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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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
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
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
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
扩展资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的汶川县威州姜维城、理县箭山寨、茂县营盘山等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发现了较多的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县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县佳山石棺葬墓群。
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铜器等。这些考古发现,不仅说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区,很早就有人类栖息繁衍,而且为探讨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
《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
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
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駹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
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駹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
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
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
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参考资料:羌族_百度百科
- 西柚不是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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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有敬老、好客、冠礼、尚武等良好的传统礼俗。
羌族社会在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处表现出对长者和老人尊重。过去凡婚丧节日聚饮咂酒时,都由最年长的人先致开坛词,说吉利话。随即开坛先饮,然后依长幼次序饮酒,虽寨首、团总、乡保长亦不在长者先。
老人进屋,屋内的人要起立相迎让座。宴席由老人坐上位,待其坐定后,他人才能入座。路遇老人,必侧身让路,骑马遇老人,要下马行礼。群众性的歌舞时,也往往由老人领唱领舞。新中国建立后这一礼俗得到继承并发扬。
羌族人民历来尚礼好客。有所谓“进门三礼:烟、酒、茶”一说,一些地区在贵客临门时要鸣枪欢迎,并邀亲邻陪席,共饮咂酒,演唱歌舞以助兴。客人在主家也不随意进侧房或上楼。
扩展资料:
羌族的信仰:
羌族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信仰藏传佛教外,其余普遍信仰原始宗教,即万物有灵、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神灵均以白石(白色石英石)为象征,被敬奉于山中、林地、屋顶和室内。一般在碉房屋顶四角供有五块白石,分别象征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
其中,天神地位最高,能主宰万物,祸福人畜。堂屋的神龛供有家神(泛称角角神),包括祖先神、女神(保佑妇女之神)、男神(保佑男子之神)、牲畜神(保佑六畜兴旺)、财神(招财进宝)、仓神(守管家庭粮食和财物)、门神(挡住三灾六难)。
神龛下火塘上的三足架,其中一足上系一小铁环,即代表火神。此外,从事特殊行业的家庭,还供奉各自的祖师神。如猴头神、药王神、石匠神、鲁班、太上老君。一些地方的羌族受汉族影响,还供有灶神、土地神、观音菩萨,送子娘娘、川主、关圣人、玉皇大帝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羌族风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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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的习俗如下:
1、羌族人民的服饰朴素、美观而具特色。古代羌族多着皮制、毛制衣装。明代以来纺织业发达起来,则较多以麻布衣服取代皮、毛装。解放后至今,服饰的面料更加多样化。男子喜包青色头帕,冬季有的还喜带狐皮帽,穿麻、棉、绸、毛面料的长衫,有的长衫饰有花边。外套为无袖的羊皮或毛、棉制皮褂,可以防寒、遮雨、垫坐,且适于劳动。
2、男子脚裹毛制或麻、棉制的绑腿,有的饰有花纹,能保温、滤水、护腿,脚穿皮鞋、云云鞋、绣花编耳子鞋和胶、布、草等鞋。束毛、麻、棉制腰带,系吊刀、火镰和皮、绣花绸、绵裹兜子,用以装钱、子弹、火药及烟等物。
3、妇女服饰鲜艳多彩。头饰因区域不同分三类。一类绝大多数包青色头帕,绣以花纹,再覆绣花头巾,鲜丽多彩。黑虎地区妇女则包白色头帕,纪念传说中的英雄格鲁从波,以为孝。西北部包括赤布苏、理县等地妇女头顶瓦状绣花黑头帕。羌族妇女皆着绣花长衫,系黑色羊毛腰带或红棉腰带、绣花围腰,后腰系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耳坠、手镯子、戒指等金、银首饰和称为“色吴”的椭圆形项链。每逢节日喜事,羌女盛装艳丽,雍容华贵。
4、羌族的民俗亦很有特色,至今保留着白石崇拜习俗,户户羌寨庄房都供奉白石。羌笛传自远古,各种歌舞欢快 多情,羌族服饰有独特的魅力。其民族著名节日有羌历年、祭山会、牛王会,娱乐活动有跳莎朗舞、爬天杆、 射兽馍、放索套。其它如挑花刺绣、云云娃、喝咂酒等,都可令人享受羌族文化的独特风情。羌族地区盛产花 椒,“茂椒”至今仍是烹好川菜的重要调味品。u200d
- max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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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西南的一个古老民族。现在中国官方认定的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部、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现有人口约30.6万人(2000年)。羌族地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 羌族生活在川西北群山之颠,自然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羌人不论男女老幼皆喜饮酒,但从不酒后滋事。羌民以高半山的特有作物青稞为主料,或和以大麦、小麦、玉米精心酿制出一坛坛的青稞咂酒。有诗赞:“万颗明珠一坛收,王侯将相都低头。双手饱定朝天柱,吸得黄河水倒流。”民间更是有“岷江边上酿咂酒”,“杆杆的酒里找黄河”的歌儿传唱。 羌族的禁忌有:妇女分娩时在门外挂枷单或背兜,忌外人入内,家有病人时在门上挂红纸条,忌外人来访;不能跨火塘或用脚踩三角架,也不能在三脚架上烘烤鞋袜衣物;忌坐门槛和楼梯;饭后不把筷子横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在笔者儿时的印象中,家中的主食仍旧是玉米、小麦、土豆等,民间送礼基本上少不了挂面、猪肉、咂酒这些生活资料。后来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大米逐渐取代了玉米的地位,成了羌民的主食,鸡、鸭、鱼也都变得不再希奇了。近几年由于旅游的发展,在一些景点周围的“羌家乐”里,“金裹银”等富有羌族特色的食品又慢慢出现在了餐桌上。此外,羌族的特色食品还有腊肉、野菜、荞面等。 羌人制作工艺品技术精湛,有的制作技术已经失传,有的汇入中华民族工艺美术的制作技艺中,但仍有一部分保留于羌族的工艺美术中,得到继承和发展。现代羌人制作的马鞍、耳环、手镯、帽花、各种挂饰、佩饰及石雕、木雕、漆器、织毯,尤其是挑花、刺绣等民间工艺,以其自身的民族传统风格,浓郁的地方情调,精巧的技艺,集实用与审美于一体,世代流传,装饰美化生活。 羌族建筑以碉楼、石砌房、索桥、栈道和水利筑堰等最著名。
-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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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向东向南迁徙,是华夏族的主要族源之一, 也是古代蜀族和今天藏族、彝族的主要族源。它们大部分融合到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之中,只有在四川的岷山 地区保留了全国唯—一块羌族聚居区,这包括阿坝州的茂县、汶川、理县、黑水、松潘,以及绵阳市的北川县 。其中以茂县羌族集中聚居最多,占全部羌族人口总数的60%。
羌族具有独特的物质文化成果和民族风情,绵延几千年而不间断,被称为中国各民族演化史上的一个“活化石 ”。其中最具特色的是至今仍存的碉楼、栈道和溜索等建筑形式。碉楼在羌语里叫做“邛笼”,“皆依山居止 ,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著名的有茂县黑虎乡的群碉、明嘉靖年间修筑的桃坪碉。栈道在羌族地区的特 色是险峻,茂县较场一带的栈道遗迹,传为是蜀人的祖先蚕丛氏的遗作。溜索古称“窄”,是用于渡河的竹 索 ,羌族中心区茂县古有“绳州”的设置,其名称即来源于古羌的绳桥。 现存的历史文物中,以横架于滔滔服江 之上、长达100多公尺的茂县石鼓 “鸳鸯溜”最为著名。
羌族地区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这里有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物, 有蚕丛和大禹的遗迹。“禹兴于西羌”, 汶川刳儿坪和茂县石鼓乡(原名石纽乡)以及北川的石纽,都有大禹诞生的纪念地。茂县县城名“凤仪镇”, 也是源于歌颂大禹的“凤凰来仪”的古语。在茂县维城乡有蜀汉大将姜维修筑“维城”的遗说。叠溪本为古蚕 丛重镇,因地震而变成今日风光秀丽的地震湖。
羌族的民俗亦很有特色,至今保留着白石崇拜习俗,户户羌寨庄房都供奉白石。羌笛传自远古,各种歌舞欢快 多情,羌族服饰有独特的魅力。其民族著名节日有羌历年、祭山会、牛王会,娱乐活动有跳莎朗舞、爬天杆、 射兽馍、放索套。其它如挑花刺绣、云云娃、喝咂酒等,都可令人享受羌族文化的独特风情。羌族地区盛产花 椒,“茂椒”至今仍是烹好川菜的重要调味品。
三 尔玛羌族文化
(一)传统节日:
农历10月初1是羌历年,在这隆重的节日里羌族人们会穿着本民族的服装欢聚在一起跳起锅庄,还有一些祭祀活动。
以“感恩”、“ 祈福”、“ 和谐”为主题的2009羌族“俄苴”庆典在茂县曲谷举行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五),阿坝州茂县曲谷乡河坝村,羌笛悠扬,爆竹声声,唢呐齐鸣,锣鼓喧天,全乡2000余群众欢聚在这里,载歌载舞,兴高采烈,共庆一年一度的羌族“俄苴”节,祈祷新的一年风调雨顺,幸福安康,国泰民安。
“俄苴”意为农历正月初五,是羌族村寨的狩猎节,又叫男子节。记者了解到,曲谷乡是羌语标准音点(羌语普通话)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瓦尔俄足”传承地,是羌族语言、服饰、饮食、村落布局、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礼仪节庆、民间艺术、手工技艺等羌文化保留完整的行政乡。在这条偏远的山沟里,有流传千年的领歌节(“瓦尔俄足”,又叫妇女节)、狩猎节(又叫男子节),阴阳互补,刚柔相济,构成共同的主题:感恩一切给予生活的惠及,规劝人们尊重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本真和恬美,而且还有历经千年的洪木基神塔,这里的人们每年都要举行“俄苴”庆典活动。
由于现在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所以智慧的羌族人们通过用面粉烧制兽形馍馍来狩猎,以纪念羌族中的一个神,其实是人,是因为羌族人们太崇拜他,对他的尊敬.
狩猎节时德高望众的老人取圣火胜利而归。
正月初五那天早上,他们到山一株神树那里取圣火,他们用白石头摩擦生火。
其中白石头是羌族的圣物,放在房屋上面。
羌族寨中建有石碉楼,方形,底大上小,高达数丈,房顶放有白石和羊头,用来敬神。羌碉以功能分有战碉、哨碉、界碉、风水碉、官寨碉,以形状分有四角、五角、六角、八角碉等,以质材分有石碉、夯土碉、木碉。石砌楼房利用地形而建,错落有致,鳞次栉比,宛如城堡,蔚为壮观。 每逢节日时,他们都会穿上自己民族的美丽的服饰,和族人一起唱歌跳舞,来庆祝一年来地丰收和对上天恩赐地感激,用他们自己独特地方式表达了对大自然地热爱。
服饰
今天的羌族人,大多还穿着传统的民族服装。羌族人民的服饰朴素、美观而具特色。古代羌族多着皮制、毛制衣装。明代以来纺织业发达起来,则较多以麻布衣服取代皮、毛装。解放后至今,服饰的面料更加多样化。羌族男子的服装一般是蓝布长衫,外套羊皮褂子,包青色头帕。羌族妇女的服饰比较鲜艳,她们多穿蓝色或绿色的花边长衫,腰系绣花围裙和飘带,戴黑色头帕。但在茂汶地区(茂汶地区:在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黑虎乡一带,妇女们一律都戴白色头帕。
羌族男女皆穿形似旗袍、多为白色的麻布长衫,外穿羊皮背心,晴天皮毛朝内,雨天皮毛朝外。女子常戴绣花黑头帕,男子缠黑头巾,白头帕只有死人的时候才戴,丧期一满马上烧掉。羌族男女各有一独特的随身携带物,妇女为银制针线盒,男子为银制烟盒
男子喜包青色头帕,冬季有的还喜带狐皮帽,穿麻、棉、绸、毛面料的长衫,有的长衫饰有花边。外套为无袖的羊皮或毛、棉制皮褂,可以防寒、遮雨、垫坐,且适于劳动。男子脚裹毛制或麻、棉制的绑腿,有的饰有花纹,能保温、滤水、护腿,脚穿皮鞋、云云鞋、绣花编耳子鞋和胶、布、草等鞋。束毛、麻、棉制腰带,系吊刀、火镰和皮、绣花绸、绵裹兜子,用以装钱、子弹、火药及烟等物。
妇女服饰鲜艳多彩。头饰因区域不同分三类。一类绝大多数包青色头帕,绣以花纹,再覆绣花头巾,鲜丽多彩。黑虎地区妇女则包白色头帕,纪念传说中的英雄格鲁从波,以为孝。西北部包括赤布苏、理县等地妇女头顶瓦状绣花黑头帕。羌族妇女皆着绣花长衫,系黑色羊毛腰带或红棉腰带、绣花围腰,后腰系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耳坠、手镯子、戒指等金、银首饰和称为“色吴”的椭圆形项链。每逢节日喜事,羌女盛装艳丽,雍容华贵。
"云云鞋"是羌族人在喜庆日子里穿的一种自制布鞋,鞋尖微翘,状似小船,鞋帮上绣有彩色云卷图案,十分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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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西南的一个古老民族。现在中国官方认定的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部、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现有人口约30.6万人(2000年)。羌族地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 羌族生活在川西北群山之颠,自然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羌人不论男女老幼皆喜饮酒,但从不酒后滋事。羌民以高半山的特有作物青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西南的一个古老民族。现在中国官方认定的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部、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现有人口约30.6万人(2000年)。羌族地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 羌族生活在川西北群山之颠,自然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羌人不论男女老幼皆喜饮酒,但从不酒后滋事。羌民以高半山的特有作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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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
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
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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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西部茂汶,其余散居在汶川、理县、黑水、松潘等地。自称"尔玛",意为"本地人"。今天的羌族是古代羌族人中保留下来的一支。
羌族的禁忌有:妇女分娩时在门外挂枷单或背兜,忌外人入内,家有病人时在门上挂红纸条,忌外人来访;不能跨火塘或用脚踩三角架,也不能在三脚架上烘烤鞋袜衣物;忌坐门槛和楼梯;饭后不把筷子横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跳盔甲”
“跳盔甲”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把勇武不屈、豪放豁达的民族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使粗犷淳朴的古代民风跃然再现。
羌 笛
羌族乐器中最著名的首数羌笛。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羌笛三孔"。马融《长笛赋》言:"近世双笛从羌起"。唐代《乐府杂录》载:"笛,羌乐也 。"宋代陈(左日杨右)《乐书》记有:"羌笛五孔" 。可见其历史久远。 近代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的羌笛,管身竹制或骨制。竹是岷江上游的油竹,削成方形;骨是羊或鸟的腿骨。今羌笛管长17厘米,直径1厘米,单簧,双管,竖吹,六声阶,多独奏。音色明亮柔和,哀怨婉转,悠扬抒情,牧人常于山间吹奏自娱。古羌笛既是乐器,又是鞭竿,因有"吹鞭"之说。
喝咂酒
羌族酿酒的历史也非常悠久,羌族男人皆有海量,所以虽喜豪饮,但却很少烂醉滋事。独特 的饮酒方式是喝咂酒。酒以青稞、大麦、玉米酿成,封于坛中,饮时启封,注入开水,插上竹管,众 人轮流吸吮,因而称之为喝"咂酒"。边饮边加清水,直至味淡 。咂酒是种低度的醪糟酒。饮时先由在场的最年长者讲 说四言八句合辙押韵的吉利话,作为"祝酒词",然后按年龄长幼依次轮咂。平辈们在一起饮咂酒,可以每人插一长竹管于坛中,同时饮用。羌族民间还有"重阳酒","玉麦蒸蒸酒"。孩子和妇女们常饮加了蜂蜜的甜酒。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民间舞蹈主要有"跳沙朗"(羌族锅庄舞)、"跳盔甲"(又名"铠甲舞")、"跳皮鼓"、"兰干寿"等。 "跳盔甲"是种古老的传统祭祀风俗舞,过去多在有战功的将士葬礼上跳。数十个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多为长刀),分列对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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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西部的一个古老民族。现在中国官方认定的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汶川、理县等、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其它省市。现有人口约30.6万人(2000年)。羌族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
羌族歌舞
羌族歌舞羌族人民能歌善舞,民间的说法是“没有歌不行,没有舞亦不行”。《汶川县志》说,羌民“丧葬有丧葬曲,相互舞蹈,以示悲欢,盖古风尚存也。”
羌族音乐原始古朴,属我国民族调式,以五声、六声为主。五声音阶的歌曲包括有以宫、商、角、徵、羽5个音作为调式主音(起讫音)的5种调式。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五声式音阶,如徵羽、变宫、商、清角,以及宫、商、角、清角、徵,但是很少使用。六声音阶在羌族民间歌曲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在使用由徵、羽、宫、商角和徵、羽、宫、商、清角两种五声调式音阶的交替而形成的六声音阶歌曲中,角声与清角声不在一个乐句里或一个乐段里同时出现,并且只有以宫、商、徵、羽4声为调式主音(起讫音)的4种调式。民间歌曲中使用完整的七声调式音阶较少,一般都是通过以五声调式音阶或六声调式音阶进行交替及转调形成的七声,因而使用七声的歌曲仍具有五声调式色彩。
羌族舞蹈的基本特点有,保留着原始乐舞粗犷、古朴的风格,大多是在民俗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舞者既通过舞蹈取羌族歌舞悦祖先神灵,又得以自娱乐,以羊皮鼓、手铃等打击乐器伴奏,加深人民对神的崇拜和其神秘感;舞蹈动作的表现与歌词内容没有直接的联系,多数舞蹈是用歌来促使舞步的循环往复;同一乐句男领女合,动作完全重复,节奏的强弱起落同舞蹈齐奏起落结合巧妙协调。羌族舞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什么样的场合跳什么舞,均按功能和礼仪要求有一定的程序。羌族舞蹈按其形式和功能可以分为自娱乐性、祭祀性、礼仪性、集会性4种。
“萨朗”有“唱起来,摇起来”的意思,此舞在羌区最为盛行和普及,是很古老的自娱性舞蹈。“萨朗”音乐曲调欢快、流畅,节奏跳跃、明朗,歌词内容十分丰富。该舞可在室内外进行,男前女后,不限人数,围火塘或场院一圈,不封口,向逆时针边歌边舞。开始时,先男女轮唱一遍舞曲,然后共同起舞,速度由慢到快,跳到激烈时,领舞男子加快舞步,带头交换各种不同的舞蹈动作,或双腿交替重踏,或左右旋转,男女相互竞争,气氛逐渐热烈。舞至高潮时,男子叫声“吓喂”,女子应和“哟喂!”一曲就此结束,接着再变换新的舞曲和步伐。
“席蹴步”在南部方言中有“办酒席时跳舞”的意思,是民间在丧葬、祭祀时举办酒席后进行的祭祀性舞蹈,没有固定的表演程序。此外还有反映丰收后喜庆心情的“瓦西切玛”、“江得里学”,赞美装饰物的“石奎余奎”。 “席蹴步”音乐曲调缓慢,节奏却很鲜明,曲式短小,反复重复。
“仁木那·耸瓦”,赤不苏方言,意为“宾客来临时表示尊敬和欢迎的舞蹈”,是羌族传统礼仪舞蹈,主要由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跳。如果寨子3年无人凶死,为示吉利,则要跳此舞庆祝。舞蹈一般出现在迎宾待客的礼仪活动开始、结束时。舞蹈时,男女数人面对宾客,呈八字形分开而站,双手小指扣住身边舞伴的腰带,齐唱表达了全寨人对宾客的尊敬和赞美节奏缓慢的民歌。
“克什几·黑苏得”,意为“跳铠甲”舞时唱的歌,舞蹈俗称“铠甲舞”、“跳盔甲”,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或有威望的老年人举行隆重葬礼时,由身披牛皮制作的盔甲、头戴盔帽、手执兵器的男子跳的舞蹈,主要流行于茂县北部、黑水等比较边缘的山寨。此歌音调悲切,运用极不稳定的角调式,速度缓慢,表达一种悲愤、哀伤的情感。
“莫恩纳沙”是羌族祭祀活动中,由释比跳的祭祀性舞蹈,也称“羊皮鼓舞”。该音乐无歌唱,只有羊皮鼓和响盘(铜铃)两种打击乐器作伴。响盘声响清脆,和着羊皮鼓的鼓点节奏和舞蹈节奏的变换,敲击出不同的音响组合,增强了舞蹈的表现力。
说到羌族的音乐,多声部不得不提。多声部又称和声或,是指两组以上的歌者各按本组所担任的声部演唱同一歌曲。羌族的多声部主要分布在松潘县的小姓羌族乡,黑水及茂县部分地区。1984年,松潘县文化馆郑三宝先生首次在小姓羌族乡采录了两首多声部羌族民歌,请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民歌专家任渝等人鉴定,得到了认同,并引起中国音乐界的关注。1986年,中央音乐学院樊祖荫教授一行专程到松潘县小姓羌族乡大耳边寨考察,进一步确定,从而否认了19世纪80年代一些音乐界人士认为中国没有多声部,多声部的故乡在欧洲的说法(后来证实大部分古羌后裔民族都保存有多声部民歌)。羌族多声部的唱法主要有“引”、“尼沙”、“娄”、“玛茨”等几种,唱法、意义根据具体的场景有所不同。羌族的乐器有羌笛、口弦、唢呐、脚盆鼓、羊皮鼓、锣、响盘、指铃、肩铃等。此外羌族还有羌戏、端公戏、武士戏、花灯戏、马马灯、打围鼓等民间戏剧。民歌包括劳动歌、纳吉纳娜(山歌)、时政歌、风俗歌、耍山调、情歌(柔西)、酒歌和婚礼歌等。情歌有羌、汉两种语言的演唱形式。酒歌有的地方也叫“唱酒戏”或“唱酒曲子”,逢年过节或婚礼、生日喜庆之时,由排坐引酒时的主客合唱或轮流对唱。
传统节日
羌族的传羌族统节日就是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根据地方的不同,又有“羌历新年”、“过小年”、“丰收节”、“还原节”等多种叫法,但名称不同,内容却完全一样,都以庆祝丰收和感恩还愿为主要内容,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在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举行,持续三至五天。[1]
还有就是祭山会,这是羌族独有的传统节日,时间在每年的农历四月初一。这是一种祈祝丰年的活动,到了这天,每家每户的房顶上插着杉树枝,室内的神龛上挂着剪纸花,点燃松光、柏枝,祀祭天神“木比塔”。祭祀时,宰羊作祭品,巫师敲着羊皮鼓,唱本民族的史诗。当天,全寨男女老少,都要喝咂酒、唱酒歌、跳锅庄舞,祈求年景丰收
节日礼祭
每羌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正如一首羌谚所云:“无酒难唱歌,有酒歌儿多,无酒不成席,无歌难待客”。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另一种被称为蒸蒸酒的饮料是将玉米面蒸熟拌酒曲酿制而成,饮用时既有酒香又能顶饭,类似汉族的醪糟。无论年节或待客,羌族都以“九”为吉,故宴席时都要摆九大碗,菜肴与川菜相同。炖全鸡,习惯于用竹签撑起鸡头,使之昂起。以鸡头飨上宾(如舅父等)。
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要用荞麦粉做成一种馅为肉丁豆腐的荞面饺,有的还要用面粉做成牛、羊、马、鸡等形状不同的动物作为祭品。次日,设家宴,请出嫁的女儿回娘家。进行各项节日活动。祈羌族祷丰收的祭山会是全村寨的一种祭祀活动,除已婚的妇女不准参加外,全寨的人都要带上酒、肉和馍去赴会。会首由全寨各户轮流担任。届时会首要备好1只黑公羊、1只红公鸡、1坛咂酒、3斤猪肉、1斗青稞、13斤面做的大馍和香蜡、爆竹、纸钱等,按规定摆好,由“许”(巫师)主持祭祀,祈求天神和山神保佑全寨人寿年丰,并将山羊宰杀后煮熟,连同其他食品分给各户,称“散分子”。最后大家席地而坐,互相品尝各自的祭祀食品。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新娘新郎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日常食俗
羌族羌族民间大都一日两餐,即吃早饭后出去劳动,要带上馍馍([4]玉米面馍),中午就在地里吃,称为“打尖”。下午收工回家吃晚餐。主食大都离不开面蒸蒸。经常食用的面蒸蒸是将玉米粉放在甑子内蒸成颗粒状,即可当饭食用,有时将洗净的大米拌到玉米粉里,或将玉米粉拌到大米中蒸,称为“金裹银”或“银裹金”。用小麦粉和玉米粉混合做成馍放入火塘上烤熟,也是羌族日常主要食品之一。许多地区的羌族还喜食用玉米粉加推豆花的连(米+查)浆水发酵,蒸成豆泡子馍馍,或将嫩玉米磨碎做成的水粑馍馍。用麦面片加肉片煮熟称为“烩面”;沸水加玉米粉煮成糊状,称为“面汤”,继续加玉米粉搅稠,以筷子可拈起为度,称为“搅团”,都是常吃的主食。在食用搅团时,要同时吃用白菜、圆根(芜菁)泡成的酸菜作的酸菜汤,能开胃。常用玉米、小麦、豆类先炒熟,再磨制成炒面,一般多在旅行或放牧时食用。在食用马铃薯时,羌族民间喜将马铃薯整个煮熟,然后去皮,再舂成泥状,做成糍粑,称为洋芋糍粑,用油煎或炸后,拌蜂蜜吃。也可用洋芋糍粑切片加酸菜、肉片煮汤吃。
因吃鲜菜的时间只有几个月,常年多食用白菜、萝卜叶子泡的酸菜,以及青菜做成的腌菜。肉食以牛、羊、猪、鸡肉为主,兼食鱼和狩猎兽肉。散居在山区的羌族一般不常食新鲜猪肉,都是将猪宰杀后去毛,剖成两半或切成几大块,吊在房梁上熏烤制成“猪膘”,存放时间一般为一年,食用时一是与蔬菜同煮,熟后捞起猪膘,切成长方形大片盛入碗中即可食用;二是将生腌猪膘切成小块同菜一起炒,作用是以猪膘代油,还要加些花椒和辣椒提味。在宰杀年猪时,羌族喜将猪血等充填到猪大肠内,煮熟后称为血肠。血肠也是宴客吃酒时的一种上肴。有的还将猪血与荞麦和在一起做成血馍馍食用。羌族还常把新鲜的猪肉放在新宰的猪肚子里加盐、花椒等扎紧、风干,作成“瓤肚”久存不坏。
羌族一般饮用的酒称为咂酒,茂县羌语称“日麦希”,意为羌人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羌族饮咂酒,不用酒具,而是将酒坛开封,用一根细竹管咂吸,咂饮时以长幼为序,轮流咂饮,并不断地注入凉开水,直到味淡为止。
羌族日常灶具很有特点,常在火塘上支起一个铁三足,做饭时将铁锅放在上面加热,或烤制食品,考究的铁三足还要在上面镶制银饰。
婚俗
过去,羌族的青年男女没有选择配偶和自由恋爱的权利,因幼小时即由父母代订婚约,甚至指腹为婚。择婚时,讲究门当户对和亲上加亲。在结婚年龄上往往女大于男,因此,羌族地区流行着这样一首民谣:“六月麦子正扬花,丈夫还是奶娃娃,哪天等得夫长大,落了叶子谢了花。”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届时,娘家则要备好“回门酒”,亲友则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
种“女儿麻”是羌族的独特婚俗。在羌族无论多么美丽的姑娘,如果她不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爱情的土地上播种“女儿麻”,是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的。羌族的青年男女相识相爱并定亲后,待嫁的姑娘就要开始准备种植女儿麻了。届时,待嫁的羌族姑娘则要在山坡上选定一块荒地,进行开垦。
参考资料:羌族(百度百科)http://baike.h****.com/doc/5277542-5511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