意城市的规划,坚持以城市规划为龙头,用以指导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回顾深圳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深圳城市规划的起步时期   1979年,蛇口码头的一声炮响,成为了建设深圳特区的里程碑。从有关资料显示,1979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对先行开发的深圳镇,蛇口,沙头角三个地方进行了规划,以来料加工工业为方向,进行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区面积为10。65平方公里,人口规划为20万至30万人。   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其城市的发展目标确定为"建设以工业为主,工农相结合的边境城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进一步修订了特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的规模扩大至6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为60万。   1981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27号文件,明确指出深圳特区要建成以工业为主,兼营商业,农牧,住宅,旅游等多功能的综合性经济特区。为此,深圳市政府于1982年组织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大纲》,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了城市布局,确定城市组团式结构作为深圳特区总体规划的基本构架,编制了总体规划图,并确定到2000年特区人口规模为80万。   这一段时期是深圳城市规划的起步阶段,也是城市规划调整频率的时期。   2.深圳城市规划的里程碑   1984年至1986年,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将城市规划定为122。5平方公里用地,是特区城市建设的里程碑。这个规划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986年,《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对深圳的城市建设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了"工业为重点的综合性经济特区"的城市性质,并作了相应的部署,为深圳"七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做了较好的准备。   (2)确定了城市的发展规模。土地利用以全特区为基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达122。5平方公里,并留有足够的发展余地;人口规模确定为110万人。在当时特区处于发展低潮的条件下,这一规划设想是十分大胆的,也是具有远见卓识的。而交通规划则以200万人进行考虑,从而为深圳以后大规划发展情况下依然保持基本正常运转创造了条件。   (3)构筑了"三横十二纵"的道路结构。   (4)在用地结构上,规划了15个工业区,179片居住区,22个市级公园,9个旅游区,1个风景区和总长140公里的道路绿化带,同时对城市中心区的规划构想,留足了发展余地。这一构想经过近10年的不断深化和调整,使福田中心区成为深圳建设国际性城市的最重要区域。   (5)提出了深圳城市建设的标准为国际先进水平。   1989年,根据特区发展的新形势,又对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将2000年城市规划调整为15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150万。早在1983年,宝安县行政中心迁至西乡,当时就做了宝安县城规划。随后,布吉等重点镇也编制了总体规划。1988年以后,各镇的总体发展规划全面展开,至今已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调整。   1988年,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国土规划》,这是全市总体上最早的一次规划。1990年,编制了《深圳市城市发展策略》,对深圳全市整体发展提出了完整的构思和导向性的安排。1992年,作为撤县改区的重要准备工作,政府批准了《宝安区城市总体规划》和《龙岗区城市总体规划》。1993年起,宝安区和龙岗区分别编制了《宝安区分区规划》和《龙岗次区域规划》,这两个规划的重点是将两区所辖各镇的发展纳入了规划之内,以使各镇的建设走上有序发展的轨道。   3.深圳城市规划的成熟时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深圳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其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亦显得日益重要。   1995年,深圳的规划部门为了进一步搞好城市的总体规划,邀请了国内外城市规划的专家和学者,在深圳举行了"深圳市城市规划咨询会",就深港合作,深圳与珠江三角洲的衔接,城市规划,城市结构,城市综合环境等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1996年开始,在完成《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深港经济合作方案》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规划》的基础上,对深圳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并向深圳市第七次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了《深圳城市总体规划》初稿。1997年1月,深圳市人大审议了《深圳城市总体规划》,并获原则通过。   这个总体规划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这是一个面向21世纪的城市规划,是一个跨世纪的规划。从时间跨度上看,对深圳进入21世纪城市的远景目标,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2)引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的新理念。深入研究了对深圳城市发展有长远意义的一些跨世纪的课题,如深圳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的衔接,深圳与香港的城市合作,深圳建设国际性城市的目标标准,现代文化名城,特区城市发展与更新策略,龙岗与宝安分区发展策略,规划的经济论证等。   (3)提出了具有长远意义的城市空间格局,并对全市各类土地进行了统筹规划,除了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外,对各类非城市建设用地从社会,经济,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宏观布局。   (4)在城市规划的深度上,体现了"内细外粗",即特区内的规划要细一些,特区外侧重开发方向,目标,宏观规划指标等控制性原则。
2023-08-29 05:49:151

城市规划辅导: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

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   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城市规划、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此外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特定情况,还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023-08-29 05:49:231

规划的概念,定义?

太多了更何况你说的是什么规划?规则+策划!
2023-08-29 05:49:357

蓬溪城区规划

法律分析:规划蓬溪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1530公顷,中期2090公顷,远期2850公顷。远景5000公顷左右。蓬溪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和城市空间以老城为依托,以318线和芝溪河为纽带,以南部新城为城市主中心,以城南工业区为产业集聚发展区,沿芝溪河河谷地带拥河发展为组团布局结构,概括为“一城三区多组团”。具体分为: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南部产业片区三个功能片区。规划按片区划分以组团形式适当集中成片布置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899.1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1.55%,人均29.97平方米。老城片区:包括老城中心组团、城北组团和城东组团,大小共三个组团。居住用地规模338.49公顷,居住人口约11.0万人。新城片区:包括城市行政中心、北部旅游休闲、西部配套和东部生活四个组团。居住用地规模433.19公顷,居住人口约14.5万人。南部产业区:在城市南部的上游工业园区及西部物流园区配套建设二个生活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127.66公顷,居住人口约4.5万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023-08-29 05:50:011

城乡规划和城市规划一样吗

一、城乡规划和城市规划一样吗有1、按字面来说,城市规划就是单规划城市的,城乡规划城市和乡村规划都可以涉及,而且还可以两者融合规划。对于目前中国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城乡规划的说法更贴切目前的发展需求。2、专业来说,其实在2007年之前这个专业真的叫城市规划,不过到了2007年后就叫城乡规划了,至于学的基础知识还是不变的,但城乡规划中乡村规划的篇幅会多了些。而且在规划理念方面,要求城市与乡村的融合发展。3、对于注册证书来说,曾经叫注册城市规划师,现在叫注册城乡规划师二、城乡规划现状1、农村的建设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算是十分不集约吧,毕竟土地都是分的。2、农民的利益之前一直是被有意忽视的,这个大家不陌生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农民进城务工;3、自从中国房地产高歌猛进之后,土地越来越值钱。不过这个值钱体现在政府出让给开发商,不体现在政府征地。三、城市规划1、"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发展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中的前提。2、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023-08-29 05:50:281

体外诊断试剂分为哪几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产品。第三类产品: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第一类产品: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扩展资料:国内体外诊断主要集中在3 大领域:生化诊断试剂市场、免疫诊断试剂市场和血液学与流式细胞市场。在这当中,生化诊断试剂市场和免疫诊断试剂市场仍将会是其中最大的两个市场,合计占市场份额的60%。生化诊断试剂不管是在国际还是国内均发展地较为成熟,在国内市场已经基本完成国产替代.免疫诊断中的酶免疫和胶体金应用较为广泛,化学发光诊断则得到迅速发展,在免疫诊断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比例;分子诊断试剂市场是未来较有潜力的细分市场,也是实施精准医疗的重要技术前提基础,代表着诊断技术前沿方向,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将会保持较高增速。医疗器械专项整治:2014年3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从即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扩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五种行为。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通过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和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体外诊断试剂
2023-08-29 05:4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