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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

2023-09-02 18:42:15
TAG: 经营 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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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不是西游

法律分析:1、承包经营是将企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发包人或以自已的名义从事经营,发包人的发包收益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2、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承租经营是指对企业的承租,承租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项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取得财产的同时,还取得了被出租企业的某些生产经营权。3、承包经营下,出包方的收益一般与承包经成果直接挂钩。承租经营下,出租方的收益一般与租金收益直接挂钩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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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是什么

企业承包经营是什么企业承包经营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后,不改变企业的性质(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按分配方式分为两种: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所得税怎么报?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表内信息栏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企业承包经营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我们通过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资料,相信你们都知道企业承包经营就是个人承包相关的业务,并且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资料在上文中都有介绍的,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需要咨询,都是可以来本网站找专业会计老师学习,这里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2023-08-29 08:33:131

承包经营的解释

承包经营的解释 生产资料所有者将企业或生产资料的 经营 权委托给承包人经营。在我国是经济体制 改革 中的一项 措施 。一般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双方 权利 义务 在合同中予以规定。这种经营方式,不 改变 所有制 性质 。 词语分解 承包的解释 ∶接受工程或大宗订货等 任务 ,负责按合同规定完成 ∶订立合同负责办理要承包此项工程的订约人详细解释按照议定的条件承担完成任务的 责任 。原为计件工资的一种 特殊 形式。现指 社会 主义经济 组织 内部一种经济责任制。 经营的解释 ∶ 筹划 经管;组织计划这届 运动 会真是煞费经营韩魏之经营。;; 唐; 杜牧《阿房宫赋》毕世而经营。;;清; 黄宗羲《原君》经营商业 ∶规划治理经营 天下 ∶往来经营原野详细解释.筹划营造。
2023-08-29 08:33:281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方式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经营活动中,主要有有两种方式,具体哪两种方式呢?本文将给予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两种方式1、不会改变被租企业名称,仍旧以本企业名义对外经营的不会改变被租企业名称,仍旧以本企业名义对外经营的就要先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个人承包所得规定,对承包承租经营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扣除方法也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计算。2、承包后企业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扣除方法则按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其实无论是企业所得税扣除,还是个体工商户扣除,三项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的扣除都是一样的。三项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有限额规定的。尚未超过限额,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超过限额的,按限额扣除。税前扣除项目规定三项经费中,职工福利费以职工工资总额的14%为限额工会经费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为限额职工教育费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5%为限额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宣传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23-08-29 08:33:351

企业经营权承包的法律依据

关于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概述及效力所谓公司承包经营,即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以向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承包费为对价,取得公司一定时期的经营控制权,并由承包人享有企业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的一种特殊够公司经营方式。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一条为发展和完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第三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2023-08-29 08:33:471

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的帐务及涉税处理

一、承包与承租的帐务处理   承包方在经营企业之间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在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后,承包方可分得承包所得,对此财务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之规定,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承包所得”,如果合同规定税后利润中分配则借记“利润分配——计提承包所得”,贷记“应付利润——支付承包所得”。承租分配的帐务处理,一般而言,承租企业与出租方采取税后利润分成,即对经营成果进行分成,所作的帐务借记“利润分配——计提利润分成”,贷记“应付利润——利润分成”。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承包还是承租经营,在经营期间的报销的诸如差旅费、电话费等应进入企业期间费用,发生后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对承包者或承租者按合同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进入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    二、承包与承租的涉税处理   由于承包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无占有权,只是按照合同规定取得一定的承包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所得税实施细则》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即对企业承包经营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承包所得和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现规定每月可以减除800元)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算所得税。承租人由于享有经营成果,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企业扣除向出租方上交的费用(利润)后经营成果归承租人所有的,应将该部分所得和在经营期间的工资、薪金性质所得视为个人收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所得税实施细则》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过程与承包所得相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指的经营成果是指企业税后净利润。如果承租经营时承租人不将经营成果进行分配,而是投入企业谋求更大发展,则不能将这部分经营成果纳入计算个人收入所得税。
2023-08-29 08:34:511

国有企业承包经营最长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国营农场的,如果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经营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如下:1、主体特殊。发包方是国家,一般由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来代表。承包方只能是企业。2、合同的标的是企业的经营权。实行承包的企业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国家,经营承包的也并非是承包企业本身,而是它的经营权。这一合同的标的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它表现在承包者使用生产资料、组织生产经营等经营活动各个方面。3、合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双重性。法律快车提醒您,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既有行政隶属的上下级关系,又有合同的平等协商关系,二者有机的结合,使它不同于行政合同,也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3-08-29 08:34:591

企业承包经营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主观:由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成员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农户部分成员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债务由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整个农户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或无法区分的,债务由整个农户的财产承担。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2023-08-29 08:35:071

国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

法律分析:承包经营制是指企业出资人或其代表在不改变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资产经营权全部或部分交由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以企业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并依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经营机制。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四条 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改革管理企业的方式,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物资、商业、外贸、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第五条 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及全体职工都应当为实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和《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社会各有关方面都应当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
2023-08-29 08:35:181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包括:1、承包经营期限;2、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3、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4、收益的分配方式;5、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6、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7、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8、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9、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技术更新指标;10、企业债务安全线;11、承包后对合营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保险;12、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2023-08-29 08:35:291

企业经营权承包的法律依据

承包经营合同是公司、企业和承包方签订的商业合同,承包方承担公司和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发包方根据协议获得相对固定的投资收益。个体经营者、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等。凡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者均可承包和租赁。在公司的合同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经常以承包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公司内部关系,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公司外部关系。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公司仍然要对其债务负责。换言之,在对外关系中,债权人有权直接追究订约公司的民事责任。但是,在内部关系中,发包方在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后,有权向承包方索赔。为了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和避免上述情况,承包公司可以要求承包人在合同中提前提供一定的充分有效的担保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保证金和定金)。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2023-08-29 08:35:411

承包经营税收政策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1.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主要看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中有的,但有不是主营的,就做在其他业务收入中,如果营业范围中没有的,就做在营业外收入。2.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人、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的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按照此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是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企业实_个_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_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_交纳_定费_,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_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_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二.个人承包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_所得税:1.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承包_按_或者按次取得的_资、薪_应当并入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3.承包经营企业经营成果不论是否分配,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分配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4.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3-08-29 08:35:511

如何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

控全局分包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整个过程,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成本管理是基本任务。为了做好分包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必须要通过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落实分包管理职责,制定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把分包商的准入点,把分包队伍纳入到企业经营活动中,加强专项管理,不断提高分包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能力和水平,这是每一个企业的追求。  
2023-08-29 08:36:143

承包经营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承包经营的含义和表现  1、含义:以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机构为发包方,企业资产经营者为承包方,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2、1987年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3、1988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承包的主要内容是“包上交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即“两包一挂”。  4、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贯彻的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  5、经营承包责任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的一种带有过渡性的国有企业经营方式。
2023-08-29 08:36:241

企业经营权承包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为6%。以2022年为例,企业经营权承包增值税税率为6%,部分行业的承包费增值税税率为3%或者0%。企业增值税是指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原料、半成品或商品时,从销售价格中扣除进项增值税,并在销售产品时向税务机关征收的税费,6%税率适用于特定的主要支付费用。
2023-08-29 08:36:321

承包是什么意思

承包是当事人间以合同约定的一种经营管理行为。“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 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由合资企业直接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协议。承包经营期间,合营企业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承包资格条件将经营管理方式改变为承包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有三年以上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相对的,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则必须是属于同类的行业,并能提出切实解决该企业严重亏损及正常发展的具体方案;此外,还须是能够向所承包的企业提供足够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企业。
2023-08-29 08:36:421

承包经营和租赁有什么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企业具有明显的区别。租赁经营是的深化和发展,是比承 包经营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的经营方式。两者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1)租赁企业的租赁对象是企业资产;承包企业的承包对象是经营成果。(2)承租者的经营权受的法律保护,是较为彻底的;承包者的经营权是在上级主 管部门的控制下行使的,是不完全的。(3)承租者一经租赁,工资和奖金都予取消,同时还要用个人和家庭财产作抵押,承担着 经济破产的风险;承包者则用不着财产抵押,完不成任务只是按不同比例扣发工资和奖金。(4)租赁企业的经济效益好,承租者所得的收入越高;承包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承 包者的收入一般不如承租者的收入高。(5)租赁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以租金为基础;承包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表现为利润。(6)租赁经营方式主要是用于微利亏损的小企业;方式主要是用于大中型企业。
2023-08-29 08:36:581

企业将食堂承包给其他单位经营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1、发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接受服务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法规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您提到的问题中,承包者应该开具被承包企业所在地的发票,而且应该就其取得的全部餐费开具发票,不应按差额开具发票。承包者的发票开具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第三十六条(四)规定,对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涉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规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法规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部分未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未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职工食堂是否应纳营业税? 食堂劳务外包支付费用时对方开什么发票? 公司食堂采买能否以收款收据计入费用税前扣除? 企业设立食堂的涉税处理分析 学生食堂经营一定要核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食堂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食堂发生的费用税前如何扣除 企业设立食堂的涉税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纳税处理
2023-08-29 08:37:381

承包承租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做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时,只需考虑相关经营主体是否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不需考虑承包、承租情况。什么是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是将企业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开发商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开发商的承包收入直接与承包经营有关的业务形式。合同规定的业务结果。什么是承租经营?租赁经营是将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承租人将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出租人的租金收入与租金直接相关,但与合同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租赁经营是指企业的租赁。租赁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一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获得财产的同时,还获得了租赁企业的一定生产经营权。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什么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的收入所得时,按照规定通过应纳税所得额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费。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的经营所得项目,而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及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2023-08-29 08:37:581

怎么理解承包的意思

1、“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2、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3、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2023-08-29 08:38:231

承包租赁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 *** 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问题二:承包与承揽、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并未规定明确的定义,但是其范围比承揽要广,通常涉及的是一个经营方面的问题,如土地的承包、酒店(或公司)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等。而承揽仅仅是一个事务的承接,例如加工一个工具、订做一个广告牌、修理一个机器设备等等。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综合的经营管理以及技术,而承揽人只为定做人提供劳务技术。由此,二者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赔偿、诉讼管辖方面也存在着某些差别,具体有:  (1)合同的订立:承包合同一般法律要求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没有此限制。  (2)合同的履行:有些承包合同不能转包他人,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能转包给他人;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但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违约赔偿方面: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没有向承担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而大部分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这种权利。  (4)诉讼管辖方面:承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被告所在地,而承揽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承揽行为地。  2、承包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都适用《合同法》。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问题三:出租与承包是一个意思么? 不一样。出租是指你手头上有物质,暂时性出租给别人换取赚钱目的。承包是指你手头上,没有可做项目,向别人承包回来赚点钱。 问题四:什么是企业租赁承包? 企业的承包租赁是指 改制 企业 通过 合同安排 ,将企业一定期限的 经营 权 交由承包人行使,或将 企业租赁 给承租人, 承包人及承租人在此期限内完成一定的 经营目标 。 问题五:承包与租赁一样吗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 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定购任务。 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 *** 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 *** 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 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由发包、承包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在租赁......>> 问题六:承包出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风险来自于多方面,关键是你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有来自于政策性的风险(如:新的城市规划后,此楼是否要拆迁或周边的拆迁情况);办理承包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合法合规;经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房屋出租率有多高、租客来源是否稳定;租金收取是否困难;房屋设施损坏修缮等等。 房产不属于你所有,用承包的楼房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肯定是不行的,你只能申请经营类贷款。要依照你的具体情况和银行放贷标川来决定能否贷款。 问题七:承包人和租赁人在法律上是一个意思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而租赁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当然不是一个意思啊,在不同的合同的不同主体,所以两者是有区别的。 问题八:呼拉圈伤肾? 请问是真的吗? 用简单的流程图或文字,图画表示岩石风化的过程。 问题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是指什么呢 比如承包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取得的收入,承包事业单位门面经营取得的收入等 问题十:承包出租房赚钱吗?有什么风险吗? 赚,没啥风险(不过你做的是什么再看)
2023-08-29 08:38:301

承包经营税收政策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1.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主要看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中有的,但有不是主营的,就做在其他业务收入中,如果营业范围中没有的,就做在营业外收入。2.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人、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的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按照此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是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企业实_个_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_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_交纳_定费_,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_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_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二.个人承包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_所得税:1.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承包_按_或者按次取得的_资、薪_应当并入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3.承包经营企业经营成果不论是否分配,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分配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4.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3-08-29 08:39:171

经营合同是什么意思

经营合同的意思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各项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全称是承包经营合同。一、经营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值,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经营合同的特点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三、经营合同的种类经营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等种类。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2023-08-29 08:39:271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特点,按照法律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自愿的协商。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一)企业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虽然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但在合同关系上他们是平等的。因此,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原则。”(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三)承包经营合同必须体现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合同应体现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三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2023-08-29 08:39:371

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

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   由于承包经营责任制具有其固有的利弊,那么如何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呢?下面我准备了下面的文章,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理论探讨   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明确定义:“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可以把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关系用合同的形式规定下来,从而使承包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同时利用承包方的自有资金与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资产相互结合,通过合作经营,搞活企业,增加企业效益,解决职工工资,减轻企业包袱。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还存在的一些缺陷。   1.承包经营企业的法人主体是发包方,由于承包者经营决策失误或恶意经营等行为导致企业面临各种严重风险时,发包方作为第一承责人,将首先承担全部风险,承包经营无法真正解决法人企业自身的各种风险。   2.承包经营仍以经营权为前提,经营权始终处在所有权控制之下,承包企业没有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如果不对承包方进行有效控制与监督,又容易产生重大经营风险并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承包经营制无法真正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矛盾。   3.企业承包经营后,经营者为完成指标获取利润,往往存在短期行为,拼消耗、拼设施、滥施福利,对现有的生产、经营设施进行无节制的使用,使得企业承包经营缺乏后劲和长远规划。   二、现行承包经营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承包经营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承包经营固有风险的发生。由于承包经营未改变承包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及企业国有经济性质,因此承包期间企业发生的不良债权、巨额债务、亏损、潜亏、偷漏税等各种风险的第一承担者仍为发包方,这是承包经营管理体制的固有弊端。   2.承包经营合同签订不完善。在承包经营中主要风险问题上的责权利未明确界定,导致全部风险由发包方承担,承包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营风险,这是目前诸多承包经营企业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和弊端。风险主要表现在:承包后债权、债务、产权归属;承包人对承包企业债务偿还期限的要约;发包方提供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更新改造费用由何方承担;承包企业亏损问题;承包企业转包;投资、贷款、担保、抵押等重大资金行为的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归属;收支不入账、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及税务风险等;承包企业对发包方职工安置人数、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待遇;风险抵押的抗风险能力;具体违约责任等。   3.双方承包经营责任和经营运作不规范。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双方对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理解上存在误区,发包方法律、风险意识薄弱,对承包方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导致承包经营运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合同专用章由承包方自行保管、使用,签订合同不经发包方审批,给发包方造成连带经营风险;发包方对承包方以包代管,不对承包方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指导,承包方销售收入及支出不入账核算,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等行为给发包方带来巨大经营风险;不依法进行税务变更登记(即未变更纳税义务人),存在税务风险;发包方将存货赊销给承包方或提供流动资金,存在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三、加强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   正是由于承包经营责任制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无法彻底分离、法人风险固有存在的弊端,因此,对承包企业监管的项点及尺度是解决对承包企业有效控制与失控矛盾的关键。笔者认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为规避经营风险,可通过承包合同的形式将承包期间承包企业形成的债权债务及承包期间的法人财产(发包方提供初始资产除外)界定为承包方所有,在此基础上,发包方只对承包人是否上缴利润、提供资产是否保值增值、职工工资及待遇是否得到保证等承包指标完成情况、抵押金是否足额缴纳、抵押权是否实现、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财务收支是否规范核算等风险问题进行重点关注、管理和规避,从而达到既不过分干预承包人经营自主权,又对涉及发包方自身的主要风险问题进行有效监管,最大限度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   四、有效管理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的对策   1.对各项承包指标的兑现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承包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上缴承包费、是否按规定上缴承包抵押金、抵押金不足时是否及时补缴;是否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落实专职责任人,随时掌握承包方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承包方有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是否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承包方尽快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严防拖欠工资的连带支付责任。   2.对重点风险项点进行关注、检查。合同管理方面,严格按承包合同加强对承包方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履行规范手续,防范风险;债务清理方面,督促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各种债务(账内、账外)尽快还款,规避承包期满后债务仍未清偿、承包人无力清偿、需由发包方清偿的风险;提供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定期核对承包期间发包方提供、购置资产的数量,检查质量性能,确定承包方是否按合同规定对资产进行了维修、更新、保养,所提供资产有无减少、损失、是否实现了保值、增值;承包企业转包方面,检查承包方是否将承包企业转租给第三人经营;重大资金行为方面,检查承包方是否将发包方承包前提供资产及承包后新购买资产进行了对外投资、担保、抵押,是否出借、出租、倒卖了营业执照、是否将营业执照进行了担保、抵押;税务风险方面,检查承包方是否到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变更登记。   3.上级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方面。发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发承包双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规避承包经营风险,重点内容是发包方是否对承包方加强了监督管理以及承包方是否在上述风险问题上进行了规范运作。   4.债权、收入、支出、利润管理方面。企业经营活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节,要防范承包人承包期间因欠下巨额债务无法承担而须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不仅要督促承包人及时还款,还要对能够保证债务及时偿还的承包企业债权、收入、支出、利润加强管理。   发包方要将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纳入日常监管控制之中,定期对承包企业的存货、资产、债权、债务、收入、支出、利润进行清理、清查,在此基础上,对于承包方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承包方按清查结果,调整账项及报表,以规范核算、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五、承包经营中应加强管理的其他事项   1.发包方要建立健全承包企业和资产的管理档案,对提供资产的来源、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址等要登记造册、归档备查。在合同及有关备忘录上要予以明确。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经营事项检查备案制要囊括承包企业的这些内容及其合规、合法及效益性。   2.发包方要加强对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对承包方签订合同要有专人保管,跟踪合同的延续、变更。   3.要把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点管理范围。   4.涉及安全的承包企业,应强制承包人购买意外保险,主要是为职工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和为产品购买质量保险,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为发包方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   5.承包经营责任制适于在承包企业效益较差、经营亏损且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的企业实行,对于经济效益较好企业不宜采用承包经营责任制,防止企业利用承包名义搞账外核算等违纪行为。 ;
2023-08-29 08:39:471

外包承包分包,三者间的区别?

外包承包分包,三者间的区别如下:一、定义不同:1、外包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2、“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3、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二、针对性不同1、外包是一个战略管理模型,所谓外包(Outsourcing),在讲究专业分工的二十世纪末,企业为维持组织竞争核心能力,且因组织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将组织的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品质,集中人力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2、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3、分包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包
2023-08-29 08:39:541

什么是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确立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用法律形式承认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保护承包经营人从事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从而巩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和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承包经营权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承包者应具备以下资格之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已有3年以上经营活动的中国或外国的公司、企业;  二和实行承包经营的合营企业属同类行业,并能提出切实解决该企业严重亏损及正常发展的具体方案;  三能够向合营企业提供足够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  权利特征  承包经营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在法律上具有以下特征: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和集体。在承包经营权关系中作为发包人的是集体组织,而承包人是集体组织成员。通常是农民通过与自己有隶属关系的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合同。  2、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或是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等资源。这些客体除了土地外还包括山岭、草原、荒地、滩徐、水面等。  3、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依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经营人就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财产协商一致,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承包经营权的范围、内容等都是由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合同成立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合同规定的具体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是对承包客体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由于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物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利,因而其权能就不完整,而属于一种限制物权,只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人不享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  承包合同成立以后,发包人要将约定的财产交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开始对土地等生产资料行使占有权。承包人有权合理地充分使用承包的财产,他可以根据承包合同自行决定生产计划和农作物布局。有权自主地分配劳动力,组织家庭内部成员的劳动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对通过使用承包财产所取得的合法利益收入,承包人享有收益权。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所得的全部劳动成果,除上缴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部分之外,剩下的归承包人所有和自主支配。  5“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  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
2023-08-29 08:40:031

承包企业的一个部门,但属于公司员工,是否要承担企业停业后的成

不用承担。公司员工属于公司的基层。承包企业部门员工不用承担企业停业后的后果。承包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2023-08-29 08:40:111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的超额累进税率。

【答案】: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023-08-29 08:40:301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范本仅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企业)承包经营时参考;   2.企业发包时,中外合资、合作者或外方独资者应已按照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规定如数如期出资并经过验资;   3.发包方应是合资企业,而不应是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中的股东一方,但承包方可以是股东的任何一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4.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5.风险抵押金不得再另设担保,不得以在承包企业中的出资作抵押,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数额均不得低于当年承包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6.承包合同应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订立,并应符合原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宗旨和原则,不得修改其中与承包经营有关的条款。   7.合营企业在承包期间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共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计算,即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风险保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奖励基金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应增值总额为______万元,其中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元;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元;______年为______元;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开业、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__月(季)的____日前据实向合营企业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023-08-29 08:40:381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和完善乡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企业发承包双方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区、镇)村集体企业、农民股份合作企业、农民在城镇举办的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其他集体企业。第三条 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是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管理制度。第四条 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其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承包后新增的资产)仍属举办该企业的全体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第五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障投资者权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要确保国家的税收,增加企业的积累,兑现投资者分利,保证按合同规定上交发包方的利润,逐步增加职工的收入。第六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应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第七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发承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经营作风和职业道德,依法接受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第八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推进科技进步,不断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第二章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第九条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包生产经营任务;包税收和利润上缴;包企业提留;包产品质量、技术改造、安全生产;包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增值;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必须承包的内容。第十条 承包内容应有相应的指标。指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前三年特别是上年的实绩、企业发展潜力、市场预测、资金条件等,参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科学测算确定。第十一条 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应以集体承包为主,小型、微利、亏损企业也可以实行其他承包经营形式。第十二条 承包企业的利润分配形式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由承包合同双方确定。可以实行利润定额、超额分成;可以实行全额利润按比例分成;也可以采取联利计酬;小型微利、亏损企业还可以实行利润包干、全奖全赔等形式。第三章 企业经营者第十三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所有者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取招聘、推荐等方式选用经营者。  招标可以在企业内部或者企业外部进行。投标者可以是经营集团或个人。经营集团中标后,必须确定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者。第十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承包市场,为企业承包经营提供招标、投标信息,为企业经营人才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第十五条 企业所有者应当对投标者全面评审,择优选定。  企业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要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二)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三)提供必要的财产担保或者保证人;  (四)企业所有者提出的其他合法条件。第十六条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全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第十七条 企业经营者可以根据需要,按规定权限聘任一定数量的人员,组成企业领导班子。承包期满后,原企业领导班子即告解散。第十八条 企业经营者必须履行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有关义务;在承包期内,按年度向发包方和企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承包经营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九条 企业经营者的年收入,视完成承包经营合同情况,可高于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一至三倍,贡献特别大、成绩显著的还可适当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五倍。也可以采取其他奖励办法。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收入要低于企业经营者。  企业经营者不能完成承包经营合同的,应当扣减其收入,支至保留基本工资的一半。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023-08-29 08:40:461

国有企业可以私人承包吗

国有公司改制或承包只要经过主管单位批准,完全可以。只要该公司给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对你们没影响
2023-08-29 08:40:572

承包方和分包方的区别

法律分析:1、外包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2、“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3、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3-08-29 08:41:171

阿米巴经营模式与内部承包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从责任的角度承包经营简单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阿米巴经营是以培养人才为核心目的的同时,实现利润最大化。稻盛先生为什么创建阿米巴经营模式,原因在于企业扩张过程中,他感觉到身心疲惫,所以必须培养人才,他深深认识到,企业发展的根本取决于人才。所以,京瓷的阿米巴经营模式,一直围绕着培养人才为核心目的追求最大化利润,而不是其他。第二,从权力的角度承包经营往往握有较大权力,当然,这种权力是他们与企业所有权的代理人博弈出来的,但较大的权力往往导致权力滥用,在企业里形成很坏的文化氛围;而阿米巴经营强调系统授权,根据阿米巴的不同级别,分别采取机能量化分权、事业量化分权、联邦量化分权等模式,确保授权根据责任大小有效区分,并且根据经营会计报表的量化数据来分权,真正让权力和责任牢牢捆绑;同时,阿米巴经营还通过事前计划、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一整套流程系统控制风险,并对经营者的品行和能力进行监控和评价。第三,从利益的角度承包经营为了刺激承包人的积极性,往往对承包人利益最大化予以承诺,期望通过承包人经营积极性的调动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实践表明,承包人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对员工的利益置若罔闻;而阿米巴经营的理念是全体员工的物质和精神幸福,在利益分配方面,一定是全体员工的共享机制。第四,从长短期利益平衡的角度承包经营往往关注短期利益,急功近利,因为短至一年、至多三年的承包期限机制给到承包人追求短期利益的动力。而阿米巴经营关注短期利益,更加关注长期利益,推动阿米巴经营的企业中枢部门是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所代表的利益是企业,所站的高度和老板一致,它在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下制定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并指导各部门按照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各部门计划,据此开展经营,当发生短期利益影响和破坏长期利益的现象时,则坚决叫停。第五,从大局观的角度部门承包者关注部门利益而不关注企业利益,在局部利益最大化的氛围下,企业难免出现“诸侯”,关键时刻和企业叫板;而阿米巴经营时刻关注企业全局利益,在经营管理部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指引下展开部门经营,在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与矛盾的时候,局部利益必须让路。最后,从资源利用的角度承包者由于优先保证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实现,往往不顾一切地透支资源使用,而且各部门之间无法达成协同,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而阿米巴经营关注全局利益和长期利益,最大化地协同各单元的行动,为企业整体的利润最大化而努力,最大化地合理利用资源。
2023-08-29 08:41:272

经营合同是什么意思

经营合同的意思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各项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全称是承包经营合同。一、经营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值,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经营合同的特点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三、经营合同的种类经营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等种类。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2023-08-29 08:41:361

承包一个工地食堂和小卖部大概200人,两年工期,承包费15万,水电费全免,有钱赚吗?

想赚大钱是不可能的,小赚是有的。赚的应该是良心和辛苦钱。1年365天,2年就是730天,承包费是15万,平均下来每天的承包费大约是205.48元。200工人,一般要配厨师2人、配菜2人、后勤3人、收银1人。最好是配菜3人。说明:工作人员肯定要休息的,厨师休1人配菜顶上1人,后勤再顶配菜1人。小卖部一般1个人也就够了,如果休息的话,你可以自己顶上去。这些人工成本你根据你们当地的工资水平算一下,要多少。饭、菜、调料成本。还要算一下每天饭菜要提供多少,需要多少调料。买菜买肉最好去批发市场。这个也要结合当地的菜价来计算。你要根据这些来总体算一下,具体能赚多少钱。拓展资料:1、“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2、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一般而言,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则该承包经营协议有效。同时,承包经营协议属于无名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2023-08-29 08:42:001

企业税后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双方根据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内容:_________。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_______(递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___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六、企业留利部分: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奖励基金_________%。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3、企业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5、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2、承包方:(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7)应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3、计价办法:_________;4、移交程序:_________。十七、违约责任: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4、连续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
2023-08-29 08:42:101

企业租赁经营与企业承包经营 有什么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企业承包经营具有明显的区别。租赁经营是承包经营的深化和发展,是比承包经营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的经营方式。两者的区别表现在许多方面。?(1)租赁企业的租赁对象是企业资产;承包企业的承包对象是经营成果。?(2)承租者的经营权受租赁合同的法律保护,是较为彻底的;承包者的经营权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控制下行使的,是不完全的。?(3)承租者一经租赁,工资和奖金都予取消,同时还要用个人和家庭财产作抵押,承担着经济破产的风险;承包者则用不着财产抵押,完不成任务只是按不同比例扣发工资和奖金。(4)租赁企业的经济效益好,承租者所得的收入越高;承包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承包者的收入一般不如承租者的收入高。?(5)租赁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以租金为基础;承包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形式表现为利润。(6)租赁经营方式主要是用于微利亏损的小企业;承包经营方式主要是用于大中型企业。
2023-08-29 08:42:191

承包经营的基本简介

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并且只能对所承包企业的税后利润实行承包,所以不允许企业投资各方仅就管理或利润签订承包合同。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由合资企业直接与承包者(合资一方或第三方)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2023-08-29 08:42:291

承包与租赁一样吗

承包是一种状态,强调的是使用权,对应的是土地所有权人、转包人。租赁是一种形式,强调的是使用方式,对应的是出租人。租赁是承包地流转方式之一。
2023-08-29 08:42:503

承包与合作法律责任有什么不同

好像是不同的,之前就有在律伴平台上面看到别人问这个,律师好像是这么说的,具体的就不记的了。
2023-08-29 08:43:013

承包经营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承包经营的含义和表现1、含义:以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机构为发包方,企业资产经营者为承包方,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2、1987年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3、1988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承包的主要内容是“包上交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即“两包一挂”。4、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贯彻的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5、经营承包责任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的一种带有过渡性的国有企业经营方式。
2023-08-29 08:43:081

承包经营者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主观:能,承包经营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能够确认劳动关系,例如劳资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023-08-29 08:43:441

加强分承包管理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加强分承包管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1分承包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一项重要工作1.1分承包管理是建筑业市场化运作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传统意义上的企业经营模式和方法正在发生着重大的变革。为适应这一历史的变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向符合国际化贯例运作的方向发展——总承包企业向做大做强的方向发展,专业公司向专业领域做精做强的方向发展,劳务公司向提供优质劳务方向发展。按照这一发展趋势,总承包企业在发展其核心竞争力的领域加大投入,提高竞争力;把一些劳务性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和专业分包公司。本公司作为一个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实行“主辅分离”和“产业结构调整”,突出了发展建筑施工主业这样一条主线,企业原有的钢木门窗加工、混凝土构件制品加工、建筑涂料生产、食品经营、线带加工、广告装潢等与主业无关,或相关不大的单位独立走向市场,成为一个建筑施工管理型的企业。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将劳务性的、专业性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和专业分包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自1998年以来已连续5年进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前30名行列,自1999年以来已连续5年被评为上海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立功竞赛“优秀公司”。分包管理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既是建筑业市场发展的必然,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1.2分包队伍是企业劳务层的主要力量上海地区的建筑工人——主要是指劳务层的工人,随年龄的增长,正逐步从生产第一线淡出,为分包队伍的进入,客观上创造了条件。本公司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通过“主辅分离”,将大量的不适应建筑施工的员工,从建筑施工主业中分离出来,客观上造成了劳务层的断档,这个空缺只能通过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来解决。因此,随着建筑业市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施工企业深化改革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分包队伍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层的主要力量,或者说是基本力量。2建立分承包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2.1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分承包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职责建筑施工企业分包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要实现对分包管理的有效控制,必须要从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职责。建筑施工企业分包管理体系的构筑,要与企业的规模和施工业务量来决定,相适应是关键。一般来讲,大多数企业实行3级管理的模式。在这个体系中,企业经营者群体中分管经营的经理把握体系的最高控点,经营管理部门是关键点,项目部是“落脚”点,与分包管理相关的部门是相关点。为了保证企业分包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范、标准,结合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企业内部的规范、标准加以规范。为了保证企业分包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要将企业分包管理体系各个结点上的职责落实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真正明确企业的分包管理职责与权限。通过这些工作,明确企业分包管理体系、管理职责,并落实管理职责,使分包管理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本公司在实践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范、标准和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企业经营活动实际需要的3级管理体系:公司最高领导层,由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分包管理工作;公司经营部是分包管理的主控部门,工程部、安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为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是对分包队伍管理的实施部门。本公司按照3级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在分包管理的过程中先后制订了《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分包单位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使企业分包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企业总体管理体系管理职责的分解过程中,明确了分管副总经理的分包管理职责,明确了主控部门——经营部和相关部门——工程部、安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的相关分包管理职责与权限,明确了项目部的分包管理职责与权限。在签订年度岗位工作责任书时,将这些分包管理职责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规定了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实践证明,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分包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职责,加强考核,是企业做好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分包管理工作的基础。2.2实施对分包队伍的资格评定,把好“准入”关按照目前建筑业市场运行的规则,分包队伍是成建制的通过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形式进入建筑施工企业。能否把好分包队伍的选择关,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成本分包管理方面控制的成败,还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总体运行的成败,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把好准入点显得十分重要。(1)实施对分包队伍的资格评定。关于分包商市场准入资格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范、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按照ISO9001:2000标准建立的企业质量体系中有对分包方资格评定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总承包企业应通过对分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沪许可证、经营手册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证件的认可,以及从事特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认可,确定分包队伍的资格。因此,要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的高度,从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的实际出发,来做好对分包商的资格评定工作,这是把好准入点的第一步。(2)对分包队伍已竣工工程业绩和在建工程状况的实地考察。资格评定是对分包商静态特征的评定,而对其竣工工程业绩和在建工程状况的实地考察,是对分包商进行动态特征的评定,这种评定结果作为分包方的能力评价。从已竣工工程业绩和在建工程状况的实地考察的结果看,不少分包商具有进入企业分包劳务工程或专业工程的分包资格,但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不相符。因为这些分包商只具备最基础的能力,不具有为企业带来期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能力,企业必须把这样的分包方拒之门外。同时,大多数总承包企业,希望能够寻找一些长期合作的伙伴,通过已竣工工程业绩的考察和在施工程的实地考察,进一步对分包方的能力有了解,为今后的长期合作打好基础,是十分必要的。(3)对分包队伍在本企业已竣工分包工程进行业绩评定。当一项工程竣工交付后,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进行业绩评定。主要评价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成本控制方面是否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在该工程分包施工过程的表现,是否满足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的需求;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成本控制方面的管理,是否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补充作用等。通过业绩评定,为总承包企业提供了是否继续与这些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继续合作的依据。(4)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首先,经过资质评定予以认可的分包商,其数量要比实际参与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的分包商数量要大;其原因是总承包企业从其施工业务量和专业技术项目多少的实际出发,留有一定的空间。其次,通过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和业绩评定,对具有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有一个比较实际或真实的评价。再次,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的数量与总承包企业施工业务量和专项技术工程的数量有关,企业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必须要有舍取。通过每一年一次的综合评定,就是要明确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的范围和数量,并通过文件正式加以发布。总承包企业通过这些工作,就能够把好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的准入点,为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创造条件,打好基础。2.3对分包工程实行内部招投标,选择分包队伍要优中选优分包商比分包工程多,既反映了目前建筑施工业市场竞争激烈,又提示我们选择分包商要优中选优。优中选优,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是模仿和借鉴建筑业市场招投标的运行模式,实行分包工程内部招投标。(1)要提出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发出招标信息。由分包管理主管部门——经营部,编制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招标书;相关部门——工程部、安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分别提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的标准和要求;项目部提出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分包工程招标书中,还明确规定参加分包工程招标单位的资格、业绩要求、内部评标和议标的规则等。分包工程招标书正式发布,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明确参加投标分包队伍的资格。参加投标的劳务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必须是企业公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的单位。特殊工程或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分包工程,允许合格分包商名录外的单位参与投标,但在投标前必须经过资格评定、已竣工工程业绩的考察和在施工程状况的实地考察,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参与。(3)各分包队伍编制《分包工程投标文件》。各分包商根据分包工程的要求(招标信息)和自身的能力编制分包工程的投标文件。(4)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从中确定该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一般采取评标或议标两种方式进行,对一般工程采取评标办法,对特殊工程或建设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采取议标的方法。在评标时根据分包商编制的《分包工程投标文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按照《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评分。除按照评标的要求外,增加特殊工程或建设方的特殊要求作为参考,在评标得分的基础上再增加评议因素,确定中标的分包商。3在加强分包管理的过程中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水平3.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分包合同明确了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关系。总承包企业必须要把对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的管理,纳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总体管理体系之中,充分实施一体化管理。(1)通过分包合同把分包队伍纳入企业经营活动的总体管理体系。根据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分包合同中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还要明确分包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奖惩的条件、标准。总承包企业在分包商进入本企业从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之前,就应该通过分包合同把分包队伍纳入企业经营活动的总体管理体系。(2)分包队伍应执行总承包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分包商在总承包企业从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期间,必须执行总承包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检验核定标准等。总承包企业经营活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分包队伍必须贯彻实施。(3)总承包企业要把分包队伍当作自己的队伍来进行管理。按照总承包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和引导分包队伍进入正常的施工,特别是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检验核定标准的实施,总承包企业要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对分包商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一句话,就是把分包商当作自己的队伍来进行管理,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的控制。(4)总承包企业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在总承包企业召开月度生产调度会时,各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要参加会议,在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方面的问题。二是项目部在召开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时,各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要参加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总承包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方米那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3.2加强专项管理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的管理是通过各专项管理实现的。加强各专项管理,对加强分包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根据ISO9001:2000标准企业质量体系运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分包工程分部分项施工前,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包队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特别是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作为技术交底的重点,一般应由企业的技术质量主管部门进行技术交底。讲施工工艺、操作规范和规程、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使分包队伍参加施工的人员做到人人明白,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采取样板墙、段、件、间的实物示范方式,使分包队伍的员工能够比较直观地掌握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坚持分部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制度,发现不合格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一是分包队伍的自检。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后,分包队伍必须做好自检工作,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二是项目部的复核检验。在分包队伍自检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复核检验,填写工程质量核定单。三是公司技术质量部的抽查检验。对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有关建筑结构的分项分部,项目部要实施作业跟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制订方案和措施进行返工或返修,确保在施工过程解决不合格品的问题,最终实现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目标。从施工质量专项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来看,对企业施工管理的总体的提高,多创市、区优质工程方面都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对企业加强分包管理和提高经营活动管理能力,也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4结束语分包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整个过程,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成本管理是基本任务。为了做好分包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必须要通过建立、健全分包管理体系,落实分包管理职责,制定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把分包商的准入点,把分包队伍纳入到企业经营活动中,加强专项管理,不断提高分包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能力和水平,这是每一个企业的追求。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9 08:43:511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1、和解 如果双方能私下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的纠纷和争议出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是最好的解决办法。2、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3、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2023-08-29 08:44:271

委托和承包有什么区别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并且只能对所承包企业的税后利润实行承包,所以不允许企业投资各方仅就管理或利润签订承包合同。 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由合资企业直接与承包者(合资一方或第三方)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委托委托是将自己的事务嘱托他人代为处理。
2023-08-29 08:44:363

请问承包投资方怎么做会计分录?

因为这不是完善的合资手段,并没有成立独立的经济实体来运作工程,与甲方A的往来应该由B全权完成(承包、施工、收款、结算、发票等等),而B和C的合作方式与A无关。所以,在c的账上,可以借款的方式来体现投资:借:其他应收款-B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其他费用,按照合作方式,应该没了;分红处理:如果C是私营企业,管理不是狠规范,收回50万元冲了借款,其他利润就只计入内帐,不计入税务帐套如果管理非常规范,利润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3-08-29 08:44:462

承包经营如何纳税

一般是由企业纳税,承包人员不用纳税税务机关的处理有相关的依据: 1、个人承包是以企业名义对外经营,纳税的主体还是企业。 2、个人所有收入没有上交企业,也没有建立相关的账簿。 因此税务机关只能根据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来倒推营业收入并据此补交营业税款及附加税款。 同时还要按测算来核定承包人交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2023-08-29 08:45:244

国企承包经营允许吗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可依法由个人承包。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可在本企业或本行业中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面向社会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投标者可以是个人、集团或企业法人。集团或企业法人中标后,必须确定企业经营者。第二十九条 企业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家规定的厂长(经理)条件;(二)招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8-29 08:45:471

国有企业可以承包给个人经营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国有企业可以由私人承包,但涉及军工、保密等特殊行业除外。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招标可在本企业或本行业中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面向社会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投标者可以是个人、集团或企业法人。集团或企业法人中标后,必须确定企业经营者。第二十九条 企业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家规定的厂长(经理)条件;(二)招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8-29 08:45:571

外包和承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外包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3-08-29 08:4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