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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分析: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4.7”爆燃事故

2023-09-08 15: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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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4.7”爆燃事故

2000年4月7日晚18时45分许,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牛津布车间发生爆燃并引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火灾烧毁车间内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烧损一套涂层生产线,过火面积达67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折款25万余元。

  一、事故经过

  2000年4月7日晚18时45分许,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牛津布车间在生产时突然发生爆燃,并引燃车间内堆放的成品及半成品,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当班工人随即报警。18时53分,江阴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派遣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19时13分,消防车赶到现场,此时车间已是一片火海,火势正在向邻近厂房迫近,消防官兵迅速展开扑救,并向无锡消防支队请求增援。19时30分左右,江阴消防大队和无锡消防支队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挥灭火及救援工作。经紧急排查,认定现场还有四名职工。19时43分,进入火灾现场救援人员搜寻到两名工人,并确认已死亡;20时05分,大火被彻底扑灭;20时10分,另两名工人在火场被找到,确认也已死亡。火灾中另有两名工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据调查,该厂生产涂层布所用涂层原料主要是丙烯酸酯树脂涂层胶(供货商是吴江市兴塘化工助剂厂,主要成份为丙烯酸酯树脂和甲苯,其中甲苯含量为80—81%,经取样测定样品的开口闪点低于19℃)和958稀释剂(供货商是江阴市陆桥中心校办溶剂厂,经取样测定样品中合60%的甲苯,样品的开口闪点低于19℃)混合后的胶料。4月7日下午该车间正常生产170T涂层布,其用胶料量为每平方米布32克,布料行走速度为每分钟34米。到18时左右,开始转为生产600D涂层布,其用胶料量为每平方米布80克,布料行走速度调至为每分钟17米,至事故发生时已生产600D涂层布约650米。由于转产600D涂层布后,用胶料量大为增加,而烘箱内加热温度不变,排风量不变,因而在烘箱内的有机溶剂挥发量增大。

  据此,调查组认定: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涂布生产线发生爆燃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生产设备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没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排风系统不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以至该涂布生产线在涂层、刮料、烘干、卷料的过程中,涂布的表层及烘箱空间内充满了涂料挥发出来的可燃性混合气体(蒸气),在涂布卷料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高电位静电放电火花的引燃下,引爆烘箱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间接原因:

  1、企业对化学危险物品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该企业的领导、各级干部和职工对生产中所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的成分、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都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无知和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导致盲目蛮干、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2、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该企业的涂层生产经涂层、刮料、烘干、卷料等工艺过程,其涂层所用原料含有大量可燃液体,并在烘干过程中蒸发为可燃气体,该生产属于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因此从工艺设计、设备装置到运行管理都必须符合其危险性特点的安全生产要求。

  该涂层线是97年由当时的厂长顾长法在上海塑料一厂“星期天工程师”的指导下,参照上塑一厂的钢带机的结构(上塑一厂的钢带机是仿造意大利设备),对购买的旧设备改造制成,其设备电机均不防爆,没有有效的静电消除装置,而且排风系统不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企业在97年新增涂层生产线过程中,未按国家规定申报项目,未经过“三同时”审查,以致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

  3、企业管理比较混乱。

  (1)作为大量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保管、领用等没有严格的规定。所购买的化学原料无危险标志、无安全标签、无安全技术说明书;企业对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没有严格的检验入库、领用等制度,没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危害、防护、应急等知识的教育。

  (2)生产现场较为混乱。大量成品、半成品放置在生产车间内,厂区内化学危险物品乱堆乱放情况严重。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作为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单位没有制订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没有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综上分析,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生产设备缺乏有效的安全装置、严重违章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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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注: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开车遇到突发事件如何解决   制动突然失灵关键动作:抢档减速这时应想方设法尽快停车。迅速脱开高档抢入低档,利用发动机的怠速牵制作用使车速降低,同时把握好方向。根据“先让人后让物”的避让原则,避开危险目标驶入路边安全停车。若情况紧急且手制动有效,应充分利用其制动力,尤其是自动档车型。但不可一次拉得过猛,以防高速旋转的运动件受猛烈制动而损坏,丧失制动力。   若下坡途中制动失灵,切不可因交通情况暂时良好而心存侥幸,否则车速越来越快更无法控制。这时应果断地将汽车擦靠路边的土坡、大树、岩石等天然障碍物,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轮胎突然爆裂关键动作:握紧方向松油门若行驶中前胎突然爆裂,汽车立即会向破胎一侧跑偏。此时双手应尽全力控制好行驶方向,放松油门,保证车辆缓缓驶向路边,平稳减速,利用发动机的牵制阻力使其自行停住。在车速未得到降低以前,切不可急于使用制动,否则易产生剧烈横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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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04:32:541

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案例(一)

一、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12·17”机械伤害事故    2003年12月17号凌晨1点30分,位于飞云镇南港村工业点的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陈章凯,男,17岁,四川省资中县人。    1、企业概况   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创办于1993年,原厂址在仙降镇,1998年搬迁至飞云镇南港村工业点。企业现有职工108人,企业总资产1500多万元,2002年工业总产值1500多万元。主要生产箱板纸,法人代表徐启慧。    2、事故经过    12月17号凌晨1点30分,造纸机操作工陈章凯、王红丙、张林军、戴伟忠等人在造纸车间上夜班,陈张凯和张林军共同操作一台复卷机。陈张凯在调节复卷机滚筒时,由于工作服的纽扣没有扣上,在调节滚筒时衣角被复卷机调节支架的固定螺钉钩住,由于螺钉随着机器转动,转速每分钟可达几百转,因此陈章凯随即被机器拉了进去,甩在机器的旁边,头撞在复卷机的起重葫芦支架上。   这时在旁边的张林军赶紧跑去把复卷机关了。王红丙跑去把车间主任曾友根叫来。曾友根看见陈章凯仰面倒地,胸部以上鼻子以下部位都是鲜血,喉咙里有喘气的声音,眼睛闭着,左胸上部的衣服都被撕碎了。接着股东项老板过来打了120电话,把陈章凯送到人民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凌晨2时多死亡。    3、现场调查   造纸车间的复卷机滚筒调节支架固定螺钉设计有缺陷,存在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职工有违章操作现象。    4、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员工上班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服装必须紧身灵便,不得飘荡;复卷机运转时,滚筒后面不准站人。死者陈章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上班时工作服没上纽扣,且在调节滚筒时没有站在滚筒的侧面,而是站在滚筒的后面,以至衣角被运转中的螺丝钩住,人被带进后甩出,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严,导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反劳动保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5、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6、事故责任   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和敦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严,导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反劳动保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浙江华康纸业有限公司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死者陈章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反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和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上班时工作服不上扣,衣角被运转的螺钉钩住,以至自己被滚筒带进后甩出致死,负有直接责任。因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二、原安阳镇东山中埠村“12·17”砂轮伤害事故    2003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位于原安阳镇东山办事处中埠村瑞光大道618至620号的个体无照工场发生一起砂轮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尚志发,男,现年20岁,贵州省关岭县花江镇马皇村人。    1、工场概况   该工场由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四都村人陈泽虎非法开办,生产制鞋刀模。陈泽虎在瑞安开办工场已有10来年的时间,以前由他们兄弟五人一起开办,近二、三年由陈泽虎单独开办。该非法工场雇用员工6名,年加工额约10多万元。主要设备有风割设备2套,双轮砂轮机3台。    2、事故经过    12月17日上午10时,砂轮机操作工尚志发把旧砂轮换下后将新砂轮换上,开机后不到2分钟,“嘭”的一声,砂轮崩裂成三块飞出,其中一块砸到尚志发的头上,尚志发当场倒地,鼻孔出血。工场内在场职工迅速将他抬出门外,叫来120救护车送人民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3、现场勘查   该非法工场租用瑞光大道618号和620号两间民房作为生产场地,其中618号为生活用房,620号为工场。经查,工场内场地拥挤,砂轮机、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技工桌及工件等堆放杂乱。该工场在安装砂轮时,虽有纸垫,却没有夹板。   经查发现,该非法工场的电石发生器和氧气瓶放在一起,没有间隔必要的安全距离(1米以上),且像此类乙炔发生器系国家禁用工艺设备。    4、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尚志发违反砂轮安装和操作规程。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新砂轮两边要用夹板和有弹性纸板垫,装好新砂轮后要试运行空转五分钟后才能使用,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位于砂轮的侧面,而尚志发更换砂轮时既没有使用夹板,也没有试运转,换好砂轮后马上投入使用,并在砂轮的正面操作,致使新砂轮在开启后不到二分钟就崩裂飞出将自己砸死。   (2)间接原因   业主陈泽虎安全意识淡薄,非法开办加工场,没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招收的工人没有进行安全教育,职工缺乏砂轮安全操作知识。    5、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6、事故责任   业主陈泽虎非法经营加工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经费不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招收的工人没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导致职工被砂轮崩裂砸死。业主陈泽虎应对这起砂轮伤人事故负主要责任。   死者尚志发违反砂轮操作规程,更换新砂轮时没有放夹板,没有进行试运转,并在砂轮的正面操作,致使砂轮崩裂飞出将自己砸死。死者尚志发对这起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因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关部门对这次事故的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理。
2023-09-01 04:33:131

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案例(二)

  四、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3·20”机械伤害事故    2004年3月20日上午7时20分,位于塘下镇海安霞霖村罗山大道71号的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内发生一起带钢打卷机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谭朝清,系该厂老职工,汉族,男,42岁,贵州省湄潭县抄乐乡干溪村桥上组人。    1、企业情况   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创办于2003年9月,系独资个体企业,前身为瑞安市带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7亩,企业总资产约50万元,现有员工30人,多数系外来职工。该厂创办几个月来,产值还不到10万元。    2、事故经过    2004年3月20日上午7时上班后,该厂带钢打卷机操作工谭朝清与同班职工杨中星、秦秀华一起操作带钢打卷机。谭朝清在打卷机北端操作卷带,秦秀华在南端操作发料,杨中星在该机中间负责带钢加热。上午7时20分左右,设备中间的操作工杨中星去拉煤,当他回来时,谭朝清已被打卷机的传动轴卷进。在南端操作的秦秀华也未看见,但听到有人说出事了,他立即去拉断总闸,看见谭朝清的衣服被传动轴缠住,看样子人还有一点知觉,并有呼吸,身上也没有出多少血,但脸色苍白,喘气比较大。然后秦秀华马上出去拿把刀子来把谭朝清被传动轴缠住的衣服割断。大约七八分钟后,打120电话求救,而120救护车在渔墩路阻。此时已到场的厂长叫来车子立即与秦秀华一起将谭朝清送到塘下医院抢救,这时120车也到塘下医院了。经医院进行全力抢救无效,谭朝清于当天上午8时许死亡。    3、现场调查   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堪查,发现打卷机的传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岗位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在操作设备时无规可循;现场管理较混乱,地面积水,杂物随地堆放。    4、事故原因   谭朝清忽视安全生产,操作时没有扣好工作服的扣子,衣角被传动轴卷进。这又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仅在开会时口头提醒,但没有制定岗位操作规程,职工在操作时无规可循,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   该厂的设备传动部位没有设置防护装置,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5、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6、事故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制定设备的完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没有制定安全技术规操规程,纵使谭朝清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瑞安市瑞兴紧固件厂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对这起事故也负一定责任。   死者谭朝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操作时没有扣好工作服的扣子,本人对该起事故也负一定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2023-09-01 04:33:331

电工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

  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总是难免有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到的电工安全事故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电工安全事故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1994年4月6日下午3时许,某厂671变电站运行值班员接班后,312油开关大修负责人提出申请要结束检修工作,而值班长临时提出要试合一下312油开关上方的3121隔离刀闸,检查该刀闸贴合情况。于是,值班长在没有拆开312油开关与3121隔离刀闸之间的接地保护线的情况下,擅自摘下了3121隔离刀闸操作把柄上的“已接地”警告牌和挂锁,进行合闸操作。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强烈的弧光迎面扑向蹲在312油开关前的大修负责人和实习值班员,2人被弧光严重灼伤。   二、原因分析   本来3121隔离刀闸高出人头约2米,而且有铁柜遮挡,其弧光不应烧着人,可为什么却把人烧伤了呢?原来,烧伤人的电弧光不是3121隔离刀闸的电弧光,而是两根接地线烧坏时产生的电弧光。两根接地线是裸露铜丝绞合线,操作员用卡钳卡住连接在设备上时,致使一股线接触不良,另一股绞合线还断了几根铜丝。所以,当违章操作时,强大的电流造成短路,不但烧坏了3121隔离刀闸,而且其中一股接地线接触不良处震动脱落发生强烈电弧光,另一股绞合线铜丝断开处发生强烈电弧光,两股接地线瞬间弧光特别强烈,严重烧伤近处的2人。   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临时增加工作内容并擅自操作,违反基本操作规程。   三、事故教训和防范 措施   1.交接班时以及交接班前后一刻钟内一般不要进行重要操作。   2.将警示牌“已接地”换成更明确的表述:“已接地,严禁合闸”。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 ,绝对禁止带地线合闸。   3.接地保护线的作用就在于,当发生触电事故时起到接地短路作用,从而保障人不受到伤害。所以,接地线质量要好,容量要够,连接要牢靠。   电工安全事故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1996年1月31日上午,在某热电厂高压配电室检修508号油开关过程中,电工曲某下蹲时,臀部无意中碰到了508号油开关上面编号为5081的隔离刀闸的传力拐臂杆,导致5081隔离刀闸动、静触头接触,刀闸被误合,使该工厂电力系统502、500油开关由于“过流保护”装置动作而跳闸,6kV高压二段母线和部分380V母线均失电,2号、3号锅炉停止工作40多分钟,1号发电机停止工作1小时。   二、原因分析   油开关检修时断路器必须是断开的,油开关上面的隔离刀闸是拉开的,还必须在油开关与隔离刀闸之间的部件上可靠连接接地保护短路线,要求隔离刀闸的传力拐臂杆上插入插销,而且要加锁(防止被误动)。   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没有装入插销,更不用说上锁,所以曲某臀部无意之中碰上了5081隔离刀闸的传力拐臂杆,导致5081隔离刀闸动、静触头接触,静触头与母线连接带电,于是,强大的电流通过隔离刀闸动、静触头,再流经接地保护短路线,输入大地,形成短路放电,导致该电气系列的502、500油开关由于“过流保护”装置动作而跳闸。   好在由于接地保护短路线质量好,所以,误合刀闸后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但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电工安全事故案例三   一、事故经过   1995年6月17日上午8时40分,四川某厂空气压缩机值班员何某接分厂调度员指令:启动4#机组;停运1#机组或5#机组中的一组。何某到电气值班室,与电气值班员王某(副班长)和吴某商定:启动4#机组后停运1#或5#中的一组。王某就随何某去现场操作,吴某留守监盘。9时,4#机组被现场启动,然后5#机组现场停运。这时,配电室发出油开关跳闸的声音。   电气值班室的吴某判断5#机组已经停运,于是,独自去高压配电室打算拉开5#油开关上方的隔离刀闸。但是,她错误地拉开了正在运行的1#机组的隔离刀闸,“嘭”的一声巨响,隔离刀闸处弧光短路,使得314线路全线停电。   二、原因分析   造成这起误操作事故的原因首先是违反“监护制”。电气值班室的吴某在无人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监盘岗位,违反“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规定,独自一人去高压配电室操作,没有看清楚动力柜编号,没有查看动力柜现场指示信号,也没有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就错误地拉开了正在运行的1#机组的隔离刀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副班长王某的组织工作有疏漏。   1.商定“启动4#机组后停运1#或5#中的一组”,其实没有定。应该明确,到底是1#还是5#,使得在场人员都心中有数。   2.负责人王某离开监盘岗位去现场,没有把吴某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交代,在现场操作后又没有及时通知吴某,负有领导责任。
2023-09-01 04:33:501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及措施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如下:1、事故简要经过。2006年9月18日八点班,开掘工区掘准队工长刘某带领高某等6人在北丈八井七尺二采区轨道巷回收装运皮带料。装好料后由七尺二区轨道巷从里往外带,到第一横贯处(此段坡度7度左右)留下两个叉车用约3公分宽左右的板条打了掩。接着刘某带领高某、郭某、田某一起将已装好的三个斗车从下坡处推到坡上,田某背住第二个斗车,高某、郭某在前面背住第一个斗车,刘某在第二个斗车前面拽。将第一个斗车放至快要接近第二个叉车位置时,高某、郭某急忙闪开,斗车撞到第二个叉车,致使两个叉车冲过原先的板条掩,向下滑去,刘某见势,随即跟着叉车向外边跑边喊。刘某在追车过程中被后面滑下的1吨料车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原因下料人员安全意识差,放车未使用绞车牵引,人工推车,碰到斜坡上未按规定打好掩和使用戗柱的装料叉车,致使装料叉车跑车,人员违章追车,导致后面的1吨料车滑车将人压伤致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不具备出车条件的情况下,盲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事故案例防范措施如下:1、小巷运输严格执行牵引区撤人搁警戒和“五联锁”制度;2、回收大型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有能指导现场安全作业的工作票;3、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2023-09-01 04:33:591

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2023-09-01 04:34:116

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另查明,事发后,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2023-09-01 04:34:422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

武汉欢乐谷
2023-09-01 04:34:53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特殊设备:蒸汽锅炉、空压机、5t汽车起重机、5t或10t行车、蒸汽管道、煤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2.特种作业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空压机操作人员、起重机、行车驾驶人员,蒸汽管道、煤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操作人员。3.该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锅炉、蒸汽管道、空压机、压缩空气管道物理爆炸施工、起重事故。煤气管道爆炸事故。油罐火灾爆炸事故。电伤害事故。4.该起事故的类型是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2023-09-01 04:36:302

安全事故案例会带来什么影响?

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深远的社会影响;给员工带来的伤残、死亡,可能会给家庭、儿女造成致命的伤害,甚至是家破人亡的悲剧,从此改变了他们的命运,重新落入贫困的深渊,痛苦将永远伴随着他们。1、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是天,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根本保障,安全责任重如泰山!2、假如发生事故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发生安全事故给自己带来的是不可逆的毁灭性的影响。3、会给家庭带来什么影响: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有可能是直接失去家庭经济来源,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后果。4、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安全事故直接影响企业利益,企业面临的直接影响是利润下降,并要尽最大努力去挽回经济损失,需要加倍付出人力、物力。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处理善后工作,总结事故教训,企业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安全评级受到影响,责任人会受到相应处理,间接影响企业声誉和信誉。
2023-09-01 04:36:391

09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

炼焦生产的主体设备主要是焦炉。某焦化厂生产工艺主要有:洗煤、配煤、破碎、筛分、焦化、鼓风冷却、氨回收、苯回收、脱硫脱氰等。炼焦原煤经洗煤筛进后去掉杂质获得精洗煤,杂质主要是煤矸石;精洗煤进入煤场储存装置储备,根据炼焦工艺要求按不同煤质进行配煤,并粉碎加工成粉煤;配煤后的粉煤装炉炼焦,煤在焦炉炭化室内经1 400℃高温干馏裂解炭化,同时产生大量有机挥发物(即粗煤气),即焦炉的输出物有粗煤气和焦炭;当炭化室内煤饼炭化成熟后,焦炭由炉侧推焦机推出,再经水洗降温、冷却、破碎加工成为成品焦炭;除由于工艺操作或炉体不严密等原因造成极少部分粗煤气泄漏外,粗煤气首先经鼓风冷却获得粗焦油,再经氨回收装置、苯回收装置去掉氨和苯,进一步脱硫脱氰后获得净煤气。根据上述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单项选择题   1.炼焦生产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有火灾、爆炸危险性,下列(A)说法正确。   A.一定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源   B.一定存在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   C.配煤装置不能实现本质安全   D.根据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焦炉是重大危险源   2.根据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有关焦化厂焦炭和煤气生产工艺说法正确的有(A)。   A. 9t的氨气储罐是危险源   B. 9 t的氨气储罐是重大危险源   C. 9t的氨气储罐是事故隐患   D. 9 t的氨气储罐是重大事故隐患   多项选择题   针对苯及其回收装置,下列(B、D)说法正确。   A.因为苯是危险化学品,所以苯是危险源   B.有苯的苯回收装置是危险源   C.因为苯是危险化学品,所以苯是事故隐患   D.泄漏苯的苯回收装置是事故隐患
2023-09-01 04:36:471

意外事件案例

问题一:意外事件致死案例 据个例子吧~~ 邻居A带领邻居家孩子B去水库游泳,不慎小孩子淹死了。A能救助却不救助。不作为故意杀人罪。3~10年或者10年以上。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一般不会出现特别高的刑期或者死刑。 A买把刀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撞上一个人,这人重伤。A不管,导致人死,也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如果A想办法救治,结果没挽回那人的生命,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3~7年。 一般来说,自己的过失导致别人受伤,而不采取有效的办法组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都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特殊情况的话就比较麻烦,如果过失直接导致人受重伤,就算救也救不了,这时候就算没去救治。也就是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处理。关键看那个人有没有救活的可能性。 问题二:意外事件举例子 某中学,两学生关系本来比较要好 某次,在下课时楼梯处,两学生相互打闹,结果其中一人不慎将另一人从楼梯推下,被推者从楼上滚到楼档间,因头部受到撞击,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法院判决:推人的学生本案付主要责任,承担50%,赔偿X万元,学校监管不力,付次要责任,承担30%,学生本身附有一定责任,承担20%。 由于被告属于未成年人,本案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所以减免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地,某商场搞室外装修,因为员工疏忽,将钢架从高空掉落,正好将路过的行人A某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法院认定,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是导致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故违规员工承担主要责任,由其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商场方面装修,本身附有不可推卸责任,承担次要责任,A某属于正常步行,不负责任 由于本案属于意外人身伤害致人死亡,因此没有刑事处罚 另外,一部很老的电视剧,陈宝国主演的叫(罪证),说的是陈宝国饰演的某集团老板罗裴石,已婚后又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因为感觉良好,而且很谈得来,渐渐二人有了婚外情,但最后,罗发现这个女孩,居然是自己前任女友为自己生的孩子,是自己女儿!结果,在一处施工废墟旁,二人发生争执,罗不愿告诉女孩二人关系,怕伤害女儿,但是女孩说已经怀上罗的孩子(好 *** ......),二人推搡后,女孩不慎跌入悬崖死亡。 最后的结局,是罗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7年。 法律来说,过失致人死亡罪,大致可以分两种:一类,是特定对象,另一类,是无特定对象 比如第一个案例和电视剧,由于当时双方是有针对的面对对方,主观上没有伤害对方的意图,只是因为特殊原因,过失导致他人伤害后死亡的,最高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责任 第二种就是第二个案例,目标对象是无固定人群,因为施工等高危作业不慎导致他人伤亡的,由其所雇公司等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意外事故,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除非出现重大人身伤亡(如致多人死亡等)哦 谢谢采纳 问题三:交通意外事故的案例分析 有一货车和一摩托车同行,但后来摩托车超车在货车前不久他突然停的前面,货车司机来不及刹车便撞死了摩托车车主,且摩托车车主无驾照和车照。请问责任如何分? 赔偿是怎样的?货车司机全责。摩托车无驾驶证和车牌照,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但与事故责任划分关系不大。因为事故致人死亡,货车司机除了赔偿责任之外,还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主要有几下几项:死亡赔偿:根据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工资,按20年计算;财产损失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抚养费赔偿:根据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人均生活费,按20年计算;丧葬补偿:根据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工资,按0.5年计算; 问题四:刑法案例20 寻衅滋事罪,过失杀人和意外事件的区别 1闹事不杀人 2过失杀人是行为有过失但是没有主观杀人意识而杀人 例如打人打破内脏致死 3没有过失而杀人了 例如打猎杀死了路过的人 问题五:怎么理解无罪过事件的意外事件 首先。 车祸也有意外事故,也有责任事故。 意外事故是无主观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结果。这个话已经很明确了该法条的概念。 车祸中,责任事故基本都是由违法行为,违章行为造成的。 如果该车祸事故中,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责可以判定为意外事故。 车辆作为特殊工具,自身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会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那么使用和操作车辆的人,从培训、考核、发证、依法依规使用该工具的过程都需要监督和管理。 目前发生死亡事故,会追究发证机关的考核责任。 问题六:求致人死亡的意外事件案例 某中学,两学生关系本来比较要好 某次,在下课时楼梯处,两学生相互打闹,结果其中一人不慎将另一人从楼梯推下,被推者从楼上滚到楼档间,因头部受到撞击,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法院判决:推人的学生本案付主要责任,承担50%,赔偿X万元,学校监管不力,付次要责任,承担30%,学生本身附有一定责任,承担20%。 由于被告属于未成年人,本案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所以减免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地,某商场搞室外装修,因为员工疏忽,将钢架从高空掉落,正好将路过的行人A某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法院认定,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是导致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故违规员工承担主要责任,由其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商场方面装修,本身附有不可推卸责任,承担次要责任,A某属于正常步行,不负责任 由于本案属于意外人身伤害致人死亡,因此没有刑事处罚 另外,一部很老的电视剧,陈宝国主演的叫(罪证),说的是陈宝国饰演的某集团老板罗裴石,已婚后又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因为感觉良好,而且很谈得来,渐渐二人有了婚外情,但最后,罗发现这个女孩,居然是自己前任女友为自己生的孩子,是自己女儿!结果,在一处施工废墟旁,二人发生争执,罗不愿告诉女孩二人关系,怕伤害女儿,但是女孩说已经怀上罗的孩子(好 *** ......),二人推搡后,女孩不慎跌入悬崖死亡。 最后的结局,是罗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7年。 法律来说,过失致人死亡罪,大致可以分两种:一类,是特定对象,另一类,是无特定对象 比如第一个案例和电视剧,由于当时双方是有针对的面对对方,主观上没有伤害对方的意图,只是因为特殊原因,过失导致他人伤害后死亡的,最高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责任 第二种就是第二个案例,目标对象是无固定人群,因为施工等高危作业不慎导致他人伤亡的,由其所雇公司等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意外事故,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除非出现重大人身伤亡(如致多人死亡等) 问题七:案例分析,是假想防卫和意外事件,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嗯,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要依所犯的罪进行处罚。 本案中,王某下班回家,路上被人打劫,并与劫匪厮打,此时,王某在行使正当防卫权。 而便衣警察被误认为是劫匪同伙,进而被王某用电工刀同伤,就要区分是假象防卫还是意外事件了。 我各人认为,本案属于假象防卫,对于假象防卫处理结论有三个 1 不认为是故意犯罪,理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之心而无犯罪之意 2 如果有过失,按照过时犯罪处理,这个案件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3 如果确实没有过失,认定为意外事件,无罪。 结合本案,便衣警察的行为不是不法侵害,只是王某误以为不发侵害,属于假象防卫,但王某应当意识到刀可能造成人死亡的后果,但还是捅了一刀,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八: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一般控制在30%。你们应承担70%。 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问题九:为什么说,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罪?浅显得解释下,一个案例也行。。。。 详细的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A住在一左手楼,B住在一楼右手,两个人进出只能通过同一个楼口,当地是冬天,有一天天黑B回家的时候买了一扎啤酒(9瓶一扎),因为包装不好只能抱在怀里,楼口的灯坏了,气温又较低,在家门口不小心闪了一下,没有摔倒,但是一瓶啤酒掉到了地上,地面有雪,所以没有发出较大的响声,但是酒瓶破了,啤酒流了出来,并且被冻了一小块冰,B回家后发现少了一瓶,但是因为天冷,再说又不值几个钱,没有在意,过了一会A下夜班回家,在进楼口的时候因为天黑没有足量的光线也没有看到地上的冰,摔了一跤,头部着地,摔得脑出血死亡,这个就是意外事件,你不能说是因为B的行为就是他直接、故意的杀人,所以B的行为不是犯罪。 问题十:意外交通事故撞死人不负刑事责任案例 要看事故 的责任,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才负刑事责任。其它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2023-09-01 04:36:551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另查明,事发后,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2023-09-01 04:37:222

求交通事故实例

1 在延吉延边医院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放生了事故,一个卖猪肉的和一辆私家车相撞。具体原因不知道,但是,卖猪肉的先生一躺下,正在医院~1年前~
2023-09-01 04:37:34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5事故原因分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船舶始终未封舱是导致某轮沉没的直接原因   某轮平时就存在着航行经常不按规定封舱的情况。此次事故发生前,某轮从某港开航时又未按规定进行封舱。航行途中,船长从天气预报中得知将有大风浪,也没有安排船员封舱。特别是在事故前一日晚,该轮高潮进港未果,必将在海上遭遇中雨和大风事故。当日早晨,该轮进港过程中遭遇大风浪时,船长叫船员封舱,但此时因风浪太大,封舱已不可能。某轮未封货舱,货舱口在大风浪和雨水中始终敞开,造成海水和雨水毫无阻挡进人货舱,致使船舶丧失浮力,直接导致了船舶左倾并最终沉没。   2.救生筏存在严重缺陷及弃船登筏时机不当是造成某轮船员遇难的直接原因 (1)某救生设备厂自开始生产该型救生筏至今,一直未取得该救生筏《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实际上不具备生产该型式救生筏资格。某轮配备该型式救生筏,不符合ZC规范要求。 (2)而某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主要从事海洋捕捞渔船气胀式救生筏的检修,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认可证书,不具备为沿海货物运输船舶配备的救生筏进行检验的资格,但该救生筏检验站却对某轮救生筏进行了检验,并且签发了标有“本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认可字样”的《气胀救生筏检修证明》。该检修证明与ZC认可的证书格式完全相同,使船舶检验和船舶安检人员在不熟知该站是否具有检验资质情况下,无法辨认其有效性。   由于船舶配备的救生筏属渔用简易救生筏,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严重缺陷,船员登筏后即产生漏气,直接导致11名船员落水遇难。 另外,某轮遭遇风浪特别是船舶左倾后,船员情绪不稳定,心理恐慌,船长对遇险形势判断失误,认为船舶会迅速倾覆,所以选择了黑夜、风大浪急时登筏弃船,弃船时机选择不当。   3.天气海况恶劣是造成某轮沉没及船员遇难的客观原因。 事故发生当天的天气海况为:中雨,风力7~8级,阵风10级,大浪到巨浪,最低气温4.1 C°。恶劣的天气海况致某轮当日早晨第二次进港过程中操纵困难,航速降低,船舶难以控制,导致再次搁浅。此后,尽管船舶抛锚开船抵抗风浪,但长时间遭遇的狂风巨浪已严重超过某轮的抗风能力,使该轮在风浪作用下走锚,甲板上浪、货舱大量进水,船舶倾斜,最终导致沉没。   恶劣的天气海况使许多救助措施无法实施,直接导致救助成效不大。由于当天风大浪急、黑夜、天气寒冷、水温低,船员落水后体温下降很快,无力自救;其他救助力量难以展开搜寻。   4.港口通航环境差是造成某轮搁浅的客观原因 该港口门外是开敞式海域,既无挡风遮浪的自然屏障,也没有防波堤等防浪设施和避风锚地,船舶无处避风,加之流沙底质,易发生船舶走锚。   该港航道水深变化较大。因长时间未进行测量,现可查到的最新水深资料是几年前的,已不能反映目前水深的实际情况。由于该港拦门沙使乘高潮进港船舶的进港时间受到严格限制,又没有真实反映目前水深情况的最新水深资料,加之大部分浮标漂失(特别是作为船舶进出港转向最重要参照物的2号、3号浮标的漂失),仅存的浮标又不发光,使船舶进出该港十分困难。   本次事故中,某轮两次乘高潮进港两次搁浅,未能及时进港导致在港口门外海上遭遇大风浪。 该港的通航环境也给此次救助工作带来困难,大船因水浅无法出河口和靠近难,小船又因风浪大而无法前往救助。因此,各方面虽投入了很大的力量,但成效不大。   综上所述,某轮搁浅沉没事故的原因是该轮事故航次始终舱口敞开,加之气象海况恶劣,甲板大量上浪,海水直接从舱口灌入大舱,造成船舶丧失稳性倾侧沉没。因救生筏存在严重缺陷,船员在风大浪急、黑夜下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弃船登筏,筏体漏气沉没,造成登筏船员落水遇难。某轮搁浅沉没事故是一起重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2023-09-01 04:37:461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5

某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冷轧产品、热镀锌产品等。主要生产过程是用吊车从热轧原料库内把要轧制的钢卷依次吊放到轧机的入口步进梁上。在此生产过程中,同步完成钢卷宽度和外径测量、拆除捆带;之后,将钢卷送至开卷机,钢卷在开卷机上开卷后,经双切剪切掉带钢头部不合格的部分,再由夹送辊送到闪光焊机处,与已准备好的前一卷带钢的尾部焊接起来。焊接后的带钢,通过入口进入酸洗槽前的拉伸矫直机,经拉伸矫直机破鳞并改善带钢板形后,进入酸洗槽除去带钢表面的氧化铁皮,酸洗后的带钢经过漂洗槽漂洗后送入热风干燥器烘干。经过酸洗、漂洗、烘干后的带钢通过出口送到切边剪。在切边剪处,根据上下工序的生产要求,带钢可以切边或不切边。经过切边剪后的带钢通过冷连轧机轧前活套进入冷连轧机。 用于生产冷轧产品的钢卷,按照预定的热处理制度在罩式退火炉中退火,以消除加工硬化,改善带钢的机械性能。退火后的钢卷完全冷却后(≤40℃),用汽车运送到成品库,包装入库。 用于生产热镀锌产品的钢卷,由吊车吊运到连续热镀锌机组的钢卷鞍座上。钢卷在鞍座上人工拆除捆带,由开卷机开卷,与已准备好的前一卷带钢的尾部焊接起来。焊接后能带钢,经碱洗、碱刷洗、漂洗并烘干处理后进入退火炉段。在退火炉段,带钢经预热、加热、均热、冷却和均衡等工艺处理后进入锌锅镀锌。镀锌后的带钢,经过光整、拉矫等处理后进行分卷,卷好的钢卷由卸卷小车卸卷,在鞍座上完成称重、打捆,由钢卷车送到熟镀锌成品库,经人工包装后入库存放。 为满足生产需要,在冷轧车间布置了用于生产的动力设施及各种设备,包括煤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电力线路、桥式起重机8台和各种辅助设施等。 1.请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92)分析上述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物理性和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及部位。 参考答案 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热轧原料吊装:电危害、噪声等。 (2)开卷及焊接:剪切造成的运动物危害、噪声、粉尘、高温物质等。 (3)酸洗、烘干:剪切造成的运动物危害。 (4)冷轧:噪声、电危害。 (5)钢卷退火、入库:高温物质。 (6)热镀锌:电危害、噪声、人工拆捆造成的运动物危害、粉尘、非电离辐射、高温物质等。 (7)动力设施:电危害等。 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开卷及焊接:一氧化碳中毒等。 (2)酸洗、烘干:酸雾、酸腐蚀。 (3)热镀锌:一氧化碳中毒、碱腐蚀。 (4)动力设施:煤气中毒、爆炸。 2.为防止该企业职工发生职业性耳聋,应采取哪些预防和控制措施? 参考答案 (1)通过工艺改造降低轧机噪声。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加强噪声隔离措施。 (4)定期检测噪声强度。 (5)加强个体防护。 (6)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实行轮、换岗制度。 (7)监控职工健康状况,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相关知识】: 1、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2、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 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3)电危害(带电部位*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6)电磁辐射危害(电离辐射:x射线、丫射线、a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上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8)明火危害。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危害(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危害(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危害(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危害(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危害(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危害(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 (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 (5)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1) 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索。 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他错误。 (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6). 其他危险和危害因素。
2023-09-01 04:37:541

交通事故死亡二人判缓刑案例

法律分析:公诉机关藁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司xx等五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河北三 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冯xx,男,1983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司机,河北省辛集市辛集镇xx村人,住本村.2006年12月2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藁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2月13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藁城市看守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3-09-01 04:38:021

事故案例分析:爆炸典型事故案例

实例11:错用氧气替代压缩空气,引起爆炸 1. 事故经过 某五金商店一焊工在店堂内维修压缩机和冷凝器,在进行最后的气压试验时,因无压缩空气,焊工就用氧气来代替,当试压至0.98MPa时,压缩机出现漏气,该焊工立即进补焊。在引弧一瞬间压缩机立即爆炸,店堂炸毁,焊工当场炸死,并造成多人受伤。 2.主要原因分析 (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 (2)焊补前应打开一切孔盖,必须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补焊。 (3)氧气是助燃物质,不能替代压缩空气。 3.主要预防措施 (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如急须焊接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即在动火点10m内无任何易燃物品、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等。 (2)补焊时应卸压。 (3)严禁用氧气替代压缩空气作试压气。 实例12:装卸工违章作业,造成氧气瓶爆炸 1.事故经过 某单位用卡车运回新灌的氧气,装卸工为图方便,把氧气瓶从车上用脚蹬下,第一个气瓶刚落下,第二个气瓶跟着正好砸在上面,立刻引起两个气瓶的爆炸,造成一死一伤。 2.主要原因分析 两个气瓶相互碰撞,压缩气体在氧气瓶碰撞时受到猛烈振动,引起压力升高,使气瓶某处产生的压力超过了该瓶壁的强度极限,即引起气瓶爆炸。 3.主要预防措施 (1)搬运氧气瓶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要戴好安全帽及防震圈。 (2)装卸氧气时严禁滚动。 实例13:焊补装酸罐爆炸 1.事故经过 某单位一装运硫酸的罐体底部漏酸,补焊时,将罐底朝上,人孔朝下放在地面上,当焊工起弧时,酸罐即发生爆炸,当场烧伤焊工,并炸死在场工人一名。 2.主要原因分析 经过取样分析得知,罐体材料不是耐酸钢,在稀硫酸作用下,罐体材料中的铁与酸可发生如下反应: Fe + H2SO4=FeSO4 + H2↑ 由上式可知,在酸罐内会充满氢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超过爆炸极限范围,因此显然是电焊火花引燃罐内混合气体发生爆炸。 3.主要预防措施 焊补酸、碱罐前,必须先了解罐内情况,然后用(硷)水清洗,待其中的液体或气体排净,并使焊件不呈密闭状态时,才能施焊。盛稀硫酸的罐槽,应用耐酸钢板或衬铅钢板制成。 实例14:焊补柴油柜爆炸 1.事故经过 某拖拉机厂一辆汽车装载的柴油柜,出油管在接近油阀的部位损坏,需要焊补。操作人员将柜内柴油放完之后,未加清洗,只打开入孔盖就进行焊补,立刻爆炸,现场炸死3人。 2.主要原因分析 (1)油柜中的柴油放完之后,柜壁内表面仍有油膜存留,并向柜内挥发油气,与进入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被焊接高温引爆。 (2)焊工盲目焊补,酿成事故。 3.主要预防措施 (1)柴油柜焊接前必须进行置换处理,并达到清洗合格标准后,才能焊补。 (2)焊补时应将油柜所有盖、阀门打开,并通压缩空气。 实例15:焊补渗漏的酒精桶爆炸 1.事故经过 某厂制药车间将一个渗漏的酒精桶送到机修组焊补,焊工甲施焊不久,酒精桶爆炸,飞起的桶盖击裂甲的头部,当场死亡。 2.主要原因分析 酒精桶施焊前未经任何清洗,桶内还残留有酒精,酒精易挥发,在密闭容器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气焊时引燃而爆炸。
2023-09-01 04:38:211

有哪些关于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件和事例?

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 6月22日下午,一名10岁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高架下的隔离栏,撞上飞驰而来的桑塔纳小轿车,路面顿时一片血迹,幸好被及时送至医院,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 206国道 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 特大交通事故 ,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2006年11月21日6时40分许, 黑龙江省双城市 周家镇发生一起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5男3女)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7名。 2010年5月21日10时,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乡境内发生一起 特大交通事故 ,有14辆车先后追尾致不同程度受损,并造成8人死亡,其中5人为小学生。 1988、1989年两年中,太原共发生涉及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伤
2023-09-01 04:38:346

交通事故 案例

司机由于刹不住车,掌握不住方向把大货车开到高速公路上的施工区,把施工人员轧死了,当场死亡,司机驾照,强制险,商业险齐全,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赔钱大概需要多少?对方54岁
2023-09-01 04:39:043

求交通事故案例!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另查明,事发后,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2023-09-01 04:39:242

保险意外事故案例

问题一:意外伤害案例 20分 □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专业072班 殷实 案例一 课间玩耍 发生意外 辽宁省某中学一年级学生王某,在课间活动奔跑过程中,绊倒在地上,造成右手肘关节肿痛。事发后学校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同时把王某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是右手肘关节处轻微骨裂。 接下来由学生家长送孩子就治,但三个星期后,医生告知王某右手肘关节处已经错位,要到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由于到大医院治疗要交很多费用,所以学生家长要求这些医药费大部分由学校先行支付(因为该生有意外保险),双方没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后来经司法所调解,学校先行支付医药费三分之二,该生的医药费差额部分学校承担一半。 分析: 在本案例中,学生王某的伤害事故要一分为二,学生王某在学校由于摔了一跤只是造成右手肘关节处轻微骨裂,属于轻伤,只要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好。而后来造成的右手肘关节错位是由于医院包扎或王某自身的其他原因造成的,王某应该去找医院解决。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或者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和制止,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后来考虑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和生活实际,学校答应补偿给王某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的一种行为。 案例二 在校突发疾病 家长索赔10万元 2006年12月17日早晨,宁波某全寄宿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胡某,起床后呕吐不止。 学校在送胡某去医院过程中,马上通知了远在上海的胡某家长。等家长赶到宁波医院时,胡某已经昏迷不醒。胡某在宁波治疗了3天,治疗期间,出于对学生关心,学校派老师陪同家长一起护理。 后来,胡某被家长转院到上海继续治疗,转院时,学校也派出专人陪同,上海医院也进一步确诊是脑血管先天性畸形造成的血管破裂脑溢血,并明确说非外力所致。 其间,学校多次派人前往探望,学校不仅为胡某家长垫付了在宁波治疗的全部费用,还发动全校教职员工为胡某献爱心,募捐了近3万元钱,帮助胡某家长。经过手术以及将近两个月的治疗,胡某奇迹般地康复了。 康复以后,胡某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突发疾病,且差点丢了性命,自己为了抢救孩子花了十多万元人民币,还耽误了工作,不仅不同意归还学校为其垫付的1.5万元医药费,还向学校提出要补偿保险公司赔付外其个人承担的近十万元的医疗费。 分析: 根据教育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胡某出现呕吐以后,学校及时将胡某送往医院检查、治疗,采取的措施积极有效,同时,学校在送胡某去医院的同时马上通知了家长。 这些做法都足以说明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无法律责任。 出于对胡某的关爱,学校为其垫付医药费,派人护理,一起陪同家长把胡某转院至上海,多次到上海探望胡某,还发动教职员工捐款。这些做法也符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提出的: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本案例中,胡某家长不归还学校为其垫付的1.5万元医药费,还向学校提出赔偿近十万元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案例三 损坏学校吊灯 学校要罚款300元 山东省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 问题二:人们未事先购买保险而遭遇意外或不幸的案例 30分 3000块钱同时需要做到那么多保额不会太高。顺序是第一,给孩子先去买少儿给未成年人买保险,主要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学平险、意外伤害综合险、 问题三:人身意外险理赔案例解析:哪些赔哪些不赔 问的太笼统了!意外险理赔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判定的要点:1、事故时间是否属于保险期限内;2、保险事故是否属于意外责任,保险法对意外事故定义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这里注意“非疾病的”!3、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项”;综合以上内容就可以判断出是否可以赔付。 问题四:需要一个有关保险近因原则的案例。。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 黄奕新 ]――(2005-8-29) / 已阅21182次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黄奕新 近因原则是英国海上保险法最早确立的用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基本原则,经过长期实践的总结和发展,现已为许多国家保险法所采用。我国各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也经常以非近因致损为由,拒绝赔付。但由于我国保险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对这一舶来品普遍陌生,法官不会或不敢在裁判文书中适用,造成了一些保险纠纷案件的疑难或说理不清。为完善我国保险立法,与国际保险实践相接轨,我国应当尽快在立法和司法上确认近因原则。本文试着作一阐述,以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涵义 “近因”,英文为 Proximate Cause,其中Proximate意为“(时间、场所或、次序上)最接近的、近似的、前后紧接的”,中文难找与之完全相对应的词,如译成“直接原因”(对应的是Direct Cause)不能完整涵盖其内涵,故现在干脆直译成“近因”。引进这个舶来品,不仅仅是赶时髦,跟它一起来的,还将是英美法那一整套调整因果关系的成熟的法律规则体系。而“近因原则”,简言之,即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虽然我国现行保险法和海商法均未规定有关因果关系原则,但在涉外关系如海上保险中遵循国际惯例,普遍适用近因原则,最高法院2003年12月公布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征求意见稿 )》也已经采用了这一概念。该征求意见稿第 19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保险人提出的其赔偿责任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的主张应当支持。” 近因原则源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Marine Insurance Act,1906)。该法第55条(1)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且除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对于以承保危险为近因所致的损失,负有责任,但对于非由以承保危险为近因所致的损失,不负责任。”⑴ 这是由于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较为严格的“限定性赔偿合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不能是保险标的发生的全部损失,而是一定范围内的原因危险 (即所谓“承保风险”)造成的某些损失(即所谓“承保损失”)。因此,在海上保险理赔中,应适用特别的因果关系原则,即普通法中所谓的“近因原则”。该原则要求保险人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具有符合海上保险法的因果关系。这一原则,逐渐地被英美法系的法官和学者引伸到整个保险法乃至侵权行为法(甚至部分合同法)领域。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保险立法大都将近因原则确定下来,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① 但由于英美法系重个案分析而轻抽象归纳 ,故近因的含义迄今也未全然明确。如美国著名侵权法教授Prosser认为 ,Proximate一词 ,系谓时间与空间上最近。而《布莱克法学词典》认为 :“这里所谓的最近 ,不必是时间或空间上的最近 ,而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最近。损害的近因是主因或动因或有效原因。”尽管如此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 ,两大法系法官通过判例与学说对近因的判定确立了三项基本规则 :第一、最近原因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实质性的 ,重大的并且积极的因素;第二、这一因素自然地连续地发生作用 ,其中未介入影响结果发生、造成因果关系中断的其它因素 ;第三、基于公平正义观念和政策进行分析。② 此次,最高法院在保险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第19条第2款,也对近因作出定义:“近因是指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但其中“决定性”、“有效性”的含义显然过于模糊 ,缺乏可操作性,仍有待司法实践以判例的形式予以个案化和具体化。 二、近因的具体认定 ......>> 问题五:人身意外保险案例分析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应承担乙因车祸导致骨折的赔偿责任。 问题六:请教保险赔偿案例? 其实,这件事,只要看看指定受益人是谁就可以了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特殊的原因,按照保险法规定保单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直系血亲或法定伴侣! 这个案例中,因胡某王某已经离婚,第一次理赔,王某只是致残,按照保险法规定,理赔金由王某本人领取 第二部分,王某身故后,此受益人身份是有所变化,王某的父母是有理由提出保险金给付的 这件事情中,因王某与胡某已经离婚,受益人依然是胡某,所以可能会引起立案侦查,确认王某的死亡与胡某没有关联,才会继续理赔流程! 问题七:阳光保险真心守护意外险理赔案例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真心守护”保障计划,基本保额50万元,月交保费1548元,交10年,保25年,共交保费18.6万,从第一次交费开始,他就可以获得如下保险利益: 1、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不幸身故,其身故受益人可获得最高为18.6×118%=21.9万元的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因意外不幸身故,其身故受益人可获得以下金额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50×20=1000万元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50×10=500万元 自驾车意外身故: 50×2=100万元 普通意外身故:50万元 以上均同时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8% 3.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因意外不幸伤残,可获得以下金额意外伤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残:1000万元×伤残比例 公共交通意外伤残:500万元×伤残比例 自驾车意外伤残: 100万元×伤残比例 普通意外伤残:50万元×伤残比例 4.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李先生在年满80周岁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须住院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250元/天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5.满期保险金: 若李先生在本合同满期时健康生存,可获得满期保险金21.9万元,主附险合同终止 问题八:保险理赔事件 没得赔,这不是意外,虽然我们自己觉得发生这个事很意外。
2023-09-01 04:39:321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8

某厂铸造车间地面有造型砂,能踏出水来。甲某是普通工人,上身赤膊,脚穿湿透了的皮鞋,双手抱砂轮,欲打磨生锈的螺丝。他向乙某示意合闸,乙某合闸送电。其后,甲某大叫一声,双臂回收倒地。甲某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胸部有电击穿伤痕。 现场检查发现,手砂轮接线错误,一条相线当作保护线直接接向电动机的外壳.而将保护线当作相线接进手砂轮。 调查发现,手砂轮外壳直接带电达半月之久。其间,三人先后使用过。第一个使用者穿着干燥的皮鞋,站在干燥的水泥地面上打磨一个小毛刺,没有触电感觉。第二个使用者在不太干燥的泥土地面上操作,有“麻电”感觉,冒险打磨完了4个砂型。第三个使用者已经知道砂轮带电,坐在木箱上完成了操作,没有触电感觉。 事故发生后,有人曾将错误接线的手砂轮拿到使用位置测量其外壳对地电压。在第一个使用者的位置上测得电压约为150 v;在死者的位置上测得电压接近220 v。如果在手砂轮外壳与地之间加一模拟人,在上述两个位置上测得人体电压分别约为1.4v和220V。 单项选择题 l.我国常用的低压三相四线配电系统中,相线与中性线之间的电压为(C)v。 A. 12 B. 36 C.220 D.380 2.通常说的保护接零相当于(A)系统。 A.TN B.TT C.IT D.PE 3.对于工颤交流电,人的摆脱电流约为(B)mA。 A. 1 B. 10 C.100 D.1 000 多项选择题 l.在(B、C、E)情况下用电器具的金属外壳有可能带电。 A.线路一相熔丝熔断 B.一条相线与保护线互相接错 C.相线与外壳间的绝缘损坏 D.短时间过载 E.外壳未接保护线 2.下列(C、D、E)属于防止间接接触的安全技术措施。 A.绝缘和屏护 B.间距 C.保护接地 D.等电位连结 E.重复接地 3.下列(A、B、D、E)因素会增大现场触电的危险性。 A.潮湿 B.高温 C.木板地面 D.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可移动电线多 E.金属设备多
2023-09-01 04:39:421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_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由于其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曾被列为建筑施工四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建筑事故的60%以上。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1   一、事故简介   2002年2月20日,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深圳市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由中建某局第二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主体为钢结构。6号机组东西(A~B轴)钢屋架跨度为27m,南北(51~59轴)长63m,共7个节间,钢屋架间距为9m,屋架上弦高度为33.2m。屋架上部为型钢檩条,间距为2.8m,檩条上部铺设钢板瓦。截至2002年2月20日前,已完成51~52轴1个节间的铺板。 2002年2月20日继续铺设钢板瓦作业,开始从52~53轴之间靠近A轴位置铺完第1块板,但没进行固定又进行第2块板铺设,为图省事,将第2块及第3块板咬合在一起同时铺设。因两块板不仅面积大且重量增加,操作不便,5名人员在钢檩条上用力推移,由于上面操作人未挂牢安全带,下面也未设置安全网,推移中3名作业人员从屋面(+33m)坠落至汽轮机平台上(+12.6m),造成3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在铺完第1块板后,没有用螺丝固定便继续铺第2块板,且作业时又一次铺设2块,给继续作业带来危险。   2)作业人员并没按要求将安全带系牢在安全绳上。   2.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承包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程序,以致安全防护 措施 过于简单。钢结构吊装是一项比较危险的高处作业工程,必须全面考虑防护措施。   2) 安全 教育 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或在挂安全带后操作不便等情况下而未挂安全带时,缺乏其他保护措施。且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对现场缺乏检查,没人制止工人的违章操作。   4)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按照规定高处的钢屋架上作业,应在节间处设置安全平网,而此作业场所却未设置。   四、事故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施工企业既不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进行作业前的培训,又不按施工工艺全面采取防护措施,方案过于简单,以致发生意外事故时失去防护。   1.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过于简单,未按施工工艺全面考虑,施工前又未对作业人员交底,强调作业程序及必须挂牢安全带和进行检查,致使铺设第二块板时便发生事故,应负指挥责任。   2.该建筑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该公司管理上失误,方案编制后不经审批,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以及现场作业违章不能及时得以制止等违章行为负主要管理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的 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各种安全 规章制度 。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应将项目负责人的指挥行为纳入规范管理。   2.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并认真加以 总结 改进。加强对工人的安全三级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   3.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和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   4.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安全隐患。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2   事故经过:   2012年4月28日19:00时左右,某船务黄海工程部某队3名施工人员在外租黄海工程部场地三跨80吨龙门吊底部对吊运摆放在托架顶部DN0060船646分段进行摘钩作业时,在摘除最后一处吊点时,支持工段一名吊车司机操作钩头起升带动前期摘除的另一根索具发生急速旋转后将配合摘钩操作其中2名施工人员扫打发生坠落(坠落高度4米),经送往医院救治:其中1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工人头部损伤。   原因分析:   受害人张某某、受伤人张某严重违章,在翻越分段护栏外侧处于分段面边缘弧形部位配合摘钩作业时不扣安全带,安全意识极差,忽视高空作业过程中所存有的坠落安全风险,严重违反了登高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最终导致坠落过程中失去了有效的安全保护,这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黄海工程部支持工段起重工邹某某责任意识极差,未经审批便开始吊运作业,特别是在分段吊运进行过程中擅离岗位,没有针对性对吊车司机及配合司索作业人员提出暂停等待正确指令,存在严重“不作为”行为,并且对于现场操作人员安全行为没有做到有效指挥控制,造成吊运作业现场出现失控状态,这是引发此起事故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黄海工程部支持工段吊车司机李某某作业过程中随意听取非起重指挥人员指令并盲目操作吊车,严重违反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另外在完全清楚起升钢丝绳卸扣未摘除情况下仍采取二档快速起升 方法 野蛮操作,最终导致仍处于连接状态的钢丝绳受力崩紧连带前期摘除的一根索具急速旋转后将两名作业人员扫打坠落地面,这是引发此起事故的又一个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   2米以上3米以下高空施工未系挂安全带对责任人考核200元以下;3米以上高空施工未系挂安全带的严重违章行为,一经查处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开除处理,同时对责任班组长及临近可发现但未提示的施工人员进行连带考核处理。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篇3   200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A公司工人李某在1.7m的脚手架上进行钢筋尺寸测量时,不慎自脚手架上后仰坠落,导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紧急抢救,生命无危险,但脑部受损伤。伤者在进行作业时,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事故原因】   以上两个案例都存在如下共同点:操作者在进行操作时,距离坠落基准面的高度都不足2m,但却都发生了坠落事故;操作者本人都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然而结果却造成一死一伤。   原因一:忽视了准高处作业的特殊性--可能坠落。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为高处作业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如何进行安全防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所有安全管理者对基准面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有法可依,操作者有章可循。然而,准高处作业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安全防护,却没有任何规范或标准明确地提到。于是,在部分管理人员视准高处作业为一般的普通平地作业,仅仅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操作者所使用的简易操作平台仅仅是满足立足之用,并无可靠防坠落措施。   其实,准高处作业与高处作业有着共同点--有坠落的可能,其共同点恰恰又是准高处作业与普通平地作业的不同点。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准高处作业既非普通平地作业,又非高处作业。如果视准高处作业为高处作业,提高安全防范要求,既无法可依,又不符合实际,对正常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视之为普通作业,就会降低安全防护要求,也不符合实际、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当然会发生上述事故。   原因二:操作工人所佩戴安全帽存在缺陷。   在《高处作业分级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已经提到了1983年以前2m以下坠落死亡事故占总坠落死亡事故的7.103%,并不是说2m以下不存在死亡事故,而且也提到了2m以下的坠落死亡事故全由脑部受伤引起。由此可见,在2m以下的准高处作业时,并不是不存在危险,或者不存在死亡事故发生的可能,只不过事故严重程度由受伤部位决定。脑部受伤是准高处作业坠落致死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脑部的保护尤为重要。目前操作工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是保护脑部受伤的主要措施。以上的两个事故,操作者都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然而没有逃脱厄运。这不能不让我们对他们所佩戴的安全帽的保护作用产生怀疑。   众所周知,人体在向侧面、正面摔倒时,人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要远远强于后仰摔倒时的保护能力。因此,人体后仰摔倒后,安全帽对头部的保护就更加重要。然而,现在使用的安全帽大部分存在操作者后仰倒下时,脑部不能得到足够保护的缺陷。脑袋比较大的操作者,后仰摔倒时后脑部分可能直接接触坠落基准面,那后果更加严重。所以,现如今使用的安全帽不能对操作者在后仰摔倒时起到全面、充分的保护。   原因三:工作环境复杂,操作工人准高处作业的机会多,发生准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大。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工作环境复杂,相当长时间、相当多的机会是在准高处进行作业,而且工作点频繁移动,在每一处准高处作业的时间又相当短,这样的工作性质无疑为操作工人时时刻刻得到相对稳定的保护措施增加了难度。另外,坠落高度2m以下的坠落事件经常发生,除头部受伤处,其他部位的受伤一般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所以,从管理人员到操作人员,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够,总认为2m以下坠落无太大危险。于是操作者在2m以下的高度进行操作时,管理人员对他们要求比较低,操作者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安全意识淡薄的操作工人就可能发生事故。   【防范措施】   以上三个原因中,复杂的工作环境及特殊的工作性质我们是不可能改变的,可以改善的是对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帽的缺陷,因此,我们的对策就有如下两个方面:   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大家对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的认识。安全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告诉或提醒大家危险有哪些,长期以来的高处作业教育使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已经明确认识到高处作业有危险,而准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大家认识不够,因此,我们要加强这一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这一危险性。只有在认识基础上才能提高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才能改善目前无防坠落措施的简易操作平台的状况,才能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带不仅仅用在高处作业的防护中,在准高处作业的防护中也相当有效。.   2、对安全帽现有的缺陷进行改进,使之对操作工人的头部起到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作用,要对安全帽后侧的安全距离、安全屏护区别对待于前侧和两侧。其实,这一缺陷是导致准高处作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家潜意识里认为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下操作时安全帽可以起到足够的保护作用,然而事与愿违。   3、从技术层面进行风消除。制作安装拆卸专用工具,减少准高空作业的机率。 看过"高处坠落事故案例"的人还关注了: 1. 关于安全事故案例读后感 2. 安全事故案例感想 3. 重大飞行事故案例 4. 高处坠落伤的现场急救 5. 高处坠落伤的急救处理
2023-09-01 04:40:371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四川省工程质量事故典型案例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们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 设计规范〉GBJ11-89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四: 某县一机关修建职工住宅楼,共六栋,设计均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1平方米,主体完工后进行墙面抹灰,采用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抹灰后在两个月内相继发现该工程墙面抹灰出现开裂,并迅速发展。开始由墙面一点产生膨胀变形,形成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多点裂缝相继贯通,成为典型的龟状裂缝,并且空鼓,实际上此时抹灰与墙体已产生剥离。后经查证,该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严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单位未对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就直接使用,因此产生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最后该工程墙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五: 某县级市一乡村修建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办公住宿综合楼,乡上个别领导不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自行决定由一农村工匠承揽该工程建设。工程无地质勘察报告,无设计图纸(抄袭其它学校的图纸),原材未经检验,施工无任何质量保证措施,无水无电,砼和砂浆全部人工拌和,钢筋砼大梁、柱子人工浇注振捣,密实度和强度无法得到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后,综合楼和教学由于多处大梁和墙面发生较严重的裂缝,致使学校被迫停课。经检查,该综合楼基础一半置于风化页岩上,一半置于回填土上(未按规定进行夯实),地基已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教学楼大梁砼存在严重的空洞受力钢筋已严重锈蚀,两栋楼的砌体砂浆强度几乎为零(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砂浆中还夹着黄泥),楼梯横梁搁置长度仅50mm,梁下砌体已出现压碎现象。经鉴定该工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失去了加固补强的意义,被有关部门强行拆除,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办。 案例六: 某县有关部门为教师建一广厦工程,位于河边,其上游数百米为电站大坝。该工程于1995年11于月开工建设,1997年元月竣工。具有关资料表明,该工程所在地20年一遇洪水水位313.50(绝对标高),但建设、施工单位擅自将该工程±0.00标高由314.40m降到308.16m。致使该工程自1997年投入使用以来,遭遇洪水淹没五次,洪水水位高出二楼地面约70cm(相当于绝对标高312m),底楼地面受洪水冲刷已多处出现直径约1m~2m、深约0.5m~1m的管涌坑,直接危及地基基础的长期稳定和上部结构的安全。受电站卸洪浪涌冲击压力影响,二楼楼面板向上反拱(据住户反应由二楼板缝冒出的水柱高达70cm),室内瓜米石地坪多处破损并与空心板剥离,二楼部分楼面板已不满足建筑构件安全使用要求。工程设计二个单元九层,实际建造四个单元十层,顶层部分住户擅自加建到十一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要求。该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工程。 案例七: 四川省某市玻璃厂1999年4月为增加生产规模扩建厂房,在原来天然坡度约22°的岩石地表平整场地,即在原地表向下开挖近5m,并距水厂原蓄水池3m左右,该蓄水池长12m、宽9m、深8.2m,容水约900m3。玻璃厂及水厂厂方为安全起见,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高级工程师对玻璃厂扩建开挖坡角是否会影响水厂蓄水池安全作一技术鉴定。该高工在其出具的书面技术鉴定中认定:“该水池地基基础稳定,不可能产生滑移形成滑坡影响安全;可以从距水池3m处按5%开挖放坡,开挖时沿水池边先打槽隔开,用小药量浅孔爆破,只要施工得当,不会影响水池安全;平整场地后,沿陡坡砌筑条石护坡;......本人负该鉴定的技术法律责任”。最后还盖了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予以认可。 工程于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结束后,就开始厂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时许,边坡岩体突然崩塌,岩体及水流砸毁新建厂房两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伤,酿成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边坡岩体属于裂隙发育、遇水可以软化的软质岩石,虽然属于中小型工程,但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爆破、水池渗漏、坡体卸荷变形等不确定的不利影响因素甚多,在没有基本的勘察设计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直立边坡,破坏了原边坡的稳定坡角,而且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支挡结构措施,该边坡失稳是必然会发生的。若有正确的工程鉴定,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采用经过勘察设计的岩石锚桩(或锚杆)挡墙和做好水池防渗处理措施则是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边坡安全的。 该高工的“技术鉴定”内容过于简略,分析评价肤浅、武断,未明确指出及贯彻执行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原则及技术方法,主要结论建议缺乏技术依据,尽管其中有关地基施工中关于松动爆破和开槽减震的建议是正确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但未经设计计算的有关边坡稳定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有关用条石挡墙护坡的建议也不是该工程边坡条件下能确保边坡安全的有效支挡结构技术措施,而有关采用坡度为1:0.05的放坡建议,则更是没有贯彻现行规范的基本规定,缺少相应的论证分析,它的误导为该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技术鉴定”虽然盖有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但却无一般勘察、设计单位通常执行的“审核”、“批准”等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技术鉴定的内容到形式都缺乏严肃性;而且这种技术鉴定缺乏委托方与承担方之间的有关目的、任务、质量要求等基本的书面约定,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技术鉴定工作的深度和技术质量。 平基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前后所发现的漏水等边坡岩体不稳定因素的征兆,虽然有关各方曾予以一定程度的重视与研究,但由于缺乏岩土工程及支挡结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对隐患认识不足,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盲目施工至全部工程(人工边坡及厂房扩建)结束和水池继续运行,并在7月3日决定将水池蓄水至7m水深,使整个工程的安危事实上依赖于个人狭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上。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巨大,以及负面社会影响,主要是由于违章进行工程鉴定、处理方案错误所至。从事工程鉴定的技术人员以及管理者应从此次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鉴定方法与标准进行工程鉴定,即按照:客户委托,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检测验算;安全性、使用性鉴定评级;可靠性评级;出具鉴定报告及处理意见的基本鉴定程序规范、标准地进行工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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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事故案例] 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二 一、事故经过: 2013年4月2日上午9时许,我矿地面煤场铲车司机武威峰在从副斜井煤场往矿煤场倒煤时,由于操作方法不当,在倒车过程中将煤场外围的水泥电杆撞倒,差点酿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铲车司机武威峰安全意识淡薄,防患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煤场场地较小,铲车行驶距电杆安全距离有限。 (2)倒煤时装载机来回碾压,扬尘较大,造成司机视线不畅。 (3)倒车时无专人引导,司机操作技术不过关。 三、防范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地面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源头抓起,由销售科负责,制定措施,拿出方案,具体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为减少扬尘,煤场内应进行必要的洒水降尘。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实际操作水平。铲车司机要认真学习掌握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有关知识,确保施工安全,充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案例三 一、事故经过: 2012年2月13日夜班,安装队队长郭国桥安排当班人员从15101短面经主斜井出破碎机。凌晨3:50左右,破碎机车运至5#车场,跟班队长刘亮栓在破碎机未解体的情况下,指挥作业人员使用主提升绞车向井口拉运。4:00左右,当破碎机车拉至5#口上方5米处时,由于巷道宽度不够、破 碎机超宽,将供8#盘区的入井电缆线挤断,造成8#盘区停电长达2小时。 二、事故原因; 1、安装队跟班队长刘亮栓对现场估计不足,未将破碎机解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工长孟杰、验收员冯亮怀在拉动破碎机前,未对巷道和破碎机宽度进行检查,盲目使用主提升绞车进行拉运,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由生产科组织,对安装队职工进行运输管理制度和运输操作规程的培训。 2、主斜井拉运大型设备期间,安装队必须每班有一名队长现场跟班作业,否则,一律不准开钩运输。 3、严格落实西山亚辰运输管理规定,在主斜井井口、5#口、8#口必须放好警戒,在确认车辆连接、装载符合规定要求和主斜井巷道内无人情况下,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统一指挥拉运,未经调度同意,一律不准运输。 4、由生产科组织对主斜井及8#盘区运输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和问题地段,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运输安全。 5、安装队运输支架必须使用井口双速绞车,由调度室安装专线电话。开钩前,必须由专人对绞车各部件、阻车装臵、信号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一律不准开钩运输。 案例四 一、事故经过: 2009年9月3日丙班,掘进一队队长万贵江召开了班前会,安排掘进一队拆除小溜子。17时左右,跟班队长万福江、工长郝林保组织当班3名职工将拆除溜子电机放在无大链的溜槽上,向机尾滑行拉运。当拉运到第四节溜槽时,由于溜 槽悬空,电机的重量将溜槽接口压开,当时,郝林保左脚正在溜槽下,致使溜槽将郝林保左脚三、四指压伤。 二、事故原因: 1、郝林保在作业过程中,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万福江在拉运过程中,未落实联保互保工作,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班前会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在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讲清楚每个环节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标准和工序标准,严禁跨工序作业;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必须在施工前处理解决,严禁带隐患作业。 3、严格落实联保互保工作,现场“两长一员”必须对作业过程中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进行把关确认,及时处理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案例五 一、事故经过: 2009年9月18日丙班,队长廖真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对丙班检修工作进行了安排。17:30左右,跟班队长程毛珍、工长杨斌华组织人员缩顺槽皮带机尾,让正在转载机头非行人侧更换挡煤皮子的检修工王国珍等人躲开机尾,但是王国珍不听劝阻,继续工作。17:50左右,工长杨斌华开动回柱绞车拉移皮带机尾,由于机尾受力在行人侧,机尾向非行人侧偏斜,将非行人侧的王国珍腿部软组织挤伤。 二、事故原因: 1、工长杨斌华在机尾有人工作的情况下,拉移机尾,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检修工王国珍明知拉机尾,不听劝阻,继续工作, 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队组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班前会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把事故案例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作为重点,在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好各环节的安全注意事项,真正提高班前会的质量。 2、各岗位工种在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确认和联保互保工作,两人以上工作,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监管现场安全。 3、“两长一员”必须全面掌握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或具有危险性的工作必须盯在现场,指挥协调,严把安全关。 案例六 一、事故经过: 2013年3月18日上午10点开始,***项目部从筒仓工地往锅炉房工地汽车运土。14:17分时,司机二梁驾驶车号为冀DC1929大型自卸车通过副斜井地面施工场地时,将架空电缆支撑杆挂到,挂破入井电缆一处,挂断绞车电源电缆一根,造成水泵电缆击穿。事故造成工程二队、安装队断电停产7小时,至21:17恢复送电。 二、事故原因: 1、司机二梁驾驶自卸车通过时,转弯半径偏小,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场地施工道路狭窄,车辆通过困难,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拉运土方现场施工工长及安全员责任心不强、组织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项目部组织土方拉运时,对职工教育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项目部应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立即组织一次覆盖所有施工现场、施工行为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企划科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矿区所有施工工地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处理,杜绝地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 案例七 一、事故经过: 2012年5月15日夜班,工程一队当班出勤6人,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强调了当班掘进的安全注意事项,未安排停掘打钻。15日早矿早调会明确安排不允许掘进,而郝经理却安排走进尺,跟班队长司江东带领工人使用2.5米钻杆打眼,当班使用炸药5包多,将空巷打通。 二、事故原因: 1、工程队违反规程措施作业,作业规程明确规定循环进度1米而现场采用2.5米钻杆打眼,措施规定遇空巷长探短掘也未执行。 2、***公司安全管理一塌糊涂,每日矿会议精神不传达,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规程措施不贯彻不执行,现场人员野蛮作业。 3、防治水管理混乱,早调会明确安排工程一队停掘打钻而工程一队根本未执行,矿地测科下停掘通知单是以时间为界定5.16日早班探水,矿生产、调度对停掘距离没有掌握,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工程一队停掘整顿,工作面只允许进行支护处理隐患,组织反思一周,学习规程、措施、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并 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全矿所有队组对此次事件进行认真反思3天,学习规程、措施、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并组织考试; 3、矿科领导及生产、调度、安监、地测各科室认真学习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并组织考试。 4、由地测副总梁玉田在全矿的早调会上做检查。 案例八 一、事故经过: ***1组在3月22日早班,当班出勤12人,跟班队长:娄,班长:赵,验收员:张,安全员:赵。娄等3人在工作面干活,卫等三人在工作面打帮锚,3人干杂活,大约在11点左右李、赵、吴3人去头部溜子搬运油壶硬链接倒链,3人为了省力就抬到皮带上,用2块儿破板支柱硬链接及倒链。赵书孝到下面等卸硬链接倒链,李开皮带,吴既是电工又是信号工,打铃开皮带大约11点20分左右皮带开到联络斜巷大约265米处,掘一队3人武、王、武3人搬运工具箱至联络斜巷,武、王二人在101工作面斜巷侧、武在268米处人行道侧,硬链接飞下来,将武碰伤后一直往下滚飞,在离皮带头40-50米左右也就是在轨道巷130米左右停下来。 二、事故原因: 1、工程一队李、赵、吴图省事不用人工搬运,皮带违章运输硬链接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2、跟班队长娄、赵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3人搬运不闻不问,现场安全把关不严。 3、工程一队队长平时对工人管理不到位,要求不严不细。 4、工程一队平时对1组2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要求不严不细。 三、防范措施: 1、工程一队认真吸取教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行 隐患大排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通过这次事故深刻工程一队反思半个月,学习规程,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杜绝一切违章现象,严格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 3、矿属各单位立即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强化学习,教育职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违章作业,狠抓“三违”,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案例六: 一、事故经过: 2007年4月20日零点班,某矿综采队采煤机司机李某在采煤机启动后,看割煤正常,便跑到采煤机前方50米处坐在电缆槽上等采煤机割过来,由于精神疲劳,打盹时采煤机到达他跟前仍没有发现,结果电缆夹板(履带)将李某卷住,李某挣脱后摔倒指甲上,造成重伤。 二、事故原因: 1、采煤机司机违章操作,自保意识不强,疲劳工作。 2、当班没有配副司机,没人监护。 3、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两长一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必须按章作业,提高自保意识,杜绝疲劳上岗。 2、生产班作业时必须有副司机跟机。 3、加强职工操作规程培训,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案例三: 架间掉矸伤人事故(验收员) 一、事故经过: XX 年 XX 月 XX 日,跟班队长刘 XX 处理冒顶拉超前架,质量验收员李 XX 自主保安意识淡薄,没躲避到安全地带,导致左腿被滑落的矸石砸伤,造成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验收员李 XX 自主保安意识差,没躲避到安全地带, 是造成被矸石砸伤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刘 XX,移架时不注意观察周围人员,互保联保意识差,是造成李忠建被矸石砸伤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全区员工要在此次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强化规程措施学习,提高特殊工种现场按章操作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加强广大员工的思想意识教育,坚决杜绝三乎三惯思想,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4、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互主保安意识教育,提高安全保安观念。 案例七: 神华宁夏煤业公司灵新煤矿“12.5”倒架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 年 12 月 5 日 3:15 神华宁夏煤业公司灵新煤矿五采区 L5214 综采工作 面在安装综采支架过程中,发生一起综采支架倾倒致使 2 人死亡事故(其中 1 名为该矿职工,另 1 名为宁夏宝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马莲台煤矿委培人员) ,直 接经济损失 66 万元。事故经过:2007年12 月 4 日大约凌晨 2:50,支架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就绪,带班队干 马 XX 安排殷 X、徐 X、胡 XX 三人开始从切眼下放支架。安装完支架后,殷 X、 李 XX、胡 XX 卸完卡具后,张 XX 站在支架右侧擅自将支架立柱升起 100mm 左右 时,支架突然下滑约 100mm 失去平衡,支架前梁甩向老塘侧,将斜台一颗压缸顶倒后向老唐侧倾倒,支架顶梁挤在了站在老塘侧徐 X 的胸部和徐 X 的腹部。 徐 X、徐 X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支架工违章作业擅自将处于重心偏移状态下的支架升起, 造成支架向老塘侧倾倒;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卡具卸完后没有及 时从支架周围撤离。 间接原因: 1) 轨道铺设质量差。 2) 副绞车钢丝绳与支架中心线不在同一条直线上。 3)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4)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 5) 按去哪生产技术管理存在漏洞。 三、预防措施: 1. 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4.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规程、措施的贯彻和学习。 5. 强化反“三违”工作,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1998 年 3 月 6 日早班,XX 单位赵 XX 开皮带时发现有大块矸石落在溜煤眼篦子上,在未停皮带的情况下,就用手去搬矸石,被随后落下的另一块矸石将手砸伤,造成左手小指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赵XX安全意识差,在未停皮带情况下去搬矸石,自主保安能力差。 2、工作流程控制不严不细,违章作业。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强流程控制,严格按章作业。 案例七 一、事故经过: 2006年8月15日夜班,某掘进队当班出勤20人,会议由书记主持,会上书记安排了当班的生产任务,并对安全工作做了重要强调,并安排由杨某带领8人到南七皮带巷拉底,到达工作地点后,班长杨某就安排李某、赵某在皮带里帮拉底,刘某和梁某在皮带外帮拉底,其它人员出渣,大约到2时20分时,里帮的李某抱起一块大岩石,准备放到正在运行中的皮带上运走,由于原巷道较低,拉过底后皮带机架没有落下来,皮带较高,李某还说着:“注意啦,我上大块岩石啦!”,赵某发现后说:“小心点”,李某说:“没事儿!”,说着就往皮带上放,由于惯性作用岩石块在胶带上滑动,正好掉到了李某的脚上砸成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李某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总认为没有事,即使放不到皮带上,掉在地上也没关系,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赵某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李某的行为,是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班长杨某现场指挥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是此事故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2、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培训力度; 3、使用皮带机装运物料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与机头司机联系好,先停机再装料。 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2000年4月15日夜班,张XX开转载机,大约24:15分左 右发现转载机机头与皮带机尾处浮煤较多,在皮带机与转载机均在运行的情况下,张XX使用铁铲清理机尾浮煤。由于着装不整,24:55分清理过程中铲子被皮带卷入机尾,同时,铲把缠住了张XX的上衣,将张XX一同带入机尾滚筒,身体被挤压变形,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张XX违章作业,皮带机运行时清理机尾浮煤,且着装不整,精力不集中,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固,安全教育不够深入扎实,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效果不明显,职工没有做到应知、应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安全技术素质较低,自主和相互保安意识较差。 三、防范措施: 1、立即组织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2、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全面排查工作面设备,各外露的运转部位必须安设有效的防护装臵;设备运转期间严禁人员违背规程及措施要求,将身体及工具直接接触运转部位。 案例一: 一、事情经过: X月X日,集团公司领导到XX矿检查指导工作,在对XX工作面进行检查时,发现机尾超前维护处有2棵单体支设不合格,装顶处个别棚梁接顶不实,责令现场立即落实整改。经分析,认为该问题主要是由于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低标准作业造成的。 二、问题原因: 1、超前维护工张XX、王XX、梁XX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图省事,怕麻烦,违反操作规程,低标准作业,造成两棵单体未垂直顶板,物料接顶不实。 2、当班班长陈XX现场管理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支柱支设不正规、接顶不实的隐患。 3、跟班副队长杨XX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巡回检查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综采X区要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组织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强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员工现场作业行为。要求员工必须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严格流程精品控制,加强质量验收工作,杜绝低标准作业现象。 2、综采X区要结合当前实际,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悟性,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现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挥好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职能,强抓严管,筑牢第一道防线,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案例九: 大巷扛长物行走触电未遂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1月13日,某队班前会上班长董某安排陈某带几个绳套下井,陈某到钳工房将绳套装入编织袋内,由于编织袋太小,绳套露出很长一段,陈某扛在肩上准备上车时,工友张某看见提醒他说,“钢丝绳套外露太长小心上面架线”,陈某说“没事,我这就放在车上了”,上人车时,由于架的过高,绳套碰在架线上,顿时火星四射,造成跳闸,幸好陈某抓的是编织袋,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陈某井下扛长物行走,并且不听劝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班班长安排职工工作时没有安排好带东西的注意事项,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工友张某发现陈某违章,只是劝说,没有强行制止,互保联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间接原因。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带物件下井严格按规程进行,对较长的物品、工具不能用肩扛; 2、加强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3、对工友的劝阻要引起重视,并及时改正。 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2005 年 3 月 22 日夜班,赵 XX 在 373 工作面机尾休息,左脚站在拉后溜千斤顶上。附近放 煤工放完煤后,操作阀组拉后溜,千斤顶收缩将赵 XX 左脚挤伤。 二、事故原因: 1、员工赵 XX 自主保安意识差,站在拉后溜千斤顶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辨识不到。 2、放煤工相互保安意识差,不能够对周围存在的危险源及时提出警示。 3、工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职工对危险源辨识能力不强,安全防范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 2、放煤工操作阀组时,对周围加强巡查,存在危险时要发出警示。 3、工区教育职工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4、人员应站在支架底座的蹋板上,要避免脚伸到底座下或推拉板下,人员不得站在拉后溜 千斤顶、推拉板或龟头上。 案例一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月28日上午11时许,主斜井强力皮带机尾给煤机出煤口被大石块堵死(水煤从石块侧缝流下),为及时处理这一故障,当班给煤机司机韩秋平用捅煤铁管进行疏通,在捅石块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致使铁管打至本人胸口。经送医院检查,所幸未造成身体伤害。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掘二工作面施工岩巷,采用爆破落岩工艺,由于布臵炮眼密度不够,导致落石粒径过大,超过规定要求。虽在矿生产会议上多次提出整改,但掘进二队从上到下都未能引起高度重视,落石粒径过大的现象反复出现。经矿研究决定,给予掘进二队集体罚款5000元,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处理。 2、间接原因 (1)采煤队工作面淋头水较大,加之该面一路下山,目前坡度变缓,工作面虽己积极组织排水,但水煤依然不可避免存在,给煤渣运、储带来了隐患。 (2)掘一工作面由于煤质变软(煤泥),并伴有黄土,一旦进入天井,便与采煤队水煤混合,形成泥糊,给煤仓卸煤带来另一隐患。 (3)当班给煤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防患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是发生这一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从源头抓起,由矿调度牵头,制定措施,拿出方案,具体落实。 2、各队组要制定详细措施,针对各工作面存在的问题,想方设法,逐项整改。掘二工作面要增加炮眼密度,合理布 臵眼位,确保落渣粒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采煤队要加强组织排水,尽量减少水煤成分,适当加高溜子机尾,杜绝在水窝中安设溜子。在储装运过程中,要相互协调,做到出水煤前煤仓清空,在煤仓中不储存水煤。运输水煤时从强力皮带至工作面,皮带溜子逐级启动,拉运水煤。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实际操作水平。各项工作都要有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确保生产作业人身安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案例二: 扶棚不加固 歪倒砸自己 一、事故经过: 2006 年 4 月 XX 日,XX 单位在掘进工作面施工,在扶棚时,一名员工被歪倒的棚腿砸伤,造成轻伤。该巷道施工上山坡度大,在放炮找顶后,王 XX、满 XX 移完前探梁,上好棚梁 接顶后,刘 XX 开始挖左帮棚腿柱窝,柱窝挖好后栽棚腿,刘 XX 便开始用坡度规测架棚扎角,因施工迎头为上山施工,坡度约19度,刘 XX 在测量扎角时没有专人扶棚腿,造成了棚腿歪倒,砸在了刘 XX 的头部,致使头皮裂伤。 二、事故原因: 1、在没有全部加固好棚腿便测量扎角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不严不细,没有安排专人扶持棚腿。 3、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倾斜巷道架棚挖柱窝测量扎角没有明确技术措施。 三、防范措施: 1、完善作业规程,对倾斜巷道扶棚规定,挖柱窝,测扎角制定技术措施。 2、强化现场管理,跟班干部,工班长要加大现场危险源的辩识,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杜 绝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术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
2023-09-01 04:41:031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回答一、应急准备工作中的不足:企业配备消防器材大家都知道,但是配备带压堵漏器具、器材和安全防护系列知道的人就少的可怜了,作为应急准备工作主管要为主帅,生产厂长为副帅,安全领导为带压堵漏装备执行管。由主管领导授权安全科长装备好带压堵漏器具和器材,再派遣几人去专业堵漏公司学习,做好这些才能编制泄漏应急方案和预案,方案和预案见http://www.dulou.cn硬件到位后方案和预案才能真正等到执行和落实,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回答二、预案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问题在于没有关于泄漏方面的硬件装备,光靠文字预案是无法执行和落实的。建议是先采购YFX8一分种带压止漏带、G5强力拉紧器等带压堵漏装备,然后按照带压堵漏行业内十种技术工艺的使用方法和应用范围制订泄漏紧急抢险方案和补充预案,参考上海光本带压堵漏标准编写组编写的带压堵漏标准。回答三、紧急疏散撤离:带压堵漏行业全称为“不停产不动火快速带压堵漏行业”首先实施带压堵漏方案,未成功再实施预案,还未成功人员要紧急疏散撤离,方法为进入泄漏现场前就要制定现场紧急疏散通道方案,比如紧急疏散通道必须是泄漏上风口,如果没有上风口或必须往下风口撤离,那就要事前发给GBF-81Q放毒酸碱服装或面具,如果是在凹坑里堵漏还必须要将凹坑两侧挖出台阶式安全撤离通道,到紧急撤离时在堵漏工安全带上连接上长绳,凹坑外派人拉长绳等......。紧急疏散预案制定还有很多,详见光本企业带压堵漏标准。
2023-09-01 04:41:251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2023-09-01 04:41:351

电厂事故案例

xx电厂5.18蒸汽烫伤事故来自: 安全管理网(www.safehoo.com) 详细出处: http://www.safehoo.com/Case/Case/Electric/201009/50211.shtml按照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依据编制的《蒸汽吹管调试措施》,电建公司和生产单位配合,进行吹管工作。 5月14日23时48分正式开始蒸汽吹管,至5月17日23时顺利完成了23次吹管。5月17日23时52分,操作人员开启吹管临吹阀,进行第24次吹管,23时53分,听到吹管声音异常,立即关闭吹管临吹阀,23时57分锅炉灭火停炉。经检查发现,位于吹管系统末端的消音器堵板由于焊口开裂吹落,蒸汽吹向化学水化验室,将已封闭的化学水化验室门吹开,高温蒸汽涌入化学水化验室,造成正在化学水实验室进行正常运行、调试、维护的11名工作人员灼烫伤,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其中两名重伤人员也于6月9日和16日相继死亡。其中,电厂死亡5人,调试所死亡2人。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各单位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治和现场保护工作。 5月18日凌晨0时10分,11名受伤人员中的9人被送往县医院救治(1人0时30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被送往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为了更好地救治伤员,后将县医院8名伤员中的6人转送至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2人转送至友谊烧伤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 专家组意见: 1、调试所制定的“蒸汽吹管调试措施”、“蒸汽吹管补充措施”符合原电力工业部“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的要求。 2、吹管过程中的工艺过程、安全措施可行,吹管过程控制和运行正常并已吹过23次。 3、经现场仔细查看,消音器存在严重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消音器堵板设计为平板且平板与筒体“角焊缝”设计为非焊透结构,设计不合理。 (2)角焊缝的高度偏小,不符合标准要求。 (3)角焊缝存在严重的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 消音器在长期使用中,由于热疲劳应力的反复作用,致使消音器堵板“角焊缝”缺陷处产生裂纹源,在运行中裂纹源逐渐扩展,造成角焊缝瞬间发生断裂,堵板脱开并被蒸汽吹走,致使高温蒸汽直吹出去,灼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故消音器堵板与筒体结构角焊缝设计不合理、制造工艺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过认真分析,本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租用的消音器,虽在其它建设工地使用过,现场也按《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外观观察,未发现问题;且由于结构原因,对内部可能存在的缺陷难以发现,暴露出对此类非标设备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 2、本次事故暴露出在租赁设备合同管理、非标产品质量检验和使用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3、本次事故暴露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现场风险辨识、危险点分析不够,没有预想到处在吹管系统末端的消音器堵板可能脱落,因而没有对可能造成的后果采取防范措施。 4、施工企业所承揽的工程点多面广、工期紧张、任务繁重,导致其管理、技术力量以及施工资源相对分散,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相对削弱,在施工组织管理及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漏洞。 5、本次事故反映出电力公司对所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教育、指导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来自: 安全管理网(www.safehoo.com) 详细出处: http://www.safehoo.com/Case/Case/Electric/201009/50211.shtml
2023-09-01 04:41:541

建筑升降机的事故案例

高层建筑工程施工中,垂直运输常使用建筑升降机等机械,由于机械使用或管理不当等原因,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且往往是群伤群亡事故,对社会影响极为严重,对创建和谐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多起事故案例分析,提出施工升降机等机械使用与管理具体原因及对策。1 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案例一;2008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某33层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挂厢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该升降机额定载人数为12人,但事故发生当日实际载客23人,到第17层时,下载5人,在从第17层升高时,挂厢突然坠落,即从49.3米高处坠落,死亡18人。造成重大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超载。升降机的防坠落安全锁未经定期检测,违反了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第8.1条规定,导致升降机安全度严重不足。案例二:2007年11月14日10时,江苏省无锡市某工地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一台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西侧吊笼突然从11层楼坠落,吊笼内17名作业人员(含升降机操作工)随吊笼坠落至地,共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经分析,该起事故由于提升设备机械电器故障,安全装置失灵所致。案例三:2003年4月,宁波某工程总高32层,SC100/100J施工升降机已拆到第12层。吊笼运行中冲顶坠下,3人随吊笼坠下至地面死亡,吊笼严重损坏。事故主要原因:分析是高度限位、三相极限限位失灵,冲顶后升降机驱动及防坠器齿轮滑出了齿条,造成吊笼向外侧倾斜,吊笼上方安全钩板螺栓松动拉断,电磁制动器及防坠器都推动了作用而坠下。这起事故表面上是操作手粗心大意,操作不认真,吊笼冒顶引起。但进一步分析,该型号升降机因无配重装置,标准节顶端无封顶装置,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另外拆装人员及操作手虽有证,但未经过系统培训,在施工升降机局部拆卸后,必须按要求装好上限位及三相极限限位,并进行试验且要有效。操作过程操作手必须仔细观察楼层位置、机械电器运行状况,不要把上下限位当作自动停靠点。案例四:2003年6月2日,在杭州萧山某工程安装物料提升机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因严重违章违规和违反作业程序导致物料提升机倒塌的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分析主要原因是:安装单位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及安装许可,未编制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无证上岗并严重违规作业,未及时架设临时缆风绳等固定设施,就擅自启动吊篮。同时施工单位对安装过程的安全监管不力。案例五:2002年9月9日,杭州市某工程,在对该楼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进行降层拆卸作业过程中,因安装人员无证上岗和严重违章违规作业导致发生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的重大伤亡事故 ,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施工升降机械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通过对上述五起重大安全事故原因的简要分析,结合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综述施工升降机发生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2.1各参建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项目部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安装单位注重初始安装及拆卸,对施工升降机升高作业不重视,有时升高作业由总包单位或出租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完成,或升高作业后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此外,工程监理不具备起重设备专业知识,致使安全监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2.2机械安装队伍不规范一些安拆队伍为了节省成本,随意挂靠正规单位资质,委托无证民工进行安装和拆卸。由于安装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培训,装拆没有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设备安装、升高及拆卸未按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的要求作业,其结果导致在安拆和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2.3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不到位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和吊笼进口门按规范要求应该具备机电联锁,但有的机械却缺少或频繁使用后失灵;有的电梯加装了机械式门联锁装置,效果较好。升降机制动器未加强维护容易失灵,自动调节间隙机构的清洁不到位。2.4升降机日常维修管理不规范机械日常维修由谁负责在合同中未说明清楚,造成机械在现场管理不善,设备租、管、用脱节。吊笼破损严重,又不及时修理;吊笼内无限载牌、操作规程牌。钢丝绳未及时检查,断丝严重未及时更换。导轮、滑轮磨损严重、制动与电气原件损坏未及时修复。3 重大事故预防对策3.1加强各建设方的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是高危作业领域,因此对建筑安全施工中的掌控,就不能只在标语口号式的表达形式上,应建立具有全方位职能的项目领导班子,对于各种能引起的安全隐患都在实施上的监控之下。在施工升降机安装、提升、拆卸等各个环节,施工总承包及出租、安装单位认真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事故应有紧急救援方案等;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特别要强调程序控制,规范化作业流程。3.2加强对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管理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建设部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安装、拆卸机械。对于目前建筑市场所存在的卖牌子、搞挂靠的现象,政府主管部门应坚决查处,对于有些项目存在以包代管,项目经理大包干的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应该进行根本的整治,对于不具备资质的,应坚决清除出建筑市场,不然建筑安全事故还会照样发生。另外安装、拆卸单位完成任务后,在验收前应当经当地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再应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加强机械使用单位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升降机等机械日常运转保养;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长期化,杜绝作业人员违章操作。3.5监理单位加强监督及检查严格审核建筑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文件;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安装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建筑升降机等机械的使用情况;建筑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是目前建筑施工中的主要垂直运输设备,由于危险大,管理上存在问题多,所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已将其列入专项检查内容要求各单位认真管理。但各地依然事故时有发生,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是建设工程施工升降机发生伤亡事故的根本原因。在这一系列事故中,突出反映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因此,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既要对有违法情节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要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领导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只有通过严肃法规和落实责任,才能有效控制伤亡事故。另外,施工升降机是属于定型设备,如何使用、如何检验国家已有《施工升降机标准》,如果各单位切实遵照执行,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最后,对施工机械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技能教育培训和各种检查不能流于形式,切实加强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
2023-09-01 04:42:021

电气安全事故案例

2006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1起。 7月1日,华中(河南)电网因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原因引发一起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5条500千伏线路和5条220千伏线路跳闸、32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电网减供负荷276.5万千瓦,华中电网损失负荷379.4万千瓦,电量损失合计280.46万千瓦时,系统功率振荡期间频率最低为49.11赫兹,华中东部电网与川渝电网解列,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直流闭锁、与华北电网解列。 2006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1.3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6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006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5起。其中,电力生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4起,死亡64人。分别为: 1.3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3.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西柏坡第二发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第二阶段吹管工作过程中,由于消音器端部挡板焊口开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压蒸汽吹至化学车间试验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员伤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设计、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出租赁消音器时把关不严,采购、入场和安装检查均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隐患,对安全措施会审不严,暴露了各有关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5月30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阿坝州理县古城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引水隧洞顶拱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白市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布置在电站大坝消力池的门机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门机超重超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7月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云南省戈兰滩水电站施工中,项目部拌和站营地后边坡发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9.7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吨龙门吊的准备阶段时,龙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提前拆除了龙门吊主梁与刚性腿连接螺栓,导致龙门吊失稳,支腿偏斜而坍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县三里坪水利枢纽工程中,左坝肩发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虽与现场地质结构复杂、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存在现场开挖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复杂性,现场支护措施不到位,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等问题。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挡板对面侧墙向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脱硫现场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工作间内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在湖南省铜湾水电站进行预制梁桅杆起重移动作业时,桅杆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的指挥操作不协调,底座向前移动过多,导致主杆后仰,重心失稳;起重机的揽风绳布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匀;现场突然断电使揽风绳卷扬机无法启动,导致发生后仰的起重机不能复位,发生倒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贵州省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双河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车在料场斜坡段行驶时,汽车刹车和方向失控撞向路边2间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步认定为交通运输意外事故。 14.12月27日,甘肃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谷电厂扩建工程进行塔吊安装过程中,塔身连接部位断裂,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将在塔机平台上进行安装作业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吊未定期检验,长期疲劳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15.12月28日,辽宁省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A侧原煤斗堵塞,该厂燃料部5名员工进行处理时,违章进入煤仓作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章作业,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2023-09-01 04:42:191

案例辅导:各类事故的案例分析(五)

电梯事故的分析和预防    1.电梯 事故的种类 电梯事故的种类按发生事故的系统位置,可分为门系统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其他事故。据统计,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占电梯事故总起数的概率分别为:门系统事故占80%左右,冲顶或蹲底事故占15%左右,其他事故占5%左右。门系统事故占电梯事故的比重最大,发生也最为频繁。 2.电梯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使用或维保人员的缺陷和电梯的安全隐患,两者是电梯发生事故的前提条件。条件具备其一,则电梯事故也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是两个条件都具备,则电梯事故一定发生。如果了解或掌握了这一原理,使其中的条件皆不具备,就能有效地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 (1)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的缺陷 部分维保单位或维修保养人员不是执行“安全为主,预检预修,计划保养”的原则,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是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维修,而是待出现故障停梯后,才进行抢修,既误时又误事,部分维保单位或维修保养人员,甚至是敷衍了事,置电梯安全于不顾。 管理者或维修保养人员,应加强有关法规的学习,做到有法必依。有关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完善法规建设。 (2)电梯自身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 门系统事故之所以发生率最高,是由电梯系统的结构特点造成的。因为电梯的每一运行过程都要经过开门动作过程两次,关门动作过程两次,使门锁工作频繁,老化速度快,久而久之,造成门锁机械或电气保护装置动作不可靠。若维修更换不及时,电梯带隐患运行,则很容易发生事故。 冲顶或蹲底事故一般是由于电梯的制动器发生故障所致,制动器是电梯十分重要的部件,如果制动器失效或带有隐患,那么电梯将处于失控状态,无安全保障,后果将不堪设想。要有效地防范冲顶事故的发生,除加强标准的完善外,必须加强制动器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其他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是个别装置失效或不可靠所造成的。 3.事故案例 (1)门系统事故1 1999年7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14号楼南侧电梯在运行时开门走梯,致使三层楼住户祖孙二人在上电梯时被剪切,造成一死一伤。1998年9月24日,山东某银行的电梯,也出现了一起开门走梯的事故。那天,一位乘客进入轿厢选好层,站在门口等人一同乘梯。就在这时电梯开着门却以正常速度向下运行,将这位乘客的头与下颌分别由轿厢上沿和地坎形成挤压,造成重伤。 (2)门系统事故2 1995年9月13日,山东某服装厂,发生了一起恶性电梯死亡事故。该电梯为客货电梯,6层6站,xpj型,额定速度 0.5m/s,额定载荷1000kg,门锁为gs75—11型。因该电梯制造较早,各部件的型号已趋于老化,因三角碰块与勾子锁频繁碰撞,使三角碰块已磨成倒圆弧状,加之弹簧老化,啮合深度只有3mm,只要在层门外,用手一扒层门则很容易就打开。针对这一情况,维修人员已向单位领导汇报三次,均答复为企业效益不好,资金紧张,先用着等以后再说。9月13日下午5:30车间下班,因高某系车间一班组长,下班后晚走一会儿,大约在5:40左右,从车间出来(车间在四层),发现电梯正要关门,高某离电梯15m左右,便急匆匆地跑过去,此时电梯已启动,正快速驶向六楼,高某用手扒开层门迈进去,一步踏空,跌入底坑,当场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管理者及使用者不重视安全而引发的事故。 (3) 冲顶或蹲底事故 北京市某房管所一幢24层楼的mbds电梯,由于维修工在作业时忘记了拔出开闸扳手,随着电梯运行的震颤,扳手越插越紧,最终导致了抱闸无法闭合。这时电梯回到一层,维修工正欲从轿里撤出,却发现电梯自动上行,正犹豫间只见电梯移动越来越快。他打下轿顶急停开关,但无济于事,维修工无计可施。电梯失控了,加速直冲24层,呼啸冲顶,维修工立即将身体收拢、蜷伏在轿顶的最低处。轰隆一声巨响,轿厢;中项震动了整个大楼。维修工的性命保住了,但轿顶复绕轮被楼板击碎,机房顶面拱起一个大大的鼓包。 (4)其他事故 1999年8月25日,东北某学院新装了两部电梯,李、高二人对电梯厅门与轿厢门刀间的距离进行调整。当他们正在调整螺栓时,有人按动了呼梯按钮,电梯快速上行,李某被挤入轿厢与6层厅门侧井道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电气事故案例:三起与隔离刀闸有关的事故    接地保护线烧伤人 一、事故经过 1994年4月 6日下午3时许,某厂671变电站运行值班员接班后,312油开关大修负责人提出申请要结束检修工作,而值班长临时提出要试合一下312油开关上方的 3121隔离刀闸,检查该刀闸贴合情况。于是,值班长在没有拆开312油开关与3121隔离刀闸之间的接地保护线的情况下,擅自摘下了3121隔离刀闸操作把柄上的“已接地”警告牌和挂锁,进行合闸操作。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强烈的弧光迎面扑向蹲在312油开关前的大修负责人和实习值班员,2人被弧光严重灼伤。 二、原因分析 本来3121隔离刀闸高出人头约2米,而且有铁柜遮挡,其弧光不应烧着人,可为什么却把人烧伤了呢?原来,烧伤人的电弧光不是3121隔离刀闸的电弧光,而是两根接地线烧坏时产生的电弧光。两根接地线是裸露铜丝绞合线,操作员用卡钳卡住连接在设备上时,致使一股线接触不良,另一股绞合线还断了几根铜丝。所以,当违章操作时,强大的电流造成短路,不但烧坏了3121隔离刀闸,而且其中一股接地线接触不良处震动脱落发生强烈电弧光,另一股绞合线铜丝断开处发生强烈电弧光,两股接地线瞬间弧光特别强烈,严重烧伤近处的2人。 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临时增加工作内容并擅自操作,违反基本操作规程。 三、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交接班时以及交接班前后一刻钟内一般不要进行重要操作。 2.将警示牌“已接地”换成更明确的表述:“已接地,严禁合闸”。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绝对禁止带地线合闸。 3.接地保护线的作用就在于,当发生触电事故时起到接地短路作用,从而保障人不受到伤害。所以,接地线质量要好,容量要够,连接要牢靠。
2023-09-01 04:42:271

安全事故案例会带来什么影响?

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深远的社会影响;给员工带来的伤残、死亡,可能会给家庭、儿女造成致命的伤害,甚至是家破人亡的悲剧,从此改变了他们的命运,重新落入贫困的深渊,痛苦将永远伴随着他们。1、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是天,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根本保障,安全责任重如泰山!2、假如发生事故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发生安全事故给自己带来的是不可逆的毁灭性的影响。3、会给家庭带来什么影响: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有可能是直接失去家庭经济来源,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后果。4、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安全事故直接影响企业利益,企业面临的直接影响是利润下降,并要尽最大努力去挽回经济损失,需要加倍付出人力、物力。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处理善后工作,总结事故教训,企业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安全评级受到影响,责任人会受到相应处理,间接影响企业声誉和信誉。
2023-09-01 04:42:371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法律分析:明知驾驶人醉酒仍然乘坐,乘坐人需对自身损害担责【基本案情】叶某与钟某一同吃饭、喝酒。饭后,叶某明知钟某喝醉酒仍然主动乘坐钟某驾驶的小汽车去吃宵夜。后小汽车与饶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致叶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钟某与饶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叶某不承担责任。叶某治疗终结后,其右脸、右眼分别被鉴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通事故各责任方赔偿其损失, 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3万余元。诉讼中,钟某认为叶某明知其喝醉酒仍然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但对事故损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应分担责任。【裁判结果】韶关中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叶某各项损失数额共计297251.34元,综合事故各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认定钟某应赔偿叶某131526.67元。在交通事故认定上,叶某虽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叶某明知钟某酒驾仍乘坐钟某驾驶的车辆,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够预见,但其懈怠或轻信可以避免,叶某对造成自身的人身损害具有过失,可以减轻钟某对其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酌情减轻了钟某1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钟某赔偿121526.27元给叶某。【典型意义】酒驾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社会公众对此都有普遍的认知。如乘车人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仍然乘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伤害的,乘车人自身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其所乘坐车辆驾驶人对其所负的赔偿责任。在社会交往中,当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不仅不能冒险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还应劝阻危险驾驶行为,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或损害的扩大,这也是每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3-09-01 04:43:001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高分)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另查明,事发后,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2023-09-01 04:44:015

夏季安全事故案例

2008年7月8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上海赤峰路20号有一男子从大楼4楼处坠落。坠落的男子是从旁边大楼坠落后撞上围墙掉入同济大学校区内。据了解目前该男子今年37岁,事发时,正在大楼4楼处进行外墙清洁作业,由于高温中暑,头晕坠楼。主要是脑部受伤,生命危险。2007-8-11南京日报报道一名男子55岁的申某在工地干活时,突然中暑,不幸死亡。经过协商,其所属的工程公司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21万元。 2006年8月重庆14日全市发生中暑的病人达到6000人,15日全市居然高达1.4万人,高温对人有什么害处?体质和身体敏感程度的不一样,高温对于每个人的影响也不一样。要注意心血管病、高血压病,以及肠道感染病的传播。古月猝死可能与高温有关。曾84次成功塑造了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著名特型演员古月,7月2日在广东临桂县参加影视活动期间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09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逝世,享年68岁。据与他一同参加活动的另一位特型演员卢奇透露,古月生前一直没有心脏病症状,这次突然爆发可能与天气炎热以及身体疲劳有关。中暑急救措施:1)、 首先应尽快将病人抬到通风阴凉处躺下休息,给予患者喝含有盐份的饮料或冷水(一杯水加四分之一茶匙盐)或葡萄糖水。 若患者不省人事,检查其呼吸及脉搏。若有需要,施以人工呼吸并召唤救护车。2)、用冷水擦身,头颈部、腋窝、股沟等处敷冷毛巾或放置冰袋,帮助身体散热、同时用风扇吹风。3)、可选服人丹、十滴水、麝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4)、。如意识丧失,痉挛剧烈,应让患者取昏迷体位(侧卧,头向后仰),保证呼吸道畅通,同时快速通知急救中心。 如出现昏迷等重症病人在急救的同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每天10:30至15:00的高温时段施工,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2、高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作业,3、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换岗位。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饮用水,5、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防中暑药品,。 6、养成主动饮水的习惯。因为当人自觉口渴时,身体已经是缺水状态了。所以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一定要定时补充水分,每天在清晨起床后、上午10点左右、下午3-4点、晚上就寝前这四个“最佳饮水时间”要饮用1~2杯白开水,当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充一些盐水,以弥补人体因出汗而失去的盐分。 7、保持充足睡眠很重要。因为夏天日长夜短,气温高,人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也大,容易感到疲劳。保持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也是预防中暑的有效措施
2023-09-01 04:44:181

注册和运营一个空壳公司有些什么开销?

建议可以选择当地的经济园区直属招商注册(园区也有招商部,也会代办整个注册程序) 有些经济园区也可以帮你垫付资金注册. 经济园区可以帮你提供免费的注册地址(也就是公司注册完成后你居家办公都可以,办公室都不用租); 而且还可以享受注册经济园区的办证便捷(全程代办,甚至还可以帮你融垫资注册,你自己都不用出资); 并且因为是直属招商,没有代理费用. 但经济园区前期也会考核你待注册公司,若是空壳基本都不接收注册的. 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4.买租房的印花税。 5.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本:一次到位公司章程范本、分期到位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公司章程范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6.刻私章。 7.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9.办理验资报告。 10.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11.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1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 13.办理税务登记。 14.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3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5.去银行开基本户。 16.申请领购发票。 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3-09-01 04:40:211

当前和今后我国周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对吗

对。近年来, 国际风云激荡, 国际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国际形势越来越复杂多变。尽管冷战已经结束, 世界仍然很不安宁。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地区冲突、恐怖主义等此起彼伏。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 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近年来中国周边安全形势的基本态势:(1) 影响地区安全的热点问题此起彼伏, 不稳定因素增多。(2) 大国关系稳中有变, 斗争因素不断增加。(3) 军事竞争日趋激烈, 部分热点问题继续升温。总之, 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相处, 寻求共同发展, 共同繁荣, 是中国周边外交追求的目标。当前, 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 处于建国以来的最好时期, 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 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同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得到了改善和发展。
2023-09-01 04:40:231

老人与海鸥的作者是谁?

老人与海鸥作者是谁。 原文的作者是人类学家邓启耀先生,而课文《老人与海鸥》则是在邓启耀先生的《寂寞鸥灵》一文的基础上改编的。 《老人与海鸥》的作者到底是谁? 人类学家邓启耀先生写有《寂寞鸥灵》一文,而课文《老人与海鸥》则是在《寂寞鸥灵》一文的基础上改编的。 《老人与海鸥》一文,作者是从哪里两个方面来讲述老人与海鸥的故事的?(要对的噢) 本文通过描写老人十几年如一日喂养海鸥。余海欧结下了深厚感情。老人去世后,海鸥送别老人。不忍离去,表现了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深厚感情。从这两方面来写的。 老人与海鸥作者是怎么表达对海鸥的情感 前半部分通过老人喂海鸥、呼唤海鸥的名字、与海鸥亲切地说话等事例表现了老人爱海鸥;后一部分则通过老人死后,海鸥在老人遗像前翻飞、盘旋、肃立、鸣叫等悲壮 画 面,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
2023-09-01 04:40:251

民间借贷包括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吗?

信用社不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能超过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行为,银行借贷只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优势,是具有及时便捷灵活的特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2023-09-01 04:40:253

鸿儒金融人才培养实验班好不好

好。根据查询爱企查显示,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为北京市民政局,其旗下的人才培养实验班报名需求低,就业前景广,因此好。
2023-09-01 04:40:261

去原始森林探险需要啥装备

大砍刀
2023-09-01 04:40:267

公务员有绩效工资吗

1、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2、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3、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5、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6、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2023-09-01 04:40:197

森林探险电影有哪些好看

1、狂蟒之灾 2、夺宝奇兵1、2、3、4 很经典 3、《死亡岛》 4、《蛇变》 (2006美国巨资打造丛林冒险恐怖大片) 5、《突然有一天之黑暗森林》 6、《孤岛惊魂》(妮可基德曼的那部) 7、地心历险记2:神秘岛 同义词 地心历险记(布拉德·佩顿2012年执导)一般指地心历险记2:神秘岛 《地心历险记2:神秘岛》(Journey 2: The Mysterious Island)是布拉德·佩顿执导的动作冒险电影,为2008年电影《地心历险记》的续集,影片改编自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经典小说《神秘岛》,由道恩·强森、乔什·哈切森联袂主演,于2012年2月10日在美国上映。影片讲述了肖恩接收到来自神秘岛屿的求救信号,这个信号与他失踪的祖父息息相关。肖恩决定去神秘岛一探究竟,但母亲的男友竭力阻止他,因为传说神秘岛有许多未知的危险。肖恩一意孤行,为了保证他的安全,母亲的男友只好 ...
2023-09-01 04:40:171

化工填料的使用寿命?

化工填料里面的种类繁多,陶瓷、塑料、金属填料的使用寿命根据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不同、使用的寿命不一样,举例来说:陶瓷的比塑料和金属的使用寿命要更长一些,我们公司生产的陶瓷散堆填料根据客户反馈情况来看,10多年的也有,短的时间也有一年半载就更换的,蜂窝陶瓷蓄热体平均一年到一年半更换一次为好。蜂窝陶瓷铸造片都是一次性使用的,陶粒滤料是消耗品,每年增加5%即可。研磨瓷球根据磨耗不一,使用时间也不一样。化工填料里面的种类繁多,陶瓷、塑料、金属填料的使用寿命根据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不同、使用的寿命不一样,举例来说:陶瓷的比塑料和金属的使用寿命要更长一些,我们公司生产的陶瓷散堆填料根据客户反馈情况来看,10多年的也有,短的时间也有一年半载就更换的,蜂窝陶瓷蓄热体平均一年到一年半更换一次为好。蜂窝陶瓷铸造片都是一次性使用的,陶粒滤料是消耗品,每年增加5%即可。研磨瓷球根据磨耗不一,使用时间也不一样。
2023-09-01 04:40:152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都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扩展资料: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09-01 04:40:152

求茶艺培训电话销售话术,求全面点的 急需 谢谢

茶艺培训电话营销话术应该没有吧,如果有的话,也应该是天晟茶艺培训学校10天短期茶艺师培训班最有效吧,你去问一下天晟茶艺培训学校吧。
2023-09-01 04:4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