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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食品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2023-09-03 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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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云溪

肉类

(1)新鲜肉类:表面微干,色红,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弹性,气味正常。

(2)变质肉:表面很干或很黏,有时呈暗绿色,肉质松弛,有臭味。

禽类

(1)新鲜禽:眼球饱满,晶体透明。表皮有光泽,淡白或淡黄色。外表不粘手,指压后能恢复。气味正常。

(2)变质禽:眼球凹陷,晶体浑浊。表皮无光泽,灰暗。外表黏手,肌肉无弹性。有异味或臭味。

鱼类

(1)新鲜鱼:鳞片完整,发光,紧贴鱼身。眼突出,鳃鲜红。肌肉有弹性,肛门紧缩。气味正常。

(2)变质鱼:鳞不完整,易脱落,无光泽。眼凹陷,鳃灰暗,多黏液。味臭。

虾类

(1)新鲜虾:表面呈青灰色,外壳清晰透明。头体连接紧密,肌肉青白色,致密。气味正常。

(2)变质虾:表面呈灰白色、湿浊。头体易脱离,肌肉灰白色,松散。有臭味。

蛋类

(1)鲜蛋:表面有霜状粉末,有光泽,轻轻摇荡没有声音。对着日光或灯光透视,内部呈红色,蛋黄看不清楚。

(2)变质蛋:表面呈灰乌色,轻轻摇荡有水声。对着日光或灯光透视,内部混浊或有黑影,不透明。

蔬菜类

(1)质优蔬菜:新鲜清洁,色泽好,脆性大,不萎缩。成熟适度,不过老过嫩。没有严重病虫害。没有严重碰伤、压伤、冻伤等现象。

(2)质差蔬菜:一切条件与质优菜相反或次之。

粮食类

(1)新鲜粮:粮粒完整,面粉松散。色泽无黄变,有正常光泽。气味正常。

(2)变质粮:外观有结块,色泽变暗,有黄变。有霉味。

油脂类

(1)新鲜油脂:色泽正常,无异味,黏度正常。

(2)变质油脂:色泽变淡,有酸味、哈喇味,黏度变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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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的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如下: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1、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加强餐饮环节监管;2、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3、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4、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
2023-08-29 21:27:292

食品安全包括那些标准?

食品安全包括: (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1]、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 漫画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2023-08-29 21:27:3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8-29 21:27:47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法律主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对食品添加剂毒性(或安全性)的每日可接受摄入量(ADI)。不同的食品其添加剂也不一样。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27:561

食堂卫生制度及卫生标准是什么?

食堂卫生制度及卫生标准是如下:1、食堂人员要做到“三白”、“四勤”,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厨房内不准吸烟。2、餐具、用具要洗净,做到无油垢,无积水,并且做到餐具天天消毒,不能间断。3、厨房内、外环境整洁,灶面、工作台面清洁。4、食品进货必须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和卫生质量验收记录。5、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现烧现吃,变质食品必须及时处理,烧熟的菜内杜绝有异味、异物出现,做好留样工作。
2023-08-29 21:28:041

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法律依据

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食品卫生标准:  1.食品卫生标准的概念  (1)是《食品卫生法》派生的技术性规范。  (2)是食品卫生法的组成部分。  (3)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法律依据。  (4)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颁发的。  (5)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到卫生标准中指标要求的措施。  (6)由食品卫生指标、卫生管理办法、检验方法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2.食品卫生标准的卫生指标  (1)感官指标  食品的色、香、味、形。  (2)理化指标  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食品腐败变质后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  ⅰ冻猪肉、冻牛肉——挥发性盐基氮和汞。  ⅱ灌肠类——亚硝酸盐。  ⅲ新鲜生牛奶——比重、脂肪、酸度、汞、六六六、滴滴涕。  (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3.食品卫生标准的意义  (1)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指标  ①致病性微生物与毒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放射性污染物。  ②常见指标: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黄曲霉毒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砷、铅、汞、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等。  (2)反映食品污染的指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  水分、含氮化合物、挥发性盐基氮、酸价等。  (4)营养质量指标(各种营养素)  (5)保健功能指标(功能因子或主要成分)。
2023-08-29 21:28:561

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项目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9:141

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1)食品中各种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标准;(2)食品原料与产品卫生标准;(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4)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5)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6)检验方法与检验规程;(7)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8)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2023-08-29 21:29:241

食品安全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8-29 21:30:421

食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食品工业标准化体系已趋于健全,到1995年已有食品国家标准963个,行业标准1000个。 食品作为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应当是无毒、无害,符合其应有的营养要求,并且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但是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而制订的标准统称为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所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作定性或定量的限制,通常称作卫生检验。卫生检验的实施范围、项目,在本书第一章第一节有关微生物检验的内容中,曾作了简介。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按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分为几十个专业,分别制定,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感官指标: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 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 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 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 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 2.理化指标: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过理化分析,才能确认。 食品的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性状、有效成分和杂质等。理想的食品应当是无毒、无害而有营养的物品。要避免或减少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食品都根据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标,根据不同的品类,订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确认食品内在质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采用的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差别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避免争议,对有关的分析方法,使用的仪器、试剂、操作步骤等,均要作出统一规定。我国食品专业理化指标的测定方法,都是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执行。 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种类很多,对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对人有毒有害的有结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气、温度和养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种微生物。食品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应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种类和数量,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判别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需要通过仪器分析检测,我国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统一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执行。 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 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有的规定了食品中所含杂质的限量,如各类食用油所含杂质不得超过0.05% 等。制定食品质量标准,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2023-08-29 21:30:531

食品卫生标准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

自从《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以来,已经没有食品卫生标准,取而代之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标签、重金属限量、微生物指标、农残、药残等等,号称涵盖所有可能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
2023-08-29 21:31:032

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

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8-29 21:31:131

食品类涉及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主观:一、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二、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3、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是初次进货时需提供,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三、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2023-08-29 21:31:201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1:292

食品安全分级标准

法律主观:大家现在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都会有一个基本的安全意识,那就是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因为食品如果超过保质期的话,是不能够继续去使用的,如果继续使用的话会有安全风险。一、食品安全分哪些等级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三、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8、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9、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10、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1:461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服务平台-食品580提供: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1:582

食品国家标准包括?

法律分析:食品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食品技术要求或对全国食品经济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食品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的食品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2023-08-29 21:32:291

食品安全标准包含几个标准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2:371

食品安全的标准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包括八个部分: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但并非唯一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
2023-08-29 21:32:471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最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操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3:041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第三十二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23-08-29 21:33:142

餐饮店的卫生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我觉得餐饮店的卫生标准最起码的也是桌椅要干净,餐盘要使用完一次,必须彻底消毒清洗一次,夏季屋内店内不得有苍蝇等等方面,这都是卫生局检查的标准,你说对不对?
2023-08-29 21:33:232

食品标准有哪些

食品标准的内容具体如下: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所谓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所谓正常食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的相对性,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这是对食品成分的安全性要求;2、食品应当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所谓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是指食品所包含的人体代谢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以及食品的消化率等能够发挥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不影响人体的正常代谢。这是对食品功能的安全性要求;3、食品应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指食品不能含有导致消费者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毒害或食源性疾病的感染性因素,也不包括危及人类后代的隐患。这是对食品免疫和遗传的安全性要求;4、食品安全概念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一方面,从绝对意义上看,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营养健康有密切的联系,既有食品成分安全的要求,又有功能、免疫和遗传安全性的要求,食品应当是对人体健康零风险的,不存在致人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3:321

食品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食品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是规定食品卫生质量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内容是针对人食用各类食品或其中的单项有害物质分别规定了各自的质量和容许量,称为食品卫生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主要包括: ①感官指标,食用的色、香、味; ②细菌及其他生物指标,有食品菌落总数、食品大肠菌群最近似数、各种致病菌; ③毒理学指标,即各种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食品中天然有毒成分、生物性毒素(如霉菌毒素、细菌毒素等)以及污染食品的放射性核素等在食品的容许量; ④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可能发生变化的指标,如粮食、奶粉中的水分含量等; ⑤商品规格质量指标。食品质量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标准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我国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每级产品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都分别有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I-rruVBQaouBQGCvd4kgUwB7VckHrwlCLdEvSfYrvcmc9M6DWGR_OtCih-EatVOuiODA265fpueh99fDajEsQ0a0NB7BDIZu8H_5ELUzI16ZsQYFCAPJEzALdfLA5DNK0L_hbweEjIu3r4HaQRCya
2023-08-29 21:33:421

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项目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4:011

食品安全的标准包括哪些方面?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4:113

卫生标准和执行标准

卫生标准,是制定出来的关于产品卫生方面的或生产卫生和环境方面的要求。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2023-08-29 21:34:501

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标准

食品安全的标准: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2023-08-29 21:35:002

食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包括

国家食品质量指标标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按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分为几十个专业,分别制定,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1.感官指标: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2.理化指标: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过理化分析,才能确认。食品的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性状、有效成分和杂质等。理想的食品应当是无毒、无害而有营养的物品。要避免或减少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食品都根据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标,根据不同的品类,订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确认食品内在质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采用的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差别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避免争议,对有关的分析方法,使用的仪器、试剂、操作步骤等,均要作出统一规定。我国食品专业理化指标的测定方法,都是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执行。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种类很多,对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对人有毒有害的有结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气、温度和养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种微生物。食品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应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种类和数量,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判别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需要通过仪器分析检测,我国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统一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执行。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有的规定了食品中所含杂质的限量,如各类食用油所含杂质不得超过0.05%等。制定食品质量标准,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023-08-29 21:35:101

食品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食品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是规定食品卫生质量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内容是针对人食用各类食品或其中的单项有害物质分别规定了各自的质量和容许量,称为食品卫生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主要包括食品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2023-08-29 21:35:212

中国的专业食品卫生规范有几类?

1、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是规定食品卫生质量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内容是针对人食用各类食品或其中的单项有害物质分别规定了各自的质量和容许量,称为食品卫生质量指标。 ;2、食品作为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应当是无毒、无害,符合其应有的营养要求,并且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但是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而制订的标准统称为食品卫生标准。;3、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 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
2023-08-29 21:35: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具体内容包括:(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2023-08-29 21:35:531

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标准是一回事吗

dfhfgh
2023-08-29 21:36:056

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023-08-29 21:36:4111

食品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食品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是规定食品卫生质量水平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内容是针对人食用各类食品或其中的单项有害物质分别规定了各自的质量和容许量,称为食品卫生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主要包括: ①感官指标,食用的色、香、味; ②细菌及其他生物指标,有食品菌落总数、食品大肠菌群最近似数、各种致病菌; ③毒理学指标,即各种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食品中天然有毒成分、生物性毒素(如霉菌毒素、细菌毒素等)以及污染食品的放射性核素等在食品的容许量; ④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可能发生变化的指标,如粮食、奶粉中的水分含量等; ⑤商品规格质量指标。食品质量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标准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我国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每级产品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都分别有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I-rruVBQaouBQGCvd4kgUwB7VckHrwlCLdEvSfYrvcmc9M6DWGR_OtCih-EatVOuiODA265fpueh99fDajEsQ0a0NB7BDIZu8H_5ELUzI16ZsQYFCAPJEzALdfLA5DNK0L_hbweEjIu3r4HaQRCya
2023-08-29 21:37:192

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标准

食品安全的标准: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2023-08-29 21:37:302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7:416

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

法律主观:一、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二、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3、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是初次进货时需提供,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三、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适用范围对上述内容进行分类,可分为产品标准、基础标准、生产企业规范及检验方法标准等。
2023-08-29 21:38:161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什么执行的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目前,我国已制定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指标进行了规定。其中,《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类制品等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对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类、调味品、饮料、食用菌、肉类、蛋类等12大类387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规定,涉及3650项农药限量指标。《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了水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特殊膳食用食品10大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赫曲霉毒素A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了铅、镉、汞、砷、苯丙[α]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适当添加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满足人们对食品品质的新需求。但如果滥用食品添加剂,则会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我国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规定了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每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等内容,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食品生产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14)、《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规格标准。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对营养成分有特殊的需求,各种营养成分必须科学搭配,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足,多了也可能导致营养过剩,甚至中毒,因此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既要满足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又要保证食用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等特殊膳食用食品安全标准。四、对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我国制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等与卫生、营养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准。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为规范食品生产过程,我国制定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以及《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13)等具体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各类食品的生产都应当适用该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规定了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分装与包装、销售等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各类食品的经营活动都要适用该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具体产品的良好生产规范,是在《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基础上,提出的针对该具体产品特有的生产规范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一是与微生物控制和食品腐败变质等安全指标密切相关,如水分、杂志、酸价、过氧化值等;二是体现食品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如生乳的蛋白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各类营养物质等;三是产品特征指标,如酱油中的氨基酸态氮、天然矿泉水中的界限指标等。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不是所有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都与食品安全有关,因此只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方法与规程,才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包括理化、微生物和毒理等检验方法,是基础和产品标准中各类限量指标的配套检测方法。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为兜底条款,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8:451

食品卫生标准有哪些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
2023-08-29 21:39:051

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执行的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食品标准的内容具体如下: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所谓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所谓正常食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的相对性,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这是对食品成分的安全性要求;2、食品应当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所谓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是指食品所包含的人体代谢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以及食品的消化率等能够发挥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不影响人体的正常代谢。这是对食品功能的安全性要求;3、食品应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指食品不能含有导致消费者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毒害或食源性疾病的感染性因素,也不包括危及人类后代的隐患。这是对食品免疫和遗传的安全性要求;4、食品安全概念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一方面,从绝对意义上看,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营养健康有密切的联系,既有食品成分安全的要求,又有功能、免疫和遗传安全性的要求,食品应当是对人体健康零风险的,不存在致人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39:161

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的标准

食品安全的标准具体如下: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提交材料如下: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8-29 21:39:351

食品安全的标准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包括八个部分: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但并非唯一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
2023-08-29 21:39:451

餐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法律分析: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1.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3.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5.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6.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7.提供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建立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查验餐饮具包装、标识是否完整齐全。8.不得使用未经清洗的餐饮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条 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面积与空间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车间净高不得低于三米,清洗、消毒、包装间区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三百平方米。(二)场所空间划分合理,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厂区非绿化地面采用硬质材料铺设。(三)生产车间地面、墙面、顶面应便于清洗消毒,防霉变、耐腐蚀,设有排水、通风、防鼠、防蝇等设施。(四)厂区卫生间为水冲式,不得设在生产车间内。(五)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2023-08-29 21:40:041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 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物质会直接影响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必须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 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 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健康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 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的作用,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实施食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官要求, 如味道、颜色等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对检验方法或规程须作出统一规定。
2023-08-29 21:40:331

食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食品工业标准化体系已趋于健全,到1995年已有食品国家标准963个,行业标准1000个。 食品作为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应当是无毒、无害,符合其应有的营养要求,并且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但是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而制订的标准统称为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所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作定性或定量的限制,通常称作卫生检验。卫生检验的实施范围、项目,在本书第一章第一节有关微生物检验的内容中,曾作了简介。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按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分为几十个专业,分别制定,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感官指标: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 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 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 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 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 2.理化指标: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过理化分析,才能确认。 食品的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性状、有效成分和杂质等。理想的食品应当是无毒、无害而有营养的物品。要避免或减少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食品都根据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标,根据不同的品类,订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确认食品内在质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采用的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差别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避免争议,对有关的分析方法,使用的仪器、试剂、操作步骤等,均要作出统一规定。我国食品专业理化指标的测定方法,都是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执行。 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种类很多,对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对人有毒有害的有结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气、温度和养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种微生物。食品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应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种类和数量,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判别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需要通过仪器分析检测,我国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统一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执行。 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 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有的规定了食品中所含杂质的限量,如各类食用油所含杂质不得超过0.05% 等。制定食品质量标准,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2023-08-29 21:40:551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法律主观:一、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婴幼儿的食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标准;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标识;对于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都是有食品安全的标准的;此外还要注意两点:一、必须详细列出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二、经营过程要满足卫生要求。二、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3、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是初次进货时需提供,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三、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41:031

食品安全标准是()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如下: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如下:1、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加强餐饮环节监管;2、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3、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4、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2023-08-29 21:41:131

食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食品工业标准化体系已趋于健全,到1995年已有食品国家标准963个,行业标准1000个。  食品作为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应当是无毒、无害,符合其应有的营养要求,并且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但是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而制订的标准统称为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所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作定性或定量的限制,通常称作卫生检验。卫生检验的实施范围、项目,在本书第一章第一节有关微生物检验的内容中,曾作了简介。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按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分为几十个专业,分别制定,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感官指标: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  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  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  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  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  2.理化指标: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过理化分析,才能确认。  食品的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性状、有效成分和杂质等。理想的食品应当是无毒、无害而有营养的物品。要避免或减少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食品都根据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标,根据不同的品类,订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确认食品内在质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采用的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差别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避免争议,对有关的分析方法,使用的仪器、试剂、操作步骤等,均要作出统一规定。我国食品专业理化指标的测定方法,都是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执行。  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种类很多,对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对人有毒有害的有结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气、温度和养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种微生物。食品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应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种类和数量,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判别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需要通过仪器分析检测,我国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统一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执行。  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 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有的规定了食品中所含杂质的限量,如各类食用油所含杂质不得超过0.05% 等。制定食品质量标准,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2023-08-29 21:41:301

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如下: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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