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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局的职权范围?及相关问题~

2023-09-05 16: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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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根据保密法的规定,保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保密工作的决定、指示,组织和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在全市的实施。

  二、调查、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涉外等领域和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宣传报道等方面的保密工作,防止重大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管理、指导、检查通信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工作,推广保密技术设备通信的应用,不断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五、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党、政、军和人民团体及其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和参与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保密工作经验,研究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协同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搞好全市保密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本行政区域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鱼炖火锅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保密工作由本市管理的其他单位以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严格管理、提高整体防范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市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区、县国家保密局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市、区、县国家保密局以下简称保密工作部门)。

  市级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工商行政、公安、国家安全、科技、新闻出版、统计、电信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对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建立保密制度,完善保密设施,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对其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及时变更密级或者解密。

  第七条 国家机关、单位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的24小时内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

  (二) 发现出售、收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三) 发现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并有权制止;

  (四) 发现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有关机关、单位接到前款第(一)项所列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扩散,并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保密工作部门处理。

  第九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方以正当理由和合作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部门应当拟定提供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查。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同级保密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外的事项,报有相应确定密级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对方需要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应当由提供单位到保密工作部门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涉及多部门或者发生争议的,由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协调工作。

  第十条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会议召开前应当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三)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绝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应当予以指定;

  (四)对参加会议人员提出保密要求;

  (五)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六)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以及传达范围。

  第十一条 举办重大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报市保密工作部门;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应当协助主办单位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参与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并与主办单位共同组织和监督实施。

  第十二条 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技术项目立项定密、成果鉴定、密级评价的专家、技术人员和其他知密人员,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转让该项技术。

  第十三条 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内转让、对外出口等的保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应当采取与其密级相对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五条 组建、使用专用无线电通信网的,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和领取《建网保密审查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 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传真机、计算机上传输或者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传输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国家机关、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不得使用无线话筒传达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 经营印刷、复印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备案注册手续。从事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单位,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件,并按照规定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年检。

  从事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单位在承接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业务时,应当检验国家秘密载体准印手续。

  第十八条 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准印手续,并到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件的单位进行复制。

  第十九条 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不得向个体商贩、废品收购单位出售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条 不得使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交通工具运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探亲访友。

  第二十一条 新闻出版、报道单位和提供信息的单位,对拟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和提供的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公开发行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用于公开交流的学术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二条 接受境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社会调查,或者境外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社会调查,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由保密工作部门给与批评教育,并由有关机关、单位对泄密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件的复制单位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由保密工作部门吊销其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件,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未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件的印刷、复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规定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保密工作部门对非法复制、使用、传输、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可以采取责令停止复制、停止使用,以及扣留和查封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属于违反工商行政、公安、国家安全、科技、新闻出版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泄露国家秘密所获取的非法收入,保密工作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没收。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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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 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九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保密部门审定的机关确定。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照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标明密级,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标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制定保密办法。采取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办法,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保密办法。

第二十条 报刊、书籍、地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二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具有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第二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外,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二十四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二十五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第二十八条 任用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审查批准。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批准任命的机关批准;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九 条机关、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有关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国家保密局主要职能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保守国家保密的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管理本市所属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负责对本市所属机关、单位产生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等不明确事项的确定工作。

二、组织贯彻实施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开展保密检查(包括通信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严重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对特别重大的或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泄密事件,直接组织有关部门查处。

三、制订本市通信保密工作规划和保密技术发展规划,并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有线和无线设施在传输信息过程中可能造成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助解决技术防范措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部门和重要科技、涉外等工作项目,以及需要严格保密的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保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及理论研究,培训保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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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00:26:381

保密是什么意思

保密是指将某些信息或事实保持机密,不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或公开。保密的目的是保护特定的信息,以防止泄露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保密通常应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境和领域,包括政府、军事、商业、医疗、科学研究等。在这些领域中,存在着一些对特定信息的保密要求,以确保敏感信息不被非法获得、滥用或泄露。保密的实践可能包括以下措施:1. 机密协议:签署合同或协议,明确保密的义务和责任。2. 访问控制:限制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物理或技术手段控制访问权限。3. 加密:使用密码或加密算法,对敏感数据进行编码,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读取或理解。4. 安全措施:采取物理和技术措施来保护敏感信息,如安全摄像监控、防火墙、安全系统等。5. 培训和意识提高:对那些与敏感信息接触的人员进行培训,强调保密的重要性和责任。违反保密责任可能导致法律和道德问题,并有可能引发一系列后果,如法律诉讼、信任破坏、商业损失或个人声誉受损。保密并不意味着将所有信息都保持机密,而是根据情况和需要确定所需保护的信息范围,以及适当的措施和程序来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的意义1. 保护安全和利益:保密可以保护个人、组织或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通过限制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和传播,可以防止该信息被用于恶意目的,比如犯罪活动、间谍行为、恶意竞争等,从而维护相关方的安全和利益。2. 维护商业竞争力:在商业领域,保密对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至关重要。保持商业信息的机密性,可以预防其他竞争对手获得敏感信息并滥用,从而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竞争力和市场地位。3. 保护个人隐私:保密可以维护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个人和机构在处理和保护个人数据和敏感信息时,有责任确保这些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或滥用,保护个人权益和隐私。4. 维护国家安全:保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国家需要保护关键信息,比如军事、情报、外交等方面的数据,以防止敌对势力获取这些信息并对国家造成威胁。5. 促进诚信和信任:保密能够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任关系。在某些行业或职业中,要求对特定信息保密,可以增加合作伙伴、雇主和客户对个人或组织的信任度,从而更好地合作和开展业务。保密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措施,用于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和保障相关方的权益。它有助于维护安全、促进合作、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需求,对个人、组织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3-08-30 00:26:481

什么是保密?

1.“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损害,因而,对该事项所实施的一种保护行为。简言之,“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4.“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旦泄露会直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的事项和信息。5.“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是又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6.“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2023-08-30 00:27:196

保密是什么意思

保密是指在对信息、文件、资料等内容进行限制,以防止未经许可或未授权的人员接触、使用或泄露这些敏感信息的行为。它是对信息安全的基本保护和管理控制方法之一,是确保企业、机构、政府等组织和个人的利益和安全的必要手段。保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在商业领域,保密能够避免商业机密泄露,确保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计划不被竞争对手窃取。其次,在政治和军事领域,保密能够防止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机密信息被泄露,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还有,在个人领域,保密是保障个人隐私和权益的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使用。保密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保密制度和管理机制,制订保密策略和方案,采取技术手段和物理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来防止信息泄露。同时,还需要培养和加强人员保密意识,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保密培训,从而使保密工作得到更好的贯彻和执行。总之,保密是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是企业和国家进行科学管理和灵活发展的必要手段和措施。只有加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才能有效地防范信息泄露、损失和风险,确保个人、组织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023-08-30 00:27:381

保密的意思

严守机密,不使泄露。谓保守事物的秘密,不使泄漏。什么是“保密”?顾名思义,保密就是保守秘密。从广义上讲,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外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伤害时,对该事项所采取的一种保护行为。从狭义上讲,保密就是保护好国家秘密,保密工作就是围绕保护好国家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从区域发展角度看,在管好国家秘密的同时,还应重视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2023-08-30 00:27:451

保密是什么

不让秘密泄露。保密是不让秘密泄露的意思,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例句:这次行动千万要保密,不能打草惊蛇。保密出自浩然《艳阳天》第四七章:他不能再保密了,他要把这件事儿告诉所有的社员。反义词是泄露、公开、密告等。
2023-08-30 00:28:071

保密原则的保密的内容

保密原则的保密的内容 保密原则最基本要求是限定最小知悉范围,保密内容范围在《保密法》第九条作了明文规定。 一【保密基本原则:限定最小知悉范围】 《保密法》第十六条规定: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保密内容范围】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公证的保密原则. 公证中的保密是指公证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保密原则的确立,是由公证工作的本质属性及其特点所决定的,违反保密原则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遗嘱人在世时泄露了遗嘱的内容,被剥夺继承权的人、被减少继承份额的人就会与遗嘱人发生争议,甚至可能发生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有关财产的情况,即影响遗嘱人家庭团结和社会的安定,也有损于公证机关的声誉。 保密原则的实施要求是: (1)公证员除对本人办理的公证事务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外,对本公证处其他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也同样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2)公证人员对拒绝公证的事项的内容也要保守秘密; (3)公证人员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动机、用途等同样需要保密,不经当事人的请求,公证处不得将公证书副本发给除公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明确规定原则外,在公证活动中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便民原则。 2.直接原则. 3.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原则。 简述保密的内容和解密的条件? 会的,出单行本公开。《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如下: 5.专利申请(或专利) 的解密程式 5.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提出解密请求 保密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或者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书面提出解密请求。提出保密请求时提交了有关部门确定密级的相关档案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提出解密请求时,应当附具原确定密级的部门同意解密的证明档案。 专利局对提出解密请求的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 进行解密确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5.2专利局定期解密 专利局每两年对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 进行一次复查,经复查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密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解密。 5.3解密后的处理 审查员应当对已经解密的专利申请(或专利) 作出解密标记。发明专利申请解密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按照一般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符合公布条件的,应当予以公布,并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解密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按照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解密后,应当进行解密公告、出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并按照一般专利进行管理。 解密是指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的手续,解除某一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使其不再受到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管理措施限制的过程。某一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后,就不再作为国家秘密进行管理,也不再受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制度的保护。国家秘密事项的解密是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对不需要继续保密或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解密,是非常必要的。《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解密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即:(一) 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二) 从全域性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确定该事项密级的机关、单位就应当及时予以解密。 按照《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解密的办法主要有: (一) 自行解密。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即自行解密,无需办理解密手续,也不另行通知。 (二)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 (三)提前解密。保密期限尚未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情况发生变化,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会造成损害;从全域性衡量,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及时解密,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四)按上级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通知解密。《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十五条分别规定,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上级机关和有关 *** 保密工作部门认为某一国家秘密事项应当解密的,可通知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进行解密。 但是,应当作进一步说明的是,解密后的事项并不等于都可以公开。解密不完全等同于公开,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国家秘密实施解密后仍然要采用一定的方式予以保护。 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过程中一项基本原则,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心理咨询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心理咨询师有责任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权,同时也应认识到隐私权在内容和范围上受到国家法律和专业伦理规范的保护和约束。 政治,军事,经济,为什么有的内容要绝对的保密?说说保密的理由,和泄密的危害? 我国现在的军事力量还不是很强大,震慑小国家可以,对真正有实力威胁我国安全的军事强国来说实力比较弱。我们有限的打击力量必须隐蔽起来,战时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敌对国家很多的我国,如果什么都摆在桌面上,无疑会被对手“知己知彼”,相反,隐蔽起来,若有如无,使得他国摸不清底细,更加大了我们威慑的力度。如果泄露了,会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隐患。前些日子有个倒霉间谍出卖我国机密,包括我们的杀手鐗东风21战略导弹的计算机开关时间都泄露了,这还了得?被依法严惩,我觉得太轻了都。这迫使我国将有待完善的东风31紧急部署以防不测。所以,我国军事保密的政策对我国的国家安全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万不可马虎 银行为储户保密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姓名、存款、密码、帐号、卡号、住址、电话、 公司的保密协议里面需要约定给员工保密的保密费用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智慧财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以上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不需要给保密费用,但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专利中通常要保密的内容的有哪些 保密专利 1.保密专利仅涉及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保密专利包括 国防专利,或者智慧财产权局认为其内容虽不涉及国防利益,但与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相关,因而需要保密的专利。笔者以前曾多次遇到申请人主动要求将其专利作为保密专利处理。须知,一件专利申请是否能按保密专利程式办理,由智慧财产权局说了算,并非取决于申请人意愿。也就是说,一项发明不是申请人想将其申请为保密专利就可以申请保密专利的。正确的程式是,申请人按正常程式递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后,如果审查员认为该发明内容与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相关,依职权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将该专利申请转入保密专利申请程式,并通知申请人。 3.与新《专利法》及其新《实施细则》相配套的《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解密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并符合公布条件的,应当予以公布,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并按照一般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解密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按照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和管理。 保密审查 1.保密审查仅涉及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任何单位及个人,将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需要先向中国智慧财产权局提请保密审查。 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拟直接向外国专利局申请外国专利或向外国专利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PCT申请),例如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美国专利,或者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PCT申请;另一种是向中国智慧财产权局申请中国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向外国专利机构提交PCT申请,例如先向中国智慧财产权局申请中国专利,其后打算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美国专利申请,或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PCT申请。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事先向中国智慧财产权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不过,如果是向我国智慧财产权局提交PCT申请,就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这其实是我国申请人的通常做法,也是我国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较方便、省时的一种途径。 3.新《实施细则》对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作出了明确界定:“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并且将单位的范围扩充套件到任何单位,以防止某些跨国公司假借委托或合作开发的名义,约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母公司,从而在国外先进行专利申请,以避开专利法中关于保密审查的规定。对保密审查的新规定,既有利于对涉及我国国家安全或者能源、通讯、生物遗传等重要领域或重大利益的技术保密,也使我国公民尤其是国内企业能够及时获取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有关资讯,更好地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 4.新《实施细则》对保密审查规定了时限,即自专利申请人提出请求保密审查的申请之后,国家智慧财产权局如果认为有可能涉及保密的,最迟需要在四个月之内告诉申请人其发明可能涉及保密,国家智慧财产权局最迟在六个月之内要把最后是否需要予以保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即使是遇到最复杂的情况,最长也不得超过四个月或六个月的时间通知。如果超过了时限,没有作出通知,也没有做出最后决定,就允许申请人自己向外申请专利,这样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他们向外申请专利的需要是一个很好的保障。申请人也可以与我国智慧财产权局保密审查小组联络。美国专利制度里也有类似的保密审查规定,对保密审查规定的最长期限也是六个月。 5.《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对于其在国内就相同发明提出的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国家智慧财产权局专利局在审批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阶段,最终考察的是,在对专利申请的后续审查工作中,例如在初审、实审及无效阶段,一旦有公众提出证据证明该申请的实质性内容未经专利局的保密审查就已经在外国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在中国将不被授予专利权,或者被宣告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某件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内容未经我国专利局保密审查就已经在外国申请了专利,公众在该申请的初审、实审阶段提交该证据,专利局将驳回该申请;如果已被授权,专利局将宣告其无效。 彩信相簿中的内容能保密吗? 网路上没有绝对保密的东西,虽然我们访问彩信相簿需要密码,但是对彩信相簿的后台人员来说,不需要密码就可以看到你的相簿内容。正如同移动说简讯内容不可查询,但实际上N多私家侦探从移动搞到了简讯内容。
2023-08-30 00:28:171

保密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对人保密是什么意思 - 选对人 - 做好保密等级分类 - 制订保密政策与程序 - 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包括离职要求 - 一旦发现泄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限制泄密人员 问题二:保密 是什么意思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保密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所规定的一项道德标准,要求会员对雇主的信息保密,并且不利用保密的信息来谋求私利。 CMA即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英文译名为 (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旗下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CMA认证),被誉为财会领域的三大黄金认证之一,在全球范围内被企业财务高管所认可。 CMA认证能帮助持证者职业发展,保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要求,站在财务战略咨询师的角度进行企业分析决策,推动企业业绩发展,并在企业战略决策过程中担任重要的角色。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问题三:保密是什么意思 【词目】:保密 【拼音】:bǎo mì 【注音】ㄅㄠˇ ㄇㄧ 【定义】:保护秘密不被泄露,称为保密。 【引证解释】: 谓保守事物的秘密,不使泄漏。 浩然《艳阳天》第四七章:“他不能再保密了,他要把这件事儿告诉所有的社员,让他们跟 弯弯绕 这些人比一比吧!” 刘斌《天上的歌》:“但是,只准你一人知道,见到外人可要暂时保密。” 问题四:保密手机是什么意思? 加密手机,顾名思义,就是手机可以进行加密服务,达到保密的效果,加密手机可以防窃听,放弃信息外泄,而且手机丢失的时候可以远程销毁数据,非常安全。目前,只有基于中国电信CDMA网络可以安装加密模块及提供加密业务。市场上已推出包括酷派、华为、中兴、海信在内的四个品牌的12款加密通信业务手机终端可供选择。 加密手机很多时候可以说是双系统保密手机,一般是建立在双系统或是有辅助软件的情况下的保密手机,加密手机在市场上的价格以及在集团级客户解决方案的系统上目前智信天一都进行了一一的针对,智信天一是专业的反窃听保密公司,对手机保密防窃听的产品都进行了专业的营销,为企业, *** 机关单位或是个人等都会根据需求给予一个专业性的意见,让用户在使用加密手机的后续服务都给予指导。 bmsj/product/ 问题五:保密工作是什么意思? 如中央情报局, 问题六:智联招聘的简历公开和保密是什么意思? 公开程度代表你的简历被猎头看到的概率。公开,所有智联上的猎头都能看见你的简历。面试机会多,但也会接到很多不喜欢的公司给你打骚扰电话。保密就只有你投递过简历的公司能看到,别人是看不到你的简历的。 问题七:保密发货是什么意思 对,就是保护买家隐私,外包装不注明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问题八:对人保密是什么意思 - 选对人 - 做好保密等级分类 - 制订保密政策与程序 - 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包括离职要求 - 一旦发现泄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限制泄密人员 问题九:保密 是什么意思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保密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所规定的一项道德标准,要求会员对雇主的信息保密,并且不利用保密的信息来谋求私利。 CMA即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英文译名为 (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旗下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CMA认证),被誉为财会领域的三大黄金认证之一,在全球范围内被企业财务高管所认可。 CMA认证能帮助持证者职业发展,保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要求,站在财务战略咨询师的角度进行企业分析决策,推动企业业绩发展,并在企业战略决策过程中担任重要的角色。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问题十:保密发货是什么意思 对,就是保护买家隐私,外包装不注明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2023-08-30 00:28:261

保密规定

法律分析:保密指的是保守国家秘密,以下内容应被理解为国家秘密:一、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二、涉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三、发出、收到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保密员处理;四、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保密员办理手续。五、涉密文件、资料,不经上级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六、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按涉密文件管理。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保密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2023-08-30 00:28:361

保密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是什么?

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工作是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因为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安全,一旦泄露,可能会对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害。2. 体现和保障国家能力:保守国家秘密是一种国家行为,也是一种国家责任。在信息时代,信息成为国家的重要资源,信息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前提条件,信息能力成为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和保障。3. 保护群众利益:保密工作不仅涉及国家安全,也与广大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例如,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个人隐私的泄露可能会对个人生活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4. 促进社会发展:保密工作对于促进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医疗领域,保护患者的隐私对于维护医疗行业的信誉和患者的信任具有重要作用。在军事领域,保密工作对于保障军事行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总之,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保密工作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2023-08-30 00:28:582

怎样做好保密工作

一、毛泽东主席对保密工作的批示:1、“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二、周恩来同志对保密工作的批示:1、“保密要抓大的,秘要分类,分清范围。”2、“保密要有保密制度,要讲原则。”三、邓小平同志对保密工作的论述:1、“过去规定,机密文件不能出办公室,保密员带文件出差要两个人同行,不能一个人出去。”2、“现在却有人把机密文件随便放在自己的皮包里,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去。文件个人保管,喜欢放在哪里就放在那里,这样不行!应该有章程。”保密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023-08-30 00:29:141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篇1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篇2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2023-08-30 00:29:321

秘密保密期限是多少年

秘密保密期限的长度不是固定的,不同的保密事项和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可能会规定不同的保密期限。例如,商业机密可能需要保密长达20年,而某些机密涉及国家安全可能需要永久保密。
2023-08-30 00:29:572

五个保密等级是什么呢?

五个保密等级是如下:1、绝密:指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 特指某些秘密文件资料,比如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电子帐本、程序源码、个人隐私以及一些包含重要信息的录像带和光盘等文件。2、机密: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有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3、秘密:可以称为私有文件,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可以向大众公开的文件,如国家机密文件等。4、敏感:易引起反应和影响的。5、公开: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公开的。
2023-08-30 00:30:121

保密的期限是指哪些时间?

保密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2023-08-30 00:30:261

2017年保密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保密法,是保守国家秘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而对于工作人员来说,保密法也是必须掌握的。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帮到你们。 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__),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__。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__。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__。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__。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__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下一页更多“保密的法律法规”
2023-08-30 00:30:411

保密守则内容是什么

据《中国人民 *** 保密条令》的第一百四十二条,全军一切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说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扩展资料 : 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2023-08-30 00:31:031

有关保密的名言警句

  1、人人参与保密工作,处处设防杜绝泄密。  2、宁以正气清贫谈笑,勿以名利金钱折腰。  3、脑袋里保密的东西,连帽子也不让知道。  4、人人都要解放思想,天天都要保守秘密。  5、保密纪律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6、保密在于长期警惕,泄密源于瞬间麻痹。  7、行军可走千山万水,保密莫越雷池一步。  8、严是爱,松是害,防间防窃,人人有责。  9、为了国家保守秘密,保守秘密保护自己。  10、抓保密要小题大做,防泄密要大做小题。  11、遵纪守法警钟长鸣,保密防线铜墙铁壁。  12、问一问再看,想一想再说,看一看再扔。  13、保守国家秘密,就是恪守个人的道德情操。  14、编牢“保密”之篱,方无“亡羊”之痛。  15、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严自律,慎交友。  16、牢记保密观,苦练保密功,严把保密关。  17、时时紧记保密之重,刻刻警惕泄密之危。  18、时时遵守保密要求,处处履行保密义务。  
2023-08-30 00:31:131

绝密级保密期限不超过多少年

绝密级保密期限通常不会超过30年。这意味着保密文件或信息在30年内必须保密,并且只能在授权的情况下透露给有需要的人。超过这个期限后,文件或信息可能会被解密或公开。然而,具体的保密期限可能因不同国家或组织而异。
2023-08-30 00:31:212

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三是由各级党政军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体业务工作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的保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2023-08-30 00:32:051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随着我国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领域日益增强,以及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保密与窃密的斗争日趋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保密工作呢?我们认为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加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时机敲“警钟”,从而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 二、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文档管理。要建立健全涉密电子文档有关管理规定,有条件的要设立涉密电子文档台账,明确涉密电子文档复制、册除管理规定,加强对连接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保守个人工资相关信息,做到不泄露。对计算机的使用实行 “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防范计算机泄密。 三、学习保密技能,提高防范技巧。要认真抓好保密技能学习,切实增强防范窃密泄密的实际能力。同时要不断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规定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 四、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不留隐患。在平常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坚决杜绝混用,若工作中接触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该消毁的要急时消毁。
2023-08-30 00:32:392

军人保密守则第3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8-30 00:32:481

如何做好本单位保密工作 对保密工作有何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  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一要正确认识秘密。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二要正确看待公开。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三是正确判断形势。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第一,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第二,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第四,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  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二是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三是定涉密载体。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  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由上而下,突出重点,狠抓末端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不断完善保密防护体系  着力解决保密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比较匮乏的问题,一是加强人防。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二是完善物防。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三是强化技防。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一机两用”(上网和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配备双硬盘隔离卡,安装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和“中间机”。机关、单位连接互联网实行一个端口接入,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涉密网络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密码保护、输入输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术措施。  六、要切实加强保密日常监管  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机关、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会议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强调保密工作,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要安排学习保密方面的内容。同时,机关、单位要开辟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保密知识,经常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形势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不断营造“时时有保密、处处讲保密”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2023-08-30 00:32:581

保密认证都有哪些流程?

这个不一定,每个行业和部门的认证标准都不一样。你可以到认证机构咨询一下。
2023-08-30 00:33:096

保密的解释。

1、(保守)秘密。2、(守住)秘密。3、(隐藏)秘密。4、(分享)秘密。5、(公开)秘密。扩展资料: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1、有的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如"来、去、说、走、跑、吼、叫、学习、起飞、审查、认识"等。2、有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
2023-08-30 00:35:511

保密规定

法律分析:保密指的是保守国家秘密,以下内容应被理解为国家秘密:一、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二、涉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三、发出、收到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保密员处理;四、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保密员办理手续。五、涉密文件、资料,不经上级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六、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按涉密文件管理。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保密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2023-08-30 00:36:201

秘密保密期限是多少年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是十年。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解除情形有哪些1、自行解密。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即自行解密,无需办理解密手续,也不另行通知;2、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3、提前解密。保密期限尚未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情况发生变化,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会造成损害;从全局衡量,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及时解密,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4、按上级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通知解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2023-08-30 00:36:301

为何保密如此重要??

保密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是:1.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是由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决定的。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必将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文化安全,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只有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才能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和利益。2.保密工作是体现和保障国家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是一种国家行为,也是一种国家责任。在信息时代,信息成为国家的重要资源,信息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前提条件,信息能力成为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和保障。从保密工作涉及的领域和手段看,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直接体现国家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在军事斗争中的制胜能力,也直接体现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对信息社会的管理能力。3.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工作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保密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加强保密教育,完善有关制度,强化技术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扼制失泄密,为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指明了方向。保密的背景与形势:科研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加强涉密科研保密管理是实施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快,涉密科研项目领域进一步拓展,涉密科研成果数量越来越多,涉密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需要从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予以重点保护。随着我国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我国科技情报价值越来越高,境外情报机构一刻也不放松地紧盯我国涉密科研领域,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极力搜集、窃取我国涉密科研项目情报信息,特别是国防军工和高新技术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严重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
2023-08-30 00:36:401

如何加强保密工作?

一、毛泽东主席对保密工作的批示:1、“保守机密,慎之又慎。”2、“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二、周恩来同志对保密工作的批示:1、“保密要抓大的,秘要分类,分清范围。”2、“保密要有保密制度,要讲原则。”三、邓小平同志对保密工作的论述:1、“过去规定,机密文件不能出办公室,保密员带文件出差要两个人同行,不能一个人出去。”2、“现在却有人把机密文件随便放在自己的皮包里,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去。文件个人保管,喜欢放在哪里就放在那里,这样不行!应该有章程。”保密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023-08-30 00:36:581

保密级别

五个保密等级是如下:1、绝密:指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 特指某些秘密文件资料,比如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电子帐本、程序源码、个人隐私以及一些包含重要信息的录像带和光盘等文件。2、机密: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有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3、秘密:可以称为私有文件,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可以向大众公开的文件,如国家机密文件等。4、敏感:易引起反应和影响的。5、公开: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公开的。
2023-08-30 00:37:141

保密工作的定义

保密工作就是掌握核心机密需要保密完成的工作。
2023-08-30 00:37:294

关于保密的金句

关于保密的金句如下:1、 保密警钟常鸣,职责高于一切。  2、 秘密轻易出口,祸患便有了入口。3、 保密二字记心上,工作起来有保障。4、 做好保密工作要小题大做。5、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6、 保密工作在身边,时时警惕是关键。7、 为了你我他,保密要到家。8、 麻痹和虚荣是保守秘密的大敌。9、 时刻保密,重视保密。10、 做好保密工作,是保密人员的天职。11、 保守秘密,人人有责。12、 保密工作无小事,件件都是大事。13、 保密的汗水越多,泄密的泪水越少。14、 保密让人敬重,泄密遭人唾弃。15、 泄密如决堤,祸害无穷。  16、 保密堤围紧筑,泄密缺口禁开。17、 科学发展,保密护航。18、 保密工作重中之重、慎之又慎。19、 保密防线要筑牢,诱惑陷井莫动摇。20、 保密工作是国家安全的命脉。21、 保密无小事,责任重如山。22、 信息安全靠大家,保密时刻为国家。23、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24、 安全系着你我他,保密工作靠大家。25、 改革开放促发展,安全把关保稳定。26、 绷紧保密这根弦,涉密曲调不乱弹。27、 人人为保密,国家定安全。28、 保密工作须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29、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30、 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31、 国要保安,事要保密。32、 爱我家乡,保家卫国,保守秘密最重要。33、 保密千日,不松一时。34、 勿因一时的疏忽,失去一生的幸福。35、 秘密不保,国将不国。36、 我把秘密保,保密保我岗。37、 保密如对弈,一着疏,全盘输。38、 保密如防疫,泄密如失火。39、 以保守秘密为荣,以泄露秘密为耻。40、 时刻提醒,不忘保密。
2023-08-30 00:37:381

保密期限包括的形式有

保密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公文中的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的区分:1、密级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九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文件是国家最高级别的保密性文件;2、含义不同。“绝密文件”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文件,泄露绝密文件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文件”是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机密文件会使国家的安全与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秘密文件的载体主要有哪几类1、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文稿、档案、电报、信函、数据统计、图表、地图、照片、书刊、图文资料等;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国家秘密以某种信号形式在这种载体上流动、传输。通过一定技术手段,才能把这种涉密信息还原,知悉具体内容。
2023-08-30 00:38:171

保密工作三个基本原则

保密工作三个基本原则: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扩展资料会议保密管理制度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2023-08-30 00:38:261

我想问一下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1、认清形势,强化保密意识。首先是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强化保密意识。2、学好保密法规。3、健全保密制度。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约作用。4、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5、保密工作指为达保密目的而采取一定手段和防范措施等。6、大部分的保密工作都在政府重要机关中进行,各种资料,文献都有一定的保密级别。7、一般来说一些重要的,涉及国家稳定的事件都要做好保密工作,比如建国初期的天安门重建工作,在当时就是保密工作。8、这些保密工作都有保密的年限,一般来说超过年限以后就会解除保密的限制,可以被公众所知。更多关于如何做好保密工作,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fc06b3161609228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8-30 00:38:491

保密期限包括的形式有

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2023-08-30 00:39:002

保密管理的内容包括

保密管理的内容如下:(一)从工作目的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预防国家秘密被泄漏、被窃取。即制定保密法律制度、实施保密管理措施、采取保密技术防护,形成保护国家秘密的综合防护体系,防止国家秘密从内部泄露和被外部窃取。打击惩治窃密泄密行为。即对发生的窃密泄密事件、案件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采取补救措施,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针对窃密泄密行为发生的原因,查找漏洞,消除隐患,改进防范措施,防止窃密泄密行为再次发生。(二)从国家秘密运行过程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是指围绕国家秘密制作产生、传递、使用、存储、保存、销毁整个过程所展开的一切保护行为和所采取的全部保护性措施。具体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保护性地使用国家秘密、管理和保存国家秘密、解除和销毁国家秘密等全部活动。(三)从工作方式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法治体系建设、保密业务指导管理、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建设、保密行为监督检查及为保守国家秘密所开展的一切保障性服务。(四)从工作领域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对内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对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的管理,对涉密行为、活动和场所的管理,对涉密设施、设备的管理,对承担本机关、本单位涉密业务服务和设施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等。还包括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对职权范围内的保密工作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对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内部业务建设和保障等工作。
2023-08-30 00:39:241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群处守住嘴,独处守住心
2023-08-30 00:39:481

保密常识应知应会100题体会

1. 保密常识应知应会 保密常识应知应会 1.保密常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 2.保密知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 3.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三)什么是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主要有以下四类:1.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4.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六)保密工作由谁负责? 保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者 *** 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七)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系统)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承担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3.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要管到哪里,研究部署和检查考核业务,要同时对保密问题作出安排和检查考核。 (八)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保密内容的学习;2.保密基本知识;3.保密技术、技能的培训;4.泄密案例的教育;5.保密工作经验的介绍;6.实际工作中有关保密问题的研讨;7.保密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等。 (九)保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1.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2.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3.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4.保密宣传教育;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6.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7.重大活动和项目保密工作;8.保密技术防范措施;9.泄密查处工作。 4.保密常识知多少 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防窃听,防 *** ,防录音,防泄密。 打电话,不谈密,内部事,勿吹嘘。 计算机,互联网,不注意,泄秘密。 发邮件,聊微信,不传密,要谨记。 新闻稿,严把关,秘密件,妥保管。 图表册,也有密,要重视,莫乱置。 新技术,企之宝,要保守,勿外泄。 商业密,新工艺,若泄之,遭损失。 涉外事,遵守则,分内外,区别待。 供资料,要注意,涉密处,婉言拒。 洽谈中,避秘密,有密地,禁参观。 慎言行,严守密,警钟鸣,不麻痹。
2023-08-30 00:39:571

国家涉密的单位有哪些

保密
2023-08-30 00:40:094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是多久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法律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2023-08-30 00:40:531

保密措施具体有哪些

保密措施具体有哪些:1、加强门卫制度;2、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3、加强信息管理;4、建立内部保密制度;5、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6、订立守密协议;7、建立建全人事制度;8、与协作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产品。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保密期限最长为多少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2023-08-30 00:41:041

保密守则顺口溜是什么?

保密工作顺口溜一用电脑,为办公,“三不准则”记心中;打手机,易泄密,涉密内容不提及;保密件,细登记,“三铁一器”严管理;送文件,按程序,专人送达保密局;出公差,勿大意,随身物品看仔细;移动盘,要管好,丢失泄密不得了;字不多,要记牢,疏忽祸国又害己;保安全,防泄密,不让间谍有机遇。保密工作顺口溜二保密工作责任重,严防死守不放松。网络安全是重点,定好标准再施工。内网外网分开建,物理隔离不连通。办公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办公。保密设备有标识,专人负责专人用。
2023-08-30 00:41:231

涉密人员履行的保密责任

法律主观: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一要正确认识秘密。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二要正确看待公开。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三是正确判断形势。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第一,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第二,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第四,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二是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三是定涉密载体。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法律客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023-08-30 00:41:401

涉密人员保密提醒内容

亲亲您好,公安保密内容: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五、不准将涉密 U 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
2023-08-30 00:41:481

什么是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对象所开展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播工作。(一)从工作目的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预防国家秘密被泄露、被窃取。即制定保密法律制度、实施保密管理措施、采取保密技术防护,形成保护国家秘密的综合防护体系,防止国家秘密从内部泄露和被外部窃取。二是打击惩治窃密泄密行为。即对发生的窃密泄密事件、案件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采取补救措施,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针对窃密泄密行为发生的原因,查找漏洞,消除隐患,改进防范措施,防止窃密泄密行为再次发生。(二)从国家秘密运行过程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是指围绕国家秘密制作产生、传递、使用、存储、保存、销毁整个过程所展开的一切保护行为和所采取的全部保护性措施。(三)从工作方式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法治体系建设、保密业务指导管理、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建设、保密行为监督检查及为保守国家秘密所开展的一切保障性服务。(四)从工作领域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对内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对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的管理,对涉密行为、活动和场所的管理,对涉密设施、设备的管理,对承担本机关、本单位涉密业务服务和设施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等。
2023-08-30 00:42:101

国家保密期限

各机关、单位在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时,应当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国家保密期: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需要延长,应当上报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批准;有关机关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三十日内作出答复。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确需长于本规定第三条所限定的保密期限的,应当上报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批准;有关机关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变更。国家保密标准是?1.国家保密标准与国家保密法规共同构成中国保密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保密防范和保密检查的依据,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2.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2023-08-30 00:42:481

保密期限分为哪三种

法律分析:保密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2023-08-30 00:42:571

如何保守秘密防止失泄密

1.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知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既要对外开放,扩大对外交流,又要确保国家机密不被泄露,正确处理两者关系,克服那种有密难保、无密可保的糊涂认识。2.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接触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要么回避,要么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不要随便涉及内部的人事组织、社会治安状况、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3.在与境外人接触时不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直接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4.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填写境外人员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5.在新闻出版工作中,注意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机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不得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6.自觉遵守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通信中谈及国家机密,不在普通邮件中夹带任何保密资料。
2023-08-30 00:43:071

保密六条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在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一是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二是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三是禁止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或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四是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五是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六是禁止擅自对外披露单位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赵胜轩和工信部副部长兼国防科工局局长陈求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2023-08-30 00:4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