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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戒毒人员免受歧视方面有什么规定

2023-09-07 06:43:26
TAG: 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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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五十二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戒毒条例》

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八条 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对吸毒的处理

(一)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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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戒毒?

戒毒顾名思义就是戒除毒瘾,恢复正常生活,其中不仅仅包括,生理身体方面的戒毒,更主要是精神心灵方面的戒毒。还有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修复。现在生物医学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了,通常来说,生理脱毒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而心理社会方面则相对困难,心理方面恢复往往需要1到3年时间,而社会关系修复更需要时间和行动才能重新证明自己。所以戒毒是特别需要时间和方法才行。
2023-08-31 04:26:351

什么叫戒毒?

戒毒,是针对吸毒者来说的。吸毒者通过一定的手段,或强制,或自愿的,将自身吸毒的问题改正好的过程。强制戒毒一般会在强戒所。自愿戒毒一般会在自愿戒毒医院。
2023-08-31 04:26:4614

戒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第六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标准,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第八条 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自愿戒毒第九条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第十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第十一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第十二条 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三章 社区戒毒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023-08-31 04:27:191

我国现行戒毒模式

我国现行戒毒模式有以下几种:1、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里面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2、社区戒毒。有别于过去封闭式环境的戒毒治疗方式,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吸毒成瘾人员放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进行戒毒管理的一种戒毒模式;3、强制隔离戒毒。依法将戒毒人员隔离在一个专门的治疗场所内,在与毒品隔绝的环境下进行戒毒治疗;4、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下对其实施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康复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2023-08-31 04:27:261

戒毒包括哪三个方面

戒毒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脱毒治疗方面。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是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其解决生理上的依赖症状。这一阶段通常需要10—2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2、康复治疗方面。该阶段主要通过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教、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缓解或消除稽延性症状和心理依赖。重点是帮助脱毒人员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脱毒人员能够重返社会。这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3、后续照管方面。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套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使他们更快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这一阶段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吸毒的危害有以下:1、吸毒对身心的危害。吸毒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此外还损伤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2、对社会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吸毒者,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破坏,毒品活动还扰乱社会治安;3、对人格的危害。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者发作时,大都会不顾廉耻,丧失自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他们普遍丧失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人格扭曲,难以自拔。即使是很有才华的人,一旦吸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都不可避免走向堕落的深渊,从而毁掉自己的生活和前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2023-08-31 04:27:341

戒毒措施有哪些

戒毒措施如下:1、社区戒毒;2、到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3、强制隔离戒毒。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2023-08-31 04:27:411

常用的戒毒方法有哪些?

建议比较好而且有效的还是去自愿戒毒医院,设备、医生、技术等都比较完善的,华佑效果还不错的@
2023-08-31 04:27:515

戒毒方法有哪些

目前在中国的戒毒方法有以下几种:1、居家戒毒;2、强制隔离戒毒所;3、社区戒毒;4、自愿戒毒医院等方法。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自愿戒毒治疗的,对以往吸毒行为不予处罚。戒毒医疗机构对于自愿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保密承担法律责任。毒品成瘾是一种可以控制、可以治疗的疾病。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戒毒机构接受系统的脱毒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是可以帮助患者临床治愈的。法律依据《戒毒条》第九条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2023-08-31 04:28:131

最常用的戒毒方法有哪几种?

为什么会有第一次戒毒这个古怪的提法。是复吸了,还是?戒毒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在山西高新医院身体脱毒一般一周左右;身体脱毒后是心理和神经功能修复。这个过程会根据吸食时间长短而略有不同,海洛因一般两周时间,冰毒因神经系统损伤严重,一般三个月以上;最后医院会有催瘾实验和三观建设,一般为一周左右。以上为大体做法,后期医生会根据患者不同的情况,方法也会穿插变动。
2023-08-31 04:28:223

最好的戒毒方法是什么

最好的戒毒方法。必须去官方开办的戒毒所。除此之外,无论是什么毅力还是其他。都没办法。
2023-08-31 04:28:435

戒毒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戒毒方法有三种:1、药物戒毒法,又称药物脱毒法。指给收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减轻吸毒者戒毒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2、非药物戒断法。指用针灸、理疗仪等,逐渐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3、自然戒毒法。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仅提供饮食与一船性照顾,使其戒断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的一种戒毒方法。
2023-08-31 04:29:123

戒毒的过程是什么?

完整的戒毒过程分为脱毒、康复和后续照管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脱毒阶段脱毒指使吸毒成瘾者顺利度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解决身体上的戒断症状,使吸毒者能够脱离毒品而没有生理上的痛苦。它分为生理脱毒和心理脱毒。此阶段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并且通常需要1-3周或更长时间。1、生理脱毒是使吸毒者摆脱生理依赖的过程,也就是摆脱躯体依赖。它表现为在戒毒过程中身体方面产生的一系列症状,这些症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消除,但是吸毒者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承受心理依赖的驱使。躯体依赖是反复滥用毒品和复吸的生理基础,生理依赖是复吸的精神需求。因此还应当对吸毒者采取心理戒毒的治疗。2、心理脱毒是通过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使吸毒者能够配合和增强戒断的信心,保持操守的治疗。有的吸毒者在进行脱毒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矛盾心理和叛逆心理。如由于吸毒时间过长或者是生理脱毒的痛苦干预,对自己能否戒掉毒瘾吃怀疑态度,因此不配合治疗或者有的吸毒者是被家人强迫到戒毒中心戒断,自己本身不愿意戒毒,那么他们就会有一种叛逆心理,来对抗戒断过程等等。二、康复阶段在常规的脱毒治疗中,由于药物的作用只是消除了生理戒断症状,而戒毒者的心理、神经功能、身体状况还未恢复,行为还未得到矫正,因此需要有一个过程来处理脱毒后的稽延性戒断症状、心理和行为问题,这个过程就是康复阶段。该阶段通常需要6-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三、后续照管阶段指的是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以便对戒毒者提供心理、专业或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该阶段需要1-3个月或更长时间。
2023-08-31 04:29:191

我国戒毒的模式有哪几种

我国目前有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2023-08-31 04:29:2814

目前戒毒有哪些方式?

为挽救吸毒人员,我国政府采用禁毒模式有:1、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2、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3、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2023-08-31 04:29:525

怎样才能彻底戒毒呢?

戒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生理脱毒与医学治疗、心理治疗与心理康复、善后辅导与回归社会三个阶段。一般戒毒者,在完成基础的生理脱毒后,又与毒友往来是复吸的最主要原因。复吸的地点最多的是在朋友家,其次是在自己家。所以,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和手段,尽量减少或杜绝与毒友的往来,是当前心瘾问题还没有很好的淡化前提下,防止复吸的首要措施。如果要彻底戒治,仅仅靠戒毒所是远远不够的。其实在戒毒所进行康复治疗,就像看病一样,在戒毒所只是相当于把病治好,但是如果要彻底戒除毒瘾,还要靠戒毒者本人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行,就像病人出院后的自我康复一样。扩展资料戒毒真的很难。但无论有多么艰难,现代医学的力量我们必须相信。戒毒医生每天都要面对吸食不同毒品的患者。从脱毒治疗到去心瘾治疗,医生们运用现代医学的理论和实践,中西医结合,多种物理治疗手段、心理治疗等,帮助着吸毒者和吸毒家庭。彻底的戒毒成功应该说是长期保持操守。无论戒毒有多么困难,这并不能成为不戒的理由,要知道毒品足以毁掉的不仅仅是个人、更是一个温馨和谐的家、一个稳定平安的社会!戒毒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作为吸毒者家人一定要做好长期坚持的准备。同时也奉劝那些还沉迷在毒品不能自拔的可悲人士,不要迷信自己的意志力,为了家人以及自己的未来,尽早走向戒毒之路。参考资料来源:大众网-探访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类人容易染上毒瘾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戒毒容易吗?所谓的想戒毒就能戒掉,那就是弥天的大谎!参考资料来源:海峡网-2020青骄第二课堂登录入口最新 2020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31题)
2023-08-31 04:30:131

戒毒的过程是怎样的?

戒毒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脱毒治疗 2:治疗康复 3:辅导(1)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毒品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
2023-08-31 04:30:283

社区戒毒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33条、第39条中的规定,社区戒毒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2、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拓展资料: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2023-08-31 04:30:421

现代戒毒治疗的完整过程包括三个

现代戒毒治疗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其主要内容是:1。 急性脱毒阶段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采用冻火鸡法、梯度戒毒法、替代递减脱毒疗法、中医学戒毒疗法等药物治疗方法使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解决身体上的戒断症状,使吸毒者能够脱离毒品而没有生理上的痛苦。这阶段通常需要1u301c3周或更长时间。 此阶段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随后应转入后两个阶段。单纯的脱毒治疗疗效不佳,吸毒成瘾者近期的复吸率可高达90%以上。 2。康复阶段 脱毒完毕并非是戒毒治疗的终结,在常规的脱毒治疗中,由于药物的作用只是消除了生理戒断症状,而戒毒者的心理、神经功能尚未恢复正常,行为还未得到矫正,吸毒者对毒品的精神依赖性并没有清楚。这些都是导致复吸的因素,因此需要有一个过程来处理脱毒后的戒断症状和精神依赖性,这个过程就是康复阶段。本阶段主要采用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助、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以解除或消除症状和心瘾,矫正个体的不良心理、行为态度,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戒毒者能够重返社会,成为社会所能接纳的人。该阶段通常需要6u301c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3。 社会复归阶段指的是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套监督、扶持、帮教系统对戒毒者提供心理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的社会和生活之中。
2023-08-31 04:30:502

戒毒期限多久

强制戒毒期限是两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法律依据】《解毒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023-08-31 04:30:571

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实行什么管理

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实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第四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执业医师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可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023-08-31 04:31:051

《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措施包括什么

abc
2023-08-31 04:31:2711

戒毒方法

戒毒康复,专业的心理帮助和身体康复训练,能帮助成瘾者学会拒绝毒品,树立全新的生活理念。
2023-08-31 04:32:153

怎么样才能真正戒毒、

复吸通常与吸毒人员 周围打交道的人有关系要彻底戒毒就要抛弃 旧的吸毒朋友圈子 彻底断绝与涉毒 吸毒 人员的来往身体的毒瘾好戒 心灵的毒瘾才根深蒂固 培养爱好 使自己忙起来 过得充实有固定工作 是最好的办法。
2023-08-31 04:32:512

最好的戒毒方法是什么?

戒毒所强制戒毒。不过戒毒之后重反社会复吸的可能也很大,
2023-08-31 04:33:014

几次吸毒会强制戒毒

法律分析:吸毒抓到两次以上会被强制戒毒。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2023-08-31 04:33:171

自愿戒毒是不是强制戒毒?

自愿戒毒是接触毒品后,自己主动的去治疗戒毒,这不属于强制戒毒。自愿戒毒最好的是专业的戒毒医院戒毒
2023-08-31 04:33:451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根据我国《禁毒法》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2.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3.对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不收押,不限制人身自由。  4.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5.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6.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7.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不影响其工作,不影响其家庭生活,不给予任何处分,不在档案里做任何记载。充分尊重了吸毒人员的人格,也体现了政府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挽救。
2023-08-31 04:34:203

戒毒所出来后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要脱离你原来交往的圈子,断绝与他们的联系,与毒源斩断关系;第二,要定期与自己的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把自己康复过程中的一些身体、心理情况与主管医生进行指导交流;第三,要定期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接受咨询和治疗,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公益活动,锻炼身体。第四,可以向社区民警帮忙寻找适宜岗位,通过劳动来实现自我价值,从而帮助自换取社会的认同和信任。法律依据:《戒毒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023-08-31 04:34:301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答:强制隔离的期限为二年。根据《禁毒法》第47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对于戒毒人员,如果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对其进行心理康复治疗的治疗目的还没有达到,戒毒效果较差,从对戒毒人员负责的角度出发,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予以适当延长很有必要,但强制隔离戒毒毕竟限制了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也不能没有限度,《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即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最长可达三年。
2023-08-31 04:34:392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7号《司法行政机关 强制隔离戒毒 工作规定》已经2013年3月22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第四条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尊重戒毒人员人格,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第二章场所设置第六条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单独设置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其所在地地名加“强制隔离戒毒所”命名,同一地域有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命名。专门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门收治未成年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政治委员一人、副所长若干人,设置职能机构和戒毒大队,根据收治规模配备从事管教、医疗和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置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 工资福利待遇 及保险。第三章接收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核对戒毒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健康状况检查表。戒毒人员身体有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移送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和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对女性戒毒人员应当进行妊娠检测。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予接收。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接收的戒毒人员的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依法处理违禁品,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行登记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由其指定的近亲属领回或者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在场。女性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应当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查收戒毒人员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相关材料。第十五条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五日内发出。第四章管理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根据戒毒治疗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期管理;根据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对戒毒人员实行直接管理,严禁由其他人员代行管理职权。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应急报警、门禁检查和违禁品检测等安全技防系统,按照规定保存监控录像和有关信息资料。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排专门人民警察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警戒工作。第二十条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及其他违禁品。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在场。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二十一条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使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属、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有关人员通话。戒毒人员在所内不得持有、使用移动通讯设备。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强制隔离戒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2023-08-31 04:34:461

去戒毒所戒毒要多少钱

法律主观:强制戒毒大概3000-5000元不等,自愿戒毒大概5000-10000元左右。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第二类是劳教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 按规定,第一次在戒毒所强制戒毒,复吸者进劳教所。但劳教队同样要政府建立,提供资金和人力。而且以吸毒人数之众,简直收不胜收。所以实际收容的仅仅是很少一部分。 根据戒毒条列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根据卫生部的介绍,自愿戒毒要达到两个月以上才能有较好的戒断效果,卫生部就戒毒收费规定了一定的收费标准,根据成瘾者的上瘾情况,极其所吸食的毒品,还有身体状况的不同,收费会有所差异。
2023-08-31 04:34:541

戒毒所里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毒瘾发作的时候,你就只能叫,喊啊的,撞墙,反正就是不给你吸毒,生理上痛苦很强烈,但更强烈的痛苦是心理上的
2023-08-31 04:35:103

在强制戒毒所戒毒2年,可以戒掉吗

戒不掉 西医在这个方面 不中 白费劲 白受罪
2023-08-31 04:35:377

什么是社区戒毒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第二十条 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等到社区戒毒的三年期限已满后,自己主动联系当时让你签署社区戒毒协议的民警,或者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取消社区戒毒。取消成功之后,你在某些场合中出示身份证,公安机关就不会对你进行检测了。如不能按时接受检测的登记吸毒人员,应提前联系给你做检测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把你不能按时接受检测的原因说清楚。社区戒毒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对约定的时间延期。
2023-08-31 04:36:224

戒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哪三个阶段

戒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脱毒治疗阶段。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是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其解决生理上的依赖症状。这一阶段通常需要10—2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2、康复治疗阶段。该阶段主要通过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教、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缓解或消除稽延性症状和心理依赖。重点是帮助脱毒人员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脱毒人员能够重返社会。这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3、后续照管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套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使他们更快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这一阶段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31 04:37:001

戒毒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我国主要的几种戒毒模式:《禁毒法》规定:目前我国有以下四种戒毒方式:戒毒模式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这4种。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里面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2、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有别于过去封闭式环境的戒毒治疗方式,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吸毒成瘾人员放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进行戒毒管理的一种戒毒模式。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3、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了保证戒毒效果,依法将戒毒人员隔离在一个专门的治疗场所内,在与毒品隔绝的环境下进行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4、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公安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下对其实施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康复措施。社区康复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2023-08-31 04:37:081

禁毒条例的《戒毒条例》全文

戒毒条例条例全文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 《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是为了规范戒毒工作。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第六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标准,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第八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自愿戒毒第九条、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第十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第十一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第十二条、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三章 社区戒毒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七条、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第十九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第二十一条、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二条、社区戒毒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社区戒毒执行地的,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有关材料转送至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社区戒毒执行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前往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新的社区戒毒协议,继续执行社区戒毒。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二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终止。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第二十五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第二十六条、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的毒品等违禁品,应当依法处理;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代为保管。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立戒毒医疗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配备设施设备及必要的管理人员,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第三十三条、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批准机关应当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第三十四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3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送达戒毒人员本人,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领回。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第五章 社区康复第三十七条、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第三十八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第三十九条、负责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为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和辅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以及就学、就业、就医援助。第四十条、社区康复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出具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送达社区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四十一条、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戒毒康复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第四十二条、戒毒康复场所应当加强管理,严禁毒品流入,并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戒毒康复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二)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三)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侮辱、虐待、体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二)收受、索要财物的;(三)擅自使用、损毁、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的;(四)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传递其他物品的;(五)在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六)私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七)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同时废止。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一条、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二条、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执业医师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可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
2023-08-31 04:37:261

戒毒日期是几月几日

每年的6月26日是世界禁毒日。在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一次主题为“爱生命,不吸毒”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赞成将会议结束之日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戒毒是指吸毒人员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国际禁毒日,全称是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反毒品日,为每年的6月26日。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目前国内的很多戒毒方法使用中药治疗以及针灸治疗,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中药治疗的好处就是副作用比较小,容易撤下来。再就是防止患者复吸,进行社会心理康复治疗,目前主要使用的是心理治疗、认知疗法、人本主义疗法或精神分析法,还可以进行家庭治疗,因为一些吸毒患者的家庭内部存在着种种矛盾,成员之间缺乏沟通,我们在进行家庭治疗过程中可以了解家庭内部的各种矛盾,让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友好的沟通,从而能够对戒毒的患者给予心理上的支持。阿片类毒品成瘾的戒毒治疗方法有许多,常见的有三种:(1)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2)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3)非药物戒断法。是指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023-08-31 04:37:431

戒毒三个阶段分别是

戒毒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脱毒治疗 2:治疗康复 3:辅导(1)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毒品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
2023-08-31 04:37:502

戒毒的方法有哪几种

(1)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2)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3)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2023-08-31 04:38:1910

戒毒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戒毒方法有三种:1、药物戒毒法,又称药物脱毒法。指给收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减轻吸毒者戒毒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2、非药物戒断法。指用针灸、理疗仪等,逐渐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3、自然戒毒法。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仅提供饮食与一船性照顾,使其戒断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的一种戒毒方法。
2023-08-31 04:39:042

戒毒的正确方法有哪些

戒毒一定去治疗戒掉的专科医院去,戒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身体和心理都很大的危害。戒毒的治疗方法一般是:中药/西药/仪器/心理干预
2023-08-31 04:39:132

戒毒的过程包括

戒毒的过程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脱毒治疗方面。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是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其解决生理上的依赖症状。这一阶段通常需要10—2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2、康复治疗方面。该阶段主要通过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教、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缓解或消除稽延性症状和心理依赖。重点是帮助脱毒人员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脱毒人员能够重返社会。这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3、后续照管方面。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套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使他们更快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这一阶段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吸毒的危害有以下:1、吸毒对身心的危害。吸毒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此外还损伤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2、对社会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吸毒者,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破坏,毒品活动还扰乱社会治安;3、对人格的危害。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者发作时,大都会不顾廉耻,丧失自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他们普遍丧失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人格扭曲,难以自拔。即使是很有才华的人,一旦吸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都不可避免走向堕落的深渊,从而毁掉自己的生活和前途。《戒毒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2023-08-31 04:39:221

我国的戒毒形式有哪些

我国现阶段的戒毒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自愿戒毒。为鼓励吸毒人员与毒品决裂,我国建立了自愿戒毒模式,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2、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他们戒除毒瘾。 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包括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其他不适宜强制戒毒所戒毒的),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下,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劳动教养期限为6个月至3年。劳教戒毒所对劳教戒毒人员依法实施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进行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强制矫正与思想感化相辅相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023-08-31 04:39:442

戒毒模式有哪几种

戒毒模式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这4种。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里面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2、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有别于过去封闭式环境的戒毒治疗方式,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吸毒成瘾人员放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进行戒毒管理的一种戒毒模式。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3、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了保证戒毒效果,依法将戒毒人员隔离在一个专门的治疗场所内,在与毒品隔绝的环境下进行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4、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公安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下对其实施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康复措施。社区康复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2023-08-31 04:40:041

吸毒成瘾者的戒毒过程有哪几个阶段呢?

完整的戒毒过程分为脱毒、康复和后续照管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脱毒阶段脱毒指使吸毒成瘾者顺利度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解决身体上的戒断症状,使吸毒者能够脱离毒品而没有生理上的痛苦。它分为生理脱毒和心理脱毒。此阶段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并且通常需要1-3周或更长时间。1、生理脱毒是使吸毒者摆脱生理依赖的过程,也就是摆脱躯体依赖。它表现为在戒毒过程中身体方面产生的一系列症状,这些症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消除,但是吸毒者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承受心理依赖的驱使。躯体依赖是反复滥用毒品和复吸的生理基础,生理依赖是复吸的精神需求。因此还应当对吸毒者采取心理戒毒的治疗。2、心理脱毒是通过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使吸毒者能够配合和增强戒断的信心,保持操守的治疗。有的吸毒者在进行脱毒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矛盾心理和叛逆心理。如由于吸毒时间过长或者是生理脱毒的痛苦干预,对自己能否戒掉毒瘾吃怀疑态度,因此不配合治疗或者有的吸毒者是被家人强迫到戒毒中心戒断,自己本身不愿意戒毒,那么他们就会有一种叛逆心理,来对抗戒断过程等等。二、康复阶段在常规的脱毒治疗中,由于药物的作用只是消除了生理戒断症状,而戒毒者的心理、神经功能、身体状况还未恢复,行为还未得到矫正,因此需要有一个过程来处理脱毒后的稽延性戒断症状、心理和行为问题,这个过程就是康复阶段。该阶段通常需要6-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三、后续照管阶段指的是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以便对戒毒者提供心理、专业或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该阶段需要1-3个月或更长时间。
2023-08-31 04:40:111

我国目前实行的戒毒模式?

我国主要的几种戒毒模式:《禁毒法》规定:目前我国有以下四种戒毒方式:戒毒模式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这4种。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里面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2、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有别于过去封闭式环境的戒毒治疗方式,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吸毒成瘾人员放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进行戒毒管理的一种戒毒模式。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3、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了保证戒毒效果,依法将戒毒人员隔离在一个专门的治疗场所内,在与毒品隔绝的环境下进行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4、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公安机关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下对其实施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康复措施。社区康复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2023-08-31 04:40:181

戒毒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戒毒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帮助社区戒毒人员。第十八条具体内容如下: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1、戒毒知识辅导;2、教育、劝诫;3、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4、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戒毒条例》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第一条 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2023-08-31 04:40:341

什么叫做社区戒毒呢

您好,依据我国戒毒条例的规定,对吸毒人员进行社区戒毒的,戒毒的期限为三年,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戒毒决定书15日内到社区戒毒地人民政府报到。
2023-08-31 04:40:435

2017进戒毒所的流程

进戒毒所有两种方式:1、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会被送去强制戒毒所戒毒,这个不要钱,但是要劳教,跟坐监一样。2、花钱去自愿戒毒医院戒毒,这个看医院不同花的钱也不同,我是珠海的,在珠海的话可以去珠海瑞桦看看,那边的环境还是可以的,其他地方的我不清楚。有其他不懂的可以追问我
2023-08-31 04:4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