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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哪些内容必须要掌握?

2023-09-12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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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虽说难度较低、基础简单,但涉及的考点内容比较多、范围广,不少考生往往抓不住重点而没有通过考试。对此,深空网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考点内容,帮助大家提高学习效率。

《经济法基础》重点掌握内容

第一章 总论

法律关系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

初级会计备考常见误区

第一,是否可以通读教材不做题目?

如果考生能确信自己通过学习教材能透析全部考点,考生可以只看教材,在考前写上几套模拟题,这样的做法其实并无不妥,毕竟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何惧考场无用武之地。

第二,是否可以进行大量习题不学习教材?

有的考生把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做题,搞 “题海战术”,这样做的风险极大,在我们的考试中会有很多相似的混淆项,光写题无异于舍近求远。

因此,看书与做题的有效结合,复习效果自然会事半功倍。考生应拿出40%的时间脚踏实地地把讲义看一遍,对重点难点至少应认真看两遍,对一些重要考点至少应反复背上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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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 一 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经济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机关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解释】考生应掌握经济法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主体资格   (1)只有具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未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依法成立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者认可范围的,则不具有参加“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独立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宽泛地”国家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2005年调整)。   (3)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1997年多选题)   ①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②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③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④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⑤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   (4)主体的范围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的主体两大类。   ①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虽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国家机关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例如国家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2.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3.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   【解释】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在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实质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肯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真实   (1)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相对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2)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形式有效要件   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公告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四、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
2023-09-03 18:37:341

经济法基础重点有什么?

经济法基础重点在于:1、经济法概论(1)法和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2、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概述(2)会计核算(3)会计监督(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5)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扩展资料:经济法特点: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2023-09-03 18:37:441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有哪些内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内容包括八个部分,具体是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经济法考试基本介绍《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于会计核算相关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该科目包括的题型有四大类,分别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75分钟,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需要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该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为100分。经济法考试题量、分值单项选择题:合计46分,共23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多项选择题:合计20分,共10题,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判断题合计10分,共10题,每小题答题正确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不定项选择题合计24分,共12道题,每小题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初级会计考试介绍初级会计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合格标准,考试科目包含《经济法基础》以及《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举行两个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23-09-03 18:37:571

经济法基础是考什么证的

以下6种考试所取得的证书需要考《经济法》:1、中级会计师需要考《经济法》;2、注册会计师需要考《经济法》;3、注册税务师需要考《税收相关法律》,其中含经济法内容;4、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考《经济法》;5、企业法律顾问需要考《民商与经济法律经济分册》含经济法内容;6、司法考试含经济法《卷一》含经济法内容。  初级会计证经济法考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作为基础性的科目考核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有关。主要是考核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方面的知识和内容。考生可以通过联想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记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考生考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这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当中,经济法基础,比较侧重于专业知识、基础内容。初级会计实务,侧重于实际操作、数据处理方法。
2023-09-03 18:38:081

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内容?

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内容?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一个考试科目,想要掌握重点,就先要清楚经济法基础的内容分布体系.经济法基础共有八章,有关内容如下.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五)熟悉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种类(六)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考试内容】第一节法律基础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三)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四)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六)了解代理记账【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六)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七)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八)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九)熟悉预付卡(十)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十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十三)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行卡收单(十四)了解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十五)了解国内信用证【考试内容】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票据第四节银行卡第五节网上支付第六节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第七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_值税征税范围、_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_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_值税税收优_、增值税征收管理、_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四)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五)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六)了解我国的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七)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八)了解消费税税率【考试内容】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六)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税收优惠(七)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八)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考试内容】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税率(税目)、征收管理【考试内容】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印花税法律制度第七节资源税法律制度第八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三)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四)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五)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六)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七)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节税务管理第三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第四节税务行政复议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悉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七)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八)熟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十二)了解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有哪些?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包括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相对较为容易,其余三个的要求高所以考试难度也较大,特别是判断题判断错误还会倒扣0.5分,所以考生不可轻易下结论.具体的题型与内容如下:1、单选题:1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不得分.2、多选题:2-4个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分,少选、错选、不得分.3、判断题:判断错误倒扣0.5分,本类题目最低得分不低于0分.4、不定项:1-4个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多选、错选、不选的题目不得分.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中两个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题型是一致的,都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了解题型之后,考生需要对题型特点进行掌握后,在做真题训练的过程中,掌握一套自己的做题方式以及题型应对策略.
2023-09-03 18:39:171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是2007年11月1日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图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2007年国家颁布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08版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根据以上变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试大纲对相应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后出版发行,以帮助考生和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本书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之一,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经济法概论,会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概述,流转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
2023-09-03 18:39:341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1.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全年天数【提示】贴现期: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算头不算尾),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2.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历年试题(1)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提示】后续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9%税率货物或者6%税率的服务的农产品:按照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后续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①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②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3.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4.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5.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6.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2023-09-03 18:39:441

初级会计实务的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的经济法基础内容包括:第一章总论、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3-09-03 18:39:541

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和原因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1)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地或者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2)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这些基础和条件尚未出现时,经济法是不可能产生. 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 (一) 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需要运用完备的经济法律手段来干预经济的运行.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国家也对经济进行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管理和干预,但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所奠定的经典理念是,强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国家如果侵犯市民社会之私事的话,人民就有权起来造它的反.在这种情形下,亚当.斯密所提出的“干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这一信条被奉为经济生活的圭臬.反映到法律上,就是在民法上实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宗旨和原则.国家调节之手因此遭到否定而萎缩不全,因而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由于私有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了社会矛盾激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阶段.生产手段和经济实力的过分集中产生了垄断财团,这些垄断财团大量吞并、挤垮中小企业,独占或者操纵市场,严重恶化了竞争环境并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自由市场的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所奉行的上述原则,都被破坏殆尽,资本主义经济由竞争机制所产生的活力和生机受到压抑和摧残.而且,财团实力的膨胀,也使得它日益向政治领域渗透,国家政权于是直接或间接地为财团所控制,成为服务于财团利益的机器或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于是制定有关反垄断的法律来取缔垄断组织,限制垄断的发展.最早的反垄断法由此得以产生,如1889年的加拿大《预防和禁止贸易合并法》,1892年美国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 (二)经济管理理念方面的原因是,面对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放弃自由放任主义原则,而改为奉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旨在干预经济的法律法规的产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过度发展,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的频频发生,单靠市场的力量,显然无法摆脱这种日益深重的困境.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被动的不干预政策,逐步改而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混合经济”、“组织经济”、“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和理念,开始奉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适度干预主义”,加强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他们以“有形之手”,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以国家的经济集中限制私人垄断财团,以社会总代表的身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控经济进程.诸如通过限制或禁止托拉斯、卡特尔等,防止市场竞争秩序及其活力受到破坏:通过国有化和政府投资建设,控制那些有关国计民生和为整个社会服务而不宜被私人垄断的重要产业部门;制订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人的经济决策;运用金融、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规范格式合同,兴其利避其害,防止契约自由原则和经济实力被滥用;强制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行“福利社会”:通过诸如“巴黎统筹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政府间政治组织或经济组织,在国际上实行联合干预;在国际贸易和交往中,以国家的名义和形式开展经济协作和竞争,等等.上述种种国家对经济生活和经济进程的干预和参与,都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的,于是就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特性差异较大的经济性法律、法规,于是有的法学家将它命名为“经济法”. (三)导致经济法产生的诱因和历史契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肇事国和参战国德国为了战争的需要制定经济性的法律法规来推行战时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严厉管制.众所周知,德国挑起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战时大力推行经济管制的战时经济政策,将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当时德国建立了战时工业委员会和战时原料管理处.战时工业委员会负责分配政府订货和管理军需生产:战时原料管理处后来升格为原料管理局,由它监督原料分配并支持重要原料的生产,统管的原料最多达到约三百种.德国在战时还控制居民生活,设立了帝国粮食局和帝国服装局,帝国内政部还下设了帝国采购公司等特殊企业,负责对粮食、服装、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分配.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发布的《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公告》,1916年发布的《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1918年发布的《战时经济复兴令》,1919年制定了以“经济法”命名的对煤炭和碳酸钾制造工业实行国家管制的《煤炭经济法》和《碳酸钾经济法》等.这一立法动向迅速引起德国法学界的注意并掀起了研讨经济法学的热潮.这样,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就伴着经济法学一起产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经济法又得到长足的发展,以致达到了相当发达和完备的程度.
2023-09-03 18:40:151

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简介

《经济法基础》立足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学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根据经济法课程的特点,结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需要,积极创新。针对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学习需要,《经济法基础》介绍了公司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经济竞争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以及经济纠纷的仲裁与诉讼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023-09-03 18:40:251

《经济法基础》该怎么学?附各章节重要考点

虽说《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中最简单、难度最低的科目,但从往年的通过率来看,数据上并不太理想,所以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备考该科目同样不能够马虎,以下这几点学习方法值得大家关注。《经济法基础》各章节考点介绍第一章:总论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本章节考点较多,大部分知识点需要死记硬背,是个比较基础的章节。本章知识点在考试中约占10分左右,考试中相对的考点分数也比较好得,属于比较重要的章节,对于复习充分的考生来说完全是送分题。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二章内容涉及的考点较密集,复习的难度比较大,所占分值约15分左右,需要多花时间和精力对本章节进行学习,理解记忆为上策。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这一章是每年考试难度最大的章节,在考试中约占15-20分左右,考试的四类题型都有涉及,大家需要重点关注不定项选择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本章在考试中所占分值为20分以上,需要对难点进行准确理解。尤其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出题的可能性非常大。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节需要重点理解涉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进行准确记忆,历年考试分值比重约18分左右。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点在历年考试所占分值约15分左右,复习做题要注意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问题。学习建议建议一、多做真题做历年真题的目的在于了解出题形式把握核心知识点。做题目的时候请严格按照考试的时间来,合上书,但不建议量过大的题海战术。建议二、主攻薄弱环节要知道我们不可能把每一个知识点都理解清楚,所以,大家在最后的时间里要主攻薄弱环节的证书,对于高频考点必需掌握绝不放过。另外,对于自己的薄弱环节,也要通过做题来认真巩固。建议三、整理归纳把一些易混难以记忆清楚的考点知识进行分类总结,加深理解记忆。即能够对知识点加深理解,又能将全书的重要知识点重新查漏补缺。
2023-09-03 18:41:021

《经济法基础》各章节考点梳理,值得考生收藏!

在报考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同时,有考生已经开始了明年初级会计的备考事宜。对于首次报考的考生,相信大家都会感到迷茫、无从下手,对此,深空网针对《经济法基础》科目,对各章节的考点梳理一遍,方便大家记忆。《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第一章 总论法律关系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以上便是《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每天坚持学习一些,通过考试自然是指日可待。
2023-09-03 18:41:101

初级会计实务的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的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内容?初级会计考试需要考核两门科目,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1、《初级会计实务》主要介绍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和账务处理方法,重点考查考生的业务操作能力,同时检查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要求考生熟练运用基本的会计技能去解决常规的会计实务问题.2、《经济法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其中的内容多为法律条文、基本规范,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记忆能力,最好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是哪些?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会计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3-09-03 18:41:181

经济法基础哪些章节比较重要?包括什么题型?

复习初级会计考试,首先要清楚科目特点、重要章节、题型都有哪些。经济法基础是一门记忆性为主的科目。本文主要介绍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章节和基础题型。经济法基础各章分值占比第一章:总论,预计分值6~8分重要性:★★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预计分值8~10分重要性:★★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预计分值15~17分重要性:★★★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预计分值19~22分重要性:★★★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预计分值18~20分重要性:★★★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预计分值9~12分重要性:★★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预计分值4~6分重要性:★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预计分值14~16分重要性:★★★从以上可以看出,《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及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主观题,主要会出现在第二章、第三章的票据,第四章的增值税,第五章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八章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中。经济法基础题型、题量和分值分布单项选择题题量:24题分值:1.5分共计:36分多项选择题题量:15题分值:2分共计:30分判断题题量:10题分值:1分共计:10分不定项选择题题量:3大题/12小题分值:8分/2分共计:24分初级会计考查特点有哪些?初级会计考查特点体现在:1、初级会计考试比较注重基础,考核形式比较简单2、初级会计考查得相对细致,范围比较广阔3、根据初级会计考试题型题量的分布可以看出,重点考核章节为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学习的时候要有侧重点。
2023-09-03 18:41:261

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和原因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1)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地或者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2)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这些基础和条件尚未出现时,经济法是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一) 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需要运用完备的经济法律手段来干预经济的运行。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国家也对经济进行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管理和干预,但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所奠定的经典理念是,强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国家如果侵犯市民社会之私事的话,人民就有权起来造它的反。在这种情形下,亚当。斯密所提出的“干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这一信条被奉为经济生活的圭臬。反映到法律上,就是在民法上实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宗旨和原则。国家调节之手因此遭到否定而萎缩不全,因而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由于私有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了社会矛盾激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阶段。生产手段和经济实力的过分集中产生了垄断财团,这些垄断财团大量吞并、挤垮中小企业,独占或者操纵市场,严重恶化了竞争环境并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自由市场的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所奉行的上述原则,都被破坏殆尽,资本主义经济由竞争机制所产生的活力和生机受到压抑和摧残。而且,财团实力的膨胀,也使得它日益向政治领域渗透,国家政权于是直接或间接地为财团所控制,成为服务于财团利益的机器或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于是制定有关反垄断的法律来取缔垄断组织,限制垄断的发展。最早的反垄断法由此得以产生,如1889年的加拿大《预防和禁止贸易合并法》,1892年美国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二)经济管理理念方面的原因是,面对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放弃自由放任主义原则,而改为奉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旨在干预经济的法律法规的产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过度发展,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的频频发生,单靠市场的力量,显然无法摆脱这种日益深重的困境。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被动的不干预政策,逐步改而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混合经济”、“组织经济”、“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和理念,开始奉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适度干预主义”,加强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他们以“有形之手”,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以国家的经济集中限制私人垄断财团,以社会总代表的身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控经济进程。诸如通过限制或禁止托拉斯、卡特尔等,防止市场竞争秩序及其活力受到破坏:通过国有化和政府投资建设,控制那些有关国计民生和为整个社会服务而不宜被私人垄断的重要产业部门;制订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人的经济决策;运用金融、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规范格式合同,兴其利避其害,防止契约自由原则和经济实力被滥用;强制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行“福利社会”:通过诸如“巴黎统筹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政府间政治组织或经济组织,在国际上实行联合干预;在国际贸易和交往中,以国家的名义和形式开展经济协作和竞争,等等。上述种种国家对经济生活和经济进程的干预和参与,都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的,于是就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特性差异较大的经济性法律、法规,于是有的法学家将它命名为“经济法”。(三)导致经济法产生的诱因和历史契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肇事国和参战国德国为了战争的需要制定经济性的法律法规来推行战时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严厉管制。众所周知,德国挑起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战时大力推行经济管制的战时经济政策,将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当时德国建立了战时工业委员会和战时原料管理处。战时工业委员会负责分配政府订货和管理军需生产:战时原料管理处后来升格为原料管理局,由它监督原料分配并支持重要原料的生产,统管的原料最多达到约三百种。德国在战时还控制居民生活,设立了帝国粮食局和帝国服装局,帝国内政部还下设了帝国采购公司等特殊企业,负责对粮食、服装、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分配。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发布的《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公告》,1916年发布的《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1918年发布的《战时经济复兴令》,1919年制定了以“经济法”命名的对煤炭和碳酸钾制造工业实行国家管制的《煤炭经济法》和《碳酸钾经济法》等。这一立法动向迅速引起德国法学界的注意并掀起了研讨经济法学的热潮。这样,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就伴着经济法学一起产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经济法又得到长足的发展,以致达到了相当发达和完备的程度。
2023-09-03 18:41:351

经济法与经济法基础的区别?

初级会计证书就是靠经济法基础(主要就是税法的内容)中级会计证书就是考经济法(里面有公司法、金融法、合同法、增值税法、所得税法等)所以主要就是范围不同。经济法基础相当于一个池塘,而经济法就相当于一个湖泊。
2023-09-03 18:42:15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题训练,附知识点讲解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是一门难度较低的科目,对此首次报名的考生,一般会从该科目开始学起,下面深空网针对《经济法基础》出几道习题考考大家,看看正确率怎么样。《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一共5道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仲裁协议随之失效B.仲裁协议应当书面形式订立C.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D.仲裁协议由当事人自愿达成2.甲、乙因夫妻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下列关于该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案件应当公开审理B.该案件不应该公开审理C.由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D.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间为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期限目满后李某一直未归还借款,王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A.2021年11月1日之前B.2021年12月31日之前C.2022年12月31日之前D.2022年11月1日之前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以下纠纷不能提请仲裁的有()A.租赁合同纠纷B.继承纠纷C.监护权归属纠纷D.离婚纠纷5.下列争议解_方式中,适用于解_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A.仲裁B.民事诉讼C.行政复议D.行政诉讼题目答案1.答案:A【解析】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_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答案:D【解析】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起价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债务届满时间为年12月31日,债务人李某未归还借款,债权人王某就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故诉讼时效3年自此开始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4.答案:BCD【解析】根据规定婚烟、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不能提请仲裁5.答案:AB【解析】仲裁、民事诉讼属于平等主体解_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属于不平等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2023-09-03 18:42:231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练习,附知识点梳理

初级会计考试复习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单选题一直以来都是考生们必拿分的题型,要想稳拿60分,正确率一定要有保证,下面深空网出几道《经济法基础》单选题给大家,看看能答对几题。《经济法基础》分章练习Q&A1、【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B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部门规章,选项CD属于法律。Q&A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法的效力等级排序正确的是()。A 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B 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C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D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等级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选项C正确。Q&A3、【单选题】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为( )。A 国际法和国内法B 根本法和普通法C 实体法和程序法D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Q&A4、【单选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是( )。A 会计行政法规B 会计法律C 会计部门规章D 地方性法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会计法律-人大常委会,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Q&A5、【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法律制度中法律效力最低的是( )。A 部门规章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宪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由强到弱一次排列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023-09-03 18:42:571

经济法基础有哪些重要考点?初级会计考试要怎么复习?

小编发现朋友圈中初级考生晒的成绩单,很多都是初级会计实务分数蛮高的,但是经济法的分数总是差那么一两分才及格,经济法真的有那么难吗?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经济法基础的重难点,到底经济法基础要怎么复习才好,一起来看看吧。1、第3/4/5/8章节(难度三颗星)第三章节是经济法基础中重难点的一个章节了,要具体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确定一级税收优惠,主要对比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第四章也是教材中难点较多的一个章节,主要要把握的重点和第三章节的差不多,还要多注意教材变动的地方,第五章主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还有个税,判定的项目和确定的依据是重点,考生需掌握税收优惠、收入、准予扣除项目等知识点;第八章主要讲的是有关劳动法方面的内容,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与我们实际工作中是非常相关的,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的内容来识记。2、第1/2/6章节(难度两颗星)第一章主要介绍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点,包括法律关系、经济纠纷等相关内容,主要是对知识点进行识记和记忆;第二章节主要是以《会计法》为主线,展开的相关的准则、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知识等内容,章节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要加强记忆;第六章节主要是小税种的内容,知识点比较琐碎且要记忆的部分比较多,学习这个章节的时候要注意做总结和练习,要把思路捋顺捋清楚,在多看几遍教材的记忆下巩固。3、第7章节(难度一颗星)这个章节是有关税收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为主要的内容,税务管理是基础,税款征收是重点,税务检查是手段,法律责任是保障,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加强记忆。
2023-09-03 18:43:051

初级会计经济法单选题多少分

初级会计经济法单选题24道,每题1.5分,合计36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题型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分值分布为单选题24道,每题1.5分,合计36分;多选题15道,每题2分,合计30分;判断题10道,每道1分,合计10分;不定项12道,每道2分,合计24分。资料扩展: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考试科目: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
2023-09-03 18:43:121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有多少道题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有55道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机考形式,其中经济法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经济法科目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5道题目。具体分值分布如下:1、单项选择题共23道,每小题2分,共4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2、多项选择题共10道,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3、判断题共10道,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4、不定项选择题共12道,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考试时间为7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以通过熟练掌握各种题型的解答技巧,提高答题效率和准确率,从而取得更好的考试成绩。以上数据来自环球网校官方网站。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考试科目:初级会计考《经济法基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特点:该科目主要涉及各类经济法的法条,考查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需要背诵和记忆的内容较多,相对偏文科性质。对于理论比较难的,需要理解的和计算较复杂的知识点建议放到前期学习,留给自己足够的时间进行理解、做题以及消化;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建议放到后期学习,找到记忆的方法。先难后易,先理解后记忆,先基础后综合。考试中知识点单一考查的概率较低,基本上各个章节知识点之间都有或多或少的结合,考生在备考时对单一知识点应在理解记忆的基础上结合着其他可能会涉及到的知识点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以上数据来自华图教育。
2023-09-03 18:43:391

学经济法基础,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怎么办?

可以从实践来进行下手,因为从实践进行下手,能够更好的了解一些经济学的范畴,也能够有非常好的经济铺垫。
2023-09-03 18:45:174

2011年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大家有推荐的学习方法吗?谢谢大家,太琐碎了,实在没法记住

哈哈,考易-网校上面总结了很多的学习方法,还有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料,自己去了解一下。
2023-09-03 18:46:244

初级会计考试考哪些科目

初级会计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部分的内容。1、初级会计实务。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内容非常的细致,主要的考试内容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销售商品收入核算、主营业务成本、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各种利润的计算、本年利润的结转等等。2、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本身就属于基础科目,考试内容侧重于法律体系,包括法的本质、法的特征,例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增值税法律制度以及消费税法律制度等,会考核大量记忆性的内容,所以在做经济法基础的总结时,一定要注意做好笔记。初级会计考试电脑出现故障怎么办:各位初级会计考生请注意,电脑出现故障时,不要紧张,在考生答题过程中,机考系统会自动为考生保存答案。如果遇到与系统软件、设备硬件相关的问题,请向监考人员示意,由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在等待解决的过程中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2023-09-03 18:46:341

经济法基础都是考什么类型的题?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看一下指定教材啊这个叫我怎么回答啊,给你个网上购书地址,事先声明,只是我找到的,跟我没关系啊http://www.exambook.cn/class.asp?aid=79&nid=483其他的资料你要什么自己去这个网站找吧http://ishare.iask.sina.com.cn/cgi-bin/classlist.cgi?classid=1847
2023-09-03 18:46:593

经济法和经济法基础有什么不一样?

从教材编制来说 《经济法基础》是初级经济法的层次 而《经济法》是中级经济法的层次以全国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例 初级职称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 中级职称科目为《经济法》从知识结构上来说两者也不一样 《经济法基础》以初级税法知识(如流转税 所得税 财产税)以及税收征收 票据管理知识为主 《经济法》以公司法 合同法等实体法内容为主
2023-09-03 18:47:161

初级经济师的经济基础和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是一样的吗?

有一定的差别。会计基础是会计专业最基础的课程,都是最基本的原理性内容。初级会计要比会计基础难一些,会涉及更多的实务 会计基础是会计的入门知识,都是会计方面最基本的介绍,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要考的一门,会计基础不仅仅会计专业的学习,经管类专业的一般都会学,初级会计学只有会计专业的学,比会计基础更加细化,更有一个深度了,是初级会计职称要考的一门。学了基础会计只了解会计的一个基本框架,初级会计是更深入的学习做账实务知识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2023-09-03 18:47:27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内容:仲裁与民事诉讼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2天正式结束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抓紧最后时间巩固好所学内容。今天,深空网继续为大家讲解《经济法基础》科目另一个高频考点内容,仲裁与民事诉讼。内容导航初级会计考点内容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比较初级会计发展前景初级会计通关秘诀  初级会计考点内容今日核心考点初级《经济法》核心考点1:仲裁和民事诉讼核心考点思维导图核心考点概述(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不能提请仲裁的: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①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委会或法院不予受理。(三)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四)仲裁裁决1、仲委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2、仲裁应该开庭进行,但是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开庭。3、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除外。4、裁决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记录少数意见。(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主要适用的案件】(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诉程序审理的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二)民事审判制度1、合议制度: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1)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2)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经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三)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1)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2)特殊管辖:①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②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③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④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⑥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信息网络侵权:A.被告住所地;B.被诉侵权行为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实施地);C.被侵权人住所地(结果地);产品、服务侵权:A.产品制造地;B.销售地;C.服务提供地;D.侵权行为地;E.被告住所地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⑨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地;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4)协议管辖:协议选择的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5)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共同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四)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长度:普通诉讼时效:3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比较初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行业敲门砖,中级会计职称是专业能力的象征拿到初级会计师证书,相当于入行会计行业的敲门砖。只是代表了你具备一名会计人员的基本资质,可以从事的岗位会有所限制,最常见的就是出纳。但是拿到中级会计师证书就不同了,这是一种专业能力的象征,报考除了学历限制,还有工作经验这一规定。当你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面试相应岗位工作,更容易获得考官青睐,因为这是个人实操能力的凭证。同时u,意味着你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我们可以总结为:初级会计师只是基础,而中级会计师能让你有所发展,这点就可以说明难易程度了!初级会计师和中级会计师从事工作岗位有所区别初级会计师证书持有者,一般从事会计行业的基础工作岗位,并且一开始薪资较低。而中级会计师证书持有者可以担任大公司、企业的高层会计人员,成为财务主管的可能性很大。这一点说明,中级会计师证书让你有更多升职加薪的机会,级别越高,证书含金量相对高。对于两者工作机遇不一可得: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取得,相比初级,一定会花费更多的心思!报考条件不一样,初级会计职称是起点从两者的报名条件来看,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满足至少大专的学历,并且有5年的会计工作经验;而初级会计师,报考门槛低,高中以上学历都可。报考条件的差距,可以看出初级会计职称只是会计行业的一个起点,起跑线有着本质的区别。综上所述:中级会计师考试相比初级来说,难度大,想要取得,必须苦下功夫! 初级会计发展前景一、入行门槛尽管初级会计考试是所有考试中难度最低的,但还是需要会计人去考,为什么呢?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竞争的激烈,如今入行会计行业的人基本都需要一本证书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来越多企业更加看重这本初级证书,可以说初级会计证书已成为当今会计求职者入行的“敲门砖”。二、晋升必备尽管初级会计证书相比起CPA、中级会计等证书含金量会稍低一点,但如果想晋升到主管、经理等级别职位,持有初级会计证书是最基本的条件。其次,像有毕业生出来后想考公务员的,而当中考试内容有70%会涉及到专业知识,所以对于就读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考取初级证书也有助于你参加国家的公务员等其它公职类考试。三、个人能力的提升别以为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低就会没有用,尽管初级考试它的难度不大,但也是能够证明自己个人实力的一种体现,而且通过参加初级考试获取证书,在个人能力方面也有所提升,至少也使自己学到了更多专业知识,自己的知识面也变广阔,在职业规划的路上离目标可以说是更近了一步。就业方向有哪些?别看初级会计的报名门槛低,在拿到证书以后,考生们同样会有比较多的就业方向进行选择,比如拿到证书以后,考生们可以担任出纳、会计助理、核算、档案保管等初级财务职务,工作单位一般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初级会计通关秘诀一、参考考试大纲,总结核心考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基础不好的考生虽有一定难度,如果想要达到60分及格线,首先要从考试大纲着手。参考今年考纲,往往变化之处就是我们所要掌握的知识重心。针对这些重点知识,花时间精力,着重复习。平时做题也会碰到反复出现的考点,对于这些知识点,及时做好笔记。并且对于做题思路,做好归纳,及时反思。对于经常错的类型题,也要在错题集做好记录,并且将正确的思路记在一旁,需常常查漏补缺。二、真题练习,提前适应考试状态准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真题一定要格外重视。通过真题,我们可以总结命题规律,可以归纳哪些是常考考点,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对命题规律及考点熟悉,可以让我们学会举一反三,提高做题准确率;对自身不足十分明确时,可以扬长避短,补齐短板。并且,通过真题反复练习,可以起到让自己提前适应考试状态的作用。三、巩固基础知识为主,反复查缺补漏如果自身基础差,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务必以巩固基础知识为主,做到反复查漏补缺。考题大部分出题依据都是建立在基础知识点上,因此,基础知识一定要从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教材认真研读,例题反复分析,总结一套适用的答题技巧。如何查漏补缺,可以从整理的错题集发现自身弱点,针对并没有熟练掌握的知识点,建议重新听一遍网课,并且辅以练习,遇到问题,及时向老师、前辈请教。以上这些高分小技巧,对于正在备考初级职称考试,又基础不好的同学十分适用哦!
2023-09-03 18:48:041

《经济法基础》历年真题,附考点详解

目前,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预习工作已陆续展开了,对于新考生来说,除了教材外,大家都想通过做题的方式来熟悉和巩固知识点,下面深空网给大家出几道《经济法基础》历年真题,看看正确率如何。1.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 )年。A5B3C2D10【本题考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2.王某工作年限为15年,在A公司工作已满8年,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可以享受患病医疗期的期限为( )。A24个月B9个月C12个月D18个月【本题考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正确答案】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3.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 )年。A5B3C2D10【本题考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般存款账户B专用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本题考点】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正确答案】B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C.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正确答案】 B【知 识 点】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案解析】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023-09-03 18:48:221

经济法的基础知识

重点与难点 一、经济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主体资格 只有具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未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依法成立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者认可范围的,则不具有参加“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独立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宽泛地以国家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3、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 ①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②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③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④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⑤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2)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3)智力成果: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四、民事行为能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符合条件时生效,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六、无效的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100%肯定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只有不能独立实施的才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对方胁迫导致自己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双方恶意串通,不管损害谁的利益均属无效);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七、代理 1、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2)不能代理的行为 ①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②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③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3、委托代理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5、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6、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表见代理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见代理的情形包括: ①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②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他人以该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③代理授权不明; ④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⑤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八、诉讼时效期间 (1)适用于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适用于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九、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十、诉讼时效的中止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3)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十一、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十二、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十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1、仲裁 (1)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诉讼 (1)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仲裁协议时,当事人才可以申请诉讼,或裁或诉原则。 (2)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并非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三个阶段。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上诉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则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5)判决、裁定的区别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3)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5)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9-03 18:48:441

经济法基础重点有什么?

基础很简单!!!!你考初级么
2023-09-03 18:48:565

经济法的客观基础是什么

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耦合、社会公共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张,以及国家对经济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重大转换。所以,“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时期才可能有现代经济法。”
2023-09-03 18:49:453

经济法产生的重要经济基础

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19世纪以后,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原始积累已基本完成,市场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商品的生产与交换比较充分,这时的市场条件已经比较接近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市场“看不见的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想更好地解决市场自由竞争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要运用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矛盾。由于政府因素的介入,打破了传统的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就不能够单纯的运用公法或私法手段来解决这些矛盾,所以,就必须要出现新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来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
2023-09-03 18:50:011

初级会计证经济法考什么

初级会计证经济法考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作为基础性的科目考核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有关。主要是考核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方面的知识和内容。考生可以通过联想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记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考生考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这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当中,经济法基础,比较侧重于专业知识、基础内容。初级会计实务,侧重于实际操作、数据处理方法。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生需要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计算机显示屏上会显示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考生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即可。
2023-09-03 18:50:191

经济法概论和经济法基础有什么区别

经济法基础是考会计技术专业证书的时候的课程,经济法概述一般是大学或自学考试所设的课程,里面的内容略有不同,经济法基础中税法所占比重大一些,概述中税法只是税收征管的内容,还包括公司法呀,合同法呀,会计法等,但基础中都没有这些,买书 看你想做什么用了
2023-09-03 18:50:351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基础》主要是基础法律法规,多是识记型的内容,建议大家利用思维导图建立整体的知识框架,把碎片化的知识系统化,这样复习起来会更有条理些。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以上便是《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天坚持学习。
2023-09-03 18:50:432

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19世纪以后,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原始积累已基本完成,市场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商品的生产与交换比较充分,这时的市场条件已经比较接近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市场“看不见的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想更好地解决市场自由竞争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要运用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矛盾。由于政府因素的介入,打破了传统的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就不能够单纯的运用公法或私法手段来解决这些矛盾,所以,就必须要出现新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来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矛盾。
2023-09-03 18:51:051

经济法基础与经济法概论有何区别

经济法概论好难学呀
2023-09-03 18:51:165

《经济法基础》和《经济法律法规》一样吗

不一样,一个基础,一个法规的吗
2023-09-03 18:52:105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题练习,附答案解析

距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只剩下最后5天!考生如何在这5天时间内突破自己,关键还是得靠日常的做题练习,今天,深空网继续为大家出几道关于《经济法基础》科目考题练习,做完题后记得认真细看答案解析哦。内容导航初级会计考题练习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区别初级会计提分技巧初级会计考点归纳  初级会计考题练习《经济法基础》 | 单选题一共5道题~1.已贴印花税票的凭证(经济合同)修改后,增加金额的( )。A.应按修改后的金额重贴印花税票B.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税票C.应贴印花税票5元D.一般不再补贴印花税票2.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销售不动产”的是(  )。A.广告服务B.转让土地使用权C.转让可供居住的商业用房D.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4.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B.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D.国内信用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工作政府监督部门的是(  )。A.财政部门B.工商部门C.税务部门D.审计部门下面是答案做完之后才能看哦~1.答案:B【解析】修改合同后,鉴于原合同金额已完税,应按增加金额计税补贴印花。2.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取得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答案:C【解析】选项A:属于现代服务;选项BD:属于销售无形资产。4.答案:A【考点】信用证制度。【解析】选项A,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不可以支取现金。5.答案:B【考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解析】《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工商部门不属于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部门。故选B。 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区别行业方面自从会计从业证书取消后,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已成为会计人员入行必备的“敲门砖”,考取初级会计证书也是财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如今,随着行业竞争力不断增大,前来面试的求职者基本都持有初级会计证书,因此,仍未取得初级证书的你,会显得非常吃亏。而中级会计证书则相当于初级证书的升级版,考点方面更侧重于对考生的实操能力,对于已经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士,而且想晋升到更高的岗位层次则必须要持有中级会计证书。就业岗位方面初级会计与中级会计所从事的就业岗位不一样,对于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士来说,从事的基本都是基层性工作,,比如财务会计、财务助理等。由于这类工作岗位都是比较基础性,因此,薪资方面也会相对比较低的。而对于持有中级会计证书的人士,对比起初级人员来说可大不一样,除了能够有加薪的机会外,完全可以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中级阶层的岗位,对于想晋升更高级别层次岗位的人士,考取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是您必经之路。报考条件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在众多考试里面,可是说是最低门槛的,只需要达到高中或以上的学历要求,即可报名参加初级考试。而中级会计职称它的报名条件会稍微提高一点点的要求,最低学历除了要满足大专以外,还需要具备5年或以上的相关会计工作经验才能进行报考。 初级会计提分技巧考试前最后一个月,怎么复习最有效?方法再多还是看考生自己的个人能力以及基础水平,假如你连教材都没有去看的,什么都没有去准备的,而且自己又是零基础的,到了这个阶段用什么方法也无法补救,这类考生建议你做好准备,备战明年的考试了。而对于有所准备,想寻求突破的考生,建议大家在这段强化阶段的关键时期里,最主要还是做好知识点的巩固,除了看教材外,大家还需要做大量的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进一步加深自己的理解和记忆。考前强化阶段如何高效学习?1、基础专业类考生对于这类考生,优势在于有一定专业基础,因此,这类考生应该放在强化训练的方面上,对各个章节的考点进行整理串联,尤其是较薄弱的地方,重点强化复习。这类考生建议做大量的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查缺补漏,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2、零基础考生对于零基础考生,来到了最后冲刺强化的阶段,重点还是离不开初级考试教材。由于基础比较薄弱,对知识点理解不够透彻,来到这个时候还是有一部分的考生还没有把教材看完的。其实大家也不用太过于慌张,大家的目的无非能顺利拿到证书,所以大家只保证能够稳拿60分,不追求高分,都可以取得初级证书。所以大家只要重点强化好基础内容,稳拿60分基本不成问题。 初级会计考点归纳2020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必考知识点有哪些?1、第一章会计概述:考生务必掌握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关内容;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账务处理程序是重要考点;对于账产清查的方法与处理相关考点要一一击破。2、第二章资产:要求考生掌握现金管理、现金核算及现金清查相关知识点;熟悉银行结算制度;对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核算,能够综合运用。3、第三章负债:要求考生把握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相关内容, 对于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核算能够灵活变通。4、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灵活处理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的核算相关问题。5、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涉及到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应交所得税及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考生一定要掌握!6、第六章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内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7、第七章管理会计基础: 管理会计、管理会计要素和管理会计体系、产品成本核算所涉及的考点,建议考生全面复习。8、第八章政府会计基础:对于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相关内容应当及时掌握, 单位净资产业务、典型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核算相关考点很重要。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归纳1、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涉及的一些概念,考生应当理解并掌握。2、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所提到的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考点,考生应当重视。3、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 票据、 银行本票、支票相关内容很重要,考生可以采用思维导图方式进行梳理。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其中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相关计算问题,考生要掌握。5、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及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相关知识点非常重要,建议考生应当不断查漏补缺!6、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重要考点是不同税种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建议考生理解的基础上学会运用。7、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相关知识点为必考考点,考生一定要注意!8、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八章涉及的劳动合同及基本医疗保险内容,考生需重点掌握。深空网温馨提示:距离初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考生冲刺期间应当注意心态的调整。以上这份重点知识归纳清单,建议大家收藏!初级会计备考有重点,提高成绩将变得更加简单!
2023-09-03 18:52:281

考初级会计证要考哪几科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初级会计证要考两科,《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每年的5月份考试,一次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证书。
2023-09-03 18:52:4410

经济法基础怎么复习,效果最好

经济法基础》这门没什么捷径,主要就是记,我能跟你强调的就是反复的记,尤其是涉及到常用的一些条例、日期及金额有关的知识点。 建议:要通过初级考试其实也不难。首先,要制定一个看书计划,规定每天完成多少任务,重在坚持。书本知识至少要看三遍以上(第一遍可以通读或者和辅导书一起看但尽量先通读;第二遍看一节(章)在做题库的同步练习,书本知识不懂的话,可以通过题目的解答反过来理解,循环;第三就是以做题为主,这里建议至少没门买两套试卷,也许你会觉得多,但是要想通过初级,做大量的题目是硬道理,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可以疏通不懂的、难点、易混淆知识点,考试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往往就是某一个知识点就决定了成败)。另外,学习时最好准备两种颜色的笔,一定要有红色的(划重点、难点)。   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已经逐步实行机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机考的形式您可以参看,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目、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贴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 帖子标题“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复习方法、要点(大家可以参照方法学习)”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电子书pdf格式免费下载”《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不定项选择题,并有部分地区试点机考,笔试和机考只是考试的形式不一样,考试题型都是一样的
2023-09-03 18:53:381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的学习方法

1、紧扣教材对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可分三步阅读:第一步通读,从头至尾认真阅读,对教材的体系、内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细读,对具体的重要法律规定一定要细看、弄懂;第三步精读,重点章节的内容要深入理解,不能只是简单记忆规则。2、充分利用辅导书初级会计考试考生一定要结合教材内容,充分利用辅导书,吸收消化知识点,独立完成习题。对于辅导书中列举的真题,认真分析题目表述方式和考核点,对真题难易程度有一定把握。3、练好基本功对于基本概念、基本法律规定必须全面熟悉把握,记牢记准,尤其是涉及法律关系中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金额、日期、百分比等硬性规定,因为初级会计考试中50%以上的题目涉及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规定。4、善于归纳比较,学会融会贯通。初级会计考试本科目的学习中要记忆的内容很多,学习起来容易混淆。但是对于《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的学习死记硬背要不得,同学们学习时要讲究方式方法。每个法规均有内在主线,如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以及几种结算方式应加以比较,总结出结算地域范围、结算金额、付款期限、是否可背书等方面的差别。总结方式可以是编写记忆口诀,也可以通过表格归纳,对比记忆。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的学习方法。其实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不大,希望各位考生可以认真复习,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2023-09-03 18:53:461

05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及参考答案

客观试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该期间是( )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答案:C 教材62页 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是( ) A 董事长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总经理 答案:B 教材100页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 A 本公司董事 B 本公司经理 C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D 本公司股东 答案:D 教材93-95页 4. 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股票和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 B 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C 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有不同法律要求 D 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D 教材118页 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消合同的撤消,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则该撤消权消灭。该期间是( ) A 1个月 B 3个月 C 1年 D 5年 答案:C 教材146页 6. 甲公司对外负债300万元。甲公司将一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甲、乙公司和债权人对于清偿300万元债务的问题没有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后3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应当由乙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B. 应当由甲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C. 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 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 教材169页 7.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 A 土地所有权 B 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C 依法被扣押的财产 D 抵押人所有的厂房 答案:D 教材159-160页 8.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 )。 A 董事长张某 B 总经理王某 C 总会计师李某 D 财务部经理赵某 答案:A 教材182页 9.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 ) A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 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答案:B 教材207页 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 A 超额累进税率 B 全额累进税率 C 超率累进税率 D 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A 教材248页 11. 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是( ) A 车船使用税 B 土地增值税 C 车辆购置税 D 车船使用牌照税 答案:C 教材237页 1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 取得全部价款的当天 C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 每一期收到收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 教材307页 13.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下列销售行为中,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货物 B 向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专利权 C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 D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 答案:D 教材290页 14.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6%。2月份取得销售收入16960元;直接从农户购入农产品价值6400元,支付运输费600元,当月支付人员工资246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A 450 B 597.6 C 870 D 960 答案:D 教材280页 16960/(1+6%)*6%=960元 15.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用于下列用途的应税消费品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 A 用于赞助的消费品 B 用于职工福利的消费品 C 用于广告的消费品 D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 答案:D 教材301页 16. A酒厂3月份委托B酒厂生产酒精30吨,一次性支付加工费9500元。已知A酒厂提供原料的成本为57000元,B酒厂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酒精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批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 )元。 A 50000 B 60000 C 70000 D 63333.33 答案:C 教材302页 (57000+9500)/(1-5%)=70000元 17 某运输公司3月份取得运营收入400万元;另取得联运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承运单位承运费100万元。已知交通运输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 3 B 12 C 15 D 18 答案:C 教材319页 (400+200-100)*3%=15万元 1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是( )。 A 房屋、建筑物 B 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C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 季节性停用的机器设备 答案:C 教材356-357页 19 A企业2004年在册职工人数为800人,当地政府规定的月人均计税工资标准为600元。当年A企业发放工资400万元,奖金120万元,津贴补贴80万元。A企业在计算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工资费用额为( )万元。 A 600 B 520 C 480 D 576 答案:D 教材339页 600*800*12/10000=576万元<(400+120+80=600) 20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着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期限为( )。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答案:B 教材374页 21 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 A 公司盖章 B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 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案:D 教材433页 22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 )。 A 汇兑结算方式 B 信用证结算方式 C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D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答案:A 教材452页 23 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 A区人民政府 B 甲市国家税务局 C A区国家税务局 D 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B 教材28页 垂直领导 24 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 宪法 B 同级政府规章 C 法律 D 行政法规 答案:B 教材5页 25 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 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 投资人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教材53页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26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 )。 A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B 甲、乙公司间的合伙型联营 C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D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从事商品营销的合伙企业 答案:A,B,C 教材59页 27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是企业法人 B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D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答案:A,C,D 教材48-50、59-61页 2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有( )。 A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 B 具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 C 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 D 在交易中有严重的违约行为 答案:A,B,C 教材117页 29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10日成立,甲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但末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999年10月10日,甲被选为公司监事。2002年10月10日甲监事任期届满,未能连任,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甲拟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下列转让时间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甲在1998年8月10日转让股份 B 在1998年10月11日转让股份 C 甲在2000年11月20日转让股份 D 在2002年11月20日转让股份 答案:B,D 教材112页,发起人三年内,监事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30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 )。 A 两合公司 B 有限责任公司 C 股份有限公司 D 无限责任公司 答案:B,C 教材83页 3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实施的下列行为,属于缔约过失的有( ) A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 明知对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与其进行合同磋商 C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D 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假信息 答案:A,C,D 教材142页 3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D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答案:B,C,D 教材144页 33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 A 会计档案保管 B 收入费用账目登记 C 固定资产卡片登记 D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答案:A,B,D 教材218页 34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有( )。 A 注册会计师 B 注册税务师 C 会汁主管人员 D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答案:C,D 教材211页 35 李某2000年3月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公寓作为投资,2005年5月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的一套公寓出售给郑某。郑某在此次房屋交易中应缴纳的税种有( )。 A 印花税 B 契税 C 营业税 D 土地增值税 答案:A,B 教材250-252页 36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 A 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00万元的零售企业 B 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20万元的批发企业 C 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60万元的生产企业 D 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80万元的生产企业 答案:A,B 教材266页 3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 邮票厂印制邮票 C 银行销售金银 D 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案:B,C,D 教材264-265页 38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有( )。 A 汽油 B 卷烟 C 薯类白酒 D 啤酒 答案:B,C 教材299页 39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部分税种实行起征点的减免税优惠制度。下列税种中,规定了起征点的有( )。 A 增值税 B 消费税 C 营业税 D 个人所得税 答案:A,C 教材242,284页 4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发生的下列支出项目中,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有( )。 A 地区补贴 B 独生子女补贴 C 物价补贴 D 误餐补贴 答案:A,C,D 教材338页 4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 )。 A 啤酒企业的广告费 B 化工厂为职工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 C 房地产企业支付的银行罚息 D 商业企业发生的资产盘亏扣除赔偿部分后的净损失 答案:A,C,D 教材342-346页,此题答案部分不准确。 42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 )。 A 办理借款转存 B 办理借款归还 C 办理现金支取 D 办理现金缴存 答案:A,B,D 教材413页 43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 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力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 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 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 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案:A,B,D 教材32页 44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 订立合伙协议 B 签订合同 C 签订和解协议 D 签发汇票 答案:A,B,C,D 教材32页 45 某个人独资企业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该企业财产状况如下:企业尚有可用于清偿的财产10万元;欠缴税款3万元;欠职工工资1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欠乙末到期债务2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清偿所欠税款前,应先行清偿的款项有( )。 A 所欠职工工资1万元 B 所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 C 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 D 所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 答案:A,B 教材56页 三、判断题(共10题,每小题l分,共10分。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u2022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81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答案:正确 教材157页 82 变造会计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会计账簿。( ) 答案:错误 教材185页 83 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对财产租赁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 答案:错误 教材248页 84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 答案:正确 教材340页 85 某球员转会国外一家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末结清应纳税款,又末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 答案:正确 教材395页 86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答案:正确 教材380页 87 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 ) 答案:正确 教材406页 88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仲裁应公开进行。 ( ) 答案:错误 教材25页 89 在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法人企业。( ) 答案:正确 教材83页 90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折价发行股份。( ) 答案:错误 主观试题部分 四、简答题(共3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 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董事会作出解聘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参见第三章公司法) (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 (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本题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 2.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向其贷款。为避免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乙厂决定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参见第四章合同法) (1)乙厂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 (2)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即乙厂)才可以解除合同。 (3)乙厂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1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已知,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 A公司签发的支票能否向付款银行支取现金?简要说明理由。 (3) 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C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参见第十章票据法) (1)有效。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本题出票人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是有效的。 (2)不能支取现金。根据《票据法》规定,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本题A公司签发的是一张转账支票。 (3)能拒绝。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本题该支票为8月20日签发,C公司于9月1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付款银行可以拒绝向C公司付款。 五、综合题(共1题,共10分) 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接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 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问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参见第四章合同法) (1)不安抗辩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2)丙企业应对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质押合同于6月22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题乙公司董事长王某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4)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本题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因此符合相关规定。 (5)参见教材34页。符合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合同履行地为C市,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6)应该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题甲公司给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元,按合同约定违约金为300万元,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
2023-09-03 18:53:571

初级经济师的经济基础和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是一样的吗

经济师考试的经济基础和会计初级的经济法基础是不一样的。经济法基础难点在税务,注重计税基础,如计税价值计税数量。而会计中的经济法基础比较简单。而且初级经济师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也不同。初级经济师考两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参加初级经济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相应级别的经济师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11月报名,每年的5月进行考试,初级经济师是每年7-8月进行报名,每年的11月初考试。初级经济师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23-09-03 18:54:071

经济法基础与财经法规有什么区别?

经济法基础是初级职称的课程,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的课程。前者的重点内容是税法以及合相关法律,后者的重点内容则是会计行业的基本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考会计证看经济法基础是不行的,因为财经法规和经济法基础的书本内容几乎完全不一样。
2023-09-03 18:54:421

怎样才能学好经济法基础?

题主你好,之了很高兴为你解答:其实相比较,《初级会计实务》本质上更难一点,涉及到计算、分析,包括计算性题目和编制会计分录的题目,需要逻辑理解能力,而经济法基础本质更简单,所以大家都不要怕,最难的都已经拿下了,现在重点攻克经济法就好啦。在了解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命题规律后,给大家分享“对症下药”的初级经济法学习策略,帮助大家科学备考、顺利通关。一、坚持全面学习 不存侥幸心理虽然初级会计职称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答,但经济法基础的考点比较散,不像实务比较集中于某个别章节重点掌握,因此不少学员反馈经济法基础更难。其实不然,经济法主要为记识型内容,一听就会,一上就废的原因,大概率是因为对于知识点掌握不够深刻,因为税种比较多、条例比较杂,很容易混淆。为了能够更加自信满满走进考场,确保通关万无一失,因此,在学习初级会计考试内容的过程中一定要针对整个考试题库坚持全面学习,章节练习题库,下方直接扫码领取。《经济法基础》大家的记忆强度要求高。兼权熟计,能够凭借记忆知识点就能够拿分是非常划算的,一定志在必得!二、重要考点强突破 科学做题找方法初级会计《经济法进出》科目中每个考点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中出现的概率不尽相同,面对考试,大家多数目标是达到合格分数标准线,其次才是考取高分,因此备考过程一定要遵循重要考点重点突破的原则。VIP押题对于每个考点的重要程度和考试频次,点明到位,实用性非常高,基本上每一道题就是一个知识点,大家要善于利用,重要的考点优先考虑理解记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效果更佳、时间更长。可以搭配之了的免费精讲班,结合老师课堂上讲解的例子,更好的理解知识点,实在不能也要强攻下来,经济法基础属于记识型内容,下面之了也会具体进行阐述。三、理解记忆为主 机械记忆为辅因为经济法基础涉及大量的知识点,所以大家要认清两点。1.不能完全不记忆。2.不能完全靠死记硬背记忆。那么究竟如何平衡把握其间的尺度呢?之了伊雪建议大家可以先预习一遍基础知识点,在脑海中形成基本结构,可以搭配思维导图,自己在脑海中过一遍将其呈现。现在网上有很多免费思维导图的软件,推荐脑图、xmind等。再认真学习一遍概念性的基础知识,辅以一定的习题训练,单纯只看课程,就会形成学习的时候全部掌握,课下不巩固就会忘记哦!其次要通过练习生活实际和换角度思考为什么这个“法”这样设置去理解记忆;平时还可以将初级白皮书(精简知识点)下载到手机上,利用碎片化时间反复记忆,加深印象。没有领取的小伙伴直接加微博群查看公告。把学到的知识变成常识,把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变成长时记忆和永久记忆;最后,如果实在不能通过巧妙记忆方法记忆的内容,就要及时整理到一个笔记本,平时多记忆,考前再突击记忆几遍加深印象。零基础学会计,上之了课堂。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之了课堂会计~
2023-09-03 18:54:583

初级会计证一年可以考几次?如果只过了一门那是不是两门都要重考

答,现目前国家规定初级会计证每年只有一次考试,一次必须两科同时通过,通过一科都不行,只有中级是2年通过3科,还有注会年限就更长了。
2023-09-03 18:56:083

初级会计东奥基础课,哪个老师教的好?

这三位老师都是讲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课的,都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各有特点。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专业资格,具有多年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经验,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税务师考试培训。这套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归纳完整、分析详实的“易通”辅导书深受考生欢迎。教学特点:教学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应试性强,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将零散的知识点系统化,只机械地背诵考点的精练公式,合理化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法规,并将实例讲解得恰到好处。2、郭守杰老师。中国金融科学院博士后,经济学博士,1995年,开始担任经济法考试的导师,1998年开始编撰一系列“通关”书籍。他被公认为财务会计范畴的“经济法第一人”。教学特点:善于用简洁的例子和幽默的语言,清晰、简练地讲解难理解、易混淆的考点。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郭帅”跟着郭帅,在会上开怀大笑。3、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公司法律顾问,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预审指导和经济法课程工作,曾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任教,学生众多,教学特点:讲课既有情感性又有声音性,通俗易懂,幽默风趣。我喜欢用“讲故事”的方式讲述法律难题,善于总结和分析平时的考点。扩展资料: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考生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有的理解能力较强,有的记忆能力特别好。俗话说得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每一个考生有自己听课的习惯特点,喜欢的授课类型也不尽相同,其实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选对老师也会将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追随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更是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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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纲要求

第一章 总论(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纲要求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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