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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产品的条形码是69或者96开头的?

2023-09-07 08:40:47
TAG: 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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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萦
条码是全球通用的商品标识符号,它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依据EAN·U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统一使用的13位编码,且都是由厂商识别代码(含前缀码)、商品项目代码及校验位组成。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为了保证每一家企业生产的每一类商品项目的编码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并且可以全球通用,前缀码必须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统一分配给各国(或地区)成员组织(在中国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然后在前缀码的基础上再由各国(或地区)成员组织分配给申请注册的企业。这些由几条黑白粗细的直线条加一串数字组成的条码看起来很简单,可它却让商品生产、流通和管理的自动化成为可能,从而让百姓的消费生活变得更丰富、快捷和安全,最直接反映在百姓生活当中的莫过于商店购物结算,收银员只需用扫描器往商品条码上轻轻一扫就可知消费的数额,大大缩短了排队结账的时间。   目前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已将690至695之间的前缀码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使用,而前缀码只表示分配和管理厂商识别代码的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成员,而并非原产地,也就是说开头部分是“690”至“695”之间的条码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中国内陆地区申请的商品条码。此外,我国厂商(企业)作为国外某技术或产品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生产加工商或经销商是可以在国内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的条码可以打印在相应的商品上。 部分国家地区的商品条形码的前缀码如下:No. 前缀码 国家或地区
1 00-13 美国,加拿大
2 30-37 法国
3 380 保加利亚
4 383385 斯洛文尼亚
5 385 克罗地亚
6 387 波黑
7 400-440 德国
8 45-49 日本
9 460-469 俄联邦
10 471 台湾
11 474 爱沙尼亚
12 475 拉脱维亚
13 476 阿塞拜疆
14 477 立陶宛
15 478 乌兹别克斯坦
16 479 斯里兰卡
17 480 菲律宾
18 481 白俄罗斯
19 482 乌克兰
20 484 摩尔多瓦
21 485 亚美尼亚
22 486 格鲁吉亚
23 487 哈萨克斯坦
24 489 香港
25 50 英国
26 520 希腊
27 528 黎巴嫩
28 529 塞浦路斯
29 531 马其顿
30 535 马耳他
31 539 爱尔兰
32 54 比利时,卢森堡
33 560 葡萄牙
No. 前缀码 国家或地区  
34 569 冰岛
35 57 丹麦
36 590 波兰
37 594 罗马尼亚
38 599 匈牙利
39 600-601 南非
40 609 毛里求斯
41 611 摩洛哥
42 613 阿尔及利亚
43 616 肯尼亚
44 619 突尼斯
45 621 叙利亚
46 622 埃及
47 625 约旦
48 626 伊朗
49 628 沙特阿拉伯
50 64 芬兰
51 690-692 中国
52 70 挪威
53 729 以色列
54 73 瑞典
55 740 危地马拉
56 741 萨尔瓦多
57 742 洪都拉斯
58 743 尼加拉瓜
59 744 哥斯达黎加
60 745 巴拿马
61 746 多米尼加
62 750 墨西哥
63 759 委瑞内拉
64 76 瑞士
65 770 哥伦比亚
66 773 乌拉圭
67 775 秘鲁
68 777 玻利维亚
69 779 阿根廷
70 780 智利
71 784 巴拉圭
72 786 厄瓜多尔
73 789 巴西
74 80-83 意大利
75 84 西班牙
76 850 古巴
77 858 斯洛伐克
78 859 捷克
79 860 南斯拉夫
80 867 北韩
81 869 土尔其
82 87 荷兰
83 880 韩国
84 885 泰国
85 888 新加坡
86 890 印度
87 893 越南
88 899 印度尼西亚
89 90-91 奥地利
90 93 澳大利亚
91 94 新西兰
92 955 马来西亚
93 958 澳门
94 200-299 店内码
95 977 连续出版物
96 978、979 图书
97 980 应收票据
98 981-982 各种流通票据
99 99 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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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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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05:26:041

条码管理的条码系统集成的方法

很多工业生产型厂家都在转型升级、实施信息化管理时候,经常会碰到一个问题:如何将条码管理软件及硬件(条码打印机、手持终端、扫描枪等)与公司现有的ERP系统进行连接和整合,实现更高效和自动化的企业信息管理。1.产品的编码分为几种:(1)系统编码:分为“产品编码产品级别码”为“字母数字字母”格式便于区别;(产品编码见另外一个附件。产品级别码为了区分国内订单和国外订单以及客户需要的不同价位的产品而订。)(2)货物编码:统一为“供应商编码(三位字母)合同号(四位数字)产品编码(N个字符)”(3)生产流水编码:“订单号(字母5位数字)项数(两位数字)组别(N位字符)”(4)包装发货编码:a,箱号:“纸箱箱号(1位字母2位数字);B,箱内物品:装箱单号码:“(第一栏标明箱号编码。剩余的栏目使用扫描机器扫描条码后输入数量,系统自动生成装箱单“)。2.产品编码的应用流程:系统编码:要求是每种产品拥有唯一的一个编码,编码体现出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优势是产品与价格会紧密相连、体现产品的外观与品质;(1)业务员:选择产品信息编码后需要选择符合客户要求产品品质的产品等级编码,指定出产品的品质和检验标准。选完后系统会出现产品的成本价格(非实际采购价格),所以需要同时填写产品的售价,便于系统自动进行财务成本合计,自动算出成本总价和利润额等财务数据,便于财务监控。(2)审单员,由于产品的价格信息已经在系统中自动体现出来,价格会自动比较,来通过审核。对于价格有问题的项目,不会通过审核。审单员主要工作是对照业务员的订单和原始订单,审核产品的型号选择正确与否。(3)物资部门。根据系统提供的产品编码和数量,自动与库存对照,自动通知不足的数量及产品规格。(由库存系统和订单系统的数据库需要对接才能实现这种功能)。如果库存充足的话,系统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理:a.如果是订单是非跳线非连接头产品,并且库存充足,系统自动会处理给业务员,通知业务员领料。并且系统会自动从库存数据做“虚拟领料”,扣除相应的数据。保持数据某些小时之内(比如24小时)有效。有效时间内仓库有实际出库,会自动变更成真实领料。如果过期未出库,解除虚拟领料数据,可以用于其它订单。B,如果有跳线或者连接头部件充足,系统会直接处理给生产。同时库存数据会做“虚拟领料”程序。C,产品库存不足,会列出缺少的数量和订购数量空白栏,直接填写数据后,生成“物料申购单”,转入给采购模块。D,上面的所有的几个步骤即使是系统的自动操作,同时会在“流程追踪”里面记录下来数据并且标明状态;(4)采购。订购界面会出现“物料申购单”根据申购单上面标示的系统编号,a,直接点击订购,出现“合同制作页面”,输入产品的代码后(或者由系统自动填入),选择供应商后,“产品的价格”和“产品中文描述”,以及“产品的订购要求”会自动填充。只需要在备注栏输入针对性的其它要求内容后,点击确认,合同做好。b,也可以按照现在方式打开完整的订单点击快速订购按钮做合同处理。(针对一个订单中需要下给一个供应商很多产品的时候)。C,这两种方式可以同时进行,第一种操作针对订购项目比较简单的。第二需要订购的项目比较多。规定一个订单如果订购的产品种类超过3种的话,只在订购界面显示出总共需要订购的项数而不需要一一列出。D,当一个订单的所有缺料的产品都做下单订购后,系统会在流程上面备注上订购的产品的合同情况。同时合同列表会出现在“催交及送检”页面。在每项产品后面有“交期”空白栏,输入确认后的交期。交期会显示在系统流程追踪栏里面。优势:a,避免出现产品价格错误和更换下单员由于对于产品的品质要求不清楚造成订购失误;b,系统是按照缺料数量来运行的。可以避免现有系统的几个人依次需要通知订购,发生漏订现象。到货后,在“催交及送检”界面,输入:货物编码,送货单号,数量。提交给品质部门检验。(5)品质检验。依据产品上面的“货物编码”,检验单上面系统会自动生成必填的项目。只用填写几个数据,具体的性能指标,由于编码上面都附带有,所以采购要求,供应商的制作要求,品质的检验要求都是一致的。判断合格与否后,会出现相应的退换货或者入库的按钮。(必须填写的数量有可以入库的数量)。(6)入库。(当品质检验合格后,填写入库的数量的时候,可以入库的数量就会并到实际库存数量中,作为有效库存)。收货员在品质检验合格后,才会出现入库按钮选项。点击入库,提交数量。仓库扫描确认后,就完成入库。库存充足,系统会将订单自动转给业务员或者生产单位。(7)生产领料。根据订单编码领料,仓库管理员直接扫描产品的代码,扣除数量。不需要手工填写单据。光缆涉及到退回物料的情况。(流程如下:填写单号后,扫描产品标签会自动出现需要的材料的数量。)(8)发货。采用数据采集器扫描条码录入箱号和里面的产品编码。3.条形码系统与ERP系统结合应用的优势:(1)现有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业务员可以随时查到。并且相关的业务员要求不需要特别备注材料的要求,除非是针对生产工艺方面要求。(2)采用目前通用的数据采集器(简单的称为扫描枪),配上针对开发的软件与ERP系统结合,完成数据的采集和转换。可以节约大量的确认工作,减少物资部门人员工作的失误率。(3)处理投诉更加有针对性。出现客户投诉,会第一时间在系统中查询到当时所采用的材料批号和生产组别。还有相对应的产品品质检验资料。可以在3-5分钟之内弄清楚出问题的所在,及时的对库存的产品进行复检。对使用同样材料的其它订单的品质情况也可以做到及时的监控。避免公司的损失。(4)将编码登录入系统时,要填写相对应的原有的代码和检验标准(也是采购要求)。保持产品的要求一致性。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贯性。(5)可以及时的利用库存信息。这个系统可以体现出业务员直接面对产品仓库,清楚现在的货物情况和价格情况。不需要一再地和其它部门人员确认。订单不会由于某个人工作的繁忙而耽误处理时间。具有及时性。(6)财务统计的自动性。由于库存数据是真实的。(每一次入库和出库,都需要扫描货物的条码,并且需要输入订单号和数量)。另外采购入库的时候,就已经将产品的价格输入系统。软件可以短时间内生产库存的数据和库存金额,各种货物的统计数据等等。(7)系统的自动性。系统是自动进行的,即使某一个部门人员没有操作,其他部门人员也清楚订单的情况。(目前的流程追踪需要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人员按照顺序进行处理,订单才会流传下去。而这个系统如果产品充足的话,业务员直接面对仓库或者生产,及时一个订单有某几项产品充足仓库或者生产人员也可以及时操作。充分利用时间)(比如品质部门和物资部门人员请假,工作没有做交接。其他临时代替人员也可以立马进行检验和入库,出库工作。由于产品要求在系统上面都可以完整的体现。货物数量及放置位置都体现的一清二楚。不会发生任何失误,只是效率稍微降低而已)。(8)节省人工。现在部分人员的工作可以由系统来代替。现有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减轻。(9)减少错误成本。减少各个部门之间的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人员失误、客户投诉、交期的延后造成的信誉损失)以及沟通上面造成的时间浪费。(10)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准。(11)为公司的竞争增添优势。4.系统的难点。(1)不清楚现有的ERP系统和数据采集器的相应的软件是否兼容,数据库是否能使用同一个。目前的库存数据需要大量的人工来录入,并且由于产品的编码缺陷造成,数据不太真实、时间也不及时、系统没法自动识别。不过从网络上面看到其它公司有成功的应用的案例,使用条形码配合ERP系统。由于采用的是这个系统所以会增加一些费用(包括开发系统费用和配置设备、对于人员的培训)。(2)采集器的对应软件开发是个难题。(3)“货物编码”,由于附带有产品级别码供应商编码合同号,对于产品的流通有用的是产品编码。如何在库存数据中进行使用这个有一定难度。(4)编码数据需要一个一个的输入系统,不过以后不需要重复输入。每一款产品都要一项一项的确认,前期需要多人合作解决。不过相对于以后来说,这点工作量还是可以克服的。现在编码这块基本的规则已经列出,就是缺少“对应于现在使用的编码(前期配合业务员采用,作为一个过渡方法)、产品的中文说明(用于采购)、产品的检验要求(用于合同)、特殊产品的组成材料及用量(用于产品BOM表)”这四项。(5)特殊产品的编码分拆。由于实行的是统一的一个编码,对于客户特殊要求来说。一个产品由几个部件组成,而数量又不一致。所以需要将这个产品编码分拆为几个部件,所以一个编码中就会分拆为几个部件,每个部件需要多少数量。这个需要手工填入。(6)对于跳线和连接头的编码由于涉及到的部件比较多,系统自己分拆这个需要解决掉。(7)由于这个系统主要的两个编码是“货物编码”和“系统流水编码”。所有的信息都需要与这个两个编码关联。这两个编码也有相互联系。所以包含的信息量比较大,如何调用某一个信息是一个关键所在。5.操作的难点。(1)业务员输入代码比较耗时。不过可以通过增加一到两个助理来查找。需要配备“代码手册”,前期效率比较低,当业务员自己建好各个客户常购产品的代码列表后,下单效率会比现在快一倍以上。只用复制粘贴就可以。(2)非常规的产品下单之前需要申请代码输入系统,需要几个部门配合,造成第一次效率偏低。可以增设代码运行组,由4个部门人员组成。完成代码的各项确认工作。(比如业务员提供产品信息,支持部门提供加工工艺要求以及样品情况,品质部门做好检验项目要求,采购部做好产品供应及价格)。确认后将各自的信息录入系统。一次就可以将产品各种要求在今后的订单中体现出来。以后也不会影响到这款产品的品质。所以这项工作比较耗时;(3)由于产品众多,前期常规产品的代码编制及录入工作繁重,前期需要大致一个月才可以将常规产品录入完毕。(4)前期系统不稳定,会出现各种小问题,操作上面肯定有一点麻烦之处。
2023-08-31 05:26:421

如何用条码管理仓库

1、一种仓库产品用同一型号条码,自定义编码,物料信息,出厂日期; 2、对仓库每一物料及相同物料,都配一个自定义不同的条码; 3、避免重复扫描仓库物品,第一种,需人为的判断仓库实物数量是否与系统条码数量一致,第二种则不需判断,在条码系统上设置扫描重复预警即可; 4、扫描条码方式,仓库小的用有线或无线扫描枪,仓库大的用手持数据采集器通过WIFI实时扫描传输数据,即可用条码管理仓库。
2023-08-31 05:26:521

商场用条形码管理商品的方法是什么?

商场用条形码管理商品的方法是什么? 条形码(barcode)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资讯的图形识别符号。常见的条形码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排成的平行线图案。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资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您可以购买这类产品: 销售时点情报系统(Point of sale)简称POS,在欧洲又简称EPOS,即Electronics at the Point Of Sale)是一种广泛应用在零售业界的电子装置,主要功能在于统计商品的销售、库存与顾客购买行为,零售业界可以透过此系统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可以说是现代零售业界经营上不可或缺的必要工具。 2、买一套带有POS系统的仓储管理软体 ,也就是条码管理功能的软体系统,价格依据你的经济能力。 3、将现有商品的条码录入系统,没有条码的可以自己编制。 4、买一台条码印表机,将自编的条码打印出来,贴在商品上。 5、买一个条码镭射扫描器或红外扫描器也可,实际需求根据你的经济情况而定。 条形码8591651355837是什么商品? CRYSTALEX CZ, B.Egermanna 634 473 13 Novy Bor Czech Republic 水晶玻璃杯 楼下只是菜鸟. 条形码864589000202579是什么商品? 这种码没有任何价值,都是制作的人随机做的,不是国际标准码 4035300111879是什么商品的条形码 Conmetall GmbH & Co. KG Abt. Informationstechnik Hafenstr. 26 29223 Celle Germany Herr Ulrich Kotitz Tel:+49 (5141)18-217 Fax:+49 (5141)18317-217 6927250500712是什么商品的条形码 产品名称 蛹松茸胶囊(松茸胶囊) 品牌名称 美罗 规格型号 0.5克X90粒 条形码是3552847920104是什么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用的国家条形程式码有690-699,其中696-699尚未使用。生活中最常见的国家程式码为690-693,其中以690、691开头时,厂商识别码为四位,商品专案程式码为五位;以692、693开头时,厂商识别码是五位,商品专案程式码是四位。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字首部分、制造厂商程式码、商品程式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形码中的字首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程式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如00-09代表美国、加拿大。45-49代表日本。690-699代表中国大陆,471代表我国台湾地区,489代表香港特区。 什么是商品的条形码 商品条形码作为商品的唯一身份标识,相当于商品在市场流通的“身份证”和“通行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现在,商品条码已经成为商铺入驻网上商城的必要条件。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程式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资讯的标识。 美国条形码071924248120是什么商品? Mobil Oil Corporation TX 5959 Las Colinas Blvd. 75039-2298 Irving United States Tel:(703) 846-3000 Fax:(703) 846-2647 为什么商品要用条形码? 因为商品条形码的诞生极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形码。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50万种产品使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条形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必将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国际经贸的需要,企业更不能慢待商品条形码。 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在扫描商店,当顾客采购商品完毕在收银台前付款时,收银员只要拿着带有条码的商品在装有镭射扫描器的台上轻轻掠过,就把条码下方的数字快速输入电子计算机,通过查询和资料处理,机器可立即识别出商品制造厂商、名称、价格等商品资讯并打印出购物清单。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产、供、销资讯系统,使销售资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世界上POS店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事实上,条码已成为商品进入超市的必备条件,商品条码化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生产流通环节自动化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我国许多城市已有档案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 商品的条形码的意义是什么 条形码相当于商品的省份证 别看只是一串数字 上面的资讯包括 : 商标归属地 产地 生产制造机构(厂家) 商品属于的类别 商品名称 生产日期等。
2023-08-31 05:27:091

对有条形码的产品如何进行质量管控管是否有条形码扫描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 注册 第六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 (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 编码、设计及印刷 第十三条 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第十五条 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 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第十六条 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 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 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二十条 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 18283)的有关规定。 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第二十三条 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 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五条 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 第二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 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 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 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三十三条 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 第三十八条 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 、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 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唯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 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第四十三条 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08-31 05:27:171

哈尔滨动车段是如何实现条码化管理

哈尔滨动车段材料工具室内,检修车间地勤班组领料员经过面部识别采集系统口头提报,材料员扫码,仅1分钟就将温度贴片领取到手,比以前至少节约了近5分钟。
2023-08-31 05:27:324

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 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 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 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 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第三章 编制和印刷第三章 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 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 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  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 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  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2023-08-31 05:27:431

河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第二章 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 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  (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者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 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  (二)药品、医疗器械;  (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  (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  (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  (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  (七)家具、装饰材料。前款规定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五条 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七条 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能力。
2023-08-31 05:27:501

企业条形码如何办理

问题一:企业如何申请条形码 1. 申请条件 (1)凡在我国依法获得法人资历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具有停业执照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注册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辨认代码(以下简称厂商代码)。 (2)在商品上运用注册商标的企业,申请注册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辨认代码,准绳上应具有商标注册权;合法运用别人注册商标的单位,只要在不违犯商品编码独一性的前提下,方能申请注册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辨认代码。 2. 企业义务 (1)一个厂商代码只给一个企业运用,企业不得转让或与其它企业共用本人的厂商代码。 (2)为保证商品条码的独一性,企业应将其厂商代码只用于本企业消费、运营的商品上,但为别人加工或运用别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准绳上应运用商标注册者为该种商品编制的商品条码。 (3)企业运用商品条码应遵照国度规范,以保证商品流通各环节可以精确辨认商品信息。 (4)企业应该按规则交纳有关费用。 (5)企业应该按规则参与复审。 3. 注册程序 (1) 企业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其分支机构讨取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辨认代码注册申请书,按规则填写完好。 (2)企业应提代企业法人停业执照(未获得法人资历的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停业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注册证明(如商品上不运用注册商标,企业应出具证明),并与厂商代码注册申请书一同送交中心或其分支机构。 (3)企业应依照财政部和国度物价局规则的收费规范交纳有关费用。 (4)注册终了,中心将厂商代码以书面方式通知企业,并向企业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5)中心将对企业及其注册的厂商代码予以公告。 4. 厂商代码的维护 (1)企业如与别人合资、兼并,其新企业应单独办理厂商代码注册申请手续。 (2)厂商代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停止复审。 一切的批发批发商品都适合采用条形码,例如食品,饮料,卷烟,土特产品,服装、鞋帽,医药品,化装品、牙膏、香皂、洗衣粉等日用化工品,图书,胶卷、空白磁带等信息用化学品,文教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及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及日用橡胶制品,日用搪瓷制品,餐具饮具,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手工工具,剪刀等日用五金制品,日用杂品等都适合采用条形码。 问题二:企业办理产品条形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从ancc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好后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到各省的物品编码分中心提交申请。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汇款,将汇款凭据传伐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然后就等着发证书了。 问题三:商业企业如何申请自己的商品条形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ancc/Statute/index.aspx 具体你打开这个网站看看。恒佑市场部 labelmx 问题四:条形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条形码申请又有哪些程序? 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问题五:如何申请条形码 一 、 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的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 二 、 申请注册程序 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填写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可直接在 ANCC 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备注: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还需打印、盖章、然后提交到当地编码分支机构) 集团公司请填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 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 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 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 费用(见表一) 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请结束。 三、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表一 一次性加入费(元) 系统维护费(元/2年) 单个生产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问题六:企业刚成立,产品的条形码也是刚申请注册,接下去该如何操作 亲,只要你把条形码、胶片拿给印刷公司,他们就会帮你在产品的包装上印刷好的。 问题七:办理企业资质所准备材料上的条形码怎么弄啊 条形码注册须知、所需材料、时间、费用及常见问题 商 品 条 码 申 办 须 知 一、申请条件 1. 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均可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二、注册程序 1.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2.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4.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并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 三、系统成员义务 1. 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专用权,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2. 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并取消其系统成员资格。 4.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停止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系统成员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办理注销手续。 5. 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销售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6.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7. 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8. 系统成员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缩短码注册申请书》、《缩短码产品目录》,并提供包装实物或设计稿。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条码注册登记表二份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二份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3、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须提供审批许可证明。(二份) 申请需要的时间 申请材料齐全报送国家编码中心,20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对获批准厂商分配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全国予以公告,同时通知办事处为该厂商颁发《中国条码厂商注册证书》。 获批准厂商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享受有关权利义务,接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办事处的管理与服务。厂商既可凭注册证书,对具体商品进行编码及上网备案,报送胶片定单制作条码标准母片,开始使用商品条码。 办理条形码的费用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办事处通知企业按规定向国家编码中心交纳有关费用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国家物品编码中心;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7]2500号文件,申请商品条码一、一次性加入费:1000元; 二、系统成员维护费(每两年交费一次): 1. 单个企业2000元/两年 2. 集团或总公司3200元/两年 3. 进出口公司6200元/两年例如:单个企业第一次收费3000元,以后每隔两年交费2000元。其他:胶片研制收费标准:48元。 注册条形码问答注册一个条码需要多少钱? 答:您应该是在问注册一个厂商识别代码需要多少钱吧?一般企业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需要3000元(含一次性加入费1000元,两年的系统维护费)。也就是说,企业注册一个全球通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后,每年......>> 问题八:申请条形码要哪些条件 申请商品条形码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 问题九:怎么注册条形码? 一 、 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的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 二 、 申请注册程序 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填写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可直接在 ANCC 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备注: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还需打印、盖章、然后提交到当地编码分支机构) 集团公司请填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 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 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 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 费用(见表一) 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请结束。 三、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表一 一次性加入费(元) 系统维护费(元/2年) 单个生产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问题十:公司如何申请条形码 提供交料: 领表: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组织机构代码IC卡在深圳分中心领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等资料; 交表:需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由条码申请单位帐号汇出)。 具体的流畅见:gbarcode/advisory_view.php?id=32
2023-08-31 05:28:001

办理条形码去什么部门办理

一、什么是商品条码?商品条码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PI)规定的,用于表示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代码的条码标识。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标识,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通行证”,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二、如何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1、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填表申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2、条形码申请费用18803、条形码申请前期一千个编码,用到80%扩充使用。申请人可以获取证书、系统、卡自己登陆系统编码,显示条形码信息。三、收费标准条码费用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1880,收费公示。四、商品条码的有效期?《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五、其他事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刷、商品信息通报、续展等业务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2023-08-31 05:28:222

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本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商品条码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物品编码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商品条码的具体实施工作。  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布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注册、续展、变更、注销信息,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单位、个人名单,经备案的中国商品条码、境外注册条码等,方便公众查询;及时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第二章 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  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提交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  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核准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第八条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两年。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以及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到物品编码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物品编码机构报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九条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变更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第十条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自终止经营之日起3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销手续。第十一条 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二条 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物品编码机构申请补发,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予以补发。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三条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设计商品条码。  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编制商品项目代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四条 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出厂检验能力。第十五条 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制度。鼓励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确认的条码印刷资格,鼓励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获得条码印刷资格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2023-08-31 05:28:561

怎样对条形码进行使用管理?

条形码的使用必须遵守一定的管理程序,以确保条形码符合相应的规定。条形码的使用管理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厂商申请厂商代号。采用条形码的厂商,特别是商品生产的厂商,向条形码编码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申请厂商代码 。(2)编码中心核发厂商代号。条形码编码中心对申请者的申请表单及文件进行审核后,发给其登记证书及厂商代号,并附赠印制条形码的相关技术资料 。(3)设定商品代号。申请厂商可依商品代号设定原则自由设定商品代号,并且通过计算求得校验码,该商品代号和校验码形成商品条形码的编号 。(4)印制条形码。根据条形码印刷或打印的有关规定,厂商与印刷厂商协商或者自行用打印机将条形码符号印制于包装材料上[。(5)分发基本资料一览表。厂商将含有条形码编号的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分发给零售商、批发商等交易环节的参与者。
2023-08-31 05:29:101

仓库条形码管理系统条码怎么编制?

仓库是用来储藏货物用的,为了方便辨认当货物入库到货架时,就会在对应的仓位上贴一个货架标签,上面是货物的一些简单信息,有了这些信息,对仓库中的货物管理会变得非常方便,当这些货物出库之后,下次重新入库新的货物,也就需要新的货架标签,也有一次入库多种货物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多个货架标签,接下来看一下如何批量打印多个货架标签。把所有的仓库信息放在Excel标中,编号可以做成条码也可以做成文字利用打印软件左侧工具栏的“绘制普通文本”工具添加普通文本,打开文本“图形属性”-“数据源”,修改数据为“货架标签”。然后再添加一个普通文本,在属性-数据源汇总修改数据为“名称:”,方法和上一步一样,在数据源中点左侧的“+”号再添加一个数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数据库导入”,字段选择“名称”,导入货物名称。其他的货物数量和货物所在的仓位,也是依次这样操作。货物编号是以条形码的形式显示,利用中琅标签打印软件的“绘制一维码”工具添加条形码,打开条形码的“图形属性”-“数据源”修改条形码数据为数据库导入excel表中的货物编号,数据添加方法基本与上一步相同。以上操作完成后打印预览就可以看到批量制作的货架标签,数据库导入多少条货物数据就可以批量制作多少个货架标签。检查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在打印软件中批量打印了。
2023-08-31 05:29:301

如何用条码管理仓库

这个一般都是软件+条码配套使用的.
2023-08-31 05:30:252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介绍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08-31 05:30:551

什么叫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

行政行家固资管理系统技术工程师回答你的问题:只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一种扫描方式,是结合条形码技术,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条码资产标签,从资产购入企业开始到资产退出的整个生命周期,能针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解决了资产管理中帐、卡、物不符,资产不明设备不清,闲置浪费、虚增资产和资产流失问题。为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可靠、高效的动态数据与决策依据,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变得轻松、准确,快捷和全面。
2023-08-31 05:31:134

企业办理产品条形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依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都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企业需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并汇款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具体收费标准及依据请点击此处查看 )。申请注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此表可到企业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索取,也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在线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023-08-31 05:31:355

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是什么意思

为了保证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规范商品条码的印刷资格认定,加快商品条码技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商业POS系统的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2000年7月29日我国颁发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组织认定,各地条码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条码印刷资格申请、现场评审、抽样检验、技术服务等。该实施办法还规范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规定了印刷企业在印刷商品条码的各个环节中应该参照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进行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目的是:提高印刷企业的条码印刷质量,从源头上控制“不准带有不合格条码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通过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帮助印刷企业解决条码印刷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条码的印刷质量。同时,对通过条码印刷资格认定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向条码成员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其业务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印刷企业在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时,要建立企业的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来制定《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是规范企业全体员工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内部质量法规,是指导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行为准则,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条码印刷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明确企业各部门、各个工艺环节应达到的质量要求。(2)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企业内部要明确负责条码印刷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业务主管、设计审查、质量检验、胶片管理及现场操作各个环节人员的权限、职责和相互关系,并构造企业的组织机构框架图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控制工艺流程图。 企业应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在企业内部组织对条码知识和国家标准的学习,使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负责人都能够了解条码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相关的国家标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条码管理的各项规定。(3)条码印刷验证制度要明确规定业务人员在承接条码印刷业务时,必须向委托方索取有关证件(即《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并规定证件的登记程序查验证书的有效性,确保印刷企业承揽业务的行为合法性。核查证件主要查验三点: ①证书的有效期; ②核对企业名称:证书上的条码系统成员名称与委托方要印刷在商品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③核对厂商识别代码:证书上的厂商识别代码与委托方准备印刷在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的厂商识别代码一致,同时要查验产品代码的惟一性。以上三点都验证无误后,方可承接业务,签定印刷合同,并将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与印刷合同一起存档备查,保留期不少于两年。(4)条码设计审查制度条码印刷之前必须审查设计稿样的程序和方法。该制度规定了审查范围,防止不合格的设计稿样投入制版印刷。因为只有控制好条码的制版、印版质量,才能把好条码制作质量关。因此,设计审查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国家标准(GB/T 12904-2003、GB/T l8348-2001、GB/T14257-2002),掌握条码符号的印刷位置选择、条空颜色的搭配及条码符号尺寸的设计要求。印制条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5)印刷品、印版、胶片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条码印刷合格品、不合格品、残次品,印版及胶片的出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监督销毁程序的负责人员,所有记录必须完整。条码胶片必须由专人保管,收到委托方的条码原版胶片时应认真登记,杜绝出现“一码多品”和“一品多码”过失,保证编码的惟一性。严格执行该制度才能确保企业对条码印刷全过程的有效控制。(6)条码印刷品质量检验制度明确规定各工序质量检验人员的职责和检验合格放行程序,做到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投放下道生产工序。明确负责印品出厂的检验人员及合格证签发程序,确保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条码印刷品才能出厂。控制成品检验过程是把好条码印刷质量的最后一关。质量检验人员应依据国家标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做好检验记录,把好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放行合格产品、处置不合格品的各个关口。企业只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把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在印刷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才能保证条码的印刷质量。 印刷企业应积极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获得合法印刷条码的资格,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规范的质量管理,优质的条码印刷质量,良好的企业形象,必将赢得客户的信赖,使企业获得更多的业务和更好的经济效益。
2023-08-31 05:32:061

条形码申请如何办理

一、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 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二、需提交以下资料:1、成员注册登记表,填写并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缴纳1880元;申请时间在1个工作日。三、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 2 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办理 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成员资格。
2023-08-31 05:32:282

北京商品条形码如何申请,怎么去提出申请条码

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商品条形码申请步骤:填表申请——〉提交证件、证明——〉审查审批——〉赋码。商品条形码申请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023-08-31 05:32:442

产品条形码去哪里申请

一、条形码申请程序1、申请人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2、申请商品条形码需要支付1880元官费;3、申请条形码需要大概1个工作日的时间;4、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可直接在 ANCC 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5、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审批。6、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见表一) 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7、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申请结束。二、常见的条码主要是EAN条码和UPC条码EAN条码目前常用的条码,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使用(除美国和加拿大部分地区外);UPC条码要应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申请UPC条码前提必须先申请EAN-13码。
2023-08-31 05:33:032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条码的商业信息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商品标识,包括零售商品代码、非零售商品代码、物流单元代码等。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第五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应用的宣传、推广工作,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第六条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提供商品条码的技术服务。第七条 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和物流单元管理时使用商品条码;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出口有预包装的产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第二章 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第八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可以使用商品条码。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条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第十一条 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期满前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及其复印件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物品编码分支机构报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三条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系统成员,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 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五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  (三)药品、医疗器械。  生产前款第(一)、(二)项预包装产品的企业,未在其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2008年底前标注商品条码;生产前款第(三)项预包装产品的企业,未在其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2009年底前标注商品条码。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三章 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六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制商品条码,并自编制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七条 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可以通过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八条 商品条码的设计,包括尺寸、颜色及印刷位置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第十九条 从事印制商品条码(包括制作商品条码原版胶片,下同)的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后,方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制业务。
2023-08-31 05:33:191

微信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

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如下:1、申请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需要向银行或者支付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不同行业要求会有所不同,但是有点可以明确,就是你必须要“有证”;个人收款码申请仅需要个人身份证以及手机号即可申请。2、功能不同:虽然两种收款码都可以收钱,然而它们支持付费方式是不同的,商家收款码支持任何类型的银行卡;而个人收款码不支持信用卡,只可以用借记卡或零钱余额。3、到账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是隔天到账,也就是说今天的收款,明天才可以使用;个人收款码实时到账。4、提现费率不同:商家收款码提现到绑定账户,交易扣点在0.38%-0.6%之间,根据行业不同费率也不一样并梁;个人收款码没有交易扣点,如果需要提现到银行卡需要扣0.1%的费率,如果是用余额直接消费,等于无需任何手续费。5、其他不同:商家收款码可以查看经营的报表,并且还可以进行营销推广;而个人收款码只能用于收钱,且没有经营报表,只能查看收款详情,也不能派发优惠券。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一(二)收款条码管理。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绝碰运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吵羡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2023-08-31 05:33:291

条码申请如何网上办理

准备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公章、向分中心索取《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缴纳费用:根据企业类型,缴纳相应的费用,并保留缴费凭证,收费标准如下:商品条形码如何办理 需资料及流程提交资料:将准备好资料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初审阶段: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核准阶段: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通知分支机构。注册完成:对申请企业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会员卡(GS1)。产品信息通报(备案):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商品(产品)信息通报。商品信息备案验证:商品(产品)信息通报成功24小时后可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条码追溯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公开查询。商品条形码是什么商品条形码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ANCC)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物证编码中心(ANCC)根据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一套全球统一的产品与服务标识系统。它主要用于销售零售商品、 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条码标识。 商品条码主要类型有:EAN-13/8 UPC-A/E ITF 14 EAN/UCC 128。法律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款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六条 第二款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第一款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第二款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 第一款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第一款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第一款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2023-08-31 05:34:051

产品条码怎么申请流程

一、什么是商品条码?商品条码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PI)规定的,用于表示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代码的条码标识。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标识,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通行证”,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二、如何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1、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填表申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2、条形码申请费用18803、条形码申请前期一千个编码,用到80%扩充使用。申请人可以获取证书、系统、卡自己登陆系统编码,显示条形码信息。三、收费标准条码费用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1880,收费公示。四、商品条码的有效期?《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五、其他事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刷、商品信息通报、续展等业务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2023-08-31 05:34:152

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

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如下:1、申请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需要向银行或者支付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不同行业要求会有所不同,但是有点可以明确,就是你必须要“有证”;个人收款码申请仅需要个人身份证以及手机号即可申请。2、功能不同:虽然两种收款码都可以收钱,然而它们支持付费方式是不同的,商家收款码支持任何类型的银行卡;而个人收款码不支持信用卡,只可以用借记卡或零钱余额。3、到账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是隔天到账,也就是说今天的收款,明天才可以使用;个人收款码实时到账。4、提现费率不同:商家收款码提现到绑定账户,交易扣点在0.38%-0.6%之间,根据行业不同费率也不一样;个人收款码没有交易扣点,如果需要提现到银行卡需要扣0.1%的费率,如果是用余额直接消费,等于无需任何手续费。5、其他不同:商家收款码可以查看经营的报表,并且还可以进行营销推广;而个人收款码只能用于收钱,且没有经营报表,只能查看收款详情,也不能派发优惠券。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一(二)收款条码管理。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2023-08-31 05:34:451

条形码在仓库管理的运用

条形码在仓库管理的运用   仓库物资管理中,条形码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数据采集的自动化管理,减少了以往手工操作的繁重工作,那么,在仓库管理中,条形码如何充分运用呢?   条形码及时不仅能够解决仓管人员数据输入的自动化问题,而且保证了准确率,保证了仓库管理的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仓库管理中引入条码的方法研究   1.进行科学编码库存物资的时候,编码库存品对应列印码标签的时候,要结合具体管理的目标,作为参考依据,并以此为基础,在入库之前打印出物质条码标签,粘贴在物质上。   为数据采集实现自动化提供了便利条件。   2.实现库位的科学编码,并加以明确的标识。   可以通过对库位的科学编码,实现仓库库位的"有序管理,并用条形码符号加以标识,然后在进行物品入库时,采集物品所放置的位置,并在管理系统中,导入相应的信息。   关于工作效率于仓库库位管理系统中的提高,离不开仓库的定位,以及存在多品种仓库中库存品具体位置的快速定位,除此之后,还能够有效避免错误的出现。   3.如何应用条形码的扫描功能。   物资的验收、入库和盘库等是仓库管理的重要工作,需要仓库管理人员手持具有条形码扫描功能的数据终端,做好以上的工作,这样一来,以后物资查询中,也就能够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4.如何进行数据上传和数据同步。   为了自动更新系统的数据,可在采集数据之后,将其上传到物资管理系统中心。   除此之外,手持终端中存储从系统中下载下来的更新数据,就能够在现场查询数据和调用数据。   系统特点   1.管理库存品条形码的方法。   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生产时间等,都会自动在系统中生成条形码,管理人员将生成的条形码,贴在对应的物资上面,我们就能够根据条形码,对物资进行身份地识别。   因此,在查询物资的入库时间、单价、存放位置时通过条形码就可以全部实现。   在物质的领用等动态管理环节中,只需要将条形码扫入,并输入具体的物资数量,物资其他的详细资料,就会自动载入。   由此可见,条形码管理的重要性,既能够正确区分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同类物资,还能够对不同单价的同类物资进行一一对应。   总而言之,条形码管理的应用,能够有效的控制物资管理混乱的现象。   2.更加便捷、准确。   目前,由于条形码技术的应用,在物资入库时只需要仓库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物资供应合同,利用扫描仪扫描条形码,然后在物资入库后,打印扫描后信息的出库单和入库单,并转到财务部。   这一过程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又能减少错误的出现,减轻了仓库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在物资发放时,无需再进行繁重的找寻、手写记录等工作,只需扫入领用人的条形码、物资条形码并确定数量就可以。   条形码技术的运用,能够控制物资信息的不及时和不准确,这样就能够有效避免物资短缺、物资重复采购等情况的发生。   效益评估   1.仓库物资管理中,条形码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数据采集的自动化管理,减少了以往手工操作的繁重工作,而且也不再需要送到机房重新录入,大量节省了时间。   2.条形码技术的运用能够解决库房信息滞后的问题,在过去传统的人工记录需要的时间较长,提供的物资信息通常会滞后于仓库实际物资的更新速度。   而条形码技术的运用,能够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以提高信息准确的准确程度。   3.以往的手工录入单据信息,容易出现人为的错误,譬如抄写错误、键入错误等,而使用条形码技术,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随着条形码技术的运用,提高了工作的正确率,而且明显改善了服务的质量,使得不必要的劳动得以减少,并且避免了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的库存量问题和资金使用率问题。 ;
2023-08-31 05:34:551

仓储条码管理

你在做条码吗
2023-08-31 05:35:064

条码管理在ERP系统中的重要性有哪些?

方便快捷,一一对应,找起来迅捷
2023-08-31 05:35:295

怎样用条码管理货品

条形码(barcode)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常见的条形码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排成的平行线图案。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您可以购买这类产品:销售时点情报系统(Point of sale)简称POS,在欧洲又简称EPOS,即Electronics at the Point Of Sale)是一种广泛应用在零售业界的电子设备,主要功能在于统计商品的销售、库存与顾客购买行为,零售业界可以透过此系统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可以说是现代零售业界经营上不可或缺的必要工具。我来补充:1、我想你是想了解如何应用条码来实现商品的仓储管理和销售管理的问题如果是,解答如下:2、买一套带有POS系统的仓储管理软件,也就是条码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价格依据你的经济能力。3、将现有商品的条码录入系统,没有条码的可以自己编制。4、买一台条码打印机,将自编的条码打印出来,贴在商品上。5、买一个条码激光扫描器或红外扫描器也可,实际需求根据你的经济情况而定。其余问题软件系统提供商会免费提供培训,条码机使用业务员也会教。
2023-08-31 05:35:481

商场如何用条形码管理商品的?

商品条码是商场结算的关键字,商场预先在数据库里录入商品的信息,如商品的条码,价格,名称等资料,在零售结算时,售货员只要用读码抢扫描商品上的条码,就等于把该商品的条码数字输入电脑进行检索,并把该商品的价格等信息在屏幕中显示出来,这样就完成了扫描结算的过程。散装的原理和这个类似,有专门的条码公司有这种设备出卖。操作十分方便。
2023-08-31 05:35:582

微信支付包月自动续费怎么取消

想要取消微信自动续费项目,您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进行操作:方法1: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页面跳转后点击右上角【…】图标;然后进入支付管理页面后点击【扣费服务】;在已签约的项目中,点击需要取消的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后,点击【关闭服务】,并再次点击页面弹出的【仍要关闭】,即可关闭该项目的自动续费。方法2: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然后再点击【钱包】,页面跳转后再点击【支付分】;进入【我的微信支付分】页面,点击右上角【...】后选择【服务管理】;在已授权服务中选择需要取消的服务,点击【解除授权】,并再次点击页面弹出的【解除】,即可关闭该服务的自动扣费。* 以iphone 12型号手机,iOS14.6系统版本,8.0.6微信版本为例子,不同型号版本手机操作通用。
2023-08-31 05:36:061

使用条码仓库管理软件有什么好处

提升录入单据速度,通过条码枪,直接可扫描入库和出库,提升准确率,通过条码扫描,可准确识别商品,避免人为选择或者录入错误。比如锐智云仓库的扫码功能,可以让工作流程更有效率、更顺畅,使工作人员更轻松简单的追踪商品出货状态,将错误降到最低,并可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2023-08-31 05:36:425

条码应用的客户的管理

使用条码对客户进行管理主要应用在会员制超市中。主要的流程如下:新的客户要到会员制超市购物,必须先到客户服务中心填好入会表格,服务中心马上通过NBS条码影像制卡系统为客户照相,并在8秒钟之内把条码影像会员卡发到客户手上。卡上将有客户的彩色照片、会员编号、编号条码、入会时间、类别、单位等资料。客户凭卡进入超市选购货物,在结账时必须出示此会员卡,收款员通过扫描卡上的条码确认会员身份,并可把会员的购货信息储存到会员资料库,方便以后使用。在会员制超市使用条码卡进行管理,主要优点在于:低成本,高效率,资料准确。
2023-08-31 05:36:591

怎样建立一套条码扫描出入库仓管系统?需要什么设备

现在的时代变了、就是每个人都有手机、而手机是可以充软件使用的、微信小程序库程表可以扫码出入库管理、而且实现多员工操作蛮方便的。其实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新开始、有好些东西都让手机取代了、比如条形码打印机其实库存表也可以、增加产品就生成条形码、然后贴在商品上扫一扫就能识别并加以增减数字。
2023-08-31 05:37:179

条码应用的员工的管理

使用条码对员工进行管理,主要是应用在行政管理上。作为超市,能利用超市已有的设备运用到行政管理上,实是明智之举。超市将会用已有的NBS条码影像制卡系统为每个员工制出一张员工卡,卡上有员工的彩色照片、员工号、姓名、部门、ID条码及各项特有标记。员工必须每天工作时间内佩带员工卡,并使用员工卡上的条码配合考勤系统作考勤纪录,而员工的支薪、领料和资料校对等需要身份证明等部门,都配上条码扫描器,通过扫描员工卡上的ID条码来确定员工的身份。条码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已普遍应用在生活中,作为现代的大型超市,充分利用条码技术进行管理,势在必行,再配合先进的电脑技术及自动识别技术,定会提高超市的管理层次,使超市的行政架构得以精简,减少工作强度及人力。清晰货品的进、销、存和流向等资料,对稳定超市的季节性变化至关重要,而产品资料的实时性收集,更会加快超市的运作频率,精确超市的各项数据报告。所以,懂得充分利用先进的条码技术进行全面地超市管理,才是现今中国零售业的一个重要课题。
2023-08-31 05:39:031

微信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

经营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区别如下:1、申请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需要向银行或者支付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不同行业要求会有所不同,但是有点可以明确,就是你必须要“有证”;个人收款码申请仅需要个人身份证以及手机号即可申请。2、功能不同:虽然两种收款码都可以收钱,然而它们支持付费方式哪凳是不同的,商家收款码支持任何类型的银行卡;而个人收款码不支持信用卡,只可以用借记卡或零钱余额。3、到账方式不同:商家收款码是隔天到账,也就是说今天的收款,明天才可以使用;个人收款码实时到账。4、提现费率不同:商家收款码提现到绑定账户,交易扣点在0.38%-0.6%之间,根据行业不同费率也不一样并梁;个人收款码没有交易扣点,如果需要提现到银行卡需要扣0.1%的费率,如果是用余额直接消费,等于无需任何手续费。5、其他不同:商家收款码可以查看经营的报表,并且还可以进行营销推广;而个人收款码只能用于收钱,且没有经营报表,只能查看收款详情,也不能派发优惠券。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一(二)收款条码管理。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绝碰运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纯皮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吵羡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做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2023-08-31 05:39:181

一个公司生产多个产品需申请多个条形码吗

一个公司生产多个产品不需要申请多个条形码。在申请一个国标码后可以自行编辑上万条条形码。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扩展资料:《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023-08-31 05:40:021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条形码管理方式

每一件新购入资产的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以后,都会由计算机自动地打印生成不干胶条形码,条码上的内容可由用户自己设定,其中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购入日期、保管(使用部门)等内容。将条形码贴在固定资产实物上,既明显地区分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又给盘点带来极大的方便,盘点人员不必通过记录资产编码、核对帐本的方式进行盘点,只须通过专门的条码识别器对固定资产上的条码阅读,条码信息自动存储在条形码识别器中。条码识别器与超市中所用的相类似,但又有极大的不同,这种条形码识别器是采用电池供电,不必用电线连接,盘点人员可以方便携带到任何地方,进行相互核查,读入的信息存储于条码识别器中。条码器中可以存储近5万条左右固定资产的编码,使盘点速度提高了90%以上,同时还避免了重复盘点或错盘。读入条码结束后,将条码识别器与电脑通过计算机相连接,迅速地获得资产的实际情况,通过组合查询可立即发现资产短缺、溢余等变化情况。
2023-08-31 05:40:181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五条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第二章 注册第六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 (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第三章 编码、设计及印刷第三章 编码、设计及印刷第十三条 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 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第十六条 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第十八条 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四章 应用和管理第十九条 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二十条 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 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2023-08-31 05:40:341

条形码在哪办理,多少钱,需要多长时间,要啥手续

一、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二、提交材料:填写系统成员注册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复印件;线下汇款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条形码申请流程三、收费标准: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按照物编中【2019】23号文件规定收取:企业类型一次性加入费维护费(两年)合计单个生产企业2080元
2023-08-31 05:40:455

如何建立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管理体系需要以下步骤:1. 定义质量标准:制定产品条码印刷的质量标准,包括条码的清晰程度、符号的准确性、标签的颜色和对比度等方面。2. 指定责任:指定负责条码印刷质量管理的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监督和管理产品的条码印刷。3. 设计印刷流程:制定标签印刷最佳实践,确定制作和印刷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质量控制。4. 指定供应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要求他们按照您的标准制作商品条码。5. 规定检查程序:规定检查程序,包括制版、印刷前、出厂前等各个阶段的检查。以确保条码的质量达到标准。6. 建立纪录:建立对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纪录。记录印刷时间、日期、印刷人员、原材料批次等信息,以便进行质量追踪和问题解决。7. 培训和改进:对制作和印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改进和提高生产效率和印刷质量。
2023-08-31 05:41:302

条码申请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商品条码,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至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获得成员资格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法律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十条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第十四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2023-08-31 05:42:031

条形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条形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条形码申请流程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2、申请注册程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填写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申请资料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条形码申请资料
2023-08-31 05:42:143

条码证书怎么办理

条码证书办理流程1:第一步申请者提交资料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我们填写其他资料条码申请表格,当天准备好资料当天提交申请。2:支付申请费提交资料后,递交给国家物品中心,中心第一次审核接受申请后马上支付申请费用:3:审批通过领取证书资料先由所在地编码单位审批,然后再到国家总中心审批,共计时长约10个工作日左右,3天可赋码印刷使用,审批成功后会有短信通知,通知带着公司证明资料领取证书。后期商品条形码的编码和制作:拿到商品条码证书后就可以给自己的产品编制条码了,通用商品条形码是13位,一个类型的产品使用一个条码。编好条码号后再把产品信息通报到物品中心数据库,这样通过一些手机追溯软件才能扫描查询出来商品的相关信息,比如公司、产地、规格品牌等。
2023-08-31 05:42:316

央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IT之家 10 月 14 日消息,10 月 13 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针对近年来得到广泛运用的个人收款条码,《通知》明确,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另外, 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 央行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IT之家附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 (一)银行卡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 1.银行卡受理终端生产与登记管理。1 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 1 个受理终端序列号。清算机构、收单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7〕21 号)规定,对银行卡受理终端采取密码识别技术等有效手段,确保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不被篡改。 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银行卡受理终端注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要求银行卡受理终端合作生产厂商(以下简称合作生产厂商)向管理平台报送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及序列号密钥、对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等收单机构名称。 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合作生产厂商评估管理机制。对于未按要求生产银行卡受理终端、报送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登记信息,或存在参与违法违规活动等情形的合作生产厂商,清算机构应当采取要求其限期整改、降低评估等级直至停止合作等措施。 清算机构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建立管理平台、评估管理合作生产厂商。 2.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1 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 1 个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下述 5 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1)收单机构代码; (2)特约商户(含小微商户,即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实体特约商户,下同)编码; (3)特约商户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小微商户为其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下同); (4)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 (5)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 清算机构应当及时核验收单机构报送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信息和合作生产厂商报送的银行卡受理终端登记信息,核验不一致的不得入网。 原则上银行卡受理终端应当具备定位功能。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银行卡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确保其被用于特约商户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合规用途。 3.银行卡受理终端退出管理。因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收单服务协议终止,或特约商户申请停用银行卡受理终端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关闭银行卡受理终端业务功能,并收回银行卡受理终端。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确保银行卡受理终端业务功能持续处于关闭状态。 收单机构应当在关闭银行卡受理终端业务功能后 2 日内,将银行卡受理终端注销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应当自收到银行卡受理终端注销信息之日起,停止为该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业务提供转接清算服务,直至该银行卡受理终端按规定重新入网。 4.存量银行卡受理终端改造或更换管理。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办理入网,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银行卡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按照清算机构规则限期进行改造或更换。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制定本机构入网银行卡受理终端改造或更换规则,要求收单机构限期完成对相关银行卡受理终端的改造或更换;逾期未完成的,应当暂停为相关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业务提供转接清算服务。 (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 1.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管理。对于具备采集多项支付信息和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等功能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清算机构、收单机构应当参照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规则,并对不符合规则的存量条码支付受理终端限期进行改造或更换。收单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建立并报送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序列号与相应 5 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原则上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应当具备定位功能。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确保其被用于特约商户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合规用途。 2.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管理。对于仅具备条码读取或展示功能、不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扫码设备、显码设备和静态条码展示介质等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编码与下述 4 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1)收单机构代码; (2)特约商户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 (3)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 (4)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 3.收款条码管理。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三)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等相关业务。收单机构、清算机构采用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281 号)规定,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 鼓励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支持银行卡支付、条码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的支付受理终端。收单机构不得引导特约商户拒绝受理任何合法的支付方式。 二、特约商户管理 (一)信息核实。收单机构应当在初始拓展特约商户,以及与特约商户业务存续期间,采取有效方式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应当通过现场面对面方式核实。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原则上应当通过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视频等方式核实。对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在确保履行收单业务管理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可以由电子商务平台辅助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 信息核实过程中,收单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特约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提示出租、出借、出售支付受理终端(含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下同)、收款条码、网络支付接口和收单结算账户的风险及责任。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为非同名账户的,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与非同名账户开户人是否存在同一品牌连锁经营、集团化管理等合法资金管理关系进行审核,并对非同名账户的开户人进行身份识别和意愿核实。 收单机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 年内完成全部存量特约商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备查。 (二)信息平台。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对收单机构与入网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关联关系和收单交易风险进行必要监测。信息平台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采集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名称、特约商户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特约商户编码、支付受理终端类型及序列号、业务类型、收单结算账户、特约商户经营地址、支付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的布放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特约商户核心入网信息。收单机构应当于特约商户入网、变更、终止服务后 2 日内向清算机构报送上述信息。 (三)变更管理。特约商户申请变更收单结算账户、支付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在办理变更前重新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 清算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入网信息变更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同一特约商户频繁变更核心入网信息、经不同收单机构报送信息不一致、被收单机构多次清退或与其他特约商户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相同等可疑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收单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并反馈排查结果。对于未按期反馈排查结果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延迟业务清算、降低业务额度、暂停交易等必要风险防范措施。 三、收单业务监测 (一)交易信息管理。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应当建立交易信息分类分级管理规则,按照依法、审慎、必要和诚信原则处理客户交易信息,采取必要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交易信息安全,防止交易信息泄露、被篡改或丢失。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完善跨机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本机构成员机构向客户提供合理必要的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对于同一交易由不同清算机构参与处理的情形,可由清算机构自行协商或者会同支付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交易信息关联和查询机制;明确成员机构使用交易信息的用途,确保信息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利用交易信息开展不公平竞争;建立成员机构报文传输行为评估机制,对于存在漏报、错报、伪造交易信息等行为的成员机构,清算机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延迟业务清算、降低业务额度、暂停交易等必要风险防范措施。 (二)交易信息核对。清算机构应当会同收单机构核对交易信息和支付受理终端、特约商户入网信息的一致性,发现支付受理终端序列号、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交易位置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收单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并反馈排查结果。对于未按期反馈排查结果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延迟业务清算、降低业务额度、暂停交易等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收单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三)支付受理终端位置监测。收单机构应当运用支付受理终端定位技术,或采取与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付款人提供付款扫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付款服务机构)开展联合监测等有效措施,监测实体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实际位置,并核验支付受理终端实际位置与登记布放地理位置(特约商户经营地址)的一致性。清算机构应当制定联合监测相关标准和规则,通过条码支付付款服务机构传输的付款人移动终端位置信息,或其他关于支付受理终端实际位置的推算方式,对支付受理终端位置进行核验。 对于无法确定实际位置,或实际位置与登记布放地理位置(特约商户经营地址)不符的支付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暂停支付受理终端业务功能,并立即核实;经查实特约商户存在风险的,应当暂停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四)专项监测。收单机构应当针对特约商户类型、地域、交易特征等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行业自律组织和清算机构发布的风险提示调整监测指标、完善监测模型。对于个人收款条码、使用个人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和边境地区支付受理终端,应当进行专项监测。 (五)资金结算监测。清算机构开展支付机构备付金相关业务的,应当结合备付金风险监测工作,对特约商户实际收单结算账户与入网报送收单结算账户信息的一致性、资金结算业务和交易情况的匹配性进行监测。对于特约商户的实际收单结算账户与入网报送收单结算账户不一致、同一特约商户频繁变更收单结算账户、结算资金与交易情况不匹配等可疑情形,清算机构应当要求支付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并反馈排查结果。对于未按期反馈排查结果的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应当采取限期整改、延迟业务清算、降低业务额度、暂停交易等必要风险防范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收单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四、监督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本通知执行情况纳入业务检查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凡是涉及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的,应当倒查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情况。 (二)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情节轻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清算机构暂停为其提供转接清算服务。 (三)清算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明知或应知成员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但未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情节轻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附则 (一)本通知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二)清算机构应当会同成员机构对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存量支付受理终端管理、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支付受理终端位置监测等相关实施方案,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 (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行业自律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 2021 年 10 月 13 日 【 更多阅读】 Q:《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支付受理终端涉及支付信息的读取、采集和支付指令的生成,其安全性和合规性对保障支付信息与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支付受理终端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受理终端安全、条码支付业务等系列制度,对维护收单市场秩序、保护 社会 公众信息与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例如,部分市场主体变造交易的手段不断翻新,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商户名称、交易地址等方式隐藏违规交易,导致交易信息难以还原真实消费场景,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投诉纠纷,还为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为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保障 社会 公众利益,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通知》。 Q:《通知》对银行卡受理终端有哪些管理要求?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为什么均需对受理终端进行管理? A:《通知》围绕银行卡受理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围绕上述要求,立足支付市场主体不同职责,建立多层次规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多方共治的管理体系。 一方面,秉承“谁的终端谁负责”,压实收单机构关于收单业务的主体责任。收单机构应建立终端序列号与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受理终端使用期间变更任一要素的,应重新履行相关审核手续。收单机构应采用具备密码识别技术的银行卡受理终端,确保终端发起交易可被准确追溯。 另一方面,秉承“谁的网络谁负责”,压实清算机构关于本网络秩序的维护责任。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机构对本网络入网终端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终端按照风险评级限期清退或升级改造。同时,建立入网银行卡受理终端注册管理平台,会同成员收单机构在终端入网、变更、监测、退出等环节,对终端序列号与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旦监测发现相关要素与原绑定关系不一致的,清算机构、收单机构应采取风险核查与处置措施,有效防范“移机”“套码”等风险。考虑同一终端可能入网多家清算机构,为避免重复建设,清算机构可自建或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建立管理平台,但其主体责任不因委托关系而转移。被委托机构范围包括其他清算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具体对象及模式由清算机构自主确定。 Q:《通知》对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提出了哪些管理要求? A:《通知》遵循同类业务同等标准的原则,结合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异同点,对特约商户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类似,可采集主要支付信息、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如卡码复合智能终端等,执行与银行卡受理终端同等的监管要求。对于仅具备条码读取或展示功能、不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如扫码枪或盒子、显码设备、静态码牌等,考虑条码支付的普惠性,要求通过建立商户与收单核心要素对应关联关系、加强监测手段等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此外,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要求通过付款人的交易位置或其他关于移动终端实际位置的推算方式进行终端交易位置监测,防范终端滥用风险。考虑实施前述监测需收单侧、账户侧机构进行合作衔接,要求由清算机构会同收单侧、账户侧成员机构建立终端位置联合监测标准和规则,在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必要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共同确定核验频率、标准、模式等操作路径。 Q:《通知》如何规范个人收款条码? A: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 社会 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以下针对性要求。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Q:《通知》对特约商户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为什么均需对特约商户进行管理? A:特约商户实名制是收单业务的基础性制度,是确保交易真实性、维护收单市场秩序、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保障。《通知》秉承“谁的商户谁负责”,收单机构作为特约商户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加强对特约商户经营活动合法性、申请收单服务真实意愿的实质性审核,落实对特约商户的持续性管理义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商户身份审核方式:对于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要求收单机构应现场核实商户身份;对于网络特约商户、无固定经营场所实体特约商户,考虑到其现场核实难度大、成本高,要求收单机构原则上通过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视频等方式核实商户身份。 同时,《通知》立足“谁的网络谁负责”,要求清算机构建立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采集特约商户核心入网信息,对成员机构接入本网络的特约商户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必要审慎管理,对成员机构与入网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关联关系和收单交易风险进行持续监测。清算机构收集和使用的商户信息限于上述特定目的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或使用信息。 Q:《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 A:《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通知》从多主体、多维度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与特约商户管理,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另一方面,《通知》要求清算机构完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本机构成员机构满足客户必要合理的交易信息查询需求,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 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通知》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按规定建立商户与收单结算账户等要素信息关联对应关系,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2023-08-31 05:43:121

食品包装袋上面的条形码是起什么作用的?

结账时扫描用的
2023-08-31 05:43:353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发布会情况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的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讲话。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质量报、国门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2023-08-31 05:43:511

如何通过条码对商品进行批次管理

商超商品的批次号管理,还没有形成标准化和全面化。也就是说商品条码中并不包含批次信息。所以同一种商品,不同的生产日期,不能通过扫描条码来进行区别,这表示,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能通过条码来进行批次管理。必须附加一个批次编码来细分同一条码商品的不同批次。如果想在盘点上区分开不同批次的相同商品,做的精细一点,就是为商品贴上一个条码加批码的商品编码标签,以便于扫描,但这样做,实际操作上是很麻烦的。现在的操作方法都是依靠货品在仓库中码放的规范秩序化来解决,而且整箱装商品上贴上批次条码或者库存管理卡,按仓库管理的一般原则,商品开箱过不得滞留于总仓,以防不同批次的商品混装。在这样的仓库原则基础上,出库商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卖场排面商品陈列方面也是由先进商品前置陈列的方式来保证商品的先进先卖,同时,理货员对商品的保质期随时进行关注,以确保临期商品的及时处理。
2023-08-31 05:44:071

哪些商品适宜采用条码?

商品条形码相当于商品的"身份证",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大卖场里的几万种商品只要用各自的商品条码就可以轻易的区分开来。条码号码本身不包含商品的价格信息。零售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条形码具有国际通用性,大部分是由13位数字组成。 前缀码俗称"国家或地区代码",我国的前缀码是690-695,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前缀码分别是471和489。.前缀码只代表该商品条码的注册地,并不代表商品的产地。世界项目代码由厂商按照产品的品种,商标,内装商品规格与数量及包装类型的不同分配不同的号码,一般按照顺序号编制,没有特定含义。.采用商品条码大大提商了超市的结算速度,减少差错,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库存.可以说,没有条码就没有现代化的连锁超市。 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如广东、北京、上海、福建等)已有文件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应用范围:所有零售商品,货物配送;供应链营理领域。
2023-08-31 05:4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