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上市公司申请听证 要多久

2023-09-08 11:33:06
共1条回复
wpBeta

一两个月吧。

提交听证申请书三天,二十日内做出是否接受听证申请,接受公司提出的听证申请后,七天内参加听证。这是第一关,最快也需要三十天。做出最后的决定估计重新全面审核公司是不是具备可持续发展大概还得一个月以上,这是第二关,所以大概第一关需要一个月,第二关快的话也许需要一个月。

相关推荐

有关如何写听证申请书范本格式(三篇)

有关如何写听证申请书范本格式(三篇) 篇一:听证申请书 你局 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单位或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听证申请书》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后,被处罚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 “ ”处:分别填写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名称和处罚文书文号。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装入税务档案。 篇二: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201*0820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家住德阳市德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患者于201*年8月8日因严重感冒在本人处就诊,诊断患者病症为:咳嗽很厉害,气紧、胸闷,患者自称无过敏病史和其他疑难杂症。本人按感冒为患者输液,输液过程中多次查看并询问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患者均表示无任何不良应,输液后患者感觉效果比较好,于8月9日再次要求继续输液治疗,本人仍按头天药物输液,输液过程中患者仍无任何不良症状,输完后患者独自走回家,回家后约20分钟感觉气紧、胸闷,便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本诊所,本人及时作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效果不好,就马上配合其家人将患者送至XXX人民医院抢救。本人四处借钱垫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22700元(贰万贰仟柒佰元整),并主动要求与患者家人陪护,随时打电话关注患者病情。患者经XXX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01*年8月10日逝世。 患者家人于201*年8月10日向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报案,本人积极配合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进行调查与取证。患者去世后,为查清患者死亡的真实原因,以便确定责任,本人向死者家属申请尸检,但死者家属拒绝,其理由是:既然去世了,按农村风俗,不想再 惊动死者,更想让死者残缺不全。本人表示理解并尊重死者家人协商解决此次纠纷的要求,双方分别于8月12日、13日和15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人一次性向死者家人支付死亡补偿金共计人民币202700元(贰拾万零贰仟柒佰元整),此费用包括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双方于8月16日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此纠纷,双方承诺永不反悔。 患者家人对本人这种积极配合、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的职业素养表示认同,积极主动地配合本人于8月16日到XXX西华派出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于8月18日配合本人到XXX卫生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 XXX卫生局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于8月18日拟对本人进行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人觉得处罚过重,理由如下: 首先,本人确实是对症下药,各位领导都是医疗方面的专家,这些药物对患者致死的可能是非常小的,估计是患者身体其它疾病引起的突发事件。由于死者家人拒绝尸检,无法查明导致死亡的真正原因,当然无法确定“因果”关系。 其次,事故发生后,本人积极主动配合患者家人送医院及时抢救,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主动要求陪护并随时关注患者治疗情况。患者去世后,本人尊重死者家人不尸检进行协商解决的要求,以最大限度的让步来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底层。 再次,本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基本上靠本人微薄收入支撑,生活压力可以说是举步为艰。如果再加重行政处罚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次事故死亡补偿金20余万元对于本人家庭而言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前妻两年前因做脑瘤手术但去世后的医疗、安葬等欠帐至今未还清;与现在妻子的儿子1岁半了,因为未缴超生罚款至今未上户,将直接影响小孩入学;老父亲快80岁了,丈母娘也快70岁了,两位老人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长期需要赡养和治疗。 本人凑齐第一笔补偿金10万元可以说是苦苦求遍所有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勉强支付。后面两笔共计8万元补偿金真不知道怎样拼凑,不过既然协商好了,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必须按时付清。这种债台高筑的日子不知何年才是头,我真担心自己能否撑得住。 最后,此次事故给本人的教训是惨痛的, 本人追悔莫及,真是得不偿失。本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将此次教训作为人生的警钟,同时虚心接受卫生局各级领导的忠告和建议,坚决改行从事其他合法工作,虽然本人年龄快50岁了,学习其他技能有很大的难度,但本人相信只要能坚持不懈、吃苦耐劳,一定能担起沉重的家庭担子。 综上所述,本人恳请贵局就拟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本人在此次事故中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竭力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化解矛盾以及本人家庭实际困难,且属首次当然也是最后一次的情况,请贵局各级领导从轻或减轻对本人的行政处罚。 此致 申请人:XXX 二〇一*年八月二十日 篇三: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我司对贵所拟以201*年3月26日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在此次贵所实施的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因贵所认为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RZ516号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而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申请人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但苏ARZ516号车并非为申请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无需办理运输证,且贵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所认定的申请人主体错误。因此,申请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贵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此致 *** *** 201*年3月29日 申请人:
2023-09-01 01:39:241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模板8篇)

  当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意识形态时,许多人开始在工作中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有助于上级、单位掌握情况,加深对自己或下级的了解和理解。你想过写申请书时要考虑哪些角度吗?急你所急,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我了“听证申请书怎么写”,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1   申请人:XXX,女,1961年6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重庆市沙坪坝区髙滩岩正街84号附4号。    请求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参与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6日我因孩子与毛黎华女儿之间的纠纷而与毛黎华发生矛盾。毛黎华用手指到我的脸上,并用雨伞打我,我们双方因此扭打起来。但没多久就被拉开,警察也到了。本案经贵局调查,拟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认为,在本案中是毛黎华先出手打人,我并未主动动手,之后也是双方扭打,我的左前臂亦被毛黎华用雨伞打伤,因此毛黎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本案的关键证据,吴会芬、刘儒蓉的证言极为相似,两份证辞更是在同一时间所做(20xx年6月25日9时30分至9时53分),其证言中所提的两位男子也未能查实,因而两份证辞的可信性应受怀疑。再次,本案的立案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而大部分笔录均在此之前,亦应当不具备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申请对本人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请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2   沈阳铁路局:   就我丈夫于成邦死亡未被认定工伤一事所进行的申诉,在收到沈阳铁路局社保处作出维持通辽车辆段处理意见的答复后,我们马上申请复核,经去人查询,沈阳铁路局信访办已收到复核申请书。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开、公正、合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工伤待遇,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第三十五条,(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之规定,我们正式申请举行听证会,是否举行、何时举行、需准备材料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我。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林__________,女,汉族,19__________年3月4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栋。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三亚市__________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___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__________)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三亚市__________环境资源局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4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XX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aa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aa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aa公司安排,现场由aa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aa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申请人:本站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5   申请人姓名XXX,住址:XXXXXXX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绥中县城郊等乡(镇、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宽帮满族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依据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此致   xx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6   申请人:XXX市XX厂   法定代表人:XXXXX   电话: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X日,XXXX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XXXX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XXXXXX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XXXX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局   申请人: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7   申请人张XX,女,1961年6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住XX市XX区XX号。   请求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参与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2008年6月6日我因孩子与毛黎华女儿之间的纠纷而与毛黎华发生矛盾。毛黎华用手指到我的脸上,并用雨伞打我,我们双方因此扭打起来。但没多久就被拉开,警察也到了。本案经贵局调查,拟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认为,在本案中是毛黎华先出手打人,我并未主动动手,之后也是双方扭打,我的左前臂亦被毛黎华用雨伞打伤,因此毛黎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本案的关键证据,吴会芬、刘儒蓉的证言极为相似,两份证辞更是在同一时间所做(2008年6月25日9时30分至9时53分),其证言中所提的两位男子也未能查实,因而两份证辞的可信性应受怀疑。再次,本案的立案时间为2008年7月22日,而大部分笔录均在此之前,亦应当不具备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申请对本人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XXX区分局   申请人(签名、捺印)   20XX年7月24日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篇8   申请人:山东xxx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xxx路3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济环听告字[20xx]第j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月日,贵局已基于同一事实对申请人作出了责令三日内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后申请人高度重视并根据贵局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但贵局给予的限期治理期限过短,客观上无法完成设备改造。鉴于该锅炉主要用于单位家属区和办公区冬季取暖,在20xx年经技术改造后排放依然不达标,申请人已作出决定在本取暖季(3月15日)结束后停用并拆除十吨锅炉,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气炉,并已就燃气炉的采购事宜进行了着手准备。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已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贵局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但因该十吨锅炉的设备改造涉及到几百个家庭的冬季供暖问题,因贵局给予的整改期限只有三天,申请人客观上无法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技术改造或拆除,因此,申请人在客观上根本无法完成贵局的三日内限期整改要求。   现贵局依据上述事实对申请人送达济环听告字[20xx]第j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再次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该行政处罚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请求贵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4月8日
2023-09-01 01:39:371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听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请求听证的目的;(三)申辩理由及其依据;(四)申请递交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五)提交申请书的日期。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2023-09-01 01:39:471

不服法院判决生效的判决到检察院抗诉中的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主观:一、不服刑事判决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如何写 刑事抗诉书规定格式和内容要素如下: ×××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检×抗字[年度]第××号 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 籍贯 ,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情况。有数名被告人的,依从重至轻顺序分别列出)。 原审被告人×××一案(写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年××月××日提起 公诉 (对自侦案件,相应改写为"本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对自诉案件,相应改写为"自诉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作出判决(裁定):(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如果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情况、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概括叙写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 刑法 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叙写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依由重至轻或时间顺序叙写。但是,文字应当简明扼要。 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以下写明,对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层次是:(1)"本院认为"之后,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应当如何判决。(2)再明确指出判决(裁定)错误的核心之处,明确写明抗诉焦点,如"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等。(3)集中阐述抗诉理由,具体分析原审判决、裁定错误所在,论证检察机关的正确意见。] 理由后 写明适用提起抗诉的法律依据,依法提出予以抗诉、请求改判的请求。其写作格式如下:综上所述,为严肃国法,准确惩治犯罪(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照 刑事诉讼法 第××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改判。 尾部部分 首先写明致送单位名称:"此致""×××人民法院"。接下来是检察人员署名。最后写明制作该文书的时间,并在其上加盖检察机关的印章。 附项部分应写明以下几点:(1)被告人现在何处。(2)证据目录。(3) 证人 名单。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与一审无异,可注明"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与一审无异",不必另行移送。 二、第二审程序的控诉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制作刑事抗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023-09-01 01:39:551

招投标处罚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1、首先写招投标处罚听证申请书,需要有笼统的标题和具体的标题。2、其次写尊称,和其他书信内容差不多,表示尊重和敬意。3、最后写正文内容,即为什么要提出申请,一般可以分段或列条表明,这样可以更加直观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2023-09-01 01:40:091

听证申请书应在几日内提出

听证申请书应在行政机关告知被处罚人其所享有的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为准。应答时间:2020-12-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3-09-01 01:40:322

听证申请书在几日内提出

法律主观:当事人要在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书,即行政机关告知其享有听证权利后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听证的处罚事由包括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2023-09-01 01:40:391

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听证申请不是必须要书面,在申请书面听证有困难时可以口头形式。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2023-09-01 01:40:471

听证申请书要交到哪里

是哪个庭的案件就向哪个庭的书记员递交。比如刑事案件听证会你就向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递交。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即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当事人不要求听证,就可以不用回复。如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告知书后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并提交听证申请书。
2023-09-01 01:41:071

听证申请书应在几日内提出

法律主观:听证申请书应在行政机关告知被处罚人其所享有的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可以申请听证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2023-09-01 01:41:171

听证申请书由谁接

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听证申请就是就可听证事项向有权举进听证机关要求进行听证的行为。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023-09-01 01:41:241

行政处罚延期听证申请怎么做

1.在相关的执法机构向企业或者一些单位下发关于 行政处罚 的听证通知后,在一般的情况之下 ,收到通知之后要按照通知上面的所规定的日期来进行听证会的举行,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不能按照通知上面所规定的日期进行听证会的举行,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来进行听证会的延期举行,在延期听证申请书上面要写清楚相关的具体理由。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听证机构或者是主持听证会的相关人员在收到延期听证申请书之后,有权利决定是否可以延迟听证会的举行,但是延迟只能是有一次机会。听证机构或者是主持听证会的相关人员决定延迟听证会的举行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四项: (1)参加听证会的人数没有达到所规定的数目。 (2)因为一些听 证人 员的缺失,可能会导致听证意见的不平衡,会影响最终的听证后果。 (3)因为发生了一些特别的情况,参加听证的人员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于这些特别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 (4)以及其他一些听证机构或者主持听证会的相关人员所认为可以延期举行听证会的理由。 2.那么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又是怎么样子的呢?按照我国的《 行政处罚法 》,听证应该按照下面所提到的程序进行。 (1)在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三天之内,当事人可以进行听证的申请。 在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所要进行的行政处罚之后,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决定有其他的争议或者意见的时候,当事人是有权利提出进行听证的,提出的时间是在行政机关给出行政处罚的三天之内。 (2)行政机关要把听证所涉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提前七天告诉当事人。 之所以要提前七天告诉当事人听证的具体信息,是为了要让当事人准备好听证所需要的材料或者其他事情。 (3)在一般的情况下,行政处罚的听证会必须是公开进行举办。 因为我国的行政处罚是公开进行的,所以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会也必须是公开进行,公开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让群众可以更好地进行监督,从而保证听证会的公平公正。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就没必要进行公开,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涉及到国家的秘密,或者会涉及到商业机密,还有对于个人隐私的问题也是不可以公开的。 (4)在举行听证会的时候,主持听证会的人员一定不可以是牵涉到案件调查的相关人员。 为了保证听证会的公正性,对于听证会中所涉及案件的调查人员是要进行回避的。 (5)在举行听证会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自己去参加,也可以委托别人去参加。 (6)对于在听证会的时候所指出的当事人的一些违法事实,当事人有权利进行申请辩论。 (7)在举行听证会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听证会的笔录,在听证会结束之后要给到当事人审核无误并签字。
2023-09-01 01:41:341

民事案件检查监督要提交听证申请书吗为什么

需要,根据中国政府网可知。1、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听证审查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以合议庭的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参与、表达及辩论,有效避免了书面审查可能导致的不公正。通过听证,听取再审申请人的陈述并审查其提交的新证据,再经过被申请人的答辩、质证后,综合判断决定是否再审,对再审案件的实质审查起到了较好的作用。2、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相较于传统审查方式,听证审查程序是公开的审查,通过组织各方当事人参与,不仅仅实现了当事人迫切表达意愿的诉求,也增强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度。
2023-09-01 01:41:411

行政处罚延期听证申请怎么做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延期听证申请,不能按照有关通知上面所规定的日期进行听证会的举行,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来进行听证会的延期举行,在延期听证申请书上面要写清楚相关的具体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023-09-01 01:42:071

怎么向发改局申请价格听证

1、首先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例如:申请表、价格听证申请书、产品价格证明等资料。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选择所在地区的发改委,并通过发改委官网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注明申请价格听证。2、其次进行评估和审批。发改委收到申请材料之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核实相关信息,决定是否给予听证。参与听证。发改委决定安排价格听证,申请人需要按要求参加听证,向发改委陈述申请理由并进行答辩。3、最后获得听证结论。在听证结束后,发改委会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决定,并对申请人进行通知。
2023-09-01 01:42:231

2022平度拆迁计划北郭家庄会拆迁吗

会拆迁的。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和2022年平度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显示,郭家庄在拆迁范围以内,目前已经过了公示期。按序执行中。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83445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二)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46453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凤台街道办事处、北郭家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5、其他事项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由平度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2023-09-01 01:42:521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

平时可能大多数的公民不会去专门的关注于我国行政处罚当中听证的这一规定,所以小编觉得大多数人知道行政处罚当中是有听证的这一程序的,肯定也是涉身其中以后从专业的律师口中而得知的,有的时候有组织听证会义务的机关会作出延期的决定。那么,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一般企业、单位等收到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书后,如果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以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申请延期,具体原因根据企业、单位申请为准。根据规定,听证组织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听证,但只能延期一次。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原因:(1)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2)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织机关认为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二、听证机关义务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听证人员的姓名;(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要知道,通常情况下的听证会是绝对不会延迟的,而且就算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延期了也只能够延期一次。并且就像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一般只有在听证会的参与人数少于法定的,或者有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听证会的效果没有起到预期的那样才会延期。延伸阅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包括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2023-09-01 01:43:011

拉卡拉易分期审核失败原因

  拉卡拉易分期有专门的打分体系,分数不够,会被拒绝。  信用分是遵循国际通用的信用评定标准,分值在300到850分之间,分值越高代表个人信用越好。通过拉卡拉手机客户端,在“测测我的信用”中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考拉信用分。  易分期的申请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个人申请金额不得超出个人授信金额。借款周期分为6期(6个月)和12期(12个月)两个周期,手续费分别为7%和13%。用户可提前结清还款金额,提前结清还可以不收手续费。等额本金分期还款,按照所选期数(一期为一个月)分月还清本金的还款方式。可选择主动通过签约借记卡代扣委托拉卡拉进行扣款,完成还款支付,也可由拉卡拉在每期还款日通过主动代扣方式,从您账户中扣取当期应还本金。
2023-09-01 01:43:094

汶上开发区关帝庙拆吗

拆了。根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南站街道关帝庙村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汶上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南站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南站街道关帝庙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西曼克项目建设,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南站街道关帝庙村土地,总面积5.949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9495公顷(工业用地5.9495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根据清点情况据实补偿。四、安置意见经与南站街道关帝庙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调地安置。由南站街道办事处和关帝庙村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关帝庙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三)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33.8637万元。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关帝庙村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本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2023-09-01 01:43:331

谁能帮帮忙?急!黄继光

谁能帮帮忙?急!黄继光 ……,shife键加6,就可以了。 省略号的作用:省略内容,加强语境,提高读者想象力。 公安行政案卷摆放顺序?急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资料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档案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档案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档案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档案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列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档案清单》 (12)《发还物品、档案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档案清单》 (14)《销毁物品、档案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一)(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公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卷宗封面 二、案情说明表 三、卷内目录 四、卷内材料 (一)调查报告 (二)法律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申请回避审批表》 4.《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6.银行代收罚款收据 7.《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 8.《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回执)》 9.《担保人保证书》 10.《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1.《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2.《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3.《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4.《收缴物品决定书》 15.《收缴物品清单》 16.收缴物品上交、销毁、返还受害人有关文书 17.《责令限期---————通知书》 18.《责令停止—————通知书》 19.《治安案件调解书》、《调解笔录》 20.《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21.《送达回执》 (二)陈述、辩解材料 1.盘问笔录 2.《传唤证》、《讯问笔录》 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陈述和申辩材料 4.对陈述、申辩的复核文书 (三)证据材料 1.报案材料 2.《询问笔录》、证人证明材料 3.《现场笔录》 4.《现场勘验笔录》 5.现场图、现场照片 6.《检查证》、《检查笔录》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储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档案清单》 10.《扣押物品、档案发还凭证》 11.书证 12.物证、物证照片 13.录音带、录象带、电子资料储存介值案由、物件、内容等记录、说明件 14.以书面形式复制的电子资料和资料 15.鉴定结论、检测结论 16.《电话查询记录》 (四)听证材料 1.《听证申请书》、《听证申请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五)审批表 ————审批表(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六)行政复议、诉讼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影印件) 2.《行政复议提交答复通知书》 3.《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副本) 4.《行政复议决定书》 5.《起诉状》(副本) 6.《答辩状》(副本) 7.《判决书》、《裁决书》 8.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的有关文书 五、备考表 六、卷宗封底 说明: 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 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10点一刻,用英文表示{3种}急! ten fifteen; a quarter past ten;ten and a quarter 《我心中的鲁迅》 怎么写??? 急! 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鲁迅,但我是个喜欢甚至崇拜鲁迅的男孩。 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考试等必需因素,没有人会将鲁迅的杂文读上四五遍,可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至今还在读著,而且必将永远地读下去。每次阅读,总有感悟,我不知道我读懂了多少,只知道我一次比一次懂得多,每次,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不是矫情,不是做作,而是真的和鲁迅,我眼中最伟大的作者交流。 我懂得越多,就越知道他的伟大。有人居然说,他是靠骂街出名的,我觉得这是对鲁迅最大的侮辱。有人看林语堂,看余秋雨,看张爱玲,不愿看鲁迅,说是讨厌那种压抑的气氛,那种积血的悲哀。记得丰子恺有幅漫画,名字叫“一肩担尽古今愁”,我总觉得,那就好像鲁迅,也只有鲁迅,才配得上这样的名字。鲁迅是一座凝聚的大山,他托起的是民族,而不是个人的名利,或是写作的乐趣。 鲁迅的生命,消耗在不停的斗争中,和刽子手斗,和帮凶斗,和伪君子斗,和御用文人斗。鲁迅好像并没有为自己活着,这是种伟大,是一种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可以比拟的伟大。 从鲁迅的风格来看,鲁迅的杂文短小,精悍,却切中要害,每次都让那些拼命掩饰的面具无情地滑落。鲁迅不讲任何情面,只要是对人们有害的,他决不会放过。哪怕是他以前的好友,这一点,正是他人格的伟大。现在的作者,有几个敢直言不讳而不怕得罪人的?他们就算是不得已批评人,也只会不痛不痒地说几句,然后赔尽小心。 我佩服鲁迅,崇拜鲁迅。而如今,却有人忘记了鲁迅,我深深地忧虑! 急!急!急!小学数学与生活论文 勾股定理又叫毕氏定理:在一个直角三角形中,斜边边长的平方等于两条直角边边长平方之和。 据考证,人类对这条定理的认识,少说也超过 4000 年!又据记载,现时世上一共有超过 300 个对这定理的证明! 勾股定理是几何学中的明珠,所以它充满魅力,千百年来,人们对它的证明趋之若鹜,其中有著名的数学家,也有业余数学爱好者,有普通的老百姓,也有尊贵的政要权贵,甚至有国家总统。也许是因为勾股定理既重要又简单,更容易吸引人,才使它成百次地反复被人炒作,反复被人论证。1940年出版过一本名为《毕达哥拉斯命题》的勾股定理的证明专辑,其中收集了367种不同的证明方法。实际上还不止于此,有资料表明,关于勾股定理的证明方法已有500余种,仅我国清末数学家华蘅芳就提供了二十多种精彩的证法。这是任何定理无法比拟的。 勾股定理的证明:在这数百种证明方法中,有的十分精彩,有的十分简洁,有的因为证明者身份的特殊而非常著名。 首先介绍勾股定理的两个最为精彩的证明,据说分别来源于中国和希腊。 1.中国方法:画两个边长为(a+b)的正方形,如图,其中a、b为直角边,c为斜边。这两个正方形全等,故面积相等。 左图与右图各有四个与原直角三角形全等的三角形,左右四个三角形面积之和必相等。从左右两图中都把四个三角形去掉,图形剩下部分的面积必相等。左图剩下两个正方形,分别以a、b为边。右图剩下以c为边的正方形。于是 a^2+b^2=c^2。 这就是我们几何教科书中所介绍的方法。既直观又简单,任何人都看得懂。 2.希腊方法:直接在直角三角形三边上画正方形,如图。 容易看出, △ABA" ≌△AA"C 。 过C向A""B""引垂线,交AB于C",交A""B""于C""。 △ABA"与正方形ACDA"同底等高,前者面积为后者面积的一半,△AA""C与矩形AA""C""C"同底等高,前者的面积也是后者的一半。由△ABA"≌△AA""C,知正方形ACDA"的面积等于矩形AA""C""C"的面积。同理可得正方形BB"EC的面积等于矩形B""BC"C""的面积。 于是, S正方形AA""B""B=S正方形ACDA"+S正方形BB"EC, 即 a2+b2=c2。 至于三角形面积是同底等高的矩形面积之半,则可用割补法得到(请读者自己证明)。这里只用到简单的面积关系,不涉及三角形和矩形的面积公式。 这就是希腊古代数学家欧几里得在其《几何原本》中的证法。 以上两个证明方法之所以精彩,是它们所用到的定理少,都只用到面积的两个基本观念: ⑴ 全等形的面积相等; ⑵ 一个图形分割成几部分,各部分面积之和等于原图形的面积。 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朴素观念,任何人都能理解。 我国历代数学家关于勾股定理的论证方法有多种,为勾股定理作的图注也不少,其中较早的是赵爽(即赵君卿)在他附于《周髀算经》之中的论文《勾股圆方图注》中的证明。采用的是割补法: 如图,将图中的四个直角三角形涂上朱色,把中间小正方形涂上黄色,叫做中黄实,以弦为边的正方形称为弦实,然后经过拼补搭配,“令出入相补,各从其类”,他肯定了勾股弦三者的关系是符合勾股定理的。即“勾股各自乘,并之为弦实,开方除之,即弦也”。 赵爽对勾股定理的证明,显示了我国数学家高超的证题思想,较为简明、直观。 西方也有很多学者研究了勾股定理,给出了很多证明方法,其中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证明是毕达哥拉斯给出的。据说当他证明了勾股定理以后,欣喜若狂,杀牛百头,以示庆贺。故西方亦称勾股定理为“百牛定理”。遗憾的是,毕达哥拉斯的证明方法早已失传,我们无从知道他的证法。 下面介绍的是美国第二十任总统伽菲尔德对勾股定理的证明。 如图, S梯形ABCD= (a+b)2 = (a2+2ab+b2), ① 又S梯形ABCD=S△AED+S△EBC+S△CED = ab+ ba+ c2 = (2ab+c2)。 ② 比较以上二式,便得 a2+b2=c2。 这一证明由于用了梯形面积公式和三角形面积公式,从而使证明相当简洁。 1876年4月1日,伽菲尔德在《新英格兰教育日志》上发表了他对勾股定理的这一证明。5年后,伽菲尔德就任美国第二十任总统。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对勾股定理直观、简捷、易懂、明了的证明,就把这一证法称为勾股定理的“总统”证法,这在数学史上被传为佳话。 在学习了相似三角形以后,我们知道在直角三角形中,斜边上的高把这个直角三角形所分成的两个直角三角形与原三角形相似。 如图,Rt△ABC中,∠ACB=90°。作CD⊥BC,垂足为D。则 △BCD∽△BAC,△CAD∽△BAC。 由△BCD∽△BAC可得BC2=BD ? BA, ① 由△CAD∽△BAC可得AC2=AD ? AB。 ② 我们发现,把①、②两式相加可得 BC2+AC2=AB(AD+BD), 而AD+BD=AB, 因此有 BC2+AC2=AB2,这就是 a2+b2=c2。 这也是一种证明勾股定理的方法,而且也很简洁。它利用了相似三角形的知识。 在对勾股定理为数众多的证明中,人们也会犯一些错误。如有人给出了如下证明勾股定理的方法: 设△ABC中,∠C=90°,由余弦定理 c2=a2+b2-2abcosC, 因为∠C=90°,所以cosC=0。所以 a2+b2=c2。 这一证法,看来正确,而且简单,实际上却犯了回圈证论的错误。原因是余弦定理的证明来自勾股定理。 人们对勾股定理感兴趣的原因还在于它可以作推广。 欧几里得在他的《几何原本》中给出了勾股定理的推广定理:“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一个直边形,其面积为两直角边上两个与之相似的直边形面积之和”。 从上面这一定理可以推出下面的定理:“以直角三角形的三边为直径作圆,则以斜边为直径所作圆的面积等于以两直角边为直径所作两圆的面积和”。 勾股定理还可以推广到空间:以直角三角形的三边为对应棱作相似多面体,则斜边上的多面体的表面积等于直角边上两个多面体表面积之和。 若以直角三角形的三边为直径分别作球,则斜边上的球的表面积等于两直角边上所作二球表面积之和。 总之,在勾股定理探索的道路上,我们走向了数学殿堂 冬天快来临了作文500字急 冬爷爷匆匆地接了秋姑娘的班,来到了我们身边,它带来了凛冽的寒风,带来了枯枝凝寒的景象,让我们感觉到冬天来了! 早晨起来,漫天大雾。乳白色的大雾笼罩着大地,到处白茫茫的一片。走在路上,几十步以外就看不清人影;从浓雾中望去,前方的建筑、树木只能隐约可见。雾气里,听见车声却看不见人影,只有车灯像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 冬天带来的寒气遍布每个角落,就是晴朗无风的时候,天也是干冷干冷的。光秃秃的树木可怜巴巴地立在江滨路两旁,曾经生机勃勃的小草也终于支援不住,枯黄了。草地上的小花也进入了梦乡。北风吹来,小树在寒风中挣扎着;小草匍匐在地上,好像害怕这突如其来的寒风。 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也可以看见一些不畏寒风的强者。在校园的旗台前,闪动着一个个绿色的身影。那是一排排亭亭玉立的柏树,在寒冷的冬天里,柏树那样浓郁苍翠生机勃勃。在江滨路旁,种植著许多铁树。它那窄小、细长的叶片在寒风刺骨的冬天里闪烁着绿光,给白茫茫的冬天增加了绿意,点缀了寒冬。 冬天的清晨,却十分热闹。江滨公园里,锻炼的人群随处可见。在茫茫的雾气中,人影在不停地晃动。年轻人打扮如同运动员,个个精神抖擞。他们奔跑着、蹦跳着,朝气蓬勃、热血沸腾。老年人也走出了家门,容光焕发地在草地上伸伸手、踢踢腿,还时不时地跳一跳。别看他们是老年人,运动起来不比年轻人差,他们顽强地与刺骨的寒气作斗争。再向那一边瞧瞧,连七、八岁的小孩也跟着大人们有模有样地锻炼著,他们跑得气喘吁吁,头上直冒热气。看啊,多么富有活力的冬天! 我喜欢冬天,因为它能磨练人的意志,使人变得更加坚强。冬天你终于来了! 当时间老人的脚步跨进冬天这美妙的童话世界时,大雪纷纷落下,冬娃娃也牵着时间老人的手来到人间。时间老人用魔法棒一挥,人间变成了雪白的世界。冬娃娃开心极了,她被这美妙绝伦的景色陶醉了。 冬娃娃一蹦一跳地跑进公园,腊梅花开了,一阵阵香味扑鼻而来,沁人心脾。黄的黄,粉的粉,真好看。冬娃娃看着它们不畏严寒,争相开放,更加敬佩它们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了。 冬娃娃又来到了林间小道上,一片片树叶如同小舟般飘落下来。她爬到一片树叶上,一阵风吹来,冬娃娃像坐过山车一样随着树叶飘落下来,有趣极了。 冬娃娃来到了我家,牵起我的手一起来到了雪地上,我们一同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玩得可开心了!冬娃娃和我约定,明年冬天还会和我一起玩雪。 冬娃娃来到了大街上。街上的人逐渐稀少,而且每个人都穿上了大棉袄。冬娃娃飞进了一位行者的衣服里,准备美美地睡上一觉。 嘘,别出声,冬娃娃睡着了! 求求大家帮我解开心结,急,急,急 找这个事情做的过程中的漏洞, 还有有哪些漏洞。 注意这些一系列过程的左右的点滴, 有哪些字眼,破绽,漏洞, 找准了,就可以不给。 例如: 你说的是下个月工资,当你领工资时,就变成了“这个月”或者“上个月”工资了,而你们的约定是“下个月工资”,所以要等到下个月,即下个月工资没有具体的约定时间,属于模糊概念,不是具体的东西。所以可以不给。 再例如: 即使不说“上个月”或“这个月”工资也可以。 你们说的是“下个月工资” 很明显,没有说“下个月的全部工资”, 下个月的工资可以是一块钱, 也可以是1000块,也可以是整个。 因为, 当时约定并没有具体的数目, 也没有说整个月工资所有的部分。 所以可以给少点。 还例如, 前面的都可以说说,可以不做; 最后你可以请大家吃个饭。 或者买点零食给周边的人, 拉拢人心,收买民意。 祝你顺利! 看我写这么多怎么也得加点分吧。 分不值钱的。 如果你搞定了, 就是分都给我, 你都不亏! 紧急紧急紧急,求鉴定,是谁的错。 一、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你一点错都没有! 二、男女朋友间应该相互体贴、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包容)、相互关心、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多为对方着想。 三、作为一个男人,他这样做显然主观、不够大度、不够宽容,太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了,尤其是对女人这样就显得太自私、小鸡肚肠了。 四、他这样做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他太在乎你,二是他对你不太放心。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暴露了他性格和为人上的严重缺陷。你应该好好想一想,他是经常这样还是偶尔如此?他对其他人和事情是不是也这样? 以上各点仅供参考。 谁有简短的英雄故事?急!急!急! 董存瑞炸碉堡 董存瑞(1933-1948)1945年,年轻的民兵董存瑞参加了八路军,他在激烈的战斗中逐渐锻炼成为一个机智勇敢的战士,并加入了中国 *** 。1948年,在解放隆化的战斗中,我军被敌暗堡所阻。董存瑞抱着炸药包冲到桥下,但找不到炸药支架,为保证整个战斗胜利,他毅然手托炸药包,炸毁了敌人的暗堡,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跪求1首粤语歌 女声唱的 急.. :stream12.music.soso./30408972.mp3 泳儿-纯情有罪 ??? 试试听一下吧:)
2023-09-01 01:43:411

公安行政案卷摆放顺序?急急急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一)(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公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卷宗封面  二、案情说明表  三、卷内目录  四、卷内材料  (一)调查报告  (二)法律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申请回避审批表》  4.《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6.银行代收罚款收据  7.《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  8.《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回执)》  9.《担保人保证书》  10.《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1.《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2.《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3.《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4.《收缴物品决定书》  15.《收缴物品清单》  16.收缴物品上交、销毁、返还受害人有关文书  17.《责令限期---————通知书》  18.《责令停止—————通知书》  19.《治安案件调解书》、《调解笔录》  20.《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21.《送达回执》  (二)陈述、辩解材料  1.盘问笔录  2.《传唤证》、《讯问笔录》  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陈述和申辩材料  4.对陈述、申辩的复核文书  (三)证据材料  1.报案材料  2.《询问笔录》、证人证明材料  3.《现场笔录》  4.《现场勘验笔录》  5.现场图、现场照片  6.《检查证》、《检查笔录》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0.《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11.书证  12.物证、物证照片  13.录音带、录象带、电子数据存储介值案由、对象、内容等记录、说明件  14.以书面形式复制的电子资料和数据  15.鉴定结论、检测结论  16.《电话查询记录》  (四)听证材料  1.《听证申请书》、《听证申请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五)审批表  ————审批表(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六)行政复议、诉讼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  2.《行政复议提交答复通知书》  3.《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副本)  4.《行政复议决定书》  5.《起诉状》(副本)  6.《答辩状》(副本)  7.《判决书》、《裁决书》  8.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的有关文书  五、备考表  六、卷宗封底  说明: 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  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023-09-01 01:43:491

海南农户卖海鸭标注国宴用鸭被罚40万,这违反了什么规定?

国宴用鸭字样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虚假广告的范围被罚40万
2023-09-01 01:43:576

正确的调解案卷装订程序

你要的是法院的案卷装订顺序吗?、、
2023-09-01 01:44:3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海关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举行听证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章规定海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海关应当举行听证。  对直接关系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公共服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海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可以举行听证。  海关根据前两款规定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前向社会公告。第四条 海关行政许可直接涉及行政许可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听证申请的,海关应当举行听证。第五条 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第六条 具体办理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负责实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活动。  海关法制部门负责海关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第七条 听证应当在便利海关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参加的海关办公地点举行。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海关工作秘密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第九条 海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中认定的事实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第二章 海关公告后举行的听证第十条 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在听证前向社会进行公告的,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  (三)行政许可申请的主要内容;  (四)申请参加海关行政许可听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提出申请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第十一条 举行听证的公告期一般为30日。  举行听证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其听证公告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海关经公告举行的听证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政治权利。  举行听证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对参加听证的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听证公告中列明。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海关经公告举行的听证活动的,应当在听证公告期届满之前向海关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一)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参加申请书;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参加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十四条 海关应当根据拟进行听证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性质及其他客观条件,合理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  经海关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听证参加人)应当能够保证听证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第十五条 海关应当在听证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第三章 依申请举行的听证第十六条 对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海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应当告知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第十七条 告知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的,海关应当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制发《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以下简称《听证告知书》),并加盖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有关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其设定依据;  (二)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及行政许可申请的主要内容;  (三)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听证权利及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第十八条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海关提交《海关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以下简称《听证申请书》),列明听证要求和理由,并予以签字或者盖章。第十九条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明确放弃听证权利的,海关应当将可以表明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已经明确放弃听证权利的证明材料归入有关行政许可档案,或者在有关行政许可档案中进行书面记载。第二十条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听证申请的,海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第二十一条 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超过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提出听证申请,或者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听证申请的,海关可以不组织听证。  不组织听证应当制发《海关行政许可不予听证通知书》,载明理由,并加盖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3-09-01 01:44:451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管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规定实施。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规定,公正、公开、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执法检查、案件调查与案件审理、案件决定相分离。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另有规定外,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审理、决定过程中形成的案卷信息不予公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查阅相关案卷信息。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布之前,当事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查的辅助人员、提供意见的外部专家等对行政处罚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行政处罚有关的信息。第二章 管 辖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二)以中国人民银行名义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所监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发生在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三)以本单位名义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四)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其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五)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其管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信息网络等因素,无法确定发生地的,原则上由当事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案情复杂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认为应当由其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行实施行政处罚。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案件不适宜由相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可以自行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指定其上级行、其他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可以决定由特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集中行使其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部分或者全部管辖权,具体方式和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其他涉及许可证件、资质等级、生产经营等行政处罚,由颁发该许可证件、授予该资质等级、准许生产经营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实施。第十三条 两个以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指定管辖;也可以由共同的上级行直接指定管辖。作出指定管辖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当出具指定管辖通知书。第三章 行政处罚委员会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案件审理和审议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行政处罚的其他重大事项。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受上级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行政处罚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行政处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设立方式等事项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主任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的行长(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副行长(副主任)担任,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行政处罚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审议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本单位涉及行政处罚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等;(三)对下级行行政处罚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四)审议本单位与行政处罚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部门;暂未设立法律事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由具体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履行其职责。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行政处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立案审查;(二)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案件处理意见;(三)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委员会会议和组织书面审议;(四)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五)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六)督促行政处罚的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采取集体审议的方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会议审议和书面审议两种方式。具体审议程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四章 立案和调查第十九条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执法职能部门根据下列情形,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向本单位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立案:(一)在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确切线索的;(二)对于公安机关、其他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移送的违法违规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分支机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本单位管辖的;(四)上级行指定本单位管辖的;(五)本单位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管辖权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立案后,认为需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补充证据材料的,可以对当事人开展案件调查。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案件调查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案件调查通知书,告知案件调查的依据、内容、调查期限范围、调查开展时间、要求、调查人员名单等事项。第二十一条 案件调查程序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简易现场检查程序进行;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可以参照现场检查程序进行。调查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等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案件调查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以及数据分析、信息技术等领域技术人员作为辅助人员协助案件调查,或者邀请上述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案件调查,履行下列义务:(一)不得阻碍、拒绝案件调查,不得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二)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及时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三)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案件调查所需的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等,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五章 案件审理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后,经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批准,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委员会会议或者组织书面审议。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下列事项:(一)本单位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超越法定权限;(二)违法违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定性是否准确;(三)执法检查、案件调查程序是否合法;(四)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规章是否正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五)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是否适当,拟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第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案件时,可以听取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法官、律师、学者等外部专家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当面听取的方式,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提供书面意见。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经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送达当事人。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应当载明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和证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听证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听证的权利。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是指:(一)中国人民银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五百万元及以上的,对单一自然人合计二十万元以上的;(二)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对法人、非法人组织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三百万元及以上的,对单一自然人合计十万元以上的;(三)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一百万元及以上的,对单一自然人合计五万元以上的。第二十九条 案件调查人员、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从事案件处理工作的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平审理的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且理由充分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应当要求相关人员回避。第三十条 当事人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立案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书面提出先行整改承诺申请,载明清晰、可查证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或者消除损害、不良影响的措施等。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当事人通过先行整改能够更好符合金融监管要求且不立即实施行政处罚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决定中止审理、暂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按承诺期限完成整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到期未实质完成整改工作,或者没有合理理由拖延整改的,恢复审理,并依法从重处罚。先行整改承诺主要适用于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且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发生金融风险事件,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存款保险机构依法完成处置的,对当事人在金融风险事件处置完成前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按照经批准的金融风险处置方案处理。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的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当事人书面申请、自愿认错认罚,且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证据佐证的案件,可以适当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六章 陈述、申辩和听证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至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可以书面提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逾期未提交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听证申请书,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当事人对违法违规事实有异议,或者主张应当从轻、减轻、免除行政处罚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可以书面提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在召开听证会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依法予以保密的情形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第三十六条 听证由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未参与本案案件处理、案件调查的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两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也可以由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指定未参与本案案件处理、案件调查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是否回避,由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决定。第三十七条 举行听证时,由负责执法检查或者案件调查的执法职能部门说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违规事实、违法违规事实较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听证应当由听证主持人指定专人记录并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的内容包括: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听证的人员、听证事项、听证参与人的意见。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确认并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中注明。第三十八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应当制作听证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听证报告、听证笔录及听证取得的证据,一并报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第三十九条 听证申请人提出延期申请且有合理理由,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无法如期举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决定延期举行听证,并告知听证申请人。第四十条 听证开始前或者在听证过程中,听证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得再次就同一行政处罚事项提出听证申请:(一)撤回听证申请;(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三)听证过程中严重扰乱听证秩序,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听证申请人可以在听证前书面提出撤回听证申请,也可以在听证过程中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撤回听证申请。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而加重处罚。第七章 处罚决定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根据案件审议情况,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批准后,送达当事人。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应当说明是否采纳当事人的意见及理由。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被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完成后七日内送达当事人。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一)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当面送达当事人;(二)派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赴当事人身份证件载明的住址,或者当事人确认的其他地址送达当事人;(三)根据当事人确认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邮寄送达,采取邮寄送达的,邮件签收视为送达,邮件因地址错误、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四)经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邮件、信息化系统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五)采取前述方式向当事人委托的代收人送达;(六)无法通过前述方式送达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委托其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方式代为送达。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方式缴纳罚款、违法所得。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列程序所需必要时间不计入行政处罚办理期限:(一)行政处罚立案后,根据本规定对当事人开展案件调查的;(二)根据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或者相关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三)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决定中止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九十日内确实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九十日。第五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一)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影响重大的;(二)当事人被依法接管或者采取其他金融风险处置措施,接管期限尚未届满或者金融风险处置尚未完成的;(三)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以相关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诉讼未审结的;(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五)当事人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出先行整改承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经审核同意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及时恢复审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违反本规定,拒绝、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的案件调查,拒绝提供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等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等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第五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和支行。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法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执法合作机制,相关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五十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参照实施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中“五日”“七日”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3号发布)同时废止。
2023-09-01 01:45:051

地震行政执法必须遵循什么原则

地震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2023-09-01 01:45:142

分期乐怎么一次性还清

吧有关15的分隔符
2023-09-01 01:45:255

房屋征收的案例

案例1:征收混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征收山东省泗水县13户农民,收到一份特别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为:确认被申请人泗水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6日作出的《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东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泗政发【2011】15号)部分违法,即该房屋征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部分违法。这意味着13户农民,告赢了泗水县人民政府,(泗政发【2011】15号)决定越权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行为,被济宁市人民政府以法律的形式确认违法。一、积极申请听证、协商,申请文书石沉大海。2011年4月6日,泗水县政府作出《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泗政发〔2011〕15号),该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将包含泗水县考棚街耿炜、王强等房屋和建设用地在内的房屋和土地予以征收,13户农民对此不服,依法聘请本所律师王卫洲代为维护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准备阶段,13户农民首先向泗水县政府递交《关于修改泗河路古城路北片区第一期居民房屋征收改造项目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的听证申请书》,希望能够对征收房屋的补偿方案予以修改,并以听证的方式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但是泗水县住建局收到申请书没有任何回应。同日13户农民向泗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递交《泗河路古城路北片区被征收人关于选择征收评估事项通知》,要求更改泗水县住建局为被征收人拟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并希望能真正由被征收人独立选择评估机构,对于此份通知,泗水县住建局也没有回应。在恳请协商处理问题无望的前提下,13户农民毅然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撤销《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东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泗政发【2011】15号)。二、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在复议申请中,律师和13户农民指出指出:一、(泗政发【2011】15号)决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本案中泗水县政府征收房屋片区范围内,含有大量的集体土地,泗水县政府将其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及其附属物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被告的行为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二、征求意见不足30天,程序违法。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而本案中,泗水县政府于2011年3月3公布征求意见稿,3月21日结束征求意见,2011年4月6日作出决定,很明显征求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征收房屋和土地是为了开发房地产,不属于公共利益,不符合征收条件。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违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规定;收回土地不予补偿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政发【2011】15号)文所涉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声称(泗政发【2011】15号)只征收表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房屋,不征收表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济宁市人民政府与13户农民多次进行沟通,希望13户农民撤回行政复议,并且济宁市人民政府组织泗水县政府、泗水县住建局、泗河街道办事处与13户农民进行协调,希望农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3户农民断然拒绝。三、农民告赢泗水县政府,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由于泗水县政府否认(泗政发【2011】15号)征收决定包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为取得行政复议的胜利,律师与13户农民进行了辛勤的取证、阅卷和研究。他们将泗水县政府(泗政发【2011】15号)的报批材料,进行逐页逐条分析指出:1、《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一期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公示》已经将集体土地上的农民确定为被征收人,房屋确定为被征收房屋;2、《泗水县城区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旧城改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三“拟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中陈述到“(一)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占地36亩。涉及被征收居民房屋114户,其中泗河街道西关社区居民82户;……。(二)四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占地518亩。涉及被征收居民611户,其中泗河街道西关社区、考棚街社区居民503户……。”,在被申请人所陈述的西关街社区82;西关街社区和考棚街社区503户居民,的房屋所依附的土地都属于集体土地,都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3、在被申请人征收方案中所指的建行、林业局、文化馆、呈龙卫生材料厂、水利局家属院等14个单位国有土地上的所涉及的32户居民和108户居民房屋,分别于考棚街、西关街社区居民房屋交错在一起,如果不包含考棚街和西关街社区那么被征房屋七零八落、相互间隔、互不相连,被申请人难道要征收一片废地吗?显然不合逻辑。4泗水县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召开的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还特意安排了两个被征收人代表参加。其中一名代表就是泗河街道办事处考棚街的xxx,这位xxx代表的房屋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且他所代表的考棚街内公民,房屋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济宁市人民政府经审理认为: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东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泗政发【2011】15号),将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泗水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6日作出的《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东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泗政发【2011】15号)部分违法,即该房屋征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部分违法。四、律师评析。  在山东省泗水县,因征地拆迁纠纷而与政府对峙法庭的并不少见,而能够告赢政府撤销《拆迁许可证》或确认《拆迁许可证》违法的几乎从来没有。因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理拆迁许可证只需要具备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五要件,就可以办理拆迁许可证,而这五要件审批权限都在县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具备拆迁许可五大要件的前提下,由于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故即使这些要件存在违法情节,也不会予以采信,特别是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既定形式,即使存在错误将集体土地收储或批准使用,也因为形式审查的原因而很难被驳倒。在这种形式审查的审理原则下,即使被告、被申请人将其他范围内的土地批文以假乱真,地方法院都极有可能采信。“而新的拆迁法实施以后,直接由县级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征收房屋和土地的决定是否越权会被直接列为审查对象,提高被征收人即被拆迁户维权的控诉范围。律师认为这也是新拆迁法实施以后,泗水县政府首次征收房屋的决定被确认违法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 案例2:房屋征收征收补偿标准之争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2)济行初字第12号原告孔xx,(原告信息从简)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冯凯,男,1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被告泅水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泗水县西城新区。法定代表人冯冲,县长。委托代理人李x,山东泗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xx,男,198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泗水县住房和建乡规划建设局房产科主任,住泗水县龙城置村小区。原告孔xx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于2012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7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孔xx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冯凯,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李峰、李龙乾到庭参加诉讼。2011年4月6日,被告作出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该片区的房屋实施征收。以下简称《决定》。原告诉称,被告作出的该《决定》将包含原告房屋和建设用地以及其他附属物在内的房屋和土地予以征收,原告不服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对被告的行为予以维持。原告认为,被告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予撤销。事实与理由:一、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不是30天,程序违法。被告于2011年3月3日公布征求意见稿,3月21日结束征求意见,2011年4月6日作出决定,征求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违反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被告仅仅补偿被征收的房屋,对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补偿,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的规定。三、征收房屋和土地是为了开发房地产、不属于公共利益,不符合征收条件:四、征收范围内含有大量的集体土地,被告的行为已超越其审批权限,也不符合建设工程及用地规划,应当撤销。原告提供如下证据:1、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星征收的决定》;2、济政复决字[2011]62-6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材料:(1)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表,(2)陈国营与泗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买卖协议书,(3)关于卫校内路东地皮处理协议书,(4)陈国营的证明,(5)原告取得涉案土地房屋权属的说明,(6)泗国用(2000)字第083100000202-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原告涉案房屋在征收范围内;4、原卫生进修学校片区内居民的证明,证明原告在卫校内具有房产;5、济政复决字[2011]2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证明征收范围内含有大量的集体土地;6、泗水县气象局证明。用以证明被告张贴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照片上存有明显雪迹,而下雪的日期是2011年3月1日,被告是在3月3日张贴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若是2011年2月20日张贴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照片上不可能有大量的积雪,以此证明被告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不足30天:7、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答辩称,一、2011年2月2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发布并张贴了《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综合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同年4月1日确定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已超过30天,符合有关规定。二、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既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征收补偿方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三、对该片区房屋的征收是对旧城区的改建,属于公共利益需要。四、县政府于2011年6月22日作出《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政发[2011]15号文所涉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对征收范围进行了重新申明,明确了此次房屋征收的范围为该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告提供如下证据:证据1-1、《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林业局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议纪要》及会议签到薄、照片。证明就该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论证。证据1-2、《关于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综合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附:《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综合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公示照片及公证情况。证明该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告公示。证据1-3、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涉及单位及居民发放明白纸、征求意见书会议、签到薄和现场照片。证明就该片区补偿方案召开会议征求意见。证据1一3、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违法违规建筑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证明县政府印发了涉案片区违法违规建筑认定实施方案:证据1—5、关于暂停办理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范围内相关手续的函。证据1-6、县政府关于召开泗城泗河路东林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的公告及张贴照片。证明就关于召开该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事宜进行了公告。证据1-7,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房屋征收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证明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证据1-8、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通知书存根。证明听证会通知了相关单位。证据l一9、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相关材料及会场照片。证明召开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证据1-10、泗水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证明就该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证据1-11、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综合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公示、公示照片及公证情况。证明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公证。证据1-12、泗政发(2011)1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证明县政府经过征求意见后印发了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证据1-13、关于泅水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旧城改造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证明,附关于泗水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证明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证据1-14、关于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符合泗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证明对该片区征收符合泗水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据1-15、关于古城路北地水系景观及城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查意见,附泗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图。证明该项目通过了规划审查,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证据1-16、拆迂补偿款专项资金证明。证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专项资金足额到位。证据1-17、安置房户型图,证明安置房户型。证据1-18、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证据1-19、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附征收决定、公告照片。证明县政府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了公告。证据1-20,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一期房屋征收动员会议现场照片。证明召开了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一期房屋征收动员会议。证据1-21、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一期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公示。证明对泗城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一期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进行了公示。证据1-22、泗建征字(2011)01号公告,附一期征收房屋等情况公示及公告,泗建征字(2011)01号公告及照片。证明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事宜进行了公告。证据1-23、委托书。证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该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上述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证据2、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政发[2011]15号文所涉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证明县政府就泗政发[2011]15号文所涉及房屋征收范围重新进行了明确。表明在《决定》范围内只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证据3、济政复决字(2011)62-6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证明济宁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庭审质证,原告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1-1,说明在征收范围内包含了集体土地。证据1-2征求意见稿和补偿方案的照片,补偿方案的照片和被告主张的公证书公证的征求意见稿的照片内容一样,至少有一个是用其它照片顶替的,被告所主张的内容不符合事实。证据1-3发放明白纸和征求意见书,会议上未看到被征收入,参会人数不能达到征求意见的效果。证据1-4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告的所属部门对不配合政府征收的就认定为违法建筑,是证明被告侵犯原告及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证据。证据1-5城乡建设局不是房屋征收部门,无权做出该函。证据1-6与事实不符。被征收人均未知情。证据1-7社会风险评估没有估算到征收的集体土地,此评估报告作出的评估不合法。证据1-8被通知参加听证的大多数是被告所属的政府机关部门,被征收入未接到通知,缺乏主要利害关系人的参与。证据1-9听证的人数太少,被征收涉及到900余户,参与意见仅是几户,导致听证结果不合理,不公正。证据1-12不合法,补偿方式不合理,补偿不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的,而是由县政府制定的优惠价。证据1-13报告无公章,不能证明其真实性,不予认可。证据1-14不符合整体规划。证据1-16中的2000万元不能认定征收补偿是合法的,也不能满足整个片区的拆迁补偿资金。证据1-20不能证明征收行为合法。证据1-22未对所有被征收人进行登记,说明被告的程序不合法。证据2公告所表述的内容不符合事实。证据3复议决定书认定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对被告提交的其它证据无异议。被告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3中的买卖协议书系无效的,该土地是国有资产,国资局未进行确认。证据5县政府已重新公告了不包含集体土地。证据6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2月份降雪4次,所以2月20日公示时照片上面的雪迹是2月16日的降雪。不能证明是原告主张的3月1日的降雪。经质证对证据作如下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1-18,系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被告提供的其他证据与本案具有关联性,系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性证据,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力,予以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1系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确认;证据2、5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予以确认;证据3、4能够证明原告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予以确认;证据7被告无异议,予以确认。证据6能够证明2-3月的降雪情况,但仅凭照片上的雪迹和当事人的记忆,尚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2011年4月6日,被告作出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将包括原告房屋在内的涉案片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原告对《决定》不服,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济政复决字[2011]62-65号复议决定对被告作出的《决定》予以维持。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另查明,案外人王强等人因不服被告作出的该《决定》,曾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复议认为:该《决定》将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但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泗水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22日作出了《关于泗政发[2011]15号文所涉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对征收范围进行重新申明。该《公告》部分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中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部分。遂于2011年7月11日作出济政复决字[2011]29号复议决定,确认该《决定》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部分违法。本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的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入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本案中被告制订的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主房按照该地块多层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产权调换的,安置房超出主房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入出资,超出10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房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房价;被征收主房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优惠价增加300元/n1: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显然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补偿方案上述规定对被征收入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应予撤销。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6日作出的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庆文审判员张玲审判员李传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书记员王黎
2023-09-01 01:45:47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申诉书怎样写

在百度文库里面找.
2023-09-01 01:46:013

烟草证快到期了,怎么更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二)原许可证正副本;(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办证程序1.申请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2.受理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4.审核审批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5.决定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扩展资料《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烟草专卖局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材料,或补正的材料仍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六)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第二十五条地市级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请时,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查机关或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的许可类事项申请时,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第二十七条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由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第二十八条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认为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通过公告栏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第三十条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受理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机关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10日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第三十二条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申请类型属于许可类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类型属于管理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烟草专卖许可证
2023-09-01 01:46:101

税务听证会流程

法律分析:税务听证会流程为: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3、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4、组织听证。5、听证决定。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23-09-01 01:46:171

驾驶证听证理由怎么写

范文一:尊敬的xx:你局 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单位或个人签章)年 月 日《听证申请书》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后,被处罚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时使用;3、填写要求:“ ”处:分别填写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名称和处罚文书文号。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装入税务档案。范文二:申请人:林xx ,女,汉族,19xx 年3月4日出生,住XXXX。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事实与理由:贵局于20XX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敬礼申请人:20XX年4月29日
2023-09-01 01:46:441

行政诉讼再审中听证申请如何写

听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请求听证的目的; (三)申辩理由及其依据; (四)申请递交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 (五)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 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09-01 01:46:531

几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书

1、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更多关于几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书,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27c54b1616096039.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01 01:47:031

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几日内提出

法律主观:听证申请书应在行政机关告知被处罚人其所享有的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可以申请听证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2023-09-01 01:47:111

要求听证应在几日内提出

法律主观:听证申请书应在行政机关告知被处罚人其所享有的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可以申请听证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2023-09-01 01:47:221

周村区北郊镇黑土村什么时候拆迁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黑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周征补公告〔2022〕8号为满足周村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周村区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黑土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周村区人民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北郊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黑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山东安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千台KT芯片测试机械手臂和三百万套5GLDS通讯天线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周村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11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拟征收联通路以南,月河以东,淄博鹏丰铝业有限公司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498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4982公顷(工业用地1.4982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周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7.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的规定执行。四、安置意见经黑土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就业保障安置。向被征收土地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黑土村村民委员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33.7095万元。由周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黑土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4月8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黑土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3月4日起至2022年4月3日止。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向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特此公告。附件: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2023-09-01 01:48:281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和刑事案件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
2023-09-01 01:48:373

涉及听证的文书主要是

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书,听证通知书
2023-09-01 01:48:441

法律规定的三日内包括节假日吗 法律依据

避开节假日,顺延。
2023-09-01 01:49:079

税务行政许可的听证时可以口头提出吗?

税务行政许可的听证时,可以口头提出吗?税务行政许可的听证是可以口头提出的
2023-09-01 01:49:3311

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的办法

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听证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听证(以下简称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活动。第三条 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公众可以查阅听证笔录。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组织听证,适用本办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听证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听证程序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第六条 下列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组织听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二)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三)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依法被告知听证权利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情形为:(一)多人同时申请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二)准予申请人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其相邻权人重大利益的;(三)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准予申请人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其他同业经营者重大经济利益的;(四)其他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第八条 听证由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组织,具体由其法制机构负责。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组织听证。第九条 依法应当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的听证,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机关组织,或者由该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的听证,由作出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第十条 听证参加人员包括:(一)听证工作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等。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但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由听证主持人指定。(二)听证当事人,包括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三)听证专业人员,包括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等。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安排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到会的请求,是否允许,由听证主持人决定。第十一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二)经过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三)熟悉听证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胜任听证主持人工作;(四)在本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6年以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程序主持听证,公平、合理地确定发言顺序及发言时间;(二)决定证人是否出席作证;(三)接受并审核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要求听证当事人、听证专业人员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四)依法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止;(五)维护听证秩序,制止和纠正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六)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书;(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三条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一)公正主持听证,全面、客观地听取听证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保障听证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三)保守听证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记录人应当如实制作听证笔录并承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义务。第十四条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二)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是近亲属的;(三)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四)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或者放弃听证;(二)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三)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本办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四)对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审查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五)对听证笔录进行审核,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六)查阅有关听证的卷宗,获得听证材料的副本;(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 听证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一)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会;(二)如实陈述、举证、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三)遵守听证纪律;(四)保守听证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第十七条 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一方人数为10人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推选有困难的,行政机关可以与有关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协商确定代表。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一方代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人,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适当增加人数。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听证公告、听证告知、听证申请受理、听证通知、听证材料管理等听证工作制度。听证工作制度和听证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或者在实施本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应载明拟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期限,代表确定办法等。公告期应当不少于20日。公告期内,有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公告期满,无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案卷中载明,不再举行听证。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拟听证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的听证权利及其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行政机关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听证告知书应当直接送达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组织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利害关系人无法直接确定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并确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申请提出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发出书面听证通知书,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听证的时间、地点及听证所需要的时间;(二)听证主持人以及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四)申请回避的权利;(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法律后果;(六)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按时出席听证会。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告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书面记载。第二十三条 申请举行听证的一方在举行听证前撤回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由行政机关书面记载,行政机关可以不举行听证;申请举行听证的一方为2人以上,部分撤回申请的,由行政机关书面记载,但不影响听证的举行。第二十四条 听证会开始前,记录人应当查明听证当事人的到场情况,并验明身份,宣布听证纪律和注意事项。听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由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中记载,并向听证主持人报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二十五条 参加听证会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一)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四)不得使用污辱性、威胁性、要挟性语言和其他不文明语言;(五)不得在会场内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喧哗、吵闹;(六)不得进行其他干扰听证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听证当事人、听证专业人员等违反听证纪律,听证主持人有权制止并提出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退场。严重扰乱听证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六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参加人员,宣布听证事项,告知听证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二)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提供审查意见及相关证据和理由;(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意见和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所有与申请该行政许可有关的证据都必须当场质证;(四)听证主持人可以根据需要向听证当事人、听证专业人员询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就听证事项向有关人员发问,应邀参加听证的专业人员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就听证事项的有关问题陈述意见;(五)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作最后陈述;(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中途退出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二十七条 在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可以即时提出异议。听证主持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改正;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可以驳回异议,但应当说明理由,并由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中详细记载。听证结束后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向听证组织机关的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异议。听证组织机关的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经调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可以要求该行政机关重新组织听证,并另行确定听证主持人;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八条 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记录人应当将听证会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四)听证的时间、地点;(五)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证据、理由;(六)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质证内容及相关证据;(七)其他必要的事项。听证主持人认为必要的,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辅助听证记录。第二十九条 听证笔录应当经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确认无误或者补正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不能当场制作完成的,由听证主持人指定日期、场所供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阅读,并由其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书面记载,并详细记载其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原因。第三十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制作听证报告书,并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书一并报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报告书应当载明听证会的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主持人的意见。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三十一条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发现新证据、出现新情况,可能影响正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以再次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再次听证,是否准许,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延期,有正当理由的;(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缺席,使听证无法有效举行的;(三)听证开始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重新确定听证主持人、记录人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四)其他依法应当延期的情形。除重新确定听证主持人的听证延期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外,其他听证延期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决定延期听证的,应当在延期听证的原因消除之日起5日内举行听证,并由行政机关负责将延期举行听证的日期和地点通知参加听证的有关人员。第三十三条 在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听证:(一)利害关系人死亡或者终止,需要等待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表明是否参加听证的;(二)利害关系人中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继续参加听证的;(四)发现应当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未被通知参加听证的;(五)证据需要重新鉴定、勘验调查或者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作证的;(六)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中止听证由听证主持人决定。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在中止听证的原因消除之日起5日内恢复听证。恢复听证的时间、地点和重新确定或者补充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由行政机关负责通知。第三十四条 在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全部缺席的;(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全部声明放弃听证的;(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全部中途退场的;(四)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前款规定的情形终止听证的,不得再次对同一事项申请听证。终止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并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未组织听证的,或者不依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但撤销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除外。因撤销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赔偿。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听证义务的;(二)对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未组织听证的;(三)不依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实施其他违反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第三十七条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或者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一)听证主持人违反听证程序的;(二)听证主持人非法剥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的;(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故意在听证笔录上作虚假记录的;(四)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或者拒绝在听证会上陈述的;(五)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在听证会上提供虚假、重大错误信息的;(六)实施其他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行为的。第三十八条 组织听证的时间不计入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本办法规定的“3日”、“5日”、“7日”、“20日”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其他工作条件。组织听证所需经费由行政机关承担,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由行政机关邀请的非行政机关的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听证,行政机关可以给予适当补助。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听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1 01:49:561

2022年烟草证办理新规?

卖烟是固定位置,不能流动,没有异地办理的必要,就没有这个规定,新规严格规定了一地一证的要求,不准移动使用,不是移动使用证件,禁止异地办理。
2023-09-01 01:50:124

自愿放弃行政听证告知的承诺书范文怎么写

自愿放弃行政听证告知的承诺书范文这样写。1、本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2、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放弃XXX。3、本人做出承诺:由此产生的后果本人自行承担。4、承诺人签字,盖章。
2023-09-01 01:50:211

凤凰县烟草专卖怎么办烟草证?

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这也是难点所在,你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办证部门问一下),其它好办。
2023-09-01 01:50:303

烟草证档位怎么划分

烟草证档位是在类别划分周期内根据采购的月均条数进行划分,档位分为P1至P11。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地市级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由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 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原许可证正副本;(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3-09-01 01:50:441

2022年烟草政策放宽

新烟草证规定是怎样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则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第三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第九条 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第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 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 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原许可证正副本;(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六条 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第十七条 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原许可证正副本;(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 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主体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第十九条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二)原许可证正副本;(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第二十条 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停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许可证正副本;(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停业期间,许可证正副本交由审批机关暂行保存。第二十一条 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发还原许可证正副本。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遗失或损毁证明;(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三条 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情形发生后30日内申请歇业;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申请歇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许可证正副本;(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烟草专卖局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材料,或补正的材料仍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六)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第二十五条 地市级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第二十六条 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请时,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查机关或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的许可类事项申请时,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第二十七条 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由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第二十八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认为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通过公告栏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第三十条 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受理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机关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10日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第三十二条 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申请类型属于许可类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类型属于管理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第三十三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1]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按规定提出歇业申请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注销许可证。第三十五条 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歇业申请的;(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四)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五)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发生以下法定情形之一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注销该烟草专卖许可证:(一)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二)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回的;(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四)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第三十七条 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注销许可证时,应当根据歇业申请、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公告或检查记录等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审批表,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注销该许可证。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后,审批机关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原持证人并收回原许可证,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三十九条 依法注销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通过公告栏、烟草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1]第六章第四十条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许可文书包括申办许可证过程中的各类申请表、烟草专卖局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烟草专卖局内部审批表等格式文本。第四十一条 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或本行政机关印章。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10日内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可以由审批机关委托受理机关送达。第四十二条 审批机关对许可类事项的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公告栏、烟草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等方式,将许可事项、被许可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许可有效期限、许可证号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予以公告。第四十三条 公众要求查阅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公众查阅内容不包括烟草专卖局内部审批表。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建立行政许可卷宗归档保存制度,对办理完毕的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文书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 [1]第七章第四十五条 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中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2023-09-01 01:50:521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业损害调查听证活动,维护听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调查程序中举行的产业损害调查听证。第三条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听证。第四条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听证一律公开举行。第五条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就产业损害及其因果关系要求国家经贸委举行听证,或者国家经贸委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可以举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第六条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向国家经贸委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书面申请。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听证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请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第七条 国家经贸委举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应当组织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举行前20日将举行听证的决定、听证事由、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事项以公告方式或者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相关利害关系方。第八条 利害关系方应当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公告发布之日起或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方式向国家经贸委进行登记,提交听证会发言概要及相关证据材料的通用语言文字正本一式10份。第九条 听证当事人包括已向国家经贸委登记参加听证的提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第十条 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提出延期听证的申请;是否准许延期,由国家经贸委决定。第十一条 听证主持人通常由3至5人担任,其中1人担任首席听证主持人。第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各利害关系方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与本案利害关系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利害关系方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利害关系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  利害关系方提出回避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是否回避,由国家经贸委决定。第十三条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会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听证会;    (二)确认听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  (三)向听证当事人发问;  (四)决定是否允许听证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是否对已出示的证据进行鉴定;  (五)决定中止、延期或者终止听证;  (六)维持听证会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予以警告或制止;  (七)听证过程中需要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听证当事人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由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进行听证登记时向国家经贸委提交参加听证会的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 听证当事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听证会;  (二)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  (三)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四)对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六条 听证会开始前,听证主持人应当首先查验听证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资格,宣读听证会纪律,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十七条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首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读案由;  (二)听证申请人陈述要求举行听证的事实和理由;  (三)听证当事人陈述;  (四)听证当事人最后陈述;  (五)首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第十八条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机关在听证会上应进一步收集信息,并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及提交证据材料的机会。第十九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载明有关情况。第二十条 听证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所作的口头发言和陈述均应以听证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经贸委提交的书面材料为准,相关补充证据也应在听证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经贸委提交。
2023-09-01 01:52: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海关听证的范围为取消或暂时取消企业的报关资格、吊销报关员证书,对自然人处以1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10万元以上的罚款以及海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条 属于海关听证范围的,海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四条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海关告知后3日内向海关提交《听证申请书》,列明听证要求和理由,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海关告知后3日内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当事人放弃听证要求的,应当有书面记载,以作存档。第五条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委托代理人申请和参加听证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列明委托权限。第六条 海关接到《听证申请书》后,应严格审核,并作出是否举行听证的决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对下列不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不组织听证:  (一)申请人不是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二)未在海关告知权利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  (三)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  (四)其他不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第七条 在海关组织听证时,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参加听证。海关认为必要的,也可直接通知其参加听证。第八条 听证应由海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作听证主持人。主持人一般可由1至3人组成,并另指定1名记录员。第九条 海关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制作《听证通知书》,并在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决定不举行听证的,应制作《不予听证通知书》并载明理由通知申请人。第十条 当事人接到《听证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海关予以书面记载。在听证举行过程中当事人放弃申辩和退出听证的,海关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并记入听证笔录。第十一条 当事人要求在听证时证人到场作证的,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在听证的24小时前向海关提供证人的基本情况。第十二条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第十三条 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秩序,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主持人许可。  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或有鼓掌、喧闹等其他扰乱听证秩序的行为。  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采访。第十四条 主持人应核对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及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的身份。第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以及记录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记录员、翻译人员的回避,由主持人决定;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部门行政首长决定。第十六条 证人到场作证时,主持人应核对其身份,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如实作证所应负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  (一)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场的;  (二)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成立,需重新确定主持人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或者有新的事实需要重新调查核实的;  (四)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第十八条 听证过程中,调查人员对认定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第十九条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应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意见;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第二十条 听证结束,当事人应将申辩材料及有关证据提交听证主持人。第二十一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后交双方审核,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正或者改正,经确认无误后,听证主持人、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第二十二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听证情况,对原拟作出的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并向海关行政首长提出复核意见。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3-09-01 01:52:111

收到听证告知书书怎么处理

三日内决定是否申请听证.,如果放弃听证,就等着行政处罚吧,建议申请听证,三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进入听证程序,听证是不收费的.
2023-09-01 01:5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